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寧縣克溝煤礦1102運輸巷工作麵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威寧縣克溝煤礦1102運輸巷工作麵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編 製 人:
機電副礦長:
生產副礦長:
安全副礦長:
總工 程 師:
礦 長:
副總 經 理:
總 經 理:
編 製 日 期:2012年3月2日
一、概況
1、工程名稱:1102運輸巷。
2、工程量:450m
3、工程用途:1102工作麵運輸;
4、巷道布置:1102運輸巷布置於1974運輸石門M1煤層中,方位143°;北麵為保護煤柱,南麵為未開采區域,上部1102工作麵及1102回風巷,上部保護煤柱,標高+1974水平,工程量450m。巷道采用礦用11#工字鋼棚支護,梯形斷麵,坡度+3‰。
5、施工要求:沿煤層走向跟煤層掘進;巷道斷麵上淨寬1.8m,下淨寬2.6m,巷淨高2.1m.
二、地質說明書
1、地質構造:該巷處於地質原始構造破壞區域,煤層變薄,頂板節理裂隙發育,易垮落,應加強頂板管理工作。
2、煤層頂底板:M1煤為半亮型,塊狀、粉狀,具強玻璃光澤。煤層主要屬低灰、特低硫、高熱值煤。頂板岩性為細砂岩和粉砂岩,堅固、穩定,不易跨落。底板岩性為泥岩或粉砂岩,有膨脹、底鼓現象,據以往資料,泥岩底板易泥化。
1、煤層賦存情況:傾角63-72º,平均70º;煤厚1.56m;水文地質條件較簡單,無大的水源;
三、通風、瓦斯及煤與瓦斯突出
1、采用局扇供風,局扇2×11KW型風機、風量:200-400 m3/min
2、風機安裝於1974運輸石門與副斜井交叉點全負壓風流中,風機必須上架離地不低於300mm,風袋吊掛平直,防環必掛,拐彎用鐵質量彎頭,彎頭直徑必須與風筒匹配;過風門采用鐵質風筒,內部安設防逆流設施。(通風係統圖附後)
克溝煤礦屬於新建礦井,未做過瓦斯等級鑒定,依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2009)第一百三十三條;根據貴州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貴州煤礦安全監察局、貴州省煤炭管理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煤礦建設項目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見”(黔安監管辦字[2007]345號)的文件精神,克溝煤礦屬於突出片區內的礦井,必須按防突進行管理。因此,在掘進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突出危險性預測預報、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安全防護措施”等“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
四、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安全技術措施
區域綜合防突措施
(一)、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
1、根據中國礦業大學礦山開采與安全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對本礦現開采標高煤層煤與瓦斯突出堅定報告結果,按照《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鑒定規範》(AQ1024-2006)第5條中之相關規定,克溝煤礦煤層鑒定為有突出危險性。
(二)、區域防突措施
2、采用邊掘邊抽:
(1)、在巷道兩幫交替賣步布置鑽場,規格:深度3m,高度2m,寬度:上寬2m,下寬3.0m,為梯工鋼支護。鑽場同幫相距60m,異幫相距30m。鑽孔布置於鑽場內,控製到鑽場前方不低於60m範圍,鑽孔布置終點距離巷道輪廓線外上幫不低於20m,下幫不低於10m。終孔間距3m。見邊掘邊抽鑽孔布置圖。
(2)、底板專用瓦斯巷穿層抽采
