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園煤礦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製度
1. 目的
為了預防、控製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護員工身體健康製訂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施工生產單位。
2. 術語和定義
職業病----是指勞動者在工作及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接觸職業危害因素而引起的,並列入國家公布的職業病範圍的疾病。
職業危害----是指存在於工作場所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相伴隨,對從事該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造成健康損害或者影響的各種危害。
職業禁忌症----是指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遭受職業危害和易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從事作業過程中,可能導致對他人健康構成危險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狀態。
有害作業----是指在施工生產環境和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影響身體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學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 職責
(1)工會負責對職業病防治實行民主管理和群眾監督。
(2)安全監督部門負責職業危害因素的辨識、評價、製定職業危害防治措施,開展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負責職業病的統計、報告和檔案管理工作。
(3)勞動人事部門負責對職業病患者調換工作崗位,安排休養。
(4)各施工生產單位負責職業病防治措施的實施,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保持正常運轉,並按規定發給員工符合質量要求的個人衛生防護用品和保健食品。
(5)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製度和職業安全衛生01manbetx 01manbetx ,並享有獲得職業病預防、保健、治療和康複的權利。
4. 一般規定
(1)各級安全部門、工會組織、各施工生產單位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2)各施工生產單位和部門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對從事有害作業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和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勞動者本人,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合同製工人、農民合同工應當在解除合同前進行職業病健康檢查。
(3)各單位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與禁忌相關的有害作業。
(4)施工生產單位應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有害作業場所,配備醫療急救藥品和急救設施。
(5)嚴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品,並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誌。
(6)各級安全部門應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定期對有毒氣體、粉塵、噪聲等有害因素進行檢測,並送檢測結果。
(7)各施工生產單位必須采取綜合的防治措施,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和無毒材料,控製、消除職業危害和生產單位的生產成本。
5. 職業病管理
(1)職業病的診斷鑒定,由醫療保險定點醫院或項目合同醫院初步診斷,報公司安監科,由公司安監科報告市職業病防治所,由市職業病診斷鑒定組織診斷鑒定。
(2)當公司安監科接到市職業病診斷鑒定組織的結論定為職業病後,填寫職業病登記表,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職業病報告。
(3)急性職業中毒和其他急性職業病診治終結,疑有後遺症或者慢性職業病的,應當由市級職業病診斷鑒定組織予以確認。
6. 保健食品
(1)保健食品費是針對從事有害作業人員營養需要,有助於增強抗毒害能力,預防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一項勞動保護輔助措施。
(2)保健食品費按從事有害作業的實際天數計算,20天以上者按一個月發放,不足20天的按實際工作日計算。
(3)在設備、容器及通風不足的場所配合有害作業者,可與直接從事有害作業人員享受同等保健食品。
(4)保健食品費申請表由有害作業施工生產班組填寫,經單位負責人和安全員簽字後,報項目部安全部門審批發放;無項目的現場由各專業公司安全員審批發放。
(5)保健食品費發放範圍和標準參照施工所在地現行標準執行,改、擴建及檢修工程參照廠方標準執行。
(6)暑期施工的防暑降溫費標準參照公司文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