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升煤業安檢科管理製度彙編(全)
河南東升煤業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目錄
一、安檢科機構設置 5
三、安檢科崗位職責範圍 9
(一)安檢科長崗位職責範圍 9
(二)安檢科副科長崗位職責範圍 10
(三)安檢科技術員崗位職責範圍 12
(四)安檢員崗位職責範圍 13
(五)瓦檢員崗位職責範圍 14
五、安檢科百分考核製度15
五、安檢科管理人員工作分工 17
六、安檢科人員請假休班製度18
七、安檢科瓦檢員內部考核製度 19
八、安檢科隱患日常檢查及隱患處理 20
九、安檢科隱患排查管理規定 22
十、質量標準化檢查工作流程 23
十一、安檢科值班管理製度27
十二、安檢科考核製度 28
十三、其它管理製度30
1.安全生產責任製度 30
2.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30
4.安全資金投入保障製度 32
6.安全教育與培訓製度 34
7.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製度 35
8.安全監督檢查製度 39
9.安全技術審批製度 39
10.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製度 40
11.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製度 41
12.煤礦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製度 42
13.安全獎懲製度 47
14.入井人員管理製度 49
15.安全舉報製度 50
16.煤礦領導下井帶班及安全監督檢查製度 52
17.安全操作管理製度 53
18.安全責任追究製度 55
19.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管理製度 57
20.02manbetx.com 彙報製度 58
21.安全與經濟利益掛鉤製度 59
22.安全互保聯保製度 60
23.反“三違”製度 61
24.02manbetx.com 調查03manbetx 與責任追究製度 65
26.民主管理監督製度 68
27.安全生產承諾製度 70
28.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製度 72
30.安全標誌管理製度 75
31.工傷02manbetx.com 處理製度 77
32.安全工程質量獎罰管理製度 78
33、交接班製度 79
一、安檢科機構設置
河南東升煤業有限公司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設立安全檢查科,在安全副礦長的直接領導下,對礦長負責,對全礦井上、下安全管理工作全麵負責,安檢科安全管理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
安全副總(兼安檢科長): 1人
安檢科副科長: 4人
安檢科技術員: 2人
安檢員(瓦檢員): 20人
二、安檢科管理製度
為貫徹落實礦領導對安檢科工作的要求,明確科室人員的工作分工,特製定本考核製度,使安檢工作能更加有力、有序的開展,具體考核製度如下:
一、科室分工
1、科長對全科工作負全麵管理責任,處理各項工作,積極參加礦召開的各種會議。
2、副科長、技術員主要負責事故追查、事故報告的整理和參加礦上的各種會議;
3、副科長、技術員負責每日隱患的收集整理,以整改意見書和隱患通知單的形式下發到各基層單位,同時負責各種原始記錄材料的填寫存檔,迎接上級部門領導的檢查,對上級查出的隱患,積極督促整改落實並寫出整改彙報材料上報,並負責對以下記錄進行及時整理、填寫:
1)《安檢員日常隱患檢查記錄本》
2)《各科室、區隊管理人員隱患檢查記錄本》
3)《班前會工作安排記錄本》
4)《周二、周五學習記錄本》
5)《上級領導填寫隱患記錄本》
6)《學習文件、措施記錄本》
7)《瓦斯事故記錄本》
8)《“三違”登記記錄本》
9)《安檢員、瓦檢員日常井下彙報記錄本》
10)《事故登記記錄本》
11)《礦領導填寫隱患記錄本》
12)《每周隱患檢查記錄本》
13)《每月隱患排查記錄本》
14)《重大隱患掛號、銷號記錄本》
二、考核標準
1、科室人員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礦規定準時上下班,遲到早退罰款20元,
2、安檢科全體人員要積極主動深入井下工作現場,加大安全巡查力度認真排查隱患,升井後認真填寫隱患記錄,否則罰款20元;必須完成礦規定的入井考核指標,少入井一個罰款20元。
3、每天組織召開三次班前會,以雷保遂、馮 鉛兩位副科長為主,科長不定時參加,按時點名。科長未組織會議一次罰款50元,遲到一次罰款30元。
4、安檢科長按時參加礦召開的各種會議,如科長請假不在,必須安排副科長代替參加,曠會罰款100元。
5、組織好每周二、五安全學習活動,安檢科全體人員必須參加,由科長或副科長組織,有事需向科長請假,遲到一次罰款20元,無故未到罰款50元;
6、每日的隱患通知單和安全檢查意見書必須下發到有關基層單位,當天下發不到單位的罰款30元。
7、對各種事故、嚴重“三違”,追查不清、不及時和事故報告滯後的罰款50元。
8. 對上述十四項記錄要堅持經常填寫完善,上級檢查出現漏洞,一次罰款100—500元。
科室人員須嚴格遵守本規定,認真完成單位安排的各項工作。
附件1:安檢科管理流程圖:
附件2:礦井安全管理流程圖
三、安檢科崗位職責範圍
(一)安檢科長崗位職責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01manbetx 》和技術規範。
2、督促、參加企業召開的有關安全會議,積極提供彙報安全、質量資料和情況。負責全礦井的安全檢查工作,經常深入井下檢查礦井五大災害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和“三大01manbetx ”的執行情況。
3、依照企業生產、經營決策要求,組織製定安全質量管理和各項安全管理製度,並認真組織實施。負責對分管單位施工地點的安全、質量、文明生產進行日常檢查評定,及時掌握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動態。嚴格按照“三定、四簽字”的原則督促落實整改。
4、深入井下現場檢查安全質量隱患,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整改。對隱患屢不整改的單位,及時作出處理意見。按時參加值班、帶班,積極完成抓“三違”指標。參加公司、礦組織的安全生產、質量大檢查工作。
5、按時參加上級公司和企業組織的安全質量檢查活動,嚴格按“五定”原則督促處理落實。負責向科領導、值班幹部彙報現場檢查情況,填寫有關記錄,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並負責落實整改情況。
6、參加輕傷和非傷亡三級以上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和性質特別嚴重違章的追查、搶救和處理。督促按時組織各類安全活動和評比,並實行靜態和動態檢查。發現“三違”,立即製止,並對有關人員進行教育,嚴重的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處理。
7、監督、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完成及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正常協調與有關部門的業務關係,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參加礦、科組織的有關安全技術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技術素質。
(二)安檢科副科長崗位職責範圍
1、在科長領導下,具體負責本科室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全礦《煤礦安全01manbetx 》、《安全01manbetx 》、《作業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製度的執行情況行使監督權、檢查權,對全科安全管理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認真學習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及安全生產法規、措施,協助科長搞好科內管理工作。
2、參加安全規劃、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的審查編製工作。監督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協助科長搞好安全生產管理。
3、負責日常安全檢查活動,消除安全隱患,糾正“三違”行為。經常深入生產現場檢查安全情況,發現隱患及時同當班的區隊長、班組長或隊值班幹部進行聯係,並認真填寫安全質量隱患彙報記錄。對屢不整改安全質量隱患的單位,提出適當的罰款處理。
4、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新工人上崗的安全教育與培訓。配合有關部門組織特種作業人員參與資質培訓,監督、檢查和掌握本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參加礦召開的安全例會,並提供彙報安全質量資料和情況,03manbetx 研究安全生產動態,提出改進安全生產意見。
5、負責安全檔案管理、安全工作記錄、安全工作的統計上報工作。按規定的職權範圍,對事故進行追查,參加事故搶救工作,按時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會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收集有關安全方麵的信息,推廣先進經驗和先進的管理方法,指導基層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參加各類事故及嚴重“三違”的追查,搶救處理。協助科長組織開好安全專題會,以及安全表彰會。抓好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監督檢查有關單位的安全技術培訓情況。
6、遇有危險情況,有權決定終止作業、停止使用或者緊急撤離。參加科值班,完成抓“三違”和下井指標。協助科長搞好安全質量管理方麵和科內規章製度的製定以及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參加省公司組織的安全質量檢查,並按“五定”原則督促處理落實。
7、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三)安檢科技術員崗位職責範圍
1、負責安檢科日常技術管理工作,認真參與審批作業規程和技術措施,並認真組織實施。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各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措施。
2、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令、法規、規程、條例及有關安全生產指示,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質量為本”的思想。參加礦安全技術措施、生產設計、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各作業規程的會審,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3、切實搞好安檢科職工的業務技術培訓工作和督促檢查全礦培訓工作,努力提高職工的業務技術水平,保證職工持證上崗。負責科所有安全技術資料的整理、裝訂、保管和各類圖紙的及時填繪。
4、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掌握生產動態,搞好工程質量,及時解決生產、技術措施中出現的技術問題。負責科內安全質量檢查員的業務技術培訓及考試協助有關完成礦安全培訓任務。
5、建立健全各種技術檔案,及時收集各區隊施工地點的地質資料及礦山壓力顯現資料。不斷深入井下進行安全質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同當班的區隊長、班組長或隊值班幹部進行聯係,並認真填寫安全質量隱患記錄。對隱患整改情況跟蹤落實,對屢不整改的安全隱患的單位,按規定進行罰款。
6、及時掌握全礦井地質變化情況,針對不同的地質條件要求施工單位製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參加礦、上級部門的組織檢查,督促參加所分管專業口內各類事故、“三違”的追查處理及隱患落實。安全生產及質量管理措施,努力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
7、認真組織參與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抓好班評估、旬檢查及每月的安全質量總結。在井下進行安全質量檢查時,若發現有嚴重安全隱患的作業場所,要立即停止作業,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並向調度室彙報。
8、完成反 “三違”指標和下井次數。
