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礦電機車司機培訓資料
XX煤礦電機車司機培訓資料
一、電機車司機交接班製度
1.必須在現場交接班並有記錄。
2.將交班時機車、蓄電池、軌道、巷道、車皮等情況交代清楚。
3.將在充電架上充電電池的情況交接清楚。
4.將存在的各種問題及處理結果交代清楚。
1.司機必須在駕駛室內操作機車。
2.選擇好行車方向,在接到跟車工發車信號後方可開車。
3.勻速推動調速手柄,在所有車輛啟動後方可加至最高速。
4.機車運行中要密切觀察軌道及巷道內情況,有情況及時停車。
5.操作機車過程中如有異常聲響和氣味,要立即停車檢查,不能處理的故障要及時通知有關人員,不能帶病運行。
6.反向製動是為緊急情況設計的,不能做刹車使用。
7.平巷停車要用手輪刹車,不準用調速方式製動機車。
1.電機車不能交由其他人駕駛,必須持證上崗。
2.電機車閘、鈴、燈、撒沙連接裝置,棚缺一項或有失爆現象時,都不得使用該機車。
3.司機離開機車時要扳緊車閘,拿走鑰匙,但不能關閉車燈。
4.同一方向,同一軌道兩車同時行駛時,要保持100M的距離。
5.在軌道、車場、風機處等視線不好或噪聲音大的路段要減速行駛,加強觀察。
6.司機與跟車工要有礦燈能發送的緊急停車信號。
7.司機製動距離要符合要求,運送物料40M。
1.將蓄電池的“十”“一”極與充電機的“十”“一”極接好,注意不能接錯,否則會燒壞充電設備和電池。
2.按規定的電流調節充電,也可以恒流充電。
3.蓄電池充電式不能將大衣、帆布等蓋在電池上。
4.每班要對蓄電池用消塵水衝洗一遍。
5.48伏電池一般情況下充到60伏左右,且箱內有嘩嘩聲響時該電池視為充飽電池,要及時停機,防止過充電。
6.機車控製器上容量表最後兩個光標反複晃動時,此時電池為放完電的電池,要及時充電。
7.蓄電池絕對不能過充電、過放電、長期充電不足,否則會嚴重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