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水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探水措施
1、必須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
2、探水孔一般應布置在有積水,透水可能的一側工作麵內或側幫上,應呈扇形布置,鑽孔數量應根據實際情況布置,但不能少於3個,鑽孔深度應根據煤層賦有條件確定,但一般孔深應為7.5-30m(見探水鑽孔布置示意圖)
3、跟班安全員、技術員要根據礦探水措施,現場監督、檢查、製止不打或少打探水鑽孔,不按規定打探水等違章行為,一旦發現透水而無法控製時,應按規定的撤退路線通知並組織險區人員迅速撤離。
4、探水工作麵及其附近的巷道的支護應用對子柱,木垛加固,以免衝垮煤避和支柱。
5、清理好巷道,保證安全撤退路線暢通無阻,並應有良好的通用和照明。
6、探水前應疏通水溝,清挖水倉,檢修好排水設備。
7、探水中要注意觀察水情,如發現煤岩變鬆或鑽杆向外流水超過正常打鑽供水量時,必須立即停止打鑽(不得移動或拔出鑽杆),並報告礦調度室。
8、發現鑽孔內漏出有害或易燃氣體時,必須立即停止打鑽,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9、凡參加探水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認真學習掌握有關01manbetx 、規定和本措施,持證上崗。否則不準上崗作業。
二、放水措施
1、探放老空水前,要充分03manbetx ,查明老空水體空間位置,可能積水量和水壓,並根據礦井排水能力和水倉容量控製放水孔數量及放水孔流量,以便安全疏幹礦井或局部水量,消除在采掘過程中發生突然湧水的可能性。
2、不管是老空水或是含水層水,如果水源的水量和壓力不大,可直接利用探水鑽孔放水,如果水壓較大,則另打放鑽孔放水。放水孔直徑一般為50-70㎜,在打入放水孔時,孔口要安置直徑100-200㎜,長4-6m的套管,套管上應有放水閥門,鑽杆通過套管工作。
3、鑽孔放水時,必須有專人監測鑽孔出水情況,測定水量、水壓,做好記錄,遇到突然變化時,必須立即處理,並報告礦調度室。
4、放水過程中安全員要現場值班,除及時觀察便攜式報警儀監測的瓦斯情況處,還要定時檢查空氣成份。若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超限,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並報告礦調度室。
5、當水量變水或無水時,應反複多次下鑽具至原孔深度或超過孔深,以防鑽孔被堵塞,造成放幹積水的假象,避免掘進時發生02manbetx.com 。
6、排除井筒和下山積水前,必須安裝局部通風,並由瓦檢員檢查有害氣體,發現問題處理後才能排水。
7、放水前應事先規定人員撤退路線,撤退路線應保持暢通無阻,照明良好。
8、放水人員必須由礦安全科提前組織學習有關01manbetx ,規定和本措施,凡違章操作者追究責任,按有關規定處罰。
三、出水征兆
煤岩壁掛汗、掛紅、煤壁發暗、有霧狀、煤壁潮濕鬆輪、有水叫聲、巷道空氣變冷、淋水增大、地板鼓起、有害氣體增高,這就是出水預兆,這時當班安全員要立即通知班長,撤出現場工作麵所有人員,上報礦調度室,采取果斷措施,預防水害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