柿花田煤礦“一通三防”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提高礦井“一通三防”管理水平,夯實“一通三防”管理基礎,消滅瓦斯超限、煤與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02manbetx.com ,結合礦井實際,製定《柿花田煤礦“一通三防”管理規定》。
一、通風管理
1. 每月必須由總工程師或通瓦副總組織召開通風例會,03manbetx 上月通風工作完成情況和安排下月相關工作。
2. 通瓦部、通風隊每月對主要回風係統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彙報、采取措施處理,並將檢查的結果報相關的領導和部門。
3. 通風隊必須按配風計劃進行配風,不得低於計劃配風量,不得高於計劃配風量的20%。
4. 礦井總回風及采區總回風係統設為禁區管理,通風及相關管理人員進入禁區必須頭天在作業會上進行聯係,進出禁區必須向礦調度室彙報,任何人嚴禁擅自進入禁區。禁區進行上鎖管理的地點,上鎖的鑰匙統一由通風隊進行保管。
5. 通風隊構築的通風設施必須符合質量標準,施工前必須有通風設施構築通知單,並經部門審批後方可實施。設施完畢後,通風隊提出申請,由通瓦部組織、工程部、安監部人員進行驗收。
6. 通風隊對井下所有風門進行可靠的閉鎖,特殊情況無法閉鎖的必須實行上鎖管理。嚴禁兩道正向風門同時打開;防突頭麵的反向風門在有人作業時,必須打開、頂牢,在放炮時和無人作業時必須關閉。
7. 基層隊要管好各自責任區域內的通風設施,特別是通風設施前後5m不得堆碼材料、存放設備、停放礦車和堆放雜物。凡責任區域內的通風設施設備損壞由責任區域單位按通風設施齊抓共管責任製進行賠償。
8.加強局部通風管理
(1)局部通風機安裝使用符合《01manbetx 》規定,不發生循環風;一機不得同時供兩頭,如遇特殊情況需一機供兩頭,必須編製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
(2)風筒吊掛必須平直,逢環必掛,無鬆環;無明顯漏風和破口。接風筒時先大後小,無花接、無死彎,接頭必須反邊。
(3)掘進磧頭必須接防炮轟風筒,掘進隊必須按規定及時施工好風筒和監測探頭吊掛眼。掘進工作麵裝岩機前的風筒由掘進隊負責管理。
8. 每次調整通風係統前,通風隊至少提前7天編製調風措施,涉及兩個單位以上的工作時,通瓦部部長必須組織召開協調會。
9. 通瓦部、通風隊定期對通風設施進行檢查,並作好記錄。
二、瓦斯管理
1. 防突頭麵必須設置專職瓦斯員檢查瓦斯。
2. 瓦斯員必須隨時檢查所轄頭麵的瓦斯變化情況,觀察突出危險預兆。當瓦斯有異常變化和超限時及時斷電撤人,並向調度彙報,聽候處理。
3. 各級管理人員、班組長、流動電鉗工及打鑽人員下井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檢儀(多人在一起隻帶一台便攜式瓦斯檢儀),隨時檢查各自作業地點的瓦斯情況。
4. 通風隊對礦井監測係統按規定進行檢查、維護,保證完好,斷電靈敏、可靠,檢查結果按規定報有關領導和部門,監測故障的處理必須及時並不得超過8小時。
5. 瓦斯員必須嚴格執行手上交接班製度,交接班時,瓦斯員必須在檢查記錄本上相互簽字。
6. 瓦斯湧出有異常的采掘工作麵,必須在工作麵以後40m左右位置風筒設三通,防止炮後瓦斯超限。瓦斯員必須增加檢查和彙報次數,具體要求由總工程師確定。
7. 掘進工作麵必須按規定安設“雙風機、雙電源”(臨時用風地點除外),通風隊每天對“雙風機、雙電源”的自動切換裝置進行試驗一次,並在現場記錄本上作好記錄;若“雙風機、雙電源”不能自動切換,機電隊8小時以內處理完畢;安監部不定期對“雙風機、雙電源”的自動切換裝置試驗工作進行監督。
