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樂煤礦“五大係統”管理規章製度(彙編)
目 錄
一、安全監測係統 5
(五)瓦斯監測監控係統設備和傳輸設備的定期檢修製度 9
(六)瓦斯監測監控係統網絡運行管理製度 11
(七)瓦斯監控監測係統故障報告製度 12
(八)瓦斯監測監控係統監測監控異常上報製度 13
(九)監測監控係統應急預案15
二、壓風自救係統 16
(一)壓風自救係統日常維護、保養檢修製度 16
(二)壓風自救係統使用培訓製度 18
(三)壓風自救實施細則 19
三、通訊聯絡係統 24
(一)通訊聯絡係統管理製度24
(二)通信係統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26
(三)通信聯絡係統操作人員崗位職責 28
(四)通信聯絡係統設備、設施管理製度29
(五)通信係統技術資料管理製度29
(六)通信聯絡係統值班製度 30
(七)通信聯絡係統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31
(八)通信聯絡係統運行管理製度32
(九)通信聯絡係統故障報告製度 33
(十)通信係統報警、求救通信信息上報製度 34
(十一)通訊聯絡係統管理製度 34
(十三)通信聯絡係統01manbetx 01manbetx 38
四、供水施救係統 39
(一)供水自救係統管理製度 40
(二)供水施救係統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41
(三)供水施救係統維護人員崗位責任製 48
(四)供水施救維修工01manbetx 01manbetx 48
(五)供水施救係統設備、設施的管理製度 50
(六)係統技術資料管理製度 51
(七)供水施救值輪流班製度 51
(八)供水施救係統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52
(九)供水施救係統網絡運行管理製度 52
(十)供水施救係統故障報告製度 53
(十一)供水施救係統管網異常上報製度 53
(十二)供水自救係統管理製度 54
五、人員定位係統 57
(一)人員定位係統井下人員緊急撤離預案57
(二)礦井人員定位監測係統管理製度 59
(三)人員定位監測係統崗位責任製 60
(四)人員定位係統監控員01manbetx 01manbetx 61
(五)人員定位係統維修工01manbetx 01manbetx 64
(六)煤礦人員定位係統調度值班製度 65
(七)人員定位係統交接班製度 66
(八)人員定位係統設備、設施管理製度 66
(九)定位係統設備和傳輸設備的定期檢修製度 69
(十)人員定位係統網絡運行管理製度 69
(十一)人員定位係統故障報告製度 70
(十二)人員定位係統異常情況上報處理製度 71
(十三)係統技術資料管理製度 72
(十四)人員識別卡領取管理製度 72
(十五)人員定位跟蹤係統管理製度 73
(十六)人員定位係統責任追究製 75
(十七)人員定位係統設備報廢製度 76
一、安全監測係統
(一)煤礦安全監控人員崗位責任製
監控室人員及相關人員應本著負責的態度做好本職工作,經培訓後持證上崗,對相關的業務能夠熟練掌握,及時製止“三違”現象的發生。
1、不間斷瀏覽、03manbetx 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各種信息數據和參數,及時掌握礦井采掘動態。
2、詳細記錄係統運行狀態;認真接收井下電話,迅速清楚回答各種問題。
3、按照規定及時填製各類台賬與報表。
4、發現各類傳感器存在故障或不安全隱患時,應立即查明原因,將設備撤出井下,進行處理。
5、認真學習專業技術知識,熟悉設備、儀器性能,按規定正確進行操作。
6、根據作業進度及時更改井下示意圖和探頭編號,做到各監測名稱與井下實際相對應。按要求和規定定期調校和送檢各類監測監控設備,杜絕不真實和超出誤差範圍信息數據的上傳。
縣煤炭局信息中心對各礦的監控係統進行不定期檢查,如發現有係統運行不正常或違規操作,及時製止並進行行政處罰;對問題較嚴重的礦井可直接下達停產整頓令。
(二)瓦斯監測監控係統設備、設施的管理製度
1、加強瓦斯監測係統設備的管理和維護,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充分發揮設備效能,延長使用壽命,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利用率,確保能正常、安全、穩定運行,為煤礦的安全生產保駕護航。
2、設備選擇:要做到技術先進、質量高、經濟耐用、符合井下安全生產的特殊要求,購進的設備要技術材料齊全,有防爆合格證和煤安標誌,以及儀器、儀表安全合格證,經瓦斯監測技術負責人驗收簽字,方可入庫備用。
3、設備管理:做到分類編號登記,帳物相符,購入、試驗、驗收、安裝調試,投入使用後的維護修理實行專人負責,報廢、借入、借出要報請礦長批準,牌板、台帳、編號入檔工作要及時。
4、設備使用:要嚴格按照瓦斯監測監控係統標準化進行安裝,要配足配齊經上級主管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持證上崗,實行包機掛牌管理,設備要合理安排,按照規程操作使用,發現故障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防止02manbetx.com 發生。
5、設備維修:必須執行預防為主,實行計劃檢修,按照規程規定定期檢修調校標定,檢修過的設備必須符合標準,誰檢修誰負責,並由質量檢驗員檢驗合格簽字後方可交付使用,並填好檢修記錄登記上冊,使用設備的檢修要根據說明書和規程規定的時限,組織有技術、有經驗的專職人員統一安排進行檢修。
6、現場管理
①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及控製線,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監控停止運行的,須報告礦調度室,並製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運行。
②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立即處理,在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
③礦監控中心必須實時監控全部采掘工作麵瓦斯濃度變化及被控設備的通斷電狀態。
④煤礦安全監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防燃電纜或光纜聯接,嚴禁與調度電話電纜或動力電纜等共用。
⑤防爆型煤礦安全設備之間的輸入,輸出容量必須為本質安全型信號。
⑥當班瓦檢員和電工必須每天檢查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
(三)瓦斯監測監控係統技術資料管理製度
1、安全監測中心要建立以下帳卡及報表
⑴設備、儀表台帳
⑵傳感器使用管理卡片
⑶監測裝置故障登記表
⑷檢修記錄
⑸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裝置使用情況月報、季報表。
⑹礦井安全監測重點日報表
2、監測中心所獲取的各種技術均需定期保存,對井下02manbetx.com 的記錄,應長期保存。各礦應根據具體情況製定技術資料管理與使用製度,同時協助通風技術人員對礦井安全狀況03manbetx 。
3、各礦每月向安全科和礦長、總工程師報送一次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裝置使用情況月報表。
4、安全監測中心必須繪製礦井安全裝置通風係統圖,圖上標明井下、下安設的分站、音光箱、傳感器等的位置和傳輸線路及有關通風、防塵設施和風流方向、風量等 ,該圖應按季繪製、按月修改,由監測中心保存,每季度報通風處。
5、監控係統必須具有"MA"標誌證書,係統配接設備必須取得國家防爆檢驗機構聯檢合格報告,交由檔案存檔
6、監控室值班人員每班填寫係統運行日誌,瓦斯日報由值班領導檢查簽字,每月底將本月記錄交由檔案員存檔。
7、監控係統維護人員進行每月係統維護,日常檢修記錄,每周設備校驗保存記錄,月底前交由檔案員存檔。
(四)煤礦監控係統值班製度
1、為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加強煤礦安全監管,提高煤礦安全防範意識,預防瓦斯事故的發生,特建立本製度。
2、監控室實行三班輪流值班製度,每班1人,一班8小時。
3、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嚴格按照《崗位責任製》要求,及時發出整改指令,認真填寫各種表格,作好備案記錄。
4、值班人員要定時檢查井下電話和對外聯絡電話是暢通, 發現問題立即解決,無法解決立即上報領導。
5、值班人員要遵守設備操作規範,並負責對網絡係統運行的管理和維護工作,出現故障,要及時處理或上報。
6、值班人員交接時要認真填寫交接班登記表,接班人員要仔細核對前班數據記錄是否齊備和設備運行狀態是否良好,如發現數據記錄不全,有權拒絕接班。
7、值班記錄和煤礦井下反饋資料由接班人員上報值班領導。
8、煤礦安全情況逐日彙總表由次日早班彙總後上報值班領導,值班領導審核簽字並存檔,發現重要情況要及時處理解決,並對係統運行情況和值班檔案歸檔負責。
9、值班期間嚴禁打遊戲、聊天、打牌或其他任何影響工作的活動。
10、要及時完成領導和上級交付的工作。
(五)瓦斯監測監控係統設備和傳輸設備的定期檢修製度
1、為保證安全監控設備靈敏可靠,安全監控儀器設備必須定期調試校正,每月至少一次。在設備驗收時、安裝前也必須調試校正。檢修監測設備人員,必須按機電設備完好要求保質保量檢修好,不完好不得下井安裝。
2、檢修調試分站主板時,主板調校正常後,必須在地麵分站上試運24小時以上再下井安裝,確保主板的可靠性,並做好檢修記錄。
3、由於甲烷載體催化元件的穩定性大於等於7d。因此。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每隔7d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調校一次。特別是瓦斯傳感器,除校驗零點恒流外,還必須校驗滿度,由檢修人作好檢修記錄。新傳感器必須經檢修人員調校正常後方可下井。
4、為保證甲烷超限斷電和停風斷電功能準確可靠,每隔7d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閉鎖和甲烷風電閉鎖功能進行測試。
安全監控儀器及設備校正包括零點、靈敏度、報警點、斷電點、複電點、指示值、控製邏輯等。
5、監測氣體的安全監控儀器及設備,應采用空氣樣和相應的標準氣體樣或校準氣樣進行調試和校準。測量溫度的安全監控儀器及設備,選用經過標定的風速計校對。測量溫度的安全監控儀器及設備,選用經過標定的溫度計校對。
6、所有傳感器、便攜式瓦檢器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塵,檢查分站、電源箱、傳感器的連接線纜數據接口、外殼、顯示屏完好性,以保證儀器的正常使用,中心機房應保持室內清潔,每班擦拭清理電腦及數據接口等設備的浮塵,試驗鼠標鍵盤等是否能正常操作。
7、檢修人員必須保證地麵有兩套完好的分站,有足夠的瓦斯傳感器和開停傳感器,以便備用。
8、焊接好的分站插頭、小線插頭、承包人員必須了解其接法,不得亂接,以免造成設備損壞。
9、檢修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儀表的使用操作性能,在檢修時,應按電工操作要求做到安全用電,防止觸電及其它意外傷害事故發生,發現設備漏電時,必須及時彙報處理。
10、檢修人員要保證檢修台的整潔衛生,要把檢修好的設備有條理地放好,不準亂堆亂放、好壞不分。
(六)瓦斯監測監控係統網絡運行管理製度
為促進我礦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充分發揮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預防和遏製各種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特製定本辦法。
1、本係統功能主要有安全調度、瓦斯監測(包括設備狀態管理)、隱患監察、采掘跟蹤、通風管理等各項功能,其中瓦斯監測、網絡監管是係統 的主要功能。
2、瓦斯網絡監控與人工檢測同步進行,原瓦斯檢查係統保持不變。
3、該係統的使用由監控室值班人員統一管理,對入網計算機進行管理和控製,執行上級下達的網絡控製和管理指令,完成縣調度中心及上級網絡信息管理部門布置的有關工作。
4、監控室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製,每班二人;
5、任何非監控係統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操作監控主機,更改電腦設置與變動運行狀態。
6、監控係統由係統維護人員每月檢測一次,並做好相關記錄。
(七)瓦斯監控監測係統故障報告製度
瓦斯監測監控係統操作人員必須實行24小時不間斷監測,當煤礦的瓦斯監測監控係統發生故障時,應按以下規定執行。
1、當煤礦的瓦斯監測監控係統發生故障時,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值班礦長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立即處理。
