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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十八項管理製度之企業認為需要製定的其它製度

作者:佚名 2012-05-30 21:45 來源:本站原創

煤礦十八項管理製度之企業認為需要製定的其它製度

  一、業務保安責任製

  第1條:生產科業務保安責任製

  1、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全麵落實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和條例,認真組織、指揮、協調、調度安全生產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煤炭生產的各項技術規定和政策,在組織生產的過程中,堅持技術原則,優化設計,合理布局,督促檢查技術措施,作業01manbetx 的落實,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創造良好的生產作業環境,實現安全生產。

  3、認真組織好質量上標準,安全創水平活動,經常深入基層,加強質量管理和檢查,促進質量標準化的提高,為安全工作打好基礎。

  4、堅持“一通三防”重中之重的原則,全麵落實“一通三防”管理責任製,抓好通防專項資金的落實,進一步完善通防各大係統不斷改進管理手段,努力控製重特大瓦斯、煤塵02manbetx.com 發生。

  5、認真做好礦井通風、瓦斯、煤塵、防滅火等項技術管理,對通風安全儀器,儀表組織定期檢查,並做好礦井救護隊的業務技術指導工作。

  6、抓好頂板及放炮管理,嚴防頂板及放炮02manbetx.com 發生。

  7、認真做好礦井地測,水文等方麵的預測,預防工作,使其技術管理具有超前的預見性,並做到及時、準確,為安全生產創造條件。

  8、協助有關部門搞好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參與02manbetx.com 調查03manbetx 和處理,製定預防性措施

  9、抓好安全生產調度工作,及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調度現場隱患並督促抓好整改,加快信息反饋,及時向領導彙報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協調組織好安全生產。

  10、抓好運輸管理工作,完善各項規章製度和安全設施,督促檢查安全設施的定期試驗,使之達到靈敏可靠。

  11、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十項”專業管理製度,完善專業管理安全設施,健全安全專業管理製度,定期召開專業管理會議,調度十項專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不安全隱患,研究製定可靠措施,並督促落實,防止重大02manbetx.com 發生。

  12、配合安全、機電等組織好安全質量檢查工作。

  第2條:安全科業務保安責任製

  1、全麵監督檢查企業對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

  2、按照上級要求,做好安全目標的分解、落實和考核工作,全麵檢查安全生產責任製和業務保安責任製的落實,使安全目標責任層層落實。

  3、參與各項工程設計和有關項目竣工驗收以及實際計劃技術措施的審查,並督促抓好落實工作。

  4、督促有關部門按照規定提足用好安技措費用,以及“一通三防”專用資金,並對計劃完成情況組織檢查驗收,確保安全投入發揮作用。

  5、督促有關部門搞好安全宣傳教育以及各種安全培訓、考核,發證工作,並定期做好審驗證和持證上崗的監督檢查。

  6、積極組織開展安全活動,定期組織安全監督檢查,督促“十項專管”人員定期排查隱患,對重大隱患負責組織評估,並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製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竣工組織驗收。

  7、定期總結03manbetx 安全工作,及時製訂年、季、月度安全工作計劃,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並負責製定安全獎罰意見報領導批準後落實。

  8、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做好種類事故的調查03manbetx 與處理,對“三違”人員和事故單位按規定進行處罰,並做好安全情況的統計上報工作。

  9、負責公司安全監察工作的檢查指導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安全監察有關工作。

  10、堅持獎優罰劣和重獎重罰原則,管好用好安全獎勵基金,調動安全生產積極性。

  第3條:技術中心業務保安責任製

  1、認真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法規編製企業技術發展規劃。

  2、深入生產一線03manbetx ,排查各單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有關技術難題,積極組織技術攻關,並協助付諸實施。

  3、負責收集、整理國內有利於煤礦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新材料信息,並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積極進行推廣應用。

  4、做好總工程師日常交辦的有關安全生產方麵的技術工作。

  第4條:工會宣傳、勞動防護、女職工保護業務保安責任

  1、向職工群眾宣傳黨和國家的勞動保護政策,法令及公司安全衛生規章製度,對職工群眾進行遵章守紀和勞動保護科學技術知識教育,協助行政搞好職工安全培訓。

  2、監督和協助行政貫徹執行各項勞動保護法令、01manbetx 、條例、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勞動集體合同規定的各項有關勞動保護內容,及時解決生產中出現的有關安全衛生方麵的問題,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3、堅持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製度,對公司勞動保護經費(安措費用、“一通三防”資金)的提取使用和技措計劃的落實實施,收集和整理有關勞動保護方麵的意見和建議,提交職代會作出相應的決議,並監督實施。

  4、監督檢查本公司新建、擴建、改建和更新改造工程項目的勞動保護設施嚴格按照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年度執行。

  5、經常性地進行現場安全生產和工業衛生方麵的巡視;經常參加行政開展的安全檢查和質量標準化驗收等活動。加強對井口群眾住處接待站的管理,對查出或職工群眾回報的問題及時提交行政,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進行建檔,跟蹤落實整改。

  6、督促行政按照國家規定發放勞動保護用品,教育職工做好工體防護。搞好塵毒治理,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7、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監督和協助行政執行國家有關保護女職工的規定,切實做好女職工的“四期”保護工作。

