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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思瑞豐礦業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彙編

作者:佚名 2012-06-13 21:08 來源:本站原創

  貴州思瑞豐礦業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彙編

  第一部分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製度

安全目標管理製度

安全目標管理是通過目標的體係化,組織職工向安全總目標挺進的一種活動形式。在實施過程中,要注意抓好以下幾個要點:

  1、製定安全目標

  製定安全目標要根據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上級下達的指標,結合環境因素及曆史和現實,製定一個通過全體職工努力可以實現的安全總目標。這個安全目標,必須具備:

  (1)明確性。目標要具體明確,既有數量目標(如工傷人數,千人負傷率、百萬噸死亡率等),又有形象目標(如達到某某先進水平等)。為使全體職工明確努力方向,目標數量不宜過多,要重點突出,體現出本單位的特點。目標期限要適當,不宜過長或過短;

  (2)可行性。目標的高度應根據需要與可能綜合確定,既先進又合理,既能鼓勵職工的熱情,又能通過努力而實現;

  (3)係統性。要充分考慮各隊、班組業務之間的內在聯係與分工協作的關係,使目標具有可分性又有組合性;

  (4)應變性。煤礦生產是地下作業,所處的生產環境十分複雜,經常變化,還受到自然災害的威脅。因此,在製定安全目標時,既要有相對的穩定性,又要有一定的靈活性,以達到促進安全生產的目的。

  總目標製定後,要逐級提出分目標,這叫目標的展開。通過目標的展開,明確劃分各部門及個人的職責範圍。分目標由下級提出後,必須經上級縱橫協調,綜合平衡後確定。

  2、建立管理體係

  安全目標製定後,要建立管理體係。管理體係,主要是組織體係和製度體係。

  (1)組織體係。各單位設立安全目標管理領導小組,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有關人員為成員,班組設立安全檢查員,從而形成自上而下的專管成線,群管成網的安全目標管理網絡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饋網絡;

  (2)製度體係。為促進安全目標的實現,必須建立健全製度體係。在狠抓01manbetx 兌現的同時,要完善以安全生產責任製和崗位責任製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製度,做到層層責任分明,事事落實到人,上至領導,下至每位職工,人人肩負安全重擔。

  3、實行過程管理

  在進行安全目標管理時,要強調過程管理和階段目標的完成。上級對下級要給以相應的、必要的權力,讓他們“自我控製”,自我發揮。同時,要對下級的目標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給予具體指導,進行各方麵的協調。對於暫時無力解決的整體性問題,要及時向上級彙報,爭取幫助。

  4、評定安全效果

  安全效果的評定,一般分為定期評定和最終評定兩種形式。定期評定是每隔一定的時間(一個月或一季度),對照目標逐項檢查評定。最終評定,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作一次總的評定。評定會由安全第一責任者主持,安全目標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參加。

  評定的主要內容是:目標執行情況,哪些目標好,哪些目標差,好在哪,差在哪,為什麼好,為什麼差,總結經驗教訓,獎優罰劣。同時,製定措施,組織新的循環。

  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為了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和質量達標工作的有關事宜,不斷完善安全管理長效機製,特製定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一、安全辦公會公司每季、礦每月召開一次,井(區、科)每旬召開一次,段隊(車間)每周召開一次,必須定期召開,特殊情況可串但不可占。

  二、各級安全辦公會必須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親自主持召開,各級班子成員及相關安全人員準時參加,因故不能參加者要事先請假,無故不參加者要追究責任。

  三、會議必須由專人負責記錄,注明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及參加人員,記錄內容要詳實,字跡要工整,研究的事項、決定、落實的人員,措施和整改期限要層次清晰,會議記錄紀要納入檔案管理。

  四、安全辦公會議要研究的主要內容:

  1、傳達貫徹落實上級安全會議及文件精神;

  2、研究部署近期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3、排查整改本單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

  4、研究本單位質量達標進展情況;

  5、製定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辦法;

  6、落實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及安全活動;

  7、研究處理有關02manbetx.com 責任者;

  8、階段性的安全工作總結和安排。

  五、安全辦公會議記錄,必須真實,以備檢查。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製度建立製度

  1、必須建立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1)公司每季、礦每月、井(區、科)每旬、段隊每周一次;

  (2)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主持;

  (3)專門研究安全問題;

  (4)形成紀要上報下發。

  2、必須建立安全活動日製度

  (1)每旬一次;

  (2)由井區長、段隊長主持;

