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平煤業輔助運輸各工種操作規程
晉平煤業輔助運輸各工種01manbetx 01manbetx
基建調度部
2011年9月1日
目 錄
目 錄 1
信號工操作規程 10
人力推車工操作規程 12
窄軌軌道工操作規程 13
小絞車司機操作規程 15
裝料工操作規程 20
副井絞車司機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司機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2、必須配有主副司機,且司機不允許連崗。
3、司機必須熟悉有關規程製度。
二、操作:
1、接受開車信號,按信號開車。無信號嚴禁開車。
a司機所收信號不清或有疑問時,應立即用電話與井口信號工聯係,重發信號,再行操作。
b司機接到信號因故未能執行時,應通知井口信號工,申請原信號作廢,重發信號,再行操作。
2、根據信號點數,確定升降,按動力製動送電按鈕,啟動油泵,按擋位操作,緩慢將手把抵擋,開始啟動,使絞車均勻加速,不得將手柄急劇推倒全速位置。
3、正常減速:
1)根據深度數據或警鈴及時減速。
2) 緩慢將手把逐漸拉(推)至零位。
3)用刹車輪施閘,按要求及時準確減速。
三、絞車運轉中的注意事項:
1、絞車運行中,隨時觀察各參數不超限,同時觀察操作台上其他指示信號:
1)油泵油壓∠5.0Mpa
2、絞車運行中出現下列現象之一,應立即斷電,用閘製動,進行中途停車。
1)電流過大、加速太慢、啟動不起來。
2)運動部位發出異響。
3)出現情況不明的以外異響。
4)不能正常減速。
5)出現其他必須立即停車的不正常現象。
3、絞車運行中出現下列現象之一,應立即斷電,使用保險閘緊急停車。
1)工作閘操作失靈。
2)接到緊急停車信號。
3)到正常停車位置,不能正常減速。
4、運行中注意觀察深度數據,根據指示進行減速和平穩操作。
5、運行過程中,司機手不準離開手柄,不得做與操作無關的事。嚴禁同他人閑談。
四、停車:
先緩慢地施製動閘,再將刹車輪手柄拉(推)到刹車位置,提升礦車到終點時,製動手柄操作到全抱閘位置。然後停止油泵,按動力製動停電按鈕。
五、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項:
1、嚴禁超負荷運輸。
2、非緊急情況,運行中不得使用保險閘。
3、嚴禁司機調整製動閘。
4、檢修後必須試車正常。
5、進入滾筒作業前,要切斷電源,掛“有人工作,禁止動車”警示牌。
6、停車期間,司機離開操作位置必須做到:
1)將製動手柄移至鎖閘位置。
7、02manbetx.com 停車後注意事項:
1)運行中發生02manbetx.com ,在故障未查清排除前,禁止動車。
2)鋼絲繩受緊急停車猛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
3)過卷停車時,未發生故障,經與井口信號工聯係,將過卷開關複位後,可恢複提升。
4)檢查及處理02manbetx.com 期間,司機應嚴守崗位,需動車時,必須由檢修負責人統一指揮。
六、收尾工作:
1、在檢查及處理02manbetx.com 後,司機會同檢查人員認真檢查驗收,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搞好設備及機房環境衛生,並清點工具且擺放整齊。
3、認真記錄。
鋼絲繩維護工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本規程適用於鋼絲繩維護工。
