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質量督查辦法
一、督查範圍
1.井下所有施工區域、場所
2.地麵值班情況、記錄、衛生
3.地麵罐車周轉,上井設備及材料卸車情況。
二、督查標準
崗位標準化,操作規範化,過程精細化
三、督查內容
1.現場管理2.後路文明清理3.料場掛牌管理4.管線吊掛5.礦規礦紀落實情況
四、具體要求
1.施工現場材料、工具碼放有序,材料、備用設備上架,並掛牌管理,嚴禁無序擺放。
2.施工現場管路、電纜吊掛合理,不得影響行人和運輸。
3.整個工作區域內清理徹底、幹淨,流水歸溝,保證行人方便,運輸暢通。
4.料場的材料必須分類存放,並且懸掛標誌牌,標誌牌要吊平,上邊齊。
5.所有設備必須上架,擺放時以設備外邊緣成直線為標準。
6.區域範圍內,凡未掛牌的材料均視為雜物。
7.當班所用材料,必須集中存放,並掛臨時材料牌,數量與當班使用量相當,禁止亂扔亂放。
8.管線吊掛要求平直,盤圈要規範,方便時定時間更換。
9.信號線、電纜不得有纏繞現象,操作線吊掛標準,橫平、豎直拐彎90度,五小必須上板。
10.皮帶不得出現缺輥、缺銷、彎管和支架歪斜,溜子不得出現缺絲、少墊。
11.皮帶機頭和機頭架人行道側以及溜子機頭不得有浮塵和其他雜物。
12.各單位所回材料必須及時卸車、搞走,不得長時間占用罐車。
13.上井的設備和廢舊材料不得混裝。
14上井的廢舊材料為標準,長短分裝。
15.井下垃圾隻能往空罐裝,嚴禁往舊設備和舊材料罐裏裝。
16.督查領導臨時交辦任務完成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