  (3)參加人數應達到80%以上,活動內容要有記錄。

  3、必須建立安全檢查製度

  (1)領導幹部和職能部門日常現場安全巡回檢查製度;

  (2)井口檢查管理製度:每一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自救器,戴安全帽,帶礦燈及入井人員檢身製度和清點製度;

  (3)每月一次安全大檢查必須有礦主要領導參加,必須有檢查記錄,查出的隱患必須定項目,定人員、定措施限期整改。

  4、必須建立安全考核獎懲製度

  (1)安全工作必須納入各種形式經濟承包外包合同中,作為計發工資、獎金的重要考核指標;

  (2)在安全工作方麵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予表彰,02manbetx.com 多的單位不能評為先進單位,02manbetx.com 責任者不能提拔受獎,真正發揮安全工作一票否決權的作用。

  5、必須建立各級領導下井跟班製度,每月下井的天數,不少於主管部門的規定。

  6、必須建立各級領導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製。

  7、必須建立工人崗位責任製和各工種安全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8、必須建立職工健康管理製度

  (1)必須成立勞動鑒定委員會;

  (2)按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檔案;

  (3)患有禁忌者不得從事井下或粉塵作業,職業病患者及時給予治療,調離;

  (4)女工不得從事井下作業,以及特別繁重體力和有強烈震動的作業;

  (5)職工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班中餐,不得變相以錢抵物。

  技術資料管理、歸檔製度

  一、各種生產技術資料應分類編號,專人專櫃保管,常用資料由各專業設計人員、使用人員負責保管。

  二、任何人不得擅自損壞、丟失、銷毀各類技術資料。

  三、資料發放借閱要登記,並按期歸還。

  四、上報的資料須經有關領導審核。

  五、定期檢查清理技術資料並及時歸檔,查出問題及時報告。

  六、歸檔時間與歸檔份數:

  1、基本建設、課題研究、產品試製及其他技術項目,由技術項目人員在任務完成後2個月內,將應歸檔的文件材料組成保管單位,經項目負責人審定後,向檔案部門歸檔。工期較長的技術項目,分階段歸檔。

  2、設備儀器檔案開箱後歸檔。安裝、調試中形成的技術文件,由負責人於驗收後2個月內歸檔。

  3、各項管理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由各職能部門技術項目人員在第二年上半年內組成保管單位,經部門負責人審定後,向檔案部門歸檔。

  4、歸檔份數。一般科技檔案歸檔一套,重要的歸檔二套。有底圖的應有相應的藍圖一套,並完全一致。

  七、文件材料歸檔的基本要求:

  1、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保持成套性和完整性。

  2、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反映各項活動的真實內容。

  3、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符合其自然形成規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間的有機聯係。

  4、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文件種類、格式等標準

  5、文件材料歸檔時,雙方根據移交目錄清點核對,並履行簽字手續。

  礦井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製定製度

  1、應急救援預案製定的依據

  現場應急救援預案應由礦山企業準備,應急救援預案製定的依據為危險評估即事故後果03manbetx ,包括:

  (1)對潛在事故的描繪(如容器爆炸、管道破裂、安全閥失靈、火災等);

  (2)對泄露物質一的預測(有毒、易燃、爆炸);

  (3)對泄露物質擴散的計算(氣體或蒸發液體);

  (4)有害效應的評估(毒、熱輻射、爆炸波)。

  2、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包括的內容

  (1)潛在事故性質、規模及影響範圍;

  (2)危險報警和通訊聯絡步驟和方法;

  (3)與政府及各緊急救援服務機構的聯係;

  (4)現場事件主要管理者(總指揮)及其他現場管理者的職權;

  (5)應急控製中心的地點和組織;

  (6)危險現場人員的撤離步驟;

  (7)非現場但可能影響範圍內人員的行動原則;

  (8)設施關閉程序;

  (9)節假日等特殊情況的安排。

  3、應急控製中心(指揮部)包括的內容:

  (1)足夠的內外線電話和無線通訊設備;

  (2)危險物質數據庫:危險物質名稱、數量、存放地點及其物理化特性;

  (3)救援物資數據庫: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名稱、數量、型號大小、存放地點、負責人及調動方式;

  (4)設施示意:

  --救援設備存放點;

  --消防係統;

  --汙水和排水係統;

  --設施接口;

  (5)風速、風向和氣溫等測量儀器;

  (6)個人防護和其他救護設備;

  (7)廠礦內職工名單表;

