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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鋪礦采煤一區管理製度彙編

作者:佚名 2012-04-25 16:27 來源:本站原創

  火鋪礦采煤一區管理製度彙編

  火鋪礦采煤一區

  2010年2月

  目 錄

  第一章 井下設備安裝驗收移交製度3

  第二章 入井設備檢查驗收及發放製度3

  第三章 井下設備回收入廠檢查驗收製度4

  第四章 井下變電所(變電站)停送電操作管理製度 5

  第五章 機電設備管理製度 7

  第六章 電氣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7

  第七章 油脂管理製度 8

  第八章 設備缺陷管理製度8

  第九章 機電02manbetx.com 處理製度 8

  第十章 絞車定期檢查製度 9

  第十一章 防爆檢查製度 9

  第十二章 電氣試驗製度 10

  第十三章 配件管理製度11

  第十四章 五小電器管理製度11

  第十五章 電纜管理製度11

  第十六章 設備運行、維修、保養製度 12

  第十七章 斜巷提升管理製度 12

  第十八章煤礦井下防爆電氣設備領用、入井、安裝、移交驗收和使用維修製度 13

  第十九章 設備包機管理製度 15

  第二十章 井下乳化泵站、噴霧站、噴霧泵的使用維護管理製度 16

  第二十一章 壓風機運行、維修保養製度 17

  第二十二章 水泵運行、維修保養製度 18

  第二十三章 設備管理製度 19

  第二十四章 礦井局部通風機風電閉鎖管理辦法 21

  第二十五章 機電運輸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辦法 22

  第二十六章 礦井小絞車管理辦法 23

  第二十七章 機電幹部上崗查崗製度 26

  第二十八章安全活動製度 27

  第二十九章 阻燃膠帶管理製度 27

  第三十章 雜散電流管理製度 28

  第三十一章02manbetx.com 03manbetx 追查製度 29

  第一章 井下設備安裝驗收移交製度

  1、井下所有設備要安裝必須嚴格按照《機電設備完好標準》,《機電運輸質量標準標準》和《機電設備安裝標準》進行安裝驗收移交。

  2、安裝單位接到安裝任務後,嚴格按要求和有關規定組織安裝,按期完成安裝任務。

  3、皮帶,溜子等大型設備安裝過程中,采區負責人必須現場監督安裝質量、指導安裝,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安裝好的設備,由機電科組織安裝和使用單位的有關人員到現場進行檢查驗收,所查出問題由安裝單位限期整改完善,整改合格後,再進行驗收,並且由三方在現場辦理移交手續,並簽字後投入使用。

  5、安裝單位的安裝工程結束後,送電試車前,必須檢查電氣設備不失爆,供電係統符合設計要求,一切無誤後,方可送電試車。

  6、獎罰規定:

  (1)安裝單位未按要求時間完成任務的,超期一天罰100—500元。

  (2)安裝單位未按整改時間要求完成整改任務的,超期一天加罰50-100元。

  (3)安裝完工工程,機電科及采區(業務管理部門)必須及時組織安裝和驗收移交工作,無故不參加者每次罰款責任人100元。

  (4)安裝單位按期完成任務達到設計和驗收規範要求的,結合具體情況,可以給予適當獎勵。

  第二章 入井設備檢查驗收及發放製度

  一、入井的所有設備必須嚴格按照《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和《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進行檢查驗收。

  二、檢查驗收由采區設備管理員負責,設備專職驗收人員、機電科設備管理員參加。對驗收合格的設備,辦理準入井證。

  三、驗收時間規定:入井設備的驗收定於每天下午5點到6點30分進行,對生產急需用的設備,隨時驗收。

  四、對下列設備必須進行整機試車,檢查運行無異常。各類絞車、溜子、皮帶機、耙鬥機、噴漿機、煤機、鑽機、噴霧泵、乳化泵、水泵等。

  五、對於電氣設備的檢修不得有失爆,開關必須帶電機試運行,40KW以上的電機必須帶檢漏試車,潛水泵,必須放入水中試運轉,不得漏水。

  六、電氣設備相同部位的連接螺栓必須統一規格。

  七、對於新進的設備必須檢查潤滑部分的油量和電氣設備的絕緣情況,整機運行有無異常。

  八、檢查驗收好的設備必須填上驗收合格證(即準入井證),並注明驗收人和檢修人姓名,各種開關檢修完後,必須進行防腐處理並將編號編在固定的位置。

  九、經驗收合格並填上合格證後的設備嚴禁拆套。

  十、檢查驗收合格的設備必須進行記錄,使用單位領用時,必須開票經機電設備管理員審批後,由機廠發放。並注明使用單位和使用地點及用途。

  十一、檢查驗收合格的設備,到井下運行使用24小時內,如出現故障經03manbetx 是驗收人員的責任時,對驗收人員各處50元的罰款。

  十二、檢查驗收合格的設備機廠憑發票發放。

  第三章 井下設備回收入廠檢查驗收製度

  一、回收要求

  1、實行誰使用誰回收移交送廠的原則。

  2、對井下待回收的設備由采區設備管理員統一下發回收通知單,回收搬運隊必須按規定及時回收。

  3、如工作需要安排其他單位回收時,必須由采區設備管理員組織回收單位到回收現場檢查設備的完整情況,並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行回收。

  4、設備管理員必須掌握井下閑置設備情況,及時下達回收通知單。

  二、檢查驗收要求

  1、凡回收送廠的設備必須確保零部件齊全完整。

  2、驗收組織,設備管理員組織,采區管理人員和回收單位人員參加。

  3、檢查驗收後,設備管理員寫出驗收移交清單,並三方簽字。

  4、清單上必須注明回收單位,使用單位,使用地點及用途,並記錄清楚零部件,損壞丟失及數量。

  三、處罰規定

  1、各回收單位必須按通知回收時間要求積極組織回收,如未按期回收,延期一天,每台件罰款10元。

  2、對於各種燒壞的電機,經03manbetx 屬於使用不當造成的,對責任單位實行每kw處罰30元。

  3、損壞部件,經03manbetx 屬人為損壞的,對責任單位按原值50%賠償,部分損壞視其輕重進行處罰。

  4、丟失部件對責任單位按其原值賠償。

  第四章 井下變電所(變電站)停送電操作管理製度

  為保證井下安全供電,規範井下停送電操作,杜絕各類供電02manbetx.com 發生,現特製定本製度。

  一、有計劃的檢修停送電及試驗

  1、正常檢修申請停電時,必須按停電申請批準時間進行停電檢修,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或推延。

  2、變配電工在接到檢修停電申請後,應注意審查停送電時間及審批手續是否齊全,確定停電施工負責人是否屬實;核對停電開關線路及影響範圍是否符合實際,確認無誤,向公司調度室值班調度員和采區值班領導報告,得到明確批示無特殊更改,方能按01manbetx 規定進行停送電操作停電閉鎖,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示牌,寫好停送電記錄。

  3、停電檢修線路送電時,必須是停電負責人聯係,其它人員聯係拒絕恢複送電,變電工得到恢複送電通知後,核對準確無誤,摘去停電牌,打開閉鎖,先試送一次,無異常情況,才能正常合閘送電;送電完畢,認真填寫送電記錄,彙報公司調度和采區值班領導。

  4、當停電線路上有兩組或兩組以上人員同時檢修作業時,隻有待所有施工人員檢修完畢,全部取得可靠聯係後,才能恢複送電。

  5、檢漏繼電器試驗按公司規定進行,規定:每天上午10:00正進行,不準提前或拖後,試驗前應做好觀察記錄等準備工作試驗完畢即時恢複送電。

  二、無計劃停電或故障停電

  1、因特殊原因或02manbetx.com 處理,需要造成無計劃停送電時:

