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狗万manbet官网 !

唐安煤礦地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作者:佚名 2012-04-22 20:58 來源:本站原創

  唐安煤礦地震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

  1 總則

  1.1編製目的

  為了能夠快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地震應急工作,最大限度減輕地震災害,遏製連鎖性各種次生災害蔓延,確保本分公司在政府或上級部門地震臨震預報發布、或地震發生後、或由於周邊地區發生嚴重地震對我分公司所轄區域造成地震災害時,能夠及時、準確、快速、高效地采取措施,防止災情和事態的進一步擴大、蔓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全礦職工生命安全,盡可能地減少對社會救災的壓力,必要時要對社會救災工作進行職員。特製定本預案

  1.2編製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1.2.3《山西省防震減災條例》

  1.2.4《山西省地震應急救援規定》

  1.2.5《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是我分公司在政府或上級部門地震臨震預報發布、或地震發生後、或由於周邊地區發生嚴重地震對我分公司所轄區域造成地震災害時,實施應急指揮和地震應急行動的總綱領、總方案,適用範圍為我分公司整個轄區 。

  1.4指導思想

  1.4.1以保障人民的最大利益、生命安全為出發點,立足於有震、有大震的觀點,堅持以“以認為本、減少危害、預防為主,防救並舉”的方針。

  1.4.2以提高企業綜合防震能力為核心,以生命線工程為重點,力求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

  1.4.3堅持“平震結合”,防震減災與礦區總體發展規劃相結合,在落實礦區規劃的同時,貫徹落實防震減災計劃

  1.5應急工作原則

  全體職工、家屬在礦防震減災、抗震減災指揮部的同統一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最大限度地減輕國家財產損失,減少人員傷亡,盡快恢複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2、危險源03manbetx 及防範重點

  防範重點是礦井安全出口、井下巷道、井下通風、井下供電、地麵篩分樓、洗選樓、後勤住宅樓、各種生命線工程,可能發生壓力容器泄露、燃燒、爆炸等次生災害02manbetx.com 以及人員密集的地方。

  3、地震災害事件分級與事權劃分

  3.1地震災害事件分級

  根據地震的強度和其危害程度,地震災害事件分為四級,作為地震應急分級負責和事權劃分的依據:

  Ⅰ級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指發生7.0級以上的地震,或造成300人以上死亡,產生特別重大社會影響的地震。

  Ⅱ級 重大地震災害:指發生6.5—6.9級以上的地震,或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地震。

  Ⅲ級 較大地震災害:指發生6—6.4級以上的地震,或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地震。

  Ⅳ 一般地震災害:指發生5—5.9級以上地震,或造成20人以下死亡,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地震。

  3.2事權劃分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由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和其現場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下,災區各級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實施,做出應急響應;

  重大地震災害,在省抗震救災指揮部和其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下,災區各級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實施。做出應急響應;

  在省防震減災領導組辦公室的協調指導下,由災區市級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和其現場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災區縣級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實施;

  較大地震災害,在晉城市人民政府領導下,由總公司抗震救災指揮部實施公司所轄範圍內的地震應急工作,我分公司啟動地震應急預案,做好應急響應;抗震救災領導組及時召開會議,通報震情、災情,部署對口應急救援事項;

  一般地震災害由我分公司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我分公司所轄範圍內的地震應急工作,總公司抗震救災總指揮部視情節給予必要的應急支持;

  5級以下強有感地震事件或地震謠傳,我分公司抗震指揮部依據影響程度負責,總公司抗震救災總指揮部視情節給予必要的應急支持。

  6、組織機構及職責

  6.1應急組織體係

  在我分公司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組織體係下,完善地震災害應急組織體係。

  成立抗震救災指揮部,指揮部負責分公司範圍內的抗震救災指揮和調度。地震臨震預報發布後或相應級別的地震後,分公司領導自行轉為抗震救災領導體係。

  6.2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6.2.1 我分公司成立成立抗震救災指揮部,地震前為防震減災指揮部,震後為抗震救災指揮部。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調度室。(電話:5828036、5828046,傳真:5828017)。

