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鋪礦采煤一區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彙編
火鋪礦采煤一區安全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彙編
火鋪礦采煤一區
2010年2月
目錄
第一章 膠帶運輸機司機安全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4
第二章 刮板輸送機司機安全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5
第三章 乳化泵站司機安全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7
第四章 機電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0
第五章 井下維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2
第六章 井下配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4
第七章 鋼絲繩檢查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6
第八章 液壓支架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7
第九章 掘進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4
第十章 砂輪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9
第十一章 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0
第十二章 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1
第十三章 水泵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2
第十四章 采煤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4
第十五章 空氣壓縮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6
第十六章 風水管工安全技術規程 39
第十七章 錨索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9
第十八章 錨杆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1
第十九章 綜采設備的安裝、撤除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4
第二十章 液壓支架安裝拆除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7
第二十一章 攪拌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0
第二十二章 CY—45煤礦用全液壓側卸式裝岩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1
第二十三章 采麵刮板運輸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3
第二十四章 采掘(井下)電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4
第二十五章 小絞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8
第二十六章 回柱絞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0
第二十七章 信號把鉤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2
第二十八章 井下安裝、搬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4
第二十九章 跟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8
第三十章 窄軌電機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9
第三十一章 蓄電池機車充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74
第三十二章 軌道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77
第三十三章 調度絞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78
第三十四章 無極繩絞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80
第三十五章 手動回柱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81
第三十六章 煤電鑽工操作規程 82
第三十七章 井下電工操作規程 83
第三十八章 噴漿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85
第一章 膠帶運輸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 一般規定
1.未經專門培訓,未持合格證的人員,嚴禁上崗操作。
2.所有保護裝置,如跑偏、低速、煤位、信號閉鎖係統、製動及製動閉鎖係統均應正確使用,且靈敏可靠。
3.使用具有靈敏可靠的超溫灑水、煙霧報警係統。
4.禁止超負荷運轉。
5.禁止任何人員在任何情況下乘坐膠帶輸送機,在人員跨越處設有過橋。
6.對違章指揮,司機有權拒絕執行。
二、 開車前的準備工作
1. 從機頭到機尾認真檢查一遍,有否刮、塞、卡膠帶,托輥有無掉落不轉等現象,膠帶有否損壞,接頭是否完整。
2. 檢查減速箱油位、液壓聯軸節傳動液體是否符合要求,外觀檢查防爆電氣設備有無失爆。
3. 檢查拉緊裝置、擋煤板、清掃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4. 檢查各種保護(煙霧、跑偏、煤位、溫度、速度)是否齊全,靈敏可靠,滅火器材是否完整齊全、符合要求。信號是否清晰、可靠,操作按鈕是否靈敏可靠。
5. 試運轉檢查膠帶是否跑偏,鬆緊是否合適,各轉動部位聲音是否正常。
6. 發現問題,先處理好後方可開機。
三、 運行
1. 接到開車信號後,將隨機控製開關撥至正常位置。
2. 禁止甩掉任何保護強行開機。
3. 膠帶輸送機運轉以後,司機要注意觀察其運行狀態,監聽運行聲音是否正常。運轉一段時間後,檢查各部軸承的溫度是否正常(溫度不得超過750C),檢查電動機溫度是否超過廠家銘牌的規定(溫度不超過1100C),檢查液力偶合器溫度(溫度不得超過1100C),若有異常及時停車處理。
4. 運行中,司機應及時清理幹淨驅動裝置及前後20米範圍的淤泥、積水、浮煤、雜物,吊掛好電纜。
5. 膠帶輸送機運轉過程中要檢查各部的運轉效果,集中精力聽清開停車的信號。
6. 停止運行前應將膠帶機上的煤(矸)拉淨。司機離開驅動裝置前後15米以外時,應將開關手把打至零位,並閉鎖。
7. 檢修或搬運大件需經過皮帶運輸機時,必須將皮帶運輸機開關手把打到零位、閉鎖、並掛上停電作業牌或安排專人看守好。
四、停車
1.停車時使膠帶處於最小負荷狀態下,避免膠帶輸送機重載啟動。
2、停車後重新檢查各種保護及各部位的狀況,處理異常現象。
3、離崗後,要切斷電源。
四、 安全注意事項
1. 禁止用膠帶機運送大件及笨重物體。
2. 信號規定:一響停,二響開、三響點動。
3. 煤(矸)幹燥時,應及時開啟滅塵噴霧裝置。
第二章 刮板輸送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 一般規定
1. 刮板輸送機司機必須由經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且持有效證件上崗。
2. 刮板輸送機所配置的各種電氣、機械、液壓保護裝置及聯鎖裝置必須使用,動作安全可靠,嚴禁甩掉不用。
3. 刮板輸送機機頭、機尾必須打設牢固可靠的壓柱。
4. 嚴禁用刮板輸送機運輸設備和物料。
5. 刮板輸送機應在機頭、機尾設置能發出:“停止、開動” 的語音信號裝置。
6. 運輸機的啟動順序為:煤流方向前一台設備啟動後方可啟動後麵的設備,停機方向順序相反,以確保運輸設備拉空,杜絕重載啟動。
7. 對違章指揮,司機有權拒絕執行。
8. 大鏈出槽時,嚴禁使用腳蹬處理。
9. 信號規定:一響停,二響開車,三響點動開車。
10. 嚴禁頻繁點車。
二、 開車前的準備
1. 檢查閉鎖刮板輸送機的信號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否則禁止開車。
2. 檢查刮板輸送機的傳動裝置、電動機、減速器、液壓聯軸節、機頭、機尾各部的螺栓是否齊全,完整堅固。減速器、液壓聯軸節是否有漏油、滲油現象,油量是否適當 。牽引鏈有無損壞,發現問題,排除故障後,方可發出信號開車。
3. 空載情況下啟動刮板輸送機仔細監聽各部件的運轉聲音是否正常,認真察看刮板鏈及聯接環的磨損和使用情況。是否有扭繞、跳鏈、擰麻花、刮板過度變形、聯拉螺栓脫落、刮板丟缺等現象,如發現上述現象要進行處理,否則嚴禁工作。
4. 檢查刮板輸送機擋煤板、撥鏈器、刮板等有無損壞與鬆動。
5. 檢查刮板輸送機機頭的搭接情況,搭接高度不得小於450mm,搭接長度不得小於500mm,回煤坑清挖合格,不得喝循環煤。
6. 檢查刮板輸送機機頭處防塵設施是否能正常使用,否則要及時處理。
7. 發現問題,排除故障後方可開車,杜絕設備帶病運行。
三、 運行
1. 在完成上述重載運轉以前的所有工作,接到開車信號後方可開車。
2. 開車前必須確認輸送機上無人工作、行走。
3. 正常開車前,必須先點動開車2次,時間間隔3~5秒。
4. 刮板輸送機運轉正常以後,司機要注意觀察其運行狀態,監聽其運行聲音是否正常。
5. 刮板輸送機運轉以後,司機要注意觀察其運行狀態,監聽運行聲音是否正常。運轉一段時間後,檢查各部軸承的溫度是否正常(溫度不得超過750C ),檢查電動機溫度是否超過廠家銘牌的規定(溫度不超過1100C),檢查液力偶合器溫度(溫度不得超過1100C)。
6. 刮板輸送機要派專人看守,嚴禁大塊矸石強行通過,防止喝循環煤,防止埋壓膠帶輸送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 刮板輸送機司機要注意機頭、機尾行人,發現情況異常迅速停機。
8. 及時清理機頭、機尾、減速箱的浮貨,不得埋壓。
9. 刮板輸送機刮板鏈出槽時,嚴禁使用腳蹬入槽。
四、 停機
1.刮板輸送機停機前,必須先使輸送機空載,然後發出信號停機。
2.刮板輸送機司機離開崗位停機後,必須將控製開關手把打到零位並閉鎖。
第三章 乳化泵站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 一般規定
1. 乳化液泵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並持證上崗。
2. 乳化液泵站應配備兩泵一箱,乳化液和乳化液箱均應水平安裝,乳化液箱位置應高於泵體100mm以上,在正常情況下,一台工作、一台備用。
3. 電氣設備應安裝在無淋水的幹燥安全地點。如果不能避開淋水時,要妥善遮蓋。
4. 若受條件限製,泵站車應設在傾斜巷道應牢固可靠的掩車位置,並保持泵體及箱體水平。
5. 電動機及開關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運轉,切斷電源,進行處理;待瓦斯濃度降到1%以下時,方可再送電開泵。
6. 有自動配液裝置的泵站,要堅持使用自動配液裝置。
7. 供液管路要吊掛整齊,保證送液、回液暢通。
8. 司機要按以下要求進行定期檢查、檢修:
9. 堅持每班擦洗一次油汙、髒物。
10. 保持過濾器清潔,損壞的要及時更換。
11. 高低壓壓力控製裝置的性能由專管人員每周次鑒定一次。
12. 堅持定期經常清洗過濾器。
13. 乳化液箱至少每月清洗一次。
14. 各種保護裝置由專管人員定期檢查一次。
15. 水質應符合規定要求。
二、 準備、檢查與處理
1. 準備
1) 常備工具:扳手、鉗子、有關監測儀器等。
2) 必要的備品備件:鐵絲、擦布、油壺、油桶、管接頭、密封圈、U形管、高低壓膠管、注液槍等。
3) 油脂:潤滑油、機械油、乳化油等。
2. 檢查與處理
1) 司機接班後,把控製開關把手扳到斷電位置並鎖好,按以下要求進行檢查:
2) 泵站及其附近巷道安全情況及有無淋水。
3) 泵站的各種設備清潔衛生情況。
4) 各部件的連接螺栓是否齊全、牢固。
5) 減速器的油位和密封是否符合規定。
6) 泵站至工作麵的管路接頭是否牢靠、漏液。
7) 各截止閥的手柄應靈活可靠、吸液閥、手動卸載閥及工作麵回液閥應在開啟位置,向工作麵供液的截止閥應在關閉的位置,各種壓力表應齊全、完好。
8) 乳化液有無析油、析皂、沉澱、變色、變味等現象;用折射儀檢查乳化液配比濃度是否符合規定;液麵應保持在液箱的2/3高度位置以上,但不得溢出液箱。
9) 乳化液箱和減速器上的透氣孔是否暢通。
10) 用手盤動齒輪箱輸入聯軸節,聯軸節和泵頭是否轉動靈活。
11) 擰緊泵吸液腔的放氣堵,待把吸液腔內的空氣放盡並出液後擰緊。合上控製開關,點動電動機,檢查泵的旋轉方向是否與其泵殼上箭頭標記方向相一致。
12) 起動電動機,慢慢關閉手動卸載閥,使泵壓逐漸升到額定值,然後按以下要求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否則不準工作:
① 泵運轉是否平穩,聲音是否正常。
② 卸載閥、安全閥的開啟和關閉壓力是否符合規定:
③ 電流表、壓力表的指示是否正常、準確。
④ 柱塞潤滑是否良好,齒輪箱潤滑油壓力是否在0.2Mpa以上。
⑤ 各接頭和密封是否嚴密、無滴漏。
⑥ 乳化液箱中自動配液的液位開關及低液位保護開關是否靈敏可靠。
⑦ 控製按鈕、信號、通訊裝置是否靈敏。
三、 操作及其注意事項
1. 接到工作麵用液開泵信號後,要向工作麵發出開泵信號:“開泵了!”再起動電動機,慢慢打開向工作麵供液管路上的截止閥,開始向工作麵供液。
2. 運轉過程中應注意以下事項:
1) 各種儀表顯示情況。
2) 機器聲音是否正常。
3) 機器溫度是否超限:700C。
4) 乳化液箱中的液位是否保持在規定範圍內。
5) 柱塞是否潤滑,密封是否良好。
6) 乳化液箱內乳化油液麵是否有汙染物。
7) 發現問題,應及時與工作麵聯係,停泵處理。
3. 發出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泵處理:
1) 異味異聲。
2) 溫度超過規定值:700C。
3) 壓力表指示壓力不正常(小於或大於16MPa)。
4) 乳化液箱中液麵低於規定位置而自動配液裝置仍未起動。
5) 控製閥失敗。
6) 過濾器損壞或被堵不能過濾。
7) 管路破裂、脫開。
4.02manbetx.com 停泵和收工停泵都應按下列順序操作:
1) 打開手動卸載閥,使泵空轉運行。
2) 關閉高壓供液閥和泵的吸液閥。
3) 按下泵的停止按鈕,並將控製開關手把扳到斷電位置。
5. 注意事項:
1) 必須確認信號,信號不清不開泵。
2) 修理、更換主要供液管路時應停泵,關閉主管路截止閥,不準帶壓修理或更換各種液壓件。
3) 乳化液箱中液位低於規定下限時,泵站自動配液裝置應起動配液;無自動配液裝置的泵站,應在專用的容器內進行人工配液。配液時應把乳化油摻倒在水中,禁止把水倒在乳化油中。配比濃度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不得擅自打開卸載閥、安全閥、蓄能器等部位的鉛封和調整部件的動作壓力。
4)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關閉泵站的回液截止閥。
5) 要盡量采用同一牌號、同一廠家生產的乳化油配製乳化液。每次配液後,都要用折射儀檢驗乳化液的濃度,不符合規定時要進行調配,直到合格為止。要定期化驗測定水質。
6) 除接觸器觸頭粘住時可用開關停泵外,其他情況下隻許用按鈕停泵。
四、 收尾工作
1. 接到班長收工命令和停泵信號後立即停泵,並把各控製閥打到非工作位置。
2. 清理設備衛生。
3. 現場交接班後,填寫交接班記錄,填寫運轉和交班記錄。
第四章 機電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 井下普采機電設備的安裝移動、維修、02manbetx.com 處理等工作必須執行本規定。
2. 機電維修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並持證上崗。
3. 采煤機電維修工應掌握礦用各類電氣設備(防爆型、安全型、一般型)結構性能、電纜的技術性能,維修技術、熟悉本人所負責的采區供電係統及各饋電線路所帶的負荷。
4. 除執行本規程處,還應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
5. 檢修采煤機、更換截齒、注油等檢修工作,進入機道作業前,必須將采煤機和采麵刮板運輸機的電源切斷,開關手把打零位、閉鎖,並掛上停電作業牌。還必須對煤壁進行找掉和支護,機組上、下設好牢固可靠的擋閘。
6. 檢修完畢,按照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試機。必須對采煤機、刮板運輸機的閉鎖裝置進行試驗,並彙報區調度。
7. 采煤工作麵及其他作業地點電動機或其它開關設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進行處理,達到1.5%時要同時撤出人員,采取措施處理,待瓦斯濃度降至1%以下方可恢複工作或送電。
8. 嚴禁帶電搬遷、移動電氣設備及電纜。
9. 不允許帶電檢修,不允許帶電打開開關大蓋及設備接線室,也不允許敞開蓋或接線室試送電,不允許帶電檢查設備內部構件。
10. 應經常掌握本人所維護的低壓供電網的絕緣情況,新設、延長、拆除采區電纜或發現電纜受外傷損壞絕緣時,應觀察本電網檢漏繼電器的絕緣電阻是否有變化,做到對低壓電網的絕緣電阻值心中有數。
11. 應熟悉由采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或配電點引出的饋電線上的各饋電開關的過電流保護整定值和熔斷器熔體的額定電流值,不經專值技術員同意不得改變定值或選用比原來額定電流大的熔體。
12. 對使用電氣儀表進行測量時,要注意現場瓦斯濃度不超過1%。
13. 檢修設備和處理電氣02manbetx.com ,必須先停電,然後用同等電壓的檢筆驗電,無電壓後對地放電(放電時瓦斯濃度不超過1%)。並上鎖,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牌,有條件的設專人看管。
14. 新安裝的電氣設備、電纜,應事先檢查其絕緣情況,安裝敷設後,送電前再搖測一下絕緣電阻,並做記錄。
15. 具有超前檢漏保護的開關送不上電或饋電開關因漏電保護動作脫扣跳閘後不許重複試送電,應檢查被保護的線路,設備的絕緣,找出絕緣破壞點或電網絕緣普遍降低的原因(如線盒進水、潮濕;電動機絕緣損壞而接地等)加以處理。
二、操作程序:
1. 移動設備,事先把移動線路檢查一下,有無障礙物,設備的就位點應打掃幹淨,應無積水、無淋水、頂板好不影響人員通行。
2. 移動開始先把電纜按順序停電撤出,並按《煤礦安全規程》第468條、第469條掛好、吊好,不得把電纜泡在水中或埋壓。
3. 移動設備注意周圍情況,不能損壞設備,擠壞電纜、風管、水管和撞到棚子上及通風設施。
4. 不準用刮板輸送機運輸設備和部件。
5. 平巷搬運小絞車嚴禁帶電搬遷,更不允許自牽自。
6. 移動後的設備、線路必須經檢查,無問題後才能試送電、試運轉。先空轉,後帶負載運行。
7. 移動、吊裝設備時,要參照機電安裝工的有關章節執行。
三、安全注意事項
1. 井下檢修設備應事先在地麵作好準備,準備好所用的零件、工具、材料、檢修方法,應熟悉有關安全措施。
2. 檢修或拆除設備前,應把設備附近的雜物打掃幹淨,以保證檢修質量。
3. 拆除的部件一定要放在某一固定地點,不要亂放,尤其是對新型設備的第一次拆除,一定要熟悉設備的性能,拆卸的部件要按先後順序放好。
4. 對更換的零件型號應一致,不合格的堅決不能代用,以免影響設備的性能。
5. 對更換的液壓聯軸節其保險塞一定要用易熔合金材料。嚴禁用鐵釘,或其它不易熔化的物體代用,外麵應有保護罩。
6. 對煤電鑽綜保要經常試驗,嚴禁甩掉保護使用。
7. 堅持使用風電、瓦斯電閉鎖,做到風電、瓦斯電不閉鎖不生產。
8. 在檢修中發現設備有嚴重缺陷,如失爆(不能修複)、鏽蝕、齒輪脫落,重要部位開焊等禁止使用,應拆除上井。
9. 對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壞的電氣設備應立即處理、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第五章 井下維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 礦井維修鉗工(以下簡稱維修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後,持證上崗。