  (8)關鍵崗位人員的住址和聯係方式;

  (9)現場其他人員名單,如承包商和參觀者等;

  (10)當地政府和緊急服務機構地址和聯係方式;

  (11)應急與事故處理法規標準手冊。

  應把應急控製中心設在風險最小的地方並確定另外一個應急中心,因為主控製中心可能被有毒氣體籠罩而不能使用。

  4、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的注意事項

  製定現場應急救援預案應注意以下事項:

  (1)每一個危險設施都應有一個現場應急計劃;

  (2)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由企業製定並實施;

  (3)企業負責人應確保應急所需的各種資源(人、財、物)及時到位;

  (4)企業負責人應與緊急服務機構共同評估,是否有足夠的資源來執行這個計劃;

  (5)應急救援預案要定期演習;

  (6)確保現場人員和應急服務機構都知道;

  (7)根據內外情況的變化,應急救援預案要進行評估和修改。

  5、報警和信息傳遞

  (1)企業管理部門應能將任何突發的事故或緊急狀態迅速通知給所有有關工人和非現場人員,並作出安排;

  (2)企業管理部門應將報警步驟通知所有工人以確保能盡快采取措施,控製勢態的發展;

  (3)企業管理部門應根據設施規模考慮緊急報警需求;

  (4)應在多處安裝報警係統,並達到一定的數量,這樣報警係統才能工作;

  (5)在噪聲較高的地方,企業管理部門應考慮安裝顯示性報警裝置以提醒工作的工人;

  (6)在工作場所警報響起來時,為能盡快通知應急服務機構,企業管理部門應保證有一個可靠的通訊係統。

  6、關鍵崗位工人的確定和責任劃分

  (1)作為應急救援預案的一部分,企業管理部門應委派一名現場事件管理者(如果必要,委派一名副手)以便及時采取措施控製、處理事故。

  (2)現場事件管理者應肩負如下責任:

  ①評估事件的規模(為內部和外部應急機構);

  ②建立應急步驟以確保工人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的損失;

  ③在救護人員到來之前,(如有必要)直接參與救護活動;

  ④安排尋找受傷者;

  ⑤安排非重要工人撤離到安全地帶;

  ⑥設立與應急中的通訊聯係點;

  ⑦在現場主要管理者到來之前擔當起其責任;

  ⑧如有要求,應給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3)現場事件管理者應從服裝或帽子的穿戴上很容易辨認。

  (4)作為應急救援預案的一部分,企業管理部門應委派一名現場主要管理者(如需要,也可委派一名副手),從應急中心開始負責全麵的事故管理。

  (5)現場主要管理者的責任如下:

  ①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幫助,並實施應急計劃;

  ②在受影響以外的地方,嚐試進行設施的直接操作控製;

  ③繼續複查和評估事件的可能發展方向,以決定事情可能的發展過程;

  ④指導設施的部分停車,並與現場事件管理者和關鍵工人配合,指揮這些設施的現場撤離;

  ⑤確保任何傷害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⑥與消防人員、地方當局和政府監察員取得聯係;

  ⑦在設施內實施交通管製;

  ⑧對保持緊急情況的記錄做出安排;

  ⑨給新聞媒介發送有權威的信息;

  ⑩在緊急狀態結束之後,控製受影響地點的恢複。

  (6)當應急救援預案確定其他由工人承擔的主要任務時(如急救人員、大氣監測人員、照顧受傷人員),企業管理部門應確保這些工人知道他們準確的任務。

  7、現場措施

  (1)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的首要任務是控製和遏製事故,從而防止事故擴大到附近的其他設施,以減少傷害。

  (2)企業管理部門應在應急救援預案中包含足夠的靈活性以保證在現場能采取合適的措施和決定。

  (3)企業管理部門應考慮在應急救援預案中怎樣進行下列各方麵的工作:

  ①非相關工人可沿著具有清晰標誌的撤離路線到達預先指定的集合點;

  ②指定某人記錄所有到達集合點的工人,並將此信息告之應急控製中心;

  ③指定控製中心某人核對與事故有關的那些人到達集合點的名單,然後再核對那些被認為是在現場的人員名單;

  ④由於節日、生病和當時現場人員的變化,需根據不在現場人的情況,更新應急控製中心所掌握的名單;

  ⑤安排對工人進行記錄,包括其姓名、地址、並保存在應急控製中心並定期更新;

  ⑥在緊急狀態的關鍵時期,授權披露有關信息,並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作為該信息的唯一出處;

