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神火春風礦業安全生產責任製
禹州神火春風礦業安全生產責任製
為了全麵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實現安全生產民主管理化,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特製定本製度。
一. 按照崗位、職能、權利和責任相統一的原則,明確全公司各級負責人、職能機構和各崗位人員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二. 將部門或單位的全部安全生產責任逐項分解,逐級落實到各崗位和人員。
三. 由安全礦長組織,安檢科牽頭,各係統主管科室參與製定出各級安全生產責任製。
四. 每年根據礦井安全生產實際,修訂完善安全生產責任製。
五. 各級、各崗位人員對照自己的安全生產職責,認真執行和履行自己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第一章 礦領導安全生產責任製
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礦長是礦井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礦井的安全生產負全麵責任。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切實做到不安全,不生產,生產必須安全。
3、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及上級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置相關技術人員。
4、定期聽取各行政副職和業務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規劃、計劃和情況彙報,保證所需人、財、物的落實。
5、每周主持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每月主持召開一次安全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職工代表大會,傳達上級有關規定,總結和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6、責成安全副礦長每月組織一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問題,親自參與、製定整改措施,研究解決處理辦法。
7、組織製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礦井應急救援預案,並做好年度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工作。
8、責成礦井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貫徹落實每年一次的礦井反風演習工作。
9、及時協調解決礦井安全生產各方麵、各環節出現的問題,負責好本單位職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製
1、對全礦的“一通三防”、防突和技術管理工作負全麵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01manbetx 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督促所屬單位和部門貫徹落實。
3、督促本戰線領導幹部、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落實情況。
4、抓好“一通三防”工作,堅持以風定產,嚴禁超通風能力生產。
5、抓好全礦防突工作,搞好瓦斯治理和瓦斯抽放。
6、組織編製安全技術發展規劃和安全技措計劃,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7、定期召開全礦工程技術人員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促進安全生產。
8、搞好礦井的科研公關,落實安全技措項目及資金的合理使用。
9、搞好礦井發展計劃,抓好采區、采麵的接替設計,嚴格措施的審批製度和審批權限,嚴把措施執行落實關。
10、發生重大02manbetx.com 時,協助礦長采取措施,組織搶救,並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追查處理。
安全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對本礦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麵責任。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行使安全監察權,對礦安全檢查科負責業務指導工作。
2、參加審查年度安全工程計劃、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工程設計和作業01manbetx 並督促落實。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延深采區和工作麵的投產和驗收。
3、監督檢查各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製》、《各工種01manbetx 》和《工人崗位責任製》等的貫徹情況,負責各類02manbetx.com 、隱患的追查處理工作。
4、領導全礦的質量達標工作,經常檢查生產現場02manbetx.com 隱患,組織每月的安全大檢查、安全辦公會議及其它安全活動。
5、監督檢查安全經費的使用情況、安全技措工程進度和效益情況,檢查安全獎懲執行情況和安全獎金使用情況。
6、發生重大02manbetx.com 時,要親臨現場協助礦長組織參加搶救,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事故調查,03manbetx 原因,追究責任,並製定防範措施。
7、督促檢查有關單位抓好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法製教育,監督檢查新工人及各工種的培訓工作。
生產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協助礦長抓好全礦的安全生產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督促所屬單位和部門貫徹落實。
3、參加全礦有關技術性會議、設計方案,參與重大技術措施的會審和修訂有關技術標準及規定的修訂、修改工作。
4、積極推廣新工藝、新技術,研究、解決生產中遇到的技術性問題。
5、參加公司、礦組織的安全、質量檢查,參與重大事故的搶救、追查、處理和其它有關安全活動。
6、經常深入井下調查研究,掌握礦井万搏manbet体育官网 ,發現生產中存在的各類隱患,並提出解決方案,督促其實施。
機電礦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協助礦長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安全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負責全礦的機電、運輸工作,對礦長負責。
2、督促檢查分管單位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以及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情況。
3、經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按時參加安全工作會議,組織機電運輸方麵的專項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隱患落實整改,並製定防範措施。
5、礦井發生事故,立即組織搶救並進行調查,並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主持召開機電運輸方麵事故03manbetx 會,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向礦安委會彙報。
6、負責貫徹執行公司方針、礦工作目標;
7、負責協調分管各部門的質量活動,確保各部門之間接口協調一致;
8、負責為分管各部門協調配置適宜資源;
9、負責全礦機電設備運行工作,確保安全運轉。
10、負責本礦計量體係的歸口管理工作;
11、責組織全礦機電檢查;
12、組織編製和審批全礦設備大中修計劃,製定完善機電方麵的安全技術措施。
第二章 科室安全生產責任製
第一節 安檢科
安檢科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製度,對全礦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
2、負責籌備全礦安全工作會議,迎接上級安全質量大檢查,組織全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並負責對查出的問題及整改意見的彙總、督促落實。
3、掌握全礦安全生產動態,發現重大隱患,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03manbetx 原因,製定針對性措施,限期整改。
4、編製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方案;轉發上級有關安全文件,下發各類安全文件,並督促落實。
5、督促檢查各單位、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製的執行情況。
6、組織人員經常深入現場,檢查“三大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並督促隱患整改的落實。
7、參與全礦組織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移交驗收工作,檢查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落實情況。
8、負責全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開展、上報工作。
9、發生事故時,組織有關人員要親臨現場,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參加調查03manbetx 和追查處理,做好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
10、負責全礦職工的安全培訓工作和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工作。
安檢科科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在安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對全礦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監督檢查。
2、負責對各單位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的監督檢查。
3、參與安全生產工作規劃、計劃、措施的審查與審批,並負責監督實施。
4、參與礦井所有的采掘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和單項工程設計、作業規程、技術安全措施的審查與審批,並負責監督實施。
5、參加礦井安全生產方麵的安全檢查和安全生產隱患的處理,並對整改情況負責監督檢查。
6、負責對本礦職工的安全培訓工作和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工作。
7、完成臨時交辦的任務。
安檢科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及安全法規、措施;協助科長搞好日常管理工作,對科長負責並彙報工作。
2、深入生產現場檢查安全質量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與有關單位聯係,並監督整改;參加各類事故及“三違”的追查、搶救和處理。
3、負責對各單位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的監督檢查。
3、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的規劃、計劃、措施的審查與審批,並負責監督實施。
4、參與礦井所有的采掘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和單項工程設計、作業規程、技術安全措施的審查與審批,並負責監督實施。
5、參加礦井安全生產方麵的安全檢查和安全生產隱患的處理,並對整改情況負責監督檢查。
6、協助科長建立健全安全和各項安全管理製度,按照製度要求嚴格檢查、落實、考核。
第二節 調度室
調度室安全生產責任製
1、在生產礦長領導下,負責全礦的安全生產調度指揮工作。根據礦上傳達給各區隊的生產計劃,積極組織生產,隨時掌握生產動態,抓環節、抓協調、抓重點,搞好綜合平衡。負責處理、解決生產過程中遇到的一切問題。
2、調度生產的同時,必須調試安全和反“三違”的情況,在值班長的指導下,有權對有關單位和部門發出通知、指示和命令,並監督執行。
3、經常深入現場,及時了解掌握情況,對各區隊工程安排和生產條件變化及生產銜接情況,做到條件變化心中有數,指揮生產有據、得當。嚴禁違章指揮。
4、認真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發生重大事故時,立即向值班長和有關領導彙報,當機立斷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指揮搶救,盡快恢複生產。
5、按時編製安全生產日報,及時向領導提供安全生產情況,做好領導的參謀。認真搞好調度資料管理。
6、參加礦編製年、季、月安全生產作業計劃工作,並督促檢查各區隊的計劃完成情況。
7、參加礦組織的隱患排查,對檢查出來的問題,負責督促有關單位限期解決。參加重大事故的分析會,追查事故的責任,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8、參加井下各類工程的驗收工作,對影響安全生產的工程提出處理意見,並監督檢查處理結果。
調度室主任安全生產責任製
1、在生產礦長領導下,全麵負責調度業務,並隨時向各隊調度工作情況和安排意見。
2、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每班向各隊調度生產情況時要調度安全情況,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3、積極組織調度人員指揮生產,隨時全麵掌握生產動態,抓環節、抓重點、抓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4、發生重大事故時除及時向領導彙報外,必須立即親臨現場參加研究處理事故的具體措施。事後要分析原因,追查處理,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5、參加礦編製年、季、月安全生產作業計劃工作,並督促檢查各區隊的計劃完成情況。
6、參加礦組織的隱患排查,對檢查出來的問題,負責督促有關單位限期解決。
7、經常深入現場,及時了解掌握情況,對各區隊工程安排和生產條件變化及生產銜接情況,做到條件變化心中有數,指揮生產有據、得當。嚴禁違章指揮。
8、經常組織調度員學習政治和業務技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帶領全室人員圓滿完成調度工作。
調度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接班,執行交接班製度,負責當班調度指揮,安時調度,及時、全麵、準確地掌握本班各生產工作麵、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措施落實情況,並做好記錄。
2、及時傳達領導發出的指令、通知、通報,及時了解貫徹落實情況,並認真做好記錄。
3、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規章製度,及時發現事故隱患,積極組織處理。嚴禁違章指揮。
4、有計劃的深入生產第一線,熟悉安全生產情況,做到條件變化心中有數,指揮有據。
5、發生重大事故時,立即向值班長和調度室主任彙報,並及時做好搶險救災組織工作,盡可能減少事故的危害程度。
6、負責對安全生產過程中的一般事故的處理工作,對事故查找原因,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7、負責及時準確填寫調度日誌和做好記錄,做到調度生產同時也必須調度安全,及時填寫當日產牌板。
8、積極參加學習,努力提高思想覺悟和業務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工作能力,搞好調度室工作。
第三節 生產技術科
生產技術科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主管部門指示,並執行國家的技術政策。在工程技術管理工作中,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組織編製礦井長遠規劃和年、季、月作業計劃及各種規劃的技術措施。組織編製消除礦井災害處理計劃的預防措施。
3、負責組織礦井和采區的開采方案設計及單項工程的設計。並負責圖紙的描繪。
4、探測礦區的地質構造和水文、老窯情況、調查影響煤礦開采的地質因素,編製地質圖表。
5、查明礦區煤層變化情況,頂底板岩性及其構造,及時解決生產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6、負責井上下測量工作,測繪井巷位置和方向,做好日常的中線、腰線、巷道開口放線、機電安裝放線和校正等工作。
7、負責地質測量圖紙編繪和采掘工程圖的繪製、編製礦井儲量及“三量”報表。
8、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工程質量驗收,認真做好工程質量等項的評定工作。
9、負責全礦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建立健全技術檔案,為安全生產服務。
10、參加礦組織的安全隱患排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采取措施,及時解決。
11、參加礦井重大事故的搶救工作,並提出搶救方案。
12、經常深入現場,調查研究,及時了解掌握生產技術管理情況,並及時解決技術問題。
生產技術科科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在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技術科的全麵工作。
2、根據全礦生產建設的部署和計劃,製定技術科各專業技術業務工作計劃,並檢查落實,滿足和適應生產建設的需要。
3、協助總工程師負責全礦的技術管理工作,組織製定和完善技術責任製。
4、負責組織開發方案設計和施工設計工作。
5、參加編製礦井長遠規劃和年、季、月生產計劃安排工作。
6、組織編製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並負責督促檢查實施情況。
7、參加重大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8、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必須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9、參加礦組織的安全隱患排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積極采取措施及時解決。
10、組織本室人員進行整治、業務技術學校,不斷提高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生產技術科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在礦技術負責人領導下,認真做好地質、測量工作。及時處理生產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地質構造問題,保證測量質量,滿足生產建設需要,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2、深入井下,了解和掌握地質及水為地質情況,研究分析影響生產建設的各種地質因素,隨時提出預報和防治措施。
3、按計劃要求計算標定要素,擬定“測量施工放線方案”,搞好礦井定向和標高傳遞及日常的中腰線等工作。
4、進行貫通巷道的複測複算,對所有巷道貫通的正確性負責,及時準確地提供“業務保安通知”內容。
5、掌握井下各工作麵的生產情況,按照規程要求,及時準確地測繪各巷道的空間位置及方向,並檢核其正確性。
6、認真未雨填繪礦圖,真實反映井下各井巷的位置及生產概況,及時準確地向有關部門提供所需數據和圖紙。
7、編製、修改各種地質圖件,及時準確提供各種地質說明書及地質工作計劃和總結。
8、努力學習,不斷提高政治覺悟和業務技術水平,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四節 通防科
通防科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全礦“一通三防”業務保安工作負全麵責任。