  8、參加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協助查清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采取防範措施,參與提出對事故事故者處理意見。

  9、支持職工行使煤礦安全生產十項權利。

  第5條:紀委、安全科業務保安責任製

  1、堅持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檢查、督促各級黨政組織和黨員、幹部認真貫徹執行。

  2、加強黨員、幹部隊伍的安全意識教育,不斷提高黨員、幹部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3、參與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對違章指揮或玩忽職守造成重大損失者進行批評教育和必要的紀律處分。

  4、經常深入基層,配合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物資供銷,二次分配等進行監督檢查。

  5、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值班跟班製度的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生產。

  第6條:黨政辦公室業務保安責任製

  1、認真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自覺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組織機關開展好各種安全生產活動。

  2、嚴守黨和國家的機密,及時、準確地做好文件、材料的收發、傳閱、歸檔和立卷管理,確保無泄密現象和防止檔案火災事故。

  3、認真組織好“兩堂一舍”、質量標準化創建工作,不斷提高“兩堂一舍”管理水平,搞好食品衛生,消滅食品中毒現象,改善職工生活。

  4、認真抓好機關車輛安全,杜絕行車責任事故,確保值班車輛和安全生產用車隨叫隨到,做到安全衛生,防止物資財產丟失被盜。

  5、認真處理好礦社關係,保證礦井安全秩序不受影響,同時摸清公司所屬各單位周邊小煤礦開采動向,及時做好工作,確保各單位不受開采威脅。

  6、積極做好安全法規的宣傳教育和思想發動工作,圍繞安全生產重點服務於基層,搞好兩個文明建設。

  8、做好職工群眾的來信來訪接待工作,堅持原則、大公無私,妥善處理好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和各種會議的安排接待工作,確保機關工作秩序正常。

  第7條:政工業務保安責任製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積極做好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宣傳教育工作。

  2、圍繞公司安全生產中心任務,搞好宣傳陣地的建設,抓好安全知識教育,利用礦內宣傳工具,宣傳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及法規,做到家喻戶曉,形成濃厚的安全生產氛圍。

  3、經常深入基層對公司管理的幹部進行考核,了解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情況,加強對黨員和幹部的安全生產教育,認真組織開展黨員身邊無事故活動。

  4、根據安全生產需要及時調配人員,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

  5、堅持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穩定礦區治安,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提高治安保衛工作水平,加強治安防範,降低發案率。

  6、加強民兵的思想安全教育,充分發揮發兵在安全生產中的突出作用。

  7、配合有關部門抓好幹部職工的崗培工作。

  第8條:經營管理科業務保安責任製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製度,切實抓好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與管理工作。

  2、依據有關安全法規編製企業發展規劃,生產計劃,基建計劃等。

  3、以安全生產為重點,合理安排維簡費用,安技措資金及“一通三防”專項資金計劃,並經常深入基層檢查落實情況。保證安全生產必要的投入。

  4、在安排新、改、擴建工程項目時,必須堅持“三同時”的原則,並嚴格設計,驗收製度。

  5、按照國家環保有關規定,認真做好環境保護工作。

  6、嚴格執行《統計法》,搞好統計上報工作,為安全生產提供有益信息。

  7、按照有關文件精神搞好企業經濟承包管理工作,突出安全生產重要地位,堅持原則,嚴格考核兌現。

  8、及時推廣企業經營及安全生產管理典型經驗,進一步加強企業內部管理,有效促進企業的經濟發展。

  第9條:勞動保障業務安全責任製

  1、全麵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照“礦山安全法及省勞動保護條例”和國家各項勞動工資政策,製定本企業實施意見並認真執行。

  3、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勞動保障製度,搞好職工勞動保障工作。

  4、堅持先培訓後上崗和持證上崗的原則,做好年度要害工種、特殊工種和新工人崗前等培訓、考核、發證、複審、驗證工作,並建立各種培訓檔案,確保各工種持證率達到100%,不斷提高全員安全技術素質,堅持每年一次複審驗證製度。

  5、做好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管理工作,按照國家規定,不斷改善職工勞動保護條件,嚴格執行女工保護法,杜絕女工下井。

  6、配合有關部門按照國家規定,及時做好工傷和病員的鑒定工作,對不適應井下工作人員及時調整,並做好職業病普查及鑒定工作。

  7、參加安全檢查,把安全、質量作為評獎的重要內容,獎罰嚴明,參加改建、擴建、新工種三同時的檢查驗收。

  8、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鑒定善後處理工作。

  第10條 財審業務保安責任製

  1、認真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抓職務管理的安全工作,認真落實財務製度,確保本單位自身安全無事故。

  2、按照固定資產有關管理的規定,做好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要求做到帳表、帳帳、帳實相符,固定資產的購進、主調撥、報損、出售要按有關規定辦理,誰違反規定,造成損失和帳務混亂,誰負責任。

  3、做好現金的管理和使用,確保庫存現金的安全,庫存現金較大的,夜間要有專人值班,並配備必要的保安工具。

  4、做好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規定,嚴格管理,確保會計檔案的安全,需要銷毀的要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

