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鑫峪溝煤礦崗位安全責任製(彙編)
二00一二年二月
目 錄
一、 總則……………………………………………………………………………4
二、領導幹部崗位安全責任製……………………………………………………4
(一)礦長………………………………………………………………………4
(二)總工程師…………………………………………………………………5
(三)生產副礦長………………………………………………………………5
(四)安全副礦長………………………………………………………………6
(五)機電副礦長………………………………………………………………6
三、職能部門負責人崗位安全責任製……………………………………………7
(一)安全科長…………………………………………………………………7
(二)生產科長…………………………………………………………………8
(三)調度室主任………………………………………………………………8
(四)機電隊長…………………………………………………………………9
四、工程技術人員崗位安全責任製………………………………………………9
(一)采礦技術員………………………………………………………………9
(二)地質技術員………………………………………………………………10
(三)測量技術員………………………………………………………………10
(四)機電技術員………………………………………………………………10
(五)通風技術員………………………………………………………………11
五、管理人員崗位安全責任製……………………………………………………11
(一)調度員(兼信號、把鉤工、人車司機)………………………………11
(二)采掘隊隊長………………………………………………………………12
(三)運輸隊隊長………………………………………………………………12
(四)班(組)長………………………………………………………………13
(五)火藥管理員………………………………………………………………14
(六)材料管理員………………………………………………………………14
六、生產工人崗位安全責任製……………………………………………………14
(一)岩巷掘進工(兼砌镟、錨噴工)………………………………………14
(二)采煤工(兼煤巷掘進工)………………………………………………15
(三)放鬥推車工………………………………………………………………16
(四)運輸工……………………………………………………………………16
(五)選煤工……………………………………………………………………16
(六)維修工……………………………………………………………………17
七、特殊工種崗位安全責任製……………………………………………………17
(一)安全檢查員(瓦斯檢查員)……………………………………………17
(二)放炮員……………………………………………………………………19
(三)絞車司機…………………………………………………………………20
(四)水泵司機…………………………………………………………………20
(五)機電維修工(車、鉗、電工)…………………………………………21
(六)配電工(兼主扇司機)…………………………………………………22
(七)充電工……………………………………………………………………23
一、總 則
1、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確保我礦的安全生產,現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製度;
2、安全生產責任製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的全員、全過程的安全生產責任製,即將不同的安全生產責任分解落實到每一個幹部職工身上,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具體體現,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核心,每一個員工都有義務自覺遵守本製度;
(1)《安全生產法》第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製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2)《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三條規定: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製、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責任製、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4、安全生產責任製的內容主要包括:
(1)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包括實際控製人和投資者)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麵責任;本單位各級領導和生產管理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時”製度;
(2)本單位中的生產、技術、設計、供銷、運輸、財務等各有關專職機構和職能人員,必須在自己的業務工作範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3)本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加強勞動保護工作,有效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危害;
(4)本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
(5)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必須遵守以崗位安全責任製為主的生產01manbetx 01manbetx 和其它各項規章製度;
5、在遵守本責任製的同時,必須嚴格遵守其它法律法規和本礦製定的《三違處罰條例》、《員工管理獎懲條例》、《技術管理責任製》、《崗位01manbetx 01manbetx 》、《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等相關管理製度;
6、本製度未涉及的其它各崗位人員,均應自覺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礦規礦紀,搞好職責範圍內的業務保安工作,對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負責。