2、在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並將實施情況記錄在冊。
3、在故障發生後,應積極組織搶修,盡快恢複正常。並將發生故障時間、現象、原因、處理辦法、恢複時間等做好記錄。
4、當煤礦的瓦斯監測監控係統發生故障時,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超過1小時應向縣級主管部門報告,超過4小時應向縣(地)主管部門報告,超過8小時應向省局主管部門報告。
5、堅持瓦斯監測監控係統故障上報製度,否則視為係統無故障停止運行,要按規定對值班人員進行處罰。
6、為保證我礦瓦斯監控係統正常運行,及時處理係統故障,特製定本辦法;
①如遇網絡故障,不能上傳數據,應立即通知網絡維護人員進行修理。
②如遇電信線路故障,應立即通知縣監控中心進行處理。
③如遇電腦主機故障,或數據接口故障應在10分鍾內起動備用主機和接口,保證數據正常上傳。同時通知網絡維護人員進行修理。
④當電腦軟件出現錯誤,應立即通知網管人員進行維護,十分鍾內不能修複的故障,應啟用備用主機。
⑤如發現井下某傳感器數據傳輸中斷,立即通知井下當班電工進行維修,同時通知當班瓦斯檢查員加強故障地點的瓦斯檢查。並如實填寫故障記錄,並上傳。
⑥所有維修操作都要留有記錄,詳細說明故障類型,現象,以及處理方式,並製定故障期間采取的安全措施。
(八)瓦斯監測監控係統監測監控異常上報製度
為保證我礦瓦斯監測監控係統的正常、準確的運行,當係統出現異常情況時,應按以下進行上報。
1、煤礦瓦斯監測監控係統異常種類有:
⑴瓦斯濃度超限;
⑵探頭報警點定義不當;
⑶探頭位置圖紙填充不當;
⑷主扇停風報警、饋斷電報警;
⑸礦井瓦斯監測係統無記錄;
⑹采掘跟蹤圖紙未按要求填充;
⑺基礎數據未及時更新;
⑻其它異常情況。
當出現以上異常情況時,值班人員應按異常情況上報程序進行上報。
2、煤礦瓦斯監測監控係統值班員發現瓦斯超限報警,必須立即通知調度中心,由煤礦值班領導負責組織隱患的排查,並立即將采取措施和處理結果上報。同時要在處理過程中每半小時和報警消除後的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備案。
3、煤礦瓦斯監測監控係統值班員發現係統無數據,瓦斯曲線不正常及主扇停風、饋斷電報警等異常情況,必須立即通知調度中心,由礦值班領導和安全技術人員組織排查,同時報告上一級調度中心。
4、煤礦瓦斯監測監控係統值班人員收到上級管理部門的指令和處理決定書要及時通知礦值班領導,並就處理情況每半小時上報一次,若情況消除則隻報送結果,以備核查。
5、每班必須由兩名調度員值班,認真監視終端機屏幕所示的各測點變化情況,詳細記錄係統各部分運行狀態,負責打印沼氣及其它參數的日報。
6、接到報警(或斷電)信號後,應立即通知生產調度,或值班礦長查明原因,報告跟班安全員、瓦檢員或工程師。
7、接到事故報警後,要立即報告值班礦長和總工程師並協助進行事故處理。
8、調度員組長必須對當日獲得的信息進行03manbetx 整理,寫出主要情況、問題及處理意見的書麵報告(日報),送主管領導或工程師批示後報送礦長和總工程師審閱,然後將報告主要內容及處理意見分別下達有關部門。
9、井下維護人員,發現各類探頭報警或不安全隱患時,在盡可能查明情況後,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10、礦長、總工程師應經常通過終端了解井下安全情況,調用計算機貯存的資料更好地指揮安全生產。
11、通風處負責人應負責組織有關專業人員經常03manbetx 、研究監測係統的數據,結合井下采掘動態,掌握礦井瓦斯、自然發火等變化規律,並製定相應的防治措施。
(九)監測監控係統應急預案
1、監測監控中心站必須實行 24 小時值機,值機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嚴禁值機人員脫崗或值班期間未認真履行職責。
2、由值班領導負責組織隱患排查,並必須在6分鍾內將有關情況上報縣監控中心(傳真方式),報告須具有煤礦值班領導簽字。同時要在處理過程中每半小時將處理情況上報縣監控中心備案,直至恢複正常。
3、中心站上傳程序出現無法上傳的,監控值機員每半小時打印監測報表上報縣監控中心,直至故障排除。
4、中心站軟、硬件出現故障、探頭斷線、分站通訊中斷、分站直流供電、中心站全部無記錄或部分無記錄時,立即通知調度中心責令井下的瓦檢員每半小時用光學瓦斯器測量一次瓦斯,監控值機員記錄所測得的瓦斯值上報縣監控中心,直至故障排除。立即通知調度中心責令井下安全管理人員監督瓦斯員現場工作,並利用各自的便攜瓦檢儀隨時檢查重要地點。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5、建立隱患檔案管理製度,跟蹤落實直到解決。
二、壓風自救係統
(一)壓風自救係統日常維護、保養檢修製度
1、壓風係統必須每天進行及時作好檢查、維護工作,以確保一旦發生突變時能可靠使用。
2、係統日常保養維護管理人員必須是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方可持證上崗。
3、每班進班時打開汽水分離器排水孔,排出積存在內的積水與雜質。
4、每班要逐個打開自救裝置,作通氣檢查,如發現氣不足或無氣流出,要當班更換,如有連接不牢和漏氣現象,要及時處理保證裝置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5、壓風自救袋上的煤塵要及時清理,經營保持清潔。
6、在回采工作麵生產過程中,由采煤隊長負責對上、下付巷壓風管路進行維護管理,按標準懸掛。
7、各采掘工作麵現場瓦斯檢查員是壓風自救係統的管理監督員,每班必須負責對所所轄區域的壓風自救係統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同時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8、機電隊要保證井下抽放管路上安裝的汽水(油)分離器的良好性,避免壓風自救係統內存水,影響係統的正常使用,確保壓風機的正常運轉。
9、不再使用的壓風自救係統要及時拆除,拆出回收的管路要擺放整齊、打掃清潔衛生後妥善保存,嚴禁拿壓風自救袋鋪墊進行坐臥,造成壓風自救袋損壞。
10、各巷道和車場內的壓風自救係統隨巷道移交,由機電隊負責管理和維護。
11、係統維護和保養人員要經常對管路、自救袋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以保證壓風自救係統安全可靠。
12、采掘工作麵運物料時,嚴禁將所卸物料放在壓風自救係統下麵,運送物料時不得損壞壓風自救係統。
13、經常檢查壓風自救裝置的連接件是否牢固可靠,連接處密封是否嚴密,有無漏氣現象,流量是否達到標準,否則應及時修理恢複,投入正常使用。
(二)壓風自救係統使用培訓製度
1、每年組織一次壓風自救係統使用演練,確保每位入井人員都能正確使用壓風自救係統。
2、井下員工必須熟知自救裝置的地點、使用方法,便於發生災害時能迅速自救。
3、教育職工應愛護壓風自救係統裝置,發現損壞該係統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及時采取措施修複並投入使用。
4、教會現場每個職工,必須掌握壓風自救裝置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5、凡新設置的壓風自救係統裝置各隊隊長都要向職工交待清楚設置的路線和地點。
6、新到礦職工除按為期進行不少於72小時的安全教育培訓外,還必須對壓風自救係統的知識進行培訓,否則一律不準入井。
7、凡發現損壞壓風自救係統裝置的人員一律從重處理。
(三)壓風自救實施細則
一、 井下采掘工作麵壓風自救係統的安裝標準(包括管路直徑、安裝組數、每組個數、吊掛高度),隨作業規程一並下發貫徹。機電科負責管路的加工,各煤(岩)巷掘進工作麵的壓風自救係統由現場施工部門負責安裝。
二、 壓風自救係統的管路安裝規格為:壓風自救主管路(礦井一翼主壓風管路)為φ150㎜;壓風自救分管路(采區主壓風管路)及岩巷掘進工作麵為φ100㎜;煤巷掘進工作麵、回采工作麵為φ80㎜。
三、 煤巷掘進工作麵自掘進麵回風口開始,每50m設置一組壓風自救袋,每組自救袋數量為5個,靠近迎頭一組不少於15個,並保持距迎頭25~40m的距離;岩巷掘進工作麵距迎頭100~130m安裝一組(15個)壓風自救裝置,向外每隔100m安裝一組(5個)壓風自救裝置;放炮撤人地點要安裝一組壓風自救裝置(5個袋)。安裝距離超過規定,對責任部門罰款50元,少安裝一個壓風自救袋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四、 回采工作麵回風巷在距采麵上安全出口以外25~40m範圍內設置一組自救袋,自救袋個數為50個;向外有人固定作業地點安裝一組(5個)壓風自救裝置;進風巷在距采麵下安全出口以外50~100m範圍內設置一組自救袋,自救袋個數為50個;工作麵回風巷反向風門外放炮警戒位置設一組(5個)壓風自救裝置。安裝距離每超距1m,對施工部門罰款50元,每少一個壓風自救袋罰責任單位100元。
五、 壓風自救袋要安裝在地點寬敞、支護良好、沒有雜物堆積的人行道側,人行道寬度要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裝高度按距底板1.2~1.3m,自救袋的安裝高度按自救袋的袋底距底板0.5m,便於現場人員自救應用,達不到要求,每處(5個為一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掘進工作麵的壓風自救係統由在該區域施工的區隊管理維護,丟失照價賠償。安裝壓風自救袋時,壓風自救袋的支管不少於一處固定,壓風自救袋閥門扳手要同一方向且平行於巷道,壓風自救袋上的煤塵要及時清理,經常保持清潔,一處不合格對責任部門罰款50元。壓風自救係統下麵或管路上不得堆放雜物,否則每外對責任部門罰款50元。
六、 管路敷設要牢固平直,壓風管路每間隔3m吊掛固定一次,岩巷段采用金屬托杆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鋼絲繩吊掛,管路吊掛不符合要求,每處罰責任單位50元;進入采掘工作麵巷口的進風側要設有總閥門,中間每300m設置一個分閥門,每缺少一處閥門,罰責任部門100元。
七、 各采掘區隊必須保證所負責區域內壓風自救係統完好性和安裝的規範化,凡壓風自救係統存在有無氣、漏氣、或自救袋破損長度超過5mm的,1~5處(個)罰責任部門500元,5個以上加罰1000元。
八、 凡壓風自救係統存在殘缺(缺少閥門、閥門損壞或不起作用、無減壓閥等)、出氣量大小不一(檢測標準為:手握自救袋下出氣口,打開進氣閥門,7~10秒鍾內氣袋充滿為合格)及壓風自救係統下麵有水溝無蓋板或蓋板不齊全等,每處(項)對責任部門罰款100元。
九、 掘進工作麵貫通後,掘進隊拆除多餘的壓風自救裝置並按回采工作麵作業規程規定,配齊兩巷所需壓風自救裝置。巷道移交時,兩巷壓風自救係統交於巷道(或設備)接收單位進行管理。工作麵安裝完畢後壓風自救係統隨工作麵一起移交施工部門管理,施工部門按規定負責工作麵回采期間壓風自救管路的移動、拆除、裝置的維護等;回收的自救袋、閥門、螺絲(回收率80%)、繩扣(回收率80%)等數量,在兩天以內以書麵形式報通風科,每推遲一天罰款50元。若不及時拆除、維護,對機電科罰款50元。機電科拆除的壓風自救管路運到附近車場,存放的管路夠一車時,由機電科集中回收運到指定地點,並在二天以內以書麵形式將回收情況報通風科,每推遲一天罰抽放人員50元。工作麵回采結束後,上、下巷替棚回收段仍由機電科拆除,替棚回收結束後剩餘的壓風自救管路和抽放管路由安裝隊負責一並拆除和回收,並運到指定地點,並在二天以內以書麵形式報安通科運送管路的數量,每推遲一天罰安裝隊50元。壓風自救裝置丟失,責任部門照價賠償。
十、 采區上、下山φ100㎜(包括φ100㎜)以上的壓風管路由分管施工部門負責管理、維護;已交付使用的巷道及車場內的壓風自救係統隨巷道移交,由分管部門負責管理、維護(掘進隊使用的由掘進隊負責管理、維護)。不再使用的壓風自救管路由施工部門負責拆除、回收,運到指定地點,並在二天以內以書麵形式將回收情況報通風科,每推遲一天罰安裝隊50元。
十一、 各掘進工作麵安裝後但不再使用的壓風自救係統要及時拆除,否則對施工部門罰款100元。拆除回收的管路要靠幫擺放整齊,壓風自救裝置要清潔衛生後妥善保存,不得吊掛於任何地方的巷幫之上,否則每項對施工隊罰款100元。凡發現拿壓風自救袋輔墊進行坐臥的,對責任人罰款50元/個,對責任部門罰款100元/個,如造成壓風自救袋損壞的,對責任人和責任部門進行加倍處罰。
十二、 機電科要確保地麵壓風機的正常運轉,若出現無計劃停風,對機電科罰款500元。施工部門要保證井下抽放主管路上安裝的氣水(油)分離器的良好性,避免壓風自救係統內存水,影響係統的正常使用。凡壓風自救係統有水影響正常供風的,對責任部門罰款100元/次。
十三、 回采工作麵回采期間進、回風巷巷道如需擴修時,施工隊要采取措施保護壓風自救係統,因擴修導致管路落地,擴修結束後要按原安裝標準及時恢複,否則對施工隊罰款50元/米,導致了係統的損壞,按價賠償。因擴修導致係統的損壞,致使擴修段裏側無風影響壓風自救裝置正常使用的,對施工隊罰款500元。
十四、 回采工作麵在生產過程中,由施工部門負責對壓風管路進行維護管理,按標準吊掛。
十五、 各采掘工作麵現場瓦斯檢查員是現場壓風自救係統的管理監督員,每班的瓦斯檢查員必須對所負責區域的壓風自救係統進行一次全麵細致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與施工部門聯係,責令整改,向調度彙報,並作好記錄。壓風自救係統存在問題,瓦斯檢查員又沒有采取措施(以記錄為證),對當班瓦斯檢查員罰款50元。
