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杏煤業60kt/a技改工程項目部安全操作規程
目 錄
瓦斯檢查員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3
通風工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5
電鑽打眼工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7
放炮員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9
風鑽打眼工安全操作規程------------------------------------------15
耙裝工安全操作規程----------------------------------------------15
斜井把鉤工安全操作規程------------------------------------------16
斜井信號工安全操作規程------------------------------------------19
小絞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21
主提升司機安全操作規程------------------------------------------22
吊泵工安全操作規程----------------------------------------------24
臥泵工安全操作規程----------------------------------------------26
配電工安全操作規程----------------------------------------------28
活塞式空氣壓縮司機安全操作規程----------------------------------29
礦井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程----------------------------------------31
瓦工安全操作規程------------------------------------------------32
架子工安全操作規程----------------------------------------------33
外腳手架安全操作規程--------------------------------------------34
裏外腳手架安全操作規程------------------------------------------36
其它腳手架安全操作規程------------------------------------------36
腳手架拆除工安全操作規程----------------------------------------38
抹灰工安全操作規程----------------------------------------------38
木工安全操作規程------------------------------------------------38
平刨工安全操作規程----------------------------------------------39
圓盤鋸(包括吊階鋸)工安全操作規程------------------------------40
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規程--------------------------------------------40
普通工安全操作規程----------------------------------------------41
鋼筋工安全操作規程----------------------------------------------42
冷拉和張拉工安全操作規程----------------------------------------43
鋼筋機械工安全操作規程------------------------------------------44
中小機械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46
一、瓦斯檢查員安全操作規程
1、瓦斯檢查員負責檢查所管轄範圍內的瓦斯濃度、溫度及“一通三防”設施的運行情況。
2、必須熟悉礦井通風係統和所管轄範圍內的通風、瓦斯、防塵、防滅火設施。
3、必須嚴格執行有關通風、瓦斯的規定,認真填寫瓦斯檢查記錄手冊、牌板及有關報表。
4、當井下局部地區瓦斯超限時,在濃度小於3%時,能及時處理;發現“一通三防”中的隱患時,要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不能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的,應立即向項目部調度彙報。
5、應嚴格執行井下交接班製度。
6、瓦斯檢查員應攜帶瓦檢儀、檢查棍、膠皮管、溫度計、記錄手冊。
7、在領取瓦檢儀時應檢查瓦檢儀的完好狀態,保證儀器的檢測靈敏、準確、可靠。
8、使用瓦斯檢定器檢查甲烷和二氧化碳濃度的方法如下:
(1)在井下新鮮風流中清洗瓦斯室,將微讀數回零位,基線對零;
(2)在檢測地點、帶輔助管擠壓氣泵5-7次,觀測檢定器,讀出甲烷濃度;測量巷道甲烷濃度,吸氣口應在距離頂板大約200MM處。
(3)在檢測地點檢查二氧化碳濃度時,先按上述方法測出甲烷濃度;再將輔助管拔掉,用檢查甲烷的方法測出混合氣體濃度;混合氣體濃度減去甲烷濃度即得二氧化碳濃度。測量二氧化碳濃度吸氣口應在巷道的中下部位置。
9、在所轄範圍內測量瓦斯的地點包括:
(1)掘進工作麵進風流(指風筒出口到掘進工作麵的一段風流);
(2)掘進工作麵回風流;
(3)局部通風機前後各20米以內的風流;
(4)局部高冒區域。
(5)設置有電器設備10M範圍內。
(6)掘進工作麵(一炮三檢)
10、對所轄範圍內測量瓦斯的次數規定如下:
低沼氣礦井:每班至少檢查2次;
高沼氣礦井:每班至少檢查3次;
負責專一巷道的專職瓦斯檢查員,瓦斯檢查次數為每小時1次,對有瓦斯變化異常的地點,隨時檢查。
11、每次檢查瓦斯後,必須填寫瓦斯記錄手冊及瓦斯牌板。進入盲巷或臨時停風的巷道內檢查瓦斯時,瓦檢員應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在使用光學瓦檢儀檢查時,應邊檢查邊進入。
12、當局部瓦斯積聚或臨時停風的盲巷內積聚瓦斯超限時,在瓦斯濃度不超過3%的情況下,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控製風流進行排放瓦斯;當積聚的瓦斯濃度超過3%時,必須製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報處總工程師審批後按措施規定進行排放。
13、瓦斯檢查記錄牌板的吊掛位置,一般懸掛在工作麵後方50—100m範圍內,對於密閉牆、盲巷等應懸掛在巷道入口5m範圍內。
14、瓦斯檢查牌板填寫內容包括檢查地點名稱、甲烷及二氧化碳濃度、其他有害氣體濃度、溫度、檢查日期、班次、時間、次數、瓦斯檢查員姓名等。瓦斯檢查記錄牌板應隨著檢查點位置的變化而及時移動。
15、每班應對管轄範圍內的傳感器的數據進行校對和記錄、對監測裝置及電纜的外觀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向通風隊長(班長)彙報。
二、通風工安全操作規程
1、通風工負責所轄範圍的風筒的運送、安裝、維修和拆除工作。
2、風筒的吊掛要平、直、穩、緊,避免風筒被刮破、擠扁、放炮崩破。
3、風筒吊掛要采取由外向裏的方向,逐節連接、吊掛。
4、風筒的接頭要嚴密,膠質風筒采用反壓邊接頭。
5、鐵風筒與膠質風筒連接處要加軟質襯墊,並用鐵絲箍緊,確保不漏風。
6、風筒的直徑要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需要使用過渡節連接。應先大後小,不準花接。
7、斜巷和立井施工時,風筒更要注意接頭牢固,防止脫落。
8、經常檢查風筒的質量,發現有破口、漏風,要及時修補。
9、更換風筒時,不得隨意停風。確需停風時,應按照礦井技術負責人簽發的停風計劃執行。
10、在正常工作中,如果風筒突然斷開、大破裂,影響到正常供風時,應及時通知受影響地點的人員撤出,並盡快修複、更換。在更換過程中要通知瓦檢員注意檢查有害氣體的積聚情況,按照有關規定操作。更換完畢後,要向調度室和通防部門彙報。
11、巷道掘進完成以後,應在通防部門的指揮下及時把風筒全部拆除。拆除的風筒要運至井上,衝洗、曬幹、修補完好。
12、拆除獨頭巷道的風筒時,不得停風,要由裏向外依次拆除。
13、在帶式輸送機、刮板輸送機附近操作時,必須先和輸送機的司機聯係好,必要時可以停止輸送機運轉,保證操作者的安全。
14、在電機車運行的巷道及斜巷中吊掛風筒時,要設安全警戒,嚴防被車刮、撞。在架線電機車巷道中施工時需要停電。在巷道高處吊掛風筒時要設台架,操作時要站穩。
