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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機電科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安全管理製度、安全操作規程彙編

作者:佚名 2012-05-07 19:51 來源:本站原創

  第一部分

  崗

  位

  責

  任

  製

  機電礦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一、對礦井機電專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負責礦井機電新技術、新裝備的推廣應用,開展技術革新 活動,落實資金和材料,改善礦井機電麵貌。

  三、負責組織製定礦井機電工作規劃、安措計劃和長遠規劃, 並負責組織實施。

  四、每月負責組織礦井機電安全和質量標準化的檢查評比和考 核工作,並抓好礦井機電階段性總結,布置下階段的工作安排,對存 在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五、按01manbetx 和規定要求,組織對機電設備、設施等進行安全技 術測試和驗收工作。

  六、負責落實上級的各項規定和製度,不斷建立和健全各項機 電管理製度,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組織礦井機電專業重大隱患排查工作,製定措施及時 解決,負責組織機電02manbetx.com 03manbetx 工作。

  八、抓好機電專業技術培訓和崗位練兵工作。

  九、負責組織機電02manbetx.com 03manbetx 工作。

  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煤礦有關規定,認真履行 崗位義務。

  機電科長崗位責任製

  一、對本部門安全生產負全麵責任,是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

  二、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轉和運行,按規定安排落實大型設備檢修,保證機電、運輸係統安全裝置、安全設備齊全、有效。

  三、認真執行作業01manbetx 01manbetx 01manbetx 01manbetx 01manbetx 和其它安全生產管理製度。並針對本礦的具體情況,組織製定實施措施

  四、按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並做好記錄。

  五、負責礦井的排水工作,保證排水係統安全運行。

  六、負責機電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的推廣應用,領導機電人員的技術培訓。

  七、負責礦井安全供電。

  八、負責組織、審批機電技安措施項目。

  九、負責組織機電重大02manbetx.com 搶救和處理,查明原因,采取預防措施。

  十、對上級領導和職能部門提出的電氣設備方麵存在的隱患和問題,組織整改落實。

  十一、定期召開安全辦公會,並檢查各項安全製度的落實情況。

  十二、負責組織本科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工作。

  十三、主持製定本科各工種崗位責任製和安全管理製度,並定期03manbetx 研究,結合生產實際及時進行改進和完善。

  十四、參加機電02manbetx.com 的搶救、03manbetx 和處理,並製定出整改措施。

  十五、對全礦機電安全工作和機電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

  機電科科員崗位責任製

  一、在機電科長領導下,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監督檢查本部門安全設備、設施、儀器和使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設備質量及與安全有關的產品質量。

  三、堅持跟班製度,貫徹上級下達的指示精神和作業計劃

  四、對所轄機電設備應定期巡回檢查,按規定參加月、周檢。

  五、參加對機電設備事故的分析處理。

  六、對各項規章製度的實施情況,定期進行檢查。

  七、嚴禁違章指揮,製止任何“三違”行為。

  八、參加機電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九、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指令、文件,自覺遵守礦規礦紀。負責機電材料的供應與管理工作。

  十、認真做好材料、工具管理工作,不徇私情,不謀私利,嚴禁假公濟私,保證材料用於安全生產。

  十一、參加機電技術工種培訓,熟知各種材料的性能、用途及質量要求。

  十二、深入了解現場實際情況,認真審查各車間材料、工具領退手續,及時追回借出的材料和工具,監督材料的使用狀況,減少材料浪費,保證施工需要。

  十三、月底幫助本單位製訂材料需用計劃,對機電大型安裝、檢修材料計劃要及時按計劃提前落實,確保施工正常進行。

  十四、定期對本單位材料使用情況進行統計和分析,及時製定可行措施,努力降低材料消耗。

  機電科值班員崗位責任製

  一、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努力提高機電專業技術和業務管理水平,對科當班安全生產負責。

  二、對當班機電工作進行調度指揮,隨時掌握主要機電設備運行狀態、重點工程進展情況和有關工程措施的落實情況,確保設備在合理經濟的狀態下安全進行。

  三、參加科務生產會議,接受並貫徹執行有關調度工作的指導意見。

  四、掌握三班人員出勤情況,落實考勤製度,檢查崗位值班情況

  和當班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協助科長開好班前會,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五、及時了解,積極組織處理當班的機電事故,對事故過程作好記錄,分析原因,提出建議。

  六、掌握供電、供風、供水、排水、通風和提升運輸情況,配合生產單位完成當班安全生產任務。

  七、準確填報值班記錄、報表。保持值班室清潔衛生,堅守崗位,杜絕“三違”。

  主扇風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嚴格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和各項管理製度,對當班扇風機的安全運行工作負責。

  二、堅守崗位,中途不得離崗,杜絕“三違”

  三、嚴格執行每小時一次檢查觀察電壓表、電流表、負壓水位計、軸承溫度的變化情況及風機運轉情況,並做好記錄。

  四、認真學習業務技術,積極參加技術培訓,熟悉設備的技術特征、用途、原理,做到會操作、會保養、會小修。

  五、保持環境清潔衛生,工具、備件材料及安全設施擺放整齊。

  六、認真填寫運轉日記及其它各項記錄,做到準確無誤保存完好。

  七、做好現場交接班,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主排水泵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認真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和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一係列法律法規、指令、文件,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對當班安全排水負責。

  二、熟練掌握本崗操作技能,了解設備的性能,結構,清楚本崗工作範圍。

  三、認真學習業務技術,積極參加技術培訓。持證上崗,做到“三知”、“四會”。

  四、保持室內及設備清潔衛生。操作中發生故障要及時彙報,避免事故發生。記錄填寫要準確齊全。

  五、堅守崗位,定時檢查設備運行情況,搞好點檢。經常檢查水井淤沉物、接線裝置、電纜溝、盤根、電流、電壓是否符合要求。

  六、嚴格執行要害場所各項管理製度01manbetx ;嚴格執行班中檢查和班後彙報製度,確保礦井安全排水。

  電機車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嚴格遵守電機車行車管理規定,認真執行交接班製度,堅守工作崗位, 持證上崗,確保電機車和列車的安全運行,對電機車和列車運行安全負責。

  二、必須愛護自己所使用的電機車,熟悉機車的結構、技術特征和操作原理,熟悉運輸路線和信號情況。

  三、必須按規定的車數牽引車輛,嚴禁超掛多拉。

  四、嚴格執行01manbetx 和有關規定,正確操作。運行前要對機車的燈、鈴、閘及撒砂裝置等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回報處理。

  五、執行專人專機製,不得任意交給他人開車,換向手把要隨身保管好。不準非工作人員上車,在運行中要集中精力,目視前方,發現緊急情況及時停車,行近道口、彎道時,要提前發出警號。

  六、運送人員、大型物料和設備及危險物品,必須嚴格按照所製定的安全措施執行。

  七、聽從調度人員的指揮,密切的配合跟車工安全操作。在工作中發現隱患及時彙報,必須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八、認真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學習安全知識和專業技術,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開車,無“三違”行為。

  主提升絞車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負責運輸絞車的正常操作,確保其正常運轉。

  二、認真貫徹黨的安全方針、政策,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和“安全為天”的思想,確保安全提升。

  三、絞車司機要和信號工、掛鉤工密切配合,確認打點正確後方可開車。

  四、禁止酒後上崗。

  五、堅持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作業。

  六、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01manbetx 》,執行“三不開”、“六注意”。

  七、愛護設備,及時進行巡回檢查和設備保養。

  八、每班應對各種保護裝置試驗一次,確無問題方可開車。

  九、嚴格執行要重場所管理製度,開車時不得與人談笑,不得讀書看報,精力要集中。

  十、認真填寫各種記錄,發現絞車運轉不正常時要及時向科彙報。

  十一、做好車房環境衛生,確保機房、硐室清潔幹淨。

  小絞車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負責調度絞車的正常操作,確保其安全運行。

  二、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遵守紀律,聽從指揮,工作期間要精力集中,持證上崗。

  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工作期間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接班時和工作中經常檢查電機溫度、軸承溫度、鋼絲繩的排列、鋼絲繩磨損和斷絲程度,絞車的壓柱或地錨及各部件是否有損壞等問題,發現問題立即彙報處理。

  四、堅持做到不發信號及信號不準確不開,電機超溫及機器聲音不正常不開,超掛車不開,空鉤不開。

  五、不得隨便脫離崗位,離開時須切斷電源刹緊閘把,提升時聽清信號後,方準送電操作, 餘繩不要太長,操作時精力集中,手不離閘把和按鈕。做到起鉤穩,加速均勻,停車準,車輛沒有進入平台不準緊急製動刹車。

  六、經常打掃機器各部件清潔衛生,做到會保養,會使用,會排除一般故障。

  七、加強團結,搞好協作,杜絕違章作業。

  車工崗位責任製

  一、工作前必須檢查機床運轉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修理。工作時刀具要固定牢固,床麵上不準放工、量及其它物件。

  二、卡盤、花盤必須有保險裝置,使用前要板緊。專用卡盤(如圓錐軸卡盤)要裝上拉杆。

  三、機床運轉過程中不準用手消防切屑。

  四、用銼刀在車床上操作是,必須右手在前左手在後。

  五、加工長零件時要用跟刀架或中心架。長料加工時從主軸後伸出長度不得超出200mm 並應加上醒目標誌。超出200mm 時應裝上支架。

  六、工作轉動時嚴禁用手纏砂布擦光零件或用棉紗擦光零件。

  七、擦光內孔和外圓時,必須用木棒墊纏紗布。

  八、加工形狀不規則的零件或偏聽信心零心時,要加平衡配重並夾緊。先開慢車,然後變為需要的轉速。

  九、高速切削及加工鑄件時,要戴防護眼鏡或加設防護罩,以防切屑傷眼。

  十、加工鋼件應注意采用斷屑刀具,並用專用鐵鉤清理切屑。

  十一、在裝夾工件、調整卡盤、校正測量工作時,必須停車,並把刀架移到安全處。校正後要拆除墊板等物,方能開車。

  十二、下班時應關閉電源,將各種走刀手柄放在安全位置。

  牛頭刨工崗位責任製

  一、工作前必須檢查機床各部分運轉情況和防護裝置是否正常,並將潤滑部分注油。

  二、裝卡工件刀具時必須卡緊並用夾具各壓板螺絲將工件壓牢在床麵上,防止吃刀具鬆脫崩飛。

  三、刨削時,操作者應站在刨床的側麵,以免鐵屑飛出傷眼。不準將手或腳放在機床的轉動部分。

  四、刨床走刀時嚴禁擦刨床、測量工具、調整行程或變換速度。從事上述工作及離開機床時必須停車。

  五、裝夾大工件時,應使用吊車或二人以上搬抬,並要互相配合好。使用吊車時必須遵守吊車安全操作規程。

  六、工作完結要及時關閉電源、清理機床和工量具、搞好機床周圍衛生。

  磨床工崗位責任製

  一、加工零件前應首先檢查機床部分運轉是否正常、砂輪是否裝好安全罩,並開動吸塵設備。

  二、更換新砂輪時要仔細檢查砂輪是否有裂紋(可用木棒輕輕敲打砂輪,無破裂聲時主方可裝上使用)。

  三、裝緊砂輪法蘭盤使其不鬆動。法蘭盤之間應墊有軟墊片,使法蘭盤受力均勻。

  四、砂輪裝上安全罩後應空轉2——3 分鍾,檢查砂輪運轉是否正常(運轉時人應站在旁邊不得麵對砂輪)。

  五、用較薄砂輪進行側麵磨削時,應輕輕進刀,以免砂輪破裂飛擊傷人。

  鑽工崗位責任製

  一、操作鑽床要檢查各部分情況是否良好,防護是否齊全、轉速是否合適,發現問題及時修複調整。

  二、操作鑽床時嚴禁戴手套,袖口要紮緊,女工要戴工作帽,鑽帽要上緊,思想要集中。小零件鑽孔時要用虎鉗夾緊,大零件鑽孔時要用壓板壓牢,不得用手抓住零件鑽孔。

  三、使用搖臂鑽時,調好鑽頭位置後,應將主軸箱和搖臂固定牢才可開車。

  四、加工零件需要用手添加冷卻液時,要用毛刷進行,不得用棉紗絞纏物加冷卻液。

  五、換鑽頭和調速時,必須停車。

  鉗工崗位責任製

  使用鑽床嚴禁戴手套,小零件鑽孔要用虎鉗夾好,大零件鑽孔要用壓板。使用手持砂輪時要戴防護鏡,砂輪轉動方向不得朝內。使用手電鑽時要檢查其絕緣是否良好,防止漏電傷人。

  使用虎鉗時應注意:

  ⑴虎鉗裝在工作台上必須牢固,不能鬆動。

  ⑵夾較長工件進行操作時,末夾的一端必須用支架支牢。夾緊工作時,不得敲打虎鉗手柄。

  使用手錘時應注意:

  ⑴木柄要選用無裂紋的硬木材料。

  ⑵錘柄和錘頭不得沾有油脂,否則易從手中滑脫。

  ⑶錘頭卷邊或不平時應修理好後再用。

  ⑷使用手錘應注意附近人員的安全。

  使用鑿子時應注意:

  ⑴鑿子的頂端應保持清潔,不得沾上油脂,避免敲打時滑脫。

  ⑵鑿子用久尾端卷邊時必須修整後方能使用。

  ⑶使用鑿子時,禁止對麵站人。如二人對麵工作,應在前方放置屏障或擋板。在金屬屑快要鑿脫落時要輕輕用力以防鐵屑崩飛傷人。

  ⑷使用鑿子時要握緊,精神要集中。

  使用銼刀和刮刀時應注意:

  ⑴不得使用無木柄或木柄鬆動的銼刀和刮刀。

  ⑵銼刀不得當作手錘或撬棍使用。

  ⑶銼屑不可用嘴吹和手抹,必須用刷子清除。

  ⑷使用銼刀不可用力過猛,以防折斷。

  ⑸使用刮刀不可拿著工作削刮或用力過猛,防止刮傷。

  使用螺絲起子時應注意:

  ⑴起子刀口不可太薄或太狹窄,以免擰緊螺絲時滑出。

  ⑵不得將工件拿在手上起子鬆緊螺絲。

  ⑶螺絲起子不可用榔頭錘擊,以免手柄破裂。

  ⑷螺絲起子不可當鑿子使用。

  使用手鋸時應注意:

  ⑴使用手鋸條不可裝得太鬆或太緊。

  ⑵手鋸往返必須在同一直線上,用力過猛並當心鋸條折斷傷人。

  ⑶工件一定要緊固牢,以免因工件鬆動折斷鋸條傷人。

  ⑷工件將要鋸斷時,不可用力大,防止工件脫落砸傷足部。

  使用扳手時應注意:

  ⑴扳手必須與螺帽的尺寸相符,否則會打滑使人摔倒。

  ⑵用扳手擰螺帽時不可用力太猛,鬆螺絲時應慢慢施力扳鬆。

  ⑶使用扳手時必須注意可能碰得的障礙物、防止碰傷手部。

  使用手電鑽時應注意:

  ⑴首先檢查電鑽是否漏電、接地線是否牢靠,在導線部位工作時要墊木板或絕緣手套。戴絕緣手套。如發現漏電或溫度過高立即停止操作,送電工修理,不能勉強使用。

  ⑵裝卡鑽頭要在停止轉動後進行,要用鑰匙,不準用其它物件敲打鑽夾頭。

  ⑶不準用手清除鐵屑。朝上鑽孔時要戴防護鏡。

  ⑷操作完後要及時切斷電源,禁止遠距離拉電線,以免造成觸電事故。

  電焊工崗位職責製

  一、工作前先檢查電焊機及金屬台是否有牢固的接地。電焊機外殼必須有單獨的、合乎規定的接地線。接地線不得接在建築物和各種管道上。此外,還應清除現場易燃物品(如棉紗、汽油等)。

  二、電極夾鉗的手柄處絕緣物必須良好,否則應立即修理。如確實不能使用,應更換新的。

  三、電焊導線不得從乙炔、氧氣或易燃氣體管道附近通過,也不能與這些管道處於同一地溝內。

  四、焊接大件及加溫後的零件時,須配備兩人搬運。焊件應擺放穩固,以防倒塌或墜落傷。

  五、在金屬容器內進行焊接時,至少應在容器外麵設一人監護。

  六、清除熔渣時,應戴上防護鏡,防止熔渣濺入眼睛。

  七、工作完畢後,應檢查焊接地點有無火星遺留。經常清理焊機衛生,搞好安全生產。

  氣焊工崗位職責製

  一、工作前必須檢查焊槍、乙炔及氣壓管道、接口是否漏氣。檢查時隻準用肥皂水。冬季乙炔、氧氣設備凍結時,隻能用熱水和蒸汽解凍,不準用明火,防止爆炸事故的發生。

  二、焊台周圍嚴禁存放易燃易燃物品。焊工離開焊台時不得把點著的焊槍放在焊台上,必須將其熄滅掛在規定的地方,防止墜落燒傷。

  三、焊接時發生回火時應先關閉乙炔開關,後關閉氧氣開關。檢查焊槍槍溫度是否超過規定值,如超過立即浸入冷水內。還需檢查焊嘴是否堵塞,如堵塞則用通針排除,防止繼續回火導致爆炸。

  四、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物品的金屬容器時必須先進行清洗處理(用肥皂或堿水清洗後用蒸汽和壓縮空氣吹淨)。打開容器口使其與大氣相通,否則嚴禁焊接。

  五、氧氣瓶、氧氣管道減壓器及一切氧氣設備附件嚴禁油脂沾汙(油脂與氧接觸時,立即氧化產生高溫,發生燃燒爆炸)。發現油脂時應用四氯化碳洗滌。

  六、在氧氣瓶上裝減壓器時應站在設備側麵。裝好後檢查減壓器上的調節螺栓是否鬆開。在打開氧氣瓶開關時應慢慢進行,然後慢慢擰緊減壓器調節螺栓達到焊接時所需要的壓力為止。

  七、氧氣瓶與焊接地點的距離不得少於5 米。氧氣瓶必須豎直存放牢固,以免碰倒爆炸傷人。

  八、氧氣瓶嚴禁在強光下曝曬、振動或存放在其它接近熱源的地方。氧氣瓶存放溫度不得超過39°C。

  九、乙炔管道開關應保持嚴密。乙炔、氧氣管道每年應清洗試一次,壓力每六個月校準一次。

  機械安裝、檢修工崗位責任製

  一、認真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規定和要求。對所安裝、檢修的機械設備安全運行負責。

  二、嚴格按規程安裝、檢修設備,保證安裝質量,做到台台設備符合完好標準

  三、大型設備安裝、檢修前要製訂專項措施,作業時要認真學習施工技術、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和技術培訓,提高保安能力和業務技術水平,杜絕“三違”。

  四、加強采掘設備管理,做到安裝、拆除有記錄。

  五、對分管的機械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井下鉗工崗位責任製

  一、認真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規定、指令、文件,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負責本人所分管設備的安全運行,持證上崗。

  二、負責提升絞車、主排水泵、乘人器、掘進設備的每班維修保養工作,定期大中小修。每班不少於一小時檢修時間,主要提升絞車嚴格執行每天四小時的強製檢修。

  三、每天必須進行一次全麵的巡回檢查,特別是提升係統安全設備安全保護設施以及其它固定設備安全保護設施必須進行一次(或多次)動作靈活性試驗,確保靈活可靠,並作詳細記錄,及時報送分管技術人員審核,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

  四、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巡回檢查製度,做到一般部位天天查,主要部位班班查,處理問題及時有效。

  五、凡大型固定設備的重要配件,在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質量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六、積極參加安全會議、安全學習和業務技術培訓,提高保安能力和業務水平,保證及時安全地完成各項任務。

  七、大型檢修工程嚴格執行“一工程一措施”,嚴格按措施施工,杜絕違章作業。

  八、參加“比、學、趕、幫、超”活動和技術練兵活動,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地麵電工崗位責任製

  一、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本工種操作規程,確保企業安全生產。

  二、熟悉電工理論知識,熟練掌握操作技術,上班穿戴好勞保用品。熟悉全礦地麵電網狀況,指導、參與、完善電網功能,確保電網使用安全。

  三、負責全礦地麵電氣設備的安裝、維護、檢修及報修工作,負責全礦電動機的繞製工作。

  四、確保全礦地麵正常用電,電網內配置合格率達95%,電網內照明和設備利用率達95%。雙項指標力爭達到98%。

  五、負責全礦用電的抄表和統計用電量,按時完成月報、年報,整理歸檔。

  六、認真填寫工作日誌,按時記錄每個工作日發生的工作量。

  七、在水、電、木實施捆綁式作業法的方式下,做好配合工作。

  八、實行成本控製,認真做到修舊利廢、以舊換新並做好統計台帳。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十、愛護勞保用品、工具不得丟失,工作互相配合,密切協作。

  十一、遵守電工作業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妥善保管危險物品,預防事故發生。

  十二、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堅持標準化作業,不簡化作業程序,確保質量和安全,嚴禁違章作業。

  十三、努力學習文化和鑽研技術業務,不斷提高文化水平和電工操作技能。

  井下電工崗位職責製

  一、井下值班電工必須是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擔任,嚴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當班發生的事故應當班處理,確有困難未處理完時,應交接清楚。

  二、值班電工必須在規定的地點值班,工作中變換工作地點要及時向調度站彙報,出班時向調度站彙報當班工作情況。

  三、按設備的完好標準負責礦下電氣設備的維護檢修,對設備的運轉情況應做到心中有數,主動維修,保證設備安全運轉。出現故障,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者,立即向科值班領導、調度站報告,提出檢修意見。

  四、預算和保管維護檢修所需的零件和工具,認真填寫各項記錄,

  五、如果要對高壓係統電氣設備檢修時,須經科值班領導和調度站同意後才準進行

  六、認真學習《煤礦01manbetx 》、《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中的有關規定,熟知本工種的操作規程,嚴禁帶電作業。

  七、電工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保護用品,即安全帽、保險帶、絕緣鞋、絕緣手套和工具。

  八、必須熟知煤礦井下供電係統,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九、對井下電纜的安設做到無“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並懸掛整齊。

  十、電工必須正確使用電氣設備,井下所用的電纜、電動機、開關、變壓器和繼電器要選用適當,不準超載運行。

  十一、加強對井下電氣設備的管理,對損壞或不能用的電氣設備必須進行檢修或更換,保證供電設備完好。

  十二、電工在檢修或搬遷電氣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嚴禁帶電作業,並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標誌牌,防止誤停誤送發生事故。

  十三、負責對破壞供電設施的行為進行製止,作好記錄並上報領導。

  十四、電工不準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或私自換班頂崗。

  十五、隨時掌握設備負荷情況,認真填寫設備運轉日誌。

  十六、定期檢查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如有問題及時處理或更換設備。

  十七、要具有高度的政治覺悟和責任感,工作時必須精神集中,並做到自保、互保。

  十八、搞好值班地點環境衛生,使井下電氣設備正常運轉。

  十九、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堅持標準化作業,不簡化作業程序,確保質量和安全,嚴禁違章作業。

  二十、努力學習文化和鑽研技術業務,不斷提高文化水平和電工操作技能。

  配電工崗位責任製

  一、值班人員必須掌握和嚴格執行安全運行調度規程、現場規定及有關製度,對當班安全供電負責。

  二、熟練掌握本所供電係統情況和可能的運行方式,掌握主要設備的規格、性能,掌握保護自動裝置一般原理和運行規定。

  三、倒閘操作時,嚴格執行倒閘操作規定。要有上級調度部門分管人員簽發的任務票或口頭命令。認真填寫操作表,按程序進行操作,杜絕無指令操作。

  四、操作高壓設備嚴格執行“一人操作、一監護”製度,絕緣用具齊全。

  五、出現故障信號應找出原因立即消除,對於緊急重大事故應立即彙報調度室和機電科,並提出合理的處理意見。

  六、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發現缺陷做好記錄,並及時彙報,協助電氣檢修人員做好檢修工作。

  七、按規定抄表,並對設備進行巡視檢查,夜間要對設備進行一次熄燈巡檢,查看觸點、接頭、支持、瓷瓶有無閃絡和發熱現象。每班向科彙報一次運行情況,按時填寫各種運行記錄和檢查記錄。

  八、認真做好供電工具、安全設施及所內清潔衛生工作,做到文明生產。

  九、做好防害工作,電纜溝要堵嚴,及時關閉門窗,防止動物進入場所。

  十、做好大風及雷雨天水害預防及安全供電工作,防止水害及線路短路供電中斷發生。

  十一、積極參加安全會議和技術培訓,堅持持證上崗,杜絕“三違”。

  電氣安裝、檢修工崗位責任製

  一、認真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規定和要求。做好電氣設備的安裝、檢修工作,對所分管的電氣設備的合理安全運行負責。

  二、認真做好電氣設備的檢修、安裝工作,嚴格按規程施工,保證質量,保證台台設備符合完好標準。

  三、自覺管好、維護好分管設備和供電線路,做到設備安裝使用二台成片、三台成線,電纜吊掛符合電纜管理規定。

  四、承包範圍內的電氣設備完好率達到90%以上,小型電氣合格率達95%以上,消滅失爆。

  五、井下供電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三堅持”。

  六、加強采掘電氣設備管理,做到安裝拆除,有記載,維護、運行有記錄,供電線路、設備有圖表,三大保護有資料、記錄,合理準確。

  七、定期檢查、校驗、測定有關技術數據,嚴格遵守各項規章製度,杜絕“三違”。

  八、重大檢修、安裝工程必須有專項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經審批、傳達後方可工作。

  九、按時完成生產任務,堅持增產節約、降低材料、電力消耗,認真做好拆除、回收、修舊利廢工作。

  十、杜絕“三違”。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和業務技術培訓,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業務水平,消滅重大電氣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

  礦燈發放、充電工生產責任製

  一、負責礦燈發放及維護管理工作。

  二、認真學習《煤礦01manbetx 》,樹立“安全為天”和優質服務的觀念,分架分燈到人,實行承包責任製,做到礦燈盞盞好,完好率達標,紅燈率不超標。

  三、礦燈頭要台台閉鎖,符合完好標準要求,封閉鉛封不漏液,如發現問題及時準備修理或向班長彙報,並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四、認真搞好礦燈、燈架和室內外衛生工作。

  五、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操作規程、要害場所管理製度,定期檢修製度,認真填寫各種記錄,並保持齊全完整。

  六、認真做好本窗口礦燈的收發和維修,做到收發即快又準。

  七、各窗口工具要愛護使用,排放整齊,認真交接,搞好材料節約。

  八、班長對全班的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班組人員杜絕“三違”。

  九、積極參加安全會議和技術培訓。

  十、堅持持證上崗,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十一、熟悉交直流電的基本理論和充電知識,熟練掌握操作技術,上班穿戴好勞保用品。

  十二、負責新的蓄電池,電瓶的拆裝、充電,維修保養和配製電解溶液等工作,保證完成充電任務。

  十三、按技術規定和工藝要求製作,維修電瓶,換配極板;工作時要精心操作,一絲不苟,保質保量,如期完成任務。

  十四、掌握充電設備性能,在充電作業時,保證穩流,恒壓充電,並掌握好充電時間。

  十五、嚴格交接班製度,負責填寫每台電瓶的技術條件記錄,向有關部門提供技術和經濟核算資料,回收廢舊極板,聯結電極,電瓶殼等物資,節約原材料,做好再生利用工作。

  十六、負責充電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保養,使充電特性符合技術要求。愛護勞保用品,不得丟失,工作互相配合,密切協作。

  十七、遵守充電作業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妥善保管危險物品,預防事故發生.

