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回風巷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
仁懷市大竹壩煤礦
編 製: 唐 照 有 施工隊長:
工 程 部: 機電礦長:
安全礦長: 生產礦長:
總工程師: 礦 長:
編製日期:2011年12月30日
會審人員名單
工 程 部: 安 檢 部:
通 防 部: 機 運 部:
總工程師:
會審意見
一、施工說明
1、根據煤礦防治水規定,礦井必須做好水害03manbetx 預報,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探放水原則。
2、《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采掘工作麵遇到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鄰煤礦時,必須確定探水線進行探放水,經探水無透水危險後,方可掘進。
二、工作麵情況
1、1128回風巷位於+804.9m標高東翼,巷道開口點坐標為+817.4m,按145°24’的方位以-18°的坡度往前掘進34m,再按
2、1128回風巷掘進工作麵上覆10#、7#、5#、煤層尚未開采,巷道左側鄰老窯及老窯采空區,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和“逢掘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必須進行探放水工作。
3、水源性質:預計水源主要有老空積水,煤層頂底板水和斷層導水等。鑽機型號:ZY-760(R)型鑽機。
4、鑽具配備:鑽杆70m,合金鑽頭3個、鑽具一套。
三、鑽孔布置
1、因探水巷道邊界準確,水壓不超過10kpa,根據水壓、煤(岩)層厚度和強度確定,最小水平鑽具不得小於30m,止水管長度不得小於10m。
2、警戒線的確定:沿探水線終孔位置外推30m。
3、超前距離:探水鑽孔位置始終超前掘進工作麵的距離采用20m。
4、經探水證實無水害威脅,可掘進安全距離,探水中心鑽孔深度(或5個鑽孔的最小平距)減去30m。
5、幫距:為使巷道兩幫與可能存在的水體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布置在最外側探水孔所控製的範圍與巷道幫的距離取30m。
6、超前距離計算:
a=0.5AL×(3p/kp)1/2
式中:a——超前距離(m)
L——巷道的跨度(寬或高,取其最大值m)
Kp——煤的抗張強度(mpa)
A——安全係數,一般取2-5;本設計取5。
a=0.5×5×3×√3×20/10=26(m)
a=(實)>26m
據此,超前距取20m,幫距取30m。
7、鑽孔參數的確定
(1)鑽孔:5個(1#、2#、3#、4#、5#)詳見:1128回風巷探放水鑽孔布置圖。
(2)鑽孔直徑:75mm。
(3)鑽孔沿煤層傾向呈扇形布置,超前距20m,準掘距30m。
(4)每個鑽場地點做好標記,並掛牌管理。
見附圖:1128回風巷探放水鑽孔設計圖
(一)探放水前的準備工作
2、在運輸鑽機設備及大件過程中,運輸人員必須輕拿輕放,做到口號一致,步伐一致,避免設備因受力碰撞而受損。
3、搬運鑽機過程中,若需采用葫蘆、拔柱器做起吊用具時,必須先檢查設備的安全性能及完好狀況,隻有保證安全完好的情況下,方可使用;起吊前,必須保證起吊點牢固具有承載能力。
4、鑽機及其附屬設施及各部件間接要牢固可靠,並在每次使用前檢查,確保施工安全。
5、鑽架必須穩固可靠,防止鑽過程中鑽架移位造成卡鑽或鑽具傷人,鑽機架好後,由當班班長負責檢查架設質量,確認架設牢固後,方準按打鑽要素開鑽。
6、每次開鑽前,檢查鑽杆接頭的牢固情況,嚴防脫鑽02manbetx.com 的發生;鑽杆要達到不堵塞、不彎曲,絲口不磨損。
7、打鑽工必須經培訓後上崗,操作時袖口孔緊,衣襟用腰帶捆嚴,防止鑽具鉸咬傷人。
8、在組織施工前,要求施工人員對鑽機附近10m範圍內的巷道支護進行檢查,發現巷道支護受損的及時處理並加強支護,並打好立柱和擋板。
9、保持鑽場有足夠的安全空間,便於施工。
10、在巷道低窪處非人行側及時挖好水窩子,清理好臨時水溝,確保排水暢通無阻。
11、進、退和更換鑽頭時,鑽尾處禁止站人。
12、做好鑽進記錄,鑽工必須現場交接班。
(二)安鑽探水前的技術要求
1、安鑽地點與積水區小於探水規定的超前距,或有突水征兆時,應采取加固措施,並及時封閉後,另找安全地點探放水。
2、鑽機安裝必須平穩、牢固、可靠。
3、鑽機接電時,要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
(三)探水施工中的技術要求
1、鑽進時,發現煤岩鬆軟、片幫、來壓或鑽眼中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大和頂鑽等透水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杆;要立即向調度彙報,派人監測水情。發現情況危急,應當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域的人員到安全地點,然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鑽進中發現有害氣體噴出時,應立即停止鑽進、切斷電源,將人員撤到有新鮮風流地點。立即報告調度室,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3、在探水孔施工中,見到含水層、斷層、陷落柱和積水區之前,應停止鑽進,安好水門後在繼續鑽進。
4、遇高壓水頂鑽時,逆止閥交替控製鑽杆,使其慢慢地頂出孔口,操作時人員嚴禁直對鑽杆站立。
5、必須做到交接班不停鑽。
(四)放水的技術要求
1、鑽孔探到水後,要觀測水壓、水質、水量和估計水量。根據礦井排水能力及水倉容量,控製放水孔的流量或調整排水能力,並清理水倉、水溝等。
2、加強放水地點的通風,增加有害氣體的觀測次數。
3、必須監視放水全過程,放水結束後,立即核算放水量與預計積水量的誤差,查明原因。
(五)安全措施
1、探水巷道中間不得有低窪積水段。
2、探水巷必須在探水鑽孔有效控製範圍內掘進,探水孔的超前距、幫距及孔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每次探水後、掘進前,應在起點處設置標誌,並建立掛牌管理製度。
3、巷道支護應牢固,幫、頂背實,無高吊棚腳,傾斜巷有撐杆,使巷道有較強的抗水流衝擊能力。
4、受威脅地區的施工人員必須學習掌握避災路線。
5、探放水過程中若發現煤層變濕、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來壓、片幫、淋水加大、底板臌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鑽孔噴水、底板湧水、煤壁潰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透水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切斷電源,向調度彙報,並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在原因未查清、隱患未排除之前,不得進行任何采掘活動。
6、必須清理現場,搞好文明生產,整理好鑽具、工具等物件。
五、其它安全措施
1、打鑽人員的避災路線為:
水災:1128回風巷→回風井→安全出口→回風井地麵。
火災、瓦斯、煤塵爆炸(煤與瓦斯突出):1128回風巷(工作地點) →1128回風巷→+820車場→運輸上山→主平硐→地麵。
2、排水路線為:
1128回風巷→+820m車場→運輸上山→718車場→主平硐水倉→地麵。
3、探放水巷道內所有雜物必須堆放整齊並回收幹淨,空、重礦車推至臨時道叉內,保證避災路線暢通。
4、必須加強施工地點通風,並將便攜式甲烷檢測儀懸掛在指定位置,瓦檢員必須加強有毒有害氣體巡檢。
5、作業地點20m範圍內,瓦斯濃度達到0.8%時,鑽機禁止送電。
6、所有結束的鑽孔孔口必須用黃泥封堵,封堵長度為1.0m。
7、本措施未經事宜,嚴格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防治水規定》規定執行。
學習貫徹名單
措施名稱1128回風巷永久密閉安全技術措施貫徹時間
貫徹地點貫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