二、領導幹部崗位安全責任製
(一)礦長崗位安全責任製
1、全麵負責本礦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本礦安全生產責任製;
2、組織製定和完善本礦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01manbetx 01manbetx ;
3、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隱患;
5、組織製定並實施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發生重大傷亡02manbetx.com 時,應親臨現場負責組織搶救,並負責或協助02manbetx.com 的調查和處理結案工作;
6、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7、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指令,結合本礦實際情況,組織研究、製定實施細則,並檢查落實;
8、負責主持每月一次全礦安全大檢查和安全辦公會議,總結安全情況,布置安全工作;
9、布置、檢查有關部門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
(二)總工程師(礦長兼任)崗位安全責任製
1、貫徹執行《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通知、指令、指示,對礦井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組織編製、審查、上報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安全技術措施,以及有關安全技術規章製度,並負責督促、檢查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
3、對生產建設中出現的重大安全隱患,必須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從技術上提出防範措施,並負責實施;
4、發生重大事故時,親臨現場,協助礦長組織搶救,並從安全技術上提出救災措施和防止災害擴大的安全措施;
5、組織對采、掘、機、運、通等各項工程的檢查、驗收、評比和整改工作;
6、負責輔助救護隊(站)的業務技術指導工作;
7、組織礦井重大科技課題的論證、革新、技改、水平及采區設計、通風安全工程設計及礦井水平、采區接替計劃和月度生產計劃的編製、審定等。
(三)生產副礦長崗位安全責任製
1、協助礦長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等,具體負責全礦生產建設的安全工作;
2、檢查分管範圍內“三大規程”的執行情況,抓好生產建設工程質量,文明生產、機電運輸等工作。不斷改善生產勞動條件,對不合格工程,必須限期整改;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組織、指揮生產建設時,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對礦井的五大災害和機電運輸及其他重大事故隱患,應親自組織研究處理,布置防範措施,並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參加安全、機電、運輸、質量等大檢查;
5、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技術培訓和技術考核工作;
6、發生傷亡和重大非傷亡事故,必須親臨現場,協助礦長組織搶救。參加事故的調查、03manbetx 和處理工作。
(四)安全副礦長崗位安全責任製
1、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章等,協助礦長具體負責全礦安全生產日常管理工作;
2、掌握全礦安全生產活動情況,並定期向礦長彙報。主持全礦安全大檢查和有關安全工作會議;
3、認真03manbetx 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組織處理安全生產中的問題和隱患,及時研究防範措施,組織重大安全措施工程的實施,編寫、審查有關安全工作報告、報表,組織交流安全工作經驗;
4、經常深入現場、認真檢查三大規程和各種規章製度執行情況和井巷工程、設備質量、環境衛生及文明生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參加傷亡事故和重大非傷亡事故的搶救、調查和03manbetx 處理工作,總結經驗教訓,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對安全工作的獎懲提出處理意見;
6、檢查、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執行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當情況發現變化時,要督促修改、補充和報批;
7、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搞好業務保安、消防、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8、領導指揮安全部門和輔助救護隊(站)的工作,並抓好技術訓練工作。
(五)機電副礦長崗位安全責任製
1、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有關安全的指令、指示、決定、傳達安全會議精神,協助礦長具體負責全礦機電、運輸和各生產係統中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行負責;
2、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按照規範組織有關機電方麵的技術改造、設計、安裝、維修和檢查,及時編製、貫徹和落實各項機電安全技術措施;
3、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本礦製定的《技術管理責任製》、《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的相關規定,定期對各種機電設備設施進行檢測、檢查、試驗、維護和更新;
4、組織、參與重大機電事故的處理、故障排除和事故03manbetx ,參與各類災害事故的搶救與處理;
