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莊煤礦信息中心製度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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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核:
信息中心:
通 風 區:
機 電 區:
調 度 室:
安 監 處:
礦長助理:
機電礦長:
總工程師:
2011年1月1日
目 錄
監測監控係統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12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人員崗位責任製 11
監控機房值班製度 14
瓦斯監測監控機房交接班製度 16
設備管理及巡檢製度 20
機房值班與巡檢製度 21
機房運行管理製度20
計算機及網絡應用安全管理辦法 22
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製度30
信息中心機房設備檢修製度 28
信息中心技術資料管理製度30
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的管理製度 34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網絡運行管理製度 42
瓦斯監測監控監控係統安裝、維護製度 41
瓦斯信息傳輸製度 45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值班製度 46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故障報告製度 54
高家莊煤礦監測監控係統異常上報製度 55
係統故障信息反饋製度 56
安全監控係統故障02manbetx.com 03manbetx 、追查處理製度 57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主備機在線運行管理製度 58
瓦斯監控係統設備調試、校正製度 59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設備和傳輸設備的定期檢修製度 55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技術資料管理製度 56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設備設施的管理製度 57
甲烷傳感器報警追究製度 63
甲烷傳感器中斷追究製度 64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報表管理製度 72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斷電試驗管理製度 73
瓦斯超限彙報製度 74
瓦斯監測監控數據03manbetx 彙報製度 75
三、 高家莊煤礦人員定位係統管理製度
人員定位係統管理製度 77
人員定位係統值班製度 85
人員定位係統故障報告製度 88
人員定位係統網絡運行管理製度 83
人員定位係統設備和傳輸設備的定期檢修製度 84
人員定位係統技術資料管理製度 85
人員定位係統設備設施的管理製度 86
人員定位係統設備維護管理製度 87
四、 高家莊煤礦產量監控係統管理製度
產量監控係統管理製度 96
產量監控係統設備維護管理製度 98
產量監控係統值班人員值班記錄製度 99
產量監測係統定期巡檢校驗及年檢製度 96
產量監測係統隊長崗位責任製 97
副隊長崗位責任製 98
值班員崗位責任製 99
產量監控係統工作流程 100
五、 高家莊煤礦信息中心應急救援預案
監測監控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102
通信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109
人員管理係統求救呼叫應急救援預案112
六、 高家莊煤礦調度通信管理製度
煤礦調度通信管理製度 116
高家莊煤礦機房管理製度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瓦斯監測監控機房管理製度
1、地麵中心站機房設備是保證地麵中心站設備長期穩定運行的首要條件,必須根據監測監控機房有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2、在動力配電、恒溫、恒濕、防塵、防靜電、防雷擊等方麵,均需根據現場條件,準確、合理地設計,精心施工,保證質量。
3、機房電源采用雙路兩級穩壓供電,電壓等級為交流220V±10%,50HZ±1%,波型失真率≤20%;第一級為交流穩壓器,供一台UPS及其它計算機外設;第二級為UPS,其輸出供地麵中心站主機,交流斷電時,即刻由備用電源供電至少8小時,並發出警報信號。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允許突然切斷地麵中心站主機的供電電源。
4、配備與地麵中心站相兼容的電源插座,其接線方式應符合國家規定的機電標準(麵對插座,右插孔為火線,左插孔為零線,上端插孔為地線)。
5、機房接地,第一條係統保護地,要求接地電阻<4Ω,接動力電源的輸出地線。零線與地線間電壓應<1V,機房所有設備的外殼均應可靠接在係統保護地上;第二條係統屏蔽地,要求接地電阻<0.5Ω,係統通訊屏蔽電纜的屏蔽層應可靠接在係統屏蔽地上;第三條防雷保護地,要求接地電阻<4Ω,並遠離第一、二條地線,避免雷擊損壞地麵中心站設備。
6、要求機房密封,無煤塵,達到B級(即:粒度≥0.5μ,個數≤10000粒/升)。新風需經過濾後送進機房內。
7、采用防靜電地板。機房內無線電幹擾場強在0.15MHZ~500MHZ時應≯126db;磁場幹擾場強≯800A/M。
8、開機時溫度為23±2°C(夏季),20±2°C(冬季);相對濕度為45-65%;停機時溫度為5-35°C;相對濕度為20-80%。
9、機房麵積以大於40平方米為宜,機房附近無腐蝕性物質。
10、機房必須配備防火器材、防雷裝置、錄音電話。
11、監控機房內各類設備必須按技術標準進行規範配接,做到設備完好、布(接)線整潔標準,保證設備的正常安全使用。禁止機房內帶病設備或功能不完善設備在線投入使用。
12、監控機房必須配備在線式且不低於8小時的不間斷UPS電源,並保證UPS電源設備的正常運轉。UPS電源容量至少負載如下主要設備:主(備)機、監測通訊設備、機房信息網絡設備、打印機。
13、監控機房應配備具有監測監控知識、通風知識、計算機及網絡知識、責任心強的機房值班員至少6人,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14、安全監控係統的主機及係統聯網主機必須雙機或多機備份,24 h不間斷運行。當工作主機發生故障時,備份主機應在5min內投入工作。
15、聯網主機應裝備防火牆等網絡安全設備。
16、監控主機應啟動係統自動日誌功能,確保監測係統控製參數的嚴密日誌記錄管理,以供備查。
17、機房值班員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汾西礦業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全麵、準確地按規範命名定義各個地點監測裝置的報警、斷電、複電控製參數和其它控製參數;及時進行井下各類監測裝置的增加、刪除和變更設置,井下地點監測裝置變更後的1小時內必須及時更新定義。嚴禁出現監測裝置地點、控製參數等出現井上設置定義與井下實際不相符情況。地麵測試和試驗的設置與定義在試驗結束後應及時撤除。
18、監測瓦斯超限報警後,機房值班員必須立即核對一級斷電閉鎖狀態,同時立即觀察斷電區域設備的開停信號或饋電信號情況。凡發生應斷電而未斷電的,要立即報告礦調度和當日值班領導,並立即實施手動斷電控製或二級斷電控製,並詳細登記。
19、機房值班員對瓦斯超限報警、一級閉鎖斷電狀態、開停饋電反饋信息、監測故障(異常)、彙報情況、處理情況上述六項內容進行手工、完整、連續的明細記錄。
20、監測機房必須按規定打印當日監測日報和重點工作麵瓦斯曲線,交通風調度。由通風調度報礦長、總工程師、通風副總,通風區長審核簽字。
21、監測機房動態實時數據保存不低於3個月,分鍾數據保存不少於3年。保存方式為光盤刻錄或異地硬盤存儲或數據服務器。
22、監測機房內每台計算機必須至少有一種完善的病毒防護措施,且保證7天之內的間隔升級周期。
23、監控機房主(備)機必須專機專用,禁止在主(備)工控機上進行任何無關操作或安裝運行任何無關軟件。必須保證每個監控係統的備用主控機處於隨時備用狀態。備用主控機每間隔15天必須進行在線聯機測試一次,並且由主控機向備用主控機進行環境參數數據的轉移或複製。詳細記錄備用機測試和環境參數複製(轉移)的情況。
24、監控工程技術人員定期對係統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做好記錄。
25、監控主(備)機的網絡設置參數和監測設置參數、機房網絡設備的設置必須隨時保證準確有效,嚴禁擅自亂動亂改。監測係統或監測機房的技術負責人是監測機房技術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26、監測隊是瓦斯監測監控主幹通訊網絡的責任管理者和責任維護者。如出現瓦斯信息網絡故障,以監測隊為主體,信息中心配合,必須及時排除故障,否則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27、信息中心應加強通訊網絡接割工作的統籌與規劃,統一合理部署,盡量減少因網絡割接而帶來的瓦斯監測網絡中斷。每年度每個點的網絡割接總次數限製在2次以下,每次割接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並提前48小時書麵通知礦調度及礦相關單位。
28、機房值班員必須嚴密觀察所有聯網數據上傳軟件運行情況。如遇上傳軟件故障或中斷,在10分鍾內立即恢複處理。如不能處理,須立即上報調度或上級技術負責人。
29、地麵中心站必須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員應認真監視監視器所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記錄係統各部分的運行狀態,接收上一級監控中心下達的指令並及時進行處理,填寫運行日誌,打印安全監控日報表,交通風調度,由通風調度報礦主要負責人和礦井主要技術負責人審閱。
30、係統發出報警、斷電、饋電異常信息時,中心站值班人員必須立即通知礦調度部門。通風部門查明原因,並按規定程序及時報礦信息中心和上一級信息中心。處理結果應記錄備案。
31、當係統顯示井下某一區域瓦斯超限並有可能波及其它區域時,中心站值班員應按瓦斯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手動遙控切斷瓦斯可能波及區域的電源。
32、瓦斯監測監控係統中心站值班人員接到上級信息中心發出的報警處理指令後,要立即處理落實,並將處理結果向信息中心反饋。
33、瓦斯監測監控係統中心站必須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員應認真監視測控數據,核對煤礦上傳的隱患處理情況,發現異常情況要詳細查詢,按規定進行處理。填寫運行日誌,打印報警信息報表,交調度室報值班領導審閱。
34、值班人員發現煤礦瓦斯超限報警、饋電狀態異常情況等必須通知調度部門核查情況,按應急預案進行處理。
35、值班人員發現煤礦安全監控係統通訊中斷或出現無記錄情況,必須查明原因,並根據具體情況下達處理意見,處理情況記錄備案,上報值班領導。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瓦斯監測監控機房消防安全管理製度
1、嚴格貫徹“嚴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監督管理,保護公共財產和生命安全。
2、消防安全工作由部門領導具體負責,建立防火安全責任製,做到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做好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工作。
3、機房值班人員應達到“三懂”,即懂得本崗位工作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滅火災的方法。
4、機房值班人員應達到“三會”,即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5、監控機房要達到“三有”,即有消防製度、有消防檔案、有防火防爆預案。
6、監控機房、配電室、網絡間等要配備足量的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7、配備的消防器材要有專人保管,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更換。
8、機房及其附近嚴禁吸煙、焚燒任何物品。
9、機房內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格煙火管製,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10、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進入機房。
11、機房用電量嚴禁超負荷運行。
12、機房內使用電烙鐵要嚴格控製,按規定操作,有專人看守,確保安全。
13、定期對機房供電線路及照明器具進行檢查,防止因線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災。
14、沒有特殊情況並得到批準,機房內不準外人隨意出入。
15、發生火災立即報告消防部門並迅速組織人員撤離和滅火。
16、機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消防規定。對違反製度造成後果的要嚴加追查,予以處理。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監測監控係統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1、為了保證人身及設備安全,使設備安全運轉,保證生產正常運行,特製定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2、單位和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員,必須事先做好政審工作,防止不可靠人員進入,加強要害部位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增強敵情觀念和安全意識,確保要害部位安全。
3、要害崗位值班人員必須持有公安部門簽發的要害工作證方可上崗。
4、要害崗位必須嚴格禁止無證人員進入及有證人員進入要害場所時的登記詢問製度。
5、非要害部位工作人員,不得無故進入要害部位,外來參觀學習和臨時性工作人員,必須攜帶介紹信,經核查同意後,並由專人陪同,方可進入要害部位,辦理要害登記手續,清點人數,同時進出要害部位時要詳細檢查、了解設備、儀表的變化情況。
6、嚴禁要害崗位值班人員工作時間會私客、幹私活、打盹、睡覺、談閑話等與設備運轉不利的行為。
7、要害部位工作人員必須明確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不準違章作業和擅離職守,安全負責人應在班前班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8、要害崗位必須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並按時檢查更換。
9、要害場所嚴禁存放各種油脂和易燃物品,更不能作為庫房和它用。
10、對進入要害場所的人員,本崗位工作人員有監護的責任。嚴禁觸摸和亂動一切運行的帶電設備。