  ⑦在緊急狀態結束後、恢複步驟中應包括對再次進入事故現場的指導。

  8、應急程序演習

  (1)一旦應急救援預案被確定下來,企業管理部門應確保讓所有工人以及外部應急服務機構都知道。

  (2)企業管理部門應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定期檢查,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①在事故期間通訊係統是否能動作;

  ②撤離步驟。

  9、計劃評估與修訂

  (1)在製定計劃和演練過程中,企業管理部門應讓熟悉設施的的工人包括相應的安全小組一起參與。

  (2)企業管理部門應讓熟悉設施的工人參加演習和操練,與設施無關的人,如高級應急官員、政府監察員也應作為觀察員監督整個演練過程。

  (3)每一次演練後,企業管理部門應核對該計劃是否被全麵檢查並找出不足和缺點。

  (4)企業管理部門應在必要的時候修改應急計劃以適應現場設施和危險物的變化。

  (5)這些修改應讓所有參與應急救援預案有關的人知道。

  安全規劃編製製度

  1、在編製生產建設發展規劃的同時,必須編製安全技術發展規劃。

  2、每年必須編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1)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必須按規定提取;

  (2)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不得挪作它用;

  (3)安全技術措施工程按期施工,每季度檢查一次。

  3、必須編製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1)每年編製一次,每季度補充修改;

  (2)組織職工學習;

  (3)每年組織一次救災演習。

  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報告製度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麵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強化安全基礎工作,及時準確排查事故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營造一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實現安全生產,經研究決定,特製定如下事故隱患排查製度。

  一、各單位要把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納入安全工作的重要日程,要成立事故隱患排查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全麵抓,其它領導要配合抓,黨政工團一起抓,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二、各單位要製定事故隱患排查製度規劃,要從實際出發,製度要嚴格,規劃要細,組織領導要強,整改措施要實,檢查驗收要嚴,達到的效果要好。

  三、各單位要堅持“五日一檢”,一班一查的原則,堅持經常性、製度化,使大隱患不過天,小隱患不過班。每天生產會必須平衡隱患的處理情況,不能推,不能遷就,確保事故隱患排查整改的時效性。

  四、各單位排查出的隱患,要實行A、B、C分級管理,段隊解決不了的報井區,井區解決不了的報礦,礦解決不了的報公司,逐級彙報。隱患不處理完不許生產。

  五、各單位排查出的隱患要登記造冊,要做到“五落實”即:落實時間、落實項目、落實措施、落實負責人、落實結果並跟蹤複查。

  六、在通風、瓦斯、煤塵、火災、頂板、機電、運輸、水害和其它方麵發生重大事故隱患時,應立即向礦彙報,並有權停止作業,撤出人員,並按規定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按要求部署人員進行監控、防止事故隱患擴大。

  七、各單位要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本單位作業現場存在的重大隱患,要製定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對無防範和整改措施的予以停產整頓,並嚴肅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八、各單位要在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上下功夫,及時召開安全辦公會議和專業會,對各類重大隱患要及時研究有效的防範措施和解決辦法,使隱患排查工作落到實處。

  九、各單位要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情況,定期以書麵報告的形式向上級彙報。

  安全工作獎懲製度

  1、職工有以下成績之一的,由企業單位按其貢獻大小,給以表彰、獎勵。

  (1)模範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認真貫徹執行相關法規以及作業01manbetx 和各項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麵做出顯著成績的;

  (2)發現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時報告上級,以及製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因而避免了事故,或顯著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

  (3)搶救事故有功的;

  (4)安全技術工作中有發明創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廣新技術有卓越成績的。

  2、企業單位必須把安全生產作為評定完成任務獎的前提。公司、礦、區、隊認真執行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在安全工作上作出顯著成績,並完成生產任務的,在年終應由上級主管部門給以表彰、獎勵。

  3、企、事業單位或主管部門的任何人員違反相關規定,情節或後果嚴重的,應給以經濟、行政處分。

  4、企、事業單位違反01manbetx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追究安全第一責任者的責任。

  (1)不及時解決安全或塵、毒危害方麵存在的問題,造成重大事故或塵、毒嚴重危害的;

  (2)放鬆對安全工作的領導,致使安全管理混亂而造成事故的;

  (3)對職工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上崗操作造成事故的;

  (4)由於設備不完善或作業環境不安全發生事故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追究當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責任。

  (1)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的;

  (2)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的;