5、不斷完善低壓供電係統中的三大保護(漏電保護、過流保護、接地保護)設備設施,確保井下各采區低壓設備設施的防爆率達到100%;
6、負責分管範圍內的業務保安和崗位培訓工作,建立健全(機電)崗位責任製、01manbetx 和各類技術性檢測、檢查製度。
三、職能部門負責人崗位安全責任製
(一)安全科長崗位安全責任製
1、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有關安全的指令、指示、決定、傳達安全會議精神,具體處理日常安全業務工作;
2、經常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向礦長彙報,並提出改正措施與意見;
3、深入現場,認真檢查各項規章製度、“三大規程”和井巷工程設備、質量、文明生產等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彙報;
4、參加審查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並檢查執行情況;
5、分析和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檢查督促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的有效實施,組織安全工作經驗交流;
6、組織統計、分析事故,定期研究事故趨勢和安全問題,參加事故搶救,根據“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進行事故分析和提出處理意見,及時上報。同時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範措施,並檢查實施;
7、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並負責安全技術培訓以及群眾性安全網員活動的業務指導;
8、負責對瓦斯檢查員、放炮員、安全檢查員的管理和業務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才能上崗工作;
9、負責全礦“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認真製訂“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並合理布置通風、防塵係統;組織審批礦井通風計劃;
10、定期組織礦井沼氣等級鑒定,經常檢查礦井通風、瓦斯、防塵等情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
11、認真搜集、整理通風、防塵、瓦斯等有關資料,及時檢查填報有關報表;
12、主持礦井反風試驗和通風阻力的測定工作。
13、副科長協助科長做好上述各項工作。
(二)生產科長崗位安全責任製
1、認真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煤礦安全規程,組織編製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采掘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並指導、督促實施;
2、每月組織采、掘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嚴格工程質量標準,對不合格工程,必須限期達到標準或推倒重來,並不定期的抽查,為安全生產創造條件;
3、經常深入現場檢查,了解安全生產和“三大規程”貫徹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采煤工作麵的初次放頂、放頂步距、過斷層、采掘工作麵探放水、過破碎帶等重大問題,要組織編製專門設計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報礦長批準後貫徹執行,並報上級安全部門備案;
5、參加安全大檢查和事故搶救工作,總結采掘事故的經驗教訓,製訂改正措施,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6、協助有關部門抓好職工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訓工作。
7、在調度指揮生產的同時,必須調度指揮安全工作,及時如實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決定和彙報安全工作;
8、負責組織編製管理礦井通風、防塵、瓦斯、防火、防水和頂板等各項安全措施計劃,並進行業務指導,組織繪製礦井通風係統圖、采掘工程平麵圖等各類圖紙;
9、發生事故時,參與、組織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
10、及時收集、整理各類圖紙、資料,做好科技檔案立檔、歸檔、保管、借閱、保密和防火、防潮、防鼠、防蟲等工作;
11、副科長協助科長做好上述各項工作。
(三)調度室主任崗位安全責任製
1、負責全礦安全生產調度,監督、檢查分管範圍內各部門、班組的安全工作;
2、負責對出入井人員的清點工作,發現情況必須立即報告;
3、對全礦安全生產人員進行考勤考核;
4、負責組織人員對礦井運輸係統的檢查與維修;
5、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與有關領導組織搶救人員或通知救護隊趕赴現場進行搶救,並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的擴大,弄清事故情況及時上報;
6、參加全礦安全生產會議,做好安全生產調度工作,及時向領導彙報安全生產動態,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決議。
(四)機電隊長崗位安全責任製
1、負責分管範圍內各部門、班組的日常安全管理和業務保安工作;
2、負責全礦機電、運輸設備的安裝、檢修、試驗等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實施;
3、貫徹落實機電方麵各項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負責機電設備日常管理工作;
4、組織、參與重大機電事故處理,故障排除和事故分析;
5、組織對礦井供電、排水係統的檢查與維修;
6、抓好機電質量標準化工作,加強設備管理,提高裝備水平,確保機電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
四、工程技術人員崗位安全責任製
(一)采礦技術員崗位安全責任製
1、合理選擇采掘方法、工藝,對采掘工程的安全技術直接負責;