11、要害部位發生事故或發現不安全因素時應立即排除並保護好現場,及時向黨政領導和公安保衛處報告,並做好協查工作,確保要害部位的絕對安全。
12、要確定專人管好要害部位的檔案,資料、數據等,並嚴格傳閱借用的審批手續。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人員崗位責任製
監測工崗位責任製:
1、熱愛本職工作,嚴守各項規章製度,認真學習《煤礦係統01manbetx 01manbetx 》及有關文件,當好煤礦安全監測工。
2、負責礦井瓦斯監測監控設備的安裝、搬遷、拆除、維護工作。
3、監測監控設備的安設嚴格按《01manbetx 》施工,確保設備的正常使用。
4、每天必須對監測設備進行巡查,並做好到定期調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監測設備的精度。
5、積極參加監測監控學習,不斷提高思想水平和業務素質。
機房值班員崗位責任製:
1、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鍾進入機房,當班人員應將係統運行狀況及班中出現問題交代清楚方可離開機房。
2、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時刻注意係統運行情況,判斷出係統有故障拉開距離尖及時向監測人員彙報。
3、發現某地點瓦斯濃度超限時應及時向調度及區有關領導彙報。
4、當班人員應詳細做好各種記錄。
5、機房每周應大掃除兩次,大掃除範圍包括門、櫃、玻璃、地板及設備的擦拭等。
6、堅持來客進入機房登記製度,嚴禁在機房內吸煙、打牌、吃東西等。
修理工崗位責任製:
1、遵守上下班時間,堅守崗位;
2、按《規程》要求做好各種儀器的台帳,送檢及測試調校記錄;
3、儀器應定期標校,確保儀器完好、準確;
4、儀器配件丟失或損壞要及時登記、修理;
5、班中嚴禁在室內進行娛樂活動或幹私活。
監測維修人員崗位安全責任製:
1、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要求進行檢修,檢修後監測設備的各項性能指標應達到要求,每台設備要建立技術檔案;
2、甲烷傳感器下井使用前必須登記,說明使用地點,安裝日期、儀器注明、檢修內容、損壞程度,並建立檔案;
3、甲烷傳感器使用前,按規定對甲烷傳感器進行調校;
4、交付安裝人員應辦理交接手續;
5、檢修甲烷傳感器時不得擅自改變電路參數;
6、必須具有一定數量的調試好的甲烷傳感器,設備零部件做到妥善保管,合理使用;
7、負責檢修室衛生工作。
監測技術人員崗位安全責任製:
2、協助區分管領導搞好安全監測管理工作;
3、按礦下發的每月計劃,及時調整甲烷傳感器安裝的措施編製,貫徹落實;
4、定期組織監測人員技術交流,不斷改進和完善監測管理工作,搞好技術培訓和崗位練兵;
5、對正常使用的采掘工作麵傳感器,組織檢查傳感器的位置,電纜吊掛,檢查牌板,設備完好,儀器的精度報警,斷電功能。
監測班隊長崗位責任製:
1、負責本隊的安全工作,組織全隊職工安全完成各項任務;
2、認真貫徹執行規程和安全措施,定期進行質量檢查;
3、積極組織全隊職工參加礦、區的安全活動、安全例會;
4、督促職工認真執行規章製度,杜絕違章作業,及時消除隱患;
5、認真組織本隊職工開好班前、班後會,每周組織一次檢查職工安全情況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6、抓好本隊職工的技術學習,抓好儀器的安裝、調試和日常維護工作,不斷提高職工業務素質,加強職工自我保安意識,抓好崗位責任製的落實。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監控機房值班製度
1、監測值班員是當日機房監測調度、異常處理、機房管理、防滅火、防盜的第一責任人。
2、值班員應掌握我礦重點采掘工作麵有關通風、瓦斯、抽放、安全監測、瓦斯監測網絡、放炮、防塵以及煤塵自燃發火等方麵的動態變化情況,負責相關數據的調度、計算和統計工作。
3、值班員必須嚴格並全麵遵守時間交接、內容交接和任務交接。交接班內容嚴格按照“手指口述”逐條確認,並做到“手對手,口對口,你不來我不走”。堅守工作崗位,保證機房24小時不離人。
4、交接班做到五交清:⑴交清當班任務完成情況,並說明任務超欠原因。⑵交清安全情況及各類事故、重點工程和關鍵部位的變化情況。⑶交清領導指示,上級通知、通報的貫徹執行情況。⑷交清正在處理和待處理的工作詳細內容。⑸交清下一班的工作計劃和可能出現的問題。
5、值班員要嚴格遵守排班表上崗。
6、內容交接和任務交接要雙雙交接清楚當班業務工作進度、未完成事項、重要觀察任務、領導交辦臨時任務、監測事項下傳、機房安全以及監測係統運轉情況等管理業務。
7、高度警覺並嚴密監視瓦斯數據動態,嚴格遵守瓦斯數據異常的處理規定。遇到瓦斯超限、超限未斷電等情況應立即通知礦調度並彙報值班領導。
9、模範遵守並積極維護《機房管理製度》、《防火、滅火、防盜管理製度》、《監測異常處理規定》。
10、認真做好上級通知、指示的接收和下達工作,並做好完整、準確的詳細記錄。
11、了解熟悉采掘工作麵的生產、通風、監測、抽放、防塵放滅火情況,掌握現場生產狀況,為做好監測工作奠定基礎。
12、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13、負責搞好室內衛生,保持室內外清潔。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瓦斯監測監控機房交接班製度
1、交接班製度是上下班之間交待情況,保證設備連續運行的一項重要製度。
2、值班人員交接班時必須認真交待,做到手續清,責任明,上下銜接、交班要把情況介紹清楚,接班要認真接班。接班人員嚴格按照“手指口述”逐條確認。
3、交班要做到設備、工具、圖紙、資料記錄寫清楚明白。
4、接班人未到班、交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
5、交接完畢,雙方簽字。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設備管理及巡檢製度
1、 網絡設備和信息設備應保證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2、 設備管理工作要努力作到帳、物、卡相符,管理、使用責任落實到人。
3、 加強物資設備的技術管理,切實采取安全防範措施,做好防火、防盜、防水、防潮、防事故各項工作。
4、 使用者要管理好所屬設備,以免丟失或損壞。主要由於個人主觀原因所造成的丟失或損壞將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追究個人責任。
5、 所有工作人員要愛護所屬設備,定期進行檢查保養,發現故障及時報告有關領導,並及時修複。
6、 其他部門借用設備應先經中心主任同意後在主管人員處辦理手續,並限期歸還。未按規定辦理手續,任何人不得借出、調換儀器設備。
7、 所有設備使用後必須及時存放在工作室內,否則發生丟失或損壞等情況由使用人自己負責。
8、 管理人員應經常對安全裝置進行維護,經常清除機器表麵的灰塵、檢查控製和安全保護係統的可靠性。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機房值班與巡檢製度
一、值班製度
1、機房實行24小時值班製。
2、未經上崗考核合格的人員,不得單獨承擔值班工作和獨立操作。
3、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要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得借故離崗。
4、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實時監測網絡運行狀態,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或通報有關部門協助處理。
5、值班時間內發現故障,應按故障處理程序的規定準確、迅速地予以處理,或通知維護人員協助處理,並填報故障記錄;嚴重故障,應及時上報部門業務主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障礙處理時間。
6、未經業務領導批準,不得任意改變係統設備工作狀態或關閉設備,不得隨意切斷用戶電路。
7、及時、準確、完整地填寫值班日記及其他記錄、報表。
8、嚴格遵守通信紀律和安全保密製度。
9、不準在機房內互聯網設備上運行非係統設備配置的其他軟件,嚴防病毒侵害。
10、有兩人以上值班時,應指定一人帶班,負責值班期間的全麵工作。
二、機房巡回檢查製度
1、值班者要不定時對機房設備進行巡回檢查。
2、如發現電路質量欠佳或機線障礙,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並逐級彙報。
3、如遇電源變化,氣候惡劣情況時,應加強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與相關人員聯係。
4、機房發現網絡設備、傳輸線路等有不正常情況時應首先檢查本端設備,並作好相應記錄。
5、發生障礙,機房人員必須立即用電話通知相關業務部門,把障礙情況和本端初步檢查結果告訴對方,請對方幫助檢查。
6、接到相關部門反饋檢查結果後,值機人員必須作好詳細記錄。
7、在進行維護時可能影響到對端設備,應事先電告對方機房。
8、應密切注意全網工作狀態,發現障礙及時通知相關維護人員,對嚴重的障礙要上報,並作好記錄。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機房運行管理製度
一、出入管理
1、 網絡中心機房要保持清潔、衛生,無關人員未經管理人員批準嚴禁進入機房。
2、 進入機房人員應遵守機房管理製度。
3、 進入機房人員不得攜帶任何易燃、易爆、腐蝕性、強電磁、輻射性、流體物質等對設備正常運行構成威脅的物品。
二、安全管理
1、 操作人員隨時監控中心設備運行狀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按照預案規程進行操作,並及時上報和詳細記錄。
2、 非機房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上機操作和對運行設備及各種配置進行更改。
3、 嚴格執行密碼管理規定,對操作密碼定期更改,超級用戶密碼由係統管理員掌握。
4、 機房工作人員應恪守保密製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種信息資料與數據。
5、 中心機房內嚴禁吸煙、喝水、吃食物、嬉戲和進行劇烈運動,保持機房安靜。
6、 不定期對機房內設置的消防器材、監控設備進行檢查,以保證其有效性。
三、操作管理
1、 中心機房的數據實行雙人作業製度;操作人員遵守值班製度,不得擅自脫崗。
2、 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如實、詳細填寫各種登記簿。
3、 嚴格按照每日預製操作流程進行操作,對新上業務及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流程的應事先進行詳細安排並書麵報負責人批準簽字後方可執行;所有操作變更必須有存檔記錄。
4、 每日對機房環境進行清潔,以保持機房整潔;每周進行一次大清掃。
5、 值班人員必須密切監視中心設備運行狀況以及各網點運行情況,確保安全、高效運行。
6、 嚴格按規章製度要求做好各種數據、文件的備份工作。中心服務器數據庫要定期進行雙備份,並嚴格實行異地存放、專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檔定期整理裝訂,專人保管,以備後查。
四、運行管理
1、未經負責人批準,不得在中心機房設備上編寫、修改、更換各類軟件係統及更改路由器、交換機、防火牆和過濾網關等設備的參數配置。
2、 各類軟件係統的維護、增刪、配置的更改,各類硬件設備的添加、更換必需經負責人書麵批準後方可進行;必須按規定進行詳細登記和記錄,對各類軟件、現場資料、檔案整理存檔。
3、 為確保數據的安全保密,對各業務單位、業務部門送交的數據及處理後的數據都必須按有關規定履行交接登記手續。
4、 部門負責人應定期與不定期對製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各項製度的落實,並作為人員考核之依據。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計算機及網絡應用安全管理辦法
為加強我礦計算機及網絡應用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實發揮我礦計算機係統和網絡安全措施的作用,保障計算機係統的安全、穩定、有效運行,特製定本實施規定。特製定本實施規定。
一、組織領導與職責
1、礦信息中心負責全礦計算機與網絡應用安全管理工作,通過組織製定並實施相關的管理規章製度,強化計算機與網絡應用的安全意識,及時向上一級部門反映計算機及網絡應用情況和發生無法解決的問題。
2、全礦計算機及網絡應用的建設、維護、升級等工作,由礦信息中心牽頭主抓,並派專人負責。信息中心作為全礦計算機及網絡應用統一管理和技術工作的主管部門, 負責對全礦計算機及網絡應用的安全運行采取有效的組織管理和技術安全措施,以保障全礦計算機及網絡應用的安全運行和功能的正常發揮,嚴防計算機病毒和黑客的侵襲,防止係統癱瘓、數據丟失和泄密事件的發生。
3、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計算機及網絡應用安全工作,實行主管領導負責製和計算機及網絡應用係統管理人員崗位責任製,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認真按照本管理規定加強監督檢查,保證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凡未按照規定要求進行管理和操作的,將予以責任追究,造成重大損失的將予以嚴肅處理。
二、防病毒管理
1、接入局域網的服務器和計算機客戶端必須安裝正版殺毒軟件,否則不得接入局域網。礦信息中心負責組織監督和指導各部門計算機網絡維護人員防病毒軟件的應用管理工作。
2、殺毒軟件安裝後,計算機使用人員無權關掉殺毒軟件的實施監控功能,如確因特殊原因需要停止病毒實時監控,必須先與計算機網絡維護人員聯係,經計算機網絡維護人員同意或在其監督下操作,操作結束後馬上啟動病毒實時監控,如因私自停止病毒實時監控而造成的病毒感染由計算機使用人員負責。
3、殺毒軟件要定期進行升級,並定期進行全麵殺毒,如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通報礦信息中心。由於未及時升級殺毒軟件而造成的病毒感染由各部門網絡維護人員負責。
4、各部門或個人不得在連接局域網的客戶端上安裝、使用任何盜版軟件和遊戲軟件。
5、各部門網絡維護人員要加強管理、嚴格監督,認真做好所使用計算機的病毒監測與處理工作。當發現已受病毒感染或遭受病毒破壞時,要及時進行殺毒或數據恢複處理,對病毒感染和處理情況要進行記錄並及時向礦信息中心通報。對於不能解決的情況要及時與信息中心聯係,並由信息中心想辦法處理。
6、信息中心負責網絡和係統管理的技術人員實行值班監測製度,每天對網絡中服務器進行病毒檢查。當發生強破壞性病毒傳播的疫情時,要對我礦受病毒破壞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進行評估並製定處理預案,及時組織各部門采取技術防範和管理措施。
三、安全管理
1、為防止黑客入侵攻擊、保障網絡係統正常運行和數據安全,接入局域網的微機必須安裝防火牆等網絡防黑軟件。
2、信息中心負責網絡和係統管理的技術人員對路由器、交換機、服務器及防火牆設備的網段、網關、IP地址等的設置必需嚴加保密,最大限度縮小管理員密碼的知情範圍。管理員定期修改密碼。
3、局域網的配置、連接由礦信息中心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均不得擅自改動微機“網絡設置”中的參數,以免與網絡服務器及其他聯網的IP地址和計算機名衝突,如因為重新安裝操作係統等原因需要修改微機IP地址和計算機名,請事先與信息中心聯係。
4、聯網微機設置共享時,不要設成完全共享,要設成“隻讀”或“通過密碼訪問”。
四、係統運行保障措施
