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礦 “一通三防”組織機構
尹家衝煤礦“一通三防”組織機構
二○一二年五月
尹家衝煤礦“一通三防”組織機構
為了全麵建設“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係提供可靠保障,我礦特成立“一通三防”組織機構:
一、管理機構
組 長:唐太文(總工)
副組長:黃榮(通風副總工程師)
成 員:馮寶和
劉傑
為確保各項工作管理到位,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特成立以下四個小組:
二、組織機構
1、通風組:
尹雲 周訓平 李 磊
2、防塵組:
唐開成 李明才 張友明
3、防滅火組:
張明 彭輝 黃開華
4、防瓦斯組:
劉傑 呂宗超 李招貴 龍進舉
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十條禁令”
一、禁止煤礦無證無照、證照不全、證照暫扣等非法生產建設行為;
二、禁止核準建設30萬噸/ 年以下的高瓦斯礦井和45萬噸/ 年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新建項目;
三、禁止應進行瓦斯抽采的礦井在瓦斯抽采未達標區域進行采掘活動;
四、禁止在綜合防突措施效果不達標的突出煤層進行采掘活動;
五、禁止9萬噸/ 年及以下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經防突能力評估擅自組織生產;
六、禁止礦井瓦斯超限作業;
七、禁止擅自降低礦井瓦斯等級;
八、禁止礦井在安全監測監控係統運行不正常的情況下進行才采掘活動;
九、禁止采掘工作麵無風、微風作業;
十、禁止使用國家命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設備。
以上是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印發的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十條禁令”,作為煤礦企業員工,尤其是“一通三防”組織機構成員,必須將此“十條禁令”銘記在心,做到心中有數並認真貫徹落實,進一步建立健全我礦“一通三防”組織機構體係,嚴格落實“一通三防”崗位責任製,認真實施“一通三防”安全規劃和措施,使安全工作不斷向更高層次發展,爭創“本質安全型礦井”。
尹家衝煤礦通防科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