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礦調度室安全管理製度彙編
調度室是煤礦安全生產調度的職能機構,負責煤礦生產、安全調度工作,調度室工作人員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熟練掌握煤礦安全生產的專業知識,掌握煤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避災路線、重大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等必備知識,具備一定的安全管理經驗和解決問題、處理問題的能力。
一、部門職責
第1條 保證在進行生產調度工作中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01manbetx ,全麵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文件和決定,負責全礦安全生產的調度管理。
第2條 負責煤礦各類安全生產信息、指令的上傳下達。對上級安全生產文件、指示、通知、通報、命令等,及時送交領導批示和轉發,並負責督促檢查。
第3條 及時準確傳達本單位領導安全生產決定,組織、協調、調度好全礦安全生產工作。
第4條 經常深入現場,隨時掌握生產動態,對02manbetx.com 隱患整改情況、初采工作麵、工作麵撤除、重點工程、高溫火點、瓦斯、水患等到情況進行重點調度,負責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采取積極措施處理。
第5條 負責解決處理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問題。
第6條 負責02manbetx.com 搶險的綜合調度,並做好應急救援的協調。
第7條 發生02manbetx.com 時,負責如實迅速地向領導彙報,應向貴肥能源公司彙報的事故,必須及時向貴肥能源公司調度室彙報;按照領導批示,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並負責協調、組織恢複生產。
第9條 保質保量完成生產調度和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二、責任追究
第10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相關責任者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製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第11條 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相關責任者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02manbetx.com 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02manbetx.com 現場的;
(三)阻礙、幹涉02manbetx.com 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12條 未按規定及時做好煤礦各類安全生產信息、指令的上傳下達。對上級安全生產文件、指示、通知、通報、命令等,未及時送交領導批示和轉發的,調度室負直接責任。
第13條 煤礦各類調度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不準確,調度室負直接責任。
第14條 在各類煤礦安全生產信息、指令的上傳下達中出現錯誤、延誤的,調度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第15條 未及時進行安全隱患整改調度,調度室負直接責任。
第16條 在事故搶險的綜合調度、應急救援的協調中出現錯誤的,調度室負直接責任。
第17條 不能保證煤礦生產通訊係統的暢通,影響安全生產的,調度室負直接責任。
第18條 發現煤礦監控係統有異常現象未及時采取措施處理的,監控係統各類信息的彙總、報告不準確的,調度室負直接責任。
第19條 調度室對各類生產報表的準確性、及時性負直接責任。
第20條 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工作人員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調度室負直接責任。
第21條 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相關責任者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調度室主任
調度室主任是煤礦安全生產調度的第一責任者,負責煤礦生產、安全調度協調工作。調度室主任必須掌握煤礦安全生產的專業知識、熟練掌握煤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避災路線、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必備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第2條 認真做好煤礦安全生產的調度工作,及時將有關情況向領導彙報。
第3條 負責組織製定本科室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度,並按規定進行考核。
第4條 按時參加安全生產會議,並形成會議紀要,督促各科門落實。
第5條 隨時掌握煤礦生產現場的實際情況,發現異常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采取相關措施。
第6條 負責煤礦各類調度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7條 負責煤礦各類安全生產信息、指令的上傳下達。
第8條 負責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調度。
第9條 負責事故情況的彙報和彙總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10條 負責事故搶險的綜合調度並做好應急救援的協調。
第11條 負責保證煤礦生產通訊係統的暢通。
第12條 負責煤礦監控係統的運行值班以及各類信息的彙總、報告。
第13條 負責各類生產報表的報送等工作。
第14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
第15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二、責任追究