1、網絡線路和設備要有專人負責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未經信息中心許可擅自挪用網絡專線和設備,不得改變路由器設置,確保各網絡線路暢通。
2、凡路由器等廣域網絡設備和服務器必需采用UPS電源供電的保障措施。計算機機房應采取獨立接地和防雷保護措施。
4、各業務部門必需針對已使用計算機係統進行管理的業務工作製定預案措施,以保證一旦計算機係統因事故中斷後各部門業務工作的進行。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製度
第一條 為加強計算機的安全監察工作,預防和控製計算機病毒,保障計算機係統的正常運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凡在本網站所轄計算機進行操作、運行、管理、維護、使用計算機係統以及購置、維修計算機及其軟件的部門,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計算機病毒,是指編製或者在計算機程序中插入的破壞計算機係統功能或者毀壞數據,影響計算機使用,並能自我複製的一組計算機指令或者程序代碼。
第四條 任何工作人員不得製作和傳播計算機病毒。
第五條 任何工作人員不得有下列傳播計算機病毒的行為:
一、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危害計算機信息係統安全。
二、向計算機應用部門提供含有計算機病毒的文件、軟件、媒體。
三、購置和使用含有計算機病毒的媒體。
第六條 預防和控製計算機病毒的安全管理工作,由計算機信息安全管理小組統一領導,信息中心負責實施。其主要職責是:
一、製定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製度和技術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
二、培訓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人員;
三、采取計算機病毒安全技術防治措施;
四、對網站計算機信息係統應用和使用人員進行計算機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訓;
五、及時檢測、清除計算機係統中的計算機病毒,並做好檢測、清除的記錄;
六、購置和使用具有計算機信息係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計算機病毒防治產品;
七、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現的計算機病毒,並協助公安機關追查計算機病毒的來源;
八、對因計算機病毒引起的計算機信息係統癱瘓、程序和數據嚴重破壞等重大事故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並保護現場。
第七條 計算機安全管理部門應加強對計算機操作人員的審查,並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計算機信息係統應用部門應建立計算機運行記錄製度,未經審定的任何程序、指令或數據,不得輸入計算機係統運行。
第九條 計算機安全管理部門應對引起的計算機及其軟件進行計算機病毒檢測,發現染有計算機病毒的,應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在未消除病毒之前不準投入使用。
第十條 通過網絡進行電子郵件或文件傳輸,應及時對傳輸媒體進行病毒檢測,接收到郵件時也要及時進行病毒檢測,以防止計算機病毒的傳播。
第十一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收集、研究有害數據;
二、出版、刊登、講解、出租有害數據原理、源程序的書籍、資料或文章;
三、複製有害數據的檢測、清除工具。
第十二條 積極接受公安機關對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信息中心機房設備檢修製度
為了加強管理,保障設備的正常運行,提供良好的監控環特製定本製度。
1.機房值班人員每天對各個機房進行檢查,當發現問題用戶反映故障後,將故障現象描述詳細記錄,並送報技術人員及信息中心值班領導;
(1)SR9505路由交換機、2M跳線櫃、視頻會議設備等與局信息中心連接設備故障,要及時彙報局信息中心。
(2)機房礦內部網絡設備S6503、電話調度交換機等要及時與廠家聯係。
2.技術人員收到故障記錄通知後,針對故障描述進行03manbetx ,並攜帶工具到達現場進行準確判斷:
(1)硬件故障
當判定為硬件故障問題時,應在當天進行硬件檢修並解決問題。如因硬件設備已經損壞無法解決,應及時與有關維修站(廠家)聯係進行硬件更換,更換硬件工作應在報修一周內完成。
(2)軟件故障
當判定為軟件故障時,應在到達現場時進行軟件調試,如調試後仍無法解決時,應在當天對出現故障的軟件進行重新安裝。
(3)係統故障
當判定為係統故障時,應在到達現場時進行係統調試,如調試後仍無法解決時。應安排係統維護小組人員當天對出現故障的計算機進行係統克隆維護。
(4)服務器故障
當機房域管理服務器出現故障,無法正常運行時,應及時啟用備用域服務器,以保證機房的正常運行。
3.值班人員要認真填寫機房設備故障檢修記錄。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信息中心技術資料管理製度
一、信息中心的資料是全礦信息化工作的重要部份,由專人負責,嚴格管理。
二、 技術資料管理應做到內容全、版本新、檢查方便和保管妥善。應用計算機進行資料的管理,積極推動並逐步實現技術資料的計算機信息化。
三、中心的資料主要包括七大部分:即計算機資料、網絡設備技術資料、安全檢測監控資料、產量檢測、人員定位係統資料、工業電視監控資料和各種法規,各類標準及規程,各種製度、記錄等,應分類管理。
四、各種技術檔案資料應完整、齊全,專櫃存放、專人管理、定期檢查清理,防止失散、失密和泄密;
五、技術檔案資料使用時應珍惜愛護,不得任意抽取塗改。
六、設備更改後,相關技術檔案資料應作相應的更正,做到該資料與實物相符;
七、設備調動時,相關技術檔案資料應隨機轉移;
八、計算機資料、網絡設備技術資料等應按操作係統、應用軟件、工具軟件等分類管理,並注意用時升級、更新等。
九、 各類技術檔案資料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保管。
十、定期進行技術資料的清理,核對工作,對損壞的技術資料應及時進行修補和複製。
十一 、本中心所有人員不得以任何借口為別人借閱本中心的資料。
十二、本中心的聲像資料,其版權歸本中心所有,借閱人不得翻版,如有未經許可私自翻錄的,責任自負。
十三 、中心以外的部門或人,如因工作需要借閱資料的,必須經中心領導批準,並由專人登記,並按時歸還。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高家莊煤礦監測監控管理製度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的管理製度
一、監測監控係統的裝備管理
礦井應按照《規程》規定裝備安全監測監控係統,各類監控設備、傳感器備用量不少於20%。
1. 所有設置甲烷傳感器的地點,必須實現甲烷超限斷電功能,其斷電範圍必須符合《規程》的有關規定。
2. 監控設備傳感器的種類、數量,安設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等都應符合規定。
3. 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監控分站應安設在便於人員觀察、調試、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峒室中,安設時應加墊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於300mm或吊掛在巷道中。
4. 甲烷傳感器應垂直吊掛,距頂板(頂梁)不得大於300mm,距煤壁不小於200mm掘進工作麵甲烷傳感器,不能懸掛在風筒同一側,禁止用新鮮風流直接吹甲烷傳感器。
5. 監控設備的斷電點,報警點,斷電範圍,複電點等都應符合規定。由於瓦斯超限規定濃度而切斷電源的電器設備,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規定以下後方可人工複電。
二 、監測監控設備標校管理
1. 安全監控設備每月至少標校一次,每10天必須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瓦斯傳感器。每10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2. 必須建立安全監控設備調試校正製度。安全監控設備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麵經48小時通電運行,調試合格後方可下井安裝。安裝後要進行前期調試,各項指標合格後方可使用。
3.甲烷傳感器的調校項目包括:零點,靈敏度,報警點,斷電點,複電點,指示值和邏輯功能檢驗等。
4.安全監控設備在井下連續運行超過6個月,必須將井下部分全部運到井上進行檢測。在井下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器設備,需要停止安全監控設備運行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進行。
5.瓦檢員,安全員,班組長必須檢查所管範圍的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確,使用光學甲烷監測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當兩者讀數誤差大於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及時采取安全措施並將檢查結果報通風調度。
6. 調試工作瓦檢隊儀器室根據《規程》的要求定時對設備進行調校,並做好記錄;
三 、監測監控中心站的管理
1 .監控中心站應24小時連續正常工作,設備性能符合規定,有斷電狀態和饋電狀態監測,報警,顯示,存儲和打印報表功能。
2. 中心站主機應不少於2台,1台備用,按時打印報表。
3. 安全監控設備維修人員必須24小時值班,設備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處理。在井下處理處理故障時,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並填寫故障登記表。在井下無法處理時,應在8小時內更換。在處理故障期間有安全措施。
4 . 監測監控設備性能良好,能正常工作。應配備一定數量的備用安全監控設備,零配件材料和維修校正用儀表,以保證安全監控設備的正常工作。
5. 礦井應建立通風安全監控機構,配齊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監測工,安全監測工經培訓合格,方可能上崗。
6. 礦井應設有監控中心室,設備維修室,庫房,攜帶式儀器發放室等工作場所,並應做到整齊有序。
7. 監測監控中心站應編寫以下台帳記錄,
(1)有設備儀表台帳;
(2)故障登記表;
(3)檢修記錄;
(4)巡檢記錄;
(5)中心站運行日誌;
(6)監控布置圖及監控(日/月)報表;
四、監測監控係統各類傳感器安裝和拆除。
1、在應安設監測監控裝置的地點,使用單位在開工前三天必須根據已批準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提出安裝申請報告,上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在安裝配電係統時,使用單位或機電部門必須根據斷電範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接通井下電源及控製線,在接時必須有監測人員在場監護。
2、各類傳感器安裝由通風部門出具安裝/拆除工作單,及安裝/拆除位置圖。自接到安裝/拆除工作單,及安裝位置圖之日按有關規定,由監測隊按圖安裝完畢後,與使用單位現場進行簽字交接。沒有書麵安裝/拆除工作單不予安裝或拆除。
傳感器安裝工作單具有,傳感器名稱;傳感器報警值、斷電值、複電值;斷電範圍;安裝地點等。並有相關領導簽字。
傳感器安裝位置圖中,傳感器名稱;安裝地點;巷道長度;傳感器位置等能夠標清傳感器位置的長度數據必須標明。並有相關領導簽字。
五、監測監控係統的瓦斯數據應保存三年以上。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網絡運行管理製度
一、總 則
第一條: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山西省礦井瓦斯監測監控係統管理辦法》的具體要求,確保我礦安全(瓦斯)監測監控係統信息采集準確、可靠、反饋及時,充分發揮防止瓦斯事故“第一道防線”的作用,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信息中心、通風等部門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製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值班人員崗位責任製、01manbetx 、安全彙報製度、考核辦法。
二、機構設置
第三條:組建信息中心,負責對瓦斯監測監控網絡信息進行全麵管理。
第四條:瓦斯監測監控係統必須24小時不間斷人員值守,值守人員必須具有瓦斯監控知識,了解瓦斯監測信息係統網絡的構成情況,掌握瓦斯監測係統的結構及運行操作技能,熟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及瓦斯異常時的應急處理程序。
第五條:瓦斯監測監控係統值班人員按特殊工種對待,要進行培訓、考核、發證,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培訓工作按上級要求統一安排。
三、日常信息管理
第六條:信息中心具體負責以下工作:
1、負責執行上級管理部門關於瓦斯監測信息的文件、指令、通知,履行對瓦斯監測網絡的監管、彙總及信息上報。
2、對瓦斯監測監控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和瓦斯超限報警等事故隱患信息,及時下達整改或停產指令,並及時彙報有關領導,做好記錄。
3、跟蹤監督瓦斯監測監控係統故障,異常情況和瓦斯超限,報警等事故的處理情況,並向總工程師和有關領導及上級部門彙報,做好記錄。
4、及時查詢各種瓦斯監測係統的圖紙、記錄、監督圖紙及基礎數據的更新情況。
5、檢查監督監控中心站及有關監測係統維修人員的上崗情況及崗位作業情況。
四、監測係統地麵中心站值班人員職責
第七條:監測係統地麵中心站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不間斷監視監測係統的運行情況,並做好中心站運行日誌的記錄,具體負責以下工作:
1、負責係統各分站、測點的生成、修改及模擬圖形的生成更新及調度顯示係統的維護工作;
2、負責係統各測試點數據的統計及故障報警數據的打印;
3、負責監測係統日報表及班報表的打印工作;
4、當係統發生故障,測點超限報警,局扇、主扇停風報警時,及時按程序向上彙報,同時通知通風部門“查明原因,進行處理”,並跟蹤處理結果,監測中心站值班人員應做好相應記錄。
5、
五、監測隊職責
第八條:監測隊除組織職工根據《規程》要求搞好監測係統的安裝維護工作,還應做好如下工作:
1、24小時留守值班人員,當係統出現故障時(幹線短路、設備故障、傳感器故障等)應在2小時內恢複,處理情況要有記錄備案,並彙報調度、信息中心;
2、負責監測分站及線路的維修。
3、根據《規程》要求建立健全監測監控係統管理製度,崗位責任製度,01manbetx 及作業規程;並健全設備管理台帳及各類圖紙、技術資料。
六、瓦斯監測異常情況界定及處理程序
第九條: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礦井瓦斯監測係統異常:
1、瓦斯濃度超過規定限度;
2、探頭安裝數量、位置、報警點、斷電點、斷電範圍不當;