  總 指 揮:經理

  副總指揮:黨委書記、紀檢委書記、生產經理、總工程師、安全經理、機電經理及相關副經理領導

  成 員:調度室、生產科、安全科、通風科、機電科、救護隊、變電站、監控中心、物流中心、礦醫院、保衛科、工會、礦辦、基建科、行政科、黨辦、紀檢辦等相關單位負責人。

  6.2.2 指揮部職責:

  6.2.2.1負責組織實施本《預案》,統一領導、指揮我分公司防震減災和抗震救災工作;

  6.2.2.2隨時掌握震情、災情和救災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告震情災情信息;調整、終止地震預警級別;

  6.2.2.3根據震情、災情,製定緊急管理辦法或特別管理措施,確定和調整震後應急期及應急工作規模;

  6.2.2.4負責與上級政府及主觀部門進行聯絡,記錄和傳達地震應急命令,並按照規定上報災情和請求支援;

  6.2.2.5調配和接受救災物資、資金和裝備;部署轉移安置災民,保障災民基本生活;

  6.2.2.6根據震情和災情采取有效措施,防範次生災害和傳染病疫情的發生;頒布臨時規章、規定,在緊急狀態下,依法實施管理、限製、征用等應急措施;

  6.2.2.7全麵負責本單位的地震應急工作以及震後生產、秩序恢複工作;

  6.2.2.8做好本單位地震應急自救、互救應急宣傳工作。

  6.3指揮部下設九個應急專業組

  6.3.1人員搶救組

  成員:調度室、礦辦、保衛科、行政科、救護隊、工會、物流中心、機電科、礦醫院

  職責:

  (1) 調度室、礦辦負責通知分管範圍內所有單位及人員進行撤離以及避難;

  (2) 調度室負責組織應急分隊在地震發生半小時內集合待命;

  (3) 救護隊負責井下職工、保衛科負責地麵職工、家屬以及傷員的救護工作;

  (4) 礦醫院負責發生災害的預防及救護工作;

  (5) 救護隊、保衛科負責做好防火工作;

  (6)保衛科根據現場情況劃定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穩定社會治安,同時按照情況及時協調對災區進行交通管製,根據需要開設綠色通道,指揮並保障應急車輛暢通無阻。

  6.3.2工程設施搶險組

  成員:調度室、安全科、生產科、機電科、通風科、基建科、地麵連隊

  職責:

  (1)機電科負責在搶救02manbetx.com 前切斷事故區域的電源

  (2)地麵運行單位負責在搶救事故前切斷事故區域的危險化學品供氣氣源,防止發生危險化學品爆炸事故;

  (3)基建科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在最短時間內進行地麵工程設施和住宅建築的排查,對於不達國家規定標準的,要組織加固維繕;同時負責地麵基建工程、在建工程的搶險搶修;

  (4)生產技術科室負責組織對井口以及井下巷道、井下供電係統、井下排水係統、井下通風係統、井下監測監控係統等係統搶險、搶修。

  6.3.3生命線工程修複組

  成員:物流中心、機電科、基建科、信息中心、監控中心、行政科、保衛科、地麵連隊

  職責:

  (1)物流中心負責火藥庫等工程係統的修複;

  (2)信息中心、監控中心負責通訊線路以及設施的修複;

  (3)行政科負責地麵連隊配合按照指揮部統一部署供電、供暖、供水等工程的修複;

  (4)機電科負責供電係統的修複;

  (5)基建科負責組織地麵單位對分公司道路進行修複;

  (6)保衛科負責對車輛密集地段、人員疏散路段進行安全疏導。

  6.3.4醫療防疫組

  成員:礦醫院

  職責:

  負責建立救護場所,對救出的傷員進行緊急救治或轉院治療;