2、經常深入現場,檢查“三大”規程和安全措施執行情況,發現違章作業和質量低劣情況,必須及時製止和處理;
3、編製采掘作業規程和探放水、通風、防瓦斯、防塵、穿老窿、過斷層等安全技術措施;
4、發生事故時,應立即趕到現場,協助指揮搶救工作;
5、對采掘中的重大安全問題,必須親臨現場,進行技術指導;
6、確定局扇、風門、風橋、風牆等通風設施的安裝位置,提出施工要求,並具體指揮施工;
7、負責抓好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和整改工作;
8、參加安全活動和安全大檢查,並協助整改;
9、抓好安檢人員的技術指導和業務培訓工作;
10、及時填繪各類技術圖紙。
(二)地質技術員崗位安全責任製
1、認真搞好礦井地質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為采掘工程的設計和施工提供可靠的依據;
2、為探放水提供地質資料,並收集整理探放水資料;
3、確定防水閘、牆等設施的建造地點,提出施工要求,並具體指導施工。
(三)測量技術員崗位安全責任製
1、準確及時地測繪地麵、井下對照圖和采掘工程平麵圖,填繪老窿、冒頂、積水、火區、高瓦斯區的位置,並對采掘施工進行指導和監督;
2、經常觀察測量地表塌陷情況,給防治水工作提供技術數據;
3、負責提出井巷貫通的安全警界線,並通知有關人員遵守;
4、負責繪製通風係統、通風網絡、防塵係統圖紙;
5、妥善保管圖紙資料,並做好整理歸檔工作。
(四)機電技術員崗位安全責任製
1、嚴格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及機電設備方麵的安全技術措施、標準,及時排除設備故障,確保機電設備安全運行;
2、負責全礦機電設備檢修、安裝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實施及機電設計工作;決;
3、經常深入現場,掌握設備的安全運轉情況,對機電設備的安全技術問題,及時研究解,參加機電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4、參加安全活動日和安全質量大檢查及整改工作;
5、抓好機電設備安裝和維修質量,不斷提高設備完好率;
(五)通風技術員崗位安全責任製
1、對礦井“一通三防”中的安全技術直接負責;
2、經常深入現場,檢查礦井通風網絡,發現情況及時處理;
3、參予采掘作業規程的編製和審批,對各采掘工作麵的通風情況提出意見,把好通風安全關;
4、對 “一通三防”中的安全隱患,必須親臨現場,進行技術指導與處理;
5、確定局扇、風門、風橋、風窗、閉密等通風設施的位置,提出施工要求並具體指導施工;
6、編製礦井通風設計、瓦斯排放、防滅火等措施,並具體指導實施;
7、對瓦檢員、放炮員、安全檢查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
8、參加井下采掘工程的檢查和驗收;
9、發生事故時,立即趕赴現場,協助製定救災中的通風措施,參加事故搶救。
五、管理人員崗位安全責任製
(一)調度員(兼信號工、把鉤工、人車司機)崗位安全責任製
1、嚴格執行調度人員(兼信號工、把鉤工、人車司機)崗位責任製,認真聽取各隊、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彙報,並做好記錄;
2、調度員在發生運輸事故或接到其它事故電話時,要弄清事故基本情況,作好紀錄,在本人不能現場處理時,應首先向值班領導彙報,等候處理。發生災害事故時,應按照災害事故救援預案中的通知名單和順序通知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救援;
3、調度員必須參加相關安全工作會議,彙報安全生產情況,提出安全工作意見;
4、調度員經常深入井下,熟悉安全生產情況,做到靈活調度。堅持交接班製度,對當班安全生產情況,必須交接清楚,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
5、發送開車信號前,必須仔細檢查附近軌道、道岔、信號、照明、阻車器、安全檔、鏈環、插銷、碰頭、保險鎖、、扒車器、托滾、鋼絲繩等是否完好到位,井口信號工必須在現場監督檢查運輸工是否按要求完成繩頭、連環、插銷、保險栓、摘鉤器、阻車器、扒車器等各種安全保險裝置的操作程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在問題未處理前,不得打鈴開車;
6、把鉤必須認真細心,做到銷子插牢,鏈鉤掛牢,嚴禁用不合格的插銷和其它替代品串車;
7、熟練準確地掌握開車信號,做到信號明、快、準確,井口調度信號工、井下信號把鉤工、地麵運輸工和絞車工之間,必須加強工作聯係,團結協作,密切配合;
8、井口信號工必須負責清理阻車器、扒車器周圍的浮煤、雜物,搞好井底,井口的衛生,保證正常提升;
9、井筒升降期間,井口信號工必須在信號房仔細觀察井筒運行情況,發現異常,立即發送緊急停車信號,嚴禁擅自離開崗位或讓別人代替操作,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信號房擺弄信號裝置,不準自行停電或擅自拆修信號裝置和其它電器設備;
10、上下人員或大件設備材料時,應詳細檢查鏈環材料捆綁是否牢靠,否則不得發出信號;
11、嚴格執行開車不行人,行人不開車的原則,及時製止違章行為;
12、嚴禁在井口生火、吸煙、和非工作人員在井口、井底逗留玩耍;
13、地麵信號工必須加強對人車的管理,嚴格執行每小班進班前對人車進行一次靜止鬆繩落閘試驗和全麵檢查,如連接裝置、輪軸、車閘等(其它試驗由機電隊負責),並作好記錄。嚴禁超載、爬車、跳車和在變坡點以上搶乘人車,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易燃、腐蝕性物品或附掛長物,炸藥、雷管必須專車下放。
(二)采掘隊隊長崗位安全責任製
1、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製度,按作業規程組織施工,不得違章指揮,在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布置安全工作。負責本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堅持現場交接班製度,經常深入井下指導、督促安全生產工作,發現違章作業和事故隱患時,應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
