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縣老廠鎮上廠煤礦2012年春節複產驗收自檢自查隱患整改方案
富源縣老廠鎮上廠煤礦
2012年春節複產驗收自檢自查
安全隱患整改方案
編製單位:富 源 縣老廠鎮 上 廠 煤 礦
編 製 人:餘相明
總工程師:餘相明
礦長:陳吉波
二0一二 年 二 月三 日
目錄
各級領導審核意見………………………………………………................3
方 案 貫 徹 簽 名 表……………………………………………………………..4
第一章編製依據…………………………………………………………………..5
第一章礦井概況……………………………………………………………………..5
一、地理位置………………………………………………………………………..5
二、井田麵積及儲量………………………………………………………………..6
三、可采煤層…………………………………………….………………………….6
四、建設規模及服務年限……………………………………………………………6
五、持證情況………………………………………………………………………..6
第三章煤礦現狀………………………………………………………………….7
一、煤礦係統及生產情況…………………………………………………………..7
二、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7
三、特員持證情況登記表……………………….………………………………….8
四、礦井主要設備(見設備配備表)……………………………………………..10
五、有關鑒定情況………………………………………………………………….10
第四章煤礦自查存在問題………………………………………………………12
第五章整改方案………………………………………………………………….13
一、成立礦井隱隱整改機構領導小組:………………………………………….13
二、整改機構人員職責…………………………………………………………….14
三、隱患 按“五定”要求落實整改方案………………………………………..15
第六章主要整改工程安全技術措施…………………………………………….19
一、架棚套修的安全技術措施…………………………………………………….19
二、巷道掘進的安全技術措施…………………………………………………….23
三、先探後掘的安全技術措施…………………………………………………….26
四、防治瓦斯的安全技術措施…………………………………………………….29
五、其它…………………………………………………………………………….30
第七章應急預案………………………………………………………………….31
一、02manbetx.com
搶險應急隊伍…………………………………………………………….31
二、02manbetx.com
處理預案………………………………………………………………….34
三、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48
四、應急保障……………………………………………………………………….49
五、應急救援設施、裝備 、材料…………………………………………………50
附:1、采掘工程平麵圖…………………………………………………………..51
2、通風係統圖………………………………………………………………..52
各級領導審核意見
煤礦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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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礦安全員審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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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分局分管領導審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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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分局局長審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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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煤炭局領導審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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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貫徹簽名表
方案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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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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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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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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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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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縣老廠鎮上廠煤礦
2012年春節複產驗收自檢自查隱患整改方案
第一章編製依據
根據富煤安字[2012]7號文件和近期上級人民政府相關文件精神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我礦春節收假後成立了以礦長:陳吉波為組長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組織開展全員職工教育培訓,帶領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對井上下各係統各環節進行全麵排查,為盡快恢複春節生產,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結合我礦實際,按“五到位”的要求,特編製本方案。
第二章礦井概況
一、地理位置
老廠至黃泥河的公路從該礦北部穿過,煤礦北至富源
富源縣老廠鎮上廠煤礦位於老廠礦區二勘區的東北部,隸屬於老廠鎮拖竹村委會,跨越老廠鄉和黃泥河鄉兩個鎮,地理坐標為:東經104°34′49″,北緯25°14′18″。區內水係不發育,以溝穀季節性溪流為主。河水流量隨季節變化,雨季流量猛增,冬季幾乎幹枯。經補乃、大河溝、東瓜坡、紅岩腳後注入黃泥河,流入南盤江,屬珠江水係。
二、井田麵積及儲量
1、礦井地質資源量:截至2012年2月,富源縣老廠鎮上廠煤礦(自然井)核實各煤層采礦權範圍內煤炭保有資源量949萬t。
2、礦井設計資源/儲量:截至2012年2月,富源縣老廠鎮上廠煤礦核實各煤層采礦權範圍內設計利用煤炭資源量707.57萬t。
3、礦井井田麵積
按(滇)礦複[2011]第43號文批複,礦區井田麵積為0.68平方公裏。
三、可采煤層
根據地質勘探部門提供的資料顯示,在本礦範圍內能夠開采的煤層有C2、C3、C4、C7+8、C9、C13、C15、C19八層。
四、建設規模及服務年限
1、根據《(滇)礦複[2011]第43號文批複》中確定,我礦規劃生產能力為9萬t/a。礦井服務年限約月30.9年。
2、我礦已列入2012年富源縣技改項目,技改規劃生產能力為21萬t/a。
五、持證情況
證照名稱
|
證號
|
有 效 期
|
采礦許可證
|
5300000720407
|
|
安全生產許可證
|
(滇)MK安許證字(2005)0395號
|
|
煤炭生產許可證
|
205303254164
|
2027年7月
|
營業執照
|
530325100007265
|
年檢日期
|
礦長資格證
|
雲煤安證2010第0398
|
2012年11月
|
礦長安全資格證
|
2010字第0398
|
2012年11月
|
第三章煤礦現狀
一、煤礦係統及生產情況
1、平硐開拓,中央分列式通風方式,機械抽出全負壓通風方法,礦井進風量為
2、采區巷道布置為:主平硐從+2002.589標高開口,采區水平
3、采區現有回采工作麵一個110206回采工作麵;正在布置的有110203工作麵、110301工作麵等。未進行C7+8煤層開采。
4、掘進工作麵有4個,分別為110203運輸順槽掘進工作麵、110203回順槽掘進工作麵、110301運輸順槽掘進工作麵、110301回順槽掘進工作麵。未進行C7+8煤層作業。
5、原煤產量:2012年計劃產量8.8萬噸/年。
二、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
根據目前我礦的生產需求,礦井成立了如下管理機構:
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8人;“一通三防”管理領導小組6人;生產技術科5人;調度室4人;機電科5人;防突小組6人;防治水小組6人;雨季三防領導小組5人;頂板管理領導小組4人;成立質量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5人;職業病防治管理領導小組4人;應急救援領導小組7人。
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礦長、總工程師、副礦長、專業技術人員、采掘機運通各隊長。
三、特員持證情況登記表。
序號
|
姓名
|
職務
|
證號
|
序號
|
姓名
|
職務
|
證號
|
1
|
陳吉波
|
礦長
|
雲煤安證2010第0398 安全資格證2010字第0398 |
59
|
王小六
|
膠帶輸送機
|
TM52020219730202249X
|
2
|
餘相明
|
總工程師
|
安全資格證09052010100503
|
60
|
王久二
|
膠帶輸送機
|
TM532225196205191914
|
3
|
胡坤周
|
生產副礦長
|
安全資格證201字第0648
|
61
|
李尤專
|
膠帶輸送機
|
TM530381198808104713
|
4
|
代珍壽
|
安全副礦長
|
安全資格證2011字第0649
|
62
|
田大八
|
膠帶輸送機
|
TM530325197905180712
|
5
|
吳四友
|
安全副礦長
|
安全資格證2011字第0650
|
63
|
熊國新
|
膠帶輸送機
|
TM530325197903170756
|
6
|
李華東
|
生產副礦長
|
安全資格證2011字第0784
|
64
|
李華輝
|
膠帶輸送機
|
TM532225197804111319
|
7
|
趙江鵬
|
技術副礦長
|
安全資格證2010字第0536
|
65
|
李旭
|
膠帶輸送機
|
TM530325199210301150
|
8
|
陳文勝
|
機電副礦長
|
安全資格證2010字第0240
|
66
|
宗小穩
|
膠帶輸送機
|
TM532233196704205110
|
9
|
餘相明
|
采礦工程師
|
贛煤中3615703065
|
67
|
李文現
|
膠帶輸送機
|
TM530325199111101137
|
10
|
賈雲全
|
通風技術員
|
(2009)采字第633號
|
68
|
王克敏
|
膠帶輸送機
|
TM532225196604081536
|
11
|
王大江
|
地測技術員
|
131361201106000700
|
69
|
方選林
|
膠帶輸送機
|
TM530325198001191739
|
12
|
趙江鵬
|
地測技術員
|
106861200806011112
|
70
|
劉紹雄
|
井下爆破工
|
TM532225196210191919
|
13
|
陳文江
|
機電技術員
|
(2009)采字第231號
|
71
|
張小強
|
井下爆破工
|
TM530325197612091513
|
14
|
代珍壽
|
安全檢查員
|
煤53621504070312
|
72
|
呂春福
|
井下爆破工
|
TM530325197401271952
|
15
|
劉昌法
|
安全檢查員
|
TM532225196703271917
|
73
|
胡坤輝
|
井下爆破工
|
TM530325199105131938
|
16
|
胡坤周
|
安全檢查員
|
TM532225197112291937
|
74
|
胡操斌
|
井下爆破工
|
TM532225198910011551
|
17
|
胡坤萬
|
安全檢查員
|
TM532225195703221974
|
75
|
徐小三
|
井下爆破工
|
TM530325198503201933
|
18
|
代大奎
|
安全檢查員
|
TM532225197602231910
|
76
|
胡坤應
|
井下爆破工
|
TM53222519770707005X
|
19
|
胡義軍
|
安全檢查員
|
TM532225197108281955
|
77
|
方南華
|
井下爆破工
|
TM530325198402151914
|
20
|
張德林
|
安全檢查員
|
TM520202197108212492
|
78
|
莫永全
|
井下爆破工
|
TM532225196412271319
|
21
|
呂邦友
|
瓦斯檢查員
|
煤53621604070108
|
79
|
牛學友
|
井下爆破工
|
TM5303251975010619X
|
22
|
代大鬆
|
瓦斯檢查員
|
TM532225197402231923
|
80
|
李堅祥
|
井下爆破工
|
TM532225195906231312
|
23
|
趙四友
|
瓦斯檢查員
|
TM532225197308091339
|
81
|
胡波
|
井下爆破工
|
TM532225199304021535
|
24
|
徐小三
|
瓦斯檢查員
|
TM530325198503201933
|
82
|
何九生
|
井下爆破工
|
TM530325197912161536
|
25
|
劉昌能
|
瓦斯檢查員
|
TM532225197302021938
|
83
|
李龍豔
|
井下爆破工
|
TM530325198901201138
|
26
|
徐春城
|
瓦斯檢查員
|
TM532225197203051912
|
84
|
胡常永
|
井下爆破工
|
TM530325197710220753
|
27
|
方南玉
|
瓦斯檢查員
|
TM530325198208081713
|
85
|
李華鋒
|
井下爆破工
|
TM530325198910281352
|
28
|
闞世倉
|
瓦斯檢查員
|
TM532224197403273337
|
86
|
周加學
|
井下爆破工
|
TM530325197507111519
|
29
|
李玉
|
瓦斯檢查員
|
TM530325199206081159
|
87
|
袁開硯
|
井下爆破工
|
TM530325198210050393
|
30
|
黃麗橋
|
瓦斯檢查員
|
TM532224197109113332
|
88
|
牛會祥
|
井下爆破工
|
TM530325197402191559
|
31
|
丁樹奎
|
瓦斯檢查員
|
TM532224197803163153
|
89
|
吳應學
|
井下爆破工
|
TM532224196508102310
|
32
|
張榮慶
|
瓦斯檢查員
|
TM532224196503173312
|
90
|
王克付
|
井下爆破工
|
TM532225198103211530
|
33
|
方南江
|
瓦斯檢查員
|
TM530325197406111755
|
91
|
王應江
|
井下爆破工
|
TM520202196609082417
|
34
|
方雲春
|
瓦斯檢查員
|
TM532225198512011732
|
92
|
徐義鳳
|
電機車司機
|
TM5303251990031505X
|
35
|
何永
|
瓦斯檢查員
|
TM530325197312241137
