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煤集團大陽泉煤炭礦井瓦斯治理製度彙編
南煤集團大陽泉煤炭礦井瓦斯治理製度彙編
第一部分 礦井瓦斯治理組織機構
一、礦井瓦斯治理領導組:
組 長:董事長
常務副組長: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
成 員:領導組成員由安全生產各職能管理部、室、區、隊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礦井瓦斯治理工作技術管理組:
組 長:總工程師
副組長:通風副總工程師(通風區區長)安全副總工程師
采煤副總工程師(生產技術部部長)
成 員:生產調度主任 安監質標部部長 經營調度主任
通風區副區長 生產技術部副部長 通風隊隊長
防塵抽放隊隊長 監測隊隊長
三、通風瓦斯治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
通風區:區長(總經理助理、通風副總工程師)1人、副書記1人、副區長1人、技術管理人員5人,共8人。
通風隊:隊長1人、副隊長1人、技術員1人、材料員1人、辦事員1人、測風員6人、通風調度4人、 班長3人、副班長3人、瓦斯員59人、放炮員15人、火工品管理員4人、押運員4人、自救器儀器收發員8人、儀器維修5人、巡檢管理員2人、報警儀維修工3人、送飯工5人,共126 人。
防塵抽放隊:隊長1人、副隊長2人、材料員1人、核算員1人、辦事員1人、煤氣統計員1人、瓦斯泵站觀察工22人、密閉工56人、抽放觀察工9人、測塵員2人、打鑽工9人 ,共105人。
監測隊:隊長1人、副隊長3人、材料員1人、辦事員1人、井下維護工21人、地麵檢修工4人、機房值班9人,共40人。
共計279人。
第二部分 礦井瓦斯治理責任製
第一章 公司領導瓦斯治理責任製
一、 董事長瓦斯治理責任製
1、董事長是煤礦企業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瓦斯治理的第一責任者。
2、參加瓦斯治理、瓦斯治理專題會,及時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3、保證瓦斯治理工作所需的人、財、物。每年用於瓦斯治理工作的安技措專項資金足額、專用。
4、督促、檢查經理層瓦斯治理責任製執行情況。
5、決策瓦斯治理工程及設施建設。
6、經依法培訓合格,取得安全任職資格證書。具備瓦斯治理基本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煤礦02manbetx.com 的能力。
7、完善瓦斯治理機構。
二、 黨委書記瓦斯治理責任製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樹立“瓦斯為天”、“瓦斯超限就是02manbetx.com ”、“隻認瓦斯不認人”等理念,把瓦斯治理工作放在一切工作之首,納入重要議事日程。
2、抓安全工作時,要突出瓦斯治理為重點。
3、認真落實國家安監局“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治理瓦斯十二字方針,建立“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體係。
4、依靠科技進步,推廣先進技術,夯實基礎,強化監管。落實瓦斯治理有關規定。
5、發動黨、政、工、團積極開展以瓦斯治理為中心的安全管理、齊抓共管工作。教育各支部及黨員、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求各基層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到安全生產的全過程。
6、支持各級管理人員、部門正確行使職權,支持工人正確行使製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權力,保護職工行使舉報權力。
7、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係,正確解決瓦斯治理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矛盾。
三、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瓦斯治理責任製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經營者,對安全工作全麵負責,是公司瓦斯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者。
2、以瓦斯治理為重點,突出瓦斯治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監督局“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治理瓦斯十二字方針和“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體係。
3、定期主持召開“一通三防”、瓦斯治理例會。及時研究、解決瓦斯治理存在的問題和隱患,保證瓦斯治理工作所需的人、財、物。
4、經常03manbetx 瓦斯治理存在的重大隱患,研究可行的措施。督促檢查各級瓦斯治理責任製的執行情況,考核副總經理瓦斯治理責任製的執行情況。
5、督促瓦斯治理工程及設施完善。
6、審閱瓦斯日報。發現有重大的通風、瓦斯問題,督促製定措施,安排處理。
7、督促用於瓦斯治理工作的安技措專項資金用於防治瓦斯、煤塵、火災等重大02manbetx.com 的安技措項目,保證通風儀器、儀表購置、監測監控、瓦斯抽放、火災防治、綜合防塵及通風係統改造等方向的基本投入,做到專款專用。
8、經依法培訓合格,取得安全任職資格證書。具備瓦斯治理基本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煤礦02manbetx.com 的能力。
9、負責組織實施瓦斯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四、工會主席瓦斯治理責任製
1、認真宣傳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認真宣傳瓦斯治理有關規章製度。教育職工遵章守紀,搞好安全工作。
2、督促檢查分管業務部門安全生產責任製和業務保安責任製的執行情況。督促各分會監督瓦斯治理規定的落實。
3、審查瓦斯治理專項資金使用情況。
4、支持工人正確行使製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權力,保護職工行使舉報權力。
五、總工程師瓦斯治理責任製
1、總工程師分管“一通三防”工作。負責瓦斯治理技術業務管理工作,對防止瓦斯治理事故負技術責任。
2、每周召開一次瓦斯治理和“一通三防”專題會,及時解決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認真貫徹“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治理瓦斯十二字方針,建立“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體係。
4、審批改變礦井通風係統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及調整采區的通風係統措施。
5、審查、審批改變主要通風機運行情況的安全技術措施。
6、組織有關部門對采煤工作麵投產前的通風、防塵、抽放、瓦斯監控等係統進行驗收,不符合規定的不準生產。
7、組織有關部門對掘進工作麵開口前的局部通風裝備進行驗收,不符合規定的不準生產。
8、組織每年一次的礦井反風演習和救災演練。
9、組織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湧出量的鑒定工作。
10、審核、批準不超過1次的串聯通風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但有瓦斯噴出或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煤層,嚴禁任何形式的串聯通風。
11、審批一般掘進巷道貫通前編製的貫通及調整通風係統的安全技術措施。
12、現場指揮掘進巷道與密閉區域、老窯及情況不明的巷道貫通。
13、審閱通風報表、瓦斯日報表。對重大的通風瓦斯問題,要求通風部門製定措施,督促處理。
14、根據生產、地質、瓦斯賦存情況確定抽放瓦斯的方法。審批抽放瓦斯專門設計。
15、組織抽放工程竣工後的工程質量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16、審閱礦井監測監控日報。
17、批準排放已封閉巷道內的瓦斯(不包括聯通采空區)時,巷道口柵欄處瓦斯濃度超過3%時,由通風部門提出的書麵措施。
18、組織人員現場指揮,礦山救護隊協助排放封閉區、情況不明的巷道、聯通已采區、老空區、火區等處的瓦斯。
19、接受省、國家組織的安全培訓,取得安全任職資格證書。
20、安排瓦斯治理安技措項目,確保通風儀器儀表購置,安排監測監控、瓦斯抽放、火災防治、綜合防塵及通風係統改造等基本投入計劃,落實專款專用。
六、安全副總經理瓦斯治理責任製
1、負責安監質標部業務範圍內的瓦斯治理工作,對分管業務範圍內防止瓦斯事故負責。
2、瓦斯治理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把瓦斯治理作為安全工作的中心內容抓好。
3、監督瓦斯治理有關技術措施的製定、審核、審批、批準。
4、監督瓦斯治理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
5、監督瓦斯治理工作的安技措專項資金的專款專用。
6、監督使用防爆設備、供電線路做到“三無”,電氣設備無失爆。
7、參加反風演習和預案演練。
8、查處瓦斯治理存在的“三違”。
9、接受省、國家組織的安全培訓,取得安全任職資格證書。
七、機電副總經理瓦斯治理責任製
1、負責機電、運輸業務範圍內的瓦斯治理工作,對分管業務範圍內防止瓦斯事故負責。
2、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時,安排提前申請,與生產互通信息。備用主要通風機因故在一周內無法正常運行時,組織搶修,盡快使備用機完好,並製定預案。
3、加強供電係統、機電設備的日常管理,確保主要通風機和局部通風機不出現無計劃停電停風。一旦出現無計劃停電停風,組織安排按事故進行追查,並有記錄。
4、參加每年一次的礦井反風演習和救災演練。反風演習之前安排專人檢查主要通風機及其附屬裝置達完好。
5、確保掘進工作麵實現“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供電。
6、主要通風機有計劃停止運轉前,安排斷開進入井下的軌道、電纜等一切導電體。
7、嚴格井下中央變(配)電室、采區配電室、配電點的停送電責任。在恢複送電前應由瓦檢員全麵檢查,隻有瓦斯濃度在0.5%以下時,方可由外向裏逐級送電。
8、嚴格執行停風地點切斷電源、撤出人員、設置柵欄或警戒,停止其它工作的規定。
9、嚴格執行任何地點排放瓦斯期間其回風流流經的路線都必須切斷電源、撤出人員、放置柵欄或警戒,停止其它工作的規定。
10、嚴格管理、審查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巷進行電焊、氧焊安全技術措施及作業。製止在采區內的任何地點進行電、氧焊等明火作業。
11、督促井下電鉗工、主通風司機持證上崗。
12、接受省、國家組織的安全培訓,取得安全任職資格證書。
13、落實“嚴禁一切非防爆電氣設備下井,井下供電線路須做到“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杜絕電氣設備失爆”的規定,製定相關責任製度,將責任落實到人。
八、生產(銜接)副總經理瓦斯治理責任製
1、負責生產業務範圍內的瓦斯治理工作,對分管業務範圍內防止瓦斯治理事故負責。
2、認真貫徹“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治理瓦斯方針。牢固樹立“瓦斯為天”、“瓦斯超限就是事故”、“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理念。落實“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體係。
3、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的關係,瓦斯治理設施不完善不生產,01manbetx 、措施沒有批準不組織生產。
4、做到不超通風能力生產。遇通風係統不能滿足生產安排時,主動以風定產,以風定麵。
5、嚴格執行瓦斯治理有關規定,組織建立生產係統落實瓦斯治理責任的相關製度、措施、管理台帳。
6、回采工作麵通風、防塵、抽放、監控等係統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和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裝備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組織生產。
7、對符合串聯通風要求且有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掘進工作麵,加強安全生產組織,確保在規定期限內形成獨立通風係統。
8、主要通風機有計劃停止運轉前,安排斷開進入井下巷道的水管等一切導電體,並安排在所有井口設置警戒。
9、嚴格執行任何地點排放瓦斯期間其回風流流經的路線都必須切斷電源、撤出人員、設置柵欄或警戒,停止其它工作的規定。
10、嚴格管理、審查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巷進行電焊、氧焊安全技術措施及作業01manbetx 。製止在采區內的任何地點進行電、氧焊等明火作業。
11、負責安排臨時停工的地方,不得停風,否則安排隊組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封閉前必須設柵欄或警戒。
12、參加每年一次的礦井反風演習和救災演練。
13、回采工作麵結束後(停止推進),立即組織撤出一切設備,對采空區砌築永久性閉牆,保證綜采工作麵在45天內完成封閉。對停采後至閉牆結束期間的工程,要製定詳細計劃,責任落實到人頭。因故不能按期封閉,負責組織製定防火措施並實施。
14、組織對廢棄的溜煤眼、暗立井和風眼進行永久性封閉和充填。
15、接受省、國家組織的安全培訓,取得安全任職資格證書。
九、安全副總工程師瓦斯治理責任製
1、負責安監質標部業務範圍內的瓦斯治理工作,對分管業務範圍內防止瓦斯事故負技術責任。
2、瓦斯治理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把瓦斯治理作為安全工作的中心內容抓好。
3、監督瓦斯治理有關技術措施的製定、審核、審批、批準。
4、監督瓦斯治理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
5、監督瓦斯治理工作的安技措專項資金的專款專用。
6、監督使用防爆設備、供電線路做到“三無”,電氣設備無失爆。
7、參加反風演習和預案演練。
8、查處瓦斯治理存在的“三違”。
9、接受省、國家組織的安全培訓,取得安全任職資格證書。
十、采煤副總工程師瓦斯治理責任製
1、負責業務範圍內的瓦斯治理工作,對分管業務範圍內防止瓦斯治理事故負技術責任。
2、認真貫徹“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治理瓦斯方針。牢固樹立“瓦斯為天”、“瓦斯超限就是事故”、“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理念。落實“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體係。
3、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的關係,瓦斯治理設施不完善不生產,01manbetx 、措施沒有批準不組織生產。
4、做到不超通風能力生產。遇通風係統不能滿足生產安排時,主動以風定產,以風定麵。
5、嚴格執行瓦斯治理有關規定,組織建立生產係統落實瓦斯治理責任的相關製度、措施、管理台帳。
6、回采工作麵通風、防塵、抽放、監控等係統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和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裝備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組織生產。
7、對符合串聯通風要求且有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掘進工作麵,加強安全生產組織,確保在規定期限內形成獨立通風係統。
8、主要通風機有計劃停止運轉前,安排斷開進入井下巷道的水管等一切導電體,並安排在所有井口設置警戒。
9、嚴格執行任何地點排放瓦斯期間其回風流流經的路線都必須切斷電源、撤出人員、設置柵欄或警戒,停止其它工作的規定。
10、嚴格管理、審查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巷進行電焊、氧焊安全技術措施及作業01manbetx 。製止在采區內的任何地點進行電、氧焊等明火作業。
11、負責安排臨時停工的地方,不得停風,否則安排隊組必須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封閉前必須設柵欄或警戒。
12、參加每年一次的礦井反風演習和救災演練。
13、接受省、國家組織的安全培訓,取得安全任職資格證書。
十一、通風副總工程師瓦斯治理責任製
1、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分管瓦斯治理方麵技術工作,享有相關的行政管理工作權限,負瓦斯治理方麵技術工作的直接責任。
