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安煤礦大型固定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唐安煤礦大型固定設備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
1、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確保本分公司內發生大型固定設備02manbetx.com 時,能夠及時、準確、快速、高效地采取措施,以防止災情和事態的進一步擴大、蔓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全礦職工生命安全,特製定本預案。
2、編製依據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2.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4《程序文件》中《應急準備和響應控製程序》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範圍為我分公司轄區內各生產連隊和大型固定設備使用單位02manbetx.com 的應急救援。
4、危害程度03manbetx
我礦目前使用的大型設備主要有:主水泵、主通風機、空氣壓縮機、主皮帶及運人猴車等。可能造成的事故主要有:主水泵事故造成淹井停產;主通風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停產;空氣壓縮機事故或爆炸造成人員傷亡;主皮帶斷裂造成人員傷亡或停產;運人猴車的連接器失效造成人員傷亡或停產。重大大型固定設備事故主要原因又分為人為操作失誤和設備缺陷。
5、工作原則
5.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堅持“安全優先”的原則。在實施救援的過程中,要把遇險人員、受威脅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準放棄一絲解救遇險人員脫離險情的希望。同時,要確保搶險人員的安全,不準有新的人員傷亡。
5.2 堅持在對災區人員實施救援時先生存者後遇難者的原則。
5.3 堅持防止事故擴大的原則
5.4堅持保護環境,有利於災後重建和盡快恢複生產的原則。
6、組織機構及職責
6.1應急組織體係
我分公司成立大型固定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重特大大型固定設備事故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各相關負責人以及事故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應快速響應,按職責任務,積極配合應急救援指揮部做好救災工作。
6.2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6.2.1 我礦成立大型固定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調度室。
總 指 揮:經理
副總指揮:生產經理、總工程師、安全經理、機電經理及相關副經理領導
成員:調度室、機電科、生產科、安全科、保衛科、物流中心、通風科、礦醫院、監控中心、環保科及相關單位負責人。
6.2.2職責
6.2.2.1 總指揮職責:
(1)03manbetx 判斷事故、事件或災情的受影響區域、危害程度,確定相應應急救援級別;
(2)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各應急反應組織進行應急救援行動;
(3)批準成立現場搶救指揮部,批準現場搶救方案(或現場預案);
(4)報告上級機關,與地方政府應急反應組織或機構進行聯係,通報事故、事件或災害情況;
(5)根據事態發展,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6.2.2.2副總指揮職責:
協助總指揮製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協助總指揮組織領導救災工作。按照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負責組織好處理事故所必須的人員在指揮部待命,負責協調救災所必須的設備和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營救事故的專用許可證。
6.2.2.3成員職責
6.2.2.3.1調度室:承接重大大型固定設備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事故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
6.2.2.3.2機電科:協助製定搶險工作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和方案,負責協助事故單位提供事故地點電氣設備具體情況;按命令監督停送電工作,協助事故單位及時搶修或安裝機電設備。
6.2.2.3.3安全科:負責監督搶險救災工作中的各項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實。
6.2.2.3.4 通風科:負責協助事故單位製定停風應急措施、人員撤離路線,礦井通風等措施和方案。
6.2.2.3.5物流中心:負責提供搶險救災中所需的材料工具和設備;負責將救護搶險材料、工具、設備運送到指定地點。
6.2.2.3.6 保衛科:負責搶險救災工作中的警戒設置,疏散人員,維持秩序;負責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運輸的道路交通暢通。
6.2.2.3.7 礦醫院: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急救。
6.2.2.3.8 監控中心:負責保障各種通訊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網路暢通。