  十八、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堅持標準化作業,不簡化作業程序,確保質量和安全,嚴禁違章作業。

  電機車蓄電池充電工崗位責任製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交接班製度,嚴格操作規程,遵守各項管理規定,對當班本崗位安全負責。

  二、每次充電完畢後,必須測量中心區電池液溫度和比重,檢測漏電電流,確保一切正常。

  三、投入運行前,必須檢查箱蓋與箱體的連鎖是否可靠,裝在機車上是否與機車牢固鎖緊。清理箱體、箱蓋,確保通風槽通風良好。四、每周對電池連線、護套、工作栓、電池封口、電池間固定件、箱體耐酸絕緣覆蓋層以及插銷連接器、防爆麵和熔斷器等部件進行詳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每月檢測一次電池極柱溫度,並調整電解液比重達到要求。蓄電池使用滿半年時,必須進行一次檢修,使其保持完好狀態。

  六、熟知電瓶車的構造、內部結構,了解充電機工作原理、結構性能、使用要求及操作要領。

  七、保持充電室清潔衛生、配件整齊有序。

  八、積極參加安全學習,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作業,無“三違”行為。

  司爐工崗位責任製

  一、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指令、文件,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當班鍋爐安全運行負責。

  二、認真執行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堅持持證上崗,確保鍋爐安全運行。

  三、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製度,認真做好鍋爐維修保養工作,延長鍋爐使用壽命。

  四、認真掌握鍋爐操作技術,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節約能源,保持環境衛生。

  五、認真填寫各項記錄,鍋爐運行中,如出現故障應采取緊急措施,以防造成事故,並及時彙報,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和預防措施。

  六、做好鍋爐耐壓試驗、安全閥手動試驗,衝洗水位計和排汙工作,保證各種儀表顯示準確、清晰。

  七、定時定點對鍋爐和輔助設備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協助處理。

  八、積極參加安全會議、安全學習和技術培訓,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自我保安能力。

  鍛工崗位責任製

  一、開始工作前鍛工應穿好隔熱膠底鞋,戴上安全帽等到防護用品。

  二、在生產中要求精神集中,操作熟練,並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三、進入工作崗位,應按當天的生產任務組織好工作地,並檢查所有的工具是否良好、牢固、完備齊全。

  四、設備開動前,應檢查電氣接地、保險防護裝置等是否正常良好,並為設備加好潤滑油。

  五、高溫季節,應加強車間內通風,采取相應的防暑降溫措施。

  六、工作中應注意檢查設備和工具受衝擊力的部分是否有損傷、鬆動或裂紋產的,一經發現應及時修理、更換。

  七、不得直接用手去觸摸坯料、鍛件或工具,以防燙傷。

  八、不得在鍛造時容易飛出毛刺、料頭、鐵渣、火星的方向或區域停留。

  九、不得鍛擊冷料或過燒的料,以防碎裂傷人,禁止繼續鍛打終鍛溫度以下的鍛件。

  十、車間內主要通道應保持暢通,不得將熱鍛件或工具堆放在通道上,鍛件應堆放在指定地點,且不應堆放過高。

  十一、工作結束時,必須及時關閉動力開關,將錘頭滑放到固定位置。

  十二、工作結束時,應將工具、材料、鍛件放到指定地點,搞好工作地點的清潔衛生。

  采掘機電維護員崗位責任製

  一、在礦機電科及工區領導下,負責全區機電設備的檢查維護,使分管機電設備正常運轉,安全無事故。

  二、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學習《煤礦01manbetx 》、操作規程、機電設備完好質量標準,刻苦鑽研業務技術,積極參加機電業務學習和機電設備檢查管理會議,努力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三、加強工作責任心,每班必須對全區機電設備進行巡回檢查及維護保養,出現問題及時彙報,認真處理。

  四、必須持證上崗,堅守工作崗位,堅持井下交接班製度。

  五、采掘供電必須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堅持”,確保安全生產。

  六、機電設備完好率必須達到90%以上,設備杜絕失爆。

  七、堅持機電設備管理製度,加強對五小設備的管理使用,必須達到完好標準。

  八、嚴禁“三違”、遵章作業,不得帶電搬遷設備,不得帶電作業。

  九、掌握區域內設備結構、性能、工作原理等,正確使用各種設備,掌握操作技術要領,確保安全生產。

  設備管理員崗位責任製

  一、認真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指令、要求,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機電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規章、製度,全麵開展機電設備管理工作,對全礦設備管理工作負責。

  二、負責對全礦機電設備、高低壓電纜、小型電氣的統一編號、建賬建卡、建立圖牌板等工作,定期進行設備清查。

  三、參加機電設備安裝、檢修工程的質量驗收,負責設備入井、升井、檢修合格證的辦理。

  四、彙總編製年、季、月設備大修、增置計劃及年度設備維簡計劃,並監督落實。

  五、負責機電設備的配件管理,彙總編製年、季、月機電設備配件計劃。

  六、負責機電設備年、季、月完好率,事故率報表的編製及圖板的填寫,全麵掌握全礦設備安全使用狀況。

  七、定期召開機電設備網員會議,學習上級文件,研究設備存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組織參加每月三次的設備質量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有關單位及時處理,並根據“機電設備管理規定”嚴格兌現獎罰。

  八、編製好設備的驗收、移交、調拔、使用、封存、啟用、移裝改造、事故報廢等記錄。

  九、經常深入井下了解機電設備運行狀況,檢查各工區設備使用狀況,發現機電設備存在重大缺陷危及安全,要及時彙報,並積極參加隱患消除工作。

  十、參加礦、科生產會議和上級組織的各種機電安全檢查工作。

  移動設備維工崗位責任製

  一、認真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規定和要求,對分管的電氣設備防爆工作負責。

  二、熟悉電氣防爆檢查規程、電氣防爆修理規定及質量標準,熟悉設備完好標準和有關規定,嚴格按規程、標準工作。

  三、保證電氣設備防爆率及檢漏使用率100%。

  四、把好電氣設備下井關、驗收關、使用關。

  五、嚴格掌握防爆標準,不得漏檢。

  六、積極參加安全會議、安全學習和業務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自身保安能力和業務水平,及時、保質、安全地完成工作任務。

  七、定期對電氣設備保護設施進行試驗,及時發現和處理防爆電氣故障。

  八、運行中的電氣設備要定期進行防爆性能檢查,並認真記錄,同時監督檢查使用單位每班日查。

  九、杜絕“三違”,無因失爆引起的責任事故和重傷及重傷以上傷亡事故。

  刮板運送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悉和掌握所使用刮板運送機的性能、結構和工作範圍。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及保養製度,遵守各項管理規定,持證上崗,對當班刮板運送機安全運行負責。

  二、工作中要集中精力,注意檢查刮板鏈的鬆緊程度,是否有缺刮板和缺螺絲及出槽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要經常巡回檢查,注意機頭和機尾的運行情況,發現聲音異常、溫度過高或漏油嚴重,應及時處理。

  四、負責處理大塊矸石和煤炭、等物料應檢起並堆放好,及時清理機巷的雜物。

  五、嚴禁任何人在運轉中的溜槽內行走或違章搭乘,嚴禁無措施運送物料。

  六、嚴禁用鐵銷代替木銷,嚴禁用螺絲或其它材料代替保險銷,發現刮板運送機超載,應及時處理。

  七、當煤幹燥時,及時開啟轉載點噴霧。負責機巷內灑水滅塵工作。

  八、負責清理機巷內的衛生和清挖回煤坑。

  九、參加安全學習,遵章作業,無“三違”行為。

  運輸機電維護員崗位責任製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端正服務態度, 搞好服務質量。嚴格遵守各項管理製度,認真執行交接班製度。施工時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和安全施工措施的要求進行作業。努力學習安全知識和專業技術,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二、認真抓好設備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堅持設備的定期自查製度,搞好設備衛生,確保設備完好率在“90.5.1”以上,防爆電氣設備杜絕失爆。嚴禁帶電檢修和搬遷設備。

  三、堅持設備的日檢、巡檢製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如有困難,立即向技術組或帶班副區長回報,做到共同解決,並填好記錄。

  四、嚴格執行運輸設施、設備維護保養製度, 對所轄的設施和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的維護和保養,以確保安全運行。

  五、積極配合技術人員對運輸設施和設備的大、中修及定期試驗工作。

  六、確保設備硐室清潔整齊,電纜吊掛整齊做到無“雞爪子”,無“羊尾巴”, 無“明接頭”, 電機車架空線符合標準,人行車完好率達100%,每天做一次手動落閘試驗,要填好記錄。

  七、重點檢修項目,嚴格執行“一工程一措施”。檢修電氣設備,必須有停電報告,高壓停送電必須填寫操作票,嚴格按停送電作業程序操作。

  八、杜絕“三違”行為,確保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運轉, 努力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九、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和技術培訓,努力學習安全知識和專業知識,不斷提高自身保安能力和技術水平。

  第二部分

  安

  全

  操

  作

  規

  程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並應定期檢查、校驗。

  2、現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及線路,應按施工設計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安裝和架設。

  3、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並禁止帶電操作。

  4、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後,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幹砂滅火。

  5、安裝高壓開關,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於斷開位置。

  6、多台配電箱(盤)並列安裝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的接合處,也不得觸摸連接螺孔。

  7、電杆用小車搬運應捆綁卡牢。人抬時,動作一致,電杆不得離地過高。

  8、人工立杆,所用叉木應堅固完好,操作時,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機械立杆,兩側應設溜繩。立杆時,坑內不得有人,基礎夯實後,方可拆出叉木或拖拉繩。

  9、登杆前,杆根應夯實牢固。舊木杆杆根單側腐朽深度超過杆根直徑八分之一以上時,應經加固後方能登杆。

  10、登杆操作腳扣應與杆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鉤子應向上。安全帶應栓於安全可靠處,扣環扣牢,不準拴於瓷瓶或橫擔上。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禁止上、下拋扔。

  11、杆上緊線應側向操作,並將夾緊螺栓擰緊,緊有角度的導線,應在外側作業。調整拉線時,杆上不得有人。

  12、緊線用的鐵絲或鋼絲繩,應能承受全部拉力,與導線的連接,必須牢固。緊線時,導線下方不得有人,單方向緊線時,反方向應設置臨時拉線。

  13、電纜盤上的電纜端頭,應綁紮牢固,放線架、千斤頂應設置平穩,線盤應緩慢轉動,防止脫杆或傾倒。電纜敷設到拐彎處,應站在外側操作,木盤上釘子應撥掉或打彎。雷雨時停止架線操作。

  14、進行耐壓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須接地,被試設備或電纜兩端,如不在同一地點,另一端應有人看守或加鎖。對儀表、接線等檢查無誤,人員撤離後,方可升壓。

  15、電氣設備或材料,作非衝擊性試驗,升壓或降壓,均應緩慢進行。因故暫停或試壓結束,應先切斷電源,安全放電,並將升壓設備高壓側短路接地。

  16、電力傳動裝置係統及高低壓各型開關調試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掛標示牌,防止誤合閘。

  17、用搖表測定絕緣電阻,應防止有人觸及正在測定中的線路或設備。測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設備後,必須放電。雷雨時禁止測定線路絕緣。

  18、電流互感器禁止開路,電壓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壓方式運行。

  19、電氣材料或設備需放電時,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用絕緣棒安全放電。

  20、現場變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不準超過遮欄和從事修理工作。

  21、在高壓帶電區域內部分停電工作時,人與帶電部分應保持安全距離,並需有人監護。

  22、變配電室內、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停電作業時:

  (1)切斷有關電源,操作手柄應上鎖或掛標示牌。

  (2)驗電時應穿戴絕緣手套、按電壓等級使用驗電器,在設備兩側各相或線路各相分別驗電。

  (3)驗明設備或線路確認無電後,即將檢修設備或線路做短路接電。

  (4)裝設接地線,應由二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拆除時順序相反。拆、接時均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5)接地線應使用截麵不小於25mm2 多股軟裸銅線和專用線夾,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

  (6)設備或線路檢修完畢,應全麵檢查無誤後方可拆除臨時短路接地線。

  23、用絕緣棒或傳動機構拉、合高壓開關,應戴絕緣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外,絕緣棒應有防雨罩,並有人監護。嚴禁帶負荷拉、合開關。

  24、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電網不允許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5、電氣設備所有保險絲(斤)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

  26、施工現場夜間臨時照明電線及燈具,一般高度應不低於2.5m,易燃、易爆場所應用防爆燈具。照明開關、燈口、插座等,應正確接入火線及零線。

  27、穿越道路及施工區域地麵的電線路應埋設在地下,並作標記。電線路不能盤繞在鋼筋等金屬構件上,以防絕緣層破裂後漏電。在道路上埋設前應先穿入管子或采取其它防護措施,以防被輾壓受損,發生意外。

  28、工地照明盡可能采用固定照明燈具,移動式燈具除保證絕緣良好外,還不應有接頭,使用時也要作相應的固定,應放在不易被人員及材料,機具設備碰撞的安全位置,移動時,線路(電纜)不能在金屬物上拖拉,用完後及時收回保管。

  29、嚴禁非電工人員從事電工作業。

  二、井下作業

  1、井下電氣設備的選用,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44 條之規定。防爆設備入井前應有指定的,經過考試合格的防爆設備檢查員檢查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證後,方準入井。

  2、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並用相同電壓等級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後,再將導體對地完全放電(放電處有可能積聚沼氣的,必須檢查沼氣濃度在1%以下時,才能放電,控製設備內部安有放電裝置的不在此限)。所有開關手把,在切斷電源時,都應閉鎖,並懸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標誌牌。隻能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能有權取下此牌並送電。必須帶電搬遷時,應製訂安全措施,報礦生產技術部批準後才能進行。

  3、操作井下電氣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非專職或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2)操作高壓電力網絡時,操作人員必須帶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台上。

  3)操作千伏級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帶絕緣手套或穿電工絕緣鞋。

  4)127 伏手提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應有良好的絕緣。

  4、井下電纜懸掛、聯接、井下電氣設備保護接地,井下電氣設備的檢查、維護、修理和調整,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466 條至472 條和第482 條至491 條的規定。

  三、停送電

  1、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送電製度,中間不得換人,嚴禁傳信,約時、打信號送電。停送電前要請示,送電後要彙報。

  2、停電後,必須在開關手把上懸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標誌牌,有閉鎖裝置的應將此裝置上緊、閉鎖,重要的停送電要派專人看守,配電室(或箱)應加鎖,鑰匙由操作人員保管。

  3、停送電後用相應電壓等級且合格的驗電器進行檢驗,確認無電後,方可作業。

  4、將檢修設備和線路接地並三相短路。

  5、工作完畢,應仔細檢查檢修範圍內有無遺留的工具、材料等,通知並檢查全部工作人員撤離後,才可拆除接地,準備恢複送電。

  電器試驗安全操作規程

  一、進行電器試驗,操作人員不得少於2 人。必須有專人指揮。

  二、一切試驗設備,電表及儀器要及時檢修,出現故障應停止使用。

  三、試驗設備的固定線路不可任意更動。如因工作需要而變動時,必須交待清楚,並做出明顯標記。

  四、高、低壓係統的隔離開關、刀開關不得帶電分合。在高、低壓投入運行時,必須先合隔離開關,後合斷路器及油開關,斷電時,先分油開關及斷路器。

  五、電源已經切除,電機仍在轉動時,不得進行接線或拆線。

  六、電容量大的產品在工作前應對地放電後才可開始工作。試驗後也必須用專用工具放電、驗電。

  七、各種專用電器線路,未經允許,嚴禁動用。

  八、高壓試驗、泄漏試驗、介損試驗完畢後切除電源時,必須對被試驗器件放電後再拆線。

  九、試驗用臨時電源線要架空或加保護管。不得任意亂拉,以防觸電。試驗使用的開關,須有專人看護。如果臨時中斷試驗須將開關箱上鎖或進行短路接地,並掛警示牌。次日繼續試驗時,須檢查線路是否仍在原設備上連接,未經檢查不得合閘。

  十、試驗前應佩帶好防護用品。試驗場地應有遮欄,並掛有警示牌。遵守電氣高壓試驗一般規程。

  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遵守電工作業一般規定。

  二、不準在設備運轉過程中拆卸修理,必須停車並切斷設備電源,按安全操作程序進行工作。

  三、臨時工作中斷後或每班開始工作前,都必須重新檢查電源是否確已斷開,並驗明是否無電。

  四、每次維修結束時,必須清點所帶工具、零件,以防遺失和留在設備內造成事故。

  五、由專門檢修人員修理電氣設備時,雙方要進行登記。完工後要作好交待並共同檢查,然後方可送電。

  六、動力配電箱的閘刀開關,禁止帶負荷拉開。

  七、帶電裝卸熔斷器管時,要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站在絕緣墊上。

  八、熔斷器的容量要與設備和線路安裝容量相適應。

  九、電氣設備的外霹可導電部分必須可靠地與電網PE 線連接,零線與地線必須分開。接地線截麵要符合標準,維修時應全麵檢查。

  十、安裝螺口燈頭時,開關必須接在相線上,燈口螺紋必須接在零線上。

  十一、臨時裝設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臨時接線規程。

  十二、動力配電盤、配電箱、開關、變壓器等各種電氣設備的附近,不準堆放各種易燃、易爆、潮濕和其它影響操作的物件。

  十三、使用梯子時,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應牢固無裂紋。梯

  子與地麵之間的角度以75°為宜。沒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時拉繩必須牢固。

  十四、使用噴燈時,油量不得超過容積的3/4,打氣要適當。不得使用漏油,漏氣的噴燈。不準在易燃物品附近點燃或使用噴燈。

  十五、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立即切斷電源。不能切斷電源時,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泡沫滅火器或水滅火。

  鉗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起重運輸

  1、起重工作必須由有經驗的人領導,並應統一指揮,統一信號,明確分工,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前,工作負責人應對起重工作和工具全麵檢查。

  2、起重機械,如絞磨、絞車、手搖絞車等必須安置平穩牢固,並應設有製動和防止逆轉的裝置。

  3、當重物懸空後,工作負責人應再檢查各受力部位,無異常情況後方可正式起吊。

  4、在起吊、牽引過程中,受力鋼絲繩的周圍,上下方、內角側和起吊物的下麵,嚴禁有人逗留和通過。

  5、在起吊物體必須綁牢,物體若有棱角和特別光滑的部位,在棱角或光滑麵與繩子接觸處應加以包墊。

  6、使用開門滑車時,應將開門鉤環扣緊,防止繩自動跑出。

  7、起重時,在起重機械的滾筒上至少應繞有五圈鋼絲繩,拖尾鋼絲繩應隨時拉緊,並由有經驗的人負責。

  8、起吊物品不得超過起重工具允許工作荷重,自動的起重機具,必須經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

  9、起重鋼絲繩的安全係數應符合下列規定

  1)用於固定起重設備為3.5

  2)用於人力起重為5.5

  3)用於機動起重為6

  4)用於綁紮起重物為10

  10、重物件應用交互撚製的鋼絲繩,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報廢

  1)6×19 絲和6×37 絲鋼絲繩,在一個撚距內斷絲分別達到12絲和22 絲者。

  2)鋼絲繩斷股者。

  3)扭結、變形、退失、燒傷、毛刺嚴重和斷絲增加很快者。

  11、編結繩扣應使用各股撚緊一致,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20 倍,並且不得短於300 毫米,用卡子卡成繩套時,卡子不得少於3 個。

  12、采用人字桅杆起吊法吊裝時,桅杆兩腿間的夾角應不大於45度,受力應在兩腿的中間。

  二、設備安裝和維修

  1、安裝、維修前,必須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及設備的技術要求。

  2、安裝前要檢查地基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地腳螺栓直徑和埋深必須滿足要求,二次澆灌層厚度要適當。

  3、零部件進場和就位要根據安裝程序進行,嚴禁亂堆、亂放。

  4、大型和較重的零部件就位時要由有經驗的人統一指揮、統一信號、明確分工,要有防範措施。

  5、使用的工具應可靠,要有防止滑脫傷人的措施。

  6、緊固件要上齊,防鬆件緊固時要用相適應的工具,不許在工具

  上加套筒。

  7、禁止擅自代用零部件和材料,必須代用時要由技術負責人批準。

  8、設備外露的轉動、傳動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或場所,都要安置防護罩或防護柵欄。

