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暉萬峰煤礦防治水管理製度彙編
2012.1
目 錄
三、 水害預測、預報製度
四、 探掘公示、日報、驗收及審批製度
五、 水害防治技術管理製度
六、 水害隱患排查治理製度
七、 探放水責任追究製度
八、 探放水管理製度
九、 停產撤人製度
十、 鑽孔驗收考核製度
十一、 地麵防治水管理製度
十二、 水文地質觀測記錄
十三、 放水密閉管理製度
十四、 有掘必探製度
十五、 水害防止崗位責任製
探放水資料收集、03manbetx 、審核製度
一、探放水資料收集
1、探放水隊資料管理:
(1)探放水隊每次打完鑽後由驗收人員驗收,並及時填寫打鑽記錄表,將打鑽記錄表每旬送交防治水科,同時隊組要複印一份留底。
2、防治水科資料管理
(1)防治水科對探放水隊組送交的打鑽記錄要進行統一管理,建立打鑽台帳並由專人負責整理、記錄、管理。
(2)防治水科對打鑽記錄要進行認真03manbetx 排查,如發現不合格鑽孔要及時通知探放水隊補打、重打鑽孔,重新提供新的打鑽參數,必要時要進行跟班指導,進一步的控製巷道前方的地質情況。
二、探放水資料03manbetx 製度
1、探放水隊各班、組長和驗收員要對探水、放水全過程進行記錄。對探水、放水過程中的鑽孔情況、湧水征兆、湧水量、巷道變化等情況及時與調度室、防治水科彙報。
2、探放水隊技術員對每班探放水情況、打鑽記錄表進行核對,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
3、對發現的鑽孔個數、方向、角度、深度等不符合工作麵探放水設計要求的鑽孔要查清原因,並及時進行補鑽、加深,做好記錄。
4、防治水科相關人員必須下井現場了解探放水情況,對探水、放水過程中存在的情況和問題,針對薄弱環節製定專門措施或提出技改計劃,加強管理。
5、防治水科每周、每月對井下探放水鑽孔進行抽查、驗收,月底進行彙總,對探放水鑽孔驗收情況納入月底安全質量標準化進行考核。
6、防治水科定期對探放水資料進行分析、彙總、歸檔。工程完畢後對工作麵防治水、探放水進行工作總結。
三、探放水資料審核製度
1、各采掘工作麵探放水工程設計由防治水科提出並組織編製,經防治水科科長審核簽字,總工程師組織審定簽字後,由探放水隊組織施工,按工作麵探放水設計進行探放水作業。
2、探放水隊驗收員對每班打鑽記錄表進行審核,經當班、組長和驗收員簽字後,每旬向防治水科報送一次。
3、防治水科探放水管理人員對打鑽記錄表和探放水管理台帳進行審查,並定期進行整理歸檔。
4、探放水隊在施工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防治水科彙報,防治水科組織製定整改措施,由防治水科科長審核簽字,總工程師組織審定簽字後,由探放水隊組織施工。
防治水相關01manbetx 審簽製度
一、工程技術人員完成防治水相關01manbetx 之後,首先在本單位征求意見,在完善並征求施工單位負責人認可、簽字後,上報審批。
二、嚴格執行集中會審製度,嚴禁傳閱流動會簽。防治水相關01manbetx 措施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施工單位、技術、調度、防治水、安監、機電等職能部門集體會審,礦總工程師批準生效後執行。
三、防治水相關01manbetx 、措施參與會審單位必須明確規定審批人員,若規定審批人員因有事外出等原因不能審批時,由單位負責人指定人員代其審批,並向規定審批人員說明規程措施審批情況。
四、防治水相關規程必須提前3天報技術科,以便安排會審時間。
五、參加會審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到會,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仔細審查,充分發表意見,因審批把關不嚴而造成技術責任02manbetx.com 的,審批人員按其責任分工範圍,同編寫人員負同等技術責任。作業規程審批過程中,組織人員要作好詳細的“審批意見”記錄,填清時間、地點、主持人、記錄人、參加人員、及每個人的意見等,參加審批人員必須簽字認可,空白欄劃掉,最後由總工程師審批簽字。
六、防治水相關規程或措施審批時間定於每周二、四、六下午14:00,會審人員必須準時參加(不另行通知)。遲到者,罰款50元,缺席者,罰款100元。影響生產的,由缺席者及施工單位負責。緊急措施隨叫隨到進行審批。施工單位技術員在1:30攜帶待批規程(措施)及內容摘要到生產技術科並參加會審,否則不予審批,影響生產,要追究施工單位技術員責任。
七、措施(包括補充措施)由礦分管副總工程師組織有關單位審查批準。凡涉及重大安全技術問題的措施,必須由礦總工程師審查批準。防治水相關規程會審時必須有施工單位隊長、技術員參加,措施會審時必須有施工單位技術員參加,否則,不予審批,影響生產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
作業規程總工程師批準後,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組織施工人員學習、培訓、考試,考試及格後方可下井作業。
八、防治水相關規程(措施)經礦總(副總)工程師批準生效後,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若存在錯、漏之處確實需要更改的,應由施工單位技術員編製變更措施,並經審批、貫徹執行。作業規程(措施)嚴禁塗改。
九、批準的作業規程文本要統一編號,在一天內發放到各相關部門學習、貫徹、備案。否則,每次給予責任人50元罰款。
十、作業規程或措施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要求打回重寫並罰編製人員100元。
1、圖紙、計算或應用數據錯誤的;
2、出現錯字、別字或掉字現象多於3處的(含3處);
3、會審意見超過5條的;
4、排版混亂,字體不一致;
5、措施沒有針對性、條理不清;
6、違反國家或上級及礦有關管理規定的;
7、不按規定程序報批的。
十一、作業規程審批後,每月10號之前由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組織技術、通安、調度及施工單位相關人員結合本月度生產計劃、本月度地質預報及現場具體情況,對現用作業規程(措施)進行一次全麵複審,並提出複審意見。規程(措施)複審由技術部提前1天通知複審人員,無故不準時參加複審會,每次給予50元罰款,影響生產另行追究責任。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井下現場,動態掌握施工環境的變化,及時對措施進行修改、補充。施工過程中施工地點的情況發生變化和通風、運輸、避災路線有變化時立即複審、修改。