  (3)發現事故預兆和險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

  (4)對製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人員,對揭發隱瞞事故真相的人員,對安全監察(檢查)人員進行謾罵、毆打及借故進行報複的;

  (5)事故發生後,隱瞞事故真相,對肇事者進行姑息包庇或弄虛作假,甚至嫁禍於人的。

  礦井安全機構建立健全檢查製度

  1、必須建立安全員隊伍

  (1)數量按上級有關規定配足;

  (2)素質必須符合:從事本專業工作五年,有一定文化水平,能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工作;

  (3)工作製度健全(責任製度、檢查製度、值班製度、安全人員意見書和事故統計,03manbetx 、報告等);

  (4)必須取得“安全員合格證”。

  2、必須建立通風防塵隊伍

  (1)配有足夠的安全檢測儀器儀表;

  (2)通風瓦斯檢查員應從事井下工作二年以上;

  (3)必須取得“安全培訓合格證”。

  3、必須建立輔助救護隊伍。

  每季必須演習一次。

  4、每一班組必須設專職或兼職安全檢查員,安全員的任務、權利和工作製度必須明確規定。

  安全技術培訓製度

  1、必須編製年度安全技術培訓規劃和月份培訓計劃。

  2、必須建立安全技術培訓中心或安全教育室。

  3、直接從事煤礦井下的職工,都必須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取證上崗。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由有關部門發給“合格證”,持證上崗。

  5、下井實習和參觀的人員在入井前必須學習有關的安全注意事項。

  6、調換礦井和工種的人員都必須重新培訓。

  7、安全技術培訓必須保證培訓人員,保證培訓時間,保證培訓質量,保證培訓效果。

  安全思想教育管理製度

  1、目的

  安全生產教育,是企業為提高職工安全技術水平和防範事故能力而進行的教育培訓工作,是搞好安全生產和安全思想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

  安全教育能提高領導和職工安全生產的責任感和自覺性,使廣大職工了解生產過程中存在危害因素,提高安全技術操作水平,了解預防事故的基本要求,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有利於安全生產的開展。

  2、思想政治教育

  提高領導和職工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從思想認識上加強勞動保護,搞好安全生產與促進經濟發展和企業生產發展的關係,奠定安全生產的思想基礎。

  3、勞動紀律教育

  使幹部和職工懂得嚴格執行勞動紀律,是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條件,也是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減少傷亡事故,保障安全生產的必要前提。

  4、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

  對各級領導和職工進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製度的教育,是企業搞好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指導方針。提高領導和職工的政策水平和法製觀念,全麵地理解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勞動保護政策,並認真貫徹執行,確保安全生產。

  5、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1)企業的生產概況、生產技術過程、作業方法或工藝流程、生產技術過程;

  (2)作業相適應的各種機械設備的性能和有關知識;

  (3)在生產中積累的生產操作技能和經驗。

  6、一般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內容

  (1)生產現場安全防護知識和注意事項;

  (2)有關電器設備、起重機械的安全知識;

  (3)防火、防爆、防毒等方麵的知識;

  (4)防護用品正確使用的有關常識。

  7、專業性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特殊工種、少數工種必須具備的專業安全技術和專業安全技術01manbetx 教育。

  8、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教育

  (1)典型經驗教育:安全生產教育中結合典型經驗進行教育,有影響力、說服力的特點,安全生產工作隨著生產建設的發展,積累了不少實現生產的好經驗、好辦法、好措施和新工藝、新技術等成果,可以對照先進找差距,具有指導意義;

  (2)事故教訓教育:安全生產教育中結合事故教訓進行教育,使各級領導和職工從中吸取教訓,檢查各自崗位上的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避免類似事故發生。

  9、三級安全教育

  對新職工由安全部門對其進行初步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1)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和指示等;

  (2)企業的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麵的經驗和教訓;

  (3)企業的安全生產的規定及防火、防爆、防機械傷害常識等。

  三級教育後,由安全部門將各級教育的考核記入職工安全教育卡片,並存檔備查。

  10、現場崗位教育

  主要內容有:

  (1)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工作性質和職責範圍;

  (2)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注意事項;

  (3)本崗位各種工具、器具及安全裝置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4)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

  (5)本崗位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11、經常性安全教育

  使企業廣大職工真正重視和實現安全生產,還必須結合生產實際,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1)安全部門召開安全例會;

  (2)生產或檢修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組織專題安全技術知識講座;

  (4)安全部門、安全員經常到現場進行巡回檢查,督促安全規章製度的貫徹執行;

