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園煤礦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製度
一、範圍
本製度規定了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發放、保管和使用的工作內容及方法,以保證勞動防護用品質量滿足要求。
二、職責
1、職衛辦是勞動防護用品管理部門,負責組織製定和審批職工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對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供應、保管、發放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2、供銷科負責勞動防護用品采購、供應的管理工作。
3、保管室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入庫保管、發放工作。
4、工會負責監督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的管理規定的執行情況,並提出改進建議。
5、各作業場所/部門參與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按要求配戴防護用品,
三、工作內容和程序
1、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供應。
⑴職衛辦對勞動防護用品生產單位進行評價,建立合格供方名錄,從具備資格的供方中組織采購;
⑵各車間部門將勞動防護用品(品種、型號、規格、數量等)需求計劃報職衛辦,職衛辦對需求計劃進行審核,(按配備標準)並編製采購計劃,采購計劃經主管領導審批後組織采購和供應;
⑶職衛辦根據班組反饋意見和合同的規定,對勞動防護用品存在質量或防護功能達不到要求等問題,與經營單位聯係解決並做好備案。
2、勞動防護用品的驗收、保管、發放和使用。
⑴勞動防護用品采購後,首先入庫,由保管員驗收,檢查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等相關事項後確認是否合格,合格品入帳。然後,按配備標準由車間領料單領出。
⑵各車間對供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過程中進行驗證,結果反饋職衛辦;
⑶各車間部門按審批的配備標準和使用期限領用保管員審查,對轉崗、複崗的職工按其所在工種崗位標準進行調整;
⑷職衛辦對未到使用期限或有特殊需求的情況進行核實審批。
3、各班組,因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等變化致使原標準不適用時,應及時將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意見報生產設備部審批。
4、供銷科對勞動防護用品采購、發放、保管、使用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檢查中出現的問題按不符合處理.。
5、各班組對勞動防護用品保管、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出現的質量或防護功能等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6、所有員工必須按規定配戴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防護眼鏡、麵具、防塵口罩等,否則按違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