水害預測預報製度
1. 水害預報堅持做到年有年報、季有季報、月有月報。
2. 對臨時性的施工地點有水害的隊組,堅持發放水害通知單。
3. 水害預測預報內容有施工位置、水量、水壓,注意事項,對生產的影響,應采取的措施等。
4. 水害預測預報要及時、準確、事後要有總結,以及隊組反饋意見,以便不斷提高預測準確度。
水害預測預報要以年為單位裝訂成冊。
探掘公示、日報、驗收及審批製度
1、探放水隊要根據各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中的探放水規定和措施進行探放水工作,並在井下探放水牌上填寫清楚鑽孔的特征。
2、當班驗收員要驗收本工作麵的探放水和掘進情況,並在公示牌上填寫清楚當班的探水、掘進情況,並簽字。
3、當班的帶班長、安全員、瓦斯檢查員要對公示牌填寫的內容進行核查,並在公示牌上簽字。
4、礦領導根據上報探掘進度情況,審批並向探放水隊下達探掘任務。
水害防治技術管理製度
1、水文地質人員要對全礦水害類型進行分析,及時編製探放水設計,從技術上防止水害02manbetx.com 的發生。
2、根據水害類型,提出礦井防治水工程的修築情況,監督各項防治水工程按設計施工,並有組織驗收。
3、及時編製水文地質月預報、季預報、年預報、水害通知單、停掘通知單、允許掘進通知單、周分析、月總結、月隱患排查分析季末年底總結等各種水文地質資料。
4、完善各種水文地質圖紙、台帳、卡片等工作,嚴格審核簽字,嚴把技術關、責任關。
5、加強防治水知識學習,努力學習防治水新知識,推廣新技術。
6、堅持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礦井水文地質規程》、《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及有關規定,做好礦井水害的防治工作。
水害隱患排查治理製度
1、在防治水領導組機構的領導下,防治水辦公室組織進行隱患排查、控製和治理。
2、水害隱患排查根據礦生產銜接計劃,年度進行隱患排查,季度進行隱患排查,月度進行隱患排查。
3、年度、季度、月的隱患排查要分別針對礦井、采區、工作麵進行排查,並進行隱患的認定,重大隱患的治理由礦或公司解決,一般隱患由區科、隊組解決。
4、水害隱患排查例會由防治水領導組組織,每月召開一次水害隱患排查治理例會,研究解決水害隱患的治理情況。檢查地麵和井下防治水工程以及各采掘工作麵的水害隱患情況,進行一次全麵排查。
5、水文地質人員做好隱患排查記錄,對查出的隱患必須經隊組進行落實整改,對逾期末整改的在安全辦公會上進行通報。並與防治水績效考核掛鉤,進行處罰。
6、深入現場,對發現不明水源,要及時化驗,並彙報防治水工作領導組,以便及時采取措施。
7、在全礦加強防治水工程、設施、設備的檢查,提高全員的防治水意識,確保隱患消滅於萌芽狀態。
探放水責任追究製度
凡違反公司《井下探放水管理製度》而造成02manbetx.com 者,按其危害程度追究責任,並進行處罰。
1、對沒進行打鑽就進行掘進的隊組按02manbetx.com 進行追查,對責任人視情況處罰500元,對責任隊組隊長處罰500元,對安全員、瓦斯員各處罰200元。
2、對沒按防治水科要求的鑽孔數量進行施工而擅自掘進的隊組,少一個孔處罰責任人500元/孔,責任隊組500元/孔,安全員、瓦斯員100元/孔。
3、對弄虛作假,不按實際情況填寫打鑽數據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進行事故追查,視其情節對責任人處以200-500元罰款,責任單位隊長500元,安全員、瓦斯員各處以200元罰款。
4、對隊組在20米安全煤柱超掘的每米處罰責任人100元/米,責任隊組500元/米,安全員、瓦斯員各處罰100元/次,超掘5米的按事故進行追查。
5、打鑽後,打鑽記錄表要及時送交防治水科,如隊組沒有及時提交,每出現一次處罰隊組200元。如果因資料沒及時提供,導致巷道在掘進過程中突然揭露落差大於3米的斷層和直徑大於20米的陷落柱時,處罰隊組500元。
6、資料送交防治水科,防治水科要對數據進行分析、整理,如發現有異常,安排隊組重新打鑽,隊組末進行打鑽,處罰隊組500元,如果因未打鑽,導致巷道在掘進過程中突然揭露落差大於3米的斷層和直徑大於20米的陷落柱時,處罰隊組1000元。
7、隊組資料管理要齊全,每次打鑽的原始資料要保存完好,且由專人負責。地質科要對隊組進行不定期檢查,如發現記錄不全、或台帳管理不完善,發現一次處罰隊組200元。
8、鑽探設備牌板管理要到位,如發現鑽探設備未上架,亂堆亂放,牌板不到位,未填寫記錄或記錄不全,每發現一次處罰隊組責任人200元,隊長200元。
探放水管理製度
一、在受水害威脅的地區,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采掘工作麵遇到有下列情況時,必須確定探水線進行探放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采空區、井巷、小窯、古空區時;
2、接近有可能出水的鑽孔時;
3、接近可能同河流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或煤層風氧化帶時;
4、采掘工作麵上部有采空積水,且間距小於下層煤冒落裂隙帶高度或有出水危險時;
5、接近或將穿過含水層、導水斷層、導水陷落柱時;
6、在帶壓區域揭露大中型斷層、陷落柱、應力集中區前;
7、接近其它可能的出水區域時。
8、打開防水煤柱放水時;
9、接近水的灌漿區時,經探水確認無危險後,方可進行采掘作業。
二、在采掘工程平麵圖、充水性圖上標明積水區範圍、積水量、最低點標高等,由積水區邊界外推60米作為積水警戒線,掘進工作麵進入積水警戒線後,必須超前探放水,並在距積水實際邊界岩巷20米煤巷30米處停止掘進,進行打鑽放水,並在確認積水已被基本放完後,或湧水量得到有效控製、湧水情況清楚並采取必要措施後才繼續掘進。
三、井巷通過導水或可能導水斷層、陷落柱時根據《礦井水文地質規程》附錄八計算留設安全煤柱,進行超前探放。
四、探放水鑽孔的布設根據《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來確定。
五、探放水設計由地質科編製,探放水鑽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由施工單位編製,經礦總工程師組織審批,探放水工作必須有專門地質技術人員負責,嚴格按批準的探放水措施落實,否則不準施工;施工措施要包括防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突然湧出的內容。