|
93
|
王應坤
|
電機車司機
|
TM530325199008201914
|
36
|
張穩國
|
瓦斯檢查員
|
TM532225197010241154
|
94
|
劉紹良
|
電機車司機
|
TM532225196005201970
|
37
|
方南金
|
瓦斯檢查員
|
TM530325197005051712
|
95
|
王朋
|
電機車司機
|
TM530325199009101958
|
38
|
徐立高
|
瓦斯檢查員
|
TM532225197010261139
|
96
|
黃本玉
|
主扇操作工
|
TM530325197103151776
|
39
|
王鋒
|
監控維護員
|
2011字第0249號
|
97
|
劉少權
|
主扇操作工
|
TM532225197909101918
|
40
|
胡德奎
|
監控維護員
|
2010字第0875號
|
98
|
羅留權
|
主扇操作工
|
TM532225197509081911
|
41
|
陳文花
|
監控維護員
|
2010字第0874號
|
99
|
趙中全
|
安全檢查員
|
待發證
|
42
|
王選址
|
監控維護員
|
2011字第0250號
|
100
|
代樹權
|
安全檢查員
|
待發證
|
43
|
劉紅兵
|
煤礦通風工
|
TM530325198302082018
|
101
|
李平柱
|
安全員
|
待發證
|
44
|
胡慶祥
|
煤礦通風工
|
TM530325198802241919
|
102
|
趙雲
|
安全員
|
待發證
|
45
|
蔣加國
|
煤礦通風工
|
TM532225196609011916
|
103
|
方南華
|
瓦檢員
|
待發證
|
46
|
何樹以
|
井下電鉗工
|
TM530325198403151115
|
104
|
陳興永
|
安全員
|
待發證
|
47
|
萬小祥
|
井下電鉗工
|
TM532225197901250732
|
105
|
羅石清
|
安全員
|
待發證
|
48
|
唐三理
|
井下電鉗工
|
TM532225197902011119
|
106
|
羅友奎
|
安全員
|
待發證
|
49
|
方南勝
|
井下電鉗工
|
TM530328197703071710
|
107
|
蔡光學
|
安全員
|
待發證
|
50
|
陳文江
|
井下電鉗工
|
TM532225198806061719
|
108
|
耿喬書
|
安全員
|
待發證
|
51
|
李強連
|
井下電鉗工
|
TM530325198402021922
|
109
|
田光先
|
安全員
|
待發證
|
52
|
陳文衝
|
井下電鉗工
|
TM532225198702171710
|
110
|
伍黑敏
|
安全員
|
待發證
|
53
|
潘正汝
|
膠帶輸送機
|
TM532225198805011111
|
111
|
李金強
|
安全員
|
待發證
|
54
|
王坤華
|
膠帶輸送機
|
TM530325198807251913
|
112
|
李正華
|
安全員
|
待發證
|
55
|
田有紅
|
膠帶輸送機
|
TM532225198705140717
|
113
|
胡坤權
|
瓦檢員
|
待發證
|
56
|
李漢國
|
膠帶輸送機
|
TM53222519630909115X
|
114
|
胡坤周
|
防突工
|
TM532225197112291937
|
57
|
劉紅早
|
膠帶輸送機
|
TM53032519900516197X
|
115
|
趙江鵬
|
防突工
|
TM530325198702231334
|
58
|
李小六
|
膠帶輸送機
|
TM53222519580205135X
|
116
|
曹凡
|
防突工
|
TM530325198509092117
|
四、礦井主要設備(見設備配備表)
序號
|
設備
名稱
|
型號
|
數量
|
校驗情況
|
校驗人
|
校驗時間
|
備注
|
1
|
皮 帶
|
S800
|
台
|
合格
|
陳文勝
|
2011.10.
|
|
2
|
皮 帶
|
S8650、S8500
|
各3台
|
合格
|
陳文勝
|
2011.10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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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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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CDNO18,功率75K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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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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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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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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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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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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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壓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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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UT—AP(20)型螺杆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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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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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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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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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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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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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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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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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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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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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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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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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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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化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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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W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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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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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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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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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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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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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壓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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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SQZY――1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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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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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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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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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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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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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變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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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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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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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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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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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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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壓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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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2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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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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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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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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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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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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