克溝煤礦在礦區範圍內有可采煤層四層,即M1、M2、M4、M5煤層。其鄰近煤層均在開采層的影響範圍之內,受開采層的采動影響,鄰近煤岩層透氣性必將大大增加。因此克溝煤礦鄰近層瓦斯湧出是礦井瓦斯湧出的主要來源之一,回采時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對鄰近層瓦斯進行抽放。本次變更設計在M5煤層底板布置上、下瓦斯抽放巷,預抽煤層瓦斯消突。瓦斯抽放巷上距M5煤層20m。鑒於首采麵已經形成,在下一區段再布置底板瓦斯抽放巷。本區段采用首采麵運輸、回風順槽布置底板穿層鑽孔,預抽煤層瓦斯消突。另一翼掘進工作麵采用超前鑽孔預抽瓦斯,確定無突出危險後再掘進。一區段以下各區段開采前,必須采用底板專用瓦斯巷穿層抽采。
鑽場布置:在回采巷道一底板側每隔50m左右施工一個鑽場,鑽場的規格為長×寬×高=4×3×1.8 m,采用工字鋼支護。
鑽孔布置:在運輸巷道的每一個鑽場內布置100個穿層抽采鑽孔(每排5個,共20排),在運輸巷每一個鑽場內布置85個穿層抽采鑽孔(每排5個,共17排),鑽孔深度以穿過煤層0.5m為準,且鑽孔揭穿煤層位置不得與本煤層鑽孔交叉,鑽孔布置示意圖見圖3-4-6。
圖3-4-6 底板穿層抽采布置示意圖
3、區域措施效果檢驗
1102運輸巷采取邊掘邊抽(超前預抽)後,根據《防突規定》第五十五條第(四)項:“對順層鑽孔預抽煤巷條帶煤層瓦斯區域防突措施進行檢驗時,在煤巷條帶每間隔20~30m至少布置1個檢驗測試點,且每個檢驗區域不得少於3個檢驗測試點”; 采用直接測定煤層殘餘瓦斯壓力參數進行預抽煤層瓦斯措施效果檢驗,布置測壓孔時,每隔20m布置一個,測壓孔深度40m,采用直徑58mm鑽杆施工,用長10m直徑1.5寸鐵管作為觀察管,附屬設施為壓力表,封孔材料馬麗散,長度8m。測壓孔布置於工作麵正中,平行於巷道掘進方向;當壓力小於0.74Mpa時,說明預抽放措施有效,在采取局部綜合防突措施的情況下允許掘進20m;預留20m超前距離。
4區域驗證。
(1)、根據《防突規定》(2009年版)第38條規定,在工作麵用電煤鑽打3個直徑42mm、單孔深為10米的鑽孔,其中,1#孔孔口位於巷道斷麵中部;2#孔孔口位於巷道斷麵中部距前掘方向的左幫0.5米;3#孔孔口位於巷道斷麵右幫0.5米;1#孔與巷道掘進方向平行,2#、3#孔按其終孔點位於巷道斷麵頂部輪廓線外2米處進行施工。詳見《預測預報及效果檢驗鑽孔布置圖》
(2)、鑽孔每打1米,測定一次鑽屑量S值,每隔2米測定一次K1值,根據Smax及K1max值預測工作麵的突出危險性,當K1max值或Smax值達到臨界值時,預測為有突出危險,當K1max值及Smax值小於臨界值時,預測預報為無突出危險。
(3)、當預測預報為無突出危險時,每預測循環允許掘進8米,即預測預報10米,無突出危險時,允許前掘8米,確保前方有不小於2米的預測孔深(在巷道軸線上的投影長度)的保護距離。當預測預報為有突出危險時,工作麵停止掘進,采取防突措施後,再經效果檢驗措施有效,方可恢複掘進,允許掘進5m,預留5m超前措施保護距離。根據2009年版《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當預測為突出危險工作麵時,應采取防治突出措施,隻有經措施效果檢驗證實措施有效後,方可在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行采掘作業。每執行1次防治突出措施作業循環後,應再進行工作麵預測,如預測為無突出危險,仍必須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隻有連續2次預測為無突出危險,該工作麵方可視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麵”。采取防突措施後,如炮後瓦斯達到3%或30min後瓦斯降不到1%以下時,必須停止掘進,並在迎頭打鑽進行釋放。
4、預測預報單必須及時簽批並送達總工程師、通風、安全組、生產礦長、安全礦長、礦調度並簽收。
5、預測預報必須嚴格按瓦斯突出參數儀使用說明書操作,嚴禁弄虛作假。
6、防突預測預報人員在現場操作中,當發現Smax或K1max超過規定時,必須立即通知現場班長,立即停止工作,在井下立即彙報礦調度。礦調度接到電話後立即向有關領導(礦值班領導、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生產礦長)彙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采取措施後,還必須經措施效果檢驗,確認Smax和K1max值小於規定值後,方可恢複掘進,否則必須繼續采取措施,直到采取的措施有效為止。