六、巷道掘進之前,必須采用鑽探、物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質條件。地測部門要寫出水文地質情況報告,經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審查後,報公司安監公司及防治水機構會審批準後,方可進行掘進工作。
七、工作麵回采前,必須采用物探、鑽探或巷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麵斷層、陷落柱等情況。地測部門要寫出專門水文地質情況報告,經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審查後報公司,公司組織有關部門會審批準後方可回采。發現充水時,必須立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留設防水煤柱,否則不得開采。
八、對老空積水區、充水巷道、導水斷層、強含水層、陷落柱、鑽孔等需探放水的地區,都必須確定探水警戒線,並準確地繪製在采掘工程平麵圖、充水性圖上,開拓掘進工程到達警戒線時,必須先探後掘,嚴格掌握鑽孔的超前距離。鑽進時發現煤岩鬆軟、片幫、來壓或鑽眼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頂鑽等異常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杆。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並派人監測水情。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探水其間停產撤人管理製度
一、 開拓區,綜掘區(包括外圍開掘單位)在接到生產技術科下發的停頭探水通知單之後,根據通知單內容掘進至停頭探水位置後停止掘進,撤出人員;
二、 探水隊提前根據生產技術科下發的停頭探水通知單準備鑽機,鑽杆相關工具,在開掘單位停產撤人後,組織打鑽;
三、 探水隊必須嚴格按照探放水設計組織施工;
四、 在停產打探水鑽孔期間,要加強礦井的瓦斯檢查工作,要有專職瓦斯員在現場跟蹤監測瓦斯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調度室,通風區,瓦斯治理科等相關部門彙報;
五、 探水隊要製定詳細安全技術措施,加強探水過程全麵控製,嚴格按防探水程序辦事,要求井下現場每班次做好探水確認工作,;
六、安全管理部、生產技術部等有關職能科室要配合防治水科組織、協調好探放水工作,並對探放水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探放水鑽孔驗收製度
探放水鑽孔是采掘工作麵防治水管理的關鍵環節,其施工質量直接關係到工作麵防治水的效果。為了進一步規範我礦探放水鑽孔的施工管理,確保鑽孔的施工質量,特製定本製度。
一、礦成立鑽孔驗收小組,領導小組由防治水科、通風科、探水隊、安監科組成:
組 長:駱誌寬
副組長:周永恒 劉玉海
成 員:防治水科人員、通風科人員、探水隊人員、安監科人員。
辦公室設在防治水科。
二、鑽孔驗收小組的職責:
1、鑽孔驗收由防治水科組織,安監科、通風科、探水隊參加,對探放水鑽孔進行驗收。
2、鑽孔驗收人員負責現場對探放水鑽孔進行驗收。
3、驗收人員必須熟悉鑽孔驗收的製度,並嚴格按製度執行。
4、鑽孔驗收人員必須熟悉探放水鑽孔的設計要求。
三、驗收程序
1、驗收準備工作:
(1)參加驗收鑽孔的人員應熟悉、掌握鑽孔控製範圍內的地質情況(煤層走向、傾角、厚度、頂底板岩性、標誌層層位及岩性)。
(2)驗孔人員應備齊完好的量具:坡度規、地質羅盤、放線繩、錘球(2個)、鋼卷尺、鑽孔設計參數表、記錄本、簽字筆。
2、鑽孔驗收:
(1)每個鑽孔施工達到設計孔深需要進行驗收時,探水隊必須填寫《鑽孔驗收申請單》通知防治水科,防治水科接到通知後,組織安監科、探水隊、通風科於下一班到現場對鑽孔進行現場驗收。
(2)探水隊鑽孔達到設計孔深後,必須將鑽孔內的煤岩粉衝洗幹淨,並將鑽杆回撤至孔底10米處(可以根據孔內情況掌握回撤的距離),並保證循環液正常循環,防止孔內塌孔等原因造成埋鑽或卡鑽等事故。等待驗收人員到達現場,驗收人員沒到之前不準私自退杆。
(3)退杆後鑽杆必須平放並擺放整齊,丟鑽杆的鑽孔按退出鑽杆長度作為有效孔深,鑽杆丟在孔口導致不能封孔鑽孔視為報廢孔,驗孔單必須保持整潔、填寫清晰、準確、齊全,否則不予接收。
3、驗收人員到達現場後,首先檢查:
(1)探放水檢測:首先檢查鑽場的探放水情況。
(2)檢查鑽孔布置方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3)檢查基準線是否正確、齊全、清晰。
(4)檢查鑽孔是否掛牌,編號是否與設計相符。
(5)鑽孔傾角測量
鬆開立軸卡瓦使鑽杆處於鬆動狀態,使鑽杆與孔口保持在一條直線上,采用地質羅盤或坡度規測量鑽孔傾角,並作好記錄。
(6)鑽孔方位角(夾角)測量
利用孔內的鑽杆,將放線繩拉在方向基準點上,采用錘球作鑽孔軌跡的水平投影,用坡度規量測鑽孔夾角,作好記錄。
4、鑽孔孔深測量
(1)驗收孔深時,在驗孔人員的監督下,探水隊將鑽杆重新下到孔底位置,並詢問探水隊孔內鑽杆根數(孔深),檢查鑽場內的鑽杆數量,並記錄孔內和孔外鑽杆的根數及長度。
(2)驗收人員邊回撤鑽杆邊清點數量,並換算實際孔深長度。
四、驗收結果及考核:
1、驗收完畢後必須填寫《鑽孔驗收單》,參與驗收的人員必須現場簽字確認。進行鑽孔驗收的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禁弄虛作假。發現鑽孔深度與申請驗孔深度不符時,對探水隊虛報部分加倍處罰。
鑽孔驗收小組人員將不定期對鑽孔驗收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違反規定,虛報鑽孔深度的驗收人員一律給予開除處分。
2、鑽場所有鑽孔施工完畢後,由探水隊做好原始記錄並報防治水科入檔。
4、探水隊隊長對鑽孔施工質量負總責,班組長對班組鑽孔施工質量負責。若驗收探水鑽孔不合格,要求必須重新補打探水鑽孔,並對探水隊長處罰1000元,對班組長處罰500元。
5、驗孔人員對驗收結果負責。驗收人員弄虛作假、有意放寬尺度或降低驗收標準,一律解除勞動合同並罰款1000元。
地麵防治水管理製度
1. 對地表縫隙、塌陷區進行認真的調查和觀測,特別在雨季,做好記錄,並及時填圖。
2. 對地表的防灌井工程定期檢查,每月不少於1-2次,如有損壞處要及時修築。
3. 雨季必須對井下的防水密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早處理。