  9、要有防止電機突然起動和機器自行回轉的措施。

  10、檢查前必須做好準備工作,拆卸前仔細觀察,記清零配件的相互位置,必要時,用字頭打號作順序標號。

  11、拆卸零配件時,應保持清潔,避免損壞、碰傷、丟失。

  12、裝配麵在裝配前要先校對配合尺寸,並塗油潤滑。

  13、試車前人員要退到安全處所,凡可轉動的部位在試車前都必須用人力搬動數轉,檢查是否正常。

  三、鉗台工作

  1、工作前應檢查郎頭楔子是否打牢。

  2、使用郎頭工作時,不準戴手套。

  3、禁止使用不帶木把的光銼刀。

  4、虎鉗夾持工件時,應使用鉗口;塹削時不得使塹子的進行方向正對其它工作人員。安有兩台虎鉗的桌子中間應有防護網。

  5、過重的工件禁止夾在虎鉗上工作。

  6、操作者應保持合適姿式,防止重心前移。

  7、操作完畢後,應清潔鉗台,鉗口回到關閉位置。

  四、井下作業

  1、往井下搬運設備材料應力求對重心低,捆綁牢固,金屬間應墊木墊。防止在搬運途中產生幌動、滑動。設備材料裝運尺寸應能順利通過所需經過的巷道和設施。

  2、重要或大型部件(設備)進入井筒時,要事先與提升司機取得聯係,並降低運行速度。

  3、人員入井必須遵守架空乘人裝置和人車等的有關規定。

  4、在工作場所要注意危岩支護情況,以及風流是否正常。還要注意來往車輛。

  5、風水管聯接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⑴風水管聯接前必須預先清除管內的雜物。聯接後,在盡頭暫不上閥門,再進行一次吹洗。

  ⑵工作前必須把上一級閥門關嚴,並在閥門上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風、開水”標示牌。

  ⑶嚴禁正對管口方向作業,磧頭作業人員也應避開管口方向。吹洗前必須大吼三聲,待確認前方無人員才能進行吹洗。

  ⑷管路必須固牢,並符合有關技術要求。

  機械維修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維修工必須熟悉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能獨立工作,並經考核合格者擔任。

  二、維修工對設備檢查和維護內容:(1).設備另、配件是否齊全完好可靠;(2).對安全保護裝置要定期調整、試驗;(3).對設備運行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處理。

  三、要熟悉掌握設備檢修內容、工藝過程,質量標準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檢修質量和安全。

  四、設備檢修前將檢修用備件、材料、工具、量具設備和安全保護用品準備齊全,並認真檢查和試驗。作業前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電源、水源等。對作業場所的施工條件要進行檢查,以保證作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五、設備經下列檢修、應進行試運轉:(1).設備經過修換軸承;(2).壓風機、水泵修換本體主要部件;(3).減速器更換齒輪後;(4).提升係統修檢修製動係統,解體大修絞車本體。

  六、高空和井筒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和保險帶。未經總工程師批準嚴禁上下平行作業。

  七、檢修後應將工具、材料,換下另部件進行清點,對設備進行全麵檢查,不得把無關另件,工具等留在機腔內,在試運轉前由專人複查一次。

  八、搞好檢修現場環境衛生,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鑽床安全操作規程

  一、使用前要檢查機床電器及操作部件是否正常。

  二、戴好防護眼鏡,嚴禁戴手套操作。

  三、根據作業要求選擇合適的鑽頭。

  四、把鑽頭固定在鑽夾頭上要用專用鑰匙,裝卸鑽頭不得用手錘敲打。

  五、工件必須裝夾牢固,小工件必須有專用夾具。

  六、根據鑽孔大小、材質、料厚調整轉速,開車後不得變速。

  七、鑽薄板須加墊木板,鑽透時要輕施壓力。

  八、鑽頭運轉時,禁止用棉紗擦機和清除鐵屑,不準用手拉鐵屑。

  九、工作結束,機床擦拭幹淨,切斷電源。

  牛頭刨床安全操作規程

  一、調整操作台時,應先鬆開夾條,上升時先擦幹淨滑柱,加油。

  二、卡活時毛麵不得壓在工作台麵上,必須加墊。緊固壓板要放牢,螺絲露頭部分。不應過長以免和滑枕頂撞。

  三、切斷工件時,不準用擠壓方法裝卡,變速及上刀時必須停車。

  四、調整行程後,必須緊固拉杆和偏心。開車前應檢查台麵上有無工具和其它物品。

  五、觀察工件時,不準離切削地方太近,嚴禁正對衝頭操作。,

  六、搬動刀架角度後,必須緊住螺絲。長行程工作時,刀具進入

  衝頭導軌要檢查刀具是否碰導軌。

  砂輪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非本車間人員未經車間主任許可不得隨便使用。

  二、砂輪必須戴好砂輪罩,托架距砂輪不得超過5mm。

  三、凡使用者要戴防護鏡,不得正對砂輪,而應站在側麵。

  四、砂輪隻限於磨刀具、不得磨笨重的物料或薄鐵板以及軟質材料(鋁、銅等)和木質品。

  五、砂輪機起動後,需待砂輪運轉平穩後,方可進行磨削,壓力不可過大或用力過猛。砂輪的三麵(兩側及圓周)不得同時磨削工件。

  六、新砂輪片在更換前應檢查是否有裂紋,更換後需經10 分鍾空轉後方可使用。在使用過程中要經常檢查砂輪片是否有裂紋、異常聲音、搖擺、跳動等現象,如果發現應立即停車報告車間主任和安全員。

  七、使用後必須拉閘,要保持衛生。

  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焊接時,操作人員必須戴手套,穿絕緣鞋。

  二、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三、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上或木板上。

  四、嚴禁在帶壓力的窗口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五、焊接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幹淨,並將所有孔口打開。

  六、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並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七、焊接預熱件時,應有石棉布或掛板等隔熱措施。

  八、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九、清除焊渣,采用電弧氣刨清根部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麵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十、多台焊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須接地,應有隔光板。

  十一、雷雨時,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十二、施焊周圍有易燃、易爆物時清除、覆蓋、隔離。

  十三、工作結束,應切斷電源,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後,方可離去。

  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程

  1. 使用乙炔氣瓶時應做到:

  1.1 氣瓶必須立放,並應使用托架,以防歪倒。

  1.2 氣瓶不準和氧氣瓶放在一起。

  1.3 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得小於10m。

  1.4 氣瓶不準在露天日曬雨淋。

  2. 使用氧氣瓶時要做到:

  2.1 瓶身、瓶嘴嚴禁接觸油脂。

  2.2 不準在露天日曬雨淋。

  2.3 必須距明火10m 以上。

  2.4 不準和乙炔氣瓶混放在一起。

  2.5 不準用起重機吊運或人扛。

  2.6 瓶內氣體不準用淨,應存有一定的壓力。

  2.7 使用中需要立放時,必須設托架。

  2.8 用完後,必須戴好瓶口安全帽。

  2.9 搬運時要輕放,不準撞擊相碰。

  3. 安裝減壓器前,應先打開氣閥門,先清掃瓶觜後再裝,裝時須擰緊,開氣閥時應站在側麵,頭部閃開。工作場所10m 以內,禁放易燃易爆品。

  5. 高處作業時要使用安全帶,下麵周圍10m 應設防護標誌,禁止作業和通行。

  6. 嚴禁焊接或切割帶有壓力的容器及完全密封的容器。

  7. 兩人以上在一起作業時,火焰不準朝向對方,如因條件限製,必須朝向對方,應通知對方人員躲開。

  8. 焊割工作暫停時,必須關閉焊、割槍和氣源。

  9. 在地溝內作業時,必須先排除可燃或有毒氣體。

  10. 焊、割具或橡膠軟管帶發生漏氣時,必須及時修理或更換,不得將就使用。

  11. 禁止把氧氣、乙炔帶繞在身上或騎在腿間作業。

  12. 嚴禁用火烘烤氧氣瓶或乙炔瓶。

  13. 清除工件鐵塵,嚴禁用氧氣吹除。

  1 嚴禁用氧氣清除乙炔導管或吹除身上塵土,不準開著氣門捅焊嘴,不準拔下乙炔帶對著臉驗氣。

  提升絞車安全操作規程

  一、操作前的準備

  1. 各緊固螺栓不得鬆動,聯接件應齊全、牢固。

  2. 聯軸器間隙應符合規定,防護罩應可靠。

  3. 軸承潤滑油油質應符合要求,油量適當,油環轉動靈活、平穩;各種保護裝置及電氣閉鎖,必須完整無損;試驗過卷、鬆繩、緊急製動、閘瓦磨損、過壓、欠壓、過流等保護,聲光和警鈴都必須靈敏可靠。

  5. 製動係統中,閘瓦、閘路表麵應清潔無油汙;緊急製動器、電磁鐵動作靈活可靠,位置正確。

  6. 各種儀表指示準確。

  7. 信號係統應正常。

  8. 檢查鋼絲繩的排列情況及襯板、繩槽的磨損情況。

  二、提升機的操作

  1. 提升機的起動與運轉

  1) 接到開車信號後,接通絞車控製電源,使電磁鐵通電,

  2) 將緊急製動器鬆開,此時工作製動器應保持製動狀態。

  3) 根據信號及深度指示器所顯示的礦車位置,確定提升方向,操作工作製動閘到鬆開的位置,將主令控製器推到第一步,開始起動。

  4) 根據電流情況,操作主令控製器,使提升機均勻加速到規定速度,達到正常運轉。

  2. 提升機正常減速與停車

  1) 根據深度指示器位置或警鈴及時減速,將主令控製器推到“0位。

  2) 用工作閘點動施閘,按要求及時準確減速。

  3) 根據終點信號,及時用工作閘準確停車。

  3. 提升機運行過程中的事故停車

  1) 運行中出現下列現象之一時,應立即斷電用工作閘製動進行中途停車

  A. 電流過大,加速太慢,起動不起來。

  B. 運轉部位發出異響。

  C. 出現情況不明的意外信號。

  D. 過減速點不能正常減速。

  E. 出現其它必須立即停車的不正常現象。

  2) 運行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斷電用安全閘進行中途車。

  A. 工作製動閘失靈。

  B. 接到緊急停車信號。

  C. 接近正常停車位置,不能正常減速。

  D. 出現其它必須緊急停車的故障。

  三、收尾工作

  1. 在檢修及處理事故後,司機會同檢修工認真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2. 搞好設備及機房內外環境衛生,並將工具、備品排列整齊和清點。

  3. 按有關規定,認真填好各種記錄。

  四、提升機司機安全注意事項

  1. 禁止超負責運行。

  2. 非緊急情況運行中不得使用安全製動閘。

  3. 提升礦車脫軌時,禁止用絞車牽引複軌。司機不得擅自調整製動閘。

  5. 司機不得隨意變更繼電器整定值和安全裝置整定值。

  6. 檢修後的必須試車,並做過卷、鬆繩保護試驗。

  7. 停車期間,司機離開操作位置時必須做到:

  1) 將安全製動閘移支施閘位置。

  2) 主令控製器手把置於中間“0”位。

  3) 切斷控製回路電源。

  五、事故停車後注意事項

  1. 故障原因未查清和消除前不準恢複運行,原因查清後故障未立即全部處理完畢,而能暫時恢複運行者,經領導批準可以恢複運行,將提升容器升降到終點位置完成本勾提升行程後,再停車繼續處理。

  2. 因電源停電停車時,應立即斷開總開關,將主令控製器手把放至“0”。工作製動閘、安全製動閘置於施閘位置。過卷停車時,如未發生故障,經與信號工聯係,維修電工將過卷開關複位後,可返回提升容器,恢複運行。但應及時向領導彙報,填寫運行日誌。在設備檢修及處理事故期間,司機應嚴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提升機房,至少留一個堅守操作崗位,檢修需要動車時,須由專人指揮。

  架線機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在開車前司機對電機車的檢查

  (一)領用電機車時的檢查

  1、各電氣設備的安裝是否正確和牢固可靠。一切可移動的蓋子是否蓋好(電機車蓋板、電機車出線盒、控製器蓋等),聯接螺絲是否齊全和擰緊。

  2、受電弓升降是否靈活,碳素滑板磨損是否超限,繩子是否捆綁牢靠。

  3、電纜有無損壞處,如有損壞,應及時處理。

  4、司機控製器主手柄、方向手柄轉動是否靈活,電機車的工況應與手柄位置相符。

  5、電機車的機械部分有無嚴重變形,磨損是否過限及其它問題,各聯接螺釘是否緊固和齊全、可靠。

  6、轉動製動手輪對電機車製動和緩解是否靈活,車閘及車輪間的間隙保持在2--3 毫米範圍內,並處於同心位置,如間隙過大應調整。當閘瓦磨損厚度小於10mm 時應更換。

  7、警鈴能否正常使用。

  8、所有潤滑處的潤滑油,油量是否夠用。

  9、撒砂器是否操作靈活,砂量是否足夠。

  10、檢查照明燈是否明亮。

  (二)運行中司機應注意以下檢查

  1、各軸承摩擦處是否過熱,軸承溫度不得超過75℃。

  2、查看電纜有無損傷。

  3、隨時注意異常的氣味和聲響。

  (三)電機車的入庫檢查電機車在入庫前,司機應會同車庫工作人員進行與交接班同樣的檢查,並在機車履曆薄上登記。

  二、電機車的駕駛規則

  1、控製主手柄不得停留在兩個位置的中間,否則會引起電弧燒壞觸頭。

  2、電動機起動時,控製器主手柄隻允許逐級轉換,不允許一下滑過幾個位置。

  3、隻許控製器在運行位置長期使用,否則會燒壞電阻器和過多消耗電能。

  4、控製器從任何位置退回“零”位,均應迅速而平穩。

  5、車輪打滑時,應將主手柄退回“零”,然後才撒砂逐級起動。

  6、禁止用閘瓦製動來防止住車輪空轉。

  7、在掛鉤時應用最低速度,減少撞擊和振動。

  8、司機離開機車時,必須將換向手柄隨身攜帶。

  9、電機車起動、運行、停車

  ⑴首先升起受電弓,合上自動開關,合上控製開關,此時照明燈亮。

  ⑵反時針方向轉動製動手輪使電機車緩解後,將換向手柄移動至“向前”或“向後”位置。

  ⑶發出起動信號,操縱控製器調速手柄,從一個位置逐級轉到下一個位置;不允許一下扳過幾個位置,這樣會引起過電流,自動開關動作使機車斷電。“5”位、“8”位是經濟運行級,允許長期使用。其它位置不能長期停留。

  ⑷若主手柄扳到第一位上電機車不動,允許再移到第二位置,如這時電機車還未動,應立即返回“0”位,檢查原因,排除故障後再重新起動。

  ⑸電機車在起動過程中,若車輪空轉應退回幾位,並撒砂,待空轉停止後再繼續加速。

  ⑹不管主手柄在任何位置時發生電網斷電,必須將主手柄退回“0”位。

  ⑺方向手柄在“前進”或“後退”位置時,兩台電動機同時投入運行;在位置“Ⅰ”時,駕駛室後第一台電機投入運行,在位置“Ⅱ”時,駕駛室後第二台電動機投入運行。

  ⑻當使用單電機運行時,牽引之列車組必須減半。司機控製器應隻在串聯運行位工作,並不能進行電阻製動。

  ⑼電氣製動:電機車僅在兩台電機同時使用(方向手柄在前進或後退位置上)時,才能進行電氣製動。電機車在運行時,需要減速或下坡需要恒速時,可使用電氣製動,司機控製器主手柄在製動位(Ⅰ、Ⅱ、Ⅲ、Ⅳ、Ⅴ、Ⅵ)上逐級扳動就可產生製動力。

  ⑽停車時,先將調速手柄回到“零”位或製動位,順時針方向扳動製動手輪逐級製動。電機車不得在牽引狀態下,施加機械製動。如發現車輪被刹緊後在滑行,應適當放鬆製動閘,以解除滑行。

  ⑾如發現減速不夠迅速,應及時檢查製動係統,消除閘瓦摩擦麵的油汙。

  ⑿絕對禁止以逆向電流,使機車作反接製動停車。

  三、司機操作注意事項

  1、機車運行中,禁止將頭身探出車外。機車頭禁止搭乘人員。

  2、運行時,司機應隨時注意,發現用礦燈發出的信號應立即停車。

  3、接近風門、岔口、岩巷口、彎道、坡度較大的地方,視線有障礙及前麵有人時,必須減速慢行,並發出信號。

  4、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將調速手柄和換向手柄打到“零”位,刹緊車閘,不得關閉車燈,並將換向手把取下,隨身保管。

  5、齒輪箱每天用探針檢查油量。

  6、區間行駛速度,運送物料時最大不得超過每秒4 米(14 公裏/小時),調車時不得超過每秒1.4 米。

  7、兩台電機車在同一線路同一方向行駛時應保持不小於100 米的距離。

  8、在行車中如果自動開關跳閘,應將控製手柄回到零位,再次送電,如連續跳開二次,必須斷電排除故障後方可送電。

  9、運行中應隨時觀察電機車受電弓運行情況,如架空導線影響受電弓的運行時,應降低車速。

  10、在行車中,如有可能撞車、撞人等危險情況,可緊急停車、電閘、手閘一起使用,同時撒砂製動,以保證在最短的時間內停車。

  11、用電機車運送大件時必須有專人護送、低速安全運行。

  12、機車進出岔道時,司機必須拉下受電弓,憑借慣性通過之,以防其鑽網掛線。

  金屬支柱修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所有修理人員必須聽從班長的統一指揮和質量檢驗員的檢查,不得無理取鬧或各行其事。

  二、工作前按規定穿戴好勞護用品,並詳細檢查所有的工具及設備、即工具是否牢固,大錘有無飛邊,量具是否準確,設備運轉是否正常等,確認無誤時方準進行作業。

  三、打大錘時應注意方向和周圍情況,嚴防傷人、傷已、試壓的支柱打水平楔時,嚴禁掄打,要求打準、打正。

  四、大錘、手錘、扁錘等工具的飛邊、毛刺應及時條磨掉防止傷人。

  五、機器設備除指定的人員操作外,其它人嚴禁動用。

  六、廠房內的配件、支柱、公用工具等要放整齊、牢固,嚴禁堵塞通道,做到文明生產。

  礦燈充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充電機必須有良好接地,應由專人負責管理操作,其它人員未經許可,不準亂動。工作時一定要戴好防護眼鏡、口罩、防護手套,必要時穿防酸膠鞋。

  2.所有機械設備必須與充電設備隔離。發電機整流子、炭刷不準接觸硫酸溶液或氣體。在未接好蓄電池的鉛柱頭前,嚴禁將電源合閘,以防產生火花引起爆炸。

  3.配製電解液時,必須先裝蒸餾水,然後緩慢倒入硫酸。嚴禁將水倒入濃硫酸中。禁止將濃硫酸直接倒入蓄電池中。中途停車或發生故障時,必須立即切斷直流電源,然後關斷充電設備,防止電流倒流引起爆炸。

  5.蓄電池的端子,應使用鍍鉛夾子緊密連結,以防產生火花,引起電池內的氫氣爆炸。

  6.充電室內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充電時,應打開門窗或通風設備。

  7.在充電過程中,要經常檢查在塞子上麵或在蓄電池殼蓋透氣管裏麵的透氣孔內的情況。如果這些小孔閉塞,氣孔壓力就會劇烈上升,使外殼爆炸。同時應經常檢查電壓、溫度及電解液比重,特別是溫度不得超過45℃,以防止爆炸或燃燒。

  8.充電或檢查電瓶時,嚴禁將金屬工具放在電瓶上,以防電瓶短路而引起爆炸傷人。

  9.搬運蓄電池瓶應用小車,並帶膠質手套,圍裙。要輕拿、輕放。

  10.充電室不得離人,並應加強管理,禁止閑人亂進。

  11.充電室內禁止明火、火花,應張貼“禁止煙火”的標誌。室內應備有四氯化碳和二氧化碳滅火器。

  12.蓄電池外殼及周圍與酸液接觸的地方應經常用堿水(5%碳酸鈉水溶液)擦洗。

  13.皮膚接觸酸液時立刻用堿水或清水衝洗。酸液濺入眼內時應立刻用清水衝洗。充電室內應經常備有足夠數量的碳酸鈉溶液。

  二、初充電安全操作

  1、用兩柱扳手插入透氣蓋的孔中,旋下透氣蓋,取出墊圈和堵頭。

  2、把電池傾斜45 度左右,用注液器將電解液注入,每個單格電池內應注入一定比重的電解液105ml 電解液。

  3、注液後,將蓄電池靜置2~4 小時,然後將蓄電池直、立起來,如電解液麵低於注液孔時,應再補充一些電解液,直至與注液孔相平。

  4、注液完畢後,把外殼漏液擦淨,裝上堵頭、墊圈、透氣蓋擰緊。

  5、按蓄電池說明書接通蓄電池,調整電壓,使充電電流為0.9~1.0A。

  6、每隔一小時調整一次電壓,使充電電流保持0.9~1.0A 進行充電,充電至48 小時後,應打開注液孔,補充一次蒸餾水,使液麵與注液孔平,然後繼續充電滿60 小時,再補充一次蒸餾水,再充電2小時,使電解液均勻。

  7、檢查電解液比重,如有偏高或偏低現象,應加以調整,然後再以0.9~1.0A 電流充電2 小時,至此,初充電結束。

  8、礦燈在初充電完畢,放置2 小時後,在燈房作點燈試驗,點燈時間應達到11 小時,而電池電壓不低於3.5V。

  9、為了避免在初充電時電解液的溫度過高,也可采用充電電流0.7A 進行充電,在充電至55 小時後,補充一次蒸餾水,然後繼續充電滿90 小時。其它操作同上麵的5、6、7、8、條。

  三、日常充電安全操作

  日常充電采用恒壓並聯充電法,充電電壓為5±0.1V,在充電架上進行。

  1、將礦燈依次放在充電架上,關閉燈頭開關,把燈頭充電插頭孔插在充電插頭上順時針旋轉180 度直到固定位置,電路接通,充電指示器有指示,則表示充電正常。

  2、日常充電時間不得少於12 小時,充電完畢時充電電流應低0.1A。

  鉚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工作前仔細檢查所使用的各種工具:大小錘、平錘、衝子及其它承受錘擊之工具頂部有無毛刺及傷痕,錘把是否有裂紋痕跡,安裝是否結實。各種承受錘擊之工具頂部嚴禁在淬火情況下使用。

  二、進行鏟、剁、鉚等工作時,應戴好防護眼鏡,不得對著人進行操作。使用風鏟,在工作間斷時必須將鏟頭取下,以免發生事故。噪聲超過規定時,應戴好防護耳塞。

  三、工作中,在使用油壓機、磨擦壓力機、刨邊機、剪板機等設備時,應先檢查設備運轉是否正常,並嚴格遵守該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四、鑿衝鋼板時,不準用圓的東西(如鐵管子、鐵球,鐵棒等)做下麵的墊鐵,以免滾動將人摔傷。