7、突出預測預報人員必須在距工作麵20m範圍內的巷道幫上懸掛防突牌板,防突牌板上應填明允許掘進的距離及控製點、測定的Smax及K1max值、測定地點、測定人員、測定日期。
8、突出預測預報人員每次測定結束後,必須在記錄本上簽上姓名,此外必須由掘進現場施工班長現場監督,並在預測預報記錄本上簽字。否則,測定結果視為無效。
9、施工人員要嚴格按允許掘進的距離進行施工,瓦檢員、安檢員進行現場監督,當發現施工人員現場超掘時,必須立即停止掘進並向礦調度彙報。
局部綜合防突措施
(一)、煤層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預測預報
1、預測預報方法:采用鑽屑解析指標法,使用儀器為“WTC瓦斯突出參數儀”
2、突出危險性臨界值:由於本礦突出危險性臨界值暫無實測數據,根據《防突規定》(2009年版)規定,當Smax≥6Kg/m、K1max≥0.5ml/(g.min1/2)時,預測預報為有突出危險性,當Smax<6Kg/m、K1max<0.5ml/(g.min1/2)時,預測預報為無突出危險性。隻有當Smax<6Kg且K1max<0.5ml/(g.min1/2)時,才能認為無突出危險,方可進行掘進。
3、預測預報的具體操作為:
(1)、根據《防突規定》(2009年版)第38條規定,在工作麵用電煤鑽打3個直徑42mm、單孔深為10米的鑽孔,其中,1#孔孔口位於巷道斷麵中部;2#孔孔口位於巷道斷麵中部距前掘方向的左幫0.5米;3#孔孔口位於巷道斷麵右幫0.5米;1#孔與巷道掘進方向平行,2#、3#孔按其終孔點位於巷道斷麵頂部輪廓線外2米處進行施工。詳見《預測預報及效果檢驗鑽孔布置圖》
(2)、鑽孔每打1米,測定一次鑽屑量S值,每隔2米測定一次K1值,根據Smax及K1max值預測工作麵的突出危險性,當K1max值或Smax值達到臨界值時,預測為有突出危險,當K1max值及Smax值小於臨界值時,預測預報為無突出危險。
(3)、當預測預報為無突出危險時,每預測循環允許掘進8米,即預測預報10米,無突出危險時,允許前掘8米,確保前方有不小於2米的預測孔深(在巷道軸線上的投影長度)的保護距離。當預測預報為有突出危險時,工作麵停止掘進,采取防突措施後,再經效果檢驗措施有效,方可恢複掘進,允許掘進5m,預留5m的措施超前保護距離。根據2009年版《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當預測為突出危險工作麵時,應采取防治突出措施,隻有經措施效果檢驗證實措施有效後,方可在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行采掘作業。每執行1次防治突出措施作業循環後,應再進行工作麵預測,如預測為無突出危險,仍必須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隻有連續2次預測為無突出危險,該工作麵方可視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麵”。采取防突措施後,如炮後瓦斯達到3%或30min後瓦斯降不到1%以下時,必須停止掘進,並在迎頭打鑽進行釋放。
4、預測預報單必須及時簽批並送達總工程師、通風、安全組、生產礦長、安全礦長、礦調度並簽收。
5、預測預報必須嚴格按瓦斯突出參數儀使用說明書操作,嚴禁弄虛作假。
6、防突預測預報人員在現場操作中,當發現Smax或K1max超過規定時,必須立即通知現場班長,立即停止工作,在井下立即彙報礦調度。礦調度接到電話後立即向有關領導(礦值班領導、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生產礦長)彙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采取措施後,還必須經措施效果檢驗,確認Smax和K1max值小於規定值後,方可恢複掘進,否則必須繼續采取措施,直到采取的措施有效為止。
