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縣非煤礦山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汶上縣非煤礦山特大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
為有效實施非煤礦山特大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製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汶上縣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亡(遇險)10人及以上或不足10人但社會影響重大的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設立汶上縣非煤礦山特大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總指揮由縣安監局、國土資源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指揮部成員由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總工會、國土資源局、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供電公司負責人組成。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分管負責人擔任,副主任由縣委宣傳部、縣安監局、國土資源局有關負責人擔任,負責承辦指揮部交辦的有關事項和對外信息發布工作。
(三)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縣安監局負責應急救援的協調指揮工作;縣公安局負責警戒保衛工作;縣衛生局負責醫療救護和檢測檢疫工作;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采和地質方麵的基礎資料;縣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和有關保險機構負責配合當地政府做好善後處理工作;縣供電公司負責應急供電工作;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和重點礦山企業負責現場施救、後勤保障和善後處理工作。
(四)指揮部下設8個組:
1.現場指揮組:設在現場救護基地,由縣安監局、衛生局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及時處理突發災變。
2.搶險救災組:由事故發生單位和應急救援指揮部緊急調集的有關單位的人員組成,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指揮部製定的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3.技術專家組:由有關技術專家和事故單位技術負責人組成。負責研究製定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
4.物資供應組: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及事故發生單位的有關人員組成,負責保證搶險救災中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5.警戒保衛組:以當地派出所、交通管理所為主組成,負責事故發生後的人員疏散、警戒和維持秩序、交通管製等工作。
6.醫療救護組:由當地和事故單位的醫療機構組成,負責對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
7.後勤保障組:由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事故單位組成,負責食宿接待、車輛調度等工作。
8.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牽頭,縣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和有關保險機構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後處理工作。
三、危險目標的確定及危險性評估
我縣非煤礦山的危險主要來自地下開采的稀土礦、金礦及采石場。事故類型主要為透水、冒頂、中毒、塌方、物體打擊等。我縣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及開采礦種是:軍屯鄉的稀土礦、花崗岩、沙、粘土,白石鄉的金礦、花崗石及義橋鄉、康驛鎮、苑莊鄉、郭樓鎮境內的采沙場。
四、應急救援體係及演練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的八個組,構成了應急救援體係,重點是醫療救護組、技術專家組、物資供應組和後勤保障組。由於我縣沒有專業礦山搶險救護隊伍,救護力量不足,特與兗礦集團救護大隊組成協作救護組織。各礦山企業就近與礦山救護隊簽定救護協議書。礦山救護隊應根據所服務的礦區特點,製定訓練計劃,定期進行演練。
五、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
(一)礦山事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儲備。各鄉鎮組織物資儲備工作以各礦山設備物資庫、礦業集團公司、部分生產廠家和各礦山排水設備租賃站為主儲備。有關鄉鎮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信息庫,形成信息網絡。
(二)救援物資設備的調運。根據救援需要,由應急救援指揮部隨時調集各儲備庫的物資。
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非煤礦山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報告縣安監局(電話:7210169)、縣國土資源局(電話:7212057),由縣安監局向縣政府(電話:7212586)和市安監局(電話:2907728、2907718)報告。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麵報告,逐級上報。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並附示意圖;需要有關部門協助和處理的有關事項;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事故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保護好事故現場;當地公安部門應迅速趕赴現場,負責做好警戒保衛和維護治安秩序。
七、事故的應急救援
(一)縣安監局值班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縣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按本預案組成指揮部趕赴現場實施指揮,並通知專業救護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救護。
(二)搶險救災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開展。
2.自救互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應按照《礦山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積極組織搶救,並迅速組織遇險人員沿避災路線撤離,以防事故擴大。
3.安全搶救原則。在事故搶救過程中,應采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事故。礦山救護隊必須設立現場救護基地,並設待機隊伍。
4.通訊暢通原則。井上下應設立專線指揮電話,並保持暢通。
八、現場醫療救護緊急措施
應急醫療救護,主要利用當地醫療單位的醫療隊伍進行緊急救護。需要時,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緊急調集其他區域的醫療救護隊伍和醫療器械參與救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