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壓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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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3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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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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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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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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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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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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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壓探水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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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U—75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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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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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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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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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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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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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壓探水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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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150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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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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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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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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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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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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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動探水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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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J—65/2.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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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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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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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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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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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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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環式
真空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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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EA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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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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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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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環式
真空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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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EC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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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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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關鑒定情況
1、根據江西煤礦礦用安全產品檢驗中心對我礦的C2、C3煤層的煤塵爆炸性鑒定報告,結論為:各煤層不具有煤塵爆炸性。
2、根據江西煤礦礦用安全產品檢驗中心對我礦的C2、C3煤層的自燃發火性鑒定報告,結論為容易自燃煤層。
3、完成了2011年度瓦斯與二氧化碳等級鑒定,我采區礦井絕對瓦斯湧出量為
4、在7、8、9月份由河南理工大學進行了C2、C3、C4、C9煤層的瓦數綜合參數的測定及C7+8煤層的突出危險性鑒定。並已提出《鑒定報告》;
5、由雲南省安全技術中心進行了2011年度:通風能力核定、通風阻力測定、瓦斯治理專家會診等。
6、其它機電設備及相關監控設備均按規定每年進行一次校驗。
六、災害治理和預防情況
1、水害:礦井水害防治主要采取礦井水文觀測與水文地質檢查的預防。掘進工作麵采取“有掘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進行施工,掘進工作麵施工探放水鑽孔
2、煤塵:采區煤塵災害防治主要采取濕式打眼、噴霧灑水、通風除塵、淨化風流、水封爆破、清掃積塵等方式進行預防。
3、火災:礦井火災主要采取從外因火災的預防,嚴格入井檢身,嚴防人員攜帶違禁物品入井,放炮使用安全炸藥,嚴禁違章放炮。各機電設備擺放地點均安設有沙箱及滅火器,礦井巷道內均鋪設由防塵水管並能正常使用等措施。采空區及時密閉。
4、頂板災害:礦井頂板災害主要采取合理布置工作麵,采麵支護采用單體液壓支柱進行支護,特殊支護采取打設木垛、戧柱(棚)、密集支柱等行打設,頂板采取全部跨落法管理,並采取強製放頂措施等。掘進主要采取采用金屬支護,加強炮後的找掉等措施進行預防頂板災害02manbetx.com
。
5、瓦斯災害:礦井瓦斯災害02manbetx.com
主要采取加強通風管理、合理分配風量,及時處理局部瓦斯超限、加強井下瓦斯檢查等措施進行預防。完善了監空係統。
6、煤與瓦斯突出災害:吸取2011年度相鄰礦井瓦斯事故教訓,我礦低瓦斯礦井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進行管理。進行了C2、C3、C4、C9煤層的瓦數綜合參數的測定及C7+8煤層的突出危險性鑒定。待鑒定報告通過評審後,采取設計和施工。現采取提前打釋放孔進行防治。
7、“五大係統”建設:按照國家省、市、縣文件要求,共投入了100多萬元,進一步完善“監測監控、人員定位、通信聯絡、供水施救、壓風自救”五大係統的升級改造,大大提高了整個礦井的防災、抗災能力。截止2012年2月份底“五大係統”按照國家行業及省、市、縣有關標準,安裝到位,運行正常有效,並將通過上級主管部門驗收。
8、瓦斯抽放係統正在進行安裝。
第四章煤礦自檢自查存在的問題
礦井存在安全隱患共9條,分別為:
一、礦井瓦斯防治
1、瓦斯抽放係統正在進行安裝,總回風巷有
2、已請重慶煤科院對我礦進行C2、C3、C4、C7+8煤層的突出危險性鑒定工作作出“實施方案”,需進行110205運輸順槽、110205回風順槽進行施工,累計巷道長
3、110203采麵無回風專用下山,需補巷
4、部分風門、密閉損壞,漏風嚴重。
二、頂板管理
1、110206采煤工作麵部分支柱卸壓,長期停工,維護難度大,需進行卸壓推采。
2、材料上山上部車場底鼓嚴重,巷道高度不足
3、C3回風巷底鼓嚴重,巷道高度不足
三、機電、運輸
1、井下機電峒室建設不規範。
2、掘進工作麵未實行“雙風機、雙電源”。
第五章整改方案
一、根據自查情況及相關文件精神要求,礦成立礦井隱隱整改機構領導小組:
組長:陳吉波(礦長)
副組長:餘相明(總工程師)代珍壽(安全副礦長)
成員:吳四有(安全副礦長)胡坤周(生產副礦長)
李華東(生產副礦長)陳文勝(機電副礦長)
餘相明(采掘技術負責員)趙江鵬(地測技術負責員)
賈雲全(通風技術負責員)陳文江(機電技術負責員)
劉國雲(安全通風科長)田廣甫(防突隊長)
田廣甫(防治水隊長)徐夫周(機電隊長)
徐小二(巷修隊長)張紫紅(監測隊長)
萬小強(運輸隊長)李三國(采煤隊長)
胡桂平(掘進隊長)吳四有(掘進隊長)
二、整改機構人員職責
1、組長:是礦井安全整改的第一責任人,對礦井安全整改全麵負責。組織落實本整改方案及相關措施的執行。負責礦井人力、物力及財力的全麵協調。
2、副組長:
1總工程師:對礦井整改負技術責任,組織整改過程中所需安全技術措施、工程整改的設計以及相關培訓工作的組織。
2安全副礦長:對礦井防突工作整改負指導管理責任,組織關於礦井瓦斯管理、防突管理上的相關整改工作。負責在瓦斯、防突整改過程中的人員組織等工作。對礦井通風整改負指導管理責任,組織人員對礦井通風設施設備進行整改。對礦井整改負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整改期間特員的調配及現場的安全檢查監督管理工作。
3生產副礦長:對礦井采麵整改負管理指導責任,負責對采麵的各項整改工作的人員協調及管理工作。對礦井掘進工作麵整改負管理指導責任,負責對各掘進工作麵的各項整改工作的人員協調及管理工作。對礦井巷道維修整改負管理指導責任,負責對各巷道維修的各項整改工作的人員協調及管理工作。
5機電副礦長:對礦井機電、運輸工作的整改負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對礦井機電、運輸工作的人員協調、工作安排及安全監督等工作。
4采掘技術員:對礦井整改的相關方案、措施、培訓等工作進行編製,配合好總工程師的工作,積極主動的將各項技術資料進行完善,負責對職工進行相關業務培訓,對上級部門的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等進行傳達。
6通風技術員:負責“一通三防”隱患整改過程中的技術資料進行完善,負責對職工進行相關業務培訓,對上級部門的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等進行傳達。
7地測技術員:負責防治水隱患整改過程中的技術資料進行完善,負責對職工進行相關業務培訓,對上級部門的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等進行傳達;負責對礦井整改所需的地測技術資料進行提供,積極提供配合好相關人員的技術資料的編製需求。
8機電技術員:負責機電運輸隱患整改過程中的技術資料進行完善,負責對職工進行相關業務培訓,對上級部門的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等進行傳達。
3、成員:對礦井的整改工作負落實責任,嚴格按規定將采區及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到實處,對礦井的整改按各自的隊別及整改要求進行整改。安檢部門主要負責對礦井整改期間的整改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及整改落實。
三、隱患 按“五定”要求落實整改方案
(一)、礦井瓦斯防治
1、瓦斯抽放係統正在進行安裝,總回風巷有
整改方案
|