3、探頭位置標注不當,與實際情況不符;
4、主扇、局扇停風(使用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時為主,輔局扇同時停風)報警,斷、饋電狀態報警;
5、礦井瓦斯監測係統信息傳輸失敗,數據無記錄;
6、瓦斯監測數據基礎數據未及時更新;
7、瓦斯監測係統中心站、分站或幹線發生故障,瓦斯傳感器未正常工作;
8、瓦斯傳感器及分站功能不齊全或因故失去部分功能的;
9、其他影響係統功能及傳感器正常運行的。
第十條:處理程序
1、值班員發現瓦斯超限報警的情況後,必須立即通知調度室、由調度室立即通知相關領導,並組織有關人員查明原因並進行處理;隱患處理過程中,監控機房值班人員應每隔半個小時電話彙報一次處理情況,報警消除後要及時彙報處理情況;
2、值班人員發現係統無數據信號、傳輸失敗以及瓦斯監控係統功能不全、瓦斯傳感器處於故障狀態等信息後,必須立即采取措施,組織處理,超過故障處理規定時間時要彙報調度,由調度彙報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負責采取相應的措施,確保故障處理過程的安全;故障處理結束後,應將事故原因、處理方法、處理結果等,詳細記錄在冊;
3、收到礦領導和有關部門下達的指令和事故(隱患、故障)處理通知後,要及時通知礦值班領導,由礦值班領導負責組織處理事故(隱患、故障),消除後做好相應記錄,同時向上級信息中心彙報處理情況。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瓦斯監測監控監控係統安裝、維護製度
1、為保證安全監控係統的穩定運行,做好係統的安裝維護
工作,特製定安全監控係統維護製度。
2、各類傳感器安裝由通風部門出具安裝工作單,及安裝/拆除位置圖。自接到安裝/拆除工作單,及安裝位置圖之日起三日內,由監測隊按圖安裝到位。沒有書麵安裝/拆除工作單不予安裝。
3、監測隊在接受安裝任務時,要弄清安裝地點,確定監控設備具體安裝位置、電源連接方式、監測量傳輸方式及控製其它設備方式,並估算通訊線長度。
4、領取、安裝儀器時,要檢查儀器的各項技術指標和性能是否符合出廠標準,各連接部件是否齊全、完整、緊固,外殼是否變形及鏽蝕,隔爆麵是否符合要求,在確認無誤後,方可領取。
5、監控設備在正式安裝使用前,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在地麵試驗場所進行調試和測試,測試合格並在試驗場所試運行至少48小時後方能下井安裝使用。對安裝所用電纜要做導通及外皮檢查,電纜密封圈要合適,檔板、三通、懸掛電纜物品等要備齊。
6、安裝或搬遷儀器、電纜(本質安全型除外)前必須切斷電源,並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
7、監控設備在正常搬遷中,要防止撞碰、劇烈振動和衝擊,搬遷後要檢查設備的工作狀態是否正常和電纜有無損。
8、井下分站應設置在便於人員觀察、調試、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安設時應墊支架,或吊掛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於300mm,距軌道不小於500mm。
9、隔爆兼本質安全型防爆電源,設置在采區變電所,嚴禁設置在下列區域:(1)斷電範圍內;(2)低瓦斯和高瓦斯礦井的采煤工作麵和回風巷內;(3)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采煤工作麵、進風巷和回風巷;(4)掘進工作麵內;(5)采用串聯通風的被串采煤工作麵、進風巷和回風巷;(6)采用串聯通風的被串掘進巷道內。
10、模擬量傳感器應設置在能正確反映被測物理量的位置,甲烷傳感器、一氧化碳傳感器、溫度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煤壁不小於200mm,不影響行人和行車,安裝維護方便,能夠正確反映所測地點的濃度或溫度;風速傳感器應設置在巷道前後10m內無分支風流、無拐彎、無障礙、斷麵無變化、並應不影響行人和行車,安裝維護方便,能準確計算測風斷麵的地點;粉塵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底板2m處,不影響行人和行車,安裝維護方便,能夠正確反映所測地點的粉塵濃度。
11、開關量傳感器應設置在能正確反映被監測狀態的位置。
12、聲光報警器應設置在經常有人工作便於觀察的地點。
13、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所有井下作業地點的甲烷傳感器上限不低於40% CH4高濃甲烷傳感器;非突出礦井安設上限不低於10% CH4的高濃甲烷傳感器。
14、安裝時監控設備、電纜、接線盒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的連接必須符合井下機電管理的相關規定,安裝完畢,應詳細檢查所有接線,確認合格無誤後,方可送電。送電經30分鍾預熱後可對儀器進行調整,並檢查儀器工作是否正常,在確認儀器工作正常後,可投入報警和控製功能,並檢查其功能的可靠性,通訊正常經監控機房同意方可離開。
15、安裝斷電控製時,必須根據斷電範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並接通井下電源及控製線。
16、井下監測分站的交流供電電源取自被控製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在交流供電電源停電後,監測分站的後備直流電源在滿負載情況下必須保證不小於2小時的連續供電。宜為井下安全監控設備提供專用供電電源。
17、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及控製線、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須報告礦調度室,並製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18、安全監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連接,嚴禁與調度電話電線和動力電纜等共用。
19、井下工作站同傳感器相互連接的電纜,必須嚴格按照出廠說明書的規定執行。
20、井下監測電纜用非金屬耐磨損材料吊掛,每間隔3m 分鉤分掛於巷道壁中部,不得落地、埋壓,不得有過緊張力,吊掛整齊。監測電纜每間隔100m作標簽標誌。
21、井下監測分站牌版按我礦頒布的《高家莊煤礦通風標準牌板圖案》的格式製作和填寫。
22、監測工經常擦掃監控設備外殼粉塵和汙物,保持儀器清潔,定期更換探頭裏的防塵罩和清掃探頭罩裏的汙物。
23、監控工必須24小時值班,監測監控裝置發生故障,必須及時處理,故障處理不得超過8小時,故障停機期間應采用相應的安全措施。
24、炮采工作麵設置的甲烷傳感器在放炮前應移動到安全位置,放炮後應及時恢複設置到正確位置。對需要經常移動的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斷電控製器及電纜等,由采掘班組長負責按規定移動,嚴禁擅自停用。
25、監測巡檢人員必須每天檢查負責區域內所有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如發現顯示數據誤差、設備損壞、係統運行異常、線纜破損等異常情況,立即彙報監控值班室,並在巡檢記錄上做好記錄備查。
26、瓦檢員每班三次將光學甲烷檢測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並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通風調度;當兩者讀數誤差大於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並必須在8小時內對2種設備調校完畢。
27、井下采掘開巷道及工作麵監測設備(線纜、接線盒、傳感器、牌板)的使用、懸掛、移動由現場施工的采掘隊負責和日常維護;各采區皮帶巷、地麵皮帶走廊內的監測設備由皮帶運輸部門負責和日常維護;井上下變電所內的監測設備由機電部門負責懸掛和日常維護;總回、主井及各主要軌道巷內的監測設備由監測隊負責懸掛和日常維護;地麵安裝監測設備的場所由現場管理部門負責懸掛和日常維護。對監控線路的劃分與其電纜線路相同。保持監測設備無灰塵、無淋水、無油汙、監測線路整齊有序等。
28、工作麵傳感器需要延線或收線時,由使用單位通知通風調度和監測隊,監控維修人員與使用單位電工共同進行,使用單位不得私自處理,以防將線接錯,損壞儀器。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瓦斯信息傳輸製度
根據局關於瓦斯監測監控有“四條標準”,特製定本製度:
1、監控中心站維修人員必須保證井下各測點、各個傳感器正常工作,能正確傳輸真實、可靠的實時數據。
2、井下實時數據上傳標定後,經山西省煤礦瓦斯網絡係統逐級上傳到縣、市、省局監控中心。
3、對實時數據上傳過程中的報警,係統故障,上傳中斷等情況,監控值班員要及時會同有關部門積極處理。
4、監控中心站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製度,如發現數據無故不能及時上傳,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對各種不正常情況一定及時認真記錄,以備查考。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值班製度
1 .值班人員必須在值班組長的領導下,聽從組長的統一安排,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值班人員管理製度,做到班接班,手交手,你不來,我不走。
3 .值班期間絕對不允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確因工作需要離開的要與組長或本單位值班領導打招呼,否則按脫崗論處。
4.值班人員交接班時,應做到交接清楚,並填寫清楚各項交接班記錄,沒有辦理完交接手續的嚴禁離開工作崗位,出現問題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 .工作中不準在工作常所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任何事,如在監控機上看小說,玩遊戲等,發現一次罰款50元。
6.未經許可絕不允許將監控中心的任何技術資料向他人傳閱或借出,更不允許非工作人員使用本中心工控機,否則一經發現罰款50元,造成設備損壞,出現故障,丟失文件等情況者,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並加倍處罰。
7. 值班期間若係統出現突發故障,必須對產生故障的具體原因進行認真03manbetx 排查,及時排除故障,按程序彙報,做好故障報告的分析整理工作,寫出報告後要呈報組長及有關領導審閱後方可做傳真等工作。
8. 值班員應認真負責處理好本班的日常工作,詳細做好各項記錄,及時修改備用機內容,做到主機,備機內容的一致性。由於工作失誤或找借口造成工作延誤的給予500-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調離本崗位。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故障報告製度
中心站值班員在值班期間若係統出現突發故障或事故報警時,必須對產生故障和報警的具體原因認真分析排查,在故障期間按照以下製度工作:
一 、彙報及彙報程序,
1 .發生故障後應及時彙報礦調度室,值班領導,通風調服,監測隊長,信息中心主任,當涉及到通風係統時,要彙報當日通風值班領導並通知通風調度。
2 . 彙報程序
礦調度-調度值班 -監測隊長-通風調度-通風值班
二 、處理
要及時分析故障原因,了解具體情況,安排值班員去處理故障,並協調安監和通風等相關部門安排工作人員配合監控人員排查和處理故障,確實為瓦斯超限報警的由通風區負責組織隱患排查,查明原因後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每半小時應向礦調度室彙報一次。
三 、建檔
中心站值班員要做好故障原因,事故報警的分析整理工作,認真填寫工作記錄及故障處理記錄,填寫完成後要呈報有關領導審閱後方可做存檔等工作。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高家莊煤礦監測監控係統異常上報製度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是煤礦安全生產中極為重要的安全監測設備,必須保證監測監控係統的正常穩定的運行.為保證我礦監測監控係統正常運行特製定以下監測監控係統異常情況上報製度
1. 監控係統出現異常情況,監測隊立即安排值班人員到現場采取相應處理措施並及時向調度室和通風調度彙報情況.
2 出現重大異常情況時,及時向礦主管領導彙報情況.
3 出現特別重大異常情況,必須向上級主管單位彙報,並立即聯係廠家處理..
4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壓瞞報異常情況,必須積極配合協助監測隊處理解決異常情況.
5 異常情況處理完畢後,通風部門負責查找原因,總結教訓,采取措施,預防異常情況的再次發生.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係統故障信息反饋製度
1、信息中心技術員排除故障後,要及時填寫《係統故障處理情況表》。
2、信息中心技術員要如實報告係統故障排除情況。
3、信息中心主任要總結經驗教訓,逐步完善製度。
4、信息中心值班員要掌握係統故障排除情況。
5、在係統故障信息反饋鏈接段要切實有始有終,實行可追溯性管理,並登記建檔。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安全監控係統故障事故分析、追查處理製度
一、礦井地麵監測中心站主備機同時出現故障,導致監控係統不能正常工作,井下必須立即停產撤出人員。由安監局、信息中心對故障進行分析追查、並製定整改防範措施。屬於人為因素且情節嚴重者調離本崗位。
二、礦井對井下至監測中心出現故障,必須立即停產並撤出全部作業人員,查明原因;隻有在安全監測監控係統正常後方可恢複生產;同時要由安監局、信息中心對故障組織分析追查、並製定整改防範措施。
三、對井下監測分站至環網交換機出現的故障,該監控分站所監控區域必須停止作業,撤出人員,故障排除後方可作業。由礦安監處、調度室、信息中心組織對故障進行分析追查、並製定整改防範措施。
四、對井下各作業點所安設的傳感器至監測分站出現的故障,該作業地點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並撤出全部人員。監測設施使用單位要積極配合監控部門處理突發故障,隻有在監測係統正常工作後方可恢複生產。對由於人為因素或隊組管理不善導致的各類故障,安監局、信息中心要對故障進行分析追查,並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理決定。
五、井下各作業點所安設的各類傳感器由於人為損壞,必須由礦安監處進行追查,視情節予以傳感器價值的2倍經濟處罰。
六、對故意挪移傳感器、停用傳感器、有意破壞監測設施、通訊電纜、生拉硬拽移動傳感器的責任人由安監局、信息中心、通風處組織進行追查,視情節予以開除處分。
七、對擅自甩掉瓦斯電閉鎖控製線、擅自停送監測分站電源的責任者,由安監處組織進行追查處理,視情節送集團公司“三違”學習班或開除。
八、井下各作業點在噴漿、灑水降塵、移動傳感器作業過程要對傳感器等監測設施進行必要的保護,對由於上述原因導致的故障安監局應組織進行追查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理,以“三違”論處。
九、對因網絡故障造成監測監控中斷,必須立即查明原因、盡快處理並將結果上報上級監測監控管理部門。
十、因集團公司服務器軟硬件等原因導致的監測監控故障,監測監控管理技術人員要及時與集團公司監測監控管理技術人員聯係,排查故障。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監測監控係統主備機在線運行管理製度