  (1)當變電所(變電站)變配電工接到公司調度室值班調度員和采區值班領導停電通知時,要問清通知人姓名和要求停電原因,記好通知停電時間,校對好停電線路和開關,按正常的操作程序停電,掛好停電,及時通知停送電負責人已停電完畢作好相應記錄,彙報公司調度和采區值班領導。

  (2)配電工在得到恢複送電通知時,應按停電程序,逐項查詢清楚,作好記錄,才能進行送電操作,送電完畢,彙報公司調度和采區值班領導。

  2、高爆總配或分路高爆故障掉閘時:

  (1)高爆總配故障掉閘,變電工應及時觀察故障顯示,立即切斷分路高爆供電線路,試送高爆總配,逐一檢查各台分路高爆故障顯示當分路高爆顯示漏電和短路時,該台高爆禁止合閘送電。若故障高爆顯示過載可以恢複送電,但在短時間內造成重複跳閘2次,必須立即彙報采區和礦調度,建議馬上安排處理。

  (2)分路高爆故障掉閘變電工應根據故障顯示確定故障性質,若是短時間內過流跳閘,可以恢複送電,但不得出現重複跳閘,當出現重複跳閘兩次以上時,必須立即彙報公司調度室和采區值班領導,進行故障排除處理,得到故障已經排除的通知後,變電工應先檢查事故顯示是否消除,如沒消除,應立即彙報,如已消除,可按規定進恢複送電操作,送電完畢,做好各項記錄彙報公司調度和采區值班領導。

  3、低壓總配及分路開關掉閘時:

  (1)低壓總配開關掉閘後,應先把總配所帶的分路開關全部打到零位,總配開關複電後,再公試送各分路開關,當送到分開關造成總配掉閘時,將此開關打到零位鎖死並鎖好,重複先前的工作程序送其它開關其餘開關全部恢複送電後,查實故障開關供電線路名稱及地點,立即彙報公司調度和采區值班領導,做好一切記錄。

  (2)低壓分路配電開關關掉閘時,在無法確認故障性質的情況下,隻準試送1次,如不能恢複正常送電應立即將此開關停下,不得再次強行送,並把開關打到零位鎖好,掛上停電牌,彙報公司調度和采區值班領導,作好記錄。

  (3)井下移變低壓電開關,變電站400A以上饋電開關跳閘時,變電工應注意觀察開關故障指示,判別故障性質,若因外部出現短路漏電故障,應及時彙報公司調度和采區值班領導,以便急時安排使用單位,排查處理故障,禁止強行送電,因設備短時間出現過負荷跳閘時,可以恢複送電,但不得出現重複跳閘,重複跳閘兩次以上時,必須待故障除後,才能恢複送電。

  三.井下局扇

  1、井下局部扇風機專用供電設備及線路,除正常的檢漏繼電器試驗外,其它情況禁止隨意停送電。

  2、因局扇專用線路及設備故障檢修等原因需要停電時,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停電申請,在停電前請示公司調度和采區值班領導,隻有待該局扇供風巷道範圍內的人員撤出,供電電源切斷後,才能進行局扇停電工作。

  3、井下局扇因故障原因,造成開關跳閘不能及時恢複送電時,變電工應立即彙報采區值班領導和公司調度,並根據情況確定是否切斷該局扇供風巷道範圍內設備電源開關,故障開關短時間內不能送電時,應閉鎖開關,掛禁止合閘牌。

  4、井下局扇恢複送電前,必須檢查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20M巷道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隻有確認風機及開關附近10M巷道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0.5%,停風區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時,才能恢複送電,變電工在恢複送電時,必須得到公司調度的通知批準。

  5、井下局扇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引起供風巷瓦斯超限需進行瓦斯排放時,變配電工的停送電工作,應按排放措施規定範圍和排放領導小組指令進行停送電工作。

  6、井下局扇供風巷道內電氣設備有供電線路,隻有經過瓦斯檢查證實局扇供風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方可進行正常供電。

  四、供電係統及上級變電所停電

  1、當上級供電係統故障影響本供電區域範圍停電時,變電配工應立即拉開本所(站)往我外供電的所有高、低配電開關,向公司調度和采區值班領導彙報停電情況、作好停電時間記錄。

  2、仔細檢查往外供電開關是否拉漏閘,做好來電前的準備工作、隨時與采區保持聯係。

  3、上級變電所恢複送電後,變電工應注意觀察開關指示,本所(站)內的開關是否存在故障顯示,發現問題時,及時彙報采區安排查清原因進行處理,故障開關不能恢複送電。

  4、變電所(站)恢複磅電正常後,向外供電線路送電必須聽從公司調度通知指令送電,送電前應注意核實開關線路,不準擅自隨意送電,送電完畢,做好各種記錄。

  5、當係統停電影響主扇停風需要撤離變電所時,所內各開關應在撤離前掛好停電牌,高爆開關送電手把必須隨身攜帶到待命地點。

  第五章 機電設備管理製度

  一、采區(設備組)是設備管理主管業務部門,嚴格貫徹執行煤炭工業企業設備管理01manbetx ,並負責設備的管理、發放,搞好帳、卡、物、報四對口,事故統計、設備報表等設備管理工作。

  二、設備的發放由機電采區分管設備的副區長長負責,由設備組(管理員)辦理發放、登記手續,特殊情況可先由機電副總工程師特批,先領用後補辦手續。

  三、設備的檢修,由承修單位根據機電業務管理部門下達的檢修(計劃)任務按質完成,不能入庫的設備,由承修單位負責保管,各單位領用時,必須經設備管理人員審批後才能發放。

  四、對於(使用中)由使用單位負責維護、維修的設備,使用單位要加強設備落實專人負責,嚴禁亂拆設備和無故損壞設備,對故意故損壞設備和私拆、丟失內外部配件的,由機電設備管理員根據其損壞性質核算損失費用,對其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給予折算費用總額的10—200%罰款。凡未落實責任的,由設備管理人員承擔相應賠償。

  第六章 電氣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一、防爆電氣設備每工作15天,檢查防爆麵油脂情況,油質不合格者,必須進行更換。

  二、防爆電氣設備每工作30天,檢查設備機構是否靈活可靠,螺絲是否緊固,動、靜觸頭是否合乎要求,保護裝置是否安全可靠,接線是否合格。

  三、變壓器及高壓開關、絕緣油每工作一次,必須進行簡化分析試驗,不合格必須更換。

  第七章 油脂管理製度

  一、變壓器油耐壓不合格不準使用。

  二、壓縮機用油必須有化驗合格證後才準使用。

  三、其它油脂要根據實際需要,該化驗的必須化驗,不需化驗的仔細檢查應無明顯缺陷。

  四、使用單位使用油脂必須嚴格執行有關01manbetx 01manbetx 和管理規定。

  第八章 設備缺陷管理製度

  一、在額定條件下運行或備用的設備發生了影響安全的異常現象或達不到一類設備條件的叫設備缺陷。

  二、發現設備重大缺陷,當值班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消除或未采取可靠措施,當班不能消除的缺陷應及向領導彙報,領導應指定專入及時消除,並由值班人員監督執行。

  三、發現設備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維修計劃進行處理。

  四、設備缺陷無論消除與否均應有值班員記入設備缺陷記錄本,並向領導彙報。

  五、值班人員在運行中應加強設備缺陷的監視,在交接班應詳細進行交待。

  六、消除重大設備缺陷有困難時,應及時同當地供電部門聯係,請求支援,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第九章 機電事故處理製度

  一、對"三違"現象必須做到"三不放過"的原則。

  二、對一般的機電事故由機電采區區長負責組織追查分析,並對事故者寫出書麵處罰意見,報安檢站。

  三、對重大惡性未遂事故(性質較嚴重的),由安檢站組織責任單位的領導及其相關人員進行追查、分析,並將事故分析處理報告,報公司主要領導。

  四、對事故當事者,除處以經濟上的處罰外,必須在采區或安檢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學習。

