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安煤礦矸山滑坡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唐安煤礦矸山滑坡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
1、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確保本分公司內發生地麵火災02manbetx.com 時,能夠及時、準確、快速、高效地采取措施,以防止災情和事態的進一步擴大、蔓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全礦職工生命安全,特製定本預案。
2、引用標準/文件
2.1《山西省消防管理條例》。
2.2《安全生產法》。
3適用範圍
分公司內矸石堆放場所。
4危害程度03manbetx
150萬噸/年投產後,產量提高,出矸也相應增多,我礦雖設有矸石專門堆放場所。但是隨著日產量的提高,矸石堆放越來越高,不安全因素也大大提高,尤其是在汛期大雨來臨之際,極易造成水流矸落。
5、工作原則
5.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堅持“安全優先”的原則。在實施救援的過程中,要把遇險人員、受威脅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準放棄一絲解救遇險人員脫離險情的希望。同時,要確保搶險人員的安全,不準有新的人員傷亡。
5.2 堅持在對災區人員實施救援時先生存者後遇難者的原則。
5.3 堅持防止02manbetx.com 擴大的原則
5.4堅持保護環境,有利於災後重建和盡快恢複生產的原則。
6、組織機構及職責
6.1應急組織體係
我分公司成立矸山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指揮部,具體承擔矸山應急事故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各相關負責人以及事故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應快速響應,按職責任務,積極配合應急救援指揮部做好救災工作。
6.2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6.2.1成立矸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部設在調度室。
總 指 揮:經理
副總指揮:生產經理、總工程師、安全經理、機電經理及相關副經理領導
成 員:輔運隊、保衛科、安全科、環保科、醫院、物流中心、礦辦、調度室、調運科及相關單位負責人
6.2.2 職責
6.2.2.1總指揮職責:
(1)03manbetx 判斷事故、事件或災情的受影響區域、危害程度,確定相應應急救援級別;
(2)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各應急反應組織進行應急救援行動;
(3)批準成立現場搶救指揮部,批準現場搶救方案(或現場預案);
(4)報告上級機關,與地方政府應急反應組織或機構進行聯係,通報事故、事件或災害情況;
(5)根據事態發展,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6.2.2.2副總指揮職責:
協助總指揮製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協助總指揮組織領導救災工作。按照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負責組織好處理事故所必須的人員在指揮部待命,負責協調救災所必須的設備和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營救事故的專用許可證。
6.2.2.3成員職責
6.2.2.3.1 輔運隊:輔運隊是事故發生後的搶險救災直接責任者,負責立即組織人員參於搶險救災工作。
6.2.2.3.2安全科:負責監督應急救援中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
6.2.2.3.3環保科:負責製定環境保護或預防汙染措施及方法,並進行有效監督,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2.2.3.4保衛科:負責搶險救災工作中的警戒設置,疏散人員,維持秩序;負責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運輸的道路交通暢通和礦區治安。
6.2.2.3.5礦醫院:負責聯係醫療機構,組織救護車輛及醫護人員、器材進入指定地點,組織現場搶救傷員。
6.2.2.3.6物流中心:負責應急狀態下應急物資的供應保障。
6.2.2.3.7礦辦:負責為指揮部成員到達現場、傷員運輸、後勤服務提供車輛保障。
6.2.2.3.8調度室:負責救援過程中人員的調配工作。
6.2.2.3.9調運科:負責救援過程中特殊車輛的調配使用。
6.2.3 現場指揮部
6.2.3.1事故發生後現場應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負責人由生產經理擔任,負責組織實施搶險救災工作。
6.2.3.2我礦各相關部門要積極協助事故單位進行搶救工作。
7、預防與預警
7.1危險源監控
第一:在汛期時要進行防洪排水工作;
第二:日常排矸時按指定地點進行排矸。
7.2預警行動
輔運隊要指定專人對矸山進行管理檢查,不得隨意排放矸石,要定期用鏟車或推煤機平整矸山場地,防止矸石堆放過高,造成滑坡,特別在雨季期間要注意觀察矸山滑坡情況,發現隱患要立即向調度室彙報。
7.3信息報告與處置
7.3.1信息報告與通知
發生事故時現場第一發現人員要迅速通知調度室(電話:5828036 5828046)及部門負責人,同時要說明事故地點、事故類型等事故概況。
7.3.2信息上報
調度室在接受事故報告時要將事故嚴重程度及受傷害人員的情況詳細了解清,做好記錄,並迅速通知分管經理,分管經理接到報告後要通知經理。
