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光纜熔接安全技術措施
為優化監測監控環網光纜路由,保證監測監控係統正常運行,需要在********井底視頻監控光纜進行熔接,具體方案和措施製定如下:
一、施工方案:
在***********對光纜進行熔接。
二、本次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技術負責人:
三、熔接地點:
西區副斜井井底
四、熔接時間:
根據熔接進度打熔接報告
五、光纜熔接工藝流程:
1、熔接使用材料及設備:光纖熔接機、光纖切割刀、光纖熱縮管、光功率計、刀片、酒精、棉花、UPS電源。
2、步驟:
(1)光纜外皮用刀片剖出50CM,固定在光纜的接線盒內。
(2)用刀片剖切斷束管,抽出光纖。
(3)用酒精擦幹淨被剝了保護層的光纖。
(4)用光纖切割刀將光纖切麵平整,套好光纖熱縮管,並放入焊接機熔接槽內。
(5)由安全負責人、專職瓦檢員檢查工作地點周圍瓦斯濃度,低於0.5%時方可插上熔接機電源插頭,打開UPS電源給熔接機電源供電。
(6)將兩根光纖切麵對齊,起動熔接機將光纖切麵熔化在一起,放電時間<5秒。電弧長度<5毫米。
(7)光纖熔接好後,用熱熔器將熱縮套管熔化,待充分冷卻後取出光纖。
(8)以上步驟完成光纖熔接。
3、熔後工作:
(1) 熔接完成後立即關掉UPS電源,斷開焊接機電源插頭線。將焊接設備裝箱。
(2) 由技術負責人負責查驗熔接質量,確認完好後,將光纖接線盒蓋好並安放整齊。
(3) 由安全負責人負責將熔接設備及時運至地麵。
(4) 由項目負責人負責清理作業現場,確認無誤後,下達撤離指令。
六、安全措施:
2、在熔接地點,保證前後兩段10米範圍內沒有可燃性材料 。熔接前必須清理幹淨工作場所周圍10米範圍內的易燃及可燃性材料,並將地麵用水灑濕。
3、熔接地點配備2個合格的滅火器。
4、熔接過程中,通風科要派瓦檢員,在熔接地點周圍20米範圍內連續檢查瓦斯濃度,當瓦斯濃度超過0.5%時,必須停止作業,切斷熔接機電源。
5、在熔接過程中,存放酒精棉球的專用容器必須放在遠離熔接地點的上風側10米外或風流其它分支處的安全地點,專人看護。
6、擦試光纖用的酒精棉球必須放在蓋嚴的專用塑料桶內,酒精裝在密封良好的容器內,指定專人攜帶保管。用完後必須將剩餘的酒精及時密封好、使用及未使用的棉球完全回收裝入專用桶內及時帶回地麵。攜帶及使用過程中要謹慎,防止外灑。
7、UPS電源由專人運送,在運送過程中,電源必須處於關閉狀態,且不得進入回風巷。。
8、施工完畢後,派專人清理現場,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安全負責人確認無隱患後,方可離去。
9、作業完畢後向調度室彙報。
10、作業人員必須佩戴便攜式瓦檢儀,並保持常開狀態,瓦斯濃度超過0.5%立即停止作業,待瓦斯小於0.5%,方可恢複作業。
12、作業現場必需有瓦斯檢查員和安監員跟班。
11、本次施工無關的地點嚴禁進入,攜帶熔接機和電源的人員嚴禁進入或經過回風巷。
12、熔接機和電源必須專人負責攜帶入井。
13、 光纜熔接完後,質量標準如下:
(1)、光纖損耗一個接頭為0.05dB、每公裏損耗1dB。
(2)、光纖接頭處熱縮管熱縮加固
(3)、熔接完畢後,監測係統正常。
熔接前工作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瓦檢員、安監員必須落實現場安全情況,填寫現場開工單,否則不準熔接,開工單如下:
現 場 開 工 單
安全負責人
技術負責人
瓦檢員
安監員
SK-B32-CS100406
總 工 程 師:
副 總 工 程 師:
安 監 科:
調 度 室:
機 電 科:
通 風 科:
信 息 中 心:
編 製 人:
編 製 單 位:
編製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