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資金保障製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資金保障製
為了促進公司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順利,保障防突資金的供給,公司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結合公司實際,特製訂如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資金保障管理製度:
一、資金來源
1、國家的專項安全資金,即國補資金;
2、企業自籌資金,按煤礦生產能力確定,噸煤抽取3.5元作為防突專項安全資金;
3、企業對沒有生產能力的礦井(如白楊河煤礦)應對此礦井的防突工程進行核算後,提出專項資金,備用資金不得小於一個季度的防突資金投入額;
4、對口支援,新疆地域的特殊性,其它省市對新疆做對口支援的專項資金。
二、資金使用
1、嚴格遵守《煤礦安全01manbetx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和防突設計要求,按照防治突出所需設備、材料的年度、季度、月度計劃嚴格使用。
2、公司設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專項資金,公司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專項資金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管理。
3、每項新開工工程,在項目承包合同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工程特點約定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資金占總造價的百分比。
4、防突資金專建立專用賬戶,在資金安排上首先保證防突資金的投入,並設有專人管理,保證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5、公司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專項資金的支出由公司總經理批準,項目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專項資金的支出由該項目所在礦總工程師批準。
6、項目部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專項資金帳戶在工程結束時的結餘,因全額上繳公司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專項資金專戶,不得挪用。
三、獎罰政策
1、對防治煤與瓦斯突出違章者給予經濟處罰,罰款數額由公司總經理核定,罰款的收入,應如數上繳公司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專項資金專戶,統一調配使用。
2、對私自挪用防突專項資金的個人或單位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者移交國家相關機關處理。
3、公司對於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研究和實踐工作成績優異的項目部、班組、個人給予適當獎勵,獎勵資金不使用公司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專項資金。中國煤礦安全生產網www.mkaq.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