  五、用行車翻工作物時,工作人員必須離開危險區域,所用吊具必須事先認真檢查,並必須嚴格遵守行車起重安全操作規程。

  六、使用大錘時,應注意錘頭甩落範圍。打錘時要瞻前顧後,對麵不準站人,防止掄錘時造成危險。

  七、加熱後的材料要定點存放。搬動時要用滴水試驗等方法,視其冷卻後方可用手搬動,防止燙傷。

  八、用加熱爐工作時,要注意周圍有無電線或易燃物品。地爐熄滅時應將風門打開,以防爆炸。熄火後要詳細檢查,避免複燃起火。加熱後的材料要定點存放。

  九、裝鉚工件時,若孔不對也不準用手探試,必須用尖頂穿杆找正,然後穿釘。打衝子時,在衝子穿出的方向不準站人。

  十、高處作業時,要係好安全帶,遵守高處作業的安全規定,並詳細檢查操作架、跳板的搭設是否牢固。在圓形工件工作時,必須把下麵墊好。有可能滾動時上麵不準站人。

  十一、遠距離扔熱鉚釘時,要注意四周有無交叉作業的其他工人。為防止行人通過,應在工作現埸周圍設置圍欄和警示牌。接鉚釘的人要在側麵接。

  十二、連接壓縮空氣管(帶)時,要先把風門打開,將氣管(帶)內的髒物吹淨後再接。發現堵塞要用鐵條透通時,頭部必須避開。氣管(帶)不準從軌道上通過。

  十三、撚釘及撚縫時,必須戴好防護眼鏡;打大錘時,不準戴手套。

  十四、使用射釘槍時,應先裝射釘,後裝釘彈。裝入釘彈後,不得用手拍打發射管,任何時候都不準對人體。若臨時不需射擊,必須立即將釘彈和射釘退出。

  配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值班電工必須具備必要的電工知識,熟悉安全操作規程,熟悉供電係統和配電室各種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並具備在異常情況下采取措施的能力。值班電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值班巡視製度,倒閘操作製度工作票製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設備管理製度和出入製度等各項製度規定。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設備及擔任監護人的人員,應經動力部門領導批準。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直行工作。若有必移製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並符合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綠緣鞋,並不得靠近避雷器與避雷針。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鎖好。與供電單位或用戶《調度員)聯係,進行停、送電倒閘操作時,值班負責人必須複核對無誤,並且將聯係內容和聯係人姓名作好記錄。停電拉閘必須按照油開關(或負荷開關等)。負荷側刀閘、母線側刀閘的順序依次操作。高壓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的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行,並由對設備更為熟悉的一人擔任監護人。遠方控製或隔牆操作的油開關和刀閘(和油開關有連鎖裝置的)可以由單人操作。

  二、用絕棒拉合高壓刀閘或經傳動拉合高壓刀和油開關,都應戴絕緣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雷電時禁止進行倒閘操作。

  三、帶電裝卸熔斷器時,應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並站在絕緣墊上。

  四、電氣設備停電後,在未拉開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應視有電不得觸及設備和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五、施工和檢修需要停電時,值班人員應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電、檢電、裝設遮欄和懸掛標示牌,會同工作負責人現場檢查確認無電,並交待附近帶電設備位置和注意事項,然後雙方辦理許可開工簽證,方可開始工作。

  六、工作結束時,工作人員撒離,工作負責人向值班人交待清楚,並共同檢查,然後雙方辦理工作終結簽證後,值班人員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複送電。

  七、在未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前,值班人員不準將施工設備合閘送電。

  八、15、高壓設備停電工作時,距離工作人員工作中正常活動範圍小於0、35 米必須停電。距離大於0、35 米但小於0、7 米設備必須在與帶電部門不小於0、35 的距離處設牢固的臨時遮欄,否則必須停電。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的後麵或兩側無可靠措施者也必須停電。

  九、16、停電時必須切斷各回線可能來電的電源。不能隻拉開油開關進行工作,而必須拉開刀閘,使各回線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變壓器與電壓互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電壓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斷器都要取下。油開關的操作電源要斷開。刀閘的操作把手要鎖住。

  十、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並且合格的險驗電器,在檢修設備時出線兩側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試驗證明驗電器良好。高壓設備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

  十一、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壓後,應立即將檢修設備導體接地並互相短路。對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麵或可能產生感應電壓的部

  分都要裝設接地線。接地線應用多股裸軟銅線,截麵不得小於25 平方毫米。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拆除時的順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都應使用絕緣手套。裝拆工作必須由兩人進行。不許檢修人員自行裝拆和變動接地線。接地線應編號並放在固定地點。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並在交接班時交待清楚。

  十二、在電容器回路上工作時必須將電容器逐個放電。放電後接地。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開關和刀閘操作把手都應懸掛

  “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工作地點兩旁和對麵的帶電設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十三、線路或用戶檢修要求停電時,值班人員應采取安全措施,然後通知對方負責人開始工作並進行登記。工作結束後必須接到原負責人通知方可恢複送電。嚴禁約時停、送電。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設專人監護。帶電設備隻能在工作人員的前麵或一側否則應停電進行。

  十四、低壓回路停電檢修時應斷開電源,取下熔電器。在刀閘操作把手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十五、低壓設備帶電工作時,應設專人監護。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長袖衣服,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並站在幹燥的絕緣物上進行工作。相鄰的帶電部分,應用絕緣板料隔開。嚴禁使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工具。

  十六、在帶電的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要嚴防電流互感器二次側開路產生高電壓。斷開電流回路時,必須使用短路線在電流互感器二次的專用端子上短路。嚴禁用導線纏繞。工作中不得將回路的永久接地點斷開。工作時必須有專人監護,使用絕緣工具,並站在絕緣墊上。

  十七、發生人身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值班人員應不經聯係立即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以進行搶救。

  十八、電器設備發生火災時,應該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滅火器或1211 滅火器撲救。變壓器著火時,隻有在周圍全部

  皮帶運輸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開機前檢查機頭各滾筒、電機、減速箱、清掃器、製動閘、機尾滾筒及拉緊裝置狀況,檢查裝截點與檔煤板狀況是否清潔良好,檢查注油點,油質,油量,缺油時及時添加,檢查各部螺絲,對輪螺絲,接地線是否齊全緊固,聯軸器是否聯接可靠。檢查並試驗信號是否清晰,防滑保護裝置是否可靠,檢查皮帶接頭是否完好,托滾有無損壞。

  二、司機必須聽信號開車,應按逆流方向逐台啟動皮帶機。如前台皮帶機尾上有煤堆時,後台皮帶機不許開動繼續向前加載。運轉時經常校正跑偏,各轉動部件響聲要正常,無振動碰卡現象。溫度正常,一般滾動軸承溫度不超過70℃,減速器不超過50℃,電機溫度不超過銘牌規定,注意觀察皮帶扣情況,如超出範圍,應處理後才能開機。

  三、禁止在皮帶機上乘人或運輸其他物料,運轉中不得進行檢修。

  四、停機時聽清信號按順煤流方向逐台停機,正常停機前一定要將皮帶上的煤運完,方能停機,遇特殊情況應立即停機,並彙報。

  五、皮帶運行中,隨時注意其聲音是否正常,如發現異常聲響及時停機檢查,或通知,檢修工到位檢查處理。

  水泵司機操作規程

  一、起動前的準備工作

  1、按照待開水泵在管網上的水流方向,分別關閉或開啟管路上有關分水閥門(水泵出口閘閥關閉不動)。

  2、對水泵進行起動前的全麵檢查:

  (1)、軸承潤滑油的油質、油量是否符合要求。

  (2)、檢查各種儀表指示是否正常。

  (3)、各部螺絲是否鬆動。

  (4)、轉動水泵一圈以上是否靈活,盤根鬆緊是否適當。

  (5)、水泵電機、起動設備的接線是否良好。

  (6)、各操作手把是否在啟動的位置。

  二、開泵

  1、合上水泵房饋電總開關、真空磁力起動開關。

  2、采用有底閥的水泵,應打開放氣閥和充水閥,至放氣閥全部噴水,關閉各閥,按下真空磁力起動開關起動水泵。

  3、采用無底閥時,開啟水泵通射流泵的閥門,再打開管路通往射流泵的閥門,直至真空表指示泵內為真空為止,關閉兩閥,按下真空磁力起動開關起動水泵。

  3、水泵正常運轉後,水泵壓力表指示額定壓力,慢慢打開閘閥,不得在出水閘閥關閉的情況下長時間運轉。

  三、水泵運行中注意檢查

  1、電壓不得超過額定值。

  2、電流不得超過電機額定值。

  3、壓力表指示正常。

  4、電機、水泵無異響和震動。

  5、軸承溫升不超過規定即65 度,閥門不漏水。

  6、盤根不進氣、不漏水,管路、閥門不漏水。

  7、檢查水倉水位,保證足夠的吸水高度。

  四、出現以下情況應緊急停泵

  1、水泵不上水。

  2、水泵、電機有異響和振動。

  3、泵體及管路、閥漏水。

  4、電流增大,不返回。

  五、停泵操作

  1、先關閉出水閘閥。

  2、按下開關停止按鈕,停止電機。

  3、關閉、鎖緊饋電總開關。

  小絞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開車前的檢查事項:

  1. 絞車附近的頂、幫支護應牢固可靠,巷道內無影響絞車運行的雜物堆積;

  2. 打壓、戧柱的絞車,其壓、戧柱要牢固有勁。因定底座的絞車,地腳螺釘必須堅固可靠;

  3. 絞車突出部位距軌道側不小於0.5 米;開關應上架擺放穩當,電纜要懸掛整齊,操作按鈕要安裝在操作方便及不受碰撞處;

  5. 絞車各部件,螺栓、墊圈、護罩等要堅固齊全,製動閘和離合閘要靈活好用;

  6. 絞車的減速器和軸承油量要充足、不漏油,油質必須合格;

  7. 信號要靈敏可靠,並符合完好要求;

  8. 鋼絲繩在滾筒上固定要牢固可靠,排繩要整齊,一個撚距內斷絲不允許超過原鋼絲繩總斷麵積的5%。

  9. 地滾和立滾要固定牢固,轉動靈活;

  10. 擋車裝置應牢固可靠,使用靈活,並符合有關要求;

  11. 鋼絲繩鉤和保險鉤繩卡和繩皮要齊全牢固,兩繩卡之間距離要符合規定;

  12. 道岔和岔尖必須搬動靈活和符合質量要求。

  二、操作及其注意事項:

  1、拉車時的操作

  1) 當聽到拉車信號後,及時打“回頭鈴”;

  2) 鬆開製動閘和離合器,按起動按鈕;

  3) 輕壓離合閘,使車輪慢慢起動後再將離合閘壓下;

  4) 聽到停車信號後,慢鬆離合器,同時將製動閘壓下,按停止按鈕。

  2、鬆車時的操作:

  1) 當聽到鬆車信號後,及時打“回頭鈴”;

  2) 鬆開離合閘,壓下製動閘,按起動按鈕;

  3) 慢鬆製動閘,均勻鬆車;

  4) 聽到停車信號後,將製動閘壓下,同時按停止按鈕。

  3、收尾工作

  1) 把鋼絲繩全部纏在滾筒上;

  2) 切斷電源,把開關手把打在斷電位置,鎖緊閉鎖螺釘。

  3) 搞好絞車周圍環境衛生;

  4) 盤好信號線、收拾好工具;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時,要及時停車。

  1) 絞車起動或運行中,發現絞車移動和壓、戧柱鬆動;

  2) 車輛在平巷或斜坡上運行時,發現有人行人;

  3) 發現由於掉道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絞車超負荷;

  4) 發現其他不安全情況或聽見有人喊停車。

  蓄電池機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領用電機車時的檢查

  1、各電氣設備的安裝是否正確和牢固可靠。蓋子是否蓋緊,聯接螺絲是否齊全和擰緊。

  2、電纜的保護橡皮套管是否完好,線管是否鬆動。

  3、蓄電池正負極接線是否正確,蓄電池箱在車上是否牢固,擋塊和定位銷是否可靠。

  4、控製器的觸頭、電動機的整流子及起動電阻等狀態,不符合要求時應予修理。

  5、電機車的機械部分有無嚴重變形,磨損過限及其它問題,各聯接螺釘是否緊固和齊全、可靠。

  6、轉動製動手輪對電機車製動和緩解是否靈活,車閘及車輪間的間隙保持在2--3 毫米範圍內,並處於同心位置。

  7、警鈴能否正常使用。

  8、所有潤滑處的潤滑油,油量是否夠用。

  9、檢查照明燈是否明亮。

  二、電機車的交接檢查

  除進行第一條所規定的各項檢查外,還應檢查軸承的溫度不得超過75℃,否則應退回機庫檢修。

  三、運行中司機應注意以下檢查

  1、各軸承摩擦處是否過熱。

  2、蓄電池的放電是否已超過允許範圍(牽引狀態時,司機可根據照明的發光程度來判斷電壓降落情況)。凡達到規定的行駛噸公裏時,應立即返回車庫更換蓄電池箱。

  3、查看電纜及保護套管有無損傷。

  4、隨時注意不正常的氣味和聲響,以便告訴車庫人員及接班司機。

  四、電機車的入庫檢查

  電機車在入庫前,司機應會同車庫工作人員進行與交接班同樣的檢查,並在機車履曆薄上登記。

  五、電機車的電源聯接原則

  1、控製器的調速手柄和換向手柄應在“零”位。

  2、插銷插入插座時,正極對正極,負極對負極,不得互換。

  3、插銷插入後,應向右旋轉到位,使之與插座正確連接。

  4、以照明燈的點亮來檢查電源是否接通。

  六、電機車的駕駛規則

  1、隻有當換向手柄放在中間位置時,才允許將插銷插入插座,或從插座中取出。

  2、控製主手柄不得停留在兩個位置的中間,否則會引起電弧燒壞觸頭。

  3、電動機起動時,控製器主手柄隻允許逐級轉換,不許一下滑過幾個位置。

  4、隻許控製器在運行位置長期使用,否則會燒壞電阻器和過多消耗電能。

  5、控製器從任何位置退回“零”位,均應迅速而平穩。

  6、車輪打滑時,應將主手柄退回“零”,然後才撒砂逐級起動。

  7、絕對禁止用閘瓦製動來防止住空轉。

  8、應盡量避免蓄電池組放電電流過大。

  9、在掛鉤時應用最低速度,減少撞擊和振動。

  10、司機離開機車時,必須將換向手柄隨身攜帶。

  11、電機車起動、運行、停車

  ⑴鬆開製動閘,將換向手柄移動至“向前”或“向後”位置。

  ⑵發出起動信號,操縱控製器調速手柄,從一個位置轉到下一個位置;在每個位置上停留時間為2--3 秒;位置轉換動作應迅速。

  ⑶正常運行位置:2.5T 機車的四、六檔。

  ⑷停車時,先將調速手柄回到“零”位,操縱製動手輪或製動閘逐級製動。如發現車輪被刹緊後在滑行,應適當放鬆製動閘,以解除滑行。

  ⑸如發現減速不夠迅速,應及時檢查製動係統,消除閘瓦摩擦麵的油汙。

  ⑹絕對禁止以逆向電流,使機車作反接製動停車。

  七、司機操作注意事項

  1、機車運行中,禁止將頭身探出車外。機車頭禁止搭乘人員。

  2、運行時,司機應隨時注意,發現用礦燈發出的信號應立即停車。

  3、接近風門、岔口、岩巷口、彎道、坡度較大的地方,視線有障礙及前麵有人時,必須降低速度,並發出信號。

  4、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將調速手柄和換向手柄打到“零”位,刹緊車閘,不得關閉車燈,並將換向手把取下,隨身保管。

  5、齒輪箱每天用探針檢查油量。

  6、蓄電池應經常保持清潔,防止水滴進入,蓄電池箱蓋合上前,應將充電箱及蓋上的防爆接觸麵擦幹淨。

  7、各型號機車具有的特殊規定按其說明書

  主扇風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主扇風機司機必須接受專門培訓和實習,經考試合格的後由礦發給合格證,才能獨立從事本職工作。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二、起動前的檢查

  1、檢查機械各部螺栓和鍵銷有無鬆動,有則及時緊固。

  2、檢查葉輪是否正常,有無開焊裂紋磨殼現象,風峒、風門有無漏風現象。所處位置是否正確。

  3、檢查各部軸承油量是否適當,油質是否清潔。

  4、檢查皮帶鬆緊情況,有無破裂。皮帶輪槽是否磨損超限,護罩是否牢固。

  5、檢查超動設備是否靈敏可靠,接地裝置是否完好。

  6、各種儀表是否齊全靈敏,保護裝置是否可靠。

  7、電源電壓不超過額定電壓±5%。

  8、手搖小絞車轉動是否靈活。

  9、檢查軸承潤滑情況,油質合格。

  10、檢查負壓計、電流表、電壓表、振動儀等儀表指示正常。

  三、風機起動

  1、關閉進風閥門。

  2、合上軟起動櫃空氣斷路開關。

  3、按下軟起動櫃啟動按鈕,接通主電源。

  4、軟起動櫃起動結束主電路進入旁路後,開啟進風閥門,起動結束。

  四、運行中注意檢查和定期巡視

  1、各轉動部位有無異響。

  2、軸承座震動不大於0.3mm。

  3、軸承溫度不超過75 度。

  4、電壓符合規定。

  5、電流不超限。

  6、水柱計指示正常。

  7、電動機溫升符合規定。

  五、風機有以下情況時,應緊急報告調度室和機電科值班領導。

  1、主要運轉部件有故障性的異響和震動。

  2、電流超過額定值。

  3、電動機掃膛,冒煙火。

  4、軸承溫度急劇上升,超限不下降。

  5、進風閘門掉落關閉,無法立即恢複。

  6、發生其它重大事故。

  六、停機

  1、按上級停機命令停機。

  2、關閉進風閘門。

  3、按下軟起動櫃停止按鈕。

  4、軟超動櫃電流表指示為0 後,拉下空氣斷路器。

  七、緊急停機和意外停機

  1、按下軟起動櫃停止按鈕。

  2、軟超動櫃電流表指示為0 後,拉下空氣斷路器。

  3、關閉進風閘門。

  4、上報礦調度室和機電科值班領導。

  5、出現停電等原因自動停機,應關閉空氣斷路開關、進風閘門,準備隨時開機或倒機。

  八、風反操作

  1、事故反風應在礦總工程師和礦長指揮下進行。

  2、反風必須能在10 分鍾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

  3、關閉主扇風機進風閘門。

  4、壓緊防爆門。

  5、打開反風風機進風閘門。

  6、合上反風起動櫃空氣斷路開關。

  7、按下反風超動櫃啟動按鈕。

  鍛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手鍛操作人員在工作前應認真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錘頭、鑿子等工具的頂部不得有毛剌或卷口。

  二、操作時揮錘者與掌鉗者錯開一定的角度, 嚴禁對麵和身後站人。

  三、在揮錘頭時, 應經常注意周圍是否有人。揮錘頭者禁止戴手套, 防止握柄打滑而發生事故

  四、鍛工應聽從掌鉗者的指揮。掌鉗者的鉗子應放在體側, 不可放在腹部或胸前。使用的鉗口必須與鍛件相適合, 保持夾緊牢固。

  五、衝頭、手鑿等工具的端部不準淬火, 冬季使用的工具應進行預熱, 防止崩裂傷人。鍛打間歇時錘頭應放在水中, 防止脫柄。

  六、紅熱的料坯和工件不準亂丟, 應放在固定的地方。

  七、當鑿切工件快斷開時, 應輕錘敲擊, 毛刺、料頭可能飛出的方向, 禁止人員站立。

  八、空氣錘:檢查各個運轉部位,按規定注油。然後空車運轉(冬天尤其必要)。

  九、使用鉗子應同工件形狀大小配合,腳踏操縱杆的輕重快慢同手上的操作配合。操作時不準穿長衣大袖,不許穿拖鞋,不許吸煙,鉗子把不能對著肚腹。

  十、檢查各個部件加油時,要停車進行。運轉部位要加保護罩子。嚴禁打冷鐵和紫紅色伯,做到定時維護檢修。

  小水泵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水泵起動前的準備工作:

  1、檢查水泵軸承是否缺油,聯軸器連接是否良好,防護外罩安裝是否牢固。

  2、檢查電動機及開關是否完好。

  3、檢查籠頭是否堵塞,吸水管有無破裂進氣,泵體有無斷裂。

  4、向水泵內灌引水排放空氣。

  二、起動操作

  5、鼠籠式電機直接起動,按下開關起動按鈕,待轉速達到額定轉速時,再慢慢打開水泵出水閥門。

  6、水泵嚴禁在不上水和關閉出水閥的情況下長時間運轉。

  三、水泵運行中注意事項

  1、水泵轉動方向是否正確,上水否。

  2、電機、水泵有無異響和震動。

  3、電機溫升不超規定。

  4、水泵和電機軸承溫度不超過75 度。

  5、吸水井水位情況,盤根不進氣,不發熱,滴水不成線。

  四、出現以下情況應停泵

  1、水泵不上水

  2、水泵轉向不對。

  3、泵內有異響。

  4、電機、水泵軸承發熱。

  五、停泵操作

  1、關閉出水閥門。

  2、按下開關停止按鈕,停掉電機。

  提升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開車原則

  1、接班後未進行一般性檢查,不得開車。

  2、無信號和信號不明時不得開車。

  3、發現鋼絲繩不符合要求不開車。

  4、超載時不得開車。

  5、設備發生故障處理完善或附屬設備、保護設備不完善不得開車。

  二、操作程序

  (一)正常運行時的操作程序

  1、合上磁力站刀閘和空氣開關,接通主電源。

  2、打開電鎖控製電源,如操縱零位信號燈未亮,此時應立即將操縱手柄置於零位。

  3、按下油泵起動按鈕,起動液壓站。

  4、完成上述操作後,可配合操作手柄和製動手柄,提升機即能完成提升和下放工作。

  5、在減速開始時,逐漸收回製動閘進行製動,移動操作手柄,將操縱手柄拉回零位。

  (二)正力減速下的停車

  在減速階段如出現“正力”,應將“正力”減速轉換開關置於正力”減速位置,減速時主電機未斷電,操縱手柄和製動手柄,使提升機準確停車。

  (三)帶負荷下放時操作

  1、未配動力製動裝置的操作

  1)逐漸推出製動手柄,鬆開盤形閘。

  2)快速將操縱手柄推出或拉到上、下極限位置。

  3)下放到減速開始時逐漸拉回製動手柄,然後將操縱手柄拉回零位停車。

  2、配有動力製動時的操作

  1)在加速和等速階段動力製動裝置不投入運行,減速階段動力製動自動投入。

  A、逐漸將操縱手柄推出,鬆開製動閘。

  B、快速將操縱手柄推出或拉到上、下極限位置。

  C、到減速階段時動力製動裝置自動投入,到終點時拉回製動手柄,操縱手柄拉回零位,提升機停車。

  2)一開始時動力製動裝置就投入運行

  A、逐漸推出製動手柄,鬆開盤形閘。

  B、踏下動力製裝置踏板,踏下的距離越大,提升機下放速度越小。

  C、到減速階段,鬆開踏板,動力製動裝置自動投入,到終點時拉回製動手柄,操縱手柄拉回零位,提升機停車。

  (四)提升機的慢速起動

  提升機需慢速起動時,隻要將操縱手柄上的按鈕按住不放,將操縱手柄推出或拉回到任意位置,慢速電阻都不會切除,隻有放開按鈕後,提升機才能加速。

  (五)緊急停車操作

  1、遇到突然事故,需進行緊急停車時,隻要跳下緊急製動腳踏開關,即可進行安全製動。

  2、功按下油泵停止按鈕,油泵停轉,製動器進行安全製動。

  3、過卷時的緊急停車

  出現過卷時,深度指示器上的過卷開關將發出緊急停車信號,主電機斷電進行安全製動,若是固定滾筒上的提升容器出現過卷,將過卷複位開關搬到“下降”位置,若是活動滾筒的提升容器過卷,將過卷複位開關搬到“上升”位置。