二、上崗條件
第1條:鋼絲繩維護工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第2條:鋼絲繩維護工應熟知《煤礦安全規程》對鋼絲繩的有關規定。
三、安全規定
第1條:對所使用的工具,量具和檢驗儀器進行認真檢查和調整。
第2條:檢查之前應在繩上做好檢查起始的標誌和檢查長度的計算標誌,在同一根繩上每次檢查的起始標誌應一致。
第3條:檢查工作開始前要與提升機司機、監護人員及信號工共同確定好檢查聯係信號,檢查期間不得進行提升作業。
四、操作準備
第1條:對使用中的鋼絲繩的日常檢查驗繩的速度不大於0.3米/秒,用肉眼觀察和手捋摸的方式進行。
第2條:驗繩時禁止戴手套或手拿棉絲,應用裸手直接觸摸鋼絲繩,前邊的手作為探知是否有支出的斷絲,後麵的手撫摸可能發生的斷絲和繩股凹凸等變形情況。
第3條:應利用深度指示器或其它提前確定的起始標誌,確定斷絲,鏽蝕或其它損傷的具體部位,對斷絲的突出部位應立即剪下、修平並及時記錄。
第4條:對容器停車位置的主要受力段,鋼絲繩滾筒到天輪段,多層纏繞的上、下層換層臨界段和斷絲、鏽蝕較嚴重的區段,均應停車詳細檢查,並用遊標卡尺測量直徑,做好相關記錄。
第5條:若檢查時發現鋼絲繩出“紅油”,說明繩芯缺油,內部鏽蝕。此時應仔細檢查,必要時可剁繩頭檢查鋼絲繩內部鏽蝕情況。
第6條:使用中的鋼絲繩應根據鋼絲繩的情況,每月至少塗油一次。
五、正確操作
第1條:安全係數。
1、專為提升物料用的新鋼絲繩不得小於6.5,使用中的鋼絲繩不得小於5。
2、專為提升人員用的新鋼絲繩不得小於9,使用中的鋼絲繩不得小於7。
第2條:鋼絲繩在一個撚距內斷絲麵積與鋼絲總斷麵積之比為:
1、專為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達到5%。
2、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平衡鋼絲繩,防墜器的製動鋼絲繩達到10%。
第3條: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其長度伸長0.5%以上。
第4條:提升鋼絲繩或製動鋼絲繩直徑減小量達到原直徑的10%;罐道鋼絲繩直徑減小量達到原直徑的15%。
第5條:鋼絲繩有變黑、鏽皮、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鬆動時等損傷。
第6條:鋼絲繩有嚴重扭曲或變形。
第7條:鋼絲繩剁頭時,工作人員必須站於繩的兩側,以防傷人。
第8條:繩徑為28—37mm的鋼絲繩,鉤頭打卡數量不少於5道。繩徑為38—45mm的鋼絲繩,鉤頭打卡數量不少於6道。(均不包括保險繩卡)。
六、收尾工作
第1條:做好鋼絲繩檢查記錄,應將檢查內容,檢查結果逐項填入鋼絲繩檢查記錄表,並將檢查情況向提升機司機通報。
第2條: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值班彙報。
摘掛鉤工操作規程
一、摘掛鉤工在接班後,必須檢查鋼絲繩、插銷、三環鏈、礦車碰頭等是否完好,有無裂紋、鏽蝕,隻許在完好的情況下使用。
二、嚴格執行本部絞車所規定的掛車數和噸位數,嚴禁超過噸位允許掛車數掛車。
三、要認真檢查運輸線路及車輛捆綁,連接,保險繩,阻車器開啟等是否可靠,方可與信號工聯係發出開車信號。
四、在大巷、平巷、地麵摘掛鉤時,必須確保車輛停穩後進行作業,在斜巷摘掛鉤時,必須待車輛到閉合的阻車器前停穩後方可摘掛,在斜巷超過 5度時,必須用阻車器或臨時阻車器,待繩鬆後方可進行摘掛, 5度以下必須用背板加木楔或搭十字架加臨時阻車器將車穩固後方可作業。