3、經常分析研究安全情況,虛心聽取安全人員和群眾意見,及時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4、加強采掘工程管理,嚴格按質量標準施工,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應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5、發生事故時,迅速趕到現場,組織參加搶救,及時組織事故分析,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改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類似事故發生;
6、熱情支持安全人員的工作,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做好安全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安全人員的正確意見。
(三)運輸隊隊長崗位安全責任製
1、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對本隊的安全工作負責;
2、組織業務學習和崗位練兵,使職工熟練崗位操作技術和安全知識,杜絕違章操作;
3、教育職工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和讓其他人代替崗位操作,經常檢查“三大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製度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發生事故時迅速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及時組織事故分析,吸取教訓,進一步改進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使用和保管好運輸設備和設施,發現損壞時,應及時報告修理。
(四)班(組)長崗位安全責任製
1、認真執行“三大”規程和堅守崗位職責,熟練掌握各項操作技能,對本班的安全生產負責;
2、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具體布置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3、認真檢查本班各作業地點的安全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時,需及時處理,不得違章指揮,對違章作業者,必須堅決製止,用自己的模範行動帶領全班(組)工人搞好安全工作;
4、經常對本班工人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組織好安全活動,對所有事故都要認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訓,不斷改進管理工作;
5、熱情支持安檢人員的工作,虛心聽取他們的意見,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安檢人員的正確意見;
6、搞好業務保安工作,不斷提高工人的業務技能和安全操作技術水平;
7、嚴格執行交接班和彙報製度、搞好現場交接班,並為下班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條件。
(五)火藥管理員崗位安全責任製
1、嚴格執行要害部門的出入登記製度,加強危險品管理責任,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2、加強火藥管理,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爆工作,雷管炸藥必須分庫存放,妥善保管。
(六)材料管理員崗位安全責任製
1、要想安全之所想、急安全之所急,按計劃、按審批手續、按規格,及時供應材料設備;
2、儲備一定數量救災急需物資,確保事故搶救所需物資材料供應及時;
3、做好防滅火器材的配備工作。加強防滅火設施的定期檢查,使之經常處於完好狀態;
4、負責設備入庫和庫外的保管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凍、防蟲蛀工作,防止器材變質,影響安全使用。
六、生產工人崗位安全責任製
(一) 岩巷掘進工(兼砌镟、錨噴工)崗位安全責任製
1、嚴格按照作業規程施工,進入工作麵,應首先敲邦問頂,檢查作業區域的安全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禁止套殘眼,嚴禁打幹鑽;
2、按規程規定處理瞎炮、殘炮;
3、在打眼過程中,發現有透水和瓦斯等預兆時,應立即停止打眼放炮,並報告班(組)長進行處理;
4、打眼完畢後,必須將工具、設備清點好,放置到安全地點,加以保護,防止損壞;
5、裝岩前必須將鬆動圍岩處理好,並檢查支護的安全情況,堅持灑水防塵;
6、裝車時,矸石不得超過車緣;
7、使用機械裝岩時,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8、出車時必須注意行人和車輛來往,隨時發出來車警號,防止發生傷人事故;
9、按中、腰線砌镟或架設棚子,做到做到灰漿飽滿,高、寬、平、直、淨等符合質量標準要求;
10、按設計規格支護,做到梁平、口嚴、紮腳均勻、對山、頂邦背緊背牢、及時架好抬櫨;
11、斜井掘進必須打好安全檔;
12、镟架要安穩、牢靠,不得安放在浮硤、浮煤上麵;
13、要穩搬、穩放安全遞送材料。充填要飽滿,嚴禁空邦空頂和充填老木、茅草;
14、及時清理好本班餘矸、餘料,保證運輸行人暢通無阻;
15、錨噴前,詳細檢查安全情況,認真敲邦問頂,撬下鬆動岩石掩蓋好機械設備;
16、按設計規定打好“三眼”,即周邊眼、輔助眼、掏槽眼,眼深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17、錨杆要上牢上緊,使用金屬錨杆時,眼內必須用沙漿注滿;
18、噴漿時,首先用水衝洗噴漿地點,噴射厚度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二) 采煤工(兼煤巷掘進工)崗位安全責任製
1、嚴格按照作業規程施工,首先檢查工作麵頂板和支護情況,做好安全工作;
2、在檢查沼氣不超限的情況下,才能接通電源打眼放炮;
3、按作業規程的規定,合理確定炮眼位置、數量、裝藥量和各種支護規格,防止發生冒頂、片幫、垮巷等各類頂板事故;
4、發現有穿水、冒頂等危險預兆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等候處理;
5、打眼完畢,必須切斷電源、收回電鑽、電纜,並嚴格按照“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進行放炮作業,自覺接受安監員的監督和指導,杜絕違章行為;
