礦長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作者:佚名
2012-03-06 20:51
來源:本站原創
礦長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礦長必須是經過專門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是全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全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實現安全生產,保證職工的安全與健康負全麵責任。主要職責是:
1. 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如:《礦產資源》、《礦山安全法》、《煤炭法》等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安全保障體係。
2. 負責組織製定本礦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督促落實,檢查執行情況。
3. 負責組織製定本單位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督促落實,檢查執行情況。
4. 保證本礦安全生產投入及其有效實施,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
5. 負責定期主持召開本單位安全生產辦公會,聽取安全工作彙報,總結、部署安全工作,解決安全方麵的重大問題。
6. 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安全隱患排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製定、落實整改措施。
7. 發生02manbetx.com 時,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按權限組織02manbetx.com 調查、製定防範措施,及時、如實向上級報告。
8. 決定工作方麵的獎懲事項。
9. 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
目標控製人簽字:
目標負責人簽字:
納雍縣塔山腳煤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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