2. 維修工必須熟知自己的職責範圍,熟練掌握所維修設備的技術性能、完好標準、檢修工藝和檢修質量標準,具備一定的鉗工操作技能和液壓基礎知識,並了解周圍環境及相關設備的配合關係。
3. 下井前,要由維修工作負責人向有關人員講清工作內容、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維修工要根據當日工作的需要檢查所帶工具、材料、備件,確保合格。
4. 維修工在進行檢修工作時,一般不得少於2人,並應與司機配合好。
5. 在距檢修地點20m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停止一切作業,並切斷電源。
6. 在傾角大於150的地點檢修時,下方不處有人同時作業。
二、作業前的準備
1. 維修工進入現場後,要與所維修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司機聯係好。處理故障時,要確認故障的部位和性質。
2. 清理所維修設備的現場,應無妨礙工作的雜物;支護頂板,特別是需吊掛起重設備的支撐物應牢固,檢查周圍無其他不安全因素。如有問題,必須處理後方可工作。
3. 對所維修的設備應停電、閉鎖並掛停電牌,並與相關設備的司機或周圍相關環節的工作人員聯係,必要時也需對相關設備停電、閉鎖並掛停電牌。
三、檢修作業
1. 維修工對所負責的設備維護檢查時應注意:
1) 檢查各部緊固件應齊全、緊固;
2) 潤滑係統中的油路應暢通、不滲油;油質清潔,油量應符合規定;
3) 機械(或液壓)安全保護裝置應靈敏可靠;
4) 轉運部位的防護罩應齊全、可靠;
5) 各焊件應無變形、開焊和裂紋;
6) 機械傳動係統中的齒輪、鏈輪、鏈條、刮板、托輥、鋼絲繩等部件磨損(或變形)不超限,運轉正常。
7) 減速箱、軸承溫升正常;
8) 液壓係統中的連接件、油管、液壓閥、千斤頂等應無滲漏、無缺損、無變形。
9) 附屬設備應齊全完好;
10) 液力偶合器的液質、液量、易熔塞,應符合規定;
11) 輸送帶接頭符合要求,無撕裂、扯邊;
12) 上、下運輸送機應有防倒轉或防超速裝置,各項保護裝置應齊全可靠;
13) 發現問題處理好後,及時向當班領導彙報。
2. 在打開機蓋、油箱進行拆檢、換件或換油等檢修工作時,必須注意遮蓋好,嚴防落入煤矸、粉塵、淋水或其他異物等;注意保護設備的結合麵,以免受損傷;注意保護好拆下的零部件,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不、丟失或落入機器內。
3. 在吊運物件時,必須檢查周圍環境,檢查吊梁、吊具、繩套、滑輪、千斤頂等起重設施和用具,應符合要求。
4. 處理刮板機漂鏈時,應停止本機。調整中部平直度時,嚴禁用腳蹬、手搬或撬動運行中的刮板鏈。
5. 進行縮短、延長中部槽作業時,鏈頭應固定,應使用卡鏈器,並在機尾處裝保護罩。
6. 處理機頭或機尾故障、緊鏈、接鏈後,啟動試車時前,人員必須離開機頭、機尾。
7. 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停機調整上、下托輥的前後位置或調整中間架。
8. 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尾架、傳動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轉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處理02manbetx.com 必須站在上述部位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後方可作業。
9. 在更換輸送帶和做輸送帶接頭等時,應遠離轉動部位5m以外作業;如需點動開車並拉動輸送帶時,作業人員必須離開輸送機。
10. 需要在井下焊接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井下燒焊安全技術措施。
11. 檢修結束後,必須與司機聯係並通知周圍相關人員後,方可送電試車。
四、收尾工作
1. 維修工應會同司機對維修部位進行檢查驗收,並做好檢修記錄。
2. 檢查清點工具及剩餘材料、備品配件,並認真清理檢修現場。
第六章 井下配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 井下配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並持證上崗。
2. 井下配電工必須掌握變電所供電係統圖,了解變電所電源情況和各開關櫃的負荷性質、容量和運行方式,熟知《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內容。
3. 配電工必須熟悉變電所主要電氣設備的特性、一般構造及工作原理,並能熟練操作。每天定時試驗漏電保護裝置,並做好記錄。
4. 變電所應備有絕緣台、絕緣手套、絕緣靴、高壓驗電器、接地線等安全用具,並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
5. 配電工必須掌握觸電急救法和電氣設備防滅火知識。
6. 配電工應向接班人詳細交待本班供電係統運行方式、操作情況、本班內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項,特別是本班內因檢修而停電的開關、線路、影響範圍及停電聯係人。
二、接班工作
1. 了解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
2. 上崗時要與上級變電所及分管單位分別通話一次,驗證通話是否暢通;
3. 檢查電氣設備上一班的運行情況、操作情況、運行異常情況、設備缺陷和處理情況;
4. 了解上一班發生的事故、不安全情況和處理經過;
5. 閱讀上級指令、操作命令和有關文件;
6. 了解上一班內未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項,特別是上一班停電檢修的線路和有關設備的情況;
7. 清點工具、備件、安全用具、鑰匙、消防用品、圖紙和各種記錄簿。
8. 接班配電工應在上一班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項,特別是上一班停電檢修的線路和有關設備的情況。
三、巡視
值班配電工負責監護變電所內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應檢查內容如下:
1. 電氣設備的主絕緣如瓷瓶應清潔、無破損裂紋、無異響及放電痕跡;
2. 電氣設備的接頭應無發熱、變色、放電現象;
3. 電纜頭無滲油現象;
4. 儀表指示、信號指示應正確;
5. 電氣設備接地線應良好;
6. 繼電保護指示應正確;
7. 變壓器油位、油溫應符合規定,設備無滲油。
四、操作
值班配電工負責變電所內高、低壓電氣設備的停、送電操作:
1、停電操作。值班配電工接到停電指示或持有停電工作票的作業人員停電要求時,做如下操作:
1) 停高壓開關時,應填寫操作票,核實要停電的開關,礦認無誤後方可進行停電操作;
2) 停電操作必須戴絕緣手套、並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
3) 停電操作應遵守斷路器→負荷側刀閘→電源側刀閘的順序;
4) 停電後必須進行驗電、放電、裝設三相短路接地線,並在刀閘操作手柄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誌牌。
5) 低壓饋電開關停電時,在切斷開關後,實行閉鎖,並在操作手柄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牌。
2、送電操作。當值班人員接到送電指示或原停送電聯係人要求送電時,應核實要送電的開關,確認無誤後方可送電。嚴禁約定時間送電。送電操作如下:
1) 高壓開關合閘送電。填寫高壓操作票,取下停電作業牌,撤除地線等安全設施,再按停電操作的相反順序進行送電操作。操作時戴好絕緣手套,並穿上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開關合閘後,要檢查送電的電氣設備有無異常現象,如有異常現象,立即切斷斷路器,並向調度室及有關人員彙報。
2) 低壓饋電開關送電操作。取下開關手柄上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牌後解除閉鎖,操作手柄合上開關。同時,檢查送電的電氣設備有無異常現象,如有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切斷開關,向調度室及有關人員彙報。
3) 在供電係統正常供電時,若開關突然跳閘,不準送電,必須向調度室和有關人員彙報,查找原因進行處理,隻有當故障排除後,才能送電。
3、配電工必須隨時注意開關的各種(過流、短路、漏電)保護的工作狀態,當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處理,並向有關部門彙報,做好記錄。
4、值班人員必須做好各種記錄。
第七章 鋼絲繩檢查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 本規程適用於對立井、斜井、上山、下山及鑿井時使用的提升鋼絲繩、平衡尾繩、井筒罐道繩、防撞繩、罐籠防墜製動繩、緩衝繩、架空乘人裝置鋼絲繩、井筒懸吊鋼絲繩等的檢查作業。
2. 鋼絲繩檢查工應掌握鋼絲繩的基本知識,熟知《煤礦01manbetx 》中對鋼絲繩的有關規定。
3. 鋼絲繩檢查工應保持相對穩定,明確分工,實行專人專繩檢查製度。
4. 對提升鋼絲繩、罐道繩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平衡鋼絲繩、防墜器製動繩、緩衝繩、架空乘人鋼絲繩、井筒懸吊鋼絲繩必須至少每周檢查一次。
二、作業前的準備工作
1. 了解並掌握所負責的鋼絲繩及其提升係統的技術參數和質量標準。
2. 應對所使用的工具、量具和檢驗儀器進行認真檢查和調整。
3. 在檢查之前應在繩上做好檢查起始的標誌和檢查長度的計算標誌。在同一根繩上每次檢查的起始標誌應一致。
4. 檢查工作開始前要與提升機司機、監護人員及信號工共同確定好檢查聯係信號。檢查期間不得同時進行井筒和提升機的其他作業。
三、檢查作業
1. 對使用中鋼絲繩的日常檢查應采用不大於0.3m/s的驗繩速度,用肉眼觀察和用手捋的方式進行。
2. 驗繩時禁止戴手套或手拿棉絲,應用裸手直接觸摸鋼絲繩;前邊的手作為探知是否有支出的斷絲,以免傷手,後麵的手撫摸可能發生的斷絲和繩股凹凸等變形情況。
3. 應利用深度指示器或其他提前確定的起始標誌,確定斷絲、鏽蝕或其他損傷的具體部位,並及時記錄。對斷絲的突出部位應立即剪下、修平。
4. 對容器停車位置的主要受力段、多層纏繞的上、下層換層臨界段和斷絲、鏽蝕較嚴重的區段,均應停車詳細檢查。
5. 若檢查發現鋼絲繩出“紅油”,說明繩芯缺油、內部鏽蝕,應引起重視,仔細檢查。必要時可剁繩頭檢查鋼絲繩內部鏽蝕情況。
6. 對使用中的鋼絲繩月檢時,除包含日檢全部內容之外,還應詳細檢查提升容器在上井口和井底從滾筒到天輪段鋼絲繩,詳細檢查繩卡處有無斷絲;用遊標卡尺測量直徑。
7. 對使用中的鋼絲繩進行防鏽塗油或注油作業時,應首先將鋼絲繩表麵的煤泥(水)擦幹淨,但不得用汽油、煤油等揮發性油類清洗。
8. 根據氣溫和所需塗注油脂的粘稠度,可采用加溫的方法,使油脂容易附在繩上,然後用手或注油器將油脂均勻塗注在繩上。塗注油時繩速不得大於0.3m/s;站在井口塗油時應係安全帶。
9. 使用中的鋼絲繩做定期試驗需截繩樣時,對立井提升繩應從容器繩卡上部截取,斜井提升繩應在容器端將危險段切取後截取。試樣長度做單絲試驗時應不小於1.5m,整繩試驗時不小於2m。為保證試驗準確性,應注意不使試樣受機械損傷;截取試樣時晝不采取加熱法切割;如需用加熱法時,應將試樣長度加長200mm。試樣兩端用軟鐵絲綁緊。
四、收尾工作
1. 做好鋼絲繩檢查記錄。應將檢查內容、檢查結果逐項填入鋼絲繩檢查記錄表,並將檢查情況向提升機司機通報。
2. 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
3. 在進行塗油注油等作業後應將井口、井架及車房等處的廢棉絲、油脂等易燃物清理幹淨後,方可離開。
第八章 液壓支架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 液壓支架工必須熟悉液壓支架的性能、構造、原理和液壓控製係統,掌握本操規律,能夠按完好標準維護保養液壓支架,懂得頂板管理方法和“工作麵作業規程”,經培訓考試合格並持證上崗。
2. 在液壓係統截止閥、隔離閥養老狀態下,嚴禁操作支架。
3. 支架應保持完好狀態,否則不準操作支架。
4. 液壓支架工要與采煤機司機密切合作。移架時如支架與采煤機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應要求停開采煤機。
5. 掌握好支架的合理高度:最大支撐高度應不小於支架設計高度的100mm,最小支撐高度應大於支架設計最小高度的200mm。當工作麵實際采高不符合上述規定時,應采取措施後再移架。支架內各立柱機械加長段伸出長度應基本一致,其活柱行程應保證支架不被“壓死”。
6. 支架所用的閥組、立柱、千斤頂,一般不準在井下拆檢,可整體更換。更換前盡可能將缸體縮到最短,接冰處要及時裝上防塵帽。
7. 通過支架的管線必須吊掛排列整齊,不得有砸、壓、擠、埋、和扭折現象,否則不準操作支架。
8. 備用的各種液壓膠管、閥組、液壓缸、管接頭等必須用專用堵頭堵塞,更換時用乳化液清洗幹淨。
9. 更換膠管和閥組液壓件時,隻準在“無壓”狀態下進行,而且不準將高壓出口朝向任何人。
10. 嚴禁隨意拆除和調整支架上的安全閥。
11. 液壓支架工操作時要掌握八項操作要領,做到“快、勻、夠、正、直、穩、嚴、淨”,即:
1) 各種操作要快;
2) 移架速度要勻;
3) 移架步距要符合作業規定;
4) 支架位置要正,不咬架;
5) 各組支架要排成一直線;
6) 支架、刮板輸送機要平穩牢靠;
7) 頂梁與頂板接觸要嚴密不留空隙。
8) 煤、矸、煤塵要清理幹淨。
二、準備、檢查與處理
(一)、準備:
工具:扳手、鉗子、螺絲刀、套管、小錘、手把等。
備品配件:U型銷、高低壓密封圈、高低壓管、常用接頭、彎管等。
(二)、檢查:
1. 支架前端、架間有無冒頂、片幫的危險。
2. 支架有無歪斜、倒架、咬架,架間距離是否符合規定,頂梁與頂板接觸是否嚴密,支架是否成一直線或甩頭擺尾,頂梁與掩護梁工作狀態是否正常等。
3. 結構件:頂梁、掩護梁、側護板、千斤頂、立柱、推移杆、調度座箱等是否開焊、斷裂、變形,有無聯結脫落,螺釘是否鬆動、壓卡、扭歪等。
4. 液壓件:高低壓膠管有無損傷、擠壓、扭曲、拉緊、破皮斷裂,閥組有無滴液,操作手把是否齊全、靈活可靠,是否置於中間停止位置,管接頭有無斷裂,U型銷子是否合格。
5. 千斤頂與支架、刮板輸送機的聯接是否牢固可靠。前部刮板輸送機嚴禁軟聯接。
6. 檢查電纜槽(擋煤板)到支架前梁的高度是否能保證煤機順利通過。
7. 照明燈、信號閉鎖、灑水噴霧裝置等是否齊全、靈活可靠。
8. 支架有無嚴重漏液缺陷載現象,有無立柱伸縮受阻使前梁不接頂現象。
9. 鋪網工作麵,鋪網的質量是否影響移架,聯網鐵絲接頭是否傷人。
10. 坡度較大的工作麵,端(排)頭支架及刮板輸送機防滑錨固裝置是否符合質量要求。
(三)、處理:
1. 頂板及煤幫存在問題,應及時自行接頂或采取超前維護等方法處理。
2. 支架歪架、倒架、咬架時,應立即進行調整處理。
3. 更換、處理液壓係統中損壞的膠管,插牢U型銷。
4. 清理支架前,兩側及座箱的障礙物,將管、線、通訊設施吊掛、綁紮整齊。
5. 上述4方麵存在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否則不得移架。
6. 支架上的立柱、千斤頂、活塞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時,應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三、移架操作及注意事項
1. 移架前預先發出警告,若使用單體柱配合移架,被移支架15米範圍不得有人,且單體柱三芯閥不得對向有人的方向。
2. 正確選擇適宜的拉架方式,頂破碎時要進行超前支護,並盡可能采用擦頂移架。
3. 正常移架操作順序:
1) 收回伸縮梁、護幫板、側護板。
2) 伸出後部輸送機拉移千斤頂(僅放頂煤支架執行止操作)。
3) 操作前探梁回轉千斤頂,使前探梁降低,躲開前麵的障礙物。
4) 降柱使主頂梁稍微脫離頂板(可以同時操作提架千斤頂)。
5) 當支架可移動時立即停止降柱,使支架移至規定步距;放頂煤支架拉架時還應注意尾架和插板,防止大塊矸石掉入後部輸送機。
6) 操作調架係統進行調架,使支架推移千斤頂與刮板輸送機保持垂直,支架不歪、不斜,架中心距符合規定,全工作麵支架排成直線。
7) 升柱(升柱前縮回提架千斤頂)同時調整平衡千斤頂,使主頂梁與頂板嚴密接觸後持續供液約3~5s,以保證初撐力達到規定值。
8) 升前梁伸出伸縮梁和護幫板,使護幫板頂住煤壁,伸出側護板使其緊靠相鄰下方支架。操作尾梁插板拉推煤矸。
9) 將各操作手把恢複“零”位。
10) 以上各動作要堅持“小降快拉,立即支護”的原則,做到“快、夠、正、平、淨、嚴、緊”。
4. 工作麵支架應盡量升平,防止一高一低,或前高後低,左、右歪斜等情況出現,否則應立即進行處理。
5. 過斷層、空巷、頂板破碎帶及壓較大的區域時的移架操作順序為:
1) 按照過斷層、空巷、頂板破碎帶及壓力大時的有關安全技術措施進行立即護頂或預先支護,盡量縮短頂板暴露時間及縮小頂板暴露麵積。
2) 一般采用“帶壓移架”即同時打開降柱及移架手把,及時調整降柱手把,支架移動後停止降柱,移架到規定步距後立即升柱。
3) 過老巷或溜煤眼時,必須按照專項措施要求進行操作,確保安全通過。
4) 移架按正常移架順序進行。
6. 工作麵端頭的排頭支架的移架順序:
1) 安裝並使用防倒、防滑千斤頂的支架必須兩人配合操作,一人負責前移支架,一人操作防倒、防滑千斤頂。
2) 先移第3架,再移第1架,最後移第2架。
7. 移架操作注意事項:
1) 每次移架前都先檢查本架管線,不得刮卡,清除架前障礙物。
2) 帶有伸縮前探梁的支架,割煤後應立即伸出前探梁支護頂板。
3) 工作麵鋪設頂網處,必須先將網放下後再行移架;頂板破碎,壓力大時,應采取“帶壓移架”或“擦頂移架”。
4) 采煤機的前滾筒到達前應先收回護幫板並把網吊起。
5) 降柱幅度低於鄰架側護板時,升架前應先收回鄰架側護板,待升柱後再伸出鄰架側護板。
6) 移架受阻達不到規定步距,一般情況下應先將支架升緊,再將操作閥手把置於中立位置,查出原因並處理後再繼續操作。
7) 鄰架操作時,應站在上一架內操作下一架支架,本架操作時必須站在安全地點,麵向煤壁操作,嚴禁身體探入刮板輸送機擋煤板內或腳蹬液壓支架底座前端或站在推移聯杆上操作。
8) 移架的下方和前方不準有其他人員工作。移動端頭支架時,除移架工外,其餘人員一律撤到安全地點。
9) 假頂網下采用“帶壓移架”,並保持一定支撐力,緊貼或略脫離假頂網前移支架,要防止刮壞網或出現大網兜造成冒頂。
10) 按“作業規程”規定順序移架。
11) 移架支護與煤機截割、刮板輸送機推移的相互距離,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12) 操作中發現動作失靈和其他故障時,應按檢修操作有關規定及時查明原因正確處理,不準盲目拆卸,亂敲亂砸。
8. 推移工作麵刮板輸送機:
1) 檢查支架推移千斤頂與刮板輸送機擋煤板連接裝置,必須牢固可靠,方可操作。
2) 檢查頂底板、煤幫和有關阻礙物無誤後,方可進行推移。
3) 刮板輸送機推移前,應觀察好鏟煤板煤壁間無影響刮板輸送機前移的台階,矸石或殘物料堆積,與此同時應予清除或返機割平後再推。
4) 推移工作麵刮板輸送機推移點與采煤機後滾筒應保持不少於15m的距離,彎曲段不小於15m,滿足設備使用要求。推移刮板輸送機必須在運行狀態下進行,整機推移完畢應成一條直線。
5) 可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或從中間向兩頭推移刮板輸送機,不準由兩頭向中間推移;因特殊情況需改變操作方向應製定技術措施,並報有關部門批準。
6) 拉移後刮板輸送機必須在支架後部頂煤放淨後進行,拉移時後刮板輸送機彎曲段不得小於10m。
7) 除刮板輸送機機頭、機尾可停機推移外,工作麵內的溜槽應在刮板輸送機運行中推移。
8) 機頭機尾前移時,要專人指揮,專人操作,嚴密監視,動作協調,步距移夠。機頭前移時,應首先檢查機頭底部及與其連接的轉載機機尾及平溜槽段,所有電纜、管路、順槽超前維護支架(柱)、機頭錨固支柱、機頭大梁支柱或框架無閃移障礙;檢查機頭與轉載機尾連接裝置,必須牢固可靠。
9) 慢速絞車移機頭、機尾時,必須按回柱絞車司機有關規程執行,關補充安全技術措施。
10) 移設後的刮板輸送機要做到:整機安設平穩,開動時不搖擺,機頭、機尾和機身要平直,電動機和減速器的軸的水平度要符合要求。
11) 刮板輸送機推移到位後,隨即將各操作手把扳到停止位置。
9. 工作麵放炮時,必須把支架的立柱、千斤頂、管線、通訊設施等掩蓋保護好,防止崩壞。移架前,必須把煤矸清理幹淨。
10. 工作麵冒頂的處理
1) 主頂梁前端頂板局部冒頂時,將頂梁用木料刹頂,再升柱使其嚴密接頂。
2) 支架上方空頂必須采用接頂措施,以保持支護有效。
3) 煤壁鬆軟片幫時,應使用好護幫板或采取其他有效護幫措施,以防止繼續片幫造成大冒頂。
4) 當支架上方與前方有較大麵積片幫冒頂時,可采用撞楔護頂方法處理。
5) 在冒頂兩側各設2~3架棚子,棚子高度應大於支架高度,其中第一架應大於支架0.5m以上。