2、組織審查瓦斯治理作業計劃、掘進貫通和調整通風係統安全技術措施,發現問題及時修正。對審查合格的作業計劃及安全技術措施提請總工程師批準, 下發相關單位執行。
3、負責協調瓦斯抽采技術準備工作,指導督促相關隊組搞好各項技術準備,保證資料齊全、措施具體、參數正確。深入實際,督促檢查瓦斯治理作業計劃及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肅處理。
4、掌握全礦抽放係統、監控係統、瓦斯員巡檢管理係統情況;采掘開工作麵瓦斯湧出、係統配風、瓦斯抽采等瓦斯治理情況。對瓦斯治理技術方麵的問題進行03manbetx ,提出解決的意見和辦法。
5、組織好通風管理、瓦斯管理、放炮管理、抽放管理、質量標準化等方麵的技術工作,分類指導解決問題,為各個生產環節提供技術支持和保證。
6、組織搞好閉牆工藝、工序改革;抽放(注水)鑽孔和封孔工藝、工序改革,不斷提高生產效率。依靠科技進步,組織技術攻關,推進環節技術改革,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提高瓦斯治理綜合能力。
7、根據瓦斯治理發生的新情況和新工藝、新技術的要求,主持搞好重大課題研究.力爭新突破。
8、協助總工程師組織搞好瓦斯治理工作,確保瓦斯抽采量、濃度、抽采率(尤其12號煤);煤塵指標等達到規定要求,圓滿完成瓦斯治理各項指標和計劃。
9、協助總工程師搞好全礦瓦斯治理技術管理和技術領導工作。
十二、公司值班長瓦斯治理責任製
1、值班長負責協調處理當班瓦斯治理工作,解決瓦斯治理存在的問題。
2、負責處理當班瓦斯治理存在的“三違”,未處理完畢移交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
3、遇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必須迅速決定全礦井停止生產,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出。決定後向生產調度下達相關命令。
第二章 職能機構瓦斯治理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通風區瓦斯治理責任製
1、通風區是礦井瓦斯治理工作的職能業務管理部門,認真貫徹執行瓦斯治理工作法規、政策、製度;負責製定礦井瓦斯治理的各項製度、措施;編製瓦斯治理工程計劃,督促生產隊組按期完成計劃。
2、做好礦井通風有關參數、數據的統計工作;核算礦井通風能力,核算礦井需要風量,編製配風計劃。
3、實施、完善礦井通風係統,督促在最短的時間內形成可靠的通風係統,完善串聯通風的安全措施,杜絕二次(含二次)以上的串聯通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角聯通風產生的危害。
4、審閱瓦斯、抽放、監控等報表,監督瓦斯員巡回檢查圖表、放炮員“一炮三檢”圖表執行情況及檢查放炮員、瓦檢員勞動紀律。
5、做好瓦斯抽放係統及鑽孔的設計工作,並監督檢查,負責瓦斯抽放日常業務管理。
6、落實監測監控係統的安全運行,參加各個係統安裝後的驗收移交工作,做好監測監控係統日常業務管理工作。
7、監督自救器的配備情況,督促自救器管理、使用正常化。
8、監督檢查通風設施的工程質量、完好情況。
9、負責盲巷管理、巷道貫通管理、瓦斯排放管理。
10、做好通風瓦斯管理的同時,要監督生產、機電等部門的局部通風管理工作,並對主扇、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事故及時進行登記,負責向有關部門發出原因03manbetx 的日報表。
11、組織礦井有關瓦斯治理各種鑒定工作。
12、編製反風演習計劃,組織反風演習,總結反風經驗、教訓,督促整改存在問題。負責 瓦斯治理應急預案的演練。
13、負責自燃火災的預防和礦井火災的處理。
14、安排、督促礦井防塵、測塵、個體防護器件使用及粉塵防治設施的安裝工作。
15、每周至少組織一次瓦斯治理和“瓦斯治理”專題會,及時解決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6、組織檢查涉及瓦斯治理勞動紀律、計劃完成進度、工程質量、設施完好、操作標準化、措施製度執行情況等。對違規、違章者進行處罰。
二、機電運輸區瓦斯治理責任製
1、機電運輸區是瓦斯治理的重要部門,承擔防止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的責任,要加強機電管理,做到供電“十不準”,確保礦井供電的正常運行、安全運行。
2、機電運輸區必須建立局部通風機的有關管理製度,對局扇的供電係統“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的安裝、檢修、維護全麵負責。
3、對監測監控係統機電部門必須根據斷電範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並接通井下電源及控製線;負責與“裝置”關聯的電氣設備、電源及控製線的維護、管理。
4、對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事故的原因進行03manbetx ,采取措施,及時解決。
5、因檢修、檢查等原因要停局扇時,提前辦理審批手續,並配合通風部門製定相應停電、停風、排放瓦斯措施。
6、負責監督局扇在井下的運行時間,達半年時監督升井檢修,運轉的局扇每月安排專人進行現場檢查或安排檢修。
7、教育、培訓從事機電工作人員,要熟悉通風、瓦斯方麵知識。
8、培訓主扇司機熟悉反風01manbetx 、操作步驟,並能獨立、正確、熟練地進行反風操作。
9、負責每季度組織對主扇及反風設施進行一次檢查。並建立記錄台帳。
10、嚴格管理,嚴禁明火、明電作業,嚴禁使用失爆礦燈,嚴禁使用無防爆合格證的機電設備或不完好、失爆的設備。
11、加強礦井防火和電氣設備管理,堅決消滅引爆火源。建立嚴格的井下明火作業審批手續,特別是製定和執行井下膠帶運輸機的防火措施和安全保護措施。
三、生產調度室瓦斯治理責任製
1、生產調度室負責礦井瓦斯治理的協調工作。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及瓦斯治理有關規定,貫徹執行《作業規程》、《施工措施》,遵守勞動紀律。
2、教育工人保護瓦斯治理設施、設備,如風門、風窗、風機、風筒、“三專兩閉鎖”設備、監測監控設備和抽放係統等。
3、加強對生產人員進行有關的安全、通風、瓦斯知識培訓,要熟悉機電方麵知識,熟悉通風、瓦斯方麵知識。
4、凡突然發生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的掘進頭,要立即組織人員將停風工作麵的人員全部撤到新鮮風流中,並設好柵欄,安排專人警戒,禁止一切人員進入。
5、落實隊(組)長的安全第一責任,確保自己所管轄範圍人員不違章作業。
6、沒有貫徹《作業規程》、《施工措施》,不準開工生產。
7、未經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嚴禁下達開工命令。
8、組織搶救自燃火災。
9、抓好采掘工作麵放炮管理工作。
10、對井下發生的瓦斯事故積極組織搶救工作。
四、生產技術部瓦斯治理責任製
1、生產技術部是礦井技術管理部門,負責落實技術政策,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
2、采掘設計優先考慮瓦斯治理工作。
3、根據年度采掘作業計劃與通風區共同編製監測裝置的裝備計劃。
4、審查《作業規程》、《施工措施》符合有關技術要求,尤其是符合瓦斯治理有關規定,並督促實施。
5、采區設計、掘進工作麵設計要盡量避免串聯通風,必要時必須減少串聯通風時間,並監督實施。
6、指導掘進工作,杜絕產生盲巷和高冒區。一旦產生盲巷後,督促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與通風區共同製定治理高冒區的措施。
7、布置巷道必須考慮礦井通風能力,選擇合理的巷道斷麵,優化通風係統。
8、設計巷道時必須考慮閉牆位置,閉牆所在位置要加強錨索、長螺紋錨杆支護。
9、采區、工作麵順槽內出煤的溜煤眼均不能兼做通風使用,必須有專門的通風巷道。
10、瓦斯抽放納入到采掘工作麵、采區、礦井設計中,參與投產驗收。
11、加強對瓦斯抽放技術的研究,並大力推廣應用新技術、新裝備。
12、在開采設計和生產工藝方麵預防自燃火災和外源火災。
13、工作麵采區布置前提供瓦斯賦存情況,指導設計工作。
14、斜巷、石門揭露煤層前20米,書麵通知生產調度室、通風區,報告生產副總經理、安全副總經理、總工程師。
15、巷道相向掘進、單向單頭向已有巷道或其它地點貫通前,要提供貫通地點的情況(如積水、瓦斯、支護等),必須在相距20米(綜掘50米)時,書麵通知生產調度室、通風隊、通風區,報告生產副總經理、安全副總經理、總工程師,采取措施。
16、監督瓦斯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行。
五、安監質標部瓦斯治理安全生產責任製
1、安監質標部負責礦井安全質標工作,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監督檢查各部門業務保安責任製的建立健全。
2、監督瓦斯治理各項製度的落實、執行情況,對執行不力者進行處罰。督促製度落實到實處。
3、加強對風筒管理的監督。風筒脫節、風筒破損修補不及時、微風作業、工作麵瓦斯超限作業,安監質標部負責以事故追查處理。
4、排查“三專兩閉鎖”的安裝、使用情況,未實現的作業場所不準生產。
5、排查“監測監控係統”瓦斯傳感器的安裝位置、數量、覆蓋狀況。未安裝的作業場所不準生產。
6、排查機電管理製度的落實情況,存在隱患的作業場所不準生產。
7、對有自燃發火危險的作業場所督促立即采取措施。
8、對沒有采取防塵措施的作業場所不準生產。
9、一旦存在盲巷,督促立即封閉。
10、串聯通風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必須製定串聯通風安全措施,否則不準生產。
11、檢查瓦斯員、放炮員、電工等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定員滿足生產需要。檢查瓦斯員、放炮員、電工等正規操作,遵守勞動紀律。
12、做好出入井的檢身工作,杜絕火種和不戴自救器及電鉗工、班長、科隊長不戴便攜式報警儀入井。
六、供應公司瓦斯治理責任製
1、必須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和設計要求。
2、購置、發放的設備、器材必須符合煤礦瓦斯等級要求和礦井設備防爆要求,嚴把進貨質量關。
3、火工品采購必須符合《煤礦01manbetx 》和公安部門的要求,並妥善保管,按有關規定發放、收交。
4、對瓦斯治理所需材料、設備必須按通風區的要求及時、保質保量供應。
第三章 基層隊組瓦斯治理責任製
一、采掘隊瓦斯治理責任製
1、采掘隊長是本隊作業和生產管轄範圍內瓦斯治理第一責任者。
2、對所轄範圍內的瓦斯治理設施、設備,要嚴格執行移交手續,並且負責管好用好。
3、采掘隊管好用好監測監控裝置,掘進隊要管好用好“三專兩閉鎖”設備(除變壓器);
4、掘進隊要保證風筒吊掛平直,上風筒卡不脫節,不扯碰風筒,並考核各班的風筒管理狀況,促使達優。
5、掘進隊掘進頭停電裝置必須設在全壓巷道內或開口處新鮮風流一側10米以外。放炮前必須停電,瓦斯降到限下方可複電。
6、掘進頭開口處以裏的貫眼閉牆、柵欄都由掘進隊管理,損壞要照價賠償。
7、掘進工作麵完工移交安裝時,同時向回采隊組進行通風設施移交,移交時相關隊組在移交單上簽字,同時更換相應的管理牌板。
8、回采工作麵從安裝移交回采隊之日起,為本工作麵服務的瓦斯治理設施由采煤隊使用、管理,確保完好達標。
9、工作麵兩巷浮煤清理達到標準要求,順槽巷間的貫眼閉牆前柵欄必須保證完好,不得損壞和堆放材料,造成損失要照價賠償。
10、回采工作麵的防塵設施(管路、閥門、噴霧裝置等)移交後,由回采隊管理和拆除。拆除下來的管路、閥門等運至租賃站,采煤隊辦理交領手續。
11、掘進頭的防塵管路、壓風管、三通、噴霧裝置、灑水用的軟管和管路上的閥門均由掘進隊安裝、使用、管理,不得丟失損壞。工程完工後均向接管單位移交。
12、采掘隊作業人員要服從瓦檢員、安監人員的指揮,不違章作業。
13、做好炮眼充填工作,堅持使用水炮泥,封泥按規定填足,防止放炮事故。
二、輔助隊瓦斯治理責任製
1、機運、維護、井下機電隊
(1)各隊隊長是本隊瓦斯治理的第一責任者。
(2)對所轄範圍內的瓦斯治理安全設施負看管、使用責任,嚴格執行交接手續。
(3)作業場所正確使用防塵灑水裝置。
(4)機運隊在采區以外的主要進風大巷、機電硐室需要使用氧焊、電焊、噴燈作業時,必須製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經總經理審批後嚴格執行。定期進行巷道灑水。煤倉被大塊矸石、炭塊、其它物料堵塞,盡可能人工捅開,避免使用打炮處理堵塞,必須使用打炮處理堵塞煤倉時,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5)機運隊堅持使用皮帶機保護裝置,堅持使用難燃液力偶合器、保護皮帶機頭非可燃性支架,保證防火用砂數量及滅火器的完好。堅持每班清理機頭、機尾20米範圍浮煤及浮塵。
(6)維護隊調運材料時,杜絕同時打開二道風門,保護好風門聯鎖繩。杜絕撞壞風門,一旦風門受損立即彙報調度安排修複。在獨頭巷道、回采工作麵兩順槽回收設備材料時,必須有局扇通風,經瓦斯員檢查瓦斯、氧氣、一氧化碳等在允許範圍內方可作業;回收電纜必須有電工查看斷電後方可回收,禁止作業時出現撞擊火花。
(7)井下機電隊確保自己範圍內的機電設備完好、不失爆,采區內的供電線路、設備每天必須檢查並有記錄,杜絕帶電作業。使用搖表等不防爆儀器必須有經過審批的措施及報告,方可進行工作。管好用好本隊管轄範圍內的設施。
2、洗煤廠
(1)廠長是瓦斯治理的第一責任者,負防止瓦斯事故的責任。
(2)培訓、教育職工按標準程序作業,保護瓦斯監測設施。
(3)安排專人負責檢查作業空間瓦斯,一旦超過0.5%及時采取通風,降低瓦斯濃度。
(4)暫時不能采取通風手段降低瓦斯濃度時,應采取禁止人員靠近,防止火源等措施。八小時之內徹底解決隱患。
(5)容易積聚瓦斯的地方,應有明顯標誌,告知人員注意監測,采取措施。
3、通風隊、防塵抽放隊、監測隊
(1)通風隊瓦斯檢查工必須嚴格按檢查線路(循環圖表)或手冊進行檢查。通風隊必須每月核實一次檢查線路,同時下達瓦檢員瓦斯檢查循環圖表計劃表或手冊。計劃表經總工程師審核後報通風區一份。瓦檢員必須嚴格按循環圖表檢查瓦斯,每個瓦斯檢查員要對本循環線路上的所有通風設施當班最少檢查一次,並將檢查情況在循環圖表說明欄內說明,班後彙報通風調度。通風調度彙總情況向生產調度室值班領導報告,由生產調度責成有關單位進行處理。對於檢查不認真的瓦斯員要給予嚴肅處理。瓦檢員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進行現場交接雙人彙報。特別是管轄內設施使用、完好情況要向接班瓦檢員做詳細交待。瓦檢員彙報地點由通風隊長指定。
瓦檢員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和省、市局的有關規定以及公司製定的安全措施,任何地方不得超限作業、違章作業。
有關瓦斯濃度的允許作業限度為:
① 掘進工作麵掌頭至全壓彙合處CH4<1%,可以進行作業。所有局扇的吸入風流中CH4<0.5%可以正常運轉,CH4≥0.5%時,瓦斯電閉鎖動作斷電。
② 回采工作麵:煤壁、回風巷以及回風巷與尾巷彙合處以外,都按CH4<1%管理,回風落山角按CH4<1.5%管理,尾巷按CH4<2.5%管理。若尾巷內需進行拆裝瓦斯管或進行維護作業時,必須製定專項安全措施使瓦斯濃度降至1.5%以下方可進行作業。
③ 回采工作麵尾巷內應根據采掘布置具備在處理尾巷瓦斯時的局扇供風條件,由通風區在做通風工程設計時統一考慮,由防塵抽放隊施工。
④ 其它各巷道除礦井總回風道為CH4<0.75%以外,均為CH4<1%,礦井各段巷道的風速均按《煤礦01manbetx 》執行。
由於瓦斯員配備不足,出現空班漏檢造成事故,按責任製追究公司有關部門和公司領導的責任。若不嚴格執行循環圖表,公司追究通風隊長及有關人員的責任。通風調度必須根據瓦檢員的彙報,彙總出當日通風日報表,經總工程師簽字後送發有關單位,發現問題有關部門領導根據總工程師簽屬意見,進行整改處理。並把處理結果及時彙報總工程師。
放炮員要切實執行“一炮三檢”、“三人聯鎖放炮”和火工品管理的規定,放炮員進入作業區域,首先要從局扇開始檢查局扇、風筒的連接,放炮停電設施以及風筒出口的距離,並在進入開口處以後,沿途進行瓦斯檢查,最後檢查控頂距和臨時支護完好齊全,確認水炮泥和炮泥合格充足,具備放炮條件。在放炮班誌上注明“具備條件”放炮員和作業組長共同簽字後,方可按規定進行放炮有關作業,否則不得進行。經整改具備條件後必須按照“一炮三檢”、“三人聯鎖”放炮製度的規定進行放炮作業。放炮員的上述檢查工作,接受瓦檢員和安全員的監督。放炮員每班放炮後要把當班當頭風筒(掌頭二節除外)出現的破口進行處理,若因車碰等非爆破造成的大破口風筒由施工隊領新風筒更換,費用由使用單位負擔,若因放炮造成大破口時,施工隊負擔60%,通風隊負擔40%。凡造成放炮打壞風筒時,通風隊要對當班放炮員做相應的處理。
測風人員除每旬對井下采、掘工作麵進行檢查外,還必須對采區及總回風巷道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彙報隊值班領導、通風區、生產調度室,由生產調度室組織、安排進行處理。
(2)防塵抽放隊負責密閉工程、防塵及瓦斯抽放工作。防塵抽放隊負責抽放鑽機鑽孔施工、鑽機的安裝及拆除,抽放管路安裝、拆除以及鑽孔觀察和泵站觀察。防塵抽放隊是一個施工管理單位,鑽孔設計由通風區在施工前一個月提交防塵抽放隊,地質鑽孔由生產技術部提出生產補鑽設計,提出各個鑽孔的施工時間提交通風區進行統一安排,組織防塵抽放隊施工。防塵抽放隊確保各種通風設施工程質量,否則不予驗收。
通風區提前40天將抽放鑽具以及抽放用的封孔器(150管、聚胺脂)放水器及各種連接等設計提交防塵抽放隊。防塵抽放隊按需申請,供應公司按計劃供給材料,修配廠按圖紙製作,於使用前10天交貨。由防塵抽放隊按圖紙驗收,開孔和終孔鑽頭的焊接由修配廠負責,每日下午修配廠將焊好的鑽具交給防塵抽放隊。抽放管路以及連接件的用量、使用時間,通風區按年需要量和作業計劃交供應公司組織供應,鑽孔的日常使用、維護、保養由防塵抽放隊負責,在每個工作麵鑽孔工程結束後,2日內由防塵抽放隊把鑽機組織出坑,75型鑽機送修配廠進行檢修,200型鑽機內部檢修,在收到出坑的75型鑽機時與防塵抽放隊辦理交接手續,在辦理手續後15天內檢修完畢,200型鑽機在相同時間內檢修完畢,達到下坑使用的標準,以備隨時下坑作業。