2、按照“五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一通三防”工作,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3、負責全礦“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及研究工作,製定(修訂)全礦“一通三防”的規定、辦法、標準等管理製度,並督促檢查指導落實。
4、參與審查礦井,水平、采區方案設計、通風方式、通風係統調整改造、瓦斯治理工程、防滅火工程,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和有關技術政策。
5、編製全礦“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項目安排意見,負責檢查工程進度,做到有計劃地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6、負責“一通三防”安全調查,掌握重大瓦斯、煤塵、火災事故隱患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7、參加公司、礦組織的隱患排查、質量標準化檢查,彙總“一通三防”方麵的整改意見,負責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8、負責“一通三防”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實現安全目標。
9、負責本專業隱患排查工作,經常深入現場,掌握万搏manbet体育官网 。
10、參與科研攻關,負責業務範圍內的新技術、新工藝的引進推廣,促進安全生產。
11、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人員參與搶救,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追查和處理。
通防科科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在礦總工程師的直接領導下搞好全礦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杜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的發生,對全礦的“一通三防”工作負責。
2、認真貫徹黨的“安全第一”方針和有關安全指令,守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3、抓好“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工程項目的落實和效益發揮,並進行總結,負責“一通三防”業務上等級及質量達標工作。
4、經常深入井下,深入現場檢查“一通三防”措施落實情況,細查不安全隱患,狠抓“三違”,解決安全生產中的薄弱環節。
5、參與“一通三防”事故搶救、追查和處理,參與礦“一通三防”例會,礦安全辦公室,礦調度會,主持、組織本單位的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
6、參加“一通三防”方麵的事故追查分析,並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追查處理。
通風科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協助技術副科長處理分管的技術管理工作,審批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審查設計圖紙。
2、主持技術學習和技術革新,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
3、嚴格遵守各項規章製度,把好安全、質量關,不違章指揮,製止違章作業。
4、協助部門領導製定方案任務的技術措施,扣除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
5、發生事故時,要親臨現場,積極的處理和控製災害。
6、經常下井檢查礦井通風係統狀況,保證通風係統穩定可靠。
7、負責分管單位的職工技術培訓工作。
8、完成臨時交辦任務。
瓦斯安全檢查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學習《煤礦01manbetx 》及上級有關規定,掌握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熟知所管轄範圍內的通風、瓦斯、防塵、防滅火設施以及安全生產有關規定,明確現場施工工藝、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
3、必須參加施工隊的班前會議,並對安全注意事項進行詳細安排。下井必須做到三彙報:接班、班中、交班彙報。同時,在施工過程中發現重大隱患,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4、積極參加事故搶救、調查、追查、分析、處理;督促、檢查、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5、隨時檢查施工工程質量、瓦斯、溫度及“一通三防”設施、裝備的完好情況,發現安全生產隱患時,必須立即通知作業場所負責人停止作業或停電撤人,並及時彙報礦有關業務科室。
6、施工現場存在工程質量不合格或隱患時,安檢員必須現場督促整改。如果施工人員拒不接受整改意見,有權對施工單位或施工人員進行處罰。
7、安檢員不得以任何理由空崗、提前脫崗,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如因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安檢員50~100元的罰款。
8、認真填寫瓦斯記錄手冊、瓦斯牌板和瓦斯記錄台帳,做到數據“三對照”,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嚴禁空班漏檢。
9、對施工地點實施跟班盯崗安全監督,監督安全技術措施的現場落實,對機電運輸設備的不定期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負責監督整改。
10、完成臨時交辦的任務,遵守礦規礦紀。
監控室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國家法規和礦井製度,遵守勞動紀律。
2、建立、健全《礦井臨近設施布置圖》、《監控01manbetx 》、《監控員安全生產責任製》、《監控報表打印、領導審簽製》、《衛生製度》、《重點場所保衛製》。
3、按照礦井采掘生產布置變化及時按要求回撤監測設備或重新安裝新探頭和傳感器。
4、作好新購設備和備品、備件采購計劃,督促供銷部門及時采購,監控室應登記造冊,保證井下監控室實際需要。
5、協同有關部門作好職工監控知識培訓。
6、做好監控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礦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監控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瓦斯監控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2、嚴格遵守和執行各項安全規章製度、質量標準和煤礦“三大規程”,堅守崗位,努力工作,積極主動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
3、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離開崗位時需向有關領導彙報,取得批準後方可離崗。
4、對監控係統作好日常維護工作,嚴防閑雜人員進入監控室,嚴防人為致使係統失控而影響監控效果。監控係統如有異常,要立即報告礦有關領導,及時處理,決不能影響正常監控。
5、監控的信息及時上報礦級領導,達到快、準。
6、積極學習業務技術,提高業務素質,每班認真填寫安全質量信息,督促問題整改。
第五節 機電科
機電科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本礦工作目標有關規定的落實與實施;
2、負責本礦機電設備運行的日常管理,建立固定設備擋案;
3、負責製定機電設備檢修計劃並監督落實;
4、負責本礦機電技術指導工作;
5、負責機電達標工作;
6、負責本礦廢舊物資的回收處理工作
7、負責本單位業務範圍內的計量設備的管理工作;
8、負責組織機電安全檢查工作,並對檢查出的問題監督落實整改。
9、負責落實機電方麵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管理方案的落實及驗收工作。
10、參與業務範圍內的事故調查分析處理;
11、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提出全礦機電方麵的安全技措工程項目的安排意見,掌握項目的進展情況,有計劃地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12、負責編製審批機電方麵的安全技術措施。
機電科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本礦機電設備運行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固定設備檔案;
2、負責組織製定大型設備檢修計劃並監督落實;
3、負責全礦廢舊物資的回收及處置管理工作;
4、負責申報本單位測量設備的配備和購置計劃;
5、負責組織機電達標檢查與考核工作;
6、負責本單位業務範圍內的計量數據管理。
7、積極組織機電係統的技術改造、革新、開發工作,負責科技信息的收集工作,推廣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
8、在機電礦長的領導下,主管機電設備的購置計劃、安裝、運輸、維修、運行、大修、更新改造、報廢等工作,保證全礦的安全供電,設備安全運行,對主管的材料審批。
9、參與業務範圍內的事故調查分析處理。
10、組織和領導機電運輸安全問題的整改處理,發生機電運輸事故,負責組織搶修,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分析、調查。
11、經常深入現場了解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督促檢查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行,保證全礦設備狀態良好。
12、參加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及安全生產會議和安全辦公會。
機電科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井上下機電設備的監督檢查、考核,繪製高低壓供電係統圖,熟悉全礦井上下供電係統,掌握全礦供電狀態,確保安全供電。
2、負責督促和檢查電氣保護的安裝和使用。
3、負責組織本礦環境因素的識別與評價;
4、遵守公司管理體係方針。
5、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
6、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安裝,設計工作,經常深入現場對現場施工進行技術指導。
7、負責全礦機電設備圖紙、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健全設備技術管理檔案。
8、及時上報各類機電報表,及時修改機電圖紙。
9、參與業務範圍內的事故調查分析處理;
10、參加礦組織的安全檢查及安全生產會議。
第六節 綜合辦公室
綜合管理辦公室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文件和資料的歸口管理,並具體負責文件和資料的編碼、發放、回收、歸檔、銷毀;
2、負責記錄的歸口管理;
3、負責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歸口管理並負責其台帳的建立、發放和適宜性的組織評審;
4、負責協商、交流與溝通的歸口管理,並具體負責外來信息和內部請示的接收、登記、反饋和監督落實。
5、負責公司會議的組織和服務工作。
6、負責製定勞動工資政策並監督執行;
7、負責公司人力資源的招聘、調配和管理;
8、負責組織製定公司員工考核標準並負責機關部室的員工考核工作;
9、負責組織勞動傷殘鑒定工作;
10、負責公司職業病鑒定的組織和建檔管理工作;
11、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本礦管理體係文件的發放、歸檔、回收、銷毀工作的管理;
2、負責本礦記錄的歸口管理和記錄樣表的保存管理;
3、負責通知安排有關體係運行方麵的會議,並做好簽到和服務工作;
4、負責本礦辦公用費及辦公用品的管理工作。
5、配合業務部門做好大型安全工作會議籌備組織工作。
6、負責組織消防檢查。
辦公室副主任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協助主任實施本礦與公司之間的信息傳遞;
2、負責組織製定本礦辦公用品的購置計劃;
3、負責礦屬各單位月度辦公用品的審批;
4、負責審批本礦各類打印、複印資料。
勞資科合同管理業務主管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按時與職工簽定勞動合同;
2、負責做好本礦特殊工種的培訓檔案、接塵職工健康檔案。
3、監督職工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4、經常深入井下,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為勞動定員,定崗工作提供依據,科學合理配置勞動力資源。
辦公室檔案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傳達貫徹黨和國家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辦法,以及集團公司有關檔案管理的要求。
2、科學製定本單位的檔案工作計劃、管理辦法、規定等;對各部門移交的檔案進行分類、排列、編號、編製必要的檢索工具。
3、及時收集整理本單位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及資料,實現集中統一管理。
4、有較強的保密意識,對檔案中的機密事項,不傳播、不擴散。
5、熟悉室藏檔案,準確迅速地為查詢者提供所需的檔案信息。
6、做好檔案室的防火、防盜工作,保守機密,嚴防泄漏。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檔案業務工作。
辦公室打字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嚴格執行材料打印和複印的審批手續,按領導的批示及時完成好打印任務,不得私自接受任務。
2、努力鑽研業務,不斷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打字或複印任務。
3、工作負責,精益求精,保證打字複印件質量,打印的材料要做到整齊、美觀、合乎公文標準化的要求。
4、愛護設備,經常對設備進行保養和維護,保證機器的正常運轉,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注意節約用紙。
5、嚴格執行保密製度,遵守保密紀律。
6、搞好室內衛生,做好防火、防盜、防潮工作。
第七節 財務科
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製
1、 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財經法律和有關財務製度。
2、 組織編製財務收支預算、會計報表。
3、 完成礦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和財務承包的各項經濟指標。
4、 加強會計基礎規範化建設。參與經濟合同簽訂。
5、 統籌管理各種稅費的計提,交納和減免報批等工作。
6、 每月審核彙總內部單位會計報表編製合並會計報表,並按時上報。
7、 組織會計人員進行業務考核和培訓。檢查、管理、指導和監督礦屬各單位財務會計工作。
8、 監督審核各項財務開支及費用定額使用情況。
9、 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製度,組織好會計核算,不斷改進財務會計工作,使之適應企業管理要求。
10、 負責礦各單位年度經營承包方案有關經濟指標的預算,經濟指標的考核與分析。
財務科科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製度,組織好會計核算,不斷的改進財務會計工作,使其適應企業管理的要求。
2、組織製定本單位財務管理製度,並督促貫徹執行。
3、組織編製本單位年度財務預算,財務成本計劃,報礦批準後下達實施。
4、合理有效的調度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清查盤點。
5、定期組織對本單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達到帳、卡、物相符。
6、收繳應該上交的各項資金和收入。
7、按照會計製度和上級規定,組織完成記賬、算賬、報賬等日常業務工作。
8、召開本部門工作會議,提出財務工作改進措施。
第八節 供銷科
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組織落實礦下達的各項任務,並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各項規章製度。
2、負責搞好全礦物資競價采購、物資配送及保管保養工作。
3、搞好物資配送中心的管理工作。
4、負責全礦風門及各種木材加工、製作工作,保證生產供應。
5、負責全礦礦建、土建、機電安裝材料供應工作。
6、按質按量保證全礦車輛及外來車輛的油品供應。
7、負責完成全礦廢舊物資的回收、統計、處理工作。
8、負責全礦區隊小倉庫清倉查庫工作,減少區隊小倉庫庫存。
9、負責搞好全礦各種材料五日報和競價招標材料彙總工作。
10、每月底完成全礦材料入庫和發票入庫手續。
11、負責搞好全礦火藥手續辦理工作。
12、完成礦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供銷科科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主持供應公司的全麵工作,負責搞好物資配送中心管理工作。
2、負責本公司日常工作管理和業務考核,完成礦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3、組織好本單位的業務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業務水平。
4、嚴格落實物資采購競價招標製,對出現質量問題造成損失嚴格落實索賠製度。
5、加強現代物流管理,充分發揮物資配送優勢,減少庫存資金,最終實現零距離、零庫存。
6、嚴格物資采購計劃審批製度,嚴格物資驗收、保管、保養、發放製度,杜絕假冒偽劣物資入庫。
7、搞好礦生產所需木材加工製作工作,保證生產供應。
8、按照供應管理要求和規定,組織完成材料記帳、盤點和清倉查庫工作。
9、搞好各庫區的安全“四防”工作,確保不發生意外事故。
第九節 保衛科
保衛科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全礦安全保衛工作,帶領全科人員認真執行礦
規礦紀。
2、定期向主管領導彙報安全保衛工作情況,並提出促進安全保衛工作的合理化建議。
3、經常組織開展對礦工治安防範教育,並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全礦進行安全檢查。
4、定期組織召開治安工作分析會、討論會、總結會,以促進治安保衛工作的順利開展。
保安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全礦治安保衛工作及對違反礦規礦紀案件的處理工作。
2、對違反礦規礦紀的或重大治安案件的要及時上報主 管領導作出即時處理。
3、做好治安宣傳抓好治安防範教育。
4、及時掌控本礦的基本情況和礦工的情況。
5、負責組織出礦檢查,處理民事糾紛,違法亂紀,違犯勞動紀律等行為。
6、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主管人當班期間發生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到位,並向下班帶班主管通報情況,失職失責的主管人要負擔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三章 各工種安全生產責任製
風機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嚴格執行01manbetx 和01manbetx ,堅持“安全第一”的生產方針。
2、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堅守崗位,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風機工必須專職專責。
3、接班後 必須與瓦檢員一同進行風機倒台試驗。
4、風機工必須熟悉局部通風機的供電線路,操作開關,連鎖開關及變電所位置。
5、風機工每班至少兩次巡回檢查風筒及通風係統完好情況。
6、風機工不得隨意停開局部通風機,需要停風時,要寫出停風措施,經有關單位批準,方可停風。
7、停風前,必須通知工作麵人員全部撤離,並切斷電源。
8、停風後再開機時,必須先檢查瓦斯濃度,得到瓦檢員的允許後方可送風,必須做到先送風,後送電(指工作麵所有動力用電)。
9、出現突發故障停風時,必須立即排查處理,通知工作麵撤人並向上級部門彙報。
10、詳細掌握當班風機運轉情況,認真填寫局扇運轉記錄。
測風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全礦通風係統,風量分配的合理性及風量調節。
2、及時測、交通風旬報、月報,保證數據準確可靠。