十六、 卸料隊往各采掘工作麵運送物料時,不得將所運物料卸放在壓風自救係統下麵,否則每次對隊罰款100元;運送物料時撞壞壓風自救係統的,按係統的損壞情況照價賠償,造成停風對卸料隊罰款500元/次。
十七、 各相關部門對領取或回收上來的壓風自救管路、自救袋及閥門要妥善保存(包括損壞的係統),如果丟失,按價賠償。必須於每月的18日和下月的3日前將本隊上、下半月所領取、安裝、拆除回收、損壞、庫存的壓風自救管路及裝置的詳細數據以書麵形式報卸料隊,每推遲一天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對所報項目不全或謊報數據的,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
十八、 壓風自救係統移交由通風科組織交付部門、接管部門參加,辦理書麵手續,安監科留底備份。
十九、 各采掘工作麵的壓風自救係統需要停風時,由施工部門提出申請經調度室、通風科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作業。
二十、 壓風自救管路及壓風自救裝置均由安裝部門領取(包括機電科進行加工的壓風管路配件)。
二十一、 機電科加工成的壓風管路及附件,各相關部門領取時,必須到機電科辦理領取手續(一式二份),否則,機電科不得發放,無手續發放的,每次對機電科罰款50元,造成管路無下落的,按價賠償。
二十二、 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由安監科負責補充完善本製度。
三、通訊聯絡係統
(一)通訊聯絡係統管理製度
為了提升礦井安全防護水平,確保通訊聯絡係統的使用可靠,根據我礦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管理製度。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動通訊線路,特殊情況需要對通訊線路改動,必須向信息中心進行申請。信息中心根據生產需要及設備運行情況確定改動方案。
二、任何部門不得私自改變或影響移動通訊係統補償電源的正常供電。當拆除或檢修線路而影響移動通訊係統正常供電時,必須提前通知信息中心,不得私自進行,否則對施工負責人處以100元的罰款,並承擔因通訊中斷造成的後果。
三、出現通訊中斷、信號故障時,信息中心應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確定故障範圍。並立即組織人員解決處理。
四、各使用部門不得強安、強要、強撤移動通訊設備和纜線等。需新增手持機及相關設備時,必須提前向信息中心提出書麵申請。信息中心設計施工時,必須根據移動通訊係統的布局,科學合理給出安設方案,不得以破壞係統總體性能與結構為代價而擅自施工。
五、任何部門不得未經信息中心同意私自改變移動通訊設備位置、更換手機號碼,一經發現將給予200元的罰款。嚴重者按照事故進行分析。
六、使用部門的井下移動電話機,必須按照使用要求進行使用及維護。不得更改手機設備參數,維護好手機皮套、天線、電池及充電器,達到完好狀態,手機電池按規定進行使用,充電時必須關機,充電不得超過24小時。不得長期處於過充及過放電狀態。不得拆卸手機天線。信息中心有權檢查手機及配套設備的使用情況。
七、相關部門對管轄範圍或工作場所內的移動通訊纜線設備設施負有監護責任。通訊纜線途經單位的管轄範圍,由該部門負責對通訊纜線的管理,同時要嚴格對通訊纜線的保護。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丟失和損壞井下移動電話機和通訊分線盒、放大器、纜線。凡丟失和損壞的,對責任部門給予500元每次的處罰,對責任人給予100元每次的處罰,並由責任部門按價賠償,承擔因通訊中斷造成的後果。屬於故意破壞的,按照影響範圍及性質程度,加倍進行處罰。
八、移動通訊設備出現故障時,使用部門應及時到信息中心更換。通訊設備統一由信息中心修理、維修並提供備用設備。非正常原因損壞的,維修費用按照設備、材料賠償價格從使用單位材料費中扣除。
九、采煤工作麵的移動通訊纜線及相關設備隨工作麵的推進要及時回撤盤放整齊,堅決不允許圖省事、怕麻煩而隨意裁斷,否則處以100元以上的罰款。回撤纜線盤放過多的,可以從纜線接頭處斷開並及時升井上交。
十、信息中心電話班人員應經常下井檢查、監督移動手機和通訊相關設備、纜線的使用情況。對不按標準使用的,信息中心有權出具罰款單對責任部門進行處罰。
(二)通信係統事故應急預案
為了進一步提高煤礦防範意識,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響程度,提高調度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處理災害事故的應變能力,特製定本預案。
1、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總指揮:礦長(礦長未到場時,值班領導負責指揮)
2、副指揮:機電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副礦長
成員:調度主任、安監科長、地麵負責人,各采掘機運隊隊長和跟班人員。
二、事故應急救援主要任務
對井上、井下發生通信係統故障時,必須在較短時間內恢複並正常投入使用。
三、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職責
1、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管理和組織。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知識培訓。
3、事故應急救援人、財、物的組織和調配。
4、負責物資的管理。
四、程序
1 、調度值班員接到發生故障時,由領導小組、副指揮長(機電副礦長),查明其原因,作出正確的判斷,製定解決方案。
2、凡被通知的單位和人員都應作好一切恢複係統人力、財物的準備工作,聽候安排。
3、調度人員隨時向總指揮彙報處理的進展情況。
4、通訊維修工必須服從調度指揮。
5、事故處理完畢後,各采掘機運隊積極組織人員恢複正常生產。
(三)通信聯絡係統操作人員崗位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指揮,做好作業前準備,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操作人員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嚴格操作規程,實行定期巡視監測管理,確保通話質量和線路的暢通。
3、熟悉煤礦01manbetx 和礦井防爆要求,嚴格執行停送電管理製度,確保安全生產。
4、熟悉本礦生產、調度、管理等各環節通信聯絡係統並能正常使用。
5、地麵或井下固定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禁有脫崗、串崗、睡覺的行為。否則,給預予100元的罰款。
6、若遇通信聯絡係統發生故障,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向分管領導彙報,及時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盡快恢複。
7、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致使通信係統損壞,除按規定處罰外,按其經濟損失多少經礦方研究按比例進行賠償。
8、係統管製中心操作人員每天24小時有人值班,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和使用記錄。若遇到異常情況,立即通知礦領導值班人員。
9、保持通訊現場整潔,做好文明生產。
(四)通信聯絡係統設備、設施管理製度
1、設備設施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它的性能、特點,發現故障及時處理並填寫故障登記表。
2、係統應進行定期檢查,保證設備狀態良好,工作正常。
3、嚴禁外來人員進入係統控製中心,打擾值班人員工作損壞係統設備。
4、使用的係統設備、設施必須符合煤礦01manbetx 的規定,嚴禁無安全標誌的設備、設施入井。
5、係統設備、設施應做到定期檢查,保證狀態良好。
6、設備、設施應置於圍岩穩定、支護良好、無淋水、無雜物的位置,以免損壞設備設施。
7、進下各地點放炮時,必須製定保護設備、設施的措施,防止破壞設備、設施,否則,將給予當事人500元的罰款。
8、通信、信號和控製等裝置,應優先采用本質安全型,嚴禁通信線路利用大地作回路。
9、通信係統設備必須具備良好的防雷和接地保護措施。
10、通信係統的設備設施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報廢管理製度。
(五)通信係統技術資料管理製度
1、建立健全通信設備、設施、儀表的技術檔案,並進行分類管理妥善保存。
2、對係統采取定期檢查,對發現的故障以及處理的情況必須進行詳細登記備查。
3、對所有收集的技術資料必須真實、可靠,便於指導今後的工作。
4、設備、設施發生故障,維護、保養人員必須查明事故原因,檢修情況必須進行記錄。
5、技術資料管理人員必須是經過專業培訓合格的人員方能上崗。
6、各類技術資料檔案一律不準銷毀,否則,給予當事人按情節輕重進行經濟上的處罰並開除離礦。
7、係統技術檔案資料的查閱,必須履行借閱手續,外單位因工作需要查閱資料,須經礦領導批準後方可借閱。
(六)通信聯絡係統值班製度
1、每天實行24小時值班,嚴禁擅自離崗,嚴格執行人交人,手交手,你不來我不走的交接班原則。
2、值班記錄必須清楚,對通信係統發生故障出現的時間、地點、彙報人維修人員姓名都要詳細記錄,若因失職要嚴肅追究責任。
3、各種記錄要填寫規範,字跡清楚、擺放整齊、保存完善。
4、嚴禁外來人員擅自進入通訊係統值班室,禁止無關人員和單位使用本單位的電話,確需要到值班室辦事,值班人員應做好詳細登記。
5、交接班時,交接班人員必須共同檢查通信係統的設備設施運行情況,對檢查的情況雙方簽字。
6、交接班前,交接班人員必須提前打掃室內衛生,保證清潔,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否則接班人有權拒絕接班。
7、交班前應進行通訊試驗,如有故障不通時,值班人員應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盡早恢複通話。
8、嚴禁值班人員使用值班電話談與調度無關的事情。
(七)通信聯絡係統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1、設備設施維護檢修人員每天都要檢查設備電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將結果報控製中心。
2、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測試,不能保證設備連續工作2小時應及時更換。
3、每三個月對通信設備進行全麵檢修,確保井上、井下通信聯絡運行穩定、可靠,並做好檢修記錄。
4、每月應不少於2次對井下各通信地點的隔爆電話,通話質量等進行檢,發現故障立即進行修理。
5、管理人員必須熟悉設備的功能、特點等,經培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
6、檢修設備的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若違反規程致使損壞,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7、設備除應做好定期檢查外還需隨時進行巡查,以保證設備狀態良好,工作正常。
8、經常清除話機灰塵、油汙和潮氣,擦拭調整各個觸點,保證接觸良好,鈴聲響亮。
(八)通信聯絡係統運行管理製度
1、係統應定期進行巡視和檢查,發現故障及時處理並填寫故障登記表。
2、掌握有關通訊設備的性能、結構、原理和操作方法建立健全各類台帳和記錄報表,操作人員和維護人員經培訓合格方可持證上機操作。
3、係統控製中心應24小時值班,認真填寫設備運行情況和使用記錄,由有關負責人審批簽字。
4、若遇到異常情況或報警信息後,值班員應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值班領導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並記錄備案。
5、係統的曆史數據應妥善保存,備份數據和圖紙、技術資料至少要保存1年以上。
6、設備運行管理員每人都要對運行情況作好詳細記錄,若影響正常生產秩序按規定給予經濟處罰,並開除離礦。
7、嚴禁無關單位和不相關人員使用調度電話,以免影響工作。
(九)通信聯絡係統故障報告製度
1、設備維護管理人員應定期檢查,發現故障及時查明原因立即向調度室報告。並及時進行處理,同時填寫故障登記表。
2、值班人員接到故障報告後,應做好詳細記錄並向相關領導進行彙報。
3、通訊設備、設施發生故障時所需的材料由機電礦長落實,立即進行修複盡快在短時間內恢複通話。
4、隨時掌握係統的可靠性,平均無故障時間,應大於800小時,否則,就向礦相關負責人彙報,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5、係統應具有良好的防雷措施和接地措施,出現問題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請求及時整改。