由生產技術部門編製出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向職工傳達後立即組織維修隊進行擴修,並盡快進行瓦斯抽放管路安裝,完善瓦斯抽放係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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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驗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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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國家《瓦斯抽放規範》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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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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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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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督促驗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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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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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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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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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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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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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請重慶煤科院對我礦進行C2、C3、C4、C7+8煤層的突出危險性鑒定工作作出“實施方案”,需進行110205運輸順槽、110205回風順槽進行施工,累計巷道長
整改方案
|
此工作由生產技術部門編製出施工《作業01manbetx
》及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向職工傳達,並由礦向分局、派出所提出“使用火工品審請報告” 後立即組織隊伍進行施工。並嚴格落實特員現場跟班及礦長現場帶班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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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驗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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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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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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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督促驗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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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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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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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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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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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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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203采麵無回風專用下山,需補巷
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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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工作由礦向分局、派出所提出“使用火工品審請報告”,由胡桂平組織隊伍進行施工,並嚴格執行《作業01manbetx
》規定要求,落實特員現場跟班及礦長現場帶班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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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驗收要求
|
巷道施工必須按《作業01manbetx
》規定的規格尺寸進行施工,其偏差不得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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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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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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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督促驗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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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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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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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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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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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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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分風門、密閉損壞,漏風嚴重。
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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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工作由田廣甫維修隊進行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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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驗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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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密不漏風,掏槽深不少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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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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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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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督促驗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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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責任人
|
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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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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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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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廣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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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頂板管理
1、110206采煤工作麵部分支柱卸壓,長期停工,維護難度大,需進行卸壓推采。
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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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工作由礦向分局、派出所提出“使用火工品審請報告”,由李三國(采煤隊長)組織隊伍進行工作麵推采5孔,並嚴格執行《作業規程》規定要求,落實特員現場跟班及礦長現場帶班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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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量驗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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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06采煤工作麵支護(包含特殊支護)執行《110206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的規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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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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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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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督促驗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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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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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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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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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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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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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上山上部車場底鼓嚴重,巷道高度不足