為保證監測監控主備機正常運行,特製定本製度。
一、 計算機網絡由專人負責操作,嚴禁玩遊戲。
二、 預防計算機病毒侵入,定期殺毒。
三、 嚴禁使用盜版軟件,要用正板軟件。
四、 保證計算機網絡數據傳輸正常,發現故障及時處理。
五、 監測監控係統備機每七天切換為主機進行在線功能測試,並做好記錄。(我礦監測監控係統主備機為在線型)。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瓦斯監控係統設備調試、校正製度
1、瓦斯監控係統設備每月必須進行一次調試、校正。
2、甲烷傳感器每10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調校一次。
3、每10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4、必須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儀器檢查→故障排除→修理→標定→登記
5、必須指定專人負責,非工作人員不得亂動。
6、瓦斯監控係統設備的調試,校正必須嚴格遵守01manbetx 。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設備和傳輸設備的定期檢修製度
一、每月對運行的設備進行檢修一次,並做好記錄,內容有檢修人,檢修項目,檢修時間。
二、對檢修的設備應在地麵進行試運行24小時,無故障後方可入井使用。
三、嚴禁將未檢修和檢修不合格的設備入井,否則將追究有關責任人,並將其進行處罰。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技術資料管理製度
為搞好礦井瓦斯監測監控的技術資料,特製定本製度。
一 、按照《山西省煤礦瓦斯監測監控係統檢查評分標準》檢查
內容及要求,健全各種規章製度,有關資料,圖紙。
二 、做好各種記錄,健全各種台帳。
三 、資料,圖紙要與實際情況相符,定期修改。
四 、技術資料,圖紙分類入檔,以備查閱。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設備設施的管理製度
一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必須有“MA”標誌證書。
二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設備必須取得“MA”標誌準用證,
“安全儀器,儀表合格證”,用於爆炸性環境的設備還應
取得“防爆合格證”,屬於計量器具的還應取得製造計量器
具生產許可證。
三、 係統設備的備用量不少於20%。
四、 係統主機必須雙備份,運轉主機發生故障時備用主機能馬上投入運行。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甲烷傳感器報警追究製度
1、在傳感器的運行過程中,監控值班人員發現傳感器報警,要及時通知通風調度和信息中心主任。
2、通風調度接到通知後,要通知報警地段的瓦斯員進行檢查,若瓦斯未超限,通風部門要派專人下井進行落實報警原因。
3、因傳感器的校驗不及時,誤差偏大而引起報警,對有關傳感器標校責任人追究責任,罰款50——500元。
4、因井下人員故意破壞傳感器而引起的報警,對責任人處以50—200元罰款。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甲烷傳感器中斷追究製度
1、礦井安全監控係統必須具備甲烷斷電儀和甲烷風電閉路裝置的全部功能。
2、當主機或係統電纜發生故障時,係統必須保證甲烷斷電儀和甲烷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
3、當電網停電後,係統必須保證正常工作時間不小於2小時。
4、係統必須具有斷電狀態和饋電狀態檢測,報警顯示、存儲和報表打印功能。
5、甲烷傳感器由監控人員、跟班電工,跟班瓦檢員共同負責,出現斷電故障,要從監控室和當班井下現場逐一進行追究,對負責人依據情節進行處理。
6、甲烷傳感器的安裝、使用、調試應通過通風部門和信息中心,否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監測機房值班員操作規程
一、工作職責:
第一條:機房值班員要認真監視終端機屏幕所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記錄係統各部分的運行狀態,故障情況要及時向通風調度和本隊本班值班人員進行彙報;
第二條:接到報警(或斷電)信號及事故報警後,值班員應立即按程序彙報,並監督處理結果及時將情況上傳下達。
第三條:負責打印《瓦斯監測日報表》。
二、上機前的準備工作:
第四條: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填報簽名製度;
第五條:交接班內容包括:
1. 設備運行情況和故障處理結果;
2. 井下傳感器工作狀況,斷電地點和次數。
3. 瓦斯變化異常區的詳細記錄。
4. 計算機的數據庫資料及存儲情況。
5. 監測監控係統的網絡運行情況。
三、上機操作:
第六條:接班後,首先和礦調度取得聯係,對井下瓦斯變化較大地區,及時跟蹤監視。
第七條:每隔30分鍾檢查一次各種儀表的指示,機房室溫,電源電壓波動情況;
第八條:打印《瓦斯監測日報表》,通風區審查簽字保存;
第九條:與井下監測人員協調配合完成監測監控係統設備的安裝,調試及校正工作。
第十條:遇到監測係統傳感器,分站等故障時,要及時通知隊值班進行處理,並填寫監測故障登計表;
第十一條,監測機房的停電順序為:退出監測監控係統-停主機—打印機,顯視器等外圍設備—不間斷穩壓電源—配電櫃電源:
第十二條監測機房的送電順序為:配電櫃電源-不間斷穩壓電源-打印機,顯視器等外圍設備—主機-進入監測監控係統。
第十三條 監測係統主機嚴禁挪作他用和不用,嚴格實行24小時開機製。嚴禁利用監控係統主機播放影音文件,玩電腦遊戲等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四條 係統管理員,操作員必須嚴密保守自己的“操作權限密碼”,嚴禁越權對係統進行配置和操作。
第十五條 操作人員在機房嚴禁吸煙,應做到定期清除設備上的灰塵,汙垢,保持監測機房內良好的衛生環境。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報表管理製度
1、模擬量日(班)報表包括如下內容:(1)表頭;(2)打印日期和時間;(3)傳感器設置地點;(4)所測物理量名稱;(5)單位(可缺省);(6)報警門限(可缺省);(7)斷電門限(可缺省);(8)複電門限(可缺省);(9)平均值(本日或本班平均值);(10)最大值及時刻(本日或本班最大值);(11)報警次數(本日或本班累計報警次數);(12)累計報警時間(本日或本班累報警時間);(13)斷電次數(本日或本班累計斷電次數);(14)累計斷電時間(本日或本班累計斷電時間);(15)饋電異常次數(本日或本班斷電命令與饋電狀態不符累計次數);(16)饋電異常累計時間(本日或本班斷電命令與斷電狀態不符累計時間)等。
2、模擬量報警日(班)報表包括如下內容:(1)表頭;(2)打印日期和時間;(3)傳感器設置地點;(4)所測物理量名稱;(5)單位(可缺省);(6)報警門限(可缺省);(7)報警次數(本日或本班累計報警次數);(8)累計報警時間(本日或本班累計報警時間);(9)最大值及時刻(本日或本班報警期間最大值);(10)平均值(本日或本班報警期間平均值);(11)每次報警時刻及解除報警時刻;(12)每次報警時間;(13)每次報警期間平均值和最大值及時刻等;(14)每次措施及采取措施時刻。
3、模擬量斷電日(班)報表包括如下內容:(1)表頭;(2)打印日期和時間;(3)傳感器設置地點;(4)所測物理量名稱;(5)單位(可缺省);(6)斷電門限(可缺省):(7)複電門限(可缺省);(8)斷電範圍(可缺省);(9)斷電次數(本日或本班累計斷電次數);(10)累計斷電時間(本日或本班累計斷電時間);(11)最大值及時刻(本日或本班斷電期間最大值);(12)平均值(本日或本班斷電期間平均值);(13)每次斷電累計時間、斷電時刻及複電時刻;(14)每次斷電期間平均值和最大值及時刻;(15)斷電區域:(16)饋電狀態及其時刻、累計時間;(17)措施及采取措施時刻。
4、模擬量饋電異常日(班)報表包括下列內容:(1)表頭;(2)打印日期和時間;(3)地點;(4)名稱;(5)斷電區域(可缺省);(6)累計次數(本日或本班模擬量斷電命令與饋電狀態不符累計次數);(7)累計時間(本日或本班模擬量斷電命令與饋電狀態不符累計時間);(8)每次饋電狀態累計時間及起止時刻;(9)措施及采取措施時刻等。
5、開關量報警及斷電日(班)報表包括如下內容:(1)表頭;(2)打印日期和時間;(3)所監測設備地點;(4)所監測設備名稱;(5)報警及斷電(可缺省);(6)累計時間(本日或本班累計報警及斷電時間);(7)累計次數(本日或本班累計報警及斷電次數);(8)每次累計時間及起止時刻;(9)斷電區域(可缺省);(10)饋電狀態及起止時刻、累計時間:(11)措施及采取措施時刻。
6、開關量饋電異常日(班)報表包括如下內容:(1)表頭;(2)打印日期和時間;(3)被監測設備地點與名稱;(4)斷電區域(可缺省);(5)累計時間(本日或本班饋電異常累計時間);(6)累計次數(本日或本班饋電異常累計次數);(7)每次饋電狀態; (8)每次累計時間及起止時刻;(9)措施及采取措施時刻等。
7、開關量狀態變動日(班)報表開關量狀態變動日(班)報表包括如下內容:(1)表頭;(2)打印日期和時間;(3)所監測設備地點;(4)所監測設備名稱;(5)累計運行時間(本日或本班累計運行時間);(6)累計變動次數(本日或本班累計變動次數);(7)狀態變動狀況及時刻等。
8、監控設備故障日(班)報表包括如下內容:(1)表頭;(2)打印日期和時間;(3)故障設備(傳感器或分站)設置地點、編號、名稱、所測物理量;(4)累計時間(本日或本班累計故障時間);(5)累計次數(本日或本班累計故障次數);(6)每次累計時間及起止時刻;(7)措施及時刻;(8)在有傳輸電纜故障監測的係統中,還應包括電纜故障位置內容等。
9、統計值記錄查詢報表包括如下內容:(1)表頭;(2)查詢起始日期、時間和終止日期、時間;(3)取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的時間間隔及每一時間間隔的起止時刻:(4)傳感器設置地點;(5)所測物理量名稱:(6)單位(可缺省);(7)報警門限(可缺省);(8)斷電門限(可缺省);(9)複電門限(可缺省);(10)平均值和最大值及時刻(查詢期間內平均值和最大值):(11)每段時間內平均值和最大值等。
10、安全測控日報應包括以下內容:(1)表頭;(2) 打印日期和時間;(3)傳感器設置地點;(4)所測物理量名稱;(5)平均值;(6)最大值及時刻;(7)報警次數;(8)累計報警時間;(9)斷電次數;(10)累計斷電時間;(11)饋電異常次數;(12)饋電異常累計時間等。
11、報警斷電記錄月報應包括以下內容:(1)表頭;(2)打印日期和時間;(3)傳感器設置地點;(4)所測物理量名稱;(5)報警次數、對應時間、解除時間、累計時間;(6)斷電次數、對應時間、解除時間、累計時間;(7)饋電異常次數、對應時間、解除時間、累計時間;(8)每次報警的最大值、對應時刻及平均值;(9)每次斷電累計時間、斷電時刻及複電時刻,平均值,最大值及時刻;(10)每次采取措施時間及采取措施內容等。
12、每份報表必須按照規定項目完整填報,不允許虛報、漏報。
13、地麵中心站值班人員應打印安全監控日報表(省局規定為瓦斯超限日報表),報礦主要負責人和礦井主要技術負責人審閱。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斷電試驗管理製度
1、安全監控係統必須每隔10天進行斷電試驗測試,認真填寫斷電試驗記錄。
2、斷電試驗包括:上電閉鎖試驗、失電閉鎖試驗、故障閉鎖試驗、甲烷傳感器超限閉鎖試驗、風電閉鎖試驗、風機停工作麵或回風瓦斯超3%閉鎖風機試驗、開關量閉鎖試驗。
3、停止給井下工作站的電源箱供電,斷電器能立即切斷所控製斷電區域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與閉鎖控製有關的設備接通電源1分鍾內,繼續閉鎖該設備所監控區域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當與閉鎖控製有關的設備工作正常並穩定運行後,係統應能自動解鎖,上電閉鎖試驗、失電閉鎖試驗功能正常。
4、甲烷傳感器、分站、電源、斷電控製器,電纜、接線盒等與閉鎖控製有關的設備未正常投入運行和故障,斷電器能立即切斷所控製斷電區域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等有關的設備工作正常並穩定運行後,係統應能自動解鎖,故障閉鎖功能正常。
5、將甲烷傳感器設置到現場模擬測試斷電功能,斷電器能立即切斷所控製斷電區域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設備恢複到複電狀態,係統應能自動解鎖,甲烷傳感器超限閉鎖功能正常。
6、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風筒出口風量低於規定風量,能立即切斷所控製斷電區域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風機啟動或風筒出口風量符合規定,關聯設備恢複到供電狀態,停風閉鎖功能試驗正常。
8、將開關量設置到模擬測試斷電狀態,能立即切斷所控製斷電區域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設備恢複到複電狀態,係統應能自動解鎖,開關量閉鎖功能正常。
9、每10d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閉鎖和甲烷風電閉鎖功能進行測試。
10、甲烷超限斷電閉鎖和甲烷風電閉鎖功能測試,采用大於監測點斷電濃度的甲烷校準氣樣進行實驗。
11、甲烷超限斷電閉鎖和甲烷風電閉鎖功能測試記錄應包括以下內容:(1)表頭;(2)打印日期和時間;(3)傳感器設置地點;(4)斷電測試起止時間(5)斷電測試相關設備名稱及編號(6)校準氣體濃度(7)斷電測試結果等。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瓦斯超限彙報製度
1礦井瓦斯監測監控係統出現超限報警後,礦監測監控機房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礦調度,核查落實報警是否屬實,報警區域是否斷電、撤人,觀察報警傳感器的瓦斯濃度變化並同時上報上級信息中心。
2礦調度值班人員接到超限報警後,立即通知礦監控負責人、通風區長、安監處長、礦當日值班領導詳細落實瓦斯超限報警情況,報警區域是否斷電、撤人,觀察報警傳感器的瓦斯濃度變化。礦監測隊和通風區組織核查上報。
3中心值班人員和領導發現或接到瓦斯超限報警後,立即落實瓦斯超限報警是否屬實,通知相關領導、通風處、安監科等相關單位並上報上級信息中心,如因係統故障引起的誤報警,由信息中心、通風處、安監局等相關單位組織對誤報警事故進行追查,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如瓦斯超限屬實,立即啟動《高家莊煤礦瓦斯事故應急預案》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瓦斯監測監控數據分析彙報製度
1、為了能夠準確、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監控係統的運行情況,各工作地點監測監控數據的準確性、完整性,及時發現監控係統、通風係統存在問題,特製定本管理製度。
2、監測監控中心站機房必須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員應認真監視監視器所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記錄係統各部分的運行狀態,將記錄認真填寫到監控軟件規定的表報中。
3、監控係統運行異常或數據傳輸不正常,由監測隊負責組織分析,詳細記錄分析過程,原因、安全措施、處理結果,並將記錄認真填寫到監控軟件規定的表報中。
4、中心站值班人員發現係統發出報警、斷電、饋電異常信息時,要及時彙報調度,由監測隊組織分析,值班人員將記錄填寫到監控軟件規定的表報中並報回調度值班人員。