6、遇到異常情況或報警信息後,值班人員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值班領導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並記錄備案。
7、維護人員發現係統異常情況應向有關單位彙報並進行核實。
8、設備使用前,應按要求調試,並在通電運行不小於24小時,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否則,應向機電負責人報告並進行處理。
(十)通信係統報警、求救通信信息上報製度
1、係統控製中心每天必須有24小時輪流值班,一旦接收到係統報警、求救通信信息時,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彙報。
2、礦值班領導接到報警、求救通信信息後,立即查明原因後,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並逐級上報。
3、若遇係統報警,求救信息時,凡被通知的單位都應做好一切搶救災害的人力、物力、財力準備工作,聽候安排。
4、在搶救過程中,控製中心值班人員隨時掌握處理情況,並及時向礦領導或向上級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聯係。
5、若屬係統出現故障時,除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外,應及時采取措施,盡快在短時間內恢複投入運行。
6、凡出現係統報警、求救通信信息時,值班人員未能及時上報,將對相關責任進行處罰。
(十一)通訊聯絡係統管理製度
為了提升礦井安全防護水平,確保通訊聯絡係統的使用可靠,根據煤礦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管理製度。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動通訊路線,特殊情況需要對通訊路線改動,必須向信息中心進行申請。信息中心根據生產需要及設備運行情況確定改動方案。
二、任何單位不得私自改變或影響移動通訊係統補償電源的正常供電 ,當拆除或檢修線路而影響通訊係統正常供電時,必須提前通知信息中心,不得私自進行,否則對施工負責人處以100元的罰款,並承擔因通訊中斷造成的後果。
三、出現通訊中斷、信號故障時,信息中心應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確定故障範圍。並立即組織人員解決處理。
四、各使用單位不得強安、強要、強撤移動通訊設備和纜線等。需新增電話及相關設備時,必須提前向信息中心提出書麵申請。信息中心設計施工時,必須根據移動通訊係統的布局,科學合理給出安設方案,不得以破壞係統總體性能與結構為代價而擅自施工。
五、任何單位不得未經信息中心同意私自改變移動通訊設備位置,一經發現將給予200元的罰款,嚴重者按照事故進行處理。
六、使用單位的井下電話機,必須按照使用要求進行使用及維護,不得更改設備參數,達到完好狀態。
七、相關單位對管轄範圍或工作場所內的移動通訊纜線設備設施負有監護責任。通訊纜線途經單位的管轄範圍,由該單位負責對通訊纜線的管理,同時要嚴格對通訊纜線的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丟失和損壞井下通訊分線盒、放大器、纜線,凡丟失和損壞的,對責任單位給予500元每次的處罰,對負責人給予100元每次的處罰,並由責任單位按價賠償,承擔因通訊中斷所造成的後果,屬於故意損壞的,按照影響範圍及性質程度,加倍進行處罰。
八、移動通訊設備出現故障時,使用單位應及時到信息中心更換。通訊設備統一由信息中心修理、維修並提供備用設備。非正常原因損壞的,維修費用按照設備、材料賠償價格從使用單位材料費中扣除。
九、采礦工作麵的移動通訊纜線及相關設備隨工作麵的推進要及時回撤的要盤放整齊,堅決不充許圖省事、怕麻煩而隨意裁斷,否則處100元以上的罰款。回撤纜線盤放過多的,可以從纜線接頭處斷開並及時升井上交。
十、信息中心電話接班人員應經常下井檢查、監督通訊相關設備、纜線的使用情況。對不按標準使用的,信息中心有權出具罰款單對負責單位進行處罰。
(十二)礦井通訊聯絡係統安全保障措施
根據煤礦礦井施工需要,為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和現場施工人員人身安全,防止02manbetx.com 和設備故障處理期間的事故發生,特製定此安全管理措施。為確保通訊聯絡係統設備故障處理期間的安全實施,特此製定如下安全措施,所有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以下措施,並嚴格按照《煤礦01manbetx 》進行施工管理。
一、施工勞動組織
為保證現場施工安全,保證本措施得以落實,特成立施工領導小組,人員編製如下:
施工總負責人:王賢永
技術負責人:張樹山、王剛
現場負責人:張樹山、王剛
二、施工地點及施工時間
施工時間:早8點至晚8點
施工地點: 煤礦井上、井下各巷道
三、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經礦安全部門培訓、考試合格領取《安全資格證》後方可進行井下作業。
2、施工人員入井前不得飲酒,精神狀態差的人員不得安排入井。
3、入井前要檢查安全帽、礦燈、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等的正確使用,落實作業工具是否到位。
4、嚴禁攜帶引火物品入井,如香煙、火柴、打火機等。井下作業,必須穿著有反光標記的服裝。
5、入井前,認真做好安全技術交底,甲、乙雙方均設一名負責人,共同監督完成工作任務。
6、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煤礦技術操作規程》、《施工作業措施》、《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等規定。
7、設備材料輕裝穩運,避免碰撞受損,要求施工人員聽從統一指揮,統一施工,不得擅自行動。
8、斜井施工中,要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定。
9、每天施工結束後,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當天工程進度以及明日工作計劃和工程。工程進度如出現偏差,應及時報告說明。
(十三)通信聯絡係統操作規程
一、井下設備係統應具備良好的接地措施,金屬線入井的設備應具備良好的防雷措施。信號設置應放置在便於人員觀察、調式、檢查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
二、分線盒和過渡電纜及各種電話之間的接頭一定要封閉在接線盒內,以免失爆。
三、井下終端的電源、畜電池不能置於地上,使用專用的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於300mm的供電電源測。
四、分線盒和終端電纜連接的接線盒固定在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將電纜弄亂、拽斷等。
五、通訊聯絡係統主機的畜電池必須保持一定的電量,電網停電後,係統至少能夠正常工作兩個小時經上。
六、電話由專人負責,每天檢查、維護,發現問題立刻解決。
七、電話應垂直懸掛,距頂板(頂架)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壁不小於200mm。
八、每季都必須對數字程控調度機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全麵檢查,並對地線進行測式。其它設備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定期檢查和隱患掃除,使各項指標符合規定。
九、通訊聯絡係統主設備在井下連續運行6—12個月,須將井下部分全部運到井上進行全麵檢修,檢查與裝置關聯的電器設備。需要通訊聯絡係統停止運行時,須經領導主管同意,並製定安全措施後,方可直行。
十、通訊聯絡係統使用過程中應保持電話清潔,確保電話正常運行,嚴禁非工作人員擅自調校和停開儀器。
十一、對需要經常移動的電話,電纜等由專人負責,按規定移動,嚴禁擅自移動。
十二、當瓦斯濃度超過規定須切斷通訊聯絡係統設備的電源,嚴禁自動複電,隻有當瓦斯濃度降到《規程》規定以下時,方可人工複電。
十三、嚴格按數字程控調度機規定的配接表來接按裝關聯的電器設備,不得超出配接表規定的數量。
十四、各部件的可調整部分,已封膠的不允許拆動,必須做出調整時,要嚴格按部件說明書要求調整。
十五、檢修完畢後,做好檢修記錄。
四、供水施救係統
(一)供水自救係統管理製度
一、水泵:必須有工作、備用和檢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湧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備用水泵的能力應不小於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備用水泵的總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湧水量。檢修水泵的能力應不小於工作水泵能力的25%。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礦井,可在主泵房內預留安裝一定數量水泵的位置。
二、必須有工作和備用的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應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湧水量。工作和備用水管的總能力,應能配合工作和備用水泵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湧水量,應同工作、備用以及檢修水泵相適應,並能夠同時開動工作和備用水泵。
三、主要泵房至少有2個出口,一個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並應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個出口通到井底車場,在此出口通路內,應設置易於關閉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閉門。泵房和水倉的連接通道,應設置可靠的控製閘門。
四、主要水倉的總有效容量不得小於4h的礦井正常湧水量,采區水倉的有效容量應能容納4h的采區正常湧水量。
五、水倉進口處應設置篦子。對水砂充填、水力采煤和其他湧水中帶有大量雜質的礦井,還應設置沉澱池。水倉的空倉容量必須經常保持在總容量的50%以上。
六、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須全麵檢修1次,並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1次聯合排水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水倉、沉澱池和水溝中的淤泥,應及時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須清理1次。
(二)供水施救係統事故應急預案
一、目的
為了防止和減少供水事故的發生,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理機製,最大限度地減少供水事件造成的人員傷害和通信阻斷,保證供水施救係統暢通,特製訂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應於我礦井全部或局部供水施救係統不能正常運行,影響全部或局部生產、生活供水,造成重大事故時。
三、係統設備選型標準
1)係統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符合《煤礦安全規程》、MT/T1004-2006等標準的有關規定
2)自製件經檢驗合格、外協件、外購件具有合格證或經檢驗合格方可用於裝配。
3)裝置的水管、三通及閥門及儀表等設備的材料應符合GB.3836等相關規定。
4)裝置的水管、三通及閥門及儀表等設備的耐壓材料不小於工作壓力1.5倍。
5)裝置零、部件的連接應牢固、可靠。
6)裝置的操作應簡單、快捷、可靠。
7)裝置的外表麵塗、鍍層應均勻、牢固。
8) 裝置應具有減壓、過濾、三通閥門等功能。
9) 飲用水質用應符合CJ94-2005的規定。
10) 供水施救。供水應保持24小時有水。
11) 避災人員在使用裝置時,應保障閥門開關靈活、流水暢通。
四、應急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供水施救管理工作,突出事故預防和控製措施,有效防止事故發生;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事故演習,提高安全事故處理和應急搶險的能力。
2)統一指揮。在調度和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各小組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險、應急救援、恢複等應急工作。