8.發生瓦斯積聚時,必須控製風量和瓦斯濃度進行排放,嚴防瓦斯超限。工作麵瓦斯濃度達到1.5%~2%、回風瓦斯濃度達到1%~1.5%的,處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1000元/次(總額,下同);工作麵瓦斯濃度達到2.1%~3%、回風瓦斯濃度達到1.6%~2.0%的,處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3000元/次;回風瓦斯濃度達到2.1%~3.0%的,處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5000元/次;工作麵或回風瓦斯濃度達到3%以上,按一類非傷亡02manbetx.com 追查處理。
9. 瓦斯超限的次數統計
(1)同一回風風流中的多處地點瓦斯超限隻能記1次。
(2)間斷瓦斯超限,間斷一次,記1次。
(3)連續瓦斯超限的記1次。
(4)甲烷傳感器故障造成顯示瓦斯超限,不按照瓦斯超限處理。
(5)未上傳的瞬時瓦斯超限不按瓦斯超限統計。
10. 礦井編製年、季、月生產作業計劃的同時,下達瓦斯超限指標。
11. 每月瓦斯超限次數超過瓦斯超限指標,對通瓦部、通風隊進行考核;瓦斯超限次數未超過下達指標,同等進行獎勵。
12. 瓦斯超限的追查
(1)3%以下的瓦斯濃度超限由通瓦副總和安全副總組織03manbetx 與追查。
(2)3%以上的瓦斯濃度超限由礦總工程師和礦安全副總經理組織03manbetx 與追查。
(3)發生瓦斯突出、爆炸及瓦斯傷亡02manbetx.com 由新井建設指揮部組織03manbetx 與追查。
三、防突管理
1. 防突工作實行終生負責製,從防突工到礦總經理務必精心管理、精心施工,嚴防現場作假行為。
2. 每月由礦總工程師或生產副總經理組織召開一次防突工作例會,開展防突隱患排查,排查內容包括礦井井巷工程及瓦斯抽采超前,采掘頭麵防突動態、地質變化情況、瓦斯湧出異常情況等,針對目前防突工作存在的問題,製定下一步需采取的措施。
3. 防突工程由總工程師提前組織製定防突方案,通瓦副總具體組織編製防突工程設計和防突措施,再由總工程師組織審查,至少提前一個月報指揮部審批。
4. 防突工作麵投產前的驗收由安全副總經理組織,總工程師、生產副總經理、相關部門、單位參加,經驗收合格後出據開工通知單,否則不得開工。
5. 基層隊值班人員在安排防突頭麵的生產任務的同時,要重點強調防突預兆、注意事項及避災的應急處理辦法,並做好記錄。
6. 實施防突措施當班,專職防突工必須首先核實防突控製距離,發現超采、超掘及時彙報,並全麵收集工作麵的煤層賦存、瓦斯湧出、地質情況、防突鑽孔施工情況等資料,井下向總工程師或通瓦副總彙報,調度室必須作好記錄。防突工在實施防突措施時必須做到原始記錄、現場情況、彙報內容“三對口”,安監部門不定期的抽查防突工作落實情況。
7. 防突采掘工作麵的班(組)長,必須在交班時向礦調度室詳細彙報現場的煤層(煤層厚度及軟煤分層厚度)變化、瓦斯變化、構造及支護情況,調度室在調度綜合記錄簿上做好詳細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向礦調度室彙報,聽侯處理。同時,調度室必須及時向值班領導、總工程師和通風等相關部門人員彙報。
8. 實施防突措施的過程中,凡出現打鑽噴孔及其它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向總工程師或通瓦副總彙報,聽候處理,礦調度必須作好記錄。