瓦斯抽放係統的施工與完工,要與采掘作業統一考慮,必要時與掘進平行作業,原則是係統要在工作麵移交回采隊前半月內完成,不論什麼原因在形成完整的抽放係統之前,或抽放尾巷沒有按規定維護好時,回采工作麵不能投產。為了加強抽放工程的施工進度,生產調度室要協調掘進隊加強尾巷的進度,並按抽放設計的位置打好水坑,清理出浮煤、浮渣,保證鑽機施工的順利進行。
瓦斯抽放要按照《抽放規範》的要求,認真貫徹執行“多鑽孔、嚴密封、綜合抽”的方針,力爭多鑽孔,穩定提高瓦斯抽放量。
抽放泵站的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對設備進行注油、清理衛生,檢查各種數據,並記錄台帳。抽放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值班領導和通風區。由於供電係統、水環真空泵及管路是新設備、新安裝。每個人必須熟悉本工作範圍內的一切工作程序,對抽放係統的負壓、流量、管路、供水係統全麵掌握。
(3) 監測隊根據生產銜接和通風區的安裝通知單,要求監測隊按規定進行傳感器和線路安裝,每天要安排循環檢查監測傳感器及線路的人員,並且場上必須有一人值班,當井下發生斷線、傳感器損壞等問題時,維修工必須在2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處理。按規定時間對各個傳感器進行標校,傳感器一經安裝以後立即移交使用單位並辦理移交手續,由使用單位管理,不得丟失、損壞(丟失、損壞者按規定賠償)。傳感器前移或後撤,由當班瓦檢員按規定執行,掘進隊由當班班長、放炮員配合並監督按規定執行。
4、其它
凡因工程需增加掘進頭時,先由生產技術部提出要求,通風區進行風量核算報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安排,對於串聯通風要嚴格控製,隻能在下列條件下,方可進行串聯通風的審批執行:
(1)符合《煤礦安全規程》114條的規定。
(2)已構成通風係統的工作麵遇無炭柱、斷層需掘繞巷或切眼。
(3)掘進麵開口尚未形成獨立通風分係統前(掘進設計、通風設計要明確規定最短形成通風係統的距離,否則不得開口),除此之外不得再有其它串聯通風,否則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為了確保有效風量,每個掘進獨立通風係統的閉牆必須半永久或永久性建築,除施工期間可采用臨時設施外,一律不得使用風帳、板牆等臨時性建築代替永久性建築。為了確保工程順利進行,通風設施盡快完工,防塵抽放隊與掘進隊間應有良好的配合,掘進隊為工程施工提供方便,協調工作,若遇扯皮現象無條件保證通風工程施工。此項協調工作由生產調度室和分管通風的副總工程師親自組織協調。
為了確保回采工作麵按時投產,必須加快掘進進度,提高單進,隻有這樣才能為構築通風工程提供充足的時間,從而保證工程質量,杜絕時間短、搶速度施工,影響工程質量,要求每個回采工作麵投產前必須有一個半月的時間供通風工程施工。另外回采工作麵采完三天內必須將兩巷內的支護用品及設備材料等清理運出。要求回采工作麵末采階段,要將回出的、不用的設備材料及早運出,在回收過程中做到邊回收邊運輸,不得各行其事。要確保3日內徹底清理幹淨,防塵抽放隊的施工人員進入場地清理基礎構築臨時設施,構築永久工程的材料必須在施工人員到清理基礎開始的第二天運到施工地點。 防塵抽放隊所提供材料要準確,略有餘地,每一工程完工後所有因施工涉及的場地的材料剩餘雜物必須清理幹淨,並經經營單位在施工單上簽字認可,否則工程不得結算。工程完工後2日內清理不幹淨,由生產調度室或防塵隊追查施工人員的責任,由此造成相關單位質量標準化扣分損失時,由防塵抽放隊負擔(施工期間除外)。
第四章 各崗位瓦斯治理責任製
瓦斯檢查員瓦斯治理責任製
1、在調度、班長的直接領導下,接受領導的工作安排。
2、在工作時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嚴格按瓦斯員“01manbetx ”操作,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熟悉礦井通風係統,對所檢查區域的通風設施、防塵設施及風筒、盲巷、電器設備的聯鎖裝置等每班至少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4、每班必須按循環圖表規定的路線、地點、次數進行巡回檢查,每檢查一個循環,向通風調度彙報一次,填寫圖表與檢查時間不允許超過二十分鍾,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進入檢查地點,必須彙報通風調度,並在循環圖表上注明原因,做到彙報、圖表、牌板三對口。
5、負責本區域的臨時停電、撤人,設置柵欄,瓦斯檢查、瓦斯排放工作。
6、一旦發現本區域內瓦斯超限,局部聚積、煤層自燃、發火預兆、二氧化碳超限時,要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並彙報通風調度,當班處理不完時,必須和下一班在現場交接清楚。
7、熟悉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遇有停風、停電或發生瓦斯、煤塵爆炸、有害氣體窒息、中毒及瓦斯燃燒等事故時,負責組織撤人和臨時搶救,並彙報上級。
8、負責監督、檢查本區域放炮工作及執行情況,對違章作業者有權製止及停止其工作,並彙報調度。
9、每班負責本區域內所有通風設施的完好情況,發現損壞要進行處理,不能處理時要彙報調度。
10、有權拒絕任何人的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放炮員崗位責任製
1、放炮員在通風調度、班長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必須服從安排。
2、在工作中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放炮員01manbetx 》以及上級有關放炮工作的指示規定。
3、負責采掘工作麵及其它地點的雷管、炸藥保管,不準隨地亂扔火工品。對消耗的雷管炸藥,做到帳目清楚。對火工品管理不嚴,帳目與實物不符的,要嚴肅處理。
4、放炮員要持放炮證上崗,對無證上崗者不準打炮。
5、放炮前要設好警戒,撤出放炮地點的所有人員,按“01manbetx ”進行操作,並嚴格執行“一炮三檢”製度和“三人連鎖”製度。
6、對不符合規程規定的,不準放炮,嚴禁冒險和違章作業,若不按規程操作,影響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由放炮員負責。
7、對火工品消耗三簽字表,必須填寫清楚,按時交回通風調度,並把每班剩餘雷管、炸藥如數交回火藥庫,辦理清點、交接、簽字手續。
8、負責放炮地點的通風設施,局扇、風筒的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9、負責放炮地點因臨時停電撤人和釘柵欄工作,及當班臨時停風的盲硐、盲巷瓦斯排放工作。
10、嚴格執行井下交接班製度,對當班處理不完的工作要在現場交接清楚,遇有特殊情況必須經科裏批準,方可交給下一班處理。
11、放炮員要堅持原則,有權拒絕和製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測風員瓦斯治理責任製
1、在隊長領導下,負責礦井風量、瓦斯的測定,以及全公司風量調配工作。
2、遵守《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通風的指示規定,保證全礦井安全生產。
3、積極參加通風係統的方案研究和通風設施的設置,並負責執行月度計劃和上級領導的指示,調整礦井風量,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4、負責井下測風站設置,牌板填寫。每月定期審核測風站的巷道斷麵是否準確,發現風量瓦斯有特殊變化時,要及時查出原因,提出處理措施,並向領導彙報。
5、每五天負責對全公司風量進行一次全麵測定,並認真填寫通風報表,每三天下井檢查一次各區域通風設施的漏風,超過有關規定數值,要及時彙報處理。
6、參加礦井瓦斯等級鑒定、主扇性能鑒定工作,負責瓦斯、風量等資料整理,計算報表工作。
7、每半月一次局扇有效風量測定,並負責指定局扇安裝位置,填寫管理測風牌板,局扇牌板。
8、負責管理井下安全路線牌板,定時檢查全隊所使用儀器的完好程度,對不合格儀器及時修理,負責校核風表。
9、發現風量、瓦斯有異常變化,及時彙報。如井下瓦斯超限,一氧化碳超限,或發現煤層自燃預兆,有權停止影響生產區域的生產,撤出人員彙報調度及科領導。
10、如因本人假報、錯報數據,或井下風量、瓦斯、通風係統變化,不能及時查清原因,又不及時進行彙報,造成停產或事故的要負主要責任。
抽放觀察工瓦斯治理責任製
1、認真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及上級有關瓦斯抽放觀察的有關規定。
2、按《瓦斯檢查工作業標準》進行檢查瓦斯。每個鑽孔瓦斯濃度至少檢查兩次。
3、進入尾巷必須兩人同行。一前一後,間隔3—5米,瓦斯在規定界限以下方可進入裏麵進行工作。
4、認真填寫牌板記錄,要做到板麵清楚,字跡工整。
5、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6、完成好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瓦斯泵站班長瓦斯治理責任製
1、在隊長的領導下全麵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安排。
2、認真執行煤礦“三大規程”以及上級有關瓦斯抽放工作的指示和規定。
3、負責監督本班人員的違章、違紀現象。
4、定期組織人員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隊伍素質,保證抽放泵及係統運行穩定正常。
5、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瓦斯泵站司機瓦斯治理責任製
1、嚴守工作崗位,按時交接班,不準遲到、早退、無故礦工、私自脫崗。
2、每班有正副司機兩人值班,每十五分鍾要對抽放泵及係統的正壓、負壓、流量、濃度、機溫、觀察一次。
3、隨時檢查風機電機機聲,溫度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情況,要向隊領導彙報,並詳細交接下一班,要配合好井下調試,保證正常抽放供氣,負責當班值班責任。
4、瓦斯泵站除礦直管部門及值班人員處,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如有檢查參觀、學習人員入內,要進行來客登記,寫清進出時間、人數、姓名,並履行簽字手續。
5、負責瓦斯泵站20米範圍內,不得有明火,嚴禁抽煙。
6、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抽放打鑽工瓦斯治理責任製
1、認真學習瓦斯治理各項管理製度和“各工種操作規程”中抽放打鑽工的作業標準。
2、嚴格按煤礦《三大規程》作業。
3、開好班前會,聽取隊領導的工作安排。
4、戴報警頭燈、便攜式瓦斯儀,工作場地有瓦斯檢查或監測裝置。
5、著裝整齊,人崗齊全,嚴禁離崗,脫崗。
6、發現有問題要及時處理,特殊情況與通風調度聯係。
7、認真填寫當班記錄。
8、按照鑽孔施工安全措施完成工作任務。
監控中心站工作人員瓦斯治理責任製
1、每班應對機房設備和主機運行情況進行交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交接清楚方可接班。
2、值班期間認真觀察主機監測情況,發現異常現象及時彙報。
3、對於測點定義、交叉斷電的填寫和改動必須有隊領導的簽字方可執行。
4、每班必須認真核實報表內傳感器數量是否與井下安裝傳感器數量一致,如有出入應立即修正。檢查報表編排無誤後,將其打印並簽字後交與有關領導審閱。
5、對於圖形製作要求:結合井下情況認真畫好示意圖並標上動態圖元(傳感器顯示、皮帶流動、局扇動作等)的正確位置,每班必須檢查示意圖是否與井下情況相符,如有不符立即修正。
6、認真填寫“中心站監測情況台帳”、“監測設備故障登記表”、“來客登記表”等有關彙報。
7、保持機房設備和房間衛生清潔,保管好機房財產。機房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不得違章作業。
8、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擅自脫崗,不得遲到、早退。(值班時不允許班中空崗)。
9、每班接受井下人員兩次彙報(到達工作地點後報一次,坑下四小時後報一次),並記錄所在地及電話號碼。
10、凡出現斷線及異常情況,及時通知維護人員處理(限10分鍾以內),並記錄接受任務的人員、時間及處理情況。
11、安裝、維修時撤消斷線保護,正常後恢複。撤消時與通風調度取得聯係,要求瓦斯員協助加強瓦斯監督管理。
檢修工瓦斯治理責任製
1、檢修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2、檢修前要備有齊全的儀表、工具,備有檢修設備的圖紙說明書,熟悉設備的主要技術指標。
3、工作中要嚴格遵守各電氣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電氣設備要有良好的接地。
4、工作中要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待檢修設備在熟悉工作原理及線路結構的基礎上有步驟、有目的地仔細分析判斷,認真進行檢查修理。
5、檢修完的設備要做到清潔、無失爆,各插件要接觸好、各元件無脫焊、虛焊現象。
6、檢修完後要認真清理工具、儀表,並打掃幹淨工作現場,保持工作間的清潔衛生。
7、對下井前的設備要在井上做好標準調試,要按規定的時間在井上運行通電試檢合格後,方可下井。
8、工作完後要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9、要遵守勞動紀律,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充分利用工時,不做私活。
井下監測工瓦斯治理責任製
1、監測人員必須經過監察和通風專業培訓經考核後持證上崗。
2、要服從安排,清楚當日工作任務範圍,有疑問及時提出,否則責任自負。
3、應攜帶工作中有關工作、儀表、氣樣等物品。
4、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嚴禁違章作業,杜絕“三違”現象。
5、嚴格按照循環圖表的規定,認真巡查各監測點,做到不漏點、空點。
6、保持井下傳感器、分站、斷電儀等設備正常運行。
7、在安排、移置設備和鋪設電纜時,必須按有關規程進行,嚴禁帶電作業,保證工程質量。
8、各地點傳感器必須到位、符合要求,電纜懸掛整齊,移交回收單簽字且地點明確。
9、遵守勞動紀律保障安全、做好現場彙報、填寫工作日誌。
第三部分 礦井瓦斯管理製度
礦井瓦斯檢查製度
1、礦井必須嚴格執行瓦斯巡回檢查製度,高瓦斯礦井的采掘工作麵,有人工作的地點,每班至少檢查三次。無人工作的工作麵以及所有井下的閑散巷道、礦井總回風巷、各采區回風巷、采空區閉牆、臨時停工區的柵欄處每班至少檢查一次。對個別瓦斯湧出異常的采掘工作麵和工作地點,要設專職瓦斯員隨時檢查。
2、瓦斯檢查員對所負責地區的各種峒室、巷道冒頂處及有關地點的瓦斯情況都應進行檢查,達到無超限、無積聚。如發現有瓦斯超限時,立即停止該工作地點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3、所有的瓦斯檢查員、放炮員都必須配備檢查瓦斯所用的長杆工具和膠管,嚴格檢查巷道冒頂處的瓦斯濃度,發現超限要立即處理,嚴禁違章作業。
4、所有的采掘工作麵都必須設置瓦斯檢查牌板,嚴禁兩個工作地點 共用一塊瓦斯牌板。瓦斯牌板必須懸掛在工作地點20米範圍內(瓦斯檢查牌上注明工作麵名稱、瓦斯檢查點、瓦斯濃度、檢查時間,檢查人姓名等)。
5、瓦斯巡回檢查,對采掘工作麵應設主要檢查點的規定為:
回采工作麵:進風風流,工作麵風流,煤幫,落山角,回風流,尾巷,混合風,高冒區。
掘進工作麵:進風風流,工作麵風流(風筒出口至煤壁),回風風流、雙巷掘進混合風流,高冒區。
6、瓦斯檢查員要實行三對口管理(瓦斯檢查的記錄,瓦斯檢查牌,當班報出的表報數據),所到工作地點,要將檢查的數據填寫在瓦斯牌上,及時通告現場工作人員,並由現場工作帶班長簽字。瓦斯檢查員要實行交接班製度,相互簽字。
7、瓦斯檢查員所到工作地點,發現瓦斯超過《規程》規定,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點,並要及時處理。瓦斯檢查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製止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者有權越級上報。
8、瓦斯檢查員要嚴格執行瓦斯檢查製度,所到檢查地點,詳細認真的填寫記錄,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瓦斯檢查員對當班發現的瓦斯積聚要立即采取措施處理,不留隱患,對當班處理不了的瓦斯積聚,必須彙報上級領導,並要在工作地點交接班。
9、要建立瓦斯報表審查製度,班後瓦斯檢查員要將井下瓦斯檢查記錄報隊負責人簽字。瓦斯表報由主管部門簽字報公司領導審閱簽字,發現有瓦斯湧出異常,要及時采取措施。
瓦斯排放管理製度
一、一般規定
1、井下出現瓦斯積聚時,瓦檢工負責將有害氣體積聚情況通知采掘隊組跟班隊長、班長和現場作業人員。采掘隊跟班隊長和班長(安全員)負責斷電和撤人工作。
排放瓦斯時,下風流與排放瓦斯平行作業隊組、人員的撤退工作由礦值班長和礦副值班長負責,現場人員的撤退工作由本隊跟班隊長和班長負責。排放瓦斯時需要撤退的隊組、人員在排放瓦斯安全措施中必須說明。
