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煤礦二0一二年礦井災害預防措施及處理計劃
編 製:
生 產 科:
機 電 科:
通 風 科:
安 監 處:
總 工 程 師:
總 經 理:
目 錄
前言
第一章:五大災害預兆---------------------------------- ---------2
第二章:預防災害措施-------------------------------------------3
第一節:預防瓦斯02manbetx.com -------------------------------------------3
第二節:預防煤塵02manbetx.com ------------------------------------------10
第三節:預防火災02manbetx.com ------------------------------------------11
第四節:預防頂板02manbetx.com -------------------------------------------19
第五節:預防水災事故-------------------------------------------23
第三章:災害處理計劃-----------------------------------------24
第一節:發生火災事故的處理-----------------------------------24
第二節: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的處理---------------------------------25
第三節: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處理-----------------------------25
第四節:發生冒頂事故的處理------------------------------------26
第五節:發生水災事故的處理------------------------------------27
第四章:事故處理指揮係統--------------------------------------27
第五章:救災演習計劃及避災路線-------------------------------29
附表一:2009年度巷修工程表------------------------------------31
附表二:2009年安全培訓計劃-----------------------------------32
附表三:井上、下消防材料庫備用品表------------------------------34
附表四:災害時必須立即召集的人員名單---------------------------38
附表五:關於下發《采煤工作麵瓦斯積聚(超限)的應急處理預案》等9個應急處理預案的通知------------------------------------------39
2012年礦井災害預防措施及處理計劃
前言:
大林煤礦開采二疊係龍譚組﹝ ﹞煤層,設計開拓四個水平,現生產水平為四水平。礦井設計生產能力45萬噸/年,2008年核定生產能力為51萬噸/年,2009年礦井生產采區有三 個(中央采區、西二采區、西三準備采區)采煤工作麵2個,掘進工作麵10個,其中煤巷掘進6個,岩巷掘進4個。
總的生產布局如下:
一、回采工作麵
1、采一區:617煤柱麵→655麵
2、采二區:628東帶采→605麵→606麵
二、煤巷掘進工作麵
(一)掘進一區
1、655皮下山——655順槽——655切眼
2、655風巷——655切眼
3、658中順槽——658順槽、風巷——658切眼
(二)掘進二區
1、605風切
2、606中順槽——606風巷、順槽——606切眼
3、-600西三采區上山煤鬥通道——6617皮帶道、6616軌道
4、607順槽
(三)掘進三區
1、617風巷、617順槽——617切眼
2、615西回風措巷——615風巷、順槽——615切眼——6510軌道、6512軌道
三、岩巷掘進工作麵
(一)開拓一區
1、606高冒巷——658高冒巷——-600東翼采區石門
2、6616軌道——6617煤鬥
(二)開拓二區
1、西三(6612)總回——西三(6613)總回
(三)開三
1、617高冒巷——655高冒巷
2、6617皮措巷
(四)省建
1、-600東翼總回上山、-600東翼總回下山
坪湖煤業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煤層自然發火期為1—3個月,煤塵爆炸指數為20.8%左右,由於小煤窯的開采,地表水與大井水溝通,在雨季,我公司有穿水的可能。故坪湖煤業屬瓦斯、煤塵、火災、水災、頂板事故五大自然災害齊全的礦井。
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九條、《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第三十三條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為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或一旦發生事故時,能有效地阻止事故的擴大,迅速處理事故,特編製《2009年礦井災害預防措施及處理計劃》。
第一章:礦井主要災害預兆
一、煤與瓦斯突出預兆
多數突出發生前,一般會出現多種預兆,可能出現一種,也可能出現多種,概括起來有以下幾種預兆:
1、聲響預兆:煤體中發生悶雷聲、槍聲、炮聲、爆炸聲、嗡嗡聲等。
2、煤結構預兆:煤層層理紊亂,煤變軟,煤變暗而無光澤,煤幹燥和煤塵增多等。
3、地壓方麵預兆:支架來壓、掉碴、片幫、煤壁開裂,煤壁外鼓,炮眼變形等。
4、瓦斯方麵預兆:瓦斯濃度增大,瓦斯忽高忽低,打鑽時頂鑽,鑽孔噴瓦斯、煤壁或工作麵溫度降低,也有少數例外,發生煤壁溫度高等。
二、自然發火的預兆
空氣溫度增大,巷中出現霧狀或巷道壁“出汗”,有煤油味,汽油味或鬆節油味,焦油味,流出的水或空氣溫度高,人體感到不舒服,如頭痛悶熱,精神疲乏等。
三、頂板冒頂預兆
發生聲響、掉碴、片幫煤增多。頂板裂縫,頂板出現離層現象,有淋水,支架變形彎曲,頂板下沉。錨杆斷裂,錨網,梯子梁撕裂。
四、透水預兆
掛汗掛紅,水的氣味和顏色有變化,空氣變冷,煤層因有積水滲透會變得發潮、發暗、無光澤、發現霧氣、水叫聲,岩層裂隙中有淤泥,頂板滴水或淋水,壓力明顯增大,煤岩體膨脹,底板膨脹,底板鼓起,片幫、冒頂,斷麵縮小,支架彎曲變形等。
第二章:預防災害措施
第一節:預防瓦斯事故措施
一、加強通風管理
1、加強通風工作領導,增強“一通三防”力量,建立健全各級幹部安全崗位責任製,落實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方針,成立以總經理、總工程師為首的生產、機電、運輸、安全、通風和救護“五位一體”的防治瓦斯事故的領導小組。
2、堅持:“先抽後采(掘)、監測監控、以風定產”十二字方針,堅決做到不預抽瓦斯不采煤,監測監控不到位不作業,嚴禁超通風能力超定員、超強度組織生產,嚴禁突擊生產。
3、礦井通風係統必須做到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技術可行,具有較強的抗災能力,消滅不合理通風,通風區、抽放隊、通風科要根據公司本年、季、月作業計劃,編製好本區隊年、季、月通風作業計劃,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後,按計劃執行,按季繪製通風係統圖,每月補充修改一次,按季報局及救護大隊各一份。
4、加強井巷維修工作,確保礦井巷道失修率不超過7%,嚴重失修率不超過3%,降低通風阻力。確保各用風地點有足夠風量,礦井有效風量率不小於85%。
5、嚴禁在總回風道和主要回風巷道設調節風窗。
6、機電二隊和機電科派專人負責定期檢修立風井的四台主扇及反風設施,確保每台主扇運行可靠,供電線路完好,反風設施完好齊全,嚴密性好,減少地麵的外部漏風。
7、通風區(科)組織人員定期檢查井下各處的通風設施(包括反風風門)和係統,建立台帳,做好記錄,對不符合要求的設施必須及時整改。
8、優化通風網絡,降阻增風。
9、完善通風設施,穩定係統和風量,提高係統的抗災能力,主要風門必須設置正反自動風門(或連鎖風門)。防突風門釘1.2—1.5MM厚的鐵皮,溜子眼必須安設防逆流鐵板,厚度不小於3MM。
10、溜子道設防突風門的 必須增砌防突設施,並確保至少有兩道風門不跨溜子,放炮前溜子道上防突風門的溜子洞必須用不少於3隻砂袋堵嚴,確保發生煤與瓦斯突出時不造成風流逆轉。
11、必須堅持高抽巷治理采麵瓦斯的措施,高抽巷必須與采麵其他巷道同時設計,同時投入使用,凡不施工高抽巷的采麵不準投產。
12、加強礦井測風製度的落實,要求礦井每10天必須進行1次全麵測風,並將測風結果記錄寫在測風地點的記錄牌上或寫在測風站的牌板上,同時做好測風報表交礦總工程師審批。測風過程中應該選擇前後斷麵完好的巷道中進行測風,測某地點的風量應測3次並求平均值,3次測風數據誤差不能超過5%時有效,若超過5%時必須重新測定。測風結果,按旬報礦總工程師,按月報礦務局安監局。
13、礦井必須有足夠數量的通風安全檢測儀表,儀表定期由國家授權的安全儀表計量單位進行檢驗。
14、礦井東、西兩翼主扇因故停風應立即撤出礦井兩翼的所有人員,並切斷井下電源。待主扇恢複運轉且兩翼主扇負壓穩定後,由瓦斯員分段檢查瓦斯,瓦斯濃度低於《01manbetx 》要求時,再按分級送電程序對井下恢複送電。
15、礦井東、西兩翼主扇不同時倒換或同時倒換出現的主扇啟動時間差時,必須有計劃先製定安全措施。東、西兩翼風機倒換前,必須撤出礦井兩翼的所有人員,並切斷井下電源再進行風機倒換,倒換完畢且兩風機的負壓穩定後,再由瓦斯員分段檢查瓦斯,瓦斯濃度低於《01manbetx 》要求時,再按分級送電程序對井下恢複送電。以上各頭排放瓦斯必須嚴格按瓦斯排放措施執行。
二、加強局部通風管理
1、局扇安裝必須按通風科下發“局扇安裝設計通知單”進行安裝,質量必須符合通風質量標準,安裝地點全風壓風量必須大於局扇吸入風量,嚴禁風機吃循環風。局扇在井下運轉的時間累計不超過半年,每半年至少升井檢修一次,並建立台帳,做好記錄。運轉的局扇必須有專人負責定期檢修,確保局扇運行可靠正常,閉鎖靈敏。因燒壞等原因造成不能運轉的風機要及時運到地麵維修好備用。機電三隊要每周對局扇、電纜進行檢查和維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風筒吊掛必須平、穩、直、破口應及時粘補,凡拐死彎和異徑風筒必須用彎頭和過渡節,風筒接口嚴密,確保當頭有足夠的風量,杜絕微風作業。對於高瓦斯、長距離、大斷麵掘進工作麵,可采取大風機壓入式通風(或對旋風機)。大風筒必須實行反邊對接,凡新開煤巷掘進頭均推廣大斷麵,(淨寬3.6m×淨高2.4m),大風機(15KW×2對旋或22KW×2對旋),大風筒(直徑800mm)。煤巷掘進頭供風均必須實行雙電源、雙風機,且雙風機能自動切換,以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事故的發生。
3、因電氣設備影響造成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時,現場瓦斯員應撤出當頭所有作業人員,鎖好風電閉鎖,並在巷口設置欄杆、揭示警標,同時向礦調度室、通風調度室彙報現場情況。