15、風筒過風門時,要加接硬質過渡風筒通過風門,不得用軟質風筒直接過風門。
16、在巷道中開挖水溝時,要用掩護物遮擋風筒,以防放炮崩壞風筒。
17、風筒吊掛一般應避開電纜、各種管線,以免相互影響。
18、吊掛及縫補風筒至少由兩人協助操作,防止梯子傾斜發生02manbetx.com 。
19、通風工負責局扇安裝時,局扇距離回風口必須大於10m,局扇應采用懸吊或架設,距離地麵高度至少300mm。
20、風筒末端到工作麵的距離,嚴格執行施工作業規程的規定,保證工作麵有足夠的新鮮風量。
21、風筒拐彎處(小於等於1200)要增設彎頭,緩慢拐彎,以減少風筒拐彎阻力。
22、嚴格執行1台局扇隻能供一個掘進工作麵通風。
23、地麵修補風筒:
(1)修補風筒時,粘補風筒的漿應按要求配製。根據破口大小,裁剪補丁(以圓形為好);補丁四周應大於破口2厘米以上;補丁邊應裁剪成斜麵;補丁和破口處應刷淨漏出風筒原色,晾幹後塗上膠漿進行粘貼,粘貼後應用木外向錘砸實,使其粘貼嚴密;最後應再塗上滑石粉。
(2)10厘米以上的破口,應先用線縫合後,再進行粘貼。
(3)風筒上的吊環應齊全,吊環間距應一致,能保證風筒吊掛平直;兩端鐵圈要縫牢。
(4)修補好的風筒應妥善保存,每季度要晾曬1次。
(5)製作過渡節風筒時,長度應大於2米。
(6)修補風筒時,應準備1台局部通風機,用來吹幹風筒。
(7)汽油、膠水必須單獨存放,應保持嚴密,周圍嚴禁煙火。
(8)風筒修理室內不得使用火爐取暖。
(9)風筒修理室內需配備滅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三、電鑽打眼工安全操作規程
1、領取電鑽等工具時要認真檢查,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電鑽的機體無裂紋破損,螺絲、螺帽、銷子等齊全牢固;
(2)電鑽開關靈敏可靠,防爆插銷嚴密,如發現有火花痕跡,不準使用;
(3)鑽杆平直,鑽頭鋒利;
(4)試轉一下,其轉動方向正確,聲音正常;
(5)電纜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不漏電;
(6)帶齊鑽杆、鑽頭、鉛絲(鐵線)、護套、手鎬、長撬棍等必需的工具。
2、電鑽、鑽杆、電纜的攜帶
(1)將電纜繞成圓圈,其一端固定在電鑽上並係結好,要手提電鑽手把或肩背電鑽和電纜。不準安上鑽杆挑著電鑽行走,不準用電纜拖拉電鑽,更不準帶電拖拉電鑽,嚴禁強拉硬拽;
(2)搬運、移動電鑽時,必須卸下鑽杆;
(3)急傾斜工作麵要用結實繩子綁牢運送電鑽;
(4)嚴禁用刮板輸送機運送電鑽、鑽杆、電纜。
3、打眼前的檢查和處理
(1)打眼前,必須敲幫問頂,遇有傘簷、活塊等應用手鎬、長撬棍處理掉;
(2)用鐵絲把鑽頭固定在鑽杆上,釺尾套在電鑽卡套內,要緊密結合,啟動電鑽檢查旋轉方向是否正確;
(3)打眼工必須紮緊袖口、褲管,扣好衣扣。
4、兩人操作,一人在電鑽一側領釺定眼,一人在另一側緊握電鑽手把操作。
5、開眼時,煤硬要先用手鎬刨點定位,煤軟可直接用鑽頭點開定眼。定好位後,使鑽頭頂緊定位點,間斷地送電二、三次,使鑽頭鑽進煤體。
6、鑽頭鑽進煤體後,根據爆破說明書的規定,調整打眼的方向和角度。推進時要均勻使勁,不可用力過猛,要順勢推進。
7、打夠眼深後,必須將鑽杆來回拉動幾次,把眼內煤粉排淨。底眼要用木楔、大塊煤掩蓋好,以防煤粉堵塞。
8、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止打眼
(1)出現卡住鑽頭或鑽杆;
(2)電鑽聲音突然不正常;
(3)電鑽外殼超溫;
(4)電鑽鑽杆嚴重震動;
(5)電鑽外殼帶電。
經查明原因處理好後,方可繼續打眼。
9、工作麵有淋水處,必須遮蓋電鑽,以防漏電傷人。
10、(1)要在班組長直接指導和放炮員的配合下進行打眼;來回拉動鑽杆,排除煤粉。
(2) 應用木扡或竹扡挖出部分炮泥,並插入炮棍以確定瞎炮炮眼方向;
(3)在距瞎炮眼至少0.3米處,平行瞎炮眼打新眼,其深度可稍大於瞎炮深度;
(4)要做出有瞎炮的顯著標誌。
11、完成全部打眼任務後,先應切斷電源,拔下防爆插銷(嚴禁帶電拔銷,然後拔下鑽杆、卸下固定鑽頭銷子、收好鑽頭,)。
12、將電鑽、鑽杆、電纜分別運出工作麵,放到指定的安全地點。電纜要盤放整齊。需檢修的電鑽、電纜、鑽杆等要運到檢修地點。
四、放炮員安全操作規程
1、向班組長接受任務後,確定當班使用炸藥,雷管數量,填寫領取單。
2、領取並檢查防爆放炮器
(1)用放炮器鑰匙扭到充電位置,氖燈要發亮;
(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檢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電池有電。
3、領取放炮母線
(1)必須使用橡膠銅芯或聚氯乙烯鋼芯雙線電纜;
(2)放炮母線接頭除鏽、扭結並用絕緣帶包好。
4、運送爆破材料應遵守下列規定:
(1)電雷管必須由放炮員親自攜帶運送;
(2)爆破材料必須裝在堅實的非金屬容器內。電雷管和炸藥應分裝在不同的容器內並加鎖。嚴禁將火藥裝在衣袋內;
(5)攜帶爆破材料人員不得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時間內,沿井筒上下;
(6)領到爆破材料後,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5、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麵臨時存放時,必須放置在放炮警戒線之外的頂板完好、支架完整、無電器設施、不潮濕的安全地點;
(2)內隻準存放炸藥和電雷管,嚴禁存放炮器存放箱內。炸藥和雷管必須分開,不許混放;
(3)不準任何人在存放炮藥箱的地點休息,更不準坐在炮藥箱
(4)防爆型放炮器要懸掛在幹燥地點。
6、裝配引藥
(1)隻準由放炮員裝配引藥,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巷道內裝配引藥;
(3)嚴禁坐在炮藥箱上裝配引藥;
(4)從成束雷管中抽出單個電雷管時,應將成束的電雷管腳線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或手拉管體硬拽腳線,一個引藥隻準裝一個雷管;
(5)裝配引藥,應先將炸藥卷頂部揉軟,用木扡或竹扡在藥卷的頂端中心垂直紮好略大於電雷管直徑的孔,然後將電雷管插入孔眼,將腳線在藥卷上拴一個扣,剩餘的腳線全部纏在藥卷上,同時將腳線末端扭結,嚴禁將電雷管從藥卷側麵硬插入藥卷中或捆在藥卷上;
(6)裝配引藥時,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或衝擊,防止折斷腳線及損壞其絕緣層;
(7)裝配引藥的數量應根據眼數而定,並且用多少裝配多少。裝好的引藥要立刻整齊擺放在容器內,點清數量,不得遺失,不準隨地亂放。
7、裝藥前,放炮員要與班組長及瓦斯檢查員對工作麵及炮眼進行全麵檢查,對所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準進行裝藥。
(1)裝藥地點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
(2)工作麵風量不足或風向不穩定;
(3)裝藥地點20米以內煤塵堆集飛揚;
(4)裝藥地點有片幫冒頂的危險;
(5)炮眼內有異狀,有壓力水、瓦斯突增、炮眼塌陷出現裂縫,溫度驟高驟低等;
(6)有眼深小於0.6米的炮眼或不符合規程規定的眼深、位置、方向等;
(7)炮眼內岩(煤)粉未清除幹淨;
(8)發現瞎炮未處理。
8、裝藥
(1)用壓風或掏勺將炮眼內的岩(煤)粉清理幹淨;
(2)用炮棍將藥卷輕輕地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勻,不得強力衝擊,但要使藥卷間密實接觸;
(3)正向爆破的引藥最後裝,裝引藥時其聚能穴朝向眼底,要一手推引藥,一手鬆直腳線,但不要過緊,不得損傷腳線;
(4)填炮泥時要一手拉腳線,一手填炮泥,要慢慢用力輕搗壓實。眼孔填夠炮泥後,要將腳線扭結,並盤放在眼口,不得拖在炮眼外邊;
(5)炮眼封泥應采用水炮泥。裝填水炮泥時應先緊靠藥卷填上0.03-0.04米的炮泥,然後裝水炮泥,外端再填以炮泥。注意不要用力過猛和壓的太緊,以防搗破水炮泥,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
(6)封泥應用不燃性的砂、粘土、禁止使用塊狀材料或可燃性材料。
9、炮眼深度和封泥量的規定
(1)炮眼深度小於0.6米時,不準裝藥放炮;
(2)炮眼深度為0.6米至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炮眼長度超過1米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米。
10、要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一次裝藥分段放炮或分段裝藥分段放炮的方式進行裝藥作業;