7、突出預測預報人員必須在距工作麵20m範圍內的巷道幫上懸掛防突牌板,防突牌板上應填明允許掘進的距離及控製點、測定的Smax及K1max值、測定地點、測定人員、測定日期。
8、突出預測預報人員每次測定結束後,必須在記錄本上簽上姓名,此外必須由掘進現場施工班長現場監督,並在預測預報記錄本上簽字。否則,測定結果視為無效。
9、施工人員要嚴格按允許掘進的距離進行施工,瓦檢員、安檢員進行現場監督,當發現施工人員現場超掘時,必須立即停止掘進並向礦調度彙報。
(二)、防突措施
1、在工作麵每次預測預報為有突出危險性後,在掘進迎頭實施鑽孔進行抽放,抽放孔深60m,方位平行於巷道方位一致,鑽孔數目2個,距幫為0.5m,經抽放後進行效果檢驗,措施有效時,方可恢複掘進。
2、采取防突措施後,必須保證巷道掘進前方有不小於5米的措施孔超前保護距
離。
(三)、防突措施效果檢驗
1、效果檢驗方法:采用鑽屑解析指標法,使用儀器為“WTC瓦斯突出參數儀”
2、突出危險性臨界值:由於本礦突出危險性臨界值暫無實測數據,根據《防突細則》(1995年版)規定,當Smax≥6Kg/m、K1max≥0.5ml/(g.min1/2)時,效果檢驗為有突出危險性,當Smax<6Kg/m、K1max<0.5ml/(g.min1/2)時,效果檢驗為無突出危險性。隻有當Smax<6Kg且K1max<0.5ml/(g.min1/2)時,才能認為防突措施有效,無突出危險,方可進行掘進。
3、效果檢驗的具體操作為:
(1)、根據《防突規定》(2009年版)第38條規定,在工作麵用電煤鑽打3個直徑42mm、單孔深為10米的鑽孔,其中,1#孔孔口位於巷道斷麵中部;2#孔孔口位於巷道斷麵中部距前掘方向的左幫0.5米;3#孔孔口位於巷道斷麵右幫0.5米;1#孔與巷道掘進方向平行,2#、3#孔按其終孔點位於巷道斷麵頂部輪廓線外2米處進行施工。詳見《預測預報及效果檢驗鑽孔布置圖》
(2)、鑽孔每打1米,測定一次鑽屑量S值,每隔2米測定一次K1值,根據Smax及K1max值預測工作麵的突出危險性,當K1max值或Smax值達到臨界值時,預測為有突出危險,當K1max值及Smax值小於臨界值時,預測預報為無突出危險。
(3)、當預測預報為無突出危險時,每預測循環允許掘進8米,即預測預報10米,無突出危險時,允許前掘8米,確保前方有不小於2米的預測孔深(在巷道軸線上的投影長度)的保護距離。當預測預報為有突出危險時,工作麵停止掘進,采取防突措施後,再經效果檢驗措施有效,方可恢複掘進,允許掘進5m,預留5m的措施超前保護距離。根據2009年版《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當預測為突出危險工作麵時,應采取防治突出措施,隻有經措施效果檢驗證實措施有效後,方可在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行采掘作業。每執行1次防治突出措施作業循環後,應再進行工作麵預測,如預測為無突出危險,仍必須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隻有連續2次預測為無突出危險,該工作麵方可視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麵”。采取防突措施後,如炮後瓦斯達到3%或30min後瓦斯降不到1%以下時,必須停止掘進,並在迎頭打鑽進行釋放。
(4)、預測預報單必須及時簽批並送達總工程師、通風、安全組、生產礦長、安全礦長、礦調度並簽收。
(5)、預測預報必須嚴格按瓦斯突出參數儀使用說明書操作,嚴禁弄虛作假。
(6)、防突預測預報人員在現場操作中,當發現Smax或K1max超過規定時,必須立即通知現場班長,立即停止工作,在井下立即彙報礦調度。礦調度接到電話後立即向有關領導(礦值班領導、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生產礦長)彙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采取措施後,還必須經措施效果檢驗,確認Smax和K1max值小於規定值後,方可恢複掘進,否則必須繼續采取措施,直到采取的措施有效為止。
(7)、突出預測預報人員必須在距工作麵20m範圍內的巷道幫上懸掛防突牌板,防突牌板上應填明允許掘進的距離及控製點、測定的Smax及K1max值、測定地點、測定人員、測定日期。