第16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調度室主任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製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第17條 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調度室主任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02manbetx.com 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幹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18條 調度室主任對煤礦的安全生產調度工作負直接責任。
第19條 調度室發生無人值班或值班人員不認真負責,調度室主任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第20條 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調度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第21條 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製止的,調度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第22條 煤礦各類調度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不準確,調度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第23條 未組織製定本科室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度,或未按規定進行考核的,調度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第24條 在各類煤礦安全生產信息、指令的上傳下達中出現錯誤、延誤的,調度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第25條 未及時進行安全隱患整改調度,調度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第26條 在事故搶險的綜合調度、應急救援的協調中出現錯誤的,調度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第27條 不能保證煤礦生產通訊係統的暢通,影響安全生產的,調度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第28條 發現煤礦監控係統有異常現象未及時采取措施處理的,監控係統各類信息的彙總、報告不準確的,調度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第29條 調度室主任對各類生產報表的準確性、及時性負直接責任。
第30條 外出期間未明確專人代行職權,調度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第31條 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調度室主任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調度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第32條 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調度室調度員
調度室調度員是煤礦安全生產調度指揮員,負責安全生產調度、協調管理工作。調度員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生產專業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必須積極協助調度室主任、副主任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規定,搞好本企業調度管理工作。
第2條 遵守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度並按規定進行考核。
第3條 負責對上級安全生產文件、指示、通知、通報、命令等,及時送交領導批示和轉發,並督促檢查。
第4條 參加采掘工作麵的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評比。
第5條 參加安全生產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開展安全生產科研攻關。
第6條 隨時掌握生產動態,對事故隱患整改情況、初采工作麵、工作麵撤除、重點工程、高溫火點、瓦斯、水患等情況重點調度,負責督促有關科門和單位采取積極措施解決。
第7條 要經常深入現場,及時解決現場存在的問題,隨時掌握工程的進度等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第8條 發生事故時,如實迅速地向領導彙報,並按照領導要求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負責協調組織恢複生產。
第9條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第10條 按規定參加本科業務技術學習,提高技術水平。
第11條 按規定及時向上級 彙報 各種 報表 和數據。
第12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二、責任追究
第13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調度室調度員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製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第14條 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調度室調度員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幹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15條 未及時進行分工範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的,給予調度室調度員記過處分。
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未製定有效治理措施的,給予調度室調度員記大過直至開除的處分。