6) 棚子間距0.6~1.0 m,要挖柱窩0.2~0.3m,迎山有力,背實背牢,穩固。
7) 將削尖的半圓木平麵朝下,從第二架梁下斜穿入第一架梁上打入,隨打隨用長纖子捅出前阻的煤矸,若大錘打擊力度足,可采用0.2m直徑的坑木用粗繩吊掛在棚梁上進行撞楔。
8) 撞楔間距為0.25m,撞楔間隙用木板背嚴。
9) 移架前應在煤幫側打上抬棚托住棚梁,以便拆除阻礙移架的棚腿。
10) 大範圍的冒頂必須按照專項措施執行。
四、支架檢修操作
1. 處理液壓係統故障,必須關閉壓力截止閥或隔離閥,將操作手把置於適當位置,使檢修部位的壓力被完全釋放,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工作。
2. 主管路檢修,必須通知泵站停泵並采取閉鎖手段,同時應關閉故障部位前級壓力截止閥,采取正確方法進行壓力釋放,檢查無誤後方可進行工作。
3. 拆除故障部件前應徹底清擦。
4. 拆除更換部件時應及時安設防塵帽或采取其他措施防塵防汙措施。
5. 更換有特殊要求的部件,應按規定使用專門工具,不允許用其他工具代用,更不準亂敲亂砸。
6. 嚴禁使部件敞口對著人體,以防誤操作傷人。
7. 檢查完畢,打開截止閥或隔離閥時,動作要慢,以免損壞設備和造成其他事故。
8. 正常使用的情況下不準關閉回液閥,因檢修需關閉時,檢修結束後必須及時打開。
9. 嚴禁在井下拆卸閥件和千斤頂組件。
五、收尾工作
1. 割煤後,支架必須緊跟移設。
2. 移完支架後,各操作手把都扳到停止位置。
3. 清理支架內的浮煤、矸石及煤塵,並整理好架內的管線。
4. 經班長、驗收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收工,清點工具,放置好備品配件。
5. 向接班液壓支架工詳細交待本班支架情況、出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升井後按規定填寫液壓支架工作記錄。
六、支架電液控製操作
1. 電液控製係統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熟悉係統性能和使用方法的人員操作和維修。
2. 控製係統設置的所有口令(密碼)隻限有關專人掌握和使用。控製參數的置入和修改由有關專人負責,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口令和介入參數的操作。如發生變化應及時在井下主控器和地麵主機上調整相關的信息並傳給工作麵支架控製器,以免導致錯誤的結果。這些狀況變化包括:支架型式或動作要求改變,液壓係統變化,支架拆、裝,工作麵控製器重新傳入程序(booting the face),支架地址(號碼)改變等。
3. 嚴禁人員在正在動作的支架附近停留或通過。
4. 所有工作麵人員必須時刻注意,支架處於自動控製狀態下控製器發出的自動動作的聲光警示和及字符顯示信息,必須熟知這些有關信息的含義和規律,正確判斷支架的動態,確保人員安全。自動降移升動作的預警時間長短,可根據工作麵具體情況,通過修改參數,確定合適的數值。
5. 在支架內長時間停留或從事檢修工作時(除拉移支架外),除實施就地電氣閉鎖外,還應關閉控製本架及鄰架的截止閥,以防備由液壓係統發生的誤動作。
6. 人員在刮板輸送機或采煤機上工作時,應將工作範圍內及相鄰3~5組支架實施就地閉鎖,並關閉這些支架液路的截止閥。
7. 工作麵支架的某些狀況作為控製係統的控製條件。這些狀況信息輸入關存儲在井下主控製器和地麵控製主機中。第45條支架在執行自動功能的動作過程中,如必須停止支架動作,可按下控製器任意鍵。
8. 工作麵遇有緊急情況或因作業要求,必須停止支架動作並閉鎖自動功能時,應盡快按下急停鍵。在急停狀態沿未解除情況下,如個別支架確需動作,可以實施單架單動作操作或直接液壓操作,但操作者應確知急停的原因和目的,並切實保證工作安全。
9. 控製器的閉鎖急停鍵應定期進行檢查試驗,如發現有機械或電氣方麵的問題或隱患,應及時更換或修複。
10. 電液控製係統的所有部件和設備應保證不被水淹浸,不被煤或矸石掩埋,禁止用壓力水或乳化液直接衝洗。發現有故障或損壞的部件應及時處理、更換。
11. 在手控單動作控製或直接手支液壓操作時,嚴禁相鄰的兩支架同時卸壓或降柱。
12. 嚴禁使用銳器觸及控製器麵板及操作閥按鈕。支架千斤頂安設有傳感器的部位嚴禁積煤積矸。
13. 人員在工作麵內通過移架區域時,必須在所移支架3m外與支架工聯係,支架操作完畢停止移架後,經支架工同意人員方可通過。特殊情況下(如頂板破碎、正在移架等),必須等支架工操作完畢並經允許後,人員方可通過。所有人員在工作麵內嚴禁強行通過。所有人員在工作麵內嚴禁強行通過正移架的區域。
第九章 掘進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 操作掘進機時必須執行本規程,同時執行巷道《掘進作業規程》。
2. 掘進機司機必須經培訓考試取得合格證後,持證上崗。非掘進機司機嚴禁操作掘進機。
3. 掘進機司機必須熟悉掘進機的結構及工作原理,了解設備性能、液壓係統的構成,並能正確、迅速地判斷處理一般故障。
4. 嚴禁無冷卻噴霧水開機。且內噴霧壓力不得低於3MPa,外噴霧壓力不得低於1.5MPa。若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小於3MPa或無內噴霧裝置,則必須使用外噴霧裝置和除塵器。
5. 班中更換或補充截齒時,必須斷開掘進機電氣控製回路,斷開掘進機隔離開關,切斷掘進機供電電源。
6. 切割完支護時,必須將鏟板落至與底板接觸,將電氣回路斷開,斷開掘進機上的隔離開關,切斷掘進機供電電源。
7. 掘進機截割遇有硬岩時,應有保護掘進機受損傷的可靠的防護辦法。
8. 掘進機所有電氣、液壓保護裝置必須保持齊全、靈敏、可行,嚴禁甩掉不用。
9. 巷道中有淋水時,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保護電控箱、接線腔、電氣控製操作台、液壓油箱等,防止進水及防潮。
10. 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和其他緊急情況下,可采用緊急停車的手段(按急停按鈕),使機器停機。
11. 堅持每班前檢查掘進機的完好,不準帶病作業。
12. 掘進機司機必須佩帶便攜式瓦檢器,隨機檢查作業地點的瓦斯濃度,若瓦斯超過1%或通風不良時嚴禁開機。
13. 掘進機司機有權拒絕一切違章指揮。
二、開機前的一般檢查
1. 迎頭必須通風良好,水源充足,轉載機運輸設備必須正常,巷道支護必須良好。
2. 掘進機各部件必須齊全、完整堅固。
3. 各電氣按鈕必須靈敏可靠,液壓係統管路、各控製閥、馬達、油泵、油缸等必須完好和無漏油現象。
4. 液壓箱、各齒輪箱應無缺油和油脂變質現象。
5. 截齒應齊全完好
6. 檢查各電纜是否吊掛不良或繃得太緊,是否有外部損傷、漏油現象。更要充分注意不要讓掘進機壓住或卷入履帶中內。
7. 刮板輸送機的刮板鏈條應完好、張緊適宜,有無斷裂、彎曲、錯牙跳鏈及缺螺栓等現象。
8. 電纜不應有承受張力、絕緣層被破壞和出現漏電等現象。
9. 噴水管路應暢通無阻和無漏水現象。
10. 檢查各電氣操作關、液壓操作手柄,使其處於預備開機的正常狀態。一般情況下,緊急停止按鈕處在停止狀態,液壓操作手柄處於中立位置或“零”位。機器非操作側必須安設好靈敏可靠的急停按鈕。
11.檢查後轉載機機尾是否受力受壓。
12.發現問題應處理好後,方可開機。
三、正式運行前的準備工作:
1.先按按鈕使電機微動,以確定其運轉方向是否正確。
2.開機前先鳴鈴報警10到15秒,打開照明燈。
3.電機空載運行3分鍾,觀察各部位聲響、溫度是否正確,有無卡阻或異常現象。
四、起動及運轉
1. 起動前,必須提前3min發出警報,確認鏟板和截割臂附近無人後,方可啟動掘進機。
2. 開機順序:送電→打開內外噴霧→開二運輸送機→開泵站電機→啟動刮板輸送機→打裝載轉盤→最後啟動截割電機。
3. 開機前必須打開冷卻噴霧,嚴禁不開冷卻噴霧開機。
4. 不準帶負荷啟動,不準過負荷運轉。
5. 掘進機運轉過程中,裝載部附近不準有人,操作人員必須站在鏟板後方。
6. 操作手柄時,要緩慢平穩,不要用力過猛。
7. 保證截割的底板平整。
8. 調整速度時,必須注意機器的平穩,由慢到快、不能衝擊,掘進機後退時將鏟板抬起,收起支撐油缸。
9. 截割頭降落在最低位置時,必須將鏟板落下或停止轉盤運轉,防止轉盤與截割臂相互幹涉。
10.行走時,將鏟板抬起,收起支撐油缸,且必須將截割頭縮回降落在最低位置。
11.行走時,要注意掃清機體兩側的浮煤,以防抬高機體、降低斷麵高度。
12.行走時如履帶鬆馳或發出聲響,必須及時張緊履帶防止鏈條受損。
13.截割時,司機要集中精力操作,以防誤操作損壞設備。
14.操作綜掘機時,必須設有主、副司機,主司機負責操作綜掘機,副司機負責指揮主司機操作綜掘機。
15.司機必須集中精力,時刻觀察周圍環境的安全情況,並按工作麵“作業規程”及時支護,不準空頂作業。
16.司機在掘進機運轉過程中,必須注意掘進機運轉情況,如發現聲音異常現象或其他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與維護工聯係,查明原因,處理好後,方可繼續開機。
17.司機要控製好巷道截割麵防止割頂割底。
18.由專人監護電纜、水管,不得承受自重以外的張力,以防止電纜、水管拉脫、拉壞和被擠傷。
19.發現操作手柄按鈕失靈時,必須立即停機檢查處理,嚴禁亂敲亂砸,強行使用。
20.發現運轉部位受阻時,必須停機檢查原因,嚴禁反複用正反轉撞擊。
21.一旦發現危險情況,必須立即按下緊急停止開關,讓全部電機停止運轉,以防事態擴大。
22.注意觀察油箱上的液溫計,當液位低於工作油位或油溫超過規定值(700C)時,應停機檢查液壓係統何冷卻係統,加油或降溫。
23.掘進機在運行過程中,當冷卻水溫在400C以上時,應停止檢查溫升的原因。
24.非特殊情況下,盡量不要頻繁啟動電機。
25.當運輸及反轉時,注意不要將運輸及上麵的塊狀物卷入鏟板下麵。
26.在側支撐伸出工作時,禁止推動行走及後支撐手柄,否則將損壞側支撐。
27.當進行頂板支護或檢查及更換截齒作業時,為防止截割頭誤轉動,應將“緊急停止按鈕按下”,並逆時鎖緊。
28.操作中的注意事項:
1)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處理好後再開機。
2)不要超負荷運行。
3)在軟底板上操作時,應在履帶下墊木板,加強行走能力。
4)在操作液壓手柄時要緩慢。
5)啟動或停止電機時,要完全徹底避免緩慢微動。
6)要充分注意,不要使掘進機壓斷電源線。
7)在裝載時一定要注意鏟板高度的調整,當行走時鏟板一定要抬起。
8)大塊煤岩可能要卡在本體龍門處造成第一運輸機停止,請必須擊碎其成小塊。
9)機器行走時,不允許進行切割,這樣會加大切割截載荷,會造成切削減速機損壞。
10)在切割時,特別是切割硬岩石時,會產生較大的振動,造成截齒超前磨損或影響切割效率,要使鏟板及後支撐接地良好,並將側支撐支起,加強穩定性,減少振動。
五、停機
1.停機順序:截割電機→內外噴霧總進水閥→側支撐、後支撐油缸複位→油泵電機→各操作手柄複位→斷電。
2.停機時間如果較長,必須將掘進機開至安全無淋水地帶,縮回截割頭,並降至最低位置,切斷掘進機隔離開關及跟機斷路開關電源,並關閉水閘門。
3.將鏟板與底板接觸,將刮板輸送機和轉載機上的煤(矸)拉幹淨。
4.將所有控製閥和操作手柄位置置於零位或空檔。
5.班中臨時停機,在未斷開電氣控製回路開關的情況下,司機不得離開崗位,其他各種開關手柄必須恢複到停止位置。
六、日常養護與修理:
(一)、一般規定
1.當對電氣設備及機械部分進行維護、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在不帶電的狀態下進行工作。
2.日常維修應按日檢項目內容嚴格遵照執行。
3.對於有泥土和煤泥沉積的部分要定期清理。
4.維修液壓係統時要充分注意煤塵和水的注入而造成液壓係統的故障,對液壓油的管理務必充分注意以下幾點:
1)防止雜物混入液壓油內。
2)當發現油質不良時應盡快更換新油。
3)按規定更換過濾芯。
4) 保證油箱內的油量。
5)油冷卻器內要有足夠的冷卻水通過,以防止油溫的異常上升。
5.維修電氣係統,在欲打開防爆接觸麵時必須事先將外部的塵灰、煤泥清掃幹淨。
6.為了防止防爆接觸麵生鏽,必須定期對防爆結合麵塗抹防爆油。
7.各處的蓋板拆開後,不要長時間放置,特別要防止進水。在惡劣環境下盡量不要打開蓋板。
8.發現零部件損壞,失去原有性能,一定要及時修複或更換,不能帶病工作。
9.處理電氣故障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嚴格執行《井下停送電製度》,先驗電,放電,打設短路接地線後方可進行。
(二)、日檢
1.截齒的磨損、損壞情況。
2.各部潤滑油油量情況。
3.減速機有無異常振動和聲響,有無異常升溫現象,油量是否合適。
4.各部連接螺栓是否齊全、緊固。
5電纜吊掛及外部損傷情況。
6.電氣設備防爆性能檢查。
7.鏟板星輪轉動是否正常。
8.清洗過濾器內部髒物,清洗堵塞的噴嘴。
9.檢查各配管有無漏油,如有更換密封圈,且充分緊固。
10.檢查油箱油量是否充足。
11.檢查油泵、液壓馬達有無異常聲響、異常升溫現象。
12.檢查各操作手柄是否靈敏、可靠。
(三)、定期檢修
1.散熱器:每工作500小時清洗一次。
2.回油濾清器、吸油濾清器、空氣濾清器:第一次工作250小時更換濾芯,以後每工作500小時更換濾芯。
3.潤滑油:跑合期300小時更換第一次,以後每隔6個月更換一次。
4.液壓油:六個月更換一次。
5.每月向本體部回轉軸加注一次黃幹油。
6每月更換一次鏟板部驅動裝置的密封件。
7.每月調整一次噴霧部減壓閥的壓力。
8.六個月檢查一次電機的絕緣阻抗。
9.每年給電機軸承加注一次黃幹油。
第十章 砂輪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安裝前的檢查
1.砂輪機必須有出廠合格證,使用前要進行用木錘檢查有無裂紋後方能安裝使用。
2.砂輪機罩子至少覆蓋砂輪的一半,其強度要能經受砂輪碎裂的撞擊力。
3.砂輪旋轉方向必須避開人行道、機械或作業場所。
4.經常使用的砂輪機,必須有抽塵裝置。
5.砂輪機上必須有靈敏方便的開關。
6.砂輪孔與軸的間隙不得大於0.1mm。
二、安裝時注意事項
1. 砂輪兩側的夾板直徑不得小於砂輪直徑的1/2,並墊有彈性的紙墊使砂輪與夾板之間1.5保持1.5mm間隙,砂輪磨損距離夾板邊緣7mm時,必須更換。
2. 擰緊螺母時,應先注意旋轉方向,在砂輪開啟後,不致造成螺母退出危險,螺母不可擰得太緊,以防壓碎砂輪。
3. 研磨架應緊固,研磨架與砂輪間隙經常調整,保持小於3mm,研磨架上麵應低於砂輪中心3mm。
4. 檢查後無異常現象,需試運轉15分鍾。
5. 應有專人負責砂輪機的安裝、修整、調整工作並做好正常檢查。
三、使用時注意事項
1. 工作時必須戴好防護眼鏡。
2. 厚度在75mm以下的砂輪禁止使用側麵。
3. 磨削時用力不可過猛,人應站在砂輪的側麵閃開砂輪的回轉方向。
4. 每一個砂輪上隻限一人磨削。
5. 砂輪開啟後,要等達到正常轉速後,方可磨削。
6. 砂輪必須保持平整,不得缺角、磨溝。
7. 砂輪不得用於磨非金屬物品。
8. 工件重量超過砂輪重量或工件過小時不得磨削,以免發生意外。
第十一章 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電焊工作地點應保持整潔幹燥,焊接地點禁止灑水,周圍禁止有易燃物品。
2. 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開工前檢查電焊機刀閘,整理電焊線路,電焊線回路應符合下列要求:
1)絕緣良好,有足夠的斷麵;
2)地線與焊接件必須直接接觸;
3)電焊機刀閘等裸露帶電體應有保護罩,手濕禁止觸動電源開關;
3.下列情況應拉刀閘:
1)調整電流或修理時;
2)電焊機溫度達到80C時,應停止工作降溫;
3)工作中斷或停電;
4.焊接工作地點如有火災發生,首先切斷電源,以免救火觸電;
5.下班注意撲滅餘火。
第十二章 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乙炔發生器必須裝有防止回火裝置,並保持安全水位,回火防止器不能帶兩個割焊炬。
2. 開工前檢查周圍環境,氧氣瓶、乙炔罐的安全距離不小於明火10米,易燃易爆物電氣壓內設備5米,暖氣1米,氧氣瓶、乙炔缺勤不許在通道上,放置不允許超過38,不許火烤氧氣瓶,不許接近油脂,乙炔罐上麵不許有電線。
3. 工人箭檢查好膠管拉頭,焊割把疒加門是否嚴密、牢固,膠管不許靠近火源,粘上油脂,氧氣膠管與乙炔管不能互用。
4. 罐水水溫不得超過600C,超過600C時及時換水。
5. 沒有保險或安全閥的乙炔罐不能使用,嚴禁乙炔管道用紫銅管連接。
6. 氧氣瓶忌油,要有膠圈、保護帽,要輕拿輕放,要留0.5Kg/cm2底氣。
7. 未安氧氣表時,應站側麵緩緩慢開氣,氧氣瓶閥不可隨便拆開,點火時手放在大嘴的側麵,如發生回火要立即關閉乙炔閥,工作完畢後將氧氣閥、乙炔閥關好並放置。
8. 電石桶要保持幹燥,下麵要墊起200mm,存放點不能有下水管、汽管,以防潮濕。
9. 乙炔罐用畢提起電石籃,等幾分鍾再放水。
10. 氧氣減壓表螺母在氧氣瓶嘴上至少擰4-5扣,螺絲接頭應擰緊,減壓表調節螺絲應鬆開。
11. 慢慢打開氧氣瓶閥門,檢查減壓器連接氧氣瓶的接頭是否漏氣,表針批示是否靈活。開啟氧氣閥門時不要麵對減壓表,檢查漏氣時不得使用煙頭或明火,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12. 減壓器不得沾有油脂,吹除試驗時,操作者應站在側麵,以免氣體衝傷。
13. 回火防止器應垂直放置,否則影響防止回火作用。
14. 檢查嘴子有無阻塞現象,如有應用透針透通,但不得損壞孔眼的邊緣。
15. 夏季炎熱時太陽光不能暴曬氧氣瓶。
16. 乙炔發生器應設專門地點放置,裝設保護欄,嚴禁明火,如乙炔發生器放在室內,則應配備二氧化碳滅火器,室溫不得高於600C。
第十三章 水泵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煤礦井下沒有正式固定泵房的臨時性排水泵、功率較小的多段泵和單段泵的水泵司機。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應經技術培訓。
第3條 必須了解有關規定和排水設備的構造、性能,並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性故障,能獨立操作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遵守有關規章製度,上班前不喝酒,上班時不得睡覺,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5條 注意檢查工作地點頂板及支護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彙報處理,嚴禁在不安全的情況下開泵。
第6條 小水泵出水口必須安設閘閥,安裝必須達到完好標準才能使用。
第7條 在以下情況下,水泵不得投入運行:
1. 電動機、水泵故障沒有排除。
2. 電壓降太大,電壓不正常,電動機不能正常啟動。
3. 水泵不能正常工作。
4. 管路漏水,吸、排水管路不能正常工作。
5. 水泵開關和控製設備損壞、失爆、漏電或不能保證安全使用。
四、操作準備
第8條 檢查水泵的對輪銷子及防護罩是否齊全、各緊固螺釘是否牢固。
第9條 檢查電氣設備是否完好,防爆性能是否符合規定。
第10條 檢查水泵安裝是否牢固、平穩,電機、泵體和底盤是否緊固,對輪間隙是否符合標準。
第11條 檢查水籠頭是否漏水或堵塞,檢查吸水井的水位,查看吸水管路是否漏氣。
第12條 檢查盤根密封和壓蓋鬆緊程度,軸承油量油質是否合格,出水閘閥是否關嚴。
五、操作順序
第13條 水泵在一般正常情況下按以下操作順序進行:
啟動:水泵充水 ----操作啟動開關 -----啟動水泵電機 -------逐漸打開水泵排水閥門------完成水泵啟動 -----正常排水。
停機:關閉水泵出水口閥門 -----斷電停機-------開關複位。
六、正常操作:
第14條 水泵的啟動操作按以下要求進行:
1. 打開水泵灌水閥及放氣孔,將泵體內灌滿引水。
2. 啟動開泵,觀察水泵的轉動方向,觀察壓力表指示。
3. 逐漸開大出水閘閥,檢查水泵是否上水,直至水泵正常運轉。
第15條 司機應精力集中,注意水窩的儲水量變化,隨時注意水泵的聲音、檢查軸承的溫度和電機溫度是否正常,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16條 水泵的停止操作按以下要求進行:
1. 先關閉出水閘閥,然後切斷電源停泵。
2. 將啟動開關手把打到“零”位,將開關閉鎖。
七、特殊操作:
第17條 小水泵運轉中發現下列情況時,應立刻停泵:
1. 泵體異常震動、泵體部件螺釘或基礎螺釘鬆動時。
2. 電機或軸承溫度超過規定時。3 吸水籠頭露出水麵時。
3. 出水量突然減少,或不上水時。
4. 泵內有異響或電機發生故障。
5. 排水管路嚴重漏水時。
6. 泵房來壓,有冒頂、片幫或底鼓危險時。
7. 在時間允許時,應盡量先關閉水泵的出水閥門,再停水泵電機。
八、收尾工作:
第18條 檢查設備,清理和擦淨水泵上的油水和汙物,保持設備清潔完好。
第19條 將存在的問題向接班司機認真交待清楚。
第十四章 采煤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 未經專門培訓,未持合格證人員不得操作采煤機。
2. 采煤機所有電氣、液壓保護裝置必須靈敏可靠,嚴禁甩掉不用,特殊情況下應製定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但不允許長期無保護運行。