五、摘掛鉤時,摘掛鉤工不得站在道心內,頭部和身體不得伸入兩車碰頭之間,腳距道軌不得小於200毫米,以防車身滑動碰傷身體。
六、在運輸超長物料時,料到井口,聽從井口摘掛鉤人員的指揮並通知絞車司機慢速運行和井下信號房。在車開動時,一定要觀察現場,看車輛是否能在彎道、道岔、斜巷等處順利通過。
七、主斜井運輸時,嚴禁蹬鉤扒車和跟車行走。必須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定。
八、摘掛鉤工必須負責車輛經過坡頭、坡下阻車器的關閉工作。對所用阻車器,必須處於關閉狀態,隻充許車輛通過時方可打開,車輛通過後應立即關閉。
九、為了防止跑車,繩頭(老鉤)必須穿過三環鏈第一環內。老鉤穿後應把插銷轉到閉鎖位置,超過12度的斜坡應掛保險繩,保險繩的長度應適合本部絞車充許牽引車輛最多數為準,保險繩一頭插在主絞車繩頭上,另一頭應掛在車尾的聯接裝置內。
十、搬阻車器時,通知絞車司機把車提升離開阻車器,搬開阻車器後,返回車輛運行的上方,通知信號工給絞車司機提升或下放信號。
信號工操作規程
一、信號工必須熟悉和嚴格執行各項信號的規定。
二、無論聲或光信號都是一停、二開(提)、三倒車(放車)。
三、信號工上崗後,應認真檢查信號是否靈活可靠,清晰準確,聲光指示是否一致,各種設備配件是否完好齊全,工作前應做一次信號檢查,檢查完好無誤後,方可進行工作。
四、發信號前必須和把鉤工取得聯係,經把鉤工的同意後方可發出信號。
五、信號按鈕必須安裝在躲避洞內或安全地方或作業規程規定的具體地點。
六、在處理事故時,信號工要負責截人和負責處理事故人員的安全。
七、在斜巷拉放車輛時,信號工必須截斷行人,並首先發出聯係信號,嚴格執行“行人不開車,開車不行人”,的規定。
八、在彎巷拉放車輛時,人員不得在兩側行走和站立,否則信號工不得發出開車信號。
九、在處理車輛落道或其它事故時,可以用晃燈、口哨指揮司機開停車,但必須指定專人聯係,禁止亂指揮。並且嚴格執行處理掉道、落道措施。
十、主斜井車輛運輸途中所用信號發生故障,故障未排除不得開車。
十一、下放與上行車輛未拉放到位以前,信號工不得離開本人工作崗位,要站在絞車硐室內或安全地點(由有經驗的老工人或安全負責人指定),等對方發來信號進方可離開。(離開信號為亂鈴)。
十二、信號工應仔細檢查本崗位道岔是否與行車方向一致,岔尖是否密貼。行車前方和行車區段間是否有障礙物和行人,提升車輛是否符合規定,在確認無誤後方可發出開車信號。
十三、司機要沒有聽清信號前不準開車,信號工可重複信號,司機確認無誤後方可開車。
十四、運輸前,信號工(或兼截人)先對信號和運輸線路進行詳細檢查,隻有在完好安全的情況下方可使用,需要提升或下放時,(井下、橋台信號房)信號工發信號,信號工返回相同信號後,再開絞車。信號工在發信號前,必須躲到躲避硐或安全地點,信號發出後嚴禁出硐室。
人力推車工操作規程
一、每個推車人員必須熟悉車輛經過地段的坡度大小,彎道半徑的大小情況,還要熟悉信號規定,推車前一定要檢查軌道,車輛及安全裝置有無問題,沿線有無障礙物,並應準備好打掩的工具,一個人隻允許推一輛車,坡度大於7‰時,禁止人力推車。
二、推車時應注意軌道前方的動態,同向兩推車的距離在軌道坡度小於或等於5‰時,不得小於10M,5‰至7‰時不得小於30M,推車時人要站在道外,腳離軌道200毫米以上。
三、推車時應兩臂伸直,注意前後方來車,用肩推車時,眼睛要向前看,以防有障礙物擋住,過道岔時,道岔岔尖必須密貼,車過道貌岸然岔後,必須將道岔複搬回原位。