對排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調度室調度員開除的處分。
第16條 對上級安全生產的文件、指示、通知、通報、等沒有及時送交領導批示和轉發。調度員負直接責任。
第17條 未遵守本專業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定,調度員負直接責任。
第18條 在參加的采煤、掘進工作麵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調度員負直接責任。
第19條 因調度室調度員不能夠經常深入現場,現場存在的技術問題不能夠得到及時解決,調度室調度員負直接責任。
第20條 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以及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采取相關措施的,或在檢查中有違章現象不及時製止的,調度室調度員負直接責任。
第21條 發生事故時,不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或彙報不準確,調度室調度員負直接責任。
第22條 因調度指揮失誤的,調度員負直接責任 。
第23條 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審查中,調度員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調度室調度員負直接責任。
第24條 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有關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監測
根據上級要求,為進一步加強礦井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管理,保障係統的正常運行與靈敏可靠,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結合各礦實際,特製定本管理規定。為加強領導,保證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的正常運行,礦要成立安全監測監控領導小組:
組 長:礦 長
成 員:生產礦長 總工程師安全礦長 機電礦長 調度室主任、監控隊隊長 通防隊隊長
責任範圍劃分
(一)調度室是全礦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的主管單位,成立專門的監測監控管理考核辦公室,生產礦長任監測監控管理考核辦公室主任,監控隊長具體負責監測監控管理的日常工作,對全礦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的安裝維護、調試、標校和運行操作,以及安全監測監控圖紙、監測記錄、運行日誌、維修記錄、標校記錄的存檔和保存工作。
(二)礦井所有監測監控設備及傳感器、電源電纜、信號電纜由監控組統一管理,建立台賬。下井前要逐一標校檢測,確保合格。各單位需安裝監測監控設備時,先填寫設備申請單,詳細注明所需設備的種類、數量,並由考核辦公室主任簽字後,到監控組領取。
(三)所有監測監控設備、電纜按屬地原則進行管理,即哪個單位負責該地點及沿途的設備、文明生產由哪個單位進行管理。各水平主要大巷及軌道下山、其它無人作業地點的由監控組管理;皮帶機下山及順槽皮帶機巷道的由采煤區隊管理;各變電所、泵房或絞車房內的由機電專業管理,其它采掘工作地點的由使用單位進行管理。設備安裝、電纜吊掛標準要符合礦機電專業規定,否則依照機電專業相關標準進行考核。
(四)采掘單位如需新安裝監測監控設備時,其中采煤工作麵由監測監控小組安裝好後交於施工單位,掘進工作麵安裝由監測組派專業人員與該單位電鉗工共同進行。正式投入使用後,信號電纜的延伸吊掛、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由各使用單位自行負責。
(五)各單位在使用中發現報警、儀器損壞、數據異常時立即彙報調度室,由專業人員進行03manbetx 處理,因彙報不及時而造成安全隱患、事故或貽誤生產的,追究區隊責任。
三、使用標準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安全監控係統必須24小時連續運行。
2.安全監控係統傳感器的數據或狀態應傳輸到地麵主機。
3.必須按礦用產品安全標誌證書規定的型號選擇監控係統的傳感器、斷電控製器等關聯設備,嚴禁對不同係統間的設備進行置換。
4.礦長、總工程師、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爆破工、采掘區隊長、通風隊長、生產科室工程師以上幹部、采掘工作麵當班工長(組長)、采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流動電鉗工、安全監測工下井時,必須隨身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二)設計和安裝
1.編製采區設計、采掘作業01manbetx 和安全技術措施時,必須對安全監控設備的種類、數量和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斷電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並繪製布置圖和斷電控製圖。
2.安全監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礦用阻燃電纜連接,嚴禁與調度電話電線和動力電纜等共用。
3.井下分站應設置在便於人員觀察、調試、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安設時應墊支架,或吊掛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頂板不大於300mm,據巷道下幫不小於200mm。
4.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5.安裝斷電控製時,必須根據斷電範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並接通井下電源及控製線。斷電控製器與被控開關之間必須正確接線,具體方法由礦總工程師審定。
6.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電源線和控製線在改線或拆除時,必須與安全監控管理部門共同處理。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必須經礦長或總工程師同意,並製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7.模擬量傳感器應設置在能正確反映被測物理量的位置。開關量傳感器應設置在能正確反映被監測狀態的位置。
(三)甲烷傳感器的設置使用
1.采煤工作麵甲烷傳感器的設置