  負責及時、充足準備和提供救護所需的各類醫療器械及藥品;

  負責組織開展防病消毒工作,防止和控製傳染病的爆發流行和事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並負責檢測飲用水、食物,向職工家屬提供心理衛生方麵的谘詢和幫助。

  6.3.5 後勤物資保障組

  成員:礦辦、行政科、物流中心、基建科

  職責:

  (1)礦辦負責調拔應急生活物資,解決災民基本生存的食品、用品;

  (2)基建科負責搭建簡易住房;

  (3)行政科負責規劃應急避難場所,並設置明顯指示標誌;

  (3)物流中心負責負責調拔抗震救災時所需的油料、鋼材、水泥、木料等物資;

  6.3.6次生災害搶險組

  成員:調度室、生產科、安全科、機電科、通風科、總工辦、安標辦、物流中心、行政科、保衛科、地麵連隊

  職責:

  (1) 調度室負責組織相關單位及人員,指揮、協調滑坡、火災、水害等災害事故的發生並有效遏止次生災害事故的蔓延,做好次生災害的防治;

  (2) 保衛科負責火險隱患及特殊建築物次生災害的防治;

  (3) 物流中心負責火藥庫爆炸物品等隱患的安全監控和次生災害的防治;

  (4) 總工辦、生產科負責聯係查明地質災害發生原因,影響範圍等情況;

  (5) 機電科負責對特種設備和供電線路的安全監控和次生災害的防治。

  6.3.7宣傳報道通訊組

  成員:宣教科

  職責:

  負責組織防震減災、抗震救災應急宣傳和通信報道;做好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的宣傳教育,引導群眾做好抗災自救和互救工作;負責接待外來采訪工作。

  6.3.8治安保衛組

  成員:保衛科

  職責:

  負責礦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負責抗震救災指揮部、金融、財務、油庫、倉庫、危險爆炸品、救災用品等要害部門和重要目標的警戒。

  6.3.9生產恢複組

  成員:調度室、生產科、安全科、機電科、通風科、總工辦、安標辦、生產口各連隊

  職責:

  (1)主要負責震後各係統生產設施損壞情況的03manbetx 統計。

  (2)製定恢複生產方案。

  (3)實施生產恢複方案。

  7、應急響應

  7.1響應分級

  一般地震災害由分公司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地震應急工作;5級以下的強有感地震時間或地震謠傳,指揮部依據影響程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5級以上地震災害按照我分公司應急預案和總公司以及地方政府相關指令具體實施。

  7.2 應急響應措施

  7.2.1臨震應急響應

  7.2.1.1調度室值班人員在接到政府或上級地震臨震發布後,要立即向值班經理和本單位負責人報告,迅速進行03manbetx 判斷,值班經理同時向經理彙報。

  11.1.5 經理立即成立防震減災指揮部,指揮部立即召開會議,研究部署防震工作;通知防範重點區域人員組織自救和互救工作;

  7.2.1.2指揮部立即檢查和落實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情況;

  7.2.1.3收集異常情況並向總公司彙報,同時做好相關記錄;

  7.2.1.4檢查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疏散通道和路線指示牌等應急標誌;

  7.2.1.5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做好應急宣傳教育工作,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確保人心穩定、礦區秩序穩定。

  7.2.2震後應急響應

  地震發生後,防震減災指揮部自行轉為抗震救災指揮部。

  7.2.2.1震後30分鍾內指揮部指揮係統進入運行狀態;

  7.2.2.2開通應急通訊指揮係統,指揮部成員全部到位;

  7.2.2.3總指揮下令啟動《地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2.2.4決定避災方式和範圍;