3、對全礦的采空區、盲巷、密閉每月檢查一次,每月對密閉內氣體取樣送公司化驗,並將結果及時上報。
4、及時掌握通風係統變化的情況及原因,及時合理定出風機安裝位置和設施位置。
5、嚴格按01manbetx 要求作業,不違章作業。
通風設施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的要求施工。
2、下井前檢查生產工具是否齊全,是否好用。
3、熟悉施工措施,嚴格按措施施工,確保安全。
4、嚴格按時間、地點完成措施任務,不違章作業。
5、實行現場交接班,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防塵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綜合防塵措施指令文件和達標標準。
2、經常深入井下監督檢查綜合防塵措施的執行落實情況,對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有權停止作業。
3、每天對本單位所管轄的防塵設施完好的使用情況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不使用防塵設施違章生產的班組長或個人進行批評教育,有權向上級領導彙報並提出處理意見。
4、定期衝洗巷道,杜絕積塵,並建立衝塵記錄,做到及時填寫,數據準確,清潔整齊。
5、定期向上級領導彙報防塵工作情況,積極完場上級完成的各項任務。
6、負責本單位防塵設施安裝、驗收、考核工作,並有記錄可查。保證所管轄範圍內的防塵裝備設施靈敏可靠,使用正常。
防突測試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認真學習有關法令、法規及煤礦“三大規程”,持證上崗。
2、熟悉掌握各突出工作麵“六位一體”防突措施。
3、熟悉各突出工作麵的避災線路及應急辦法。
4、熟悉掌握各種突出參數的測試工具使用,測量原理,測試步驟及維修,並按措施要求認真進突出參數的測試,監督措施孔的執行,認真填寫(校檢)報告單。
5、負責填寫防突管理牌板和移動吊掛允許進尺標記牌。
6、按要求檢查化驗防突掘進工作麵的煤樣。
7、深入井下檢查,督促防突措施的落實,收集突出的有關資料,並每旬繪出瓦斯地質圖和施工進度圖。對所查隱患及時彙報,堅持處理問題不過夜。
深孔鑽探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熟悉掌握各類鑽機操作方法,了解各類鑽機及其開關的構造與性能,做到對一般故障的判斷及排除。
2、按照班長分工,各負其責,相互協調,檢查鑽杆接頭,監視排粉狀況,保證鑽孔質量,搞好除塵、文明生產,愛護各種設備、設施。
3、會填寫各種鑽探記錄,特別記清測壓方位、傾角,見煤前岩石孔長度,會定鑽杆角度,知道鑽杆、岩心管、螺絲頭及連接工藝。
4、集中精力,認真操作,監視設備遠轉情況,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發現異常,立即停鑽。
5、熟悉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及鑽孔施工技術要求,堅持“四不生產”原則,能排除各類隱患,做到個人無違章,身邊無三違。
瓦斯抽放泵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1、學習《瓦斯抽放管理規範》,熟悉掌握瓦斯抽放泵的工作原理和操作程序,持證上崗。
2、按要求每小時測量一次抽放參數,包括濃度、流量壓差、係統負壓等,並如實填寫原始記錄。
3、抽放參數變化異常或抽放泵響聲異常時必須立即停泵,並向隊彙報,做到對一般故障,及時處理。
4、保證泵站的清潔衛生及消防設施的完好。
5、實行現場交接班,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局部通風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風筒吊掛平直,逢環必掛,接頭嚴密,實行反壓邊,不準反接。
2、拐彎處設彎頭,不準拐死彎,異徑風筒要用過渡節,先大後小,不準花接。
3、及時修補破口,不違章作業。
4、杜絕風機拉循環風現象。
通風保安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保安工承建和維修的通風設施必須嚴格按照煤炭部頒發的《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和公司、礦、隊的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和維修。
2、下井前必須把所有的工具材料準備好,並保證好用和齊全完備。
3、認真維護通風設施,消滅大的漏洞,提高采區有效風量率,保證采區和礦井有效風量率不低於85%。
4、要合理地調整通風係統,保證各用風地點滿足配風標準和計劃需要。
5、巷道貫通前,要根據要求做好調整係統的準備工作,保證貫通後及時調整係統,控製風流。
6、必須堅持每天巡回檢查,維護通風設施,檢查盲巷及密閉外的柵欄警標完好情況,檢查臨時板閉的情況,如有問題必須立即處理。
7、加強業務技術學習,盡職盡責,不斷提高本職工作的技術水平,搞好安全文明生產和質量標準化。
防爆檢查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努力學習業務知識,熟悉本職工作範圍及防爆技術要求,切實按照規程規定做好防爆檢查工作。
2、負責對在用電氣設備的檢查,高沼區每周檢查兩次,低沼區每周檢查一次,發現失爆現象立即督促整改或更換,並下發整改通知單。
3、負責對失爆設備提出整改意見,對失爆單位執行處罰。
4、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對檢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驗證。
5、及時貫徹國家有關防爆的要求和規定,做好全礦防爆電工的業務指導,努力提高全礦防爆電工的技術素質。
6、積極參加礦組織的安全檢查。
機電隊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1、對本隊安全生產全麵負責。
2、經常深入現場,掌握本隊設備運轉情況,嚴格按照規程措施進行設備的安裝,運轉和保養,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3、負責本單位環境、安全因素的識別與控製;
4、負責本隊糾正和預防的具體實施;
5、負責本單位測量設備維護管理工作。
6、開展質量標準化工作,對職工要求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
7、按時參加礦調度會和各種安全會議,完成礦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
8、按時參加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本隊隱患及時安排解決。
9、發生機電事故,及時趕赴現場,指揮搶救,並參加事故分析會,並製定針對性的安全防範措施。
10、積極組織本單位職工開展各種安全活動,組織本單位職工開展崗位練兵活動,提高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意識。
11、著重抓好本單位的安全培訓,提高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
地麵機修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學習並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及各種安全技術措施,遵守勞動紀律,搞好自主保安。
2、負責處理本班出現的設備問題。
3、積極學習技術知識,掌握管轄設備的構造、性能、原理,經常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保證設備處於完好狀態。
4、負責按照安全質量標準化安裝設備。
5、負責對設備的回收,確保設備完好上交。
6、負責對檢修設備進行記錄,保證記錄清晰。
7、清掃設備及周圍浮煤,雜物,保持環境衛生。
井下機電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認真學習執行“三大規程”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鑽研技術,精通業務,熟悉各機電設備工作原理、性能以及有關技術數據。
3、把好檢修質量關,檢修後必須試運行,確保性能完好,各類技術符合標準要求,杜絕電氣失爆。
4、嚴禁帶電作業和搬遷設備,檢修安裝電氣設備嚴格執行停、送電手續,作業完畢後確認無誤後,方可本人通知送電。
5、電氣設備檢修、安裝要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等規定要求。
6、檢修、安裝設備前要觀察周圍巷道支護情況。選擇支護完好的地方,起吊設備必須牢靠,嚴防起吊物傷人,嚴禁違章作業。
7、經常深入井下,掌握所管轄設備的運行情況,及時列檢修計劃。
8、須用專用工具拆裝的零部件,必須用專用工具,禁止強拉硬扳。液壓元件應保持接口清潔。
9、嚴格執行機電防爆條例,經常對井下電氣設備進行檢查,及時處理出現的問題。
立井信號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對本崗安全工作負責。
2、持證上崗,現場交接班,交清接明。
3、接班後檢查信號係統的完好情況。
4、信號發出後,目送車輛行駛,如有異常,通知絞車司機減速停車,如情況特別嚴重,立即打停車信號。
5、下放超長物料時,注意周圍行人,做好安全工作。
6、精力集中,聽清、發清信號。
立井把鉤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對本崗安全工作負責。
2、持證上崗,現場交接班,交清接明。
3、接班後檢查信號係統、安全門、搖台、阻車器等是否靈敏可靠。
4、信號發出後,目送罐籠上下,如有異常通知絞車司機減速停車,如情況特別嚴重,立即打停車信號。
5、人員排隊升、入井,每罐不得超過11人。
6、托罐裝置隻用於下放物料,升降人員時,托罐輥必須收回。
7、下放超長物料時,注意周圍行人,做好安全工作。
8、每班結束後,要搞好井筒周圍衛生
斜巷信號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對本崗的安全工作負責。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3、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作業。
4、現場交接班,交接班時,應交清接明,並檢查阻車器、鉤頭、保險繩、連接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等的完好情況。
5、交班人應把上一班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注意事項交待清楚,使接班人做到心中有數。
6、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
7、配合絞車司機和下料人員完成當班生產任務。
8、負責本崗位的文明衛生,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斜巷把鉤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對本崗的安全工作負責。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3、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作業。
4、現場交接班,交接班時,應交清接明,並檢查阻車器、鉤頭、保險繩、連接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等的完好情況。
5、交班人應把本班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注意事項交待清楚,使接班人做到心中有數。
6、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
7、負責本崗位的文明衛生,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釘道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熟練掌握臨時軌道和永久軌道鋪設標準及專用工具、量具使用方法。
2、根據設計要求和中腰線進行鋪設,並按規定的正常鋪設順序作業。
3、道釘必須釘實,不得浮、離、歪、斜,砸釘時要防止飛釘傷人。
4、鋼軌下的道渣必須搗實,前後同時搗固必須保證2m以上的作業間距。
5、用大錘作業時,先檢查大錘是否牢固,打錘人和把釺人不準對麵作業,防止走錘和甩頭傷人。
6、用彎道器彎道時,要將鋼軌頂緊鉤牢,用力均勻。
7、用起道器起道時,必須隨起隨墊,以防起道器跑牙或歪斜傷人。
8、鋪彎道時外軌應抬高,內軌應加寬,其抬高和加寬數值按規定執行,半徑符合設計要求,道岔和甩車場的鋪設規格、位置、豎曲線、曲率半徑等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竣工後進行通車試驗。
9、在傾角較大的傾斜巷道鋪道時,其工作下方不得有人,必要時在上下口設置警戒牌。
10、在停工很久的巷道鋪(拆)道時,必須先檢查瓦斯、頂板和支護情況,安全可靠時方可作業。
11、按規定參加安全技術培訓,提高業務和技術素質。
小絞車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1、嚴格執行各項規章製度和各項操作規程,對本崗安全生產負責。
2、堅持做到“八不開”。無證不開,無信號或信號不清不開,超掛車不開,無護繩板不開,穩固不牢靠不開,斜巷行人不開,鋼絲繩製動閘不合格不開,車輛連接不合格不開。
3、開車時思想要集中,發現異常現象,立即停車,待查明原因、恢複正常後,方可開車。
4、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睡崗。
5、負責本崗位的環境衛生。
刮板輸送機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1、嚴格執行各項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到持證上崗,對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負責。
2、司機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地點,睡覺、看書。
3、刮板機運轉時,嚴禁任何人跨越。
4、發現運輸機故障時,立即進行處理並彙報現場跟班人員。
5、保證運輸機無負荷或輕負荷啟動,不得滿負荷強製啟動。
6、使用的工具、材料和配件,要碼放整齊,不得貼近運輸機存放。
7、隨時清理機頭附近的積渣,防止回鏈把煤帶入下槽。
膠帶輸送機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1、堅守工作崗位,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對本崗的安全工作負責。
2、掌握運轉情況,保持設備完好。
3、緊固各部螺栓,調正膠帶輸送機機頭部的跑偏,調正清掃器,檢查張緊絞車。
4、清除傳動滾筒至下部輸送機機尾範圍內浮矸、浮煤,保持機頭前後五米範圍內巷道和設備的清潔。
5、發現零部件欠缺,保護失靈,接頭斷裂或錨固鬆動等現象,應立即報告班組長組織處理。
6、認真執行交接班製度。
乳化液泵站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1、對本崗位的安全及環境衛生工作負責。
2、持證上崗,加強學習,按時參加各種培訓。
3、按時交接班,交清接明。
4、堅守工作崗位,嚴禁空崗、脫崗、睡崗。
5、經常檢查乳化液的濃度及壓力,使其符合要求
6、隨時注意檢查壓力,聲音、泵體溫度是否正常,潤滑油油位是否符合規定,各部件有無損傷,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停機處理,要做到每兩個小時換開一次。
7、及時清洗過濾網和乳化液箱,保持工業清潔。
8、保持設備周圍環境衛生,搞好文明生產。
9、積極學習,提高技術素質,加強對設備的精心維護和保養。
水泵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本崗環境安全因素的識別與控製。
2、愛護設備,及時維護,發現故障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3、嚴格執行班中巡查製度,認真填寫運轉日誌和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記錄。
4、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5、遵守公司方針、目標,自覺接受相關知識的培訓。
6、大泵司機必須有高度責任心,對設備的性能、操作程序、特殊情況的處理做到應知應會。
7、司機堅守崗位,嚴禁班中脫崗,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8、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凡外來參觀人員須持礦、科證明,並有礦、科專人帶領,參觀後要做好登記。
變(配)電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2、監視設備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彙報。
3、認真填寫各種記錄。
4、遵守公司各種方針。
5、負責本崗環境安全因素的識別與控製。
6、上崗時要穿戴整齊,操作時要精力集中,並認真巡回檢查,做到勤摸、勤聽,並隨時掌握電器設備各部分的溫度及電壓、電流指針指示和聲音是否正常,並作好記錄。
7、班中不能擅自離崗,做到你不來,我不走。
8、要認真管好所內的滅火器材、絕緣用具、圖、牌板各種記錄和資料等設施,如有損壞和丟失照價賠償。
9、硐室內清潔衛生要搞好,保證設備完好,環境清潔。
液壓絞車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1、嚴守崗位,做到一人開車,一人監護,確保安全運轉。
2、嚴格操作規程,認真執行各項規章製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3、工作前要檢查信號、機械和電氣各部分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4、運轉時注意各部位有無異常響聲,觀察儀表指示情況,溫度變化情況。
5、思想集中,謹慎操作,操作要穩,信號準確方可開車,中途不得鬆閘,運行時不得離開操作台。
6、加強責任心,熟記“三知”(知設備結構、知設備性能、知設備原理),“四會”(會操作、會維護、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7、認真填寫各種記錄,來客來人嚴格登記,有權製止非工作人員入內。
8、持證上崗,穿戴工作服,嚴禁穿高跟鞋和帶小孩,不看與本職無關的書籍。
主提升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1、嚴守崗位,做到一人開車,一人監護,確保安全運轉。
2、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執行各種規章製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3、工作前要檢查信號、機械和電氣安全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4、運轉時注意各部有無異常響聲,觀察儀表指示情況,溫度變化情況。
5、思想集中,謹慎操作。操作要穩,信號準確方可開車,中途雙手不得離開手把,運轉時不得離開操作台。
6、加強責任心,牢記“三知”(知設備結構、知設備性能、知設備原理),“四會”(會操作、會維護、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7、認真填寫各種記錄,來客來人嚴格登記,有權製止非工作人員如內。
8、持證上崗,穿戴工作服,嚴禁穿高跟鞋,帶小孩,不看與本崗無關的書、報、雜誌。
空氣壓縮機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空壓機設備的安全運轉,熟練無誤的操作各壓風機電器控製,滿足一線用風需要。
2、巡回檢查各壓風機的風道、電器設備、斷水保護,儀表、安全閥是否正常,保證油泵不缺油及室內衛生。
3、做到設備無油跡,窗明幾淨,設備完好。
4、保管好空壓機的各種備件、材料、工具、油脂等。
5、按時填寫運轉日誌。
主要通風機司機安全生產責任製
1、努力學習,鑽研技術,熟悉抽風機的性能原理,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2、抽風機在運行中要經常巡視各種儀表、溫度、聲響、電流、電壓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3、負責正確的反風操作,協助檢修人員做好檢修工作,未經領導批準不準停風機。在特殊情況下有權先停風機後向領導彙報,但必須打開風門。
4、要經常保持風機電器設備及室內外衛生清潔。
5、嚴格遵守交接班製度,當班人必須將當班情況及遺留問題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6、認真填寫日誌、記錄、報表並妥善保管,做好設備的保養。
7、堅守工作崗位,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閑人嚴禁進入機房。
充燈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負責礦燈盞盞明亮,完好率達95%。
2、礦燈防爆封閉鉛球不漏夜,當班發生的問題及時處理,有問題向下班交代清楚。
3、負責管好電解液,搞好礦燈燈架衛生及室內衛生。