(1)U形通風方式在上隅角設置甲烷傳感器或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距離工作麵10米之內設置甲烷傳感器,報警點≥1.0%,斷電點≥1.5%,複電點<1.0%,斷電範圍是工作麵及其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2)工作麵回風巷距離回風口10至15米處也要設置甲烷傳感器,報警點≥1.0%,斷電點≥1.0%,複電點<1.0%,斷電範圍是工作麵及其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3)工作麵采用串聯通風時,被串工作麵距離進風巷口10至15米處設置甲烷傳感器,報警點≥0.5%,斷電點≥0.5%,複電點<0.5%,斷電範圍是被串采煤工作麵及其進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4)采煤機司機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報警點設置為≥1.0%;
(5)采區回風巷甲烷傳感器報警點≥1.0%,斷電點≥1.0%,複電點<1.0%,斷電範圍是工作麵及其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6)一翼回風巷及總回風巷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0.7%。
(7)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及總回風巷道內如果有臨時施工的電氣設備,其上風側應設置甲烷傳感器,報警點≥1.0%,斷電點≥1.0%,複電點<1.0%,斷電範圍是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及總回風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2.掘進工作麵甲烷傳感器的設置
(1)在工作麵混合風流處距離迎頭5米之內設置甲烷傳感器,報警點≥1.0%,斷電點≥1.5%,複電點<1.0%,斷電範圍是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2)在工作麵回風流中距離回風口10至15米處設置甲烷傳感器,報警點≥1.0%,斷電點≥1.0%,複電點<1.0%,斷電範圍是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3)采用串聯通風的掘進工作麵,必須在被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前設置掘進工作麵進風流甲烷傳感器,報警點≥0.5%,斷電點≥0.5%,複電點<0.5%,斷電範圍是包括局部通風機在內的被串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4)掘進機司機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報警點≥1.0%。
以上所有甲烷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側壁不得小於200mm,並應安裝在維護方便,不影響行人和行車,頂板完好、無淋水處。
(四)其他傳感器的設置
1.一氧化碳傳感器的設置
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層采煤工作麵時,必須至少設置1個一氧化碳傳感器,報警濃度為0.0024%。一氧化碳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不得大於300mm,距巷壁不得小於200mm,安裝在維護方便,不影響行人行車頂板完好、無淋水處。地點可以設置在上隅角、工作麵或工作麵回風巷距離回風口10至15米處。
2.風速傳感器的設置
采區回風巷、總回風巷的測風站應設置風速傳感器。風速傳感器應設置在巷道前後10米內無分支風流、無拐彎、無障礙、斷麵無變化、能較準確計算風量的地點。
(1)主要進回風巷最高允許風速不得>8m/s。
(2)運輸機巷,采區進回風巷最低不得<0.25m/s,最高不得>6m/s。
(3)采煤工作麵、掘進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最低不得<0.25m/s,最高不得>4m/s。綜采工作麵在采取煤層注水和采煤機噴霧降塵等措施後,其最大風速可以大於4m/s,但不得超過5m/s。
(4)掘進中的岩巷最低不得<0.15m/s,最高不得>4m/s。
(5)其他通風行人巷道風速最低不得<0.15m/s。
3.風壓傳感器的設置
主要通風機的風硐內應設置風壓傳感器。
4.溫度傳感器的設置
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層采煤工作麵時,應設置溫度傳感器,報警值為30℃。應垂直懸掛,距頂板不得大於300mm,距巷壁不得小於200mm,安裝在維護方便,不影響行人和行車,頂板完好、無淋水處。設置地點在距離回風口10至15米處。
5.開關量傳感器的設置
(1)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采煤機組必須設置設備開停傳感器。
(2)礦井和采區主要進回風巷道中的主要風門必須設置風門開關傳感器。當兩道風門同時打開時,發出聲光報警信號。
(3)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距離風筒末端30至50米處應設置風筒壓力傳感器,傳感器應安設在有足夠動作空間,無阻礙物處,保證傳感器動作靈活。
(4)為監測被控設備瓦斯超限是否斷電,被控開關的負荷側必須設置饋電傳感器。
(五)使用與維護
1.調校
(1)安全監控設備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定期調校。
(2)安全監控設備使用前和大修後,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測試、調校合格,並在地麵試運行24~48小時方能下井。
(3)采用載體催化原理的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每隔10天必須使用校準氣體和空氣樣,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調校一次。調校時,應先在新鮮空氣中或使用空氣樣調校零點,使儀器顯示值為零,再通入濃度為1%至2%CH4的甲烷校準氣體,調整儀器的顯示值與校準氣體濃度一致,氣樣流量應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4)安全監控設備的調校包括零點、顯示值、報警點、斷電點、複電點、控製邏輯等。
(5)安全監控維護人員每隔10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閉鎖進行試驗,各相關使用單位每隔10天必需對風電閉鎖功能進行測試。試驗記錄要認真保存備查。