  五、采區必須定期地對各要害場所崗位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勞動組織教育以及實際操作技能的培訓。每年至少進行1-2次的安全技術培訓,由分管的技術員負責。

  第十章 絞車定期檢查製度

  一、小修

  1、主電機軸瓦間隙及磨損情況,軸領表麵磨損。

  2、清洗潤滑係統和製動係統。

  3、滾筒各部螺栓緊固。

  4、箕鬥扇形閘門連接螺栓,銷緊固。

  5、箕鬥與提升繩,尾繩直接裝置各部緊固。

  6、更換已磨損的製閘瓦。

  7、修理和調整電控係統零件。

  8、調整深度指示器和其它保護裝置。

  9、更換已損壞的罐道木,擋繩木。

  10、試驗各種安全保護裝置。

  二、中修

  11、對主軸軸瓦進行刮研處理。

  12、更換提升容器連接裝置。

  13、更換部分電控設備的零部件。

  三、大修

  14、更換主電機軸瓦

  15、更換彈性柱銷。

  16、測試主軸水平度。

  17、更換鋼絲繩(兩年一次)。

  第十一章 防爆檢查製度

  1、防爆檢查要由經過專門培訓取得《防爆檢查合格證》的(防爆電工)專業人員具體操作。

  2、防爆電氣設備和五小電器必須取得防爆檢查合格證才準入井,井下安裝完畢必須發過防爆檢查驗收合格才準投入運行。

  3、各采區維護電工對管轄的防爆電氣要堅持班班檢查,並將檢查的情況彙報采區作好記錄,發現失爆要立即整改,不允許防爆電氣失爆運行。

  4、采區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對礦井防爆電氣要堅持正常檢查,每周對每台件防爆電氣的檢查不得少於1次。

  5、對礦井防爆電氣的檢查,發現失爆除了有權現場督促整改外,還可按規定對責任者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其中失爆責任人處以300元罰款。

  第十二章 電氣試驗製度

  一、變電所及各場所主要電氣設備的絕緣,電工儀表,繼電保護裝置實行定時定期進行檢驗。

  二、工作範圍

  1、礦井運行中電氣設備的絕緣,特性試驗及繼電保護裝置整定和盤用電工儀表的檢驗。

  2、電氣設備檢修前後的試驗。

  3、01manbetx 規定的電氣設備的試驗。

  4、電氣試驗必須編製切實可行的電氣設備試驗計劃,報公司機電副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三、井下試驗的安全措施應按《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執行。

  四、長期井下超過三個月,井上超過六個月停止運行和數設後的設備投入運行前,必須按運行中設備的試驗項目和標準進行試驗。

  五、新裝和大修後充油設備進行交流耐壓時,油質必須經試驗合格,否則不準進行試驗。

  六、老舊設備應根據運行狀態,相應增加試驗項目和縮短試驗周期。

  七、春季預防性電氣試驗要在每年一至四月完成。試驗項目包括全礦6KV係統繼電保護整訂、高壓電耐壓、架空線路登杆檢查、接地電阻測試和避雷器試驗。試驗要嚴格執行《電業01manbetx 》和原煤炭部1983年頒發的《煤礦電氣試驗規程》。試驗中發現的缺陷在在四月底之前全部整改合格。

  八、電氣設備大中小檢修後要按照檢修質量標準和前述《煤礦安全規程》進行試驗驗收,不得私自降低試驗標準。

  九、千伏級以及橡套電纜熱補接頭後必須進行浸耐壓,試驗要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試驗規程》之標準。

  十、井下低壓檢漏繼電器的就地人工接地漏電試驗在每天上午10:00進行,發現動作不靈敏或其他故障要立即整改。檢漏的最遠點人工接地漏電試驗一個月進行一次。在月檢修時完成。

  十一、大型固定設備的技術測定,每年進行一次,按照不同的周期具體安排。

  第十三章 配件管理製度

  一、實行業務部室和區隊二級專人管理製度。

  二、外購配件由采區編報計劃,供應科統一采購供應。

  三、內部自製加工配件由采區編製計劃、提供(繪製)加工圖紙,經審查核定後安排機廠加工。

  四、業務部室和區隊必須建立專門的配件台帳,堵絕配件流失的漏洞。

  五、各區隊對井下閑置配件要及時回收,防止丟失,提高利用率。

  第十四章 五小電器管理製度

  一、必須取得防爆合格證才準入井。

  二、小絞車、皮帶、溜子等設備使用的電鈴,三通、打點器和操作按鈕要集中上板、排放整齊。

  三、嚴禁失爆運行。

  四、所有的小型電器必須編號掛牌上帳進行管理。

  五、采區同樣應該建立相應的台帳。

  第十五章 電纜管理製度

  一、新電纜必須經過阻燃試驗、絕緣檢查,合格後按規定編好號才準下井。

  二、檢修過的電纜必須按規定進行浸水耐壓試驗,合格後按規定重新編號才準下井。

  三、使用中的電纜必須按完好標準吊掛合格。

  四、閑置電纜要及時回收,避免損失和丟失。

  五、嚴禁帶失爆運行。

  第十六章 設備運行、維修、保養製度

  一、維護工要堅持日常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有關領導和部門,並按上級指示努力將事故隱患控製在最小範圍。

  二、維護工要按機電設備完好標準要求加強維修保養,努力提高設備完好率。

  三、大型固定設備的維修保養,要建立健全專門檔案。

  四、連續運轉的大型固定設備,要堅持一台運行一台備用的原則,保證備用設備隨時能夠起動運行。

  五、加工設備要按照專門的保養規定做到天天擦拭,班班保養。

  六、運行設備的維修保養要在有維修保養資格證的人員的指導下進行。

  第十七章 斜巷提升管理製度

  為了適應本公司礦井斜巷安全提升需要,逐步建立健全提升係統的管理製度,確保斜坡提升安全,特編製本製度。

  1、傾斜井巷的提升工作,必須建立嚴格的崗位責任製,由使用單位負責對軌道、鋼絲繩、絞車、礦車、連接裝置、保險裝置(包括保險繩、擋車器等)、信號、地滾及抗繩輪等進行檢查維修和調試,保證這些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狀態。

  2、運送物料時,每次開車前把鉤工必須檢查牽引車數、車輛的連接和裝載情況。牽引車數超過規定、連接不良或裝載物料超高、超寬時,嚴禁提升。

  3、嚴禁鎖口圈、碰頭不完好或不齊全的礦車進入提升道。

  4、傾斜井巷的提升工作,必須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製度。

  5、傾斜井巷內必須設置能夠阻止礦車跑車的擋車器,擋車器應按如下規定設置:在上部平車場入口處安設一組:在變坡點處安設一組(含下部各車場)。擋車器應當經常處於關閉狀態,過車時才準打開。

  6、傾斜井巷內禁止吊鉤作業。特殊情況需要吊鉤作業時,必須製定相應措施,經有關部門會審同意後,方可執行作業:吊鉤作業必須設置可靠的臨時阻車器。

  7、傾斜井巷的提升,必須有齊全、靈敏、可靠的信號裝置,提升作業嚴格按信號指令執行。非危險情況,禁止用其他方式(如喊話、敲打管子等)代替提升信號。

  8、絞車司機和信號把鉤工須經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嚴格現場交接班製度。

  9、嚴禁任何人員爬、蹬、跳車。

  10、提放車輛時,車輛行進方向的前端必須掛上時亮的紅燈,否則禁止提升。

  11、鉤頭及保險繩頭的插接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徑的20倍,保險繩的製作長度應以牽引礦車的長度值為依據,不得因過長拖於地上南昌導致保險繩損壞。