4. 杜絕有周邊小煤窯私挖濫采現象,如發現及時彙報上級部門。
5. 對地麵水文孔定期觀測,並建立水文孔觀測台帳。
6、雨季對溝穀的河流進行觀測,掌握流量,並分析滲入量。
水文地質觀測製度
1. 每月對井底水倉和潛水倉的湧水量進行觀測,建立台帳,妥善保管。
2. 對井下及地麵水文孔的水位、水壓變化情況要及時了解,如有變化較大分析原因並及時彙報上級領導。
3. 對井下工作麵出水點或突水點要及時觀察,預計出水量,做好記錄,並分析出水或突水原因。。
4. 對工作麵的放水孔,及時觀測水壓、水量變化情況,做好記錄,並及時分析總結。
5. 對礦井揭露大於20米的斷層,每2-3月進行一次觀測,看其是否導水。
防水密閉管理製度
1. 每月必須對防水密閉進行1-3次檢查,雨季時應適當增加檢查次數。
2. 對防水密閉上牆體、閘閥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處理。
3. 隨時掌握防水密閉上閥門出水水量變化情況。
有掘必探製度
1、巷道掘進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每個掘進隊組須配備探放水的超前探測設備。
2、規程中必須規定每個工作麵“有掘必探”的超前距,隊組嚴格按超前距的規定進行探放。
3、每次探放必須有探放水記錄,內容包括:探測時間、距離、人員等。探放水記錄簽字後。以月、季為單位裝訂成冊。
4、有掘必探接近探水警戒線後,由地測部門組織專門進行探放。探放須有孔口套管等裝置。
5、“有掘必探”優先采用物探儀器,物探先於鑽探的原則。
6、施工隊組須製定探放水的相關安全技術措施,並貫徹後方可進行鑽探。
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
礦長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
1、礦長對本礦的防治水安全生全麵負責,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者。
2、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文件、決議和《煤礦防治水規定》;組織製定本企業防治水的安全生產製度。
3、組織編製礦井防治水規劃和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定期檢查執行情況;確保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所需人員、材料、設備等。
4、負責貫徹實施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每月主持召開一次“一通三防”工作會,並在人、財、物方麵優先保證。
5、負責對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貫徹實施,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礦井救災演習。
6、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礦井防治水設施每季進行一次檢查。
7、負責組織實施礦井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
8、每周組織一次井下、地麵安全大檢查,對防治水存在的問題落實整改措施;每周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研究解決防治水等安全生產中的問題。
9、凡發生重大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10、組織製定並檢查督促各級幹部和職能部門防治水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落實。
11、負責抓好員工防治水安全技術培訓、安全質量標準化等安全基礎工作。
12、按照防治水隱患排查製度,對防治水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麵負責。
13、對各單位進行防治水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考核,並決定進行獎勵和懲罰。
總工程師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
1、總工程師對礦防治水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全麵負責防治水技術業務管理及防治水工作的安排落實。
2、協助總經理、礦長貫徹上級防治水技術方麵的方針、政策、法規及有關決定和規定。
3、負責組織製定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製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報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每季末,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修改,製定補充措施;組織編製防治水安全技術發展規劃,製定和審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檢查督促實施情況。
4、對防治水工作負技術責任,負責組織編製、審批實施、檢查防治水工作規劃、計劃和措施。
5、總工程師在總經理、礦長領導下,對確保防治水安全生產急需解決的問題,有權調動人員和物資進行搶險處理。
6、負責對防治水技術問題提出方案和措施,經經理審定或報班子會批準後組織實施。
7、負責組織審批防治水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定期組織複審。
8、按照防治水隱患排查製度,對分管範圍內的防治水隱患進行排查和整改。
9、負責主持防治水技術標準、生產技術管理製度、作業規程、施工措施的製定修改、審批和執行情況的檢查。
10、嚴格考核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製執行情況,並提出獎勵和懲罰意見。
11、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防治水規定》,嚴格執行規定的審批權限,履行職責。發生事故時,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協助經理采取措施,組織搶救。