  5、保管好各種票據、單據,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執行,確保票據、單據的安全。

  6、在安全部門的配合下,做好安全獎勵基金的收取、上交工作,財務部門按有關規定儲存好安全獎金,不挪作他用。

  7、資金安排優先考慮安全生產的需要,確保通防專用資金及安技措的支付。

  8、做好有關審計資料和審計文件的保管工作,並確保安全,不丟失。

  第11條:團委業務保安責任製

  1、充分發揮優勢作用,大力宣傳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經常組織青工圍繞安全生產開展多種宣傳活動,努力提高全體青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配合有關部門抓好青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提高青工業務技術水平,教育青工養成遵章光榮,違章可恥的新風尚。

  3、在開展各項活動評比中,首先把安全工作好壞作為重要一項內容考核。

  4、從思想教育入手,不斷提高青工的法製理念理念,充分發揮青年監督崗的作用,及時反映和回報安全信息,認真督促種類隱患整改。

  5、抓好青工身邊無事故活動,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製度,狠反三違,加強對共青團員的教育,充分發揮團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為安全生產出力獻策。

  第12條:機電業務保安責任製

  1、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及上級的有關機電設備管理方麵的方針精神,做好機電安全工作,確保本部門自身安全和責任製的落實。

  2、加強機電設備技術管理工作,認真抓好機電標準化創建,不斷提高設備維修質量,提高機電係統安全可靠性,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條件。

  3、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製度,認真抓好落實,從嚴從細抓好現場管理,經常深入現場檢查設備運行,隱患整改及製度執行情況,配合有關部門抓好機電崗位人員的業務培訓考核工作。

  4、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認真排查,嚴格落實機電係統中的不安全隱患,對重大隱患盯住整改。定期召開機電管理例會,分析機電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認真做好各類事故調查分析,並按時上報各類事故。

  5、定期組織電氣預防試驗和大型設備技術測定,並定期做好安全設施試驗,抓好安全供電和節電工作,搞好鍋爐年檢,使之安全運行。

  6、做好全公司安全通訊工作,確保通訊暢通無阻,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按照有關規定,抓好安全標誌產品的配置及更換工作。

  第13條:供銷業務保安責任製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確保全公司器材供應符合安全生產之要求並做好本部門全麵的安全工作。

  2、按照有關規定,嚴格把住訂貨、進貨關,確保及時供應符合標準要求的設備、材料等,同時提交出廠合格證和有關安全資格文件。

  3、搞好庫房管理,嚴禁煙火,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做好保管員的自身保安教育和事故應急處理教育。

  4、做好全公司火工品管理,定期組織大檢查,建立完善各種製度,定期對四員進行培訓與考核,使之持證上崗。

  5、深入現場為基層服務,經常了解供應物資在安全方麵存在的問題,不斷提出改進意見。

  6、做好自用車和全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定期檢修保養車輛,認真抓好車輛年審工作,杜絕帶病車輛運行,杜絕重大車輛責任事故發生。

  7、抓好全麵煤質管理,定期抽樣檢查,做好煤炭銷售工作,確保銷售煤炭質量符合標準,提高效益。

  二、安全目標管理

  第1條:礦井要依據上級下達的安全指標結合安全生產條件和職工隊伍安全技術素質狀況,製訂年度安全總體目標。總體目標要具有先進性和可操作性。

  第2條:安全目標必須與須與責任、權利和利益掛鉤,安全目標考核獎罰在經濟承包中占重要比重,把安全目標納入經濟管理軌道。

  第3條: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安全目標全麵責任,必須製定措施,保證目標的實現。

  第4條:各級安全監察部門負責安全目標的考核,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兌現獎罰,使安全目標管理起到促進和保證安全調節的杠杆作用。

  安全辦公會議

  第5條:礦每月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議。

  第50條:安全辦公會議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主持,安全領導小組全體人員參加,必要時有關領導及科室負責人列席參加。

  第6條:安全辦公會議之前,各級安監部門及有關人員要充分做好準備,會議要突出重點,有議有決。其主要內容包括:

  1、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指示等;

  2、聽取分析安全工作經驗教訓,研究各類隱患的整改措施及有關安全生產問題的解決方法,討論並提出下步安全工作意見,要具體落實到有關部門和人員。

  3、對發生的各類事故進行討論分析,找出原因,吸取教訓,製定防範措施,研究提出事故具體處理意見。

  第7條:各安監部門對安全辦公會議形成的決議要認真記錄,形成《紀要》並督促檢查落實情況,並按規定向有關領導上級管理部門及時彙報。

  第8條:凡不按照要求組織召開安全辦公會議的一律按違章論處,責任由各級安全第一責任者承擔。

  三、安全檢查

  第1條:礦每月組織一次全麵安全大檢查,每旬組織一次安全質量自查。礦各級領導及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堅持深入基層、現場、搞好安全巡回檢查。

  第2條:安全大檢查由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組織,安監部門牽頭,生產、機電、技術等有關科室參加。

  第3條:安全大檢查之前,要按照有關規定、標準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檢查內容包括:

  1、檢查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01manbetx 、條例的貫徹落實情況;

  2、檢查作業規程的編製審批,各項規章製度及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

  3、檢查工作現場的工程質量、礦井一通三防、機電運輸管理及文明生產情況;

  4、檢查安全技措資金及通防專項資金的使用及工程項目完成情況;

  5、檢查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情況;

  6、檢查黨、政、工團組織齊抓共管安全生產情況;