9、積極支持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負本業務口重大隱患停止通知書的填寫,對“三違”人員按規定進行處罰和參加學習班。參加每周五安全活動檢查及本專業口的安全例會。
10、完成科臨時工作安排。
(四)安檢員崗位職責範圍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及安全法規、措施。並對檢查科和分管礦領導負責並彙報工作。
2、安檢員必須熟練掌握礦井“五大災害”常識。
3、發生事故要立即向上級彙報,並現場積極組織搶救,參與事故調查03manbetx 。深入井下現場檢查安全質量隱患,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整改。對隱患屢不整改的單位,及時作出處理意見。按時參加值班,積極完成抓“三違”指標。
5、被檢查現場發現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要立即通知施工作業單位停止作業,製定措施徹底消除隱患後,方可同意作業。按時參加企業組織的安全質量檢查活動,嚴格按“四定”原則督促處理落實。
6、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人員,要立即製止並按上級和本單位的要求處理。參加輕傷和非傷亡三級以上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和性質特別嚴重違章的追查、搶救和處理。督促按時組織各類安全活動和評比,並實行靜態和動態檢查。
7、監督檢查管轄區內的安全設備、設施裝置和儀器的正確使用情況。監督、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完成。正常協調與有關部門的業務關係,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五)瓦檢員崗位職責範圍
1、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認真做好轄區的通風係統、通風設施,消防設施、檢測裝置和各種有害氣體、溫度及發火征兆的檢查,並監督檢查轄區內放炮員、密閉工、風筒工的工作。負責規定分工區域內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氣體的檢查測定與彙報工作。
2、嚴格執行有關規章製度和措施,按規定地點、次數進行檢查,做到牌板、手冊、日誌三對照,發現異常問題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發生重大隱患時,立即彙報調度室,停止工作,查明原因,按規定進行處理。
3、發現局扇停風,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撤出人員、設置警戒,立即彙報調度室。恢複送風前,檢查瓦斯情況,如發現瓦斯超限,協助有關部門按排放措施排放瓦斯。
4、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律,嚴格交接班製度,嚴禁“三違”。積極完成領導布置的各項工作。
5、積極參加技術革新活動,有權提出合理化建議,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
6、遵守有關礦山安全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製度,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三大規程”。
五、安檢科百分考核製度
為提高全科人員的業務素質、增強自我責任感和工作積極性,更好的落實各崗位責任製,促進安檢科各項工作,從2010年11月起對全科人員實施《安檢科百分考核細則》,具體考核內容如下:
1、每人拿出本月工資的30%作為考核標準,要求全科人員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東升煤業各項規章製度,本考核製度標準為百分製。
2、按時參加班前會,遲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1分,無故缺勤扣5分。
3、每周二、五安全活動日,遲到一次扣1.5分,早退一次扣1.5分,手機響一次扣0.5分。
4、嚴格堅持井下交接班製度、瓦斯檢查三彙報製,認真填寫瓦斯牌板,上述三項查出一項不達標、弄虛作假扣2分,在井下工作時嚴禁“三違”,查出一次扣5分,工作期間不得提前升井,發現一次早升井扣5分。
5、每月抓“三違”指標三個,完不成指標,少一個扣5分。
6、信息室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加強工作責任心,並認真填寫班前會學習記錄、瓦斯彙報表、井下隱患彙報記錄、二、五學習活動記錄,組織好幹部井下隱患記錄本填寫,發現脫崗一次扣3分,上述記錄本記錄不全扣3分,沒有記錄扣5分。
7、信息室八點班值班室人員每日交接班後將瓦斯報表送請領導簽字,如發現報表未簽字,一次扣3分。
8、積極參加礦組織的各項活動、培訓,無故不參加一次或考試不及格一次扣責任人5分,扣分管副科長2分,扣科長1分。
9、一次不執行手指口述、崗位描述扣責任人3分。
10、發現重大隱患不彙報,違章不製止,一次扣5分。
11、未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或工作不認真(漏洞、差錯較多)根據性質嚴重程度扣責任人5—8分。
12、當班責任範圍內發生事故時,根據事故大小,扣當班安檢人員5—10分。
13、值班人員文明衛生打掃不幹淨,一次扣2分。
14、安檢科科長負責對全科人員進行考核,每月3日前將考核結果在安檢科內部公示,報戰線領導審批,審批後交企管科執行,使全科每個人的分值體現到個人工資當中。
五、安檢科管理人員工作分工
1、安檢科長對全科負全麵管理責任。安檢科在管理上出現問題或漏洞,按科管理規定處罰。(並負責安全風險抵押金彙總)
2、宋軍部、李軍輝負責日常安全檢查和事故追查03manbetx 。並負責對以下材料和記錄整理存檔:
(1)采煤隊、開掘隊、維修隊、機一隊、機二隊、通風放炮隊、規程、措施、圖紙,分隊存檔。
(2)各種事故記錄、事故報告及處理、結論材料。
(3)上級部門到礦檢查驗收隱患整改記錄,並有整改報告存檔備查。
3、張向闊、王秋乾負責質量標準化。
(1)上報隱患周報檔案、打印材料,存檔備查。
(2)工程質量標準化材料整理上報或歸檔。
4、雷保遂、嶽玄策負責各種材料整理。
(1)安全辦公會、調度會議記錄、紅頭紀要。
(2)上級文件和本礦(安全技術)文件、通知、簡報、紀要。
(3)管理製度、崗位責任製、01manbetx 。
(4)每季度、每月隱患排查整改記錄、日常隱患整改記錄。
(5)五職礦長每日入井排查隱患記錄及整改複查落實材料存檔。
(6)各種“三違”記錄和事故“三違”罰款彙總。
5、劉振華、郭向遠負責培訓與考勤。
(1)培訓文件、計劃方案、特殊工種證件、安全資格證件、考試成績、排列好存檔待查。
(2)每周二、五安全學習活動記錄、日常班前會學習記錄、以及對基層單位二、五安全活動檢查記錄。
(3)瓦檢員日檢查手冊、瓦斯日報表整理存檔。
一、科裏有分工必須有合作,特殊情況下科裏集中處理應急工作。
二、安檢科檢查日誌填寫,要求凡下井人員升井後必須填寫檢查日誌(包括行走路線、所有檢查地點和存在問題)。
三、科內部檢查,對所負責管理的工作出現問題和漏洞按科管理製度進行責任追究。
六、安檢科人員請假休班製度
1、休班:休班一天,必須經當天值班人員批準;休班二天及以上,必須寫請假條,由科長批準後方可休班;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假期的,經科長批準後方可續假。
2、病假:當天病假經值班批準,過期病假按曠工處理(住院病假除外)。
3、未經科長同意擅自調班,不記出勤。
4、曠工一天罰款50元,百分考核扣5分,月累計曠工三天者,除按曠工規定處罰外,取消當月各項獎勵。
5、職工公休假、探親假按安檢科內部的安排正常輪休,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休假的,必須經部長批準。
保勤期間及節假日休班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七、安檢科瓦檢員內部考核製度
為加強瓦檢員業務素質、提高勞動積極性,安檢科從2011年8月起實施瓦檢員工資考核製度,考核製度如下:
1. 瓦檢員拿出本月工資的20%作為考核基數;
2. 瓦檢員需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東升煤業各項規章製度,本考核製度標準為百分製;
3. 瓦檢員準時上下班,班前會必須參加,遲到一次扣4分,早退一次扣除4分,無故缺勤扣6分;
4. 每周二、五安全活動日,遲到一次扣5分,早退一次扣除5分,無故缺勤扣7分,手機響一次扣5分;
5. 瓦檢員在井下工作時要自覺遵章守紀,嚴格堅持井下交接班製、瓦斯檢查三彙報製,認真填寫瓦斯牌板,上述三項查出一項不達標扣10分,瓦檢員在井下工作時嚴禁“三違”,查出一次扣15分,工作期間不得提前升井,發現一次早升井扣7分;
6. 瓦檢員每月井下抓“三違”指標三個,完不成指標,少一個扣10分;
7. 信息室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加強工作責任心,並認真填寫班前會分工記錄、瓦斯彙報表、井下隱患彙報記錄、二五學習活動記錄,組織好幹部井下隱患記錄本填寫,發現脫崗一次扣5分,上述記錄本記錄不全扣5分,沒有記錄扣5分;
8. 信息室八點班值班室人員每日交接班後將瓦斯報表送請領導簽字,如發現報表未簽字,一次扣7分。
本規定自複產之日起實施。
八、安檢科隱患日常檢查及隱患處理
安檢科作為一個以安全檢查為主要業務的監督職能科室,所以安檢科的日常工作檢查也顯得尤為關鍵而又任重道遠,安檢科的日常檢查工作主要包括:
(一)每天組織安全檢查人員進行現場檢查
1、每天組織安全檢查人員進行現場檢查深入礦井一線,對礦井各個係統進行安全檢查,對於現場查出的問題,能立即整改的安檢人員現場盯住,要求其基層單位現場必須整改完畢。
2、對於現場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安檢科檢查人員要對其隱患進行登記,待升井後對所查出現場未整改的隱患,向基層生產單位下發隱患整改單,要求限期整改,由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對整改情況進行落實。對於限定日期未能整改完畢的單位,要對其單位進行罰款,並要求立即整改,若仍未整改到位的,對單位加倍處罰。
3 、對於所查出的煤礦較嚴重隱患,安檢科安全檢查人員要立即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立即下發到該施工單位或基層單位,要求限期必須整改完畢,並對其進行複查和落實。若本礦不能處理的重大隱患應立即上報郟禹分公司或省公司。
(二)安全檢查人員隱患檢查登記
安檢科安全檢查人員每天在井下進行的安全檢查所查出的各項煤礦隱患(包括一般隱患、較大隱患和重大隱患)進行登記,要對其在安檢科信息登記表上進行登記。並注明責任單位、負責人等。
(三)安檢科隱患信息收集
礦井隱患信息收集,主要有安檢科收集登記。包括小澡堂、信息值班室。由安檢科建立隱患登記台賬、掛號銷號記錄台賬、周隱患檢查記錄本等相關記錄台賬。
(三)安檢科日常檢查流程圖:
九、安檢科隱患排查管理規定
為加強業務部門和區隊責任心,強化現場管理,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督促隱患的及時整改,避免隱患重複出現,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保證礦井正常有序地生產,特製定本規定。
1、安檢科下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書”必須一式兩份,一份由本部門留存,另一份送交責任單位。
2、安檢科下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書”,必須由業務科室簽字。經簽字後的“隱患整改通知書”送至責任單位,由責任單位簽字(包括整改日期和責任人)整改,安檢科跟蹤落實並歸檔管理。
3、對要求責任單位限期整改的隱患和問題,部門要建立專門管理台帳,對已整改的項目,安檢科進行落實,落實人必須簽名;對延期整改項目已經整改的落實人也要簽名,並注明完成時間,說明原因。
4、安檢科要求責任單位限期整改的隱患、問題,責任單位無按要求完成,安檢科有權對單位進行處罰,並在安辦會上進行通報。
十、質量標準化檢查工作流程
1、標準化含義及檢查製度
煤礦的安全生產按《煤礦安全規程》和《作業規程》作業就是標準化!分為采、掘、機、運、通等與煤礦安全生產有關的專業。本礦質量標準化檢查實行旬檢查,月總結製度。
2、評級規則
各項檢查項目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標準進行評分定級。采掘工作麵質量檢查按照評分細則化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總評分達到95分以上的化為“優良”,總評分達到85分的化為“合格”,總評分85分以下的化為“不合格”。
3、檢查流程
由安檢科每旬組織安全質量大檢查,並進行月評比。
具體如下:
安檢科——有關科室——被檢單位負責人參加檢查
4、按照質量標準化評分細則檢查流程:
(1)采煤工作麵質量檢查按照評分細則進行檢查,具體內容如下:
頂板管理——工作麵支護——安全出口及端頭支架——回柱放頂——煤壁機道——兩巷與文明生產——回采——機電設備——安全管理。
(2)掘進工作麵質量標準化檢查按照評分細則進行檢查,具體內容如下:
1)架棚巷道工程質量檢查
主要項目
巷道淨寬——巷道高度——下紮——迎山退山——棚架位置——背幫背頂
一般項目
棚梁接口——棚距——工程質量
安全情況
2)錨噴巷道質量檢查
主要項目
淨寬——淨高——噴層強度——噴層厚度——錨杆布置——特殊要求
