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隆煤礦火工品領取、使用、回收、運輸、存放管理製度
一、領取製度
1、領取炸藥或雷管時,必須憑領取單領取當班的炸藥和雷管,並在領取單上簽字。
2、領取炸藥和雷管時,必須當時檢查品種、規格、數量是否與計劃相符,並從外觀上檢查其質量及電雷管編號是否與計劃一致。
3、電雷管必須實行專人專號,不得遺失、轉借他人使用或挪作他用。
4、領取爆破材料時,不得攜帶礦燈進入庫內,以防礦燈引爆爆破材料。
二、回收製度
每次爆破工作完成後,爆破工作必須認真落實雷管和炸藥的來龍去脈。做到領取、實用、繳回相一致。剩餘的雷管、炸藥退回材料庫,將數量填入領取單並簽字。
1、炸藥和雷管應分別存放在專用的炸藥箱內。
2、材料箱要設置在放炮警戒線以外支護完好,無電器設備、不潮濕的安全地點。
3、爆破材料箱必須加鎖,鑰匙由爆破工隨身攜帶。
4、不準任何人在存放炸藥箱的地點休息,更不準坐在炸藥箱上。
5、放爆器要懸掛在幹燥地點。
三、運送製度
1、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攜帶運送,炸藥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護下由經過培訓的爆破工助手運送。
2、嚴禁將爆破材料裝在衣袋中。領到爆破材料後必須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行走中要注意離開電纜和金屬導體。
3、攜帶爆破材料的人員不在交接班和人員上、下井的時間沿井筒上下。
4、不得攜帶爆破材料在人群聚集的地點停留。
四、火工品使用製度
1、電雷管在發給放炮員前,必在用檢查儀逐個做電阻檢查,並將腳線扭成短路,嚴禁發給電阻不合格的電雷管。
2、爆破物品必須由考核合格的放炮員使用,放炮員必須經過培訓並持有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