4、礦調度室、通風調度室及時調相關單位查明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的原因並記錄好調度台賬。處理好電氣設備故障後,恢複局扇送風前,應檢查停風區的瓦斯濃度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當停風區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1%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在開啟局扇前應首先檢查局扇及開關附近10米範圍內瓦斯濃度,隻有在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扇。當停風區中的瓦斯濃度超過1%和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進行排放。當停風區中的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時,嚴格按排放瓦斯措施中的條款執行,排放瓦斯措施由通風區編製,並報礦總工程師審批執行。排放瓦斯時必須遵守以下原則:排放瓦斯時,在各回風交叉地點設立崗哨,排放瓦斯時間內(除排放瓦斯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嚴禁進入排放地點,排放瓦斯時,應首先檢查局扇及開關附近10米範圍內瓦斯濃度,隻有在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才允許啟動局扇。排放瓦斯必須做到由裏向外、由下向上控製排放,在排放瓦斯過程中,排出的瓦斯與二氧化碳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濃度不超過1.5%,超過上述規定,必須立即停止排放,待瓦斯濃度降至規定以下才允許繼續排放,當頭排瓦斯時嚴禁“一風吹”。
5、排放瓦斯結束後,現場負責人必須及時將現場情況彙報給礦調度室、通風調度室,礦調度室、通風調度室做好記錄台賬。
6、加強電氣設備管理,高突煤巷當頭和石門揭煤工作麵必須實行“三專兩閉鎖”,確保煤巷掘進局扇運轉正常、安全,消滅無計劃停風停電。造成無計劃停電停風,機電科、安全科當天值班人員必須組織有關單位認真03manbetx ,找出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範措施,作好記錄備查,對責任單位及個人要嚴肅處理,對於有計劃停風停電,有關單位必須提出申請報告,經礦生產調度會決定後,通知各有關區隊,做到有計劃有安全措施,否則,不允許停電停風。
7、局部通風的設計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有關文件執行並形成。
三、加強巷道貫通管理
1、掘進巷道過老巷(采空區)前,施工單位必須製定過老巷(采空區)的安全技術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時必須預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內容。必須根據探明的情況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在揭露老空時,必須將人員撤至安全地點。隻有經過檢查,證明老空內的水、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等無危險後,方可恢複工作。
2、掘進巷道貫通前,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在相距50米前、嚴重突出危險掘進工作麵在貫通前30米、其他巷道在相距20米前,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麵作業,並做好調整通風係統的準備工作。
3、貫通時,必須由“一通三防“的跟班幹部在現場統一指揮,停掘的工作麵必須保持正常通風,設置柵欄及警標,派專職瓦斯員經常檢查風筒的完好情況和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若停掘的掘進麵當頭、巷中與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先停止在掘工作麵的工作,同時進行處理,隻有在相貫通的2個掘進工作麵的當頭、巷中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均不超限時,在掘的工作麵方可作業。在掘的工作麵必須嚴格執行區域性定時定點撤人停電遠距離放炮製度。
4、巷道貫通後,必須停止采區內的一切工作,並切斷采區內(除風機外)的所有電源,同時調整通風係統,待風流穩定後,方可恢複采區內的工作。
5、間距小於20米的平行巷道的聯絡巷貫通時,必須遵守執行以上各項規定。
四、加強瓦斯管理
1、加強局部瓦斯管理。各采掘工作麵必須配備專職瓦斯員、巡回檢查各作業地點的瓦斯濃度,發現局部瓦斯積聚,必須立即處理(可采用引風衝淡或充填的方法進行處理)。已經報廢的巷道要及時封閉,杜絕盲巷(峒),消滅無計劃施工巷道,杜絕瓦斯積聚現象的發生。臨時停工的巷道,必須保證正常通風,因故停風的巷道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打上欄杆,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並向調度室彙報。當停風區瓦斯(或CO2)濃度達到3%或其它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程》第140條、第141條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恢複已封閉的停工區或采掘工作麵時必須事先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排瓦斯工作必須製定安全措施,報總工程師批準。高溫密閉牆外,必須設置欄杆,揭示警標,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2、礦井總回或一翼回風瓦斯(CO2)濃度超過0.75%時,公司總工程師必須組織人員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並報告局總工程師,采區回風巷和采掘工作麵內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0.9%或CO2超過1.5%時都必須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切斷電源,由總工程師組織有關人員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3、加強瓦斯檢查和瓦斯監測工作,各采掘工作麵專職瓦斯員必須嚴格執行崗位責任製,加強工作責任心,堅持現場交接班製度和“一炮三檢”、“四人聯鎖放炮”製度,杜絕空班漏檢、脫崗、頂班和一人多頭現象,認真填寫瓦斯班報表,手冊和檢查牌板,做到“三對口”,每班向調度室彙報次數不小於3次。各采掘工作麵都必須按規定安裝瓦斯監測斷電儀,定期調校,加強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確保監測係統功能齊全,使用靈敏可靠,讀數準確(偏差在允許誤差範圍內),信號上地麵,每天將各采掘工作麵監測結果打印成表送總經理和總工程師審閱。監測裝置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章有關規定安裝使用。瓦斯便攜儀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執行。
4、回采工作麵放頂時,應把落山角放齊放透,頂板未垮落時,應用矸石進行充填,防止落山角瓦斯積聚,上下落山角必須班班放齊放透,否則必須用砂袋充填實,防止落山角瓦斯超限、瓦斯積聚,工作麵兩道的頂錨杆托板螺帽必須超前煤牆3米提前拆除(但必須提前榴樹加固頂板)以利工作麵上下落山角放頂,每班必須采超前排樹,凡不執行工作麵瓦斯治理措施不準采煤。掘進工作麵要加強工程質量,嚴禁空幫、空頂,對於空幫處應用矸碴或黃泥充填實,對頂板冒落處,用板皮或風筒布封閉死或用黃泥進行充填,處理前應用風筒開岔送風或風障導風。
5、使用瓦斯自動報警斷電裝置時應做到:
1)通風科應根據生產科下達的開工通知單,在采掘工作麵開工前一星期編製遙測儀安裝通知單,經機電部門會審,報總工程師批準,然後交瓦斯監控中心按要求安裝。
2)使用監測裝置斷電的工作麵,峒室,井巷等地點,嚴禁自動複電,隻有瓦斯濃度降到《規程》規定以下,方可人工複電,複電工作必須由CH4員負責。
3)對經常需要移動的傳感器,聲光信號及電纜,隻許由通風區瓦斯檢查工負責按規定移動,嚴禁擅自停用,否則追究停用者責任。
4)瓦斯檢查工、爆破工、放炮員,采掘班組長每班至少對所管轄範圍內的裝置及電纜進行一次外觀檢查,瓦斯檢查工每班對探頭顯示值核對2至3次,當誤差超過規定(CH40.9%內,誤差大於±0.1%,CH4≥0.9%,誤差大於±0.2%)及時向通風調度彙報,通風調度通知計算機中心派人到現場校準,校準後在CH4員班報表上簽字並向通風調度彙報。
5)“三遙”電工對裝置至少每周應進行一次調試,以確保瓦斯超限時能自動斷電和發出聲光報警,使各項的指標符合規定。
6)裝置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處理,在井下處理故障時,應通知瓦斯檢查工加強瓦斯檢查。
7)充分發揮微機監測作用,機房操作人員應嚴密監視礦井瓦斯變化情況,發生瓦斯超限或異常情況時,通知通風調度人員、計算機中心值班幹部和礦相關領導,調度員和值班人員應及時查明原因,通知有關人員處理,並要有信息反饋。
8)監測中心室應24小時全天候正常監測,確保設備運行正常,安排打印日報表,重點采掘麵應有24小時變化曲線。監測裝置在井下運行6個月後必須上井全麵檢修。監測裝置下井完好率必須達100%,裝置待修率不超過20%,監測數據庫保存一年以上。
5、加強礦井瓦斯抽 放工作。由公司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製長遠規劃,實現采掘抽平衡,要求全礦所有高突煤巷掘進工作麵必須執行迎頭抽放,抽放負壓達不到13KPa的,必須實行分源抽放。采煤工作麵預抽本煤層瓦斯時間不少於3個月,進一步提高封孔質量,提高孔口負壓。2009年606、605、655、617等工作麵實施高冒巷,進行高冒抽放,有時根據現場情況施工高冒穿層鑽孔,從根本上解決采煤工作麵瓦斯超限,防止礦井瓦斯事故,實現安全生產。
6、加強地麵瓦斯抽放泵與井下移動抽放泵的管理,瓦斯抽放泵必須實行兩台及以上聯合運轉,瓦斯抽放泵運行中嚴禁采取停泵放水,否則必須由抽放隊製定安全措施並報礦總工程師審批。
負責該區域抽放任務的移動抽放泵發生故障時,應及時搶修,在搶修過程中,該區域瓦斯超限時,應撤出該區域所有人員並停電(除風機外),待瓦斯不超限時才允許恢複送電作業,修好後的移動抽放泵及時投入運行。當地麵的抽放泵發生故障時,應開啟備用泵以滿足井下抽采的需要,同時派人搶修並彙報給有關領導。
7、加強防突工作,各當頭開工之前必須由通風科編製好“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報有關單位和領導審批,在施工過程中由通風科、安全科和勞人科一起督促措施的執行。各煤頭必須嚴格執行“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堅持“四不準”製度,即不進行預測預報和超過臨界指標不準進尺沒有采取防突措施不準進尺,采取防突措施後不進行防突效果檢驗(或檢驗K1值仍超過臨界指標0.7)不準進尺,安全防護措施不完善不準進尺。同時各高突煤巷掘進工作麵必須執行迎頭抽放與密集淺孔相結合的綜合防突措施,做好6510、6512、606、6617、6616、658與655等高突掘進工作麵的瓦斯預抽效果評價工作,上述煤巷掘進工作麵恢複進尺必須經瓦斯抽采效果計算以及煤樣化驗實測得預抽煤層殘存瓦斯含量在8m3/T以下,才允許進尺.