2、當利用主要通風機排放礦井瓦斯時,主要通風機出口處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2.0%,否則應采取加大短路風量的措施降低瓦斯濃度。在恢複礦井通風係統後,當主要通風機出口處的瓦斯濃度不超過1.0%時,瓦檢工方可入井檢查通風瓦斯情況。礦井總回風流瓦斯濃度不超過0.75%時,其他人員方可入井。
3、恢複礦井通風係統後,在恢複井下供電前必須由瓦檢工對井下所有變(配)電所進行全麵檢查,隻有瓦斯濃度在0.5%以下時,方可由外向裏逐級送電。
4、排放瓦斯前,所有排放瓦斯流經的巷道和受排放瓦斯影響的地點,必須撤出全部人員,切斷電源,並設專人警戒。
5、任何局部排放瓦斯都必須堅持低濃度排放的原則,嚴格落實控製風量措施,嚴禁“一風吹”和高瓦斯濃度排放。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時,隻有在排放段內的瓦斯濃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濃度降到1.5%以下時,方可進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6、排放瓦斯時,風筒口往外巷道內瓦斯濃度嚴禁超過2.0%;排出的瓦斯同全風壓風流混合後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5%。
7、已開口但未形成獨立回風的掘進工作麵,排放瓦斯時,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且必須切斷瓦斯流經區域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的電源,撤出所有人員,停止工作。
8、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裏依次進行,1個采區內嚴禁2個瓦斯超限地點同時排放瓦斯。排放串聯通風地區的瓦斯時,必須嚴格遵守排放程序,首先應以進風方向第一台局扇開始排放,排出瓦斯所流經的地點必須撤出人員、切斷所有電源。隻有第一台局扇服務巷道內的瓦斯排放完畢後,經檢查下一台局扇附近20米範圍內的瓦斯濃度降到0.5%以下時,方可送電,排放被串聯工作麵的瓦斯。
二、礦井主要通風機(主扇)排放瓦斯
9、礦井停電後,礦機電部門要立即彙報生產調度、值班長、分管機電的副總經理。主要通風機必須在10分鍾內啟動,否則必須切斷該井下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主要通風機排放礦井內的瓦斯時,由通風部門組織編製措施(預案),報礦總工程師批準。通風部門負責人現場指揮,主扇啟動前應先打開防爆門或安全出口風門,采用風流短路的辦法控製風量,在主要通風機出風口處(或根據總回風巷瓦斯傳感器監測數值)檢查瓦斯濃度不超2.0%時,再逐漸將防爆門或安全出口風門關閉。
10、通風係統正常後,主要通風機出風口處(或根據總回風巷瓦斯傳感器監測數值)的瓦斯濃度不超過1.0%時,由通風部門負責人指定一名通風隊領導帶領瓦檢工入井排放瓦斯,通風隊領導現場指揮。瓦檢工下井檢查通風瓦斯情況。礦井總回風瓦斯濃度不超過0.75%時,其他人員方可入井。隻有井下全風壓供風的電器設備安裝地點和配電室等的瓦斯濃度降到0.5%以下時,方可由外向裏(井下)逐級送電。
排放瓦斯工作全部結束後,經現場指揮的通風隊領導同意,彙報當天值班長後,方可恢複各采掘點的生產。
三、局扇排放巷道內的瓦斯
11、采掘工作麵臨時停風時間不超過30min,超限值在2.0%以下(不包括2.0%)時,瓦檢工彙報通風調度後,負責現場瓦斯排放。瓦斯排放結束,經瓦檢工同意後方可恢複生產。
12、停風時間在30min至8h以內,或雖未超過30min,但巷道口柵欄處瓦斯濃度超過2.0%(包括2.0%),不超過3.0%(不包括3.0%)時,由瓦檢工(或專職爆破工)電話彙報通風調度值班員,值班員應及時彙報通風隊值班領導。由通風隊值班領導口頭提出措施,指定專人進行瓦斯排放,瓦斯排放結束後經通風隊值班領導同意後方可恢複生產。
13、停風時間超過8h,但巷道口柵欄處瓦斯濃度不超過3.0%(不包括3.0%)時,當班瓦檢工彙報通風調度值班員後,值班員應及時彙報通風隊值班領導和通風部門負責人。由通風部門負責製定措施,指定一名通風隊領導現場指揮排放瓦斯。排放瓦斯工作結束後,經負責現場指揮的通風隊領導同意後,方可恢複生產。
14、瓦斯濃度超過3.0%(包括3.0%)時,瓦檢工彙報通風調度值班員後,調度值班員應及時彙報通風隊值班領導、通風部門負責人、礦總工程師和礦總經理。由通風部門負責製定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通風隊隊長現場指揮排放瓦斯。排放瓦斯結束後經通風隊隊長同意後方可恢複生產。
15、排放已封閉巷道內的瓦斯時(不包括聯通采空區),巷道柵欄處瓦斯濃度超過3.0%時,由通風部門提出書麵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由礦通風部門負責人現場指揮排放瓦斯。排放瓦斯工作結束後經通風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組織生產。
16、排除封閉區、情況不明的巷道、聯通已采區、老空區、火區等處的瓦斯時,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通風部門製定排放方案、措施,報集團公司生產技術處審核,集團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後,由礦總工程師現場指揮,礦山救護隊協助排放。排放瓦斯工作結束經礦總工程師同意後方可恢複生產。
17、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經的區域或被排放瓦斯切斷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麵,必須撤出全部人員,切斷所有電源,(除本質安全型監測設施外),並設警戒。
18、排放已密閉區,瓦斯尾巷,聯通已采區,火區(上述巷道內無風筒)的瓦斯時,要由外向裏,逐節接風筒,嚴格控製風量,風筒口往外巷道內瓦斯濃度嚴禁超過2%,全負壓通風地點嚴禁超過1.5%,進入采區回風或總回風混合後,瓦斯濃度分別不超過1%和0.75%。
19、排放臨時停工區(巷道內有風筒)的瓦斯時。采用調節排瓦斯“三通”(預先安裝)排放瓦斯,掌握排出的瓦斯濃度。
20、排放串聯通風地區瓦斯時,必須嚴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從進風方向第一台局扇開始排放,隻有當第一台局扇排放巷道瓦斯結束後,且串聯風流瓦斯降到0.5%以下時下一台局扇方準送電,排放時掌握瓦斯排出濃度。
21、一個采區嚴禁兩台局扇同時排放瓦斯。
22、排放瓦斯時嚴禁一風吹。排放正負巷瓦斯時,必須堅持先排下巷後排負巷原則。
23、在任何地點排放瓦斯,從排放到結束,必須向通風調度彙報。
礦井防治瓦斯及瓦斯超限管理製度
一、為了加強和規範通風瓦斯管理,防止瓦斯事故,杜絕瓦斯超限,推進瓦斯治理工作進一步細化,保證礦井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山西省煤礦“一通三防”管理規定》、《南煤集團“一通三防”管理製度》等有關法律、規定特製定本製度。
二、成立礦井瓦斯治理領導組:
組 長:董事長
常務副組長:總經理
副 組 長:總工程師 生產副總經理 安全副總經理 機電副總經理
安全副總工程師 采煤副總工程師 通風副總工程師
成 員:領導組成員由安全生產各職能管理部、室、區、隊主要負責人組成。
1、礦井瓦斯治理領導組負責組織製定本礦井瓦斯治理方案。瓦斯治理方案必須詳細規定本礦井各采煤工作麵、各掘進工作麵、高冒區、閉牆前、尾巷和貫眼等井下各地點的瓦斯治理辦法。
2、采掘工作麵瓦斯治理方案必須有以下內容:第一、采掘工作麵瓦斯湧出量預測。可借鑒鄰近工作麵瓦斯湧出量統計和分析。第二、采掘工作麵瓦斯治理方案,即一麵一策。必須明確采取措施後采煤工作麵班最大產量,此期間上隅角、工作麵、回風流、尾巷口等處瓦斯濃度最大值;掘進工作麵班最大進尺,此期間工作麵、回風流等處瓦斯濃度最大值。第三、采掘工作麵投產後,要對瓦斯治理效果進行檢驗,並根據檢驗結果製定補充瓦斯治理措施。
3、礦井瓦斯治理領導組負責組織製定礦井瓦斯超限事故應急預案,當發生瓦斯超限事故時,礦井各級人員按應急預案進行處理。
4、總經理是瓦斯治理第一責任人,必須保障瓦斯治理所需的人、財、物和其他工作條件。礦井總工程師負責瓦斯治理技術管理工作,其他副職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瓦斯治理工作負責。
5、通風區負責瓦斯治理業務;安監質標部負責瓦斯治理技術和管理措施執行的監督檢查,負責通風瓦斯事故隱患的排查;機電運輸區負責電氣設備的管理,嚴禁出現失爆,負責主扇、局扇供電係統的完善;采掘隊組在生產過程中必須采取控製割煤速度、控製一次落煤量等措施防止瓦斯超限;其他部門對各自業務範圍內防止瓦斯超限負責。
三 技術措施和現場管理
1、各采掘工作麵的瓦斯治理工程必須超前設計,超前施工,超前投入使用。
瓦斯治理工程沒有建設,沒有完工,設施損壞,起不到治理瓦斯的作用,該工作麵不得組織生產。
瓦斯治理工程必須由礦井總工程師負責組織驗收。
瓦斯治理工程、設施、設備等投入運行後,做好相應維護工作。
2、工作麵投產後,通風區應做好抽放瓦斯量、風排瓦斯量、瓦斯抽放率的統計和分析工作。
3、瓦斯超限後,瓦斯檢查員應立即通知現場作業人員和班長,並配合班長撤人;班長負責現場確認斷電和撤人工作。現場任何人必須做到立即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彙報生產調度室。瓦斯檢查員和班組長應查明超限原因,聽從調度指揮。
4、有計劃停風,有計劃調整和維護瓦斯抽放係統等涉及到治理瓦斯的工作,必須提前提出申請,召開專門會議,對工作進行詳細周密的安排,盡量減少停風或停抽放係統等影響治理瓦斯的時間,並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和排放瓦斯措施。
有計劃移動局部通風機時,應分別移動主備風機,做到移風機不停風。
四、彙報和治理瓦斯超限彙報程序
1、采掘工作麵及井下其它地點出現瓦斯超限或局部瓦斯積聚時,瓦斯檢查員應及時彙報通風調度。
2、監測調度值班員發現瓦斯超限應立即彙報通風調度、生產調度和監測隊值班領導。
3、生產調度值班員接到彙報後,立即彙報生產調度值班領導,並落實撤人斷電情況。
4、彙報、記錄內容規定
接受彙報和向上彙報瓦斯超限,必須填寫瓦斯超限記錄,並保存備查。
瓦斯檢查員彙報內容包括:瓦斯超限地點、超限時間、超限濃度、彙報人姓名等。
生產調度、通風調度值班員接受瓦斯檢查員、監測值班員彙報記錄內容包括:瓦斯超限地點、超限時間、超限濃度、彙報人姓名;向上彙報記錄內容包括:彙報時間、接受彙報人、瓦斯超限情況、瓦斯治理措施、誰製定的措施、誰下達措施執行命令、誰在現場指揮、瓦斯治理結果、誰下達恢複供電和複產命令等。
監測值班員彙報記錄內容包括:超限傳感器編號、超限地點、超限時間、超限濃度、斷電時間、複電時間、超限時長,接受彙報單位、接受彙報人姓名等。
5、瓦斯濃度在1.0%(含1.0%)至2.0%時,瓦斯檢查員電話彙報通風調度值班員,通風調度值班員應及時彙報通風隊值班領導和礦井生產調度值班員,生產調度值班員應彙報生產調度值班領導。由通風隊值班領導負責製定措施,並組織協調和治理瓦斯。
6、瓦斯濃度在2.0%(含2.0%)至3.0%時,首先,執行第16條彙報程序;其次,通風隊值班領導應彙報通風區值班領導,由通風區值班領導負責製定措施,並組織協調和治理瓦斯。
7、瓦斯濃度超過3.0%(含3.0%)時,首先,執行第16、17條彙報程序;其次,通風區值班領導彙報總工程師,生產調度值班領導彙報安全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由礦井總工程師負責組織製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組織協調和治理瓦斯。第三、生產調度值班員同時彙報集團公司總調度。
8、瓦斯超限治理結束後,應及時組織召開瓦斯超限原因分析會,分析瓦斯超限原因,製定防範措施,追究責任人責任,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濃度小於3.0%(不含3.0%)的瓦斯超限,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召開瓦斯超限原因分析會,分管領導、安監部門、主管部門、生產調度、責任隊組領導及相關人員參加。
濃度超過3.0%(含3.0%)的瓦斯超限,由集團公司生產技術處負責組織召開瓦斯超限原因分析會,安監局、總工程師、分管領導、主管部門領導、責任隊組領導及相關人員參加。
五、瓦斯超限考核辦法
1、瓦斯濃度小於3.0%(不含3.0%)的瓦斯超限,由礦井負責追究責任。同一地點多次出現超限,集團生產技術處應組織分析會,進行考核。
2、瓦斯濃度超過3.0%(含3.0%)的瓦斯超限,根據瓦斯超限原因分析結果,屬於責任事故的,由集團公司進行處罰。
3、炮掘工作麵瓦斯濃度不得超過3.0%,超限後要及時分析原因,調整循環進度,避免再次超限。放炮時,工作麵甲烷傳感器可外移50至100米,但必須在所移到的位置按《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AQ1029-2007)規定懸掛好甲烷傳感器,使甲烷傳感器能夠對現場起到監控作用,同時做好甲烷傳感器的保護工作。當班出現重複原因超限,由集團公司進行處罰。
4、井下煤倉口、洗煤廠、抽放泵站、煤氣鍋爐房等地點瓦斯濃度超限的,每發生一次處罰責任單位500元。
5、為逃避瓦斯超限受到的處罰,將甲烷傳感器包住,使其失去監控作用;故意修改監測監控係統參數;調低甲烷傳感器精度;把甲烷傳感器移離監控地點等手段影響甲烷傳感器準確監控現場瓦斯濃度的,處罰責任人5000元。
6、有計劃停風,有計劃調整和維護瓦斯抽放係統等有計劃的工作,實際操作過程中做到工序緊湊,盡量減少停風或停抽放的時間,如引起低濃度瓦斯超限,不予處罰。
無計劃停電停風造成的瓦斯超限按《防止無計劃停電停風管理製度》進行考核。
7、處罰單位的罰款,責任單位主要領導承擔10%,分管副職承擔15%。
8、瓦斯超限後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不進行雙重處罰。
礦井瓦斯抽放管理製度
一、開采12#煤層的回采工作麵必須進行瓦斯抽放,抽放係統不健全的工作麵一律不準投產或放限。
二、凡進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麵,必須編製瓦斯抽放專項設計,編製的設計必須由通風部門技術人員編製,通風區長審核簽字,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後,上報集團公司生產技術處備案,設計主要內容包括:
1、工作麵概況:開采煤層及鄰近煤層賦存條件,工作麵預計瓦斯湧出量,抽放量預測,管路係統的計算。
2、鑽孔(岩巷)數量、位置、角度、穿透與到達層位。
3、封孔方法、封孔長度等要求:
(1)認真執行“密鑽孔、大抽放、大管徑,大直徑鑽孔”的提高抽放量的原則。
(2)礦井要根據回采工作麵的瓦斯湧出量確定鑽孔間距,根據開采煤層,落煤方式確定距切巷15m範圍內布置高低雙孔。
(3)抽放係統支、幹、主管路的選擇,應根據瓦斯抽放混合量合理確定管道直徑,並且不能超出管道流速的規定。
(4)大直徑鑽孔(大於200mm)鑽場布置在尾巷內,間距必須控製在30米以內。
三、已批準的瓦斯抽放設計,不得隨意更改,如有重大修改,需要重新設計審批,個別鑽孔參數需要修改時,應經通風區長批準。
四、礦井新水平和采區瓦斯抽放係統和管路延長,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采區、工作麵或掘進巷道的瓦斯抽放管路的延長或拆除,由通風區長批準;改擴建礦井,兩個獨立礦井的抽放係統聯合抽放,改變礦井主幹抽放係統和采用新的抽放方法時,要由公司提出設計方案和措施,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批準。
五、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和驗收:
1、工作麵無瓦斯抽放設計,不準進行鑽孔施工。
2、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必須嚴格按照設計進行。抽放鑽孔的角度吊掛,鑽孔結束,必須由機長、班長、技術員、驗孔員或區長簽字。鑽孔(岩巷)角度誤差≤±1°,位置誤差≤±2 m ,開孔要圓滑,終孔要打到設計層位。
3、抽放管路必須按規定安裝並保證質量,做到平、穩、密。
凡是新安裝的瓦斯抽放管路,都要進行漏氣試驗,千米漏氣量要小於3立方米/分,(以一千米為一段,壓力達到29400pa)。
4、進入工作麵尾巷瓦斯管用絕緣管或其它連接抽放係統的軟管,其斷麵必須大於被連接管路斷麵的0.8倍。管路每間隔200m有地線接地。
5、抽放工程結束時,必須由通風區組織有關人員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包括鑽孔參數,鑽孔個數,管路敷設,漏氣等)。頂板岩巷的驗收,由公司總工程師負責組織。驗收不合格的,要進行處理,直至合格為止。驗收合格後要提出驗收報告,報集團公司生產技術處。
6、凡未驗收的工作麵,按不具備抽放條件處理,對綜采工作麵投產驗收時,不予驗收。
7、工作麵無瓦斯抽放設計時,工人有權拒絕施工,各級監督檢查業務部門有權停止其施工。
六、瓦斯抽放鑽孔的連接和拆除
1、鑽孔的連接必須在驗收合格後進行。工作麵投產前應將靠近切巷的5個鑽孔連接完畢。
2、封孔采用膠皮漲圈封孔器或聚胺脂封孔法,封孔長度不得小於2.5m,禁止采用黃泥封孔。
3、抽放鑽孔必須安設孔板流量計(或其它形式計量裝置)和氣門,氣門尺寸不得小於100mm。
4、工作麵開采過程中,抽放鑽孔的連接,必須超前工作麵兩個鑽孔,並把氣門打開。
5、鑽孔的拆除,必須經通風區長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
七、瓦斯抽放管理
1、抽放工作麵必須設置以下四種牌板
(1)工作麵進度牌,設在回風巷和尾巷內。從開切巷向外,每10米設置一個,用以標明工作麵推進位置與瓦斯抽放鑽孔位置的相互關係。工作麵進度牌在巷道掘出後設置。
(2)鑽孔位置牌,按鑽孔設計間距及數目設置,用以表明鑽孔施工位置。