  (5)利用班前班後會議進行一兩條安全知識教育;

  (6)安全部門可利用黑板報、事故現場會、安全教育展覽、放映安全生產錄像等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12、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1)特種作業是指對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業,因此,對特種作業人員在安全技術知識方麵的要求十分嚴格,需進行專門的培訓教育;

  (2)其教學大綱、教材和考試題應由勞動部門組織編寫,安全教育結束後,應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的考核,考核合格後,發給操作證書,已取得操作證書的人員,每隔二年複審一次。複審內容:安全技術理論,近兩年有關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應用的安全技術要求;是否有安全操作或違章作業的典型經驗教訓。

  中層管理人員安全教育製度

  1、目的

  中層管理人員安全教育是企業全員教育的主要部分。企業安全管理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各級領導對安全生產的認識和重視程度。思想認識提高了,就能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對職工起到有效的教育作用。因此,要自覺學習安全法規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

  2、對中層管理人員進行教育的必要性

  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政策性強、知識麵廣,它既包括社會科學內容,同時具備政策性和廣泛的群眾性,對安全要求的標準也日益提高。因此,中層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隻有認真學習並努力掌握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管理知識,才能跟上現代科學技術發展的要求。

  3、中層管理人員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有領導和管理上的責任

  方針政策主要靠中層管理人員去貫徹實施,企業主要靠中層管理人員去管理,一個企業中層管理人員重視安全生產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對中層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是對中層管理人員的愛護企業出了責任性傷亡事故,中層管理人員要承擔責任,根據性質的不同,要受經濟處罰與紀律處分。所以對中層管理人員實行責任製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管理水平就顯得更為重要。對國家有利,對企業有利,也是對中層管理人員最好的愛護。

  安全技術學習製度

  一、各單位要嚴格落實“班前會30分鍾講安全”、“每周兩小時安全技術學習”製度,建立詳實的學習記錄,每月組織一次考試,對考試不及格的人員,一律進行待崗培訓,複訓仍不及格者,一律清退。

  二、各采掘工作麵工程開工前1-2天,由區隊長或區隊支書組織,區隊技術員向全隊幹部職工貫徹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參加安全技術措施、規程貫徹會議的幹部職工必須在簽名表上簽名。規程、措施貫徹後,並組織全隊幹部職工進行考試,考試合格的人員,方可上崗作業。

  三、審批後的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由施工單位負責分發到參與審批的單位。分管業務科室、調度室、安質科、通風區為必送單位,並且向安質科報送學習簽字情況;其它單位可對相關內容進行摘錄。所有區隊和分管業務科室必須有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保管專櫃,並由專人負責。

  四、規程、措施的編寫單位、調度室、安質科必須全員貫徹學習,其他簽字單位(業務科室、相關區隊)可對相關內容進行摘錄,對相關人員貫徹學習簽字。

  五、業務科室在規程、措施執行前負責對分管礦領導貫徹學習簽字。

  入井人員管理製度

  一、煤礦是高危行業入井前要吃好、睡好、休息好。

  二、凡入井人員必須排隊,並自覺接受井口把鉤工的驗身,嚴禁擁擠入罐。

  三,嚴禁攜帶煙草及火柴、打火機等點火物品入井。

  四、井口把鉤工必須嚴格執行驗身製度,凡發現攜帶點火物品者,立即予以製止。。

  五、每位入井者,入井前和上井後必須親自到井口考勤刷卡,防止刷卡不下井或下井不刷卡。

  六、井口考勤負責對每班入井人數和升井人數進行統計,發現意外情況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

  七、嚴禁酒後人員入井,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

  八、入井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攜帶礦燈和自救器,發現不符合要求者,井口把鉤人員要立即予以製止。

  九、入井人員工作服必須穿戴整齊,圍好毛巾。

  十、井口把鉤人員必須認真負責,仔細觀察檢驗入井人員,發現異常立即製止。

  事故統計彙報管理製度

  為了及時研究和03manbetx 煤礦的安全狀況,以便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訓,采取措施,保證煤礦安全生產,提高傷亡事故的統計準確性,同時,為了使事故能得到及時彙報,便於抓緊時間處理,搶救人員,特製定事故統計彙報製度。

  一、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必須在10分鍾內向調度室、安質科彙報。

  二、彙報人必須詳細準確彙報事故發生地點、時間、事故的性質,以便於地麵及時安排人員搶救。

  三、調度室和安質科必須在接到事故單位彙報後20分鍾內,將事故向本單位負責人和礦值班領導如實報告;