11、設警戒
(1)聯線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放炮員須為警戒人員之一;
(2)警戒線必須設在頂板、支架完好的地點,並要設置警戒牌、欄杆或拉繩等標誌;
(3)放炮時,所有人員都應在警戒線之外;
(4)工作麵若與其他采掘麵貫通,在相距20米時,必須在貫通處另一側安全地點設警戒,直至貫通。貫通處兩頭都要在放炮前檢查瓦斯;
(5)警戒的安全距離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12、檢查及處理
在聯線和放炮前,放炮員要和班組長、瓦斯檢查員對放炮的地點進行第二次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準進行聯線放炮。
(1)放炮地點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
(2)沒按第24條的規定設好警戒;
(3)放炮母線不足50米;
(4)應該掩蓋維護好的設施未進行掩蓋和維護;
(5)沒按規定用水炮泥或封泥長度不足;
(6)分段放炮時,崩倒的棚子未扶起。
13、聯線
(1)要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放炮順序和聯線方法聯線放炮;
(2)嚴格執行誰聯線誰放炮,即放炮母線聯電雷管腳線及檢查線路和通電都必須由放炮員本人操作;
(3)母線與腳線聯結後,再沿路檢查母線。放炮員應最後退出放炮地點。
14、放炮
(1)母線與電雷管腳線聯結後,放炮員即吹第一次口哨並大聲叫喊“要放炮啦”;
(2)放炮員沿路檢查路線,第二次吹口哨並大聲叫喊:“快放炮啦”;
(3)到達放炮的警戒地點後,將母線聯接在放炮器的接線端並擰緊,這時第三次吹口哨並大聲叫喊“放炮啦”,等待30秒後,用鑰匙將開關轉到充電位置,待氖燈閃亮穩定,將開關鑰匙轉到原來放電位置起爆;
(4)炮響後,首先取下放炮器鑰匙,然後將母線從放炮器上摘下並打結短路。
15、炮後檢查
(1)放炮員會同班組長、瓦斯檢查員進行放炮後的檢查工作,檢查及處理內容同前;
(2)通電後若沒有爆炸,用瞬發電雷管時至少5分鍾、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至少15分鍾後,放炮員方可沿線路檢查不爆的原因;
(3)在確屬由聯線不良造成不爆時,可以重新聯線放炮;
(4)若確屬瞎炮,應按第 條辦法處理。
16、處理瞎炮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在距瞎炮至少30CM處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放炮;
(2)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藥或從引藥中拉出電雷管;嚴禁將炮眼殘底(無論有無引餘炸藥)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這些炮眼;
(3)處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後,放炮員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石,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4)在瞎炮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同處理瞎炮無關的工作。
17、裝藥的炮眼必須當班放炮完畢。若遇特殊情況無法當班放完時,必須在現場向下班放炮員交清情況。
18、在本班放完炮、吹散炮煙並經班組長同意後,放炮員須吹長哨並大聲叫喊“放完炮啦”,方可撤警戒和讓其他人員進入工作麵作業。
19、收拾整理好工具,存放在規定地點或親自攜帶收藏。
20、清點剩餘電雷管、炸藥,填寫消耗單並須經班組長簽字。當班要辦好爆破材料退還手續,不準私藏電雷管及炸藥。
21、向下班放炮員交班,介紹當班工作情況。
五、風鑽打眼工安全操作規程
1、照顧個人工作環境的安全。進入工作麵前必須敲邦問頂,打眼過程中要時刻注意頂邦變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熟知負責區域炮眼的方向、間距、角度。
3、保養好個人所使用的風鑽使之完好、無缺、無損。
4、工作時把鑽扛到工作麵,上好風水帶,添加潤滑油進行試運行。工作結束時把鑽和風水帶(小風水帶)拿出工作麵, 放到安全地點。
5、協同其他同誌一起把大風水帶撤出工作麵並加以掩護。
6、開鑽時先送水後送風。停鑽時先停風後停水。
7、工作時掌握一條線(從後向前看釺子風鑽和鑽架必須在同一垂直麵上)中心轉(釺子在炮眼中心位置旋轉)靠邊站(操縱風鑽站在風鑽的後側方。風鑽貼身旁,(用身體力量穩住風鑽,同時要注意觀察炮眼,釺斷可避免傷人),給水適量(水量過大或過小會降低鑽眼速度,同時水量過小容易夾釺子,其用量以流出的岩粉漿成稀糊狀為宜)。
六、耙裝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 平巷耙鬥裝岩
1、操作耙鬥前必須檢查耙鬥各部件及電器部分,確實完整無損方可開車。
2、操作時主尾繩速度要均勻,避免忽緊忽鬆,繩擺動過大。
3、耙鬥上溜槽靠司機操作一側應設立欄杆,以防傷人。
4、沒有礦車時,耙鬥不得上溜槽。
5、岩塊過大或不好耙時,應把耙回回,不能硬耙,以防斷繩或燒壞電機。
6、尾輪(工作麵導向輪)固定要牢固。
7、拐彎巷道裝岩,在工作麵和拐彎處應設信號指揮。
8、停車後,應使操縱機構處於停止位置,把手取下保存。
9、放炮前將耙鬥拉到裝岩機前,進渣槽用渣擁住。電纜、照明燈保護好。
(二) 斜巷(上下山)耙鬥機裝岩:
1、 應遵守平巷操作注意事項。
2、除用卡軌器固定外,還應用錨栓綱絲繩攔住機身下部,每個班應有專人對固定裝置進行檢查。
3、礦車下放(或上提)接近裝岩機時應減速。
4、在移動裝岩機時,下方禁止有人。
5、上山坡度大時(等於或大於25度)司機前方應打設護身點柱。
七、斜井把鉤工操作規程
1、準備工作
(1)把鉤工上崗後,必須詳細檢查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連接裝置、保險繩、鉤頭和接頭(鉤頭與鋼絲繩的連接)以及各種使用工具必須做到完好、齊全、靈敏、可靠,並查看鉤頭15m以內的鋼絲繩是否有打結、壓傷、死彎等不安全隱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嚴禁提升;
(2)確認斜巷無障礙或影響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隱患,以及沒有其他工作人員進行工作時,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提升;
(3)把鉤工在上崗操作前必須紮緊袖口和腰帶,做好自身安全保護;
(4)認真檢查設備、材料捆綁固定牢靠情況,使其重心穩定;
(5)認真檢查核對所掛車輛的重量和數量,使其符合規定要求;
(6)運送超重、超高、超長、超寬設備、材料等物件應有安全提升措施;
(7)斜井運送爆破材料應符合下列要求:
[1]首先和信號工聯係檢查信號裝置是否可靠,如信號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嚴禁運送;
[2]運送硝化甘油類炸藥和電雷管必須裝在專用的木質火藥箱內,車箱底部鋪有膠皮或麻袋等軟質墊層,並隻準放一層爆破材料,如檢查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嚴禁運送;
[3]火藥和電雷管必須分開運輸,堆放高度不得超過礦車邊緣,否則嚴禁運送;
[4]必須在運送前通知提升機司機和各水平把鉤工注意,車輛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M/S;
[5]運送爆破材料時,不得同時運送人員和其他設備材料工器具等。
2、摘掛鉤操作程序
(1)把鉤工等車停穩後方可進行操作,嚴禁車未停穩摘掛鉤;
(2)把鉤工操作時站立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嚴禁站在道心內,頭部和身體嚴禁伸入兩車之間進行操作,以防車輛滑動碰傷身體;
[2]必須站立在軌道外側進行摘掛鉤;
[3]在單道操作時,一般應站在信號位置同一側或巷道較寬一側;
[4]在雙道操作時,應站在雙道之間進行摘掛鉤,如甩車場雙道之間安全間隙達不到要求,應站在人行橫道一側進行摘掛鉤;
[5]摘掛完畢需越過串車時,必須從車輛運行上方越過,嚴禁從兩車輛之間或車輛運行下方越過。
(3)把鉤工摘掛時,如遇到摘不開,掛不上時,嚴禁蹬繩操作,必須采用專用工具操作,以防車輛移動使身體傾斜摔倒,造成02manbetx.com ;