3)保證重點。在事故處理和控製中,將保證生產信息暢通和安全運行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製事故範圍進一步擴大,防止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在恢複中,遵循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做到快速、有序。
五、危險源辨識基本情況
1)供水管路出現跑、冒、滴、漏等現象。
2)供水管路出現堵塞。
3)閥門不靈活或鏽死。
4)飲用水質量達不到標準。
5)設計、安裝達不到要求
六、應急組織體係及職責
6.1 組織機構
成立供水施救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處理應急救援工作。
總 指 揮: 王賢永
指揮成員:調度室人員 安監科人員 機電人員
6.2 下設三個工作組
1)指揮組:組 長: 陳曉康
成 員: 丁建華、王賢永、陳建國、梁明光、朱榮燦
職責:負責安排落實供水施救係統預防日常工作;及時了解供水管路運行情況;提請應急領導小組決定進入和解除預警狀態或應急狀態,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監督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掌握應急處理和恢複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應急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2)應急搶險組 組 長:郭柱堂
成 員:桑有祥、陳建國、張樹山、王剛
職責:負責供水硬件設施搶修工作;在供水保障期間,組織各成員小組相關人員進行設備運行、管路及閥門巡檢,防止和排除各種安全隱患。
3)後勤保障組 組 長: 趙誌強
成 員: 彭超、朱榮耀、楊建功、李忠明
職責:負責搶修物資的供應,安全防範物資保障,負責各類供水設備、測試儀表、搶修工具的統一管理及使用調度,搶險人員的思想保證工作。
七、事故應急救援程序
7.1 預警
各片區人員或值班人員發現或接到突發供水安全事件警示信息後,首先要到達現場,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同時問清或掌握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迅速向值班領導彙報,並彙報現場情況。
7.2 預警行動
值班領導接到預警信息後,立即電話告知應急搶險指揮組組長,由指揮組組長判斷屬於哪一類事故和危險程度,並下令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預案啟動後,相關處理程序按通告程序執行。
7.3 信息報告與處置
1)通告程序
發生供水設備事故,現場人員撥打內線( 值班室號碼: )申告故障,值班人員在接到現場人員申告電話後,迅速向單位值班領導彙報,經值班領導判斷為可能導致重大事故時,立即電話告知應急搶險指揮組組長,由應急搶險指揮組組長下令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值班人員通過電話向其它領導報告事故情況。
2)信息上報
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危害程序,由主任向上級部門及相關部門彙報。
7.4 應急響應
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接到彙報後,根據現場情況及影響範圍等迅速作出判斷,確定屬於哪一類事故,按照事故嚴重程度,供水事故分為預警狀態和應急狀態兩個等級:
1)應急領導小組調度室在接到有關事故報告之後,根據事故影響範圍、可能後果和應急處理需要等,判斷是否進入預警狀態或應急狀態,並上報有關情況。
2)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事故報告之後,根據嚴重程度,召集緊急會議,研究決定是否進入預警狀態或應急狀態,並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立即組織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3)應急領導小組在研究決定進入預警狀態或應急狀態之後,應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礦井調度室和上級專業部門,視情況請求給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7.5 應急啟動
7.5.1停電時的處理
在礦井停電檢修期間或因其它各種異常原因造成長時間停電時各供水設備供電係統發生故障,無法正常送電,備用機組不能正常供電時,調度人員必須做好相關記錄,並同時向值班人員彙報,值班人員在接到故障申告後,按申告、預警通知程序通知相關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在接到故障申告後,迅速趕到故障地點,迅速處理,及時供電。
7.5.2供水設備故障處理
1)發現供水係統故障,可立即撥打內線(值班室號碼:#5 )申告故障,值班人員接到故障申告,必須做好申告人、號碼段、時間、地點等基本情況記錄,並迅速向值班領導彙報。
2)值班領導初步確定故障原因,如發現為某區大麵積供水係統故,且不在同一方向,則可初步判定為主管路或供水設備故障,應立即下令啟動設備故障應急預案,並按通告程序通知相關人員。
3)技術人員接到電話後,趕到現場,檢查設備,查處原因,並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修,如需時間過長,需立即打電話上報值班人員。故障排除後向值班人員彙報故障及影響範圍。
4)故障排除後,值班人員向值班領導彙報完成,值班領導向上級部門彙報完成故障排除。
7.5.3管路故障處理程序
1)發現供水管路故障,立即撥打內線(值班室號碼:#4 )申告故障,值班人員必須問清故障發現問題的地點,影響的範圍,做好詳細記錄,迅速向值班領導彙報,經值班領導初步判斷故障原因,並通知有關人員進行排查。
2)維修人員排查設備及管路線是否故障,如設備正常,確認為主管路故障,應立即啟動備用管路,並組織相關人員對故障管路進行巡回排查。
3)故障排除後,調試正常,線路維修人員向值班人員彙報完成,值班人員向領導彙報完成故障排除。
八、保障措施
8.1技術保障
結合供水運行情況,製定並落實供水事故各類措施,完善常態機製,建立預警機製,健全應急機製。經常性的組織開展應急處理演習。
8.2 資金和物資保障
認真做好備品備件、生產設施的儲備和管理工作以及事故搶修的物資準備工作,保證搶險和應急物資及時供給。
8.3 人員保障
1)結合應急工作需要,聯係上級業務部門及其他礦井相關專業部門組成應急專家組,調查和研究應急預案的製定、完善和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存在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加強運行值班、檢修維護、生產管理、事故搶修的隊伍建設和人員技能培訓,通過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
8.4 搶修隊伍
應急搶險各組在接到搶修命令後10分鍾內在單位集中,趕赴事故現場。
九、後期處置
9.1 事故調查
發生事故後,應急領導小組分類組織事故調查。事故調查應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客觀、公正、準確、及時地查清事故原因、發生過程、恢複情況、事故損失、事故責任等,提出防範措施和事故責任處理意見。
9.2 改進措施
發生供水事故後,相關單位及時組織生產運行、安監、設計等部門聯合攻關,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吸取事故教訓,提出具體防範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事故應急預案。
十 訓練和演習
由安全科負責組織職工定期學習培訓《供水施救係統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模擬演習,以便出現突發事件時能夠在最短時間內有效的科學的處理突發事件。
(三)供水施救係統維護人員崗位責任製
1、在礦長和安全副礦長的領導下,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及礦有關規章製度。
2、負責安裝、回收、維修給排水、壓風等係統的管路,使其正常運行,按規定做好各種施工記錄。
3、負責檢查各係統管路,避免跑、冒、滴、漏、堵現象發生。
4、協助其它與管道問題有關的工作,積極提高工作效率。
5、按規定負責巡檢的地點、部位,並做好記錄。
6、完成預防性維修工作和節能工作。
7、進行日常檢驗各類水管、泵房和設備間,且保清潔衛生。
8、隨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供水施救維修工操作規程
一、井下作業。
1 、井下作業時,應檢查附近風流中瓦斯濃度必須小於1%,禁止違章作業。
2 、在運輸巷道內,必須在作業區設置明顯標誌,以免行人和車輛發生事故。
3 、在維修有壓力管道時,應先泄壓。
4 、安裝大管時,要齊抬齊放,步調一致避免砸傷人。
5 、水壓試驗時,注意壓力表的指示是否靈活、正確,打壓時必須在指定壓力下操作。
6、 開動閥門,站在側麵,慢慢啟動。停水修理時,事先必須聯係好,同意後方可進行,並在閥門上掛牌,嚴防發生人身及設備事故。
7 、下井作業,維修後必須應保障閥門開關靈活、流水暢通。
8、在靠近電源和有觸電危險地施工時,必須通知單位切斷電源。
9、因需要而切斷水源,必須通知調度室,經值班礦長同意後方可切斷。
二、高空作業。
1 、首先檢查梯子與跳板必須牢固可靠,梯子豎直角度不能小於35度或大於60度,並有專人監護。
2 、係好工具袋,並檢查使用的工具是否合適,切不可將工具亂放在跳板和架子上,以免發生嚴重事故。
3 、高空作業超過3米以上時,若無安全措施要係安全帶,攀高作業禁止穿皮鞋。
4 、高空作業,施工現場不許有人停留,3米以上高空作業,下麵必須專人指揮與監護。
三、使用工具注意事項。
1、 鋸管時,要配合好,管快割斷時,用力不要過猛,注意截下管頭打傷腳。
2、 使用管鉗子要注意,不能以大代小,裝卸絲扣時,管鉗子要咬緊,嚴防滑脫。
3 、使用大、小錘時,錘頭必須牢固,檢查把柄是否破裂。
五、搞協助時,應注意事項:
1 配合電、氣焊時,要戴好防護眼鏡,以免弧光傷眼。
2 使用手電鑽時,要帶好膠皮手套,並接上地線,避免造成嚴重事故。
3 電、氣焊工作時,未經考試合格不許操作,應嚴格遵守焊接安全操作規程。
(五)供水施救係統設備、設施的管理製度
一、係統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符合《煤礦安全規程》、AQ 1020-2006等標準的有關規定,係統中的設備應符合有關標準及各自企業產品標準的規定。
1、自製件經檢驗合格、外協件、外購件具有合格證或經檢驗合格方可用於裝配。
2、裝置的水管、三通及閥門及儀表等設備的材料應符合GB.3836等相關規定。
3、裝置的水管、三通及閥門及儀表等設備的耐壓材料不小於工作壓力1.5倍。
4、裝置零、部件的連接應牢固、可靠。
5、裝置的操作應簡單、快捷、可靠。
6、裝置的外表麵塗、鍍層應均勻、牢固。
7、裝置應具有減壓、過濾、三通閥門等功能。
8、飲用水質用應符合CJ94-2005的規定。
9、供水水源應需要至少2處以確保在災變情況下正常供水。
10、供水施救。供水應保持24小時有水。
11、避災人員在使用裝置時,應保障閥門開關靈活、流水暢通。
二、 係統組成
係統一般由清潔水源、供水管網、三通、閥門、過濾裝置及監測供水管網係統的等其他必要設備組成。
三、主要功能
1係統應具有基本的防塵供水功能;
2係統應具有供水水源優化調度功能;
3 係統應具有在各采掘作業地點、主要硐室等人員集中地點在災變期間能夠實現應急供水功能;
4係統應具有過濾水源功能。(具體說明:防塵供水管道與擴展飲用水管道銜接處或在供水終端處增加過濾裝置,以達到正常飲用水要求)
5係統宜具有管網異常報警功能;(水壓異常、流量異常)
6 係統宜具有水源、主幹、分支水管管網壓力、及流量等監測功能;
7 係統宜保護水管管網功能,以防止災變破壞。
(六)係統技術資料管理製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圖紙、技術資料在使用過程中,做到真實、準確,同時做到統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特製定本製度。
一、要有專人保管圖紙、技術資料,每月進行一次檔案清理工作,圖紙資料分類明確,查找方便。
二、係統(設備)布置圖、飲水點圖、係統布置電子圖等每季必須進行一次繪製,每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時修改補充,確保圖紙的真實性、準確性。
三、日常各種記錄在每月月底進行及時分類歸檔封存,以備查閱,保存時間不得少於一年。每遇調整係統布置時,應及時修改補充設備台帳。
四、本單位其他科室人員使用圖紙、技術資料都必須出具借條,並嚴格做好記錄。
五、對無保留價值的圖紙、技術資料整理列出清單,需報礦長及總工程師審查,進行銷毀並清帳。
(七)供水施救值輪流班製度
一、為了強化管理,確保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礦領導、安全科及相關科隊管理人員必須每天有人值班,實行值班領導24小時責任製。