生產副礦長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
1、在總經理、礦長領導下,負責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範圍內的防治水相關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配合經理貫徹上級有關防治水方麵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規定。
3、對分管單位防治水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製定並實施防治水管理工作計劃,落實防治水方麵管理措施。
4、經常深入現場,加強現場管理,解決和處理防治水方麵的問題,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
5、負責抓好分管範圍內的防治水方麵各項措施、方案的實施。
6、抓好分管範圍內的質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工作。
7、抓好分管職能部門的防治水業務保安工作。
8、按照水害事故隱患排查製度,對分管範圍內的水害隱患進行排查和整改。
9、負責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製定雨季“三防”工作,並負責組織實施。
10、配合總工程師搞好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工程的實施。
機電副礦長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
1、在總經理、礦長的領導下,對全礦防治水方麵機電、排水等安全工作負責。
2、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治水方麵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落實防治水方麵機電、運輸業務保安責任製。
3、組織製定機電防治水方麵安全管理規章製度,製定礦井防治水方麵機電設備檢修計劃,並抓好落實。
4、負責每月召開一次機電、運輸專題會,研究解決防治水方麵機電設備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5、抓好機電、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分析防治水方麵事故,製定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
6、負責機電、運輸質量標準化工作,每月組織一次機電、運輸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
7、按照事故隱患排查製度,對分管範圍內的防治水方麵機電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和整改。定期組織防治水方麵機電設備的安全檢查。
8、負責防治水設備更新和改造方麵的技術工作。
9、對礦井的排水、安全供電、電氣失爆、設備完好率、井下通訊等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10、 對防治水工作中的機電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安全副礦長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
1、嚴格執行黨和國家防治水方麵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承擔安全綜合管理責任。
2、參與每周一次的安全質量檢查,對查出防治水方麵的不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並跟蹤督促有關單位整改落實。
3、監督檢查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編製、演習和執行;負責對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4、參加公司有關防治水方麵安全生產的各種會議,審查有關防治水方麵文件、資料、圖紙等,參與每月一次的防治水專題會。
5、監督檢查安全經費的使用情況及防治水安全技措工程進度,製定並執行安全獎懲製度。
6、參與組織有關部門編製防治水方麵安全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並監督實施。
7、參加審定作業規程及防治水方麵安全技術措施,並督促貫徹實施。
8、經常深入現場,排查隱患,狠反“三違”,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負責組織追查分析“三違”現象及各類安全事故,並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
9、對群監協管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對防治水方麵安全技術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
10、對防治水方麵安全技術措施及實施負監督檢查責任。
11、負責公司安檢隊伍的管理、安全監察人員的思想和政治教育、業務學習,調度安全情況,組織安全活動,總結安全工作。
通風區長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
1、在總經理、礦長的領導下,對企業執行防治水方麵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程、條例進行監督檢查和抓好安全綜合管理工作。
2、協助總工程師抓好防治水方麵管理。
3、參與每周一次的安全質量檢查,對查出的防治水方麵重大隱患,提出整改意見,並監督有關單位整改落實。
4、參與編製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參加本企業有關防治水方麵安全生產的各種會議和每月一次的防治水工作專題會。