(4)掛人車時,首先應檢查人車各部位(特別是人車所帶的防墜器)、保險繩、連接裝置是否完好,靈活可靠,然後掛好鋼絲繩進行試車。試車時除跟車工外,其他人員禁止乘車,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運送人員;
(5)斜井運送物料時,發現牽引車數超過規定,連接不良或裝載物料超重、超高、超長、超寬時,都不得發開車信號;
(6)特殊設備、材料及長大物件,要嚴格按照總工程師批準的安全技術提升措施作業,采用專用的連接裝置,由專人指揮進行提升;
(7)把鉤工每次掛鉤完畢,必須對車輛各部位,保險繩、連接裝置等再詳細檢查一遍,看是否完好正確,牢固可靠,然後看車輛運行方向有無障礙和隱患,確認安全後打開上部車場(或井口)擋車器或擋車欄,進入躲避硐室、信號硐室或安全地帶,方準發給信號工開車指令;
(8)車輛運行時,把鉤工要嚴密注視車輛運行狀態,發現異常或02manbetx.com ,及時與信號工聯係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立即趕赴現場,詳細檢查,確定異常或02manbetx.com 性質,拿出處理意見,進行處理;
(9)把鉤工工作完畢,必須清理現場。將鋼絲繩、保險繩、工具和多餘不用的連接環、插銷等連接裝置放置在軌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帶,上部車場(或井口)把鉤工還應檢查擋車器或擋車欄應處於工作狀態,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現場,以防發生意外。
3、其他注意事項:
(1)傾斜井巷在軌道維護、掉道處理、檢修等工作後,把鉤工在提升前必須對軌道線路、巷道環境有無障礙、隱患、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等進行詳細檢查,並且進行一次空車試運行,確認巷道、軌道和各種安全裝置沒有問題後,方準提升;
(2)串車進出車場,把鉤工應做到目接目送,與信號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隨時發出停車信號的準備;
(3)在傾斜井巷設置的風門,當車輛通過後,必須能夠自動關閉並嚴禁同時打開兩道風門,防止風流短路,造成意外事故;
(4)把鉤工上崗期間必須忠於職守,對於不符合提升規定要求以及違反操作規程,嚴禁摘掛鉤進行提升作業;
(5)把鉤工必須嚴格遵守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嚴格執行斜井的有關安全規定。
八、斜井信號工安全操作規程
1、一般規定
斜井信號工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有一定的提升把鉤工作實踐經驗,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並取得合格後持證上崗。
提升信號的設置,要求聲光齊全,通訊設備可靠。兼作行人的運輸斜巷,要設置紅燈信號,行車時紅燈亮,不準行人。提升機停運或因事故檢修後,開車前必須對所有信號、通訊設備進行檢查試驗(試驗前,必須與各信號點及提升機司機聯係明確後再進行),確認正確靈活暢通後,方可作業。
2、收發信號
(1)信號工在崗位上,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在聯係工作中(如用電話或口頭與他人聯係工作時)發送信號,必須精力集中,細心操作;
(2)信號工收到的信號不明確時,不得發送開車信號,同時可用電話或回點等方式查明原因,待確認後方可重新發送信號;
(3)信號工發出信號後,發現提升容器的運行方向與信號規定的方向不一致時,應立即發出停車信號,待查明原因後,再重新發出信號;
(4)信號工在操作中必須與把鉤工密切配合,聯係要及時、清楚、準確。當把鉤工允許發信號時,信號工應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發出信號;
(5)信號工操作信號後,不得離開信號機旁,以便觀察提升中的運行情況,監視運行中的信號係統,如有緊急情況,應立即發出停車信號;
(6)多水平提升時,信號工操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1]信號工在不同水平所發出的信號必須有區別;
[2]信號工在中部車場操作信號時,除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定外,還必須做到彎道處嚴禁站人。
(7)斜井升降人員時,信號工操作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跟車工的信號操作必須嚴格按跟車工的操作規程執行;
[2]每班掛人車時,或斜井井筒檢修後,信號工應與車房聯係進行一次空人車試道運行;
[3]信號工發出人車發車信號後,嚴禁再上、下人員,也不準廢除本次信號再上、下人員。
(8)矸石山信號工操作時,要遵守下列規定:
[1]接班後的信號試驗按上述要求進行;
[2]矸石山信號工在發開車信號前,應檢查山上確實無人撿東西,架子、軌道、裝載點沒有人員時,方可發出開車信號;
[3]需要中途人工卸矸時,信號工必須與絞車司機聯係後操作停車信號,同時監護好信號機,待卸矸完畢後,根據實際情況重新發送提落信號;
[4]矸石山信號工必須同時執行本操作規程的其他各項規定。
3、其他規定:
(1)各信號工與提升機司機必須用處統一規定的信號指令含義進行工作聯係,不得私自改變,也不得任意臨時規定信號,以防混亂;
(2)運輸大件、井筒檢修、處理事故、運送火藥等特殊情況,信號工應提前與提升機司機聯係明確,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3)信號工不得脫崗,嚴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崗。
(4)信號工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九、小絞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聽到清晰、準確的信號後,首先應打開紅燈示警,然後閘緊製動閘,鬆開離合閘,按信號指令方向啟動絞車空轉。緩慢壓緊離合閘把,同時緩慢鬆開製動閘把,使滾筒慢轉,平穩啟動加速,最後壓緊離合閘,鬆開製動閘,達到正常運行速度。
2、必須在護繩板後操作,嚴禁在絞車側麵或滾筒前麵(出繩側)操作;嚴禁一手開車,一手處理爬繩。
3、下放礦車時,應與把鉤工配合好,隨推車隨放繩,禁止留有餘繩,以免車過邊坡點時突然加速繃斷鋼絲繩。
4、禁止兩個閘把同時壓緊,以防燒壞電機。
5、啟動困難時應查明原因,不準強行啟動。
6、絞車運行中,應集中精力,注意觀察,手不離閘把,收到不明信號應立即停車查明原因。
7、注意絞車各部運行情況,發現下列情況時必須立即停車,采取措施,待處理好後方可開車:
(1)有異常響聲、異味、異狀。
(2)鋼絲繩有異常跳動,負載增大或突然鬆弛。
(3)穩固支柱有鬆動現象。
(4)有嚴重咬繩、爬繩現象。
(5)電機有異常。
(6)突然斷電或有其他險情時。
8、應根據提放載荷的不同和斜巷的變化起伏、酌情掌握速度。嚴禁不帶電放飛車。
9、接近停車位置時,應先慢慢閘緊製動閘,同時逐漸鬆開離合閘,使絞車減速。聽到停車信號後,閘緊製動閘,鬆開離合閘,停車停電。
10、上提礦車時,車過邊坡點後應停車準確,嚴禁過卷或停車不到位。
十、主提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 開車前的準備工作:
1、將製動手把置於全緊閘位置。主令控製器的操作手把置於“0”位。
2、檢查過卷開關,正常情況在中閘位置,工作方式轉換開關應始終保持在手動位置。
3、合上高壓隔離開關和油開關,使高壓側帶電。
4、合上低壓電源開關,使低壓側有電。
5、啟動潤滑油泵和製動油泵,即可開車。
(二)開車:
必須明確深度指示器和提升容器的位置,集中精力開車,當井口發出提升或下放信號後方可開車。
(三)絞車在運轉中注意事項:
1、啟動要穩、停車要準。換向時停穩車後方可進行換向。
2、在操作中兩手不得離開手柄,要時刻注意深度指示器上的刻度指示。
3、運轉中時刻注意各部位是否正常,隨時檢查各儀表是否正常和準確。
4、製動油壓不低於45kg/cm2,油溫不超過65℃,電機溫度不超過75℃,各軸承溫度不超過60℃,閘盤溫度不超過12℃。
5、各油路必須暢通。
6、不準利用自重下放,運轉中如發現異常現象;如聲音異常,負荷突然增大等必須立即停車通知有關人員檢查後再開車。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不準開車:
1、信號不清不準開車; 2、各部位溫度超限不開車;
3、各儀表不正常不開車; 4、故障未排除不開車。
(五)安全規定:
1、操作人員不得任意調整機電設備和保護裝置。
2、開車過程中司機要集中精力不得與他人說話。
3、設備任何一部分出故障和發現異常情況,均應立即停車檢查。並通知有關人員,故障未排除之前嚴禁強行開車。
4、安全回路不得隨便短接,並應處於正常良好狀態。