  12、主提升道必須安設托繩輪(輥),托繩輪(輥)的設置間距為25M:變坡點處還應安設坡頭輪。以上輪(輥)均應轉動靈活,從而降低鋼絲繩的磨損率。

  13、鋼絲繩和連接裝置應當定期試驗,試驗要求按《煤礦安全規程》第374、375、378、388條的規定執行。

  14、鋼絲繩的更換嚴格按《煤礦01manbetx 》第382、383條的規定執行。

  15、小絞車的安裝,由使用單位提供安裝施工措施(含巷道斷麵圖、絞車基礎位置及基礎圖等),並按要求施工。

  16、小型電氣必須裝板上牆固定,嚴禁電氣設備和五小電氣失爆。如果檢查發現失爆,按礦有關規定處罰。

  17、擋車器使用不好的,一經查出,每次罰款20元。

  18、凡違反上述第2、3、10條規定的,按20元/次處罰。

  19、凡違反上述第9條規定的,一律開除礦籍。

  20、托繩輪(輥)及坡頭輪維護不當,造成卡死不轉的,按每件10元處罰,丟失的按每件50元處罰。

  21、絞車司機和信號把鉤工不持證上崗的,一經查出,按20元/次處罰。

  22、以上罰款,月底由機電管理部門開具罰單,統一由財勞部在責任(者)單位當月工資中扣除。

  23、未盡事項,按礦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章 煤礦井下防爆電氣設備領用、入井、安裝、移交驗收和使用維修製度

  一、防爆電氣設備的領用

  1、防爆電氣設備的領用,必須嚴格按照《煤礦01manbetx 》、《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進行驗收。做到入井前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和防爆性能可靠。

  2、防爆電氣設備的領用(包括五小電器、防爆電機車),礦基層使用單位必須配置專職或兼職的防爆電氣設備管理員,設備管理員應由責任心強、熟悉防爆電氣設備完好技能的人員承擔。

  3、防爆電氣設備管理員要嚴格執行崗位責任製,新到礦供應科庫房經地麵檢修的防爆電氣設備和從井下返回地麵檢修好的防爆電氣設備,都必須由機修廠和供應科等有關人員一起對領用的設備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由供應科組織參加驗收的人員在防爆設備檢修驗收單上簽字和簽發入井許可證,使用單位設備員辦理設備領用手續,才能發放。

  二、防爆電氣設備入井

  1、防爆電氣設備領回本單位後,入井前要按照防爆標準配齊安裝時所需的零部件,並將領回的設備記入本單位台帳管理,落實入井運輸責任人。

  2、防爆電氣設備的入井必須有入井許可證,入井許可證應注明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編號、使用單位和電檢檢驗人姓名,入井許可證應貼置於該設備的合適位置。井口把鉤人員要嚴格執行憑證入井製度,逐台(件)查對入井許可證,無證嚴禁入井。

  3、防爆電氣設備在入井運輸過程中,運輸責任人必須做到輕拿輕放,嚴禁野蠻裝卸,做好設備的防染塵、防進水工作,確保安全無損地運到安裝地點。

  4、防爆電氣設備運到安裝地點,運輸責任人和安裝責任人進行移交驗收。確定完好無損、防爆性能符合要求後才準予安裝。

  三、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

  1、安裝責任人驗收合格後,必須嚴格按照《煤礦井下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進行安裝,按技術員核定的整定值整定,確保防爆電氣設備安全保護、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做到不失爆。

  2、防爆電氣設備安裝工作完成後。屬日常生產補充或更換的設備,由本單位機電技術員組織安裝責任人和使用責任人進行移交驗收。屬安裝工程由礦指定有關單位組織移交驗收,確定防爆性能符合要求後才準予投入使用。

  四、防爆電氣設備使用維修

  1、防爆電氣設備驗收合格在安裝完畢投入使用前,要對設備進行掛牌管理,標誌牌應填寫設備型號、設備用途、設備容量、設備整定值、設備責任人。做到實際整定值與標誌牌整定值相符,開關、五小設備要按照標準化的規定,做到上架上板。

  2、防爆電氣設備的使用維修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的井下電工承擔,並持證上崗,負責設備的維護檢修,熟悉掌握防爆電氣設備的結構、性能、完好標準和檢修標準,做好日常的維護檢修工作,使設備經常保持完好狀態,消滅電氣設備失爆。

  3、嚴格按照規程規定做好防爆電氣設備過流保護、接地保護、漏電保護的整定、設置工作,確保電氣三大保護齊全、靈敏、可靠。

  4、有計劃地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嚴格執行日檢、周檢、月檢、季檢計劃,並認真做好檢查、檢修記錄,發現問題主動彙報處理。

  5、遵守各項規章製度,特別是停送電製度,嚴格按照安全技術01manbetx 管好用好防爆電氣設備。

  6、如防爆電氣設備失去防爆性能,必須停止使用。

  第十九章 設備包機管理製度

  1、根據部頒《設備管理規程》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司內部承包考核製度,使設備管理走上“正常化、規範化、製度化”,暫推行 “設備包機管理” 製。目前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包括小型設備),全部實行 “包機製管理”。包機製分崗位包機和分片包機兩種製度,凡大型固定設備如煤機、溜子、皮帶機、移動式壓宿機、提升絞車,抽風機、壓風機等實行崗位包機製,其它設備可按使用範圍或設備種類實行分片包機製。

  2、各包機組由維修工(包括電工、機修工)和司機共同組成,各包機組長必須由業務熟練,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管理經驗和維修工擔任,司機擔任副組長,包機組長和副組長由機電采區區長聘任,雙方要簽定包機合同,如包機組長不能勝任工作,由機電隊長罷免另行聘任組長。

  3、一個包機組根據生產需要和本組力量可以包同種同類設備,或一條機線,或一個使用範圍內的設備,範圍宜小,分工宜細、責任宜明,包機組對所包設備也可以對本組人員再實行分包。

  4、包機組對所包的設備,要實行"三定"、"六包"製,"三定":即定設備、定人員、定責任;"六包":即包開、包修、包檢查、包材料消耗、包安全運轉、包工資費用。

  5、包機對所承包的設備(包括小型電器和電纜等)實行從設備安裝運轉到設備回收的全過程負責,包機組要參加所包設備的安裝或驗收,對設備完好和安裝質量不合要求的,有督促處理的權利。設備使用結束,負責設備回收或清點,把回收上井的設備,如數清點交給機電設備管理員,經機電設備管理員簽收後完整後,對此設備的包機方可結束。

  6、各包機組在保證生產的基礎上,搞好設備管理,材料管理,各包機組應建立與本包機組相適應的小組管理製度。

  7、各包機組應積極推廣"一職多能",包機組成員應熟悉自己所包設備的規格型號、工作原理,工作性能、構造原理、操作維護方法。熟知所包設備的完好標準。司機應做到在規程規定允許的條件下,對設備進行一些必須要的維護保養和故障排除。

  8、包機組對在用設備負責日常檢修、維護和保養,負責小修並要參加設備中修或大修的驗收工作。

  9、包機組不得擅自調整保護裝置的整定值,對所包設備的儀器、儀表及其它安全保護裝置等按《煤礦01manbetx 》《完好標準》的要求按時向機電采區技術員提請試驗。

  10、包機組要按質量標準化的要求進行工作與管理,積極開展質量標準化活動,對所包設備承擔直接創建標準化的工作。

  第二十章 井下乳化泵站、噴霧站、噴霧泵的使用維護管理製度

  為使井下泵站能更好地運行,減少其事故率,特編製本製度,望能認真貫徹執行。

  1、泵站用水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水無色,透明,無臭味;

  (2)水中不應有雜質;

  (3)水PH值在6-9之間,硫酸根含量不超過8.3MG當量。氫離子含量不大於5.7MG當量;

  (4)水質應每季度檢查一次。

  2、乳化泵站按規定配製乳化液,綜采麵3-5%,高檔麵2-3%.