  7、檢查各級幹部安全生產責任製,部門業務保安,工人崗位責任製落實情況。

  第4條:檢查中發現威脅職工生命安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作業場所應立即責令其停止作業,撤出人員,迅速整改。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要下達安全處理決定書。按“四定”原則(定人員、定措施、定責任、定時間)落實處理。

  第5條:安全大檢查後,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要組織召開安全檢查辦公會,及時通報安全大檢查情況,同時對存在的各類問題和隱患的整改情況指定專人跟蹤落實,按期複查。對整改隱患積極、效果突出的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對整改隱患不力或整改質量低劣的給予通報批評和罰款,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安全技術培訓與教育

  第1條:安全技術培訓是實現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工作。必須堅持“管理、裝備、培訓並重”和“強製培訓、分級培訓、統一標準、考核發證”的原則,對職工進行有計劃的培訓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2條: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由各級行政領導負責並納入安全辦公會議的議事日程,行政一把手應組織安監、勞資、組織、教育、工會等部門編製培訓計劃。各級勞動管理部門是安全培訓的主管部門,對各級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和安全教育室進行業務領導,各級安監部門對安全培訓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3條:各單位都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資格證書”製度。煤礦職工隻有具備工種或崗位的安全技術水平,有牢固的安全意識和法製觀念,經考核合格才可以取得“安全資格證書”,並堅持持證上崗。

  (一)培訓機構與任務

  第4條:各單位都應按照培訓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安全培訓機構,加強組織管理,強化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第5條:各級培訓機構是職工進行安全培訓的教育單位,其主要領導必須專職。培訓機構必須以安全培訓教育為主,有足夠數量的專職管理人員和教師,師資隊伍應專兼結合。

  第6條:各級安全培訓單位垢任務和培訓對象:

  1、鍋爐、壓力容器、電工、起重工、電氣焊工、架子工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由公司配合有關部門培訓考核發證;

  2、從事爆破作業的“四員”即:放炮員、保管員、押運員、安全員由公司配合有關部門培訓考核發證;

  3、一級培訓中心培訓集團公司總經理、副總理、總工程師;

  4、二級培訓中心培訓省地方煤炭企業的礦(科)級安全生產管理幹部、工程技術人員、救護大中隊長、安全教育室專兼職教學人員;

  5、三級安培中心培訓區(科隊)級安全生產管理幹部、班組長、救護隊員、特殊工種人員,還應負責本公司安排的其它培訓任務;

  6、四級安培中心的任務是:

  (1)負責一般工種及新入礦工人的安全培訓;

  (2)負責辦好安全教育展覽室,對事故案例、安全生產經驗和典型事跡進行宣傳教育;

  (3)負責播放有關安全方麵的錄音、錄像、幻燈;

  (4)講授安全技術知識,演示安全儀器、儀表的實際操作;

  (5)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群眾性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第7條:各級安培中心的考核標準及資格認證由上級有關部門統一進行,各級培訓單位負責對所培訓的對象進行安全工作資格考核複審及換發證工作。

  (二)教學

  第8條:安培中心教學必須堅持理論聯係實際,突出安全意識、安全法規、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教育,注重實際應用能力的培養,努力做到有針對性、靈活性和實用性。

  第9條:正規安全培訓必須按照《煤礦01manbetx 》所規定的培訓時間和內容實施教學;要針對培訓對象編製有明確辦班目的教學計劃,合理安排學習內容;做到統一教學大綱、統一教材、統一標準。

  第10條:安全培訓中心的專職教師必須具備現場工作三年以上,中級及其以上技術職稱,政治思想覺悟高,熱愛安全技術培訓工作,身體健康等條件,經考核合格才可擔任。

  第11條:安培中心的教學應采取課堂講述、電化教育、實驗教學、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法,堅持課堂教學與現場教學相結合,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和培訓效果。

  第12條:通過正規安全培訓各類人員應達到以下要求:

  1、正副區(科、區)長、技術人員、安監員,應會依據《煤礦01manbetx 》指揮生產;會編製審查作業規程、01manbetx 、掌握質量標準;會檢查判斷事故預兆,會排除事故隱患;發生事故後會采取應急措施,組織工人處理事故和避災脫險;熟悉職責範圍內各種設備、儀器、儀表性能和安全操作技術。

  2、特殊工種及班組長要熟悉本工種的《煤礦01manbetx 》有關規定及作業規程和01manbetx ;熟悉崗位的質量標準,操作、檢測,安全技術;掌握職責範圍內的儀器、儀表性能、原理、結構,會熟練使用、操作,會排除故障。

  3、一般工種和新工人要了解黨和國家在安全生產方麵的方針、政策、法規,了解《煤礦01manbetx 》的有關規定及防治瓦斯、煤塵、頂板、水、火等自然災害的基本知識;熟悉職責範圍內的災害預防計劃及處理措施、能自救和互救。

  (三)安全工作資格證書與考核辦法

  第13條:從事煤礦井下生產建設的職工,都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並經考試和時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為經培訓的人員不得指揮生產,不準上崗操作。

  第14條:《安全工作資格證書》有效期由上級有關部門統一規定,期滿後要重新考核換證。

  第15條:《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經培訓單位考核合格,由安全監察部門審核後簽發。