5、檢查電氣設備時,應斷開電源開關。嚴禁帶電作業,在必須帶電檢查時,應按要求穿戴絕緣保護並嚴禁觸及帶電部分。
6、、司機在上班前不準喝酒,工作時間不準打盹睡覺。
7、主司機操作,副司機負責監護,不準一人操作,一人脫崗
8、電源在低於額定電壓的10%時,嚴禁開車。
十一、吊泵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 啟動前的準備工作:
1、檢查吊泵機組各零件的連接情況是否牢固。
2、檢查填料函的密封和壓緊程度是否適當。
3、檢查吊泵及上、下吊梯,上下平台各部聯接是否可靠、焊縫是否良好。
4、檢查環境氣溫及水溫不得低於0度。
5、檢查電源接線及控製回路接線是否良好。
6、檢查各軸承潤滑情況,加注潤滑油:
⑴傳動裝置上部軸承以HJ—10機械油每班注油一次;
⑵傳動裝置下部軸承以ZG—鈣基潤滑脂每3000小時換油一次;⑶密栓盒每班注油三次;
⑷繩輪軸承每下放和提升之前注油一次。
7、用手檢查轉子轉動是否靈活,並不得有金屬磨擦聲音。
8、將排水管的氣閥打開,往泵內灌入引水、待放氣孔。沒有氣泡和有水湧出時,將氣閥關閉。同時將排水閥門關閉,準備啟動。
(二) 啟動及運行:
1、準備工作就緒後,合上電源開關和控製回路的開關。
2、按起動按紐,使電動機啟動。
3、待電動機轉速達到額定轉數後,緩慢打開排水管的閥門,使吊泵正常排水。
(三)運轉中的注意事項:
1、 經常注意吸水龍頭,不得有堵塞,並不得露出水麵。
2、 經常檢查吊泵傳動裝置上部軸承的油池,油位不低於油標尺的刻度,油溫不超過55℃。
3、 注意湧水量的變化,隨時調節吊泵的排水量。
4、 吊泵排井筒的泥漿含砂粒的水。要將工作間隙放大。
5、 吊泵排水筒泥漿水(含砂粒)時,應適當停泵,並利用調節螺帽將水輪提放數次或用管鉗返向旋轉泵軸三轉。以防水輪與泵殼卡死。
6、 吊泵運轉中經常注意電壓值和電流的變化,發現異常應停泵檢查處理。
(四)停泵:
1、停泵之前首先緩慢關閉排水閘閥,打開放氣閘,減輕水擊。以防吸水軟管被擊破。
2、 按停止按鈕,停止電動機運轉。
3、 拉開電源閘,切斷電源。
十二、臥泵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操作順序:
1、有底閥水泵操作順序:
啟動:向水泵充水-泵體內充滿水後,操作啟動設備,啟動水泵電機-水泵電機達到正常轉速後,打開水泵排水閥門-完成水泵啟動-正常排水。
停機:關閉水泵出水口閥門-斷電停機。
2、無底閥水泵操作順序:
啟動:啟動充水設備向水泵充水-泵體內充滿水後,操作啟動設備,啟動水泵電機-水泵電機達到正常轉速後,關閉充水設備,打開水泵排水閥門-正常排水。
停機:關閉有關儀表閥門-關閉水泵出水口閥門-斷電停機。
二、 正常操作
1、啟動排水泵一般按以下步驟進行:
(1)泵體充水:
1)排水泵有底閥時,應先打開灌水閥和放氣閥,向泵體內灌水,直至泵體內空氣人武部排出(放氣閥不冒氣),然後關閉以上各閥,立即啟動水泵電機;2)采用無底閥排水泵時,當用真空泵時,先關閉水泵壓力表閥門,打開水泵的真空閥門,開動真空泵,將泵體、吸水管抽真空,當真空表指數穩定在相應負壓的讀數上後,關閉真空泵上的真空表閥門,立即啟動水泵電機。3)當采用射流泵時,先關閉水泵壓力表閥門,開啟水泵通往噴射泵的排氣閥門,再開啟高雨衣水管通往噴射泵的水門,觀察水氣噴嘴,直到噴射的水柱中沒有空氣泡為止。關上噴射泵兩閥,立即啟動水泵電機;4)采用潛水泵排水時,要保證吸水井的水位在潛水泵逆止閥以上2.5—3米。
(2)啟動水泵電動機:
1)啟動高壓電氣設備前,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好絕緣靴;2)鼠籠型電動機直接啟動時,合上電源開關,直接啟動電動機;3)繞線型電動機啟動時,應先將電動機滑環手把打到“啟動”位置上,啟動器手把在“停止”位置合上電源開關,待啟動電流逐漸回落至規定值時,逐級切除啟動電阻,使轉子短路,並將電動機滑環手把拖拉機到“運行”位罩,電動機達到正常轉速,最後將啟動器手把扳回“停止”位置;4)鼠籠電動機用補償器啟動時,先將手把推到啟動位置,待電動機達到一定速度,電流返回至規定值時,由啟動櫃自動(或手動)切除全部電抗,電動機進入正常運行。
(3)待水泵電機電流達到正常時,關閉充水設備及真空表,啟動電動(液動)裝置,打開閥門或人工緩緩打開壓力表閥,排水泵投入正常運行。
2、工作泵和備用泵應交替運行,保證備用隨時可投入使用。對於不經常運行的水泵(或水泵升井大修)的電動機,應每隔10天空轉2—3小時,以防潮濕。
3、水泵的正常停機。
(1)關閉壓力表閥,起動電動(液動)裝置或人工緩緩關閉水泵的出水閥門。
(2)切斷電動機的電源,電動機停止運行。
十三、配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正常操作:
1、值班配電工負責監視變(配)電所內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重點監視以下內容:
(1) 電氣設備的主絕緣如瓷套管、支持瓷瓶應清潔、無破損裂紋、異響及放電痕跡。
(2) 電氣設備的油位、油色應正常,無漏油、滲油現象。
(3) 電氣設備和電纜、導電排的接頭應無發熱、變色及打火現象。
(4) 油開關、變壓器溫度應正常,油箱內無異響。
(5) 電纜頭無漏膠、滲油現象。
(6) 儀表和信號指示、繼電保護指示、繼電保護指示應正確。
(7) 電器設備接地應良好,高壓接地保護裝置和低壓漏電保護裝置工作正常,嚴禁甩掉不用。
1、 值班配電工負責變(配)電所內高、低壓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
(1)停電操作。值班人員接到停電指令或持有“停電操作票” 的作業人員及檢查人員的停電要求後,作如下操作:
1)停高壓開關時,應核實要停電的開關,填寫“倒閘操作票”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停電操作。停電操作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 台上,操縱高壓開關手柄,切斷油斷路器(真空斷路器),並在手柄上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牌。如檢修開關和變壓器時,在切斷斷路器後,必須拉開離合開關,並裝上隔板。2)低壓饋電開關停電時,在切斷開關後,實行閉鎖,並在手柄上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牌。
(2)送電操作。當值班人員接到送電指示或作業人員已工作完畢,原聯係人要求送電時,應核實好要送電的開關,確認送電線路上無人工作時方可送電,嚴禁約定時間送電。送電操作如下:
1)高壓開關合閘送電:戴好絕緣手套,穿好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取下隔板,閉合隔離開關,操作斷路器手柄或按扭進行合閘送電。2)低壓饋電開關送電操作如下:取下開關手柄上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牌,解除閉鎖,操作手柄合上開關。
3、值班人員必須隨時注意各開關的繼電器保護、漏電保護的工作狀態,當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處理,並向有關部門彙報,作好記錄。
二、特殊操作
1、在供電係統正常供電時,若開關突然跳閘,不準送電,必須向調度和有關人員彙報,查找原因進行處理,故障排除後,方可送電。
2、發生人身觸電及設備事故時,立即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並及時向礦調度及有關領導彙報。
十四、活塞式空氣壓縮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操作順序:
空氣壓縮機在一般正常情況下按以下操作順序進行:
1、啟動:起動輔助設備-開啟冷卻水-按要求操作有關閘閥,人為卸荷-注潤滑油-啟動電機-電機達到正常轉速後,解除人為卸荷-進入正常工作狀態。
2、停機:人為卸荷-斷電停止電動機運轉-解除人為卸荷-關閉冷卻水和輔助設施。
二、 正常操作:
1、空壓機啟動運行:
(1)、空壓機必須無負荷啟動。
(2)啟動(或操作)輔助設施:
1)開啟冷卻水路、觀察回水漏鬥有充足的水流過;2)打開空壓機與風包間排氣管道上的閘閥;3)對卸荷器進行人為卸荷,有壓力調節器的將三通閥接通大氣,使氣缸餘氣解除封閉;4)用手撥油泵將潤滑油打入氣缸、十字頭軸承及曲軸瓦等處。
(3) 啟動電動機:
1)同步電動機異步啟動後,增速至額定異步轉速時,及時勵磁牽入同步,勵磁可以調至過激,以改善網路功率因數,但過激電流、電壓應符合所用勵磁裝置的工作曲線;2)繞線式異步電動機采用變阻器啟動時,電機滑環手把應在啟動位置。啟動前應將電阻全部投入,待啟動電流開始回落時,逐步將電阻緩緩切除,直至全部切除,電動機進入正常轉速,然後將電動機滑環手把打到運行位置,將啟動器手把 返回停止位置;3)感應電動機用頻敏電阻啟動時,啟動完成後必須將頻敏電阻全部切除,電動機進入正常轉速運行狀態。