4、各班要管好、用好工具,節約材料,認真填寫記錄。
5、負責礦燈收發及維護,做到收、發、快、準,服務態度良好。
6、工作時間不準打鬧,不準幹私活,不準離開工作崗位。
司爐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嚴格執行各項規章製度,服從分配,做一個有理想、講文明,守紀律的新型工人。
2、堅守崗位,集中思想,嚴格操作;當班時不看書、不看報、不打瞌睡、不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3、接班前按規定巡視、檢查好各種設備,包括水位表、壓力表、鼓風機、引風機給水係統、潤滑係統、冷卻水、進煤出渣等裝置的運行情況。交接班時要核對日報記錄,清點用具。
4、努力學習專業知識,精通業務。專研技術,不斷提高操作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5、對爐體幾輔助設備定期進行檢查,做到文明生產。
6、發現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並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7、對任何有害鍋爐安全運行的行為,應立即製止。
輪帶鋸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1、熟知防火常識,熟悉所有設施、設備的機械性能,弄懂並牢記崗位操作規程和01manbetx 。
2、嚴禁所有人員在儲木場附近吸煙,明火取暖或生活做飯,違者罰款100元。
3、按消防規程配足滅火栓、滅火筒、鐵鍁、水泵、滅火警示牌,並能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按規定期內更換滅火器粉劑。
4、定期檢查對輪、鋸、消防設備及配套設備的檢查與維修。
5、上崗人員按相關規定,穿戴好工作服,帽子手套和其它防護用品。
6、工作中要高度集中,嚴格操作規程,不脫離工作崗位。
7、嚴禁工作人員操縱其設備及設施。
8、保證設備設施及成品整潔,工作場所內無雜物和垃圾堆放。
炸藥庫工作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1、炸藥庫工作人員必須由依法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並持證上崗。
2、熱愛本職工作,並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嚴格履行本人職責。
3、工作人員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上崗,嚴禁穿化纖衣服上崗。
4、工作人員應熟悉炸藥庫現場,嚴禁發放末有編號的電雷管。
5、負責爆破材料的收、發、存管工作,做到帳、卡、物三對照。
6、工作人員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做到一班一清,妥善保管,嚴防丟失和被盜。
7、庫房內嚴禁外人進入,檢查人員進入要做好登記,任何人不得攜帶礦燈進入庫房。
8工作員要堅持工作時間,嚴禁脫崗,上班前不準喝酒,班中不準睡覺,不準幹私活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9、要嚴格按計劃和規定發放炸藥,不準有預支、欠支現象。
10、 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職工教育培訓製度
1、礦級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省級培訓機構組織的安全培訓,取得安全任職資格證書。
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煤礦二級培訓機構組織的安全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煤礦三級培訓機構組織的安全培訓,取得操作資格證書。
4、采掘班組長必須參加煤礦三級培訓機構組織的安全培訓,取得上崗合格證書。
5、煤礦一般作業人員,必須參加煤礦四級培訓機構組織的安全培訓,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
6、新招入礦的井下工人,上崗前必須經過礦安全技術培訓,時間不少於9天,考試合格方可取得入井資格證。
7、礦井必須編製月度、季度、年度職工培訓計劃,並按時、足額派人參加。
8、特殊作業人員和各級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到期,必須及時安排培訓,重新取證。
9、礦井必須經常對全體職工進行不間斷輪訓,不斷提高企業員工素質。
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一、每月23號下午3:00,有礦長(或委托人)主持召開安全辦公會議。
二、安全辦公會議有安檢科組織。會議的重要內容、重大問題,會前呈送領導審議,使會議有議有決,講求實效。
三、參加人員
礦級領導、副總、機關科室的行政正職,如需擴大會議另行通知。
四、嚴格會議紀律不準遲到、早退。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50元。因故不能到會者,必須執行請假手續,副總以上礦領導向礦長請假,科室人員向安全副礦長請假,不經批準而缺席者,罰款100元。嚴格會議秩序,與會人員把手機調到振動狀態或關機,手機鈴聲每響一次罰款50元。會議紀律由安檢科負責考核,罰款一律由當事人交現金,不交現金者從當月安全抵押金中雙倍扣除。
五、會議內容
1、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指示、以及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和會議精神。
2、彙報一月安全情況和上次安辦會決定事項落實情況。
3、聽取各科室落實煤礦安全法規、三大規程、安全管理製度和安全檢查工作,當前以及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情況彙報。
4、通報當前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隱患,經會議討論研究,提出解決辦法,相關部門按“五定”(定時間、定人員、定標準、定措施、定資金)的原則進行整改,安檢部門複查落實整改情況。
5、由安檢科負責事故追查、分析、處理的初步處理意見,提請礦安委會討論,決定對事故單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6、討論決定對製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從而避免重大事故及搶險救災有功人員的表彰和獎勵。
7、會議對安全有功單位、人員的獎勵及對事故單位、責任者的處罰決定,由安檢部門落實執行。
8、安全辦公會議紀要由安檢科負責整理,整理出的會議紀要有安全副礦長審閱,最後交礦長審簽後印發通報。
安全目標管理製度
一、為嚴格落實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煤礦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實行安全目標管理。
1、每年初,由礦安檢科根據集團公司下達安全工作目標,結合本礦實際,製定礦年度安全工作目標,隨安全1號文件下發。安全目標管理,各單位安全第一責任者負全責,並對所屬單位安全工作目標,實行縱向和橫向分解,逐級分層到人,安全目標的實現,人人有責。
2、礦長負責批準年度安全工作目標。
3、安全副礦長負責審查年度安全工作目標及分解情況,落實安全目標考核及獎懲兌現。
4、各單位安全第一責任者負責本單位安全目標的確定、分解並做好考核工作。
二、目標:
1、 礦井安全生產實現零死亡。零重傷、輕微傷事故不超1%。
2、 杜絕瓦斯燃燒、瓦斯爆炸事故。
3、 杜絕突水事故。
4、 杜絕采掘工作麵頂板事故。
5、 消滅影響生產連續4小時以上的機電事故。
6、 杜絕被盜、火災、交通等損失3000元以上的事故。
三、 處罰:
1、出現重傷,區隊跟班副隊長、班長就地免職,當班安檢員及相關責任人罰款500-2000元,區隊正職及負主要責任的業務科室正職免職;扣罰事故單位全部安全結構工資;衝消事故單位安全風險低壓本金;根據責任大小追究業務科室其它人員責任。
2、出現輕傷,扣除事故單位全部安全結構工資。對當班班長以上管理人員、事故主要責任人和當班安檢員每人罰款500-1000元,對當班職工每人罰款200元,事故單位安全風險抵押金當月獎勵不予兌現,根據責任大小追究業務科室相關人員責任。
3、發生事故後,單位要及時上報調度室和安檢科,經鑒定傷情較輕的可以從輕處理;對隱瞞事故不報的,經查屬實者按其傷情提高一個檔次處理。
4、出現重傷以上單位,取消其各類評先資格;全年出現二次輕傷的單位,取消其年終評先資格;嚴重“三違”人員及事故主要責任者,取消評先、選職、升職、晉級資格。全年累計3次(含3次)以上“三違”者取消其半年及年終各種獎金和獎品。頻繁出現“三違”的危險人員,經教育不改的給予辭退處理。
5、發生一次瓦斯突出事故,總工程師、安全礦長記過或警告,區隊長免職,相關責任人記過並給予1000-3000元罰款,出現瓦斯超限的要嚴格按照相關製度處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6、發生一次突水事故造成的淹頭淹麵的,總工程師、安全礦長記過或警告,區隊隊長免職,業務科室降職,相關責任人記過並給予1000—3000元罰款。
7、采掘工作麵發生一次頂板事故,對事故單位罰款5000—10000元,單位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罰款100—500元。
安全生產檢查獎罰製度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落實安全責任,搞好現場管理,促進安全生產,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結合本礦實際,製定《禹州神火春風礦業有限公司安全獎罰製度》。
第二條 員工在安全管理和生產施工中,做出特殊貢獻的,給予榮譽和物質獎勵。
第三條 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中違犯本製度,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條 安檢科為本製度的執行部門。其他業務部門製訂專項生產安全現場管理規章,必須符合本製度。
第五條 對單位和個人的違章違紀罰款,分別納入礦安全獎勵基金賬戶,用於安全獎勵,不得挪作他用。
第一章 獎 勵
第六條 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凡取得下列成
績之一的,經礦安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表彰並一次性獎勵500-5000元。
(一)抵製違章指揮、製止違章作業,從而直接避免了特別重大
傷亡事故的;
(二)發現重大隱患立即采取措施,從而直接避免了特別重大傷
亡事故,或使礦山設備、設施、材料免遭經濟損失達20萬元以上的;
(三)創新安全管理經驗,在全公司得到推廣應用,並取得實效的。
第七條 凡取得下列成績之一的,經礦安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表彰並一次性獎勵500-5000元。
(一)抵製違章指揮、製止違章作業,從而直接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的;
(二)發現重大隱患立即采取措施,從而直接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使礦山設備、設施、材料免遭經濟損失達15萬元以上的;
(三)事故發生後,臨危不懼,應急處置得當,從危難中直接搶救出遇險者,使其免遭死亡的。
第八條 凡取得下列成績之一的,經礦安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表彰並一次性獎勵500-5000元。
(一)發現重大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從而直接避免了死亡事故,或使礦山設備、設施、材料免遭經濟損失達到10萬元以上的;
(二)發生事故後,積極搶救,從而縮小事故危害範圍,避免傷亡,或減少經濟損失達到5萬元以上的。
第九條 凡符合獲獎條件的人員,由單位呈報相關材料,經礦安委會會議審核批準後執行。
第二章 經濟處罰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入井人員不戴安全帽、不佩帶礦燈、自救器或入井穿化纖衣物的;
(二)有人員出入的井口未建立人員檢身製度或未配備專人檢身的;
(三)負責檢身人員未執行檢身製度的;
(四)乘罐(車)人員不聽從指揮,搶罐(車)、擠罐(車)的;
(五)斜井、斜巷行車期間同時行人的;
(六)攜帶尖利器物乘車、乘罐無防護套的;
(七)不按規定佩戴個體勞動防護用品的;
(八)不知道本崗位操作規程或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的;
(九)發放不完好礦燈或不合格自救器的;
(十)井上下要害崗位各種記錄、台帳等不齊全或記錄內容不符合規定的。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酒後入井、班中睡覺、擅自脫崗的;
(二)未執行交接班製度的;
(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指派無證人員頂替上崗作業的責任人;
(四)應攜帶而未按規定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入井的;
(五)發放不合格安全儀器儀表的;
(六)管理人員不按規定對要害崗位進行檢查的;
(七)阻撓安監(檢)人員行使職權的;
(八)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開工前未按規定向有關人員貫徹學習並履行簽字手續的;
(九)新工人入礦、工人轉崗等未經安全培訓而安排上崗作業的;
(十)發現“三違”不加製止的各級管理人員。
第十二條 因存在嚴重隱患而被公司上級責令停產、停運的采掘工作麵、機電設備等,除對有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外,並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0元;經驗收不合格的,每次加罰2000元。
第十三條 因存在嚴重隱患而被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的,對單位罰款1000元,對責任單位負責人罰款50-300元;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加倍罰款。
第二節 采 煤
第十四條 采麵作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不按規定進行敲幫問頂的;
(二)空頂作業或不按規定及時掛梁、補柱的;
(三)先回後支或使用刮板輸送機回收柱梁的;
(四)控頂區內提前回柱的;
(五)無人觀山進行回柱放頂的;
(六)未清理好退路進行回柱放頂的;
(七)違反先下後上、先裏後外程序回柱放頂的;
(八)分段距離小於15m進行回柱放頂的;
(九)隱患未處理而進行回柱放頂的。
第十五條 采麵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500-1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采麵支柱支設不合格的(單體柱初撐力低於90KN、支柱迎山角不當、柱距、排距超過規定,在用支柱不完好等);
(二)采麵單腿棚、倒懸臂梁超過規定的;
(三)支柱鑽底量超過規定未穿柱鞋的;
(四)采麵支柱未按規定全承載支護的;
(五)采麵支柱未進行編號管理、未實行拉線打柱的;
(六)采麵未按規定架設特殊支護的;
(七)刮板輸送機機頭、機尾未按規定打壓柱的;
(八)超前支護不符合規定的;
(九)采麵備用梁柱及材料數量不足的;
(十)采麵傾角大於15度未采取防倒柱措施的;
(十一)采麵未按規定進行支護質量監測或頂板動態監測的;
第十六條 采麵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 1000-2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采麵未達到移交標準而投入生產的;
(二)同一采麵使用不同類型或不同性能支柱的;
(三)采麵失效梁柱數量超過規定的;
(四)采麵采高超過作業規程規定的;
(五)采麵上、下出口高度達不到規定的;
(六)采麵兩巷出現爬行巷道的。
(七)采麵初采初放未嚴格執行措施的。
(八)乘坐刮板輸送機或皮帶的。
第十七條 乳化液泵站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500-1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泵站無壓力表或壓力表損壞的;
(二)乳化液泵站壓力達不到規程規定的;
(三)泵站無乳化液配比濃度測量工具的;
(四)乳化液有雜質或配比濃度不符合標準規定的。
第三節 開拓掘進與巷道維修
第十八條 掘進施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不按規定敲幫問頂,空幫空頂或無人觀山作業的;
(二)砌喧巷道有重縫、幹縫、瞎縫超過規定,壁厚不夠或充填不實的;
(三)砌喧施工,臨時棚距超過規定的;
(四)噴漿厚度、砼配比不符合規定的;
(五)初噴、複噴循環進度不符合規定的;
(六)錨噴支護巷道未按規定進行灑水養護的;
(七)架棚質量不符合《規程》規定的。
第十九條 掘進施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對單位罰款 500-1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 抬棚不按規定架設的;
(二)未按規定使用前探梁的;
(三)炮掘架棚工作麵不按規定使用防倒棚裝置的;
(四)工作麵空頂距離超過《規程》規定的;
(五)耙鬥機作業前方無良好照明設施的;
(六)移動、安裝耙鬥機利用耙鬥卷揚機自拉自吊的;
(七)上、下山施工使用耙鬥機無防止機身下滑措施的;
(八)上山施工安設導向平輪無可靠固定裝置的;
(九)下山施工未在工作麵上方設置防跑車裝置的;
(十)未按巷道貫通規定停頭繼續施工的;
(十一)施工措施牌板內容與現場情況不符,不能指導施工的。
第二十條 巷道維修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 500-1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獨頭巷道維修安排由裏向外或多處同時作業的;
(二)撤換支架前,工作地點前後5米支架未加固的;
(三)架設或撤換支架時,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中止工作的;
(四)傾斜巷道維修時不停止行車的;
(五)巷道維修時,沒有保護風筒、管、線、設備等措施的。
第四節 機電運輸
第二十一條 膠帶輸送機托輥出現不運轉情況的,每出現一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有明顯磨損的,罰款1000元。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1000-2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防爆電氣產品不按《規程》規定查驗入井的;
(二)井下使用電纜、設備無煤安標誌的;
(三)甩掉過流保護、漏電保護、照明信號綜保、煤電鑽綜保、 電機綜保的;
(四)防爆電器設備失爆或電纜接線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露芯線的;
(五)帶電搬遷電氣設備的;
(六)提升設備安全防護裝置不齊全或失靈的;
(七)運輸斜巷無防跑車裝置或裝置不符合規定的,主要運輸斜巷無跑車防護裝置的;
(八)不帶電操作絞車,放飛車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500-1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不按規定對井下電氣設備進行防爆檢查的;
(二)停電檢修未懸掛停電作業牌的;
(三)檢修線路和電氣設備不執行驗電、放電及無短路接地連線的;
(四)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操作高壓電氣設備的;
(五)膠帶輸送機未裝設防滑、堆煤保護和防跑偏裝置的;
(六)膠帶輸送機跑偏磨損機架,或底皮帶拖地運行的;
(七)膠帶輸送機機尾被浮煤埋住的,
(八)暴露的膠帶輸送機機尾無防護罩的;
(九)違反規定用膠帶輸送機或刮板輸送機運物料的;
(十)不按規定試驗提升容器防墜器的;
(十一)提升鋼絲繩未按規定進行試驗的;
(十二)主提升係統無備用信號的;
(十三)副井升降“四超”物料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十四)小絞車鋼絲繩未使用專用壓繩板固定在滾筒上且鋼絲繩在滾筒上纏繞少於三圈的;
(十五)絞車運輸(含小絞車運輸)未安裝使用聲光信號的;
(十六)絞車運輸不符合規定的;
(十七)違章掛車、摘鉤或不正確使用防跑車裝置的;
(十八)溜煤眼、煤倉和機械設備的旋轉危險部件,未設安全防護設施的;
(十九)液力聯軸器甩掉易熔塞或防爆片的;
(二十)機電設備不按規定進行定期檢修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過流整定值不符合規定的;
(二)電氣開關(含小件)標誌牌內容和實際不符的;
(三)電氣開關不上架的;
(四)缺局部接地極、輔助接地極或接地連線不符合規定的;
(五)供電設備檢修或長期停用電源開關未打到零位並閉鎖的;
(六)電纜落地或用鐵絲吊掛的;