四、開始推車時要注意前麵接近風門,巷道口、硐室出口,岔道、彎道、前方有人和視線不清時,都必須發出警號。
五、坡度不大於7‰時,嚴禁人力推車、放快車和蹬鉤扒車,停放車輛時,必須將料車用木楔和戧柱把車穩牢固。
六、推木料、鐵棚車時,嚴禁推木料頭、鐵棚頭,隻準推卡車車幫,推車人腳距軌道不小於200毫米,彎道推車要推外側。
七、通過風門時,嚴禁兩道風門同時打開,禁用車輛撞擊風門,車過後立即關閉風門。
九、在運輸大巷推車時,必須持有大巷通行證,要時刻注意前後有無車輛運行,車輛所經過道岔,料車過後要及時恢複原位。
窄軌軌道工崗位操作規程
一、軌道工應熟悉掌握軌道量具及施工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
二、工作人員進行施工地點前,必須有專人檢查巷道的支護情況,排除不安全隱患,方可進入施工地點。
三、用釺子和錘折除矸石,混泥土道床或用垛斧鏟螺絲時,掌釺人要戴防護手套,打錘人操作時不準戴手套,不準和掌釺人站在一條線上,防止走錘傷人。打錘人應注意周圍環境,防止意外。
四、使用撬棍起道或起道釘時,不準手握滿把,以防壓手。
五、砸道釘時,必須手心向上栽道釘,用錘輕輕穩牢。隨後再加力釘進去,防止砸手或道釘崩起傷人。嚴禁在鋼軌上或軌縫處直道釘。
六、使用起道機或千斤頂時,要垂直放正,不準歪斜,鉤腳要牢固地掛在鋼軌上,操作人員的頭部和手臂要跺開壓杆或千斤頂。
七、用起道機或千斤頂時,鋼軌頂起後要隨時隨墊。所有作業人員的手、腳不準伸入軌底或軌枕下麵,以防傷人。
八、更換翻修軌道及道岔工作結束後,必須試車,驗道,並經班(組長)驗收,確認無問題後方可撤離現場。
九、井上、井下的軌道線路,再班必須巡道,按檢查、檢修周期經常巡回檢查和處理故障,保證線路處於完好狀態。
十、軌道工每班結束時,必須填寫本班工作彙報日誌。
十一、在有運行的線路上施工,施工區段的兩端40米以外必須設紅燈示警,並設專人防護並指揮運行車輛停止。
十二、在運軌巷道,如遇特殊情況下不能通車時,必須在行車線路兩端設標誌示警,並通知調度進和搶修。
十三、在主要運軌巷道人力推車運送鋼軌時,在鋼軌車前50米以外必須有人探路,後麵要有人持紅燈警戒。
十四、軌道維修,不準單人作業。
十五、應掌握軌道絕緣的檢查及維修情況,每月必須檢查二次。並做好記錄,做到學套,絕緣板,絕緣軌頭數量齊全,緊固有效。
十六、經常清除道床淤泥積水,防止泥水導電。
小絞車司機操作規程
1.一般規定
1.1小絞車(運料小絞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三懂”(懂構造,懂性能,懂基本原理),“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維護,會處理故障),考試合格並持證上崗。
1.2運料小絞車必須使用雙打電鈴信號或聲光信號裝置,信號要靈敏可靠,聽不清信號不準開車。聯係信號規定如下:
一次長鈴—停車。
連續二次鈴—開車。
連續三次鈴—倒車鬆繩。
連續亂鈴—掉道或有事。
1.3所有電纜線不許有明接,防爆鈴盒,開關和按鈕不準隨意打開,出現問題由電工停電進行處理。
1.4有以下情況之一時,要及時停車:
1.4.1 絞車起動或運行中,發現絞車移動或壓戧柱鬆動;
1.4.2車輛在平巷或斜坡上運行時,發現有行人;
1.4.3發現由於掉道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絞車超負荷;
1.4.4 發現其它不安全因素或有人喊停車。
1.5 嚴格遵守“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嚴禁人員跟車或蹬鉤上、下車。