3. 堅持巡回檢查,嚴禁帶病運行。
4. 不準用采煤機牽拉、推頂、托吊其他物件,更不準用采煤機破矸石和其他鐵器。
5. 對違章指揮,采煤機司機有權拒絕執行。
二、開機前準備
1. 檢查采煤機各部螺栓是否齊全、緊固,滾筒截齒是否齊全、鋒利;行走輪是否良好,調高千斤頂銷軸及擋板是否齊全。
2. 檢查跟機電纜卡子是否完好,電纜卡子堅固是否合適,嚴禁電纜受力運行。
3. 停止采煤機、刮板運輸機的閉鎖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4. 每班開機生產前,必須對閉鎖裝置進行試驗,並彙報區調度備案,有彙報人姓名、時間。
5. 檢查各操作手把、按鈕是否靈活、可靠。
6. 檢查采煤機內、外噴霧是否暢通無阻,冷卻水是否有滲漏現象
7. 檢查油標指示裝置是否正常,否則加油。
三、運行
1. 檢查無誤後,清除機道障礙物並發出開車信號,通知人員離開,點動電機,待電機快停轉時,掛上滾筒離合器,開機試運轉,注意監聽各部位運轉聲音是否正常,各種信號、保護儀表指示是否正常,在確認采煤機完好時,方可牽引。
2. 開啟清水泵,啟動電機並選擇牽引速度。
3. 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切實掌握好采高,隨時注意頂底和煤層的變化情況,底板割平。
4. 司機發現截齒短缺要及時補齊,不準在少截齒的情況下工作。
5. 采煤機司機割煤時司機要隨時注意觀察壓力表、溫度表以及其他各種指令信號,發現不正常指示時,要立即停機檢查找出原因,嚴禁強行開機。
6. 專人隨機清理電纜槽,隨時注意觀察跟機電纜、水管,不得使水管、電纜承受自重以外的張力,避免砸、壓、卡、拉壞。
7. 采煤機不得帶負荷啟動,也不準在過載情況下強行割煤,如發現過載時要仔細03manbetx 原因,必要時滾筒脫離,退出截口,停機檢查。
8. 發現操作手把不靈活或動作有誤時,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工作,嚴禁亂敲、亂砸、強行使用。
9. 牽引速度要由小到大,逐漸變化,嚴禁猛增猛減。
10. 在割煤過程中,煤機司機始終觀察煤幫及支架間支護情況。
11. 檢查采煤機內、外噴霧是否暢通無阻,冷卻水是否有滲漏現象。割煤時必須噴霧降塵,內噴霧壓力不得小於2MPa,外噴霧壓力不得小於1.5MPa。如果內噴霧不能正常噴霧,外噴霧壓力不得小於4MPa。無水或噴霧裝置損壞時必須停機。
12. 檢修采煤機、更換截齒、注油等檢修工作,進入機道作業前,必須將采煤機和采麵刮板運輸機的電源切斷,開關手把打零位、閉鎖,並掛上停電作業牌。
13. 在檢查機器特別是滾筒時,必須將電機隔離開關手把、截割部離合器手把打在零位,並閉鎖工作麵刮板輸送機後方可進行工作。
14. 使用滾筒式采煤機采煤時,應遵守下列規定:(《煤礦01manbetx 》第六十九條)
a) 采煤機上必須裝有能停止工作麵刮板輸送機運行的閉鎖裝置。采煤機因故暫停時,必須打開隔離開關和離合器。采煤機停止工作或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並打開其磁力起動器的隔離開關。啟動采煤機前,必須先巡視采煤機四周,確認對人員無危險後,方可接通電源。
b) 工作麵遇有堅硬夾矸或黃鐵礦結核時,應采取鬆動爆破措施處理,嚴禁用采煤機強行截割。
c) 工作麵傾角在15°以上時,必須有可靠的防滑裝置。
d) 采煤機必須安裝內、外噴霧裝置。截煤時必須噴霧降塵,內噴霧壓力不得小於2MPa,外噴霧壓力不得小於1.5MPa,噴霧流量應與機型相匹配。如果內噴霧裝置不能正常噴霧,外噴霧壓力不得小於4MPa。無水或噴霧裝置損壞時必須停機。
e) 采用動力載波控製的采煤機,當2台采煤機由1台變壓器供電時,應分別使用不同的載波頻率,並保證所有的動力載波互不幹擾。
f) 采煤機上的控製按鈕,必須設在靠采空區一側,並加保護罩。
g) 使用有鏈牽引采煤機時,在開機和改變牽引方向前,必須發出信號,隻有在收到返向信號後,才能開機或改變牽引方向,防止牽引鏈跳動或斷鏈傷人。必須經常檢查牽引鏈及其兩端的固定聯接件,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采煤機運行時,所有人員必須避開牽引鏈。
h) 更換截齒和滾筒和檢修采煤機時,上下5m以內有人工作時,必須護幫護頂,切斷電源,打開采煤機隔離開關和離合器,並對工作麵輸送機施行停電閉鎖。
i) 采煤機用刮板輸送機作軌道時,必須經常檢查刮板輸送機的溜槽聯接、擋煤板導向管的聯接,防止采煤機牽引鏈因過載而斷鏈;采煤機為無鏈牽引時,齒(銷、鏈)軌的安設必須緊固、完整,並經常檢查。必須按作業規程規定和設備技術性能要求操作、推進刮板輸送機。
四、停機
1. 非特殊情況下,不準使用換向手把停機,正常情況下停機要先停牽引、後停電機,同時關閉冷卻水管路。
2. 臨時停機時,在電機隔離開關未停,滾筒離合器未脫離的情況下,司機不得離開崗位,其他手把應恢複到中立位置。
3. 停機後如司機要暫時離開,必須將隔離開關打在斷開位置,滾筒離合器手把打在脫離位置上。
4. 采煤機司機必須在空載情況下停機。
第十五章 空氣壓縮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 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操作。
2. 司機應熟悉所操作空氣壓縮機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技術特征。
3. 空氣壓縮機司機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崗位責任製。司機接班前不得飲酒,接班後要遵守勞動紀律,不得睡覺、打鬧。
4. 如實填寫並保存好各種記錄。
5. 工具、備件等擺放整齊。
二、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1. 啟動前的準備和檢查,要求做到:
2. 各緊固螺栓無鬆動。
3. 護罩安裝牢靠,電氣設備接地良好;
4. 各潤滑油腔油量合適,油路暢通,油質潔淨;
5. 冷卻水暢通,水量充足,水質、水壓符合規定;
6. 超溫、超壓、斷油、斷水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7. 各指示儀表齊全可靠;
8. 電動機炭刷、滑環接觸良好無卡阻,無燒傷;
9. 隔離開關、斷路器應處在斷開位置。
10. 盤車2~3轉無卡阻,無異響。
三、操作
(一)空壓機啟動操作(空壓機必須無負荷啟動):
1、啟動(操作)輔助設施:
1) 開啟冷卻水路,觀察回水漏鬥有流過或觀察進水壓力有無指示;
2) 打開空壓機與儲氣罐間排氣管道上的閘閥;
3) 對卸荷器進行人為卸荷;對有壓力調節器的將三通閥接通大氣,使氣缸餘隙解除封閉;
4) 用手搖油泵將潤滑油打入氣缸;
5) 用手搖油注油器5~8轉向氣缸中注油,新機開動前要人工布油。
6) 調整勵磁電流、電壓到規定位置。
2、啟動電動機。
1) 當空壓機空運正常後,應立即解除人為卸荷;對有壓力調節器,將三通閥切斷大氣通路,封閉餘隙。
2) 空壓機正常運行後,司機應定期巡回檢查(一般為每小時一次)。如發現不正常現象,應及時彙報處理,巡回檢查內容如下:
3) 各發熱部位溫升情況;
4) 各風壓表、油壓表、水壓表、電壓表、電流表的數值;
5) 電動機、空壓機的運行情況;
6) 注油器、壓力調節器的工作情況;
7) 冷卻係統、供油係統、排氣係統工作情況應無漏水、漏油、漏氣現象,各安全保護和自動控製裝置動作靈敏可靠。
(二)空壓機停機操作
1、空壓機正常停機(必須無負荷停機):
1) 停機步聚:人為卸荷→停止電動機運轉→解除人為卸荷。
2) 停機後,待氣缸溫度降至室溫後,關閉冷卻水。如果周圍溫度低於00C,停機應放盡機體內殘存冷卻水,以防凍裂設備。
2、空壓機緊急停機。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機:
1) 空壓機或電動機有故障性異響、異震;
2) 冷卻水不正常,出口水溫超過規定;
3) 電動機冒煙冒火或電動機電流表指示超限;
4) 油泵壓力不夠,潤滑油中斷或壓力降到0.1Mpa以下時;
5) 保護裝置及儀表失靈;
6) 其他意外情況。
緊急停機按以下程序進行:
① 發生故障時,可直接斷電停機(情況允許可卸荷停機);
② 因電源斷電自動停機時,應切斷電源開關;
③ 上報主管部門;
④ 在冬季停機時,當氣缸溫度降至室溫以下時,關閉冷卻水,同時放掉機體內全部冷卻水。
四、空壓機司機的日常維護。每班把風包在內的油(水)放1~2次。
五、司機應嚴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則和操作紀律:
1. 操作高壓電器時,要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操作時要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
2. 司機不得變更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3. 出現下列情況時禁止操作:
1) 在安全保護裝置失靈的情況下,禁止開機或運行;
2) 在電動機、電氣設備接地不良情況下,禁止開機或運行;
3) 在批示儀表損壞情況下,禁止開機或運行;
4) 在設備運行中,禁止緊固地腳螺栓;
5) 氣缸、風包有壓的情況下,禁止敲擊和碰撞。
4. 須按規定定期倒換空壓機運行。
第十六章 風水管工安全技術規程
一、一般規定:
1. 水管工應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及流體力學基礎知識,經技術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2. 施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沿施工路線進行認真檢查,掌握現場情況,根據現場過屠門而大嚼編製科學的施工方案,並經領導審批後,方可執行。
3. 施工前對沿線所有的障礙物及險段提前進行清理和加固,確保施工安全和進度。
4. 施工前,應將所用的工具、材料、配件準備齊全,規格尺寸要符合要求。
5. 管子不得放在溜子或皮帶裏運送,防止壞設備,支倒支架和支傷人員,人工運送時應隨時注意前後行人,防止撞傷他人。
6. 在皮帶或溜子機頭施工前,管子工應先同司機取得聯係,經司機同意後,把施工地點的溜子或皮帶開關手把打至零位,並鎖上,作業過程中,嚴禁開動溜子或皮帶。
7. 水管工在施工前,必須認真檢查施工地點前後5m範圍的支架及頂板情況,發現有隱患時,必須先處理,待處理好後方可作業。
8. 安設的管子必須用8號鐵絲穩固在巷道幫上,高度距巷道底板1m。
9. 管路安裝完畢後,必須進行通風和排水試驗,應無漏風和跑水現象。
10. 嚴禁無風、微風、瓦斯超限作業。
二、施工前,管道工負責人要向施工人員講清工作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項:
1. 將經過防腐處理的管子及管件運至現場並擺放整齊。
2. 要準備一定數量的安全防護用品。
第十七章 錨索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 錨索機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掌握設備性能、結構原理及有關安全規定。
2. 錨索機液壓係統的壓力不準隨意調整,若需要調整時應由專職人員進行。
二、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1. 檢查機身各部緊固部件必須牢固可靠,各部銷、軸齊全完好,所有電纜管線完好,敷設、吊掛整齊。
2. 檢查錨索機液壓係統、電氣係統、保護裝置必須完好可靠。
3. 檢查錨索機所有控製必須處於中間或關閉位置,並靈活可靠。
4. 檢查錨索機周圍頂幫必須支護良好。
5. 檢查錨索機周圍必須無人或障礙物。
三、錨索機操作
1. 操作錨索機穩定靴手把,將穩定靴伸出,支撐住機身。
2. 操作臨時前探支護閥索,將其底座降至底板;操作其伸縮閥索及傾斜閥索,將臨時前探支護升起並支撐住工作區域頂板。
3. 操作兩鑽臂伸縮及擺動閥索,使兩鑽架準確到達鑽進位置。
4. 根據巷高,將鑽機操作台升至適合於安裝鑽索及錨索的位置。
5. 根據巷高及眼深裝上適宜長度的鑽索。
6. 操作鑽機旋轉及給進閥索,使鑽索緩慢進入頂板或巷幫進行鑽進作業。
7. 錨索機鑽進過程中,應根據頂板岩性及硬度變化,控製好鑽進速度。
8. 待鑽索鑽進至設計深度後後,反向操作給進閥索,同時繼續保持鑽索旋轉,使鑽索退出。
9. 若一次鑽進不能達到設計眼深時,應根據設計深度,選用適宜長度的鑽索多次鑽進至設計眼深。
四、錨索安裝
1. 錨索機鑽進達設計眼深後,卸下鑽索,裝上帶托板及螺帽的錨索,操作鑽機給進閥索,將錨索升起至合適位置。
2. 將錨固劑安裝入錨索眼,錨索上端頭頂住錨固劑尾部。
3. 操作鑽機給進閥索,將錨固劑利用錨索緩慢推入錨索眼內。
4. 待錨固劑升至眼底後,保持鑽索給進,同時操作旋轉閥索,使錨索完全裝入眼內。保持鑽索旋轉至錨固劑規定攪拌時間,停止旋轉。
5. 待錨固劑凝固後,旋緊錨索螺母達預緊力。
6. 操作鑽索給進閥索,推出並降下鑽機。
五、停機
1. 操作鑽臂伸縮及擺動閥索,將兩臂合攏於機身內側。
2. 操作臨時前探支護梁閥索,將其縮回至最短,擺動至垂直位置。
3. 操作臨時支護控製閥索,將其底座抬離底板。
4. 操作穩定靴閥索,將穩定靴縮回。
5. 將所有液壓手把打至中位。
6. 清理過濾器,清理機身雜物,整理好機身物料。
六、安全注意事項
1. 錨索機進入工作麵前,必須認真檢查工作麵頂幫安全狀況,必要時,先進行處理,確保施工安全。
2. 鑽機鑽進後退出鑽索過程中,在鑽索將脫離孔口前,應停止鑽索旋轉。
3. 嚴禁將手放至防護棚托板與頂板之間。
4. 錨索機工作期間,嚴禁在鑽臂、鑽箱上、兩鑽臂之間有人。
5. 錨索機運行、工作期間,遇有緊急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機。
第十八章 錨杆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 操作CHDDR—AC型錨杆機時必須執行本規程。
2. 錨杆機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掌握設備性能、結構原理及有關安全規定,取得合格證,持證上崗。
3. 錨杆機液壓係統的壓力不準隨意調整,若需要調整時應由專職人員進行。
4. 錨杆機行駛時,堅持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製度。
二、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1. 檢查機身各部緊固部件必須牢固可靠,各部銷、軸齊全完好,所有電纜管線完好,敷設、吊掛整齊。
2. 檢查錨杆機液壓係統、電氣係統、保護裝置必須完好可靠。
3. 檢查錨杆機除塵係統必須完好,清理集塵箱和過濾器組件。
4. 檢查錨杆機回路斷路器必須處理關閉狀態。
5. 檢查錨杆機所有控製必須處於中間或關閉位置,並靈活可靠。
6. 檢查急停按鈕必須完好可靠。
7. 檢查錨杆機周圍頂幫必須支護良好。
8. 檢查錨杆機周圍必須無人或障礙物。
三、錨杆機操作
(一)、行走
1. 合上錨杆機斷路器。
2. 錨杆機司機由中間通道進入操作台,閉合先導回路開關。
3. 操作防護棚控製手把,將操作台及防護棚降至合理位置。
4. 操作穩定靴手把將穩定靴縮回。操作兩鑽機操作台擺動手把將其擺向機身內側。
5. 操作臨時前探支護控製手把,將臨時前探支護縮回至合適位置;操作鑽架控製手把,將鑽架縮回至合適位置。
6. 發出行車警報,將司機操作台上的選擇控製杆打到行走位置。
7. 雙手緩緩前推運行行走閥杆,使錨杆機慢速前進。
8. 逐漸前推運行閥杆至全速狀態。
9. 前進過程中,司機要隨時觀察頂板、煤幫、風筒、管線等環境情況,隨時注意調整錨杆機速度、狀態,嚴禁碰、撞、擠壓煤幫、管線等。
10. 錨杆機前進過程中,司機應隨時觀察行走區域、巷道內是否有人。遇有人時,必須立即減速行駛,並發出警報,提醒人員躲開。人員不能及時躲開時,錨杆機至少提前10m停車,終止前進。
11. 錨杆機通過交叉點、轉彎時,必須慢速行駛,並發出警報。
12. 錨杆機距工作麵10m時,應減速慢行。到達工作麵預定位置後,操作行走控製閥杆,停止錨杆機前進。點動錨杆機行走履帶,使其準確到達工作位置。錨杆機行走過程中,嚴禁實施反向行走方式使錨杆機停車。
13. 將錨杆機選擇控製杆打至正常工作位置。
(二)、鑽進
1. 操作錨杆機穩定靴手把,將穩定靴伸出,支撐住機身。
2. 操作臨時前探支護閥杆,將其底座降至底板;操作其伸縮閥杆及傾斜閥杆,將臨時前探支護升起並支撐住工作區域頂板。
3. 操作兩鑽臂伸縮及擺動閥杆,使兩鑽架準確到達鑽進位置。
4. 根據巷高,將鑽機操作台升至適合於安裝鑽杆及錨杆的位置。
5. 根據巷高及眼深裝上適宜長度的鑽杆。
6. 操作鑽機旋轉及給進閥杆,使鑽杆緩慢進入頂板或巷幫進行鑽進作業。
7. 錨杆機鑽進過程中,應根據頂板岩性及硬度變化,控製好鑽進速度。
8. 待鑽杆鑽進至設計深度後後,反向操作給進閥杆,同時繼續保持鑽杆旋轉,使鑽杆退出。
9. 若一次鑽進不能達到設計眼深時,應根據設計深度,選用適宜長度的鑽杆多次鑽進至設計眼深。
(三)、錨杆安裝
1. 錨杆機鑽進達設計眼深後,卸下鑽杆,裝上帶托板及螺帽的錨杆,操作鑽機給進閥杆,將錨杆升起至合適位置。
2. 將錨固劑安裝入錨杆眼,錨杆上端頭頂住錨固劑尾部。
3. 操作鑽機給進閥杆,將錨固劑利用錨杆緩慢推入錨杆眼內。
4. 待錨固劑升至眼底後,保持鑽杆給進,同時操作旋轉閥杆,使錨杆完全裝入眼內。保持鑽杆旋轉至錨固劑規定攪拌時間,停止旋轉。
5. 待錨固劑凝固後,旋緊錨杆螺母達預緊力。
6. 操作鑽杆給進閥杆,推出並降下鑽機。
(四)、停機
1. 操作鑽臂伸縮及擺動閥杆,將兩臂合攏於機身內側。
2. 操作臨時前探支護梁閥杆,將其縮回至最短,擺動至垂直位置。
3. 操作臨時支護控製閥杆,將其底座抬離底板。
4. 操作穩定靴閥杆,將穩定靴縮回。
5. 操作行走閥杆,按錨杆機行走程序,將錨杆機行駛至規定停車地點。
6. 將所有液壓手把打至中位。
7. 斷開先導開關。
8. 斷開斷路器,切斷電源。
9. 清空集塵箱中的粉塵,清理過濾器。清理機身雜物,整理好機身物料。
四、安全注意事項
1. 不能操作無防護棚的錨杆機。
2. 錨杆機進入工作麵前,必須認真檢查工作麵頂幫安全狀況,必要時,先進行處理,確保施工安全。
3. 鑽機鑽進後退出鑽杆過程中,在鑽杆將脫離孔口前,應停止鑽杆旋轉。
4. 嚴禁將手放至防護棚托板與頂板之間。
5. 錨杆機工作期間,嚴禁在鑽臂、鑽箱上、兩鑽臂之間有人。
6. 錨杆機鑽眼期間,應根據鑽進產塵量,及時清理集塵箱。
7. 錨杆機運行、工作期間,遇有緊急情況時,必須立即按下駕駛台或機身急停按鈕停機。
第十九章 綜采設備的安裝、撤除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 本規程適用於煤礦綜采設備的安裝、撤除工作。
2. 參加綜采設備安裝、撤除的各工種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並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 安裝、撤除綜采設備時,除執行本規程外還必須認真執行《煤礦01manbetx 》、《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中的相關規定。
4. 安裝、撤除工作麵要嚴格按照設計、“作業規程”進行,無設計和“作業規程”嚴禁施工。
5. 工作麵安裝、撤除前,礦組織有關單位對工作麵安裝或撤除的準備情況進行全麵驗收,條件具備後方可進行安裝或撤除。
6. 安裝、撤除綜采工作麵設備應根據工作麵設計和現場具體情況,提前10天編製“施工作業規程”,經礦技術業務部門和分管領導審批後,及時向全體施工、管理人員詳細傳達、組織實施。
二、“施工作業規程”的內容和要求包括:
1. 安裝、撤除內容,各種設備的安裝、撤除數量及大型部件的質量等。
2. 設備安裝、撤除順序。
3. 設備運輸路線和安裝、撤除運輸提升設備的布置情況及布置圖。
4. 設備安裝、撤除方法和標準要求。
5. 安裝、撤除的安全技術措施。
6. 安裝、撤除中的頂板管理措施。
7. 設備運輸線路及安裝、撤除條件的一般要求。
8. 綜采設備通過的巷道必須支護狀態良好,斷麵尺寸和軌道質量滿足裝載設備的車輛通過要求並暢通無阻,巷道兩側和上部間隙必須符合《煤礦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運輸綜采支架及其他大型設備前,必須在整個運輸路線上試運模型車,檢測並維修巷道使其線路暢通無阻。
9. 切眼斷麵、支護方式和支護材料必須符合設計的要求。對於破碎頂板、受礦山壓力影響較大,需要采用分段刷大斷麵、分段安裝支架的工作麵,要強化控製頂板,嚴防頂板冒落。
10. 井下各組裝硐室的位置、斷麵、支護方式要達到設計要求。
11. 綜采設備運輸線路中使用的各種絞車及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好,符合規定。
12. 綜采設備的軌道規格符合規定,滿足運輸物件的質量要求。否則應采取加密軌枕或更換重型鋼軌等保證措施,以確保運輸安全順利地進行。
13. 使用膠套輪車運輸時,巷道底板條件和坡度必須滿足膠套輪車的運行要求。