  3、開泵前應檢查各部位有無損壞或鏽蝕,連接是否完好,油量是否適宜,泵箱是否有水等,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

  4、操作中應注意泵的旋向是否正確,聲音是否正常,壓力是否正常等,不可強行起動。

  5、運轉中應注意泵的運轉聲音,壓力表指示範圍,卸載閥的工作狀況,油箱油溫是否超過70攝氏度,乳化液溫度是否超過50攝氏度,柱塞及泵頭,吸排液閥是否漏液,保護裝置是否失效等,如有異常應立即停泵處理。

  6、月檢內容

  (1)檢查中連接鉚釘是否堅固;

  (2)檢查管路,閥門,油箱的密封是否嚴密,有無泄漏;

  (3)檢查油箱內油質,油量,強迫潤滑係統的油壓,是否合乎要求;

  (4)運轉情況和聲音是否正常,卸載閥是否正常;

  (5)檢查高壓過濾器的濾油阻力,超過規定,必須清洗或更換濾芯。

  7、周檢內容

  (1)複查日檢內容;

  (2)檢查各運動部件和鬆動,變形損壞等現象,進行必要的調整和修理;

  (3)檢查吸排液閥的工作性能,進行清汙或調整;

  (4)檢查乳牛化液箱內的液位控製器動作是否靈活;

  (5)清理磁性過濾器的磁棒和濾槽;

  (6)清洗油箱,更換乳化液;

  8、日常維護內容

  (1)搞好環境衛生,清擦機器,做到周圍無積水、雜物、機身無油汙、煤塵;

  (2)管路吊掛整齊,油管彎度合適、無別、卡、擠、

  壓現象;

  (3)完成日檢內容;

  (4)記好運輸維修日記;

  第二十一章 壓風機運行、維修保養製度

  一、定期檢查與維修保養

  (一)班檢(巡檢)

  (1)由當班司機按巡檢路線的內容及要求進行。

  (2)巡檢中主要用手摸、目視、耳聽等方法。

  (3)班檢的主要內容:

  ①檢查各儀表指示是否正常;

  ②各部溫度是否正常;

  ③檢查潤滑係統的供油情況是否正常;

  ④檢查冷卻係統的供水情況是否正常;

  ⑤檢查各部運轉聲音是否正常,特別是吸排氣閥是否有異響;

  ⑥每班試驗卸荷器和斷水(油)保護各一次;

  ⑦每班將中間冷卻器放油水二次;

  ⑧每班將風包放油水一次;

  (4)司機班檢中發現的問題或事故隱患應立即彙報主管領導,並立即停機處理;

  (5)班檢中所有情況,司機應及時做好記錄;

  (二)月檢

  (1)由機電維修工進行,主要檢查檢修效果及配件質量,必要時進行調整和更換個別機件。

  (2)月檢的主要內容:

  ①曲軸、連接杆、軸瓦及間隙;

  ②十字頭,滑板及導軌;

  ③卸荷器;

  ④風包、安全閥;

  ⑤填料函(盤根);

  ⑥冷卻係統、潤滑裝置;

  ⑦傳動皮帶、聯軸器;

  ⑧吸氣閥及排氣閥;

  ⑨各部螺絲鍵;

  (3)月檢中如發現重大損壞時,須立即呈報上級主管部門,並停機及時處理。

  (4)月檢中的所有情況,維修工要及時填寫在檢修記錄本內

  (三)定期重點維修

  (1)每周校對一次安全閥的動作情況;

  (2)每月清洗一次濾風器;

  (3)每年必須更換一次曲軸箱內的潤滑油;

  (4)每年必須對中間冷卻器,氣缸水套,風包作一次清洗,清洗後要作水壓試驗,試驗壓力為額定壓力的1.5倍。

  (5)每年必須對空壓機作一次解體檢查,更換部分零件,調整各部間隙。

  二、定期試驗

  1)每半年對曲軸箱潤滑油作一次分析化驗,每次更換潤滑油前,均應取樣化驗。

  2)每半年須對壓力表進行一次校驗。

  3)每年進行各項電氣試驗,繼電器整定和各種保護裝置和調整檢驗。

  4)每季應對電氣設備測定一次絕緣電組和接地電阻。

  5)每年應對壓風機的技術性能作一次測定。

  第二十二章 水泵運行、維修保養製度

  一、定期檢查與維修保養

  (一)班檢(巡檢)

  (1)由當班司機按巡檢路線的內容及要求進行

  (2)巡檢中主要用手摸、目視、耳聽等方法

  (3)班檢的主要內容:

  ①檢查時要注意真空表、壓力表、電流表及電壓表是否正常或穩定;

  ②軸承溫度及油質油量是否正常;

  ③機體有無異常音響及振動;

  ④調整盤根鬆緊程度,必要時更換盤根;

  ⑤注意管路是否漏水漏氣;

  ⑥根據平衡裝置放水管流出水量及軸的串動程度,檢查平衡裝置工作是否正常;

  ⑦檢查吸水管水籠頭是否被堵塞;

  ⑧檢查電動機溫度是否正常,並試驗起動裝置。

  (4)司機班檢中發現的問題或事故隱患,應立即彙報區隊負責人,並要求及時派人處理。

  (二)日檢

  (1)由機電維修工進行;

  (2)日檢主要內容;

  ①檢查軸承的工作狀況及潤滑油的油質是否合格,油量是否適當,油少應及時添油。

  ②檢查起動裝置,檢查端子螺栓並擰緊;

  ③檢查電纜線路及地線情況。

  (3)日檢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地處理或修複,對於處理的問題,檢修的內容要及時填寫在檢修記錄簿內;

  (4)檢修質量按〈〈煤礦機電檢修質量標準〉〉執行;

  (三)定期重點維修

  (1)每半年對軸承箱內的潤滑油清洗更換一次;

  (2)每半年校對調整一次對輪間隙;

  (3)每半年對水泵及起動裝置解體查修一次;

  (4)每半年對水倉,吸水井徹底清理一次;

  二、定期試驗

  (1)每年校驗一次壓力表和真空表;

  (2)每年對電氣設備作一次電氣試驗和繼電保護整定工作;

  (3)每季測定一次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

  (4)每年測定一次水泵的技術性能;

  第二十三章 設備管理製度

  1、機電業務主管部門配備專職設備管理員,負責公司所有設備的管理管理工作,各區隊配備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

  2、有關部門和區隊要建立相應的與實際相符的設備台帳和圖、牌板。

  3、大型固定設備和礦山特殊設備要建立專門檔案,要求做到履曆清楚、一台一檔。

  4、設備的借進借出必須按規定經過機電副總經理(機電副總工程師)的簽字批準,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5、設備管理必須按質量標準化的要求管好用好設備。

  第三十一條 采掘機電設備管理辦法

  采掘工作麵機電設備的管理,是礦井機電設備管理重要組成部份,強化采掘工作麵的設備管理,提高設備的完好率,杜絕工作麵的設備失爆,最大限度發揮采掘一線設備的效能,特製定如下規定。

  一、責任範圍:

  (一)掘進采區:

  負責使用維護風電閉鎖開關以內的電纜、電氣機械設備(包括風電閉鎖開關)。

  (二)采煤采區:

  1、負責采麵機軌巷提升絞車所需更換鋼絲繩的領取運輸到現場。

  2、負責采麵機軌巷回柱絞車的挪移(包括相關的電纜、開關的挪移)

  3、負責采麵機軌巷綜保開關,煤電鑽的使用、維護和管理。

  4、負責工作麵及順槽內機械、電氣設備及纜線的使用、維護和管理。

  (三)機電采區:

  1、負責井下變電所到移動變電站高壓線路及移動變電站高壓側的維護、檢修及管理。

  2、移動變電站要有專職配電工值班,負責移動變電站的防爆檢查、衛生、停送電及各種保護試驗工作和低壓側的檢修維護工作。(試驗要有記錄)。

  3、負責從變電所到各配電點。從變電所到各掘進頭風電閉鎖開關的使用、維護和管理。

  4、負責除以上各條明確責任單位外的機械、電氣設備及電纜維護、檢修和管理,以及局部供電係統改造和設備小範圍調整。

  二、管理規定:

  1、凡設備、開關必須確保完好,嚴禁失爆。所有開關必須上架並安放水平,嚴禁歪斜擺放,電纜吊掛整齊,設備要保持清潔衛生。

  2、所有設備、開關必須吊掛“完好牌” “責任牌”或“等修牌”。

  3、所有設備、開關各種保護裝置必須按實際負荷進行計算整定,並與標誌牌上的整定值相符合,嚴禁超整定值運行。保護裝置,必須靈活可靠,嚴禁甩掉保護裝置使用。

  4、煤機開關的漏電、過載等保護必須每班有專人試驗一次,煤機溜子閉鎖保護必須每班試驗一次,且必須向采區彙報,采區要有記錄備查。

  5、移動變電站電氣保護每班必須試驗一次,並認真作好記錄。

  6、掘進工作麵風機、風電閉鎖必須每天在10:00鍾試驗一次,並彙報采區,采區值班人員必須彙報公司調度、安監及機電采區(機電調度)。

  7、凡需增加電纜、設備等必須提前三天報有關措施方案及圖紙到機電采區,並經有關領導審查同意後,方可按措施方案及圖紙施工。

  8、平時設備誰使用、誰維護、誰回收。拆頭搬麵時設備由機電安裝隊回收。設備回收必須確保完整,嚴禁缺件。機電設備管理組要嚴格按設備管理辦法進行驗收,丟失、損壞缺件要進行處罰,否則由機采區負責承擔賠償。

  三、處罰

  1、現場對設備開關檢查,一台不完好者處罰20元/次,失爆一台次罰款50元。

  2、現場檢查開關不上架,安放不正者,處罰20元/台次。

  3、現場檢查設備開關,無完好牌和責任牌子,處罰5元/台次。

  4、整定值與實際不符的,一台處罰20元/次,複查還沒有整改的加倍處罰(40元/台次),並將其停止使用。

  5、現場檢查設備、開關的各種保護裝置不靈敏可靠或甩掉保護不用者處罰50元/台次。

  6、檢查彙報記錄報表不全或不彙報的一次處罰20元。

  7、凡需回收的設備、開關,機電設備管理組必須隨時掌握現場實際,及時下達回收通知,使用回收單位必須按時回收。否則處罰10元/天台(件)。

  第二十四章 礦井局部通風機風電閉鎖管理辦法

  第一條 新開掘進工作麵,必須完善"三專兩閉鎖"後,才能組織生產。

  第二條 新開掘進工作麵安裝風機,首先由機電采區設計繪製供電係統圖,經機電副總工程師批準後執行。

  第三條 各類型風電閉鎖接線圖由機電采區統一提供,安裝單位在安裝過程中必須嚴格按圖施工,不準改動。

  第四條 風機閉鎖技術規範

  1、多台風機應集中地點安放(20米範圍內)且每台都要安設閉鎖。若有特殊情況,不能集中安放時,要對功率最大的那台風機安設閉鎖,但任一台風機停風時都必須立即撤出人員,切斷動力電源。

  2、風電閉鎖風機開關不受斷電儀的控製,動力開關必須受瓦斯、風機開關的控製。即風機開關停電停風後,動力開關自動掉閘切斷動力電源。

  3、風電閉鎖試驗原則:一是試驗時間為每天上午10:00檢漏試驗後進行;二是風機開關停電後,動力開關不能送電,必須在風機運轉以後人工複電屬正常,否則為不正常。

  第五條 風機閉鎖安裝完善試運轉後,由安裝單位提前一天書麵向機電采區提出驗收移交申請,依據該申請,由機電采區組織安檢、通風、生產管理部(調度組)及使用單位進行檢查驗收移交。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後,由參加人員在"風機安裝驗收移交單"上簽字,正式移交使用單位進行使用維護。使用單位不按時參加驗收則算無條件接收。如遇臨時應急安裝或更換的風機,機電采區、安檢必須派人現場檢查驗收。

  第六條 使用單位必須堅持每天一次的風電閉鎖檢查試驗製度,每天將檢查結果彙報采區值班室,由采區值班室填表報送公司調度、安檢站。若彙報風電閉鎖不正常,公司調度和安檢必須立即停止掘進頭作業,撤出人員並安排和督促有關單位進行處理,處理好後方可恢複生產。

  第七條 業務部門(安檢、調度、機電采區、通風)對風電閉鎖試驗每月不定期進行2次抽查、發現風電閉鎖不起作用的要立即督促整改,並組織分析追查處理。

  第八條 有關處罰規定

  1、風機的安裝若無圖紙施工則一律視為"三違"現象,給予責任單位罰款100元/台次。

  2、安裝單位不按圖紙進行搭火者,罰款50元/次。

  3、未經驗收移交就使用風機者,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台班,對其責任人罰款50元。

  4、對安裝單位提出的驗收移交申請,若機電采區不及時組織驗收移交,每次機電采區罰款200元/次,由公司調度室實施。

  5、對機電采區通知到單位,如不能按時安排人員參加驗收移交的罰款50元/次。

  6、使用單位不按規定做閉鎖試驗的罰款50元/台天。不按規定彙報風電閉鎖試驗情況的罰款50元/天。由公司調度實施。

  7、風電閉鎖檢查,經業務部門查出虛報、假報者,對責任單位以每天200元罰款,並對責任人處500元罰款。若發生事故的由虛報者承擔一切責任(經濟責任、法律責任)。

  8、上述處罰凡注明實施者外,均由機電采區實施兌現。

  第二十五章 機電運輸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辦法

  機電、運輸質量標準化工作是機電、運輸管理的基礎工作;是煤礦礦井質量標準化的重要組成部份。對本企業機電、運輸質量標準化工作,製定以下檢查,驗收辦法。

  一、每季度第一個月的月初,由機電采區根據各井區實際情況,下達本季度的機電運輸係統質量標準化達標規劃,提出對抓好各係統範圍質量標準化工作要求。

  二、各區隊所管轄的機電運輸係統(機房、車間、機道、峒室等),每月20號之前實行自查、自檢、自評,在自檢達標的基礎上,向公司(機電采區)申請對其進行月度的機電運輸質量標準化驗收。

  三、公司(機電采區)應於每月20-25日之間組織對所屬各區隊機電運輸係統的質量標準化進行檢查評定,驗收結果報公司分管領導、機電副總工程師、公司質量標準化管理辦公室和企管部。

  四、對未申請進行機電運輸質量標準化驗收的區隊,一律視為該采區該月機電運輸質量標準化為不達標。

  五、機電采區對機電運輸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評比時,必須嚴格按照《機電運輸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的規定進行,現場逐項考核、查閱有關技術資料、圖紙、記錄、口試或筆試應知應會等。

  六、機電采區每天應派專職防爆檢查員嚴格按照《貴州省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實施細則》對井下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進行抽檢,若某采區一月內連續出現二台及以上電氣失爆,則評定該區隊當月質量標準化的等級降一級。

  七、各采掘采區的機電運輸係統的質量標準化的檢查驗收工作,與機電運輸的專業區隊相同。

  八、機電采區在組織檢查驗收中,對其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單,發放到責任單位,各單位要嚴格按通知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和處理好,否則,每拖一天罰款100元,直到整改好。