6.2.2.3.9 環保科:負責製定環境保護或預防汙染措施及方法,並進行有效監督,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2.4現場指揮部
6.2.4.1事故發生後現場應成立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負責人由生產經理擔任,負責組織實施搶險救災工作。
6.2.4.2我礦各專業組應積極協助事故單位進行事故搶救。
7、預防與預警
7.1危險源監控
隨著我礦150萬噸/年的生產規模形成,機電設備及運輸等大型設備的增加,安全不利因素提高,針對機電設備風險因素,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強機電設備管理,重點要對輔助運輸設備及提升設備等定期檢修、按章操作。
7.2預警行動
井上下各單位當班設備操作人員在生產過程中要加強對設備運行狀態的觀察,當發現設備有異常時要立即彙報當班負責人,當班負責人要根據設備異常嚴重程度立即停止設備運行,迅速組織人員查明原因,進行搶險,並同時向調度室彙報。
7.3信息報告與處置
7.3.1信息報告與通知
發生事故時當班負責人要迅速通知調度室(值班電話:井下 9 地麵 5828036,5828046)。
7.3.2信息上報
調度室在接受事故報告時要將事故嚴重程度及受傷害人員的情況詳細了解清,並迅速通知值班經理,值班經理接到報告後要通知經理。
7.3.3信息傳遞
經理接到事故報告後,要電話通知總公司總調度室。
8、應急響應
8.1 接警
發生重大大型固定設備事故後,當班負責人應立即向調度室彙報,調度室值班人員在接到事故單位的報警電話後,要問明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範圍和設備類型等,並立即向當日值班經理和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進行彙報。
8.2響應分級
瓦斯事故根據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級響應。
(1) Ⅳ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 Ⅲ級: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 Ⅱ級: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 Ⅰ級:特別重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8.3 應急級別確定
總指揮接到事故彙報後,根據事故情況對事故等級迅速作出判斷,確定響應級別,Ⅳ級以下頂板事故、無人員傷亡、不影響礦井通風且無擴大危險時,立即下令現場人員組織自救,同時根據頂板事故原因利用現場設備設施加強支護進行處理;Ⅳ級事故、影響礦井通風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且無擴大危險時啟動礦應急救援預案;Ⅲ級、Ⅱ級、Ⅰ級以上事故時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彙報啟動上級預案。
8.4 應急啟動
8.4.1 總指揮決定啟動大型固定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後,立即向應急應急辦公室下達啟動預案命令。
8.2.2應急應急辦公室接到總指揮命令後,按照《唐安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中“安全生產事故電話通知順序圖”,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室待命。
8.2.3指揮部成員到達應急應急辦公室後,按照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指示,立即奔赴事故現場,協助事故單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8.3 救援行動
救援工作由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統一指揮,按不同類型設備迅速開展搶救工作。
8.3.1 主水泵:
8.3.1.1 當主水泵發生故障時,事故單位應盡快啟動備用水泵,同時要查清故障原因,製定搶修措施,積極組織排除故障,恢複排水。因設備損壞或雙回路供電中斷,短時間不能恢複排水時,應製定應急措施,采取增加臨時排水設備的辦法防止淹井。
8.3.1.2 當發生管路或閥門故障時,應盡快查清故障原因,及時停泵,關閉故障管路或閥門,啟動備用水泵、管路或閥門。同時積極組織排除故障。若主水管路與備用管路或閥門同時存在故障時,應製定措施增設臨時閥門或管路,保證排水。
8.3.2 主通風機:
8.3.2.1 當運行風機或風機線路在正常運轉或反風運轉時,發生故障,應立即停機,倒換備用風機和備用風機線路運行,並立即組織力量,製定搶修措施,對故障風機或線路查明故障原因,及時進行搶修。
8.3.2.2 當兩台主通風機或兩條主通風機供電線路同時不能正常運轉時,應立即彙報礦調度室及有關礦領導,打開防爆門,由礦調度室通知所有井下施工人員迅速撤離上井,同時切斷井下供電電源,設置警戒,並製定搶修措施,並立即組織搶修。造成長時間向井下通風中斷,導致瓦斯超限時,應及時啟動瓦斯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3.2.3 當一台主風機或風機線路因發生故障或實施大修,短時間內不能恢複正常備用時,必須製定單機運行措施報應急指揮部,準備好必要的備品、配件,製定搶修措施組織人員搶修,同時安排維護工跟班進行監視維護,直至大修風機恢複正常狀態。
8.3.3 空氣壓縮機:
8.3.3.1 一旦運行壓風機發生異響、異震、電動機冒火等嚴重意外情況,應緊急停機,起動備用壓風機。
8.3.3.2 一旦發生風包、風管等爆炸的重大事故時,壓風司機應立即停止所有壓風機的運行。有人員傷亡時,應先組織搶救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並護送重傷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其次事故單位要製定搶修措施,組織人員搶修,盡快恢複生產。並組織專業技術人員03manbetx 原因,采取對策,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
