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監測監控監控係統安裝、維護製度
瓦斯監測監控監控係統安裝、維護製度
1、為保證安全監控係統的穩定運行,做好係統的安裝維護
2、各類傳感器安裝由通風部門出具安裝工作單,及安裝/拆除位置圖。自接到安裝/拆除工作單,及安裝位置圖之日起三日內,由監測隊按圖安裝到位。沒有書麵安裝/拆除工作單不予安裝。
3、監測隊在接受安裝任務時,要弄清安裝地點,確定監控設備具體安裝位置、電源連接方式、監測量傳輸方式及控製其它設備方式,並估算通訊線長度。
4、領取、安裝儀器時,要檢查儀器的各項技術指標和性能是否符合出廠標準,各連接部件是否齊全、完整、緊固,外殼是否變形及鏽蝕,隔爆麵是否符合要求,在確認無誤後,方可領取。
5、監控設備在正式安裝使用前,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在地麵試驗場所進行調試和測試,測試合格並在試驗場所試運行至少48小時後方能下井安裝使用。對安裝所用電纜要做導通及外皮檢查,電纜密封圈要合適,檔板、三通、懸掛電纜物品等要備齊。
6、安裝或搬遷儀器、電纜(本質安全型除外)前必須切斷電源,並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
7、監控設備在正常搬遷中,要防止撞碰、劇烈振動和衝擊,搬遷後要檢查設備的工作狀態是否正常和電纜有無損。
8、井下分站應設置在便於人員觀察、調試、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安設時應墊支架,或吊掛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於300mm,距軌道不小於500mm。
9、隔爆兼本質安全型防爆電源,設置在采區變電所,嚴禁設置在下列區域:(1)斷電範圍內;(2)低瓦斯和高瓦斯礦井的采煤工作麵和回風巷內;(3)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采煤工作麵、進風巷和回風巷;(4)掘進工作麵內;(5)采用串聯通風的被串采煤工作麵、進風巷和回風巷;(6)采用串聯通風的被串掘進巷道內。
10、模擬量傳感器應設置在能正確反映被測物理量的位置,甲烷傳感器、一氧化碳傳感器、溫度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煤壁不小於200mm,不影響行人和行車,安裝維護方便,能夠正確反映所測地點的濃度或溫度;風速傳感器應設置在巷道前後10m內無分支風流、無拐彎、無障礙、斷麵無變化、並應不影響行人和行車,安裝維護方便,能準確計算測風斷麵的地點;粉塵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底板2m處,不影響行人和行車,安裝維護方便,能夠正確反映所測地點的粉塵濃度。
11、開關量傳感器應設置在能正確反映被監測狀態的位置。
12、聲光報警器應設置在經常有人工作便於觀察的地點。
13、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所有井下作業地點的甲烷傳感器上限不低於40% CH4高濃甲烷傳感器;非突出礦井安設上限不低於10% CH4的高濃甲烷傳感器。
14、安裝時監控設備、電纜、接線盒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的連接必須符合井下機電管理的相關規定,安裝完畢,應詳細檢查所有接線,確認合格無誤後,方可送電。送電經30分鍾預熱後可對儀器進行調整,並檢查儀器工作是否正常,在確認儀器工作正常後,可投入報警和控製功能,並檢查其功能的可靠性,通訊正常經監控機房同意方可離開。
15、安裝斷電控製時,必須根據斷電範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並接通井下電源及控製線。
16、井下監測分站的交流供電電源取自被控製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在交流供電電源停電後,監測分站的後備直流電源在滿負載情況下必須保證不小於2小時的連續供電。宜為井下安全監控設備提供專用供電電源。
17、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及控製線、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須報告礦調度室,並製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18、安全監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連接,嚴禁與調度電話電線和動力電纜等共用。
19、井下工作站同傳感器相互連接的電纜,必須嚴格按照出廠說明書的規定執行。
20、井下監測電纜用非金屬耐磨損材料吊掛,每間隔3m 分鉤分掛於巷道壁中部,不得落地、埋壓,不得有過緊張力,吊掛整齊。監測電纜每間隔100m作標簽標誌。
21、井下監測分站牌版按我礦頒布的《高家莊煤礦通風標準牌板圖案》的格式製作和填寫。
22、監測工經常擦掃監控設備外殼粉塵和汙物,保持儀器清潔,定期更換探頭裏的防塵罩和清掃探頭罩裏的汙物。
23、監控工必須24小時值班,監測監控裝置發生故障,必須及時處理,故障處理不得超過8小時,故障停機期間應采用相應的安全措施。
24、炮采工作麵設置的甲烷傳感器在放炮前應移動到安全位置,放炮後應及時恢複設置到正確位置。對需要經常移動的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斷電控製器及電纜等,由采掘班組長負責按規定移動,嚴禁擅自停用。
25、監測巡檢人員必須每天檢查負責區域內所有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如發現顯示數據誤差、設備損壞、係統運行異常、線纜破損等異常情況,立即彙報監控值班室,並在巡檢記錄上做好記錄備查。
26、瓦檢員每班三次將光學甲烷檢測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並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通風調度;當兩者讀數誤差大於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並必須在8小時內對2種設備調校完畢。
27、井下采掘開巷道及工作麵監測設備(線纜、接線盒、傳感器、牌板)的使用、懸掛、移動由現場施工的采掘隊負責和日常維護;各采區皮帶巷、地麵皮帶走廊內的監測設備由皮帶運輸部門負責和日常維護;井上下變電所內的監測設備由機電部門負責懸掛和日常維護;總回、主井及各主要軌道巷內的監測設備由監測隊負責懸掛和日常維護;地麵安裝監測設備的場所由現場管理部門負責懸掛和日常維護。對監控線路的劃分與其電纜線路相同。保持監測設備無灰塵、無淋水、無油汙、監測線路整齊有序等。
28、工作麵傳感器需要延線或收線時,由使用單位通知通風調度和監測隊,監控維修人員與使用單位電工共同進行,使用單位不得私自處理,以防將線接錯,損壞儀器。
高家莊煤礦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