3)煤巷錨杆支護工程質量檢查
上寬——下寬——淨高——錨杆間排距——角度——錨杆外露
4)其他各項檢查均嚴格按照質量標準檢查流程進行檢查。
質量檢查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進行,對於查出的問題限期整改,在規定期限內未整改完成的按照本礦規定進行處罰。
5、整體工作流程
不同情況的檢查內容如下:
現場可以整改的:
(1)、檢查——現場整改
現場不可整改的:
(2)、檢查——(不能)現場整改——下發基層單位——規定整改期限——限期內整改完成
6、總結
安檢科嚴格按照上述檢查內容進行各項檢查。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要與深化安全專項整治結合起來。要把規範安全質量工作、創建安全質量標準化企業,作為深入整治的重要內容,從根本上解決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基礎性、深層次問題,把整治推向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才能更好的為建立本質安全型礦井而服務。
十一、安檢科值班管理製度
一、 值班地點在安檢科值班室。
二、 值班時間為當日早8:00′至次日早8:00′。
三、 負責井上、下的全麵安全工作。
四、 處理當天所有事件,並安排好一切事項。
五、 有事提前一天向科長請假,由科長安排調整。
六、 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做好各種記錄,保管好各類資料。
十二、安檢科考核製度
1、點名時間
每天早晨7:40分必須到安檢科點名,不得遲到或早退,有事必須請假,否則,遲到一次罰款20元,早退一次罰款20元,曠工一次罰款50元。
現場交接班人員每班正點前1小時30分鍾點名,其他人員每班正點前1小時點名,點名前學習各類文件和各項安全措施並簽字,一項不簽字罰款10元;遲到1次罰款20元;連續遲到3次寫書麵檢查。
二、現場交接班規定
1、現場交接班人員必須在每班正點前到達工作地點交接班,並在工作地點由交接班人員共同向安檢部打電話彙報。否則,視為不交接班,每次罰款100元。
2、下井後2個半小時內,上井前半小時必須在工作地點向安檢部彙報當班的安全情況。不在工作地點彙報視為脫崗,第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調離本工作崗位。每班彙報2次,少彙報1次罰款20元;發生特殊情況要及時向安檢部值班彙報,否則視為脫崗將嚴肅處理。
三、現場檢查和彙報規定
1、安檢員要把井下所查隱患填寫在隱患記錄本上,有較大隱患,立即向安檢部值班彙報,上井後必須向隱患單位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並負責落實,到期不落實一次罰款20元。
2、安檢員提前升井,工作地點發生事故按工作失職進行責任追究,並給於降一檔工資一年的處分;工作期間不在崗位或晚下井、早升井、班中睡覺,一次罰款50元,並寫出書麵檢查,第二次加倍處罰。
3、對寫過書麵檢查的人員扣當月各項獎勵的20%。
4、上井後所查單位、地點的隱患不填寫,每次罰款20元。重大或較大隱患不下達隱患整改意見書、不向科室彙報,一次罰款100元,發生事故要追究責任加重處理。
5、井下弄虛作假或不下井,發現一次罰款200元,並寫出書麵檢查,發現二次調離本工作崗位。
6、工作期間如有特殊情況需離開崗位者,必須向安檢科值班科長請假,允許後可以離崗,升井後寫明早升井原因,否則,按脫崗處理。
7、嚴格按照“三大規程”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盯住不放。
8、要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完成部室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9、其他規定按安檢員管理辦法執行。
十三、其它管理製度
1.安全生產責任製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礦井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製,強化安全生產管理,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製,特製定本製度。
一、根據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以及指示、指令和規定要求,建立健全礦井各級管理人員和各工種員工安全生產責任製,並認真貫徹落實。
二、各級行政正職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其他副職領導對所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具體負責。
三、各專業口及業務科室對所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製的編製負責,各級領導對下一級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落實負有管理責任。
四、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落實情況與“雙基”考核掛鉤。
五、發生事故,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責任製追查責任,落實處罰。
2.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1、安全辦公會是傳達貫徹上級指示精神、研究解決安全隱患的重要會議。參加人員:五職礦長、副總工程師、各科室科長、主任、各采、掘、機電、運輸、開拓隊隊長。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時,必須向礦長或組織會議的安全礦長請假。凡遲到、早退或曠會者,按規定罰20元、50元。
2、辦公會的主要議題:
(1)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文件指示精神。
(2)由安檢科通報上期安辦會隱患整改情況,特別要通報未按時整改的隱患,對工作不落實的單位和人員逐級追查責任。
(3)聽取各戰線安全大檢查情況彙報,對不能現場處理的問題由相關部門、區隊按“五定”原則拿出整改意見。
(4)聽取安檢科和各科室各區隊關於執行“三大規程”、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彙報。
①機電科對上周機電檢查進行彙報。
②安檢科通報本周限期整改的重大隱患條數和安全管理情況;
③生產技術科、機電科、通風科需礦平衡解決的安全問題和隱患。
④企管科負責材料供應及人力資源情況的彙報。
⑤後勤科負責對井上涉及安全方麵的問題進行彙報,並作出處理意見,為全礦井的安全生產而服務。
⑥安檢科根據安全辦公會要求和上周的要求提出下周的工作計劃和安排。
(5)通報上周安全辦公會議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對工作不落實的部門和人員逐級追查責任。
(6)對本周發生的事故和未遂事故進行分析,討論處理事故責任者和嚴重違章人員,吸取教訓,製訂防範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7)研究分析近一階段礦井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部署和落實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安檢科負責做好記錄、隱患彙總以及考核與存檔。
3.安全目標管理製度
由礦長組織,職能科室參加,製定本年安全目標。
一、由安全礦長負責全礦安全目標的管理工作。
二、安全目標
1、杜絕瓦斯、煤塵、水、火、頂板和機電運輸重大傷亡事故。
2、加強機電運輸設備安全管理,井下杜絕失爆,確保機電運輸係統安全可靠。
3、井下杜絕1—4級工傷事故。
三、安全目標層層分解,全礦目標分解到采、掘、機運、通風、調度等,使每個職工人人有責,有目標,並落實到生產的全過程。
四、安全目標管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個人保班組,班組保區隊,區隊保礦井。
五、安全目標與安全責任緊密掛鉤,嚴格按礦規定進行獎罰。
4.安全資金投入保障製度
一、按規定每月提取安全專項資金,對安全罰款一並納入安全基金。
二、按照公司規定優先保證生產建設中的安全資金,保障安全生產資金的及時投入,同時保證新增、更新安全係統管理資金及時到位,及時消除隱患,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三、按公司規定要求對生產建設的安全技改資金及時撥款,保證安全技改工程項目按時完成。同時確保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安全獎勵及搶險救災資金。
5.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製度
一、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領導小組每月定期召開安全質量標準化專題會議,研究布置全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二、礦各職能科、隊管理人員對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考核辦法經常學習,每項工程開工前每個作業人員必須熟記該工程的質量標準並進行考試,考試不及格不準上崗。
三、施工單位的隊長對每天的工程質量落實,對安全質量驗收人員驗收不合格的工程要求返工整改。
四、全礦每月6日、16日、26日對采掘工程,“一通三防”,機電運輸,分戰線安全質量標準化自查和万搏manbet体育官网 檢查。
五、礦月底組織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由企管科、安檢科、調度室、技術科、機電科、通防科等相關科室組織人員對施工單位施工的工程評定質量標準化等級。
6.安全教育與培訓製度
一、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方針、政策、01manbetx 、01manbetx 和作業規程,聯係安全生產的實際問題,以及事故經驗教訓,使職工樹立安全生產思想,掌握政策,熟悉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各項規定和操作方法,做到應知應會。
二、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由安檢科組織,每年要編製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職工教育具體要求:
1、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01manbetx 、規定,把業務學習作為重要內容之一。並按規定參加安全資格和任職資格的初訓或複訓,並取得資格證書。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經過三級培訓機構的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上崗;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試,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並按規定進行複審,否則其操作證自行失效。
3、其他做作業人員要定期參加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4、新工人進礦後,要進行礦、科隊、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於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少於20學時。
四、三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1、礦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權力和義務;有關事故案例等。
2、科隊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了解並掌握安全生產細節,遵守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勞動紀律等。
3、班組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杜絕“三違”,保障安全生產,灌輸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及安全生產的細節問題和班中注意事項。
7.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製度
為進一步增強超前防範意識,完善安全長效機製,強化源頭監管監控,實現安全關口前移,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切實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健康穩定發展,根據國務院《特別規定》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及公司關於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整改的管理規定,結合本礦實際,特製定本製度。
