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科11101下付巷拆密閉安全技術措施
根據生產需要,經礦領導研究決定排出11101下副巷密閉內積水, 屆時需要把11101上付巷密閉打開,為了保證排水期間安全,特製定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1、通風隊負責在拆除11101下付巷密閉前,先將局部通風機接好,保證運行正常,風筒延續到密閉地點。
2、在打開密閉前由瓦檢工檢查密閉處瓦斯情況,當密閉內外瓦斯濃度低於0.8%時可以直接啟封密閉,當瓦斯濃度大於1%時應將風筒接至密閉口,將密閉裏外瓦斯濃度降到8%以下經通風科、安檢科現場人員檢查確認無異常時,通知調度室後方可逐步打開密閉。
3、通風科負責現場監視工作地點及回風流的瓦斯情況,發現瓦斯濃度超過1%時,應立即減少或停止向瓦斯聚集區供風,待回風流中瓦斯濃度降至0.8%以下時方可重新恢複工作。
4、啟動局部通風機前,由瓦檢工負責檢查風機附近10米以內瓦斯、二氧化碳濃度,隻有在其所有濃度不大於0.5%時,方可開動局扇,並隨時檢查局部通風機運轉情況,以防吸循環風。
5、施工隊在正常通風後瓦斯濃度降到0.5%以下時方可有序的進行排水作業,在施工時要輕裝輕放,嚴禁碰撞避免產生火花。
6、瓦檢工檢查工作地點瓦斯情況,發現瓦斯異常,應立即撤人,並彙報調度室。
7、安檢員必須在現場監督。
8、岩巷隊在排水結束後,負責重新把11101下付巷密閉建好,對密閉構建的要求按下發的標準構建。
9、其它未盡事宜,嚴格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執行。
通風科
2010年4月2日
通風科:
調度室:
生產技術部:
安檢科:
安全礦長:
總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