6、煤壁應采平采直,及時支護,經常保持上下兩個安全出口暢通無阻;
7、按規定要求及時支護,嚴禁空幫空頂,嚴禁超采超掘,防止冒頂事故發生;
8、嚴格按照作業規程中的規定放頂,放頂時嚴禁同時進行采煤工作;
9、放頂前,詳細檢查工作麵支架、頂板壓力、上下安全出口、切頂木垛(或密集支柱)是否合符作業規程要求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0、采取抬櫨切頂時必須牢固,掛好竹簾,每隔3—5M留一安全出口,頂板垮落前應及時將安全出口堵嚴,防止老塘矸石衝向工作麵;
11、放頂順序必須由上往下、由裏往外,嚴禁放關門頂;
12、回收的支架和坑木應分類堆放整齊,不得阻礙行人和通風。
(三) 放鬥推車工崗位安全責任製
1、經常保持軌道暢通完好,防止發生掉道事故;
2、鬥口被堵住時,不得用手扒,須用長柄工具,但身子要在鬥口一側,嚴禁擅自進入溜煤鬥捅煤或從事其它作業,特殊情況,必須經生產科同意並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3、禁止用其他物品代替插銷串車;
4、在坡度大於5‰時,要隨時準備刹車,以免發生傷人和掉道事故;
5、嚴禁搭車和放飛車。前後推車要保持安全距距離,坡度小於5‰時,不得少於10米,坡度大於5‰時,不得少於30米,人工推車的巷道坡度不得大於7‰。過交叉口、風門、道岔、彎道時應減慢車速、發出警報信號;
6、當車輛發生掉道時,應發現緊急信號。處理掉道車輛時,人員宜站在上坡方向用長木抬車,嚴禁在巷道兩側用手工抬車;
7、出車時必須注意行人和車輛來往,隨時發出來車警號,防止發生傷人事故;
(四) 運輸工(地麵與井下)崗位安全責任製
1、下放空車前,應檢查刹車裝置、軌道、道岔、阻車器、自動摘鉤器、扒車機、連環、插銷及礦車上的各種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到位,如有失靈,應及時修理;
2、電機車司機在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必須檢查刹車是否靈活有效、礦車是否連接牢固、車頭燈光、儀表、警鈴及各種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嚴禁開快車、放飛車、超載運行、硬拉掉道礦車和搭載其他人員,機車轉彎或進入車場時,必須打鈴;
3、空車下放後,必須有一人站在井口觀察至少50米,一有情況,立即通知信號員發出緊急停車信號;
4、重車升井時,必須有一人站在自動摘鉤器旁,一有情況,立即處理;
5、重車在自溜過程中,嚴禁刹飛車、攔快車,防止意外傷人;
6、地麵調度絞車拉重車嚴禁超過2個。嚴禁倒拉車或拉掉道礦車。
(五)選煤工崗位安全責任製
1、選煤時,應站在網內作業,嚴禁堵塞空、重車道,嚴禁與空、重車搶道爭道,礦車經過時應主動及時避讓;
2、礦車翻煤時,應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離,嚴禁與翻煤同時作業;
3、嚴禁帶小孩、家眷在作業區內玩耍、逗留。
(六)維修工崗位安全責任製
1、嚴格遵守巷道維修操作規程,工作前首先檢查頂邦壓力大小、棚子是否牢固安全,在拆除壞棚子前,巷道必須清理好,遇有危險,能迅速退出。
2、維修巷道時,必須遵守先外後裏、先支後拆、先上後下、先近後遠、先頂後幫的原則、嚴格按照生產科編寫的維修措施施工;
3、拆除棚子時,遇有大塊浮岩或圍岩破碎,必須先架設前探梁或抬中櫨,用長柄工具處理破碎圍岩,並確保安全退路暢通無阻;
4、在修理運輸巷道時,應事先與運輸工取得聯係,隨時注意車輛來往,並在作業區前設立警標,防止車輛傷人;
5、作業地點若有電氣設備和其他設施,如電纜、電線、風筒管路等,必須加以妥善保護,防止觸電事故和損壞電氣設備;
6、架設的棚子或抬櫨等都必須符合質量標準要求,嚴禁偷工減料;
7、經常巡查運輸軌道接口、道岔、枕木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以利安全行車;
8、釘道或修道時必須與運輸人員取得聯係。在斜井釘道和修理時,必須取得信號工的同意,停止開車後,才能進行工作;
9、嚴格交接班製度,把當班安全情況與下班應注意事項交代清楚;
10、在獨頭巷道內維修,必須先檢查瓦斯和其它有毒有害氣體,並采用局扇送風。
七、特殊工種崗位安全責任製和崗位操作規程
(一)安全檢查員(兼瓦斯檢查員)崗位安全責任製
1、安全檢查是一項政策性、原則性、綜合性很強的工作,從事本項工作的人員必須做到敬崗愛業,認真負責,作風嚴謹,堅持原則,實事求是;
2、熟悉《煤礦01manbetx 》、各工種《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等法律法規和安全措施,熟悉本礦各項安全管理製度和相關崗位的業務知識,熟悉采煤、掘進、提升、運輸、通風、瓦斯等方麵的安全檢查製度和相關業務知識,對本礦基本情況和安全生產管理有一定了解和經驗,具有較強的現場工作指揮能力;
3、監督檢查各作業場所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規定、作業規程、安全規章製度的執行情況,在所管轄範圍內,有權對任何作業場所和任何人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停止作業、敦促整改,有權對任何“三違”行為進行直接處罰;
4、監督檢查全礦安全生產責任製、業務保安責任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責令其改正;
5、督促檢查各作業地點的安全隱患整改,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6、熟悉《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的各類事故預防與處理措施,熟記各類災害事故的撤退路線和緊急救援與自救方案,在萬一發生災害事故時,能有效組織撤退、救援與自救,最大限度減少傷亡和損失;
7、熟悉並嚴格執行各項瓦斯檢查製度,熟記《規程》中各種情況下對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濃度限製規定(如停電、停工、複電、複工、報警濃度)。低沼氣礦井(或區域),對采掘工作麵和作業地點附近的硐室、柵欄、設備設施附近10米範圍、進回風巷、老塘、采場上隅角等地點,每班檢查瓦斯、二氧化碳濃度不少於兩次,高沼氣礦井每班至少檢查三次,並作好記錄;
8、熟練掌握瓦斯檢定器的構造、性能、操作及一般故障處理。在檢查中,每次做到讀數準確,正確反映瓦斯情況;
9、認真填寫瓦斯檢查班報,將每次檢查結果都記入班報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上,做到井下檢查記錄本、檢查地點記錄牌板、瓦斯班報表“三對口”;