二、井下維修值班人員必須執行24小時輪流值班,及時處理生產過程中的薄弱環節和係統安全隱患,保證係統的完好性。
三、領導幹部、維修人員值班要有值班記錄,對未處理完的問題要有交接。
四、領導必須親臨生產現場,檢查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並現場落實維修人員督促整改,對一時不能處理的問題必須落實人員,限定時間整改。
五、調度室負責領導幹部的監督,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人和事有權進行處理。
(八)供水施救係統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1、供水施救係統設備,定期送相關部門或檢測中心檢修,並由送檢人員做好相關記錄。
2、加強供水施救係統設備日常檢查工作,對問題或隱患,及時發現,及時處理,並做好係統設備檢修記錄表。
3、搞好清潔水源、供水管網、三通、閥門、過濾裝置及監測供水管網係統設備維護保養及管理工作。
4、供水管網的延伸和維護,三通、閥門、過濾裝置等由機電科負責維護檢修;及時更換易損零部件和部分設施設備。
(九)供水施救係統網絡運行管理製度
一、供水管網每處應設置安全管理牌版。清潔水源要指定人員看管,保證供水設備正常運轉。各地點使用的水嘴必須明確隊組、人員看管、吊掛和移動。造成損壞或丟失的,應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二、供水施救係統維護人員對對安全監控設備進行巡檢、維修、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設備完好,可靠運行。
三、供水施救係統維護人員應做好安全係統設備台帳、故障登記、檢修記錄、巡檢記錄、調校測試記錄。
四、供水施救係統值班人員要時刻注意供水施救係統運行情況,認真監視各測點變化等信息情況。發現缺水、壓力降低等異常情況,要立即向值班礦長、係統維護人員彙報。
七、供水施救係統管理人員要及時繪製補充飲水點布置圖和設備布置圖,填寫修改安全理牌板內容。
(十)供水施救係統故障報告製度
供水施救係統維修人員必須實行24小時不間斷監管,當煤礦的供水施救係統係統發生故障時,應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當煤礦的供水施救係統發生故障時,能現場處理的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立即協助處理。
二、如遇我礦供水施救係統不正常運行,值班礦長應及時會同相關人員製定故障期間采取的安全措施。
三、在故障發生後,應積極組織搶修,盡快恢複正常。並將發生故障時間、現象、原因、處理辦法、恢複時間等做好記錄。
四、當煤礦的供水施救係統發生故障時,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十一)供水施救係統管網異常上報製度
為保證我礦供水施救係統的正常、準確的運行,當係統出現異常情況時,應按以下進行上報。
一、煤礦供水施救係統異常種類有:
1、缺水;
2、供水管網堵塞、泄漏;
3、三通、閥門、過濾裝置;
4、供水施救係統無壓力;
5、其它安全係統異常情況或安全隱患。
當出現以上異常情況時,值班人員應按異常情況上報程序進行上報。
二、煤礦供水施救係統值班員發現供水施救係統無壓力,必須立即通知煤礦值班領導負責組織管網的排查,並立即將采取措施。同時要在處理過程及發生故障時間、現象、原因、處理辦法、恢複時間等做好記錄。
三、煤礦供水施救係統維修值班人員現場發現三通、閥門、過濾裝置等損壞,必須立即維修並上報調度室。
四、煤礦地麵供水施救係統值班人員收到係統維修值班人員供水施救係統異常情況時要及時通知礦值班領導,並就處理情況每半小時上報一次,若情況消除則隻報送結果,以備核查。
五、供水施救係統值班人員接到故障信號後,應立即通知井下代班礦長查明原因,報告跟班安全員或工程師。
六、接到故障報警後,要立即報告值班礦長和總工程師並協助進行事故處理。
七、井下維修人員,發現供水施救係統不安全隱患時,在盡可能查明情況後,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八、礦長、總工程師應經常通過監控了解井下安全情況,調用計算機貯存的資料更好地指揮安全生產。
(十二)供水自救係統管理製度
一、水泵:必須有工作、備用和檢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湧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備用水泵的能力應不小於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備用水泵的總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湧水量。檢修水泵的能力應不小於工作水泵能力的25%。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礦井,可在主泵房內預留安裝一定數量水泵的位置。
二、必須有工作和備用的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應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湧水量。工作和備用水管的總能力,應能配合工作和備用水泵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湧水量,應同工作、備用以及檢修水泵相適應,並能夠同時開動工作和備用水泵。
三、主要泵房至少有2個出口,一個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並應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個出口通到井底車場,在此出口通路內,應設置易於關閉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閉門。泵房和水倉的連接通道,應設置可靠的控製閘門。
四、主要水倉的總有效容量不得小於4h的礦井正常湧水量,采區水倉的有效容量應能容納4h的采區正常湧水量。
五、水倉進口處應設置篦子。對水砂充填、水力采煤和其他湧水中帶有大量雜質的礦井,還應設置沉澱池。水倉的空倉容量必須經常保持在總容量的50%以上。
六、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須全麵檢修1次,並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1次聯合排水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水倉、沉澱池和水溝中的淤泥,應及時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須清理1次。
八、分類
按係統結構分類
a)獨立式;獨立供水水網係統(飲用水與工業用水分開);
b)與防塵供水係統一體(飲用水與工業用水一體);
我礦實行與防塵供水係統一體(飲用水與工業用水一體);將地麵防塵高位水池與地麵引用水高位水池並通;井下防塵管路上+150水平增加過慮裝置;在井下各采掘工作麵上下安裝兩組供水閥門。主要機電洞室+150車場與±0下車場及三個機電配電所各設一組;掘進各頭分別設置兩組(共21組)。
安裝要求:
1)在防塵供水係統基礎上,結合本礦井實際情況及井下作用人員相對集中人員的情況,合理擴展水網,以滿足供水施救的基本要求。
2)采掘工作麵每隔200m~500m安裝一組供水閥門。
3)主要機電等硐室各安裝一組供水閥門。
4)各避難硐室各安裝一組供水閥門。
5)特殊情況或特殊需要時,按要求的地點及數量進行安裝。宜考慮在壓風自救就地供水。
6)應在飲用水管處或在各個供水閥門處安裝淨水裝置,以滿足飲用水的要求。
7)單獨供水施救係統,一般主管選用DN50,支管選用DN25。
8)飲水閥門高度:距巷道底板一般1.2m以上。
9)飲用水管路,埋設深度50cm以上。
10)飲用水管路盡量水平、牢固,安裝。
11)供水閥門手柄方向一致。
12)供水點前後2m範圍無材料、雜物、積水現象。宜設置排水溝。
五、人員定位係統
(一)人員定位係統井下人員緊急撤離預案
為了確保煤礦的安全與穩定,有效處置突發事件,能夠統一指揮,迅速有條不紊的進行井下受災人員緊急撤離、疏散至安全地點(地麵),使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製定本預案。
範圍和對象:
因煤礦井下不安全因素多,時有突發事件,災害繁頻,嚴重時會使係統受損(采、掘、機、通、運、提升、排水、壓風、通訊),監測、監控、監視係統失控,造成不安全因素,造成財產損失和危及人身安全,且在10分鍾內(短時間內)無法恢複正常運行,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將井下人員緊急撤離、疏散到安全地點(地麵),以確保礦工人身安全。
成立機構,建領導班子:
為了防止突發事件時混亂局麵,使人員撤離、疏散工作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實施統一指揮,各部門要配合容冾,指揮得當,處置有方,避免或減少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成立由礦長任井下人員緊急撤離組長,技術負責人,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為成員。下設現場指揮組由安科科長任組長,科員任成員。疏散引導組由生產科科長任組長,科員任成員。通訊聯絡組由機電科科長任組長,科員任成員。醫療救護組由救護大隊隊長任組長,醫療人員為成員。後勤保障組長由供銷科長任組長,科員任成員。
指揮調度組職責:全麵負責組織、指揮、調度、製定人員緊急撤離、疏散方案,確保礦工撤離、疏散到安全地點(地麵),使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現場指揮組職責:結合本礦實際,服從指揮調度組命令,按安全路線,時時與指揮調度組聯係,現場指揮,確保礦工撤離、疏散到安全地點(地麵)。
疏散引導組職責:迅速按現場指揮組的安排引導受災人員沿安全路線有序撤離至地麵,時時與現場指揮組聯係。
通訊聯絡組職責:全麵負責移動通訊,固定電話,廣播擴音器的維護,滿足救災需要,保證通訊正常運行。
醫療救護組職責:因災害或在撤離、疏散中有可能出現受傷情況,醫療救護組必須做好準備,醫療人員現場等候,備好救護器財及藥品,搞好救護工作。
後勤保障組職責:負責救災的物資供應,生活保障,保證救災和受災人員生活愉快。
三.行動原則:煤礦井下一旦出現災害,在10分鍾內(或短時間內)不能恢複係統正常運行,可能對人員生命帶來不安全,井下現場值班人員應立即向調度窒彙報災害情況,調度窒接到電話後,立即通知礦長,礦長接到通知後(礦長不在由技術負責全全負責此項工作),立即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具體方案,起動井下人員緊急撤離、疏散預案,通知各組馬上到調度窒待命,聽從指揮調度組的統一安排、指揮和調動。
四.人員緊急撤離、疏散原則:在指揮調度組的統一安排、指揮下,由現場指揮組結合各水平,各區域的實際情況指揮疏散引導組按安全撤離路線進行安全撤離、疏散引導組按指定的安全撤離線路負責受災人員安全撤離至地麵。
五.人員緊急撤離、疏散中注意事項:預案起動後,各組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以實際出發,科學出謀,安全第一,又人為本,措施有效的原則,聽從統一安排,服從指揮,做到有序撤離、疏散,防止事故擴大,決不可驚慌失措,擁擠,更不能自作主張,私自行動,造成再次事故發生。
(二)礦井人員定位監測係統管理製度
一、係統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人員定位係統業務操作並嚴格按照《規程》的要求,認真執行。
二、管理係統主機嚴禁挪作它用或不用,嚴格實行小時開機製。
三、係統管理人員必須嚴密保守“操作權限密碼”嚴禁越權對係統進行配置和操作。
四、操作人員必須對係統所提示的考勤信息、觀察到的異常現象及時向主管人員如實彙報,同時做好各種報警信息的處理。
五、按崗位工作要求,認真填好各種記錄報表,保證真實有效。
六、定期進行係統維護,保證設備能夠正常運行,做到內外通訊暢通。
七、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八、持證上崗,統一著裝,文明操作,熱情工作。
(三)人員定位監測係統崗位責任製
一、礦長:是人員定位係統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在人、財、物等方麵提供保障,確保人員定位係統的正常運行。經常瀏覽礦井信息傳輸情況,保證傳輸信息真實可靠,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經常分析故障類別及解決辦法。
二、值班礦長:是人員定位係統當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對當日人員定位係統異常情況的處理工作,並對異常情況上傳報表實施審閱、簽字。