1.6把鉤工必須待車停穩後按規定數掛車和摘鉤。
2.準備、檢查與處理
2.1 準備:
工具:鉗子、扳手、長柄鐵鉤等;
配件:油壺、螺釘等。
2.2 檢查與處理。
2.2.1 絞車附近的頂幫支護應牢固可靠,巷道內無影響絞車運行的雜物堆積;
2.2.2打壓、戧柱的絞車,其壓戧柱要牢固有勁。固定底座的絞車,地腳螺釘必須緊固可靠;
2.2.3 絞車突出部位距軌道側不小於0.5米;
2.2.4 開關應上架擺放穩當,電纜要懸掛整齊,操作按鈕要安裝在操作方便及不受碰撞處;
2.2.5 絞車各部件、螺栓、墊圈、護罩等緊固齊全,製動閘和離合閘要靈活好用;
2.2.6 絞車的減速器和軸承油量要充足,不漏油,油質必須合格;
2.2.7 信號要靈敏可靠,並符合完好要求;
2.2.8 鋼絲繩在滾筒上固定要牢固可靠,排繩要整齊,一個撚距內斷絲麵積不允許超過原鋼絲繩總麵積的5%;
2.2.9 地滾和立滾要固定可靠,轉動靈活;
2.2.10 擋車裝置應牢固可靠,使用靈活,並符合有關要求;
2.2.11 鋼絲繩鉤和保險繩鉤、繩卡和繩皮要齊全牢固,兩卡之間距離要符合規定;
2.2.12 道岔和岔尖必須搬動靈活和符合質量要求。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如自己無法處理,要及時彙報班組長進行妥善處理後方可進行操作。
2.3 車輛掉道的處理。
2.3.1 及時停車並將鋼絲繩繃緊;
2.3.2 由上把鉤工到車輛的上方,觀察和了解現場情況,下把鉤工負責禁止行人通行。
2.3.3 靠近車輛下打兩根斜撐支柱,撐木必須使用Ф0.18米以上的優質木頭,用木楔打緊背牢;
2.3.4 將車輛後車輪用木楔背好;
2.3.5 用千斤頂將前車輪頂起並超過軌道高度;
2.3.6 人員站在車輛的上方斜側,用撬棍將前輪撬上軌道;
2.3.7 將前車輪用木楔背好;
2.3.8 人員站在車輛的側麵,用千斤頂將後車輪頂起並超過軌道高度;
2.3.9 用撬棍將後車輪撬上軌道;
2.3.10 檢查軌道是否符合規定,發現問題妥善處理;
2.3.11 用錘打掉車輛下方兩根撐木;
2.3.12 清理車輛周圍撐木、工具等,人員往上撤離至安全地點方可正常操作。
3.操作及其注意事項
3.1 拉車時的操作:
3.1.1 當聽到拉車信號後,及時打“回頭鈴”(拉車信號);
3.1.2 鬆開製動閘和離合閘,按起動按鈕;
3.1.3 輕壓離合閘,使車輪慢慢起動後再將離合閘壓下;
3.1.4 聽到停車信號,慢鬆離合器,同時將製動閘壓下,按停止按鈕。
3.2 鬆車時的操作:
3.2.1 當聽到鬆車信號後,及時打“回頭鈴”(鬆車信號);
3.2.2 鬆開離合閘,壓下製動閘,按起動按鈕;
3.2.3 慢鬆製動閘,均勻鬆車;
3.2.4 聽到停車信號後,將製動閘壓下,同時按停止按鈕。
3.3 注意事項:
3.3.1 沒有深度指示器的小絞車,應在鋼絲繩和滾筒上做出指示記號,以便及時減速及停車;
3.3.2 絞車在運轉中,司機應經常注意電機和機械的響聲,如聲音不正常或有特殊的震動時,應立即停車檢查原因;
3.3.3 鋼絲繩在滾筒上纏繞時,應按順序排列,最外層距滾筒邊緣的高度,至少應為繩徑的確2.5倍。底繩在滾筒上纏繞,不得少於6圈;
3.3.4 絞車運行中,嚴禁用手或腳直接撥動鋼絲繩和檢查機器的傳動部分,檢查絞車軸承的溫升和油量時必須停車;
3.3.5 空重車不準在坡上吊鉤停放,中途需要裝卸時,應相互聯係好以後進行,但嚴禁摘鉤,車的下方應打好撐木,司機要壓好製動閘,車輛下方不得有人;
3.3.6 禁止絞車司機擅自離開絞車。絞車處於工作狀態時,兩手不準離開製動閘和離合閘。
3.4 上把鉤工的操作順序:
掛好繩鉤和保險繩鉤 在車輛運行的前方掛上紅燈 將車推至擋車器處 與司機聯係將鋼絲繩繃緊 站在軌道的一側打開擋車器 →與絞車司機聯係將車緩慢推至或拉向變坡點處下放。
3.5 下把鉤工的操作順序
當聽到打鬆車信號後,打開坡底的擋車裝置;當車輛鬆到合適位置,鋼絲繩不再處於工作狀態時,打停車信號;待車輛停穩後,站在軌道的一側,先摘保險繩鉤,再摘主繩鉤;最後將紅燈取下運行到指定地點。
上把鉤工沒關閉擋車器前不許摘掛鉤,下把鉤工沒打開擋車裝置不許打開車信號。向下放車時鋼絲繩未繃緊,未掛好鉤頭保險繩鉤,不許打開擋車器。
4.收尾工作
4.1 操作結束後應做好以下工作:
4.1.1 把鋼絲繩全部纏在滾筒上;
4.1.2 切斷電源,把開關手把打在斷電位置,鎖緊閉鎖螺釘;
4.1.3 搞好絞車周圍環境衛生;
4.1.4 盤好信號線,收拾好工具。
4.2 向接班人,班組長彙報運轉情況,存在問題等。
裝料工操作規程
1、裝料前要先檢查裝料車輛以及所使用工具完好情況,不合格得禁止使用,車內有雜物應清理幹淨,礦車有多餘的鐵絲應剪掉,以保證裝車質量和裝車安全;
2、按所裝材料的品種、規格車輛推到相應得貨位前,使用飛機杠穩車,穩好車後,先清理材料現場周圍雜物,以保證安全,然後開始裝料;
3、扛木料,木柱時,用手將斜的一頭夾起,另一頭落地和和自己麵向斜交,身體半蹲下,找到料的重心位置,稍蹲下將梁上肩,木梁平麵朝下,防止柱頭滑出,重心偏移;
4、扛鐵柱時,柱體上平銷應鎖緊,然後用手將鐵柱扶起,柱腳落地和自己麵向斜交,身體半蹲下,將鐵柱上肩,鎖體朝下,防止柱頭滑出重心偏移;
5、扛鐵梁,T型鋼梁,U型鋼柱腿,金屬網等物件時,用手抱起上肩,穩扛穩放;
6、扛鐵梁,至少由兩人操作,穩抬穩放,防止碰壞鍍層,抬放時要互相照應,動作協調一致;
7、扛四米以下的台棚梁圓柱時,至少由三人操作,其中一人給另兩人共同將梁的一頭上肩,兩人用通一肩膀,下放時兩人要互相招呼,動作應保持一致;
8、裝四米以下鐵道時,至少由三人操作,裝車的重心要和車的中心重合,盡可能降低物料的重心,不要架的太高,同時要分層碼放平整;
9、裝四米以上的鐵道和四米以上的木梁時,至少四人操作,同時要由專人指揮;
10、裝料過程中,要照前顧後,注意腳下,照應行人,兩人以上共同操作時,要互相聯係,保證動作協調一致,多人操作時要由專人指揮;
11、井下回收裝料,必須保證工作地點支護完好,道路暢通,由裏到外,逐步裝車的原則,同時要由專人指揮,負責觀察周圍兩幫及頂板情況,聯係信號,設崗警戒,專人開車等,應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12、普通材料裝車,高度不得超出車沿,重量不得超過1.8噸,寬度不得超過礦車的寬度,,金屬網豎起裝車時,超出車沿得部分不得超過網寬的1/3;
13、大件材料裝車時,高度不超1.7米,(物件頂端至軌麵),寬度不超超過1.4米,重量不得超過2T,超出前述規定的設備或材料要指定專門的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同時向安監、調度、通風和運輸等單位聯係;
14、所裝材料或設備的重心必須和車的中心重合,同時要捆綁牢固;
15、井上下裝卸大件材料或設備需用導鏈起吊的,要按照相關安全注意事項執行;
16、卡車裝料必須不能妨礙車與車之間的連接,要再碰頭插孔上方留有足夠的空隙,以保證掛車;
17、裝車時最少要有兩人進行,保證穩裝穩放,以防物件傷人或損壞材料;
18、嚴格執行“行車不作業,作業不行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