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2012年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負責人專題研究班的通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舉辦2012年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負責人專題研究班的通知
安監總廳培訓〔2012〕55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精神,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監察隊伍建設,有效提升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負責人把握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推進落實煤礦安全監察職責,按照2012年安全教育培訓重點工作安排,決定5月中旬在福建省舉辦1期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負責人專題研究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人員
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負責人。
二、研究內容
(一)國發〔2011〕40號文件解讀;
(二)煤礦安全監察方式創新;
(三)煤礦企業瓦斯防治能力評估辦法、標準及指標體係;
(四)煤礦企業整頓關閉、資源整合及兼並重組監察執法;
(五)煤礦水害防治與監察;
(六)煤礦安全生產風險預控管理;
(七)煤礦職業危害02manbetx.com 預防及查處;
(八)煤礦安全監察執法經驗交流。
三、研究班時間、地點
(一)時間。
2012年5月14日至23日;5月13日報到。
(二)地點。
福建南平培訓中心(地址:南平市隱屏峰路16號;聯係人及電話:張朝輝,0599—5252472,18960631302)。
四、其他事項
(一)請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按照名額分配(見附件1)組織所屬分局負責人參加,並於5月7日前將《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負責人專題研究班報名回執表》(附件2)傳真至中國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聯係人及電話:張翠榮,010-61591430〈帶傳真〉,13833440745)。
(二)請參加研究班的學員提前準備2至3個在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或案例,於報到時交班主任。研究班結束時,學員需提交1篇結業論文,請提前準備相關材料。
(三)參加研究班的學員經考核合格,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頒發煤礦安全監察專題培訓證書。請學員報到時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四)培訓費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支付。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附件: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