  第二十六章 礦井小絞車管理辦法

  加強礦井小絞車管理,確保提升運輸安全,促進煤炭生產,現製訂"小絞車管理辦法"。望所屬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一)管理機構

  第1條 公司機電采區是礦井提升運輸係統職能的管理單位。配備專人負責礦井小絞車提升運輸的技術管理工作,並承擔日常小絞車檢查、考核、統計、調配工作。

  第2條 各采掘及輔助采區要有一名副區(隊)長分管本單位提升運輸工作。

  第3條 各采掘及輔助采區必須有小絞車、鋼絲繩、地滾、軌道及安全設施的檢查維修專業人員,負責日常檢查修理工作。

  (二)一般規程

  第4條 小絞車運輸必須做到"四有、三好、二落實"。四有:有阻車器和栓車器、有地滾、有躲避峒、有聲光兼備信號;三好:小絞車設備完好,基準支護規格好,軌道質量好;二落實:崗位責任落實、檢查維修製度落實。

  第5條 小絞車司機要嚴格按照01manbetx 操作,做到"五不開",即:絞車不完好不開;鋼絲繩喝油、打結、斷絲超限不開;安全設施及信號設施不齊全不開;超掛車不開;信號不清不開。

  第6條 掛鉤工應嚴格按01manbetx 操作,做到"五不掛"即:安全設施不齊全不掛;信號聯係不通不掛;重車裝得不標準不掛;超車數不掛;提升巷道內有行人不掛。發信號前一定要對大鉤頭、插銷、保險繩等全麵檢查,確認連接正常,小絞車無餘繩後方可發信號開車。

  第7條 斜巷運輸嚴禁蹬鉤;行車時嚴禁行人;人員上下必須經掛鉤工同意,並打完行人點(即“亂點”信號方可上下,行人走完後必須發出行完點,如“一長二短”信號)後,再可進行正常掛鉤;凡是小絞車斜巷中間橫貫處設紅燈,紅燈亮時,不準上下人。

  第8條 小絞車走鉤時,不準在小絞車巷道中工作和休息。必須在該巷道中作業時,要有安全措施,經有關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再與有關人員聯係好後方可工作。

  第9條 斜巷運送物料如果超長,料車必須用專用的多環鏈連接器連接,嚴禁用其它物品代替,如果代用,必須持有經生產管理部部長批準的措施。

  (三)技術要求

  一、斜巷(上、下山)和峒室

  第10條 小絞車斜巷應符合設計,巷道支護應達到合格品,斜巷淨高距軔麵不小於1.9m,礦車到斜巷突出部分(或距離沒的管道物體)的最小距離不小於250mm,不得有斷棚,漏頂現象。

  第11條 斜巷必須有正規水溝,蓋板齊全,流水不得衝刷道心,巷道內無矸石雜物(老料),達到暢通整齊。

  第12條 小絞車峒室應符合設計,其淨高不小於2m,棚子距小絞車最近距離不小於600mm。峒室支護達到合格品,15kw以上小絞車,峒室要有正規設計,小絞車基礎要用砼澆灌。

  第13條 斜巷下部停車場應設有躲避峒,躲避峒距起坡點不小於2m。其規格:高×寬×深=1.8×1.2×1m。

  二、軌道和車場

  第14條 斜巷軌道敷設要達到合格品(按部頒軌道質量標準),達到平直、穩固、道板不懸空。

  第15條 斜巷上下停車場長度不得小於一次提升車長數的3倍。停車場軌道要水平,上車場不得有向提升巷的斜度,以免礦車自溜下滑。

  三、地滾

  第16條 小絞車斜巷必須裝地滾,間距不大於20m,安設齊全,轉動靈活。

  第17條 上口軌道變坡點(羅鍋道)要裝大地滾,其直徑不小於Φ250mm,寬度200-250mm,軸徑不小於Φ40mm,要安裝平正,穩固、靈活。

  第18條 小絞車斜巷有起伏,繩磨頂梁時,要裝天滾,數量以不磨繩為準。

  第19條 腰巷甩車道及下車場甩道,側幫要裝立滾,甩道道心要裝扒繩輪和地滾,數量以不磨繩為準。

  四、阻車器

  第20條 凡小絞車斜巷上車場距變坡點(羅鍋道)1~2m處必須裝設阻車器,雙軌道要裝兩個阻車器。阻車器形式提倡用自動複位阻車器,其他形式也可使用,但必須性能可靠,動作靈活,操作方便,阻車器必須經常處於阻車位置。

  五、擋車門

  第21條 凡小絞車斜巷從下車場起坡點向上5m處要裝一道擋車門,當車通過時方準打開,過後立即關閉。

  第22條 下山掘進時,迎頭向上安設二道擋車門。第一道門距迎頭或扒裝機10m,第二道距第一道15m,兩門隨掘進前移,或隨扒裝機前移。

  第23條 上山掘進時,下車場起車點向上5m設第一道擋車門,距迎頭10m或距扒裝機尾5m設第二道擋車門,此門隨掘直前移。

  第24條 鐵門規格,用15kg/m鋼軌焊接:高×寬=1500×800mm為宜,門軸直徑不小於Φ30mm。門柱可用礦用工字鋼或類視強質材料,頂底窩深度:從硬麵下不小於200mm,立柱角度為近山700~750,安裝牢固、頂底不得加楔。柱距不小於1200mm。

  第25條 小絞車斜巷擋車門,可設計在門下方的操作機構,如鋼絲繩滑輪機構或杠杆,連杆機構等。由掛鉤工負責操作。下山掘進鐵門要有專人負責,可在鐵門旁開躲峒,隨門前移,開門人員在硐內操作,手腳不準外露。也可用繩滑輪在門上下方操作。

  第26條 有條件的斜巷要求裝連環擋車門。

  六、小絞車安裝規定

  第27條 小絞車滾筒中線應與絞車提升巷道中線重合,安裝平穩牢固,方便操作。不爬不咬繩,不跳繩,排列口整齊。

  第28條 掘進上山小絞車(倒位牛絞車)應安裝在直道外則,絞車機體距軌道和棚柱不小於200mm近頭,立裝平式導向輪,其直徑不小於Φ400,嚴禁用小滑輪代替。導向輪支柱如用小滑輪代替,其直徑不小於Φ400,頂窩在硬麵內200mm,柱下穿鐵鞋。支柱角650~750。

  第29條 小絞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其絞車基礎應進行澆灌,低於一年使用期的可用迎壓柱固定或用地錨杆固定。用迎壓柱固定時用兩棵壓柱,迎柱角650~750柱頂應打在柱窩內,不準加楔,要牢固可靠。小絞車底梁可用18號槽鋼,地腳螺絲和墊圓應符合小絞車地腳孔要求。

  第30條 小絞車信號聲光要兼備,符合五小器完好要求。電鈴信號應裝在信號板上,並安放在躲避峒壁上。

  第31條 鋼絲繩直徑應符合絞車技術要求(或經驗算)符合安全規程規定。

  第32條 小絞車必須用裝有繩鋪的保險繩的鉤頭,鋼絲繩鼻子必須有繩口並且連接,鉤頭經試驗並符合安全規程規定。嚴禁用繩鼻、鐵棒與礦車連接。

  七、檢查維修

  第33條 小絞車要實行專人定期檢查維修,每周不少於一次,鋼絲繩、直接裝置、地滾、安全設施每周檢查不少於2次;要有專人負責做好記錄,機電采區設有登記台帳。

  第34條 小絞車用的鋼絲繩和保險繩斷處不得超過20%,如有股或直徑縮小10%時,必須及時更換。

  第35條 直接裝置、保險鉤頭,插銷磨損不得超過尺寸的15%,閘帶磨損厚度不得超過折厚1/3,且不磨鉚釘。

  第36條 井下使用達12個月的小絞車必須升井檢修,嚴禁不壞不上井檢修的惡習。

  (四)違反該辦法的處理

  第37條 單位無分管提升運輸工作人員、無專職維護人員的,或有專職維護人員且不正常履行職責的,則該單位質標工作下降一級。

  第38條 凡沒有做到"四有、三好、二落實"之規定中的任何一項的,每次處罰責任單位100元罰金,由責任單位落實責任者。

  第39條 凡沒有做到"五不開"或"五不掛"之規定中的任何一項的,一經發現或查出每次處罰責任人100元的罰金。造成事故的則追究其相應的事故責任。

  第40條 凡沒有做到"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規定和第7條規定的,發現一次則處罰責任人罰金200元,造成事故的則追究相應的責任。