  第16條:對於重傷和發生一級生產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實踐證明其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水平不能勝任工作;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一定後果的,由簽發單位根據情況吊銷其《安全工作資格證書》。

  第17條:建立安全培訓帳卡管理製度對培訓人員要填好培訓卡片,建檔立案。

  (四)安全教育

  第18條:各單位都要加強對職工安全思想教育,以增強全員意識,變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自覺地搞好安全生產。

  第19條:安全教育在堅持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同時,要突出黨組織的核心作用,帶動群團組織共同搞好安全教育。

  第20條:各單位每年要編製安全教育工作規劃,每月製定工作細則,做到安全教育工作經常化、製度化、規範化。

  第21條:安全教育要結合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做到重點突出、方法靈活、形式多樣、注重理論聯係實際,富有實效性。

  第22條:各單位每周都要確定一天為安全思想教育日(即安全活動日),教育內容圍繞安全生產方針,安全法規與紀律,注重以提高安全意識為主,時間不得少於40分鍾。

  第23條:安監部門要對安全教育的計劃、時間、場所、內容建立檢查考核辦法,做到每月檢查通報,獎優罰劣。

  (五)其它規定

  第24條:脫產培訓的職工,在培訓期間除不享受井下津貼外,享受本人原工資福利待遇;考試不及格單位或不參加考試者不發獎金,補考和再培訓費用自理。

  第25條:安全培訓教育計劃由安監部門監督執行,定期檢查通報情況,對不按培訓教育計劃組織培訓的要及時批評教育,必要時進行罰款,罰款納入安全基金。

  第26條:安全培訓考試不合格者必須經再培訓,直到考試合格。凡是分配未經安全技術培訓,未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的人員上崗工作的都按違章指揮論處。若出現重大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人的責任,情節惡劣的除給予罰款外,還應給予行政處分。

  五、“三同時”製度

  第1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設項目必須符合職業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的職業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統稱為三同時)。

  第2條:今後凡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必須執行“三同時”製度,否則,要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勞動、衛生、環保、工會等部門要參加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凡不符合安全、衛生規定的,不準施工和投產。

  第3條:多種經營、第三產業新上項目凡資超過200萬元的,事先設計時必須經過勞動衛生、環保、工會等部門對安全衛生設施審查論證,否則不準開工。

  第4條:建設單位應對承擔建設項目的設計單位提出具體的職業安全衛生設計要求。設計單位編製文件時應同時編製《職業安全衛生專篇》,具體內容以勞動部(88)第48號文規定編寫(共8頁),設計依據,工程概述,建築及場地布置,生產過程職業危害分析,職業安全衛生主要防範措施,預期效果及評價,職業安全衛生機構,人員配備,專用投資概算。

  第5條:所有需執行“三同時”製度的項目,必須建立職業安全衛生初步設計審查表、驗收審查表,提前上報有關單位,並申請審查驗收。

  六、安全獎懲

  第1條: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充分調查全員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根據煤炭部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製定安全獎罰製度

  第2條:安全獎懲,應本著思想教育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的原則,獎勵要堅持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的辦法,處罰要堅持以思想教育,政紀處分,經濟罰款相結合的辦法。

  第3條:各生產經營單位都要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製定安全獎懲製度,並嚴格考核兌現。

  七、安全獎勵基金提取管理

  第1條:各單位必須設立安全獎勵基金,資金來源從生產經營成本中提取,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以滿足安全生產獎勵為準。

  第2條:安全獎勵基金由財務部門收繳,單列帳戶儲存,由安監部門掌握,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挪作他用。

  第3條:平時安全管理中的各種罰款全部納入安全獎勵基金、帳戶,安監部門開出罰款單後單位務必如時上交。

  第4條:安全基金用於各項安全活動、平時獎勵,年度表彰和上交省、市提留及上級對事故的罰款等。

  八、獎勵

  第1條:安全獎勵分為:記功、晉級、授於先進安全生產者,安全標兵等榮譽稱號和對集體一次性獎勵,礦級幹部安全獎及平時製止重大事故發生有功人員物資獎勵等。

  第2條:集體獎勵

  1、生產礦井實行安全生產周期獎,按年實際產量計算獎勵標準。基本得將條件為實現年度安全目標;全年無重大生產事故;全麵完成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實現第一安全年,按年實際產量噸煤0.05元計算。實現第二個安全年,噸煤按0.1元計算。實現第三個安全年噸煤按0.15元計算,其後不再加。發生死亡事故,但原煤百萬噸亡率不超標,按獎勵標準50%計算獎金,安全生產周期統一從二00二年元一日起計算。

  2、生產礦井實行季度安全質量台階獎,基本得獎條件及標準由公司根據當年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研究決定。

  第97條:凡取得下列成績之一者,酌情給予表揚、記功、晉級和1000元以內的獎勵。貢獻特殊者可以給予重獎。

  1、抵製違章指揮,製止建章作業,從而避免了重大惡性事故或輕事故危害程度者。

  2、發現重大隱患,立即采取措施,從危難中直接搶救出遇難者,或在工傷急救中做出較大貢獻者。

  3、事故發生後,臨危不懼,采取措施,從危難中直接搶救出來遇難者,或在工傷急救中做出較大貢獻者。

  4、拒絕和製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從而避免了可能發生的事故者。

  第99條:凡本製度未明確規定在安全生產過程中有突出貢獻的每次給予100-1000元獎勵。

  第100條:工人具備獲獎條件由駐礦安全站整理材料報礦安全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給予獎勵,礦級幹部的表彰晉級和特殊獎勵由安監部門核定典型材料提交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九、處罰