一、 礦長對全礦井安全生產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負直接責任,每月3日主持召開隱患排查會,礦副總以上領導,安檢科,業務科室及基層單位負責人等參加,統一組織開展一次全麵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檢查覆蓋率必須達到100%,對排查出的隱患嚴格按照“五定、五簽字”的原則進行落實整改,並將落實整改情況在礦安全辦公會議上由各業務科室彙報。對於特殊的安全問題,由礦長平衡解決。
二、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對分管戰線的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工作負領導責任,每旬組織一次本戰線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並落實整改,戰線解決不了的隱患報礦安全辦公會議研究解決。
三、各業務科室的負責人,對本業務範圍內的隱患排查與整改工作負管理責任,指定專人具體負責,並做好建檔和彙報工作。必須按照統一格式建立本業務範圍內的隱患排查與整改台帳,對本戰線排查出的隱患要及時彙總歸類整理填入台帳,由科長負責製定整改方案,並落實解決,每月10日,20日,30日將本戰線排查的隱患經科長、分管礦長簽字後報安檢科備存。
四、隱患分為A、B、C三級。A級為需要上報區域公司,由公司領導負責協調解決;B級為由本礦各業務部門解決的問題;C級為區隊直接解決的問題。按隱患的種類分: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害和其它。
生產技術科和通風科負責頂板、通風、瓦斯、放炮、井下內因火災、水害等方麵隱患的排查;機電運輸部負責機電、運輸以及業務保安範圍內火災隱患的排查;安檢科負責組織各類隱患的排查。
五、隱患的排查與確認
(1)每月組織一次隱患大排查
每月由安全礦長組織各業務部門對公司範圍內隱患進行拉網式排查。由安檢科對檢查出的隱患進行彙總,並由安全礦長組織有關部門製定整改方案。對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建立隱患台帳,並由安檢科負責跟蹤處理。限期未整改者,對責任單位罰款100-300元,情節嚴重造成事故者追究領導責任。
(2)每旬組織一次安全質量大檢查
每旬組織一次安全質量大檢查,由安檢科組織相關科隊,全麵排查隱患。檢查要覆蓋所有場所,從嚴從細檢查每個生產崗位、每個生產環節。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作業場所,必須立即進行停產整頓。對不能現場解決的問題,按“五定”原則,限期整改,跟蹤落實。
(3)堅持係統自查
由分管副礦長帶隊,組織係統排查,把查出的隱患按A、B、C三級分類填表,經主管領導簽字,於當日下午18時前報安檢科,以便督促落實解決。
六、每月底礦召開安全辦公會時,按級別和類別對本月隱患進行確認,並將A類隱患上報區域公司。各業務部門要對排查情況全麵負責,按時送交隱患排查報表,不按時送交,每次罰業務部門科長50元。
七、隱患的整改實行分級負責製。各業務部門負責分管範圍內隱患的整改工作。做到項目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安檢科全麵負責監督。
八、各單位要認真整改隱患,因隱患排查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要認真分析確認事故責任者,並給予處分。在隱患排查過程中,因責任問題發生分歧時,由礦安全辦公會研究裁定。
九、各基層單位行政負責人對本單位隱患排查與整改工作負管理責任,每班安排專人對本單位生產區域範圍內的不安全隱患進行排查,當班能夠整改的隱患要指派專人負責進行整改,當班整改不了的隱患,要及時向單位值班幹部彙報,安排下一班整改,升井後到隊裏填寫隱患排查及整改記錄,各班每天排查彙報的隱患由副隊長負責及時進行整理填入台帳,並向隊長彙報,由隊長明確整改時間、責任人及複查人,及時安排整改、複查,本單位解決不了的隱患由隊長簽字後於當日下午書麵向對口業務科室彙報。
十、安檢科負責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的綜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隱患台帳,認真做好安全隱患的統計彙報。
十一、安全隱患的整改執行分級負責,分級處理的原則。排查出來的隱患執行“四簽字”(即隱患隊、業務科室、安檢科和戰線領導的簽字),“四落實”(即項目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間落實)。隱患整改後,業務科室要認真組織有關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複查驗收,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驗收單,直到安全隱患消除。
十二、隱患排查要以“一通三防”為重點,對於通風係統不合理、瓦斯煤塵經常超限、無計劃停風、巷道貫通、排放瓦斯無措施、瓦斯監測儀失靈、維修調校不及時等,都要做為重大安全隱患進行排查。
十三、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根據安全隱患排查的結果,對於一些重大的,危及安全生產的隱患,要立即整改。凡是整頓的采掘工作麵,恢複生產必須執行整改驗收製度,填寫隱患整改驗收單,經驗收組的同意後,方可恢複生產。
十四、礦、科、隊、班組各級領導必須高度重視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認真落實排查和整改過程中的各項責任。今後凡是責任不落實,安全隱患未及時解決而導致事故發生的,要按照安全隱患排查的責任範圍,確認事故責任者,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或追查法律責任。
十五、凡未按照本規定要求進行隱患排查、整改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礦安辦會要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8.安全監督檢查製度
一、安全礦長負責全礦的安全檢查工作。
二、在安全礦長的領導下,成立專職安全檢查機構,實行24小時不間斷檢查,分別對全礦采煤、開拓、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等環節實行專業檢查。
三、礦每月組織一次全礦性的安全大檢查,由礦領導主持,安檢科組織。
四、礦按要求配足安全管理,安全檢查人員。對安全生產規章製度、規程、標準等執行情況嚴格檢查,重點檢查“一通三防”的裝備,管理情況,事故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五、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隱患要現場跟蹤處理,並及時寫整改意見,嚴格追查有關人員的責任。
9.安全技術審批製度
一、上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礦總工程師組織會審並形成意見後上報公司。
二、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的審批必須有以下部門的人員參加:
礦總工程師、相關業務科室副總、調度室、生產技術科、安檢科、通防科、機電科等相關科室及施工單位。
三、其他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由相應審批權限的技術負責人確定參加會審人員。
四、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審批會議必須有會議記錄,參加人員簽名。
五、經審批後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措施必須在開工前10天送達各相關科室。
六、經審批後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措施在施工前必須向施工單位的幹部職工貫徹學習、考試,並有記錄可查。
10.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製度
一、設備驗收入庫
1、凡入庫新增設備、器材必須辦理驗收手續,由保管員和驗收員對設備、器材清點數量並檢查質量,認真查驗“三證一標誌”和實驗報告。
2、入庫設備、器材必須及時編號、建帳按設備規格型號分類擺放整齊。
3、設備、器材數量每月清理一次。
二、設備領用、管理
1、開拓、掘進根據施工確實需要的較大設備(溜子、皮帶機、絞車、水泵等)必須提前選型,造計劃,寫出書麵申請,注明施工巷道名稱、坡度及使用日期等。
2、采煤、開拓、掘進使用的設備原則上不準倒換使用,確因需要調換工作地點時,使用單位首先查明設備使用狀況,符合防爆、完好要求,及時到倉庫辦理變更手續。
11.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製度
一、預防井下瓦斯事故
1、礦長對本礦預防井下瓦斯事故負責,礦總工程師對防止井下瓦斯事故負全麵技術責任。礦要配足從事瓦斯檢查與管理工作的專業人員。
2、調度室在指揮生產的同時,還要協調通風及安全管理工作。
3、礦在製定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同時,必須製定預防井下瓦斯事故的防治措施與處理計劃,並在每季度結合具體情況進行補充完善。
4、礦井必須有完整獨立的通風係統,並做到穩定可靠,簡單合理。
5、井下放炮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禁止放明炮、糊炮,禁止使用明接頭或裸露的炮線。
6、對瓦斯積聚需排放時,要嚴格措施的編、審和貫徹,嚴格按《規程》規定組織進行排放。
二、預防煤塵堆積和超限
1、采取綜合防塵措施,防止煤塵堆積和飛揚。
2、建立健全綜合防塵各種管理製度,配齊防塵設施,各單位指定專人負責滅塵工作。
3、堅持做到采煤工作麵淺孔注水,不注不準生產。
4、采掘工作麵放炮前後,裝煤(岩),必須按規定灑水滅塵。
三、礦井水害預防
1、技術科負責礦井水害預測預報工作和探放水設計的編製以及探放水施工過程中提供技術參數。
2、地質及水文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資料分析製度,查明礦井的各種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規律,為防治水工作提供依據。
3、根據資料分析情況編製年度防治水計劃及中、長期防治水規劃。
4、采掘工作麵有出水征兆時,必須停止施工,進行探放水。
四、礦井頂板災害預防
1、采麵頂板破碎並有冒頂征兆或空頂時,應立即進行刹頂背幫。
2、兩巷動壓區要做好護頂護幫工作,及時處理片幫,掉頂,防止頂板流渣範圍擴大,超前支護必須按要求打齊完好。
12.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製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礦各生產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和省局文件要求,結合我礦實際,特製訂本製度。
第二條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有效,救人第一”的方針,對礦井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三條 礦井在生產過程中,由於自然或人為因素造成如下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應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一)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事故;
(二)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非傷亡事故;
(三)與煤礦生產安全有關的其它事故。
第四條 礦井要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切實保障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的要求,儲備一定數量的各類礦井搶險救災物資,並按照礦井的預案要求成立相應的搶險救災領導小組。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五條 為了加強對我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礦井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 長:巢建軍
副組長:王 凱 黨文權 楊代軍 王朝連
成 員:周海學 周金生 宋軍部 王廣興 王繼友 劉湘傑
王富生 史新安 晁建華 熊俊輝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在礦調度室。辦公室主任:周海學
公室24小時值班,並有一名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幹部帶班。
電話:0375—5503281、5503283
