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安煤礦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唐安煤礦危險化學品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
1、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確保本分公司內發生危險化學品02manbetx.com 時,能夠及時、準確、快速、高效地采取措施,以防止災情和事態的進一步擴大、蔓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全礦職工生命安全,特製定本預案。
2、編製依據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2.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4《程序文件》中《應急準備和響應控製程序》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範圍為我分公司轄區內井上下各生產、運輸工作場所危險化學品02manbetx.com 的應急救援。
4、危害程度03manbetx
我礦危險化學品涉及使用和儲存環節,全礦存在危險化學品單位不多,主要是供應科倉庫危險化學品裝卸、儲存、發放;鍋爐房化驗室、汙水處理廠危險化學品使用;質檢科化驗室;少量使用稀料、硫酸等危險化學品單位;使用氧氣、乙炔氣等單位以及礦加油站。
5、工作原則
5.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堅持“安全優先”的原則。在實施救援的過程中,要把遇險人員、受威脅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準放棄一絲解救遇險人員脫離險情的希望。同時,要確保搶險人員的安全,不準有新的人員傷亡。
5.2 堅持在對災區人員實施救援時先生存者後遇難者的原則。
5.3 堅持防止事故擴大的原則
5.4堅持保護環境,有利於災後重建和盡快恢複生產的原則。
6、組織機構及職責
6.1應急組織體係
我分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各相關負責人以及事故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應快速響應,按職責任務,積極配合應急救援指揮部做好救災工作。
6.2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6.2.1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部設在調度室。
總 指 揮:經理
副總指揮:安全經理及相關經理領導
成 員:保衛科、安全科、環保科、醫院、物流中心、礦辦、調度室及相關單位負責人
6.2.2 職責
6.2.2.1 總指揮職責:
(1)03manbetx 判斷事故、事件或災情的受影響區域、危害程度,確定相應應急救援級別;
(2)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各應急反應組織進行應急救援行動;
(3)批準成立現場搶救指揮部,批準現場搶救方案(或現場預案);
(4)報告上級機關,與地方政府應急反應組織或機構進行聯係,通報事故、事件或災害情況;
(5)根據事態發展,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6.2.2.2副總指揮職責:
協助總指揮製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協助總指揮組織領導救災工作。按照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負責組織好處理事故所必須的人員在指揮部待命,負責協調救災所必須的設備和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營救事故的專用許可證。
6.2.2.3成員職責
6.2.2.3.1保衛科:負責搶險救災工作中的警戒設置,疏散人員,維持秩序;負責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運輸的道路交通暢通和礦區治安。
6.2.2.3.2安全科:負責監督應急救援中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
6.2.2.3.3環保科:負責製定環境保護或預防汙染措施及方法,並進行有效監督,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2.2.3.4礦醫院:負責組織醫護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急救。
6.2.2.3.5物流中心:保證應急救援所需的材料和設備供給。
6.2.2.3.6礦辦:負責為指揮部成員到達現場、傷員運輸、後勤服務提供車輛保障。
6.2.2.3.7調度室:負責救援過程中人員的調配工作。
6.2.3 現場指揮部
6.2.3.1事故發生後現場應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負責人由安全經理擔任,負責組織實施搶險救災工作。
6.2.3.2我礦各相關部門要積極協助事故單位進行搶救工作。
7、預防與預警
7.1危險源監控
根據危險化學品使用和儲存單位的實際情況,對其進行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
7.2預警行動
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在危險化學品入庫前,必須進行檢查登記,盡可能專庫專儲存,條件不允許時,必須把危險化學品與其它物品隔離存放,對於化學性質滅火方法相互影響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在同一庫房內存放。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必須製定相應的管理製度,在使用時必須輕拿輕放。當事故發生時要立即向救援辦公室彙報,並同時組織人員自救。
7.3信息報告與處置
7.3.1信息報告與通知
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要迅速通知調度室,電話:5828036 5828046,並同時通知本單位負責人。
7.3.2信息上報
調度室在接受事故報告時要將事故嚴重程度及受傷害人員的情況詳細了解清,並迅速通知分管經理,分管經理接到報告後要通知經理。
7.3.3信息傳遞
經理接到事故報告後,首先要電話通知總公司總調度室和總公司安全監查部,然後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通知當地安全監察部門。