(8)、突出預測預報人員每次測定結束後,必須在記錄本上簽上姓名,此外必須由掘進現場施工班長現場監督,並在預測預報記錄本上簽字。否則,測定結果視為無效。
(9)、施工人員要嚴格按允許掘進的距離進行施工,瓦檢員、安檢員進行現場監督,當發現施工人員現場超掘時,必須立即停止掘進並向礦調度彙報。
(四)、安全防護措施
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有建立壓風自救係統、攜帶自救器、建立反向防突風門、遠距離放炮,放炮前停掉掘進工作麵及回風係統的動力電源等。
1、建立壓風自救係統
壓風自救係統安設在壓縮空氣管路上,在起爆地點安設一組壓風自救係統,在距迎頭25-40m的巷道內設置一組壓風自救係統,並在巷道中每隔50m各設一組壓風自救係統,每組壓風自救係統至少供5—8個人使用,壓縮空氣供給量每人不得小於0.1m3/min。壓風自救係統必須保持完好、有壓風,且開關閥門靈活可靠,出現停風或壓風自救係統不齊全時,必須停止作業,撤出人員。施工單位必須每天對壓風自救係統進行檢查、維護,保證壓風自救係統完好,開關閥門靈活可靠,發現壓風自救器或其開關有損壞必須及時進行更換。壓風自救係統必須經常保證有壓風,安全員對壓風自救係統進行監督,當壓風自救係統無壓風時,必須立即通知現場班長,立即停止工作,並向礦調度彙報,礦調度立即通知有關單位進行處理,待壓風自救係統恢複供風後,方可恢複工作。
2、攜帶自救器
所有作業人員及放炮警戒人員警戒時必須配帶自救器,並熟知自救器的使用方法,撤人、站崗、放炮時必須攜帶到各自崗位。自救器的正確使用方法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用實體自救器現場演示培訓,確保每位職工都能熟練正確地使用自救器,未經培訓的,嚴禁進入防突工作麵施工。
3、遠距離放炮
①放炮必須使用三級煤礦許用炸藥及毫秒電雷管,毫秒電雷管最後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並不得跳段使用。電雷管使用前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導通試驗,以免出現瞎炮。全斷麵一次裝藥一次起爆。所有炮眼必須在炸藥與封泥間充填1-2個水炮泥,炮眼封泥必須密實地裝至眼口,所有不裝藥的眼孔必須用黃泥充填密實至孔口,充填深度不小於爆破孔深度的1.5倍。
②堅持“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每次放炮前,掘進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係統必須停電撤人,並在與回風係統相通的巷道設置警戒,起爆點設在風機位置。
③放炮前,瓦檢員檢查工作麵及回風流瓦斯濃度並彙報礦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監測中心當班值班員觀察監測屏幕上的瓦斯變化情況,監測中心當班值班員做好記錄。監測中心當班值班員要隨時觀察炮後瓦斯情況,如炮後瓦斯濃度超過2%,且連續5min降不到2%以下,或放炮後30min內瓦斯濃度不能降到1%以下,監測中心當班值班員立即打電話通知通風安全組,通風部門值班員接到通知後,立即通知現場瓦檢員停止該掘進工作麵掘進,同時彙報通風安全組值班領導,值班領導立即組織人員察看現場,03manbetx 原因,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④放炮時撤人、設崗及停電,見(1102運輸巷通風係統及放炮設崗示意圖)。
1#崗位置:位於1974運輸巷與副斜井交叉口,職責:阻止人員進入1974運輸石門及1102運輸巷內;
2#崗位置:位於1101運輸巷與1102運輸之間防突風門外1988運輸石門與1101運輸巷交叉點,職責:阻止人員進入1102運輸巷內;
3#崗位置:位於井底車場風防突風門外進風側,職責:阻止人員進入總運輸巷;
4#崗位置:崗位置:位於地麵總回風人行入口處,職責:阻止人員進入總運輸巷;
撤人、停電範圍:
1102運輸巷、總回。
動力電源由當班電工在閉鎖開關上切斷。
⑤撤崗送電。放炮30min後,經瓦檢員檢查,掘進工作麵第一風流彙合處瓦斯濃度小於0.8%時,班長通知安檢員撤崗,安檢員電話彙報調度室並派專人於入口處設臨時崗,再由瓦檢員.班組長.安檢員進入工作麵檢查瓦斯,隻有瓦檢員檢查確認工作麵及回風流瓦斯不超限時,安檢員方可撤除該臨時崗,同時瓦檢員通知電工恢複送電。
