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運輸係統相關製度
主運輸係統相關製度
(一)、領導幹部上崗查崗製度
1.分管副隊長至少每周需對主煤流沿線進行一次巡視。
2.分管副隊長至少每周對巡檢工的思想狀況、勞動紀律及工作效率進行一次巡視。
3.支部書記每半月需對主煤流沿線進行一次巡視,掌握巡檢工的思想狀況、勞動紀律及工作效率等情況。
4.技術員應對分管的業務範圍經常性的到現場進行巡視。每周至少一次,凡重大工程和重要工作項目要堅持和工人同上同下,不擅離現場。
(二)、巡回檢查製度
1.巡檢工按巡回檢查路線進行檢查,做好記錄。
2.隊長每月巡視不少於兩次,書記每月巡視不少於一次,分管副隊長每月巡視不少於三次,技術員每月巡視五次。
3.新投運的設備應重點巡視。
4.巡視應充分發揮感覺器官如耳聽、眼視、鼻聞對儀表指示、設備運行溫度進行檢查。
5.巡視人員巡視中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技術員、分管隊長、隊長彙報。
6.一般問題應組織人員檢修,重大問題經隊長、機電科科長、機電副總、機電礦長、礦總工同意後確定檢修時間,並編製完備的安全技術措施。
(三)、皮帶接頭檢查製度
1.皮帶安裝時,應對所有皮帶接頭編號,並將接頭長度測量作為標記,記錄在案。
2.每月對所有皮帶及皮帶接頭進行一次全麵檢查,具體時間為:每月的1號,11號,21號,對接頭外觀及伸長量進行詳細檢查,並詳細記錄。
3.每次檢查時,應由技術員組織維修工參加。
4.檢查結果應由檢查人、巡檢工、技術員、隊主管領導簽字,並報礦主管部門領導審閱。
5.對查出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礦機電科及主管領導彙報,采取措施處理。
6.每年對所有接頭進行一次X光拍片,檢查鋼絲繩有無異常變化,同時將X光片存檔。
(四)、驅動機房巡回檢查製度
1.巡檢工必須按照巡回檢查線路圖規定的路線進行巡回檢查。
2.巡檢工必須認真按照巡回檢查表中所規定的部位、內容、時間進行檢查。
3.對巡回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無法自行處理的,要立即向隊調度彙報。
4.認真填寫巡回檢查記錄。
檢查部位、內容、時間表
序號檢查部位檢查內容檢查時間
1操作台,變頻櫃,電源櫃各種儀表,信號顯示,技術參數隨 時
2各緊固螺栓緊 固8小時
3軸 承潤 滑、 溫 度2小時
4電 機聲 音、 溫 度8小時
5減速器 壓力指示、漏油8小時
6冷 卻 風 扇外觀、聲音、漏油4小時
7高 低 壓 櫃外觀、各種儀表4小時
8液 壓 站油泵聲音、管路各部接頭、油溫、儀表4小時
9製 動 係 統閘瓦間隙及磨損8小時
10皮 帶運行是否正常、有無卡、磨、跑偏等現象隨 時
11掃 煤 器是否有效,與皮帶接觸是否符合要求4小時
12逆 止 器漏油、溫度2小時
13滾 筒無破裂、鍵不鬆動,膠層完好,聲音正常8小時
(五)、交接班製度
1.各班巡檢工都必須按規定的時間進行交接班,不得隨意推遲或提前。
2.各班巡檢工必須做到現場交接班,要做到安全,存在問題、防範措施、文明衛生交待清楚,工具齊全時,方可履行交接手續。
3.工作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時不能進行交接班,處理完畢後方可進行交接班,如有特殊情況必須進行交接班時需經隊領導批準。
4.如違反各項製度,自作主張進行交接班者一切責任由接班者承擔。
5.雙方對現場認可,履行交接手續,同時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6.在交接班期間,班組長要認真履行職責,重點對所配工器具、消防器材,做到現場交接,防止丟失或損壞。
(六)、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1.要害場所的巡檢工要熟悉業務,責任心強。
2.要害場所的巡檢工,工種固定,不得隨意更換。
3.巡檢工必須堅守崗位,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擅離職守,嚴禁無證上崗,有權製止非工作人員進入機房。
4.室內不準高聲喧嘩,任何人不準將易燃易爆品帶入機房。
5.室內嚴禁吸煙,保持室內清潔。
6.管理好室內各種設施、工具、用具及消防器材。
7.集控室巡檢工要保持控製櫃的清潔,以防煤塵進入。
8.進入要害場所參觀的工作人員,必須由本隊或有關部門領導陪同,並填寫“要害場所登記薄”。
(七)、02manbetx.com 03manbetx 追查製度
1.02manbetx.com 追查流程:
(1)02manbetx.com 發生時間、地點;
(2)02manbetx.com 發生性質、類別;
(3)發生事故在場人員;
(4)發生事故當班巡檢工、隊值班幹部;
(5)事故原因及03manbetx ;
(6)事故處理意見;
(7)應該采取措施;
(8)參加追查會議人員;
(9)做好追查記錄。
2.輕傷以上人身事故追查製度:
(1)凡是造成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要立即向調度室進行彙報;
(2)給隊值班幹部進行彙報,由值班人員根據情況給調度室及礦總值班彙報,時間不能超過24小時,如果隱瞞不報者,要追究責任。
3.機電事故追查製度:
(1)機電設備衛生要保持清潔,設備完好,正常運轉,真正做到勤檢、勤修、勤保養,確保生產正常運行,如果發生機械不正常運轉,帶病運轉影響生產,要追究當班巡檢工的責任。
(2)在維修和檢修期間,沒有執行停送電製度,帶電檢修屬於安全事故,要追究檢修人員的責任。
(3)機電設備不完好,造成人身傷害事故,要追究當事人或當班巡檢工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