(3)鑽孔觀測牌,設在各個鑽孔旁邊,用以記錄鑽孔編號、負壓、節流、瓦斯濃度、觀測時間和觀測人員姓名等內容。鑽孔觀測牌提前工作麵位置兩個鑽孔設置。
(4)瓦斯抽放管理牌,設在工作麵回風距機尾40米範圍內,用以記錄工作麵推進度,落山角、尾巷瓦斯濃度和新開抽鑽孔參數以及觀測時間和觀測人姓名等內容。
2、抽放礦井應填報以下幾種報表:
(1)試漏氣記錄表;
(2)鑽孔施工記錄班報;
(3)管路工程記錄班報;
(4)鑽孔(岩巷)觀測記錄班報;
(5)抽放泵站觀測記錄班報;
(6)瓦斯抽放日報;
(7)瓦斯抽放台帳,包括抽放量、抽放工程、設備、管路長度直徑等逐月和累計情況。
3、建立瓦斯抽放觀測製度:
(1)抽放係統各測點至少每三天進行一次全麵觀測。
(2)瓦斯抽放觀測要做到“對口”管理。井下觀測做到觀測牌板,觀測記錄,觀測班報和抽放日報“四對口”;抽放係統觀測做到班報和高度台帳“二對口”(指節流,負壓、濃度等)。
(3)觀測工將每次觀測結果按時填寫抽放瓦斯報表。抽放瓦斯報表由技術員、隊長、通風區長審閱,同時報公司總工程師和集團公司技術處。
4、調整抽放係統(包括泵站、采區和工作麵的)壓力,必須經抽放隊長長批準,同時要做好調整記錄。
5、要設專人對抽放管路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堵漏氣,放水,排除故障,並有登記記錄。每月分管瓦斯抽放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區、隊長要對全公司抽放係統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礦井抽放係統圖,每半年繪製一次,礦井還必須繪製抽放泵站平麵與管網布置圖。
7、加強敷設抽放管路巷道的維護,保證暢通,無斷棚,無積水。凡因巷道積水進入抽放管路,造成一個或幾個工作麵瓦斯抽放量大幅度下降的,從工作麵尾巷或落山角第一次瓦斯超限超即停止該工作麵生產,直至巷道積水排完恢複正常抽放係統為止。
八、瓦斯抽放泵房內瓦斯濃度每班至少檢查三次,泵房內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機體附近30cm處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
九、瓦斯抽放泵的管理,執行以下規定:
1、正常抽放的更換,要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批準;
2、瓦斯抽放泵有計劃停風,要經公司總工程師批準;
3、如因停電、故障等原因瓦斯抽放泵臨時停止運轉,要立即通知生產調度、通風調度站和當日通風區值班長,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瓦斯抽放泵的啟動,要經通風區班長批準,並彙報公司生產調度室。任何情況下,泵站觀測工或泵站維護工不得私自決定啟動瓦斯抽放泵。
十、瓦斯抽放泵出口瓦斯濃度的控製:
1、瓦斯抽放泵站要有專人檢查抽放泵出口瓦斯濃度,每半小時檢查
一次,作好記錄,內容包括:檢查時間、瓦斯濃度、負壓、節流、正壓、大、小循環門扣數,觀測人姓名等,並彙報通風調度。利用瓦斯時,瓦斯濃度不得低於30%;不利用瓦斯時,瓦斯濃度不得低於25%。(水環真空泵除外)
2、瓦斯抽放泵出口瓦斯濃度低於30%,應及時向通風調度彙報,並增加檢查次數,至少每15分鍾檢查一次,並且及時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同時,通知市煤氣公司,是否進罐或排空,由煤氣公司決定。
3、抽放瓦斯濃度降至25%以下時,必須立即停止送氣,進行排空。同時立即進行抽放係統調整,保證正常送氣。
瓦斯抽放泵站管理製度
一、瓦斯抽放泵站觀測工操作規程
1、經常檢查正負壓、水柱計是否有水(水銀)和標準口位,吊掛是否垂直,連接膠管有無漏氣現象。
2、抽放泵正常運轉時,應隨時檢查正、負壓水柱,瓦斯濃度和水環泵聲音、溫度、水位、儀表等情況,一般情況下必須每隔15分鍾觀測一次,每隔一小時向通風調度彙報一次,遇特殊情況必須縮短彙報時間,並做好每班記錄。
3、每班根據數據及水環泵的運轉情況及時進行抽放的壓力、流量調整工作,使水環泵在規定的範圍內正常運行。
4、瓦斯泵房的瓦斯濃度超過0.5%時,必須停機、斷電進行處理。
5、抽放濃度低於30%時,應立即送氣,待正常後再送氣,瓦檢儀須10天換一次藥。
6、嚴格執行要害部門登記製度,非機房人員和主管人員進入時,須按所在單位介紹信及生產調度室命令,並填寫記錄。
二、泵站操作工崗位責任製
1、負責井下瓦斯抽放工作。
2、負責瓦斯抽放泵的檢查、維護工作。
3、負責瓦斯抽放利用正、負壓、流量、濃度的觀測記錄、彙報工作。
4、負責抽放泵水位、儀表、溫度等的檢查記錄工作。
5、負責檢查配電設備的完好情況。
6、停機須由防塵抽放隊領導命令後,方可停機。
7、當班人員提前15分鍾進入工作地點,進行交接班,須對抽放泵、管路、閥門等運行情況,以及抽放、利用各參數等交接清楚,嚴禁隻履行簽字手續。
8、工作期間發現抽放泵出現故障、管路係統嚴重漏氣,閥門失靈和臨時停電等事故時應彙報防塵抽放隊領導,采取處理辦法。
三、泵站防火管理製度
1、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2、瓦斯泵站內嚴禁煙火。
3、電氣設備杜絕失爆現象。
4、經常檢查抽放係統管路和閥門,防止漏氣。
5、更衣室單獨設立和瓦斯泵房保持一定距離。
6、汽車進入泵站院內應帶防火帽。
7、避雷裝置每年雨季前檢查一次。
8、電氣設備、管路要安裝接地裝置。
9、配電室、機房內必須配備滅火器材,並且做到人人會用。
四、瓦斯泵站操作規程
(一) 合閘送電操作順序:
1、當進線櫃下方高壓帶電顯示裝置開始閃爍,進線櫃下刀閘帶電。
2、合上進線櫃下刀閘,合上上刀閘,按合閘按鈕合上真空開關,上母線帶電。
3、合上#聯絡櫃上、下刀閘,變壓器櫃帶電,合上變壓器櫃,變壓器帶電,合上二次進線總櫃,二次回路帶電。
(二) 拉閘停電操作順序:
切除二次負荷,斷開二次進線總櫃,斷開變壓器櫃,斷開聯絡櫃上、下刀閘,斷開一次進線總櫃。
(三)水環泵開機操作
1、合上啟動櫃上刀閘。
2、合上電容器櫃上刀閘,將櫃麵上的轉換開關打到自動位置,打開儲能開關對機構儲能,當儲能指示燈亮,關閉儲能開關。
3、開啟冷卻循環水泵,當水位達到規定刻度,即可按啟動按鈕開機。
(四) 操作人員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站在絕緣墊上。拉閘操作必須按照開關、負荷側刀閘,母線側刀閘順序依次操作,送電合閘的順序與此相反,嚴防帶負荷拉合刀閘。
(五) 停送電、開停機操作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六) 電氣設備停電後,要懸掛警示牌“禁止合閘”,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和拆除遮攔、接地線和標示牌。
五、水環真空泵正常運行維護及保養製度
(一) 在運行中應隨時觀察如下情況:
1、供電電壓和軸功率(電流)是否正常。
2、機組的軸承溫升是否正常,軸承溫升不超過35℃,實測溫度不超過75℃,電機、減速器軸承溫升按電機、減速器安裝使用說明書。
3、真空泵的供水量是否正常,如果是軸封外供水,檢查軸封供水是否正常。
4、觀察膠帶的鬆緊度是否正常,新啟動用的膠帶,容易產生拉伸變形,在試車時,讓其運行20分鍾後停車檢查、調整。如果更換新膠帶,請注意膠帶型號。
(二) 運行中,如果發現異常,應立即停車檢查,故障排除後,再重新啟動。
(三) 每運轉2500小時,檢查更換一次軸承潤滑脂,油脂量約為軸承室淨空間的三分之二。
(四) 適當壓緊填料,鬆緊度可通過填料壓蓋和螺栓調節。軸封處允許有滴漏。填料經長時間使用後不能進一步調整時,應更換新的填料。更換時,應移出舊填料,並清理填料洗淨,裝填料時,填料切口位置應錯開90°。
(五) 當用水作工作液時,盡可能使用飲用水,若不能滿足,要定期清除水垢,如停泵後,葉輪因水垢卡死,應充以1%草酸浸泡約30分鍾,或用6%的鹽酸快速清洗,然後用清水衝洗幹淨。如水垢較厚,人工清除。
(六) 通風區負責製定、解釋。防塵抽放隊和井上機電隊要認真組織學習,嚴格執行。
六、泵站管理處罰製度
(一) 嚴格執行雙人上崗作業製度,嚴禁單人或脫崗,一旦發現處每人100元的罰款。
(二) 按時、準確填寫《瓦斯抽放泵站記錄》,發現未及時填寫或計算的,處以50元的罰款。
(三) 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必須四人同時在場,對抽放情況以及遺留問題予以說明,未按此規定執行的,罰款50元。
(四) 當班人員,接班後必須對抽放泵、閥門、管路、防爆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並對防爆箱進行放水工作,本兩項工作務於9:00—15:00以前完成,每班兩次,不得遺留,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本班值班人員,若出現問題未上報造成事故的,回勞資處待崗。
(五) 抽放泵的停、開須及時通知本隊值班領導、生產調度,不得聽從他人或私自停、開抽放泵,違者處以100元的罰款。
(六) 保持觀測室、機房以及各種設備的清潔衛生,若發現不清潔,處以20元的罰款。
(七) 愛護公共財物、機器設備,不得損壞。若發現人為損壞財物的,回勞資處待崗。
七、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一) 下列人員進入要害場所必須登記:各位領導、機電技術人員以及設備檢修維護人員和其他人員。凡進入要害場所的客人須有主管部門領導陪同並進行登記。
(二) 要害場所必須有《要害場所登記本》、《交接班記錄本》、《事故記錄本》、《維護檢修記錄本》和《運行日誌》。值班人員應認真詳細記錄,妥善保管,以備考查。
(三) 外來人員參觀學習的,每次進入要害場所不得超過10人,在交接班和排隊故障時,不準進入參觀學習。
(四) 要害場所的設備安裝檢修項目、內容、時間、參加人員及安全技術措施須經集團公司領導批準,參加人員須持證上崗。
(五) 要害場所不經批準,不得攝影、繪圖和抄錄技術數據。
(六) 要害場所發生事故時,值班人員應根據事故的性質、情況,確實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及時彙報生產調度室。如進行搶修、搶救時,首先進行檢修、搶救,嚴防事故蔓延擴大,但事後必須立即彙報。
八、值班人員交接班製度
(一) 交接班必須在現場進行,接班人員必須提前到達現場,共同巡回檢查設備,交接本班運行情況並填寫《交接班記錄本》。
(二) 交接班人員交接清楚後,在《交接班記錄本》上雙方簽字,交班人員方可離開。
(三) 有下列情況者,接班人員有權不接班:
1、不巡回檢查運行者;
2、設備運行和事故情況不明者;
3、設備檢修情況不明者;
4、工具、材料、配件、圖紙材料不清者。
(四) 有下列情況者,當班人有權不當班,並立即彙報主管部門領導:
1、不巡回檢查進行交接班者;
2、有酗酒和精神失常、有病不能勝任工作者;
3、不是本機房人員又未接到領導通知者;
(五) 接班後,一切問題由接班人員負責。
九、領導上崗檢查製度
(一) 主管部門領導每月至少一次到本機房進行巡視檢查。
(二) 檢查內容包括:
1、設備使用運行情況;
2、各種記錄是否齊全、準確;
3、工作人員的工作狀況和勞動紀律;
4、室內外環境衛生;
5、安全設施是否齊全;
6、質量標準化情況;
7、認真檢查工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三) 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做出意見或責令限期解決。
(四) 對查出的重大問題,主管領導要及時研究,采取措施並向上級領導彙報請示,以盡快解決。
(五) 對查出的情況要詳細記入記錄本內,以備查證。
瓦斯抽放鑽孔設計、施工的規定和審批製度
一、瓦斯抽放鑽孔設計、施工的規定:
1、首先生產技術部提供詳細的鑽孔地質資料及巷道布置圖(沒有全部掘完巷道,可先提供一部分資料)。
2、通風區按生產技術部提供的地質資料、巷道布置,以書麵形式設計鑽孔角度、長度、位置及安全技術要求措施,經編寫人、區長簽字,再經過有關領導簽字後方可施工,要求施工前10天編製、審批完畢。
3、通風區對鑽孔施工角度、位置和操作進行嚴格的檢查,發現違反設計要求,停止鑽孔作業,必須進行處理。與設計嚴重不符,必須重來,不結算工資。經營調度嚴格按鑽孔設計長度進行驗收,小於原設計長度,不準驗收,必須報告總工程師、生產調度室、通風區,通風區有權複驗,查出鑽孔長度小於驗收尺寸,報告總工程師。
4、鑽孔完畢,防塵抽放隊按要求進行封孔工作。鑽孔內有岩層水要及時處理排放。
二、審批製度
1、此設計經過區長簽字後,上報有關部門和上級有關領導簽字,其順序依次為;通風區長、生產技術部長、機電區長、安監質檢部長、安全副總經理、機電副總經理、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
2、此設計經過審批簽字完畢後,執行單位對職工進行詳細貫徹,並嚴格按設計及操作規程進行施工。
主扇停風送風及瓦斯排放規定
1、事先得知外電線路停電和本公司有計劃停電檢修等均屬於正常停電停風。
2、凡本公司停電檢修,涉及到主要扇風機停止運轉時,執行檢修的單位必須提前兩天寫出書麵報告,經總經理或總工程師批準方可停止主扇工作,他人無權停止主扇運轉。
3、停止主扇運轉的程序:
(1)總經理或總工程師批準停止主扇運轉時可命令生產調度主任提前一天通知下列單位:機電區、安質部、通風區、技術部、通風隊、機電隊掘進隊、綜采隊及輔助隊組,做好停電停風工作安排。
(2)在停風前30分鍾,由生產調度主任負責把井下所有人員全部撤到地麵,並向當日值班長彙報(書麵、電話口頭)“我於×時×分將井下所有工作人員×××名全部撤到地麵,可以按時停風,彙報人xxx。當日值班長接到彙報後可向配電室下達“停止正常操作,按時停風的命令”。
(3)配電室值班人員接到當日值班長發出的上述命令後,按照正常操作程序,必須先斷開井下所有電源,再停止主扇運行,具體操作指揮,由機電副總、機電區長、機電隊長負責。
(4)停電停風後,機電隊長或機電工馬上通知生產調度室、通風調度,通風隊“x時x分井下停電,主扇停止運轉,通知人xxx,通風隊接到通知後,馬上根據停電時間,派人看守各進回風井口,打開回風井風門、防爆門,並每隔半小時記錄一次停風(或反風)後各井口的瓦斯濃度(距井口50m處檢查),上述操作程序配電室、主扇機房、生產調度室、通風調度要詳細記錄。
(5)主、副井的信號電源必須有無壓釋放,井下電源未送電前,保證信號電源不能下井。
4、開啟主扇的程序:
(1)檢修完畢或外電源來電,機電副總和機電隊長,立即向當日值班長彙報,“檢修完畢請你組織送風和排放瓦斯工作”彙報人xxx。
(2)當日值班長接此彙報後,立即組織機電隊長、通風隊長,做送風、送電和瓦斯排放準備工作,機電副總(或機電區隊長)要親自到主扇機房指揮送電。
(3)準備好後,當日值班長向配電室下達給主風機房送電命令。
(4)看守回風井口的瓦斯員,得知風機房送電後,要認真檢查一次回風井的瓦斯濃度,濃度降到可以開機時,將檢查結果彙報當日調度值班長“x時x分回風井瓦斯濃度xx%”值班長接到彙報確認回風井瓦斯濃度在2%以下時,方可下達“開啟主扇,關閉風門防爆門的命令”,並做好記錄。
5、除當日正副值班長外,其它人員無權下達開啟主扇的命令。
(1)開啟主扇後,瓦斯員要詳細檢查出風口的瓦斯濃度,如超過2%,要立即彙報現場指揮的機電副總,機電區長或機電隊長,命令打開風機房吸風口和反風風門,進行短路風流,衝淡瓦斯濃度,保證進入主扇的瓦斯濃度在2%以下。
(2)根據出風口瓦斯變化情況,逐漸關閉防爆門,待瓦檢員確認總回風風流瓦斯濃度在0.75%以下時,彙報調度值班長(x時x分總回風瓦斯×××%),值班長根據主扇開啟達到三十分鍾,瓦斯濃度在0.75%以下,命令機電隊,通風隊組織電工,瓦斯員、安全員下井檢查進風及中央配電室的瓦斯情況,並做好向井下送電的準備工作。
(3)經瓦斯員檢查,井下中央配電室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其它有毒有害氣體不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電話彙報當日值班長、(x時x分井下中央配電室瓦斯濃度xxx%,可以向井下送電),值班長接到彙報後,方可下達向井下中央配電室送電的命令,否則,一律不準向井下送電。
(4)井下各采區供電點的供電,首先由瓦斯員詳細檢查,送電地點附近20米範圍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方可送電,如超過0.5%時,要立即采取安全措施,進行處理。否則,不準送電。
(5)對掘進工作麵局部扇風機送電前,瓦斯員首先要詳細檢查局扇附近20米以內的風流中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隻有在不超過0.5%時,方可通知電工,由采區配電室向工作地點送電,所有工作地點排放瓦斯及送電都必須按順序執行,嚴禁違章指揮,違章送電,否則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6)排放掘進盲巷的瓦斯前,瓦斯員要詳細檢查盲巷口的瓦斯濃度,證實停風區瓦斯濃度不超過1%,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方可啟動局扇進行排瓦斯工作,如果停風區瓦斯濃度超過1%,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製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進行排放,隻有經瓦斯員檢查,證實巷內的瓦斯濃度不超過規定,方可恢複停工區的工作。
(7)對串聯通風區域的瓦斯排放,要按順序由外向裏逐段排放,逐段送電,嚴禁串聯通風區域兩處同時排放。
(8)其它地點的瓦斯排放必須是在工作地點恢複正常後進行。
(9)排放瓦斯工作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通風瓦斯管理細則》的有關規定和本規程執行。
6、非正常停電停風。
(1)主扇在運轉中發生故障,雷雨天氣和供電電源突然停電均為非正常停電、停風。