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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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工作由田廣甫維修隊進行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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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驗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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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高度不少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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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資金
|
整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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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督促驗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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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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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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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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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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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廣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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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3回風巷底鼓嚴重,巷道高度不足
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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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工作由田廣甫維修隊進行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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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量驗收要求
|
巷道高度不少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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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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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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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督促驗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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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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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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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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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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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廣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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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機電、運輸
1、井下機電峒室建設不規範。
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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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工作由田廣甫維修隊進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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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驗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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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老廠分局相關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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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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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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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督促驗收人
|
整改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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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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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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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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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廣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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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掘進工作麵未實行“雙風機、雙電源”
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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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工作由礦購進專用設備,機電隊進行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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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驗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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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煤礦安全規程》相關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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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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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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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督促驗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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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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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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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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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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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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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主要整改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礦井在整改期間,嚴格按上級主管部門對我礦的工作要求進行整改,力爭將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整改資金將專款專用,每班安排礦級領導帶班及專職安全員進行現場跟班,現場督促落實整改隱患,保證隱患的整改合格。並對各整改地點指派專人進行負責安全質量工作。
一、架棚套修的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方式:主要采取采用風、手鎬、鐵鍬進行施工。對采用風、手鎬、鐵鍬難以進行擴刷維修的地段進行采取響小炮的方式進行。
2、支護方式:采取金屬梯形棚進行支護,支護規格及其它要求根據現場須維修巷道再製定相關安全技術措施再做規定。
3、安全措施:
1)施工前,必須將所需材料準備齊全,並在施工點附近較為寬敞地點碼放整齊,以待備用。
2)施工前,必須將風、水管路接至施工地點並保證風壓力達到要求。
3)施工前,必須采用廢舊皮帶配合或木大板將施工點及其前後
4)施工前,必須對施工點進行嚴格的敲幫問頂和找掉工作,找掉時使用長
5)如在斜巷進行施工時,必須在施工點上下
6)施工過程中,若需使用腳手架時,使用1.5寸鐵管及卡子配合大板搭設,大板與1.5寸鐵管之間用8#鐵絲捆綁在一起,大板與大板之間用爪釘釘在一起;且腳手架必須搭設穩固牢靠,經現場跟班隊長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須隨時檢查腳手架穩固情況,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好後,方可繼續使用。
7)腳手架搭設好後,腳手架上不能擺放材料或設備,以防在施工過程中掉下傷人。且必須保證腳手架搭設好後不得影響機車及礦車的通行,腳手腳距機車或礦車頂部高度不得小於10公分。
8)施工過程中,在套修點前方
9)施工過程中,開口
10)施工過程中,需采取響小炮的方式進行施工時,隻能采取密打眼、少裝藥(每眼最多隻能裝二個藥卷,每眼至少裝填一個水炮泥),每次起爆長度不得超過
11)放炮時,必須先對響炮點附近的支護進行加固。瓦檢員必須先對響炮點
12)每次響炮時,必須派人到能通往響炮點的巷道交叉點進行站崗截人,每個崗哨派兩個人進行,一人進行站崗、一人進行彙報,每次響炮前,班長隻有得到負責彙報的站崗人員的彙報後方可進行響炮,響炮時,站崗截人距離必須在
13)施工過程中,在套修隻剩
14)施工過程中,套過
15)施工過程中,根據棚子規格刷夠一架棚子的位置,必須及時安設預置梁。
16)安設預置梁時,兩人抬預置梁,兩人抬起前探梁,一人卸掛鉤,待將前探梁竄抵至迎頭挑住預置梁後,重新將前探梁安設牢固,將小板插背好後,人員方可在其掩護下進行刷幫挖腿窩立腿架棚等工作,安設預置梁時必須設專人觀山。