  7.2.2.5根據地震和災情部署應急工作,依法調配、統籌、征用救災所需的各類裝備、物資等資源,保障抗震救災工作的正常運行。

  7.3應急處置措施

  7.3.1要害生產部門處置措施

  7.3.1.1地麵工程設施搶險組

  組織搶險隊伍對地麵險、危工程及設施搶險、搶修,必須製定搶險方案,對可能發生的危情進行排查,確保搶險人員的安全,首先要切斷事故區域的電源。建築物發生傾斜或裂縫時,撤離內部人員,設立警戒線,嚴禁人員再次進入。建築物發生倒塌後,以先人後物的原則進行搶險。

  組織搶險隊伍對選煤樓、車間等建築物、設備設施受損情況進行詳細排查,營救受傷人員,特別是煤倉等容易發生爆炸的地方要迅速製定搶險方案,進行排險、搶險。受災嚴重時,無法修複的建築和設備,要劃出安全線,嚴禁人員進入,同時上報總公司。

  7.3.1.2井下搶險組

  通知救護隊並組織搶險隊伍,對井下人員實施避震轉移、安全撤離。對礦井的安全出口、礦井的排水係統、通風係統等實施搶險、搶修。如井下發生次生災害事故,如冒頂、水災等嚴格按照相對應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以及綜合預案進行搶險、排險。

  7.3.2職工密集的工業場地、住宅區人員的處置措施

  7.3.2.1嚴密監視火災的發生,出現火災時采取有效防範措施,防止火勢擴大、蔓延,組織力量撲救現場火災,及時撲滅火災。

  對群眾聚集場所劃定警戒線,對主要檔案、財務、生產資料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確保秩序穩定。

  7.3.2.2偵察、了解被埋被困人員及位置;偵察時救出容易救出的人員;進入倒塌(破壞)體後,先營救人員,再清理倒塌(破壞)體,搶救文檔、貴重物品、搬運屍體等;

  7.3.2.3組織醫療隊伍、必要的醫藥品以及器械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或或轉院治療;做好消毒及疫情監控工作,及時控製和隔離轉染源,檢測飲用水,確保飲用水安全。

  7.3.2.4利用各種工具積極宣傳,組織群眾有序轉移到避難場所和安全地帶。

  7.3.3生命線工程的搶險措施

  及時供應搶險救災物資,做好所需物資的組織、裝卸、運輸等具體工作,確保抗震救災所需物資供給。

  及時對通訊線路、通訊設備、設施進行搶險搶修,確保通訊線路暢通;

  對生活區、生產區的供暖、供電、供水係統等工程的搶險搶修,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複正常運行;

  對總供電係統、建築物進行徹底排查,同時製定現場搶險方案,如供電係統不能正常運行,應立即啟動備用發電機組,有限考慮礦井通風、排水、運輸等保安電源;

  對損壞比較嚴重的道路進行實地勘察,指定現場方案,動用設備設施進行搶險、搶修,盡快恢複道路暢通。

  7.4擴大應急

  如果局勢不能控製或有強餘震發生等災情擴大時,抗震救災指揮部要立即向總公司或政府部門彙報並請求支援,實施擴大應急響應。

  7.5應急結束

  7.5.1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現場指揮部應根據應急救援實際情況在報總公司同意後宣布事故應急救援結束:(1)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基本完成;(2)經震情趨勢判斷,近期無發生大震可能;;(3)根據上一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通知或災區應急進展,由分公司抗震救災指揮部總指揮適時宣布地震應急期結束。

  7.5.2應急救援結束後,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下達應急結束命令。

  7.5.3 應急救援結束後,調度室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總結評審,必要時進行修訂。

  8、後期處置

  8.1履行抗震救災統一領導職責的單位根據本單位遭受損失的情況,對地震災害事件中的傷亡人員、參與應急處置的工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給予救助、撫恤、補助,並提供心理援助;

  8.2由分公司相關部門製訂和落實災民過渡性安置方案;勞資科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理賠工作。

  8.3參加應急工作的部門、單位要認真組織清理、修複、歸還因地震救災需要而緊急調集、征用的設施、設備、器材和物資,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