(2)主扇在運轉中發生故障突然停風,在十分鍾內啟用備用主扇,如備用主扇不能正常啟動或斷電停風,風機值班人員必須立即向生產調度室彙報,生產調度室應立即指揮撤出井下工作人員到進風流段,同時向當班值班長彙報,請示處理,時間超過30分鍾再命令人員全部撤到地麵,並迅速將井下高壓電源斷開,事後要詳細記錄停電停風處理經過,如遇反風迅速,返回流瓦斯含量大(1.5%以上)特殊情況,特殊處理,恢複送風送電時,按以上有關條文執行。
7、凡停電停風、送電送風及瓦斯排放所涉及到的人員,必須在現場工作,動作要迅速,敏捷操作要準確,不得貽誤,否則,要嚴肅處理。
8、當下班後,突然發生停風停電,當天值班長可根據上述規定組織指揮在崗人員進行送風及排放瓦斯工作,停風後,住在礦區內所涉及到的人員,也要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工作,保證安全迅速的撤人和恢複生產。
礦井有計劃停電停風申報的管理辦法
為從根本上徹底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事故,控製減少有計劃停電停風造成瓦斯超限所帶來的隱患,更進一步規範有計劃停電停風的報告和審批程序,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1、停電停風計劃由生產隊組(或施工單位)提前兩天進行申報。按審批表規定內容逐級進行簽審,必須由集團公司審批同意後生效執行。審批表必須報送通風區、機電區留存。
2、計劃停電停風的地點必須由生產隊組(或施工單位)編製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通風隊編製排放瓦斯的安全技術措施並進行審批貫徹。
3、停電停風作業及排放瓦斯的全過程必須有安全員、瓦斯員在現場監督檢查。
4、生產作業過程中必須臨時性停電停風時,必須由停風地點帶班長報告生產調度、瓦斯員報告通風調度,經生產調度請示值班領導同意後實施,兩調度值班員必須填寫台帳記錄。
5、排瓦斯期間必須將回風流流徑的所有地點實施停電撤人。
6、停電停風計劃由生產隊組(或施工單位)負責報審,未按本管理辦法規定執行的視為無計劃停電停風。
礦井防止無計劃停電停風的管理製度
無計劃停電停風是造成瓦斯超限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之一。為樹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觀念,杜絕礦井無計劃停電停風的發生,特製定本管理製度。
一、凡未經集團公司批準停電停風計劃的都屬於無計劃停電停風。
二、公司建立以總工程師為首的(生產、通風、機電、安監)四位一體管理體係,做好礦井通風管理工作。
1、公司總工程師對礦井、局部通風管理負全麵責任,每月要召開專門會議,對出現無計停電停風事故進行專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解決存在問題。同時要把會議內容詳細記錄。
2、公司通風區隊、機電區隊、安全生產職能管理部門及生產隊組,對所轄範圍的通風設施(包括主扇、局扇、風筒等)作為一項重要日常管理內容,妥善保護,嚴禁損壞。並要對局部通風設施所在地點的環境安全管理全麵負責,會同通風、機電等部門搞好礦井主扇、局部通風管理工作。
3、公司通風區隊在做好通風瓦斯管理的同時,要監督生產、機電等部門的礦井通風和局部通風管理工作。通風區按照集團公司《防止無計劃停電停風管理製度》的規定,對出現的無計劃停電停風的事故,向有關部門發出原因分析通知單並及時進行登記、上報。
4、機電區隊必須建立礦井主扇和局部通風機的有關管理製度,對主扇的雙回路供電、局扇“三專兩閉鎖”的安裝、檢修、維護全麵負責,並不準隨意停電拆裝,保證局扇連續運轉,閉鎖靈敏可靠。機電區按照集團公司《防止無計劃停電停風管理製度》的規定,對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事故的原因進行分析,采取措施,加以解決。分析結果報礦井通風管理部門、分管領導、總工程師和集團公司生產技術處、安監局。
5、公司安質部對上述工作,要進行全麵監督檢查,並對事故進行分析,落實責任,並作出嚴肅處理。
三、每台局扇都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掛牌管理。掘進工作麵的局部通風機由使用隊組負責並安排專人管理;回采工作麵采外配風專用局扇由采煤隊負責並安排專人管理;工作麵回收期間使用的局扇由采煤隊負責並安排專人管理。回收結束移交其它隊組管理;其它局扇由通風隊負責並安排專人管理,通風隊負責對所有局部通風機及設施的監督管理。
1、任何人員不得隨意停開局扇,如需停開局扇時,必須經礦有關領導及通風部門同意,同時在生產調度和通風調度要有文字記錄。
2、因檢修、檢查等原因要停局扇時,必須提前辦理報批手續,並製定相應停電、停風、排放瓦斯措施,報集團公司批準。
3、局扇安裝前必須測定安裝地點風量,隻有在全風壓供給風量大於局扇所需風量時,方可安裝,否則不得開頭送風。
4、井下每個掘進工作麵都必須實行“雙電源雙風機”供風係統。每台風機都必須實現“雙三專”供電。
5、加強對風筒管理。掘進整擴巷工作麵風筒由施工隊組負責管理,回采工作麵尾巷采外配風風筒由防塵抽放隊負責管理。避免風筒脫節、破損並及時修補,嚴禁微風作業,所有風筒接口都要采用風筒卡,由礦安質部負責分析處理。處理結果報礦井通風區、分管領導、總工程師和集團公司生產技術處、安監局。
四、巷道掘進,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雙電源雙風機”及其它掘進時安全裝備係列化的要求(即加強瓦斯檢查和監測、綜合防塵、防爆和防火、安全爆破、隔爆、自救)
五、巷道掘進時必須配齊專職瓦斯員、否則不許開工。瓦斯員必須按規定檢查、記錄、彙報、不準空班漏檢。
六、加強對地麵主扇、井下供電電纜的專責維護。嚴格按規定進行敷設、吊掛。高壓電纜每周必須巡查一次,低壓電纜必須班班檢查對絕緣不符合規定的電纜必須及時更換,有機械傷痕的要立即冷補或升井熱補。高、低壓電纜每周、每班絕緣性檢查(是否有機械傷痕)等內容要有記錄備查。
七、局扇在井下運轉時間規定,累計運轉時間超過半年,必須升井檢修。運轉的局扇每月要安排檢修時間(沒有條件時可外觀檢查)。
八、各隊組對管轄範圍的井下高、低壓開關,每班都要進行巡檢,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否則不能辦理交班手續。
九、因故需要緊急停電停風時,應立即撤出人員,切斷電源,並及時向礦調度值班人員彙報。
1、礦井主要通風機突然發生無計劃停電停風,生產調度、通風調度立即按掘進地點、回采隊、其他順序通知井下各作業點,跟班隊長,班長立即組織人員向地麵撤出,並電話彙報生產調度值班員,聽從生產調度的指揮。
2、突然發生局扇停電停風的掘進頭,班、隊長要立即撤出工作麵全部人員、切斷電源,組織人員將停風工作麵打好柵欄,或安排專人警戒,禁止一切人員進入。
3、公司通風調度、機電調度必須立即查明突然停電原因進行處理,並聯係對主扇、局扇開關電源側送電。局扇實行送風時瓦斯員查清瓦斯情況,按瓦斯排放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當瓦斯積聚濃度超過3.0%時,要製定專項排放瓦斯措施,進行安全排放。
十、主扇司機和井下瓦斯員對無計劃停電停風要及時向通風調度彙報,並記入無計劃停電停風台帳.通風區向公司總工程師及生產、機電、安監管理部門和集團公司生產技術處、安監局填發事故通知單。按事故分類分別由集團公司或礦井安監部門負責組織按事故分析,追究責任單位入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十一、凡發生無計劃停電停風事故,公司總工程師要責成機電區進行分析,將事故原因、處理結果、防範措施整理後上報集團公司生產技術處。
十二、公司必須加強生產人員、通風人員、機電人員有關安全、通風、瓦斯知識的培訓。通風管理人員要熟悉機電、生產方麵的知識;從事機電、生產人員要熟悉通風、瓦斯方麵的知識,要嚴格組織考核,不合格者不準上崗。
十三、無計劃停電停風考核按照集團公司《防止無計劃停電停風管理製度》的規定執行。
尾巷管理規定
根據《規程》137條規定,采煤工作麵瓦斯湧出量大於或等於20m3/min,進回風巷道淨斷麵8m2 以上,經抽放瓦斯(抽放率25%以上)和增大風量已達到最高允許風速後,其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仍不符合本規程第136條的規定時,經企業主要負責人審批後,可采用專用排瓦斯巷,但該巷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2.5%,並遵守下列規定:
1、回采工作麵專用排瓦斯巷(尾巷)風流中的瓦斯濃度應控製在2.5%以下,達到2.5%時,必須停止工作麵生產,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當回采工作麵向前推進采過下一個橫貫時,裏邊由落山通尾巷的排瓦斯橫貫必須封閉或封堵。
3、回采工作麵尾巷橫貫瓦斯排放口扒、堵,應采用局扇直接衝淡瓦斯濃度的通風方法,局扇要設置在新鮮風流中,扒、堵口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5 %。
4、尾巷內瓦斯濃度在2.5%以下時,通風工作人員方可進入尾巷觀測瓦斯,但必須是雙人同行,邊檢查瓦斯,邊前進。
5、尾巷的正常維護、整修工作,必須把瓦斯濃度控製在1.5 %以下,並配備專職瓦斯員檢查瓦斯,否則不得進入尾巷。
6、對有瓦斯抽放的回采工作麵,必須按設計規定鑽完全部鑽孔,安裝完抽放管路,並進行漏氣試驗後,方可進行回采,否則不準工作麵投產。
7、回采工作麵開采後,尾巷要配有足夠的風量稀釋瓦斯濃度,尾巷最低風速不得低於0.5米/秒。對尾巷瓦斯抽放孔的連接、拆除、維護瓦斯管路,必須將瓦斯濃度控製在1.5%以下,否則不準施工。
8、瓦斯抽放管路在進入尾巷區段前,必須加設一節絕緣短節進行隔電,尾巷內不許保留道軌、電纜等導電體及電氣設備。
9、回采工作麵尾巷出口內設置柵欄,柵欄處的瓦斯濃度,每班至少檢查三次(此處瓦斯濃度足夠代表尾巷瓦斯濃度),並填入瓦斯檢查循壞記錄和瓦斯牌板,發現尾巷瓦斯超過2.5%時,立即停止工作麵的生產,彙報通風、生產調度,采取措施處理。
10、專用排瓦斯巷(尾巷)必須貫穿整個工作麵推進長度不得留有盲巷。
11、專用排瓦斯巷內必須安設甲烷傳感器,甲烷傳感器應懸掛在專用排瓦斯巷回風口15米處,當甲烷濃度達到2.5 %時,能發出報警信號並切斷工作麵及其回風巷內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電源,工作麵必須停止工作進行處理。
盲巷、采空區管理製度
1、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並報告礦調度室。停工區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0%或其它有害氣體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條的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h內封閉完畢,並每班檢查瓦斯情況。
2、永久停工停風巷道,要作永久性擋風牆。永久性擋風牆施工必須符合通風設施工程質量標準,且在密閉過程中設有專職瓦檢員,隨時觀測瓦斯及其它有害氣體的情況,並在以後工作中每班檢查閉牆前瓦斯及其它有害氣體情況。
3、在拆除舊閉牆時,首先檢查閉牆前瓦斯情況,並加固閉牆前5米的支護,確認無危險時方可拆牆,拆牆過程中,必須設專職瓦檢員隨時觀察瓦斯情況。拆牆時必須從上至下進行。閉牆拆開後,安設局扇,先排放瓦斯,排放瓦斯嚴格按排放瓦斯措施進行,排放瓦斯完畢後,露出空頂必須及時支護,打臨時冒柱或利用前後支架用背板維護好。
4、采空區必須及時封閉,必須隨采煤工作麵的推進逐個封閉通至采空區的連通巷道,工作麵在回采結束後45天內,必須在所有與采空區相連通的巷道中設置防火牆,全部封閉采區。
5、采空區閉牆前,每班檢查CH4、CO、CO2濃度及出水溫度、閉牆溫度等情況。若有害氣體濃度及閉牆出水溫度等出現異常或閉牆壓垮必須及時彙報處理。
瓦斯與二氧化碳巡回檢查管理製度
一、管理製度
1、必須嚴格建立巡回檢查圖表檢查瓦斯的製度,其檢查次數規定為:
(1)高突礦井和瓦斯湧出區,所有采掘麵、排放瓦斯尾巷、利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的煤倉和其它有人工作地點,每班至少檢查三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機電硐室、已采區、無人工作區及利用全風壓通風的煤倉,每班至少檢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2)低瓦斯礦井所有采掘工作麵、利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的煤倉和其它有人工作地點,每班至少檢查兩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機電硐室、已采區、盲巷臨時閉牆、無人工作區和利用全風壓通風的煤倉,每班至少檢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3)所有礦井的分區和礦井總回風等回風巷都必須設點檢查,每班至少檢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等。
2、根據檢查瓦斯與二氧化碳次數,每月月末由通風隊負責編製下月符合本隊所有管轄地區的每個工作麵瓦斯、二氧化碳巡回檢查計劃圖表,巡回檢查圖表嚴格按照檢查瓦斯與二氧化碳次數,巡回檢查路線,檢查時間、檢查內容,彙報程序,檢查的時間間隔設計,報通風區長、總工程師進行審核。巡回檢查圖表對同一地點同一班內檢查時間間隔規定;大於2小時30分鍾,小於3小時,不同班的檢查時間間隔規定高瓦斯礦井不應超過3小時10分鍾,誤差不得超過20分鍾。
3、瓦檢工配備與要求。
(1)、高突礦井和瓦斯湧出異常區回采工作麵每班必須安排兩名瓦檢工,一名跟機工隨時檢查機組前後20米範圍內風流,煤壁和兩滾筒間的瓦斯濃度;一名為專職瓦檢工巡回檢查工作麵進風、工作麵風流、煤邦、落山角、機尾、回風、尾巷、混合風流瓦斯與二氧化碳濃度以及橫貫柵欄、牌板、各轉載噴霧、進回風全斷麵噴霧、支架噴霧、機組內外噴霧、監測裝置、隔爆設施、尾巷柵欄等設施,每班至少三次。
(2)、高瓦斯礦井和瓦斯湧出異常區的炮采和非正規采煤工作麵必須配備一名專職瓦檢員,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或瓦斯湧出異常區的煤巷,半煤岩巷掘進工作麵必須安排專職瓦檢員,正副巷同時掘進的兩個掘進頭可設一名專職瓦檢員,檢查局扇閉鎖,局扇循環,入風、工作麵風流、盲巷風流及其它地點瓦斯、二氧化碳濃度以及橫貫柵欄、正副巷全斷麵噴霧、各轉載點噴霧、掘進機內外噴霧、監測裝置、隔爆等設施、每班至少三次。
(3)、使用綜掘機的工作麵還應安排專職跟機瓦檢工,要不斷檢查截割機頭和電動機附近20米範圍內風流瓦斯濃度。
(4)、瓦檢員在巡回檢查瓦斯時有一處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麵作業,彙報通風調度,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瓦檢員必須嚴格按巡回檢查計劃圖表規定的地點、時間、內容認真檢查,同時檢查所負責地區的瓦斯情況,達到無超限、無瓦斯積聚。將每次檢查結果填寫在巡回檢查圖表上。
5、瓦檢員必須使用光學瓦斯檢定器檢查瓦斯,且帶有不少於2米長的膠皮管和檢查棍。檢查煤倉瓦斯時,以膠皮管伸入煤倉2米為準,瓦斯濃度達到1.5%時,停止附近20米內電器設備運轉。
6、采區瓦檢工每檢查一個地點都要將檢查的時間和結果分別填寫在牌板和圖表上,且檢查該地點監測斷電儀顯示的數據記在巡回檢查圖表上,發現問題及時向調度請示彙報,做到圖表、牌板、調度台帳“三對口”。
7、瓦檢工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跟機瓦檢工在工作地點交接班。交接班時必須交清本班情況及下班注意的問題,並由接班者在圖表上簽字交接。地區瓦檢工如當班發現瓦斯、二氧化碳超限,無計劃局扇停風或未處理完瓦斯時,必須在工作地點交接班。
8、通風隊隊幹、班長上崗要認真檢查瓦檢員巡回檢查瓦斯的工作質量,分析審查圖表和牌板,幫助處理問題。班長在班後須及時彙總情況,按時填寫班報,向通風調度彙報。通風部門領導下井遇到瓦檢工應審查圖表,簽注意見,發現問題,協助瓦檢員處理問題,或提出處理意見,彙報通風調度後,才準離開現場。
9、建立瓦斯巡回檢查圖表逐級審查製度,通風副隊長每天審查本隊全部圖表,通風區領導每月檢查不少於20%,總工程師每月抽查不少於200張。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管理製度
一、在開采或揭露3#煤時,公司要求成立防突小組,配備地質、通風、防突專業技術人員2人,負責掌握煤與瓦斯突出動態和規律,積累分析基礎資料,繪製煤與瓦斯突出地質圖,製定防突措施並組織實施,考察防突效果,建立防突檔案。
二、所有從事防突工作人員,必須經過三至五天的防突安全技術培訓,學習煤與瓦斯突出的基本知識,掌握突出預兆和自救方法,並經過嚴格考試,合格者方可進入突出采區工作。
三、加強防突地質工作,地質部門在提供地質報告書的同時,要提供瓦斯地質資料,包括衝刷帶,軟煤分層厚度地質構造煤層硬度係數等,為編製防突措施提供依據。
四、通風部門和防突小組根據地質部門提供的瓦斯地質資料,預測煤與瓦斯突出危險區域,製定相應的防突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
防突小組要組織有關人員在突出頻繁的采掘工作麵定距離、定部位,測定軟分層厚度,取煤樣測定煤層硬度係數及瓦斯放散初速度。
五、進入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工作人員,必須攜帶隔離式或壓縮氧自救器。
六、突出頻繁的采煤工作麵進、回風順槽要鋪設水管,並儲備不少於工作麵采長的膠管。綜采工作麵內全長鋪供水管,每隔20米留三通、供滅火使用。
七、采掘工作麵發生突出預兆時,瓦檢員或班、組長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停止機組工作,切斷工作麵電源,撤至進風安全地點。突出後,及時準確地向通風調度站彙報突出現場情況。