三、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一)、設備安裝準備工作:
1. 凡下井的綜采設備必須進行地麵安裝調試,經調試有問題或質量不過關的設備部件不準下井。以保證各部件安裝合適,配合無誤。
2. 準備井下使用的各種絞車、平板車及其他需用礦車,須經檢查、檢修達到完好;按絞車型號、運輸設計長度纏繞好直徑匹配、長度合適的鋼絲繩,封車準備下井。
3. 檢修好臨時泵站:一般兩台液壓泵一個泵箱。準備好所使用 的各種高壓膠管。
4. 準備好施工所使用的各種工具,裝入工具車準備下井。
5. 將調試合格的設備配件裝車準備下井。液壓支架、采煤機等設備經解體拆下的部件按順序單獨裝車編號下井。
6. 按絞車布置位置,安裝好各種型號的絞車,並將絞車調試好。
7. 工作麵順槽內的規定地點安設臨時泵站並調試好。
8. 將順槽軌道延鋪到切眼內的規定位置,鋪設順槽內車場。
9. 備足安裝所需的支護材料及用品。
10. 不升井的設備,在進入工作麵安裝前要逐台進行檢查和一般性能試驗,合格後方可進行安裝。
(二)、設備撤除準備工作:
1. 準備好各種通用及專用工具、封車用具和起吊工具;
2. 準備所需的絞車、平板車,並檢修達到完好,絞車要纏好鋼絲繩;
3. 準備並檢修好臨時泵站;
4. 將所有支架改為本架操作,並檢修好選定的掩護支架;
5. 敷設各種電纜管線,安裝好撤麵所使用的各種絞車;
6. 在工作麵順槽內的規定地點安設臨時泵站並調試好;
7. 停麵後,在規定地點安設支架起吊硐室,將軌道鋪至硐室處。
四、綜采工作麵設備安裝、撤除旗的一般順序
(一)、安裝順序:
1. 先安裝工作麵前後部刮板輸送機的溜槽和底鏈,然後安裝液壓支架;
2. 在工作麵安裝完10餘組支架後,可隨後同步依次安裝刮板輸送機擋煤板及後驅架和驅動裝置。采煤機、轉載機、破碎機、帶式輸送機、移動電站等設備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同步安裝;
3. 液壓支架安裝完後,安裝刮板輸送機的前驅動架、驅動裝置和上鏈;
4. 供電後緊上鏈,上齊刮板;
5. 調試,試運行。
(二)、撤除順序:
1. 一般先撤除可伸縮帶式輸送機,然後依次撤除轉載機、破碎機。
2. 在進行以上撤除旗時,可同步撤除采煤機、移動電站和泵站。
3. 撤除工作麵刮板輸送機。
4. 最後撤除工作麵液壓支架。
(三)、設備裝車、運輸:
1. 綜采設備裝車封車要求。
2. 裝車必須使用合格的平板車、花車。
3. 裝車前,先找好設備重心,在平板車上墊防滑舊膠帶或薄木板,裝車要平穩。
4. 封車選用符合規定的鋼絲繩或特殊的鎖緊裝置,要確保防護措施,防止運輸過程中碰壞。
5. 對於易損壞、怕碰撞的設備必須采取加皮子或墊木板等防護措施,防止運輸過程中碰壞。
6. 封車打票時,要在設備上墊木板防止封車票滑動或票壞設備。
7. 無軌膠輪車運輸要有專門的封車設施,確保封車牢固安全。
8. 專用車輛的寬度和軌距必須符合巷道寬度和線路曲率的要求。
9. 裝在車上的設備,其兩側超出車盤部分的寬度不得大於200mm;否則要將設備解體或采取其他措施。應根據裝運綜采設備的外形尺寸、質量、結構、性能及對運輸的要求,校對提升運輸設備的能力、罐籠的大小、巷道的斷麵、電機車架空線的高度、軌道的坡度及曲率半徑等,以此決定上下井的設備是否需要解體。
五、綜采設備裝運前,應詳細校對運輸路線及安裝順序,以確定設備的裝車方向和前後順序。
六、提升綜采設備的絞車、鋼絲繩、繩卡、鉤頭、連接環等都要事先根據綜采設備提升的最大質量進行計算,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七、綜采設備安裝和撤除用的運輸、提升設備必須保證性能良好,安全可靠。通訊、信號係統必須清晰、靈敏、可靠。
第二十章 液壓支架安裝拆除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 工作麵液壓支架安裝撤除中的頂板管理工作和工作麵液壓支架安裝撤除中的標準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項,要嚴格按照《綜采設備安裝或撤除作業規程》中的規定執行。
2. 第一組支架安裝位置要根據《綜采工作麵設備布置圖》或測量部門給定的尺寸確定。
二、液壓支架的安裝程序
1. 工作麵液壓支架的安裝方法,根據工作麵的具體條件,運輸設備的不同,特別是頂板情況製定相應方法和措施。一般程序如下:
2. 在支架正式安裝前,將安裝支架所需窨支護牢固,把安裝用的滑板運到第一組支架安裝所需的位置上(堅硬底板,可不使用滑板)。
3. 把支架車拉到工作麵軌道與滑板交接處停車穩固,拆除固定支架的裝置。
4. 把支架車繼續向前拉,使前兩輪脫離軌道,支架滑向安裝滑板上,如不能全部滑下平板車,可用絞車將支架拖到滑板上。
5. 在滑板上將支架調位。調至安裝規定位置並與煤壁垂直,安好前梁和尾梁,如需鋪網,可在支架頂部鋪網。
6. 將支架升到距抬棚100m處停下。固定被安裝支架,抽出滑板,撤除支架頂部抬棚。
7. 升起支架,達到初撐力,支撐頂板,連接推拉裝置。
8. 拆除供回液管,改棚、調整安裝用滑板,準備安裝下一組支架。
9. 一般最後兩組的運輸方向與前麵的支架相反,下道後利用絞車直接拖到位。
10. 采用膠套輪車運輸,支架下到滑板上後的調架方法同上。
三、支架地麵解體和井下組裝程序
(一)、地麵解體:
1. 支架的解體由運輸條件決定,一般輕型支架隻需拆除前梁、尾梁的千斤頂連接銷,將其垂下固定好即可。若支架超重時,可根據情況拆除前梁、尾梁和前梁、尾梁千斤頂直至頂梁。
2. 地麵解體要用專設的解體工具起吊。
3. 頂梁拆除方法:先拆除頂梁與其他部位連接的膠管,並把拆除的接頭、接口密封,用專用吊頂梁的吊架稍微吊起頂梁,用專用絲杠拆下頂梁與後掩護梁連接的兩個大銷子,拆下4個立柱與頂梁之間的4個連接銷,把頂梁吊起另外裝車。
4. 前梁、尾梁的拆除可參照頂梁的拆除方法。
(二)、井下組裝程序:
井下組裝要在專用的組裝硐室內進行。
(三)、頂梁的安裝方法:
1. 利用行車或吊頂梁專用架吊起頂梁,移動到底座上方,把頂梁放到底座上。
2. 對準頂梁和後掩護梁連接的銷孔,插入兩個大銷子,並封固。
3. 把4個立柱與頂梁固定的銷子上好。
4. 連接全部膠管。
5. 把支架上平板車上移正位後固定好,運往工作麵安裝。
6. 前梁、尾梁的安裝可參照頂梁的安裝操作方法。前梁、尾梁與頂梁、掩護梁連接好後,運往工作麵調定支架後,再連前梁、尾梁的千斤頂。
四、液壓支架撤除程序
1. 根據不同條件的工作麵,選用相應的撤除方法,一般程序如下:
2. 如采用“前進式”掩護撤架法,撤架前先在開始撤架端調轉2~3架支軻作撤架時的掩護支架用。
3. 給掩護支架前的第一個支架接上供回液管膠管,降下前梁,前移適當距離,讓支架在掩護支架的前梁或抬棚下調架,把支架調到與工作麵平行的位置,順工作麵拖向裝車點。
4. 交替前移掩支架到撤架狀態,準備撤第2架,以後可依次類推。
5. 當支架撤到最後4架時,開始在掩護支架的頂梁上走向放符合規定的圓木梁或工字鋼梁。
6. 當撤到最後兩架時,掩護架頂梁上要有不少於5排相距700mm的工字鋼梁或圓木梁。
7. 撤除中間的掩護支架,在撤除位置支上抬棚,再瓜除靠老塘側的掩護支架,撤除後立即打上木垛。
8. 在靠煤壁側梁子的伸出端架設抬棚,把掩護架上的5根梁撐住,撤除後立即打上木垛。
9. 最後撤除的兩個支架,采取相互掩護的方法,用安裝在巷道內的絞車拖出。
10. 支架撤完畢,由裏向外將工作麵端頭及出口外的單體液壓支柱、摩擦支柱、工字鋼棚等有用材料回撤到地規定位置,並在要求位置打上木垛。
11. 液壓支架撤除裝車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方法有“自行自裝車法”、裝車硐室“起吊架裝車法”和“膠套輪車裝車法”。
12. “自行自裝車法”整體裝車的操作程序如下:
1) 液壓支架是在專用的設在工作麵或巷道內的裝車點裝車。
2) 把撤出的支架用絞車拖到裝車點的專用平板車處。
3) 給支架供液將支架升起。
4) 用專用的吊掛鉤掛住支架兩邊的適當位置。
5) 降架、支架靠立柱的降架力將自身吊起。
6) 將裝支架的不板車順軌道推上平板,車輛在平板上專開的溝內前進到到架的下方合適的位置後固定。
7) 升架,支架落在平板車上。
將支架固定在平板車上,拆除吊掛鉤,將支架降到最低位置,拆除供回液膠管,將動架順平板上的軌道拉出運走。
13. 裝車硐室“起吊架裝車法”操作程序如下:
1) 在巷道內的合適位置,組裝吊裝支架的起吊硐室。
2) 起吊硐室采用一梁4柱支護安裝好起吊梁,鋪好滑板,並清理幹淨硐室內的雜物。
3) 把從工作麵仙拖移出的支架運至起吊硐室的滑板上,調好位。
4) 啟動起吊架吊鉤,將吊鉤掛在支架底座箱的起吊眼中。
5) 檢查起吊各部位無誤後,人員躲至安全地點,操作起吊千斤頂,將支架吊起。
6) 用絞車將平板車拉入吊裝硐室內的滑板上,調整平板車並對位固定好,人員要躲開。
7) 操作起吊千斤頂,將支架落到平板車上,然後封車。采用壓塊上的螺絲或其他方法封車。
8) 封完車後用絞車將支架車拉出運走。
9) 若支架超重,需拆除尾梁或其他重部件時,可在起吊硐室內先行單獨起吊拆除,然後再進行以上工作。
14. 膠套輪車裝車法:
將支架拖進順槽裝車點後,利用膠套輪車上的拖移裝置,將支架拖到膠套輪車的承載托盤上固定好後,即可開動膠套輪車將支架運出。
第二十一章 攪拌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司機應熟悉機器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及操作、保養與維修方法。
2. 按以下順序操作本機:
1) 按比例向料鬥內加料。
2) 按下攪拌按鈕(攪拌筒旋轉)。
3) 閘緊小絞車閘把,使料鬥上升至頂端卸料。
4) 打開供水法門,向攪拌筒內供水。
5) 卸料完畢,鬆開閘把,使料鬥下降至坑底。
6) 提升料鬥後,嚴禁在料鬥下及坑內站人。
3. 機器在運行過程中,不得檢修。檢修或處理故障時,必須停電,將開關手把打到零位、閉鎖、掛牌。
4. 嚴防電器部分受潮。
5. 按時加足潤滑油和調整好鏟片與襯板之間的間隙。
6. 機器不得超載荷投料運行。
7. 料鬥卸料完畢後,應立即將料鬥下降至坑底。
8. 檢查
1) 檢查減速箱及其他潤滑部位的潤滑油是否充足良好:無論何種情況,必須再次用手壓油槍向法蘭上的油咀注入潤滑脂,直至有潤滑脂從攪拌筒內端麵縫處溢出為止;減速箱內的油麵高度應控製在油標的上、下刻線內,否則應加足油。
2) 檢查機器各部件是否完整,各聯接螺栓是否緊固。
3) 檢查電機和電氣元件的接線是否牢固。
4) 檢查鋼絲繩是否在各滑輪槽內,兩端繩卡螺栓是否緊牢固,如有鬆動應重新加固好。
5) 檢查攪拌筒內、料鬥內及軌道架上是否有異物積存。
6) 檢查料鬥製動銷是否拔出,並插入軌側銷套內。
9. 手拉電機皮帶,各轉動件應靈活,無卡滯現象。
10. 混凝土攪拌均勻後,應立即卸料,不得停機。混凝土在攪拌筒內停留不得超過半小時。
11. 機器在攪拌過程中,不得隨意停機;如果發生悶車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將換向閥左邊的手柄向前推動並固定,用杠杆將拌筒傾翻,用人力排出50%以上物料(如果排除故障所需要的時間長,則全部排出拌筒內物料),待排除故障後開機;如果突然停電,仍采用上麵的方法,將拌筒內物料全部排出。
12. 機器運轉過程中應經常檢查減速箱、電機等情況,如出現溫度異常(大於85℃)應立即停機檢查。
13. 每班完工後,應衝洗攪拌筒內、外以及料鬥的混凝土,機架上的汙垢,清除障礙物,並傾翻排水。衝洗時嚴禁用水衝電氣設備。
第二十二章 CY—45煤礦用全液壓側卸式裝岩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油箱的油溫超過65℃時,需停機冷卻,降溫後再開機工作。
2. 對大塊掉落煤岩,須采用適當方法破碎後再進行裝載。
3. 工作中機器響聲異常時,應立即停機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後方可開機。
4. 司機在確認前後兩側無人和其它機具後,方可操作設備。設備運行範圍內不許站人或放置任何設備工具。
5. 設備的卸載距離一般控製在6米,以減少履帶行走部件的磨損。
6. 液壓係統使用N68抗磨液壓油,加油時需用潔淨容器,防止油質汙染。
7. 本機可與刮板運輸機、皮帶機、礦車等配套使用。與刮板機配套為最佳方案,可大幅度提高裝載效率。
8. 開機前應檢查電纜懸掛是否可靠,機器工作時電纜應始終保持鬆弛下垂狀態,電纜不得承受附加拉力。
9. 檢查各軟管是否連接可靠,軟管外皮與機架、鏟鬥、鏟鬥臂、油缸部件有無擠壓和劃傷,注意保護設備上的電纜,不得碰傷,不得侵泡在機油中。
10. 檢查兩側履帶的張緊度,履帶在鏈輪與導輪之間的下垂量在10mm----20mm。
11. 檢查各軟管接頭,液壓元件,密封麵等處的密封情況。
12. 司機上機時嚴禁橫向拽拉多路閥操縱手柄,嚴禁踏踩液壓油管。
13. 司機坐姿要正確,注意力要集中,用左右手分別握住兩側操縱手柄,兩眼根據設備不同的作業過程,照看好前後方人員,配套設備,電纜等。在鬆軟的底板上作業時,每一次鏟裝作業後,設備的後退距離應足夠(如1.0米),以便履帶能充分清除堆積的矸石,避免堵塞卡死。
14. 裝載時首先將鏟鬥放平,清除障礙物。遇到底板上未爆破的突出岩石,應用爆破方法或風鎬清除。
15. 裝載時通過舉升油缸、轉鬥油缸,調整鏟鬥鏟裝高度。
16. 鏟裝作業受阻時,應迅速將操作手柄複至中位,以避免係統長時間溢流發熱。
17. 噴漿時應將機器退出作業區。
18. 裝岩機工作時液壓係統不得滲漏,否則應立即停車更換,並對滲漏物及時掩埋處理。嚴禁隨意調節各種壓力調節閥。設備啟動前確保管路連接好,不得有滲漏,手柄都應在原始位置。
19. 維修時必須先切斷電源才能打開箱蓋進行維修工作。
20. 裝岩機爬坡角度不得大於16度。
21. 嚴禁用鏟鬥挖水溝;嚴禁鏟鬥側立後從事前推或拉拽重物、礦車;嚴禁用鏟鬥衝撞未爆破的大岩石;嚴禁在無礦車時用裝岩機頻繁倒岩;嚴禁當鏟鬥舉起無支承時,在鏟鬥下作業。
22. 放炮前側卸式裝岩機應退出距掘進工作麵20.0米位置,並用大板配合廢舊皮帶對該機進行可靠保護。
23. 允許用本機輔助完成其它工序的施工作業,如:工作麵短距離運送支護材料;用鏟鬥起吊重物(3噸以下);將鏟鬥舉升當作載人平台(人在鏟鬥上作業時,需專人操作多路閥手柄,不得離開)。
24. 每班作業後及時清理履帶及活動部件中的矸石等雜物,隨時清理機身所粘附的雜物,並注意隨時清理張緊彈簧間的雜物,以保證其緩衝作用。
25. 每班檢查油位情況,油箱液位應在油標可視範圍之內。油位過低應及時補油,經常檢查油質狀況,液壓油出現顏色變暗,乳化,有懸浮物或沉澱物時,應及時更換液壓油。
26. 電氣方麵,應經常檢查開關箱,電機接線盒上的螺栓是否鬆動,每班應對各銷軸處加注潤滑脂。
第二十三章 采麵刮板運輸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 一般規定
1. 刮板輸送機司機必須由經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且持有效證件上崗。
2. 刮板輸送機所配置的各種電氣、機械、液壓保護裝置及聯鎖裝置必須使用,動作安全可靠,嚴禁甩掉不用。
3. 嚴禁用刮板輸送機運輸設備和物料。
4. 刮板輸送機應在刮板中部安設能發出起、停機信號的裝置,信號裝置的安設間距不得超過15米,機尾必須設有急停裝置。
5. 待超前刮板輸送機運轉3分鍾後才可起動采麵刮板輸送機。
6. 對違章指揮,司機有權拒絕執行。
7. 信號規定:一響停,二響開車,三響點動開車。
8. 采麵刮板輸送機嚴禁點動,若有特殊情況需要點動,點動的間隔時間必須為5分鍾以上。
二、開機前的檢查工作
1.檢查采麵刮板運輸機的信號裝置,閉鎖按鈕是否靈敏可靠,否則禁止開車。
2.檢查采麵刮板運輸機的傳動裝置、電動機、減速器、機頭、機尾各部的螺栓是否齊全完好。減速器是否有漏油現象,油量是否適當。發現問題,排除故障後,方可發出信號開機。
3.檢查采麵刮板運輸機機頭和轉載機機尾的搭接情況,搭接高度不得小於500mm。
4.檢查采麵刮板運輸機擋煤板、撥鏈器、刮板等有無損壞與鬆動。
5.檢查采麵刮板運輸機機頭處防塵設施是否完善,否則要及時處理。
二、運行
1.操作順序:
1)發送信號給轉載機(超前刮板運輸機)司機,待轉載機(超前刮板運輸機)正常運轉3分鍾。
2)合上控製開關手把。
3)打開冷卻水及轉載噴霧。
4)點動采麵刮板運輸機2次,每次點動時間間隔不得少於10秒。
5)啟動采麵刮板運輸機。
2.接到開車信號後,確認輸送機上無人工作、行走時,方可開動采麵刮板運輸機。信號規定:一響停、二響開、三響點動。
3.啟、停車時,按下啟、停按鈕的時間在3~5秒。
4.采麵刮板運輸機運轉以後,司機要注意觀察其運行狀態,監聽運行聲音是否正常,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並協助處理。
5.采麵刮板運輸機司機要注意機頭、機尾行人,發現情況異常迅速停機。
6.及時清理機頭、機尾、減速箱上的浮貨和雜物,不得壓埋。
三、停車
1. 正常停車:采麵刮板運輸機停機前,必須先將貨拉空,然後發出信號停機,將開關手把打到零位、閉鎖,關閉冷卻水及轉載噴霧。
2. 緊急停車:停刮板運輸機機尾急停按鈕、停采煤機急停按鈕、斷開刮板運輸機控製開關的隔離開關。
3. 較長時間停機或下班時,必須斷開刮板運輸機隔離開關,並關閉冷卻噴霧水。
第二十四章 采掘(井下)電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 一般規定:
第一條 下井前應檢查自己的工具和所攜帶的儀器、儀表是否齊全,攜帶好常用的材料、零件和停電牌。
第二條 工作前要了解班上設備運行、檢修情況,閱看有關交接班、設備運行、檢修記錄,為本班維護、檢修好設備作好思想準備。
第三條 到達工作現場後,首先必須對所轄範圍內的設備、電纜、小型電器進行一次詳細檢查,外觀檢查防爆電器的防爆性能和各種防護設施是否齊全、完好。
第四條 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檢修機電設備前,必須將電源開關手把打到停電位置,並閉鎖、掛牌,嚴禁帶電檢修和搬遷電氣設備。
第五條 要認真檢查工作地點的巷道支護情況,並清理工作地點周圍雜物及無關的材料、設備和零部件,否則不得開工。
第六條 設備檢修完後,應清點材料、零部件、工具和所檢修部位有無物件遺失在設備腔內,然後必須進行試運行,試運行時間不得少於15分鍾,隻有在確認無問題後方可離開現場。
第七條 采掘電鉗工必須熟悉所管轄設備的結構、性能、完好標準和檢修質量標準,熟悉常用儀表的使用方法和範圍。嚴格執行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保證設備檢修質量。
二、 設備的檢修、維護和檢查:
第八條 設備在運行中,一般每班要進行三次正常檢查,特殊情況要增加檢查次數,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檢查內容如下:
1. 檢查機械設備各部軸承的溫度和聲音是否正常。
2. 檢查電動機的溫度和聲音是否正常,如溫度較高時,要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3. 檢查防爆開關、小型電器的聲音、接線腔外殼的溫度是否正常,如不正常時,應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4. 檢查電纜吊掛是否整齊合格,電纜有無被砸傷、損壞漏電之處,有否發熱現象。
5. 檢查各轉動部位轉動是否靈活,磨損情況如何。
6. 檢查各零部件是否齊全、完整、緊固,防護裝置是否安全、可靠。
7. 檢查有否漏電、漏水、漏油、漏風現象。
8. 每班至少檢查一次減速器的油質、油量是否合乎要求。
9. 每班檢查一次電氣設備保護整定是否合適、接地裝置是否合乎要求。
第九條 電器設備的檢修:
1. 停電後必須驗電,確認無電和瓦斯濃度不超過1%後方可進行放電和接地。
2. 拆卸後的零件要妥善存放,作好有關記錄和記號。
3. 檢查各零部件、線路的損壞情況,有無失爆;尋找出要換和檢修的部件或故障點,確定正確的檢修方法。
4. 使用普通型電器儀表時,工作地點附近的瓦斯濃度應在1%以下,方可使用。
5. 更換的零部件、保護元件應與原件規格一致或符合規定,修理過的零部件,應能保證安全使用和性能可靠。
6. 防爆部位檢修後,必須保證性能,防爆結合麵必須塗防爆油。
7. 檢修完後,要對防爆腔內各部進行詳細檢查。各部螺栓必須緊固,各種連線必須排列整齊,不得有粘連、短路現象。防爆腔各部清潔衛生,各帶電體的電氣間隙,必須符合規定,保護整定、接地裝置必須符合要求。
8. 電氣設備轉動部位使用的油脂要符合要求,各轉動部位的防爆裝置必須完好,固定穩固,檢修是不得損壞任何電器線路和帶電元件。
9. 嚴格執行定期檢查、檢修製度,定期搖測電器絕緣。
10. 檢修完,蓋防爆蓋前,應拆除檢修前設的地線。
11. 檢修完,外觀檢查防爆性能一次,確認無誤後,再進行送電試運轉,隻有在確認無問題後,方可投入正式運行。
第十條 機械設備的檢修:
1. 檢修有關壓力設備部件時要先卸壓,檢修發熱部件(包括聯軸節加油時)時要先使發熱件溫度降至正常後方可進行。
2. 各種工具的使用和起吊重物:
1) 扁鏟、鑿子等工具的錘擊麵不準淬火,不能有毛刺和卷邊,扁鏟和手錘不得粘油。
2) 打錘時,不得戴手套,錘頭運動方向不準站人。
3) 起吊用的導鏈、繩扣等應與起吊重量相適應,嚴禁超載使用;起吊時要進行試吊,起吊地麵後,要停止起吊,檢查無問題後再繼續起吊;起吊過程中要有人觀山,發現問題,先處理,後起吊。起吊重物下不得伸入手和腳及身體的任何部位。
4) 起吊重物的棚梁,在起吊重物前,要檢查是否牢固可靠,起吊地麵後,要停止起吊,檢查無問題後再繼續起吊;起吊過程中要有人觀山,發現問題,先處理,後起吊。起吊重物下不得伸入手和腳及身體的任何部位。