8.3.4 主皮帶:
8.3.4.1 司機發現主皮帶有撕裂、扯帶等斷帶跡象時應立即緊急停車、閉鎖,防止事故擴大,及時積極組織人員進行事故搶救。
8.3.4.2 運行過程中突然發生皮帶斷裂事故時,司機應迅速停車,發生人員傷害時,先搶救受傷人員,後搶修事故。
8.3.4.3 組織專業搶險人員按搶修方案進行搶修。搶修過程中應製定專門的搶修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執行。
8.3.4.4 需進行皮帶硫化時,應按硫化皮帶技術操作規範進行。
8.3.4.5其它安全技術保障措施在整個搶修過程中要認真落實,確保搶修過程的萬無一失。
8.3.5 運人猴車:
8.3.5.1 當猴車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包括緊急製動等原因在內的猛烈拉動時,司機必須立即停車,采取措施了解乘坐人員安全情況,如有人員受傷要通知現場搶險指揮部,製定搶險措施,組織搶險專業對人員進行搶救。無人員傷亡時,維護工對絞車的各主要部件特別是鋼絲繩和各部位連接裝置以及製動機構進行詳細檢查,同時要對安全回路進行全麵檢查,確認完好後,方可開車。
8.3.5.2 上述事故搶險結束後,要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會同安監部門對事故原因進行全麵03manbetx 、研究,並製定出相應的防範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8.3.6 其他大型設備:
8.3.6.1其他大型固定設備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報告並切斷事故現場電源,疏散人員,正確選擇滅火器材、材料進行初期滅火。當火災事故無法控製時,要及時啟動井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通風隊負責火災的搶險和救援工作,要與熟悉現場情況人員配合,及時了解掌握現場災情發展情況並彙報指揮部,製定正確救人和滅火措施;根據指揮部營救遇險人員和滅火措施所要求的任務,到達指定地點選擇正確滅火器材、材料搶救傷員,撲滅火源;若火災現場存在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時,應采取措施有效控製危險源,防止災情擴大,完成對災區遇險人員的救援和事故救援。
8.3.6.2醫院救護小組立即對受傷及中毒人員進行搶救。
8.4 擴大應急
8.4.1在事故搶救搶險過程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足,事故(事件)無法得到有效控製,現場搶救指揮部要立即向總公司總調度和總公司安監部彙報。
8.4.2 由總公司決定向上級機關求救,請求兄弟單位或政府部門進行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擴大的應急響應。
8.4.3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根據需要動員、調動、征用有關人員、物資、設備、器材、以及占用場地。有關部門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配合並提供便利條件,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拖延、阻攔和拒絕。
8.5應急恢複
8.5.1發生事故嚴重時,除應急啟動、救援行動、擴大應急外,必須保護好現場,不得擅自處理,以備調查分析。
8.5.2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礦安全科要協助上級部門認真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8.6 應急結束
8.6.1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現場指揮部應根據應急救援實際情況在報總公司總調度室同意後宣布事故應急救援結束。(1)事故危害得以控製;(2)次生事故因素已經消除;(3)受傷人員基本得到救治;(4)緊急疏散人員恢複正常生活。
8.6.2應急救援結束後,由總指揮下達應急結束命令。
8.6.3應急救援結束後,調度室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總結評審工作。
9、信息發布
應急結束後,宣教科要經總指揮批準後負責對事故發生的部門、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及救援結果進行報道。
10、後期處置
應急結束後,事故單位負責人要對影響環境汙染的物品進行徹底清理、消毒,對汙染物進行收集、處置。
應急救援指揮部責成專人對事故情況進行有效說明,穩定礦區生產生活秩序,由各單位負責人充分利用有效宣傳媒體,正確引導輿論,避免群眾發生誤解或猜疑,消除事故帶來的消極或負麵影響。
事故搶救搶險結束後,經事故調查組和總公司調度室和總公司安監部同意後,進入生產秩序恢複階段,必要時可聘請專家進行指導,恢複生產秩序。
勞資科、工會等部門組織善後賠償接待組,接待和安撫受害職工家屬,對受害人員進行合法、合理賠償同時組織安葬工亡職工。
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搶救過程中的應急救援工作記錄,組織專家對搶救過程、應急救援搶險能力和應急預案的操作性進行分析和評估,寫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評估報告,必要時提出進行預案修訂。
11、保障措施
11.1 預案執行保障