三、調度主任:是人員定位係統管理的具體責任人,經常瀏覽礦井信息傳輸情況,對人員定位係統運行規章製度及相關工種人員操作規程進行檢查落實,定期召開專題會議,深入現場第一線解決人員定位係統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對弄虛作假、信息不真實傳輸的有關責任人及時嚴肅處理,及時處理值班人員彙報的隱患情況。
四、總工程師:負責製定各部門崗位責任製及相關工種人員操作規程,製定信息上傳的管理辦法,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組織專業人員培訓學習,每天瀏覽礦井人員信息傳輸情況,對礦井人員定位係統運行情況進行科學分析,及時處理人員定位係統人員彙報的隱患情況。
五、生產經理:經常瀏覽人員定位係統信息傳輸情況,經常深入現場解決係統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對弄虛作假、信息不真實傳輸等的有關責任人及時嚴肅處理,及時處理值班人員彙報的隱患情況。積極配合人員定位係統的檢修維護工作。
六、人員定位係統監控員崗位責任製
1、礦井人員定位係統操作員工必須認真學習領會國家及地方局關於人員定位係統管理的文件精神,嚴格按要求操作和運行係統。
2、對當班人員定位係統的安全運行負全麵管理責任,精通業務,堅守崗位,精心操作係統。
3、負責人員定位信息的真實、及時傳達,並及時向礦調度彙報運行情況和存在問題。
4、負責對縣中心下達的指令及時通知礦調度及有關負責人,並及時反饋處理意見。
5、每班對係統巡回檢查不少於2次,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彙報。及時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礦調度布置的其它工作。
6、按崗位工作要求,認真填好各種記錄報表,保證真實有效。
7、及時向礦調度反饋當(日)班人員出入井信息。
8、嚴禁脫崗、睡覺和做與本崗無關的事情。
9、持證上崗,統一著裝,文明操作,熱情工作。
(四)人員定位係統監控員操作規程
一、係統登陸:
1、雙擊桌麵上的圖標或者 打開“開始”→“程序” →“KJ251煤礦井下人員定位考勤係統5.0”下的“KJ251煤礦井下人員定位考勤係統5.0”單擊即可啟動。
2、在服務器名上輸入本地服務器的地址“.”,若訪問的是數據庫在其它服務器,請輸入該服務器的網絡IP地址,輸入完後,請檢查您輸入的服務器名、數據庫名、用戶名稱和連接密碼是否正確,單擊“確定”係統連接數據庫成功。
二、開啟前(接班後)檢查準備
1、班前準備
上班前值機員應對各類報表及當班情況進行檢查詢問,對當班重點問題及當前處理異常做全麵了解,並檢查係統運行正常。
2、交接班
監控員應提前半個小時崗位交接班,在交接班時,當班人員應將本班係統存在的問題向接班人認真交代清楚,並對遺留問題處理情況進行記錄彙報,使問題能夠及時得到處理,保證係統正常運行。
三、班中要求
1、文明作業
衣冠整潔,隨身攜帶上崗證,文明用語,接聽外線來電用普通話,態度和善,待人友好。
2、檢查線路運行情況
接班後認真檢查各種線路連接情況,要保持線路連接牢固,發現線路連接問題立即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3、檢查UPS運行情況
手動斷開網絡電源,啟動備用電源,使備用電源連續運行15分鍾。如在運行過程中出現不能連續供電現象,立即啟動網絡電源,並更換UPS。
4、基站和區域的設置
1)基站設置
基站設置是指將井下安裝的基站根據每個基站的HID號寫入軟件中,點擊“基本資料”下拉菜單中的“基站設置”項,
2)增加基站
輸入基站HID號、基站編號、基站名稱、選擇所屬區域和基站的類型,增加完基站信息後點擊“保存”,將彈出增加成功界麵,提示用戶已增加了一個基站信息。
3)修改基站
在基站列表欄中,選定要修改的基站,點擊“修改”,用戶可以將該基站信息進行修改。
4)刪除基站
在基站列表欄中,選定要刪除的基站,點擊“刪除”用戶可以將該基站從列表欄中刪除。
5、區域設置
點擊“基本資料”下拉菜單中的“區域設置”項,打開區域的管理界麵。
1)增加區域
輸入區域編號、區域名稱和人數上限,增加完區域信息後點擊“保存”,將彈出增加成功界麵,提示用戶已增加了一個區域信息。
2)修改區域
在區域列表欄中,選定要修改的區域,點擊“修改”,用戶可以將該區域信息進行修改。
3)刪除區域
在區域列表欄中,選定要刪除的區域,點擊“刪除”用戶可以將該區域從列表欄中刪除。
四、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件規定,會處理日常機房的主機故障,並負責打印規定的報表。
2)必須嚴格執行手上交接班製度和填報簽名製度。
3)雷雨天氣,防止雷擊設備,打雷較嚴重時,立即請示分管領導停電,熟悉停送電秩序,停電順序是主機→顯示器、打印機等外圍設備→不間斷穩壓電源→配電櫃電源。送電順序是配電櫃電源→不間斷穩壓電源→顯示器、打印機等外圍設備→主機。送電前應將所有設備的電源開關置於停止位置,嚴禁帶負荷送電。
4)進入機房要穿工作服,不得將帶磁性和帶靜電的材料、絨線和有灰塵的物品帶進機房,保持設備無塵、幹淨。
5)上班時間嚴禁幹與工作無關的事,嚴禁脫崗、假報、瞞報、不報、漏報。
6)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調度室處理。
五、做好彙報
1、處理故障情況及時向相關部門及主要領導進行彙報、登記
2、當天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向調度彙報。
(五)人員定位係統維修工操作規程
一、分站應放置在便於人員觀察、調試、檢查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
二、分站和過渡電纜及人員讀卡器之間的接頭一定要封閉在接線盒內,以免失爆。
三、分站和分站的電源、蓄電池不能置於地上,使用專用的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於300mm,供電電源必須取自供電電源的電源側。
四、分站和過渡電纜連接的接線盒固定在分站的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將電纜弄亂、拽斷等。
五、分站的蓄電池必須保持一定的電量,電網停電後,係統至少能夠正常工作兩個小時以上。
六、分站由專人負責,每天檢查、維護,發現問題立刻解決。
七、人員讀卡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頂架)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壁不小於200mm,人員讀卡器與讀卡器應相距200米以上,並能能正確反映該地點的人員情況。
八、人員識別卡佩帶人員必須每天入井時調校,井口人員讀卡器應識別識別卡佩帶人員並顯示出佩帶人員身份信息,各項指標符合規定。
九、裝置在井下連續運行6-12個月,須將井下部分全部運到井上進行全麵檢修,檢查與裝置關聯的電器設備需要裝置停止運行時,須經主管領導同意,並製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十、使用過程中應保持人員讀卡器清潔,確保儀器正常運行,嚴禁非工作人員擅自調校和拆開儀器。
十一、對需要經常移動的人員讀卡器、電纜等由專人負責,按規定移動,嚴禁擅自移動。
十二、當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而切斷人員讀卡器的電源後,嚴禁自動複電,隻有當瓦斯濃度降到《規程》規定以下時,方可人工複電。
十三、嚴格按分站規定的配接表來接人員讀卡器,不得超出配接表規定的數量。
十四、各部件的可調整部分,已封膠的不允許拆動,必須做出調整時,要嚴格按部件說明書要求調整。
十五、檢修完畢後,做好檢修記錄。
(六)煤礦人員定位係統調度值班製度
一、負責公司人員定位係統的運行情況,實行24小時值班製,嚴格按上級有關規定管理係統運行。
二、精通業務,堅守崗位,精心操作,遵章運行。
三、及時填報人員定位係統的記錄報表,對數據信息異常情況要及時作出正確分析判斷、處理和彙報。
四、負責人員出入井情況的統計上報工作。
五、負責對安全生產中的違法行為記錄、彙報有關單位進行處理。
六、保持完整的原始記錄,認真填寫值班日誌和運行情況記錄表。所有資料、記錄定期存檔保管。
七、認真做好人員定位故障信息收集反饋工作,對上級部門和有關領導指示要及時督察貫徹落實。
八、保證和上級中心站網絡通暢,傳遞信息準確及時,因數據不能正常傳遞信息時,要用電話及時與上級聯係並迅速檢查排除故障。
九、嚴格按交接班製度,履行交接班手續,不得脫崗、上崗和做與本崗無關的事情。
(七)人員定位係統交接班製度
一、接班人員必須提前十分鍾到達崗位,認真檢查崗位記錄報表及運行情況,對於上一班未處理的事項要特別交代清楚,交接班人員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名後完成交接工作。
二、值班人員必須按調度時規定的名單輪流上崗,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得擅自替班和調換。當班人員因離開崗位或遲到時,必須有專人替崗並辦理交接手續後方可。嚴禁不辦理交接手續而離崗,嚴禁用電話等通訊方式交接班。
三、交接手續履行之前,崗位一切工作由當班(交班)人員負責,交接完成後,崗位一切工作由接班人員負責,因交接班手續履行不認真造成工作失誤,由接班人員負責,由於遺漏事項未交待清楚由交班人員負責。兩方都未交接清楚工作,由雙方負責。
四、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著裝整潔,語言文明,嚴格管理。
五、交接班主要內容
1、檢查係統是否正常,信號傳輸是否正常,電腦運行終端是否正常;
2、檢查網絡通訊傳輸、反饋是否正常,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3、檢查監控台、辦公室是否整潔,設備、用品是否按規定擺放;
4、檢查各種記錄報表是否齊全、正確、無誤,填寫準確;
5、其他未完成的工作是否移交完善。
六、接班主要內容
1、交接人員共同檢查上述1至5條必須正常,清楚。
2、當前係統運行狀態尚未完成工作和注意事項。
3、設備檢修、運行異常及事故處理情況。
4、各種記錄、報表、圖紙及有關工具保存齊全、完整。
(八)人員定位係統設備、設施管理製度
一、安裝、使用與維護
1、各個人員出入井口、重點區域出/入口、限製區域等地點應設置分站,並能滿足監測攜卡人員出/入井、出/入重點區域、出/入限製區域的要求。
2、巷道分支處應設置分站,並能滿足監測攜卡人員出/入方向的要求。
3、下井應攜帶識別卡。
4、識別卡嚴禁擅自拆開。
5、工作不正常的識別卡嚴禁使用。性能完好的識別卡總數,至少比經常人員的總數多10%,不固定專人使用的識別卡,性能完好的識別卡總數至少比每班最多下井人數多10%。
6、礦調度室應設置顯示設備,顯示井下人員位置等。
7、各個人員出入井口應設置檢測識別卡工作是否正常和唯一性檢測的裝置,並提示攜卡人員本人及相關人員。
8、分站應設置在便於讀卡、觀察、調試、檢驗、圍岩穩定、支護良好、無淋水、無雜物的位置。
9、設備使用前,應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調試設備,並在地麵通電運行24小時,合格後方可使用。防爆設備應經檢驗合格,並貼合格證後,方可下井使用。
10、設備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應采用人工監測,並填寫故障登記表。
11、安全監測工應24小時值班,應每天檢查設備及電纜、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報中心站。
12、當電網停電後,備用電源不能保證設備連續工作1小時,應及時更換。
13、入井電纜的入井口處應具有防雷措施。
二、中心站
1、係統主機及係統聯網主機應雙機或多機備份,24小時不間斷運行。當工作主機發生故障時,備用主機應在5分鍾內投入工作。
2、中心站應雙回路供電,並配備不小於2小時的在線式不間斷電源。
3、中心站設備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和防雷裝置。
4、中心站應配置防火牆等網絡安全設備。
5、中心站應使用錄音電話。
6、中心站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員應認真監視監視器所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記錄係統各部分的運行狀態,填寫運行日誌,打印監測日(班)報表,報礦長和有關負責人審閱。接到報警後,值班員應立即通知調度及值班領導,調度及值班領導應立即采取措施,處理結果應記錄備案。
三、技術資料
1、建立以下賬卡及報表:
1)設備、儀表台賬;
2)設備故障登記表;
3)檢修記錄;
4)巡檢記錄;
5)中心站運行日誌;
6)監測日(班)報表;
7)設備使用情況月報表。
2、煤礦應繪製設備布置圖,圖上標明分站、電源、中心站等設備的位置、接線、傳輸電纜、供電電纜等,根據實際布置及進修改,並報礦技術負責人審批。
3、中心站每3個月對數據進行備份,備份數據應保存1年以上。
4、圖紙、技術資料應保存1年以上。
四、管理機構
1、煤礦安全監控管理機構負責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管理係統的安裝、使用、調校、維護與管理工作。
2、人員定位係統管理機構應製定崗位責任製、操作規程、值班製度等規章製度。