  第1條:根據國務院302號令要求,集團公司嚴格執行傷亡事故領導責任追究製度。

  1、在生產過程中,由於管理不善,年內發生因工死亡1人或一次2人(含2人)以上的重傷事故,公司配合煤礦安全監察部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根據責任大小,對分管領導給予行政記過以上的處分,對負有主要責任的科、區長給予撤職處分。

  2、生產礦井發生重大生產事故,按直接經濟損失的10%進行事故罰款。

  3、公司或上級檢查發生不合格品的頭麵,每次罰款5000元,電氣失爆每台次罰款5000元,季度檢查專業不達標的罰款5000元/次,檢查中發現一般性“三違”罰款200-500元/人次,發現嚴重“三違”罰款500-1000元/人次。

  第2條:實行責任事故經濟賠償製度。

  1、因工作不負責任或“三違”造成的非傷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一萬元以下的,責任人按損失的5%賠償;直接經濟損失在一萬元以上至五萬元以下的,賠償不超過1000元;五萬元以上賠償不超過2000元;情況特別嚴重的可以加重處罰。

  2、因違章造成自身傷害,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責任者200—1000元的罰款。

  3、因采購或自製生產用材料、設備、備件不合格,導致事故發生的,按其責任大小,應承擔3000元以上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按有關法律有上級監察部門查處。

  第3條:對各類事故不按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偽造、故意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幹撓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資料和情況的,按照同類事故加重處罰1—2萬元。

  第4條:以上各類事故和違章行為,安全監察部門要認真進行調查取證,情況屬實的,依據罰款規定和標準,開出罰款通知單,由被罰單位和被罰人員分別到財務部門結算或交款,做到當月結清,逾期不交不結,罰款加倍。

  第5條:本年度安全考核控製目標,一省市下達控製指標為考核依據,原煤百萬噸死亡率控製在1以內,作為年薪製的礦級領導安全風險投入的考核依據(年薪製安全考核細則另定)

  十、安全監察工作

  (一)計劃管理

  第1條:公司安全監察部門,各駐礦安全監察站的工作應實行計劃管理,每年應分別製定年度、季度、月度計劃。

  第2條:年度計劃的依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條例,《煤礦安全規程》、上級安全工作會議文件精神,所下達的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安全指標、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等。

  第3條:季度、月度計劃的依據,本部、站年度工作計劃,本單位的年、季度工作計劃,安全辦公會議、安全例會、安全副礦長例會等會議精神,結合本單位當季、當月的實際情況等。

  第4條:計劃的內容應包括安全監察工作所涉及到的各個方麵的工作。

  第5條:年、季、月度工作計劃應由主任、安全副礦長主持,部、站全體人員討論製定,報經理、礦長審定後分工負責實施,並分別報送經理、礦長、總工程師,同時於每月5日前報送上一級安全監察部門。

  第6條:在實施計劃管理的同時,每年、季、月底(末)工作計劃應對計劃完成情況,認真進行總結,發揚成績,解決存在的問題,未完成的工作應列入下年、季、月度工作計劃。

  (二)下井檢查、監察規定

  第7條:安全監察部、站所有應經常深入井下了解情況,下井次數不少於以下指標:

  主任、副主任、主任工程師每月不得少於8次,部內安全監察人員每月不得少於10次。

  安全副礦長、副安全副礦長、技術負責人每月不得少於15次,站內安全監察人員每月不得少於20次。

  第8條:下井檢查工作應有目的,有計劃,應根據本人分管的工作職責範圍或根據經理、主任、礦長、安全副礦長的安排去檢查工作。

  第9條:在井下檢查工作要確保足夠的時間,正副安全副礦長一般不得少於4小時,站內專職安全監察人員在井下每班要確保6小時,盯頭盯麵的安監員要確保8小時,嚴禁出現監察失控現象。

  第10條:安全監察人員下井檢查工作,應根據本人分管的專業和實際工作的需要配帶檢測儀表工具、記錄用品等。

  第11條:在井下檢查工作時,發現危及安全的緊急問題及“三違”現象,應跟安全監察人員的職責範圍和權限立即采取果斷措施,現場幫助解決,否則造成事故應根據情節輕重追究在場安全監察人員的責任。

  第12條:在井下現場發現不安全因素,應詳細做好記錄,現場應采取果斷措施處理並及時向安全副礦長彙報,任何人不得拖延彙報和處理時間,否則應由當事者負責。

  (三)會議

  第13條:公司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安全副礦長會議,傳達有關文件,會議精神,總結布置工作,聽取各站工作彙報,根據工作需要,公司還將不定期的召開安全副礦長或專管人員會議。

  第14條:各礦安全監察安全副礦長每月主持召開以下會議

  安全工作情況分析會議

  各工區安全區長會議例會

  配合工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網員工作彙報會

  每天召開一次碰頭會,分析當天存在的問題,研究布置第2天的工作。

  第15條:主任、安全副礦長、安全監察人員還應根據經理、礦長的安排參加公司、礦召開的安全工作會議。

  (四)報告工作

  第16條:主任、安全副礦長應定期或不定期向經理、礦長彙報安全監察工作情況,並根據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

