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沙溝煤礦工人技術操作規程
武威市涼州區西營大沙溝煤礦
主提升機司機
一、一般規定
第一條:主提升機司機必須經過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第二條:熟悉提升機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和動作原理,掌握《煤礦安全01manbetx 》有關規定及各項規章製度。
第三條:主提升機司機必須嚴格遵守本01manbetx 01manbetx 及《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相關規定,切實落實《絞車工崗位責任製》。
第四條:上崗操作時要精神集中,不得幹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工作。
二、操作前的準備
第五條:主提升司機接班後應做下列檢查:
1、各緊固螺栓不得鬆動,連接件齊全、牢固;
2、聯軸器間隙應符合規定,防護罩牢固、可;
3、軸承、變速箱油量適當,油環轉動靈活、平穩,強迫潤滑的泵站,管路完好;
4、試驗過卷、鬆繩、腳踏緊急製動、閘瓦磨損和過壓、欠壓保護,各種保護裝置及電氣閉鎖必須完整無損;
5、各種儀表指示應準確,聲光和警鈴信號靈敏、可靠;
6、檢查鋼絲繩的排列情況和襯板、繩槽的磨損情況;
7、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及時處理並向主管領導彙報,處理結果符合要求後,方可正常開車;
三、操作
第六條:主提升機司機必須熟悉各種信號,操作時嚴格按信號執行。
1、司機不得無信號動車。
2、聲光信號的具體含義是:(1)信號燈閃一下,警鈴響一聲,表示應立即停車;(2)信號燈閃兩下,警鈴響兩聲,表示向上提升;(3)信號燈閃三下,警鈴響三聲,表示提升機向下運行;(4)信號燈閃四下,警鈴響四聲後,司機必須注意後續的聲光信號,後續信號兩次表示慢上,三次為慢下。
3、當所收信號不清楚或有疑問時,司機應立即與信號工聯係,重發信號後,再進行操作。
4、礦車在井口停車位置時,司機不得擅自動車,若要動車,必須與井口把鉤工聯係,按信號操作。
第七條:提升機啟動前應做以下工作:
1、啟動輔助設備。
2、觀察電壓表、電流表指示是否準確、正常,確認無誤後,方可開車。
第八條:提升機的啟動與運行
1、啟動順序
(1)接到開車信號後,將工作閘鬆開;
(2)根據信號及深度指示器所顯示的礦車位置,確定提升方向,將主令控製器推至第一步(1檔),開始啟動;
(3)根據電流情況,操作主令控製器,使提升機勻速加速至規定速度,達到正常運轉。
2、提升機啟動和運行過程中,應隨時注意觀察下列情況:
(1)電壓表、電流表的讀數應符合規定;
(2)深度指示器指針位置與移動速度相符;
(3)各運轉部位聲響正常;
(4)時刻觀察聲光信號的變化情況;
(5)下放時注意鋼絲繩跳動有無異常,向上提升時電流表有無異常擺動現象。
第九條:提升機的正常減速與停車
1、根據深度指示器的指示位置或警鈴示警,將主令控製器推至“0”位,用工作閘點動施閘,按要求及時、準確停車。
2、根據終點指示位置(或信號),及時用工作閘準確停車。
第十條:提升機運行過程中的02manbetx.com 停車
1、運行過程中有下列現象之一時,應立即斷電,用工作閘進行中途停車:
(1)電流過大、速度太慢或啟動不起來;
(2)運轉部位發出異響;
(3)出現情況不明的意外情況;
(4)出現其他必須立即停車的不正常現象。
2、運行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斷電,使用腳踏緊急製動保險閘進行緊急停車。
(1)工作閘操作失靈;
(2)接到緊急停車信號;
(3)過減速點或接近正常停車位置不能正常減速的;
(4)出現其他必須緊急停車的故障時。
3、出現02manbetx.com 停車後,司機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彙報,進行處理。事後將故障及處理情況及時填入運行記錄。
第十一條:02manbetx.com 停車後的注意事項
1、運行中發生02manbetx.com ,在故障未處理前禁止動車。事故原因查清後,故障未能全部處理完畢,但已能暫時恢複運行,經主管領導批準,可以恢複運行,完成本鉤提升行程,將礦車升降至終點位置,再停車繼續處理。
2、鋼絲繩如遭受礦車掉道等猛烈拉力停車時,必須對鋼絲繩進行檢查,經檢查無損傷後,方可恢複運行。
3、因停電停車時,應立即切斷總開關電源,將主令控製器推至“0”位,工作閘、腳踏緊急製動閘置於施閘位置。
4、過卷停車時如果發生故障,將過卷開關複位後,可恢複提升,但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並將故障情況填入運行記錄。
5、在設備檢修或處理事故期間,提升司機必須嚴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檢修需要動車時,須由專人指揮。