5、調度值班人員接到報警、斷電、饋電異常信息後,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彙報,同時按相關規定進行指揮,處理過程應記錄備案。
6、凡回風流瓦斯濃度超過正常值的2倍以上,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安排分析,查明原因,製定措施,進行處理。
7、回采工作麵回風流瓦斯達到2%及以上,掘進工作麵盲回達到3%及以上,視為瓦斯異常湧出,一律強製停止生產,分析查明原因,製定措施,按照規定審批後,方可恢複生產。
7、掘進工作麵排瓦斯要建立台帳,並與監控係統配套,通風區長要審閱報表台帳,確保排瓦斯工作按要求進行,排放瓦斯當天要對傳感器監測記錄報表進行分析。
8、某一采區監控係統中斷2小時以上由當日值班長進行分析,全井監控係統中斷2小時以上由監控負責人分析。
9、上傳上級信息中心的數據中斷30分鍾以上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安排分析。
10、監測隊每月對瓦斯監測監控數據進行分析。
11、礦總工程師組織安排對每月應對瓦斯監測監控係統運行和礦井瓦斯超限等異常情況進行一次彙總分析,並將分析情況報集團公司信息中心。
12、安全監控係統的數據每月初將上月的監控數據及各類分析記錄備份到異地盤保存。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高家莊煤礦人員定位係統管理製度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高家莊煤礦人員定位係統管理製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為了提高企業管理水平,規範員工入井考勤製度,確保礦井人員定位係統(以下簡稱“係統”)的穩定、可靠運行,充分發揮作用,保障安全生產,特製定本管理製度。
第2條 本管理製度依據《煤礦01manbetx 》以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並結合我礦實際情況而製定本管理製度。
第3條 全礦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本製度的規定進行人員定位係統的設計、計劃、安裝、使用、維護等工作。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4條 監測隊職責
1、負責整個係統的設計、安裝、調試、維護、故障處理和撤出工作以及責任區範圍內日常管理等工作。
2、安裝實際需要,對係統功能進行完善和補充。
3、負責監控中心站人員定位係統軟件日常管理等工作。
4、負責係統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工作。
第5條 綜采隊職責
1、負責其責任範圍內安裝的人員定位分站和識別器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
2、負責其責任區內安裝的人員定位分站日常供電管理工作,必須保障分站正常供電。
3、負責提供準確的員工信息,並在員工信息變動時,及時到監測隊進行員工信息變更。
第6條 掘進隊職責
1、負責其責任範圍內安裝的人員定位分站和識別器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
2、負責其責任區內安裝的人員定位分站日常供電管理工作,必須保障分站正常供電。
3、負責提供準確的員工信息,並在員工信息變動時,及時到監測隊進行員工信息變更。
第7條 安監科職責
1、檢查管理入井人員識別卡佩戴情況。
2、人員入井前在檢卡處識別卡是否正常、有效,核實識別卡信息與本人是否一致等工作。
3、負責其責任範圍內安裝的人員定位分站和識別器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
4、參考係統監測數據負責事故追查分析工作。
第8條 監測隊負責按照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定進行全礦的人員定位係統設計工作,設計方案必須經過礦總工程師、機電礦長批準後方可實施。
第9條 監測隊負責製定係統的備品、備件、材料計劃並建立設備台帳。
第10條 係統設備的備用量應滿足礦安全生產要求,並應配置足夠數量零配件、材料。
第四章 安裝和驗收
第11條 係統入井的所有設備必須取得“防爆合格證”和“煤安標誌”,且工作穩定、性能可靠、運行正常,並應優先采用本質安全型。
第12條 係統在安裝前要對安裝地點、設備型號、監控範圍、所用線纜、線纜走向、如何連接等作出明確規定,經得相關領導同意後,方可實施。有關資料做好存檔工作。
第13條 全礦的係統的安裝、調試由監測隊負責,各使用單位負責按照要求進行線纜敷設、吊掛,安裝和固定分站、識別器等工作。
第14條 係統分站的電壓等級為交流127V、660V,分站要有可靠的供電。所有設備在供電調試前,必須查看設備銘牌上的技術要求,防止損壞設備。
第15條 在安裝調試結束後要組織有關人員和相關部門對其進行驗收,不合格的要進行整改,直至驗收合格後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五章 日常管理和維護
第16條 監測隊負責其責任區域內的係統日常維護、管理以及係統設備的故障處理工作。
第17條 實施一人一卡製,嚴禁私自拆除識別卡。對無效的識別卡由勞資科出具有效單據,監測隊負責更換,舊識別卡由監測隊統一管理。
第18條 礦各部門每月月底最後一天安排專人到勞資科考勤室核實本單位員工入井數、考勤核對工作,並以此作為有效報工入井數量。
第19條 監測隊負責係統服務器數據庫的資料調整。
第20條 安監科負責監督管理入井人員佩戴識別卡使用情況,檢查人員入井前在井管站檢卡處檢查識別卡是否正常、有效,核實識別卡信息與本人是否一致等工作。識別卡無效、與本人信息不符一律不得入井。
第21條 所有入井人員必須主動到井管站檢卡處查看識別卡是否工作有效後方可入井,對於不檢卡者入井無考勤責任自負。
第22條 為加強外來人員入井管理,規定外來人員入井必須到礦調度室和綜合管理部辦理借燈和更換衣服工作票,而且必須佩帶專門的識別卡方能入井。
第23條 各個維護隊組必須落實係統責任人,並把責任人姓名報到監測隊備案。若沒有明確的責任人,則該隊組的負責人就是責任人。
第24條 各隊組員工有調入、調出、變更工作的,必須及時通知監測隊,由監測隊負責更改員工信息。
第25條 各個使用隊組必須按照本規定的相應標準進行負責其責任區內係統設施的日常看管、維護等工作。
第26條 各使用隊組需每班檢查責任區內的分站、識別器工作是否正常,讀卡是否有效,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知調度室,由監測隊及時處理,不得隱瞞不報或“帶病”運行。
第27條 各責任隊組負責分站及識別器保持幹燥,避免灑水淋濕。嚴禁用水管衝洗係統設備。
第28條 各責任隊組負責其責任範圍內係統設施的標準化管理、防爆管理、設備完好等工作。
第29條 因隊組作業地點變更需要拆除係統設備時,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機電礦長同意後,由監測隊組織人員進行統一處理。
第30條 係統設備出現故障時,監測隊必須及時處理,故障排除後要及時通知調度室。
第六章 領用、回收和報廢
第31條 監測隊負責設備的編號、管理工作,並登記入賬。監測隊負責安裝所需是設備從供應科設備管理部領取。
第32條 使用隊組配合,監測隊按實際數量回收係統設備。係統線纜不得隨意剪斷或挪作他用,相關設備應保證其完好標準。
第33條 監測隊負責對出現故障的設備及時進行維修、更換,無法維修的要及時報損、報廢。
第34條 係統設備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需申請報廢更新:
1、設備老化,技術落後或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老舊裝置;
2、通過修理,雖然恢複性能,但一次修理費用超過設備原值的80%以上,不如更新經濟的;
3、達不到防爆性能的;
4、遭受意外災害,損壞嚴重,無法修複的;
5、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應淘汰的設備。
第七章 係統管理
第35條 監測隊要保證監控中心站係統軟件安全運行,係統服務器識別卡信息要根據實際發放、使用情況及時更改,係統Web瀏覽頁麵要根據井下巷道布置變化實際情況及時更新。
第36條 監控中心站係統服務器不得安裝和運行與本係統無關的任何程序。值班人員不得使用係統計算機進行其他工作或打遊戲。
第37條 各級網絡用戶及操作人員不得利用網絡傳播和發送與係統無關的其他任何信息。
第38條 係統管理人員根據需要為運行操作人員和用戶設置密碼。密碼要定期更換。用戶按照各自的權限進行工作,不得越權操作。非係統管理人員不得更改、刪除係統數據庫內任何信息。
第39條 必須為係統服務器配備防火牆設備,最大限度保證封閉網絡漏洞,不受黑客攻擊。必須配備防病毒服務器及指定網絡版防病毒係統,各網絡服務器、係統所有服務器應安裝相應客戶端防病毒軟件,確保係統正常運行,並自動升級更新病毒庫。
第八章 係統信息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第40條 監測隊每季度繪製、更新《人員定位係統布置圖》。
第41條 監測隊要建立健全如下規章製度:
A、設備檢修、維護製度 B、巡檢記錄 C、故障報告製度
第42條 監測隊定期對係統數據庫曆史數據進行備份保存。
第九章 處罰規定
第43條 對私自拆除識別卡、損壞識別卡的;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第44條 對於本部門有員工調入、調出或者工作變動的,沒有及時通知監測隊更新員工信息的,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第45條 對於員工入井前不驗卡,識別卡失效由個人承擔,除扣除個人當月所有入井數量後,給予100元的罰款。
第46條 對於不按照要求使用、管理、維護責任範圍內的設備,造成損壞、丟失的隊組,照原件賠償,並對責任人罰款300—500元。
第47條 對於丟失、損壞識別卡的,按照原價賠償(500元/卡),由勞資科開發收據,監測隊以收據為憑據為使用者重新發放識別卡。對於丟失、損壞識別卡後不辦理的人員入井沒有考勤,且給予200元的罰款。
第48條 對沒有及時清理其責任區內設備外表煤塵的使用隊組,對隊組罰款500元,對係統負責人罰款100元。
第49條 對於使用隊組因維護不當,造成識別器無法考勤等情況的,按照設備雙倍賠償。
第50條 對於係統專用電纜挪作他用的隊組或個人,一經發現立即處理,電纜長度不到10米罰款200元;超過10米,每米20元。
第51條 設備必須全部回收,專用電纜及光纜回收率不得低於90%。如果回收數量不夠,則按原價賠償,並對責任人處以200—500元罰款。
第52條 對於沒有及時處理故障的相關責任人,每人每次罰款100元,情節惡劣導致嚴重後果的,加倍處罰。
第54條 對於非係統管理人員擅自操作係統軟件,造成係統癱瘓等無法進行入井人員考勤的,罰款事故當事人500元,情節嚴重導致係統硬件損壞的,照損壞元件雙倍賠償。
第55條 各隊組員工有調入、調出、變更工作的,未及時通知監測隊更改員工信息,造成考勤誤差,所產生的後果由本人負責,並對其所在隊組處以500-1000元罰款。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人員定位係統值班製度
1 .值班人員必須在值班組長的領導下,聽從組長的統一安排,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值班人員管理製度,做到班接班,手交手,你不來,我不走。
3 .值班期間絕對不允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確因工作需要離開的要與組長或本單位值班領導打招呼,否則按脫崗論處。
4.值班人員交接班時,應做到交接清楚,並填寫清楚各項交接班記錄,沒有辦理完交接手續的嚴禁離開工作崗位,出現問題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 .工作中不準在工作常所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任何事,如在監控機上看小說,玩遊戲等,發現一次罰款50元。
6.未經許可絕不允許將監控中心的任何技術資料向他人傳閱或借出,更不允許非工作人員使用本中心工控機,否則一經發現罰款50元,造成設備損壞,出現故障,丟失文件等情況者,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並加倍處罰。
7. 值班期間若係統出現突發故障,必須對產生故障的具體原因進行認真分析排查,及時排除故障,按程序彙報,做好故障報告的分析整理工作,寫出報告後要呈報組長及有關領導審閱後方可做傳真等工作。
8. 值班員應認真負責處理好本班的日常工作,詳細做好各項記錄,及時修改備用機內容,做到主機,備機內容的一致性。由於工作失誤或找借口造成工作延誤的給予500-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調離本崗位。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人員定位係統故障報告製度
中心站值班員在值班期間若係統出現突發故障時,必須對產生故障的具體原因認真分析排查,在故障期間按照以下製度工作:
一 、彙報及彙報程序,
1 . 發生故障後應及時彙報礦調度室,監測隊長,信息中心主任。
2 . 彙報程序
礦調度-調度值班-監測隊長-信息中心主任
二 、處理
要及時分析故障原因,了解具體情況,安排值班員去處理故障,並協調安監等相關部門安排工作人員配合監控人員排查和處理故障,查明原因後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每半小時應向礦調度室彙報一次。
三 、建檔
中心站值班員要做好故障原因,事故報警的分析整理工作,認真填寫工作記錄及故障處理記錄,填寫完成後要呈報有關領導審閱後方可做存檔等工作。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人員定位係統網絡運行管理製度
為保證監測監控係統網絡正常運行,特製定本製度。
一 、 計算機網絡由專人負責操作,嚴禁玩遊戲。
二 、 預防計算機病毒侵入,定期殺毒。
三、 嚴禁使用盜版軟件,要用正版軟件。
四 、 保證計算機網絡數據傳輸正常,發現故障及時處理。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人員定位係統設備和傳輸設備的定期檢修製度
一、每月對運行的設備進行檢修一次,並做好記錄,內容有檢修人,檢修項目,檢修時間。
二、對檢修的設備應在地麵進行試運行24小時,無故障後方可入井使用。
三、嚴禁將未檢修和檢修不合格的設備入井,否則將追究有關責任人,並將其進行處罰。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人員定位係統技術資料管理製度
為搞好礦井人員定位係統的技術資料,特製定本製度。
一 、按照人員定位係統檢查內容及要求,健全各種規章製度,有關資料,圖紙。
二 、做好各種記錄,健全各種台帳。
三 、資料,圖紙要與實際情況相符,定期修改。
四 、技術資料,圖紙分類入檔,以備查閱。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人員定位係統設備設施的管理製度
一 、人員定位係統必須有“MA”標誌證書。
二 、人員定位係統設備必須取得“MA”標誌準用證,“安全儀器,儀表合格證”,用於爆炸性環境的設備還應取得“防爆合格證”。
三、 係統設備的備用量不少於20%。
四、 係統主機必須雙備份,運轉主機發生故障時備用主機能馬上投入運行。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人員定位係統設備維護管理製度
為保證我礦人員定位係統設備穩定運行,特製定以下維護管理製度:
1 必須每周對人員定位係統進行調校,確保數據穩定.