  第17條:各站安全副礦長每月書麵書麵向公司彙報一次工作,不定期的用電話彙報一些特殊情況。

  第18條:各站每月將采煤、掘進、通風、機電、運輸、提升、安全管理等檢查情況向公司彙報一次。

  第19條:對違章、違紀人員的處分決定,罰款,對有功人員的獎勵情況每月向公司彙報一次。

  第20條:對上級及公司召開的會議,傳達的文指令、通報將貫徹情況彙報公司。

  第21條:各礦製定的管理製度,安全方麵的文件、簡報等都應向公司報告,以便掌握情況。

  (五)日常調度

  第22條:各駐礦安全監察站應實行24小時值班製度,及時處理當天全礦出現的安全問題。

  第23條:各站每周兩次(周二、周五)向公司安全部彙報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

  第24條:各單位當天發生的一切生產事故,人身傷亡事故,站內值班人員必須在30分鍾內向告訴安全部門簡要彙報情況,重大事故立即彙報簡要情況外,由第一責任者等向有關部門彙報。

  第25條:公司礦安監部門接到彙報後,應立即派員趕赴事故現場,參加搶救並按規定盡量保護現場,做好一切記錄備查。凡不按上述規定執行的單位,一次提出警告,二次扣除安全副礦長當月部分安全獎或季度獎,三次取消先進安全監察站評比資格。

  (六)圖紙、報表報送

  第26條:各礦每月5號前向公司報送采掘工程平麵圖,各礦每季前向公司報礦井通風係統圖,提升運輸供電等係統圖。

  第27條:各礦每月1號向公司報送以下報表:

  傷亡事故月報表

  死亡、重傷事故明細表

  隱患排查評估表

  安全工作月報表

  礦級幹部下井抓“三違”統計表

  月度工作總結及計劃

  所有報表要求填寫清楚、整潔,數據準確,經有關領導審閱簽字蓋章後上報。

  第28條:圖報表的報送情況,公司每月通報一次,並列為優秀安監員和先進安全監察站的評比內容。

  (七)事故調查報告

  第29條:發生各類生產事故,傷亡事故後,駐礦安監站立即向安監部彙報,安監部按規定及時上報上級各有關單位。

  第30條:重傷、死亡卡片24小時之內必須報送安監部,以便按規定逐級上報。

  第31條:二級以上重大生產事故應在五日內整理出調查處理報告,特殊情況外,一類生產事故,死亡重傷事故一周內整理出書麵報告報安監部。

  第32條:除重大事故外,其餘各類生產事故,傷亡事故的處理,結案等工作原則上不超過一個月。

  第33條:各類事故及時搞清現場情況,並繪製現場事故示意圖,以便追查分析時提供依據,比例適當,符合現場實際情況。

  (八)文書使用

  第341條:《安全檢查筆錄》、《安全監察處罰決定書》、《安全檢查複查申請書》等文書是安全監察人員開展安全監察工作,促進問題盡快解決的重要手段之一,必須堅持使用和正確對待。

  第35條:安全監察人員或有關管理人員在井上下任何現場檢查工作時,發現問題和重大隱患,必須填寫《檢查筆錄》,主任、安全副礦長或有關領導簽發,一式兩聯,一聯留存,一聯交整改單位,整改單位負責任必須在《檢查筆錄》上簽字,《安全檢查筆錄》從簽字發出之日起生效,礦長、礦(區)長應按要求迅速組織整改。安全監察部門在《安全檢查筆錄》發出後,應經常督促和檢查隱患的整改。

  隱患整改結束後,整改單位首先組織自查,並填寫《安全檢查複查申請書》一式兩聯,一聯留存,一聯報監察部門。監察部門接到複查申請之後,組織複查。

  對違反有關規定,需作出經濟處罰時,安監部門要認真填寫《安全監察處罰決定書》,一式三聯,一聯留存,一聯交被處罰單位,一聯交財務部門,《處罰決定書》要由主任、安全副礦長簽發,被處罰單位負責人簽收,無爭議後生效。

  十一、事故隱患排查上報與整改

  (一)隱患排查責任

  第1條:礦長對礦的事故隱患排查上報整改工作全麵負責。

  第2條:總工程師、副礦長、區(隊)長對分管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礦各級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

  第3 條:礦技術部門或“十項”專管組織會同安全監察部門負責事故隱患排查的召集組織工作。

  第4條:礦各級安全監察部門或安全兼職機構負責礦的事故隱患統計上報工作。

  (二)事故隱患分類

  第5條:排查出的隱患要認真評估、梳理分類,按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解決不了,需由公司解決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區(隊、科、車間)解決不了,需由礦解決的隱患;

  C級:由區(隊、科、車間)必須解決的隱患;

  事故隱患共分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害、其它等10類,地麵企業可根據行業不同有關規定分類上報。

  (三)事故隱患排查與上報

  第6條:區(隊、科、車間)每旬初(5、15、25號前)必須組織排查一次本單位範圍內的事故隱患,並及時報到安全監察站。

  第7條:礦每月25日前在綜合各區(隊、科車間)所排查隱患的基礎上排查一次本礦的各類事故隱患,並由安全監察安全副礦長依據標準定級分類於月底之前將A、B兩 級隱患全部上報到公司。