通風值班長和防突小組專職技術人員對較大型突出要親臨現場或親自接受瓦檢員關於突出情況彙報,並提出緊急處理措施。
八、瓦斯突出的掘進工作麵要在局扇與通風橫貫間安設堅固的反向風門一道。(木柱板牆)
突出礦井所有有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麵,都應在附近進風巷道中,設置通達礦調度室的直通電話。
九、加強機電設備管理,必須堅持設備下井前經機電部門防爆檢查。不防爆的設備不準下井使用,突出工作麵每班要固定專職電工,經常檢查設備的防爆性能及電氣設備隱患,嚴禁使用失爆設備。
十、井下運輸大巷回電的軌道與不回電的軌道之間應設絕緣兩道,兩道距離不小於一列車長度。軌道絕緣應在架線終端,並且必須設在幹燥地點,以防止雜散電流串入。
十一、在突出危險區沿煤層掘進的工作麵必須打超前排瓦斯卸壓鑽孔,並做到:
1、鑽孔個數不得少於6個,要在工作麵均勻布置,靠兩幫的鑽孔與巷道中線夾角為10°左右。
2、每次打超前鑽孔深度不得小於30米,鑽孔直徑不小於73毫米。
3、鑽孔超前工作麵距離不低於5米。
4、要加強支護質量,背板要加密背牢、棚與棚之間要拉緊。
5、鑽孔施工過程中,鑽孔附近要安裝瓦斯自動監測報警斷電裝置,控製風流瓦斯濃度在1%以下。
十二、煤與瓦斯突出的掘進工作麵嚴格執行一次裝藥一次放炮製度,禁止一次裝藥分次放炮,放炮時要做到“一炮四檢”和不掏淨粉、不清理浮煤不裝炮,不用水炮泥、水管無水不裝炮,支架未支起或質量不好不裝炮,嚴禁用煤粉、煤塊等可燃物充當炮泥。
十三、突出掘進工作麵嚴格執行放炮停電製度,正副巷放炮前,要切斷正副巷和回風巷一切電氣設備電源,獨巷掘進工作麵放炮前要切斷獨巷內全部電源,人員撤至防突門以外的進風地點。
十四、加強掘進工作麵通風瓦斯管理,局扇指定放炮員負責管理,不準隨意停風,突出掘進工作麵局扇實行專供電源,局扇必須裝有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任何情況下不得甩掉閉鎖,強行送電作業。
十五、在具有突出危險的回采工作麵,必須打卸壓鑽孔排放瓦斯。
1、工作麵開采前,應在開切巷內打垂直煤壁的鑽孔,鑽孔深度要大於30米,孔間距為3一5米,孔徑不小於73毫米,工作麵兩側5米可不布孔。
2、在工作麵進、回風順糟布置卸壓排瓦斯鑽孔的要求鑽孔深要大於50米,孔間距為3一5米,孔徑為73毫米,平行工作麵布置孔。
3、隨工作麵推進、排瓦斯孔距煤壁小於3一5米時,可進行靜壓注水,加強防突效果。
十六、突出區機采工作麵必須進行淺孔煤壁注水,對淺孔煤壁注水技術參數要求是:
1、鑽孔垂直煤壁,根據煤層厚度可布置為單排眼或三花眼。
2、鑽孔間距不超過3米。
3、鑽孔深度不小於1.8米。
4、單孔注水保證達到相鄰鑽孔出水或煤壁掛汗為止。
5、突出區機采工作麵機組不得在未打鑽注水範圍內割煤。
十七、突出頻繁的綜采工作麵和機組割煤速度限製在每分鍾3米以下,當機組附近20米範圍內風流瓦斯濃度達到1.5%時,應立即停止割煤。
突出綜采麵機組不準割頂,也不準割底,否則必須製定專項措施報局總工程師批準。
十八、突出礦井的采掘工作麵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安設和管理瓦斯自動監測報警斷電裝置否則不準開采,探頭管理人員要按規定進行維修和調試,任何人不得隨意破壞移動或停用。
十九、突出頻繁的工作麵,回風道要打柵欄門,放炮割煤時,要揭示警標,除瓦檢員、安監員、救護隊員外其它人員不準入內,隻有在工作麵進行其它工作時,方可下料和進行其它工作。
突出掘進工作麵,在掘進回風道中距通風橫貫20米處及掘進回風巷進入采區回風口處要釘柵欄,禁止人員進入,通風人員進入檢查瓦斯時,必須與放炮員取得聯係。
二十、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必須嚴格貫徹“保人不保突”原則,在突出嚴重的采掘工作麵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後,仍不能有效控製突出發生時,必須采取鬆動爆破,放炮落煤和組裝煤,炮采或停止開采等防護性措施。
安全監控管理製度
1、礦井必須建立監測係統,並配備一定的人員,負責監測裝置的管理工作。
2、監測人員(包括隊幹部)必須經過環境監測和通風技術專業的培訓,經考核發給合格證後,方可上崗獨立工作,監測人員的調動必須征得公司總工程師同意。
3、礦井必須建立地麵監測中心站,24小時不間斷地監測井下各地點、地麵洗煤廠的各個監測裝置,掌握各地點的瓦斯濃度,特別是重點工作麵的瓦斯變化情況,認真填寫記錄,如有信號中斷及時彙報當日值班長或公司總工程師,並及時組織處理。
4、凡應安設監測裝置的地點,必須在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中對傳感器的安設種類、數量、位置和主機、分站、動力開關的安設地點、控製電纜和電源的敷設、控製區域要明確規定,並繪製係統圖,建立維護使用人員的責任製,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對不具備安設裝置的地點,應由通風區提出安全技術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
5、應安設裝置的采掘工作麵及其它作業地點,開工前必須由單位根據已批準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安裝申請單》分送通風、機電部門。監測隊接到《安裝申請單》後,負責監測裝置的安裝,調試和使用維護工作,使用單位負責提供接通井下電源及控製線。在進行連接時,必須有監測人員在場監護。
6、回采工作麵機尾、回風和尾巷安裝的瓦斯傳感器,有一處超過規定瓦斯濃度數值時,都應立即切斷全工作麵及回風順槽內一切電氣設備的電源。新開采的綜采工作麵,如瓦斯監控係統不健全或不具備斷電功能,決不予驗收投產。
7、凡高、突礦井和低瓦斯礦井高瓦斯區的開拓工作麵,都必須實現風電、瓦斯電兩閉鎖。井下各煤倉,地麵洗煤廠的精煤倉、原煤倉、都必須安裝監控裝置進行瓦斯濃度監控。
8、在入井前裝置必須按新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經過48小時通電運行,調試合格後方可下井安裝。嚴禁不合格的儀器下井使用。下井安裝後要進行運行前各項指標的調試,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井下調試不合格的,必須立即更換或上井檢修。
9、井下裝置要定期維護調試;調試各項技術指標應符合規定;調試時應攜帶標準氣樣、空氣樣、便攜式瓦斯檢定儀三者進行校正;調試完畢後,必須認真填寫調試維護記錄。
10、井下裝置發生故障時,先由瓦檢員就地代替傳感器進行檢查,但斷電裝置必須在8小時內修好,投入使用,否則必須停產修複。在井下處理故障時,必須嚴格執行規程規定,嚴禁擅自甩掉裝置不用,如確需暫時停止裝置運行時(包括檢修更換與裝置關連的電氣設備),必須經公司總工程師書麵批準。在瓦斯放限的綜采工作麵停運任何一台裝置時,在停運期間,不能執行放限措施。由專職瓦檢員掌握,瓦斯濃度超過1%時,人工立即切斷工作麵和回風係統的全部電源,待裝置恢複運行後,由通風調度值班生長通知專職瓦檢員重新恢複執行放限措施。掘進、開拓工作麵裝置停運期間有專職瓦檢員代行儀器職能。
11、如裝置監測與人工監測出現誤差時,在測值的大於規定時,監測人員應及時下井進行校對。在此期間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裝置。在處理期間按大值管理。
12、瓦檢員、放炮員、采掘開班組長每班至少對所管轄範圍內監控裝置和支線電纜進行一次外觀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通風調度並協助處理。
13、監控裝置在井下運行六個月以上,井下部分應按計劃分批運到井上進行全麵檢修、清掃、調試、校正。
14、凡屬於裝置關連的電氣設備、電源線、控製線均由管轄範圍的機電維護人員負責安裝,在安裝拆除時,必須與監測隊人員聯係現場共同進行。因故障檢修與監測裝置關連的電氣設備,需要停止運行時,須製定安全措施,經公司總工程師同意後,在檢測人員配合下進行檢修工作。
15、使用裝置斷電的工作麵,井巷等地點,嚴禁自動複電,隻有當瓦斯濃度降到《規程》規定以下,方準人工複電工作。
16、監控中心站獲取的各種技術資料均需保存8年,對井下事故的記錄應長期保存。礦井應根據具體情況製定相應的技術資料管理與使用製度。
17、對需要經常移動的傳感器,分站、主機及電纜,隻許采掘開隊移動。嚴禁擅自移動或停用。停用監控裝置必須經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否則追究停用者責任,並給予經濟製裁。
18、綜采工作麵必須安裝監控係統的“二級斷電”裝置,以確保瓦斯電閉鎖。
19、所有監測人員每天必須把當日當班的工作日誌,傳感器標校等所做的工作登記清楚,認真填寫好各種報表和記錄本。
20、監控中心每天值班人員所填寫的監測記錄日報必須經公司總工程師簽字或批示。
安全監控設備調校管理製度
1、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162條之規定製定本製度。
2、井下分站、電源箱每月進行一次校正、即通訊校驗,輸出端口校驗、功能校驗、交直流交換校驗。
3、各種傳感器,每8天進行一次校驗,即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校正,每班進行精度校正。
4、各種斷電控製,每7天進行一次功能測試,檢驗是否可靠、穩定。
5、計算機監控每三個月進行一次換機運行。
6、專人專職、負責各種設備及傳感器的校驗,並填寫校驗記錄,履行簽字手續。
傳感器管理製度
1、傳感器的管理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山西省煤礦“一通三防”管理規定執行。
2、建立完善的安全儀表計量檢驗製度及檢修、調校製度。
3、甲烷傳感器,每8天必須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符合規定的,方可在井下繼續使用。
4、甲烷傳感器及信號電纜,每天至少檢查1次是否正常,每天至少與瓦檢員進行1次對照檢查,兩者讀數誤差大於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並在8小時內對兩種設備調校完畢(用新傳感器替換原傳感器,進行調整)。
5、每班對甲烷傳感器進行1次巡檢,與瓦檢員進行對照,並填寫記錄,履行簽字手續,同時將檢查結果報監測值班調度員。
6、傳感器的懸掛與設置,必須按有關規定的要求,距巷道頂板不大於300mm,距巷道壁不小於200mm,回風流傳感器懸掛在距回風口10—15米處,采煤工作麵傳感器,懸掛在距工作麵10米範圍內,掘進工作麵傳感器,懸掛在距煤壁5米的範圍內。
7、采用串聯通風時,掘進工作麵傳感器,必須懸掛在通風機吸風口5米範圍內,回采工作麵傳感器必須懸掛在進風巷口10~15米處。
8、專用排瓦斯巷,甲烷傳感器應懸掛在距尾巷口15米處,當瓦斯濃度達到2.5%時,發出聲、光報警信號,並切斷工作麵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源,停止工作。
9、在有自燃傾向性的回采工作麵的上隅角,設置溫度和一氧化碳傳感器,當溫度達到30℃或一氧化碳濃度達到24ppm時,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10、甲烷傳感器的報警值、斷電值,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其他傳感器,應安裝在能夠反映實際運行狀態的地點。
11、各采、掘工作麵回風口的傳感器,由監測隊按標準一次性安裝到位,工作麵的傳感器由監測隊按通風區規定安裝,全部移交各采、掘隊進行管理,並履行簽字手續。凡丟失、損壞、破壞的按監測監控管理製度草案執行,進行處罰。
12、在打炮或工作麵推移期間,傳感器需要移動時,原則上,掘進工作麵由放炮員、采煤工作麵由瓦斯員按有關規定進行移動,保證傳感器懸掛位置正確,真實反映各監測點的瓦斯湧出量,為瓦斯治理工作,提供可靠、準確的第一手資料。
13、監測隊負責監測係統的巡檢、維護、維修工作,根據煤礦生產實際狀況,及時調整、完善監測監控係統,保證監測監控係統準確、正常運行。
14、監測隊將各傳感器進行編號、建檔,實時跟蹤各傳感器工作運行及檢修、調試狀況,並有詳細的記錄。
瓦斯治理專題會議製度
1、會議每周召開一次,時間定於當日下午4點召開。無特殊情況每周的瓦斯治理專題會議任何人不得擅自取消。
2、會議召開地點:生產調度會議室。
3、參加會議人員: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安全副總經理、機電副總經理、生產調度主任、通風區長、安監質標部部長、生產技術部部長、機電運輸區區長、通風隊隊長、防塵抽放隊隊長、監測隊隊長。
4、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主持,董事長、總經理不在時由總工程師負責主持。
5、會議內容:由通風區區長通報上周的瓦斯治理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下達本周瓦斯治理工作計劃;明確瓦斯治理重要工程、特殊任務、工程責任人和完成時間等;提出需要由公司領導協助解決的瓦斯治理問題。
6、所有參加人員必須按時參會,任何人不得遲到早退,有事必須請假。
瓦斯報表、循環圖表的審查審批製度
1、每班的循環圖表由調度班長審查。審查內容包括瓦斯檢查地點、檢查時間、局扇運行情況、風筒情況、重要通風、瓦斯問題、通風設施的使用情況注明審查意見,履行簽字手續。
2、巡檢儀管理人員通過安全巡檢係統編製瓦斯日報表。
3、瓦斯日報表由通風隊隊長、通風區長審批簽字,再送交董事長(總經理)、總工程師審查審批,對反映出的問題要明確批示處理意見,並進行簽字。生產調度負責將總工程師指示,通知有關單位,並負責督促、協調問題處理,直至問題處理完畢。
4、瓦斯日報次日上報,報送董事長(總經理)、總工程師、生產副總經理、安全副總經理、生產調度、通風區、安監質標部。
洗煤廠瓦斯巡回檢查管理製度
1、根據洗煤廠瓦斯分布情況,由洗煤廠編製瓦斯巡回檢查計劃圖表,設專人(每班帶班長)三班巡回檢查煤倉口、倉內、觀察口、測位口、皮帶走廊等地點及機電設備周圍20米範圍內的瓦斯濃度,同時填寫瓦斯檢查循環圖表,並在洗煤廠值班室建立台帳,每班循環檢查不少於2次。
2、瓦斯量大的煤倉(原煤主副、倉)、與煤倉相通的房間和走廊、返煤皮帶巷要作為重點進行檢查。
3、在未領取瓦斯檢查員資格證之前,使用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檢查各點的瓦斯,在檢查煤倉內瓦斯時,將報警儀用木棍捆綁,保證顯示屏向上以便讀取煤倉內的瓦斯濃度,以伸入煤倉口以下2米處為準。當領取瓦斯檢查資格證後,用光學瓦檢儀和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同時進行各點的瓦斯檢查。
4、當煤倉內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附近20米範圍內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運轉,並切斷電源。房間或走廊內的瓦斯濃度超過0.5%時,必須切斷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電源(含照明電源),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瓦斯濃度。
5、檢查人員在檢查瓦斯的同時,同時要檢查各點瓦斯傳感器的位置是否符合要求,負責保證監控係統不間斷地對洗煤廠瓦斯區域進行實時監測。
6、檢查瓦斯用的瓦斯報警儀每班到通風隊儀器房領取,嚴格按照通風隊儀器領退製度執行。
7、當出現瓦斯異常時,立即停止工作,及時彙報通風調度,方可進行處理。
井下機電設備管理製度
(一)煤礦的安全機構中,必須有一名專職懂機電業務的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市培訓中心專業培訓取得合格證者擔任,並要經常深入井下監督日常的機電設備管理工作。
(二)嚴禁由地麵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和發電機直接向井下供電。嚴禁選用國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產品和其它應當退役的廢舊設備。
(三)煤礦的機電設備管理必須符合規程的要求,達到“三無”“四有”。
“三無”即:無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
“四有”即:
1、有過電流和漏電保護,指高、低壓係統運行時出現過流、送電開關自動跳閘斷電,保護設備安全,出現漏電時在極短的時間內跳閘斷電,保護人員安全。
2、有螺絲和彈簧墊,防爆結合麵用螺栓連接的部位,螺絲緊固後要有防鬆裝置,一般需加彈簧墊防鬆。
3、有密封圈和擋板,指電纜引入裝置即喇叭咀,當設備或五小電器元件有電纜引入和引出時,要有合格的橡膠密封圈,當沒有電纜引入和引出時,喇叭咀內必須用合格的擋板和密封圈封堵。
4、井下有合格的接地裝置:
(1)接地保護:將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經導電體與大地連接起來,滿足一定的接地電阻,避免人身觸電,同時避免接地火花。
(2)接地保護網:通過導線將各保護接地連接成一個網,在井下利用鎧裝電纜的金屬外皮和橡套電纜的接地芯線連接。
(3)主接地極:設置在井底水倉、麵積不小於0.75平方米、厚度不小於5毫米的耐酸金屬板接地極。
(4)局部接地極:為加強接地係統的可靠性,保證接地網的接地電阻滿足要求,在裝有電氣設備的地點獨立埋設的接地極。
(四)下列設施的地點應裝設局部接地極:
1、每個采區變電所、移動變壓器、移動變電站。
2、每個裝有電氣設備的峒室和單獨裝設的高壓電氣設備及高壓電纜連接裝置。
3、三台以上電氣設備的低壓配電點。
4、無低壓配電點的采煤工作麵的機巷、回風巷、集中運輸巷,以及由變電所單獨供電的掘進工作麵的設備。
5、連接高壓動力鎧裝電源的接線盒。
6、單獨設置的綜合保護設備。
(五)煤礦必須采用煤電站綜合保護,沒有該設施的工作麵嚴禁生產施工。
