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龍煤礦爆炸材料運輸製度
作者:佚名
2012-05-26 20:21
來源:本站原創
在上下班或人員集中的時間內,禁止運送爆破器材。
2.除爆破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運送。
3.禁止爆破器材在井口房和井底車場停留。
4.在夜間或井下,搬運炸藥和雷管時,應戴絕緣手套。
5.炸藥和雷管應分開運送,禁止將雷管裝在衣袋內。
6.領取爆破器材後,應直接送到爆破地點,禁止亂丟亂放。
宣威市文興鄉馬龍煤礦
200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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