第六條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負責製定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檢查各生產單位對礦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落實情況;統一協調指導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調動多方麵力量快速有效處理 生產安全事故,控製事故的蔓延和擴大。
2)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對搶險救災方案進行決策指導,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問題進行裁決和緊急處理。
3)及時督促有關單位解決搶險所需物資和指派救護隊伍。
4)事故發生後,對有關單位的搶險救災物資、傷員醫療救護、應急經費、事故善後處理、礦區秩序維護等工作進行協調和指揮。
5)組織指導全礦幹部職工進行煤礦 事故應急救援適應的普及教育,不斷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6)督促有關單位提高應對煤礦突發事故的防範能力,經常組織應急救援技術演練。
第七條 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
1)負責煤礦 安全生產事故通信聯絡工作。根據領導小組決定傳達搶險救災命令,並負責監督落實;及時調度各有關單位做好事故現場搶險救災的配合工作;及時調度事故現場搶險救災的進展情況,並向有關領導彙報;及時做好事故的上報工作。
2)根據搶險救災需要,及時組成搶險救災專家組,指導現場搶險,提高應急救援效率。
3)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搶險救災的善後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
第三章 應急救援體係
第十條 應急救援預案實行逐級啟動。一旦發生事故,事故單位應及時向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彙報,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啟動礦井的應急預案,實施搶險救災。需要場外援助的,及時請求上一級支援。
第十一條 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或險情,事故單位要以礦調度室為指揮中心,以總經理為總指揮,總工程師為第一助手,其他礦領導協助總經理,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按照搶險救災領導小組的分工,調動一切人力、物力迅速展開搶險救災工作,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因事故影響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事故彙報後,應立即通知礦井領導、安監、生產、通風、機電、派出所等部門的領導;準備圖紙資料供領導分析研究;立即通知輔助救護隊、礦醫院做好隨時奔赴事故地點參加搶救的準備;及時了解現場情況,做好詳細記錄,並負責向上級彙報。
派出所負責警戒治安工作,醫院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護理工作,企管科、辦公室負責後勤保障及善後處理,供應科負責物資供應,通訊部門確保通訊暢通。
第四章 應急救援措施保障
第十三條 事故發生後,應立即成立以總經理為指揮長的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迅速開展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確保礦區穩定和搶險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四條 發生本《預案》第三條規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時,要首先搞好現場自救,除了及時向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彙報外,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事故後一小時內將事故的詳細情況上報上級部門。上報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位置;
(二)事故類型;
(三)人員遇險情況;
(四)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斷;
(五)已采取的應急搶救措施和進展情況;
(六)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七)事故報告人和電話聯絡方式。
第十五條 根據搶險救災需要,領導小組辦公室請派相關專家組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製定搶險救災技術方案,幫助處理搶險救災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為製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救災方案提供服務。
第十六條 搶險救災工作結束後,在規定時間內編寫搶險救災總結報告。
第五章 獎懲
第十七條 對因及時舉報事故為搶險救災贏得時間的,以及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因而避免了事故擴大,減少了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十八條 對因瞞報、遲報安全事故而延誤搶險救援時機的,由於失職瀆職等人為因素導致事故損失增大的,以及非法阻撓應急救援隊伍、物資、設備調用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查法律責任。
13.安全獎懲製度
為促進礦井安全生產,充分調動職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現將獎懲辦法製定如下:
獎勵原則:
(一)堅持重獎重罰原則。
(二)安全獎金重點用於井下單位和井下業務科室。
(三)安全獎金不搞人人有份,平均分配。
獎勵條件:
(一)采掘及井下輔助區隊, 當月消滅重傷和二級非傷亡及以上事故。
(二)生產業務科室當月按其業務保安分管區隊無重傷及一級非傷亡事故。
(三)地麵單位季內無重傷和二級以上非傷亡事故。
(四)區隊和井下生產科室完成當月抓“三違”指標。
安全獎勵標準:
(一)對集體實行評比,年終組織有關單位評比一次,對好的單位進行獎勵,直接區隊獎1000~2000元,輔助單位獎500~1000元。
(二)對個人的獎勵根據抵押基數多少進行獎勵。
其它事項:
(一)每月噸煤提取不低於2.50元和各類安全罰款及全麵安全質量扣款由財務科、安檢科協同,將其轉入安全帳戶作為安全獎勵基金。
(二)礦對集體的安全獎金,要按照貢獻大小進行發放,季度內有較重“三違”的不得獎。
(三)幹部入井次數不夠不能得每月安全獎。
(四)安全獎金發放由安檢科負責提出方案,安全礦長審批,方可執行,財務科應保證足夠資金。
處罰:
(一)公司對礦重大事故罰款的80%由安全帳戶支付,20%由事故單位承擔。
(二)公司對礦的重傷罰款及日常檢查罰款,均由事故單位和被罰單位全部承擔。
(三)礦所有安全罰款項目,財務科接到罰款轉帳單後,應及時通知安檢科,辦理罰款歸屬,從被罰單位當月的工資中扣除。
(四)凡發生一級非傷亡事故時,罰單位1萬元。
1、礦領導由區域公司處罰。
2、取消該單位當月的所有獎項,對責任者和歸口科室按責任追究製進行處理。
3、沒收該單位和戰線業務科室安全抵押金,納入安全基金賬戶;對單位和責任人按規定進行處罰,該單位和戰線業務科室重新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五)當月發生重傷或非傷亡二級事故,重傷對單位罰3000元,二級非傷亡事故對單位罰1000元,對個人罰款按《公司安全處罰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1、發生重傷事故的單位和主管業務科室取消當月安全獎。
2、重傷事故的直接責任者,按照責任劃分,給予處理。
3、實行互保聯保,凡發生工傷事故,對聯包互保人按規定處罰。
(六)安全工作搞的差的單位,按《獎懲辦法》進行處罰。
(七)本辦法與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14.入井人員管理製度
為了保證井下出入人員的安全,維護企業正常的安全生產,保障員工人身安全及企業財產不受損失,達到標準化管理的目的,特製定本製度。
1、凡出入井人員必須遵守本製度,本製度由井口把鉤工負責嚴格認真實施。
2、出入井人員必須聽從把鉤工指揮,在警戒線外排隊候罐出入井,禁止擁擠進出罐籠,並自覺接受把鉤工的驗身。入井人員必須攜好礦燈和自救器,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自覺接受檢身後,方能入井。外來檢查人員必須有礦或部門領導帶隊才能入井。
3、把鉤工必須嚴格認真地對入井人員進行驗身,入井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隨身攜帶自救器和礦燈,嚴禁攜帶煙草、電子表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酒後嚴禁入井,否則,把鉤工有權拒絕入井。
4、攜帶爆破材料或有化學性物品的人員出入井必須乘專罐,嚴禁與其他人員同罐提升,嚴禁在交接班人員集中時出入井。井口二十米範圍內嚴禁煙火。
5、人員出入井時,把鉤工要嚴格認真清點每罐提升人數,並做到心中有數,超過規定人數時,把鉤工必須製止並有權拒絕入罐。
6、把鉤工必須嚴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7、如違反本製度按《河南東升煤業有限公司2010年安全獎懲辦法》進行處罰。
8、入井前各隊隊長、班組長必須組織職工召開好班前會,並向調度室報告,當班入井人數作好登記後方能入井;出井後向調度室報告人數,並作好登記,調度室登記好當天出入井人數。
9、任何人不得故意刁難、威脅、打擊報複檢身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20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0、檢身人員每次檢身必須作好記錄,遇有盜竊公司財物或私藏私拿爆炸物品者,必須及時報告保衛科,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5.安全舉報製度
一、根據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煤礦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行為時,可以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舉報,結合實際,製定東升煤礦安全舉報製度。存在以下問題時,職工有權向上級管理部門舉報:
(一)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二)瓦斯超限作業的。
(三)未建立監控係統,或者瓦斯監控係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四)通風係統不完善、不可靠的。
(五)超層越界開采的。
(六)自然發火嚴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七)使用明令禁止或者使用淘汰的設備、工藝的。
(八)無《規程》《措施》擅自開工作業的。
(九)作業範圍內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還強製職工作業的。
(十)幹部違章指揮的。
(十一)隱瞞事故的。
(十二)未遂事故發生後未及時彙報、追查和統計的;
(十三)不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而違章生產的;
(十四)員工有“三違”行為的;
(十五)由於設備存在重大缺陷或工作場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有效治理繼續生產的;
二、受理舉報的部門或者機構對舉報內容經調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1000-10000元的獎勵,並為舉報人保密。
三、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因為職工行使檢舉權而對職工進行打擊報複,對存在打擊報複單位和部門的領導經調查屬實,將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
四、舉報受理部門及舉報電話:
河南東升煤業有限公司安檢科 舉報電話:0375-5501696 13653758930
省煤層氣郟禹分公司 舉報電話:0375-5503980
河南省煤層氣公司安監局 舉報電話:0371-67399608 13938293156
省煤礦安全監察局豫南分局 舉報電話:0375-2836037 13503412285
16.煤礦領導下井帶班及安全監督檢查製度