3、監測工和中心站操作員應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五、報廢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報廢:
2、設備老化、技術落後或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
3、通過修理雖能恢複性能及技術指標,但一次修理費用超過設備原值80%以上的;
4、失爆不能修複的;
5、受意外災害、損壞嚴重,無法修複的;
6、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規定的;
7、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應淘汰的。
(九)定位係統設備和傳輸設備的定期檢修製度
一、人員定位係統和網絡傳輸設備,定期送相關部門或檢測中心檢修,並由送檢人員做好相關記錄。
二、加強監控和網絡傳輸設備日常檢查工作,對問題或隱患,及時發現,及時處理,並做好人員定位係統設備和傳輸設備檢修記錄表。
三、搞好監控和網絡傳輸設備維護保養及管理工作。線路延伸和維護、避雷裝置、讀卡器、分站安裝、電源箱控製等由機電科負責維護檢修;及時更換易損零部件和部分設施設備。
(十)人員定位係統網絡運行管理製度
一、人員定位分站處應設置安全監控管理牌版。人員定位分站要指定人員看管,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各地點使用的讀卡器必須明確隊組、人員看管、吊掛和移動。造成損壞或丟失的,應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二、人員定位維護人員對分站等監控設備每月進行一次調校,對讀卡器每10天進行一次調校。
三、人員定位維護人員要經常對人員定位設備進行巡檢、維修、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設備完好,可靠運行。
四、人員定位維護人員應做好人員定位設備台帳、故障登記、檢修記錄、巡檢記錄。
五、人員定位中心站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監視器要專用監控,不得亂動、亂調,隨便加入無關信息和做無關工作。由此造成損壞或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
六、人員定位值班人員(調度員)要時刻注意人員定位係統運行情況,認真監視監視器所顯示的各讀卡器變化等信息情況。發現報警、斷點、分站無答等異常情況,要立即向值班礦長,人員定位維護人員彙報。
七、人員定位值班人員負責將人員定位監控日報表每天打印一份,報礦長、礦總工程師簽字,並做好《中心站運行日誌》記錄。
八、人員定位管理人員要及時繪製補充人員定位係統圖和示意圖,填寫修改人員定位監控管理牌板內容。
(十一)人員定位係統故障報告製度
人員定位係統操作人員必須實行24小時不間斷監測,當煤礦的人員定位監控係統發生故障時,應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當煤礦的人員定位監控係統發生故障時,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立即處理。
二、在故障發生後,應積極組織搶修,盡快恢複正常。並將發生故障時間、現象、原因、處理辦法、恢複時間等做好記錄。
三、當煤礦的人員定位監控係統發生故障時,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四、如遇我礦瓦斯監控係統正常運行,及時處理係統故障,特製定本辦法:
1、如遇網絡故障,不能上傳數據,應立即通知煤管局網絡維護人員進行修理。
2、如遇電信線路故障,應立即通知市監控中心進行處理。
3、如遇電腦主機故障,或數據接口故障應在10分鍾內起動備用主機和接口,保證數據正常上傳。同時通知網絡維護人員進行修理。
4、當電腦軟件出現錯誤,應立即通知網管人員進行維護,十分鍾內不能修複的故障,應啟用備用主機。
5、如發現井下某讀卡器數據傳輸中斷,立即通知人員定位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同時通知當班井下當班電工配合檢查。
6、所有維修操作都要留有記錄,詳細說明故障類型,現象,以及處理方式,並製定故障期間采取的安全措施。
(十二)人員定位係統異常情況上報處理製度
一、人員定位係統分站出現故障或斷線,造成信號采集,顯示及信息反饋中斷,不能及時傳輸數據信息,人員隨身攜帶的識別卡不能在地麵基站顯示為異常情況。
1、井下識別分站出現無法識別定位卡、數據中斷、出現無法讀取識別卡、超時、欠時等係統異常報警,立即向調度室、值班領導及上級監控中心彙報,由調度室組織人員對異常分站進行搶修,並將異常原因記錄在案,及時彙報處理結果。
2、識別卡異常,當係統無故顯示定位卡超時、欠時等異常報警時,立即通知持該卡人員升井檢查故障原因。識別卡電源損壞、機械損傷出現故障或該識別卡不能正常顯示,立即通知持該卡人員升井檢查故障原因,原識別卡進行維修或更換。
二、發生異常時立即上報縣中心、礦調度,同時必須對故障及時檢查分析,並填寫《係統維修記錄表》,對故障積極組織搶修,在48小時內不能修複正常的要及時請求上級技術幫助,同時及時上報縣中心站。
三、一般故障時,要及時向礦調度報告,並安排專人進行搶修,直接恢複正常。識別卡出現故障立即按規定進行更換。
四、出現異常情況時,人員不得隨意離崗,必須與調度和上級中心站保持通訊聯係,以求最快處理完善,係統恢複正常。
(十三)係統技術資料管理製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圖紙、技術資料在使用過程中,做到真實、準確,同時做到統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特製定本製度。
一、要有專人保管圖紙、技術資料,每月進行一次檔案清理工作,圖紙資料分類明確,查找方便。
二、係統(設備)布置圖、供電方式圖、連接邏輯圖等每季必須進行一次繪製,每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時修改補充,確保圖紙的真實性、準確性。
三、日常各種記錄在每月月底進行及時分類歸檔封存,以備查閱,保存時間不得少於一年。每遇調整係統布置時,應及時修改補充設備台帳。
四、本單位其他科室人員使用圖紙、技術資料都必須出具借條,並嚴格做好記錄。
五、對無保留價值的圖紙、技術資料整理列出清單,需報礦長及總工程師審查,進行銷毀並清帳。
(十四)人員識別卡領取管理製度
一、識別卡的申請
人員識別卡申請領取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參加四級培訓中心72小時的培訓,培訓合格、有記錄、有檔案。
2、出具由培訓中心頒發的上崗證件及身份證複印件。
3、填寫人員定位識別卡領取申請表。
4、科隊出具證明,由分管領導簽字,人員定位係統主管領導審核。
二、由人員定位係統值班人員按申請表批示意見,對待發放卡進行信息登錄,登錄時必須認真核對科隊、工種、工號、姓名等重要信息。確定發卡信息無誤後,即可按指定人員進行發放。
三、識別卡的更換、掛失、解掛失和注銷
1、在卡的使用過程由於卡的電量或其它因素等需要更換時,必須認真填寫人員識別卡補辦申請,待逐級審核同意後,連原卡一起交給人員定位係統管理員方可辦理。
2、當卡需要暫停使用,可提出申請由係統操作人員對識別卡進行掛失,暫停使用。待重新使用時,可在掛失的列表中“解掛失”。
3、人員識別卡丟失後,可提出申請,由係統管理員首先對該識別卡進行掛失,掛失後一個月進行注銷,如丟失後找出可恢複使用。確認該卡無法再次使用,可選定卡號,進行永久刪除。
四、人員識別卡的報廢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報廢:
1、識別卡出現故障不能正常顯示人員動態情況或信號傳輸不準無法進行修複的。
2、係統升級後識別卡不能使用或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
3、通過修理雖能恢複性能及技術指標,但一次修理費用超過設備原值80%以上的。
4、失爆不能修複的。
5、受意外災害、損壞嚴重,無法修複的。
6、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規定的;
7、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應淘汰的。
(十五)人員定位跟蹤係統管理製度
為加強我礦安全生產,實現我礦井下作業人員出入井的有效識別和監測監控,迅速了解入井人員的分布情況,提高應急救援工作的效率,製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監控室計算機操作員應熟練掌握軟件的操作方法,做到卡號與持卡人相符。
二、對人員定位跟蹤係統考勤室井口的設備,電腦主機,管理人員(考勤室人員)要定期進行檢查,若發現有人損壞大屏的,一經發現報安監辦,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三、標識卡統一佩帶在礦燈皮帶上,新工人到礦,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後,必須佩帶有標識卡的方能入井,檢身工在人員入井時應對每一位礦工進行仔細檢查,不配戴標識卡不允許入井。不聽勸阻強行入井的,檢身工報安監辦,給違反者本人處罰300元,並扣除當班工資。在井下發現未配戴標識卡的給當事人罰款500元,如發現漏檢的給檢身工罰款200元。
四、主井、副井、井底車場及軌道上山的讀卡器,供電電源,備用電源由運輸隊負責管理,如有損壞按價賠償,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五、各采、掘、開拓工作麵的讀卡器、供電電源、備用電源由本隊負責管理,如有損壞按價賠償,並按情節輕重給以處罰。
六、配戴標識卡的入井人員不允許更換標識卡,一經發現給雙方各處罰200元。並扣除雙方當班工資。
七、弄虛作假沒有入井卻把標識卡帶入井下的,一經發現,給攜帶者罰款500元,本人罰款500元,並按脫崗處理,扣除雙方當班工資。
八、標識卡丟失或損壞應及時上報調度室,並進行補卡,丟失的標識卡或損壞的標識卡按原價賠償(200元)。
九、根據礦井采掘變化,讀卡器設立點的移動增減,設備線路延長或回收及相應調整,報請有關領導,由監控室維修人員組織實施安裝。設備入井前必須經過檢測、校驗,確保設備完好,否則嚴禁設備入井。
十、監控室值班人員必須隨時觀察設備運行情況,發生故障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處理,在處理井下故障時應嚴格執行規程有關規定,並填寫故障記錄,故障設備在井下無法處理時,應在24小時內更換。
十一、井下人員定位跟蹤係統的所有設備,每一個月必須進行全麵檢查,並詳細做好檢查記錄。
十二、礦井係統發生變化時及時繪製人員定位跟蹤係統布置圖,標明讀卡器位置 。
十三、使用單位區域內的監控線路損壞,監控儀器丟失或破壞監控設備的,按上述第5條之規定執行。
十四、以上未提到的按公司及煤礦相關製度執行。
(十六)人員定位係統責任追究製
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有關規定,為預防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保證係統正常穩定運行,特製定以下製度:
一、係統值機人員未必履行崗位義務,導致入井人員超規定未及時製止彙報的,罰款200元。
二、係統值機人員未堅守工作崗位,係統出現故障未及時處理或處理不及時的,罰款500元。
三、人員定位係統出現故障後登記不及時,每發現一次罰款1200元。
四、係統維護人員未盡到巡檢義務,未及時發現、排除隱患,導致係統發生故障,不能正常運行的,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五、係統維護人員在接到值機人員係統發生故障通知,未及時排除隱患,係統2小時以上不能正常運行的,每次罰款300元。
六、係統維護人員未對係統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以及其它因素導致係統運行不正常的,每次罰款200元。
七、調度室在接到人員定位係統彙報超員時,未及時通知處理的的,導致上級部門處理的,按上級有關規定處理相關責任人;
八、井下設備出現失爆,對設備管理人罰款500元。
九、其他人員故意破壞係統設備、傳輸線路的,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七)人員定位係統設備報廢製度
人員定位係統設備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報廢:
一、設備老化、技術落後或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通過修理雖能恢複性能及技術指標,但一次修理費用超過設備原值80%以上的;
三、失爆不能修複的;
四、受意外災害、損壞嚴重,無法修複的;
五、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規定的;
六、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應淘汰的。
審核:
意見:
賓川縣州城鎮永樂煤礦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