7.3.3信息傳遞
經理接到事故報告後,首先要電話通知總公司總調度室,然後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通知當地安全監察部門。
8、應急響應
8.1 接警
8.1.1 矸山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要立即向調度室彙報,彙報內容包括事故時間、地點、人員、範圍、程度等。
8.1.2調度室接到事故電話彙報後,要立即向值班經理和調度室主任彙報。
8.1.3值班經理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向總指揮彙報。
8.2響應分級
矸山事故根據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級響應。
(1) Ⅳ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Ⅲ級: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Ⅱ級: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Ⅰ級:特別重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8.3 應急級別確定
總指揮接到事故彙報後,根據事故情況對事故等級迅速作出判斷,確定響應級別,Ⅳ級以下頂板事故、無人員傷亡、不影響礦井通風且無擴大危險時,立即下令現場人員組織自救,同時根據頂板事故原因利用現場設備設施加強支護進行處理;Ⅳ級事故、影響礦井通風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且無擴大危險時啟動礦應急救援預案;Ⅲ級、Ⅱ級、Ⅰ級以上事故時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彙報啟動上級預案。
8.4應急啟動
8.4.1 總指揮決定啟動矸山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後,立即向應急救援辦公室下達啟動預案命令。
8.4.2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總指揮命令後,按照《唐安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中“安全生產事故電話通知順序圖”,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室待命。
8.4.3指揮部成員到達應急救援辦公室後,按照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指示,立即奔赴事故現場,協助事故單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8.5 救援行動
8.5.1 救援工作由經理負責統一指揮,發生事故後經理要迅速組織人員開展救災工作。
8.5.2為保證矸山滑坡事故搶險急救工作有序進行,責任明確,措施到位,必須做到現場指揮及時果斷,事故報告及時、準確,處理得當;在搶險急救中各部門要全力支持,相互配合,服從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調遣。
8.5.3劃定戒嚴區域,禁止任何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確定疏散區,組織人員撤退。
8.5.4根據事故嚴重程度,製定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確保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8.5.5參加應急搶險救援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裝備齊全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設備,事故現場應當在專業部門的專業人員的指定下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
8.6擴大應急
8.6.1在事故搶救搶險過程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足,事故(事件)無法得到有效控製,現場搶救指揮部要立即向總公司總調度和總公司安監部彙報。
8.6.2 由總公司決定向上級機關求救,請求兄弟單位或政府部門進行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擴大的應急響應。
8.6.3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根據需要動員、調動、征用有關人員、物資、設備、器材、以及占用場地。有關部門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配合並提供便利條件,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拖延、阻攔和拒絕。
8.7 應急恢複
8.7.1發生矸山滑坡事故嚴重時,除應急啟動、救援行動、擴大應急外,必須保護好現場,不得擅自處理,以備調查03manbetx 。
8.7.2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礦安全科要協助上級部門認真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才識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8.8應急結束
8.8.1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現場指揮部應根據應急救援實際情況在報總公司總調度室同意後宣布事故應急救援結束。(1)事故危害得以控製;(2)次生事故因素已經消除;(3)受傷人員基本得到救治;(4)緊急疏散人員恢複正常生活。