5) 抬設備時,抬杠、繩索的強度要適當,繩索要捆綁結實,抬起時要同起、同落。
6) 要根據螺栓大小選用合適的扳手,做到正確使用;使用扳手時,用力不要過猛,扳手開口要適當,不得過大。頭部要避開用力方向。
7) 使用撬棍時,應根據物件大小、鬆緊程度適當用力,撬棍運動範圍內不得有障礙物;使用過程中,要防止擠壓手、腳和斷棍傷人。
8) 使用起道器、千斤頂時,注意起重物重心的變化,防止物件傾倒滾動傷人;起重時,重物下不得伸入手和腳及身體的任何部位。
3. 在傾斜巷道移動設備、物件時設備或物件下方不得站人,否則應有可靠的防止下滑傷人的措施;斜巷拆卸設備應采取防止物件滾下傷人措施。
4. 拆卸下來的零部件,要按拆卸順序妥善放置,注意在拆卸前作好位置記號和必要的記錄。
5. 拆卸零部件時,應使用專用的工具,嚴禁用錘直接敲打設備。
6. 往設備內添加潤滑油脂時,應根據設備的運轉速度、使用環境、運轉溫度和受力情況或說明書規定,選用合適的油脂。潤滑油必須經過過濾,潤滑脂必須經過檢查,防止有雜物。
7. 刮板機掐接大鏈時,機頭、機尾必須打好壓柱,操作按鈕必須靈活、可靠。
8. 膠帶接頭與膠帶中心要垂直,接頭連接卡與膠帶厚度要適當,連接前,接頭兩端要固定牢固,使用刀具時,手、腿等要躲開刀刃運動線路。
9. 嚴格執行定期檢查製度,各轉動部位要定期注油,定期清理潤滑件;在井下打開潤滑部位時,要采取防止雜物掉入的措施。
10. 作連接用的螺栓,不能一次上緊,要采取對稱緊固的方法,使每條螺栓受力均勻,逐漸緊固。
11. 檢查中不得有油脂散落現場;若有,要防止滑倒傷人和火災,否則要及時清理油汙。
12. 設備檢修完後,轉動部位應用受盤動,必須無卡阻現象;確認無誤後,方可試運轉。
13. 檢修時,檢修人員必須將檢修設備及前、後運輸設備停電閉鎖並掛停電牌。
第二十五章 小絞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 一般要求
1. 小絞車(指各種內齒輪絞車及滾筒直徑小於1.2m的運輸絞車)司機,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必須熟悉並遵守本規程的各項規定。本規程中未包括的內容,應按產品說明書等技術文件的規定執行。
2. 小絞車司機必須了解本設備的結構、性能、原理、主要參數及完好標準等,並會一般性檢查、維修、保養及故障處理。
3. 必須了解該絞車斜巷的基本情況,如:斜長、坡度、變坡地段、中間水平車場(甩車場)、支護方式及軌道狀況、安全技術設施配置、信號聯係方法、牽引長度及規定牽引車數等。
4. 小絞車硐室(或安裝地點)應掛有司機崗位負責製和小絞車管理牌板(標明:絞車型號、功率、配用繩徑、牽引車數及最大載荷,斜巷長度、坡度等)。
5. 必須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並在斜巷上下口、中間水平車場等處安裝斜巷語言報警裝置。
6. 小絞車司機必須穿工作服、紮緊袖口、精力集中、謹慎操作,不得擅自離崗,不做與本崗無關的事情,行車時不準與他人交談。
二、 開車前的檢查
1. 檢查小絞車安裝地點(硐室),頂幫支護必須安全可靠,便於操作和暸望,無雜物。
2. 檢查小絞車的安裝固定是否牢固,穩壓支柱底座墊木無鬆動腐朽。用地錨或混凝土基礎的小絞車要檢查地錨,基礎螺栓無鬆動、變位,目視查看滾筒中線是否與斜巷軌道中線(提升中線)一致。安裝在巷道一幫的絞車,其最突出部位應距軌道外側不小於500mm。
3. 檢查小絞車製動閘和工作閘(離合閘)。閘帶必須完整無斷裂,磨損餘厚不得小於4mm,銅或鋁鉚釘不得磨閘輪,閘輪磨損不得大於2mm,表麵光潔平滑,無明顯溝痕,無油泥。各部螺栓、銷、軸、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等完整齊全,無彎曲、變形。施閘後,閘把位置在水平線以上30~400即應閘死,閘把位置嚴禁低於水平線(其它小絞車閘的工作行程不得超過全過程的2/3~4/5)。
4. 檢查鋼絲繩:要求無彎折、硬傷、打結、嚴重鏽蝕,斷絲不超限,在滾筒上繩端固定要牢固,不準剁股穿繩,在滾筒上的排列應整齊,無嚴重咬繩、爬繩現象。纏繞繩長不得超過絞車規定允許容繩量,繩徑符合要求。鬆繩至終點,滾筒上餘繩不得少於3圈。保險繩直徑與主繩直徑應相同,並連結牢固。繩端連結裝置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有可靠的護繩板。
5. 檢查小絞車控製開關、操縱按鈕、電機、電鈴等應無失爆現象。信號必須聲光兼備,聲音清晰,準確可靠。
6. 試空車:可鬆開離合閘,壓緊製動閘,啟動絞車空轉,應無異常響聲和震動,無甩油現象。
7. 通過以上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向區隊值班人員彙報,處理好後方可開車。
三、 起動
1. 聽到清晰、準確的信號後,閘緊製動閘,鬆開離合閘,按信號指令方向啟動絞車空轉。
2. 緩緩壓緊離合閘把,同時緩緩鬆開製動閘,使滾筒慢轉平穩啟動加速,最後壓緊離合閘,鬆開製動閘,達到正常運行速度。
3. 小絞車司機必須在護繩板後操作,嚴禁在絞車側麵或滾筒前麵(出繩側)操作,嚴禁一手開車,一手處理爬繩。
4. 下放礦車時,應與把鉤工配合好,隨推車隨放繩。不準留有餘繩以免車過變坡點,突然加速損傷鋼絲繩。
5. 禁止兩個手把同時壓緊,以防燒壞電機。
6. 如啟動困難時,應查明原因,不準強行起動。
四、 運行
1. 小絞車運行中,司機應集中精力,注意觀察,雙手不離閘把。如收到不明信號應立即停車查明原因。
2. 注意小絞車各部運行情況,如發現下列情況時,必須立即停車,采取措施,待處理好後方可再運行:
1) 有異常響聲、異味、異狀;
2) 鋼絲繩有異常跳動、負荷增大,或突然鬆弛;
3) 壓趄柱有鬆動現象;
4) 有嚴重咬繩、爬繩現象;
5) 電機單相運轉或冒煙;
6) 突然斷電或有其它險情時。
3. 司機應根據提放煤、矸、設備、材料等載荷不同,根據巷道的變化起伏,酌情掌握車速。嚴禁不帶電放飛車。
4. 接近停車位置,應先慢慢閘緊製動閘,同時逐漸鬆開離合閘,使絞車減速。聽到停車信號後,閘緊製動閘,鬆開離合閘,停車放電。
5. 上提礦車時,車過上口變坡點後,司機應按信號及時停車,嚴禁過卷或停車不到位。
6. 嚴禁超載、超掛、蹬鉤、扒車。
7. 處理礦車掉道,禁止用小絞車硬拉複位。
8. 因事故或其它原因車輛在斜巷中停留時,司機應集中精力,注意信號;雙手不離閘把,嚴禁離崗。如需鬆繩處理事故時,必須由施工人員采取措施,將礦車固定好。
9. 如在斜巷中施工,或運送支架、超長、超大物件,應按專項措施執行。
10. 嚴禁拉空鉤頭,如需拉空鉤頭時,必須有專人端扶鉤頭,絞車速度不得大於1m/s。
第二十六章 回柱絞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 絞車司機司機必須由經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且持有效證件上崗。
2. 小絞車司機要和回柱放頂工、看滑輪工、信號工密切配合,搞好回柱放頂工作。
3. 小絞車司機與回柱放頂工聯係,必須使用電鈴信號裝置(或合用光電信號),信號規定如下:
4. 一長聲電鈴:停車;二長聲:提車;連續三聲電鈴:放車。
5. 條有下列情況之一時要停車:
1) 絞車移動時;
2) 導輪移動或看守導輪人發信號(連續吹口哨)時;
3) 其它不安全情況或聽見有人喊停車時;
4) 絞車附近、絞車與導輪間有人時;
5) 鋼絲繩鉤頭距絞車或導輪1.5m時。
二、準備、檢查與處理
1. 檢查與處理:
1) 絞車附近的頂幫、巷道及支護是否安全,有無雜物堆積影響操作;
2) 絞車安裝是否牢固,壓柱、戧柱是否牢靠有勁;
3) 電氣設備是否擺設穩當,操作方便;
4) 絞車設備各部件、螺栓、墊圈、護罩是否齊全牢固,常用閘是否靈活;
5) 絞車的減速箱和軸承的油質是否合格,油量是否充足,是否不漏油;
6) 鋼絲繩在滾筒上固定是否牢靠,排繩是否整齊,一個撚距內斷絲麵積是否超過原鋼絲繩總斷麵積的10%;
2. 信號裝置是否靈敏、可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否則不準進行操作。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項
1. 試車:
1) 試車前應將開關、電鈴放在閘把附近,以利操作;
2) 進行2~3次的正反試轉;
3) 要將鋼絲繩在滾筒上排列整齊,緊繩時要用小錘或帶柄鉤引繩,不準用手或腳順繩,以免鋼絲繩絞亂;
4) 與回柱工用信號聯係,試驗其準確性。
5) 要精神集中,注意聽清信號,按回柱信號進行開車、停車、倒車等操作。開車時不準遠離絞車,要站在護身柱後方。
6) 正常情況停車時,應斷電後用機械閘停車,不準打反車停車。電動機,滑動軸承溫度達65時,要停車打出原因,等溫度下降後方準開車。
2. 看滑輪工應注意事項:
1) 看滑輪工應在滑輪柱上方0.5米處靠采空區側工作;
2) 看滑輪工必須用哨子與小絞車司機聯絡,發現滑輪卡繩、柱子鬆動、咬繩、銷子鬆動等情況時,應及時吹哨停車;
3) 鬆主繩時,在滑輪下方鋼絲繩處鍘密切配合向下給繩,以防咬繩;
4) 運行時,滑輪內側不準人員停留或通過;
5) 不論開車或停車時,都要集中精力,目注工作範圍動態,嚴禁打盹睡覺或離開工作崗位。
3. 信號工(打點工)注意事項:
1) 聽從回柱工的指揮,發信號要迅速、準確;
2) 精力集中,密切注意鋼絲繩運行方向,當發現鋼絲繩運行方向有誤時,應立即發出停車信號,並重新發出正確的信號;
3) 信號工始終和回柱保持5~8米的距離,隨回柱位置推延而改變工作位置,並收盤好電纜;
4) 調整工作位置時,應手持信號裝置,不準懸提信號線,以免損壞信號線接頭,造成事故。
4. 發現有卡繩時,按以下要求操作:
1) 在回柱工、看滑輪工等協助下取出卡住的鋼絲繩;
2) 用撬棍或其它工具剔撥起卡住的鋼絲繩,必要時可輔以人力撩繩;
3) 將鋼絲繩拉展後,用繩頭的大鉤(或卡子卡)拴在牢固支柱上再開倒車,使卡住的鋼絲繩鬆開。
4) 開倒車處理卡繩時,如鋼絲繩拉到絞車滾筒邊繩仍未鬆開,應停車,以免損壞、折斷鋼絲繩。
5) 開倒車處理卡繩事故時,現場人員都要退到安全地點。
四、收尾工作
1. 小絞車司機在接到班組長或回柱工已完成任務的通知後,方可開始收尾工作。
1) 把鋼絲繩全部纏在滾筒上;
2) 切斷電源,把開關手把打在斷電位置,鎖緊閉鎖螺栓;
3) 搞好絞車周圍環境衛生;
4) 協助信號工盤好信號電纜;
5) 收拾好工具。
2. 向接班人、班組長彙報運轉情況,存在問題等。
第二十七章 信號把鉤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信號工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者擔任。
2. 信號工在發信號提車前應檢查:
1) 鋼絲繩頭及30m以內鋼絲繩的完好情況,有無斷絲、斷股。尾繩的固定是否牢固,繩卡有無鬆動、脫落,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2) 將要提放的礦車是否完好,嚴禁提放不合格礦車。
3) “一坡三擋”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完好,並處於正確位置。
4) 軌道是否完好,有無雜物擋道,道岔是否處於正確位置。
5) 信號裝置及電話是否靈敏、可靠。
6) 以上1)、3)、4)、5)條檢查結果向區調度彙報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完好後方可提放車。
3. 信號規定:一響停車,二響提車,三響放車,四響慢提,五響慢放。並且打點前提升相關信號工應先喊話,確認提放車位置,交待清楚提放物件及需配合的注意事項。
4. 信號工在打點前必須站崗截人,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關閉提升段以下的擋車欄。打開“正在行車,嚴禁行人”的警示燈和關閉中間不提升岔道擋車欄。並負責檢查主繩和尾繩的懸掛情況。(先掛主繩,後掛尾繩)確認懸掛繩不落,插銷不靠鎖住,方可發信號提放車。
5. 信號工必須在信號峒室裏發信號,上平台信號工必須由2人負責操作。一人負責掛繩,另一人負責檢查。
6. 不提升岔道由當班管理人員指派專人負責截人、關閉擋車欄和打開警示燈。
7. 提升完畢,信號工應及時關閉擋車欄。
8. 摘鉤必須等提放的礦車停穩後,且上平台要過阻車器,關閉擋車欄後進行操作。
9. 除提放拱形棚梁可以兩個礦車同時提放外,其餘車輛1次隻允許提放一個。
10. 提放拱形棚梁的規定:
1) 檢查礦車情況,一次提放梁子不超過5根,腿子不超過10根。
2) 信號工先用合格的三環鏈將兩礦車連接,再掛主繩,最後掛尾繩。
3) 信號工必須告知絞車司機提放的是拱形棚。
4) 過連動擋車欄時,若連動擋車欄不能及時打開,則待串車進入兩擋車欄之間後,打點停車,打開另一道後,打點提放經過另一道。
11. 其他規定:信號工必須使用專用合格插銷,嚴禁使用不合格插銷和不合格的三環鏈。除提放拱形棚可提放兩個礦車外,其它車輛隻允許提放一個。提放機車時,信號工應告知絞車司機慢速運行,原則上速度不超過2.5m/s。
第二十八章 井下安裝、搬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 一般規定
1. 凡從事井下安裝、搬運的工作人員,都要熟悉和執行本規程。
2. 搬運體積較大和比較沉重和物體時,一定要精力集中,切忌粗心大意,以保證設備、物件完好和人身安全。
3. 進行安裝、搬運作業時,每一項工作都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其他人一律聽從指揮,嚴禁說笑打鬧,嚴禁帶電搬遷電氣設備。
4. 使用設備和專用工具(包括絞車、手拉葫蘆、回柱器、滑輪和滑輪組、行車、吊車等)搬運設備、物件時,操作人員必須熟悉設備、工具性能、使用方法,懂得操作規程,使用設備時,要持有經考試合格的操作證進行操作。
5. 開工前要看好運輸路線和安裝地點現場情況,發現巷道支護不好,通風不良或有危及設備、人身安全的問題,應及時彙報領導和有關單位先行處理,嚴禁冒險作業。
6. 使用平板車裝運設備時,要用方木墊好,方木要比車稍寬,並捆綁牢固。使用材料車裝運設備要音樂會所運件放置平穩,捆綁牢固。
7. 使用礦車裝運設備時,一般不能超出礦車邊緣,尺寸較大的設備,能拆開裝運的盡是拆開裝運,不能拆開的,要保證不能超出巷道內的最小尺寸和與架線的允許最小距離,而且禁止翻倒裝卸。
8. 電機車運輸的大巷禁止人力推車,如生產急需,應和運輸調度聯係,取得同意後,方可推運。在巷道內推車運輸時,嚴禁放飛車。
9. 在有架線的巷道內裝卸車時,必須先切斷電源,掛好停電牌,將架線接地。工作前後,要有專人停送電。
10. 裝卸設備時,應先將工作地點的雜物清理幹淨;裝卸中,不準亂扔猛放,以免損壞機件。
11. 搬運設備時,應注意周圍情況,不得擠、撞壞電纜、風水管路和撞倒棚子及通風設施。
12. 安裝人員應掌握所安設備的構造、原理,使用條件和技術特征,熟悉掌握安裝標準、設備完好標準,及常用工具的名稱、規格和使用方法。
二、 搬運
1. 手拉葫蘆(搗鏈)、手動順柱器及滑輪組的使用
2. 手拉葫蘆、手動回柱器嚴禁超負荷使用,使用前要對葫蘆、手動回柱器及鋼絲繩扣進行全麵的檢查,禁止使用打滑(滑鏈)的葫蘆和回柱器。回柱器的鋼絲繩出現斷絲、斷股、嚴重鏽蝕時,不準用來起重設備。
3. 手動葫蘆不準改為單鏈使用。手動回柱器棘輪和棘輪爪不完好時不能使用。
4. 在拴吊手拉葫蘆和手動回柱器時,要選好角度,同時檢查吊梁或三角架及支架是否穩固可靠,能否承受吊拉機件的重量。在高空拴吊葫蘆時,要佩帶安全帶。
5. 起吊重物下麵,嚴禁使用手摸、腳蹬,起吊重物離開地麵時,要暫停起吊進行檢查,確認葫蘆(回柱器)、起吊梁或支架三角架及繩扣無問題後方可繼續起吊。
6. 下落起吊物件時,要慢慢穩住搗鏈和回柱器,以防打滑而突然下落。
7. 使用滑輪組時,要檢查下列項目:
8. 鋼絲繩或棕(麻)繩是否嚴重磨損或腐朽。
9. 各條繩子受力是否均勻。
10. 吊掛滑輪組與鋼絲繩扣(套)強度是否滿足要求。
11. 開口滑輪的開口處必須有開口銷。
12. 在拉緊滑輪組和手拉葫蘆、回柱器時,應注意吊梁、繩扣等受力情況,吊起的機件下不準站人。
13. 采麵或巷道壓力不大、支架受力不大時,吊掛葫蘆、回柱器的支架要與前後支架聯鎖。斜拉機件時,聯鎖兩端的支架要打好各不少於兩棵戧柱,以防拉倒支架。
三、 平巷人力推車與抬運
1. 抬運物件時,要互相呼應、齊起齊落,防止碰傷人員。
2. 超過100Kg重的物體,嚴禁直接用肩扛或抬運,要采取措施吊抬。抬運機件時,要注意繩扣的變化,抬杠和繩子的承載力要與機件重量相適應。
3. 抬運大件時,要指定專人負責指揮,統一行動。
4. 在巷道狹窄、低矮不適合抬運的地點,設備(物件)可以拖運。拖運時,要指定專人指揮,使用的棕(麻)繩強度要合適,繩與設備(物件)連接要牢固、可靠。
5. 嚴禁設備(物件)在巷道內翻滾運輸。
6. 人力推車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337條規定。
四、 斜巷(坡)的搬運
1. 絞車搬運:
1) 執行調度絞車或有關絞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 軌道質量符合要求,一坡三擋齊全、靈敏、可靠。絞車道 無障礙物。
3) 裝運物件、設備的礦車完好,聯接裝置的銷鏈符合標準,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插銷、三環鏈和繩扣。
4) 設備、物件必須與礦車固定牢靠,裝運高度、寬度與礦車相適應。超重、超寬、超高的物件運輸要製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5) 使用旱船運輸的巷道必須是坡度一致的直線巷道。
6) 所使用的U形卡、繩套、滑輪等物件的安全係數必須在6.5倍以上。若滑輪係臨時裝置,應設專人看管,看管人員應站在繩套外側,以免抽打致傷。
7) 用礦車提升的巷道的高度比礦車的高度不少於300mm,寬度比礦車寬度少於400mm時,不得使用礦車裝運設備進行搬運。
8) 電機、減速機、乳化液泵、噴霧泵、防爆開關、水泵等設備不準用絞車直接拖(拉)運。
9) 禁止用絞車直接往下拖運物件、設備。
10) 使用絞車搬運的斜巷,必須設有絞車信號。搬運設備、物件時禁止行人或有人同時在巷道內作業。
2. 斜巷人力運輸:
1) 設備、物件人力從上往下運輸,禁止翻滾和讓所運物件自由滾滑下去,巷道下方必須截人,當有通過運輸經過的巷道時,應停止搬運工作。
2) 所搬運的設備、物件下方不準站人,搬運人員應站在設備、物件的側麵和上方。如人員必須進入下方工作時,必須先將所搬運物件與上方支架、軌道等鎖住,方可開始作業。固定搬運物件的支架必須牢固,繩繩必須滿足強度要求。
3) 兩組及以上人員同時搬運時,其距離不能小於30m,坡度大於2.50時,禁止兩組及以上人員同時作業。
4) 設備、物件在斜巷存放必須固定牢靠後,人員方可離開。易滾、易滑設備、物件搬運時應用繩子與上方支架或軌道,做好邊移動設備(物件)邊鬆緊聯鎖繩子,聯鎖繩與支架或軌道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
5) 從上往下拖運設備、物件時要有防止設備往下滾、滑動的措施。
五、 采掘設備的安裝
1. 安裝前的準備工作:
1) 設備在安裝前,必須在地麵進行詳細檢查、驗收。必要時進行試運轉,發現有不符合完好標準的問題,必須在地麵處理好後,方可入井。
2) 需要拆卸運輸的設備,應根據礦車的尺寸、井下運轉設備的能力、巷道的高度和寬度在允許的情況下,盡量保持設備的整體性。
3) 設備拆卸後,零部件、材料要放置、保管好和作好必須的位置記號,保證無丟失損壞。拆卸開的各接觸麵、防爆麵、裸露的齒輪、軸承、操作手把、裝配孔等,應用木板或護套保護好,以免在運轉中碰傷、擦壞或進入雜物。
4) 攜帶齊全安裝設備時所需的工具、材料。
5) 根據安裝步驟,編好設備零部件裝卸和進車順序。
2. 設備的安裝:
1) 設備安裝的順序,原則上與裝卸的順序直反。零部件上有安裝位置記號的,應對正記號裝配。
2) 對暴露的設備內腔、齒輪、軸承、軸在清理幹淨。
3) 電氣設備的防爆麵、結合麵要病理幹淨,如有毛刺要清除掉,上蓋前要塗上防鏽油,接線要符合規程(標準)要求,嚴禁出現失爆現象。
4) 所安裝的設備如有下滑趨勢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5) 緊固螺栓時,不能一次擰緊,應采用對稱緊固的方法使用每條螺栓受力均勻,逐漸緊固。
6) 設備組裝完後,要進行全麵檢查,尤其是機體內部不準有雜物、鐵屑,更要防止工具、材料、零件掉入機器內部。
7) 設備加油時,機油要經過過濾,油脂要用手指經過仔細檢驗,防止雜物加進機體內。
8) 防護裝置必須安設齊全、牢固,過載過流保護的整定要符合規定,嚴禁整定過大。
9) 各操作手把一律打到停止位置,能用手盤動的,要先用手盤動,未發現卡阻現象後,方可按設備的操作順序進行試運轉。
10) 設備試運轉時間不能少於15分鍾,試運轉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停車進行處理,試運轉一次正常後,應切斷電源,並把操作手把打回零位,開關停電閉鎖。
11) 試運轉後,對各部螺栓進行一次再緊固,然後清理現場和所用工具、剩餘的材料和零件。
12) 設備安裝質量應符合<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和<煤礦機電安裝工程質量標準及檢驗評級試行辦法>及設備使用說明書要求,設備各部的潤滑油質量應符合設備說明書要求。