(4)當空壓機達到正常轉速時,應立即解除人為卸荷。對於壓力調節器,將三通閥切斷大氣通路,閉合餘隙閥。
2、空壓機正常運行後,司機應定期巡回檢查(一般為每小時一次)。如發現不正常現象,應及時彙報處理,巡回檢查主要內容如下:
(1) 各發熱部位溫升情況,並記錄在運行日誌內。
(2) 檢查並記錄各檢測點風壓、油壓、水壓、電壓、電流等數值。
(3) 電動機、空壓機運行情況,各部位有無異常或非正常震動。
(4) 注油器、壓力調節器工作情況。
(5) 冷卻係統、供油係統、排氣係統工作情況,應無嚴重的漏水、漏油、漏氣現象,各安全保護和自動控製裝置動作靈敏可靠。
3、空壓機正常停機(必須無負荷停機)。
1)停機步驟:人為卸荷;停止電動機運轉;解除人為卸荷。
2)停機後,待氣缸溫度降至室溫後,關閉冷卻水。如周圍溫度低於00C 時,聽機應放盡機體內殘存冷卻水,以防凍裂設備。
十五、礦井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1、井下中央變電所、有值班人員的采區變電所的高壓開關設備的操作,必須由值班員根據工作票進行停送電操作。單人值班的由維修工監護,無人值班的采區變電所、配電點或移動變電站的操作,由熟悉供電係統的專人操作,由檢修負責人監護。
2、對維修職責範圍內設備的維修質量,應達到《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要求,高低壓電纜的懸掛應符合有關《煤礦安全規程》中的要求。設備檢修或更換零件後,應達到檢修標準要求。電纜接線盒的製作應符合有關工藝要求。
3、饋電開關的短路、過負荷、漏電保護裝置應保持完好,整定值正確,動作可靠。
4、移動變電所的安裝、運行、維修和管理必須按照要求執行,其漏電保護主、輔接地極的安裝、維護必須符合要求。
5、各類電器保護裝置應按裝置的技術要求和負荷的有關參數正確整定和定期校驗。
6、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開路,二次側接地線不準斷路。在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進行通電試驗時,應采取措施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電。
7、在檢查和維修過程中,發現電器設備失爆時,應立即停電進行處理。對在現場無法恢複的防爆設備,必須停止運行,並向有關領導彙報。
8、電器設備檢修時不得任意改變原有端子序號、接線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護裝置,整定值不得任意修改。
9、檢漏繼電器跳閘後,應查明跳閘原因和故障性質,及時排除後才能送電,禁止在甩掉檢漏繼電器的情況下,對供電係統強行送電。
10電器設備的局部接地螺栓與接地引線的連接必須接觸可靠,不準有鏽蝕。連接的螺母、墊片應鍍有防鏽層,並有防鬆墊圈加以緊固。局部接地極和接地引線的截麵尺寸、材質均應符合有關規定。
11、鎧裝電纜芯線連接必須采用冷壓連接方式,禁止采用綁紮方式。
12、連接屏蔽電纜時,其半導體屏蔽層應先用三氯乙烯清洗劑將導電顆粒洗幹淨。對於金屬屏蔽層,不允許金屬絲刺破芯線絕緣層。屏蔽層剝離長度應大於國家標準規定的耐泄痕跡D級絕緣的最小爬電距離的1.5-2倍。
十六、瓦工安全操作規程
1、上下腳手架應走斜道。不準站在砌牆上做砌築、劃線(勒縫)檢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掃牆麵等工作。
2、砌磚使用的工具應放在穩妥的地方。斬磚應麵向牆麵,工作完畢應將腳手板和牆舊的碎磚、灰漿清掃幹淨,防止掉落傷人。
3、山牆砌完後應即安裝桁條或加臨時支撐,防止倒塌。
4、起吊砌塊的夾具要牢固,就位放穩後,方得鬆開夾具。
5、在屋麵坡度大於25度時,掛瓦必須使用移動板梯,板梯必須有牢固的掛鉤。沒有外架子時簷口應搭防護欄杆和防護立網。
6、屋麵上應兩坡同時進行,保持屋麵受力均衡,瓦要放穩。屋麵無望板時,應鋪設通道,不準在桁條、瓦條上行走。
十七、架子工安全操作規程
腳手架材料
1、鋼管腳手應用外徑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鋼管,長度以4—6.5米和2.1—2.3米為宜。有嚴重鏽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不得使用。
2、扣件應有出產合格證明,發現有脆裂、變形、滑絲的禁止使用。
3、木杆應采用剝皮杉木和其它各種堅韌硬木、楊木、柳木、樺木和腐朽、折裂、枯節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4、木腳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於7厘米,大橫杆、小模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於8厘米6—8厘米之間的可雙杆合並或單根加密使用。
5、竹腳手立杆、大橫杆、剪刀撐、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於7.5厘米;小橫杆不得小於9厘米(6—9厘米之間的可雙杆合並或單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紋、白麻、蟲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6、鋼製腳手應采用2—3毫米的一級鋼材,長度為1.5—3.6米,寬度23—25厘米,肋骨5厘米為宜,兩端應有連接裝置,板麵應鑽有防滑孔。凡是裂紋、扭曲的不得使用。
7、木腳手板應用厚度不小於5厘米的杉木或鬆木板,寬度以20—30厘米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紋、破裂和大橫透節的不得使用。板的兩端8厘米處應用鍍鋅鐵絲箍繞2—3圈或用鐵皮釘牢。
8、竹片腳手板,板厚不得小於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於1厘米,螺栓必須擰緊。竹編腳手板,其兩邊的竹杠直徑不得小於4.5厘米,長度一般以2.2—3米,寬度以40厘米為宜。
9、腳手架的綁紮材料可采用8#鍍鋅鐵絲,直徑不少於10毫米的麻繩或水、蔥竹篾。
十八、外腳手架安全操作規程
1、鋼管腳手架的立杆應垂直穩放在金屬底座或墊木上。立杆間距不得大於2米;大橫杆間距不得大於1.2米;小橫杆間距不得小於1.5米。鋼管立杆、大橫杆接頭應錯開,要用扣件連接擰緊螺栓,不準用鐵絲綁紮。
2、木腳手架的立杆應埋入地下30—50厘米,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將底部夯料並墊以磚石,如遇鬆土或者無法挖坑時,應綁掃地杆。木腳手架的立杆間距不得大於1.5米;大橫杆間距不得大於1.2米;小橫杆間距不得大於1米。
3、竹腳手必須搭設雙排架子。立杆間距不得大於1.3米;小橫杆間距不得大於0.75米。
4、抹灰、勾縫、油漆等外裝修的腳手架,寬度不得小於0.8米,立杆間距不得大於2米;大橫杆間距不得大於1.8米。
5、木、竹立杆和大橫杆應錯開搭接,搭接長度不得小於1.5米。綁紮時小應應壓在大頭上,綁口不得少於三道。立杆、大橫杆、小橫杆相交時,應先綁兩端,再綁第三根據,不得一扣綁三根。
6、單排腳手架的小橫杆伸入牆內不得少於24厘米;伸出大橫杆外不得少於10厘米。通過門窗口和通道時,小橫杆的間距大於1米應綁吊杆;間距大於2米時,吊杆下需加設頂撐。
7、18厘米厚的磚牆、空鬥牆和砂漿標號以下的磚牆,不得用單排腳手架。
8、腳手架的負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過270公斤。如果負荷量必須加大,應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架設。
9、腳手架兩端、轉角處以及每隔6—7根立杆應設剪刀和支杆。剪刀撐和支杆與地麵的角度應不大於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於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無法設支杆時,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腳手架必須同建築物連接牢固。
10、架子的鋪設寬度不得小於1.2米。腳手板須滿鋪,離牆麵不得大於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腳手架搭接時不得小於20厘米;對頭接時應架設板應用木塊,並且要釘牢,不得用磚墊。
11、翻腳手板應兩人由裏往外按順序進行,在鋪第一塊或翻到最外一塊腳手板時,必須掛牢安全帶。
12、上料斜道的鋪設寬度不得小於1.5米,坡度不得大於一比三,放滑條的間距不得大於30厘米。
13、腳手架的外側、斜道和平台,要綁1米高的防護欄杆和釘18厘米高的檔腳板或防護立網。