高突掘進頭施工必須做到有獨立暢通的回風係統,回風在進入采區回風道之前不得與其它采掘工作麵的回風相混合,進風側必須裝設兩道具有足夠抗災強度的正反向風門(過溜子道的風門必須安裝防逆流裝置並備足沙袋),質量符合永久風門的標準,風橋采用繞道式,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混凝土風橋時,必須有足夠的抗災強度。嚴禁采用鐵風筒或木板風橋。
煤巷掘進工作麵準備過程中,必須完善通風係統,提高抗災能力。各煤巷掘進頭必須有完善的壓風自救係統,當頭無壓風不準放炮作業。所有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自救器。
高瓦斯煤頭實行放炮進尺必須嚴格執行區域性定時定點遠距離撤人停電的放炮製度(在開工進尺前必須完善放炮峒室、避難峒室及當頭的安全係列化裝備,否則嚴禁當頭進尺)。當頭禁止實行高壓注水裂煤工藝。
加強卸壓鑽孔管理,各煤頭必須懸掛鑽孔施工圖板,要求煤掘單位嚴格按圖板上的要求施工卸壓鑽孔,煤層不規則時必須確保鑽孔沿巷道軸線方向有10米以上的水平投影超前保護距,當頭處於地質構造帶或應力集中帶時,必須由通風科編製過地質構造帶或應力集中帶的防突措施,煤掘單位嚴格按措施執行。卸壓鑽孔實行驗收、鑽孔抽查製度,以確保鑽孔的施工質量。
加強抽放鑽孔管理,抓好鑽孔的封孔與放水工作,確保封孔深度和抽放效果,所有鑽孔均采用聚胺脂和水泥沙漿封孔,封孔深度均達到岩巷不得少於5米,煤巷的迎頭抽放孔封孔深度不得少於10米,本煤層抽放鑽孔封孔深度不得少於12米。放水器做到定時放水。對鑽孔抽放負壓達不到13KPa的,必須實行移動抽放。
鑽孔設計由通風科負責,並按照《豐城礦務局防突細則》、《2007新抽放規範》及《煤礦01manbetx 》的要求進行設計,煤掘單位與抽放隊等相關單位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鑽孔。
8、開展瓦斯研究工作。通風科、生產科、抽放隊等相關單位積極配合局瓦斯研究所的各項工作,努力完成突出危險煤巷掘進麵地應力與煤與瓦斯突出關係和鑽屑取樣測定煤層瓦斯含量等等項目的研究。
9、嚴禁用風鎬作業。
10、完善通風係統,每個采區必須有專用的回風巷。發生煤(岩)與瓦斯突出或瓦斯超限時,通風區(科)幹部根據瓦斯排放措施統一指揮現場參與人員進行排放瓦斯。
11、嚴格執行省政府141號令,要按照瓦斯治理“不超產、不超標、不超人”的“三不超”原則規定,按照核定的生產能力組織生產,嚴禁超能力生產,必須嚴格執行瓦斯0.9%報警斷電製度,嚴禁瓦斯超限生產;必須按照核定的最大下井人數,嚴格控製下井的作業人員。采區同時作業人數不超過100人,采麵同時作業人數不超過50人。各采掘工作麵作業人員上班未出班,下班人員嚴禁進入作業場所。
第二節:預防煤塵事故措施
我礦煤塵具有強烈爆炸性,其爆炸指數為20.8%左右,因此,必須加強煤塵的綜合管理,預防煤塵事故的發生。
一、完善防塵係統
1、礦井主要運輸道、采區回風道、皮帶井、皮帶道、箕鬥井、上下山、采煤工作麵上下順槽、掘進巷道、井下各轉載點等處均要設防塵管路和淨化噴霧,皮帶運輸巷及煤巷當頭每隔5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其它巷道每隔10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
2、主、付、箕鬥井、-450主、付石門、-600東西大巷、-600主暗井、付暗井、皮帶暗井都必須安裝淨化水幕,要求水幕全斷麵霧化,控製靈敏可靠,霧化效果好,使用正常。
3、井下各轉載點,采區進、回風巷、工作麵上下順槽都必須安設噴霧灑水裝置,並按規定定期進行防塵灑水。
4、掘進頭必須安裝兩道高壓噴霧裝置,放炮前將噴霧打開。所有采掘工作麵必須堅持使用好水炮泥,放炮前後灑水,嚴格執行衝洗巷道周幫,灑水裝岩(煤)和濕式打眼等製度。
5、煤巷當頭施工卸壓孔或抽放隊打幹鑽時,施工現場必須采取噴霧防塵措施。並使用捕塵器。
6、在采掘工作麵推廣煤層注水和濕式水電鑽打眼。
7、做好個人防護,井下接觸粉塵人員必須配戴防塵口罩。
三、建立健全煤塵管理製度
1、衝洗製度,施工單位和抽放隊按照《防塵質量標準》要求製定月防塵工作計劃,消滅煤塵堆積。采煤工作麵衝洗煤塵由抽防隊負責。局扇通風的巷道由掘進區負責。轉載點20米範圍內由使用單位負責,皮帶運輸、溜子運輸巷由使用單位負責。其它負壓通風的巷道由抽放隊負責。煤(岩)巷掘進頭每3天至少衝洗一次全巷道,主要進風大巷每年至少刷白2次。
2、測塵製度。勞人科必須按要求配備礦井測塵人員,歸抽放隊管理。全礦各采掘工作麵、運輸轉載點,裝卸點及其它揚塵點由測塵員按規定要求進行粉塵測定,並建立台帳,每旬、月製表上報公司、局。
3、測塵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三節:預防火災事故
1、采煤工作麵開采前,抽放隊必須形成完善的注漿或注水係統,並根據下達的月作業計劃編製注漿注水作業計劃,必要時606、605、655、617等工作麵采空區進行預埋管子,采用隨采隨注水(漿)、隨采隨灑阻化劑和均壓等手段進行防火。對采空區612、656、692等密閉加強觀測,做好均壓及注漿注水工作。同時由通風科繪製防火注漿或注水係統圖,建立台帳並製表上報礦務局。
2、采煤工作麵實行正規循環作業,加快工作麵的進度,不準丟頂(底)煤及餘煤,工作麵放頂要求放齊放透,加強反采工作將餘煤出幹淨,嚴防上隅角空頂形成空洞,防止向采空區大量漏風,造成煤炭氧化自燃。
3、采煤麵風量分配根據開采初期,中期以及收尾三個階段合理分配風量,工作麵兩道有足夠斷麵,進回風巷兩端風壓差不超過30MMH2O柱。
4、采區內的風門、風窗等通風設施要合理選擇設置位置,減少采空區、煤柱裂隙、火區的漏風壓差。
5、密閉建築必須嚴密,四周掏槽見硬幫硬底,頂底嚴密規整,杜絕采空區大量漏風。
6、加強自燃火災的預測預報工作。工作麵,特別是落山角、永久密閉、鑽場、抽放孔、盲巷、峒室及其它可能發熱地點,應加強觀察檢驗,每周至少預測取樣化驗一次,觀察內容包括:氣溫、水溫、氣樣、建立取樣化驗及檢查台帳。
7、突出空洞或高溫區,通風區必須用不燃性材料進行充填封閉,防止漏風。由通風科編製相應的防火設計,防止自燃 發火的措施,將消防管路接至密閉邊,安設閥門確保24小時供水,同時定人觀察取樣化驗03manbetx 。
8、自燃發火嚴重的工作麵,必須配備應急設施(防火牆框子)和足夠的材料,如板皮、皮管、擋風簾、黃泥、滅火器、磚頭等,一旦工作麵發火能及時封閉。
9、所有采煤工作麵回采結束後,必須在45天內進行永久封閉。
10、加強落實密閉巡回檢查製度,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處理並彙報給相關領導。
11、各類防火煤柱必須有設計並嚴格按設計留設,確保煤柱留設滿足防火要求。嚴禁開采、超采防火煤柱。
二、其它外因火災的預防
1、井上、下必須設置消防材料庫,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由總經理定,並具有明細卡。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更換,上述材料、工具非因處理事故 時不得使用。由於處理事故所消耗的材料,必須及時補充。井下每一個掘進頭及工作麵必須配備一個專用防火箱,內備用10米高壓軟管2根、與當頭消防水管匹配的快速接頭一隻、板手、錘頭、斬子等工具,並指派專人管理。
2、炸藥庫、水泵房、變電所、充電室、材料庫、井底車場、皮帶道、采掘工作麵都應備足滅火器材,其數量、規格和存放地點見《防火規範》及井下防滅火材料配備表。
3、高瓦斯當頭使用煤電鑽打預測孔和卸壓孔時,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水管和滅火器,隨時處於操作狀態,當頭30米範圍內棚頂和兩幫用水灑濕。井下煤電鑽必須每周定期切割電纜頭,並做好記錄,嚴禁用1.2KW電鑽打排放孔。
4、必須使用阻燃輸送帶。帶式輸送機托輥的非金屬材料零部件和包膠滾筒的膠料,其阻燃性和抗靜電 性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等資料齊全,檢驗合格。
5、帶式輸送機必須裝設驅動滾筒防滑保護,堆煤保護和防跑偏裝置。有條件時,應逐步完善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
6、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上運時,必須同時裝設防逆轉裝置和製動裝置;下運時,必須裝設製動裝置。
7、液力偶合器嚴禁使用可燃性傳動介質。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器。
8、帶式輸送機安裝在巷道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機頭應有防護欄,機尾有護罩。行人需跨越處必須裝設過橋。輸送機機頭機尾應固定可靠。
9、帶式輸送機機道行人側不小於700mm,另一側不小於400mm,機頭、機尾處與巷幫支護的距離應滿足設備檢查和維修的需要,並不得小於700mm。
10、機頭、機尾前後兩端20m的範圍內支護采用不燃性材料。
11、井下帶式輸送機道必須有消防水管,每隔50m有一個閘門和管接頭,每台皮帶機頭備用一根25m長軟管,2隻合格的滅火器和0.2立方米的滅火砂。消防水管必須保證正常供水。
12、帶式輸送機必須台台完好,托輥轉動靈活,消滅轉軸托輥。機道清潔衛生,無淤煤、積水等雜物。機頭機尾無餘煤餘碴,保證下帶到巷道底板高度不小於400mm。
13、帶式輸送機的管理必須嚴格執行崗位責任製,01manbetx ,巡回檢查製,交接班製。做到包機到人,掛牌管理。各種事故記錄、檢查、檢修記錄、運轉記錄、安全保護試驗記錄齊全。
14、輸送機司機和維修鉗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5、安裝兩台以上皮帶輸送機的-600西付巷,6618上山皮帶等處實行逆流方向電氣閉鎖。
16、減速機及其它設備的油料更換後,必須帶上地麵,嚴禁倒在井下用煤碴填埋。加強減速機等部件的檢查、維修、防止或減少減速機滲油。
17、每條皮帶之間都必須裝設電氣信號,做到清晰可靠。每台皮帶機頭都必須裝設直通調度室的電話。
18、井下燒焊必須製定專門措施,報總經理審批,燒焊完畢後,安全員必須在現場清場,並堅守兩小時無異常後方可撤離。
19、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
20、由機電副總組織編製地麵矸石山防火防爆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防止地麵矸石山發生火災等意外事故。
三、預防電器火災措施
1、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電器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 “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並簽發合格證後,方準入井。檢修後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經有防爆設備檢驗資格證的人員驗收,並掛有驗收合格證(驗收員作好驗收記錄)。運輸區井口掛鉤工,對下井的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電器應進行檢查,未掛合格證的禁止下井。
2、調進礦的新電纜或熱補後的電纜,絕緣電阻必須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電纜嚴禁下井。井下電線、電纜必須具有阻燃性,並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合格證等,否則不得入井使用。
3、井下高、低壓防爆開關,井上下高低壓饋電線路的保護裝置及礦井高壓電網單相接地電容電流,井下配電網路開關設備的校驗,整值,應符合《煤礦01manbetx 》第455-457條之規定。井下電氣設備的安裝必須由機電科負責負荷審批後方可進行,嚴禁有超載和供電線路保護不到的現象。
4、“三大保護”齊全,確保靈敏可靠。任何人不得隨意指揮或擅自甩掉保護裝置不用。機電科應及時根據負荷變化情況對井下電氣設備過流保護進行整定。機電三隊要有值班人員對井下檢漏裝置每天17:00試驗一次,並做好記錄。並堅持使用檢漏不間斷電源。各頭、麵相關單位對使用中的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每班使用前,必須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對電鑽電纜進線進行檢查,不合格的立即彙報礦調度責成機電三隊立即處理。