1、礦、科、隊三級值班幹部必須堅守工作崗位,24小時吃住在礦,有事必須向礦調度室請假,否則,每次罰款20元。堅持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協調處理好礦井安全生產,對當天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2、值班幹部嚴禁班中喝酒,違者每次罰款300元,若因此而影響工作或造成惡劣影響,一律給予行政處分。
3、區隊值班幹部要提前2小時到調度室彙報當班作業計劃,在安排工作的同時,要認真布置相關安全技術措施。
4、礦級領導要按照調度室排定的順序班次跟班,要深入采掘一線,現場指導區隊及時消除各類隱患,確保安全生產,跟班必須在現場向礦調度彙報。
5、區隊跟班幹部要提前30分鍾到調度室簽到,準時參加班前會,了解上一班安全生產情況,學習有關安全技術措施,凡遲到者,每次罰款20元。
6、跟班幹部要與工人同上同下,抓好現場安全管理,嚴禁空崗、脫崗、提前離崗,否則一經查出每次罰款100元,若因此而造成事故,將嚴格按公司、礦有關規定追查責任,並給予嚴肅處理。
7、礦級領導若有事不能值班需向礦長請假,由礦長負責協調替補人員。
8、嚴格交接班製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按到崗順序簽到,不能空格,本人親自簽字,不得代替,做到交清接明。交接班記錄中必須填寫當天存在問題,不得空項。否則,對當天值班人員每人罰款100元。
9、值班期間值班人員要全麵了解井下情況,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17.安全操作管理製度
為進一步規範我礦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製度,進一步加大對國務院特別規定和《公司緊急狀態指令》執行力度,確保各級管理幹部和職工及時掌握本崗位01manbetx ,真正實現按章作業的良好氛圍,從而實現安全操作、規範操作,特製定如下管理製度:
1、各業務科室要根據各業務科室實際情況,完善製定各業務科室操作規程和管理辦法,下發到基層單位。各工種都必須建立完善的操作規程。從進入操作現場、操作前的準備到操作結束全過程的各個環節均要有具體規定。
2、業務科室要對基層單位的操作管理製度,拿出指導性意見,並監督區隊正確實施。各工種的操作規程必須製做成牌板懸掛於對學習室醒目地點便於學習。有條件的機電硐室也必須懸掛相應工種的操作規程。
3、各區隊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製定出操作管理辦法,認真組織幹部職工學習、考試、備查,對考試不合格的員工,要進行學習再培訓,否則不準上崗操作。各工種操作人員必須熟記會背其操作規程,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熟練掌握各自崗位上的“雙述一化”。
4、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日常安全檢查中,要嚴格檢查各單位操作規程現場執行情況。各單位技術負責人必須至少每月對相關工種的操作規程貫徹學習一次,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5、凡是被檢查出單位的職工,不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除對本人進行處罰外,還要對單位領導、技術負責人進行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各單位的操作規程應裝訂成冊,便於貫徹學習和監督檢查。
6、凡不按操作規程操作者,視為嚴重違章,按有關規定處罰,造成事故的嚴肅追查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18.安全責任追究製度
為確保礦井技改、生產安全,徹底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人身事故和重大責任事故的發生。經礦有關領導研究決定,對發生各類事故實行追查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輕傷事故處理:
參加事故追查分析人員:由安檢科當天值班人員牽頭組織,由調度專業口負責人、區隊值班、跟班人員、班組長、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等參加分析追查會,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及責任人按性質給予相應的處罰。發現重大安全隱患,能夠現場解決的,最好現場采取果斷安全措施就地處理。解決不了的要立即向調度值班或安檢科等有關領導彙報。
(二)重傷及重大未遂事故處理:
參加事故分析人員:由安全礦長牽頭組織,由事故單位戰線領導、主管業務科長、安檢科、調度室、區隊隊長、跟班隊長、值班隊長、班組長及當事人參加追查分析會。重大安全隱患直接威脅著職工的生命和礦井的安全,一旦查出和發現,必須立即采取得力措施進行整改,把事故處理在萌芽狀態。
處罰規定:
1、對發生事故的單位罰款1000-2000元。
2、對事故責任人罰款300元。
3、發生事故的班組,班組長取消當月安全風險抵押金。
(三)對重傷以上事故的處理:
參加事故追查分析人員:由安全礦長組織,業務科長、安檢科、調度室、區隊隊長、跟班隊長、值班隊長、班組長及當事人參加追查分析會。礦領導、各職能部門掌握彙報情況之後要立即進行安排處理。凡拒不執行的給予開除礦藉處分;對執行不到位行動緩慢的給予罰款50~200元處罰。對已造成事故的根據施工性質給予200~500元罰款。
處罰規定:
1、對發生事故的單位罰款2000-5000元。
2、對發生事故的單位給予掛黃牌,並取消幹部季度安全獎。
3、對發生事故的單位班組長取消季度安全風險抵押金。
4、對事故直接責任者給予重罰或開除出礦。
5、對分口領導不低於500-1000元的罰款。
(四)地麵發生事故,參照以上辦法處理執行。礦安檢科、調度室、生產技術科、機電科、通防科等科室都要建立重大隱患台賬,實行重大隱患掛號、銷號製度。辦公室設在安檢科,負責登記、掛號、銷號。針對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必須嚴格按照“五定原則”進行整改(即:定工期、定施工隊伍、定施工措施、定資金、定責任人)。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責任人要到安檢科銷號。並製定以下要求:
要求:
1、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作到一事故、一分析、一處理。
2、影響企業形象事件,由礦綜合辦處理,報礦研究處理意見。
3、出現多人輕傷事故,按重傷事故處理,出現多人重傷事故,按傷亡事故處理。
4、發生事故的單位要及時向礦調度、安檢科彙報,不及時彙報,延誤礦采取相應急救措施或對事故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出,對當日值班領導、跟班幹部、區隊長將按其事故性質嚴肅處理。
5、安全部門事故追查清楚後,將事故經過、原因、處罰、安全措施及時上報公司,不得隱瞞不報。
19.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管理製度
1、入井檢身製度
(1)凡入井地點均有管理單位24小時設專人對入井人員進行檢身。礦保衛科配合監督執行。
(2)井下檢身人員必須對每個入井人員的各個口袋進行認真檢查,發現火種或穿化纖衣服的,嚴禁入井。電焊工、氣焊工到井下施工時,必須事先將所帶火種和各級領導審批的措施一起交檢身人員檢查,否則嚴禁入井。
(3)凡入井人必須自覺接受接受人員的檢查,不帶自救器、安全帽、礦燈或酒後和精神失常者嚴禁入井。
(4)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者交保衛科或安檢部門處理。
(5)如在井下發現有上述違章人員,由安檢科組織,機電科和有關人員參加追查,對井口檢身人員和違章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2、出入井人員清點製度
(1)出入井人員清點有調度室和安全信息中心負責,建立專項記錄。
(2)各單位班前會後,當班入井人數必須報安全信息中心,彙總後及時交調度室備案。每天八點班末彙總當天全礦入井人數。
(3)各單位人員升井時,必須及時向調度室彙報,調度員必須做好記錄,做到對井下人數了如指掌。
(4)班中有特殊情況,需要人升井時,及時向調度室彙報清楚。
(5)井下發生重大事故時,各單位跟班幹部或班組長必須清點現場人員,立即彙報調度室,按調度室指令行動。
(6)燈房每班建立礦燈發放台賬,每班向調度室彙報核對人數。
(7)凡不按規定彙報時,按有關規定罰責任人100元。
20.事故彙報製度
1、井下發生重傷以上事故和非傷亡重大事故都必須立即逐級彙報。
2、井下現場就近用電話同隊值班、生產調度彙報,主要彙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和重傷者的受傷情況。
3、隊值班必須向生產、安全調度彙報事故等情況。
4、生產調度必須及時向礦值班領導彙報,並通知有關人員組織搶救。
21.安全與經濟利益掛鉤製度
第一條 為加強全體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意識、風險意識和法律意識,調動單位和全體員工抓好安全生產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先進,鞭策落實,推動安全工作健康、有序發展,確保礦井安全目標的實現,依據國家煤礦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堅持分級考核,標準量化、過失追究、崗管相連、獎罰分明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礦實行安全績效與幹部職工的帽子、票子、麵子掛鉤製;實行安全一票否決製,實行安全生產領導問責製;實行管理人員安全績效和安全風險抵押製。
第三條 礦嚴格落實安全與經濟利益掛鉤的獎懲考核製度,主要包括:
1、 安全生產問責製度;
3、 全員安全風險抵押製度。
第四條 各考核部門嚴格執行各級考核,標準量化、崗責相聯、獎罰分明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考核。考核部門必須建立健全資料管理製度,做到考核原始資料齊全、真實、有效,考核過程嚴肅認真,考核結果及時公布,一級對一級負責,嚴格獎懲兌現,維護製度的嚴肅性和有效性,真正起到促進安全的作用。
第五條 對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和取得良好工作業績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由安檢科製定相關的獎勵辦法,經礦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後進行獎勵兌現。
第六條 考核職責及獎懲權限
1、 安檢科負責對所屬基層單位(區隊、車間、廠點)及其管理人員的考核獎懲。
2、 各基層單位負責對所屬班組及崗位人員的考核獎懲。
第七條 對於在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的相關人員,一經發現立即調整工作崗位,並嚴格追究責任。
第八條 考核要求
1、 各級考核部門必須建立健全考核資料管理製度,做到考核原始資料齊全、真實、有效,考核過程嚴肅認真,考核結果公布,一級對一級負責,並嚴格獎懲兌現,維護製度的嚴肅性和有效性,真正起到促進安全的作用。
2、 本製度中所涉及的處分,由安檢科負責執行落實,處理結果要通知當事人,並及時公布,重大問題報請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處理。
第十一條 本製度與上級規定相抵觸的,按上級規定執行。
22.安全互保聯保製度
包保人對包保班組和個人要定期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工作的指導,對存在的問題予以及時糾正,並做到對不放心崗、不放心人的排查,引導和教育工作。
1、所有區隊每個工種必須簽訂包保合同。
2、安排工作前必須根據人員出勤和變動情況,明確當天的互保對象和互保責任,不得遺漏,並做好記錄。
3、在每一項作業中,同工種之間和不同工種之間的工作人員形成事實上的互聯保,履行互聯保職責。
4、在作業中,互保對象要做到“四個互相”,即互相提醒、互
照顧、互相監督、互相保證。
5、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中的互保措施,特殊工作要製定互保措施。
6、班組與班組、單位與單位之間,在作業過程中有業務聯係的,要製定書麵聯保措施。
23.反“三違”製度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規範職工作業行為,打牢安全基礎,促進安全生產的健康、和諧發展,製定本製度。
一、指導思想
從預防“三違”行為入手,將反“三違”活動當做安全工作中的一項長期性、重要性工作,采取得力措施,製定目標,明確責任,嚴格考核,長抓不懈,抓出成效,大範圍、大幅度減少“三違”行為,杜絕事故發生。
二、職責
(一)公司所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落實本製度。
(二)安全副總、安全檢查部負責本製度的執行、監督和考核。
三、定義
(一)“三違”行為:是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不安全行為。
(二)“三違”人員:具體指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公司及礦各項管理製度而進行指揮作業的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
四“三違”指標分解