14、在門窗洞口搭設挑架(外伸腳手架),斜杆與牆麵一般不大於30度,並應支承在建築手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簷、線腳等地方。牆內大橫杆兩端都必須伸過門窗洞兩側不少於25厘米。挑架所有受力點都要綁雙扣,同時要綁防護欄杆。
十九、裏腳手架安全操作規程
1、砌築裏腳手架鋪設寬度不能小於1.2米,高度應保持低於外牆20厘米.裏腳手的支架間距不得大於1.5米,支架底腳要有墊木塊,並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結構上。搭設雙層架時,上下支架必須對齊,同時支架間應綁斜撐拉固。
2、砌牆高度超過4米時,必須在牆外搭設能承受160公斤荷重的安全網或防護擋板。多層建築應在二層和每隔四層設一道固定的安全網。同時再設一道隨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網。
3、搭設安全網應每隔3米設一根支杆,支杆與地平一般須保持45度,在樓層支網須事先預埋鋼筋環或在牆的裏外鍘各綁一道橫杆。網應外高裏低,網與網之間須接嚴密,網內雜物要隨時清掃。
二十、其它腳手架安全操作規程
1、金屬掛架的間距,一般不得大於2米。預埋的掛環(鋼銷片)必須牢固,掛環距門窗口兩側不得少於24厘米,60厘米的窗間牆隻準設一個掛環,最上一層的掛環要設在頂板下不少於75厘米。安裝架時,應兩人配合操作,插銷必須插牢,掛鉤插入圓孔內須垂直掛到底,支承鋼板要緊貼於牆麵。在建築物轉角處,應挑出水平杆,互相綁牢。
2、吊欄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安裝。懸掛吊欄的鋼絲繩圍繞挑梁不得少於三圈,卡頭的卡子不得少於三個,每個吊欄不少於兩根保險繩,每次提升後要將保險繩與吊欄卡牢固定。鋼絲繩不得與建築手或其 它構件磨擦,靠近時應用墊物或滑輪隔開。散落在上麵的雜物要隨時清除。
3、用手板葫蘆升降的吊欄,操作時嚴禁同時扳動前進杆與返回杆,降落時要先去掉前進杆上的套管,然後返動返回相徐徐降落。
4、橋式腳手架的支承架底座應夯實,並用墊木墊穩,每層必須與建築物連接牢固。桁架應在地麵組裝,桁架兩端的角鋼必須卡抱支承架兩側角鋼。用倒鏈或手板葫蘆提升時要安好保險繩,就位後立即與承架掛牢。
5、用鋼管搭設井架,相鄰兩立杆接頭錯開不少於50厘米,橫稈與剪刀撐(十字架)要同時安裝。滑軌必須垂直,兩軌間距誤差不得超過10毫米。
6、鋼門架整體豎立時,底部須用拉索與地錨固定,防止滑移,上部應綁好纜風,對角拉牢,就位後收緊固定纜風。
7、井架、門架和煙筒、水搭等腳手架,凡高度10—15米的要設一組纜風繩(4—6根),每增高10米加設一組。在搭設時應先設臨時纜風繩,纜風繩與地麵的角度應為45—60度,要單獨牢固地拴在地錨上,並用花籃螺絲調節鬆緊,調節時必須對角交錯進行,纜風繩禁止拴在樹木、電杆等物體上。
8、腳手架、井架、門架安裝完畢,必須經施工負責人驗收合格後方準使用。
二十一、腳手架拆工除安全操作規程
1、拆除腳手架,周圍應設圍杆或警戒標誌,並設專人看管,禁人入內。拆除應按順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準上下同時作業。
2、拆除腳手架大橫杆、剪刀撐,應先拆中間扣,再拆兩頭扣,由中間操作人往下順杆子。
3、拆下腳手杆、腳手板、鋼管、扣件、鋼絲繩等材料,應向下傳或用繩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二十二、抹灰工安全操作規程
1、室內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屬支架應搭設平穩牢固,腳手板跨度不得大於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過於集中,在同一跨不應超過兩人。
2、不準在門窗、暖氣片、洗臉池等器物上搭設腳手板。陽台部位粉刷,外側必須掛設安全網。嚴禁踩踏腳手架的護身欄杆和陽台欄板上進行操作。
3、機械噴灰噴塗應戴防護用品,壓力表、安全閥應靈敏可靠,輸漿管各位接口應擰緊卡牢。管路擺放順直,避免折彎。
4、輸漿應嚴格按照規定壓力進行,超壓和管道堵塞,應卸壓檢修。
5、貼麵使用預製件、大理石、磁磚等,應堆放整齊平穩,邊用邊運。安裝要穩拿穩放,待灌漿凝固穩定後,方可拆除臨時支撐。
6、使用磨石機,應戴絕緣手套穿膠靴,電源線不得破皮漏電,金鋼砂塊安裝必須牢靠,經試運轉正常,方可操作。
二十三、木工安全操作規程
支模拆模:
1、模板支撐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頂撐要垂直,底端平整堅實,並加墊木。木楔要釘牢,並用橫順拉杆和剪刀撐拉牢。
2、采用楔架支模應嚴格檢查,發現嚴重彎形、螺栓鬆動等應及時修複。
3、支模應按工序進行,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撐攀登上下。
4、支設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須頂牢。操作時要搭設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馬登操作。
5、支設獨立梁模應設臨時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應經施工技術人員同意。操作時應按順序分段進行,嚴禁猛撬、硬砸或大麵積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鬆動和懸掛的模板。拆下的模板應及時運送到指定地點集中堆放,防止釘子紮腳。
7、拆除薄腹梁、吊車梁、桁架等預製構件模板應隨拆隨加頂撐支牢,防止構件傾倒。
二十四、平刨機安全操作規程
1、平刨機必須有安全防護裝置,否則禁止使用。
2、刨料應保持身體穩定,雙手操作。刨大麵時,手要按在料上麵;刨下麵時,手指不低於料高的一半,並不得少於3厘米。禁止手在料後推送。
3、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過1.5毫米。進料速度保持均勻,進過刨口時用力要輕,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4、刨厚度小於1.5厘米、長度小於30厘米的木料,必須用壓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進。
5、遇節疤、戧槎要減慢推料速度,禁止於按節疤推料。刨舊料必須將鐵釘、泥砂等清除幹淨。
6、換刀片應拉閘斷電或摘掉皮帶。
7、同一台刨機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須一致,刀架、夾板必須吻和。刀片焊縫超出刀頭和有裂縫的刀具不準使用。禁固刀片的螺釘,應嵌入槽內,並離刀背不少於10毫米。
二十五、圓盤鋸(包括吊截鋸)安全操作規程
操作前應進行檢查,鋸片不得有裂口,螺絲應上緊。
操作要戴防護眼鏡,站在鋸片一側,居中站在於鋸片同一直線上,手臂不得跨越鋸片。
進料必須緊貼靠山,不得用力過猛,遇硬節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鋸片1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
短窄料應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鉤。超過鋸片半徑的木料,禁止上鋸。
二十六、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規程
車子向料鬥倒料,應有搭車措施,不得用力過猛和撒把。
用井架運輸時,小車把不得伸出籠外,車輪前後要擋牢,穩起穩落。
澆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間必須連接牢固。操作部位應有護身欄杆,不準直接站在溜槽幫上操作。
用輸送泵輸送混凝土,管道接頭、安全閥必須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須牢固,輸送前必須試送,檢修必須卸壓。
澆灌框架、梁、柱混凝土,應設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
澆搗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進行;澆圈梁、雨篷、陽台,應設防護措施;澆搗料倉,下口應先行封閉,並鋪設臨時腳手架,以防人員下墜。
不得在混凝土養護窯(池)邊上站立和行走,並注意窯蓋板和地溝孔洞,防止失足墜落。
使用震動棒應穿膠鞋,濕手不得接觸開關,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
預應力灌漿,應嚴格按照規定壓力進行,輸漿管道應暢通、閥門接頭要嚴密牢固。
二十七、普通工安全操作規程
