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水泵房電(氣)焊下井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一、施工地點:井下+1816水平水泵房
二、施工內容:+1816水泵房安裝環形管路電(氣)焊接作業。
三、施工時間:2011年9月27日~30日至每天16:30時—23:30時。
四、施工負責人:孔維考
參 加 人員:李啟金 周訓明 崔同海 李和東 甘國應
陳 科
五、施工單位:機電隊
六、施工所需主要工具、材料、配件:電焊機、φ6mm2電纜、防滅火器材、細砂子、消防水管等。
七、準備工作:
1、先在地麵檢修、維護好需采用的電(氣)焊設備,確保能正常使用;
2、準備消防用滅火器兩台,防火砂0.5方,擋火星阻燃設施和接有穩定水源的消防水管一趟;
3、焊接用配件、材料用工具必須提前準備到位,確保焊接時工作的正常進行;
4、作好電(氣)焊接工、跟班電工、安全監查員和瓦斯檢查員的安排;
5、跟班電工先在工作場作好電(氣)焊接所需電源的調配,安裝好搭火開關,確保焊機入井後能及時投入使用。
八、注意事項:
1、電(氣)焊設備在運送過程中,必須輕拿輕放,並安排專人護送,絞車提放速度不得超過1m/s;
2、電(氣)焊設備出、入井,必須作好認真清點和登記,並經彙報礦調度室和主管礦長,在取得主管礦長同意,由礦度室下達指令後方可進行此項工作。
1、焊接工具在運送過程中,必須做到穩妥可靠,嚴禁扔摔或使之受到劇烈震動。
2、焊接作業過程中,必須時刻礦調度取得聯係,在礦指定瓦檢員、安全員直接監督下施工作業。
3、隻有工作地點周圍10m範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低於0.5%時,才能進行電(氣)焊接作業,否則切斷電焊電源,並進行灑水降溫和消除火星。
4、焊接作業地點前後10米的範圍內必須清除易燃品,並灑水消塵,同時設置兩個以上合格的滅火器、細砂、防塵水等消防器材。
5、未經安全員、瓦檢員檢查同意,不得進行電焊作業。
6、電焊機搭火,必須由專職電工執行。移動電焊機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移動電焊機。停機時,先停電焊機負荷,後切斷電源開關。
7、施工期間,地麵主扇不得停風。若遇主扇停風,必須立即停止燒焊作業,同時將人員撤離至安全地點。恢複通風後,經檢查瓦斯濃度低於0.5%且安全員同意作業後,方可進入現場繼續進行焊接作業。
8、焊接作業前,先將燒焊管子處的浮煤浮矸清理幹淨並在作業地點下方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完全接住火星。
9、焊接作業期間,作業人員必須站好位置,戴齊防護用具,以防被燙傷、灼傷。
10、焊接作業期間,必須保持連續供水,如遇突然斷水必須停止作業,及時彙報礦調度,待恢複供水後經礦調度同意方可進行施工作業。
11、嚴禁在井下吸煙。
12、嚴禁將電纜置於付井軌道上,嚴禁用軌道、瓦斯管當接地線使用。
13、帶入施工地點的焊接器具,施工完畢後必須立即回收升井,不得存放在井下。
14、井下嚴禁兩個地點同時進行焊接作業。
15、燒焊工作必須由專職電焊工進行。
16、焊縫必須符合有關焊接質量標準中的相關規定,焊接好的管件不得有砂眼。
17、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聽從施工負責人的統一指揮,嚴格按各工種01manbetx 01manbetx 、本措施及《煤礦安全01manbetx 》中相關規定進行操作,嚴禁有“三違”現象發生。
18、高空作業時必須係保險帶,嚴禁將工具隨意從手中拋出。
19、起吊物件時必須使用完好的、足夠承載量的葫蘆,人員嚴禁站在起吊物件的下方。
20、每次燒焊工作結束,必須將焊接工具、電焊機等回收升井並 彙報礦調度。
21、每次燒焊工作結束後,必須對現場進行灑水降溫、清除火種,由安全員負責指派專人留守觀察1個小時以上,確認無誤後方可彙報礦調度,離開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