(6)煤礦安全監控係統的分站、傳感器等裝置在井下連續運行6~12個月,必須升井檢修。
2.維護
(1)井下安全監測工必須24小時值班,每天檢查安全監控係統及電纜的運行狀況。使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並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地麵中心站值班員。當兩者讀數誤差>0.1%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並在8小時內將兩種儀器調準。
(2)下井管理人員發現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與甲烷傳感器讀數誤差>0.1%時,應立即通知安全監控部門進行處理。
(3)采掘工作麵設置的甲烷傳感器在爆破前應移動到安全位置,爆破後應及時恢複到正確位置,防止因放炮損壞傳感器和電纜。對需要經常移動的傳感器、斷電控製器及電纜等,由采掘班組長負責按規定移動,並嚴格保證安設位置符合要求,嚴禁擅自停用。
(4)井下使用的分站、傳感器、斷電控製器及電纜等由所在區域的區隊長、班組長負責使用、遷移和管理,所有儀器設備要懸掛標誌牌。
(5)傳感器經過調校檢測誤差仍超過規定值時,必須立即更換;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更換和故障處理期間必須采用人工監測等安全措施,並填寫故障記錄。
(6)低濃度甲烷傳感器經大於4%CH4的甲烷衝擊後,應及時進行調校或更換。
(7)電網停電後,如果備用電源不能保證設備連續工作1小時,應及時更換。
(8)使用中的傳感器應經常擦拭,清除表麵積塵,保持外觀清潔。采掘工作麵的傳感器應每天除塵;傳感器應保持幹燥,避免灑水淋濕;維護、移動傳感器應避免摔打碰撞。
3.便攜式檢測儀器
(1)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檢測儀器應設專職人員負責充電、收發及維護。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塵,下井前必須檢查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零點和電壓值,不符合要求的禁止發放使用。
(2)使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檢測儀器時要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進行操作,嚴禁擅自調校和拆開儀器。
4.煤礦安全監控係統信息的處理
(1)地麵中心站24小時值班製度。值班人員應認真監視各種信息狀況,詳細記錄係統運行狀態,接收上一級網絡中心下達的指令並及時進行處理,填寫運行日誌,打印安全監控日報表,每日報礦長和總工程師審閱。
(2)係統發出報警、斷電、饋電異常信息時,中心站值班人員必須立即通知礦調度值班人員,查明原因,並按規定程序及時報上一級網絡中心。處理結果應記錄備案。
(3)調度值班人員接到報警、斷電信息後,應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彙報,礦值班領導按規定指揮現場人員停止工作,斷電時撤出人員。處理過程應記錄備案。
安全調度值班製度
一、當天值班人員是當天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值班幹部負責處理當天24小時內的一切安全工作,做到24小時不脫崗。
二、值班期間發生的事故,值班人員必須了解清楚,凡發生人身事故或較大僥幸事故,值班人必須到現場並與調度值班領導聯係好,按照程序通知有關領導並及時向礦領導彙報。
三、值班期間發生事故,值班幹部必須參加礦組織的事故03manbetx 會,並做好03manbetx 記錄,重大及重傷以上事故各分管領導也必須參加(或按礦通知)
四、值班人員負責開好三班安監員的班前班後會,負責組織參加各類學習活動,班前會安排工作既要全麵細致,又要突出重點,負責01manbetx 措施和安全通報的學習和簽字。
五、值班人員對井下各生產地點都要掌握了解,對當日檢查驗收問題及時調度整改情況,並要求安監員下井帶問題落實表現場督促整改。
六、正規上崗,接電話要及時並使用文明用語,各類記錄要準確,字跡要工整、清晰,擺放整齊,
七、考核責任者彙報的各類問題要有記錄、有安排、有落實,落實好當天所有上交施工措施的登記存放、傳達。
八、搞好室內和走廊衛生保持清潔,所有人員不準在辦公室(學習室)內打牌或喝酒。
調度室副主任崗位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煤礦“三大01manbetx ”,在調度室主任的領導下,全麵掌握全礦安全生產動態。
(二)、經常深入井下現場,及時了解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及生產動態情況,積極主動協助區隊解決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中的問題和事故隱患。
(三)、堅持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係,當安全和生產發生矛盾時,要堅決服從安全,杜絕違章指揮。
(四)、積極參加礦組織的安全質量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協助各專業部門下達整改計劃和措施。
(五)、貫徹執行上級和本礦領導有關安全生產方麵的通知、指示、命令,做好上傳下達。
(六)、當發生事故時要盡快弄清情況向領導彙報並赴現場參加事故的指揮搶救工作,了解清楚事故發生的原因及經過,參加事故的調查03manbetx 。
(七)、協助主任做好各項工作,如主任不在時負責全麵工作,並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調度室技術員崗位職責
(一)、認真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在調度主任領導下,對調度室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責任。
(二)、參加(礦)年、季、月度計劃的審查,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和有關安全規定,掌握采區接替和采掘工作麵接替情況,參與組織好采掘隊上綱要創水平活動。
(三)、掌握礦井的災害預防計劃和避災路線,負責了解重大安全隱患處理情況。發生重大事故時,協助主任、副主任參加處理。
(四)、經常深入井下現場檢查安全情況,發現生產中有重大不安全隱患,及時向領導彙報,並采取措施進行處理,防止事故的發生。
(五)、參加事故分析、調查和處理工作,參加礦組織的安全質量大檢查工作。
(六)、組織好本室的安全技術業務學習,並組織好業務知識考試,提高人員的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