2 每周對係統的硬件(電源、分站、讀卡器、傳輸電纜)進行巡檢。
3 發現人員定位係統有部件出現異常,必須立即更換,修複。
4 如有重大問題,監測隊難以處理時,及時聯係廠家並彙報礦調度室和相關領導。
5 要將每次的維護情況,內容記錄,以備查閱。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高家莊煤礦產量監控係統管理製度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產量監控係統管理製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認真貫徹落實《山西省煤炭產量監控係統管理規定》,有效監控煤炭產量科學開發利用和保護煤炭資源,結合本礦實際,特製定本產量監控係統(以下簡稱“係統”)管理製度。
第2條 企業應當為煤炭產量監控係統架設供電專線,安設防雷接地裝置等設施,確保設備完好
第3條 全礦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本製度的規定進行產量監控係統的設計、計劃、安裝、使用、維護等工作。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4條 看護責任區劃分
1、運輸工責任區:皮帶走廊、動篩車間
2、監測隊責任區:監控機房、地麵架空線路
3、調度室責任區:調度台係統終端
第5條 監測隊職責
1、負責整個係統的設計、安裝、調試、維護、故障處理和撤出工作以及責任區範圍內日常管理等工作。
2、安裝實際需要,對係統功能進行完善和補充。
3、負責監控中心站人員定位係統軟件日常管理等工作。
4、負責係統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工作。
第6條主皮帶隊職責
1、負責其責任範圍內安裝的係統硬件(秤重傳感器、數據采集箱、光端機、傳輸電纜)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
2、負責其責任區內安裝的係統硬件(秤重傳感器、數據采集箱、光端機、傳輸電纜)日常供電管理工作,必須保障係統硬件正常供電。
第7條 安監處職責
1、參考係統監測數據負責事故追查分析工作。
第三章 設計與計劃
第10條 監測隊負責按照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定進行係統設計工作,設計方案必須經過礦總工程師、機電礦長批準後方可實施。
第11條 監測隊負責製定係統的備品、備件、材料計劃並建立設備台帳。
第12條 係統設備的備用量應滿足礦安全生產要求,並應配置足夠數量零配件、材料。
第四章 安裝和驗收
第13條 係統的所有設備必須取得“計量合格證”和“煤安標誌”,且工作穩定、性能可靠、運行正常,並應優先采用本質安全型。
第14條 係統在安裝前要對安裝地點、設備型號、所用線纜、線纜走向、如何連接等作出明確規定,經得相關領導同意後,方可實施。有關資料做好存檔工作。
第15條 係統的安裝、調試由監測隊負責,使用單位負責按照要求進行線纜敷設、吊掛等工作。
第16條 係統要有可靠的供電,如現場照明開關、線路上等。所有設備在供電調試前,必須查看設備銘牌上的技術要求,防止損壞設備。
第17條 在安裝調試結束後要組織有關人員和相關部門對其進行驗收,不合格的要進行整改,直至驗收合格後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五章 日常管理和維護
第18條 監測隊負責其責任區域內的係統日常維護、管理以及係統設備的故障處理工作。
第19條 各個維護隊組必須落實係統責任人,並把責任人姓名報到監測隊備案。若沒有明確的責任人,則該隊組的負責人就是責任人。
第20條 各個使用隊組必須按照本規定的相應標準進行負責其責任區內係統設施的日常看管、維護等工作。
第28條 各使用隊組需每班檢查責任區內的係統設備工作是否正常,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知調度室,由監測隊及時處理,不得隱瞞不報或“帶病”運行。
第29條 各責任隊組負責係統設備保持幹燥,避免灑水淋濕。嚴禁用水管衝洗係統設備。
第30條 各責任隊組負責其責任範圍內係統設施的標準化管理、防爆管理、設備完好等工作。
第六章 係統管理
第37條 監測隊要保證係統軟件安全運行。
第38條 係統網絡是封閉專用的內部網絡。係統專用(備用)機,不得安裝和運行與本係統無關的任何程序。值班人員不得使用係統計算機進行其他工作或打遊戲。
第39條 係統網絡嚴禁與國際互聯網絡連接。
第40條 係統管理人員根據需要為運行操作人員和用戶設置密碼。密碼要定期更換。用戶按照各自的權限進行工作,不得越權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更改、刪除係統平台的設置和參數。
第41條 必須為係統服務器配備防火牆設備,最大限度保證封閉網絡漏洞,不受黑客攻擊。必須配備防病毒服務器及指定網絡版防病毒係統,各網絡服務器、係統所有服務器應安裝相應客戶端防病毒軟件,確保係統正常運行,並自動升級更新病毒庫。
第42條 保證網絡機房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靜電、防雷接地、不間斷電源箱等相關設施的完好及定期測試工作。
第43條 通訊線路出現故障要立即與線路運營商取得聯係,積極配合檢修人員進行修複工作。
第七章 係統信息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第44條 監測隊要建立健全如下規章製度:
A、設備檢修、維護製度 B、巡檢記錄 C、故障報告製度
第45條 監測隊定期對係統數據庫曆史數據進行備份保存。
第八章 處罰規定
第46條 對於不按照要求使用、管理、維護責任範圍內的設備,造成損壞、丟失的隊組,照原件賠償,並對責任人罰款300—500元。
第47條 對沒有及時清理其責任區內設備外表煤塵的使用隊組,對隊組罰款200元,對係統負責人罰款100元。
第48條 對於使用隊組因維護不當,造成係統無法正常工作等情況的,按照設備原價賠償。
第49條 對於係統專用電纜挪作他用的隊組或個人,一經發現立即處理,電纜長度不到10米罰款200元;超過10米,每米20元。
第50條 設備必須全部回收,專用電纜及光纜回收率不得低於90%。如果回收數量不夠,則按原價賠償,並對責任人處以200—500元罰款。
第51條 對於沒有及時處理故障的相關責任人,每人每次罰款100元,情節惡劣導致嚴重後果的,加倍處罰。
第52條 對於非係統管理人員擅自操作係統軟件,造成係統癱瘓等無法進行監控的,罰款事故當事人500元,情節嚴重導致係統硬件損壞的,照損壞元件雙倍賠償。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產量監控係統設備維護管理製度
為保證我礦產量監控係統設備穩定運行,特製定以下維護管理製度:
1 必須每周對產量監控係統進行調教,標秤,確保數據穩定.
2 每周對係統的硬件(秤重傳感器、數據采集箱。光端機、傳輸電纜、光纜)進行巡檢。
3 發現產量監控係統有部件出現異常,必須立即更換,修複。
4 如有重大問題,監測隊難以處理時,及時聯係廠家並彙報礦調度室和相關領導。
5 要將每次的維護情況,內容記錄,以備查閱。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產量監控係統值班人員值班記錄製度
1 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記錄值班期間監控係統的運行狀況.
2 發現異常情況時,要記錄異常情況的時間和狀況.
3 異常情況處理結束後,要記錄時間和處理過程.
4 值班人員應認真記錄值班期間的各種情況,不得敷衍了事.
5 對值班期間的各種信息、資料、數據進行統計彙總並移交下一班值班人員。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產量監測係統定期巡檢校驗及年檢製度
1 為保證產量監測係統的穩定運行,應每周對係統進行巡檢.
2 每周應對係統進行調零標校並嚴密觀察標校後的產量數據,應和以前產量數據進行比對,判斷標校是否準確.
3 必須每3天對稱重傳感器,數據采集箱,光端機等重要部件進行檢查,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4 必須每天觀察監測主機運行是否正常,是否有病毒入侵,並及時更新升級病毒庫.
5 監測係統的每次巡檢,標校必須認真記錄.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產量監測係統隊長崗位責任製
1 對產量監控係統的運行全麵負責.
2 對產量監控係統的維護,標校等工作全麵負責.
3 應及時傳達上級部門下達的各種文件,命令,積極貫徹和組織工人學習,領會文件、命令的精神
4 教育職工提高對產量監控係統的認識,杜絕違章,違返礦的各種有關產量監控係統的各項規章製度。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副隊長崗位責任製
1 在隊長的帶領下,維護使用好產量監控係統。
2 帶領職工積極完成隊長安排的各項工作。
3 加強對身邊的管理,維護,保養,確保產量監控係統的穩定運行。
4 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計算機向隊長彙報,反映,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值班員崗位責任製
1、做好產量監控係統的運行,維護記錄。
2、積極處理本班內出現的異常情況, 做好記錄,並將異常情
況彙報領導和移交到下個班值班員。
3、要實事求是,認真責任,嚴禁隨意修改產量數據。
4、做好當班的各種資料,數據,異常情況的記錄彙總。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產量監控係統工作流程
1、 產量數據的彙總,值班記錄,產量上報,由調度室負責。
2、 毛煤,原煤折算由地測科負責。
3、 係統的標校、巡檢、故障處理由監測隊負責。
4、 係統的日常維護,按看護責任區劃分維護。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高家莊煤礦信息中心應急救援預案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監測監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 目的
為了保證我礦的安全生產,防止瓦斯、煤塵等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礦井監測監控事故處理的快速、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監測監控係統事故對全礦安全生產的影響,特製定本預案。
2、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礦監測監控係統。
3、 標準/文件
3.1《煤礦01manbetx 》。
3.2 山西省礦井瓦斯監測監控係統管理辦法。
3.3山西省煤礦瓦斯監測監控係統檢查評分標準。
3.4 AQ 6201 煤礦安全監控係統通用技術要求
3.5莊煤礦監測監控管理辦法。
4、基本情況
監測監控係統是監測煤礦井上下各類環境、生產參數及電力參數的設備,可以監測瓦斯、風速、負壓、一氧化碳、溫度、風門、開關等環境參數,也可以監測煤倉、煤位、水倉、水位及各種機電設備的開停等生產參數。我礦監測監控係統主要由地麵監測中心站,監測分站,傳輸電纜及各種傳感器構成,監測監控係統事故一般分為監測中心站故障,傳輸電纜故障,監測分站故障及傳感器故障。
5、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5.1應急救援組
組長:礦長
副組長:機電礦長 總工程師 生產礦長 安全礦長
成員:調度室 通風區 機電區 供應科 監測隊
5.2機構職責
5.2.1救援組職責
重大監測監控事故發生後,分析判斷事故,決定啟動救援預案;根據事態發展,決定是否請求外部救助;協調物資、設備等工作;負責組織重特大監測監控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5.3應急成員單位職責
5.3.1調度室負責傳達事故應急救援組的指示,按照搶修預案程序進行工作。
5.3.2通風區在接到監測事故通知後,應按礦有關規定向發生監測故障采區派出瓦檢人員測定瓦斯濃度。
5.3.3 供應科負責搶修工作所需配件工具的采購,領用。
5.3.4機電區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5.3.5監測隊負責監測監控事故救援工作的材料準備、現場搶修工作。
6、應急救援程序
6.1接警
6.1.1報警電話 監測隊 5056038
6.1.2 報接警處置程序
值班人員在接到報警電話時,要問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大小,並立即向礦調度室及監測隊報告,監測隊應按故障情況進行搶修。
6.1.3救援程序
在發生重特大監測監控事故難以修複時,現場指揮員要迅速向監測隊發出救援請求,同時向礦調度室報告。
6.2響應級別確定在事故搶修現場,指揮員確認現有裝備和力量難以修複故障時要立即向救援組報告(5056038)上級監控中心彙報啟動應急預案。
6.3應急啟動
監測隊及礦調度室根據救援組的指令立即啟動應急程序,並通知相關人員迅速到達指定地點參加事故搶修。
6.4救援行動
6.4.1監測隊的領導在接到事故彙報後,要立即組織本單位的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進行搶修。
6.4.2高家莊煤礦監測事故應急組人員到達現場後,根據事故情況,研究製訂批準搶修方案,組織調動指揮各單位及人員進行事故搶修。
6.5擴大應急
當監測故障僅靠高家莊煤礦自身力量無法修複時,有可能造成礦井部分停產,要及時向有關單位請求支援。
6.6應急恢複
搶修工作結束後,撤出搶修人員。
6.7應急結束
由監測隊對故障原因進行調查,對搶修工作進行總結,汲取教訓,總結經驗,恢複平時狀態。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安全監測監控係統故障應急預案
隨著我礦信息化建設的不斷深入,安全監測監控係統在我礦的安全生產中發揮的作用日顯重要,與安全生產的聯係也越來越緊密。為了保證在安全監控故障的初期,就把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效解決處理,不至於發生重大惡性事故,因此根據上級的有關指示規定,特編製《高家莊煤礦安全監測監控係統故障應急預案》
一、發生以下任何一種故障啟動本預案(發事故的隱患原因分析)
1、由於地麵中心站故障(軟件、硬件或病毒感染導致整個係統癱瘓;
2、由於監測分站故障導致區域性信號無法正常監測;
3、由於傳感器、斷電器等調校不準或故障導致無法正常監測,發生誤報、漏報或閉鎖誤動作、不動作;
4、由於傳輸線路短路、抽線或其他原因導致地麵中心站無法監測、監控現場設備;
二、防範措施
1、傳感器報警濃度、斷電濃度、複電濃度和斷電範圍必須符合《煤礦01manbetx 》及集團公司製定的有關規定。
2、安全生產監測係統地麵主機部分專人專管、專機專用,嚴禁將主備機和服務器挪作他用;嚴禁利用主備機和服務器上網或其他任何工作;係統必須備足相關備品、備件。
3、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製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及控製線、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須報告礦調度室與礦信息中心,並製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4、安全監控設備每月至少進行1次調試、校正。甲烷傳感器每10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每10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其他模擬量傳感器必須標校後使用,並定期更換傳感器。
5、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或停電檢修時,必須及時處理,在停電檢修和故障期間必須製定安全措施。
