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煤花山礦建立起科學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為進一步規範職工工資分配管理製度,積極推進內部市場化工作建設,近日,花山礦出台了《花山礦2012年工資管理辦法》,充分發揮出工資的杠杆調節作用,最大限度調動起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確保全年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經該礦第九屆一次職代會審議通過的工資管理辦法,嚴格按照依法依規、科學合理的“四定”基本原則製定,即:按勞分配、兼顧公平原則;減員提效原則;傾斜一線、兼顧輔助、整合機關、調整地麵、合理調控、激勵約束原則;總額調控、內部結算原則。該辦法分配形式規定,各采掘隊實行按分分配的計件工資製度,采取“以豐補欠”方式、執行台階加價管理辦法;通、機、運實行計件工資製,工資總額以當月70%與礦井產量、30%與掘進開拓進尺掛鉤的結算方式;地麵單位實行與礦井安全、生產、經濟效益掛鉤的計時工資製。該辦法全麵體現出工資分配重心向關鍵性崗位和苦、髒、累、險崗位適當傾斜的形式。對各級管理人員實行安全風險抵押製度,促進安全責任落實,對部分管理人員建立安全、生產、經營風險機製,實行生產經營目標責任獎製度。
為做到防微杜漸,杜絕違紀、違規、違法行為發生,該辦法確立了工資分配監督檢查小組,定期、不定期督查各單位工資分配情況,促進各單位加大工資分配透明度,全麵推行區(隊)務公開。同時規定各單位要進一步完善民主分配小組和監督小組共同參與職工工資分配決策的機製,其中職工代表不得少於7人,分配方案必須上牆公示,接受群眾監督,不準克扣、截留、虛報、冒領職工工資,必須如數分配到班組,發放到個人,嚴格做到工資分配有憑可依、有據可查。並要求各單位要加強“加班加點”現象的管理和控製,在重視保護職工休息權的同時,做好保勤措施,努力提高“三率”,保證生產正常進行。
花山礦黨委宣傳部:李光勇
201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