第十二條:提升司機必須進行班中巡回檢查
1、班中巡回檢查一般為兩小時一次。
2、巡回檢查要按規定的檢查線路和內容逐項檢查,不得遺漏。
3,在巡回檢查中,司機能處理的問題應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通知維修工處理。對所有發現的問題和處理經過,必須認真填入運行記錄。
第十三條:提升司機應遵守以下操作紀律
1、司機操作時,手不能離開操作手把,人不得離開操作台。
2、開車後不得與他人閑談、打電話及做其他與操作無關的事。
3、司機接班後嚴禁睡覺、打鬧,操作台上不得放與操作無關的物品。
4、在操作未結束或未停車前,禁止換人。提升司機因身體驟感不適,不能堅持操作時,可中途停車,有另一司機代替。
第十四條:提升司機必須遵守以下安全守則
1、禁止超負荷運行;
2、非緊急情況下,運行中不得使用腳踏緊急製動閘;
3、礦車掉道時,嚴禁用絞車牽引上道;
4、司機不得擅自調整製動閘;
5、司機不得隨意變更繼電器整定值;
6、進入滾筒槽內檢修時,必須落下保險閘,切斷電源,並在電源開關手把和操作手柄上懸掛警示牌。檢修完畢後,摘除警示牌。
7、停車期間,司機需要離開操作台時,必須將工作閘置於施閘位置,主令控製器手把置於“0”位,並切斷控製回路電源。
四、收尾工作
第十五條:在檢修或處理事故後,提升司機與專職維修工必須認真檢查,並做好記錄。
第十六條:提升司機應搞好絞車房內外及設備的環境衛生,並按規定認真填好各種記錄。
水 泵 工
一、一般規定
第一條:水泵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第二條:水泵工必須熟悉排水設備的構造、性能、技術特征和動作原理,並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第三條:嚴格遵守有關規章製度和勞動紀律,嚴格落實《水泵工崗位責任製》,履行《水泵共崗位職責》。
二、操作前的準備
第四條:水泵工在啟動水泵前,應對以下部位進行檢查。
1、各緊固螺栓不得鬆動;
2、聯軸器間隙應符合規定,軸承潤滑油油質合格、適量;
3、吸水道正常,吸水高度符合要求;
4、控製開關接地可靠,啟動靈敏;
5、手動2~3轉水泵轉動無卡阻現象;
6、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必須及時處理,並向當班領導彙報。經處理符合要求後,方可啟動該水泵。
三、水泵的啟動運行
第五條:啟動水泵應按以下順序進行
1、向泵體內灌水,直至泵體內的空氣全部排出;
2、起動水泵電動機;
3、水泵啟動後,緩慢打開出水閥門,注意觀察壓力表;
4、水泵投入正常運行。
第六條:工作泵和備用泵交替運行,對於不經常運行的水泵電動機,每隔10天空轉一次,以防受潮。
第七條:主水泵的正常停機
1、緩慢關閉水泵的出水閥門;
2、切斷電動機電源,水泵停止運行。
第八條:排水泵運行過程中的故障停機
1、泵體異常震動或有故障性異響;
2、水泵不吸水;
3、泵體漏水或閘閥、法蘭濨水;
4、電動機冒煙、冒火;
5、電源斷電;
6、其他緊急事故。
第九條:水泵工必須進行班中巡回檢查
1、班中巡回檢查一般為每半小時一次;
2、巡回檢查的內容為:
(1)各緊固件齊全、無鬆動;
(2)各發熱部位的溫度不超限(滑動軸承不大於65℃,滾動軸承不大於75℃,電機溫度不大於規定溫度);
(3)盤根鬆緊應適度,不進氣、滴水不成線;
(4)電動機和水泵無異狀、異響或異震;
(5)壓力表指示正常;
(6)水倉積泥麵積距龍頭底麵距離不小於0.5米。
3、巡回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及時處理,水泵工單獨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彙報主管領導,派專人進行處理。
4、水泵運行的初始日期、檢查維修和累計運行時間應留有記錄。
第十條:水泵工的日常維護保養內容
1、軸承潤滑
(1)軸承每運行10天換油一次,運行中不必換油;
(2)潤滑油符合規定。
2、更換盤根
(1)盤根磨損、老化後應及時更換。
(2)新盤根的安裝要求:接口互錯120°,接口兩端間隙越小越好,盤根蓋壓緊到最大限度後,擰回0.5~2.5扣,直至盤根有水滴滴出為止。
(3)更換盤根應在停泵後進行,但鬆緊程度可在開泵後做最後調整。
3、定期清刷龍頭罩,清除水倉雜物。
4、排水泵應輪換進行檢修,保證備用泵隨時可投入運行。
第十一條:水泵工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嚴格落實《水泵工崗位責任製》,認真履行《水泵工崗位職責》。
2、水泵工接班後不得睡覺,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3、電動機、開關應有良好接地。
4、在處理事故或檢修期間,水泵工應堅守崗位,不得離開泵房。
四、收尾工作
第十二條:打掃水泵房環境衛生,做好相關記錄。
第十三條:將本班存在的問題向下一班水泵工交代清楚。
跟班電工
一、一般規定
第一條:井下跟班電工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無證不得上崗進行電氣維修操作。