11.1.1大型設備使用單位在危險源辨識、風險因素評價的基礎上,對辨識出的難以控製、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重大危險源,由總工程師組織製定《唐安煤礦大型固定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1.1.2 大型設備使用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學習《唐安煤礦大型固定設備事故應急預案》,讓職工知道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11.1.3 大型設備使用場所和必要地點都必須裝有通往調度室的電話,並且要保證暢通無阻。
11.1.4 調度室值班人員在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向值班經理和本單位負責人報告,迅速進行分析判斷。同時向經理彙報。
11.1.5 經理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啟動事故預案後,要立即召集有關人員,迅速組成現場搶救指揮部,對事故情況進行認真的分析研究,製定搶救方案和安全措施。
11.2 通信與信息保障
11.2.1 監控中心要製定應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保證在各種應急情況下都能夠通信暢通,信息傳遞及時。
11.2.2 總指揮部成員要將通訊工具始終保持在工作狀態,在接到通知後,要立即趕赴指定地點。
11.2.3 調度室要公布應急彙報電話,並根據職務及任職人員的變動情況及時更新聯係方式,同時將聯係方式發放到礦屬各單位。
11.3應急隊伍保障
11.3.1高平市軍事化礦山救護隊與我礦簽定有救護協議,保證在事故發生後,能夠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積極參與事故搶救。
11.3.2地麵各生產連隊洗煤廠井下輔助連隊要加強應急預案的培訓學習,保證在應急情況下能夠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出色地完成總指揮部交給的搶救任務。
11.3.3 礦醫院要製定應急醫療保障措施,保證我礦在各種應急情況下能及時有效地救治各種受傷人員。
11.3.4 保衛科要製定治安管製和交通管製措施,對進入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實行管製(必要時搶救人員佩戴統一明顯標誌,搶險車輛張貼特殊證照),維持治安秩序。
11.3.5安全科要對重大事故搶救搶險過程進行監督,把好安全關。
11.3.6各單位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總指揮部的命令,所有參加搶救的人員必須積極主動,服從指揮,遵守紀律,不得推諉扯皮,對搶救中出現失誤的部門或不服從指揮、推諉扯皮、臨陣脫逃的人員要堅決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3.7 各單位負責人如有變動,由接替人履行職責。
11.4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11.4.1 物流中心要做好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準備,保障我礦在大型固定設備事故應急搶救搶險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設備。
11.4.2 物流中心的搶救物資、設備要按規定配齊配足,加強日常檢查和管理,按規定進行更新,不得隨意挪用。
11.4.3 物流中心在接到救援電話後,要迅速召集本單位有關人員,按礦總指揮部要求將所需的物資、設備等,按指定時間送到指定地點。
11.5 應急經費保障
11.5.1 企管科要做好應急救援專項費用計劃,財務科要建立專項應急科目,保證應急管理運行和應急中各項活動的開支。
11.5.2 財務科必須要保證在礦發生重大事故時有足夠的應急救援資金,保證能夠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12、其他
12.1 發生大型固定設備事故時,本預案與《唐安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一並執行。
12.2 調度室及相關搶救單位要做好搶救記錄,按一體化文件的相關要求進行評審。
大型固定設備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我礦目前使用的大型設備主要有:提升絞車、主水泵、主通風機、主提升膠帶機及運人猴車。可能造成的事故主要有:提升絞車斷繩、斷軸造成人員傷亡或停產;主水泵事故造成淹井停產;空氣壓縮機事故或爆炸造成人員傷亡或停產;主通風機事故造成停產;提升膠帶機接頭開裂,鋼芯移位,導致斷帶、火災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停產;提升礦車的連接器失效造成人員傷亡或停產。重大大型固定設備事故主要原因又分為人為操作失誤和設備缺陷。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組織體係
我礦設立重大大型固定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重大大型固定設備事故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各相關負責人以及事故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應快速響應,按職責任務,積極配合應急救援指揮部做好救災工作。
2.2 指揮機構及職責
2.2.1 指揮機構
總 指 揮:經理
副總指揮:生產經理、總工程師、安全經理、機電經理及相關副經理領導
成員:調度室、機電科、生產科、安全科、保衛科、物流中心、通風科、礦醫院、監控中心、環保科及相關單位負責人。
2.2.2職責
2.2.2.1 總指揮職責:
(1)分析判斷事故、事件或災情的受影響區域、危害程度,確定相應應急救援級別;
(2)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各應急反應組織進行應急救援行動;
(3)批準成立現場搶救指揮部,批準現場搶救方案(或現場預案);