(一)礦長月度反“三違”人數不少於1人次,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機電副礦長反“三違”人數不少於3人次。
(二)副總工程師月度反“三違”人數不少於3人次。
(三)機關科室(井下)的科長、副科長、主任、副主任反“三違”人數不少於4人次。
(四)安全檢查員反“三違”人數不少於5人次。
五、反“三違”信息的登記、收集、處理
(一)各單位要建立“三違”登記台帳及管理人員反“三違”考核記錄;
(二)反“三違”人員要在抓到“三違”人員當日,將“三違”人員的姓名、內容、時間、處理意見填寫在“三違”登記台帳上,安質科負責收集信息,並對嚴重“三違”行為進行通報處理。
六、獎懲
(一) 安質科每月月底前完成本月管理人員反“三違”指標考核,落實獎懲;
(二)當月完不成“三違”指標的,每少1人次,扣發工資100元。對製度落實不力,弄虛作假的,給予責任者警告或經濟製裁。
(三)對反“三違”成績顯著、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人員給予100—1000元獎勵;
(四)對組織得力,反“三違”成效顯著,“三違”現象大範圍、大幅度下降且無事故的單位年度給予獎勵1000—5000元。
七、以下嚴重“三違”行為之一者,給予開除礦籍或解除合同,外來施工人員,堅決清除隊伍,違章情節較重,造成嚴重後果的,建議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一)采掘工作麵無措施或有措施未經貫徹而擅自組織作業的責任者。
(二)采麵在初采初放期間,跟班、盯崗幹部無故缺崗或擅自脫崗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者;巷道貫通重要環節有重大疏漏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者。
(三)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四)大型提升、運輸設備安裝後未經過正式驗收或驗收不合格而擅自決定投入使用的責任者;主要機電運輸設備安全保護裝置不齊全或失靈,繼續進行提升運輸的責任者。
(五)供電係統不按規定定期試驗、整定、檢修或不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者。
(六)井下電氣設備用其他材料代替保險絲或電氣設備有嚴重失爆的責任者。
(七)掘進工作麵停風以後,不檢查瓦斯即送風、送電的責任者;瓦斯超限不按措施規定組織排放的責任者。
(八)工作地點瓦斯超限情況下繼續組織作業的責任者。
(九)采麵上隅角瓦斯超限濃度3%以上不采取措施的當班跟班幹部和班長。
(十)人為造成瓦斯傳感器失去作用致使數據不準或對瓦斯監測探頭參數擅自放限的責任者。
(十一)瓦檢員空班漏檢或彙報數據弄虛作假的。
(十二)掘進工作麵不使用前探梁、防倒措施、空頂作業,采煤工作麵梁柱不夠而盲目組織生產的責任者。
(十三)看風機人員、配電工脫崗造成瓦斯超限的。
(十四)盜竊炸藥、雷管的。
(十五)帶火種入井和井下吸煙者。
(十六)井下扒、蹬、跳等嚴重違章者。
(十七)不按規定提供水文地質資料或不按規定組織探放水造成事故的責任者。
(十八)無證頂崗操作或指示他人無證頂崗操作,造成重傷以上事故的責任者。
(十九)新工人入礦未經安全培訓而安排上崗作業的責任者。
(二十)現場存在危及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不及時整改,上級責令停產整頓未經整改驗收擅自繼續組織生產的責任者。
(二十一) 違反規程規定,造成煤礦主要設備損壞,其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萬元以上的重、特大事故的責任者。
(二十二) 違反規程規定,發生惡性誤操作事故,造成全礦停產8小時以上的責任者。
(二十三) 違反規程規定,造成生產設備、煤礦建築發生火災,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萬元以上的責任者。
(二十四) 違反規程規定,造成一次事故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2人及以上的人身事故的責任者。
24.事故調查分析與責任追究製度
一、事故分析
1、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值班公司領導、安檢科和有關單位。
2、人身傷害事故、三級以上非傷亡事故、重大僥幸事故和其它由礦指定安檢科組織分析的事故,由安檢科組織業務部門及事故單位和現場有關人員召開分析會。
3、影響生產事故由調度室組織分析,頂板、瓦斯、放炮、破壞通風和監測設施事故由生產技術部組織分析,無計劃停電、電氣設備和運輸事故由機電運輸部組織分析。
4、召開分析會前,要由相關人員到事故現場勘察,獲取反映事故真相的現場資料。
5、召開分析會時,必須對現場相關人員進行詳細詢問,並作筆錄和履行簽章手續。
6、應當查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過程和損害程度,確定事故的主要責任、次要責任,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7、任何單位和個人應主動配合事故調查。
8、事故分析提出的防範措施,業務部門必須納入技術措施或操作規程中進行落實。
9、事故發生後,隱瞞不報,故意遲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不配合調查,除按規定處罰外,對有關單位和直接責任人加罰200元,對單位加罰1000元。
10、發生人身事故的單位對因遲報、瞞報造成的醫藥費用和經濟損失負責。
二、責任追究
死亡事故
①對責任單位罰款5萬元;
②對主要責任隊隊長、跟班隊長給予罰款5000元;
③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各罰款2000~5000元。
2、重傷事故、重大僥幸事故及二級(含)以上非傷亡事故
①對責任單位罰款3萬元;
②對主要責任單位隊長、跟班隊長給予罰款3000元;
③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各罰款1000~3000元。
3、僥幸事故及三級非傷亡事故
①對責任單位罰款1萬元;
②對責任單位隊長罰款2000元;
③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各罰款500~2000元。
4、輕傷事故
①對事故單位罰款5000元;
②對事故單位隊長、跟班隊長各罰款500元;
③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各罰款100~500元。
三、其它
1、經分析對負全部責任單位按相應數額100%進行罰款,對負主要事故責任單位按70%進行罰款,對負次要事故責任單位按30%進行罰款。
2、分析找不到主要責任人,視班長為主要責任人,沒有跟班班長,視跟班隊長為主要責任人;缺少跟班人員,值班隊長為主要責任人。
3、跟班人員是直接責任人或主要責任人時,罰款一並執行。
25.安全生產調度會製度
1、調度會每天早上7:30準時召開,早上礦井領導、各科室科長參加,下午分管生產的礦井領導、值班領導、生產部門科長及各區隊隊長參加。原則上不準請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請假時,必須由主持會議的礦井領導批準後,方可由單位副職代替。
2、曠會一次罰20元,沒按規定參加的一次罰1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罰10元,會中睡覺、看雜誌、報紙、說話、手機響等影響開會的罰10元。
3、調度會開始後,首先由各部門通報當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井下隱患排查情況、限期整改情況及各種製度落實情況,對隱患不整改、製度不落實的單位按規定進行處罰。
4、領導在調度會上安排的工作,按業務劃分,分別由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5、對在調度會上安排的工作有異議或執行有困難時,可以提出,但經公司領導複議後,各單位必須以大局為重,無條件接收,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6、對拒不接受任務或相互推諉、扯皮的領導,將給罰款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就地免去職務。
7、所有參加調度會的人員一律帶筆、本進行記錄,否則,當場交10元罰款,由綜合辦公室第二天配筆、本。
8、參加調度會的所有人員彙報問題要真實,凡發現欺上瞞下或彙報不實者一次罰款100元,造成經濟損失的從嚴處罰。
9、每月5日前各部門必須通報上月對各單位的罰款總額,並轉交經營管理部扣罰。若不扣罰, 按照罰款數額的30%罰該部門,對各單位原罰款次月如數扣除。
26.民主管理監督製度
為了提高礦井管理透明度,充分發揮全體員工民主管理監督作用,促進幹部勤政廉政建設,特製定本製度。
一、監督機構
根據民主管理監督原則,礦井設立民主管理監督小組,成員由3人以上組成,設組長1名。
二、民主管理監督小組職責
礦井民主監督委員會在黨支部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在黨組織領導下,配合支持黨組織和中心組正確履行職責,引導員工支持黨組織、民主委員會的工作,協助做好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履行監督職責,有權列席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重大開支的礦井會議,對礦井各級各項收支、機電設備招(議)標、工程項目招(議)標等黨務、政務公開內容和員工代表會議決定執行情況等進行監督,並定期和不定期向員工代表會議報告工作情況;
(三)礦井1/5有選舉權的員工聯名要求罷免中心組成員,而中心組未在法定時間內啟動罷免程序的,經申請上級主管部門民主管理監督小組同意,可主持召開礦井全體員工會議投票表決;
(四)認真受理礦井員工的意見、建議,及時向黨組織和中心組反映員工對礦井黨務、政務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五)對應當依法由員工代表會議進行討論決定的事項,而中心組不組織召集或擅自作出決定的,應及時報告上級民主管理監督小組,並督促中心組及時召開員工代表會議討論表決。
三、監督程序
民主管理監督小組按照下列程序開展監督工作:
(一)選定民主管理監督事項;
(二)開展調查,聽取民意;
(三)提出意見或建議;
(四)提交員工代表會議討論,並形成決議;
(五)對決議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
(六)監督結果向員工進行公示。
27.安全生產承諾製度
一、總則
(一)為強化全員安全意識,深入落實安全責任,提高遵章守紀的自覺性,確保安全生產,製定本製度。
(二)認真落實安全承諾製度,是企業職工履行崗位安全職責的基本保證,個人經向單位引進書麵承諾,即簽訂安全承諾書。
(三)安全承諾書由公司統一製作,承諾人必經在安全承諾書上親筆簽字,並認真履行安全承諾。
(四)各級領導要以崗位安全職責為主要內容,帶頭落實安全承諾製度。
二、安全承諾內容
(一)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規定,做到“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二)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抵製違章指揮,糾正違章行為。
(三)嚴格執行安全作業票證製度,用火進入受限空間,臨時用電、高空作業、破土作業時,按規定程序持有作業許可證,不得無證作業。
(四)按規定著裝上崗,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嚴格遵守防火防爆、車輛安全等禁令和規定。
(五)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持證上崗。會報警、會自救、會互救,會熟練使用防毒麵具、呼吸器、滅火器、消防設施和器材。
(六)嚴格履行崗位安全職責,即安全生產“一崗一責製”是承諾人的重要承諾內容之一。
三、安全承諾的範圍和程序
(一)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都應進行安全承諾。
(二)新入企業職工在完成“三級”教育培訓後簽訂安全承諾書,轉崗職工在完成新崗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後重新簽訂安全承諾書,如未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職工不應在承諾書上簽字。
(三)承諾人必須熟悉安全承諾內容,並在安全承諾書上親筆簽字,不允許他人代簽。安全承諾一式兩份,一份由承諾人隨身攜帶,一份由安全部門存檔。
(四)安全承諾書每年一月份簽訂,有效期為1年。
四、安全承諾的要求
(一)單位主要領導是實施安全承諾簽字的總負責人,安全部門是組織實施和考核安全承諾的責任部門。應定期對承諾書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二)職工進入企業必須攜帶有效的安全承諾書,無安全承諾書者不準進入。
(三)安全承諾誓詞:我已接受過本崗位的安全教育,並熟知安全承諾書內容,願認真執行,如違反本承諾,願承擔相應責任。
五 、違反承諾的責任
承諾人違反承諾造成責任事故或情節嚴重的,按照安全生產責任製和經濟責任製考核辦法及安全管理獎懲辦法等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承擔相應責任。