6、瓦斯斷電器必須按規定吊掛在配電點上方,電纜吊掛整齊,接線附件必須符合完好標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甩掉遠動開關或甩掉控製線路。
7、使用單位必須每天派人對所使用的瓦斯斷電器及閉鎖開關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禁止將閉鎖開關的控製回路的保護裝置甩掉,不準隨便改變閉鎖開關控製回路的電壓電流參數,嚴禁不通過瓦斯斷電器閉鎖供電。
8、瓦斯超限時,瓦斯斷電器動作實現斷電。當瓦斯數值降至複電值時,必須用啟動按鈕複電,禁止采用其它方式複電。
9、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任意改變安全監測和人員監測設備的位置、中斷監測設備的運行,不得損壞監測設備及線路。
10、安全監控係統的係統調整、地址修改由信息中心專職技術人員按通風部門下發的安裝拆除工作單進行,其它人一律不得擅自執行、調整。安裝拆除工作單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方可執行。
三、發生事故後的處理措施
1、地麵中心站出現故障,必須立即組織人員搶修。如硬件故障,備用設備立即投入使用;係統恢複正常後,必須分析故障原因,查找存在隱患,同時對故障設備及時維修或補齊。軟件原因造成故障,事後能重新安裝的要重新安裝,不能安裝的要聯係廠家處理。
2、監控分站故障後,立即組織備用分站下井更換,同時彙報相關領導和部門作好應急準備;
3、傳感器出現問題後,立即通知通風調度,派專人更換,並查找原因分析處理。
4、由於傳輸線路原因造成故障的,立即組織人員排查,短時間無法恢複的,立即更換新通訊線纜,確保最短時間內恢複正常狀態。
5、係統發生故障,數據無法上傳至地麵中心站,通知通風調度加強無信號區域的重點監測,並將監測數據及時彙報通風部門和礦調度室。
6、對事故進行分析、總結和記錄。
四、監控係統中心站數據保護應急預案
為了加強我礦監控係統重要數據的保護工作,使各個數據信息係統正常安全運行,使數據保護工作規範化、製度化。切實做到職責清楚,分工明確,製定數據保護預案如下:
1、係統負責人是本係統服務器數據維護的第一責任者。
2、數據庫服務器操作係統,發生災難時能夠簡單快速恢複服務器操作係統和數據至原來狀態。服務器硬盤配置為RAID1(RAID5磁盤陣列,保證係統數據不丟失和損害。
3、重要文件或數據至少要備份兩份以上,一份備份到數據服務器上,一份備份存放在本地其他盤中,或在服務器配置RAID1(RAID5)磁盤陣列。
4、注意防範病毒入侵。電腦上安裝正版的殺毒軟件並經常及時地升級到最新病毒庫,安裝並升級黑客防火牆,要開啟殺毒軟件的實時監控。或監控係統加裝硬件防火牆。
信息中心
2011年1月1日
通信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 目的
為了保證我礦的安全生產,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礦井通信事故處理的快速、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的減輕通信係統事故對全礦安全生產的影響,特製定本預案。
2、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礦通信係統。
3、 引用標準/文件
《煤礦安全規程》
4、 基本情況
我礦通信係統由地麵123門程控交換機及其配套電源係統,配線係統,井上下通信電纜及分線設備,電話機等部分組成。通信係統可能出現的事故有交換機電源係統故障、交換機故障及主通信電纜故障。
5、 應及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5.1應及救援組
組 長:礦長
副組長:總工程師 機電礦長 生產礦長
成 員:調度室 機電區 供應科 監測隊
5.2機構職責
5.2.1救援組職責
重大通信事故發生後,分析判斷事故,決定啟動救援予案,批準現場搶救方案;根據事態發展,決定是否請求外部救助;協調物資、設備等工作,負責組織重特大通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5.3應急成員職
責
5.3.1調度室:負責傳達事故應急救援組的指示,按照搶修予案程序進行工作。
5.3.2供應科負責搶修工作所需配件工具的采購、領用。
5.3.3機電區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5.3.4監測隊負責通信事故救援工作的材料準備,現場搶修工作。
6、應急救援程序
6.1接警
6.1.1報警電話:監測隊 5056038
6.1.2報接警處置程序
值班人員在接到報警時,要問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大小,並立即向礦調度室及監測隊報告,監測隊應按故障情況進行搶修。
6.1.3救援程序
在發生重特大通信事故難以修複時,現場指揮員迅速向調度室報告。
6.2響應級別確定在事故搶修現場,指揮員確認現有裝備和力量難以修複故障時要立即向救援組報告(電話),請求啟動上級通信應急救援予案。
6.3應急啟動
監測隊及礦調度室根據救援組的指令立即啟動應急程序,並通知相關人員迅速到達指定地點,參加事故搶修。
6.4救援行動
6.4.1監測隊的領導在接到事故彙報後,要立即組織本單位的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搶修。
6.4.2高家莊煤礦監測事故應急組人員到達現場後,根據事故情況,研究製定批準搶修方案,組織調動指揮各單位及人員進行事故搶修。
6.5擴大應急
當通信故障僅靠高家莊煤礦自身力量無法修複時,有可能影響全礦的安全生產,要及時向有關單位請求支援。
6.6應急恢複
搶修工作結束後,撤出搶修人員。
6.7應急結束
由監測隊對故障原因進行調查,對搶修工作進行總結,吸取教訓,總結經驗,恢複平時狀態。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人員管理係統求救呼叫應急救援預案
1、 目的
為了保證我礦的安全生產,井下作業人員安全,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礦井求救報警事故處理的快速、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的減輕礦井事故對全礦安全生產的影響,特製定本預案。
2、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礦人員定位係統。
3、 標準/文件
3.1《煤礦安全規程》,
3.2 山西省礦井人員定位係統管理辦法。
3.3山西省煤礦人員定位係統檢查評分標準。
3.4家莊煤礦人員定位管理辦法。
4、 基本情況
我礦人員定位係統由地麵中心站及其配套電源係統,調度終端,井上下人員定位分站、讀卡器設備,人員識別卡等部分組成。
5、 應及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5.1應及救援組
組 長:礦長
副組長:安全礦長 機電礦長 生產礦長
成 員:調度室 安全科 供應科 監測隊 礦醫院 救護大隊
5.2機構職責
5.2.1救援組職責
重大求救報警事故發生後,分析判斷事故,決定啟動救援予案,批準現場搶救方案;根據事態發展,決定是否請求外部救助;協調物資、設備等工作,負責組織重特求救報警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5.3應急成員職責
5.3.1調度室、安全科:負責傳達事故應急救援組的指示,按照搶修予案程序進行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5.3.2供應科負責搶救工作所需配件工具的采購、領用。
5.3.3監測隊負責求救報警事故救援工作的數據資料準備,配合工作。
5.3.4 醫院負責對求救人員的醫療救助。
5.3.5 救護大隊負責對求救人員的救援。
6、應急救援程序
6.1接警
6.1.1報接警處置程序
調度室值班人員在接到求救報警時,要核實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大小,並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並通知相關隊組。
6.1.2救援程序
參照我礦《礦井救災應急預案》。
6.3應急啟動
當發生3人及3人以上,同一時間發出求救呼叫時,啟動本預案。
6.4救援行動
參照我礦《礦井救災應急預案》。
6.6應急恢複
搶救工作結束後,撤出搶救人員。
6.7應急結束
由礦安全科對故障原因進行調查,對搶救工作進行總結,吸取教訓,總結經驗,恢複平時安全狀態。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
高家莊煤礦調度通信管理製度
高家莊礦信息中心監測隊
2011年1月1日
高家莊煤礦調度通信管理製度
調度通信係統是礦區通信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礦領導和調度室對生產、、安全實施指揮的重要手段,在礦區安全生產、政令傳達、搶險救災中將發揮重要作用。為了加強調度通訊係統的管理,充分發揮調度通訊係統在礦井安全生產中的作用,保證礦調度通信係統的正常運行,加強通信係統維護,特製定調度通信係統運行管理規定。
一、總 則
1、煤礦調度通信係統由機關、其它地麵單位及井下各地點的調度通信設備、傳輸線路組成。
2、調度通信設備具體由調度交換機、調度台、電源係統、錄音終端、數據傳輸終端、耦合器、井下本安電話機、地麵普通電話機及通信電纜、配線設備等組成。
3、保證調度通信設備的安全、可靠、穩定運行和通信電路暢通,是通信維護工作人員的首要任務。
4、信息中心要規範調度專用通信網絡設備的管理、運行、維護工作,建立一支精幹高效的調度通信專用管理、維修人員隊伍(包括設備的管理、維護和使用操作人員),定期檢查,迅速、及時排除通信障礙,確保電路暢通和設備完好。為礦區的生產、經營、管理提供優質服務。
二、職責範圍
1、機構設置
信息中心擔負本調度通信係統設備及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
2、調度室、信息中心職責
調度室:
作為全礦安全生產指揮中心,調度室是通訊暢通、保障安全生產的集中體現。因此調度電話的安裝、撤除、增加、轉移由調度室在平衡安全生產和通訊係統布局的情況下確定。
信息中心:
製定優化礦內通信網絡組織方案和電路調配方案;負責係統的日常維護、管理工作,經常性對係統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督促解決;負責係統設施、材料的登記造冊、發放、回收和設備的維修、調校工作;負責采煤工作麵、機電硐室的通訊係統安裝和撤除工作,並隨工程一起交給使用單位;負責井下通訊係統主幹線和分線盒的安裝、撤除及維護工作;負責地麵通訊係統的安裝、撤除和維護工作;負責調度交換機房的管理、維護、線路安裝維護、維修以及電話的調號工作;負責礦內調度通信網的運行統計、質量分析和評價;組織對礦內調度通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發生通信阻斷和重大故障時,迅速組織查明原因,盡快恢複通信,總結經驗、教訓,製定防範措施。
3、調度維修人員職責
⑴定期檢查設備的維護技術指標,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采取具體改進措施,保證各項指標和性能符合要求。
⑵按故障處理規定及程序,排除故障,及時報告。
⑶重要節假日前,應提前對設備和電路進行測試,確保節假日期間的通信暢通。
⑷負責編寫礦調度通信係統的維修計劃。
⑸負責調度係統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使設備處於良好的運行狀態。
⑹發生通信阻斷、嚴重故障時,立即報告調度室和上級領導,並迅速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恢複通信。
⑺搞好調度設備及機房衛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4、維護工作堅持以預防為主,按計劃檢查、測試,把技術維護管理工作的重點放到日常維護工作上。
5、錄音終端要保證正常使用,不準隨意刪除錄音記錄或關機;出現故障時要及時彙報並維修。
6、需要停電檢修時,要提前通知各單位,並保證重要用戶的通信。
7、通訊信息中心維修人員在井下更改或安裝電話後應同時通知調度室,上井後及時把電話號碼輸入調度主機。
8、維護人員強化質量意識和網絡安全意識,加強質量教育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運行、維護水平和服務質量。
三、管理規定
1、井下防爆電話機由信息中心統一管理和負責維修,任何單位不得私自存留防爆電話機,發現一次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責任人罰款200元。
2、為保證及時有效的進行電話的安裝,各單位需要安裝新電話時,應寫出書麵申請,申請表應寫明安裝電話的單位、地點,型號、通信電纜的型號及長度,並負責管轄範圍內的電纜的敷設。自安裝之日起該電話由使用單位負責使用與日常維護並懸掛牌板。沒有書麵申請電話不予進行安裝。自信息中心收到電話安裝申請單後,3日內安裝。
3、井下各采掘地點的通訊設備、通訊線路、接線盒、牌板由使用單位負責日常的維護,對通訊線路的劃分與其電纜線路相同,如出現吊掛不整齊或通訊電纜落地對使用單位負責人一次罰款500元;對設備衛生不及時清理的對使用單位負責人一次罰款200元。
4、采、掘各地點的電話距迎頭的距離應保持50~150米。施工單位應將電話機放置在幹燥、無淋水、無危險的地點,保持電話機無灰塵、無淋水、無油汙、線路整齊有序等。發現將電話設置在有淋水的地點,用水衝刷電話,電話上有噴漿料,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責任人罰款100-200元。
5、采煤工作麵的通信線路及電話機由使用單位負責保管使用,由跟班電工負責日常維護,隨工作麵的推進要將通信電纜回撤盤放整齊並及時上交信息中心,上交電纜必須在接線盒處斷開,決不允許圖省事、怕麻煩而隨意裁斷,否則對使用單位罰款1000元,對使用單位負責人罰款200元。
6、井下各掘進迎頭的通信線纜隨推進進度需要往前延伸時,使用單位派人到信息中心領取通信電纜和接線盒,並有領取人簽字確認,拖延不加長通信電纜對使用單位負責人罰款200元。敷設通信電纜時要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執行,嚴禁私拉亂扯。要將通信電纜盤放整齊,不得隨意將電纜堆放,接頭部分必須用本安接線盒,嚴禁通訊線路出現明接頭或通訊電纜落地,信息中心維護人員及安監員發現設備、設施、線纜達不到完好標準或野蠻使用的,督促責任單位進行整改,並對責任人或責任單位處以500-1000元罰款。
7、嚴禁地麵及井下私自在原來電話線路上增加或減少電話機數量,嚴禁地麵及井下機電硐室及主要運輸地點私自增減電話線路,更改電話安裝地點,各單位值班電話不準超過2部,違反者罰款200-500元。
8、電纜、電話、牌板、接線盒等回撤後不及時上交信息中心並簽字確認的,對責任單位一次罰款500元,責任人罰款200元。對損壞、丟失的接線盒、電話、電纜等通訊設施,除按價格進行賠償外,並對使用單位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
9、凡由井下各施工單位因施工、運輸損壞通信電纜導致電話通信係統通信不暢,每出現一次罰施工單位1000元;對責任人按“三違”處理罰款500元,找不出責任人對施工單位罰款5000-10000元。
10、各單位的電話出現故障時必須及彙報信息中心,並如實說明故障現象,彙報不及時影響現場使用的對電話使用單位負責人罰款200元。
11、各單位變更工作地點時,該地點範圍內的所有通訊設施與礦組織的其他工作交接一並進行。原使用單位要將該工作地點範圍內的通訊設施完好地交給接收單位,接收單位隨即履行通訊設施的安撤、使用、維護和管理的職責。交接雙方應在交接完畢後到信息中心辦理轉、消賬手續,如未辦理,發生損壞、丟失等現象,將追究原登記在案單位的責任。對其單位罰款500-1000元,負責人罰款200元。
四、附 則
凡礦原下達的與本規定相抵觸的規定,一律以本規定為準;本辦法與上級規定相抵觸,按上級規定執行。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