  (六)調繩時的操作

  1、轉動檢修調繩轉換開關到“脫開”位置,逐漸推出製動手柄,待離合器完全脫開後,將製動手柄拉回。

  2、扳動檢修調繩轉換開關到“調繩”位置,逐漸推出製動手柄配合操作手柄,即可進行調繩,調繩完畢後,拉回製動手柄,將操作手柄搬回零位。

  3、將檢修調繩轉換開關搬到“閉合”位置,離合器閉合。離合器閉合後,將檢修調繩轉換開關搬到“正常”位置。

  (七)調整盤形閘時操作

  調整一級閘和二級閘時分別將檢修調繩開關搬到“固閘”和“活動”位置,推出製動手柄,即可進行調整,調整完後,將製動手柄拉回,再將檢修調繩轉換開關搬到“正常”位置。

  三、司機注意事項

  1、提升機運行期間,嚴禁手離開操作手柄,嚴禁不帶電的自由運轉。

  2、經常觀察液壓站殘壓,若超過0.5Mpa 時應請求處理。

  3、外電源突然燦電後,應請求重新校正深度指示器。

  4、如液壓站突然失壓後,可將磁力站的PK 轉換開關扳到備用回路,液壓站即可重新投入運行。

  5、當提升機運行了安全製動,需查清故障後才準開車。

  架空乘人裝置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開機原則

  1、信號不明不開機。

  2、鋼絲繩不符合要求不開機。

  3、製動係統有故障或設備啟動有困難不開機。

  4、設備受到阻礙或鋼絲繩條滑不開機。

  二、開機前的檢查

  1、檢查各部螺栓、墊圈、銷子等是否齊全、完整、緊固。

  2、檢查製動係統是否靈活可靠坐凳、鋼絲繩、襯墊是否完好。

  3、檢查潤滑部位是否漏油,潤滑是否良好。

  4、電氣係統包括小電器是否完好。

  三、開機程序

  1、合上總開關。

  2、合上各分路開關。

  3、手動開機時,按下啟動按鈕,自動開機時,合上自動按鈕,乘人發信號後,自動開機,自動鬆閘,主繩輪轉動(注意旋轉方向是否正確)。

  四、停機程序

  1、按下停止按鈕,自動開機時要分斷“自動”按鈕,主繩輪停轉並自動刹車。

  2、斷開各分路開關。

  3、斷開司機室各分路開關,再斷開總開關。

  五、運行中注意事項

  1、設備聲音是否正常,溫度是否超限,電動機溫升不得超過75℃,設備運轉部位溫度不得超過70℃,電磁鐵溫度不得超過廠家規定。

  2、鋼絲繩是否跑偏,繩輪、托輪是否轉動靈活,坐凳是否掛到異物,主繩輪上缺少襯墊不得超過兩塊。

  3、乘人上下坐凳是否安全。

  4、發現異常情況,要立即向調度站彙報,進行處理,司機記開工作地點,必須停機,並關門加鎖。如有設備聲音突變、電器、電纜冒煙、鋼絲繩卡陰等危急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機,再進行彙報和處理。

  采掘機電維護工操作規程

  一、機電維護工應負責本工區機電設備的安裝、運行和維護,執行好每日2 小時檢修製度和每班進行3 次正常檢查維護製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備有易損的備件及各種材料。

  二、機電維護工在操作電氣設備時,必須佩帶絕緣用具和安全用具。

  三、檢修電氣設備時,禁止帶電作業。必須切斷電源,進行驗放電,並懸掛“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示牌或專人看護。

  四、對溜子齒輪箱、油位、軸承、機頭尾全麵檢查,及時注油和處理損壞的部位。

  五、定期檢查防爆設備的防爆麵,要保持清潔不生鏽,並定期塗油,打開防爆麵要特別小心,不要碰傷和沾上炭灰,當沾上炭灰或發現生鏽時,必須處理好後塗油。

  六、安裝遷移電纜必須用鐵鉤或膠帶鉤,禁止用鐵絲吊掛,四線要分開,禁止有“雞瓜子”、“羊尾巴”和明接頭,在電纜上不準掛工作服和其它物件,如有破皮及時處理。

  七、采掘頭麵的開關、電纜、信號線、牛頭、水泵等要及時遷移,嚴禁帶電遷移電氣設備,每次遷移後,設備、電纜一定要符合完好標準。

  八、要定期檢查機電設備的保護裝置,如防護罩、刹閘齊全可靠,其它要符合要求。

  九、設備在需要遷移檢修或安裝時,要先檢查起重工具,是否完善和有足夠的強度,對吊掛點的棚梁、棚腿、支架要詳細檢查,確實可靠方可工作。

  十、各種設備在操作前應仔細檢查周圍環境、設備情況,如支架、棚子、壓柱、信號、鏈條等,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方可試車。

  十一、接有局扇的掘進頭,在局扇停機時,必須自動停掉所有電源,不準在迎頭工作,更不準操作電氣設備,恢複通風後,須經瓦斯員檢查瓦斯濃度,不超規定方可送電操作。

  十二、所管轄機電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設備完好標準》的要求,供電要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

  十三、要詳細交接班,交清工具、材料物品,如當班有未處理完的故障,要共同處理,處理完畢後,方可進行交接班。

  十四、接班後按以上要求全麵檢查管轄範圍內的機電設備。

  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遵守電工作業一般規定。

  二、不準在設備運轉過程中拆卸修理,必須停車並切斷設備電源,按安全操作程序進行工作。

  三、臨時工作中斷後或每班開始工作前,都必須重新檢查電源是否確已斷開,並驗明是否無電。

  四、每次維修結束時,必須清點所帶工具、零件,以防遺失和留在設備內造成事故。

  五、由專門檢修人員修理電氣設備時,雙方要進行登記。完工後要作好交待並共同檢查,然後方可送電。

  六、動力配電箱的閘刀開關,禁止帶負荷拉開。

  七、帶電裝卸熔斷器管時,要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站在絕緣墊上。

  八、熔斷器的容量要與設備和線路安裝容量相適應。

  九、電氣設備的外霹可導電部分必須可靠地與電網PE 線連接,零線與地線必須分開。接地線截麵要符合標準,維修時應全麵檢查。

  十、安裝螺口燈頭時,開關必須接在相線上,燈口螺紋必須接在零線上。

  十一、臨時裝設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臨時接線規程。

  十二、動力配電盤、配電箱、開關、變壓器等各種電氣設備的附近,不準堆放各種易燃、易爆、潮濕和其它影響操作的物件。

  十三、使用梯子時,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應牢固無裂紋。梯子與地麵之間的角度以75°為宜。沒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時拉繩必須牢固。

  十四、使用噴燈時,油量不得超過容積的3/4,打氣要適當。不得使用漏油,漏氣的噴燈。不準在易燃物品附近點燃或使用噴燈。

  十五、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立即切斷電源。不能切斷電源時,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泡沫滅火器或水滅火。

  電瓶車充電工操作規程

  一、將蓄電池的正極“+”、負極“-”分別與直流電源的正負極接好,注意不能接錯。

  二、按照該蓄電池說明書中規定的充電電流進行充電。

  三、充電前應將特殊工作栓擰下。

  四、蓄電池最高溫度不得超過45℃,當電池溫度達到40℃時,應減半電流進行充電,如溫度繼續上升,必須采取人工降溫或停充電。

  五、充電末期,蓄電池內部產生大量氣泡,而且端電壓和電液比重連續3 小時保持穩定不變,表明此次充電結束。

  六、每次充電結束,需檢查液麵高度並擰緊特殊工作栓,再用水把電池表麵衝洗幹淨,幹燥後即可使用。

  熱水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1.鍋爐點火前的檢查與準備

  (1)檢查鍋筒內部裝置是否齊全,固定良好,是否有遺留雜物。

  (2)檢查爐膛、煙風道是否良好,各閥門擋板門孔的開關位置是否正確,嚴密程度是否良好,安全閥、壓力表是否已校驗。

  (3)對轉動機械進行試運轉,檢查運轉情況。

  (4)檢查熱水循環係統的管道閥門開關是否嚴密,位置是否正確,膨脹裝置和恒壓裝置是否符合要求。

  (5)衝洗鍋爐及熱力管網,並向係統充入軟化水。

  2.鍋爐啟動與運行的調節

  (1)鍋爐點火前,應先啟動循環泵,並調節各閥門的開度,保持給水壓力穩定。

  (2)點火時,應先開引風機,通風3~5 分鍾,再開鼓風機,點火升溫速度應符合要求。

  (3)鍋爐運行應保持壓力恒定、微負壓燃燒,根據出回水溫度及供暖熱負荷,調整燃燒,防止汽化。

  (4)司爐的定期工作:

  1)每小時巡回檢查一次;

  2)每班至少衝洗一次水位表;

  3)每班至少運行一次定期排汙閥,連續排汙根據爐水的品質調整排汙量;

  4)每周衝洗一次壓力表彎頭;

  5)每周對安全閥做一次自動或手動試驗;

  6)有吹灰器的鍋爐每班吹灰一次,煙管鍋爐每半月清煙管一次。

  3.停爐操作

  鍋爐停爐分正常停爐和緊急停爐。

  (1)正常停爐一般按下列程序操作:

  停止供給燃料和鼓風,減少引風,緩慢降溫,待鍋爐出水溫度低於50℃時,停止循環泵,關閉鍋爐進出口閥門,方可放水(短期停爐可以不放水)。

  (2)緊急停爐按下列程序操作:

  停止供給燃料及鼓風機,減少引風,壓火、推出燃料,打開旁路煙道、爐門,通風冷卻,打開緊急泄放管上的閥門,關閉出水閥門,開啟補水泵或補水閥門,進行補水降溫。

  (3)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應做緊急停爐處理:

  1)因循環不良造成爐水汽化,或鍋爐出口熱水溫度上升比出口壓力下相應飽和溫度的差小於20℃時;

  2)爐水溫度急劇上升失去控製;

  3)循環泵或補水泵全部失效;

  4)壓力表、水位表、安全閥、排汙閥全部失效;

  5)鍋爐承壓元件損壞,危及運行安全;

  6)燃料設備損壞、爐牆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運行安全,補水泵不斷補水,鍋爐壓力仍繼續下降;

  7)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鍋爐運行安全。

  停電保護

  (1)鍋爐房停電後,若有備用電源或柴油發電機,應迅速啟動,確保係統內水循環不中斷。

  (2)鍋爐短時停電,應打開爐門及旁路煙道,進行壓火,密切注意爐水溫度變化,防止汽化。

  (3)鍋爐長時間停電,應打開爐門及旁路煙道,扒出爐膛內的燃料,降低爐水溫度。

  提升絞車操作規程

  本電控裝置以凸輪控製器控製,五段金屬電阻,平衡切除。帶動力製動。絞車運行方式分電動運行和製動運行。

  (一)電動運行操作:

  1、合上防爆自動開關ZK,將1CQ 的手柄扳到關合位置。此時控製

  台上的電源指示燈HZSD 亮,表示電源接通。

  2、將2CQ、3CQ 和4CQ 以及ZC、FC 的手柄扳到關合位置。給DZC外殼連鎖杆退出按鈕端頭(接通電源)。

  3、將控製台上過卷轉換開關1HK 手柄置於正常位置,油泵轉換開關3HK 手柄置於“1”或“2”的位置。工作位置開關2HK 手柄置於電動位置。

  4、將防爆凸輪控製器TK 的操縱手柄放到“0”位,以保證在最大轉子電阻情況下,提升電動機。上述準備工作完成後,在一切都正常的情況下,電源保護回路中的過卷保護開關1CK,2CK,閘瓦磨損開關3CK-6CK,過速保護開關7CK,腳踏開關JTK 以及外殼閉鎖接點CKLS1 和CKLS3 等均處於閉合狀態。

  5、在控製台上按下工作電源起動按鈕1QA,防爆磁力起動器1CQ吸合,為起動提升電動機和油泵電機作好準備。

  6、在控製台上按下油泵控製按鈕2QA,此時磁力起動器3CQ 或4CQ吸合,油泵電機起動,產生油壓,為鬆閘作好準備。

  7、操縱製動手柄,逐步鬆閘,同時將凸輪控製器手柄向前或向後推動,提升電機開始起動。手柄繼續推動,逐級切除轉子外加電阻,絞車加速,至電阻QR 全部切除,絞車全速運行。

  8、絞車減速時,逐步拉回凸輪控製器手柄,則轉子外加電阻逐漸增加,速度降低。同時操縱製動手柄,降低油壓,逐漸抱閘製動,待達到停車終點時,將操縱手柄和製動手柄拉回零位,製動器抱閘,電機失電停車。

  9、如果停車時間較長,則上述停車過程完畢後按下1TA,2TA,3TA按鈕,使係統電源全部切除。

  (二)動力製動運行操作

  1、製動器手柄和凸輪控製器手柄均在零位。

  2、將整流變壓器ZLB 的調壓接頭,調到所需的製動電源位置。

  3、合上饋電開關ZK,按下1QA 按鈕,使磁力起動器1CQ 吸合,按下2QA 按鈕,油泵電機起動為鬆閘作好準備。

  4、工作位置開關2HK 轉到製動位置,按下製動電源按鈕3QA,使磁力起動器2CQ 吸合,為投入動力製動作好準備。

  5、操縱製手柄使之鬆閘,提升容器開始下滑,並逐漸加速,此時按下製動控製按鈕4QA,使直流接觸器DZC 吸合,向提升電機定子輸入直流,對電機產生製動力矩,使下滑速度放慢同時可以調轉子外加電阻,來調節滑行速度。需要注意的是係統為固定電流調電阻的製動方式,因此在已投入製動電流的情況下,中途不應變換電源。

  6、當接近終點停車時,利用可調閘抱閘製動,同時按下4TA 按鈕,以斷開直流接觸器,解除動力製動。

  (三)係統的閉鎖裝置

  1、當發生過卷扣時1CK 或2CK 斷開,使1CQ 釋放,提升機失去電源,同時由於3CQ 或4CQ 釋放油泵電機斷電,提升機立即抱閘停車。隻有將過卷轉換開關1HK 轉到過卷方向相反的位置時,才能開車,恢複正常。

  2、在絞車運行中,若發生緊急事故,可踩下腳踏開關JTK,使係統斷電立即停車。

  3、當提升容器運行到減速位置時,減速鈴發出聲響,以提醒司機注意。工作位置開關2HK 為選擇電動運行和製動運行的轉換開關,並起到將交流電路相互隔離的作用。

  5、油泵電機未起動,換向控製回路的3CQ 或4CQ 未閉合,提升電機不能起動,防止在沒有油壓而抱閘的情況開車。

  6、油壓零位開關10CK 是製動手柄零位閉鎖,即製動手柄在零位時,方能啟動油泵,防止跑車事故。

  7、凸輪控製器零位閉鎖,是保證在任何情況下提升電機至新起動時,其轉子外加電阻QK 處於最大值,以避免在轉子電阻短接的情況下,啟動提升電動機。

  8、過速保護開關7CK,是當提升容器的速度超過規定值時斷開,使提升電機電機斷電,同時抱閘製動停車。

  9、離合器位置指示信號行程開關8CK 和9CK。當雙筒絞車調繩時,離合器完全脫開後,行程開關8CK 閉合,信號燈UXD 亮,告訴司機可以進行調繩操作。當調繩完畢,離合器完全複位後,則行程開關9CK閉合,信號燈LXD 亮,提升機可以正常運行。

  10、閘瓦磨損開關3CK-6CK。當盤式閘的某個閘瓦磨損到一定限度時,該開關切斷1CQ 回路電源,HD 不能起動,必須在更換閘瓦襯片後,才能恢複正常工作。

  化學氧自救器操作規程

  1.入井人員必須領取並隨身攜帶自救器。

  2.攜帶自救器應避免碰撞、跌落,不許當坐墊用,不允許用尖銳的器具猛砸外殼和藥罐,不能接觸電源或其他裸露帶電物體。

  3.攜帶待用時,任何場所不準隨意打開自救器外殼,如自救外殼已意外開啟,嚴禁隨意拆動內部生氧藥罐的任何零部件。

  4.將專用腰帶穿入自救器腰帶卡之間,固定在背部右側腰間。

  5.在井下作業時,一旦發生瓦斯、煤塵爆炸、火災和瓦斯、煤塵突出事故征兆時,就應立即佩戴好自救器,馬上撤離現場。

  6.佩戴自救器順序:去除護罩膠片開啟鎖口帶扳手去掉上外殼套上挎帶拉出啟動針撥掉口具塞將口具放入口中,牙齒咬住牙墊,緊閉嘴唇夾好鼻夾調整挎帶,去掉下外殼係好腰帶退出災區。

  7.在佩戴過程中,萬一啟動裝置失靈,隻需向氣囊深呼一口氣,儀器照樣工作。

  8.佩戴自救器要求操作準確迅速,撤離災區時,要沉著、冷靜,最好迅速行走。

  9.在整個逃生過程中,要注意把口具、鼻夾戴好,保持不漏氣,絕不可以從口嘴中取下口具說話,萬一碰掉鼻夾時,要控製不用鼻孔吸氣,迅速再夾上鼻夾。

  10.當發現呼氣時,氣囊癟而不鼓,並漸漸縮小時,表明自救器的使用時間已接近終點。

  第三部分

  安

  全

  管

  理

  製

  度幹部上崗查崗製度

  一、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二、要對所有機電生產崗位加強調度,及時掌握生產及設備運行情況。

  三、對主要生產要害場所要進行檢查有無“三違”現象,對違章要及時處理。

  四、值班幹部要深入現場嚴格檢查,及時解決重大安全隱患和關鍵問題。

  五、機電管理人員應按各自負責範圍根據規定定期和不定期到要害場所上崗檢查,並做好記錄。

  六、每周巡視各機房一次,查看運轉日誌,檢查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動作情況,查鋼絲繩與吊掛裝置的檢查情況記錄,查設備運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安排處理,查司機持證上崗與堅守工作崗位情況。

  七、機電科二十四小時有人值班,查交接班情況,各個崗位上的人員是否到齊,查夜班是否有人離崗或睡覺。

  八、查設備日常維修與安排一般檢修執行情況與完成情況。

  設備包機製度

  一、主要設備包機製度的內容是:操作人員及維修人員,共同對設備實行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的製度。

  二、包機組人員必須做到“三懂”,即懂操作規程,懂設備性能,懂設備原理,“四會”即會操作,會保養,會修理,會判斷和處理故障、事故。

  三、包機組要嚴格執行日常保養與定期保養製和日常檢修與一般檢修製度,包機組有明確分工,各項工作責任落實到人。

  四、包機組應執行“五嚴”,即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嚴格執行巡回檢查製度,嚴格執行崗位責任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格執行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五、包機組應確保設備達到完好標準,機房達到質量標準化要求,開展爭先創優競賽活動,對評選出的先進包機組給予表揚獎勵。礦用防爆電氣設備入井檢查製度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對入井電氣設備的規定及《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要求,特製定本製度,入井防爆開關必須符合本製度的各項要求,方準入井使用。

  一、外殼無變形、無開焊、無鏽蝕、托架無嚴重變形,表麵清潔。

  二、堅固用的螺栓、螺母、墊圈等齊全,無鏽蝕,同一部位的螺栓規格一致。

  三、接線嘴內的密封圈、金屬墊圈、金屬堵板齊全。

  四、接地裝置齊全。

  五、操作手柄位置正確、扳動靈活、與操作軸連接牢固、無虛作。

  六、按鈕、手柄、及殼蓋機械閉鎖關係正確可靠。

  七、防爆性能符合《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規定。

  八、接線室清潔、無灰塵、積垢、接線裝置齊全。

  九、輔助觸頭接觸良好,接觸麵積不小於60%,觸頭接觸不同期不大於0.2mm。

  十、隔離刀閘接觸良好,插入深度不小於刀閘寬度的2/3,接觸麵積應不小於刀夾的75%。

  十一、導線絕緣無破損老化、絕緣性能良好、660V 不低於2MΩ,380V不低於1MΩ。

  十二、配線整齊、清楚、開關內部導線不得有接頭。

  十三、繼電保護裝置、綜合保護裝置動作靈敏可靠,並嚴格按規定整定試驗。

  十四、熔斷器無嚴重燒焦痕跡、無裂紋、熔體容量選用合適。

  十五、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及安全性能。

  十六、由井下電工班班長檢查開關,並填寫、簽發入井合格證,入井合格證一式兩份,一份由本班長期保管,一份隨開關入井,未取得入井合格證的開關嚴禁入井,如有違反將對當事人給予50——100 元罰款處理。防爆電器設備檢查製度

  第一條:為加強防爆電器的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根據《煤礦安全規

  程》、《防爆性環境用防爆電器設備國家標準彙編》和《煤礦機電設備

  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特別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防爆設備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作為非防爆設備處理:

  1、新到貨的防爆設備,沒有防爆標誌、生產許可證號、檢驗合格和防爆設備到貨驗收單等。

  2、防爆設備失去防爆性能,沒有防爆標誌,經修複而不能達到防爆性能者。

  第三條:防爆設備在安裝前必須進行下列檢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壞的設備禁止安裝:

  1、電器設備銘牌規定數據是否與接線電壓和使用機器設備的容量相適應;

  2、設備的外形結構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設備內部是否損壞;

  4、檢修記錄和驗收手續是否齊全完整。

  第四條:防爆設備安裝地點,不應有積水和滴水,特別在淋水很大的采掘工作麵安裝設備時,禁止亂放與防爆設備安全運行和驗修無關的雜物,設備的安裝要穩固可靠,合乎產品說明書上的規定安裝要求,不準有傾斜或震動現象。低壓開關在安裝後應平正牢固,磁力開關的最大傾角不提超過15°。設備與設備之間或與牆壁之間,要留有足夠的距離,以便檢修。高壓防爆開關的安裝位置必須平整,電纜與開關連接時,必須通過進線裝置,進線裝置必須灌注絕緣膠、封堵嚴密。

  第五條:防爆設備安裝後應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1、各處螺絲和彈墊必須齊全完整擰緊,防爆接合麵的間隙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防爆麵不得鏽蝕,如鏽蝕應作以處理。

  2、接線工藝符合“完好標準”要求。

  3、閉鎖裝置應牢固可靠。

  第六條:高壓設備兩台以上的開關組合使用時,其連接器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第七條:礦用變壓器在安裝前檢查有無漏油和損壞的現象,在井下加入變壓器油時,應防止灰類、雜物和水滴入變壓器中,變壓器油的耐壓在運行中是25 千伏,新安裝的是30 千伏,其它性能也必須符合規定。電纜與變壓器連接應通過接線裝置,接線要牢固,並將電纜卡緊。

  第八條:防爆電氣設備安裝、檢修後必須經主管電氣技術員、設備組、施工單位,按《防爆電氣設備安裝與檢修細則》的標準進行驗收,主要供電場所必須機電礦長、總工參加驗收,不合格不準運行。防爆電氣設備日常檢查原則是誰使用誰負責,由各單位維護員和司機負責,每班至少一次,檢查內容:

  1、防爆設備及周圍環境是否保持清潔,有無淋水積水和妨礙設備安全運行、檢修的雜物。

  2、防爆設備是否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外殼是否遭受外力損壞。

  3、設備安裝是否牢固可靠,有無傾斜,歪倒及震動現象。

  4、防爆設備的外形結構,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5、設備的接地裝置是否完整牢固。

  6、設備各部聲音和溫度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音。

  7、電纜吊掛是否牢固、整齊,有無破損和被擠埋的現象,工作麵電纜有無被炮崩的危險。

  8、電纜接頭是否鬆動、過熱,是否符合要求。

  9、檢漏繼電器指示的絕緣電阻是否正常,低於規定應及時處理。

  第九條:低壓防爆開關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禁止使用:

  1、缺少消弧罩,或消弧罩的電壓等級低於接入電壓者;

  2、使用無熔斷器管的裸露熔絲(片)者;

  3、磁力開關的磁力係統失去作用,利用力即可“起動”、“停止者;

  4、防爆性能破壞或閉鎖失去作用者。

  第十一條:五小設備的檢修,由大修廠五小電氣設備修理組統一修理。

  1、修理質量標準符合《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20.1 至20.4

  條規定。

  2、檢修好的五小電氣設備,機電科技術員和設備管理有關同誌驗收,合格後發給電氣設備修理驗收單,方可入庫備用阻燃膠帶、電纜檢驗製度

  一、阻燃膠帶檢驗製度

  1、采用膠帶輸送機運輸時,必須使用阻燃膠帶。

  2、采購膠帶時,必須采購具有資質的專業膠帶生產廠家生產的阻燃膠帶,不準在市場上隨意采購阻燃膠帶,謹防采購假冒偽劣產品。

  3、阻燃膠帶入井前,必須取樣經過具有資質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並出具檢驗合格報告後方準入井使用。

  二、電纜檢驗製度

  1、凡用於井下的各類電纜,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要求,必須有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核發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國家采煤機械質量檢驗中心核發的《產品檢驗合格證》、礦用產品安全標誌辦公室核發的《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和生產廠的《出廠檢驗合格證》。

  2、電纜連接裝置必須采用具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產品。

  3、井下使用的各種電纜必須經有資質的阻燃電纜檢測站進行安全性能檢測,檢測合格後出具《阻燃電纜檢驗報告》,否則不準入井使用。

  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一、設備安全運行必須以預防為主,實行計劃檢修。各礦在編製生產計劃的同時,必須編製設備的檢修計劃,並在每月二十五日前上報公司。