5、采煤工作麵電鑽電纜每七天切除一次,每次≥0.3米,並有記錄。電纜頭要編號並保存一年。
6、高瓦斯頭供電必須執行“三專兩閉鎖”。煤巷掘進當頭必須使用雙風機雙電源,風電閉鎖及風機啟動開關由機電三隊安裝維護,瓦斯電閉鎖由通風科安裝並維護。
7、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
8、井下電纜的選型,懸掛及連接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第467-472條之規定要求。做到無明接頭,無雞爪,無羊尾巴。螺栓,彈簧墊,密封圈和擋板齊全,導線連接牢固、無毛刺、防鬆脫。電氣設備不失爆。
9、井下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必須符合《規程》第482-487條之規定及《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的要求。
10、礦井電氣設備和電纜的絕緣電阻檢查,接地電阻的測定應符合《煤礦01manbetx 》第490條規定。並有詳細記錄,發現問題,應指派專人限期處理。
11、電氣設備使用的絕緣油檢測和電氣耐壓試驗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91規定。
12、機電科負責在二月份中旬以前對全礦地麵機房建築防雷設施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並對避雷器接地電阻進行測定並有記錄。不合格的,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整改。地麵高壓電機應有合格的避雷裝置。
13、井下變電峒室(配電點)必須用不燃性材料支護並具有獨立的通風係統。嚴禁堆放可燃物,同時按規定配備4隻合格滅火器和0.2立方米以上滅火砂、砂箱、鐵鏟等。滅火器材做到每月檢查一次,並有記錄可查。井下變電峒室必須有向外開,合格的防火鐵門和柵欄門、門檻高度不得小於100mm,鐵門關閉時的間隙不超過10mm。由防火鐵門起5m內巷道應用不燃性材料支護。峒室兩端超6m時必須在兩端各設一個出口。引出引入的電纜有穿牆套管,並必須嚴密封堵。硐室入口處必須懸掛“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字樣的警示牌。硐室內有高壓電氣設備時,入口處和硐室內必須在明顯地點懸掛“高壓危險”字樣的警示牌。
14、井下電氣設備必須幹淨衛生,無積塵,無淋水。嚴禁將照明燈放置在易燃物上。
15、各施工、使用單位要愛護電氣設備。避免電纜、電氣設備浸泡在水中,防止電纜受擠壓、碰撞、過度彎曲、劃傷、刺傷等機械損傷。在巷道清修過程中,如有電纜電氣設備在作業場所的,應製定專門保護措施,防止垮頂、幫等打壞電纜或電氣設備。
16、嚴禁井下配電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嚴禁井下電線利用大地作回路。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采用綜合保護裝置。
17、機電三隊、機電二隊、水電工區、機電科、安全科等單位和部門要加強電氣設備和線路的檢查和維護工作,要認真落實好崗位責任製和巡回檢查製。對查出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落實到單位和個人進行整改。做到隱患不消除、不安全不供電。
18、井下使用普通型攜帶式測量儀表進行驗電,放電時,必須實時監測巷中的瓦斯濃度,在瓦斯濃度0.9%以下方可作業。
19、井下電氣設備峒室外嚴禁使用油浸式低壓電器設備,40KW及以上的電動機,應采用真空電磁起動控製。
20、井上、下必須裝設防雷電裝置,並遵安《煤礦安全規程》第459條要求。
21、井下帶油的電氣設備必須設在機電設備硐室內,嚴禁設集油坑,硐室內不應有滴水,硐室的過道應保持暢通,嚴禁存放無關的設備和物件,帶油的電氣設備溢油或漏油時,必須立即處理。
四、防電器失爆措施
1、我礦屬“雙突”礦井,井下電氣設備的選用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44條的規定。
2、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電器、電線電纜等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並簽發合格證,方準入井。機電科、供應科應嚴把此關。凡是“三證”不全的電氣產品嚴禁調入、投入使用。
3、凡是地麵修複的防爆電機,必須經過機電科防爆驗收,並掛合格證才能下井,否則井口掛鉤工有權拒絕掛鉤下井。
4、井下防爆電氣設備不得隨意變更額定值使用和進行技術改造,否則必須經國家授權的礦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運行。
5、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小型設備、電纜等必須經常處於完好狀態。嚴格按照《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進行使用和維護。電氣設備的檢修必須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使用。
6、加強礦燈管理和使用。礦燈應保持完好,出現電池漏液、亮度不夠、電線破損、燈鎖失效、燈頭密封不嚴、燈頭圈鬆動、玻璃破裂等情況時,嚴禁發放。嚴禁使用礦燈人員拆開、敲打、撞擊礦燈。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
7、認真落實好崗位責任製和巡回檢查製。機電三隊要根據井下設備情況,分點、分線、分片實行包機製,將責任真正落實到個人並與經濟掛鉤,實行有獎有罰,充分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
8、各使用單位要愛護好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拆卸、敲打電氣設備,否則將嚴肅處理。
9、要加強電氣設備的防爆檢查工作。機電三隊要配備1~2名專職安全檢查員,每天對井下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進行檢查,機電科、安全科要不定期對井下電氣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通知有關單位整改。
10、加強井下電氣維修工的業務技能培訓工作。各單位技術人員應每年組織一次維修工學習檢修質量標準和完好標準。井下電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井下電工必須佩帶便攜式瓦斯檢查儀,作業前必須先檢查作業點的瓦斯情況,確認瓦斯不超限後才可作業。
11、要加強井下電氣維修工的思想教育。要讓每一位員工充分認識到電氣設備防爆的重要性,失爆的危害性。提高 員工的工作責任心。
12、要加大獎罰力度。凡是發現井下電氣失爆,按礦有關文件規定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重罰。如果由於電氣失爆引起井下重大傷亡事故,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相關責任人按責任大小,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五、防漏電、觸電措施
1、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並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低於0.9%時,再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後,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並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字樣的警示牌,隻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
2、嚴格執行電氣工作票,操作票操作製度。做到工作票不收回不送電,嚴禁電話預約停送電。
3、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煤礦安全規程》(以下簡稱《規程》)第446條之規定,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操作高壓電氣設備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並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份必須有良好絕緣。
4、井下各級配電電壓和各種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等級應符合《規程》第448條要求。
5、嚴禁井下配電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
6、井下高壓防爆開關應具有短路、過負荷、接地和欠電壓釋放保護。井下由采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或配電點引出的饋電線上,應裝設短路過負荷和漏電保護裝置。低壓磁力開關應具備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閉鎖保護裝置及遠程控製裝置。
7、礦井高壓電網,必須采取措施限製單相接地電容電流不超過20A。地麵變電所和井下中央變電所的高壓饋電線上,必須裝設有選擇性的單相接地保護裝置,供移動變電站的高壓饋電線上,必須裝設有選擇性的動作和跳閘的單相接地保護裝置。
8、井下低壓饋電線上,必須裝設檢漏保護裝置或有選擇性的漏電保護裝置,保證自動切斷電源的饋電線路。機電三隊必須加強井下低壓檢漏裝置的檢查、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檢漏裝置台台完好。每天必須嚴格執行17:00時漏電跳閘試驗,並有詳細記錄。
9、煤電鑽必須使用設有檢漏,漏電閉鎖,短路,過負荷,斷相,遠距離起動和停止煤電鑽功能的綜合保護裝置。每班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對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並有記錄。機電三隊要加強電鑽綜保的檢查、維護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將綜保短接或塞死違章使用,一經查處將嚴肅處理。如造成嚴重後果,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查處。
10、井下電纜的選用、懸掛和連接嚴格執行《規程》第466-472條之規定。井下嚴禁使用高壓油浸低絕緣電纜。
11、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帶電體必須加裝防護罩或遮欄等防護設施。
12、直接向井下供電的高壓饋電線上,嚴禁裝設自動重合閘。手動合閘時,必須事先同井下聯係。井下低壓饋電線上有可靠的漏電、短路檢測閉鎖裝置時,可采用瞬間一次自動複電係統。
13、井下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必須符合《規程》第482-487條之規定及《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的要求。
14、礦井電氣設備和電纜的絕緣電阻檢查,接地電阻的測定應符合《規程》第490條規定。並有詳細記錄,發現問題,應指派專人限期處理。
15、電氣設備使用的絕緣油檢測和電氣耐壓試驗應符合《規程》第491條規定。