9. 防突頭麵的動態圖按公司要求及時進行繪製,每月報通瓦副總審批。
10. 重點防突頭麵,必須實行礦、部、隊三級掛牌管理,每次措施的執行必須派管理人員跟班,跟班人員必須現場彙報防突情況。
11. 重點防突頭麵的防突鑽孔施工必須固定專人,中途不得隨意更換。
12. 防突措施的初次貫徹學習由通瓦部防突技術負責人貫徹,基層隊每月必須組織一次防突措施的重新學習,並有記錄。
13. 通瓦部每季度必須組織一次防突工的業務培訓,建立好培訓記錄。
14. 每個防突頭麵結束後,通瓦部必須在一個月之內編出技術總結。
四、加強抽放管理
防突隊必須根據生產安排提前10天以上完成相關鑽孔的設計圖,必須提前7天以上編製出鑽孔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
(一)鑽孔施工
1. 鑽孔施工前,相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打鑽的安全技術措施,未貫徹學習不準開工。
2. 穿層鑽孔施工前,由通瓦副總或通瓦部長以上管理人員組織相關部門及單位進行施工前的驗收,驗收合格後出據開工通知單,才能開工。
3. 無特殊原因鑽孔施工過程中方位角誤差±3°、傾角±1°,措施中明確規定的以措施為準;未按設計施工,一律作報廢孔。
4. 每個穿層預抽鑽孔過完煤層後必須采用常壓水對煤孔段進行反複衝洗,洗出的煤量應達到50kg/m以上(特殊情況除外);機電隊必須保證洗孔的水量和水壓,常壓水的靜壓力不得低於1.5MPa,並在施鑽點的水管上安裝壓力表,觀察打鑽用水的壓力;單台鑽機的水量在φ50mm的鑽杆(鑽杆內徑的直徑為18mm)內流出的水量不小於7t/h,在打鑽前驗收時,地測部必須設三角堰觀測水量是否符合要求。
5. 采前穿層預抽鑽孔的設計傾角與煤層傾角相差15°以內,必須采用不少於2.0 m的岩芯管導向施工。
6. 預抽鑽孔施工人員必須作好原始記錄,包括見煤位置、見煤時間、過煤時間、煤孔段長度、瓦斯噴孔情況、回風側的瓦斯濃度變化情況、鑽孔總長、傾角、方位角、鑽機的運行情況等。
7. 所有抽放孔和順層預處理(預抽)鑽孔,必須由通瓦部組織專門人員進行每孔驗收,並建立完整的記錄台帳。
8. 每個鑽孔施工完畢後,及時繪製鑽孔動態圖,滯後時間不得超過2天,同時根據鑽場鑽孔竣工資料及時調整鑽孔參數、進行補孔設計。
9、安監部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鑽孔複查,對複查出的問題要提出處理意見並將驗收資料及時報總工程師和安全副總經理。
(二)抽放工作
1. 瓦斯抽放管由機動部門安排準備,並按要求按時運送至規定地點;瓦斯抽放管必須隨鑽孔的施工進度及時安裝,滯後施工地點的距離不得超過10m 。
2. 鑽孔終孔後必須複核鑽孔的開孔高、方位、傾角、孔深、各層間距離,並做好記錄。鑽孔煤係地層段(過完鋁土層)全部插花管,並將花管插至最後一煤層頂板位置,同時做好記錄。
3.鑽孔必須采用機械封孔,封孔當班通瓦部必須派人在現場監督封孔的全過程。預抽鑽孔仰孔或平孔的封孔長度不得低於8m,卸壓鑽孔仰孔或平孔的封孔長度不得低於10m,所有俯孔封孔長度不得低於5m。若鑽孔漏氣,達不到要求,繼續加深封孔深度。
3. 每個鑽場或每組鑽孔必須安設流量計,有異常的鑽孔必須單獨計量。
4. 抽放地點瓦斯管的撤除,必須由防突隊提出書麵申請,經通瓦副總或總工程師同意後,方能撤除抽放。
5. 瓦斯泵司機必須認真檢查瓦斯泵的運行情況和測定相關參數,做到記錄準確和手上交接班。