6、協同有關部門編製防治水方麵安全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7、參與編製、審批作業規程及防治水工作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8、經常深入現場,排查隱患,狠反“三違”,參與組織追查分析防治水方麵的安全事故,並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
9、負責抓好安全監察人員瓦檢員等人員的思想教育,搞好業務保安。
生產技術科科長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
1、在編製礦井開拓延深、采區設計、工作麵設計時,要同時考慮到防治水技措工程和防治水方麵安全技術措施,並承擔其相應責任。
2、在安排開采順序、采掘接續時,同時考慮到防治水方麵工作,做到有有掘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
3、在布置、檢查、落實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同時布置、檢查、落實防治水工作。
4、參加防治水技術方案、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的審定。
5、組織開展水害防治地質工作,努力掌握導水通道與開采方法、地質構造等因素的規律及其相互關係。
7、及時掌握防治水工程施工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及時處理防治水方麵存在的問題。
8、在組織編製審定采掘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礦井水害預防及應急救援預案時,必須充分製定防治水的具體措施。
機電科長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
1、在機電副礦長、總工程師領導下,對防治水機電安全負技術責任。
2、協助機電副礦長搞好防治水機電安全管理工作。
3、在機電副礦長、總工程師授權的情況下,負責組織編製、審批防治水方麵機電設備安裝、維護工程安全技術措施,並督促實施。
4、負責組織對礦井防治水設備及大型設備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測定、試驗。
5、負責建立健全礦井防治水設備的技術檔案,並審查驗收。
6、協助機電副礦長編製、審批礦井防治水計劃及安全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
7、每月召開一次機電、運輸專題會,研究解決防治水安全技術方麵存在的問題。
8、抓好防治水機電設備質量標準化、每月組織一次機電設備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
9、參與分析水害防治方麵事故,製訂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
10、負責組織推廣防治水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抓好防治水機電設備技術測定工作。
11、按照事故隱患排查製度,對分管範圍內的防治水方麵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和整改。
地測防治水科科長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
1、按時編製本礦井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在開采特殊地段含水煤層時要及時編製安全技術措施。
2、每年在雨季來臨前對本礦井的防治水工程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要立即解決,解決不了的向領導彙報,要及時處理水災隱患,不得延誤。
3、要及時了解本礦井水文地質情況及周邊煤礦開采範圍及老窯積水資料。
4、要及時封閉報廢的鑽孔,在井口附近和塌陷區內外的積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時,必須修築排水工程。
5、對防治水工程要及時上圖,並及時作好防治水的有關台帳和報表。
6、要及時編製探水放水設計及方案。
安全科科長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
1、嚴格執行黨和國家防治水方麵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承擔安全綜合管理責任。
2、組織和參與每周一次的安全質量檢查,對查出防治水方麵的不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並跟蹤督促有關單位整改落實。
3、監督檢查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編製、演習和執行;負責對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4、參加公司有關防治水方麵安全生產的各種會議,審查有關防治水方麵文件、資料、圖紙等,參與每月一次的防治水專題會。
5、參與組織有關部門編製防治水方麵安全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並監督實施。
6、參加審定作業規程及防治水方麵安全技術措施,並督促貫徹實施。
7、經常深入現場,排查隱患,狠反“三違”,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負責組織追查分析“三違”現象及各類安全事故,並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
8、對群監協管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對防治水方麵安全技術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
9、對防治水方麵安全技術措施及實施負監督檢查責任。
10、負責公司安檢隊伍的管理、安全監察人員的思想和政治教育、業務學習,調度安全情況,組織安全活動,總結安全工作。
生產調度室主任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防治水方麵的安全生產方針。
2、負責公司日常防治水方麵安全生產的協調和調度指揮,隨時掌握礦井安全生產動態,協助有關領導抓好防治水方麵工作。
3、負責接收和傳達公司領導和地方政府調度部門下達的有關防治水方麵安全生產指令和布置的工作,並檢查落實。