1、挖掘土方,兩人操作間距保持2—3米,並由上而下逐層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開挖溝槽、基坑等,應根據土質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時設置固壁支撐。挖出的泥土應堆放在溝邊1米以外,並且高度不得超過1.5米。
2、吊運土方,繩索、滑輪、構子、籮筐等應完好牢固,起吊時垂直下放不得有人。
3、拆除固壁支撐應自下而上進行,填好一層,不得一次拆到頂。
使用蛙式打夯機,電源電纜必須完好無損。操作時,應戴絕緣手套,嚴禁夯打電源線。在坡地或鬆土處打夯,不得背著牽引打夯機。停止使用應拉閘斷電,始準搬運。
4、用手推車轉運物料,應注意平穩,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後車距在平地不得少於2米,下坡不得少於10米。
5、從磚垛上取磚由上而下階梯式拿取,禁止一碼拆到底或在下麵掏取。整磚和半磚應分開傳送。
腳手架上放磚的高度不準超過三層側磚。
車輛末停穩,禁止上下和裝卸物料,所裝物料要墊好綁牢。開車廂板應站在側麵。
二十八、鋼筋工安全操作規程
製作、綁紮
1、鋼材、半成品等應按規格、品種分別堆放整齊,製作場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穩固,照明燈具必須加網罩。
2、拉直鋼筋,卡頭要卡牢,地錨要結實牢固,拉筋沿線2米區域內禁止行人。人工絞磨拉直,不準用胸、肚接觸推杠,並緩慢鬆解,不得一次鬆開。
3、展開盤圓鋼筋要一頭卡牢,防止回彈,切斷時要先用腳踩緊。
4、人工斷料,工具必須牢固。掌克子和打錘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錘區域內的人和物體。切斷小於30厘米的短鋼筋,應用鉗子夾牢,禁止用手把扶,並在外側設置防護箱籠罩。
5、多人合運鋼筋,起、落、轉、停動作要一致,人工上下傳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鋼筋堆放要分散、穩當,防止傾倒和塌落。
高空、深坑綁紮鋼筋和安裝骨架,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7、綁紮立柱、牆體鋼筋,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為以內,重量不大,可在地麵或樓麵上綁紮,整體豎起;柱梁骨架,應用臨時支撐拉牢,以防傾倒。
8、綁紮基礎鋼筋時,應按施工設計規定擺放鋼筋支架或馬登架起上部鋼筋,不得任意減少支架或馬登。
9、綁紮高層建築的圈梁、挑簷、外牆、邊柱鋼筋,應搭設外掛或安全網。綁紮時掛好安全帶。
10、起吊鋼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須帶骨架降落到離地1米以內始準靠近,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鉤。
二十九、冷拉和張拉安全操作規程
1、冷拉卷揚機前設置防護擋板,沒有擋板時,應將卷揚機與冷拉方麵成90度,並且應用封閉式導向滑輪。操作時要站在防護擋板後,冷拉場地不準站人。
2、冷拉鋼筋要上好夾具,離開後再發開車信號。發現滑動或其他問題時,要先行停車,放鬆鋼筋後,才能重新進入操作。
3、準拉和張拉鋼筋要嚴格按照規定應力和伸長率進行,不得隨便變更。不論拉伸或放鬆鋼筋都要緩慢均勻,發現油泵、千斤頂、錨卡具有異常,應立即停止張拉。
4、張拉鋼筋,兩端應設置防護擋板,鋼筋張拉後要加以防護,禁止壓重物或在上麵行走。澆注混凝土時,要防止震動順衝擊預應力鋼筋。
5、千斤頂支腳必須與構件對準,放置平正,測量拉伸長度、加楔和擰緊螺栓應先停止拉伸,並站在兩側操作,防止鋼筋斷裂,回彈傷人。
6、同一構件有預應力和非預應力鋼筋時,預應力鋼筋應分二次張拉,第一次拉至控製應力的70—80%,待非預應力鋼筋綁好後再張拉到規定應力值。
7、電熱張拉的電氣線路必須由電工安裝,導線連接點應包裹,不得外露,張拉時,電壓不得超過規定值。
8、電熱張拉達到張拉應力值時,應先斷電,然後錨固,如帶電操作應穿絕緣手套。鋼筋在冷卻過程中,兩端禁止站人。
三十、鋼筋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一)、切斷機
1、機械運轉正常,方準斷料,斷料時,手與刀口距離不得少於15厘米,活動刀片前進時禁止送料。
2、切斷鋼筋禁止超過機械的負載能力。切斷低合金鋼等特種鋼筋,應用高硬度刀片。
3、切長鋼筋應有專人扶住,操作時動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鋼筋需用套管或鉗子夾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4、切斷機旁應設放料台,機械運轉中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頭和雜物。在鋼筋擺動範圍和刀附近,非操作人員不得停留。
(二)、調直機
機械上不準堆放物件,以防機械震動落入機體。
鋼筋裝入壓滾,手與滾筒應保持一定距離,機器運轉中不得調整滾筒。嚴禁帶手套操作。
鋼筋調直到未端時,人員必須躲開,以防甩動傷人。
短於2米或直徑大於9毫米的鋼筋調直,應低速加工。
(三)彎曲機
鋼筋要貼緊擋板,注意放入插頭的位置和回轉方向,不得開錯。
彎曲長鋼筋,應有專人扶住,並站在鋼筋彎曲方向的外麵,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調頭彎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換插頭、加油和清理,必須停機後進行。
(四)冷撥絲機
1、先用壓頭機將鋼筋頭部壓小,站在滾筒的一側操作,與工作台應保持50厘米,禁止用手直接接觸鋼筋和滾筒。
2、鋼筋的末端將通過冷撥的模子時,應立即踩腳閘分開離合器,同時用工具壓住鋼筋端頭防止回彈。
3、冷撥過程中,注意放線架、壓轆架和滾筒三者之間的運行情況,發現故障應即停機修理。
(五)、電焊、對焊機(包括墩頭機)
1、焊機應設在幹燥的地方,平衡牢固,要有可靠接地裝置,導線絕緣良好。
2、焊接前,應根據鋼筋截麵調整電壓,發現焊頭漏電,應即更換,禁止使用。
3、操作時應戴防護眼鏡和手套,並站在橡膠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設。棚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並備有滅火器材。
4、對焊機斷路器的接觸點、電極(銅頭),要定期檢查修理。冷卻水管保持暢通,不得漏水和超過規定溫度。
三十一、中小機械操作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混凝土、砂漿及攪拌機
1、攪拌機必須安置在堅實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腳筒架穩,不準以輪胎代替支撐。
2、開動攪拌機前應檢查,離合器、製動器、鋼絲繩等應良好,滾筒內不得有異物。
3、進料鬥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鬥下通過或停留。工作完畢後應將料鬥固定好。
4、現場檢修時,應固定好料鬥切斷電源。進入滾筒時,外麵應有人監護。
(二)、卷揚機
1、卷揚機應安裝在平整堅實、視野良好的地點,機身和地錨必須牢固。卷揚筒與導向滑輪中心線應垂直對正;卷揚機距離滑輪一般應不小於十五米。
2、作業前,應檢查鋼絲繩、離合器、製動器、保險棘輪、傳動滑輪等,確認安全可靠,方準操作。
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作業中最少需保留三圈。
3、作業時,不準有人跨越卷揚機的鋼絲繩。
4、吊運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時,除使用製動器外,並應用棘輪保險卡牢。
5、操作時,嚴禁擅自離開崗位。
6、工作中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待弄清情況後方可繼續作業。
作業中突然停電,應立即拉開閘刀,並將運送物件放下。
(三)蛙式打夯機
1、蛙式打夯機手把上應裝按鈕開關,並包絕緣材料。操作時應戴絕緣手套。打夯機電源電纜必須完好無損。作業時,嚴禁夯擊電源線。
2、在坡地或鬆軟土層打夯,嚴禁背著牽引。
(四)、砂輪機
砂輪機不準裝倒順開關,旋轉方向禁止對著主要通道。
工件托架必須安裝牢固,托架平麵要平整。
操作時,應站在砂輪側麵。不準兩人同時使用一個砂輪。
砂輪不圓、有裂紋和磨損剩餘部分不足25毫米的不準使用。
手提電動砂輪的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使用時結緣手套,先啟動,後接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