10、發現工作麵瓦斯超限、積聚時,應首先停止作業,並撤出人員,會同有關人員迅速查明原因,協助處理;
11、必須堅持“一炮三檢”製度,即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後必須檢查瓦斯,同時必須堅持 “三人連鎖”放炮製度,即每次放炮時,必須有瓦檢員、放炮員、班組長三人同時在場。起爆前,放炮員最後一個離開現場;起爆後,瓦檢員首先進入現場檢查瓦斯;
12、熟悉《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和措施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彙報製度,發現任何安全隱患,都應及時、依次向班組長、隊長、調度室彙報,並督促當班人員及時處理,直至消除隱患;
13、完成領導和本隊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二)放炮員崗位安全責任製
1、嚴格堅持“一炮三檢”製度,即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後必須檢查瓦斯,同時必須堅持 “三人連鎖”放炮製度,即每次放炮時,必須有瓦檢員、放炮員、班組長三人同時在場。起爆前,放炮員最後一個離開現場;起爆後,瓦檢員首先進入現場檢查瓦斯,未經瓦檢員同意,嚴禁打眼、裝藥、放炮;
2、嚴格按《規程》和本礦規定領退、送運、保管和使用火藥,對火藥雷管的領取、運送、保管和使用負安全責任;
2、放炮證不得借與他人,火藥箱要上鎖、放炮器鎖匙要隨身攜帶;
3、嚴格遵守處理放炮故障(瞎炮、殘炮、拒爆)及特殊情況下的有關放炮規定和要求;
4、熟悉並嚴格遵守《作業規程》中有關炮眼布置、裝藥量、連線方法、放炮和躲避地點的要求,嚴禁違章放炮.嚴格遵守“十禁止”和“九不放”。即十禁止:(1)禁止使用礦燈和防爆插銷放炮;(2)禁止在井下采用短路的辦法去檢查母線;(3)禁止使用塊狀材料和可燃材料放炮泥;(4)炮泥不夠長,禁止放炮;(5)放炮母線和動力線禁止同邦懸掛; (6)禁止一次裝藥分次放炮;(7)石門揭煤和有水患威脅的當頭,沒有超前鑽孔或超前距不夠長,禁止裝藥放炮;(8)貫穿巷道相距20M,沒有采取措施不放炮;(9)禁止利用殘眼放炮和放空心炮、糊炮;(10)處理瞎炮時,禁止使用風鑽打、手鎬挖、釺子掏瞎炮,未處理完畢,不準做其它工作。九不放:(1)不檢查沼氣不裝藥放炮;(2)放炮線母不符合要求和不按作業規程規定的長度不放;(3)石門揭煤沒有安全措施不放;(4)發現有透水預兆時不放;(5)放炮地點附近20M以內瓦斯濃度超過1%時不放;(6)采掘工作麵支架落後於作業規程的規定,或者支架有損壞或留有傘簷時不放;(7)在放炮地點附近20M以內,有未清除的煤、矸、礦車或其他物體阻塞巷道斷麵三分之一時不放;(8)放炮地點20M以內,機器、工具、電纜未搬走不放;(9)在有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所有通路未設警戒、未撤人不放。
(三)絞車司機崗位安全責任製
1、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和絞車操作規程,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後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才能上崗,對本班安全生產負責;
2、經常注意絞車各部件的運行情況,做到勤檢查,勤保養,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向機電隊長和調度室報告;
3、必須集中精力,嚴格按信號開車,做到準確無誤。絞車運行期間,隻聽從當班調度員的指揮,有權拒絕其它人員的不當安排;
4、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不做非工作範圍內的工作,嚴禁睡覺或請他人代替開車,精神萎靡或有視聽障礙者不得上崗。拒絕非工作人員進入絞車房;
5、開車時思想要特別集中,準確控製各路段的行車速度,不準放飛車,做到緩穩,安全;
6、絞車司機必須熟悉絞車各部件的結構、性能及機械、電氣、液壓係統、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熟悉信號聯係方法,熟悉斜井的長度、坡度、變坡段、軌道狀況,安全設施的配置和深度指示器的位置與調整,會一般性的檢查、維修、潤滑和保養,會處理常見性的故障;
7、按規定認真填寫絞車運行日記。
(四)水泵司機崗位安全責任製
1、熟悉排水設備的構造、性能、技術特點、工作原理和水泵的操作規程,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性故障;
2、嚴格做到“一整潔”即:泵房內機電設備及環境清潔整齊;“二及時”即:(1)及時填寫水泵運行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2)及時按照礦裏的規定時間段和水位變化開停水泵;“三注意”即:(1)注意各種儀表的讀數;(2)注意傾聽設備運轉的聲音;(3)注意電機、泵體及軸承的溫度;“四拒絕”即:(1)拒絕違章指揮;(2)拒絕接受使用不合格設備;(3)拒絕使用不合格材料、配件和工具;(4)拒絕閑雜人員擅自進入泵房;“五嚴格”即:(1)嚴格遵守交接班製度,雨季期間必須在現場交接班;(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3)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不在崗位睡覺,不私自請人代班,不擅自離開崗位;(4)嚴格執行彙報製度,發現任何安全隱患,在本人不能處理時,都要及時向調度室彙報;(5)嚴格遵守煤礦三大規程和本礦其它安全生產規章製度;
3、突然停電時,必須迅速關閉截止閥,防止衝壞底閥;
4、啟動水泵時,應檢查兩閥兩表和水泵、電機、管路、啟動櫃等是否正常,再依次灌滿引水、關閉截止閥,啟動後,要仔細觀察電流表,待讀數穩定後,方可打開截止閥,如有異常,應停機檢查或向地麵報告,等候處理。
(五)機電維修工(車、鉗、電工)崗位安全責任製
1、熟悉並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和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本礦關於機電方麵的規定、標準、操作規程和製度、要求,熟悉本礦各種機電設備設施的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杜絕因供電係統和電氣設備故障可能造成的人身觸電、機械傷害、瓦斯煤塵爆炸、突然停電等事故,對本班安全生產負責;