17)施工過程中,預置梁安設好,使用小板將頂板插背好控製好頂板後,人員方可在其掩護下進行刷幫、挖腿窩、立腿架棚工作。
18)施工過程中采用金屬拱形棚支護的地段,立腿架棚前應預先在距棚腿上端
19)棚子架好後,必須采用小板將幫頂重新插背嚴實,嚴禁出現幫空、頂空現象。
20)使用小板插背時必須保證其樹皮麵向著巷道中心一側,且插背後其兩頭應超出支架
21)施工過程中,必須采用帶支拉杆的棚子,支拉杆必須在一條直線上,支拉杆的螺絲必須上齊、上緊,嚴禁出現鬆動現象;必須保持棚梁、棚腿一致平齊,不得出現裏出外進、邁步不均等現象。
22)施工過程中找掉、擴幫、挖腿窩及架棚時必須設專人觀山,且各工序嚴禁平行作業。
23)施工過程中,回收出的支護材料必須及時的運出地麵指定的地點碼放好,嚴禁影響行人及運輸。
24)施工過程中,采取兩頭相向施工時,若有人需要通過作業地點時,必須經現場作業人員的許可,作業停止後人員方可在安全的情況下通過,嚴禁強行通過。
25)施工過程中,兩頭相向施工過時,當兩頭相距
26)施工過程中,必須對巷道中的管線進行保護,嚴禁損壞電纜絕緣。隨時檢查電纜絕緣情況,發現受損必、須及時停止作業,通過專業電工進行處理,必要時先切斷該電纜電源。
27)施工過程中,當班的浮貨當班必須及時清掃幹淨,保證巷道暢通。
28)施工過程中,每班必須有一名安全員在現場負責安全質量監督工作。
29)施工過程中,每班必須有一名跟班隊長現場指揮,並負責安全質量工作,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以上。
二、巷道掘進的安全技術措施
1)開口掘進前,機電隊先將風機運至指定位置安設好,保證風機能正常運行。
2)開口掘進前,必須先將所需物料準備齊全,並在指定地點碼放整齊。將風水管接至施工地,並保證風水壓力達到要求。
3)開口掘進前,必須采用廢舊皮帶配合木大板將開口處及其上下(左右)
4)開口掘進前,必須對開口點進行認真的敲幫問頂和找掉,找掉時,找掉人員必須使用
5)開口掘進前,必須探掘。探放水深度不得小於
安全技術措施:
6)開口掘進時,施工隊組嚴格按生產技術課的要求進行施工。
7)開口掘進時,隻能采取密打眼、少裝藥(每眼最多隻能裝二個藥卷,每眼至少裝填一個水炮泥),全斷麵一次起爆的方式掘進,且炮眼在裝填過程中,必須將黃泥封填嚴實至孔口。
8)施工過程中,必須使用好前探支護,前探支護采用2根
9)使用前探梁時,必須采用8#鐵絲將其固定好,嚴防在施工過程中前探梁下滑傷人。
10)施工過程中,開口
11)施工過程中,掘進
12)施工過程中,根據棚子規格刷夠一架棚子的位置,必須及時安設預置梁。
13)安設預置梁時,兩人抬預置梁,兩人抬起前探梁,一人卸掛鉤,待將前探梁竄抵至迎頭挑住預置梁後,重新將前探梁安設牢固,將小板插背好後,人員方可在其掩護下進行刷幫挖腿窩立腿架棚等工作,安設預置梁時必須設專人觀山。
14)施工過程中,預置梁安設好,使用小板將頂板插背好控製好頂板後,人員方可在其掩護下進行刷幫、挖腿窩、立腿架棚工作。
15)棚子架好後,必須采用小板將幫頂重新插背嚴實,嚴禁出現幫空、頂空現象。
16)使用小板插背時必須保證其樹皮麵向著巷道中心一側,且插背後其兩頭應超出支架
17)施工過程中,必須采用帶支拉杆的棚子,支拉杆必須在一條直線上,支拉杆的螺絲必須上齊、上緊,嚴禁出現鬆動現象;必須保持棚梁、棚腿一致平齊,不得出現裏出外進、邁步不均等現象。
18)施工過程中找掉、擴幫、挖腿窩及架棚時必須設專人觀山,且各工序嚴禁平行作業。
19)施工過程中,每次響炮前,現場班長必須派人到所有能通往施工點的巷道進行站崗截人,每個崗哨點必須同時派去兩人,將警戒區內的所有人員撤至警戒區以外的安全地點後,留一人站崗,一人沿原路返回向現場班長彙報,現場班長隻有得到所有返回人員的彙報,將本頭的所有人員全部撤至警戒區外的安全地點,確認警戒區內無人後,方可下令放炮,沒有得到班長的放炮命令,嚴禁放炮,站崗人員沒有得到撤崗命令,嚴禁擅自撤崗。截人點必須拉警戒繩,掛警戒牌,站崗截人距離為≥
20)往前施工過程中,每次放炮前,現場瓦檢員必須加強瓦斯檢查,隻有放炮點附近
21)施工過程中,每次放炮前後,必須對後路的支護進行認真檢查和加固。
22)施工過程中,進入迎頭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和找掉工作,找掉時,找掉人員使用
23)施工過程中,放完炮經徹底的找掉好後,必須及時將前探梁竄抵至迎頭安設好預置梁臨時支護好頂板後,人員方可在臨時支護的掩護下進行出貨、刷幫、挖腿窩、立腿架棚等工作,嚴禁空頂作業。且施工過程中,必須設專人觀山。
24)施工過程中,必須一次打眼,一次裝藥起爆。
25)施工過程中,若發現後路巷道有頂板離層、下沉較大的現象,必須及時將所有人員撤出,彙報礦調度,並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待處理好後方可恢複作業。
26)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查”和“三人聯鎖放炮製度”。
27)施工過程中,巷道內的所有電氣設備必須防爆,並實行風電、瓦斯電閉鎖。
28)施工過程中,每班施工前,安檢員必須先對預透點的巷道支護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必須及時進行處理,待處理好後方可進行施工。
施工過程中,每班必須安排一名瓦檢員現場值班檢查瓦斯,作業人員嚴禁在無風,微風或瓦斯超限的情況下作業。
29)施工過程中,每班必須有一名安全員及一名瓦檢員在現場負責安全質量監督工作及檢查瓦斯工作。
30)施工過程中,每班必須有一名班隊長現場指揮,並負責安全質量工作,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以上。
31)其餘嚴格按《掘進作業規程》、《煤礦安全規程》及施工時的相關安全技術措施及相關規定執行。
三、先探後掘的安全技術措施
1、技術要求:
1)施工過程中,采用ZY650型鑽機配合直徑
2)施工鑽孔時,每次施工3個孔,每個孔孔深不得低於
3)鑽孔施工結束,往前掘進過程中,必須嚴格控製好距離,打
2、準備工作:
1)打鑽前,必須將施工點往後
2)打鑽前,必須對作業地點進行敲幫問頂和找掉工作,找掉時設專人觀山。
3)打鑽前,將鑽機運到打鑽位置,運送人員必須相互配合好,並有專人指揮,防止在運送過程中損壞鑽機和出現安全事故。
4)鑽機運到位後,嚴格按鑽孔參數要求穩鑽。鑽架采用道木搭設,道木與道木之間必須用抓釘抓牢固,且必須采用Φ
5)打鑽前,必須對鑽機的完好情況及,排水設備進行檢查,杜絕失爆,並實行“風電、瓦斯電”閉鎖。
3、施工時的安全技術措施:
1)打鑽時必須嚴格按設計參數進行施工。
2)施工鑽孔前,必須將水溝、水窩挖設好,保證水溝暢通,並對巷道內的排水設備進行認真的檢查,必須保證排水設備能正常運轉,保證能正常排水。
3)施工鑽孔前,必須對施工點進行敲幫問頂和找掉工作,找掉時使用
4)施工鑽孔前,必須對迎頭及其往後
5)打鑽時,鑽機必須由有打鑽經驗的人員操作,在開鑽前必須先檢查鑽機的完好情況,各接頭是否牢固可靠,確認無問題後方可開鑽。
6)打鑽時,操作鑽機人員必須能清楚看到鑽杆鑽進情況,一旦出現鑽孔不出水或出現其它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停止鑽進,待查明原因處理好後方可繼續鑽進。
7)開始鑽進時,必須先開水直到水從鑽孔內流出後方可給勁旋轉緩慢往前推進,鑽進時推力必須均勻,防止頂斷鑽杆或頂散鑽架。
8)裝鑽杆時,一次隻能接一棵鑽杆,接上鑽杆,開動鑽機將鑽杆接頭扭緊,將水控製閥門打開,待水從孔中流出後方可鑽進。
9)鑽機運行時,鑽機下方嚴禁有人,當鑽機任何部位發生故障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並進行處理,待處理好後,方可繼續施工。
10)施工鑽孔時,若有壓力水從孔內流出,此時不得回出鑽杆,必須待卸壓後方可回鑽。
11)施工過程中,迎頭必須安設兩台潛水泵,且必須保證完好,其中一台正常運轉,另一台備用。
12)施工過程中,若湧水量較大時,必須先解決好排水設備,滿足排水要求後方可繼續施工。
13)鑽孔施工結束,往前掘進過程中,打眼時,隻能打底眼及巷道中線左側的炮眼,中線右側采用手鎬刷掘。
14)鑽孔施工結束,往前掘進過程中必須控製好頂板,采用
15)施工過程中,若出現有煤壁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有水叫聲、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透水預兆時,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彙報礦調度,並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6)施工過程中,必須對風機電源及巷道內所有電氣設備進行全麵檢查,保證通風正常,杜絕失爆。
17)施工過程中,現場瓦檢員必須加強瓦斯檢查工作,作業人員嚴禁在無風、微風或瓦斯超限的情況下作業。
18)施工過程中,每班必須有一名跟班隊長現場指揮並負責安全質量工作,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以上。
19)本掘進頭如不打設探測鑽孔嚴禁往前掘進。
20)施工過程中,如該工作麵迎頭需打設抽(排)放鑽孔時,抽(排)放鑽孔可當做探測鑽孔使用不在打設探測鑽孔。
21)工作麵掘進期間,如不施工探測鑽孔嚴禁往前掘進。
22)其餘嚴格按施工時的《作業規程》、《煤礦安全規程》及相關措施、要求執行。
四、防治瓦斯的安全技術措施
1、工作麵掘進先施工探測鑽孔探清煤層賦存狀況、瓦斯等情況,同時進行瓦斯排放。
2、若施工排放鑽孔時出現噴孔、頂鑽、卡鑽、夾鑽等現象,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采用遠距離放炮的方式往前掘進。
3、工作麵瓦斯檢查員必須加強瓦斯檢查,嚴格瓦斯檢查製度,嚴禁瓦斯超限作業。
4、進入工作麵的工作人員都必須孰悉和掌握突出預兆及避災路線:
5、在作業過程中,工作人員加強觀察工作麵有無突出預兆、加強瓦斯檢查,發現有突出預兆之一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6、掘進巷道內的所有電氣設備必須實行“風電、瓦斯電閉鎖”,局部通風機必須采用“三專”供電,並實行“雙風機、雙電源”,嚴禁兩台風機同時停電檢修。
7、放炮時,工作麵必須停電、撤人,該巷道內的所有人員必須撤到放炮地點
8、施工過程中,嚴禁使用風鎬落煤。
9、施工過程中,每次響炮後30分鍾由瓦檢員、安檢員和班長一起進入工作麵檢查工作麵內的通風、瓦斯、支護殘爆、煤塵、頂板等情況,隻有確認無任何安全隱患後,方可由現場班隊長下令撤除崗哨,人工送電恢複作業。
10、人員佩帶的隔離式自救器必須保證完好,礦燈杜絕失爆。
11、工作麵電工必須對本頭內所有電氣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失爆。
12、施工過程中,所有的裝藥炮眼必須用黃泥封填嚴實至眼口。
13、放炮母線與連接線、連接線與腳線、腳線與腳線之間的接頭處必須用絕緣膠布包好,嚴禁出現明接頭。嚴禁一次裝藥分次起爆。
14、施工過程中,每班必須有一名安檢員、瓦檢員及班長現場值班負責安全工作。
15、其餘嚴格按《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煤礦安全規程》及防突規定、相關安全技術措施執行。
五、其它
1、全麵進行自查自糾和整改活動。
2、對每一個整改作業點都必須編製專項安全措施,並貫徹執行。
3、加強“一通三防”管理,杜絕瓦斯超限作業。
4、加強頂板管理,所有作業點執行《作業規程》及專項安全措施。
5、每一個作業點都必須有安全員、瓦檢員、跟班礦長在現場整改點跟班作業,有放炮作業的的還必須有專職放炮員。嚴格礦長帶班作業製度。
6、先排除現場整改點安全隱患,嚴禁“三違”。
7、加強入井檢身檢查,整改時期入井人員不很超過30人(包含特員及帶班礦長),嚴禁井口值班員脫崗。
8、加強整改時期安全調度,嚴禁與整改項目無關的人員入井作業。
9、保持所有原作業點通風,如確實需要停風時,必須切斷電源,打好堅固的柵欄,設置檢查牌及警示牌,每班檢查次數不少於1次。
10、嚴禁人員單獨作業。所有整改時期作業人員必須學習本方案及措施,方可入井作業。
11、所有作業人員由帶班礦長召開好班前會,落實好專項安全措施。
第七章應急預案
一、事故搶險應急隊伍
1、礦山救護
1)礦山救護工作由富源縣礦山救護大隊及礦救小隊參與。對瓦斯、煤塵燃燒或爆炸事故、煤與瓦斯突出事故、井下火災事故、瓦斯超限積聚事故、毒害物質泄漏及有中毒窒息可能場所的事故和礦井下突然停電停風等事故實施救援。
2)礦山冒頂片幫、爆破傷害、水災、提升運輸事故、觸電傷害、高處墜落、機械傷害、地麵地質災害及其他事故傷害,主要由煤礦自行實施自救,上述各類事故如兼有瓦斯及毒害物質危害時,以救護隊為主、礦協助參與實施救援。
3)礦山自救隊伍,按采、掘、機、運、通,分專業分部門及其職責範圍,根據各類事故特征和業務技術特征,由相關人員組成,各專業隊伍間相互協作聯係,實行全員參與自救。救援隊伍構成:礦長是礦山自救隊伍的第一領導,總工程師,安全礦長為其助手;各業務分管領導負責本專業小組業務範圍內的自救事宜;成員由礦屬相應專業的科(室)長構成。現場施工班組長負責自救現場應急臨時指揮;現場施工人員及時參與實施自救。
4)醫療救治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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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醫療救治,主要由淤泥鄉人民醫院承擔,該院具體醫療救治人員具有相應的醫療救治資質。現場創傷急救主要由現場施工人員承擔進行,負責受傷人員的臨時包紮、止血、人工呼吸、抬運護送傷員到醫院等急救事宜。
5)消防隊伍
煤礦消防工作主要由礦保衛科承擔,負責礦消防管理及地麵火災的救援和礦井上、下滅火器及其他滅火設施的檢查、配置、更換。除保衛科全體成員為常規消防隊員外,按有關消防隊伍建設規定,礦屬各科室及單位均有一定數量的義務消防隊員。
2、通告報警
1通告報警程序:於各類事故發生後的彙報程序相同。
2通告報警方式:采用電話通告報警,各彙報單元發現事故或接到事故報警,必須立即按通告報警程序向下一單元通告報警。
3通告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的性質、傷害狀況、影響範圍及報警時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3、指揮程序
(1)一般事故
經礦長授權,由當班礦值班領導或業務分管礦領導負責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各相關業務科室主要負責人協調落實應急救援的人、物及技術措施,由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及時指定現場應急救援指揮負責人指揮現場應急救援,現場施工人員按指揮負責人的指揮,利用現場一切可用的救援物資、材料和實施救援方式,實施求援。
(2)重(特)大災害事故
1初期指揮由礦調度室根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設法通知井下,立即撤出受災人員和停止采區供電(掘進巷道發生火災或爆炸,不能停局部通風機,應保持災區供風維持原狀),同時按程序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等相關人員,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召請礦山救護隊,成立搶救指揮部,指揮部成立後,調度初期指揮工作結束。
2當發生瓦斯煤塵爆炸、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火災、水災及采掘、機運等方麵的重(特)大災害事故,礦長按要求,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a.通知有關隊組、井口、礦燈房、自救器發放室準確統計當班井下(或事故現場)人數及其姓名,統計已上井(或撤離事故危害現場)的人數及姓名,以便03manbetx
災區人員數量及分布,通知有關單位準備救災材料和醫院做好急救傷員準備。
b.指定一名副職領導簽發下井(或進入現場)許可證。礦燈房,自救器發放室和井口未見下井許可證不準發放礦燈、自救器,不準入井。
c.根據事故災害情況,選定井下救護基地,指定具有救護知識的領導擔任井下救護基地指揮。
d.命令救護隊進入災區引導人員撤退,將傷員救到井下救護基地或其他安全地點進行現場急救後,送到地麵、醫院。救護隊得知人員受困在災區時,一方麵設法與受阻人員聯係,穩定其情緒,另一方麵立即報告救援指揮部采取果斷措施組織特別搶救。
e.根據井下災情報告,責成助手成員,將救援搶險人員組成二線、三線力量。當搶險人員不足時應及時報告上級主管請求支援,並及時滿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計完成撤人救援任務。如救災過程中出現反複或災情擴大時,應投入二線力量,同時采取安全措施保護搶險救援人員,盡力避免擴大傷亡。