  第8條:礦十項專管人員每月月底之前組織對上報的各類隱患進行審查評估,在此基礎上全麵排查一次全礦井範圍內的各類事故隱患,評估定級後由安全監察部將A級隱患及重大事故隱患依次上報有關部門。

  第9條:各類事故隱患在未整改結束之前必須每月(次)都 得上報。

  (四)事故隱患管理與整改

  第10條:公司安全監察部門負責A、B級事故隱患管理,負責協調監督、檢查驗收A級事故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同時負責對A、B 級事故隱患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並跟蹤落實整改情況。

  第11條:礦安全監察站負責A、B、C三級事故隱患的管理,負責抓好隱患的整改,並負責監督檢查工作,對C 級以上隱患負責下達隱患通知書,並組織跟蹤複查落實整改情況。

  第12條:區(隊、科)長、車間主任負責C 級隱患的管理與整改工作。

  (五)其他

  第13條:各類事故隱患的整改 本著“項目落實,措施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的原則,一級對一級負責,及時徹底解決。

  第14條:對一些解決起來難度較大,且一時又無法解決的事故隱患,在未解決之前,必須製定確保安全的專門措施,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十二、事故統計報告與調查處理

  第1條:各單位在生產過程中發生因工死亡、重傷及二級以上的生產事故,主要領導及有關技術人員必須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險救災,同時及時向公司彙報。

  第2條:礦接到事故彙報後,主要領導及總工和有關人員要及時向公司彙報。

  第3條:各級安監部門在事故發生後,必須派員趕赴現場了解情況並盡量保護好現場,為調查處理做好準備工作,各單位在生產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不論用工製度如何都必須向公司及時彙報。

  (一)事故分類

  第4條:職工傷亡事故按傷害程度分為三種

  1、輕傷:指受傷後,需休息一個工作日及以上,但未達到重傷程度。

  2、重傷:指受傷後,符合勞動部(60)中勞護文字第56號文《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或經醫生診斷為重傷者。

  3、死亡。

  第5條:傷亡事故按傷害程度和死亡人數分為以下六類:

  1、輕傷事故:指事故中隻有輕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指受傷職工中含有重傷(沒有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至二人(多人事故含輕傷重傷)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至九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十至四十九人的事故。

  6、特別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五十人(含五十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千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第6條:傷亡事故按行業生產特點分為以下八類:

  1、頂板:指冒頂、片邦、頂板掉矸、頂板支護垮倒、衝擊地壓等(底板事故視為頂板事故)。

  2、瓦斯:指瓦斯(煤塵)爆炸(燃燒)、煤(岩)與瓦斯突出,中毒、窒息。

  3、機電:指機電設備(設施)導致的事故,包括運輸設備在安裝、檢修、調試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4、運輸:指運輸設備(設施)在運行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5、放炮:指放炮崩人,觸響瞎炮造成的事故。

  6、火災:指煤與矸石自燃發火和外因火災造成的事故(煤層自燃未見明火逸出有害氣體中毒算為瓦斯事故)。

  7、水害:指地表水、老空水、地質水、工業用水造成的事故及透黃泥,流沙導致的事故。

  8、其它事故:以上七類以外的事故。

  當事故分類發生爭議時,由安監部門仲裁。

  第7條:生產事故(非傷亡事故)按有關規定分為一級生產事故、二級生產事故、三級生產事故。

  〈一〉、造成下列後果之一者均為一級事故

  1、經濟損失價值2萬元以上者;

  2、凡所發生的事故使整個礦井(廠)停工八小時以上或者使采區(車間)停工三晝夜以上者;

  3、瓦斯煤塵爆炸(燃燒);

  4、井下火災(內、外因火災);

  5、火藥房、火工品廠、加工房爆炸;

  6、主水房停止運轉,致使泵房進水;

  7、主提升設備斷軸、過卷、斷繩、卡罐、井筒掉車;

  8、斜井跑車;

  9、主要扇風機停止運轉30分鍾以上者;

  10、地麵鐵路運輸,機車中破一台,貨車大破兩輛,主要車站或主要站或主要正線引車中斷12小時以上者;

  11、輸配電線路(2200V以上)混線,杆塔倒塌,雷擊或瓷瓶破壞造成主要幹線停電達(2)項規定時間者;

  12、主要變配電設備,主要電機絕緣擊穿、著火、油箱爆炸等造成停電達(2)項規定者;

  13、基本建設礦井發生的事故使單位工程停工八小時以上或使工區(車間)停工三晝夜以上者,井架變形、斷梁、斷柱、無故破壞者。

  14、其他事故認為特別嚴重者;

  〈二〉造成下列後果之一者均為一級事故

  1、經濟損失價值2萬元以上者;

  2、凡所發生的事故使整個礦井(廠)停工八小時以上或者使采區(車間)停工三晝夜以上者;

  3、瓦斯煤塵爆炸(燃燒);

  4、井下火災(內、外因火災);

  5、火藥房、火工品廠、加工房爆炸;

  6、主水泵停止運轉,致使泵房進水;

  7、主提升設備斷軸、過卷、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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