(七)液力聯軸器使用不合格傳動介質的;
(八)主要運輸線路軌道道岔有一處不合格的;
(九)小絞車鋼絲繩不符合規定的;
(十)軌道運輸地輥或巷道轉彎處立輥不按規定配齊的;
(十一)膠帶輸送機未裝設溫度、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的;
(十二)行人經常跨越膠帶輸送機的地點,未按規定設置過橋的。
第二十五條 把鉤工、跟車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責任者罰款 100-200元。
(一)斜井、斜巷車輛運行時,不製止行人的;
(二)軌道運輸三環鏈、插銷、保險繩等聯接裝置不符合規定的;
(三)車輛運送設備、物料捆綁不牢的;
第二十六條 提升設備檢查與維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500-1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鋼絲繩未按規定每天進行檢查,檢查記錄未執行主管技術員每周、機電科長每月審查簽字規定的;
(二)提升設備每天檢修不足2小時的;
(三)絞車動力製動、低頻製動、二級製動甩掉不用的;
(四)主提升絞車未按規定進行技術測定或關鍵受力部件未進行
探傷的;
(五)未按規定時間檢查和試驗安全保護裝置的。
第二十七條 人力推車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責任者罰款 50-300元。
(一)擅自在運輸大巷內推車的;
(二)一人推車超過一輛的;
(三)同向推車間距小於《規程》規定的;
(四)推車過程中,不按規定發出警號的;
(五)人力推車放飛車的。
第二十八條 地麵供電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 500-1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變電站(所)防洪、防火、防鼠設施不完善的;
(二)各種保護、閉鎖、防護設施不齊全或失靈的;
(三)不按規定做電氣試驗的;
(四)地麵主要變電站(所),停送電不執行工作票和操作票的;
(五)檢修不按規定停電、驗電、放電、掛三相短路接地線的;
(六)開關自動跳閘後,未找出原因而恢複送電的;
(七)違反規定亂接臨時電線(電纜)的;
(八)檢修線路無人監護,一人單獨上杆作業的;
(九)高空傳遞工具、材料進行拋擲的;
(十)供電、通訊線路不按規定巡視和維護的;
(十一)未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或避雷裝置未按規定定期檢測的。
第二十九條 鍋爐及壓力容器管理使用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1000-2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鍋爐未辦 “使用許可證”投入運行的主管礦長和科長;
(二)違反規定私自安裝或私自委托安裝鍋爐的;
(三)額定蒸發量2t/h至6t/h以下的鍋爐,未裝設高低水位報警、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或裝置失效的;
(四)鍋爐未按規定安裝、調試、使用壓力表、安全閥的;
(五)鍋爐正壓運行,燒壞爐門等設施的;
(六)不進行水處理或水處理設備失效,致使鍋爐嚴重結垢的;
(七)空壓機未按規定裝設保護裝置或裝置失效的。
第三十條 地麵電(氣)焊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500-1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電焊場地潮濕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二)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沒有按規定放置的;
(三)乙炔發生器、氧氣瓶無可靠安全裝置的;
(四)兩台焊機同接一個開關的;
(五)使用漏氣焊(割)炬的;
(六)電焊機缺少防護罩的;
(七)乙炔發生器導管凍結時用明火烘烤的;
(八)在承壓容器、帶電設備、運轉機械上進行焊接、切割的;
(九)特殊焊接、切割無安全措施的。
第五節 “一通三防”
第三十一條 通風係統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5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 采麵設備、材料未按規定擺放,堵塞巷道斷麵超過1/2的;
(二) 采麵上下出口和動壓區通風斷麵低於原設計斷麵2/3的;
(三)掘進工作麵未及時出渣,堵塞巷道斷麵超過1/3的。
(四)風門聯鎖裝置不能正常使用的;
(五)通風設施質量不符合標準的;
(六)巷道風速不符合《規程》規定,且未采取增加或降低風速措施的。
第三十二條 通風係統及設施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1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敞開風門不關的;
(二)永久風門未實現聯鎖而又未設專人看管的;
(三)安設單道風門或應設永久風門而設臨時風門的;
(四)風門損壞不及時維修的;
(五)采掘工作麵進風或回風經過采空區或冒頂區的;
(六)違反《規程》規定進行串聯通風的;
(七)采煤工作麵回風側設置調節風窗的;
(八)巷道采用對口布置且同時生產與施工的;
(九)將一條上(下)山或采區風巷分為兩段,一段作為進風巷,另一段作為回風巷的;
(十)巷道貫通未嚴格執行措施,貫通後造成通風係統不穩定、不可靠的;
(十一)主要回風巷嚴重失修,發現一處爬行巷道的;
(十二)未按《規程》規定設置測風站、點進行測風的;
(十三)主要通風機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實現倒台的。
第三十三條 局部通風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 看風機人員擅自脫崗的;
(二) 未按規定試驗局部通風機自動倒台裝置的;
(三) 風筒末端與掌子頭距離超過《規程》規定的;
(四) 因風筒管理不善,造成工作麵供風量不足的;
(五) 局部通風機未按規定安裝消音器的;
(六) 局部通風機未按規定設人看管或未設置管理牌板的。
第三十四條 局部通風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1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任意停開局部通風機的;
(二)超過《規程》規定距離利用擴散通風組織作業的;
(三)一台局部通風機同時向兩個作業地點供風的;
(四)使用三台以上(含三台)局部通風機同時向一個掘進工作麵供風的;
(五)局部通風機停止供風或主、副風機任一台不能正常運轉未向通風管理部門和生產調度室彙報的;
(六)計劃內檢修、更換風筒需停電停風時,未向通風管理部門申請並製定相應措施的;
(七)臨時停風地點未停止作業、未按規定斷電撒人的;
(八)停風區域內未設置柵欄、警標或未按《規程》規定封閉的,封閉區域未斷開電纜、水管、鐵道的;
(九)盲巷沒有按規定處理和封閉的;
(十)掘進工作麵未使用阻燃、抗靜電風筒的;
(十一)掘進通風方式不符合《規程》規定的。
第三十五條 瓦斯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 1000-2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瓦斯檢查工不按規定程序進行檢查彙報或未實行現場交接班的;
(二)未按規定設置瓦斯檢查牌板的;
(三)采麵上隅角及其他地點局部瓦斯聚積,未及時采取措施處理的;
(四)發生瓦斯超限事故沒有按公司規定進行追查處理的;
(五)未嚴格執行防治瓦斯措施的。
第三十六條 采掘工作麵每發生一起計劃外瓦斯超限,對單位罰款1000-2000元;隱瞞不報的,對單位加罰3000元,同時追究瞞報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七條 安全監測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500 -1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 采麵上隅角未按規定懸掛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
(二) 安全儀器、儀表未按規定周期進行調校的;
(三) 安全監測裝置發生故障,未及時處理影響生產的;
(四) 監測係統通訊不正常,誤碼率超過規定未及時處理的;
(五) 安全監測係統運行記錄、日報、台帳等不齊全的;
(六) 礦井安全監測分站無備用電源或備用電源失效的。
第三十八條 安全監測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1000
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安全監測裝置(含便攜式瓦斯報警儀)配備數量不足的;
(二)未按規定裝設安全監測裝置的;
(三)損壞的安全設施、儀器、儀表未及時更換或修複的;
(三) 在用安全監測儀表未按《規程》規定檢驗的。
第三十九條 綜合防塵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責任者罰款50-100元。
(一)放炮作業地點不按規定進行灑水滅塵的;
(二)不按規定使用灑水噴霧裝置的;
(三)產塵地點作業不戴防塵口罩的。
第四十條 綜合防塵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500-1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爆破作業未實現濕式打眼的;
(二)不按規定定期衝塵的;
(三)工作麵未按規定安設使用架間水幕。
(四)未按規定安設風流淨化水幕或淨化水幕不能封閉全斷麵的;
(五)井下煤矸運輸轉載點、裝載點、卸載點,不設灑水噴霧裝置的;
(六)運輸大巷、采區進回風巷、采掘工作麵等無灑水管路或有管無水的;
(七)采煤工作麵未按規定進行煤層注水,或注水效果達不到規定的;
(八)礦井供水量、水質或工作地點供水壓力達不到要求的;
(九)沉積煤塵超過標準規定的;
(十)未按規定進行礦井粉塵測定的;
(十一)未按規定進行礦井粉塵分析、化驗的;
(十二)未按規定設置隔爆設施,或隔爆設施數量、水量不足的;
(十三)未嚴格執行規程規定的其他防塵措施的。
第四十一條 防滅火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井口房、通風機房、庫房等嚴禁煙火的場所發現有煙頭或火源的;
(二)井上下使用的油脂、棉紗、布頭等易燃物品不按規定存放處理的;
(三)井下進行電、氣焊和噴燈焊接工作時,安全措施不落實的。
第四十二條 防滅火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責任單位罰款500-1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井下硐室利用燈泡、等取暖的;
(二)井下巷道、硐室等場所違反《規程》規定使用可燃性材料支護的;
(三)未按規定配備沙箱、滅火器材或沙量少、滅火器材過期失效的;
(四)未按規定設置消防材料庫或材料存放不符合規程規定的;
(五)膠帶輸送機發生摩擦冒煙事故的;
(六)井下電氣設備(電纜)出現冒煙或放炮的。
第四十三條 防滅火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1000-2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防滅火係統未正常使用的;
(二)現場防滅火措施不落實。
(三)回采工作麵結束後未按規定進行封閉的;
(四)發生與小煤礦或老巷貫通,未及時進行永久封閉的。
第四十四條 爆破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 500-1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領取、運送炸藥、雷管不使用合格專用容器的;
(二)炸藥與電雷管混運或混合存放的;
(三)一次運送爆破材料數量超過規定的;
(四)運送爆破材料人員未按規定乘罐的;
(五)爆破工不親自運送雷管的;
(六)炸藥、雷管箱不上鎖的;
(七)做起爆藥卷未嚴格執行《規程》規定的;
(八)利用刮板輸送機、帶式輸送機運送炸藥、雷管的;
(九)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炮眼裝藥爆破的;
(十)炮眼裝藥、封泥不符合規定的;
(十一)爆破母線質量不合格,或不按規定懸掛的;
(十二)不按規定連線或發出爆破警號的;
(十三)一個工作麵使用兩台發爆器進行爆破作業的;
(十四)爆破工未按規定攜帶、保管發爆器鑰匙的;
(十五)使用不合格的發爆器進行爆破作業的;
(十六)發爆器不按規定檢修、校驗性能參數的。
第四十五條 爆破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1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處理拒爆(瞎炮)不按《規程》規定的;
(二)拒爆(瞎炮)、殘爆不按規定處理而繼續作業的;
(三)留有拒爆(瞎炮)、殘爆或已裝藥尚未爆破的炮眼不進行現場交接班的;
(四)爆破母線長度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五)撤人距離不符合規定的;
(六)爆破不按規定設警戒的;
(七)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和班組長不按規定對爆破地點進行巡視、檢查的;
(八)無爆破作業說明書的或未按爆破作業說明書進行爆破作業的。
第四十六條 爆破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2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采煤工作麵一次裝藥分次放炮的;
(二)亂扔、亂放或丟失炸藥、雷管的;
(三)剩餘炸藥、雷管未按規定返庫的。
第四十七條 爆破作業未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聯鎖”和程序化操作的,分別對瓦斯檢查員、爆破工和班組長罰款50-300元。
第四十七條 爆破器材倉庫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1000-2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炸藥庫存放炸藥、雷管數量超過規定的;
(二)失效、過期的炸藥、雷管未按規定建帳管理、統一銷毀的。
第四十八條 爆破器材倉庫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責任者罰款100-300元。
(一)帶礦燈進入炸藥庫的;
(二)雷管未按規定進行全電阻監測和編號管理的;
(三)爆破材料領、退單據私自塗改的;
(四)收、發、存等各種單據未按規定整理、保管的。
第六節 防治水與地質測量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500-1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不按規定提交地質說明書和有關資料的;
(二)不按規定上報有關技術資料和圖紙的;
(三)不按規定時間修編礦井地質報告的;
(四)巷道開口位置標定不按規定測量驗算或標定有誤的;
(五)不按規定進行導線測量、延線或中腰線標定的;
(六)中腰線標定有誤未及時糾正的;
(七)不按規定對測量儀器進行定期校驗的;
第四十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罰款1000-2000元,對責任者罰款50-300元。
(一)不按規定對地質構造、煤層變化進行預測預報(鑽探或物探),或不及時發放預報通知書的;
(二)水文地質條件複雜地段,未按規定進行探測(鑽探或物探)及水情預測預報,或不及時發放預報通知書的;
(三)巷道貫通或遇到特殊地段,不按規定發放貫通通知書或測量業務保安通知單的;
(四)對井下積水區的位置、標高、範圍、積水量未按規定及時上圖的;
(五)不按規定留設防(隔)水煤柱或擅自進入防(隔)水煤柱的;
(六)不按規定編製和審批探放水設計的;
(七)不按探放水設計施工的;
(八)采麵停采線給定不及時或有誤,造成保安煤柱受破壞的;
(九)重要貫通測量,不按規定編製、報審技術設計說明書的。
第四章 行政處分
第五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情節對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和300元以上罰款,並對單位罰款2000-3000元。
(一)采麵梁柱數量不足繼續組織生產的;
(二)巷道開口未製訂針對性安全措施組織施工的;
(三)巷道維修無安全技術措施的;
(四)從報廢的井巷內回收支架和設備時,無安全措施的;
(五)工作麵遇到地質構造,未及時補充安全技術措施並按規定審批、貫徹的;
(六)現場跟班、盯崗幹部無故空崗和脫崗的;
(七)擅自打開柵欄進入盲巷的;
(八)CO濃度超過規程規定繼續作業的;
(九)未按規定報批擅自啟封或注銷火區的;
(十)溜煤眼堵塞未製定安全措施進行崩眼或進入溜煤眼捅眼的;
(十一)造成斜巷跑車或電機車碰頭、追尾事故(無人身傷亡)的;
(十二)由於地質、測量資料不準確或設計錯誤而造成事故的;
(十三)發生重傷、二級非傷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或釀成重大隱患的重要責任者;
(十四)違反防火規定,未製定安全防範措施,進入倉庫等危險場所明火作業的;
(十五)發現重大隱患或發生傷亡事故後未按規定向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彙報的。
第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情節對責任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行政處分和500元以上罰款,並對單位罰款3000-5000元。
(一)帶電檢修電氣設備的;
(二)甩掉供電設備保護裝置強行送電的;
(三)爆破不設警戒或警戒人員脫崗的;
(四)進行裸露爆破、非爆破工爆破、多人操作爆破或利用發爆器以外的工具進行爆破的;
(五)局部通風機拉循環風的;
(六)敞開風門不關,造成瓦斯超限的;
(七)采掘工作麵瓦斯濃度經常處於臨界狀態,未采取安全措施繼續組織生產的;
(八)采麵上隅角瓦斯濃度達到2%未采取安全措施繼續組織生產的;
(九)故意修改、刪除安全監測數據的;
(十)未嚴格執行“以風定產”措施,超通風能力組織生產的;
(十一)采掘工作麵安全係統不完善決定生產、施工的;
(十二)采麵初采初放、巷道貫通未製定組織措施、技術措施,或措施不落實的;
(十三)機電專項工程施工、大型設備安裝、檢修,井下燒焊等無安全措施的;
(十四)出現透水、自燃、瓦斯等災害預兆未采取安全措施作業的;
(十五)發生重傷、二級非傷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或釀成重大隱患的主要責任者;
(十六)發生重傷及二級以上非傷亡事故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對責任者給予開除留用察看或開除處分(含解除勞務合同)和1000元以上罰款,並對單位罰款5000-10000元。
(一)井下扒車、蹬鉤、跳車、乘坐非乘人皮帶等嚴重違章的;
(二)攜帶煙草、火種入井或井下拆卸礦燈的;
(三)盜竊炸藥、雷管的;
(四)盜竊或破壞生產安全設備、通風安全設施、安全監測儀器、儀表的;
(五)瓦檢工空班漏檢或弄虛作假的;
(六)看風門、看風機人員、配電工脫崗造成瓦斯超限的;
(七)采麵上隅角瓦斯超限濃度2%以上不采取措施的;
(八)掘進工作麵停風後不檢查瓦斯即送風、送電的;
(九)工作地點瓦斯超限繼續作業的;
(十)瓦斯超限無措施排放或不按措施排放的;
(十一)巷道貫通重要環節有重大疏漏造成嚴重後果的;
(十二)造成甲烷傳感器失靈或人為改變甲烷傳感器報警、斷電參數的;
(十三)大型提升、運輸設備安裝竣工後未經過正式驗收或驗收
不合格而決定投入使用的;
(十四)主要提升運輸設備安全保護裝置失靈,繼續進行提升運輸的;
(十五)造成立井斷繩、井筒墜物的責任人;
(十六)供電係統不按規定定期試驗、整定、檢修或不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造成嚴重後果的;
(十七)斜巷斷繩跑車造成人員傷亡的;
(十八)違章爆破作業或放警戒人員失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十九)嚴重違章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造成重傷以上事故的;
(二十)未按規定提供水文地質資料或未按規定組織探放水造成透水事故的;
(二十一)采麵在初采初放期間,跟班、盯崗幹部無故缺崗或擅自脫崗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十二)責令停產整頓未經整改或驗收不合格擅自繼續組織生產、施工的;
(二十三)采煤、掘進、立井施工等無措施或措施未經審批組織生產施工的;
(二十四)對工作中履行職責、堅持原則的安監(檢)人員進行毆打、尋釁報複的。
第五十三條 管理人員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受記大過處分的,可同時建議免職;一年內受到2次記大過處分的予以撤職。
第五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且情節特別嚴重的,建議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一)盜竊炸藥、雷管,或盜竊、破壞生產安全設備、設施,安全監測儀器、儀表的;