2、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設施(包括電纜、電線);不得違規驗電、放電;在瓦斯區域操作,必須先檢查作業地點附近10米範圍內的瓦斯濃度,瓦斯超限時嚴禁進行驗電、放電、檢修和帶電拆遷作業;
3、所有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均應閉鎖,並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禁牌,隻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禁牌並送電;
4、非專職或值班電工,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5、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並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作業;
5、在處理高壓故障或利用高壓電作試驗時,必須將工作場所打上欄杆(欄杆距帶電體不少於1.5米);
6、對避雷針、避雷器的接地裝置的檢查或檢修,隻能在晴天進行;
7、上班前禁止喝酒,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安全帽、眼鏡),禁止穿拖鞋或赤腳上班;
8、車鉗工在開車前,必須檢查皮帶、防護罩是否完好,卡盤是否緊固,傳動部分和移動部分是否有障礙物,搖動手把是否靈活可靠,車床周圍是否堆放妨礙安全的雜物;
9、車床必須有專人操作,嚴禁多人同時操作一台車床;
10、對夾好的工件,應詳細檢查是否夾緊、夾正,以防飛出傷人;
11、車床在運轉時,禁止離開崗位,禁止隔車床傳遞物品,不得用手摸工件和車削下來的曲卷鐵屑及度量尺寸。變換速度、掛輪、拾皮帶及清掃鐵屑時,必須停車進行;
12、在車床上用銼刀加工零件時,應右手在前,左手在後,銼刀必須有木柄,注意卡盤碰手;
13、對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及時消除各種故障,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進行處理並及時彙報。
(六)配電工(兼主扇司機)崗位安全責任製
1、熟悉並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和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本礦相關規定、標準、操作規程和製度、要求,熟悉本礦高低壓配電設備、主扇風機的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會一般性的維護保養和檢修;熟悉本礦各供電係統的線路布置、負荷分布、設備型號和運轉情況,杜絕因供電係統和電氣設備故障可能造成的人身觸電、機械傷害、突然停電等事故,對本班安全生產負責;
2、堅守崗位,不準他人代替工作,非值班配電人員,禁止操作;
3、隨時注意掌握電氣設備、儀表的運行情況,遇有故障時,立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排除,在危及安全時,有權停電處理。
4、所有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均應閉鎖,並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禁牌,隻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禁牌並送電;
5、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必須使用合格的絕緣用具(絕緣鞋、手套、棒),並站在絕緣墊(台)上。絕緣用具應定期試驗,妥善保管;
6、在處理高壓故障或利用高壓電作試驗時,必須將工作場所打上欄杆(欄杆距帶電體不少於1.5米);
7、對避雷針、避雷器的接地裝置的檢查或檢修,隻能在晴天進行;
8、上班前禁止喝酒,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安全帽、眼鏡),禁止穿拖鞋或赤腳上班;
9、嚴格執行《技術管理責任製》中的有關停送電審批程序和突然停電時的處理程序,嚴禁違章違規操作,加強與上一級配電站、電業局和本礦相關部門的工作聯係;
10、地麵主扇風機的停電、檢修,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或礦長批準,嚴禁擅自停、開風機;
11、經常注意扇風機的運行情況,做到勤看、勤聽、勤檢查、勤加油、勤保養,發現異常,應立即報告機電隊長和調度室;
12、扇風機房20米以內,禁止煙火和用火爐取暖;
13、熟悉反風裝置的操作方法和工作原理,加強對反風裝置的維護保養,接到反風指令時,必須確保在10分鍾內完成反風操作;
14、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出入製度”,認真填寫配電站和抽風機房的運行記錄,搞好本崗位的業務保安工作。
(七)充電工崗位安全責任製
1、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礦燈操作規程》,了解礦燈的結構、性能、充電方法及故障處理方法,對本班安全負責;
2、經常檢查礦燈、電屏、充電架的使用情況,及時做好維護保養,保持在用礦燈處於完好狀態;
3、如果電池漏液、亮度不夠、電線破損、燈鎖不良、燈頭密封不嚴、燈頭圈鬆動、玻璃破裂等情況,不得發燈,發出的礦燈應能連續使用18個小時以上;
4、補充電液或蒸餾水時,必須使用專用器具,工作人員必須帶口罩、防護眼鏡和橡膠手套,並係上橡膠圍裙和穿膠鞋;
5、調和、貯存電液時,必須使用有蓋的瓷質、玻璃質等容器,調和酸性電液時,必須將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嚴禁向硫酸內倒水。房間內必須備有中和電液用的溶液,以備電液燙灼時使用;
6、燈房值班人員在每次換班後兩小時內發現有人沒有交燈時,應立即報告調度室;
7、堅守工作崗位,當班時間不做非工作範圍內的事情,不準他人代替工作,搞好室內清潔衛生;
8、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出入製度,做好本班紀錄。交接內容必須包括充電情況,如在用燈數、是否加過蒸餾水或調整過比重;本班檢修情況及存在問題。記錄的內容必須包括領燈交燈人數、姓名、職務或部門、時間、燈號,以及補水、補液、維修、新燈充電時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