8、應急響應
8.1 接警
8.1.1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要立即向調度室彙報,彙報內容包括事故時間、地點、人員、範圍、程度等。
8.1.2調度室接到事故電話彙報後,要立即向值班經理調度室主任彙報。
8.1.3值班經理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向總指揮彙報。
8.2 響應分級
危險化學品事故根據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級響應。
(1) Ⅳ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 Ⅲ級: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 Ⅱ級: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 Ⅰ級:特別重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8.3 應急級別確定
總指揮接到事故彙報後,根據事故情況對事故等級迅速作出判斷,確定響應級別,Ⅳ級以下頂板事故、無人員傷亡、不影響礦井通風且無擴大危險時,立即下令現場人員組織自救,同時根據頂板事故原因利用現場設備設施加強支護進行處理;Ⅳ級事故、影響礦井通風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且無擴大危險時啟動礦應急救援預案;Ⅲ級、Ⅱ級、Ⅰ級以上事故時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彙報啟動上級預案。
8.4 應急啟動
8.4.1 總指揮決定啟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後,立即向應急救援辦公室下達啟動預案命令。
8.4.2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總指揮命令後,按照《唐安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中“安全生產事故電話通知順序圖”,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室待命。
8.4.3指揮部成員到達應急救援辦公室,按照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指示,立即奔赴事故現場,協助事故單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8.5 救援行動
8.5.1 救援工作由經理負責統一指揮,發生事故後經理要迅速組織人員開展救災工作。
8.5.2指揮部要根據其危害性能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要采取有效回收、化學中和反應、通風、稀釋等方法消除或減少有毒有害氣(液)體、爆炸及腐蝕液體等對人體和物品的損傷。
8.5.3當人員受危險化學品傷害時,礦醫院要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用水衝洗或中和,減輕傷害並及時送往市醫院進行搶救。
8.5.4危險化學品中毒人員要立即送醫院進行搶救。
8.5.5保衛科要對現場進行疏散人員,設置警戒線。
8.5.6危險品泄漏造成火災時,指揮部要根據現場火災嚴重程度決定是否拔打119進行外援救助。
8.6 擴大應急
8.6.1在事故搶救搶險過程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足,事故(事件)無法得到有效控製,現場搶救指揮部要立即向總公司總調度和總公司安監部彙報。
8.6.2 由總公司決定向上級機關求救,請求兄弟單位或政府部門進行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擴大的應急響應。
8.6.3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根據需要動員、調動、征用有關人員、物資、設備、器材、以及占用場地。有關部門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配合並提供便利條件,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拖延、阻攔和拒絕。
8.7 應急恢複
8.7.1發生事故嚴重時,除應急啟動、救援行動、擴大應急外,必須保護好現場,不得擅自處理,以備調查03manbetx 。
8.7.2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礦安全科要協助上級部門認真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8.8 應急結束
8.8.1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現場指揮部應根據應急救援實際情況在報總公司總調度室同意後宣布事故應急救援結束。(1)事故危害得以控製;(2)次生事故因素已經消除;(3)受傷人員基本得到救治;(4)緊急疏散人員恢複正常生活。
8.8.2應急救援結束後,由總指揮下達應急結束命令。
8.8.3應急救援結束後,調度室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總結評審工作。
9、信息發布
應急結束後,宣教科要經總指揮批準後負責對事故發生的部門、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及救援結果進行報道。
10、後期處置
應急結束後,事故單位負責人要對影響環境汙染的物品進行徹底清理、消毒,對汙染物進行收集、處置。
應急救援指揮部責成專人對事故情況進行有效說明,穩定礦區生產生活秩序,由各單位負責人充分利用有效宣傳媒體,正確引導輿論,避免群眾發生誤解或猜疑,消除事故帶來的消極或負麵影響。
事故搶救搶險結束後,經事故調查組和總公司調度室和總公司安監部同意後,進入生產秩序恢複階段,必要時可聘請專家進行指導,恢複生產秩序。
勞資科、工會等部門組織善後賠償接待組,接待和安撫受害職工家屬,對受害人員進行合法、合理賠償同時組織安葬工亡職工。
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搶救過程中的應急救援工作記錄,組織專家對搶救過程、應急救援搶險能力和應急預案的操作性進行03manbetx 和評估,寫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評估報告,必要時提出進行預案修訂。
11、保障措施
11.1 預案執行保障