(二)違章作業造成重大事故的;
(三)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因瀆職、玩忽職守等造成嚴重後果的;
(四)其它違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構成犯罪的。
第五十五條、本製度與安全1號文相抵觸的按1號文執行,是三違的不再執行罰款。
第五章 附 則
第五十六條 員工因違犯本《辦法》受到相應處罰應記入本人安全檔案。
第五十七條 員工受到開除或開除留用察看處分的,應提交同級職代會會議或職代會研究通過後執行。員工的行政處分,經安全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後,由有關部門負責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程序辦理。
第五十八條 本製度適用於煤礦所屬單位全體員工(包括管理人員和工人,不限用工形式)。
第五十九條 其它專業獎罰製度有與本製度相抵觸的,以本製度為準。
第六十條 本製度解釋權屬礦。
安全監督檢查製度
安全檢查是一項綜合性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和秩序,作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也是企業防止事故,減少職業病的有效方法。為此,特製定本製度:
一、安全檢查的目的
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源和隱患,督促整改;監督各項規章製度的實施;製止生產現場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二、安全檢查的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貫徹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
三、安全檢查的組織
大型檢查,由安檢科組織;專項檢查,由發起單位組織;不定期檢查,由安檢科牽頭,其他部門參加。
四、安全檢查的內容
綜合性檢查的內容為:查領導、查思想、查製度、查管理、查隱患、查安全設施。
(一)查領導。要認真檢查該部門各級領導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情況,各級領導掌握安全法律、法規情況。
(二)查思想。要認真檢查各級領導和職工對安全生產的思想認識情況,以及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安全意識情況。
(三)查製度。檢查該部門各項安全規章製度的貫徹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安全例會召開情況、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教育培訓以及工傷事故報告情況。
(四)查管理。檢查該部門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進行情況,包括年度安全規劃、月度安全計劃、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情況、安全檢查記錄、安全會議記錄、安全教育培訓記錄、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記錄、工傷事故記錄等。
(五)查隱患。檢查該單位自查情況、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現場存在的問題、"三違"現象和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現象。
(六)查安全設施。檢查各種安全設施、安全附件,如風門、密閉設施、各種保護、壓力表、水位計、油溫表、防雷、接地、防火等設施及附件的靈敏度是否合乎標準。
五、安全檢查的形式
采取各單位自查與煤礦大檢查相結合的方式。
(一)班組檢查每班至少二次,由班長、安全員參加
(二)各單位自查每周進行一次,由各部門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參加,做好記錄。
(三)礦安全大檢查每旬進行至少一次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由安全礦長牽頭,有關單位參加,安檢科彙總問題,做好記錄。
(四)專項檢查由單位負責人牽頭,對所轄礦井的生產作業區間,作業崗位,作業環境,安全設施、設備,交通運輸、防火防爆進行檢查。
(五)季節性檢查由煤礦安全副礦長牽頭,結合季節特點進行“一通三防”“防治水”“供電運輸”“頂板管理”,冬、夏季“三防”進行檢查。
六、安全隱患的整改
(一)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根據輕重緩急,分別進行信息反饋、下發整改通知書,按“五定”原則落實責任,製定整改措施,確保整改效果。
(二)對於無力解決的重大隱患,除采用有效的防範措施外,應逐級彙報。
反“三違”製度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規範職工作業行為,打牢安全基礎,促進安全生產的健康、和諧發展,製定本製度。
一、指導思想
從預防“三違”行為入手,將反“三違”活動當做安全工作中的一項長期性、重要性工作,采取得力措施,製定目標,明確責任,嚴格考核,長抓不懈,抓出成效,大範圍、大幅度減少“三違”行為,杜絕事故發生,確保零工亡、零重傷的年終實現。
二、職責
1、 全礦所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落實本製度。
2、 安全副總、安檢科負責本製度的執行、監督和考核。
三、定義
⑴“三違”行為:是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不安全行為。
⑵“三違”人員:具體指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公司及礦各項管理製度而進行指揮作業的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
四、“三違”指標分解
1、礦長月度反“三違”人數不少於1人次,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機電副礦長反“三違”人數不少於1人次。
2、副總工程師月度反“三違”人數不少於1人次。
3、機關科室(井下)的科長、副科長、主任、副主任反“三違”人數不少於2人次。
4、安全檢查員反“三違”人數不少於1人次。
五、反“三違”信息的登記、收集、處理
⑴各單位要建立“三違”登記台帳及管理人員反“三違”考核記錄;
⑵反“三違”人員要在抓到“三違”人員當日,將“三違”人員的姓名、內容、時間、處理意見填寫在“三違”登記台帳上,安檢科負責收集信息,並對嚴重“三違”行為進行通報處理。
六、獎懲
(1)安檢科每月月底前完成本月管理人員反“三違”指標考核,落實獎懲;
(2)當月完不成“三違”指標的,每少1人次,扣除安全抵押金的30%,不抓三違的安全抵押金不兌現。對製度落實不力,弄虛作假的,取消當月安全風險抵押金。
(3)對反“三違”成績顯著、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人員給予500—5000元獎勵;
七、以下“三違”為重點打擊對象,處理措施為取消一切安全獎勵和評先資格、辭退或留礦察看一年處分、罰款1000元。
(1)瓦斯超限作業;
(2)違規懸掛、包裹瓦斯監測探頭;
(3)酒後入井;
(4)井下吸煙;井上倉庫、主要機房吸煙;
(5)井下無措施或措施無總工、礦長簽字燒焊;
(6)違章送電;
(7)帶點檢修或帶電打開電氣設備;檢修時無專人看守饋電開關或看守人脫崗;
(8)放飛車、乘皮帶、乘溜子或扒坐礦車、蹬鉤;
(9)私自把炸藥、雷管帶到井上或私藏炸藥、雷管不退庫;
(10)耙裝機扒渣期間,人員進入耙裝區域,或耙裝區域一人操作耙裝機耙渣,或站在扒渣機側直接操作手把前移扒渣機;
(11)空頂作業;
(12)破壞安全設施;
(13)截錨杆、錨鎖繩進行支護;
(14)井下打架;
(15)穿化纖衣入井;井下睡覺;(含地麵班中睡覺)
(16)井下盜剝電纜;
(17)事故的主要責任人;
(18)經安委會研究認定的其他嚴重違章行為;
礦井領導幹部值班、跟班、帶班製度
為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強化現場安全生產的領導和組織指揮,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問題,有效製止違章違紀現象,現就礦井各級領導值班、帶班規定如下:
一、幹部值班
1.礦井每天必須有一名礦領導值班,負責組織當天的科室、區隊人員值班,負責協調當天礦井的安全生產問題,了解當天的安全生產情況,清楚現場存在的隱患問題,組織本班值班人員分析、處理當天存在的安全問題,監督各區隊幹部現場跟班情況等。值班礦長必須參加當天的安全生產調度會,其他領導按照各自分工履行各自的職責。
2.各業務科室、區隊每天必須安排人員值班。機關各科室每天有一名管理人員值班,區隊每天有一名隊正職值班。值班人員負責當日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組織指揮、管理、隱患處理和突發事故的搶險。搶救工作,開好班前會,聽從礦井值班領導的統一指揮,及時向礦井調度彙報情況。
3.值班時間:從當日8點至次日8點,實行24小時值班。
4.嚴格值班的交接班製度,確保安全生產管理的連續性。嚴格幹部值班跟班製度,特別是節、假日期間必須加強值班、跟班到現場。
5.各單位必須嚴格安全生產值班製度,不得空崗和脫崗。凡因病、事、出差等原因不能值班者,必須請假,由單位負責人安排副職人員替班。
二、幹部帶班(跟班)
(一).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到現場工作製度
1、礦長按照月度計劃完成下井帶班和公司規定的總入井工數;分管生產、安全、機電和技術管理的礦長每月下井次數不少於15次;生產、機電等副總工程師每月下井次數不少於18次;生產科室的科長、副科長每月下井次數不少於18次;綜合辦公室正副職下井不少於10次,其中每周至少下井跟班1次,每周上四點、零點各不少於1次;基層區隊的隊長每月下井次數不少於18次;基層區隊的跟班副隊長每月下井次數不少於26次。
2、礦管理人員值班,每班必須安排人員下井帶班,帶班人員在井下時間不少於8小時,並堅持現場交接班且向調度室彙報跟班地點,彙報不得少於3次。
(二)、領導幹部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及現場工作職責
加強對各大係統和大型生產設備及保護設施的完善、重點采掘工作麵和施工地點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察;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改措施的製定;狠反“三違”,製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抓好施工隊伍的安全管理,製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管理製度,統一管理,責任明確。生產區隊級幹部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和“四不生產”原則的具體執行者,是現場把關的第一責任者。
(三)、領導幹部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及現場工作要求
1、建立領導幹部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及現場工作檔案,保證調度室井口信息站、安檢科三對照。領導幹部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及現場,要認真了解井下安全狀況、分管區域及工作地點的安全情況,明確井下施工地點和所要解決的問題,提高下井及到現場檢查的針對性。
2、加強領導幹部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及現場排查隱患記錄填寫的管理工作。領導幹部下井前到井口安檢信息站簽名,入井後向調度室彙報,升井到安檢信息站填寫記錄,做到下井的時間、班次、路線及地點填寫清楚,隱患內容及整改意見具體。
3、加強四點班、0點班下井的管理。領導幹部下井,必須保證四點班、0點班有人下井帶班,基層區隊領導幹部四點班、0點班下井次數應不少於下井指標的1/3。
4、領導幹部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到現場後,凡不在排查隱患整改通知單上填寫下井時間、地點和隱患的,一律視為沒有下井。
5、領導幹部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必須堅持與工人同上同下,確保現場管理到位、安全責任和技術措施落實到位。
6、領導幹部因公出差、培訓、請假等原因,未完成規定下井指標的,必須以書麵形式寫出原因,經上一級領導簽字,交調度室備案。
7.領導幹部(礦級)帶班調班必須經礦長同意。
(四)、嚴格考核,實行領導幹部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及現場指標完成情況處罰製
1、每月底由安檢科、調度室對領導幹部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及現場指標完成情況張榜公布。
2、領導幹部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及現場指標完不成,每少一次,扣除當月安全風險抵押金獎勵20%,扣完為止。
礦領導帶班井下交接班製度
1、為了確保生產正常、安全運行,各班下井帶班領導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2、交接班時,必須由上一班帶班領導向下一班帶班領導現場交接或中央變電所交接,不得委托他人交接班。
3、礦在井下建立交接班記錄簿,記錄簿內容包括:帶班下井人員、工作地點、工作內容、主要存在的安全隱患、本班處理的安全隱患情況、未處理的原因說明、在井下工作時間、帶班人交接班簽名、交接的時間、地點等。因工作需要而不能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的,可以在作業場所交接班。
4、井下現場接班時間為:早班:8:40;中班:16:40分;夜班:0:40:。
5、現場交接班時,上班的帶班領導與下班帶班領導進行交接時,要對井下各作業點的安全狀況、以及存在的問題、需要注意的事項作詳細的交待。
6、當班帶班領導,對上班交待的安全重點、工作麵等作業點的隱患首先進行檢查、維修或整改,在安全的狀態下,才能組織生產。
7、認真填寫好現場交接班記錄。
8、交接班記錄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以備檢查考核。
9、未做到現場交接班的,每次罰款200元,現場交接班記錄未填寫簽字的,每次罰款100元。
10、本製度從二○一一年九月一日起執行,修改解釋權屬礦安會。
礦領導帶班下井記錄檔案管理製度
為認真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及監督檢查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3號令)的文件精神,結合《春風礦領導帶班下井製度》的規定,搞好領導下井帶班記錄的管理,特製定本製度。
1、領導下井帶班記錄的項目(內容)包括:下井時間、地點、經過線路、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意見等。
2、領導下井帶班記錄必須由當班帶班領導親自填寫,嚴禁他人代為填寫,以確保記錄的真實性。
3、每天由安檢科會同相關科室對領導下井帶班記錄進行查閱,對存在的隱患未能現場處理的,及時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按五定進行整改,嚴格執行“閉鎖循環”管理。
4、領導下井帶班記錄每旬由安檢科會同相關科室收集後,如實按相應的項目(內容)存入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姓名、下井時間及班次、地點、經過線路、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
5、領導下井帶班交接班記錄與領導下井帶班記錄檔案一一對應,由於錄入人員的工作失誤造成記錄與檔案不一致的,給予錄入人員考核罰款50元/次。
6、每月領導下井帶班交接班記錄和領導下井帶班表存入檔案,由安檢科負責收集、保存。
7、安檢科將每月領導下井帶班交接班記錄和領導下井帶班記錄檔案按月裝訂,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一年。
8、曆年的領導下井帶班交接班記錄和領導下井帶班記錄檔案的銷毀,必須經分管礦領導批準,嚴格按照批準銷毀的時間進行,上年度的記錄和檔案一律不得銷毀。
9、本製度自二○一一年九月一日起執行,修改解釋權歸礦安委會。
事故調查分析處理製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規範事故調查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製定本製度。
一、發生事故後,現場跟班帶班幹部、安檢員必須迅速將事故簡要情況向調度室進行彙報,同時要積極采取安全措施進行搶險救災。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必須及時報告相關領導單位,以及救護隊、礦醫療所等,及時采取搶救工作。
對發生的各類事故,由安檢科值班人員、調度室值班人員會同相關業務科室值班人員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了解現場情況。事後,針對不同的事故由分管科室負責組織分析,其他有關科室、事故單位領導、當事人和分管礦井領導參加分析會。人身事故由安檢科負責組織;機電運輸事故由機電科負責組織;“一通三防”事故、水災、工程質量、頂板事故由生產科負責組織;生產事故由調度室負責組織。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在24小時內組織分析,3天之內拿出分析報告和處理意見,報礦井安委會研究處理。以上事故安檢科都要派人參加分析會,並核實分析結果的落實情況。
對隱瞞事故或人為造成事故擴大的責任人將提高一個檔次追究責任。
二、事故調查組職責
事故調查組職責是查清事故發生的過程、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和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人;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提出事故防範措施;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在事故調查過程中,事故單位必須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工作,負責現場保護,召集有關人員,提供有關圖紙資料。
三、責任追究
1.出現重傷,區隊跟班副隊長、班長就地免職,當班安檢員及相關責任人罰款500-2000元;區隊正職及負主要責任的業務科室正職免職;扣罰事故單位全部安全結構工資;衝消事故單位安全風險抵押本金;根據責任大小追究業務科室其他人員責任。
2.出現輕傷,扣罰事故單位全部安全結構工資。對當班班長以上管理人員、事故主要責任人和當班安檢員每人罰款500-1000元,對當班職工人罰款200元,事故單位安全風險抵押當月獎勵不兌現,根據責任大小追究業務科室相關人員責任。
3.發生事故後,單位要及時上報調度室和安檢科,經鑒定傷情較輕的可以從輕處理;對隱瞞事故不報的,經查屬實者按其傷情提高一個檔次處理。
4.出現重傷以上單位,取消其各類評先資格;全年出現二次輕傷的單位,取消其年終評先資格;嚴重“三違”人員及事故主要責任者,取消評先、選招、升職、晉級資格。全年累計3次(含3次)以上“三違”者取消其半年及年終各種獎金和獎品。頻繁出現“三違”的危險人員,經教育不改的給予辭退處理。
5.對出現瓦斯超限事故的要嚴格按照相關製度處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6.發生一次突水事故造成淹頭淹麵的,總工程師、安全礦長記過或警告,區隊隊長免職,業務科室負責人降職,相關責任人記過並1000—3000元罰款。
7、采掘工作麵發生一次頂板事故,對事故單位罰款5000—10000元,單位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罰款100—500元。
8、發生一次影響4小時以上機電責任事故事故,單位罰款2000—5000元、區隊長罰款200—500元。
9、發生被盜、火災、交通等損失3000元以上的事故,對責任單位罰款5000元,對責任人罰款200—500元。
事故彙報製度
一、事故彙報總體要求
1、礦井發生事故或重大事故隱患,現場負責人或其他人員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彙報內容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性質、影響範圍和人員情況,同時組織現場人員實施搶救。礦調度室調度員接到彙報後,應立即通知礦值班人員和其他領導、有關業務科室的負責人到調度室,根據事故情況,製定搶救方案和措施,組建臨時救援小分隊,明確負責人,如有必要可通知禹州市礦山救護隊協助搶救事故。
2、礦井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二級以上非傷亡事故、重大事故隱患或突發事件,礦調度室應立即弄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性質、影響範圍和人員情況,在組織搶救處理的同時,由當日值班領導(或礦值班領導委托調度室主任)按照事故彙報的規定和程序,如實向公司調度室彙報。事故一時難以弄清、弄準情況的,也必須先彙報事故概況,然後再做多次補充彙報,不得遲報、瞞報事故。