16、維修電工和配電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各有關單位要加強維修電工的業務培訓,提高其業務水平和自主保安意識。維修電氣裝置時要使用保安工具。如絕緣夾鉗、絕緣手套、絕緣套鞋等;導線連接要牢固,無毛刺,防鬆脫。維修電氣設備時要按01manbetx ,嚴禁將工具和材料等導體遺留在電氣設備中,不在電氣設備中增加額外部件,若必須設置時,要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並報機電副總審批。
17、各施工、使用單位要愛護電氣設備。避免電纜、電氣設備浸泡在水中,防止電纜受擠壓、碰撞、過度彎曲、劃傷、刺傷等機械損傷。在巷道清修過程中,如有電纜、電氣設備在作業地點的,應製定專門保護措施,防止垮頂、幫等打壞電纜或電氣設備。
18、機電三隊、機電二隊、水電工區、機電科、安全科等各單位和部門要加強電氣設備和線路的檢查和維護工作,要認真落實好崗位責任製和巡回檢查製。對查出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落實到單位和個人進行整改。
六、防提升裝置斷繩跑車及過卷措施
1、主提升裝置安全保護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以下簡稱《規程》第427條要求。防止過卷裝置應設置為相互的雙線型。提升鋼絲繩及各種保護裝置等的檢查應符合《規程》第391條要求,每天必須由專職人員檢查一次,每月還必須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一次。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2、提升鋼絲繩的選擇和使用必須符合《規程》398條-402條、404-409條、411條之規定要求。
3、斜井人車防墜器的試驗必須符合《規程》413條之要求。機電二隊要加強人車的檢查和維護,實行專人管理,每天必須對人車連接裝置,製動裝置等進行檢查。聯動機構定期加油,防止鏽蝕,並有詳細記錄。
4、每一提升裝置的信號安裝必須符合《規程》第393條要求。
5、根據《規程》第372條的規定,斜井提升時,嚴禁蹬鉤行人。運送物料時,開車前把鉤工必須檢查牽引車數,各車的連接和裝載情況。牽引車數超過規定,連接不良或裝載物料超重、超高、超寬或偏載嚴重有翻車危險時,嚴禁發出開車信號。
6、傾斜井巷使用絞車提升必須遵守《規程》第371條規定要求。使用串車提升時必須遵守《規程》第370條規定要求。完善各種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設施。井下采區上下山絞車道安全設施的安裝符合礦務局安全裝備技術管理規範要求。
7、井下絞車道必須做到“開車不行人,行人不開車”。各絞車道上、下車場及中間通道口必須使用聲光行車報警裝置,並有“正在行車、不準進入”的醒目標誌。各絞車道的安全設施必須齊全有效。
8、各種絞車司機、信號工、掛鉤工等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絞車司機操作時,必須集中精神,發現掉道等異常情況時,立即停車,待問題處理好後再開車。大型絞車司機必須設置監護司機。
第四節:預防頂板事故
一、總則
1、各采、掘、巷修區隊技術員,在工程開工前15天,編寫作業規程或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科、安監處、機電科、通風科等有關業務科室審批。無作業規程的工作麵或掘進頭不準開采或施工,作業規程嚴禁照搬套用,每個頭、麵都必須有針對性的作業規程。
2、作業規程必須在開工前15天編製審批完,開工前7天組織施工單位職工學習,並進行考試,考試不及格者不得上崗作業,各工區應建立作業規程及安全措施學習專用記錄簿,以便檢查作業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同時,作業規程應根據采掘麵的實際情況的變化,每月不少於一次對作業規程進行修改和補充。
3、公司成立頂板管理領導小組,生產副經理任組長,總工程師、安全副經理、煤掘開拓副經理、經營副經理任副組長,生產副總、安全副總、生產科長、安監處長、勞人科長、財務科長、供應科長、采掘區隊長、修理區長、生產科主管采掘的技術員為領導小組成員,每月對頂板管理情況進行03manbetx 總結。
4、生產科每月初及時提交地質預測預報及水文地質預報,施工單位根據地質預報完善安全措施,對地質構造變化地帶,采取特殊措施報總工程師批準。
5、強化質量管理和班評估工作,勞人科必須嚴格按照質量標準檢查驗收,凡不合格工程必須返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工程必須先排除隱患再施工。達標辦每周組織對各采掘作業地點進行質量檢查、提出整改和獎罰措施。
6、開始作業前及放炮後,采掘工作麵都必須執行敲幫問頂製度,作業時要觀察頂板動態,及時處理浮矸危岩,否則,不準作業。
7、采掘工作麵過老巷、中間巷、斷層、局部破碎帶、煤層冒頂區、初次開采、收尾 、搬家、工作麵初次放頂、托偽頂、端頭端尾及兩道維護掘進開門、貫通都必須有專門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區隊長必須親臨現場指揮。
8、采掘工作麵風巷內有足夠的(不少於兩天用量)坑木、支柱、頂梁或其它支護材料備用。
9、采掘工作麵必須使用型號和規格與作業規程相同的合格的支護材料。
10、為了減少工作麵附近的巷道壓力,各回采工作麵不準任意擴大和縮小設計規定的煤柱。
二、回采工作麵頂板管理
1、由礦勞資科負責,對全礦回采工作麵進行礦壓觀測,每個新回采工作麵開采前一個月,必須提交該回采工作麵的“礦壓”報告,掌握工作麵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的規律,以及巷道圍岩的礦壓分布規律,並對回采工作麵的來壓進行預測預報,為加強支護提供科學依據,減少冒頂的發生。采掘麵支護選擇必須與礦壓測得的數據及其得出的規律為依據進行選型。
2、炮采工作麵使用單體液壓支柱與絞接梁配套支護,單體液壓支柱按作業規程規定穿好鐵鞋,支柱初撐力必須大於90KN。
3、工作麵的控頂距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嚴禁超控頂距采煤。
4、工作麵不得留傘簷煤(長×寬)1M×0.2M。
5、放頂前必須打好戧棚,用作戧棚的鉸接梁必須鉸接,一梁三柱,對山吃勁。
6、初次放頂或周期來壓時,除戧棚外,還必須采取密集支柱切頂或墊地梁、加密支護措施。
7、工作麵頭尾都必須采用特殊支護,機頭五對十根兀型鋼梁,機尾四對八根兀型鋼梁支護,且兀型鋼梁交替邁步,做到一梁三柱,對山吃勁。
8、工作麵兩道安全出口必須暢通無阻,上下端頭必須保持超前一控,端頭長度3.0~3.6M,端尾長度2.6~3.0M。
9、工作麵上、下出口,兩道必須派專人維護,回風巷自安全出口起必須保證10M兩邊榴樹,20M單邊榴樹,順槽自安全出口起必須保證10M兩邊榴樹,20M單邊榴樹,榴樹用單體液壓支柱作頂子,鉸接梁作杠子,鉸接梁必須成線並鉸接好,一梁一柱,順槽斷麵自安全出口20M以內,不小於1.8M×2.2M(高×寬),(20M以外斷麵2M×2.2M)風巷斷麵自安全出口20M以內不小於1.6M×1.8M,20M以外斷麵不小於1.8M×2.0M。
10、工作麵使用的單體液壓支柱使用8個月後必須升井檢修,工作麵收尾後單體支柱必須升井檢修,檢修合格後方可下井使用。使用期間自動卸載的單體必須及時運出檢修。
11、工作麵每行鉸接梁必須鉸接成一體,杜絕單梁單柱。單體液壓支柱必須使用防倒繩。
12、在同一工作麵隻能使用相同類型、相同性能的單體支柱進行支護,不得改變單體支護參數,支柱初撐力必須大於90KN。
13、頂板大麵積懸露時
采取打眼放炮,強迫頂板冒落的方法。
②打眼時,眼距為2米,與頂板成60°角深度1.2米。
③放頂板炮時,工作麵不準任何人逗留,回風巷及順槽都必須派出警戒人員。放炮前所有人員撤到順槽安全地點,必須實行一炮三檢,嚴禁瓦斯超限放炮。
④放炮段20米內都必須加強支護,打好密集支柱,背好煤牆,打上足夠的貼幫柱,切頂線處聯好雙層鐵絲網擋矸。
⑤放炮後,由放炮員及班長進入工作麵檢查,確認無危險後、其他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麵作業。
⑥處理大麵積懸頂作業期間,礦有關職能科室必須派人現場指揮,由總工程師確定處理方案,施工單位嚴格按措施施工。懸頂不處理掉,不準進行采煤作業。
三、掘進工作麵頂板管理
1、錨噴巷道必須實行光麵爆破。
2、錨噴巷道錨噴支護應緊跟當頭。
3、采用二掘一噴作業時,當頭必須用錨杆作臨時支護。在鬆軟破碎頂板下施工實行一掘一噴。且套金屬棚緊跟當頭。
4、砌镟巷道應采用錨杆作臨時支護。
5、架棚巷道背幫護頂必須嚴實,嚴禁空幫空頂,背幫護頂采用鐵絲網。付料齊全,竹尖木塞必須過山,撐木打緊,成直線。
6、錨杆支護巷道的錨杆數量,排間距,安裝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網間搭接不少於100MM,並用鐵絲將搭接口紮緊。
7、錨杆支護巷道必須按規定進行錨固力測試,頂錨錨固力不低於120KN,幫錨錨固力不低於60KN。軟岩使用錨杆支護時必須全長錨固。
8、錨杆的扭矩頂錨杆不低於100NM,幫錨杆不低於60NM。
9、錨杆巷道的支護材料質量必須符合豐煤生字[2006]26號文件要求。
10、錨噴巷道必須進行砼試塊強度測試。砼試塊達不到要求的巷道必須進行返工。
11、巷道開門、貫通點或過斷層,必須采用9.3M長錨索或榴樹進行加固,榴樹長度必須超過巷口不少於1.0M,並每端打上三隻20CM以上的圓木頂子。
12、掘進施工時,應加強對巷中支護的檢查和維修工作,遇支架斷裂變形嚴重,頂板離層,錨杆斷裂必須及時維修,套棚加固,在維修作業地點以內嚴禁人員進入,嚴防關門堵人,巷道失修未處理好,前方不得作業。
13、除回采巷道,其他服務時間較長的巷道均可在原支護設計的基礎上采用錨索加強支護,回采巷道過斷層,破碎帶也可采用錨索加強支護(錨索長度不少於9.3M)。
14、各掘進工作麵錨網支護或錨噴支護要嚴格按照規程要求施工錨杆和噴漿,要確保錨杆預緊力和初錨力符合規程要求。
15、煤巷掘進當頭必須每隔50M安裝一套離層指示儀並定期觀測。
四、巷修
1、巷修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架棚支護或錨、梁、網、錨索聯合支護。
2、修理巷道必須先加固作業地點的支架,清理好退路,準備充足的材料。
3、修複刷大,改變支護形式及報廢井巷,回收支架,替換金屬支架必須編製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巷道修理時,堅持外向裏、先補後拔、先支後回的原則。獨頭巷道巷修時作業地點以內嚴禁有人,並切斷電源。嚴格做到拆一架修複一架,必要時,架設臨時支護,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作業。傾斜巷道作業時,必須有防止煤矸滾落導致傷人的措施。
4、岩巷或煤巷進行大修前,岩巷修理長度超過50米,煤巷修理長度超過70米均由施工單位編製作業規程,並組織施工人員學習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準上崗作業。巷修工程開工前都必須編製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5、架設U型可塑支架時,可塑支架的部件施工要符合設計要求,特別使U型卡的螺母除當時需要擰緊外,在架設後三天,要重新對螺母再次進行擰緊,作業規程或措施要明確架設可塑支架的支護要求。
6、附2007年巷修工程安排表(附表一。)
第五節:預防水災事故
1、認真做好防水、治水和控水工作,由生產科、機電科負責編製防治水規劃和2009年防治水計劃,必須按計劃完成防治水工程,各項防治水工程必須完好有效。
2、水文地質人員必須掌握礦井範圍內的水文地質情況,查明水井、老窯、裂隙,勘探鑽孔等,同時了解它們與礦井生產的關係,並在礦圖上標明具體位置,對礦區淺部老窯、裂隙要加強監視,做到及時填堵,減少地表水滲入。對采掘工作麵的勘探鑽及時查明封孔情況,作好預報,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透水事故發生。
3、生產科每月初及時提交地質預測預報及水文地質預報,施工單位根據地質預報完善安全措施,對地質構造變化地帶,采取特殊措施報總工程師批準。
4、機電科、機電二隊對所有井下、地麵排水設備每月進行一次全麵檢查,要求三個水平的所有水泵必須全部完好,供電可靠,管路暢通,無堵塞現象,水倉吸水井,沉澱池和水溝中的淤泥應由礦負責組織人員一年至少清理兩次,在雨季前井下水倉必須清理一次,且在雨季到來之前,礦組織一次聯排演習。
5、地麵工業廣場及家屬區水溝進行一次全麵清理,認真填堵好對礦井安全有威脅的老窯和裂隙,必須在12月份以前完成。