11.1.1 危險化學品儲存和使用單位在危險源辨識、風險因素評價的基礎上,對辨識出的重大危險源,要嚴格執行重大危險源控製措施。對難以控製或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重大危險源,由總工程師組織製定《唐安煤礦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1.1.2 相關單位都必須認真貫徹學習《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讓職工知道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11.1.3 各單位所有作業場所和必要地點都必須裝有通往調度室的電話,並且要保證暢通無阻。任何人隻要發現危險化學品事故,都有責任有義務立即向調度室報告。
11.1.4調度室值班人員在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向值班經理和本單位負責人報告,迅速進行分析判斷。同時向經理彙報。
11.1.5經理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啟動事故預案後,要立即召集有關人員,迅速組成現場搶救指揮部,對事故情況進行認真的分析研究,製定搶救方案和安全措施。並同時向總公司總調度室和總公司安監部彙報,在總公司成員未到達之前,先按我礦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搶救方案積極行動,以防事態擴大。
11.2 通信與信息保障
11.2.1 監控中心要製定應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保證在各種應急情況下都能夠通信暢通,信息傳遞及時。
11.2.2 礦總指揮部成員要將通訊工具始終保持在工作狀態,在接到通知後,要立即趕赴指定地點。
11.2.3 調度室要公布應急彙報電話,並根據職務及任職人員的變動情況及時更新聯係方式,同時將聯係方式發放到礦屬各單位。
11.3應急隊伍保障
11.3.1高平市軍事化礦山救護隊與我礦簽定有救護協議,保證在事故發生後,能夠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積極參與事故搶救。
11.3.2地麵各單位要加強應急預案的培訓學習,保證在應急情況下能夠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出色地完成總指揮部交給的搶救任務。
11.3.3 礦醫院要製定應急醫療保障措施,保證我礦在各種應急情況下能及時有效地救治各種受傷人員。
11.3.4 保衛科要製定治安管製和交通管製措施,對進入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實行管製(必要時搶救人員佩戴統一明顯標誌,搶險車輛張貼特殊證照),維持治安秩序。
11.3.5 安全科要對事故搶救過程進行監督,把好安全關。
11.3.6 各單位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總指揮部的命令,所有參加搶救的人員必須積極主動,服從指揮,遵守紀律,不得推諉扯皮,對搶救中出現失誤的部門或不服從指揮、推諉扯皮、臨陣脫逃的人員要堅決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3.7 各單位負責人如有變動,由接替人履行職責。
11.4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11.4.1 物流中心要做好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準備,保障我礦在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搶救搶險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設備。
11.4.2 物流中心的搶救物資、設備要按規定配齊配足,加強日常檢查和管理,按規定進行更新,不得隨意挪用。
11.4.3 物流中心在接到救援電話後,要迅速召集本單位有關人員,按礦總指揮部要求將所需的物資、設備等,按指定時間送到指定地點。
11.5 應急經費保障
11.5.1 企管科要做好應急救援專項費用計劃,財務科要建立專項應急科目,保證應急管理運行和應急中各項活動的開支。
11.5.2 財務科必須要保證在礦發生重大事故時有足夠的應急救援資金,保證能夠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12、其他
12.1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本預案與《唐安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一並執行。
12.2 調度室及相關搶救單位要做好搶救記錄,按一體化文件的相關要求進行評審。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危險化學品事故主要是指火工品、油脂及易燃易爆物品在運輸、貯存、使用過程中發生的爆炸事故。事故發生後,不僅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還有可能造成大的環境汙染事故。
2.2 指揮機構及職責
2.2.1 指揮機構
總 指 揮:經理
副總指揮:安全經理及相關經理領導
成 員:保衛科、安全科、環保科、醫院、物流中心、礦辦、調度室及相關單位負責人
2.2.2 職責
2.2.2.1總指揮職責:
(1)分析判斷事故、事件或災情的受影響區域、危害程度,確定相應應急救援級別;
(2)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各應急反應組織進行應急救援行動;
(3)批準成立現場搶救指揮部,批準現場搶救方案(或現場預案);
(4)報告上級機關,與地方政府應急反應組織或機構進行聯係,通報事故、事件或災害情況;
(5)根據事態發展,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2.2.2.2副總指揮職責:
協助總指揮製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協助總指揮組織領導救災工作。按照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負責組織好處理事故所必須的人員在指揮部待命,負責協調救災所必須的設備和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營救事故的專用許可證。
2.2.2.3成員職責
2.2.2.3.1保衛科:負責搶險救災工作中的警戒設置,疏散人員,維持秩序;負責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運輸的道路交通暢通和礦區治安。