(4)報告上級機關,與地方政府應急反應組織或機構進行聯係,通報事故、事件或災害情況;
(5)根據事態發展,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2.2.2.2副總指揮職責:
協助總指揮製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協助總指揮組織領導救災工作。按照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負責組織好處理事故所必須的人員在指揮部待命,負責協調救災所必須的設備和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營救事故的專用許可證。
2.2.2.3成員職責
2.2.2.3.1調度室:承接重大大型固定設備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事故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
2.2.2.3.2機電科:協助製定搶險工作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和方案,負責協助事故單位提供事故地點電氣設備具體情況;按命令監督停送電工作,協助事故單位及時搶修或安裝機電設備。
2.2.2.3.3安全科:負責監督搶險救災工作中的各項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實。
2.2.2.3.4 通風科:負責協助事故單位製定停風應急措施、人員撤離路線,礦井通風等措施和方案。
2.2.2.3.5 物流中心:負責提供搶險救災中所需的材料工具和設備;負責將救護搶險材料、工具、設備運送到指定地點。
2.2.2.3.6 保衛科:負責搶險救災工作中的警戒設置,疏散人員,維持秩序;負責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運輸的道路交通暢通。
2.2.2.3.7 礦醫院: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急救。
2.2.2.3.8 監控中心:負責保障各種通訊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網路暢通。
2.2.2.3.9 環保科:負責製定環境保護或預防汙染措施及方法,並進行有效監督,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3、大型固定設備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3.1 當大型固定設備發生故障或事故時,現場操作人員或當班負責人要及時向調度值班室彙報,彙報的內容包括:事故地點、現場情況和可能危及到的區域等。
3.2 現場操作人員和現場維護工應盡快查清事故原因,並對安全回路和設備進行全麵檢查。查清事故原因後立即向現場應急指揮部彙報,以便指揮部根據事故原因製定相應的救援安全技術措施。
3.3 提升絞車:當副井絞車出現故障停車時,絞車司機要及時采取安全措施使絞車處於安全製動狀態。
3.4 當猴車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包括緊急製動等原因在內的猛烈拉動時,司機必須立即停車,采取措施了解乘坐人員安全情況,如有人員受傷要通知現場搶險指揮部,製定搶險措施,組織搶險專業對人員進行搶救。無人員傷亡時,維護工對絞車的各主要部件特別是鋼絲繩和各部位連接裝置以及製動機構進行詳細檢查,同時要對安全回路進行全麵檢查,確認完好後,方可開車。
3.5 主水泵:當主水泵發生故障時,事故單位應盡快啟動備用水泵,同時要查清故障原因,製定搶修措施,積極組織排除故障,恢複排水。因設備損壞或雙回路供電中斷,短時間不能恢複排水時,應製定應急措施,采取增加臨時排水設備的辦法防止淹井。當發生管路或閥門故障時,應盡快查清故障原因,及時停泵,關閉故障管路或閥門,啟動備用水泵、管路或閥門。同時積極組織排除故障。
3.6 空氣壓縮機:一旦運行壓風機發生異響、異震、電動機冒火等嚴重意外情況,應緊急停機,起動備用壓風機。一旦發生風包、風管等爆炸的重大事故時,壓風司機應立即停止所有壓風機的運行。有人員傷亡時,應先組織搶救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並護送重傷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
3.7 主通風機:當運行風機或風機線路在正常運轉或反風運轉時,發生故障,應立即停機,倒換備用風機和備用風機線路運行,並立即組織力量,製定搶修措施,對故障風機或線路查明故障原因,及時進行搶修。當兩台主通風機或兩條主通風機供電線路同時不能正常運轉時,應立即彙報礦調度室及有關礦領導,打開防爆門,由礦調度室通知所有井下施工人員迅速撤離上井,同時切斷井下主供電電源,設置警戒,並製定搶修措施,並立即組織搶修。
3.8 主皮帶:司機發現主皮帶有撕裂、扯帶等斷帶跡象時應立即緊急停車、閉鎖,防止事故擴大,及時積極組織人員進行事故搶救。
4、注意事項
4.1 維護現場環境安全,排除不安全隱患和各種影響搶修的障礙,保證工作空間和人身、設備安全。
4.2 組織專業搶險人員按搶修方案進行搶修。搶修過程中應製定專門的搶修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執行。
4.3 搶修人員要按搶修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搶修,排除故障,恢複運行。搶修過程中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以防傷人造成事故擴大。故障嚴重需長時間停車時,現場指揮部應製定安全措施。
4.4 其它安全技術保障措施在整個搶修過程中要認真落實,確保搶修過程的萬無一失。
4.5 大型固定設備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報告並切斷事故現場電源,疏散人員,正確選擇滅火器材、材料進行初期滅火。當火災事故無法控製時,要及時啟動井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