4、建立防突反向風門
在1974運輸石門中構建防突風門一組、在井底車場總運輸巷最底位置處構建防突風門一組(正反向2道)控製風流和防突;在1101運輸巷與1102運輸巷之間構建防突風門一組(正反向2道)控製風流和防突。
風門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4m。風門牆垛用磚+混凝土砌築,嵌入巷道周邊的深度見硬幫硬底為準不得小於0.5m;牆垛厚度不得小於0.8m。在煤巷構築反向風門時,風門牆體四周必須掏槽,掏槽深度見硬幫硬底後再進入實體煤不小於0.5m。通過反向風門牆垛的風筒、水溝道等,必須設有逆向隔斷裝置。
過風門牆的管子孔、電纜孔必須封堵嚴實,調節風窗,必須安設防逆流裝置,在開工前,由通風安全組現場檢查驗收,符合要求後方可允許開工。施工期間如有損壞,必須停工處理好後方可恢複施工。
風門牆厚為800mm,風門板厚度為50mm,門框厚度不小於150mm,通過風門的水溝應安設有防逆流擋板,防逆流擋板用厚度50mm的木板加工,並在風門處準備沙袋,放炮前,由當班班長負責放下,並用沙袋堵上,對反向風門的關閉情況,水溝孔的壓實堵嚴情況由當班瓦檢員負責監督檢查。礦每天安排木工對采區的風門進行檢查、維護,對損壞的風門及時進行維護、更換,保證通風係統的可靠、穩定。
5、綜合防塵管理
①堅持濕式打眼,使用好水炮泥,嚴禁幹打眼;
②搞好個體防護,施工人員佩戴口罩;
③防塵管路必須緊跟工作麵,距迎頭距離不大於15米,放炮前、後及出貨過程中必須進行灑水降塵;
④每隔50米設一組水岔和閘閥,以供衝塵使用,安排專人每天衝洗巷道積塵;
⑤各運輸轉載點安設一組防塵水幕,出貨時進行噴霧降塵。
5、局部通風管理
①局扇必須實行“三專兩閉鎖”, 即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當局扇停止運轉或該巷道回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規定時,能切斷該巷道的一切動力電源。風筒必須吊掛平直,無破口、無漏風;局部通風機必須安排專人管理,不得出現無計劃停風,有計劃停風必須有專項通風安全技術措施,局扇因故停風,必須立即停止工作,把所有人員撤出,當班電工及時查找原因,局部通風機恢複通風前,瓦檢員必須檢查回風、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範圍內瓦斯情況,如果回風瓦斯濃度小於1%且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範圍內瓦斯<0.5%時,當班瓦檢員按照送風程序人工開啟風機;如果>1%回風瓦斯濃度<3%,當班瓦檢員控製風量排放瓦斯;如果回風瓦斯濃度≥3%時,通風部門編製排瓦斯措施,由救護隊進行排放瓦斯;如果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範圍內瓦斯≥0.5%時,不得啟動風機,隻有在瓦斯處理到0.5%以下時才能按照程序啟動風機。
6、監測監控:
T1安設於距迎頭不大於5m處,T1報警濃度≥0.8%,斷電濃度≥0.8%,複電濃度<0.8%;T2安設於1102運輸巷距離1974運輸石門口10-15m位置,T2報警濃度0.8%,斷電濃度≥0.8%,複電濃度<0.8%。監測信號必須在監測屏幕上顯示,監測主控中心值班人員必須經常注意監測數值的變化情況,當監測數值發生變化時,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彙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瓦檢員必須經常注意檢查瓦斯傳感器的使用及監測情況,瓦斯傳感器有異常時,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彙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當監測監控不能對該頭進行監控時,瓦檢員必須立即通知班長停止工作,並向礦調度彙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待監控係統正常後,方可恢複生產。