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承包協議
采煤承包協議
甲方:織金縣小河口煤礦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張翔 李陽勇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願意將一盤區承包給乙方開采,達成如下協議:
1、 采煤量(包括掘進煤量)每月以9000噸為基數,每噸甲方付給乙方22元提成。
2、管理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管理人員包括總工程師、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安全員、瓦檢員、絞車工、機電工、礦燈房管理人員、掛鉤工、翻鬥工、抽水工)。
3、 每月超出9000噸部分,超出1——2000噸,按當月全部產量計算,全部按每噸24元計算;如超出2001噸——4000噸,按當月全部產量,每噸26元計算,依此類推。出煤產量以磅房磅單結算。
4、 井下掘進出煤全部納入采煤產量。
5、 按塊煤率計算,甲方采出塊煤量(除掉粉煤後,其餘為塊煤)除掉原煤總量的30%以後,超出部分,每噸甲方補助乙方10元錢。
6、 乙方食、宿、浴池及洗澡水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無嚐為乙方提供礦燈、自救器及必要的勞保用品。
7、 乙方除了負責井下管理人員工資外,其餘概不負責(如爆炸材料等)
8、 甲方應保證井下所用材料及設備必須及時到位,否則造成停產由甲方負責。
9、 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配齊必要的生產材料和設施。
10、 甲方應保證乙方的噸煤提成按月結帳。
11、 由於政策性停產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影響,造成停產,甲方應給乙方除掉停產時間,並且乙方停產期間的全部管理人員工資、食宿由甲方負責。
12、 如11801采麵至11802采麵至11803采麵中,接替脫節,脫節時間,乙方的所有管理人員工資及生活費由甲方負責。掘 進產量可不計入乙方出煤量,出煤量從正式接替開始計入乙方產量。
13、 乙方應對甲方負責,保障井下安全生產,不準亂挖亂采,嚴格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執行。
14、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再作補充。
15、 本協議從驗收結束後,開始回采之日起生效。
16、 本協議一式叁方,甲方存一份,乙方存二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0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