(六)所有下井的電氣設備都必須有礦用產品安全標誌,並經防爆檢查員檢查合格,符合防爆要求,貼上準許入井的標誌,方可入井使用。
(七)井下的電氣設備要台台上架掛牌管理,並定期對設備整定。電纜懸掛必須符合規程要求,地麵的配電室要設專人管理,用具要全、防火設施要全,並有運行記錄。
(八)煤礦都要建立機電設備安全檢查製度,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井下的所有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早處理,消滅井下電氣設備的失爆,防止事故發生。
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管理規定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149條、第169條、第170條的有關規定及要求,同時為了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和煤礦安全檢查力度,特製定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管理規定如下:
一、使用範圍
1、根據《煤礦安全規定》第149條、第169條、第170條的規定:礦長、礦技術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所有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爆破員、機組司機安全檢測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2、采煤工作麵,在工作麵上隅角采煤機分別設置甲烷斷電儀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3、掘進機必須設置機載式甲烷斷電儀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二、領交與發放
(一)領交
1、領取(使用人或單位)人,必須憑牌在儀器房領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2、儀器在領取後。首先檢查開關是否靈敏、有無指示燈、顯示屏是否顯示等,發現問題當場更換,否則,責任自負。
3、儀器在領取後,由於內部結構是電子原件,在使用過程中要輕拿輕放,吊掛可靠,嚴禁撞擊。
4、領取人下班(出井)後,立即把儀器交回儀器房。
(二)發放(收發)
1、發放人員在發放儀器時、必須確保儀器完好,充電充足。
2、發放人員在收取儀器時,首先檢查儀器的外表是損壞,開關、指示燈、顯示屏是否完好。隻有確認完好後,方可還給領取憑證(儀器牌)。
發放人員在收取儀器時,發現有損壞現象,發放員立即向班組長彙報,共同填寫儀器損壞報表,使用儀器當事人簽字認同。
4、發放人員在收到儀器後,應立即對儀器進行充電工作,以防儀器放電後不及時充電造成損壞。
5、發放人員堅持原則,憑牌領取,杜絕轉借他人。
6、建立設備台帳。儀器編號,記錄工作情況、檢修情況、使用人員姓名等。
三、維修製度
由於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內部結構屬於電子原件,其維修工作由專業維修人員維護,其它人員不得隨意拆開維修,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自負。
四、便攜式瓦斯檢查儀的管理規定
1、綜采、機采、綜掘工作麵機組設置的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由隊機組司機領交、使用、管理。
2、綜采、機采工作麵上隅角設置的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由工作麵跟機專職瓦斯員領交、使用、隊組每班指定專人配合管理。
3、炮采工作麵上隅角設置的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由通風隊專瓦斯員領交、使用、隊組每班指定專人配合管理。
五、損壞賠償製度
1、使用人員或單位,由於自己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全額賠償。
2、使用人員或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自然條件造成的損壞,可根據原因進行處理。
3、發放人員或領取人員和使用單位,不論任何情況,絕不許有丟失現象,否則按原價賠償。
礦井瓦斯治理目標及現場管理考核辦法
礦井瓦斯治理目標:
杜絕瓦斯和煤層自燃事故;采掘工作麵嚴格執行“一麵一策”瓦斯治理措施,努力消滅瓦斯超限;杜絕出現3%及大於3%的瓦斯超限出現;嚴格控製有計劃停電停風;堅決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杜絕瓦斯監測監控係統無計劃中斷。
一、瓦斯治理現場管理措施
(一) 回采工作麵現場管理措施:
1、通風區嚴格按照有關要求為用風地點或區域製定配風方案和瓦斯治理措施,並根據工作麵實際瓦斯湧出量及特殊情況及時進行修改。
2、通風隊、施工隊組必須嚴格按照配風方案和治理措施現場實施。
3、工作麵在生產過程中隊組及時做好超前支護,特別在地質構造區域和頂板破損的地段要提前做好超前支護,嚴格控製落煤量,防止瓦斯異常湧出,同時保證通風斷麵及風流穩定。
4、回采工作麵正常割煤時每個循環所用時間不低於2小時,機組割煤速度不得超過2米/分。此項工作由跟機瓦斯員、安全員和帶班長負責監督。一經發現速度不符合本條規定,跟機瓦斯員、安全員有權停止機組割煤。
5、在正常組織生產過程中若出現影響生產的情況時,要根據影響時間對當天任務進行核減。杜絕突擊生產出現的高強度集中割煤、放頂煤,造成瓦斯超限。
6、回采工作麵的機組司機必須服從跟機瓦斯員指揮。當機組附近瓦斯濃度接近1.0%時,必須停止割煤。同時機組司機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根據報警儀瓦斯濃度顯示值,及時調整割煤速度。
7、機組在上隅角附近20m範圍割煤期間,專職瓦斯員必須蹲守在上隅角檢查瓦斯變化,出現異常有權命令機組司機、班長停止割煤作業。同時,機組在上隅角20m範圍割煤期間,隊組機組司機、班長要監督專職瓦斯員到位情況,若專職瓦斯員未蹲守在上隅角檢查瓦斯,必須向通風調度、生產調度彙報。現場安全員監督其執行情況。
8、回采工作麵的兩端頭放頂時盡量縮短時間,並配合瓦斯員及時打好引風帳。當兩端頭落山側控頂距離大於1m時,必須強行進行放頂,使端頭冒落嚴實,強行放頂無效時用編織袋裝煤(外掛風賬)構築擋風牆,減少采空區瓦斯湧出。而對於12#煤回采工作麵的上隅角落山側,應在靠煤柱側用廢支護材料支設通風通道,以確保上隅角有足夠的風量進入尾巷,有利於排放上隅角的瓦斯。
9、在確需進行停風、停抽放泵、調整和維護瓦斯抽放係統等有計劃的工作前,必須製定防止瓦斯超限的措施,並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做到工序緊湊,盡量減少停風或停抽放的時間,避免出現瓦斯超限。
10、任何人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影響甲烷傳感器準確監控現場瓦斯濃度。 如:故意封堵甲烷傳感器;故意修改監測監控係統參數;調低甲烷傳感器精度;將甲烷傳感器移離監控地點等。
11、跟班隊幹、班長負責工作麵傳感器的管理及監視,當瓦斯濃度達0.8%時,立即停止生產,確保工作麵、回風流各監測點傳感器不超限斷電。
12、當班兩長是現場瓦斯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必須配合通風、安監部門嚴格執行瓦斯治理措施,隊組人員必須服從現場瓦斯治理小組人員的指揮。
(二) 掘進工作麵現場管理措施:
1、通風區嚴格按照工作麵瓦斯湧出量及有關規定製定配風方案和瓦斯治理措施,並按照工作麵實際情況及時修改。
2、通風隊、施工隊組必須嚴格按照配風方案和瓦斯治理措施現場實施。
3、掘進工作麵在開工時必須采用雙局扇、雙電源供風,保證足夠的、不間斷的通風。
4、機掘工作麵機組司機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當掘進機附近瓦斯濃度接近0.8%時,必須停止機組割煤。
5、在掘進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掘一排支一排。由現場瓦斯員和安全員監督。
6、在工作麵施工探水鑽孔期間要做好地質預測工作,當工作麵接近地質構造前或遇地質構造瓦斯湧出量增大時,必須施工瓦斯釋放孔,進行瓦斯釋放,必要時進行煤層注水釋放瓦斯。
7、對炮掘工作麵要根據工作麵瓦斯湧出情況嚴格控製炮眼裝藥量和一次起爆藥量,杜絕瞬間瓦斯湧出量。
8、確需停電停風必須製定詳細的防止瓦斯超限措施,並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做到工序緊湊,盡量縮短停風時間,避免出現瓦斯超限。
9、隊組每天早班必須進行工作麵主備扇切換試驗,作好記錄,此項工作由機電部門考核。
10、隊組必須設專人負責管理工作麵風筒,保證風筒規範懸掛、對接、維護。風筒接頭連接全部采用專用風筒卡進行固定,拐彎必須使用骨架風筒。
11、跟班副隊長、班長負責工作麵傳感器的管理及監視,當工作麵瓦斯濃度達0.8%時,立即停止生產,確保工作麵、回風流各監測傳感器不超限斷電。
12、任何人不得用任何手段影響甲烷傳感器準確監控現場瓦斯濃度。如:故意封堵甲烷傳感器;故意修改監測監控係統參數;調低甲烷傳感器精度;將甲烷傳感器移離監控地點等。
13、當班兩長是現場瓦斯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必須配合通風、安監部門嚴格執行瓦斯治理措施,隊組人員必須服從現場瓦斯治理小組人員的指揮。
二、瓦斯治理考核辦法
(一)瓦斯超限分析程序
1、出現瓦斯超限的當天或第二天(4點班出現超限)組織瓦斯超限分析會,做出處理決定。有經濟處罰的,由安監質標部執行處罰程序。
2、瓦斯超限分析會議參加人員:總工程師、通風區區長、安監質標部部長、責任隊組所屬工區區長、超限地點工作隊組隊長、通風隊隊長、現場專職瓦斯員、安全員、當班跟班隊長、班長及有關人員。
3、超限濃度小於3.0%(不含3.0%)的瓦斯超限,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召開瓦斯超限分析會。
4、超限濃度超過3.0%(含3.0%)的瓦斯超限,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召開瓦斯超限分析會。並上報集團公司生產技術處。
(二)瓦斯治理考核辦法
本瓦斯治理考核辦法依照集團公司、公司瓦斯超限管理製度和上述管理措施進行考核,具體考核及處罰辦法如下:
現場未嚴格按照上述管理措施執行的,每違犯一條,處罰部門主要負責人100元。
1、采掘隊組由於造成割煤、放煤速度快、沒有提前進行煤層注水釋放瓦斯、頂板沒有及時支護、影響通風斷麵、放炮沒有按照作業規程要求施工、未嚴格執行瓦斯治理措施等人為因素造成的瓦斯超限,處罰責任隊組隊長100元(遇地質構造分析研究決定)。
2、通風隊沒有按作業規程進行配風和管理,出現一處風量不足、微風、現場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瓦斯超限,處罰通風隊隊長100元。
3、由於抽放係統調整不及時造成的瓦斯超限,處罰抽放隊隊長100元。
4、由於傳感器顯示不正確造成的瓦斯超限(超出允許誤差範圍),處罰監測隊隊長100元。
5、瓦斯治理方案或措施不到位,處罰通風區區長200元。
6、出現一次無計劃停風,造成瓦斯超限,分析原因,分別處罰機電運輸區、機電隊負責人、分管領導各200元。
7、安質部安全員現場監督管理不到位,出現瓦斯超限,處罰安質部部長100元。
8、井下煤倉口、洗煤廠、抽放泵站、煤氣鍋爐房等地點出現瓦斯超限的,每發生一次,處罰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100元。
9、為逃避瓦斯超限處罰,采用故意封堵傳感器、故意修改傳感器精度、係統參數,挪動傳感器位置等行為的,發現一次,處罰責任人500元。查不清責任人的處罰責任隊組5000元。
10、確需進行停風、停抽放泵、調整和維護瓦斯抽放係統等涉及到治理瓦斯的有計劃工作前,必須召開專題會議,對工作進行詳細周密的安排,並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和排放瓦斯措施。未書麵提出申請或未嚴格按照措施執行造成瓦斯超限的,處罰責任隊組隊長100元。
礦井瓦斯治理監督檢查和獎懲製度
一、礦井瓦斯治理工作監督檢查工作
(一)定期檢查為每月與礦井隱患排查和標準化驗收同時進行。
(二)日常檢查由安監質標部井下安全員和通風、安監管理人員進行監督檢查。
(三)檢查內容:
1、巷道布置、巷道施工、巷道驗收三個方麵。
2、瓦斯抽放鑽孔設計、鑽孔施工、管路鋪設、鑽機安裝及調整、抽放泵等。
3、監測監控係統誤報警、誤動作。
4、無計劃停風停電。
5、總風量不足、超能力生產、配風不足。
6、通風設施質量問題、通風係統不合理、通風設施管理不當。
7、巷道失修。
8、管理不到位、組織措施不落實。
二、瓦斯治理獎勵製度
我公司“一通三防”考核辦法依照集團公司考核辦法進行考核。符合集團公司獎勵標準的按照規定額度進行獎勵。反之,在集團公司處罰範圍的,按照集團公司處罰額度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進行處罰。
所有獎金在公司本年度工資預算中提取,由集團公司負責考核,公司負責獎金分配和罰金分解。達到考核要求的給予獎勵,不符合考核要求的從月度工資中扣除。
(一)礦井“一通三防”的考核辦法
1、礦井全月實現瓦斯“零”超限,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無通風係統紊亂,無火災、粉塵隱形事故,獎勵礦井12萬元。
出現瓦斯濃度超過3%以上的超限和無計劃停電停風,按照陽南煤黨政工字[2010]1號文件規定,追究責任;出現其它瓦斯超限,按照《瓦斯超限管理製度》進行分析和責任追究。按月進行考核,按月進行獎罰。
2、礦井全年杜絕瓦斯監測監控係統無計劃中斷,獎勵5萬元;出現1次瓦斯監測監控係統無計劃中斷,處罰礦井1萬元。按月進行考核,按年進行獎罰。
3、全季度,礦井瓦斯抽采率達75%,獎勵5萬元;12#煤回采工作麵瓦斯抽采率達82%,獎勵5萬元。全季度,礦井瓦斯抽采率低於70%,處罰5萬元;12#煤回采工作麵瓦斯抽采率低於77%,處罰5萬元。按月進行考核,按季進行獎罰。
4、全年瓦斯抽放總量2500萬m3。按煤層氣外送量進行補貼,補貼標準為0.04元/m3。按月考核(基數為平均值),按季兌現。
5、全月通風係統礦井風量有效率達到87%,獎勵礦井1萬元;不達87%,處罰礦井1萬元。按月進行考核、按月進行獎罰。
6、全季通風質量達一級礦井標準,獎勵礦井5萬元;不達一級礦井標準,處罰礦井5萬元。按月進行考核、按季進行獎罰。
7、采掘工作麵回風巷存在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超過5m的煤塵堆積,每處處罰礦井2000元。按月進行考核,按月進行處罰。
8、2010年“一通三防”重點工作,按月進行考核,考核得分按比例計入年終考核。
(二)礦井獎金分配及處罰分解原則
為落實集團公司考核辦法,確定獎懲範圍及獎罰額度,特製定如下獎罰原則,具體如下:
1、礦井全月實現瓦斯“零”超限,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無通風係統紊亂,無火災、粉塵隱形事故。一次性分別集體獎勵采掘隊組、通風隊、抽放隊至少1萬元,其中正職1000元,副職800元;一次性分別獎勵修配廠、維護隊和其它輔助隊5000元,其中正職500元,副職400元;對其它職能部門進行2000~3000元的獎勵。
分配原則:突出獎勵治理瓦斯、維護通風係統穩定、治理粉塵的人員。(特別是班隊長;生產骨幹;技術人員;采、掘進司機)出現瓦斯超限和無計劃停電停風,按集團公司《瓦斯超限管理製度》和《防止無計劃停電停風管理製度》進行分析和責任追究。按月進行考核,按月獎罰。
2、全季度通風質量達一級礦井標準,對采掘隊組、輔助隊組的正職及副職進行共計5萬元的獎勵。按集團公司月度考核為準,按季進行獎勵。如果達不到,按照存在問題,認真落實責任,按5萬元分解處罰。
3、礦井全年杜絕監測係統無計劃中斷,按月考核,如出現一次無計劃中斷,對責任部門、責任部門負責人、當班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進行共計1萬元的處罰。如果全年沒有出現監控係統無計劃中斷,公司對涉及部門及負責人進行5萬元獎勵。
4、全季度礦井瓦斯抽采率達75%,獎勵抽放隊3萬元,生產調度、經營調度、通風區、采一隊、采二隊、機運隊、維護隊、修配廠按2萬元獎勵進行分配。按月考核,按季獎勵。
12#煤回采工作麵瓦斯抽采率達82%,獎勵抽放隊3萬元,生產調度、經營調度、通風區、采一隊、采二隊、機運隊、維護隊、修配廠按2萬元獎勵進行分配。
如果全季度礦井瓦斯抽采率低於70%,處罰抽放隊3萬元,對生產調度、經營調度、通風區、采一隊、采二隊、機運隊、維護隊、修配廠進行2萬元處罰。
12#煤回采工作麵瓦斯抽采率低於77%,處罰抽放隊3萬元,對生產調度、經營調度、通風區、采一隊、采二隊、機運隊、維護隊、修配廠進行2萬元處罰。
5、全月通風係統礦井風量有效率達到87%,獎勵通風隊5000元,獎勵抽放隊5000元。按月考核,按季獎勵。
如果通風係統礦井風量有效率低於87%,處罰通風隊5000元,處罰抽放隊5000元。若出現人為損壞通風設施,影響礦井風量有效率的,處罰責任部門及責任人5000元。
6、采掘工作麵回風巷存在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超過5m的煤塵堆積,每處處罰責任部門及部門負責人共計2000元。按月考核,按月進行處罰。
7、以上3~6條考核辦法中隻對部門規定了不同的獎罰額度,各部門在進行獎罰分配分解時,部門正職的獎罰額度占總獎罰額度的10%,部門副職獎罰額度占正職額度的80%,其餘部分由部門自行分配分解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