6、掘進當頭必須堅持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原則,探放前都必須編製探放水設計與防治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等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7、做好雨季防汛準備,成立防排水領導小組,在材料設備上提前做好一切準備工作。
8、地質人員必須對 井下各頭、麵堅持年度、季度、月度的水情水災預測預報工作,水情水災的年報必須報局,季報、月報應報礦長、總工程師及施工單位,發現水災險情時應及時向調度室、礦有關領導彙報。
9、在我礦井田東翼的上塘鎮棋盤山煤礦,開采的是坪湖礦B4煤層一水平安全隔水煤柱,將對坪湖礦構成重大的隱患,請局按《贛煤安文[2005]59號》文件的要求,關閉上塘鎮棋盤山小井,以消除我礦水患方麵的重大隱患。
第三章:災害處理計劃
第一節:發生火災事故的處理
1、井下采掘工作麵發生火災時,現場作業人員有責任將火源撲滅,並立即向公司調度室彙報。彙報內容包括發火地點,發火原因及範圍等。同時,要切斷火區電源。當撲滅無效,火情得不到控製時,現場班組長或幹部、瓦斯員、安監員必須立即帶領災區人員(或受威脅區域的人員)按避災路線快速撤離災區。
2、公司調度室或總值班人員接到井下災情彙報後必須立即通知總經理及救護隊,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災情擴大,組織指揮災區和受威脅區的人員撤離災區。
3、根據查明的火災地點和範圍及時製定安全可行的救災通風方案。
1)在進風井口、井筒、井底車場發生火災可采取反風或風流短路措施。
2)在井下其它地點發生火災時,應保持事故前的風流方向,控製火災區的供風量。
3)在下行風流中發生火災時,必須有防止由於火災而造成風流逆轉的措施。
4)在有瓦斯湧出的采煤工作麵發生火災時,應保持正常通風,必要時可適量增加風量或采取局部性反風。
5)在掘進巷道發生火災時,不得隨意改變原有的通風措施。應打開當頭兩道高壓噴霧滅火,需進入巷道偵察或直接滅火時,必須有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6)皮帶暗井著火時,應將三水平通道和清理斜巷的風門關上,並將皮帶暗井二水平的所有通道,-300翻籠房東西兩邊的風門關上,打開皮帶暗井噴霧或用防塵水等措施進行滅火。
4、在發生火災初期,火災範圍不大時,應組織人力物力控製火區擴大,盡一切可能直接滅火。
5、在直接滅火無效時,應采取隔絕滅火法封閉火區,確定隔離火區和建築滅火牆的位置和順序,封閉火區時應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封閉火區的工作由救災總指揮直接領導。
6、所有進入災區的人員都必須攜帶氧氣呼吸器。
第二節: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的處理
1、井下發生瓦斯爆炸後,災區裏充滿了爆炸煙霧和有害氣體,隻有佩帶氧氣呼吸器的救護隊員才能進入災區並首先切斷災區和回風側所有電源。
2、搶救遇難人員是救災工作中的主要任務,必須做到有巷必入,本著先活者後死者,先重傷後輕傷,先易後難的原則進行搶救。
3、進入災區必須攜帶幹式滅火器材,發現火源及時撲滅,經偵察確認災區沒有火源,不會引起再次爆炸時,應盡快恢複原有通風係統。
4、尋找火源,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若火勢大,一時難以撲滅,應在控製火源和監測瓦斯濃度的情況下,盡快搶救遇難人員、然後進行局部封閉,再研究製定滅火方法。
5、清除巷道堵塞物,修複被破壞的通風設施,迅速排除有害氣體。
6、災情嚴重時應采取措施進行封閉。
第三節: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處理
1、迅速撤離災區人員,切斷災區和回風側的電源(風機除外)。
2、立即組織人員搶救遇難者。
3、將高濃度瓦斯直接引向回風巷或繞過井下人員,火區和有帶電設備的地點,以免造成人員傷亡或發生瓦斯燃燒和瓦斯爆炸事故。
4、盡快修複被破壞的巷道,迅速恢複正常通風,如通風設施遭破壞,應首先恢複通風設施。
5、如突出大量的煤炭造成埋人時,應組織人員盡快清除突出的煤,救出遇難者。
6、徹底清洗巷中的煤塵。
7、如突出破壞範圍大,巷道恢複困難,應在搶救遇難人員之後,對災區立即進行封閉。
8、排放瓦斯要有專門措施,並切斷災區及回風側的電源,撤出人員並放好警戒。
9、所有救災人員都必須攜帶自救器或氧氣呼吸器。
第四節:發生冒頂事故的處理
1、采掘工作麵發生冒頂時,必須探明冒頂範圍被埋或被堵截人員的位置及人數並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2、立即恢複冒頂的正常通風,如一時不能恢複可利用水管(或壓風管)送風,被埋堵人員要采取積極措施打開壓風自救器進行自救。
3、處理事故時,應遵循由外向裏,先支護後救人的原則,嚴防二次冒頂,必要時,可另開掘通向遇難和被堵截人員的專用巷道。
4、如頂板冒落範圍大,受災人員被大塊矸石壓住,可采用千斤頂等工具把大塊岩石頂起,將人迅速救出。
5、頂板沿煤壁冒落,矸石塊度較小,受災人員又靠近煤壁位置時,可采用由冒頂區從外向裏的掏小硐架設棚子維護頂板,邊支護邊掏洞,直到把受災人員救出。
6、如受災者位置靠近放頂區,可采取由原放頂區由外向裏掏小洞,架設梯形棚子,木板背頂或用前探棚支護邊掏洞的方法,把受災者救出。
7、如遇工作麵冒頂範圍大,受災者的位置在工作麵中間,可沿煤層重開切眼的方法處理。新切眼與原工作麵距離一般為3至5米,邊支護邊掘進,也可沿煤壁用木板背好,防止漏矸。
8、如工作麵兩頭冒頂,把人堵在中間,可采用掏小洞和撞楔法穿過去,也可另掘巷道,繞過冒落區危險區將人員救出。
9、獨立掘進巷道發生事故,將人員壓住或堵住可參照上方法搶救受災人員。
第五節:發生水災事故的處理
1、發生水災時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彙報,並迅速撤出災區人員,通知受威脅人員撤離。
2、必須及時掌握突水地點、性質,估計突出水量靜止水位,突出後的湧水量,影響範圍,補給水源及有影響的地麵水體情況。
3、掌握災區範圍,如事故前人員分布,礦井中有生存條件的地點,進入該地點的可能通道,以便迅速組織搶救。
4、按積水量,湧水量組織強排水,同時發動群眾堵塞地麵補給水源,排除有影響的突水區的積水,必要時可采用灌漿堵水。
5、強排水搶救受災者,要防止突然改變傷員已適應的環境和生存條件,造成不應有的傷亡。
第四章:事故處理指揮係統
1、總指揮:總經理
2、副總指揮:總工程師、生產副經理、掘進開拓副經理、機電副經理、駐公司安監處長、安全、機電、采掘副總工程師、救護隊長。
3、成員:經營副經理、工會主席、生產科長、機電科長、調度室主任、機電一、二、三隊隊長、機修廠廠長、通風區長、通風科長、安監副處長,運輸區區長、總務科長、供應科長、醫院院長、辦公室主任、社區主任、保衛科長、財務科長等。
二、指揮部成員的職責
1、總經理:總經理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局長、局總工程師、公司總工程師和礦山救護大隊長的協助下,製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救災計劃,在總經理未到調度室之前由當天公司總值班負責指揮,如總經理不在,由礦務局局長指派人員指揮並授於全部權限和責任。
2、總工程師是總經理處理災區的第一助手,在總經理領導下組織製訂營救受災人員和遇難人員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3、礦務局總工程師在不妨礙總經理有效工作的原則下,參加搶救事故的指揮工作,並根據需要代表礦務局采取措施從礦務局所屬各礦調集人員、設備和器材。
4、安全副總、機電副總、生產副總根據總經理命令負責指揮有關方麵的救災工作。
5、生產副總經理、機電副總經理、駐礦安監處長、掘進開拓副總經理、經營副總經理、礦工會主席;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事故處理計劃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須的工人待命,確保調集救災的設備材料和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需用的入井特別通行證。
6、礦山救護隊隊長:領導礦山救護隊和輔助救護隊根據營救受災或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計劃所規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難人員的求援及事故處理。如果與外局礦山救護隊聯合作戰時,應成立礦山救護隊聯合作戰部,由事故所在礦務局的救護隊長擔任指揮,協調各救護隊的戰鬥行動。
7、安監副處長:根據批準的營救受災和遇難人員及處理事故作戰計劃,按照《規程》規定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員的控製實行有效的監督。
8、通風區(科)長:按照總經理命令負責改變通風方法,監視主要通風機的工作狀況和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9、生產科長:負責準備好必要的圖紙資料,按照總經理命令負責協調各方麵的工作,協助總經理進行災害搶救和災害處理的各項技術工作。
10、在災區作業的區、隊、班長:負責查明在本區域作業的人員並采取措施,將他們有組織地撤退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麵並將現場看到情況,如事故地點、範圍、事故性質、破壞程度、事故原因等詳細情況報告調度室,並隨時接受總經理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災害處理任務。
11、礦值班調度員:負責將事故報告礦山救護隊和局調度室及礦領導和有關單位,及時向下傳達總經理的命令,通知召集有關人員至調度室待命,及時統計和掌握出入井口人數與留在井下各地人數,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情況,隨時調度礦井井下搶險救災工作,切斷與事故無關的一切電話。
12、礦燈房負責人:根據礦燈牌號查清在井下的人數及其姓名並迅速報告調度室,對未持有總經理簽發的入井特別許可證的人員拒絕發給礦燈,發放的礦燈嚴禁失爆。
13、機電科長:根據總經理命令負責改變礦井主要通風機的工作狀態,並保證其正常運轉,掌握礦井的停送電工作和完成井下電氣檢查等工作。
14、運輸區長:負責將遇難人員及時運送井上,保證救災人員和器材及時運到事故地點,滿足救災需要。
15、供應科長:及時準備好必須的搶救器材,並根據總經理命令迅速運到救災地點。
16、醫院院長: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救護治療、藥物供應及時。
17、辦公室主任、勞資科長、工會副主席、總務科長:保證對遇難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救災人員的住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8、保衛科科長: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持礦區的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入礦,並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閑雜人員逗留、圍觀。
19、調度室主任:負責調度指揮工作。
20、救護隊長:負責組織救護隊員,按照指揮部的救災計劃執行各項搶救任務。
三、事故發生的彙報處理程序
發生各類災害事故時彙報程序如下:
第五章:救災演習計劃及避災路線
一、救災演習計劃
1、目的:礦井救災演習是為了檢查在井下發生事故初發階段,對組織 工人自救和群眾互救以及災害初步處理應變能力,熟悉避災路線,同時也是檢查礦山救護工作的戰備狀況演習,對一旦發生災害時,提高救災能力有著重要的意義。
2、項目:
1)火災(演習方案待反風演習詳報)
2)水災(按2009年度防治水工程計劃)
3、地點:
1)火災(由公司總工程師另定)
2)水災(定在雨季前,檢查排水設備時進行)
二、避災路線:
1、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瓦斯突出和火災冒頂事故時,所有的人員沿著新鮮風流撤出,直至地麵。