  9、響應調查與總結

  地震應急工作結束後,分公司所有單位要對本次地震應急響應過程中的協調指揮、組織實施、預案執行等情況進行調查、總結。參加地震應急處置的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要認真總結抗震救災工作,並以書麵形式上報防震減災領導組辦公室。

  10、保障措施

  10.1 預案執行保障

  10.1.1 礦屬各單位都必須認真貫徹學習《唐安分公司地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必須組織一次應急演練,並且保證演練質量,讓所有員工知道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10.1.2 各單位所有作業場所和必要地點都必須裝有通往調度室的電話,並且要保證暢通無阻。

  10.1.3調度室值班人員在接到地震事故信息後,要立即向值班經理和本單位負責人報告,迅速進行03manbetx 判斷。同時向經理彙報。

  10.1.4 經理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啟動事故預案後,要立即召集有關人員,迅速組成現場搶救指揮部,對事故情況進行認真的分析研究,製定搶救方案和安全措施。並同時向總公司彙報。

  10.2 通信與信息保障

  10.2.1 監控中心要製定應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保證在各種應急情況下都能夠通信暢通,信息傳遞及時。

  10.2.2 礦總指揮部成員要將通訊工具始終保持在工作狀態,在接到通知後,要立即趕赴指定地點。

  10.2.3 調度室要公布應急彙報電話,並根據職務及任職人員的變動情況及時更新聯係方式,同時將聯係方式發放到礦屬各單位。

  10.3應急隊伍保障

  10.3.1高平市軍事化礦山救護隊與我礦簽定有救護協議,保證在事故發生後,能夠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積極參與事故搶救。

  10.3.2地麵各生產連隊洗煤廠井下輔助連隊要加強應急預案的培訓學習,保證在應急情況下能夠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出色地完成總指揮部交給的搶救任務。

  10.3.3礦醫院要製定應急醫療保障措施,保證我礦在各種應急情況下能及時有效地救治各種受傷人員。

  10.3.4 保衛科要製定治安管製和交通管製措施,對進入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實行管製(必要時搶救人員佩戴統一明顯標誌,搶險車輛張貼特殊證照),維持治安秩序。

  10.3.5 安全科要對重大事故搶救搶險過程進行監督,把好安全關。

  10.3.6 各單位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總指揮部的命令,所有參加搶救的人員必須積極主動,服從指揮,遵守紀律,不得推諉扯皮,對搶救中出現失誤的部門或不服從指揮、推諉扯皮、臨陣脫逃的人員要堅決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3.7 各單位負責人如有變動,由接替人履行職責。

  10.4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10.4.1 物流中心要做好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準備,保障我礦水災事故應急搶救搶險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設備(包括通訊裝備、運輸工具、照明裝置、防護裝備及各種專用設備等)。

  10.4.2 物流中心的搶救物資、設備要按規定配齊配足,加強日常檢查和管理,按規定進行更新,不得隨意挪用。

  10.4.3 物流中心在接到救援電話後,要迅速召集本單位有關人員,按礦總指揮部要求將所需的物資、設備等,按指定時間送到指定地點。

  10.5 應急經費保障

  10.5.1 企管科要做好應急救援專項費用計劃,財務科要建立專項應急科目,保證應急管理運行和應急中各項活動的開支。

  10.5.2 財務科必須要保證在礦發生重大事故時有足夠的應急救援資金,必須保證能夠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11、附則

  11.1預案的管理與更新由調度室負責。

  11.2在地震應急工作中,各單位負責人必須監守崗位,不得擅自脫崗和玩忽職守。因失職和玩忽職守給企業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應急管理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由分工司給予表彰和獎勵。

  附件1、地震災害事件分級、事權劃分表

  附件2、地震應急組織體係圖

  附件3、地震應急組織人員通訊錄

  附件4、唐安分公司地震應急工作流程圖

万博全网站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煤礦安全生產網徐州網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