  二、礦要每月召開一次月末檢修會議,安排好檢修的人員,項目及所需的配件,杜絕設備帶病運轉。

  三、設備的檢修按不同檢修內容和工作量的大小分為大、中、小修三類。到期大修的設備由礦機電科負責,中、小修由使用單位負責,必要時機電科負責技術指導。

  四、采掘工作麵的設備堅持定期檢修製度,每班有維護保養時間,每天安排檢查維修時間,每周安排中型檢修,每月安排大型停產檢修。

  五、采掘,運輸設備實行周期性輪換檢修,輪換檢修在更換工作麵時間進行。

  六、設備檢修要嚴格質量驗收,凡進廠檢修設備必須按“進出廠驗收製度”執行,大型設備停產檢修由檢修單位和使用單位雙方合驗收。

  七、大型固定設備除節假日檢修外,每月要有一天檢修時間,每年每台設備停產檢修日不得少於12-15天。

  八、設備計劃檢修兌現率要達到85%因管理不善造成設備早期失修,造成後果嚴重的追究使用單位有關人員的責任。

  九、設備檢修後的質量驗收要執行《煤礦礦井機電設備檢修標準》。

  十、全礦機電設備綜合完好率要達到90%。

  雜散電流管理製度

  一、技術措施

  (1)隔絕:對外界導入的雜散電流要采用隔離措施。

  (2)旁路連通:如果已經知道或懷疑管線上存在雜散電流,就可以在事先斷開的法蘭處跨接一條導線,給雜散電流開通一條旁路。為了有效起見,電氣連通必須是低電阻的,使導線與管線的接觸電阻越小越好。

  (3)及時調整電網用電負荷,使之三相用電平衡,消除工作接地極處不平衡電流。

  二、管理措施

  (1)礦井雜散電流的管理,按《煤礦井下牽引網絡雜散電流防治技術規範》(MT670--1997)執行。

  (2)對易產生雜散電流場所每周進行一次普查,並消除火花放電間隙。

  (3)建立健全管理製度,對易產生雜散電流的危險場所嚴格管理。

  (4)對職工進行有關防止雜散電流火災事故的安全教育。

  三、測定周期

  (1)每月用攜帶式雜散電流測試儀測試一次井下雜散電流。

  (2)架線的漏泄電流值可每季度測試一次。如發現漏泄電流變化較大時,應加強觀測,根據具體情況,調整測定周期。

  (3)有架線運輸巷道的軌道接縫電阻值,根據情況,定期測試。停送電製度

  1、井上下低壓電氣設備安裝和檢修必須停電時,必須做出停電申請報告,並製訂出專項安全措施並嚴格執行,當不影響安全生產時,由機電科審批。當影響安全生產時,由主管電氣的技術員報安全、生產部門審批,礦領導批準。調度室、施工單位各持一份。停送電報告必須提前一天交調度室;10KV 停電報告提前二天報礦領導審批;無停電報告,嚴禁停電。

  2、對需要停高壓的停電報告,必須填寫“操作命令票”。

  3、高壓停送電操作,由專職電工負責,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操作者要站在絕緣墊上,戴上絕緣手套,穿絕緣膠靴。停電後,要將停電開關的把手閉鎖,鎖上專鎖或專人看管,並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停電警示牌。送電時,由申請單位施工負責人通知送電。

  4、停電工作人員到現場後,要檢查設備和路線,停電後要執行驗電、放電、三相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並檢查有無反送電的可能性,聯係停送電要有專人聯係。

  5、停電工作完畢後,要檢查施工現場,當同一線路有幾處工作時,每處都要檢查,然後方可聯係送電。檢修後,送電操作要先試驗一次,無誤後再正式送電,一切正常後方可離開現場。

  6、高低壓停電時,和恢複正常送電後,均必須彙報調度室,特別是影響扇風機供風的區域。必須由調度室采取相應布署措施後,方可停送電。

  電氣試驗管理製度

  電氣試驗必須執行“煤礦電氣試驗規程”,“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等國家有關規程。機電科電氣試驗人員負責本係統電氣設備試驗工作,以及電器設備的檢查、檢修、調整試驗工作。

  一、電氣試驗工作,要根據編製批準的試驗計劃實施,試驗後要進行驗收,並辦理必要的手續。

  二、要加強電氣試驗工作的技術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設備曆年來試驗資料和檔案,掌握設備性能變化的趨勢,不斷提高試驗技術水平。

  三、對新安裝的電氣設備,必須按新安裝交接試驗標準進行,並寫出詳細的試驗報告,交使用單位。

  四、電器設備如變壓器、電動機、開關、電纜等在投入運行前必須按規定做檢查、測試、調整和電氣試驗。

  五、每年冬季,避雷器要退出運行,每年雨季三月一日前對防雷電設施,接地裝置進行預防性試驗,合格後方準投入運行,定期對輸電線路進行巡線檢查,排除故障隱患。

  六、井下電氣試驗的安全措施,應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檢驗調整工作結束後,需經防爆員檢查簽字後方可下井投入使用,井下三大保護嚴格按“煤礦井下檢漏繼電器安裝、運行、維護與檢修細則”,“礦井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和“礦井低壓電網短路保護裝置的整定細則”進行,繼電保護定值不經主管電氣工程技術人員批準,不得任意更改。

  七、電器設備使用的絕緣油,要進行定期試驗、化驗,按“煤礦電氣試驗規程進行”,油斷路器多次跳閘和故障後,應取油試驗。

  設備保養製度

  1、日常保養

  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 分鍾的巡回檢查,班

  中責任製,隨時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

  險裝置等是否正常;班後、周末、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交接班的

  各種記錄及清潔衛生等工作。如發現隱患,及時排除,發現重大問題,

  立即通知機電科共同研究處理。

  日常保養的具體內容:

  1)檢查設備的操作機構,變速手柄、各種檔鐵、限位器、指示器、

  指示信號及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等是否靈敏可靠。

  2)檢查設備的潤滑情況,並定時、定點加入定質、定量的潤滑油。

  3)檢查設備容易鬆動、脫離的部位是否正常,附件工具是否齊全。

  4)檢查設備腐蝕、砸、碰、拉傷和漏油、漏水、漏氣、漏電等情況。

  5)搞好清潔衛生工作。

  2、定期保養

  設備運轉(行)到規定台時(或時間)後,以維修工為主,操作工配

  合,按規定內容進行保養。定期保養完後,由設備管理員和技術員驗

  收評定,填寫保養記錄並作為考核指標。

  定期保養的具體內容:

  1)根據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清洗。

  2)除進行日常保養內容及處理日常保養無法處理的缺陷外,對設備

  的各部位配合間隙進行適當調整。

  3)各油氈、油線、濾油器及各種防塵裝置要進行清洗,要使管路保

  持通暢無泄漏。

  定期保養的間隔期及作業時間,一般1~2 個月進行一次或運轉500

  小時進行一次,並利用一個周末下午進行。

  事故分析追查製度

  一、事故定義:因維護、操作、檢修以及管理等非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應依據事故追查分析製度嚴格執行。

  二、事故的彙報程序

  1、機電科發生事故後,應及時向機電科長、調度室彙報,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及影響範圍召開事故現場會。

  2、根據事故的性質及損壞程度,由機電科認真填寫事故報告單,包括基本情況,原因分析,經濟損失,事故處理初步意見和今後的預防措施交安全科。

  3、機電科發生事故,必須按程序及時彙報。對於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除通報批評外,將根據本製度之規定進行處罰。

  三、事故調查:

  1、特大事故、重大人身事故、重大設備事故,死亡事故的調查執行

  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及其相關規定。

  2、發生輕傷以上人身事故(包括輕傷)、主要設備和重要輔機設備損壞事故,由機電科、安全科組織調查分析。

  3、事故通報由機電科長形成書麵報告,上報安全科。

  4、發生事故時應立即進行調查分析,本著實事求是、嚴肅認真、尊重科學的原則進行調查和分析事故原因,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其他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5、發生事故後未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記錄或拍照,現場不得任意變動,更不能破壞。需要緊急搶修恢複運行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6、根據事故調查的事實,通過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確定事故直接

  責任人和領導責任,根據其在發生事故過程中的作用,確定事故的主要責任人、次要責任人、事故擴大的責任者,並提出防範措施和處理意見。

  四、事故報告

  1、一般事故、輕傷事故和設備故障由機電科形成書麵材料交安全科

  2、發生重傷以上人身事故和二類以上機電事故時,由機電科組織搶救傷員,指揮采取措施預防事故再發生,並保護好現場。同時由機電科上報礦領導,重大事故同時越級上報。

  五、事故的處理:

  責任者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應分別受到批評教育,罰款,賠償損失,行政處分直至刑事處分。使事故責任者和其他人員從中吸取經驗教訓。

  六、事故的統計

  機電科對事故要有詳細的記錄。並對事故造成的損失(直接和間接)進行準確詳盡的統計。

  機電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節:管理製度

  一、一般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我礦機電設備管理,提高生產技術水平和經濟效益,保證安全生產和設備正常運轉,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製訂我礦機電設備管理規定。

  第二條:我礦設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對全礦機電設備進行綜合管理堅持做到全麵規劃、合理選購、及時安裝、精心維護、正確使用、科學檢修、適時改造和更新,以不斷改善和提高企業的技術裝備素質,充分發揮設備的效能和投資效益。

  第三條:健全組織機構,礦設有分管機電工作的礦長,機電總工程師,機電科有分管設備的科長,技術員和專職設備管理人員;采、掘、運等單位有分管機電的兼職設備管理網員,在機電礦長和機電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全礦形成專管成線群管成網的管理體係。

  第四條:機電科是機電設備管理的職能部門,對全礦的機電業務實行統一領導,建立正常的機電工作秩序。機電科必須健全機電設備、配件管路台帳卡片、圖、牌、板、設備手冊和特種設備的單列分帳和設備固定次產台帳。

  第五條:由機電礦長、機電總工程師組織,機電科負責編製全礦機電設備大修計劃、維檢和更新改造計劃,每月統計彙總全礦機電“三率”編製報表及時上報公司機電業務部門。在機電礦長的領導下,機電科每旬組織一次由各單位設備網員和機電維修人員、職能單位管理人員參加的設備質量檢查,每月彙總檢查結果兌現獎罰,機電科長、技術員應參加每周一次的定期檢查,查出的重大隱患必須及時處理。

  第六條:機電礦長每月必須組織召開一次機電工作會議、研究、布置、檢查機電設備管理工作。機電科長每周召開一次采、掘、運、維護班長例會,總結經驗布置工作。

  二、設備選型,保管和使用

  第七條:機電科應根據礦井機電設備的技術性能和生產發展,編製年度設備維簡更新改造計劃和月度設備購置計劃報機電礦長和總工審核,礦長批準。設備選型應堅持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的原則,禁止選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大型固定設備選型、設計應經礦審查、批準。

  第八條:新購設備到貨後,供應科負責通知機電科共同驗收,並填寫驗收報告單入庫。防爆設備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安全標誌”。機電科負責登帳、編號和圖紙資料保管;財務科負責辦理固定資產入帳手續;供應科負責設備和隨機部件的妥善保管。驗收中如發現質量問題,由供應科負責退貸或向對方提出索賠。

  第九條:設備必須入庫保管,大型設備必須下有襯墊,上有遮蓋,嚴禁露天存放,日曬雨淋,庫存設備應定期對庫存設備進行檢查保養,嚴禁拆卸配件使用。

  第十條:機電設備、電纜,配件等由機電科統一檢查試驗領發,設備的領用必須由各單位維護員到機電科辦理領用手續。重大機電設備、預防性緊急備用設備或配件須經機電礦長、機電總工簽字同意,對於特殊情況下,礦值班簽發的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在兩天內到設備管理人員處辦理領用手續,交倉庫保管人員。

  三、設備的安裝與使用

  第十一條:設備安裝前,必須檢查,保養和試驗,設備下井必須持有“設備下井合格證”否則井口把鉤工不得準許下井。

  第十二條:采掘運等流動設備的安裝,生產技術部門必須一日前提出設計和安裝計劃,安裝單位必須按設計安裝,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與《機電設備安裝質量標準》,嚴禁未經檢修的設備安裝,及設備倒裝。

  第十三條:安裝機電設備的巷道,硐室等井巷工程,必須經過機電、生產、技術科聯合驗收。符合安裝要求,方能進行機電設備安裝施工。機電設備安裝竣工後,應由機電礦長、機電總工程師、生產科、機電科以及工程施工單位、使用單位、設備管理員共同驗收並進行試運轉,合格後辦理設備移交手續,交付使用。否則,不得移交生產,並限期整改。

  第十四條:如遇特殊情況或因生產急需,經礦領導同意,設備急需投入運行,但又有客觀條件或缺少材料、配件,一時達不到規定標準要求,而又不影響安全生產的設備可先交付使用,辦理臨時交接手續,接收單位不得推諉,由設備管理員記好所存在的問題,由安裝單位承擔設備不完好的責任,並待條件具備後繼續處理,直到合格辦理正式手續移交為止。特殊情況下,機電科、生產科進行裁決,設備投入運行後,使用單位要加強管理,安裝單位要催促供應部門落實材料、配件,不得無限期的拖延時間,造成不必要的扯皮和機電事故的發生。

  第十五條:在用中的設備應實行包機製,包機組可按單台設備、係統或機組為單位承包,並由各班司機、維護員組成,一般的設備管理、維護、保養、檢查、維修和故障排除由機電科、使用單位共同負責,重要檢修與故障排除由機電科解決,包機人員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方可承擔。

  四、設備後期管理

  第十六條:設備的使用、管理、維護、更換。

  1、管理範圍:原則上是誰承包誰管理,誰保養誰維修,包括檢查排除故障,更換等。

  2、電氣設備:單頭麵以變電所的尾端開始,多頭麵以本頭麵第一台饋電開關開始到迎頭,由使用單位、機電科共同管理,。以上部分均由機電科管理,機械設備、井上下口及大巷運輸設備由運輸隊、機電科共同管理;單頭掘進由掘進隊、機電科共同管理;大型固定設備由機電科管理。

  3、設備的更換由使用單位向機電科提出報告,機電科彙同生產部門研究解決。

  4、新型設備使用後,機電科必須及時對使用單位維護員進行專項技術培訓。

  第十七條:各單位對設備的管理和使用必須有專人負責,嚴禁設備頻繁起動、帶病和超負荷運行。要經常保持設備和工作地點、場所的清潔、整齊,搞好安全生產。

  第十八條:各單位對使用的設備不得損壞、埋沒、丟失、否則按設備的價格及損壞程度折價賠償。各單位不得擅自調換、拆套設備,確因生產需要需拆除和移交設備的,提前通知機電科,並到設備組辦理拆除手續、移交手續,否則按設備管理獎罰製度執行。

  第十九條:各工區要加強設備的潤滑管理,建立潤滑“五定”(定人、定質、定點、定量、定期)製度,嚴格執行加油、換油製度,並有記錄。確因設備潤滑不到位,造成設備損壞者,按設備管理獎罰製度執行。

  第二十條:設備發生事故,機電科應彙同安全科等有關部門和礦領導,認真追查、分析,按《煤炭工業企業機電運轉事故管理辦法》嚴肅處理,並吸取教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複發生。對該事故要查清原因和責任,並提出處理的建議或意見,對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要加重處罰,嚴格按設備管理獎罰製度執行。

  第二十一條:設備的檢修分為日常檢修、中修及大修理三種。

  ㈠日常檢修由使用單位維護員、機電科維修人員在生產間隙或盡量不影響生產的情況下,隨時進行,主要提升設備執行每天兩小時強製性檢修。如因設備日檢不到位,造成嚴重後果的,嚴格按設備管理獎罰條例執行。

  ㈡設備的中修、大修要按計劃進行,經礦長鑒定意見後報公司審批,計劃審批後交礦生產部門納入年、季、月生產計劃統一安排,並提前七天將計劃下達到施工班組,確保設備修理順利完成。

  第二十二條:本礦設備的大,中修及停產檢修,各修理班組必須按機電科及生產部門的計劃安排進行。

  第二十三條:移動設備大、中修理應在地麵進行,使用單位回收的設備必須交機電科,使用單位維護班長負責到設備組具體辦理送修的驗收手續。設備其零部件損壞,嚴格按設備獎罰條例執行。固定設備的大中修必須有檢修報告和開工報告。內容包括檢修項目、施工時間地點、材料、備件需用情況,經批準後由檢修單位技術員編製檢修施工措施、安全技術措施,明確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勞動組織,報機電科、生產科、安全科、礦總工、礦長審批,施工前必須傳達到每個施工人員,施工負責人嚴格按施工措施組織施工。

  第二十四條:嚴格執行開、竣工報告製,堅持一工程兩報告,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負責編送礦長審批;工程竣工後,由施工單位及時向機電科送交竣工報告,機電科再按一定的程序辦理送交手續,否則不得開工。

  第二十五條:設備大修後的驗收

  (一)設備大修後,檢修單位要及時通知機電科負責技術的工程師、技術員牽頭,彙同設備管理人員、檢修單位負責人或技術員,使用單位的維護員要按檢修質量標準嚴格驗收、試運轉和性能測定,堅持以儀器、儀表測定數據為標準,嚴把質量關。因技術、儀器、儀表所致無法測定的以安全運行三天為合格。

  (二)驗收後,機電科技術員要將檢修內容詳細記入設備檔案,並將設備檢修記錄、試驗記錄及驗收單一並收入歸檔,妥善保管。

  (三)參加設備驗收的人員秉公辦事,認真驗收嚴禁不合格的設備入庫或投入使用,否則追究驗收人的責任,對造成設備事故嚴肅處理。

  (四)大型固定設備大修後,施工負責人提出竣工申請,由機電礦長組織,機電總工程師、分管設備的工程師、施工負責人、生產科、安全科按照質量檢修標準和開工報告編製的檢修項目進行全麵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竣工。設備大修後,經實際審核所用費用(包括人工費、機械費、材料費)由大修理專項資金支出。對檢修中,采用新工藝,提出合理建議,修舊利廢,降低消耗,將觀其效果和節資情況予以獎勵。

  第二十六條:設備的出礦修理

  (一)本單位無能力檢修的設備(包括五小設備)由設備管理人員彙同機電科技術員和使用單位技術員共同對所修設備做出簽定。然後由設備組提出申請,經分管礦長同意後,再聯係維修部門,凡出礦修理的設備及外調、外借、出售等需出礦的設備、電纜等必須經分管礦長批準到設備組備帳並簽發機電設備出門證明,供應科審批後方可出礦。對修好回礦的設備,仍有設備管理人員彙同原簽定人員共同簽定,合格者簽發驗收合格證入庫保管。如外委修理的機電設備未經機電科驗收,而入庫使用的,造成後果,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對外委檢修的設備,驗收人員要堅持標準秉公辦事,不準假公濟私,營私舞弊。

  (三)財務部門應見到驗收合格證方可付款。

  第二十七條:設備的報廢

  在每年一次設備大清查後,由機電礦長組織機電科、財務科、安全科組成鑒定小組共同鑒定,提出確鑿的技術數據填寫設備報廢申請單。屬於非固定資產的由機電礦長批準,屬於固定資產的報礦長及公司批審。各單位不經批準都不得將所用設備隨便列入報廢之列。對報廢的設備統一存放妥善保管,以便於利用備件等。設備的封存:暫不需用和連續停用六個月以上的設備進行封存,凡要封存的設備必須登記造冊,按檢修質量標準進行檢修後封存,封存設備要妥善保管,定期檢查不經設備組同意任何人不得啟封和拆卸封存設備。設備的更新改造:設備的更新及改造每年由機電總工程師同機電科根據設備實際運行狀態和長遠規劃編製年度計劃,報礦研究批準後實施。更新改造要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保證更新改造後,設備安全、可靠、先進、節耗和增值。

  第二十八條:安裝後的設備移交與回收

  (一)設備的一次性安裝,按照生產設計和所需設備的規格、要求安裝。安裝後的設備移交前由安裝單位負責從安裝之日起,試運轉三天開始交接。移交時,由安裝單位聯係使用單位並通知設備管理人員共同驗收交接,一次交接不符合安裝質量標準者,罰安裝單位50 元。第二次交接仍不符合安裝質量標準罰150 元。每拖一天加罰100 元。移交後,由使用單位負責管理、維護、回收。回收的設備把回收條交設備組以便核實。各區隊、采掘麵電源總開關(饋電開關)到采區變電所的設備(包括電源開關、電纜及五小設備)均由機電科負責維護及回收。

  (二)凡回收的設備,缺絲少件的應在回收單注明,損壞的配件應齊全。否則按設備不完好處理,同時罰所缺配件的4-5 倍,由使用單位負責,其它種類設備損壞按設備獎罰條例執行。

  (三)設備的非一次回收,(包括4mm2 以上的電纜)原則上誰使用誰管理,誰回收,特殊情況下回收工作,由生產科,機電科臨時安排。

  (四)凡井上下不用的又需及時回收的特種設備(重配設備乙炔器、壓力容器、工業泵等)及電器設備應及時回收,由機電科負責。對該回收而不回收的,按設備管理獎罰條例執行。不回收造成丟失和被拆盜、損壞的,按設備的4-5 倍價賠償。

  (五)設備回收後應及時到設備管理員辦理回收手續,並按設備組指定的地點存放,嚴禁亂扔亂放。

  第二十九條:設備的內外調拔與外借

  (一)凡本礦單位之間的設備調拔,根據生產需要,由機電科設備組協調辦理。

  (二)機電設備需調出,調入本礦的,經礦批準後按調拔手續由設備管理人員具體辦理。

  (三)礦原則上不對外租借機電設備,經礦長批準對外租借的機電設

  備,必須由機電科、財務科和租借單位共同簽定《機電設備租借合同》租借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在三個月內按原價3%核收租金,超過三個月每月按原價5%核租金。

  五、設備目標管理

  第三十條:井下設備的檢查應按設備完好標準嚴格進行。為確保設備完好,穩定“90.5.1”目標,應獎罰分明。礦機電專業質量標準化每月三次的檢查綜合完好率保持在90%及以上。設備無失爆、無重大機電事故的單位,給予維修班組獎勵50 元。而設備完好率低於90%的班組,除不得獎勵外,罰款同獎數。經全月三次檢查驗收,全礦總評質量綜合率達90.5.1 及以上,無重大機電、運輸事故,礦機電設備質量領導小組成每人獎50 元,否則同額罰款。每月三次檢查,由設備管理人員彙總各組檢查情況,由機電科管理人員研究後執行獎罰。

  第三十一條:為提高各區隊維護人員的業務和現場處理事故能力,礦每年舉辦一次機電設備故障處理,接線工藝及理論比賽,每年舉辦一次維護員培訓工作。

  六、五小設備的管理

  第三十二條:五小設備(接線盒、電鈴、按鈕、防爆燈、煤電鑽)由機電科統一管理及發放、統一檢查,並根據計劃和生產需要進行調配設備組、使用單位均要建立使用台帳和卡,做到帳卡物三對號。

  第三十三條:各單位使用的五小設備要做到數量清,狀態明,要有專人維護,檢查,不合格的要及時處理,回收的五小設備按企管科下發獎罰條款執行。五小設備完好率不低於95%,要消滅失爆。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使用率要達到100%。加強防範措施,嚴防五小設備被盜,對因保管不善或因失職造成丟失者,按原值罰款。對隱瞞不報者,加倍罰款並嚴肅處理。

  第二節:技術管理

  一、配件管理

  第三十四條:機電設備配件年、季、月計劃由機電科組織有關人員彙同供應科分管配件計劃的人員,根據消耗定額和實際情況,共同編製,並由機電科按時上報和派員參加上級召開的有關會議。