1)東翼:各采掘作業地點迎風撤至采區進風上山——-600東大(付)巷——1#、2#暗井——-450主、付石門——主井、付井——地麵
2)中央盤區:658中順槽、655順槽、655風巷、655風巷、6806皮帶道、6808軌道上山等作業地點的作業人員由作業地點撤至-600東大巷——1#、2#暗井 ——-450中央跑道——主、付井——地麵。
3)617工作麵、615西掘進工作麵、4608、615皮帶道等作業地點的作業人員由作業地點撤至4608上山——曲江1#措巷——-600西大巷——1#、2#、3#皮帶暗井——-450中央跑道——主、付井——地麵。
4)-600西三采區總回下段、-600西三采區總回上段、606掘進麵、605工作麵、6618、6619等作業地點的作業人員由作業地點撤至-600西大(付)巷——1#、2#、3#皮帶暗井——-450中央跑道——主、付井、箕鬥井——地麵。
2、發生透水時:
1)東翼:作業人員由作業地點——-600東付巷—-600東翼總回——-450中央跑道——主、付井、箕鬥井——地麵。
2)中央盤區:658中順槽、655順槽、655風巷、655風巷、6806皮帶道、6808軌道上山等作業地點的作業人員由作業地點撤600中央輔助總回下段——-600東翼總回——-450中央跑道——主付井——地麵。
3)617工作麵、615西掘進工作麵、4608、615皮帶道等作業人員由作業地點撤至-600新西總回——-450西大巷——-450中央跑道——主、付井——地麵。
4)-600西三采區總回下段、-600西三采區總回上段、606掘進麵、605工作麵、6618、6619等作業地點的作業人員由作業地點撤至-600西三采區總回——-600老西總回、-600新西總回——-450西大巷——-450中央跑道——主、付井、箕鬥井——地麵。
避災的原則是盡可能快地撤出災區,撤退過程中如遇特殊困難,無法直接撤到地麵時,可考慮撤到各水平避災峒室,打開壓風自救等救災設施,等待救緩。
避災路線必須是最短,最安全的路線,在避災路線上,各主要巷道及巷道拐彎、交叉等地點必須設有明顯的路標,標明安全出口方向和距離及巷道名稱,並確定單位專職管理和定期檢查。
礦井在三水平中央跑道及四水平東西大巷內分別設置了三個大避災峒室,所有井下人員必須熟釋各避災峒室的具體位置
附表一:
附錄五:
采煤工作麵瓦斯積聚(超限)的應急處理預案等9個應急預案
1、采煤工作麵瓦斯積聚(超限)的應急處理預案
2、采煤工作麵上落山角瓦斯積聚(超限)的應急處理預案
3、發生煤(岩)與瓦斯突出時應急處理預案
4、采、掘工作麵在鑽孔施工過程中發現有煤(岩)與瓦斯突出預兆時應急處理預案
5、掘進工作麵鑽孔施工時冒煙起火應急處理預案
6、煤巷掘進工作麵防突循環超進尺的應急處理預案
7、采煤工作麵超采應急處理預案
8、密閉CO超標應急預案
9、礦井無計劃停電停風應急處理預案
采煤工作麵瓦斯積聚、瓦斯超限的應急處理預案
一、現場彙報處理程序
1、瓦斯員發現工作麵瓦斯超限立即通知工作麵停止作業並通知礦調度室切斷工作麵進、回風側的所有電源。
2、安全員必須將工作麵及回風側的所有人員撤離到采區進風上山,並在通向工作麵的通道設置警標,禁止人員入內並報告礦調度室。
3、礦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礦總值班及有關領導、有關單位。由礦總值班召集采煤隊、通風區、安全處、抽放隊、機電三隊、通風科等有關部門的值班人員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
4、瓦斯員彙同采區跟班區長,安全員將工作麵瓦斯超限處理後的情況及時報告礦調度室再報告礦總值班及有關領導。
二、回采工作麵瓦斯超限的處理方法
1、首先檢查通風係統,瓦斯員、安全員負責檢查風量變化情況,巷道狀況,工作麵兩道斷麵情況,是否存在垮頂現象,風速是否超限、通風設施是否完好,風流是否短路,通上部采空區的密閉是否有瓦斯湧出。針對查處的問題,現場進行處理。如因冒頂、巷道失修造成通風不暢,風量減少而造成瓦斯超限的立即由總值班安排巷修區,采區修理組到現場進行擴修處理,直到隱患消滅,瓦斯正常。
2、通風區值班(或跟班)安全科值班人員立即組織檢查采區回風道的巷道狀況,如因巷道垮冒,來壓造成回風不暢,礦總值班立即安排巷修區到現場進行擴修加固直到隱患消除,采麵瓦斯正常為止。
3、采區跟班人員立即檢查工作麵的采向,采直、采寬、采高、放頂情況及頭尾的超前排樹,安全出口情況,根據查出的問題,逐項進行處理,直到隱患消除,采麵瓦斯恢複正常為止。
4、抽放隊值班人中立即安排人員檢查采麵本煤層抽放,高冒孔抽放負壓情況,管路鑽場,鑽孔是否正常或存在跑瓦斯現象。根據查出的問題,立即進行處理,直到隱患消除,采麵瓦斯恢複正常為止。
三、其他
1、工作麵兩道的通風斷麵不少於5平方米,出口20m範圍內采區負責,20m以外由巷修一隊負責,否則禁止生產。
2、采區回風及總回確保回風斷麵4平方米以上由巷修一隊負責。
3、通風設施要進行連鎖並經常維修減少漏風,由通風區負責。主要風門必須由通風科負責安裝風門開關傳感器,實行定時監控,重要的風門由通風區專人看守,嚴禁敞開風門造成風流短路。
4、加強監測監控,定期調校監控主機和控頭,確保瓦斯超限能準確斷電,由通風科負責。
5、加強采麵及兩道的供電管理,消滅電氣失爆,由機電三隊負責派電工班檢查各種電氣設備,確保完好。
采煤工作麵上落山角瓦斯超限瓦斯積聚的應急處理預案
一、現場彙報處理程序
1、瓦斯員檢查發現上落山角出現瓦斯積聚(體積達0.5立方米,瓦斯濃度達到2%)或瓦斯超限時,立即通知工作麵停止作業,並通知礦調度室切斷工作麵進、回風側的所有電源。
2、安全員必須將工作麵及回風側的人員撤出到采區進風上山,在通向工作麵的通道設警標,禁止人員入內並報告礦調度室。
3、礦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總值班及有關領導,有關單位,由礦總值班召集采煤隊值班、通風區值班、安全處值班等有關部門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
4、瓦斯員彙同采區跟班區長、安全員將上落山角瓦斯積聚處理後情況及時報告礦調度室,再報告礦總值班及有關領導。
二、采麵上落山角瓦斯積聚、瓦斯超限的處理方法
1、采區跟班隊長、班長帶1~2名工人彙同安全員,瓦斯員到上落山角檢查治理瓦斯有關措施是否到位,查找瓦斯積聚和超限的原因(落山角是否來頂來實,錨杆、錨索螺帽是否提前拆除、錨網是否剪開剪斷,超前排樹),根據本出的原因,采取針對性措施進行處理,以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2、在瓦斯員,安全員現場督處下,處理人員首先將落山角附近20m範圍內灑濕灑透,然後進行落山角充填充實處理,消除瓦斯積聚。
3、上落山角放齊放透充填嚴實後,由通風區瓦斯員、跟班副區長、安全員一起在上落山角外掛好風幛、引風衝淡瓦斯,消除瓦斯超限現象。
三、其他
1、上落山角要放齊放透,否則必須由采炮隊跟班人員帶領班長、工人一起進行充填實並掛好風幢,防止向采空區漏風。
2、下落山角溜子尾距溜子老塘側不得超過3m,否則停止生產進行處理,由采煤隊跟班隊長組織工人立即進行縮溜子,然後將下落山角頂板放齊放透。
3、工作麵兩道的錨杆螺帽超前煤牆2~3m,由采區跟班鉗工負責拆除,提前拆螺帽地段必須由采區修理組提前進行榴樹加固,確保安全。
4、工作麵頭尾的超前排樹嚴格按作業規程規定執行,調整好工作麵采向確保頭上前尾上5m左右,減少采空區漏風,從而減少上落山角瓦斯湧出量。
5、工作麵尾上20m範圍應多布底眼,間距不超過1.0m,不準布頂眼,腰眼距頂板不少於1.2m,每個炮眼內裝藥量不準超過150g(一條藥)且嚴格按要求裝水泡泥,黃泥封孔,其他炮眼按作業規程規定執行,放炮時要打開落山角噴霧,否則不準放炮。
6、采區每班明確一名副區長負責落山角的處理工作。
發生煤(岩)與瓦斯突出時應急處理預案
一、現場彙報處理程序
1、瓦斯員發現工作麵發生煤(岩)與瓦斯突出時,必須立即報告調度室停止該區域所有作業,視情況是否切斷該區域進、回風側所有電源(風機除外)。
2、安全員彙同跟班區長必須將該區域所有作業人員按避災路線撤到水平進風大巷或區域避難峒室內,在通向該區域的通道設置警標,禁止人員入內並彙報給調度室。
3、通風區(科)幹部根據瓦斯排放措施統一指揮現場參與人員進行排放瓦斯。
4、瓦斯員、安全員彙同跟班區長對突出後處理的情況及時報告給礦調度室,再報告指揮部和礦總值班及有關領導。
二、煤(岩)與瓦斯發生突出後的處理方法
1、突出發生後,由安全員和班組長組織作業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或避難峒室,並清點人數,對於有人身傷亡的,千萬不要驚慌,要戴好自救器,組織好人員進行搶救,同時彙報給調度室。
2、根據彙報人員傷亡情況,由調度室通知救護隊、醫院,並統一指揮。
3、瓦斯員、安全員根據排瓦斯措施進行排放瓦斯。
4、因突出打斷風筒,通風區在巷中瓦斯降至1.5%以下後,進入巷中逐段接風筒到煤碴拋出點,進行排放瓦斯。
5、巷中及當頭瓦斯未降至1%以下之前,人員嚴禁進入作業。瓦斯未降下前,通風區在防突風門外打好欄杆,嚴禁人員入內。
6、機電三隊在瓦斯降下後,派電工切斷被煤碴埋掉的電氣設備的電源,待清完後再恢複。
7、施工單位在清煤前,必須全巷洗塵一次,在清理過程中要邊清煤、邊灑水、防止煤塵飛揚。
8、在清理過程中,瓦斯超過1%時,禁止作業。瓦斯達到1.5%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
9、由於當頭探頭被埋,巷中探頭被高濃度瓦斯衝壞,通風科三遙在瓦斯降下後,派電工重新換好探頭,並檢查斷電功能,確保瓦斯超限能準確斷電。
10、清煤過程中必須堅持敲幫問頂製度。有鬆動的危岩必須先處理後才準繼續向前清煤,如發現頂板離層時,必須清一架空、架一架棚,進行套棚榴樹加固,棚距為0.7m,用11#礦工鋼作梁,¢20cm的圓木做頂子。否則不準作業。
11、對於突出後產生的垮頂,必須用木垛把頂接靠接牢。
12、所產生的空峒內的鬆煤、岩全部清完後,根據空峒具體情況,深度達5m以上,必須用不燃物充填,深度小於5m的空峒,同時在煤牆上每隔1m打一根注水管,防止煤塵自然發火。同時施工單位、瓦斯員要不定時的灑水降溫、洗塵。
13、空峒內,通風區必須用小風筒把風引進去,並不定時的檢查瓦斯狀況,防止瓦斯積聚。
14、空峒內,實行瓦斯掛牌管理。
三、其他
1、施工單位作業人員,必須熟悉避災路線。
2、下井人員必須能夠正確使用自救器。
3、必須按要求完善壓風自救,否則嚴禁生產。
采、掘工作麵在鑽孔施工過程中發現
有煤(岩)與瓦斯突出預兆時應急處理預案
一、現場彙報處理程序
1、瓦斯員、安全員、通風科防突工、采、掘單位跟班區長發現突出預兆時,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瓦斯員負責關好防突風門。及時彙報礦調度室,並切斷采、掘工作麵進回風側所有電源(風機除外)。
2、安全員必須將采掘工作麵及進回風側的所有人員撤到采區進風上山,或避災峒室內並打開壓風自救,並在通向采掘工作麵的通道設置警標,禁止人員入內並報告礦調度室。
3、礦調度室接到彙報後,立即報告礦總值班及有關領導、有關單位。由礦總值班召集煤巷掘進隊、采煤隊、通風區、安全處、通風科、機電三隊等有關部門的值班人員,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
4、瓦斯員、安全員、防突工彙同采、掘區隊的跟班區長,將處理後的情況及時報告礦調度室,再報告礦總值班及有關領導。
二、采、掘工作麵在鑽孔施工過程中發現有煤(岩)與瓦斯突出預兆時的處理方法
1、當發現有突出預兆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切斷電源並迅速按避災路線撤出至采區進風上山或避災峒室地點。
2、在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1個小時後,由瓦斯員和安全員進入巷道逐段檢查CH4,在回風巷道中及工作麵CH4均降到1%以下,且突出預兆已消失,確認沒有突出危險的情況下,作業人員方可進入恢複送電作業。
三、其他
1、煤與瓦斯突出前的預兆:
鑽孔施工時,煤層中發出劈裂聲、悶雷聲、機槍聲、響煤炮以及煤體穿過含水裂縫時的吱吱聲等。聲音由遠到近、由小到大、有短暫的、有連續的、間隔的時間長短不一致;煤壁發生震動、衝擊、頂板來壓、支架發生折裂聲、工作麵頂板壓力增大、煤壁被擠出、片邦掉碴、頂板下沉或底板鼓起、煤層紋理紊亂、煤暗淡無光澤、煤層變軟、瓦斯忽大忽小、煤壁發涼,打鑽時有頂鑽、夾鑽、吸鑽、噴瓦斯及煤碴等現象。
2、必須按要求完善采掘工作麵的壓風自救係統,否則嚴禁作業。
3、采掘單位作業人員,必須熟悉避災路線。
4、下井人員必須能夠正確使用自救器。