  第41條 凡有違反第8、9條之一者,每次處罰罰金200元,造成事故的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42條 凡違反第10、27、32條者,則視情節輕重,處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罰金500-1000元。並限期進行整改合格。

  第43條 凡違反第33條之規定,沒有檢查維修的,處罰責任人每次罰金100元,沒有做記錄並上報者每次處罰50元罰金。

  第44條凡違反第34條和35條者,每次處罰責任人罰金100元,並限期要求立即整改合格,如造成事故則追究相應的責任。

  第45條凡違反第36條,業務部又下通知,不能按期升井交付檢修,則處罰責任單位每延誤一天100元的罰金,直至升井為止。

  第二十七章 機電幹部上崗查崗製度

  一、區幹部查崗周期:

  主管區長:每月不少於3次;

  技術員:每月不少於5次;

  隊長、指導員、副隊長:每月不少於10次。

  二、上崗檢查地點:

  南二平台絞車房、南一材料上山變電所(21絞車房)

  三、上崗檢查主要內容:

  1.檢查硐室標準化達標程度,設備狀況、運行方式。

  2.檢查環境衛生,各種記錄,勞動紀律。

  3.檢查崗位人員工作質量、態度及維修情況。

  4.檢查安全裝置有無隱患。

  四、幹部上崗幾項要求:

  1.按完好標準檢查、不漏檢。

  2.發現問題,及時安排處理,並向上級彙報。

  3.充分聽取司機和維護工的意見,並做到不互相推諉,想辦法解決。

  4.每次上崗檢查後,要在“查崗記錄簿”上記錄檢查情況、發現問題、處理意見,並簽名。

  5.隊長要查看礦、區領導檢查出的問題並負責處理。

  6.隊裏每月工作總結後,要把發現處理問題情況彙報區部。

  第二十八章 安全活動製度

  1. 我區安全生產活動的目標是:地麵無重傷,井下電氣設備無失爆,機電設備綜合完好率達到90%以上。

  2. 全體機電職工重視安全、處處講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3. 每天生產調度會除了彙報生產情況外,還必須進行安全方麵的教育,對“三違”人員進行嚴肅批評教育,並對嚴重“三違”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4. 每天各隊安排工作時,必須對安全進行反複的強調和詳細安排,做到每項工作都必須指定安全負責人。

  5. 對檢修及特殊工作的安排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給施工人員貫徹,對停電工作必須執行措施製度,無措施製度不準施工,對三人以上作業的工程必須指定專門的安全負責人。

  6. 嚴格執行幹部上崗製度,並隨時或不定期的對硐室及線路係統檢查巡視。

  7. 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我礦機電設備、設施的標準化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認真落實整改。

  第二十九章 阻燃膠帶管理製度

  1.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為加強公司井下阻燃膠帶的阻燃性能,杜絕井下重大膠帶著火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經研究決定“井下膠帶阻燃性能管理的有關規定”:

  2.試驗標準和試驗項目:

  3. 全公司井下膠帶阻燃性能檢驗站設在多經公司,負責全公司所有井下新舊膠帶阻燃性能試驗工作。

  4. 膠帶阻燃性能試驗操作員必須由經過培訓考核,並取得膠帶阻燃性能試驗合格證者擔任。

  5. 膠帶阻燃必須檢驗,必須包括滾筒摩擦試驗、酒精噴燈燃燒試驗和導電性能試驗。三項內容其試件製作、試驗操作工藝,試驗標準必須符合MT167-92標準規定。

  6. 試驗結果應登記建卡,並填寫試驗單,試驗單為一式三份,實驗站留一份,返回送試驗單位兩份,試驗單必須有試驗員簽字並加蓋《盤江煤電集團公司膠帶試驗性能專用章》,方為有效。

  7.膠帶的訂貨和送試

  8. 除隨機膠帶外,井下阻燃膠帶一律由物資供應公司統一購貨。

  9. 物資供應公司必須把住出庫前膠帶性能試驗關,新購膠帶(包括新購進設備隨機膠帶),除應具有廠家阻燃膠帶生產合格證外,膠帶到貨後,必須逐卷編號,並按試樣所需長度逐卷送樣式,經試驗阻燃性能合格者,建帳入庫存放。

  10. 各礦現井下使用的膠帶,凡未取得檢驗站阻燃性能合格證的,都要逐台、逐樣取樣送試(隻可做煆燒試驗、試樣長度約200mm)。

  11. 送試試樣長度:寬1000mm膠帶為1.5m,寬800mm膠帶為2.0m,寬650mm膠帶為2.2m。

  12.膠帶的支領、保管和發放

  13. 為把住各單位領取井下使用膠帶,供貨單位必須將廠家阻燃膠帶生產合格證和局檢驗阻燃性能合格證的試驗單(一份)一並發給支領單位,無廠家生產合格證及未取得多經公司阻燃試驗合格證的,一律不得領取和發放。

  14. 阻燃膠帶應編號管理,使用單位領到阻燃膠帶後,必須及時在膠帶兩端(距端頭5~10m)範圍內正反兩麵分別刻上同樣的阻燃膠帶編號,其編號首位應是各礦設備的礦號,以便區別,並建卡保管。井下在用的膠帶必須始終保持在規定範圍刻有阻燃膠帶編號,並建卡備查。編號既要清楚便查,又要不破壞膠帶強度。

  15. 各單位應責成專人負責支領和管理全公司阻燃膠帶及有關資料。

  第三十章 雜散電流管理製度

  1. 成立雜散電流管理小組。

  2. 對雜散電流的危害進行講座,使每個人對雜散電流的產生和危害有清楚的認識。

  3. 對有可能產生雜散電流的地方提前做好防範措施。

  4. 加強軌道接頭的維護,保持良好的電氣連接,確保接頭電阻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5. 增大軌道與大地的接觸電阻,保持軌道清潔、幹燥。

  6. 對沿電線的管路和金屬鎧裝電纜鋪設的支點增加絕緣。

  7. 提高交流電網的絕緣水平,凡絕緣達不到要求的電氣設備和電纜,堅決不予使用。

  8. 采用屏蔽電纜,防止雜散電流的產生。

  9. 對經常產生雜散電流的地方,要進行測試和觀察,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

  10.積極推廣新技術和新方法的應用,將雜散電流的危害降到最低。

  第三十一章 事故分析追查製度

  1. 對“三違”現象必須做到“三不放過”的原則。

  2. 對一般機電事故由采區機電區長負責組織追查分析,並對事故責任者寫出書麵處罰意見,報安檢站。

  3. 對重大惡性未遂事故(性質較嚴重的),由安檢站組織責任單位的領導及其相關人員進行追查、分析,並將事故分析處理報告,報公司主要領導。

  4. 對事故當事者,除處以經濟上的處罰外,必須在采區或安檢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學習。

  5. 采區必須定期對各要害場所崗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勞動組織教育以及實際操作技能培訓,每年至少進行1~2次的安全技術培訓,由分管的技術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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