2.2.2.3.2安全科:負責監督應急救援中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
2.2.2.3.3環保科:負責製定環境保護或預防汙染措施及方法,並進行有效監督,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2.2.2.3.4 礦醫院:負責組織醫護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急救。
2.2.2.3.5物流中心:保證應急救援所需的材料和設備供給。
2.2.2.3.6礦辦:負責為指揮部成員到達現場、傷員運輸、後勤服務提供車輛保障。
2.2.2.3.7調度室:負責救援過程中人員的調配工作。
3、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3.1 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處置措施
(1)進入泄漏現場進行處理時,應注意安全防護進入現場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麵具。為了在現場上能正確使用和適應,平時應進行嚴格的適應性訓練。立即在事故中心區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水炮掩護。
(2)泄漏源控製
關閉閥門、停止作業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局部停車、打循環、減負荷運行等。
堵漏。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泄漏處。
(3)泄漏物處理
圍堤堵截:築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沿明溝外流。
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雲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於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釋放大量水。
破壞燃燒條件:對於液體泄漏,為降低物料向大氣中的蒸發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蓋物品覆蓋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麵形成覆蓋層,抑製其蒸發。
收容(集):對於大型泄漏,可選擇用隔膜泵將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內或槽車內;當泄漏量小時,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廢棄物處置:將收集的泄漏物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用消防水衝洗剩下的少量物料,衝洗水排入汙水係統處理。
3.2 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先控製,後消滅。針對危險化學品火災的火勢發展蔓延快和燃燒麵積大的特點,積極采取統一指揮、以快製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
(2)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進行火情偵察、火災撲救、火場疏散人員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麵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應迅速查明燃燒範圍、燃燒物品及其周圍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的主要途徑,燃燒的危險化學品及燃燒產物是否有毒。
(3)正確選擇最適合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製燃燒範圍,然後逐步撲滅火勢。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的情況,應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撤退信號應格外醒目,能使現場所有人員都看到或聽到,並應經常演練)。
(4)消滅餘火
火災撲滅後,仍然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餘火。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上級部門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3.3 在不同危險化學品事故區域應采取的具體應對措施
(1)事故中心區域。事故中心區的救援人員需要全身防護,並佩戴隔絕式麵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斷事故源、搶救傷員、保護和轉移其它危險化學品、清除滲漏液態毒物、進行局部的空間洗消及封閉現場等。非搶險人員撤離到中心區域以外後應清點人數,並進行登記。事故中心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誌。
(2)事故波及區域。該區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導防護、監測汙染情況,控製交通,組織排除滯留的危險化學品氣體。視事故實際情況組織人員疏散轉移。事故波及區域人員撤離到該區域以外後應清點人數,並進行登記。事故波及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誌。
(3)受影響區域。該區救援工作重點放在及時指導群眾進行防護,對群眾進行有關知識的宣傳,穩定群眾的思想情緒,做基本應急準備。
4 、注意事項
4.1 進入事故區域的救險人員必須佩戴安全防護用品,防止在救援過程中二次事故發生,擴大事故。
4.2 劃出警戒範圍,嚴禁其他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著火現場,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撲滅後的起火原因調查提供有力證據。
4.3 當井下發生危險化學品燃燒或爆炸事故時,要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按火災事故避災路線撤退至安全地帶,並向調度值班室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