5、采掘工作麵必須有獨立的暢通的安全出口和回風係統,凡回風係統不暢的采(掘)麵,嚴禁作業。
掘進工作麵鑽孔施工時冒煙起火應急處理預案
一、現場彙報處理程序
1、驗收員、瓦斯員、安全員和班組長(或鑽孔施工負責人)發現鑽孔施工時冒煙起火,立即停止施工,並彙報調度室切斷工作麵及進回風側的所有電源。
2、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向礦總值班、礦長和其他有關領導和相關單位彙報。由礦總值班召集煤掘區、安全科、通風區、抽放隊等有關單位的值班人員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
3、由安全員、瓦斯員彙同施工單位跟班區長,將冒煙起火處理後的情況及時報告礦調度室再報告礦總值班及有關領導。
二、處理方法
1、發現起火由瓦斯員負責停電和彙報,安全負責撤人(工作麵及其回風側),班組長(鑽孔施工負責人)負責組織人員進行直接滅火。
2、直接滅火首先查明發火原因,要在維持局扇風機的正常通風的情況下,積極滅火。電氣起火在停電前嚴禁使用消防水滅火,必須采用幹粉或四氯化碳滅火器和沙漿滅火,電氣起火停電後和非電氣起火方可采用消防水進行滅火。
3、采用風力排碴鑽孔施工過程中,如發生鑽孔內冒煙現象時,現場作業人員千萬不要驚慌逃跑,必須首先停止打鑽,將壓風關閉,用濕毛巾或濕破布將鑽孔孔口封死,然後接上水管向鑽孔內注水,同時安排人員向礦調度室彙報,就可防止火災事故的擴大。
4、當采取直接滅火無法滅火時,必須及時將人員撤出並向調度室彙報,並組織人員在井下安全地點待命。
三、其他
1、調度室接到井下報告,必須立即通知礦總值班、礦長、礦總工程師和救護隊等相關領導和單位。
2、立即成立以礦長為總指揮(礦長未到達前由礦總值班負責)由礦總工程師為副總指揮的指揮部,一方麵製定並指揮實施直接滅火措施方案,另一方麵做好最快封閉的準備工作。
3、指揮部成立後,礦山救護隊員到現場後,滅火和封閉工作麵必須由救護隊員執行或監護執行。
4、礦山救護隊到達現場後,要保持獨頭巷道通風的原狀。即風機停止運轉的不要隨便開啟,風機開動的不要盲目停止,進行偵察後再采取措施。
5、當礦山救護隊到達井下,已經知道發火巷道充滿大量沼氣,在不需要救人的情況下,指揮員不得派小隊進入火源地點冒險滅火或探險;充滿大量沼氣的獨頭巷道,雖然已經通風,但沼氣含量仍然迅速增加,也不得入內滅火和在獨頭巷道內修建密閉牆來封閉火區,而要在遠離火區的安全地點建築密閉牆,具體地點由救護工作領導人確定。
6、平巷獨頭巷道迎頭發生火災,沼氣不超過2%時,要在通風的情況下采用幹粉滅火器、泡沫滅火機、水等直接滅火。滅火後,必須仔細清查陰燃火點,防止複燃引起爆炸。
7、火災發生平巷獨頭煤巷的中段時,滅火中,必須注意火源以裏的瓦斯,嚴禁用局扇風筒把已積聚的瓦斯排出經過火點。如果情況不清應遠距離封閉。
8、火災發生在上山獨頭煤巷迎頭,在沼氣不超過2%時,滅火中要加強通風,排除瓦斯。如沼氣超過2%仍在繼續上升,要立即把人員撤到安全地點,遠距離進行封閉。
若火災發生在上山獨頭巷的中段時,不得直接滅火,要在安全地點進行封閉。
9、上山獨頭煤巷火災不管發生在什麼地點,如果局扇已經停止運轉,也無需救人時,嚴禁進入滅火或偵察,而要立即撤出附近人員,遠距離進行封閉。
10、火災發生在下山獨頭煤巷迎頭時,在通風的情況下,沼氣不超2%,可直接進行滅火。若發生在巷道中段時不得直接滅火,要遠距離封閉。
煤巷掘進工作麵防突循環超進尺的應急處理預案
一、現場彙報處理程序
1、根據防突循環規定的允許進尺量,瓦斯員、防突工、安全員等發現煤巷掘進工作麵進尺量超過本循環所規定的允許進尺量時,立即通知該煤巷掘進工作麵停止進尺或停止卸壓鑽孔的施工,並立即向調度室彙報。
2、礦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礦總值班及有關領導、有關單位。由礦總值班召集煤巷掘進隊、安全處、通風科等有關單位的值班人員召開03manbetx 會,對違章超進尺進行處理。
3、防突工彙同安全員、跟班區長將煤巷掘進工作麵超進尺處理後的情況及時報告礦調度室,再報告礦總值班及有關領導。
二、煤巷掘進工作麵超進尺的處理方法
1、根據實際進尺量,由通風科計算出剩餘措施孔孔深。若剩餘措施孔在煤巷掘進工作麵前方的超前距達不到5米或者是達不到《綜合防突措施》中規定的超前距時,則必須禁止正常的防突措施施工。由施工單位執行淺孔排放措施:用¢42mm鑽杆按照正常的措施孔孔數打鑽,孔深為5米或者為所要求的超前距深度。淺孔施工完後,必須進行效果檢驗,檢測指標超限應繼續采取補孔措施,直到檢測指標在臨界值以下。
2、在煤巷掘進工作麵前方形成執行措施的安全屏障後,方可進入正常的防突措施施工,以保證正常施工防突措施孔的安全。
三、其他
1、防突工在井下檢測完後必須填寫好防突牌板,寫清允許進尺量。剩餘進尺量由施工單位班長根據當班進尺情況填寫,施工單位每班按規定的進尺量組織生產,嚴禁超掘。
2、通風科值班人員在防突工升井後,及時填寫防突工作聯係單並及時下發給施工單位和調度室、安全科並簽字。
3、安全員根據井下防突牌板及聯係單中填寫的允許進尺量嚴格把關,勞保科派人現場驗收,排放孔的深度,核定允許進尺量。
采煤工作麵超采應急處理預案
一、現場彙報處理程序
1、驗收員、安全員發現工作麵超采,立即通知工作麵停止作業,並通知礦調度室切斷工作麵進回風側所有電源。
2、安全員必須將工作麵及回風側的所有人員撤到采區進風上山,並在通向工作麵的通道設置欄杆,揭示警戒,禁止人員入內。
3、礦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礦總值班及有關領導、相關單位。由礦總值班召集采煤隊、安全科、通風科、通風區、生產科、勞保科等有關部門的值班人員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
4、安全員、驗收員彙同跟班區長,將工作麵超采的處理後的情況及時報告調度室,再報告礦總值班及有關領導。
二、采煤工作麵超采處理方法
1、發現超采時,礦調度室必須立即通知停掉工作麵電源,停止生產。
2、當天超采的由礦總值班組織分析,落實責任,提出處理意見,提出整改措施,否則不準恢複生產。
3、工作麵超采部分出煤產量勞保科不得計資。
三、其他
1、加強工作麵的正規循環每小班隻允許采煤1排,禁止采雙控,由安全員、驗收員把關。
2、每月製定作業計劃時,由通風科根據工作麵實際風量來核定工作麵日產量及月產煤量,實行以風定產。
3、采煤隊根據作業計劃組織好生產,嚴禁突擊生產。
密閉CO超標應急預案
一、現場彙報處理程序
1、密檢員到井下各采空區密閉取樣後,經地麵化驗發現CO濃度超過0.0024%時,應立即通知井下瓦斯員在通向CO濃度超標密閉和通道打上欄杆,並設置警標,禁止人員入內,同時彙報礦調度室。
2、礦調度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總值班及有關領導、相關單位,由礦總值班召集通風科、通風區、機電二隊、抽放隊、安全處值班人員組織有關部門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
3、瓦斯員彙同抽放隊灑水工、安全員將密閉CO超標處理後的情況及時報告礦調度室再報告礦總值班及有關領導。
二、密閉CO超標的處理方法
1、機電二隊負責將防塵水管路接至密閉口邊,並確保不間斷供水,水壓正常。
2、抽放隊負責向密閉內注凝膠或黃泥漿,並三班派人在密閉處灑水、注水、注漿,確保每班灑水、注水、注漿不少於4小時。
3、通風區負責采取均壓措施減小密閉內外壓差,密檢員每天對密閉內CO進行取樣化驗,並三班派瓦斯員檢查密閉處瓦斯和溫度、CO、CO2,發現瓦斯、CO和溫度有升高趨勢,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以便組織相關單位加大處理措施。
4、通風科每天派人到現場檢查督促處理措施的落實兌現。
5、安全處負責三班派人現場監督處理措施的落實,並彙報當班存在隱患的情況。
礦井無計劃停電停風應急處理預案
一、礦井突然停電停風彙報處理程序
1、地麵變電所配電工發現全礦進線總屏突然掉閘或供東西立風進分屏、供井下各分屏突然掉閘後立即向調度室彙報並切斷電源。進線總屏掉閘同時要立即向局電力調度彙報。
2、井下各掘進當頭及采煤工作麵突然停電停風後,安全員必須將當頭及工作麵、回風側的所有人員撤離到采區進風上山待命,並在通向當頭或工作麵的通道設置警標,禁止人員入內並報告礦調度。
3、礦調度按到報告後,立即報告礦總值班及有關領導,有關單位,由礦總值班立即召集機電二隊、機電三隊、安全科、機電科、通風科、通風區等有關單位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二、礦井無計劃停電停風撤人處理辦法
1、機電二隊、機電三隊值班人員接到全礦停電停風通知後,立即趕往地麵變電所組織電工對事故原因進行查詢,綜合各地信息反饋進行判斷處理。
2、如係外部原因引起全礦停電,立即與局電力調度聯係,查清事幫原因,按倒閘操作程序執行相應的倒閘處理。
3、如係外部原因引起,機電二隊、機電三隊值班人員分別向地麵機房、井下各變電所聯係,查詢事故原因。地麵、井下各工作地點人員一經發現線路、電纜或開關設備等存在問題,要立即向礦調度或地麵變電所彙報,不得隱瞞。
4、機電二隊、機電三隊值班人員,在事故發生後10分鍾內必須根據各種反饋信息迅速作出事故原因判斷,並立即向礦調度彙報事故原因,預計主扇停機時間,以便於礦總值班作出如下相應決策:
1)、如果在10分鍾內,則通知井下人員在安全地點就地待命。
2)、如停電時間在30分鍾內,則通知井下人員撤至進風水平大巷待命。
3)、如停電時間在30分鍾以上,則立即通知井下人員盡快從安全出口撤至地麵,並立即向局調度室彙報,向礦山救護隊報警。
三、恢複送電處理程序
1、由地麵變電配電工接停送電操作程序,首先切斷故障線路屏,然後合上進線總屏。
2、合上東西立風井風機開關屏,恢複東西立風井機供電及正常運行。
3、依次按操作程序,恢複付井絞車,二水平泵房,井下三、四水平供電。如果主扇停風在30分鍾以上,必須待主扇運行30分鍾以後由通風區派瓦斯員檢查二、三、四水平中央變電所瓦斯情況,待瓦斯降至0.5%以下時,才可恢複向井下變電所供電.
4、由通風區瓦斯員檢查各采區變電所、采煤工作麵、各當頭瓦斯情況,待瓦斯濃度降到規定值以下,由機電三隊值班人員指揮各變電所配電工依次按操作程序送電,各掘進當頭的恢複送電工作由通風區瓦斯員負責,必須先製定措施排瓦斯,待瓦斯濃度降至0.9%以下時才可恢複當頭供電。
5、機電二隊、機電三隊、水電工區、洗煤廠等相關單位,積極組織人員對故障線路設備等進行檢修。
四、防止無計劃停電停風管理措施
1、全礦範圍內的高壓供電係統由機電科負責每年協同電業公司電氣實驗做一次預防性實驗和開關繼電保護檢測,確保靈敏可靠。對不合格的電纜、接線盒,責任單位必須立即處理,處理不好必須更換。(洗煤廠的由洗煤廠負責檢測和實驗。)
2、每年三月份前,機電科、機電二隊、水電工區、洗煤廠根據各自的責任範圍對全礦的接地電阻和避雷器進行一次試驗,對不合格的必須處理和更換,在今年內要求把所有閥型避雷器全部更換成氧化鋅避雷器。過流保護對負荷有變化的由機電科負責及時進行整定,機電二隊、洗煤廠、機電三隊負責每半年對本單位所分管的高低壓開關過流繼電器進行一次檢查核對。
3、井下巷道施工,凡是危及電纜或供電設備的都必須事先製定專門的安全保護措施,並嚴格按措施執行,否則立即停止作業,並要追究施工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4、井下使用的局扇必須實行“三專”供電,否則不得供電。局扇累計運行時間不得超過半年,要有計劃的安排升井檢修,否則由此而引起的無計劃停風由通風區承擔責任,規定局扇由瓦斯員負責開、停操作。
5、深入開展質量標準化工作,井下的電纜機電三隊要按標準懸掛整齊,特別是高壓電纜和風機專線,防止電纜被埋或被碴子砸爛,井下開關、電纜、局扇每周進行一次電氣檢查,否則要追究機電三隊的責任,地麵主扇風機機電二隊每天檢查一次。
6、地麵供電線路機電二隊,水電工區每月要檢查一次,樹枝會碰到線路的必須砍掉,線路有隱患的必須及時整改,否則追究機電二隊或水電工區責任。變電所要有防止貓、老鼠、蛇等動物進入的裝置。
7、不論內外部原因造成全礦停電,地麵變電所值班配電工都必須及時彙報有關部門領導,凡是停電造成停風的,井下現場跟班安全員、瓦檢員除了組織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外還必須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由礦調度室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彙報。在排放瓦斯時必須製訂專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