8.8.2應急救援結束後,由總指揮下達應急結束命令。
8.8.3應急救援結束後,調度室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總結評審工作。
9、信息發布
應急結束後,宣教科要經總指揮負責對事故發生的部門、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及救援結果進行報道。
10、後期處置
應急結束後,事故單位負責人要對影響環境汙染的物品進行徹底清理、消毒,對汙染物進行收集、處置。
應急救援指揮部責成專人對事故情況進行有效說明,穩定礦區生產生活秩序,由各單位負責人充分利用有效宣傳媒體,正確引導輿論,避免群眾發生誤解或猜疑,消除事故帶來的消極或負麵影響。
事故搶救搶險結束後,經事故調查組和總公司調度室和總公司安監部同意後,進入生產秩序恢複階段,必要時可聘請專家進行指導,恢複生產秩序。
勞資科、工會等部門組織善後賠償接待組,接待和安撫受害職工家屬,對受害人員進行合法、合理賠償同時組織安葬工亡職工。
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搶救過程中的應急救援工作記錄,組織專家對搶救過程、應急救援搶險能力和應急預案的操作性進行03manbetx 和評估,寫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評估報告,必要時提出進行預案修訂。
11、保障措施
11.1 預案執行保障
11.1.1 輔運隊對辨識出的矸山滑坡危險源,安全科通過評估,對難以控製或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重大危險源,由總工程師組織製定《唐安煤礦矸山滑坡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1.1.2 各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學習《唐安煤礦矸山滑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使員工知道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11.1.3 矸山必須裝有通往調度室的電話,並且要保證暢通無阻。任何人隻要發現矸山有異常情況(事故、事件或災情),都有責任有義務立即向調度室報告。
11.1.4 調度室值班人員在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向分管經理和本單位負責人報告,並同時向經理彙報。
11.1.5 經理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啟動事故預案後,要立即召集有關人員,迅速組成現場搶救指揮部,對事故情況進行認真的分析研究,製定搶救方案和安全措施。並同時向總公司彙報,在總公司成員未到達之前,先按我礦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搶救方案積極行動,以防事態擴大。
11.2 通信與信息保障
11.2.1 監控中心要製定應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保證在各種應急情況下都能夠通信暢通,信息傳遞及時。
11.2.2 礦總指揮部成員要將通訊工具始終保持在工作狀態,在接到通知後,要立即趕赴指定地點。
11.2.3 調度室要公布應急彙報電話,並根據職務及任職人員的變動情況及時更新聯係方式,同時將聯係方式發放到礦屬各單位。
11.3應急隊伍保障
11.3.1高平市軍事化礦山救護隊與我礦簽定有救護協議,保證在事故發生後,能夠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積極參與事故搶救。
11.3.2各單位要加強應急預案的培訓學習,保證在應急情況下能夠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出色地完成總指揮部交給的搶救任務。
11.3.3 礦醫院要製定應急醫療保障措施,保證我礦在各種應急情況下能及時有效地救治各種受傷人員。
11.3.4 保衛科要製定治安管製和交通管製措施,對進入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實行管製(必要時搶救人員佩戴統一明顯標誌,搶險車輛張貼特殊證照),維持治安秩序。
11.3.5 安全科要對事故搶救過程進行監督,把好安全關。
11.3.6 各單位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總指揮部的命令,所有參加搶救的人員必須積極主動,服從指揮,遵守紀律,不得推諉扯皮,對搶救中出現失誤的部門或不服從指揮、推諉扯皮、臨陣脫逃的人員要堅決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3.7 各單位負責人如有變動,由接替人履行職責。
11.4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11.4.1 物流中心要做好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準備,保障我礦在矸山滑坡事故應急搶救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設備。
11.4.2 物流中心的搶救物資、設備要按規定配齊配足,加強日常檢查和管理,按規定進行更新,不得隨意挪用。
11.4.3 物流中心在接到救援電話後,要迅速召集本單位有關人員,按礦總指揮部要求將所需的物資、設備等,按指定時間送到指定地點。
11.4.4 調運科要做好搶險救援時鏟車、推煤機的使用保障。
11.5 應急經費保障
11.5.1 企管科要做好應急救援專項費用計劃,財務科要建立專項應急科目,保證應急管理運行和應急中各項活動的開支。
11.5.2 財務科必須要保證在礦發生重大事故時有足夠的應急救援資金,保證能夠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12、其他