f.井下撤出人員和搶救人員完成後,總指揮應投入二線、三線力量,命令救護隊進行偵察工作,掌握災情性質,影響範圍,災區通風與瓦斯狀況,同時撤出一線部分人員。
g.總指揮組織指揮部成員聽取偵察情況彙報後,命令礦總工程師組織人員依據《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結合災情實際,盡快提出事故處理方案並將成員明確分工,限定時間完成救援準備工作,並派人檢查核實。對總工程師提出的事故處理方案,經慎重研究討論後予以批準,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領導,爭取得到支持。
h.根據掌握的災情及處理方案的要求,對救護隊員做好戰前動員。一切工作落實無誤後,決定行動時間。總指揮須協調平衡各方力量,確保方案順利進行。根據災情變化,應及時修改救災方案,調整救災力量。事故救援結束,穩定一定時間後,經事故調查組同意恢複事故破壞的各個生產係統,使之正常,特別是通風係統。各個係統恢複正常後,即可恢複正常生產秩序,救援指揮部結束工作。
i.事故處理結束後,總指揮指定有關部門和人員收集整理事故調查報告,進行全麵03manbetx
。對事故原因,救援處理過程,經驗教訓及今後應采取的預防措施等,形成文件後彙報、存檔。
3救援指揮部在救援過程中,要認真處理好上級領導到礦協助救援時的領導指示,應在決策過程中采納他們的意見,處理好指揮部內部主要成員之間的關係;本著愛護關心的原則,幫助解決井下直接從事救援搶險人員提出的問題;充分發揮總工程師及專業骨幹人員在搶險救援中的參謀作用。
4在救援指揮過程中,礦長不能自行放棄對救援搶險工作的領導權,而到事故現場直接救災,如確需進入災區時,必須指定代理人,授予其指揮權,處理好災區必要事務後,必須立即返回指揮部行使指揮權。
4、通訊係統
1礦指揮調度通訊係統,根據生產通訊狀況進行日常維護保養,確保通訊信息傳送暢通。存在通訊故障的場所、地點,相關人員須立即進行處理,保障礦內礦外、井上井下通訊的正常。
2本礦所有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人員須保持電話開通狀態,以備隨時聯絡。
3通訊維護單位按照礦長指揮要求,及時安裝調整救援通訊電話,井下電話必須是本質安全型防爆電話,地麵無防爆要求場所的救援通訊聯係可采用移動電話或固定電話。
4指揮部所用電話礦調度都必須作好指揮救援的通話原始記錄。
二、事故處理預案
(一)瓦斯、煤塵事故:
1、救援
(1)事故發生後,首先要切斷災區及附近電源,掘進工作麵發生爆炸時,局扇不能停,如因爆炸造成局扇停運時“維持原狀”。
(2)派救護隊沿最短路線,以最快速度到達遇險人員最多的地點,偵察、搶救。一般救援力量少時,應選擇從進風方向進入災區,如事故後進風巷道垮塌、冒頂、堵塞,一時難以處理,可沿回風方向進入災區。救護力量多時,可以同時從進、回風兩側派人進入。對高溫、塌冒、爆炸、水淹危險的災區,隻有在救人的情況下,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證進入災區人員的安全前提下,指揮員才有權讓救護小隊進入。
(3)迅速恢複災區通風係統,爆炸後無火源存在的災區,要采取一切盡可能措施,恢複災區通風,排出爆炸產生的煙霧和有毒氣體。
(4)反風,爆炸毒害氣體嚴重威脅回風方向的工作人員時,在確認進風方向的人員已安全撤退情況下,可考慮采用反風。
(5)消除災區巷道堵塞物。對爆炸造成冒頂堵塞,影響偵察搶救時,救護隊員應及時清理。如堵塞嚴重,短時間不能清除,應采取利用壓風、供水管道、通風等通風救人辦法,供堵塞區人員呼吸。同時恢複堵塞區外的通風,讓不帶呼吸器的人員在救護隊員監護下,參加清理工作。通道一旦打開,救護隊員立即進入災區搶救遇險人員。
(6)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災區內發現火災,殘留火源,要及時撲滅。火勢較大,一時難以撲滅時,必須設法阻止火焰向遇險人員所在地和有瓦斯集聚的盲巷、硐室蔓延,防止火災加重遇險人員的危害或再度引起爆炸。待遇險人員全部救出後,直接滅火不能撲滅火災,在確認災區內人員無生還可能時,可考慮先對災區進行封閉,以控製火勢,火滅後,再尋找遇難人員。
(7)在有可能發生連續爆炸情況時,不得允許救援人員為尋找遇難人員或封閉災區而冒險進入災區。如災區遇險人員確有存活者,在嚴密監視通風瓦斯情況和準確掌握爆炸時間間隔規律,救援往返時間允許的情況下,可利用爆炸間隔時間進行搶救遇險人員救援工作。
(8)最先到達事故災區的救護小隊,負責救援遇險人員和災區偵察任務。發現受傷的遇險人員,應迅速救出災區。如現場人員確已遇難,應標明位置,繼續向前偵察,並做好偵察原始記錄,以供指揮部研究救援方案和事故調查03manbetx
用。
(9)隨後到達的救護小隊,配合第一小隊完成搶救人員和偵察災區任務,或根據指揮部命令在距災區最近的有新鮮空氣的地點,待機做好緊急救人準備工作。
(10)恢複通風設施時,首先恢複主要的容易恢複的通風設施。損壞嚴重,一時難以恢複的可用臨時設施代替。恢複獨頭通風時,局部通風機必須要在新鮮空氣處,並按排放瓦斯要求進行。
(11)待遇險人員全部救出,火源撲滅,瓦斯狀況正常,主要通風恢複正常,確認無再度爆炸可能,穩定一定時間後,在留守救護隊員的監護下,經事故調查組同意,可安排其他人員進行恢複事故破壞的各個生產係統工作,使之正常,特別是通風係統,當各係統恢複正常後,即可恢複正常生產秩序。
2、自救與互救
(1)井下現場人員感覺到附近空氣突然顫動,伴有嘶嘶的空氣流動聲時,已發生瓦斯、煤塵爆炸。這時,現場人員應背向空氣顫動方向,俯臥於巷道底部,麵貼地麵,以避開衝擊波衝擊。同時屏住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或毒害氣體吸入肺部,盡量用衣物蓋住身體,減少肉體暴露麵積,以減少燒傷。爆炸後,迅速按規定佩戴好自救器,辯明方向,沿著避災路線,盡快撤退到新鮮風流中。如巷道破壞嚴重,不能判斷撤退是否安全時,應到巷道支護較完整處躲避等待救援。
(2)對於附近傷員,要協助其佩戴好自救器,幫助撤離危險區。不能行走的傷員,在靠近新鮮風流30~50米範圍內,要設法抬其至新鮮風流中,如距離較遠,就為其佩戴自救器,不可抬運。撤出災區後,要立即利用就近電話向礦調度室報告。
(3)如巷道遭到破壞,退路被阻時,要戴好自救器,設法疏通巷道,撤到新鮮風流中,如巷道難以疏通,應坐到支護良好的巷道處,或利用一切可能條件建立臨時避難硐室,進行躲避,以待救援,並有規律地發現呼救信號(如敲擊管子、巷道等),要充分利用壓風管道,風筒等改善避難地點的生存條件。
(4)要在避難所外懸掛衣物、礦燈等明顯標識物於顯眼處,以便救援人員發現。
(5)避難所避難時,要安靜鎮定,盡量俯臥於巷道底部,以保持體力,減少氧耗,避免吸入有毒氣體。室內隻留一盞礦燈照明,其餘全部關閉,以備連續照明。
(6)看到救援人員後,不要過分激動,防止血管破裂。
(二)煤與瓦斯突出:
1、救援
(1)遠距離切斷災區和受影響區的電源。若影響遍及全礦井時,要考慮停電是否會造成淹井,若有被淹危險時,應加強電氣設備處的通風,並維持設備供電“原狀”,即送電設備不停電,停電設備不送電。
(2)撤出災區和受威脅人員
(3)指派專人到進、回風井口及其
(4)由救護隊佩戴呼吸器,攜帶滅火器,入井偵察情況,搶救遇險人員,恢複通風係統等。
(5)災區內不得隨意啟閉電器開關,不得扭動礦燈開關和礦燈,嚴密監視原有的火區,查清突出是否出現新火源,防止引起瓦斯煤塵爆炸。
(6)主扇不得停風和反風,防止風流紊亂擴大災情。
(7)組織力量救援遇險人員。
(8)製定並實施預防再次突出的措施,必要時撤出救援人員。
(9)如突出破壞範圍較大,巷道恢複困難時,在遇險人員得到救援後,可對災區進行封閉。
(10)如突出造成火災或爆炸,則按處理火災和爆炸事故進行救援。
2、自救與互救
(1)采煤工作麵發現有突出預兆時,現場人員要以最快的速度迅速向進風側撤離,撤離中快速戴好自救器,迎著新鮮風流繼續外撤。如距新鮮風流較遠,佩戴自救器不能安全到達新鮮風流處時,應首先到避難所或利用壓風自救係統進行自救,等待救援。
(2)掘進工作麵發現有突出預兆時,立即向外迅速撤至防突反向風門進風側,順新鮮風流外撤。若自救器故障或佩戴自救器不能安全到達新鮮風流時,應在撤離途中到避難所或利用壓風自救係統進行自救,等待救援。
(3)若突出事故發生時,要立即佩戴好自救器按(1)(2)所述方式迅速外撤。如撤退途中,退路被堵,或自救器有效時間不夠,可到就近避難所或壓風自救裝置處暫避,也可尋找有壓風管路的巷道、硐室躲避,並設法將管子接頭卸開,形成正壓通風,延長避難時間,同時設法與外界保持聯係。
3、生產恢複
(1)遇險人員全部撤離災區後,在確認無再次突出可能,災區火源消除的情況下,經事故調查組同意,可由救護隊或在救護隊員監護下,派人對被毀巷道及防突設施進行修複,清理突出物。
(2)清理、修複工作中,要采取措施,灑水降塵,避免煤塵飛揚,消除撞擊等各類火源、火花。
(3)逐漸恢複各係統,特別是通風係統,防突係統設施,待清理修複工作結束,各係統恢複正常,通風、防突係統設施完善後,方可恢複正常生產秩序。
(4)對清理出的突出煤矸量進行登記記錄,突出孔洞進行測量,瓦斯量進行計算,進行突出原因03manbetx
。所有記錄資料均存檔保存。
(三)井下火災事故:
1、救援
(1)礦調度接到火警彙報時,要立即按《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要求,首先實施停電撤人緊急應變措施,並按程序通知有關人員到礦調度。
(2)礦長接到報警通知後,迅速趕到調度室,組建救援指揮部,根據火災實情,召請救護隊,製定救人滅火方案。在製定方案時,要設法采取措施避免火風壓引起風流紊亂、產生瓦斯煤塵爆炸,造成事故的擴大。
(3)方案的製定、行動的采取必須果斷迅速,抓住滅火良機在最短的時間內予以撲滅。
(4)火風壓控製。火風壓會引起風流紊亂,甚至造成風流逆轉,因此,直接滅火、及早撤出受威脅地區人員,采取措施穩定風流,防止風流逆流是至為重要。首先,現場發現火災人員要利用現場一切可利用的器材積極直接滅火,控製火勢。直接滅火失效時,在撤出災區人員的情況下,可在火源進風側建築臨時密閉,控製火區進風量。上行風流,密閉應築在主幹風路,此要求如難以達到,則應先築旁側風流密閉,再閉主幹風路;下行風路中,先閉旁側風道,需要時再在火源風道中建閉。正確調整風流、避免事故擴大。火災發生後,應維持主通風機原來的工作狀態,不能減風或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減少排煙風路風阻,加大排煙能力,消除排煙風路障礙物,將火煙迅速由最近回路直接導入總回風道排出。
(5)處理火災時的通風方法。根據災情狀況,由指揮部決定,可采用正常通風,增減風量,風流短路,反風,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等方法。不管采用何種通風方法,都必須滿足下列要求。A、保證災區和受威脅人員全部撤退;B、防止火災擴大,創造接近火源直接滅火的條件;C、避免火災氣體達到爆炸濃度,避免瓦斯通過火區,避免瓦斯、煤塵爆炸;D、防止再生火源和火煙逆轉;E、防止產生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
(6)上、下山和平巷發生火災時,如在火源上風側有掘進頭和廢巷,應將積存瓦斯的巷道嚴密封堵。火源下風側有積聚瓦斯巷道時,為防止瓦斯經過火區引起瓦斯爆炸,要果斷封閉火區或進行局部反風,將這些瓦斯封閉後,再組織人員滅火。
(7)獨頭巷道發生火災時,不能停風,要在保持正常通風或在加大風量條件下處理火災。如因火災造成風流中斷或風機停運時,應“維持原狀”,並檢查巷道瓦斯及煙霧狀況,隻有在瓦斯濃度不超過2%時才可進入救人滅火。上山獨頭煤巷發火時,如風機已停運,在無需救人的情況下,禁止進入偵察或滅火,應立即在遠距離封閉。下山掘進迎頭發火,在通風條件下,瓦斯不超過2%時可直接滅火;下山中段發火,無論通風與否,都不得直接滅火,要實行遠距離封閉。
(8)獨頭掘進水平煤巷發生火災時,要保持獨頭巷道通風原狀,若著火巷道周圍和其他采空區、巷道無透氣情況時,可直接滅火。如有透氣或溝通現象,要防止滅火過程中發生瓦斯爆炸或火災蔓延鄰近地區。若發火巷道入口處進、回風側有瓦斯積聚地點,要先封閉。火災發生在掘進迎頭,初始階段現場人員要抓緊時機直接滅火。救護隊到達後,若局部通風機正常運轉,瓦斯濃度≤2%,可穿過高溫濃煙,使用滅火設施撲滅火災,若不能撲滅,需進行封閉。若局部通風機已停運,救護隊應先檢查瓦斯和氧氣濃度,判斷有無爆炸可能,決定行動對策。當火災發生在巷道中部時,要設法直接滅火,如火源點以裏有待救人員,救護隊應盡可能穿過火區救人,同時在火源以裏打上風障,阻止瓦斯外湧。如不能穿過火區,要利用風水管道壓送新鮮空氣入內,以延長待救時間,降低瓦斯濃度,同時控製供氣量不能過大,防止把高濃度瓦斯吹向火源。如短期內不能撲滅火災,火源點及以裏瓦斯濃度繼續上升,待人員救出後,可在巷口附近封閉火區。救援過程中,在火源點至巷口之間可用風流吹散煙霧,排除瓦斯,降低氣溫,出風口距火源點應有一段距離,以風不穿過火源,不使火焰向火源以裏蔓延為宜,嚴禁用局部通風機和風筒把火源以裏瓦斯排出經過火點。當火災發生在巷口附近時,要防止其沿附近進風點蔓延燃燒,其餘救援措施與巷道中部火災基本相同。
(9)用水直接滅火時,水量要充足,以防止水蒸氣傷人和煤氣爆炸。災區附近的水幕應盡量開啟,但不得直接噴灑在火源上。
(10)撲滅電器火災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如電源無法切斷,隻能采用絕緣滅火器材,二氧化碳、幹粉滅火器,砂子滅火,禁止用水直接滅火。
2、自救與互救
(1)現場任何人員發現火災,都必須首先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進行滅火,並迅速向礦調度彙報,及時設法通知火災附近受威脅人員撤離災區。
(2)撤退時應在現場負責人及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下,有序地按避災路線撤出,不能狂奔亂跑,驚慌失措。撤退要迅速果斷,且相互協助照應。
(3)位於火源進風側的人員,應迎著新鮮風流撤退。
(4)位於火源回風側的人員,或在撤退途中受到煙氣有中毒危險時,要迅速戴好自救器,盡快從捷徑轉到新鮮風流中,或在煙氣未到達之前,順著風流盡快從回風出口撤到安全地點,如距火源較近且越過火源無危險時,也可迅速穿過火區撤到火源的進風側。
(5)如不能及時撤出時,要充分利用壓風自救管路係統以供呼吸,或使用備用自救器後,繼續撤退。
(6)確不能撤退時,則應迅速進入避難硐室躲避,等待救援。
(7)撤退時,如煙霧已侵入撤退巷道,要盡量躬身彎腰,低頭快速前進,若煙霧致視線不清,要盡量貼著巷底、壁,摸著鐵道,管道等爬行撤退。
(8)在高溫濃煙巷道中撤退時,要利用巷道內的水,浸濕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進行降溫,或利用隨身物遮住頭麵,以防高溫煙氣刺激。
(9)撤退過程中,如發現有發生爆炸前兆時,應立即避開爆炸的正麵巷道,進入彎側巷道,或躲避硐室,如情況緊急,應迅速背向爆源,靠巷道一幫就地順巷爬臥,麵朝下緊貼巷底,雙臂護住頭麵;如巷道內有水坑水溝,則應順勢爬入水中。在爆炸瞬間,要盡力屏住呼吸或是閉氣將頭麵浸入水中。防止吸入爆炸高溫火焰及高溫有害氣體,同時以最快動作戴好自救器,爆炸過後,稍事觀察,無異常變化跡象時,辯明方向,沿避災路線,盡快離開災區,轉入有新鮮風流的安全地帶。
3、生產恢複
(1)救援工作結束,確認災區內已無火源存在後,方可在留守救護隊員的監護下,恢複通風係統後,再進行火災損壞巷道的維護、清理工作,並逐漸恢複其它生產係統。
(2)對已封閉的火區,要按規定進行觀察,經取樣化驗證實火已熄滅後,方可啟封,如不需啟封,可將其注銷。
(3)啟封火區前,必須製定安全措施。按措施完成啟封工作,三天後,經測定確認火區完全熄滅,通風等情況良好後,方可進行生產工作。
(四)水災事故:
1、救援
(1)指揮部應迅速判定水災的性質,突湧水的地點,影響範圍,靜止水位,突湧水量,補給水源及有影響的地麵水體。
(2)掌握災區範圍,查清事故前人員分布,分析被圍人員可能躲避地點,根據事故地點和可能波及的地區撤出人員。
(3)下令關閉影響地區的防水閘門,切斷災區電源。
(4)啟動全部排水設備加速排水,根據突湧水量大小,組織人員積極采取排堵截水的技術措施,防止整個礦井被淹,密切注意水位變化。
(5)加強通風,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的積聚和發生中毒事故。
(6)排水後進行偵察,救援時,要防止冒頂堵塞巷道,掉底和二次湧突水。
(7)搶救和運送長期被困井下的人員時,要防止突然改變他們已適應的環境和生存條件造成不應有的傷害。
(8)當遇險人員被水隔堵在獨頭巷道較高部位時,如暫時未能實現排水救人,可視情況采取打鑽供風法,以延長待救時間,當避難點水位低於附近與之相聯的水位時,禁止打鑽孔卸壓,以防水壓作用造成水繼續淹沒避難巷道。如避難點水位高於附近水域水位,無繼續淹沒避難巷道可能時,則可采取打鑽供風法,應盡量利用鑽孔,水管等向遇險人員供給新鮮風、飲料和食物。
2、自救與互救