4、組織生產調度會,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會議,對會議安排的工作負責督促檢查落實,對不按期完成的單位組織分析追查原因,拿出處理意見。
5、按《煤礦安全規程》、《防治水規定》、《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等要求,做好調度指揮工作。
6、深入現場,熟悉礦井的通風係統和生產係統。
7、對危及礦井安全的水害問題及時協調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解決。
8、參加防治水方麵事故的分析,追查和處理。
9、負責向上級調度部門和領導彙報防治水方麵工作情況。
采煤隊隊長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
1、隊長是本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管轄範圍內的防治水方麵安全生產負全麵責任。
2、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防治水方麵的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組織職工學習煤礦,《煤礦防治水規定》及防治水方麵安全技術措施,嚴格規程措施的落實。
3、對管轄範圍內的防治水方麵的工作負第一責任。嚴格執行《煤礦防治水規定》的製度和措施。
4、負責抓好采煤工作麵的防治水工作管理。
5、負責抓好采煤工作麵及所轄範圍的防治水工程質量標準化、文明生產。
6、負責抓好管轄區域內的防治水方麵機電設備管理。加強檢查維護,杜絕電氣設備失爆。
7、負責組織召開班前會和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會。
8、參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安全辦公會、每月一次的防治水、頂板管理等專題會,對所轄範圍的安全隱患負責整改。
9、按《公司事故追查分析處理製度》對本單位防治水方麵的事故進行追查分析,找出責任者,進行處理,製定防範措施。
10、配合安監、職教等部門抓好員工防治水方麵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和自保、互保、聯保能力。
掘進(巷修)隊隊長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
1、隊長是本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防治水工作負全麵責任。
2、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防治水方麵的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抓好煤礦“三大規程”及防治水方麵技術措施的落實。
3、對所轄範圍內防治水工作負第一責任,嚴格執行《煤礦防治水規定》相關製度措施。
4、負責抓好掘進工作麵和其他地點的防治水工作管理。
5、負責抓好所轄範圍的質防治水工程量標準化和文明生產。
6、負責抓好管轄區域內的防治水方麵機電設備管理。
7、負責抓好班前會和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會。
8、參加每天的生產調度會、每周的生產總結會、安全質量檢查彙報會和每月的安全辦公會以及頂板管理、“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專題會,並對會議安排的工作進行落實。
9、負責對本單位發生的防治水方麵安全事故進行追查分析,找出責任者,進行處理,製定防範措施。
10、配合安監、職教等部門抓好員工防治水方麵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保、互保、聯保能力。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
安全員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防治水方麵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法令、規程、條例、指令及有關安全方麵的規定。
2、認真學習《煤礦安全規程》、《煤礦01manbetx 》、《煤礦作業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和各項技術措施,熟悉礦井生產係統、通風係統和安全避災路線,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3、嚴格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督促規程措施的現場兌現,發現防治水方麵安全隱患及時彙報,並監督整改。
4、嚴格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製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堅持“一班三彙報”製度。
5、認真履行安檢員的工作職責,提高安全自保、互保、聯保的意識和能力。
6、加強勞動紀律,增強工作責任心。
采掘隊技術員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
1、在隊長領導下,對本隊安全防治水工作負技術責任,抓好本隊範圍內的防治水方麵技術工作。
2、負責貫徹有關防治水技術方麵的法規、文件、指令、規定。
3、根據現場實際,編製作業規程、防治水方麵措施,並抓好現場落實。
4、對本職範圍內的“一通三防”、防治水、頂板管理、機電運輸等工作負技術責任。
5、采煤工作麵過構造帶、初采、末采和掘進工作麵過構造帶、開窩、貫通、起坡、拐彎揭煤等特殊時期,負責現場跟班,並落實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
6、向技術部門提出對本職範圍內規程進行複審。
7、對本職範圍內的防治水技術問題提出方案,經批準後負責指導施工。
8、協助組織每周一次的安全學習,抓好員工的防治水方麵安全教育培訓。
探放水隊隊長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