12.1 發生矸山滑坡事故時,本預案與《唐安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一並執行。
12.2 調度室及相關搶救單位要做好搶救或演練記錄,按一體化文件的相關要求進行評審。
矸山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事故特征
1.1 事故類型
煤(矸)山可能發生的事故有:矸山垮落事故、矸山自然發火事故、矸山爆炸事故和煤矸山有毒有害氣體泄露事故。
1.2 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多發生在夏季。在夏季矸山容易發生爆炸、坍塌和滑坡,造成人員傷亡和建築物損失;矸山泄露的有毒有害氣體,容易造成人員傷亡和環境汙染。
2、應急救援機構及職責
2.1 成立重大矸山滑坡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經理
副總指揮:生產經理、總工程師、安全經理、機電經理及相關副經理領導
成 員:輔運隊、保衛科、安全科、環保科、醫院、物流中心、礦辦、調度室、調運科及相關單位負責人
2.2 職責
2.2.1總指揮職責:
(1)分析判斷事故、事件或災情的受影響區域、危害程度,確定相應應急救援級別;
(2)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各應急反應組織進行應急救援行動;
(3)批準成立現場搶救指揮部,批準現場搶救方案(或現場預案);
(4)報告上級機關,與地方政府應急反應組織或機構進行聯係,通報事故、事件或災害情況;
(5)根據事態發展,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2.2.2副總指揮職責:
協助總指揮製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協助總指揮組織領導救災工作。按照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負責組織好處理事故所必須的人員在指揮部待命,負責協調救災所必須的設備和嚴格控製入井人員,簽發營救事故的專用許可證。
2.2.3成員職責
2.2.3.1 輔運隊:輔運隊是事故發生後的搶險救災直接責任者,負責立即組織人員參於搶險救災工作。
2.2.3.2安全科:負責監督應急救援中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
2.2.3.3環保科:負責製定環境保護或預防汙染措施及方法,並進行有效監督,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2.2.3.4保衛科:負責搶險救災工作中的警戒設置,疏散人員,維持秩序;負責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運輸的道路交通暢通和礦區治安。
2.2.3.5礦醫院:負責聯係醫療機構,組織救護車輛及醫護人員、器材進入指定地點,組織現場搶救傷員。
2.2.3.6物流中心:負責應急狀態下應急物資的供應保障。
2.2.3.7礦辦:負責為指揮部成員到達現場、傷員運輸、後勤服務提供車輛保障。
2.2.3.8調度室:負責救援過程中人員的調配工作。
2.2.3.9調運科:負責救援過程中特殊車輛的調配使用。
2.3 現場指揮部
2.3.1事故發生後現場應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負責人由生產經理擔任,負責組織實施搶險救災工作。
2.3.2我礦各相關部門要積極協助事故單位進行搶救工作。
3、矸山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3.1 當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要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同時立即彙報調度值班室和相關職能科室。彙報的內容有:事故的地點、類型、危害範圍和傷害情況,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同時要安排人員時刻與調度值班室保持聯係等。
3.2 調度室要收集事故信息,報告事故情況,同時迅速組織事故發生地或險情威脅區域的群眾撤離危險區域至安全地帶,維護社會治安,做好撤離群眾的生活安置工作。
3.3 封鎖事故現場和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誌,同時設法保護周邊重要生產、生活設施,防止引發次生的安全或環境事故。
3.4 搜救失蹤人員,組織醫療衛生力量,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援。
3.5 發生垮落或滑坡事故,要檢查矸體的安息角,查明垮落或滑坡的原因。采取放矸、固定矸體、減小堆積角的措施,防止再次發生事故。如有可能應擴大矸石山堆放麵積,固結矸體。
3.6 發生矸石山自燃發火事故,救援人員要佩戴自救器和其他防護用具,采用泥漿灌注和其他滅火材料撲滅火情。
3.7 發生矸石山爆炸事故應立即檢查氣體濃度,判斷爆炸原因,加強通風,排放爆炸引起的局部聚集氣體。
3.8 發生矸石山有毒有害氣體湧出事故,救援人員要佩戴自救器和其他防護用具,進行氣體監測,排放聚集的有毒有害氣體,加強通風引流。
3.9 維護國家重要設施和目標,防止對江河、湖泊、交通幹線等造成汙染或影響。
4、注意事項
1、如發生煤矸自燃和有毒有害氣體釋放事故時,救援人員應按規定佩帶符合國家規定的防護器具。
2、如在矸石山加固、卸矸減壓時必須保證搶救人員和附近居民的絕對安全,必須製定專門措施,經總工程師簽批,報救援指揮部批準後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必須設置新的警戒標識,指派專人進行現場監督和檢查。
3、在注漿滅火、引流通風時,必須在確保矸石基本穩定,不會發生二次垮落的情況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