  第三十五條:機電科技術負責人,應定期召開各班組技術管理人員會議,分析配件消耗動態,製定配件消耗定額,對易耗、易損部件,做好科學分析,以提高配件使用的效率。

  第三十六條:各使用機電設備的單位,允許有一定數量的配件儲備,各使用單位應妥善保管不準丟失損壞挪用。

  第三十七條:各使用單位對配件的領用和保管要固定專人,要加強管理,降低消耗。替換下來的應盡量修複使用,對修舊利廢工作搞的好的單位或個人,按機電設備獎罰條例應予大加表揚和獎勵。

  二、技術資料管理

  第三十八條:凡屬礦機電設備方麵的技術資料包括出廠說明書、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礦用產品安全標誌、試驗單、備件圖紙均應由機電技術資料室整理補充建檔。大型固定設備必須一機一檔專人保管,不得隨意租借,杜絕丟失。

  第三十九條:全礦各類機電工程,包括設計、安裝、檢修、施工與災害預防措施以及機電事故分析等工作,均應保留原整的技術資料存設備檔案中備查。

  第四十一條:對各類機電工程的原設計和圖紙資料的變更、變動必須按有關規程、程序,執行報批手續,並將更改變化情況存檔備查。

  第四十二條:設備的安裝,必須根據設計圖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煤礦安全規程》和設備安裝質量標準等編製安裝計劃,製定安全措施和作業規程後,方可進行施工。

  第四十三條:每年有規律的季節性防洪、防雷、防寒、防凍等各項工作,做好電氣預防性試驗和大型設備的技術測定工作,要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分別製定防範措施。試驗及測定結果進入設備檔案。

  第四十四條:根據設備的性能、質量和使用情況,按規定的大中小修周期的內容,有計劃的搞好強製性計劃檢修工作,各級技術管理人員在協助本單位製定年度計劃時,一定要給設備檢修安排必要的時間。

  第四十五條:各類機電設備的檢修要切實搞好人員組織工作,檢修前必須製定檢修計劃,施工措施和檢修質量標準。設備檢修竣工後,質量檢查人員應彙同主管技術員負責驗收,並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備案。大修後的設備必須空負荷試運轉,有條件的應進行性能試驗,符合質量標準後方準許投入生產運行。

  第四十六條:各級技術負責人要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的搞好專業培訓,提高職工隊伍的技術素質。

  第四十七條:嚴格執行機電設備操作人員考核製度,每年組織一次規程製度、專業知識、實際操作的學習考核。對於考核合格者,發給合格證,考核存檔。

  第四十八條:機電科負責繪製以下幾種圖紙,並與實際相符,每年一季度上報公司:

  1、提升運輸係統圖;

  2、排水係統圖;

  3、地麵供電係統圖;

  4、井下供電係統圖;

  5、井下供電設備布置示意圖。

  第五十條:機電科負責收集、整理、保管全礦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技術檔案。為各區隊的設備管理提供谘詢服務。

  第三節:機電設備管理獎罰製度

  一、井下設備現場管理

  第五十一條:機電維護員要做到腿勤、眼勤、手勤,充分利用當班維修時間巡查,確保設備完好、安全保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如若當班設備或電纜存在問題而當班維護員又不做好本職工作,一經查出,罰當班維護員10-50 元。

  第五十二條:各區隊維護班長要加強設備的潤滑管理,因潤滑製度執行不力,不能按“五定”執行,造成設備損壞的,罰維護班長50-100 元,使用單位賠償維修材料費用。

  第五十三條:機電維護員要嚴格執行設備檢查記錄製度,特別是采掘流動設備、煤電鑽、調度絞車及鋼絲繩等檢查記錄,如漏檢、漏記一次罰當班維護員10 元。

  第五十四條:生產班組,因工作需要修複設備,不經機電科設備組同意私自拆卸設備,罰當事人20 元。拆除設備時用刀割電纜,設備遭到破壞的,罰50-200 元。

  第五十五條:全礦每月三次設備質量大檢查或動態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區隊不按規定時間整改一條罰50 元。

  二、設備部件人為損壞罰款製度

  第五十六條:針對流動性較大的設備,在使用、安裝及回收中不負責的損壞、丟失部件,對不服從管理的單位及個人,要處予50-200 元罰款。

  1、刮板機、變速箱、外殼、齒輪損壞罰50-200 元;

  2、噴漿機、料鬥、拌料器等損壞罰20-50 元;

  3、調度絞車、銅閘帶、軸承及閘把、防護板損壞罰50-100 元;

  4、電機接線咀、接線座、風葉及罩的損壞單項罰50 元。電機漆包線1-10KW 的罰100 元;10-50KW 的罰100-200 元;50-100KW 的罰200-500 元

  6、饋電及磁力起動器

  (1)接線咀、接本柱、電源罩、消孤罩、開關把手,損壞單項罰30元。

  (2)分離線圈、變壓器損壞單項罰50 元。

  (3)保險管、觸頭、按扭損壞單項罰10-30 元。

  (4)大蓋及外殼變形、絕緣板本體損壞單項罰200 元。

  7、局部局風機

  (1)接線咀、接線室、風葉、風嘴損壞罰10-50 元。

  (2)漆包線損壞及外殼變形單項罰100-200 元。

  三、回收設備的驗收、修理製度

  第五十八條:設備按規定回收到維修部門後,應及時地召集有關人員驗收,不得亂扔亂放、過而不問,兩天內不到設備管理人員辦理回收手續者對使用單位罰50 元,如若丟失配件仍有使用單位負責。

  第五十九條:回收設備的電源線或負荷線必須拆除,如有刀割電纜在開關或電機上者,給予20-50 元罰款。

  第六十條:回收設備原則上不許分開回收,確因井下環境所致設備分體回收,分體的設備必須完整地交於修理部門,如若分體回收而不完整交付驗收,或隻交一部分,而另一部分丟失丟棄,不上交的,確又不說明原由者,罰回收單位100-200 元。

  第六十一條:以上罰款由設備管理人員開票,機電科長、機電礦長簽字審批後執行不得重複罰款。

  第四節:安全工作

  安全提升,供電、運輸、排水等係列工作是機電工作的主要環節,搞好安全是機電工作的首要任務,為了把此項工作製度化、規範化、標準化地開展。其措施如下:

  一、機電科成立完整的安全網員體係。每日向安全信息站彙報本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行使監督權,並有權製止違章指揮,和各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二、機電科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有設備管理員、技術員、車間負責人參加的提升、供電、運輸、排水等專項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不安全的因素,及時組織人員整改,責任落實到人,限期予以解決,並作好記錄。

  三、機電科每月四日前召開一次由科長、設備管理員、技術員、車間負責人參加的科務會議,總結科每月自查的安全生產情況,設備運行情況,設備大、中修計劃完成情況等,排查的機電不安全隱患的整改可行性措施,布置本月的機電生產計劃,設備檢修計劃,技術培訓計劃和機電標準化達標工作等。

  四、各單位嚴格執行固定設備的定期檢修製、流動設備巡回檢修製、安全供電管理製度、設備巡回檢查保養製以及使用設備強製性維修保養製等,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舉措。

  五、機電科每月四號召開全體職工會議,貫徹上級有關機電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文件精神,學習機電各項管理製度及崗位責任製、操行規程等。使每個職工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確工作計劃,目標和已任,才能更好地、安全地完成各項指標。

  六、機電各項檢查,會議有專人做好記錄,作為資料存檔。

  安全培訓製度

  加強安全生產教育是保證生產安全的重要環節,為了認真抓好安全教育確保企業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特做如下規定:

  一、機電科安全教育

  1、機電科安全教育由機電科長負責,製定安全教育並組織實施。

  2、對新入機電科員工,在進機電科時進行安全教育,使新員工了解機電安全生產方麵的規章製度和安全生產注意事項,樹立遵章守紀安全第一的觀念。

  3、每年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學習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安全防火、安全用電、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預防事故的發生。

  4、結合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標語、板報、會議、事故總結等不同形式,讓員工明白事故發生的原因和預防事故的措施,從中認真吸取教訓,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5、不定期的學習外地經驗和重大事故通報。

  二、班組安全教育

  1、班長要負責本組安全宣傳任務。

  2、要組織員工學習安全須知,針對不同情況,強調要注意的事項。

  3、注意檢查,發現和糾正員工違章作業和不安全因素,幫助員工提高安全意識。

  4、隨時向領導報告安全情況。組織員工研究改進安全生產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三、全員安全教育

  1、機電科必須對本部門人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訓,累計時間不少於24 小時。主要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製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朮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教訓等內容。

  2、對班組內部崗位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四、新工藝、新技術的開始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朮、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五、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特種作業人員技朮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六、事故教育

  1、對違章、違紀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應停止工作進行安全培訓學習。

  2、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後,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學習,吸取事故,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3、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後應采取的緊急措施。

  七、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後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等製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並根據不同的時期,進行各種各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競賽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1、總結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中應逐一解決的問題。

  2、檢查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3、分析查找部門、班組安全事故的隱患,並製定整改措施。

  4、表揚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八、機電科長定期對安全教育製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

  會前有否安排,參加有否簽到,發言有否記錄,缺席有否補課,會後有否彙報。不按規定執行安全培訓的職工,科將給予20——50 元罰款。

  安全檢查製度

  一、檢查要求

  1、安全檢查的基本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督促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製度的實施,製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2、安全檢查應貫徹領導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的原則,檢查包括職工自查、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夜間抽查和日常檢查。

  3、安全檢查必須有具體計劃、明確的目的、要求、內容,製訂《安全檢查表》。做到邊檢查、邊整改,並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二、檢查形式與內容

  1、日常檢查分崗位工人自查和管理人員巡回檢查。生產工人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嚴格執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的職權範圍內進行檢查。

  2、專業檢查分別由各專業部門的主管人員組織本係統人員於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內容主要是對電氣裝置、機械設備、安全裝置、特種防護用品、消防設施、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等工作。

  3、季節性檢查由安全負責人組織各部門安全負責人進行,其中:春季安全大檢查,以防雷、防靜電、跑漏為重點;夏季安全大檢查,以防暑降溫、防大風、防汛為重點;秋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為重點;冬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保暖、防滑為重點。

  4、綜合檢查分為井下、班組,分別由機電科長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以查思想、查紀律、查製度、查隱患為中心內容的檢查。井下檢查每周一次,班組檢查每周一次。

  5、節假日檢查:成立節假日值班人員為班底的安全檢查小組,負責節假日期間機電科的一切物資及活動安全。以查隱患為主,重點是作業場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規定;檢查各車間物資的存儲狀態。

  6、各種檢查均應編製相應的安全檢查表,按檢查表的內容逐項檢查。內容包括: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的項目、檢查人、查出的問題或無問題的記錄、被檢查部門或人員的簽字等。

  三、整改

  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對查出的隱患要嚴格按照機電科製定的《隱患整改表》執行整改。

  要害場所管理規定

  一、機電要害場所包括下列單位:地麵變電所,井下變電所,采區變電所、井上下絞車房、主水泵房、電話總機、抽風機房、鍋爐房、以及其它機電要害場所等。

  二、下列人員進入場所必須進行登記:礦領導、機電科領導、機電設備檢查和技術人員以及固定設備檢修人員。上級領導和兄弟單位要求進入場所的,必須由礦、機電科領導陪同進行登記。其它人員進入場所必須有保衛部門簽章,持《證明》方可登記進入。

  三、凡外來人員參觀學習時,每次進入場所不得超過10 人,在交接班和處理事故時,不得進入參觀學習。

  四、要害場所設備的安裝、檢修的項目、內容、時間、參加人員及施工安全措施等,必須經礦領導批準。參加檢修人員必須落實施工安全措施、技術要求。

  五、要害場所發生事故時,值班人員應及時彙報上級部門,根據發生事故性質情況要切實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如需進行搶修、搶救時,首先進行搶救,不得使事故漫延、擴大。

  六、要害場所不經批準不得攝影、繪圖、抄錄技術數據。

  七、要害場所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熟悉設備性能掌握《操作規程》和操作方法,執行規章製度,提高警惕,防止壞人破壞。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和擅自帶入非工作人員以及孩子等。

  八、要害場所不得帶入或放置與設備無關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自行車以及汙染環境的其它雜亂物品等。

  九、要害場所按照質量標準化要求完善各種管理製度、安全生產責任製和《操作規程》,並建牌建板上牆。

  十、必須健全所有記錄薄,進入場所進行檢查、維修、試驗等均應認真填寫。

  十一、要害場所必須存放充量的合格的消防器材。

  安全供電管理製度

  一、高壓供電

  1、為了加強高壓供電管理,高壓線路和設備均由機電科負責,機電科要設有一名技術員專管,供電維護班、電工班,具體負責高壓供電係統的檢查、調整和試驗。

  2、地麵高壓架空線路、井上下高壓電纜、高壓配電裝置都要統一編號,要注明規格、長度、容量等數據。機電科要有以下圖紙。

  ⑴地麵高壓架空輸電線路和位置圖。

  ⑵高壓供電係統圖。

  ⑶井下高壓電纜和高壓設備安裝位置圖。

  ⑷高壓供電設備牌板和台帳。

  ⑸高壓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資料和檢修記錄。

  3、高壓供電設備,按規定檢修周期和電氣設備的檢修標準進行檢修。檢修後,要進行驗收並做好檢修記錄入檔。

  4、架空線路每年要進行不少於二次的登杆檢查,每月不少於一次的定期巡視,每年雨季前進行一次全麵檢修,遇有大風暴雨和嚴重結冰等特殊情況要及時檢查。

  5、井上下高壓電纜每月要進行一次定期檢查,每年一次防鏽、防腐處理,在電纜設施處進行其它施工時,施工單位要製訂措施,按程序審批後,由機電科現場核準、落實後,方可進行施工。

  6、電器設備使用絕緣油,要進行定期試驗。直接啟動設備的操作開關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閘三次者,必須補加一次試驗,對試驗不合格者,要及時處理和更換。

  7、井上下高壓線路和設備的安裝必須有合理的設計並經有關單位審批後,方可進行。高壓電氣設備在安裝檢修後,運行期間要根據煤礦電氣設備絕緣試驗的規定,進行定期試驗和接地電阻的測定,不合格者,要及時處理。

  8、防避雷保護要按照“高壓保護規程”進行安裝,根據《煤礦電氣設備試驗規定》進行試驗和測定。

  9、地麵變電所,出線上要裝設過流和選擇性的檢漏保護裝置,井下中央變電所及采區變電所的高壓開關,要裝設過流及無壓釋放的保護裝置。上述保護要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裝設、整定、校驗和調整,每年不少於一次,應在雨季前進行。遇有越級跳閘、保護失靈和儀表不準等要立即進行檢修或更換,保護整定值不經過主管技術員批準,不準任意變動。

  10、有人值班的地麵變電站,井下中央變電所,都要設置事故照明或報警信號,井上下變電所都要設有不少於兩隻滅火器、0.3m3 的滅火黃砂,並備有釺子、鐵銑等滅火工具,上述滅火器材都要設置在機房和硐室的入口明顯處,並妥善保管。

  二、井下低壓供電管理製度

  1、機電科要設有專職井下低壓供電技術員,配備防爆設備維護人員,具體負責低壓電器設備的檢修工作。

  2、各采區電氣設備的安裝必須要有設計,設計中要包括供電係統圖、變壓器容量、開關型號、電纜截麵、電纜長度、過流保護整定值;二相短路電流值等技術數據;然後方可安裝。在投入運行前要檢查過流、漏電、接地三大保護裝置是否與設計和《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相符,否則不準投入生產。

  3、井下裝設零星電器設備,安裝單位必須以書麵形式書寫用電申請,經專管電氣技術員批準,在指定的地點和部位搭火,以防變電壓和電纜幹線過載。不經申請私自搭火,供電維護班有權拆除,由此影響生產和出現事故由私自搭火人負責。當設備和線路需要拆除時,向變電所值班員提出停電通知,並彙報調度室。在拆除開關一端下口電纜出線時,拆除電纜的開關接線口用合格的鋼板堵死,防止開關失爆。

  4、井下變電硐室的漏電繼電器必須使用,每天進行一次動作試驗,每月進行一次遠方試驗。127V 係統要安裝綜合保護,每天要進行一次動作試驗,由各區維護班長負責試驗,其它變電所由供電維護班負責試驗。上述試驗,都要詳細記錄漏電繼電器檢查記錄薄內,發現繼電器或開關跳閘不靈敏時,要及時檢修或更換。

  5、井下變電所內的電氣設備,機電科資料室都要有相應的低壓供電係統圖,在圖上要注明設備型號、規格、電纜線截麵、電纜長度、過流整定值、二相短路電流值等技術數據,並妥善保管。

  6、井下低壓防爆開關的過流保護,要根據設計和低壓供電係統圖中標定的整定值進行過流整定和裝設保險,不經專管井下電氣技術員批準,不得任意改動。過流繼電器由井下供電包機人負責,每周檢查核對一次。

  7、接地保護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8、礦用低壓橡套電纜要由機電科負責統一管理、統一領取、統一建卡編號、統一分配、統一維修。使用中的電纜要吊掛整齊、四線分開,禁止鐵絲吊掛,要消滅“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電纜在安裝和回收過程中,不準任意割斷,特殊情況需機電科批準。

  9、每旬進行一次井下低壓供電檢查,重點檢查設備完好情況,電纜吊掛情況,小型電氣狀況,要求防爆設備裝備率達到百分之百,防爆設備失爆率為零,電氣設備完好率不低於90%,低壓電纜合格率不低於90%,小型電器合格率不低於85%。

  三、停送電管理

  1、井上下低壓電氣設備安裝和檢修必須停電時,由施工單位寫出停電申請報告,並製訂出專項安全措施並嚴格執行,當不影響安全生產時,由機電科審批。當影響安全生產時,由主管電氣的技術員報安全、生產部門審批,礦領導批準。調度室、施工單位各持一份。停送電報告必須提前一天交調度室;10KV 停電報告提前二天報礦領導審批;無停電報告,嚴禁停電。

  2、對需要停高壓的停電報告,必須填寫“操作命令票”。

  3、高壓停送電操作,由專職電工負責,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操作者要站在絕緣墊上,戴上絕緣手套,穿絕緣膠靴。停電後,要將停電開關的把手閉鎖,鎖上專鎖或專人看管,並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停電警示牌。送電時,由申請單位施工負責人通知送電。

  4、停電工作人員到現場後,要檢查設備和路線,停電後要執行驗電、放電、三相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並檢查有無反送電的可能性,聯係停送電要有專人聯係。

  5、停電工作完畢後,要檢查施工現場,當同一線路有幾處工作時,每處都要檢查,然後方可聯係送電。檢修後,送電操作要先試驗一次,無誤後再正式送電,一切正常後方可離開現場。

  6、高低壓停電時,和恢複正常送電後,均必須彙報調度室,特別是影響扇風機供風的區域。必須由調度室采取相應布署措施後,方可停送電。

  安全活動製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礦山安全條例”、礦山安全監察條例“和國家及有關部門關於安全工作的法令、指令,樹立安全第一的方針,認真搞好業務保安工作,明確安全職責,機電主管科長為機電安全第一責任者,每一班組都必須設專職或兼職檢查員。

  二、認真開展安全活動,毫不放鬆地對機電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積極參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機電方麵的問題,機電主管科長召集有關人員進行專題研究,落實到人,限期整改、複查,堅持班組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規定、安全會議精神及時傳達到廣大機電職工、生產方麵的安全狀況及時向機電職工公布。

  三、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工作中時刻不忘安全,工作前要對場地、器具進行檢查,無安全問題後方可進行工作,工作中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停止工作,撤離現場。

  四、認真發揮安全員的監督作用,自覺接受安全員的監督,監督員有權製止任何人違章作業,有權反對任何人違章指揮,對不安全的工作場所,有權令其停止工作。

  五、認真組織機電職工開展崗位練兵活動,熟悉有關規程規定,不斷提高操作技術水平,業務保安能力,做到“三好四會”,認真開展事故預想,事故排除等項活動。

  六、認真組織機電職工積極投身各級組織開展的安全活動,如“冬春百日安全活動”,“安全活動月”等活動,確保機電安全。

  七、機電部門和安監部門一起對機電事故進行追查、分析、認真調查事故原因及經過,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秉公處理。

  八、建立健全機電事故彙報製度。

  礦用防爆開關保護裝置使用製度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對礦用防爆開關保護的規定,礦用防爆開關保護應符合以下製度的規定。

  一、井下高壓控製設備,應具有短路、過負荷、接地和久壓釋放保護。

  二、井下由采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或配電點引出的饋電線上,應裝設短路、過負荷和漏電保護裝置。

  三、低壓電動機的控製設備,應具備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閉鎖保護裝置及遠程控製裝置。

  四、井下配電網路均應裝設過流、短路保護裝置。必須正確選擇熔斷器的熔體。

  五、井下低壓饋電線上,必須裝設檢漏保護裝置或有選擇性的漏電保護裝置,保證自動切斷漏電的饋電線路。

  六、每天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的運行情況進行1 次跳閘試驗,並作好記錄。

  七、煤電鑽必須使用有檢漏、漏電閉鎖、短路、過負荷、斷相、遠距離起動和停止煤電鑽功能的綜合保護裝置。每班使用前,必須對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

  八、各種保護裝置的整定由科技術人員計算,井下電工應嚴格按規定整定。

  九、機電科管理人員每月對井下防爆開關進行一次完好檢查,如發現不按規定使用保護裝置的將對當事人給予50——100 元罰款處理。

  機電設備、五小設備、電纜管理製度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機電設備、五小設備、電纜的現場管理,杜絕人為損壞、丟失、浪費,切實做好節資降耗工作,經機電科研究,特製訂本規定,望各職工認真執行。

  一、機電設備、電纜的購置、驗收和保留

  1、機電科根據礦井在用機電設備的技術性能和生產需要,對新增設備選型應堅持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的原則,禁止選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設備購置計劃上報礦長、機電總工批準。

  2、主要生產設備的部件,需更新者,必須有機電領導小組進行討證後,由機電技術員列購置計劃,上報機電總工批準。

  3、新購機電設備、電纜及配品部件到貨後,供應科及時通知機電科、共同驗收,機電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安全標誌”否則,不準下井使用,機電設備的備品部件如發現質量問題,禁止使用退回倉庫。

  4、機電設備必須入庫保管,嚴禁露天存放,對庫存設備、設備組作不定期檢查,嚴禁機電設備拆卸部件使用,否則,追究倉庫保管員的責任,確因生產急用,需由礦長、機電總工批準並通知設備組驗證後,辦理拆卸手續,待配件到貨後,由拆卸單位負責組裝。

  二、機電設備、電纜的領用:

  1、凡是使用機電設備、電纜的區隊,必須到設備組辦理本單位的設備台帳,隨著流動使用的時間,及時準確的填寫本單位台帳。

  2、機電設備(包括五小設備)電纜、大修機電設備的主要部件,由

  機電科各班班長負責檢查,經審批後發放。

  3、各單位的機電設備、電纜的領用,必須由區隊長或機電維護班長到設備組辦理領用手續,記入本單位台帳。

  4、各單位區隊長或維護班長,每月24 日必須到機電科核實當月領取的設備與配件是否與本單位台帳相符,對當月不核實台帳的區隊罰100 元,設備組並按台帳列表上報礦長。

  三、機電設備、電纜的移交與回收:

  1、根據生產布置,需移頭挪麵,由設備管理人員,原使用單位,接收單位,聯合交接驗收,交清數量,劃入接收單位的設備台帳。

  2、采煤、掘進工作麵結束後,需一次性回收的設備或電纜由使用單位,回收單位、設備管理人員共同核實,由回收單位負責,如與應交數量不符,由回收單位負責賠償,使用單位和回收單位共同到設備管理人員處銷帳。

  3、各單位回收的機電設備或電纜,應指定專人分類上交,電氣設備交到井下電工班工作室,並通知設備管理人員驗證核實,填寫回收設備驗收單。五小設備、電纜分別交到機電科設備庫和供應科電纜庫,驗收、仗量準確,其完好狀況填寫五小設備或電纜回收單,並鑒字。電纜上交時按照電纜管理員指定地點盤放整齊,由電纜管理員標明電纜型號、長度,完好情況,填入電纜管理檔案,以備再次使用查詢。