  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鶴煤公司安監局和豫北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鶴煤公司安監局和豫北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報告。

  四、向上級部門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經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五、事故報告後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六、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七、事故發生後,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八、煤礦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值班製度,並設值班電話,受理事故報告和舉報。

  九、要加強對事故統計報告工作的領導,單位要選擇工作認真負責事業心強、堅持原則的人員擔任統計工作,並將事故真實地統計上來。

  十、統計員要在每月1日前如實填報傷亡、非傷亡事故報表,上報公司報表由分管領導簽字後生效,遲報、晚報責任由統計人員承擔。

  區(隊)職工安全教育製度

  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環節和基礎工作,是搞好區(隊)安全生產和思想建設的重要保證。為此,必須抓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教育的基本內容:

  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教育;安全技術理論知識教育;安全作業技能教育;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教育。

  安全教育的基本形式和方法:

  1、區(隊)安全教育。是指對新職工或在本礦井內調動工作的職工被分配到本區(隊)後所進行的安全教育。其主要內容有:

  (1)本區(隊)的生產特點和基本情況;

  (2)本區(隊)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如作業規程、01manbetx 等;

  (3)本區(隊)的生產係統、機械設備狀況、危險區域,以及有毒有害作業的情況;

  (4)本區(隊)的安全生產情況和問題,以及預防災害和事故的措施。

  區(隊)安全教育結束後,由區(隊)安全或安監部門對他們進行考核,合格後,再分配到班組進行現場崗位安全教育。

  2、班組崗位教育。是指對新職工或本礦井內部調動工作的職工分配到班組崗位的安全教育。其內容主要有:

  (1)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工作性質和職責範圍;

  (2)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注意事項;

  (3)本崗位的各種設備、工具、器具及安全裝置、設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4)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教訓;

  (5)本崗位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作業。

  3、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即對全體職工開展多種形式的日常的全員性安全教育。要使區(隊)職工真正重視和實現安全生產,還必須結合生產實際,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其方式方法很多,一般有:

  (1)班前會安全講話;

  (2)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日;

  (3)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學習會;

  (4)施工或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和注意事項交底;

  (5)複工前再教育;

  (6)組織專題安全技術知識講座。

  此外,還可以利用板報、牆報、事故現場會、放映錄相等形式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4、職工脫產輪流培訓教育

  這是按規定和要求,安排職工脫產到安全技術培訓中心,接受知識更新和係統的安全技術教育。區(隊)長除自身帶頭接受培訓外,還要積極創造條件支持區(隊)職工去學習。

  5、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

  對特殊工種的職工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術訓練,並經考試合格後、方準許上崗操作,如放炮員、絞車司機等。對特殊工種的教育可采用業餘時間集中學習的辦法進行,其特點是麵廣、實際、及時,也可采取脫產到培訓中心培訓,其特點是學習集中,能係統地學習,人數有限。

  6、開展安全競賽和進行安全獎懲

  在區(隊)內開展安全競賽,如安全知識問答,創無事故競賽、操作技術表演,安全工程質量達標等,並根據具體情況給予適當的獎懲,是促使職工實現安全生產,獲得安全知識,提高技能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也是安全教育的一種基本形式。

  搞好安全生產教育的關鍵是:一是區(隊)長重視並認真抓;二是依靠群眾人人管;三是安全教育必須用製度給以保證。

  操作規程管理製度

  為了使礦井各工種的操作規程更加具有針對性和實用性,使其更好地服務於安全生產,特製定操作規程管理製度。

  一、操作規程編製,審核責任劃分。

  1、采煤、掘進、巷修等工種的操作規程,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編製,生產副總工程師負責審核。

  2、機電、運輸各工種的操作規程,由機運科負責編製,機電副總工程師負責審核。

  3、通風、抽放各工種的操作規程,由通防科負責編製,通風副總負責審核。

  4、地測防治水方麵的操作規程,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編製,地測副總負責審核。

  5、礦總工程師負責對所有操作規程進行審核、把關。

  二、相關要求

  1、各業務科室在編製操作規程時,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生產礦井安全技術管理規範》以及國家局等上級機關頒布的相關法規和章程,嚴禁胡編亂造。