1、探放水隊隊長是井下防治水工作第一責任者,對井下防治水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負責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防關於治水方麵的安全生產方針、煤礦“三大規程”及防治水方麵規章製度。
3、負責抓好防治水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杜絕電氣設備失爆。
4、負責管轄範圍內各種防治水設備的保護裝置完好,確保設備安全正常運行,搞好安全供電。
5、負責抓好井下範圍內的探放水工作。
6、負責對管轄區域內的水害事故隱患進行排查,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7、參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和每月一次的防治水工作專題會,按要求對查出的防治水方麵安全隱患負責整改。
8、負責管轄範圍內的排水管路檢查、維護,確保正常排水。
9、負責抓好員工防治水方麵的安全思想教育,定期開展防治水方麵安全學習和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員工隊水害防治的安全意識和自保、互保、聯保能力。
通風科科長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
1、通風(瓦斯)科科長是本科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對本科防治水、“一通三防”方麵負直接管理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防治水方麵的安全生產方針、煤礦“三大規程”、安全管理規章製度及安全技術措施的現場兌現。
3、參與編製礦井防治水中、長期規劃和年、季、月工作計劃。
4、定期分析防治水工作鑽孔施工狀況、鑽進情況、探放水工作情況。
5、負責搞好防治水技術業務管理及現場管理工作。
6、負責抓好所轄範圍內防治水方麵的質量標準工作和文明生產。提高鑽孔施工工程質量。
7、負責抓好防治水方麵各工種崗位責任製的落實,特別是鑽工的勞動紀律,增強其責任心。
8、參與製定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
9、參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和每月一次的防治水專題會;負責對管轄區域內防治水方麵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10、負責按《公司事故追查分析處理製度》對本單位防治水方麵的事故進行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製定防範措施。
11、配合安監、職教等部門抓好員工防治水方麵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的水害防治安全技能和自保、互保能力。
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
1、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對礦井水害防治工作負具體的管理責任。
2、在礦總工程師、地測科長的領導下開展水文地質工作。
3、熟悉和掌握《煤礦防治水規定》、煤礦水害防治基礎知識、礦井水文地質情況。
4、負責完善井下水文動態觀測係統,定期對礦井分水平、分采區進行湧水量動態觀測(在汛期應加密觀測),為分析含水層富水特征,研究礦井突水規律和製定水害防治措施提供詳實、可靠的技術依據。
5、負責對地表水體、河流、泉井的動態觀測,研究開采條件下地下水的補給、徑流、排泄途徑,特別是對穿過煤係地層及頂、底板的河流,應設置觀測堰進行漏失量觀測。
6、負責對地表岩溶窪地、溶蝕漏鬥、采動塌陷的調查工作,為製定地表防治水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據。
7、負責編製各類水文地質基礎台帳:除按地測標準化要求建立健全各類水文成果台帳外,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建立氣象資料台帳、地表水文觀測成果台帳、鑽孔水位及井泉動態觀測台帳、老空積水台帳;防水閘門管理台帳。
8、負責編製各類水文地質圖紙:包括礦井充水性圖、礦井湧水量與各種相關因素動態曲線圖、礦井綜合水文地質圖、礦井水文地質柱狀圖、礦井水文地質剖麵圖。
9、負責收集、調查核實對本礦具有安全威脅的地方小礦、廢棄老窯開采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確定探水警戒線,並將有關資料填繪在采掘交換圖和礦井充水性上。
10、負責對礦井防治水煤柱的管理,嚴禁進入防水煤柱進行任何采掘活動。
11、負責礦井的年、月和臨時性的水害預測預報,並與采掘工程揭露的實際情況進行比對,分析和評價預報內容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不斷提高預測預報水平。年未負責編製水文地質工作總結報告並報公司地測部門備案。
12、依據各采掘工作麵的實際情況,編製有針對性的探放水設計和探放水措施,對完成的防治水工程編製防治水工程總結報告。對現場探放水的具體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13、隨時了解探放水鑽機的完好情況和設備動態。
14、負責汛期 “三防”中涉及防洪、防水方麵的落實和檢查工作。
15、負責編製礦井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年度防治水計劃和防治水工作總結,製定礦井水害預測預報、水害隱患排查等防治水管理製度。
探放水工水害防治崗位責任製
1、作業前,必須對工作麵附近10米範圍內的頂板、支護情況進行全麵檢查,確定安全無誤,再施工。
2、嚴格控製施鑽工程質量,根據設計合理布局鑽孔。
3、嚴格數據管理,鑽孔過程中準確收集相關數據。
4、作業前,必須檢查鑽機主要係統和注油(風路、水路是否密封完好)。
5、嚴禁鑽幹眼。鑽眼過程中打鑽中必須隨時掌握鑽杆工作情況,嚴禁騎在鑽杆上打眼,以防斷杆傷人。
6、作業完畢後必須將鑽機存放在距工作麵60米以外,能避炮和較幹淨的地方,並防止矸石、煤及雜物進入機內和風、水管內。
7、認真執行探放水施鑽安全技術措施。
8、認真搞好鑽機及風水管的詳細交接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