(1)發現透水預兆時,要立即停止作業,采取措施進行支護加固和探放水,泄壓,防止透水。如透水預兆出現水叫聲時,表明透水即將發生,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出受水威脅地點人員。
(2)如已發生透水,要根據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規定的撤退路線,迅速撤退到透水地點以上的水平,不能進入透水點附近及下方的獨頭巷道。
(3)行進中,應靠近巷道一側,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體,盡量避開壓力水頭和泄水流,防止被泥水、矸、物撞傷。
(4)如發生迷路時,應朝著有風流通過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5)在撤退沿途留設明顯標誌,以提示救護人員的注意。
(6)如被水困在獨頭工作麵躲避時,應等待救援,嚴禁盲目潛水逃生及其他冒險行為。
(7)被湧水圍困無法退出時,應迅速進入避難硐室,室外設明顯標誌,迫不得已時,可爬上巷道高冒空間待救。躲避處要充分利用現場材料,改善通風環境,防止毒害氣體傷害。
(8)被困人員要作好長時間避災的準備,除輪流察看水情外,其餘人均應靜臥,以減少體力和空氣消耗。毒害氣體侵入嚴重或空氣即將耗盡,迫不得已時,可使用自救器。
(9)避災時,應用敲擊方法有規律地發出呼救信號。
(10)被困期間斷絕食物後,饑餓難忍時,也應克製自己,決不嚼食雜物充饑。需用井下水時,選擇適宜水源,並用毛巾或衣服過濾。
(11)長期被困井下,發現救護人員到來營救時,不可過分興奮、慌亂,以防意外。
3、生產恢複
(1)水災排除後,須對被水泡過的巷道自上而下,從外往裏逐段進行檢查修複。
(2)檢查受水浸泡的電器是否浸水受潮,如其電器絕緣達不到規定,應予處理後,再恢複供電係統。
(3)檢查處理完善排水係統。
(4)各生產係統恢複正常,經事故調查組同意後,方可恢複生產。
(五)頂板事故:
1、救援
(1)應先與直接遇險人員聯絡,確定遇險人員所在位置、人數。如遇險地點通風不好,必須設法加強通風,利用風、水管道及開掘巷道,打鑽等方法向遇險人員輸送新鮮空氣,飲料和食物。
(2)注意觀察周圍支護狀況,加固支護,防止再次冒落危險,準備好安全退路。
(3)注意檢查瓦斯變化狀況。
(4)清除冒落矸石時,要小心使用工具,以免傷害遇險人員。注意遇險人員所在位置,防止清理冒落矸石再次埋壓或救援人員無意踏踩遇險人員。
(5)根據冒頂範圍大小,地壓狀況,可采用掏小洞,撞楔法實施救援,大塊特重矸石可用千斤頂等起重設備撐起一定空間,迅速救人。
2、自救與互救
(1)發生冒頂征兆時,迅速撤退到安全地點。
(2)遇險時要靠煤幫貼身站立避災。
(3)遇險時立即發出呼救信號。
(4)積極配合外部營救。
(5)被困在獨頭巷道內時,要作好長時間避災準備,有計劃地使用飲水、食物、礦燈,盡量減少體力和氧氣消耗。團結協作,聽從指揮。
(6)利用現場電話或敲擊管道等與外界進行聯係或信號聯絡。
(7)維護加固冒落地點和躲避處的支護,防止冒頂擴大。
(8)使用風水管路獲取新鮮空氣呼吸,稀釋瓦斯濃度。並注意保暖。
3、生產恢複
(1)遇險人員救出後,即可製定措施對冒落區進行修複,采麵冒頂,可兩端同時進行修複,獨頭掘進巷道冒頂,應從外向裏逐漸修複。
(2)對冒頂片幫砸壞電氣設備進行檢查維修。
(3)冒頂區範圍過大,壓力等因素不能進行巷道修複時,考慮另掘巷道或另開切眼,回收冒落區內可能回收的材料、設備後,按封閉規定進行冒落區封閉。
(4)各係統恢複正常後,即可恢複正常生產秩序。
(六)爆破傷害事故:
1、因爆破火源引起瓦斯、煤塵爆炸、礦井火災或誘發煤與瓦斯突出造成的傷害,按其相應的應急救援搶險安全技術措施執行,但在救援處理過程中,要認真對清理拒爆或剩餘電雷管工作的管理,防止外力砸撞擠壓電雷管或意外電源因素,再度引爆電雷管。
2、如發生爆破煙霧熏人時,要加強通風,衝淡排除煙霧,受害人員要自行或在救援人員營救下迅速撤離煙霧區到新鮮風流中,撤離中應盡量躬身彎腰,屏息避免吸入更多煙霧中毒,必要時可使用自救器撤離。
3、人員撤至新鮮風流中後,應將遇險人員身體平躺解開上衣、腰帶,脫掉水靴,讓其吸納新鮮空氣,如人員有中毒昏厥窒息症狀,應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不能采用壓胸壓背法)或用蘇生器蘇生。
4、如發生爆破崩人時,應對傷員進行現場創傷包紮,止血及骨折的臨時固定後,及時送醫院治療,因受傷至昏厥者,要及時進行人工呼吸及心髒複蘇。
5、因爆破導致冒頂埋壓人員時,按冒頂片幫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措施執行,同時考慮拒爆殘管的處理。
6、因爆破誘發透水事故時,按水災應急求援處理措施執行。
7、拒爆殘爆處理按2001年頒發的《煤礦01manbetx
》第三百四十二條執行。
8、在人員救援結束,通風係統恢複正常,拒爆、殘爆隱患處理完畢及誘發的瓦斯、煤塵爆炸、火災、水災、冒頂片幫按其相應處理措施要求處理後,各生產係統恢複正常,經事故調查組同意,即可恢複正常生產秩序。
(七)井上、下電氣著火事故:
1、電氣著火事故一旦發生,首先要設法切斷火區電源,停止相應供電線路上的用電設備運行,然後再用直接滅火法滅火。如火區電源不能斷開時,嚴禁用水直接滅火,隻能使用絕緣滅火器材,二氧化碳,幹粉滅火器或砂子滅火,著火事故有油料參與燃燒時,也不能用水直接滅火。
2、消除火區附近可燃物,形成隔離地帶,防止火勢蔓延。
3、井下電器著火事故救援過程中,要密切監測瓦斯濃度變化,並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阻止瓦斯向著火區擴散,若著火事故未得到有效及時撲滅,釀成礦井火災時,則按礦井火災救援措施執行。
4、地麵電器著火時,滅火過程中,要注意防止身體觸及周圍未能停止運行的裸露帶電體,以防觸電。
5、滅火時,應站在著火區背風方向進行。
6、若火點附近存有油料的封閉類型電器表麵燃燒,應首先迅速進行撲滅,防止高溫引起電器內部壓力升高爆炸,造成事故擴大。
7、著火撲滅後,清理現場設專人進行觀察,時間至少一個小時,防止灼熱體及暗火複燃。
8、救援結束後,要查明著火原因,采取相應防範措施,著手恢複被燒毀的電氣設備、係統,損壞不嚴重的可進行維修,已不能滿足安全使用需要的要進行更換;係統供電前,要對供電係統的各類保護整定進行校驗,重新核查著火係統是否存在負載超負荷現象,若有負載超負荷現象必須進行調整,一切無誤後,方可恢複正常供電。
(八)觸電傷害事故
1、首先迅速切斷電源,不讓電流再在遇險人員身上通過。電源開關離觸電人較運,來不及去斷電時,要先用幹木棍或其他絕緣物把電纜(導電線)從觸電人身上挑開,使其脫離電源。也可用絕緣物包住刀斧手把將導線砍斷,但在井下嚴禁使用此法,以免產生電火花引起井下瓦斯煤塵爆炸。
2、觸電人沒有脫離電源之前,切忌直接用手拉、推觸電者,以免自己觸電。
3、觸電人員脫離電源後,要將其抬到新鮮風流中立即將其衣物解開,進行人工呼吸和心髒按摩急救,對“假死”現象不能輕易停止急救,但切不可給觸電者打強心針。
4、恢複因救援而人為斷開的電氣係統,井下還要注意消除失爆現象。
(九)地麵地質災害事故:
1、地麵裂隙類地質災害如發生在有人活動區域,必須進行封堵,裂隙區有居住房屋,應予搬遷;如裂隙區域無人類活動可能時,經調查研究,確認對礦井無危害時,可不予封填,但需定期進行觀察其發育變化狀況,一旦對礦井造成危害可能時,須采取措施封填。
2、進行封填裂隙工作時,要防止人員墜落跌進裂隙,要隨時檢查裂隙內是否有瓦斯等可燃、易爆氣體溢出,如有須避免火源靠近裂隙區。
3、地麵塌陷類地質災害發生時,如伴隨有人員掩埋壓進塌陷坑,要先采取清挖措施,尋找救援遇難人員。
4、被埋壓遇難人員救出後,及時采取用泥土石料填實塌陷坑,填料盡量搗實,充填區應稍高於原地表,表麵夯實,以防雨水浸入再度沉陷。
5、調查塌陷原因,如因井下開采造成,應盡量充填采空區,並改進巷道開拓和井巷圍岩支護形式,提高圍岩支承能力。
6、地麵山體滑坡類地質災害發生時,首先要疏散轉移附近可能再度滑坡受威脅區域的居住人家,設立警戒區域,防止與救援無關人員進入。
7、滑坡伴隨掩埋人員傷害時,要設法清理,挖除掩蓋物,尋找救援遇難者。清挖時采取相應固土固坡措施,防止再度滑坡或塌方。
8、滑坡離礦區較近,應在矸石山構築擋牆,阻止泥石流衝擊公路。
(十)全礦井下突然停電停風事故:
1、全礦上下突然停電停風時,主扇司機立即向礦調度彙報,調度立即通知地麵變電所斷開入井各電源回路,礦調度派人將井口防爆門打開形成自然通風,礦及時成立救援指揮部,通知相關人員到位待命。采、掘、巷修、機、運、通風負責落實出井人員清點及禁止人員入井工作。組織好全礦職工到各線隊辦公室待命。
2、機電科及時查明停電、停風原因進行處理,並將情況向礦調度彙報,通風科立即組織編製排放瓦斯措施,救護隊做好排放瓦斯及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3、各采掘工作麵瓦檢員在施工頭麵施工負責人配合下迅速將現場施工人員及沿途人員按避災路線撤出地麵,並向礦調度室彙報。
4、井下巡回瓦檢員及時趕到井下變電所檢查瓦斯,向礦調度室彙報後與變電工一起在變電所待命。
5、各掘進頭瓦檢員待人員全撤出獨頭巷道口後及時在巷口打柵欄,並掛上“禁止入內”警示牌。
6、井底水泵房片區瓦檢員及時到泵房檢查瓦斯,向礦調度室彙報後,與水泵工一起在水泵房待命。
7、地麵變電所斷開各入井電源回路後,及時向礦調度室彙報。
8、若停風時間較長各留守待命場所經瓦斯檢查,發現瓦斯超限,要即時向礦調度室彙報,礦調度室通知將其撤出地麵。各采掘頭麵當班電鉗工撤退時必須將該頭麵所有電氣設備開關手把打到零位鎖上,瓦檢員將局扇開關手把置零閉鎖,井下變電所變電工停掉各路配電開關。
9、臨時指揮部各井口檢身員落實專人配合出井後的安檢員負責各入井口看守,禁止無指揮部開具的入井許可證的人員入井。
10、需要入井進行防洪工作的人員,必須在瓦檢員或救護隊員的監護下進入現場,但嚴禁進入瓦斯超限場所。
11、待查明停電原因,並進行處理正常後,要先組織關閉防爆門,才能通知主扇司機開啟主扇。
12、主扇開啟30分鍾後,人員方可入井進入已通風的區域,且瓦檢員必須走在最前麵,其次是現場施工負責人,再其他人員,瓦檢員要邊走邊檢查瓦斯狀況,若發現有超限立即組織撤退。
13、因停電、停風導致的局扇停運的掘進施工巷道和其他停風區域,嚴禁進人,必須由瓦檢員對瓦斯、二氧化碳進行檢查,若其濃度<3%時,可由瓦檢員采取安全措施後控製風量進行排放,若≥3%時,必須由救護隊按所編製審批的排放瓦斯措施進行排放。
14、待瓦斯排放工作結束後,才能恢複井下供電。
15、因停電、停風導致瓦斯積聚使人窒息時,按窒息救援處理措施進行。
(十一)井下場所瓦斯積聚或超限事故
1、凡井下場所瓦斯積聚或超限,必須切斷該場所電源,停止作業,撤離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因停電、停風導致的井下場所瓦斯積聚超限,按排放瓦斯措施進行排放處理。
3、因通風係統不合理導致的積聚、超限,必須對通風係統進行改善,改進方案要報總工程師批準。
4、對冒落空洞,裂隙發育瓦斯湧出較大,造成的瓦斯積聚超限場所,采用充填法、引風法,風筒分支排放法,鑽孔抽放法或黃泥抹縫等進行處理。
5、運輸機底槽瓦斯積聚超限,要采用壓風排除或清暢底槽法處理。
6、瓦斯積聚超限現場處理,必須由瓦檢員,救護隊員按處理措施要求執行。處理過程中嚴禁敲擊金屬物體,以免產生摩擦撞擊火花。
7、因瓦斯積聚超限致人員窒息的,按救援窒息措施執行。
8、隻有瓦斯積聚超限處理好後,觀察一段時間,穩定不再超限積聚後,才能恢複供電,進行正常生產。
三、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
1、應急救援指揮部:
應急救援指揮部設在礦為公室;
指揮部長:陳吉波(礦長)
指揮副部長:陳優龍(業主)、餘相明(總工程師)、代珍壽(安全副礦長)、胡坤周(生產副礦長)、陳文勝(機電副礦長)、陳學農(後勤礦長)
指揮部成員:李華東(安全副礦長)、劉國雲(安全副礦長)、吳世友(生產副礦長)、趙江鵬(辦公室主任)、張國林(物質供應組長)、陳文金(後勤保障組長)、陳學農(善後處理組長)、陳文平(警戒保衛組長)以及外援協議單位富源縣礦山救護隊隊長和老廠鎮人民醫院醫療小組組長。
《二》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礦長:負責應急救援指揮,並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
(2)法人:負責協助礦長應急救援指揮,並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
(3)礦總工程師:礦長應急救援指揮的第一助手,在礦長領導下,製定應急救援的方案措施。
(4)安全副礦長:根據救援預案要求,監督各項救援工作及措施的落實,並根據各類事故救援特征和事故救援進展實際情況,提出可行的救援建議,由總指揮裁決執行。對“一通三防”方麵的事故救援,按礦長命令負責落實礦井通風係統的調整改善,觀測礦井主通風機工作狀況,落實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並執行與通風有關的救援措施。防突隊長:按礦長命令,負責落實礦井瓦斯抽放係統調整改善,完成與瓦斯抽放有關的救援措施工程。
(5)生產副礦長:遵照礦長的命令,負責分管職責範圍救援工作的落實。負責調集事故救援所需人員及時待命,調集救援所需設備、工具、材料,並由指定的副礦長嚴格控製現場救援人員,簽發救援人員進入現場的特別許可證。
(6)機電副礦長:負責提供機電範圍救援所需的圖紙資料,製定、落實有關機電救援的技術工作,保障事故救援工作的正常供電和主要設備正常運行,按礦長命令進行停送電工作。負責事故救援機電設備的安裝,隨時完成其它救援有關任務。
(7)技術人員:按礦長命令,負責落實有關應急救援技術工作,有關的地質測量工作,提供救援所需的工程圖紙資料,協助礦長、總工程師進行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
(8)救護隊長:負責安排救護隊的具體行動,全權指揮現場救援工作,完成救援任務和事故處理任務。
(9)辦公室主任:負責設定救援警戒,安置相關救援人員待命處所,指揮救援車輛進出,遇險人員及時運送救治。
(10)礦調度主任:負責建立事故應急救援原始記錄,並及時按程序向礦山救護隊、礦長、總工程師及主管部門彙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等狀況,負責通知相關部門及人員按預案要求到指定救援崗位。隨時完成礦長布置的有關救援任務。
(11)現場救援指揮部:負責救援措施的監督落實。
(12)搶險救災組:負責按救援措施要求,迅速組織受事故威脅危險區域的人員撤離,組織現場人員將事故性質、現象、範圍、發生原因等情況如實彙報指揮部。為持有進入現場特別許可證的人員準備照明燈具或其它用具,禁止無證人員進入事故救援現場。隨時按礦長命令,完成有關救援任務。
(13)物資管理組:負責及時準備所需的救援器材,並按礦長命令迅速運達指定地點。
(14)技術組:負責配合礦長做出救援的相關措施。
(15)後勤保障組長:負責救援物資、器材及人員的運送。負責救援人員和遇險人員的住宿安排和有關生活事宜。
(16)醫療隊:負責遇險人員的急救治療,護理保健和藥物供給。
(17)警戒保衛組:負責事故救援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持礦井的正常秩序,禁止無關人員在事故救援工作範圍內逗留、圍觀、滋事。
(18)善後處理組:負責事後的相關處理工作。
四、應急保障
由後勤保障組負責人負責落實相關單位和人員,保證遇險人員和救援人員的住宿安排及有關生活事宜,保證運送遇險人員和救援人員的食宿安排及有關生活事宜。保證運送遇險人員和救援人員的用車及安全行駛;保證各類救援物資的準備和運送到位。
五、應急救援設施、裝備 、材料
1、各單位按《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及安全生產責任要求,作好應急救援所需設施、裝備、材料、工具的日常準備工作,保障其完好可靠並運到相應的指定地點備用。
2、機電科要做好主供、排水係統設施管道的日常檢查維護,以保障救援用水或排水工作可靠運行。
3、各機房、硐室及其它按措施標準要求需要配置地點的防滅火器材,必須足額配足待用。附:物質儲備表
序號
|
物質名稱
|
數量
|
序號
|
物質名稱
|
數量
|
1
|
2寸鋼管
|
|
2
|
麻袋
|
300個
|
3
|
皮管
|
|
4
|
方木
|
20立方
|
5
|
風筒
|
|
6
|
大板
|
20立方
|
7
|
隔爆水袋
|
200個
|
8
|
水泥
|
1噸
|
9
|
幹粉滅火器
|
60台
|
10
|
千斤頂
|
3台
|
11
|
黃泥
|
2噸
|
12
|
沙石
|
1噸
|
13
|
6寸管
|
|
14
|
水泵
|
6台
|
15
|
大錘
|
6把
|
16
|
8#鐵絲
|
|
17
|
接管工具
|
20套
|
18
|
安全帶
|
10條
|
富源縣老廠鎮上廠煤礦
編寫:餘相明
二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