第二十九章 跟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 跟車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操作。懂得人車的基本構造原理,並能正確處理運行中出現的一般故障。
2. 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接班人不來交班人不準脫離工作現場。
3. 交接班應做到下列工作:
斜井人車跟車工負責每班作一次人車手動落閘試驗,並協助人車專職維修工做好有關的人車檢查和試驗工作。
4. 平巷人車跟車工負責摘掛紅尾燈。
二、運行前檢查
1. 斜井人車跟車工應做下列檢查:
2. 接班後檢查人車的各部件、連接裝置、手動落閘機構等,特別要使人車自動落閘機構閉鎖處於打開位置,製動裝置應靈活可靠;一切檢查合格後才能運行。
3. 檢查乘車秩序,乘應座好,不得超員,人車聯接處嚴禁站人,人車的安全防護鏈必須掛好。
4. 檢查乘員,不準攜帶超長、超寬的工具,不準將火藥、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物品或其他物品帶入車內。
5. 平巷人車跟工應做下列檢查:
1) 接班後檢查連接插銷、鏈環、人車聯接裝置、碰頭等,各部件應良好。
2) 檢查乘車秩序,乘員應座乘;不得超員,人車聯接處嚴禁站人,人車的安全防護鏈應掛好。嚴禁將頭和身體的任何部位探出車外。
3) 檢查乘員,不準攜帶超長、超寬的工具,不準將火藥、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物品或其他物品帶入車內。
三、運行操作
1. 斜巷人車跟車工按下列要求操作:
1) 每班運送人員前必須先放一次空車,證實巷道和軌道確無引起掉道的危險時,方可運行。
2) 要熟悉信號,必須隨身攜帶專用人車信號發射機,發送信號時必須準確;下班時必須將信號機交回充電室按時充電。
3) 必須坐在人車運行方向的第一節車的第一個座位上,行車時注意暸望,隨時做好正常停車和緊急手動營業稅閘停車的準備。
2. 遇下列情況之一時,踴車工必須果斷地搬動手閘停車:
1) 線路或巷道遇有障礙物,或有其他危險情況時已發出停車信號絞車沒有停車或來不及通知絞車司機時。
2) 絞車失控,人車下行速度 超過正常速度時(即帶繩跑車)。
3. 平巷人車跟車工按下列要求:
1) 跟車工必須隨身攜帶口笛,以鳴笛作為同電機車司機的聯絡信號。待全麵檢查工作完畢並合格後,向司機發出開車信號。發送信號要清晰、準確,嚴禁用手勢或口頭喊話代替信號。
2) 跟車工必須坐在列車機尾的最後一排座位上,行車時集中精力,運行中發生特殊情況及時向司機發出緊急停車信號。
3) 運行中發現同一線路後有列車開來,應向後麵列車司機發出警告,防止追尾。
4) 下班時將列車紅尾燈交送充電室及時充電,並將車廂內清掃幹淨。
5) 進入工作麵,應仔細檢查礦車裝載情況,是否有超寬、超高、超重車輛,然後及時與司機聯係處理。
6) 跟車工嚴禁站立在列車或機車運行前方進行操作,列車運行時跟車工應站在列車和機車運行的側麵。頂車時,應站在機車運行前與所頂第一個礦車之間;拉車時,應站在尾車上。
4. 機車進入下列場所應減速運行:
1) 道岔處。
2) 轉彎巷道處。
3) 發現前方機車運行軌道上有燈光或來車時。
4) 摘掛插銷應待到列車可靠停穩後,方可進行。
5) 過風門時,每次隻能打開一道風門,嚴禁同時打開兩道風門通過。
6) 跟車工應正確搬道岔。
第三十章 窄軌電機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 一般規定
1. 電機車司機必須熟悉和遵守本規程的各項規定。本規程中未包括的內容,應按產品說明書等技術文件的規定執行。
2. 司機必須經培訓考試取得合格證,並應持證上崗。
3. 操作時,司機保持的正常姿勢應當是:坐在座位上經常目視前方,左手握控製器操作手把,右手握製動手輪(手拉杆)。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
4. 製動手輪停放的位置:應當保證手輪轉圈數在2~3圈的範圍。
5. 嚴禁甩掉保護裝置或擅自調大整定值;或用銅、鐵絲等非熔體代替保險絲(片)等熔體。
6. 司機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在機車行駛中未停穩前離開司機室。司機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製器手把取下,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在有坡度的地方,必須用可靠的製動器將車輛掩住。
7. 使用蓄電池機車,不得使蓄電池過放電。
8. 使用電機車牽引或推頂脫軌的機車或礦車複軌時應有可靠的防倒、防跑措施,如借助複軌器等。
二、 開車前的準備
1.司機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詳細了解列車運行狀況、信號及線路狀況、存在的問題,並對機車進行認真檢查。
2.檢查製動閘是否靈活可靠,接觸有效麵積和閘瓦(帶)摩損是否符合完好標準,並做到製動試驗至少一次。
3.前後緊明燈具是否完好,燈光是否明亮,射程是否滿足要求,外觀檢查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4.檢查連接裝置(包括碰頭、插銷、鏈環和繩扣)是否有損、開焊和變形。
5.檢查警鈴(喇叭)是否清晰宏亮,撒砂裝置是否靈活可靠,砂箱內有無幹砂。
6.控製器是否靈活可靠,調速軸和換向軸之間的閉銷是否可靠。
7.檢查機車頂棚、箱體是否完好,各連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8.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及時處理或向當班領導彙報。當電機車的閘、燈、警鈴(喇叭)、連接器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時,都不得使用該機車。
9.按規定向機車各注油點加注適量的潤滑油;砂箱內應裝滿符合規定粒度的幹燥細砂。
10.開車前應和跟車工一道檢查車輛組列、裝載情況等,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開車:
1) 牽引車車數和車輛連接不符合規定
2) 裝載的物料、設備超寬、超長、超重或重心不穩,風車不牢。
3) 機車或列車車輛上搭乘非工作人員。
4) 運送人員的列車附掛物料或乘車人員不遵守乘車規定。
5) 運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蝕性物品時,車輛的使用、組列或裝載等不符合規定。
6) 有其他的影響安全行車的隱患。
11.進行特殊運輸時,應執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12.按順序接通有關電(氣)路,啟動相應的電(氣)儀器、儀表,打開照明燈、紅尾燈。
13.啟動前,必須向調度申請發車,接到發車信號後,將控製器換向手把扳到相應的位置上(“向前”或“向後”)。先鳴笛(敲鈴)示警,然後鬆開手閘,按順時針轉動控製器操作手把,使車速逐漸增加到運行速度。
14.嚴禁司機在車外開車。嚴禁不鬆閘就開車。
15.控製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轉到第一位置時,若列車不動,允許轉到第二位置上(脈衝調速操作手把允許轉至60度),若列車仍然不動,一般不應繼續下轉手把,而應將手把轉回零位,查明原因。如係車輪打滑,可倒退列車,觸動放鬆連接鏈環,然後重新撒砂啟動。嚴禁長時間強行拖拽空轉。嚴禁為防止車輪打滑而施閘啟動。
16.控製器手把由一個位置轉到另一個位置時,一般應有3s左右的時間間隔(初起動時可稍長)不得過快越檔;不得停留在兩個位置之間(脈衝調速手把應連續緩慢轉動。
三、 運行
1. 電機車要遵守以下行車信號:
2. 紅燈為禁止通行信號;
3. 綠燈為允許通行信號;
4. 用電鈴、口哨做行車信號時,規定如下:
5. 一長聲:停車;二短聲:前進;三短聲:後退;四短聲:慢拉車;五短聲:慢頂車。
6. 用礦燈做行車信號時,規定如下:
1) 燈光上、下晃動為停車;
2) 左右晃動為前進;
3) 劃圈表示後退。
7. 運行中,嚴格按信號指令方向行車。控製器操作手把隻允許在規定的“正常運行位置”上長時間停放。如必須在其他位置稍長時間停留時,避免因過久停留而過熱。
8. 調整車速時,應將控製器操作手把往複轉至“正常運行”及零位位置停留,盡量避免使用製動閘控製車速。
9. 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如確需頂車調車或處理事故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 司機必須聽從跟車有的指揮,速度要慢。頂車速度不得超過1/s。
2) 必須連車頂車。
3) 跟車人應在列車前巡視。
4) 對車頂車時,司機要集中精力操作,隨時注意連車人的安全。嚴禁強行推頂。
5) 嚴禁異線頂車。
6) 頂車時列車兩側嚴禁站人。
10. 行駛中,司機必須經常注意瞭望。要按信號指令行車,嚴禁闖紅燈。要注意觀察人員、車輛,道岔岔尖位置、有無障礙雜物等情況,注意各種儀表、儀器的顯示,細心操作。
11. 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於100m的間距。
12. 列車行駛速度:運人時不得超過4m/s;運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時,不得超過2m/s;車場調車時不得超過1.5m/s。
13. 兩機車在同一條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於100米的間距。
14. 機車在坡度較大的巷道下坡運行時,允許切斷電機電源運行,利用調節製動閘來調節機車速度,使車速不得超過2m/s。
15. 司機必須根據巷道、軌道的變化情況和行人情況,隨時調整機車速度。接近風門、巷道口、硐室出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處的處所,雙軌對開機車會車時,以及前麵有人、有機車或視線有障礙物時,都必須減低速度,並發出警號。
16. 機車正常運行時,禁止串電阻運行,以免損壞電阻和消耗電能。
17. 正常運行中,機車必須在機車的前端,但調車和處理事故時,不受止限製。所牽引車輛不得超過規定。
18. 不論任何原因造成電源中斷,都應當將控製器的操作手把轉回零位,然後進行檢查,重新啟動。若仍然斷電,應視為故障現象。
19. 列車出現故障或不正常現象時,都必須減速停車。有發生事故危險或接到緊急停車信號時,都必須緊急停車。
四、 減速停車
1. 需要減速時,應將控製器手把按逆時針方向逐漸轉動,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減速時操作手把應迅速回零。如果車速仍然很快,可適當施加手閘(風閘),並酌情輔以撒砂。禁止拉下集電器減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時施閘。
2. 需要停車時,應按上述操作順序順序使列車緩慢駛至預定地點,再以手閘(風閘)停止機車。
3. 嚴禁使用“逆電流”即“打倒車”的方法製動電機車或改變電機車的行駛方向。
4. 需要緊急停車時,必須鎮定,迅速將控製器操作手把轉至零位,電閘、手閘(風閘)並用,並連續均勻地撒砂。
5. 製動時,不可施閘過急過猛,否則容易出現閘瓦與車輪抱死致使車輪在軌道上滑行的現象。出現這種現象,應迅速鬆閘緩解而後重新施閘。
6. 製動結束後,必須及時將控製器換向手把、操作手把轉至零位。
7. 在運行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車:
8. 運行前方軌道上有障礙物;
9. 車輛掉道或脫鉤;
10. 巷道內發現有人可能行走不正常或可能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時;
11. 發現前方有反向來車時。
12. 列車製動距離:運人時不得超過20m;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m。
13. 途中因故停車時司機必須向值班調度員彙報。在沒有閉塞信號的區段,應首先在機車(列車)前後40m處設置防護,然後才能檢查機頭(列車),但不允許在井下對蓄電池電機車的電氣設備打開檢修。
14. 列車占線停留,在一般情況下,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在道岔警中衝位置以外開車;
2) 不應在主要運輸線路“往返單線”上停車;
3) 應停在巷道較寬、無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區段。
15. 運輸過程兩列車會車時,物料車應停車等候,讓人車先行。運送人員的機車必須在規定的停車位置停車,保證自動停送電開關斷電,然後人員方可下車。
16. 機車停穩後,必須利用製動閘將機車閘住,將換向器打到“0”位,取下機車鑰匙(換向手把),司機方可離開,但不得關閉車燈。
五、 有關注意事項
1. 機車起動前,發現礦車之間和礦車有人,或掛車數量超過規定、設備和物件捆綁不牢時,司機不準開車。
2. 從大巷以外的巷道運行的電機車進入大巷前,應先和運輸調度聯係好,經同意後在岔道口停車,檢查大巷內有無來往車輛後,方準進入大巷。
3. 電機車運行中發生故障停運道中時,應盡快處理,並及時彙報運輸調度,同時在可能來車方向發出警告信號,以便來車減速或停車。
4. 有跟車工的機車,機車司機必須聽從跟車工的指揮,按跟車工發出的信號開、停車。
5. 使用機車運送大型設備、物料、炸藥和電雷管時,應同時執行有關專項措施。
6. 運行機車上不允許放置工具、材料、設備;機車掉道後,不允許用機車開動自己上道的方法處理。
7. 在翻籠車場頂車時,必須聽清翻籠司機發出的信號後,方可頂車或拉車;在空車道拴掛列車前,必須先向翻籠司機發出不允許翻車和頂車信號,認準翻籠司機未頂車、列車停穩後,方可拴掛列車,拴掛列車時,頭、手、腳不準伸入兩車碰頭之間。
8. 在采區放煤車場拴掛列車和行駛時,司機必須聽從放煤工的指揮,按放煤工發出的信號開、停機車,車場內機車最大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5m/s。
9. 機車不允許停放在道岔上和兩軌道之間安全距離不夠的地段。
10. 機車牽引裝有細長物料(管子、支架、型鋼等)的礦車時,車速不得超過3m/s;如果緊急停車可能使物料竄出傷及司機或機車時,機車的物料之間必須拴掛一輛礦車。
11. 在采區回風道和開拓掘進巷道,當瓦斯濃度超過1%和停風時,機車不準開動,機車司機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檢器。
12. 蓄電池機車應按班次及時更換電池,當照明燈由於電壓降低而亮度不夠時,必須停止運行。
13. 機車運行的巷道中,有人維修巷道、軌道、架線時,在維修段行駛機車必須聽從維修人員的指揮,機車行至離維修段40m以外必須開始減速緩慢運。
第三十一章 蓄電池機車充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 一般規定
1. 充電工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擔任,並持證上崗。
2. 應熟悉本崗位的機電設備性能及供電係統。
3. 對於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極柱的焊接,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4. 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度和交接班製度。
5. 充電工作業時,應穿著規定的勞保用品,嚴禁攜帶煙火。
6. 充電室必須設置水源,以備衝洗蓄電池之用;必須設置電壓表、點溫計、比重計及溫度計等檢測儀表;必須設置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充電架及推移電瓶箱的設備或起吊設備;必須放置有護目鏡、橡膠手套、膠靴及橡皮圍裙等,以備製電解液時使用。
7. 工作結束後,整理好工具、儀表,填好當班工作日記及交接班記錄,再進行交班。
二、 充電前的準備工作
1. 充電前必須先進行整體檢查:
2. 電池裝置外部應完好,銘牌和防爆標誌應齊全;
3. 檢查電池裝置的型號、額定工作電壓。
4. 換電瓶箱時,必須把電機車控製器手把搬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電機車上的插銷。
5. 用手推移方法換電瓶時,機車應與充電架對中。抽出電瓶箱與機車上的四個固定銷再平行推移到充電架上。
6. 用吊車換電瓶時,應先檢查吊車起重鉤(環)、鋼絲繩、製動閘、電動按鈕、電瓶箱耳及繩套,確認無誤後再行起吊。吊車升起時,重物下不準站人。
7. 充電工作開始前應先檢查充電機及充電機上的儀表,確認指示正確,再進行送電。
8. 先清除電池箱蓋上的灰塵、積水後,打開電池箱,將其清洗幹淨。
9. 電源裝置每次充電前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0. 檢查各電池間連接極柱是否正確,接線端子的連接是否牢固。
11. 充電機電源的兩極不得接反。
12. 整流設備充電插銷必須采用電源裝置的專用插銷,不得用其他代用品。
13. 必須在清除放在電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與髒物後,方可打開電池旋塞。
三、 充電作業
1. 充電前應再檢查一次電源連接是否正確,觀察電壓表的指示值,並做好記錄,然後起動整流器開始充電。
2. 注意觀察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其中包括電解液的比重和溫度)、電池的端電壓、充電電流的變化),如有異常情況應停電處理,不準電池帶故障充電。
3. 各種型號的電瓶及充電機,其充電方式、充電電流、充電時間、常規充電或快速充電,應按產品說明書及有關技術文件執行。
4. 在有80%的單體電池電壓升至2.4V時,才可改用第二階段充電。當電解液冒出均勻細密強烈汽泡,而且達到2.5V以上,電壓、比重穩定3h不變,即為充電完畢。
5. 停止充電前各電池槽的比重:酸性為1.26±0.01,否則可用蒸溜水(當大於1.270時)或比重為1.300的稀硫酸(當小於1.250時)調整;堿性為1.17~1.220。液麵高出極板的高度:酸性為10~20mm,堿性為15~30mm。
6. 充電時電解液的溫度不得超過下列規定:合成堿電解液為430C;苛性鈉電解液為350C;硫酸電解液為450C。溫度超過時,應立即停止充電或降低電流充電,待冷卻後再充。測量溫度時應不少於3塊電池。
7. 注意連接線和極柱,不得有過熱或鬆動現象。
8. 電池中電解液溢出時,應及時吸出、擦淨。
9. 監視充電設備的運行情況,遇有不正常現象立即停充,待處理後再充電。
10. 禁止在充電過程中緊固連接線、螺帽。禁止將扳手等工具物件放在電池上。
11. 在充電過程中,每小時必須檢查一次電池電壓、電流、液麵、比重和溫度,並做好記錄。
12. 盛電解液的容器必須堅固耐酸堿。在調和電解液時必須將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嚴禁向硫酸內倒水,以免硫酸飛賤,燙傷工作人員。
13. 配置酸性電解液時,充電室必須備有中和電解液的5%的硫酸鈉溶液,遇有電解液燙傷應先用其清洗,以免硫酸飛賤,燙傷工作人員。
14. 配置堿性電解液時,事先準備好足夠3%的硼酸水和清水,以備皮膚沾有堿液時,立即用以衝洗。
15. 現場使用快速充電機或防爆充電機充電時應按下列規定操作:
16. 充電前應檢查充電機及充電裝置是否完好,發現問題不得使用;
17. 檢查充電銷按觸片內部是否燒焦、電纜線是否有斷線破皮現象,如有問題處理好後方可送電。
18. 檢查充電保險是否完好。嚴禁用鐵絲銅絲等代替保險使用。
19. 充電前應將電瓶車控製器扳到零位,扳緊車閘,將電源裝置與控製器進行閉鎖,拔下電源插銷然後插上充電插銷,插銷應旋轉到位,合上閉鎖,然後送上充電機開關,並檢查電流、電壓指示是否正常。
20. 充電期間應經常檢查充電情況,要保證每小班充電時間不少於4h,充電後電流電壓達到規定要求。
四、 收尾工作
充電完畢後必須停止1~1.5h,待冷卻後,方可蓋上電池旋塞。擦淨注液入口的酸堿跡,蓋上電池箱蓋,鎖上螺栓,待用。
五、其他規定
1. 每周檢查一次漏泄電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2. 每周檢查和調整每隻蓄電池電解液的比重。
3. 堿性蓄電池使用300~350個循環,酸性蓄電池使用6個月應全部更換一次電解液並進行清洗,然後按初充電方式進行充電。
4. 每組電瓶使用達30個循環時,要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並均衡充電一次。
5. 配製硫酸電解液必須使用純水或蒸溜水。
第三十二章 軌道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 平道、鋪道
1. 開工前首先釘檢查工作現場和所用工具是否齊全完好。
2. 在主運輸巷道或生產石門更換軌道或道岔時,要先彙報度.