二、事故彙報規定
(一)發生下列重大非傷亡事故或事故隱患,礦調度室應立即向公司調度室彙報,彙報時間不得超過30分鍾。
1、全礦井停電;
2、主扇出現故障,造成全礦井井下停風;
3、地麵火災、井下火災或井下出現高溫火點;
4、瓦斯、煤塵燃燒、爆炸;
5、井筒或地麵灌水、井下突水;
6、排水泵房發現有隱患或進水淹泵;
7、主提升設備斷繩、墜罐、蹲罐、卡罐、大型物件墜入井筒;
8、斜井(巷)跑車撞人;
9、采麵冒頂堵塞風流、掘進工作麵冒頂堵人;
10、輸電主幹線停電;
11、壓力容器爆炸;
12、礦井出現單回路供電;
13、其它認為嚴重的事故。
(二)發生人身傷亡事故,30分鍾內必須如實上報公司調度室;重特大傷亡事故必須立即上報。
(三)因工農關係糾紛、勞資糾紛或其它原因發生的影響礦井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的突發事件,1小時之內如實上報公司調度室。
(四)各類事故彙報會記錄必須書寫清楚,不得塗改,妥善保存。
隱患排查整改製度
一、 礦井必須對生產經營各個部位、各個環節進行隱患排查,並根據隱患的嚴重程度,分輕重緩急,進行整改。
二、 隱患排查工作應遵循實事求是、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做到全麵、客觀、準確。
三、 礦井每月必須組織三次全麵的隱患排查,各業務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每天對業務範圍內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
四、 嚴格按照《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認定的68種隱患逐條進行排查,並建立檔案。
五、 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照“五定”(定時間、定項目、定資金、定措施、定責任人)原則,落實整改。
六、 重大安全隱患必須立即停產整頓,進行處理;一般隱患必須由煤礦主要負責人負責,製定方案,立即或限期進行整改。
七、 停產整頓礦井或單項工程,由下發停產整頓處理決定書的部門落實,並進行組織驗收,限期整改的隱患由礦井隱患查處部門檢查驗收。
八、因重大隱患被停產的頭麵,礦上自查每停產一次罰責任單位5000元,單位正職各罰500元;公司以上檢查每停產一次罰責任單位10000元,單位正職各罰1000元,設備被停運的,每次罰責任單位5000元,單位正職各罰500元。
安全投入保障製度
為進一步加強礦井安全管理,按照規定確保有效保障安全投入,杜絕安全欠賬或違反規定安全不投入。結合本礦實際,製訂本製度。
一、礦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賬戶,礦安全生產專項資金賬戶由礦財務部門與安全生產部門共同管理。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用於保障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安全設施投入、安全獎懲等,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認真落實上級規定,安全費用提取噸煤不得少於20元,足額提取;
三、安全設施必須按規定購置安裝到位,安全設施不完善嚴禁生產,安全設施不齊全的機電設備嚴禁運行;
四、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原則。安全設施投資必須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安全專項資金包括的範圍如下:
1、礦井主要通風設備更新改造;
2、完善和改造礦井瓦斯監測係統
3、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滅火;
4、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治水;
5、完善和改造機電設備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6、完善和改造礦井供配電係統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7、完善和改造礦井運輸(提升)係統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8、完善和改造礦井綜合防塵係統;
9、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投入。
入井人員管理製度
煤礦入井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煤礦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不符合規定的人員嚴禁入井,嚴禁上崗作業。
一、煤礦入井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身體健康檢查,不符合入井條件的人員嚴禁入井;
二、入井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崗前培訓、考試合格,辦理入井證方可入井,上崗作業;
三、入井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隨身攜帶自救器和礦燈,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維衣服,入井前嚴禁喝酒;
四、入井人員入井時必須要自覺排隊、嚴禁擁擠;
五、入井人員嚴禁扒、蹬礦車、乘坐皮帶、嚴禁井下睡覺;
六、入井人員必須服從領導,自覺遵守礦各項規章製度,嚴禁“三違”;
七、入井人員要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注意事項、自救器正確使用方法、自救與互救知識;
八、入井人員要熟悉各類災害事故的避災自救常識和避災路線。
人員出入井清點製度
1、所有入井人員必須到礦燈房領燈並攜帶人員定位儀,燈房管理員必須對領燈情況進行登記。以便礦調度室及時掌握入井人員總數。
2、井口把鉤工及副井信息站必須每天對每班的出勤情況進行統計,將統計報表及時送交礦生產調度室等部門。
3、入井人員升井後必須立即到燈房交礦燈自救器和人員定位儀。
4、各基層單位要進行認真的考勤,每天將本單位的出勤情況和礦調度室進行核對
5、對於弄虛作假人員,一律扣處當天的工數,並罰款50元。
安全會議製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我國煤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煤炭行業必須按照上級部門要求,按時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安全管理經驗,發現整改安全隱患,布置安全工作,消滅安全事故,保證安全生產。
一、礦每月組織一次安全辦公會議,礦各級領導、安全生產各科室及區隊負責人必須按時參加,無故曠會一次,罰款100元;
二、礦每天早上7:30和下午2:00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議;
三、每月由礦長組織召開一次礦長辦公會;
四、各區隊必須按照規定召開班前會議,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安檢科不定期進行檢查區隊會議召開情況,不召開按礦規定給予處罰;
五、各區隊每周組織召開一次班後會議;
六、礦安全大檢查、上級部門對礦進行的各類檢查,檢查結束後礦必須召開隱患問題平衡整改會議,按“五定”原則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七、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召開臨時性安全會議;
八、各種安全會議記錄必須齊全。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一、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有關人員,每年編製《礦井應急救援預案》,並根據礦井實際情況,每季修訂一次;
二、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礦長負責,組織全礦職工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貫徹、落實;
三、按規定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備,並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
四、調度室實行24小時值班,當接到報警電話後,立即報告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按程序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五、按照演練計劃,每年組織一次礦井反風演習,每季進行一次礦井消防演習,並定期開展礦井各種災變事故的撤離、搶險演練;
六、按規定每年與當地救護部門簽訂救護協議。
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製度
一、公司設備、器材管理機構和職責
1、機電、供銷部門是公司設備、器材管理專業機構,職責是:負責公司所有設備、器材的選型指導、計劃審批、現場使用的監督與檢查,大中修理審批、統一調撥,更新改造直至報廢的全過程管理。
二、礦設備管理機構和職責的說明
(一)礦機電科、綜合辦作為設備主管部門,對全礦的機電設備進行管理,負責全礦設備購置計劃的編製、到貨落實、入庫驗收、編號、調撥、大、中、小修、更新、改造、報廢等全過程的綜合管理,參與新設備的選型工作,並對新設備的選型拿出具體意見。其具體職責是: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製訂本礦設備管理的實施細則和製度。
2.負責全礦設備(包括自籌設備)計劃、購置、大修計劃編製及管理工作。
3.負責全礦所需設備的計劃上報、審批及落實工作。
4.負責全礦設備報廢的鑒定、報批工作。
5.負責全礦設備分配、調撥工作。
6.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本礦所屬各單位的設備管理。組織開展技術革新活動,推廣先進經驗、新技術、新工藝。
7.參與並負責新設備的驗收工作。
8.負責組織驗收修理單位承修的設備。
9.負責設備的檢修計劃的編製、審批、上報;組織檢修措施的編製及審批,存檔和現場落實。
10.負責全礦設備的配件計劃編製、審批、上報和落實工作。
11.審查確定機電(安全)技術改造項目,拿出具體方案,並負責實施。
12.負責全礦所屬範圍內設備的安全、經濟合理運行。
13.定期協助礦培訓部門對機電運輸係統職工進行技能培訓、技術考核學習有關安全知識。
14.對全礦機電事故組織分析,並提出處理意見或決定。
15.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性能測試、鑒定、校驗,保護的計算、整定等工作。
(二)負責指導設備使用單位設備的正確使用、操作和精心維護、安全運轉,並對其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負責。
(三)全礦機電設備管理指標是:90.5.1,即設備完好率為90%,設備待修率為5%,事故率為1%。
(四)礦機電科、綜合辦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帳、卡、圖、牌板管理、設備編號管理,做到屬性準、用戶清、狀態明,做到帳、卡、物、圖、牌板五對照,並有電子版。機電科每月定期組織一次設備大清查,根據清查結果,及時修改帳、卡、圖、牌板。
(五)礦機電科除定期清查設備外,對各單位設備使用情況,要不定期進行清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處理辦法並安排限期整改同時進行處罰。
(六)礦機電科負責對每起設備損壞丟失事故組織追查分析,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通報。
三、礦井設備領用、移交管理辦法
(一)礦機電科、綜合辦負責管理和調撥礦內機電設備和器材。
(二)各礦下屬單位(區隊)領取設備時,必須由區隊材料員到綜合辦辦理設備領用的出庫手續。原則上必須先辦理手續,後出庫(搶險、救災除外),沒有出庫手續的設備嚴禁出庫。急用設備必須經礦調度室、機電科簽字後,可先出庫後辦理手續,但第二天材料員必須到供銷科補辦有關手續。
(三)機電科負責,使用區隊參加,對設備完好情況、防爆性能進行檢查,並進行必要的試驗後方可入庫或下井。下井前,必須由機電科出具的三聯入井證(機電科、井口、使用單位各一份),否則禁止下井。設備出井時,三聯入井證上三個單位共同簽字後,統一交機電科存檔,對於缺件或損壞的,按照礦井機電設備管理辦法、各礦機電設備管理辦法執行處罰。
(四)對正在運行的設備變更使用單位時,由機電科組織原使用單位和接收單位到現場清點、移交。
(五)升井設備,由機電科安排礦內修理,礦內無法修理的,由機電礦長簽字後,對外委托修理;修理前,機電科組織有關人員和修理單位共同對設備進行拆檢、損壞鑒定,確定修理項目,並有記錄。
(六) 機電設備、器材的帳、卡、物、排版等由機電科統一建立並管理,各區隊應建立帳、卡、物台賬,並與機電科一致。
(七)礦井設備圖紙資料由機電科統一整理、建檔、登記、保管。
(八)機電設備、器材的其它管理,按照有關製度或辦法執行。
礦井主要災害預防製度
為防止礦井重大災害事故的發生,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現對礦井的頂板、瓦斯、水、火、煤塵管理作出如下管理規定:
l、各礦井必須編製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並根據具體情況及時修改。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由礦長負責組織實施。
2、各礦井必須對礦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預見性。
3、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所需要的費用、材料和設備等必須列入企業財務、供應計劃。
一、礦井頂板事故預防安全管理製度
1、各礦井采、掘工作麵工程及所有其它井下工程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管理規定做好頂板管理,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中必須編製工作麵頂板管理安全技術措施。編製的作業規程必須報礦有關科室和礦總工程師審批後方可執行。
2、采煤工作麵必須及時回柱放頂或充填,控頂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時,工作麵禁止采掘作業。用垮落法控製頂板,回柱後頂板不垮落、懸頂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時,必須停止采掘作業,采取人工強製放頂或其它措施進行處理。
3、采煤工作麵必須按作業規程的規定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嚴禁在控頂區內提前摘柱。采煤工作麵遇到頂底板鬆軟或破碎、過斷層、過老空、過煤柱或冒頂區以及托偽頂開采時,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4、加強掘進工作麵的頂板管理工作。要求嚴格執行敲幫問頂、一炮三檢,用好前探梁和防倒器、支架連鎖。對掘進巷道貫通要作好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氣體超限、防止通風係統混亂、防止放炮崩透著火、防止崩壞設備、防止貫通傷人、防止冒頂等工作。當兩個掘進工作麵相距20米時,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麵,實行單工作麵掘進。
5、用垮落法控製頂板時,回柱放頂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頂與爆破、落煤等工序平行作業的安全距離,放頂區內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6、采煤工作麵必須按照作業規程規定存有一定數量的備用支護材料。工作麵嚴禁使用折損的坑木、損壞的金屬頂梁、失效的單體液壓支柱,單體液壓支柱入井前必須逐根進行壓力試驗。
7、采煤工作麵初次放頂及收尾,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放頂人員必須站在支架完整,無崩繩、崩柱、甩溝、斷繩抽人等危險的安全地點工作。回柱放頂前,必須對放頂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麵檢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頂時,必須指定有經驗的人員觀察頂板。
8、采掘工作麵防止漏煤的注水措施和具體要求,應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9、采掘工作麵要堅持有組織地進行頂板動態監測和頂板離層監測,並定期對頂板管理和監測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10、掘進工作麵必須使用前探梁。嚴禁空頂作業,嚴格執行敲幫問頂。
11、采用錨網、錨噴等支護時,錨杆必須做拉拔試驗,必須對頂板離層進行監測,對噴體必須做厚度和強度檢查,並有檢查和試驗記錄。
12、生產技術部門要定期進行檢查、分析頂板活動規律,製定切實可行的技術措施。
二、礦井瓦斯事故預防管理製度
1、每一個礦井必須建立瓦斯檢查製度,定期進行檢查。低瓦斯礦井每班至少檢測兩次,高瓦斯礦井每班至少檢測3次。對本班沒有進行工作的工作麵每班至少到工作麵檢查一次。
2、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製度和請示報告製度,並認真填寫瓦斯檢查報告。
3、通風瓦斯日報必須送礦長、總工程師審閱,並進行簽字。對重大的通風、瓦斯問題必須製定技術措施,進行處理。
4、每一礦井必須從生產管理上對采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積聚。當發生瓦斯積聚時,必須及時處理。具體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5、井下各處瓦斯的允許濃度及超限處理措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6、采掘工作麵風流中的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進行處理。
7、井下所有的盲巷、報廢巷道和采區必須打柵欄,掛上警示牌。柵欄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質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並嚴加管理。
三、礦井水災事故預防管理製度
1、礦井每年必須編製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
2、礦井每年雨季必須對井上、下防治水工程進行全麵檢查,並進行安全程度評估。評估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整改。
3、礦井必須有水文地質和礦區範圍內老窯積水資料,對地下水有“探、防、堵、截、排”的綜合措施。
4、地麵防治水:
(1)低於當地曆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建築物必須修築堤壩、溝渠、疏通水路;
(2)井口附近和塌陷區內外的積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時,必須修築排水工程;
(3)有滑坡危險的地段,必須製定防止滑坡的技術措施;
(4)地麵報廢的鑽孔必須及時封閉;
(5)排到地麵的礦井水,必須妥善處理,避免再滲入井下;
(6)每次降大到暴雨時和降雨後,必須派專人檢查礦區及其附近地麵有無裂縫、老窯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現象。發現漏水情況,必須及時處理。
5、井下防排水製度:
(1)井下主要水倉必須有主水倉和副倉,當一個水倉清理時,另外一個水倉能正常使用。新建、改擴建礦井或生產礦井的新水平,正常湧水量在1000m3/h以下時,主要水倉的有效容量應能容納8h的正常湧水量。主要水倉的總有效容積不得小於4h的礦井正常湧水量。采區水倉的有效容積應能容納4h的采區正常湧水量;
(2)水泵必須有工作、備用和檢修的,能力要符合設計;
(3)排水管必須有工作和備用的;
(4)主要泵房至少有兩個出口,一個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應高於水泵房地麵7米以上,另一出口通井底車場,且應設防水密閉門、防火門;
(5)泵房和水倉連接通道應設置防水閘門;
(6)水倉沉澱池每年至少清兩次淤泥;
(7)在建礦井在永久排水係統形成前,各施工區必須設置臨時排水係統,並保證有足夠的排水能力。
6、井下探放水製度:
(1)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須有專人負責;
(2)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
(3)探水作業必須編製操作規程;
(4)用鑽孔放水時必須設專人監測。