監測工每天必須對瓦斯傳感器進行調校,對監測係統進行維護,確保瓦斯傳感器的靈敏、準確、可靠。通風安全組每天安排一名專職瓦檢員檢查瓦斯,並固定下來。瓦檢員必須是由經過培訓合格、取得上崗證的人員擔任,並持證上崗。瓦檢員必須嚴格執行各種規章製度。瓦斯檢查員、班長、副班長、電鉗工、放炮員、安檢員必須佩帶便攜式瓦斯自動檢測報警儀,隨時監測瓦斯變化情況,發現異常,必須及時通知班長停電撤人並向礦調度彙報,聽候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因瓦斯超限而停電的電器設備,隻有當瓦斯濃度降到規定值以下時,方可恢複工作。
(五)、避災
1、煤與瓦斯突出的預兆
①有聲預兆
響煤炮。有的像炒豆似的劈劈啪啪聲,有的像鞭炮聲,有的像機關槍連射聲,有的像跑車一樣的悶聲、沙沙聲、嗡嗡聲以及氣體穿過含水裂縫時的吱吱聲等。
發生突出前,因壓力突然增大,煤岩壁會開裂,打鑽時會噴煤、噴瓦斯等。
②無聲預兆
瓦斯湧出異常,忽大忽小,煤塵增大,空氣氣味異常、悶人,有時變熱。
在煤層結構構造方麵的表現為:煤層層裏紊亂,煤變軟、變暗淡、無光澤、煤層幹燥,煤層受擠壓,褶曲變粉碎、厚度變大、傾角變陡。
在地壓方麵表現為:壓力增大,煤壁外鼓、片幫、掉渣、頂底板出現凸起台階、斷層、波狀鼓起、手扶煤壁感到震動和衝擊,炮眼變形裝不進藥,打眼時垮孔,夾鑽等。
③施工人員必須熟習突出預兆,由技術人員負責組織職工學習突出預兆,在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現突出預兆,班長必須立即撤出1135風巷人員到1135車場風機地點,並按放炮設崗地點設置警戒,同時通知機電工切斷巷道內的動力電源,向礦調度彙報,聽候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避災路線
正常工作,發現煤與瓦斯突出預兆時,工作人員必須立即撤至風機處待命,同時彙報礦調度室。
發生煤與瓦斯突出02manbetx.com 時,工作人員避災路線:①工作麵→1102運輸巷→1974運輸石門→副斜井→地麵。其它地點的人員在調度室的指揮下撤離。
放炮發生煤與瓦斯突出時,工作及警戒人員在調度室的統一指揮下沿固定路線撤至地麵。
(六)、防突日常管理
1、起爆地點設一部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調度室對防突實施調度管理,其職責為:對防突頭放炮實施調度指揮。
2、堅持濕式打眼,嚴格按照規定使用水泡泥,防塵管路緊跟工作麵(距離迎頭不大於15m),放炮前後迎頭20m範圍必須灑水降塵。運輸各轉載點必須安設防塵噴霧,出貨時進行噴霧降塵。
3、當跟班領導是該掘進頭防突的第一責任者,負責安全措施的落實和實施;技術人員對該掘進頭防突負技術責任,負責貫徹、傳達措施,檢查措施的落實、實施情況。
4、當班班排長是本班現場防突負責人,其職責為:
①、放炮前,安排放炮員檢查裝藥、聯線情況;安排電工停掉該掘進工作麵和回風係統動力電源;協同安檢員布崗;
②、放炮30分鍾後,確認無異常情況,隨同瓦斯檢查員和安檢員逐步進入迎頭檢查瓦斯、風筒吊掛、支護等情況,隻有在瓦斯濃度小於1%且其他一切正常後,將放炮情況彙報礦調度室並恢複生產。
5、當班職工對防突措施的實施和站崗負現場責任,其職責為:按防突措施的要求進行現場施工;負責警戒,阻止人員進入警戒區域。
6、當班瓦檢員,對瓦斯動態,通風情況進行現場管理;對裝藥、聯線,防突措施的實施負督責任。職責:
①、做好“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工作;
②、加強局扇供風管理,風筒脫節,破口等及時組織處理;
③、監督好裝水炮泥,裝藥工作。
④、監督施工單位炮前、炮後的衝塵、灑水工作。
⑤、負責對當班排放孔進尺及其排放孔質量進行驗收。每個排放孔施工完,由施工負責人找當班瓦檢員驗收,隻有瓦檢員到場,鑽工才能拔鑽,當班瓦檢員必須認真逐根數清孔內鑽杆根數,並計算鑽孔深度及進尺;排放孔施工負責人,必須在驗收單上填寫第幾次循環,排放孔孔號、設計長度,瓦檢員填寫鑽杆根數、鑽孔深度、進尺,然後簽名;當班瓦檢員必須認真向礦調度室彙報打鑽情況,礦調度必須做好原始記錄。
7、當班安檢員對防突措施的實施、效果檢驗,電工停送電,通風、瓦斯管理等,負監督責任,帶領人員現場設崗,放炮時對掘進工作麵及回風係統撤人、停電,其職責為:
①、監督現場實施防突措施,效果檢驗;
②、監督電工做好放炮前掘進工作麵及回風係統的停送電工作;
③、當工作麵出現通風風量不足,瓦斯異常等情況,安檢員有權停止工作麵一切工作;
④、帶領站崗人員進行放炮掘進工作麵及回風係統的停電、撤人工作,並交待應注意事項。
8、當班電工對停送電、設備失爆負施工、維護責任,其職責為:
①、對施工掘進頭的電氣設備每班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和維護。電氣設備杜絕失爆(包括礦燈);“三專兩閉鎖”裝置靈敏可靠,瓦斯監測數據能準確傳送到調度室和通風值班室;安全管理部每周檢查一次設備的防爆性能。嚴禁使用防爆性能不合格的電氣設備;
②、按措施要求及班長安排進行放炮前的規定範圍停送電工作。
③、由機電組、通風安全組每周對防突頭的電器設備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發現隱患,要立即停工處理。
④、放炮前,班長安排其機電工負責切斷施工巷道及其回風流所經巷道內的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電源。機電工必須向班長彙報,再由班長向礦調度彙報,隻有經班長彙報停電、撤人、站崗到位後,礦調度方可最後下達放炮命令。放炮後,必須經瓦斯檢查員檢查施工巷道瓦斯小於0.8%,機電工檢查機電設備無損壞時,方可允許機電工向施工巷道送電。
9、當班放炮員按規定做好裝藥、聯線、起爆工作,其職責為:
①、正向裝藥,不裝藥的眼孔按規定充填黃泥;按大串聯方法進行聯線工作;嚴禁出現明接頭;
②、接到放炮命令後,進行起爆工作。
10、防突效果檢驗工職責為:
①、每次效果檢驗前,對防突措施進行一次全麵檢查落實,措施未落實到位,不得進行效檢工作;出現超掘時,效檢工必須將超掘的距離掌握清楚,並立即彙報礦調度室、及通風安全組,通風安全組部接到彙報後,必須立即組織追查,03manbetx 超掘原因,落實責任人;
②、嚴格按01manbetx 和儀器說明書的有關規定認真進行操作,嚴禁弄虛作假。
目 錄
一、概況............................................................1
二、地質說明書......................................................1
三、通風、瓦斯及煤與瓦斯突出........................................1
四、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安全技術措施..........................................2
區域綜合防突措施
(一)突出危險性預測......................................................2
(二)區域防突防突措施....................................................2
(三)區域措施效果檢驗....................................................4
(四)區域驗證.............................................................4
局部綜合防突措施
(一)、煤層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預測預報....................................6
(二)、防突措施.........................................................8
(三)、防突措施效果檢驗.............................................9
(四)、安全防護措施................................................11
五、避災...........................................................15
六、防突日常管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