3. 用釺子(或垛斧)鏟螺絲或支矸石、水泥道床時,掌釺人和打錘人不準站在同一條線上,以防走錘傷人。
4. 紮道或臥道時紮道工和臥道工前後的距離不小於2米。
5. 使用撬棍起道釘時,不得將手放在撬頭,以防壓手。
6. 釘道釘時,人員需站在內側,手指提釘身,用錘輕輕移竄,隨後加力打進去。
7. 更換返修軌道及道岔時,必須符合質量標準,並經班長驗收。
8. 用礦車、材料車裝運物料時,物料調度不得超出車沿0.2米,兩邊不得超出車寬。
二、 斜巷翻修、更換軌道
1. 開工前通知信號工,待車停穩後方可進入工作地點。
2. 斜井口上方要設專人看守,並將井口附近清理幹淨。
3. 清除巷道中的雜物,並在工作地點上方打好橫閘。
4. 工作時必須由下往上進行,上邊工作人員要保證下邊工作人員的安全。
5. 工作時要站在平穩可靠的地點,對所用工具要放穩,仁慈工具時要互叫互應,不準亂扔。
6. 清理出來的煤矸要及時裝車運走。
7. 工作完畢後要清除一切工具、煤矸及雜物。
8. 修道完畢後要撤出人員,先進行試車驗道,確認無問題時,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9. 斜井維修更換軌道需要運料時,必須與上、下井口及絞車司機聯係好,說明卸料地點,行車時要慢速。
10. 施工地點的新舊軌道要在寬闊地點擺放整齊,並用鐵絲或繩拴好。
11. 跟料或卸料人員必須在車輛兩側的前方,到達地點時,要掩位車輪再卸料,卸下的料要碼放整齊,並擋好。
第三十三章 調度絞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 開車前的檢查:
1. 檢查絞車安裝地點(硐室)支護是否牢固可靠,周圍不得雜亂異物,影響操作和了望。
2. 檢查絞車安裝固定是否平穩牢固,壓柱(戧柱),地錨基礎螺栓有無鬆動。
3. 檢查絞車製動閘和工作閘(離合閘)是否完整,有無斷裂磨損超限,閘把位置(鬆閘和閘死時)是否合適,各部位螺栓、銷軸,拉杆螺栓及背繩等是否完整齊全。
4. 檢查鋼絲繩:要求無彎折、硬傷、打結、嚴重鏽蝕、斷絲超限,在滾筒上固定穩固,排列整齊,滾筒上餘繩不得少於三圈,有可靠的護繩板。
5. 外觀檢查電器設備(包括小型防爆電器設備、電纜)有無失爆,操作按鈕是否靈敏可靠,信號是否清晰。
6. 鬆開離合閘,壓緊製動閘,起動絞車空轉,應無異響聲和震動,無甩油現象。
7. 發現問題,處理好後方可開車。
二、 運行
1. 接到開車信號後,閘緊製動閘,鬆開離合器,按信號指令方向起動絞車空轉。
2. 緩慢壓緊離合閘,同時緩慢鬆開製動閘,使滾筒慢轉,平穩起動加速,最後壓緊離合閘,鬆開製動閘,達到正常運行速度。
3. 下放礦車時,應與信號把鉤工配合好,誰推車誰放繩,不準留有餘繩,以免車過變坡點時,突然加速繃斷鋼絲繩,造成跑車事故,並應給電機供電反轉,帶電鬆車,不準放飛車。
4. 如起動困難,應查明原因,不準強行起動。嚴禁兩個閘把同時壓緊起動和運行。
5. 司機應根據提放煤、矸、設備、材料等載荷不同及巷道的變化起伏,酌情掌握車速。
6. 運行中,發現下列情況時必須立即停車,采取措施,待處理好後在運行:
1) 有異常響聲、異味、異狀;
2) 鋼絲繩有異常跳動、負載增大或突然鬆弛;
3) 壓柱戧柱有鬆動現象;
4) 有嚴重咬繩、爬繩現象;
5) 突然斷電或有其它險情時;
6) 絞車道內發現有人行走。
7. 接近停車位置,應先慢慢閘緊製動閘,同時逐漸鬆開離合閘,使絞車減速,接到停車信號後,閘緊製動閘,鬆開離合閘,然後按住停止按鈕停止絞車運轉。
8. 上提礦車,車過上口變坡點後,司機應停車準確。嚴禁過卷或停車不到位。
9. 較長時間停止運行,有無人接班,司機離開崗位時,必須將控製開關停電閉鎖,製動閘閘死,離合閘鬆開。
10. 絞車必須裝有電信號,信號規定為“一點停”、“二點提升”、“三點下放”、“四點慢提”、“五點慢放”,禁止用口喊晃燈或其他方法代替信號,禁止信號為聽清楚時開車。
11. 絞車運轉中,雙手不得離開閘把,禁止用手或其它東西撥弄鋼絲繩。
12. 如在斜巷中施工或運送超長、超寬、超高物件,應同時執行專項措施。
13. 嚴禁超載、超掛、扒蹬車。嚴禁礦車掉道時,用絞車硬拉複位。
14. 絞車運行中司機應衣著整齊、精力集中,吊車和處理礦車掉道時,司機嚴禁離開操作位置。
第三十四章 無極繩絞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 一般規定及開車前的檢查
1. 司機必須經過培訓,熟悉SQ-1200型順槽連續牽引車的基本性能結構及工作原理,考試合格,並持證上崗。
2. 開車前應進行一次全麵的檢查,如電器設備的完好情況,SQ-1200型順槽連續牽引車各連接處螺栓(包括地腳螺栓)的緊固情況,手閘的靈活可靠情況,軸承及減速機內的潤滑油的油量情況,變速箱檔位的到位、正確、自鎖等情況。
3. 開車前檢查尾輪的固定及鋼絲繩在梭車上固定情況,必須確保牢固可靠。
4. 開車前檢查鋼絲繩的完好情況,鋼絲繩出現斷絲、超限、嚴重鏽蝕等情況下嚴禁使用。
5. 檢查完畢,各處情況正常後方可起動電動機進行空運轉,在電液製動閘正常和絞車無異常響聲後方可加上負荷進行運輸工作。
6. 開車前,司機應檢查整個運輸巷道,確認無影響運輸的障礙後,方可進行運輸。
二、 絞車的運行及注意事項
1. 經過檢查,確認無問題後,鬆開手閘,將變速箱檔位置於快或慢的位置。嚴禁變速箱檔位置於空擋的位置開車。
2. 司機收到開車信號並回信號確認後,方可按要求起動絞車。
3. 起動絞車,並隨時注意絞車的運行情況,若收到不明信號,絞車司機應及時停車。
4. 絞車不得空檔運行,運行過程中嚴禁換檔。
5. 絞車運行中,若軸承溫度超過70℃時,必須停止絞車運轉進行檢查,查明原因處理好後方可重新與信號工取得聯係開車。
6. 絞車運行過程中,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
三、 掉道事故的處理
1. 車掉道後,應木板將車掩好,嚴禁用煤塊或矸石打掩。
2. 嚴禁用絞車將掉道車硬拉複位。
3. 若貨車掉道時,可以用滿足噸位要求的葫蘆將其起吊複位。
4. 若梭車掉道時,應先用兩個5T以上葫蘆連接在梭車上,固定在巷道的兩側,葫蘆張緊受力後方可使用手搖回柱器或葫蘆將其起吊複位。
5. 處理掉道車時,順著巷道方向看,掉道車兩側嚴禁有人。
6. 若在平巷,可以將梭車和貨車分開進行處理。
7. 處理掉道車使用葫蘆或手搖回柱器的人員必須懂得葫蘆、手搖回柱器的性能結構,並按要求操作。
8. 本規程同時執行公司動字[2007]6號文件《絞車使用及大件運輸的安全管理辦法》。
四、 結尾
1. 按下停止按鈕,將手閘閘死,變速箱檔位置於“零”位。
2. 將絞車及電器設備上積塵和油垢清掃幹淨。
第三十五章 手動回柱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 使用前的準備工作
1. 了解起吊設備的質量、幾何形狀和性能。
2. 選擇符合規定的起吊點,並對起吊地點的支護情況進行檢查。起吊時,要有專人負責指揮,並規定統一的起吊信號,以免起吊過程中,鋼絲繩受力不均勻造成事故。
3. 檢查回柱器、索具的完好情況(回柱器鋼絲繩出現斷絲、斷股、嚴重鏽蝕、磨損超限及棘輪、棘輪爪不完好時嚴禁使用回柱器起吊或拖拉物件),確保起吊安全可靠。嚴禁使用打滑的回柱器。
二、 起吊捆綁及其它注意事項
1. 起吊設備時,吊索捆縛應按設備或物件上專用的吊裝部位和技術文件的規定執行。
2. 在拴掛回柱器時,要選好角度,同時檢查吊梁或三角架及支架是否穩固可靠,能否承受吊拉物件的重量。
3. 設備應捆綁穩固,找好被起吊物的重心,以防脫扣和傾倒。起吊不規則的設備時要采取多點起吊的方法。
4. 捆綁易變形的物件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其變形。
5. 物件上滑動的部件應予以固定,以防滑動後碰撞。
6. 吊索的轉折處與設備接觸的部位,應墊軟質墊料,以防設備和吊索的損壞。
7. 不準把物件的外凸處,如手柄、接線盒等易損部位做吊裝掛繩之用。
8. 不得使用作為支護的錨杆、錨索、金屬網、鋼帶等作為起吊點。
9. 開始起吊時,先慢慢拉緊,並觀察各處,確認回柱器、起吊梁或支架、三角架及繩扣無問題後,再行起吊。起吊過程中要均勻慢拉,防止設備打滑傾斜突然落下。起吊設備時,應垂直起吊,禁止斜向提升。
10. 起吊時要有專人指揮,專人觀察頂板、起吊點周圍情況,操作人員也應隨時觀察鋼絲繩的受力情況。如有異常現象,立即停止起吊。起吊過程中,其它無關人員要躲在安全地帶。
11. 起吊物件時,禁止任何人將手、腳伸到可能被擠壓的物件下方。
12. 設備在起吊過程中無特殊情況,不得在中間停止作業,指揮人員和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確實需中間停頓時,必須采取措施將起吊物下墊實、墊牢,防止歪倒。
13. 起吊物件時,嚴禁使用手推、腳蹬等方法。
14. 設備起吊就位後,應放置穩固,對重心高的設備,應采取措施防止其搖動或傾倒後,方可拆除回柱器。
15. 利用棚梁或液壓支架作承力點起吊或拖拉設備時,要對棚梁進行加固,必要時對承力件進行計算,對回柱器鋼絲繩的承載能力、額定負荷進行校核,並對設備穩固情況及棘輪支承點防倒措施進行全麵檢查後方可進行起吊或拖拉設備。
16. 沿斜麵向上拖拉物件時,應設專人觀山,且物件下方不準站人。
17. 在采麵或巷道壓力不大,支架受力不大時,吊掛回柱器的支架要與前方支架聯鎖。斜拉機件時,聯鎖兩端的支架要打好不少於兩棵戧柱,以防拉倒支架。
18. 在對各對回柱器各部分進行塗防鏽油或注油作業時,應首先將表麵的煤泥(水)擦幹淨,但不得使用煤油、汽油等揮發性油類清洗。
第三十六章 煤電鑽工操作規程
1. 使用前檢查煤電鑽外殼有無裂紋和破裂,螺絲、螺帽是否鬆動,插銷是否完整。
2. 電纜線接頭要嚴密結實,如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或斷相時不準使用。
3. 拿電鑽時,務必抓提手把或用繩拴好背在肩上,嚴禁用電纜直接拖拽打鑽。
4. 檢查支護及頂底板情況,要敲邦問頂,如有冒頂危險時及時處理。
5. 檢查旋轉方向是否倒轉,聲音是否正常。
6. 打眼時禁止帶帆布手套和線手套,工作服袖口必須綁紮好,係好鈕扣,以免被鑽杆咬住。
7. 打眼時要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炮眼布置方式、炮眼深度及炮眼角度執行。如有特殊變化,應經現場班長同意方可改變。
8. 用鎬點定位。啟動電鑽用力要適當,電鑽開動後要注意鑽杆的進度,每隔一段時間要把鑽杆往外拉一拉,以便排出煤粉。
9. 打鑽時用力要均勻,不準強拉硬壓。
10. 禁止在老炮眼內重新打眼。
11. 由於操作不當或碰到較硬的岩石等原因,致使電鑽發熱時,應把電鑽放在幹燥、通風處,待溫度降低後再使用。
12. 要隨時注意電機、減速箱、風扇等的運轉情況。
13. 煤電鑽必須要用四芯電纜,接地必須完好,並按規定使用,以保證工作安全。
14. 電鑽不用時要把鑽杆拔出,盤好電纜,放在頂板完好或指定地點,防止損壞。
15. 工作完畢後應切斷電源。然後拔出防爆插銷。
16. 煤電鑽出現故障,打眼工不能處理的,應及時找機電維護工處理。
第三十七章 井下電工操作規程
1. 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停送電工作必須專人負責,停電時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標誌牌。
2. 井下不準帶電檢修,檢修、搬遷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並用相應等級的檢電筆檢電,確認無電後要進行放電(放電處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檢修完畢送電前要進行全麵詳細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送電)。
3. 非專職值班電工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帶絕緣手套並站在絕緣台上進行操作。
4. 在處理通訊、信號、照明及控製係統的故障時,必須停電,所有電氣設備都不得明火試驗。
5. 井下要做到“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線接頭)、“四有”(有過流和漏電保護、有螺絲和彈簧墊、有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兩齊”(電纜懸掛齊、設備峒室清潔整齊)、“三全”(保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一堅持”(堅持使用漏電繼電器)。
6. 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跟班電工每班都要對自己所管轄的電氣設備檢查一下看有無失爆情況,並做到及時處理,在檢查設備時要注意保護其防爆麵,不得有損傷和粘有異物,定期塗以適量防鏽脂。
7. 各種電氣設備上要設標誌牌,標誌牌上寫明該電氣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電壓等級、電源、用途、維護人等。
8. 各種電氣設備要逐日填寫檢查、檢修和運行記錄。
9. 電纜必須懸掛整齊,垂直度(5~10%),吊掛間距不大於3米,吊掛高度應高於礦車,不致受撞擊。工作麵所用電纜必須采用非焰燃電纜。
10. 電纜不應懸掛在水管上,電纜不得遭受淋水和滴水,並嚴禁懸掛任何物件。電纜如果同水管掛在巷道的同一側時,必須在管子的上方,並保持0.3米以上的距離。高、低壓電纜設在巷道的同一側時,高、低壓電纜相互間距應大於0.1米,同電壓等級的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mm。
11. 電纜敷設不得過緊,應有弛度,電纜吊掛要用不小於40mm寬的鉤子,用絕緣防腐油煮過的木卡纜或帆布等,不得用鐵絲或麻繩吊掛;斜巷敷設電纜每隔10米要用卡子固定一下。
12. 橡套電纜與設備連接要按設備完好標準連接;電纜之間的連接要用合格的接線合連接。
第三十八章 噴漿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上崗前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考試合格,確定本工種的操作資格證書。
2.認真學習作業規程的有關內容,掌握施工工藝、支護方式、質量標準和有關施工安全注意事項,具備自保、互保的意識和能力。
3.能熟練操作何維修鑿岩、噴漿機具,進行打注錨杆、噴漿作業。
二、準備工作
1.作業環境安全檢查
1) 由外向裏依次(逐棚、逐排)檢查巷道永久支護、臨時支護及安全設施,發現安全隱患必須先進行處理。
2) 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找淨頂幫的活矸、危岩,找頂時要用長柄工具,先頂後幫,人員要站在安全地點,並有專人監護,同時觀察好退路。
3) 檢查有害氣體濃度是否符合規定,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工具、設備及材料檢查:
(1)根據工序要求認真檢查各種工具、材料、保證質量合格、數量滿足要求,設備性能可靠,試運轉正常。
1)鑽具檢查:見鑿岩工技術操作規程。
2)錨杆檢查:杆體規格尺寸,墊片、螺母、托盤規格。
3)錨固劑檢查:規格、型號、有效日期及外觀質量檢查。
4)噴漿機及噴漿料檢查:見11條。
5)其他檢查:前探梁、鋼帶、金屬網、量具等。
(2)認真檢查各種風水管路,保證連接牢固,風水壓大小合適。
(3)校正中、腰線,按“作業規程”中巷道斷麵圖和爆破圖畫出輪廓線,確定眼位,並做好標記。
三、操作施工
1.樹脂錨杆施工過規定時間後,安裝錨杆托盤、上緊螺帽,使其達到設計預緊力。
第三十九章 JH係列回柱絞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要求
1. 回柱絞車司機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 回柱絞車司機必須了解本設備的結構、性能、原理、主要參數及完好標準等,並會一般性檢查、維修、保養及故障處理。
3. 必須了解該絞車提升巷道的基本情況,如:斜長、坡度、變坡地段等。
4. 必須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
5. 回柱絞車司機必須穿工作服、紮緊袖口、精力集中、謹慎操作,不得擅自離崗,不做與本崗無關的事情,行車時不準與他人交談。
6. 信號規定為:一聲停,二聲緊繩(提車)、三聲鬆繩(放車)。
二、開車前的檢查
1. 檢查回柱絞車安裝地點(硐室),頂幫支護必須安全可靠,便於操作和暸望,無雜物。
2. 檢查回柱絞車的安裝固定是否牢固,戧、壓柱是否齊全、牢固、可靠,戧、壓柱底座墊木無鬆動腐朽。用地錨或混凝土基礎的回柱絞車要檢查地錨,基礎螺栓無鬆動、變位,目視查看滾筒中線是否與斜巷軌道中線(提升中線)一致。安裝在巷道一幫的絞車,其最突出部位應距軌道外側不小於500mm。
3. 有製動閘的回柱絞車,檢查回柱絞車製動閘。閘帶必須完整無斷裂,磨損餘厚不得小於4mm,銅或鋁鉚釘不得磨閘輪,閘輪磨損不得大於2mm,表麵光潔平滑,無明顯溝痕,無油泥。各部螺栓、銷、軸、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等完整齊全,無彎曲、變形。施閘後,閘把位置在水平線以上300~400即應閘死,閘把位置嚴禁低於水平線。
4. 檢查鋼絲繩:要求無彎折、硬傷、打結、嚴重鏽蝕,斷絲不超限,在滾筒上繩端固定要牢固,在滾筒上的排列應整齊,無嚴重咬繩、爬繩現象。纏繞繩長不得超過絞車規定允許容繩量,繩徑符合要求。鬆繩至終點,滾筒上餘繩不得少於3圈。保險繩直徑與主繩直徑應相同,並連結牢固。繩端連結裝置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檢查回柱絞車控製開關、操作按鈕、電機、聲光信號等應無失爆現象。信號必須清晰、靈敏、準確可靠。
5. 檢查各部連接螺栓、對輪銷是否齊全、緊固;減速箱內油位是否符合要求、有無漏油現象;各部軸承、齒輪是否缺油,轉動是否靈活。
6. 通過以上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向區隊值班人員彙報,處理好後方可開車。
三、起動
1. 聽到清晰、準確的信號後,按信號指令方向啟動回柱絞車運轉。
2. 回柱絞車司機嚴禁在絞車滾筒側麵或前麵(出繩側)操作,嚴禁一手開車,一手處理爬繩。
3. 下放礦車時,應與把鉤工配合好,隨推車隨放繩。不準留有餘繩以免車過變坡點,突然加速損傷鋼絲繩。
4. 如啟動困難時,應查明原因,不準強行起動。
四、運行
1. 回柱絞車運行中,司機必須集中精力,注意觀察,如收到不明信號應立即停車查明原因。
2. 注意回柱絞車各部運行情況,如發現下列情況時,必須立即停車,采取措施,待處理好後方可再運行:
1) 有異常響聲、異味、異狀;
2) 鋼絲繩有異常跳動、負荷增大,或突然鬆弛;
3) 戧、壓柱有鬆動現象;
4) 有嚴重咬繩、爬繩現象;
5) 電機單相運轉或冒煙;
6) 突然斷電或有其它險情時。
3. 嚴禁不帶電放飛車。
4. 上提礦車時,車過上口變坡點後,司機應按信號及時停車,嚴禁過卷或停車不到位。
5. 嚴禁超載、超掛、蹬鉤、扒車。
6. 處理礦車掉道,禁止使用回柱絞車硬拉複位。
7. 因事故或其它原因車輛在斜巷中停留時,司機應集中精力,注意信號,嚴禁離崗。如需鬆繩處理事故時,必須由施工人員采取措施,將礦車固定好。
8. 如在斜巷中施工,或運送支架、超長、超大物件,應按專項措施執行。
9. 嚴禁拉空鉤頭,如需拉空鉤頭時,必須有專人端扶鉤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