六 、附則
(一)安全部門參照本製度,製定外來施工隊伍臨時用工的安全承諾規定。
(二)各科室、區隊要將安全承諾製度納入安全生產責任製和經濟責任製進行檢查考核,並製定出檢查考核辦法。
(三)本製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28.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製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努力消除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遏製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根據河南省煤層氣開發利用有限公司下發的《關於加強2011年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豫煤層氣[2011]1號)文件精神,製定本製度。
一、事故隱患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二、防控主體
(一)煤礦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製度,定期或不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公司要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規範監督檢查的方法,采取督查、巡檢、抽檢、互檢等方式,全麵排查和消除事故隱患。
三、事故隱患分級管理
(一)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三級: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二)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製度,要求煤礦對“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予以公告公示,明確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整改時限,督辦單位。
(三)根據規定,一級重大事故隱患由河南省煤層氣開發利用有限公司負責掛牌督辦。二級重大事故隱患由河南地方煤業有限公司負責掛牌督辦。三級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負責掛牌督辦。《掛牌督辦製度》要求煤礦對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予以公告公示,明確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整改時限,督辦單位,對排查不徹底,報告不及時、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部門和相關人員,要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因隱患整改不力,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從嚴從重予以責任追究。
四、隱患治理機製
(一)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必須采取必要的防範措施,隱患治理前或治理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撤出作業人員,並責令停產停業,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隱患;完成隱患整改的,隱患單位要向公司安監部門及督辦單位申請隱患銷號。
(二)掛牌督辦工作結束後,公司要在10日內將事故調查報告批複文件、事故調查報告、整改措施等相關文件報河南省煤層氣開發利用有限公司安監局備案。30日內將行政責任追究、經濟處罰等相關文件報河南省煤層氣開發利用有限公司安監局備案。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履行完司法程序後,將相關法律文書報河南省煤層氣開發利用有限公司安監局備案。對無故拖延、敷衍塞責、弄虛作假、不執行上級規定的單位和人員將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29.事故統計報告製度
1、事故發生後,無論事故是否嚴重都要彙報到安檢科、綜合調度室。
2、事故本人或一同工作人員立即彙報綜合調度室、安檢科,並簡要說明事故情況,然後逐級上報所屬區隊、主管業務部門。
3、事故發生地點的安監員,應將事故的簡要情況立即彙報安檢科。
4、安檢科值班人員接到彙報後,應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逐級彙報科長、安全副礦長、礦長、地煤公司安檢處、省煤層氣公司安監局。調度室值班員接到事故彙報後,要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立即通知值班領導、救護隊、總工程師、其他公司領導、安檢科、發生事故單位、有關部室,同時彙報地煤公司總調度室。
5、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非傷亡事故,按上級規定的權限,安檢科必須組織業務部門、經營管理部及事故單位和現場有關人員召開分析會。
6、應當查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過程和損害程度,確定事故的主要責任、次要責任,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寫出事故調查報告。事故報告以文件形式按規定時間報告有關部門。一般事故由安檢科組織分析,做好記錄,並將事故報告歸檔保存。
7、任何單位和個人應主動配合事故調查。
8、事故分析提出的防範措施,業務部門必須納入技術措施或操作規程中進行落實。
9、發生事故不立即彙報,私下處理,對主要責任人罰款500元,對事故單位罰款1000元。造成事故擴大情節嚴重者,要追究領導責任,並對直接責任者從嚴處理。
10、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或避重報輕、事後不主動組織參加分析的,對單位負責人罰款200元,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
11、發生人身事故的單位對因遲報、瞞報造成的醫療費用和經濟損失負責。
12、凡發生事故的單位或個人,在分析事故後3天內由單位負責人或事故本人到安檢科辦理有關手續,存檔備案。
13、礦衛生所隻要接到在工作崗位上受傷的病號,就要向安檢科彙報,否則對有關責任人罰款500元。
14、職工向安檢科舉報隱瞞事故的獎勵200元。
15、安檢科做好事故的統計工作。對發生的大小事故,安檢科由專人分類後及時建立台帳,不按時建立,每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 16、每月初,安檢科要在規定時間內將上月、年度事故情況統計後以傷亡事故統計報表形式報有關領導和地煤公司。
30.安全標誌管理製度
為認真執行安全標誌標準,加強標誌的采購、使用、維護和管理,發揮安全標誌的警示作用,特製定本規定。
1、本規定適用於礦井施工現場的生產、生活、辦公場所的安全標誌的管理。
2、無論廠區或車間內,所設標誌牌其觀察距離不能覆蓋全廠或全車間麵積時,應多設幾個標誌牌。
3、標誌牌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懸掛式和柱式的環境信息標誌牌的下緣距地麵的高度不宜小於2m;局部信息標誌的設備高度應視具體情況確定。
4、標誌牌應設在與安全有關的醒目地方,並使大家看見後,有足夠的時間來注意它所表示的內容。環境信息標誌宜設在有關場所的入口處和醒目處;局部信息標誌應設在所涉及的相應危險地點或設備(部件)附近的醒目處。
5、標誌牌不應設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後,看不見安全標誌。標誌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標誌牌應設置在明亮的環境中。
6、標誌牌的平麵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角,觀察者位於最大觀察距離時,最小夾角不低於75°。
7、多個標誌牌在一起設置時,應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類型的順序,先左後右、先上後下地排列。
8、標誌牌的固定方式分附著式、懸掛式和柱式三種。懸掛式和附著式的固定應穩固不傾斜,柱式的標誌牌和支架應牢固地聯接在一起。
9、安全標誌牌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如發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10、井上的標誌牌由派出所負責管理 ,井下的標誌牌由安監部門負責管理 。
11、人力資源部要把安全標誌牌的名稱和圖形符號、標誌種類、設置的範圍和地點列入培訓計劃。
31.工傷事故處理製度
根據有關法律、條例的規定,為保護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員工得到救治和補償,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穩定的職工隊伍,特對工傷事故處理作如下規定:
一、公司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國家規定工傷事故範圍),可享受公司醫療和事故補償等待遇。
1、職工發生工傷,經醫療機構認可不須住院治療的,采取門診治療的,憑門診治療單據由公司報銷醫療費用,並支付治療期間的誤工費30元/天。
2、工傷職工需住院治療的,公司全額承擔住院費、醫療費,並支付治療期間的誤工費30/天。
3、職工工傷治療期間,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享受第一條、第二條,公司提供40元/天的護理費,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提供享受第一條、第二條規定公司提供20元/天的護理費。
4、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5、工傷誤工費不能和工資一並享受,低於誤工費工資標準按工資標準結算誤工費。
二、職工工傷治療應在指定的醫療機構就醫(縣人民醫院、縣第二人民醫院、黃道鄉衛生院),情況特殊可到縣以上醫療機構救治。
三、職工工傷事故鑒定需由用人單位出據事故報告,由公司安檢部門出據工傷事故責任意見書。
四、工傷事故處理程序由用人單位簽字,人事部門計算誤工費、護理費,財務部門審核醫療費用,公司領導審批報董事長簽批。
五、職工工傷事故致殘、死一次性按國家規定協商補償。
六、工傷事故處理產生糾紛時,公司或傷者都有權利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直至法律訴訟。
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減少造成職工傷害。
32.安全工程質量獎罰管理製度
一、生產技術科負責對全礦井下采、掘、開拓等工程進行驗收,驗收人員要秉公執法、不徇私情、堅持原則、熟悉業務,否則為不稱職,給予調離崗位或處分。
二、驗收時必須有生產技術科、達標辦公室、機電科、通防科等相關科室各派一人參加,被驗收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陪同;主要負責人請假時可另派副職參加。
三、每月按旬驗收(三次),實行不定期動態驗收,驗收結果存檔,工程質量等級分為:優良品,合格品,不合格品。
四、采、掘、開拓各單位當月工程質量三旬經驗收均達到優良品或兩旬優良品一旬合格品時可定為優良品;經驗收一旬優良品,一旬合格品,一旬不合格品時全月即定為合格品;三旬都為合格品時即定位合格品;三旬驗收兩旬合格品一旬不合格品即定為不合格品。
五、各單位全月考核必須完成計劃的85﹪以上,否則質量標準降低一個等級;發生重傷或二級以上非傷亡事故,降低一個質量等級。
六、獎罰辦法
1、當月考核優良品時,對該單位獎5000元,單位正職獎800元,副職(三人)獎500元;獎有關科室科長600元,獎副科長一人400元;合格品時,不獎不罰;不合格品時,對該單位罰款一萬元,對該單位負責人罰款1000元,副職(三人) 各罰款600元,對有關科室科長罰款800元,副科長一人罰款500元。
七、因工程質量問題被地煤公司或豫南分局停頭、停麵的對該單位按不合格品處罰;被本礦安檢部門停頭、停麵的,按不合格品罰款標準的一半執行。
八、發生安全事故、“三違”等,參考《河南省煤層氣開發利用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和隱患排查整改及責任追究規定》及礦一、二、三號文件規定執行。
33、交接班製度
一、交接班必須在現場交接,交班應交清下列情況:
(一)當班運行情況;
(二)設備故障及隱患處理情況;
(三)工具及材料;
(四)設備及室內衛生情況;
(五)各種記錄填寫情況。
二、有下列情況交班人不得交班,並向主管領導反映。
(一)接班人精神不正常;
(二)接班人不齊。
三、交接班要在設備運行狀態下,按照巡回檢查圖表規定的內容逐項進行檢查交接。
交清後雙方在交接班記錄薄上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