四、礦井火災事故預防管理製度
(1)嚴禁煙火入井,一經發現開除出礦,嚴禁穿化纖衣服下井;
(2)井口附近20米,嚴禁煙火、取暖、進行電焊工作;
(3)加強機電完好管理,消除失爆,消除延燃電纜入井;
(4)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放炮,查出違章放炮給予重處;
(5)逐步改變落後的開采方式和采煤方法,提高資源回收。
(6)一旦發現井下出現火災,如火勢不大,對人的安全威脅不大,要立即將火撲滅,然後向礦調度室彙報,如火勢威脅大,應立即將全部人員沿逆風方向撤出,並立即向礦上彙報,礦接到彙報後要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處理方案,並製定出治理災害措施,進行治理,如威脅太大,本礦不能處理,要立即向公司和救護大隊彙報,以求得支持幫助處理。
五、礦井煤塵事故預防管理製度
(1)井下所有進回風,都要安設灑水噴霧裝置,其中回風係統中每100米安設一組;
(2)嚴格做到放炮後,裝煤前都應灑水降塵;
(3)井下所有巷道,每月派專人對巷道頂底及兩幫的煤塵進行清掃,防止煤塵堆積。 現場必須要備用水泵。
安全舉報製度
一、根據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煤礦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行為時,可以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舉報,結合實際,製定禹州神火春風礦業有限公司安全舉報製度。存在以下問題時,職工有權向上級管理部門舉報:
(一)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二)瓦斯超限作業的。
(三)未建立監控係統,或者瓦斯監控係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四)通風係統不完善、不可靠的。
(五)超層越界開采的。
(六)自然發火嚴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七)使用明令禁止或者使用淘汰的設備、工藝的。
(八)無《規程》《措施》擅自開工作業的。
(九)作業範圍內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還強製職工作業的。
(十)幹部違章指揮的。
(十一)隱瞞事故的。
(十二)未遂事故發生後未及時彙報、追查和統計的;
(十三)不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而違章生產的;
(十四)員工有“三違”行為的;
(十五)由於設備存在重大缺陷或工作場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有效治理繼續生產的;
(十六)未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就安排上崗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無《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而上崗作業的;
(十七)對舉報人員打擊報複的;
(十八)其它需要舉報的內容。
二、受理舉報的部門或者機構對舉報內容經調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500-10000元的獎勵,並為舉報人保密。
三、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因為職工行使檢舉權而對職工進行打擊報複,對存在打擊報複單位和部門的領導經調查屬實,將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
安全與經濟利益掛鉤製度
一、為了促進安全工作與經濟利益緊密聯係,強化安全對經濟利益的考核、維護,監督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實處,保證各項安全生產措施的有效性,製定禹州神火春風礦業有限公司《安全與經濟利益掛鉤製度》。
二、與安全掛鉤的經濟利益主要包括:安全月兌現、安全質量結構工資、安全獎、安全質量標準化獎等。
三、考核依據《安全獎懲製度》、《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辦法》、等,實行考核兌現。
四、安全考核實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兌現,考核結果在發放有關安全方麵的獎金中扣除。
五、各區隊要牢固樹立安全就是利益、安全決定利益的觀念,盡可能的避免和減少區隊、職工的利益受到損害。對任何發生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個人都進行嚴格的安全考核兌現、進行嚴厲的經濟處罰,使安全與經濟利益掛鉤製度真正起到促進安全生產作用。
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氣體檢查製度
第一條 瓦斯檢查地點和檢查次數:
一、檢查地點:
所有采掘工作麵、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作業的地點。
二、檢查次數及內容:
1.采掘工作麵每班至少檢查3次,且必須配備專職瓦檢員,實行檢查。
2.其它需要檢查瓦斯的地點,執行巡回檢查。
⑴總回風、機電設備檢查點、有人工作的地點執行巡回檢查,每班檢查3次;
⑵處於進風係統中機電設備檢查點、有人工作地點、井下硐室、每班檢查2次;
⑶對本班沒有進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麵、備用工作麵每班檢查3次;
⑷普通密閉每七天檢查1次。
⑸被串聯采煤作麵進風側,被串聯的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吸風口前,每班檢查3次,
⑹井下臨時停風地點柵欄外風流中瓦斯濃度每天檢查1次,擋風牆外瓦斯濃度每周檢查1次。
⑺根據井下實際情況,每月由安通科製定瓦斯檢查點設置計劃,報通防科、總工程師審批。
3.檢查內容
1.總回風、采煤工作麵、上隅角、回風流、掘進工作麵迎頭、回風流應檢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溫度等。
2.大巷中機電設備設置地點、硐室、變電所等地點應檢查瓦斯、二氧化碳、溫度等。
3.密閉內外檢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溫度(空氣溫度、水溫)、氧氣等;
4.被串聯采煤作麵進風側,被串聯的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吸風口前應檢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氣等。
5.處於回風係統中機電設備檢查點、有人工作地點應檢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溫度等。
6.井下臨時停風地點柵欄外風流中應檢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溫度等。
7.根據井下實際情況,隨時增減檢查內容。
第二條 瓦斯檢查管理:
一、瓦檢員必須持證上崗,每年年初進行一次瓦檢員數量的核定,必須由礦長審鑒,保證瓦檢員配備數量充足,核定資料存檔備查。
二、礦長、總工程師、負責生產安全的副礦長、爆破工、采掘區隊長、通風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瓦斯檢查工必須攜帶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安全監測工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重點瓦斯管理區瓦檢員,除攜帶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還應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隨時檢測瓦斯變化情況。
三、瓦檢員應認真履行檢查職責,杜絕空班、漏檢、假檢等違章行為,要做到井下記錄牌板、瓦檢手冊、瓦斯台帳三對口。瓦斯超限要立即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四、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應按空班漏檢處理:應設檢查點,但沒有進行瓦斯檢查或缺設瓦斯記錄牌板;雖設檢查點,但瓦檢員未檢查瓦斯或未按規定次數和內容完成檢查任務;瓦檢員接班後兩小時未到工作地點檢查瓦斯。
五、瓦檢員應認真執行班中請示彙報製度。班前要明確當班檢查區域地點、任務及瓦斯情況。無論定點或井下巡回瓦檢員每一遍檢查任務完成後,都要及時向調度電話彙報。瓦斯變化異常、超限,發現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彙報。班後要將全部檢查情況進行彙報。各點瓦斯檢查數據取最高值按規定次數填寫瓦斯台帳。
六、瓦檢班長除對重點地方完成檢查和隱患處理外,也要對巡回檢查的瓦檢員上崗情況進行檢查。發現瓦檢員脫崗、睡覺、不按規定執行檢查瓦斯的要向安通科領導彙報,對違章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七、瓦斯檢查員應認真填寫檢查手冊和現場牌板,做到內容齊全,字跡清楚。
八、瓦斯檢查牌板的設置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掘進工作麵距迎頭:煤巷30米,岩巷50米。
2.采煤工作麵:距回采工作麵出口30米處。
3.串聯通風:距局部通風機10米以內。
4.所有檢查牌板必須設在巷道一側容易被人看見醒目的地點。
九、檢查路線:每月月初由通防科製定所轄範圍內瓦斯、二氧化碳檢查循環路線計劃表,並且在生產中要根據采掘隊組的變化及時更改;瓦檢員必須按規定的檢查路線,進行正規檢查,不得逆著檢查路線檢查。同時在月初製定瓦斯檢查點設置計劃,必須由礦總工師審簽後執行。
十、瓦檢員嚴格執行在井下麵對麵、口對口、你不來、我不走的交接班製度。
十一、定點瓦斯檢查員應在本作業地點瓦斯牌板處進行交接。巡回瓦檢員應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並有記錄可查。
十二、班中3次檢查時間規定:對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麵或作業地點第一次檢查時間在接班後的1個小時內完成;第二次檢查時間在接班後的3個小時內完成,第三次檢查時間在下班前一小時內完成。
十三、交接班時,交接雙方應在瓦檢手冊上認真簽字,需要交接的內容應填寫清楚。
十四、交接內容包括:
1.檢查地點當班瓦斯及變化情況,以及存在的隱患和處理情況。
2.檢查地點及瓦斯記錄牌板變化、移動情況。
3.領導指示及對下班檢查應注意的有關問題。
4.管轄區域內的通風、局部通風、監控、防塵、隔爆設施、防滅火等設施完好及損壞情況等,以上內容必須填寫在交接班手冊上,由交接人鑒字。
十五、每個礦井都要建立《通風、瓦斯日報表》和《通風調度值班記錄》,兩種報表均由通風調度每班填報,通風科隊長簽字後,報礦長、總工程師。對報表反映出的問題,要明確批示處理意見,並及時反饋到通風科隊或有關部門,處理結果要有記錄可查。報表數據要準確,字跡要清楚。
十六、礦長因故不在崗時,應指定代理礦長審閱瓦斯日報表和調度日報表,總工程師因故不在崗時,由代理副總工程師代其審閱,獨立采區的行政和技術負責人不在崗時,參照本條規定執行。
十七、瓦斯日報要全麵反映當班的所有瓦斯檢查地點規定檢查次數的瓦斯濃度的最高值,瓦斯超限、積聚情況及處理結果。
十八、通風調度日報要全麵反映當日存在的通風、瓦斯、防塵、防滅火等方麵的事故隱患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采取的處理措施、處理結果。
十九、礦井應建立瓦斯超限與處理記錄,其主要內容:彙報人姓名、現場主要負責人、超限地點、超限時間、超限原因,瓦斯濃度、通風科(隊)管理人員的處理安排、采取的主要措施,處理時間、處理結果。瓦斯超限與處理記錄由當班通風調度根據井下瓦檢員的檢查彙報、通風科隊的安排處理結果隨時記錄,跟班通風科隊長班後審閱簽字。
二十、堅持“三檢查”、“三彙報”、“三對口”相互製約製度。
1.瓦斯檢查員下井要帶好瓦斯檢查手冊,瓦斯檢查員在進行第一次檢查前,先要將瓦斯檢查牌板上的上個班的檢查數據認真核查。
2.瓦斯檢查員每檢查完一次,都要及時在檢查手冊上填寫檢查時間和相應的瓦斯、二氧化碳濃度及溫度,並在指定的“瓦斯檢查牌板”上填寫檢查時間、各檢查點的瓦斯、二氧化碳濃度、溫度及瓦斯傳感器對比值。對檢查出的結果告知現場作業人員。
3.瓦斯檢查員要按規定進行檢查、填寫、彙報,不得推遲,不得虛報、謊報數據。通風調度員在接聽瓦斯檢查員的彙報時必須聽清、問清,及時將彙報時間、檢查時間、瓦斯、二氧化碳濃度及通風設施、監測設施和防塵、隔爆設施使用方麵存在的問題記錄在“通風調度台帳”或調度日誌上,要求記錄清晰、完好,以防數據虛假。
4.通風隊值班幹部,不定期審查“瓦斯檢查手冊”,若發現問題,要查明原因後,對責任者進行處罰。
5.通風科管理人員檢查過程中遇到瓦斯檢查員應審查瓦檢員是否按計劃巡回路線進行檢查;同時檢查現場的“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執行情況。
二十一、瓦斯臨界狀態的處理。
1.采掘工作麵檢查點瓦斯濃度達到規定安全值的90%時,稱為瓦斯臨界狀態。
2.各種瓦斯測量儀器中有一種測得瓦斯濃度達到規定安全值的90%,即稱此點達到瓦斯臨界狀態。
3.采掘工作麵的測點中有一點達到瓦斯臨界狀態,該工作麵就必須停止生產,切斷電源。
4.通風科隊必須及時查明達到臨界值的原因並組織處理,處理完畢後,采掘工作麵方可恢複生產。
第三條瓦斯檢查儀器的使用、管理、校驗製度
1.本製度中的儀器包括:光學瓦斯檢查儀、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便攜式一氧化碳報警儀、瓦斯氧氣兩用儀化等。
2.通風隊設置瓦斯檢查儀器發放室、儀器維修室、保管庫房等場所。所有儀器要分類統一編號,集中管理。上架儀器必須完好,待修、待充電儀器必須分置於各自區域內。
3.在使用儀器裝備前,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和儀器管理規定,調試合格後方可使用。
4.通風科負責儀器的配備及維修、通風隊負責儀器收發、充電、日常維護、使用、管理責任。
5.發放人員每班提前半個小時,對使用的儀器進行一次全麵詳細的完好檢查,對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零點”、報警值、儀器的電壓進行檢查,不完好或誤差超標儀器不得發放。使用人員領取儀器後,要檢查其完好情況,不合格儀器要立即更換。
6.井下使用人員不得私自調校和拆開儀器,儀器使用後必須及時送回發放室,發放人員必須及時檢查,丟失或損壞儀器要照價賠償。
7.標校儀器必須采用有資質的生產廠家所生產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各類瓦斯標準氣樣。
8.備用裝置的數量不小於20%,並應配備零配件和維修校正用的儀表。
9.儀器的報廢按《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裝置使用管理規定》的有關細則執行。
第四條 臨時停風地點瓦斯檢查與管理。
1.凡因臨時停電或其它原因,導致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造成所供風區域無風的,統稱為臨時性停風。
2.恢複臨時性停風區的通風前,首先必須檢查停風區瓦斯濃度,若瓦斯濃度不超過1.0﹪,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否則必須製定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
第五條 排放瓦斯時的檢查嚴格按瓦斯排放審批措施執行。
1.排放瓦斯開啟局部通風機前,瓦斯檢查員必須認真檢查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範圍內的風流瓦斯情況,隻有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所處巷道通風正常,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啟動局部通風機開始排放工作。
2.破壁排放瓦斯前,瓦檢員或救護隊員首先檢查閉前瓦斯濃度,在瓦斯濃度不超過1.0%時,方可進行破閉工作。
3. 嚴格控製瓦斯排放量,確保其與全風壓風流彙合處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濃度都不超過1.5%。
4.當整個獨頭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0%,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通風科現場跟班幹部及瓦斯檢查員進入排放巷道,全麵檢查通風瓦斯情況。隻有在證實整個巷道空間通風正常,無局部瓦斯積聚,其它條件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且穩定半小時後,瓦斯排放方可結束。
5.排放停風時間較長或密閉巷道、連通采空區巷道瓦斯時,必須攜帶測氧儀或瓦斯、氧氣兩用儀。
第六條井下爆炮作業的瓦斯檢查
1.井下爆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2.“一炮三檢”是指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後必須檢查放炮地點附近20m範圍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不準放炮。
3.放炮後,瓦斯檢查員必須認真檢查工作麵及回風流中的瓦斯,確認放炮地點以及回風流瓦斯濃度低於1.0%時,方可發出命令恢複送電。
安全操作規程管理製度
一、為認真規範職工的操作行為,提高職工的操作技術水平,將“關口前移,預防為主”具體落實到位,特製定本製度。
二、各工種具體分布情況
1、采煤:班組長、液壓泵站工、輸送機司機、機電維修工、安全出口維護工等。
2、掘進:掘進班組長、鑽眼工、支護工、裝岩機司機、絞車操作工等。
3、機電、運輸:鍋爐水處理工、司爐工、井下變配電工、膠帶輸送機司機、裝卸載司機、水泵司機、中央變電所配電工、35KV變電所值班員、充電工、空氣壓縮機司機、通風機司機、主提升機司機、鋼絲繩檢查工、絞車維修工、機修工、小型電器管理工、電纜管理工、電氣管理工、礦井水處理工、電修工、機械安裝維修工、電氣焊工、礦車維修工、電機車司機、給煤機司機、刮板運輸機司機、裝岩機司機、信把工等。
4、通風:防塵工、測風測塵工、通風工、瓦檢員、安全監測工、便攜儀維修工等。
5、火工品管理:爆破材料管理員、放炮員、爆破材料運輸工等。
6、其它:地質工、測量工。
四、操作規程的學習與考核
1、各工區根據自身特點,組織操作規程學習,每個職工都要建立學習筆記,各工區將職工的學習情況作為月度考評的依據。
2、業務部門負責對學習的組織情況進行檢查,保證學習效果。
五、現場正規操作檢查
1、結合各工區內部考核、專業抽查考核的方式,對各崗位正規操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2、現場非正規操作情況的處罰標準,參照《春風煤礦安全處罰辦法》執行。
六、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的檢驗
分專業組織,對照操作標準,每年選取部分工種進行一次技術比武,由各專業負責人負責組織,製定考核標準,兌現獎罰。
入井檢身製度
1、為了確保煤礦安全生產,防止出入井人員攜帶違禁物品入井,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建立出入井人員井口檢身製度。
2、井口檢身工為井下安全、財產保護第一道關口,檢身工要認真履行自身崗位責任製,嚴格把關,把一切不安全物品、人員擋在井口外;把井下一切不應帶出的物品封在井下,確保井下安全與財產不受損失,確保社會治安穩定。
3、檢身工必須進行井口手上交接班,嚴禁脫崗、離崗。確需暫時離崗的特殊情況下,應委托1人(調度員)暫時代守井口,但不能上下人員,且暫時離崗不能超過10分鍾。違者發現一次扣款5~10元。
4、無人員進出井時,檢身人員守住井口,禁止閑雜人員在井口逗留,不製止者,發現一次扣款5元,造成後果者,由雙方共同負責。
5、有人員入井時,先清點好人員,再逐個對入井人員進行嚴格、認真、仔細搜身,對帶有的違禁物品(煙、火、易燃爆物),一律進行沒收,且記名交技安科進行處理,嚴重者,禁止其入井。對礦燈失爆進行登記,並勒令其更換,否則禁止入井。對穿化纖衣服者,責令其脫下並進行沒收,對著裝穿戴不齊或不合格者,禁止入井;對喝酒者,禁止入井;對拒不接受搜身檢查或不報真實姓名者,禁止其入井;無理取鬧、甚至相威脅者,馬上報安檢科、礦辦室、保衛科進行處理。並對上述進行認真登記。搜身完後,檢身工組織人員有秩序地入井。
6、有人員出井時,必須出井人員進行嚴格逐個搜身後,方可讓其離開。對有帶違禁物品和不允許帶出的材料進行沒收,並登記後報技安科、礦辦室處理。對帶出的其它物品也要進行登記備查。拒絕搜身或不報姓名者,由技安科、礦辦室、礦保科處共同處理強製執行。
7、凡未進行嚴格搜身者,後果由當班搜身工負責。平時礦級管理人員抽查到未搜身者,扣款5~10元/次。
8、檢身工必須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崗位責任製,每班認真登記好出、入井人數,做到心中有數。對幹部入井要認真考核,不弄虛作假,並保存好原始記錄,不得遺失,否則後果自負。
9、每個員工必須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本製度,接受並配合檢身工的工作,確保製度的順利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