  4、任何單位嚴禁存放電纜、如數上交。回收的五小設備確因生產需要留作生產備用,必須經設備管理人員同意,並在本單位台帳上注明備用的台數,名稱和存放地點,否則按本規定處罰條款執行。

  5、電氣設備回收上井後,超過8 小時不上交者,罰責任單位200 元,上交不到指定地點或無專人驗證和填單者,罰責任單位50 元。

  6、機電設備或電纜回收上井不及時上交而丟失者,責任單位按原價賠償。

  7、五小設備、電纜回收上交,不按照管理員指定地點存放,電纜盤放不整齊,罰責任單位100 元。

  8、機電設備、五小設備、電纜、回收不上交,經設備組核實,存放設備一台次罰100 元,造成設備損壞或部件丟失,按價賠償。存放五

  小設備一台次罰50 元,存放電纜16mm2 及以上每米罰50 元,4-6mm2每米罰20 元,0.6-4mm2 每米罰10 元。

  9、回采結束的機電設備或電纜在沒回收前,由采煤區隊負責,機電科在接到回收任務24 小時後,由機電科負責,設備管理人員按實收到情況填寫回收單,並對照台帳考核,如與台帳相差數額由責任單位按價賠償。

  四、機電設備、電纜責任範圍劃分及管理:

  1、井下在用生產設備、由科、區、隊承包管理,根據供電方式劃分:

  采掘區隊電源饋電開關到變電所(包括饋電開關)由機電科負責管理,饋電開關所帶負荷及電纜,由生產區隊負責管理。

  2、各區隊使用的電氣設備不得私自拆卸,調用或作為它用如不經設備組許可,除擔當責任外,每發現一次罰責任單位200-500 元。

  3、井下閑置電氣設備或者待用機電設備,不經機電總工、生產科或設備管理人員同意,不得私自倒裝,否則按規定執行處罰。

  4、井下閑置或待用電纜,必須回收上井上交,再用再領,否則按存放執行處罰。

  5、井下使用的生產設備或電纜,確因生產環境或其它自然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電纜擠壓或不能回收的,應及時彙報礦領導並通知設備組核實,情況屬實,按特殊情況處理。各區隊使用的機電設備或電纜無上述原因造成的丟失,由生產區隊按價賠償,對知情不報,隱瞞事實真象,經設備組發現,除按原價賠償外,加罰200 元。

  6、各單位使用的電纜不得任意截取或截斷,不經設備組同意如發現16mm2 及以上電纜截一次罰200 元,4-6mm2 電纜截一次罰50 元,0.6-4mm2 電纜截一次罰10 元,煤電鑽負荷線確因工作麵環境造成的損壞及時向設備組說明,經核實屬實,不作罰款處理。

  7、安裝或拆卸機電設備的電源或負荷線時,不得用刀割確保按線頭原樣,否則,按任意刀割電纜處罰。

  8、回收電纜,按線頭發現刀割,而回收長度於台帳不符,除執行刀割電纜處罰外,丟失部分按價賠償。

  9、無機電設備,電纜管理小組領導簽字或設備管理人員出庫單。任何單位不得發放電纜、挪用電纜、租賃電纜,違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油脂管理製度

  一、機電科各班級應有儲存潤滑及絕緣油的固定場所,場所要保持清潔,並應備有消防設施和油脂過濾用具,各種油應分類保管。

  二、新領用的潤滑油,實行驗收合格入庫,建立潤滑油台帳卡片,油量按設備使用量,定量的發給使用人。

  三、各班組根據各種設備性能,選擇潤滑油的品種,建立定人、定質、定量、定點、定期的“五定”製度,做好換油記錄,並嚴格執行。

  四、各班組用過的廢油,應歸類存放,統一回收入庫妥善處理。

  五、各班組應有負責潤滑油的管理人員,負責編製各種設備不同品種的用油計劃與各種設備的換油計劃,以及設備潤滑的管理工作。

  電纜管理製度

  一、高壓電纜:

  1、高壓電纜的選型由機電主管技術員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編報計劃,報礦長、機電總工程師批準采購。

  2、新安裝采區變電所或其它增設高壓電纜設備的地方,選用電纜應在供電設計中出現。

  3、申報電纜計劃,應以生產發展需要出發,在每年編製設備更新計劃,維簡計劃時同時報出,以便安排購貨。

  4、高壓電纜的敷設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5、高壓電纜的試驗,應按照《煤礦電氣設備試驗規定》中的試驗項目的辦法。

  6、井下固定敷設的高壓電纜,為了便於識別和管理,以下電纜要懸掛電纜的標誌牌。

  ⑴井筒主供電纜;

  ⑵井下中央變電所高壓近線和出線;

  ⑶重要運輸大巷交叉點,即電纜分支處和聯接不同直徑電纜接線合兩端;

  ⑷井下設備硐室高壓電纜進線和出線,電纜標誌牌應注明電纜規格、型號,電纜長度、用途、維護人。

  7、在專管高壓供電組織的室內應有圖牌板管理,能將井下電纜的情況反映到地麵來。

  8、圖牌板內容

  ⑴每個采區電纜的規格、型號;

  ⑵每條電纜的用途、長度及敷設日期;

  ⑶每條電纜都應標明接線盒的位置、形式。

  9、高壓電纜由機電科統一管理。

  二、低壓橡膠電纜:

  1、低壓橡膠電纜管理由機電科組織負責,在管理方法上盡力做到數量準確、狀態明確,檢修、運行有記錄,情況、去向有登記,消耗有數據。

  2、設立電纜台帳、統計電纜領取、支出和年度耗損情況在台帳上應表明。

  ⑴電纜在冊總數;

  ⑵分規格數量;

  ⑶年度新領增加數;

  ⑷年度損耗總數,分規格數量;

  ⑸電纜管理人員每月進行一次核對。

  3、設立低壓電纜牌板,及時把井下使用情況反饋到地麵上來,在牌板上應說明。

  ⑴電纜規格、長度編號;

  ⑵電纜使用地點;

  ⑶投入運行日期。

  4、電纜的發放要做到由主管單位統一領取,統一發放,新進電纜,經檢查合格方能發放,不合格禁止使用,電纜主管單位發放電纜要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⑴生產單位要求增加電纜,一律要有審批手續。

  ⑵電纜運行中,因電纜損壞需要更換,經審批後,要查出原因責任者,並按製度賠償(由責任單位按價賠償)。

  ⑶新安裝或更換需有報告、計劃,經礦長批準審查後發放。

  5、拆除不用的電纜應及時回收,如數交庫,主管單位驗收。

  ⑴檢查每根兩端計量數與實際盡寸相符否。

  ⑵電纜護套是否完整。

  ⑶有無斷線和損傷。

  ⑷如果電纜完好,應注明登記卡,如電纜有損壞和被割斷必須查出原因,進行處理(有使用單位或者原分管單位,無第二次移交者按價賠償)。

  6、各單位的低壓電纜,原則上由各使用單位負責管理,如出現電纜被割,被剝和損壞一律由各單位照價賠償。

  7、橡膠電纜的敷設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三、井下設備、電纜定期防腐製度

  1、井下安裝固定設備每兩年應重新刷一遍防鏽漆,移動式的電氣設備升井檢修後重新刷一遍防鏽漆,刷漆時應注意不能將漆刷在設備編號和銘牌上。

  2、未經磷化處理的防爆麵當在潮濕的地點時,應3~5 天維護一次,在較幹燥處使用時應7~10 天維護一次,檢查有無生鏽情況,如發現生鏽時應及時處理,缺防鏽油時應及時塗上防鏽油。

  3、電氣設備不得設置在有淋水和滴水的地方。

  4、井下電纜應懸掛整齊,電纜不得遭受淋水和滴水。

  5、井下敷設的裸鎧裝應進行塗漆防腐,井筒內的電纜每3 年進行一次,主要運輸大巷的電纜2 年進行一次。

  6、電纜應懸掛在水秋的上方,避免水管漏水淋在電纜上。

  7、井下不用或損壞的電纜不能度久放置在井下,應及時升井。

  四、高、低壓電纜的定期預防性試驗製度

  1、應按照《煤礦電氣設備試驗規程》中規定的試驗項目周期進行。

  2、每年停電檢修時,對電纜做一次試驗。

  3、由井組織人員並指定負責人進行試驗。

  4、製定試驗時的安全措施,報集團公司審批。

  5、試驗完畢後,應對被試電纜作出評業。

  6、做好試驗時的記錄,並進行資料歸檔。

  五、巷道維修時的電纜防護製度

  1、井下掛有電纜的巷道需要維修時,應通知電纜管理小組。

  2、電纜小組派專人將電纜取下,並放在安全的地方用木槽或鐵槽進行保護。

  3、電纜取下並帶有接線盒時,應用鐵板對接地盒進行保護。

  4、電纜取下進行保護後應“掛牌”。

  5、巷道維護完畢後,應通知電纜小組進行複位。

  6、電纜小組派專人對電纜進行檢查後,方可複位。

  六、電纜定期巡查製度

  1、對井底車場,主要大巷和配電硐室敷設的電纜,每周派電工巡查一次。

  2、采區運輸巷道敷設的電纜,應由井下值班電工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3、采區敷設的低壓橡套電纜,應由采區當班電鉗工,每班對采區內的電纜至少巡查一次。

  4、巡查內容:

  1)電纜應無機械損傷,鎧裝層應無鬆散及嚴重鏽蝕。

  2)固定電纜的掛鉤或卡子應無鬆動,砸刮損壞。

  3)清除電纜卡子與支架上的積垢及雜物。

  4)電纜兩端引入與引出部分無異狀,硐室拐彎部分的保護應無損傷現象。

  5、如果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並彙報。

  6、做好高、低壓電纜的運行記錄。

  小絞車管理規定

  一、新安裝小絞車必須由技術科專業人員進行選型設計,科長審批,礦總工程師批準,小電絞的安裝、回收原則由機電科負責。安裝設計中,要明確標注絞車硐室尺寸、絞車型號、控製設備型號、絞車安裝地點、安裝尺寸、照明和信號的安裝位置、鋼絲繩型號、長度、最大載荷量、繩頭的連接方式,以及下山安全設施(車檔、安全門、地滾的安裝尺寸和具體要求等)。

  二、使用時間超過一年和斜巷角度大於15°的小絞車應安裝在混凝土基礎上,臨時使用且牽引斜巷的角度不大於15°,載荷小於絞車額定值負載的四分之三時,可以采用壓兩戧柱固定,壓戧柱的固定情況,必須經常檢查。

  三、所有小絞車的安裝質量應符合設計和安裝質量標準要求,安裝竣工後應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小絞車牽引斜長超過15m 時,都必須安裝聲光信號,信號線應采用橡套電纜,並且不準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絞車電源開關必須采用遠控按鈕操作。

  五、絞車管理要專人包機,誰使用誰管理,保持完好,絞車離合、製動係統、護繩板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可靠。否則,不準使用。提升車輛的鋼絲繩、鉤頭、連接裝置,必須符合要求,掛車要用保險鉤頭或馬蹬,傾角大於12°時要用保險繩。

  六、小絞車在使用中必須實行班檢查和日檢查相結合的原則,班檢查由司機負責,日檢查由維護員負責。

  七、對絞車要實行定期維修,禁止在井下倒換使用或超周期使用。上井大修後的小絞車應有專人負責質量檢驗,不合格不準使用。

  八、小絞車司機要固定專人,經過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不準無證開車,司機必須嚴格執行崗位責任製和《操作規程》,嚴禁超載提運,嚴禁不送電放車。

  九、小絞車提升的鋼絲繩和保險繩必須嚴格執行日檢查製度,由使用單位的維護員負責,特殊情況(出現異常變化,維護員掌握不準時)彙報調度室,指定機電專職檢繩員現場簽定。在絞車使用現場建有鋼絲繩檢驗記錄本,每天將驗繩的情況詳細記錄在上麵。

  十、所有使用絞車的地點,必須建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製,絞車技術特征牌板。

  一、所有固定設備、移動設備都必須執行巡回檢查保養製度,設備巡回檢查主要由設備操作司機、機電維修人員共同負責,大型固定設備、

  主要運輸絞車、皮帶機、溜子、各種機車等,機電維修人員至少每班巡回檢查一次。

  二、設備巡回檢查的內容和次數必須由分管的技術員繪製巡回檢查圖表。機房、硐室、車間的設備巡回檢查表必須張掛起來,沒有條件掛的場所要將巡回檢查圖表保存在巡回檢查記錄薄內。

  三、設備操作司機必須嚴格按照設備巡回檢查圖表中規定的時間、內容和要求進行。不得缺損、不得漏檢、不得馬虎了事。

  四、設備操作司機及專職設備維護工應分別設置設備巡回檢查記錄薄,設備巡回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彙報和處理外,還應詳細的記入記錄薄內,以便備查。

  五、司機或維護員在巡查中發現的異常現象或故障點要及時處理並彙報調度室,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六、設備巡回檢查製度的執行情況,各工區區長或負責人每旬至少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機電崗位交接班製度

  一、交接班必須在現場交接,接班人必須提前20 分鍾到達現場,交接班須按《操作規程》規定的內容和巡回檢查製度,巡回檢查圖表所規定的檢查路線,雙方進行檢查、交接。

  二、交班人必須將本班設備的運行和檢修情況與接班人詳細交接清楚,並填寫記錄。接班人員經過檢查,認為情況屬實後。雙方簽字方可進行交接,離崗。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接班人有權拒絕接班。

  1、設備運行情況和檢修情況交不明。

  2、工具、材料、配件、安全設施及各種資料丟失,記錄損壞者。

  3、發生事故本應處理而未處理者。

  4、設備和場所不衛生清潔。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交班人不得交班。

  1、對於馬虎從事,不按《操作規程》和巡回檢查內容規定的檢查路線對設備認真檢查者,沒作完整記錄,不得交班。

  2、發現按班人喝酒或有病容和精神失常者。

  3、不是本崗位專職人員,又未接到上級領導通知者。

  五、雙方交接班後,崗位發生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負責。

  六、本製度適用於各種機電設備的運行崗位。

  鋼絲繩日檢及試驗製度

  一、新使用的鋼絲繩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檢查和試驗,否則不準使用。在用提升鋼絲繩必須每天檢查一次,主要提升絞車鋼絲繩,由專職驗繩員負責,采掘運小絞車鋼絲繩由使用單位維護員負責,並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所發現問題應及時彙報。

  二、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到卡、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停車檢查,發現下列情況之一必須更換。

  1、鋼絲繩產生嚴重扭曲或變形。

  2、斷絲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3、直徑減小值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4、遭受猛烈拉力段其伸長0.5%以上。

  三、使用中的鋼絲繩立井每月塗油一次,發現鋼絲變黑、鏽皮、點蝕、麻坑等損傷,不能用作提運人員。出現鏽蝕溝紋和外層鬆動必須更換。

  四、提升物料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六個月進行一次剁繩試驗。

  五、各種用途的鋼絲繩試驗時,安全係數小於下列數字必須更換。

  1、專為提升人員用的小於7;

  2、升降人員小於7,升降物料小於6;

  3、專為升降物料小於5。

  六、鋼絲繩標稱直徑減小到下列數值必須更換。

  1、提升繩或製動繩10%;

  七、各種提升鋼絲繩使用中必須保證排列整齊,杜絕壓繩和咬繩現象。

  八、機電科必須建全鋼絲繩使用、檢查和試驗檔案,主要提升鋼絲繩日檢報表製度,經科長、機電礦長簽字審閱後,報安全科、調度室、礦長。

  皮帶機運輸管理規定

  一、所有皮帶機司機必須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嚴格交接班製度。

  二、上崗後,必須穿工作服,衣帽整齊,長發必須盤在工作帽內,衣袖、褲角要紮好。

  三、皮帶機在運行期間嚴禁用鐵鍁、枇子或其它工具清理滾筒上的煤泥,不準清理皮帶下的雜物,更不準跨越皮帶。

  四、嚴禁其他閑雜人員進入皮帶機走廊。

  五、挑檢煤塊人員要愛護皮帶機,要在指定的地點按有關規定工作。

  六、開機前,必須嚴格檢查機械有無異常現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七、多台皮帶機聯合作業時,必須按逆煤流方向逐台啟動,嚴防積煤壓死皮帶機。

  八、皮帶機走廊內嚴禁有火源,並保持清潔衛生,清理衛生時必須先灑水,嚴防煤塵飛揚。

  九、保護皮帶機內的安全設施及計量裝置。

  十、做好皮帶機道的灑水防塵工作,嚴格執行開機灑水製度。

  十一、做好防滅火工作,消防器材及消防水管必須齊全,防止皮帶機摩擦起火。

  翻車機、爬坡機管理規定

  一、必須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有有關規定,執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嚴格交接班製度。

  二、交接班前必須清理減速器和支撐輪處的浮煤,打掃操作室內的衛生。

  三、嚴禁用爬坡機拿道,鏈道要經常保持幹淨,做到無雜物、無積水、無淤泥。

  四、當發現爬坡機走廊有車皮掉道時,人員必須站在車皮的上方,車皮上端要係牢,下端墊木料拿道。爬坡機在運行時,走道及下方嚴禁有人站立成行走。

  五、嚴禁翻車機打倒轉,如必需時,經帶班副區長同意後,由電工配合作業。

  六、嚴禁放飛車,更不準用爬坡機拉重車,一旦發現,按“三違”處理。

  重點部位防火安全製度

  1、當班工作人員必須對該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負責,遵守一切製度,發現火險隱患要立即向隊、調度站、井防火領導組織者報告,並積極采取防範措施。

  2、重點部位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工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使用,並負責管理滅火器材,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挪作它用。

  3、對隱瞞火警、火災事故者,扣除當月效益工資,對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責任者按文件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4、重點部位的滅火器材如發現丟失、損壞、防火負責人或值班員應立即報告並協助追查,如隱瞞不報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並賠償。

  5、本部位防火負責人每月應對本部們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檢查,並作好記錄,以便備查。

  機電設備技術資料管理製度

  一、機電設備技術資料(即:機電設備圖紙、說明書、合格證、裝箱單、檢修記錄、運行記錄薄,以下簡稱資料),統一由機電科保管,未經機電科管理人員允許,不得隨意拿走私人占有。

  二、新領設備,由領用設備負責人將資料交給機電設備管理人員收存入檔;設備安裝、改造、專項工程、機械維修、電氣維修等資料統一由設備管理人員收存入檔。

  三、為滿足機電安裝、維修的需要,進行該項工作的人員可以借用資料。借用資料時,須在“技術資料借閱薄”上登記、簽字,竣工後應在一周內如數、完整交還所借用資料。

  四、愛護資料,人人有責。不允許任何人無故損壞丟失資料。如丟失資料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礦燈管理製度

  一、礦燈必須實行人、牌、燈三對號管理;即人牌對號。

  二、領交礦燈固定窗口,出井(下班)必須立即將礦燈交回礦燈房,以燈換牌,如領用礦燈人員換班出井後兩小時未交回礦燈者,由礦燈房值班人員通知礦調度站,調度員直接通知所在單位,查明原因,屬無故不交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20~50 元的罰款。

  三、凡使用礦燈人員必須愛護礦燈,嚴禁拆、敲、撞擊;領用時,必須檢查完好情況,雙方交驗清楚,禁止不完好燈入井,交燈時必須先驗燈後退牌,當發現礦燈損壞,扣牌並出其扣牌證明,待礦燈修複後由責任者按損失部件價格賠償後退牌;如丟失礦燈者,按原價賠償,由機電科出其扣款通知單,通知其單位扣款,扣款交機電科衝銷礦燈費用後,重新補發礦燈。

  四、外單位下井參觀、檢查工作需用礦燈時,由本單位陪同人員負責到機電科開領燈票;礦燈房值班人員在領燈票上注明燈號,歸還時退回領燈票交機電科。領燈票隻能由機電科開出有效。

  五、排放瓦斯人員必須使用專用礦燈,必須保證百分之百的完好率。

  六、礦燈隻能作為下生產工作使用,礦內其他單位特殊情況需用礦燈時,必須由使用單位書麵申請(寫明使用理由、用燈數量、時間期限、領退負責人),經機電科批準後,在機電科辦理臨時用燈票領燈,並按第四條規定執行。

  七、礦燈房值班人員應做到:

  1)發出的礦燈最低限度應能連續正常使用11 小時;對排放瓦斯人員所用礦燈應保證百分之百的完好率。

  2)礦燈房值班人員工作不負責任,不按本製度執行,造成損失應追究責任,並照價賠償。

  3)凡偷盜礦燈,經查實按礦燈原價三至四倍罰款。燈牌嚴禁轉借他人,違者,經發現沒收燈牌,對燈牌主人罰款50~100 元。非本礦職工冒領礦燈者,經抓獲交礦保衛部處理。

  八、燈牌應妥善保管,丟失者應書麵及時通知礦燈房值班人員報失(若在報失前礦燈已被他人領出,燈牌主人負責賠償全部損失)

  九、各隊工資員必須隨時向礦燈房提供勞動組織變動名單,變動後兩日內負責收回礦燈牌交礦燈房注銷。

  設備保養製度

  1、日常保養

  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 分鍾的巡回檢查,班中責任製,隨時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班後、周末、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交接班的各種記錄及清潔衛生等工作。如發現隱患,及時排除,發現重大問題,立即通知機電科共同研究處理。

  日常保養的具體內容:

  1)檢查設備的操作機構,變速手柄、各種檔鐵、限位器、指示器、指示信號及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等是否靈敏可靠。

  2)檢查設備的潤滑情況,並定時、定點加入定質、定量的潤滑油。

  3)檢查設備容易鬆動、脫離的部位是否正常,附件工具是否齊全。

  4)檢查設備腐蝕、砸、碰、拉傷和漏油、漏水、漏氣、漏電等情況。

  5)搞好清潔衛生工作。

  2、定期保養

  設備運轉(行)到規定台時(或時間)後,以維修工為主,操作工配合,按規定內容進行保養。定期保養完後,由設備管理員和技術員驗收評定,填寫保養記錄並作為考核指標。

  定期保養的具體內容:

  1)根據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清洗。

  2)除進行日常保養內容及處理日常保養無法處理的缺陷外,對設備的各部位配合間隙進行適當調整。

  3)各油氈、油線、濾油器及各種防塵裝置要進行清洗,要使管路保持通暢無泄漏。

  定期保養的間隔期及作業時間,一般1~2 個月進行一次或運轉500小時進行一次,並利用一個周末下午進行。

  機電設備微機管理製度

  一、設備員要認真對全礦設備的技術參數、性能狀況及易損零部件的圖紙資料全部輸入計算機。

  二、設備員要對新回礦的設備及時進行登記驗收,並輸入計算機。

  三、設備員要根據設備的性能進行統一調配,保證備品備件齊全、和設備能夠良好運轉。

  四、設備員要將所有設備的賬物卡全部上網,並進行公司內部共享,實現透明化管理。

  五、微機屬於礦資產,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裝、更換配件,如人為損壞,根據實際損失額包賠損失。

  六、微機出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以免影響工作。需購買新配件者,所在單位負責人寫出書麵申請,報礦長批準後方可購買。

  七、微機操作員為微機操作第一責任人,應遵守煤礦的保密規定,禁止非微機操作員進入微機室。未經批準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泄露。違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五、微機操作員應愛護設備,降低消耗費用,按規範做好微機及外設的日常維護、保養和衛生清潔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修複。對煤礦內部各類文件嚴格執行保密程序,使用密碼功能,未經批準,禁止非微機操作員操作使用,造成設備損失應照價賠償。

  六、微機應在工作需要時打開,長時間不使用或下班後,必須及時退出係統,並關閉微機,違者罰款50元。

  七、微機操作員必須按照要求和規定,科學地采集、輸入、輸出信息,以及時、準確、全麵為原則,為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信息資料,並做好對微機中重要文件、資料的摘錄存檔工作,如有人為將文件、資料丟失,除一次性罰款200元外,將對該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並調離工作崗位。

  八、企業內部微機隻承擔與煤礦有關的工作內容,不得私自接收本礦外來單位的工作,如特殊情況,需經本部門領導批準後,方可操作,違者罰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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