6.機電隊和供應必須保證鑽孔施工的水電和材料供應,出現問題及時處理,調度室對瓦斯治理工程重點調度。凡因人為責任造成鑽孔施工影響的,必須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並按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五、加強放炮管理
(一)放炮母線的管理
1. 工作麵放炮時,放炮母線與雷管腳線的連接線長度不得超過20m(處理瞎炮除外)。
2. 放炮母線必須是兩根硬質銅芯線,兩根母線的間距不得小於5cm。
3. 當班放炮前必須測定放炮母線的電阻,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
(二)放炮請示彙報製度
1. 放炮前必須請示礦調度室,站崗人員同時對話後,征得調度室同意後方能拉炮。
2. 炮響後由放炮員向調度室彙報。
3. 等炮期間每隔15分鍾由當班班長或當班負責人、放炮員、瓦斯員在放炮地點分別向調度室彙報一次。
4. 炮響等足時間後,進入查炮前必須請示調度室,征得同意後方能查炮。
5. 查炮完畢由當班班長、放炮員、瓦斯員在同一地點分別向調度室彙報支護、頂板、爆破效果、瞎炮、瓦斯等情況。
(三)其它規定
1. 采掘工作麵未裝藥前,炸藥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看管,不得提前在工作麵分散擱放;雷管必須放入專用雷管箱內並上鎖,或指定專人負責看管。
2. 嚴禁縮短放炮距離放炮和放炮不等足規定時間提前查炮和提前離崗。
3.查炮時瓦斯檢查員必須走在最前麵,必須認真檢查沿途瓦斯濃度,當發現瓦斯濃度超限或者積聚時,必須由瓦檢員和當班班長嚴格按《瓦斯排放措施》進行排放,以免造成工作麵回風瓦斯超限。
4. 放炮地點必須要有放炮警戒牌、警戒繩和放炮說明牌,放炮當班必須在放炮說明牌上寫明班長、放炮員、瓦斯員、放炮時間等內容。
5. 通瓦部、安監部隨時抽查放炮製度的執行情況。
6. 工作麵產生瞎炮,施工隊必須及時彙報並按規定進行處理,未處理不得從事其它與處理瞎炮無關的工作,當班未處理完的瞎炮,當班掘進班長和放炮員必須親自移交給下一班相關人員進行處理,並向調度室彙報。
六、防塵、隔爆管理
1. 設施安裝必須及時,安裝質量符合標準化要求。
2. 通風隊必須保證防塵、隔爆設施的完好,維護及時。
3. 瓦斯員必須負責局部通風的風筒降塵工作。
4. 相關單位用好、管好職責劃分範圍的通風安全設施,損壞必須照價賠償,並按區域責任製對責任單位進行考核。
5. 掘進隊每個生產班工作結束後對所轄區域進行粉塵清掃。
七、設備防爆管理
1. 防突頭麵每周防爆檢查次數不少於1次,重點防突頭麵不少於2次。
2. 所有防爆檢查情況向機運部、安監部和總工程師書麵彙報。
3. 機電隊必須落實區域防爆檢查負責人,發現失爆必須及時彙報和處理。
4. 各基層隊管理人員隨時對所負責的電器設備、電纜進行外觀檢查,發現損壞及時向礦調彙報,機電隊及時進行複查、處理。
5. 機運部必須每季度對防爆檢查人員進行一次培訓,並有記錄。
八、其它
1. 本規定未提及按有關規定執行,與上級規定相抵觸的嚴格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2. 違反本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處罰責任者50~500元、責任單位200~2000元(有特別規定的按特別規定執行),觸及公司“高壓線”的,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3. 本規定從下發之日起執行,之前的《柿花田煤礦“一通三防”管理規定》同時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