第二條:井下跟班電工必須熟知《煤礦安全規程》和電氣設備防爆的相關規定以及行業標準。
第三條:井下跟班電工應熟悉礦井巷道布置,了解作業地點的瓦斯濃度,熟悉在災害情況下的停電順序。
二、操作前的準備
第四條:跟班電工入井前,應檢查、清點應帶的常用工具、零件和材料。
第五條:跟班電工佩帶的驗電筆必須與電壓等級相符,並保持完好。
第六條:必須熟悉井下所有電氣設備、供電係統和供電線路的主要技術特征。
第七條:需停電檢修設備時,事先必須通知受停電影響範圍內的有關區隊及人員。
三、操作
第八條:井下檢修、搬移電氣設備時,嚴禁帶電作業。
1、操作時應由兩人協同工作,相互監督。
2、檢修前首先切斷電源,用驗電筆驗電,確認停電後,再放電,並檢查接地線。
3、在電源開關手把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後,方可檢修電氣設備。
第九條:跟班電工對電氣設備的維修質量應達到相關技術要求,設備在檢修、更換零件後,應達到原有性能。
第十條:高低壓電纜的懸掛應符合規定,電纜的連接符合相關工藝要求。
第十一條:運行中的饋電開關的短路、過負荷和漏電保護應保持完整,保證開關動作可靠。
第十二條:在檢查維修過程中,如發現電氣設備失爆,應立即處理。對在現場無法處理的失爆設備,必須停止運行,並向當班領導彙報,升井處理。
第十三條:檢漏繼電器跳閘後,必須查明跳閘原因和故障性質,並及時處理。嚴禁甩掉簡陋繼電器強行送電。
第十四條:電氣設備的局部接地螺栓與接地引線的連接必須可靠,不準有鏽蝕。局部接地極和接地引線的截麵尺寸、材質應符合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凡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必須加鎖,開關上懸掛“小心反電”警告牌。
第十六條:在同一饋電開關控製的係統中,有兩個及以上多點同時作業時,要分別懸掛警示牌,並派專人負責聯絡、協調各相關環節的工作進度。工作結束後、恢複送電前,必須由專人逐點檢查,全部完工並各自摘掉自己的停電標誌牌後,方可送電。嚴禁約定時間送電。
四、收尾工作
第十七條:工作完畢後,清點工具,並對檢修設備進行試運轉。
第十八條:每班工作結束升井後,向有關領導彙報當班工作情況。
充 電 工
一、一般規定
第一條:充電工必須經過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操作。
第二條:充電工必須熟悉礦燈的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能處理一般故障。
第三條:礦燈應統一編號,實行專人專燈、固定充電架、集中管理。
第四條:充電工必須熟知充電注意事項,會進行日常充電操作。
二、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第五條:礦燈充電室內溫度應保持在15~25℃之間,並應保持幹燥,整潔。燈房內的電氣設備應采用防爆型,並設有安全滅火設備。
第六條:充電架應保持清潔,每天應擦拭一次,每半年檢修一次。
第七條:本規程以KL5LM(M)型礦燈為例。
三、操作
第八條:礦燈有下列缺陷之一時,嚴禁發出使用:
1、燈頭燈蓋鎖失靈;
2、充電不足;
3、燈頭圈鬆動;
4、玻璃破裂;
5、電纜破損;
6、接觸不良形成“眨眼”;
7、缺少零件的礦燈。
第九條:收回礦燈時應進行下列檢查;
1、檢查燈鎖、燈圈、玻璃、燈頭殼及電纜等有無破損,閉鎖裝置是否有效。
2、檢查有無紅、滅燈。
第十條:日常充電
1、把用過的礦燈對號放到充電架上,關閉燈頭開關,把燈頭上的充電插孔插入充電鑰匙,旋轉180°即接通充電電源,並參照充電架說明書注意觀察充電指示。
2、每小時調整一次電壓,將電壓保持在3.7±0.1伏範圍內。在整個充電過程中,應經常檢查充電電壓和充電電流。
第十一條:充電注意事項
1、充電工作應有專人負責;
2、充電時燈頭開關應處於關閉狀態,嚴禁開著燈充電,否則光源會很快燒毀;
3、充足電的礦燈若長時間不使用或在充電過程中突然停電時,應將礦燈旋離充電座;
4、首次使用前,應先充電10小時方可使用,使用過的礦燈也應充足10小時。
5、紅、滅燈應及時檢修或更換。
6、充電架上的電壓表和充電指示器應定期校驗和檢查。
第十二條:燈頭部的拆卸與維護
1、用三角套扳手擰鬆三角保險螺絲,取下燈頭圈、燈麵玻璃和反射器;
2、檢查燈頭開關、燈泡是否完好,連接電纜有無鬆動。
3、檢修後,按相反次序重新將燈頭裝好。
第十三條:礦燈使用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在使用中應避免猛烈摔打、碰撞,禁止將礦燈置於高溫和火源旁烘烤;
2、嚴禁將礦燈用於其它用途,如抽煙、放炮等;
四、收尾工作
第十四條:充電工在本班工作結束後要將工作情況認真記錄,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並做好其它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