  2、各工種操作規程內容必須簡明易懂,要領突出,方便職工學習掌握。

  3、各業務科室在編製操作規程時,要主動與公司有關部室溝通,取得公司的指導、幫助。

  4、各業務科室承擔的操作規程編製完成後,要報送安質科,以便會審。

  5、對經過實踐檢驗存在疏漏或問題的,各業務科室必須及時進行補充完善。

  安全技術知識學習製度

  1、幹部、工人都必須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定等;

  2、幹部必須學習安全技術理論知識、礦井災害發生規律、預防措施和處理方法;

  3、工人必須學習礦井安全基礎知識,了解有關的事故發生預兆,學習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學習本工種的操作規程及有關的設備、儀器儀表的操作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4、幹部、工人都必須學習和掌握井下自救、互救和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

  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製度

  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是保證煤礦安全生產的基礎工程,是實現改善礦井安全生產條件、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製的根本途徑。為全麵提升我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整體水平,實現礦井安全生產奮鬥目標,特製定三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製度。

  一、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目標

  1、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保持一級,力爭跨入行業先進水平。

  2、采、掘、機、運、通、地測各專業全部達到一級質量標準化標準;調度專業達 到省局一級質量標準化標準;後勤專業達到公司一級標準。

  二、加強達標領導,強化達標責任

  礦成立以礦長、黨委書記為首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科科,呂國權兼任辦公室主任。

  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和“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我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實行礦長領導下的分工負責製。礦長是全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第一責任者;各專業分管領導是本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第一責任者;各業務科室科長是本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人,具體負責達標規劃製定和組織實施;區隊長是本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第一責任者,負責按質量標準化標準組織施工,確保達標規劃的實現。安質科負責對各專業之間的工作進行協調和督促。

  三、提高認識 明確主題 強化培訓

  (一)我礦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與先進單位相比,仍有比較大的差距,全礦各級領導幹部要正視現實,充分認識我礦質量標準化工作的薄弱環節和繼續深入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的重要性,進一步強化安全質量標準化意識,牢固樹立“幹一輩子煤礦,搞一輩子質量標準化”的觀念,提升“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是保證煤礦安全生產的基礎工程,是實現改善礦井安全生產條件、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製的根本途徑”的達標理念;進一步明確“以人為本、以質量標準化保證礦井安全生產、以安全生產促進經濟效益提高”的工作主題。要以嚴格落實國務院《特別規定》和集團公司《礦井安全生產緊急狀態指令》為主線, 正確處理安全質量標準化與生產、效益、穩定之間的關係,把安全生產和質量標準化責任落實到各個管理層麵、各個工作現場和各個工作崗位。

  (二)礦教育科要充分發揮四級安全培訓基地的作用,加大質量標準化培訓力度,本著“急用先學,長期堅持,務求實效”的原則,製定具體的質量標準化培訓計劃,要指定專人負責,選聘專門教師,采用脫產培訓與業餘培訓相結合、集中培訓與分散培訓相結合、課堂講解與現場指導相結合的方式,努力提高員工隊伍整體素質。同時要嚴把培訓質量關,凡經教育科培訓並發放合格證的員工,經抽查核實實際水平達不到培訓要求的,要追究教育科科長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由教育科負責,每半年對科室和區隊管理幹部進行一次質量標準化知識考試;各區隊由隊長和技術員負責每月組織一次質量標準化知識考試。考試成績將納入科室安全百分考核以及區隊安全質量結構工資考核之中。

  (四)礦級領導和業務科室科長要自覺學習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掌

  握要點,做好參加公司統一考試的準備。

  (五)各專業分管領導和科室負責人每月必須對區隊管理人員、班組長和工人的培訓情況進行1-2次抽查,指導區隊切實搞好培訓工作。

  (六)安監科、紀委、教育科將不定期對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培訓情況進行抽查,對培訓組織工作不力、安排病號或出勤不正常人員代替他人參加培訓走過場的單位給予1000~10000元罰款,對組織、培訓成績較好的單位給予適當獎勵。

  四、抓好質量標準化動態管理,實現“四個轉變”

  我礦目前質量標準化工作的薄弱之處就是靜態效果好、動態質量差,達標成果難以保持下去。而動態達標是做好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核心,也是我們工作的重點。因此,根據目前全國煤礦安全形勢和我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實際情況,要進一步提高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水平,就必須做到“四個轉變”。

  (一)工作重心向“雙基”(基層和基礎管理)轉變。

  基層區隊既是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重心所在,也是各項基礎管理工作得以實施的主體。因此,我們必須把工作重心轉到基層和基礎管理工作上來。

  1、各專業在製定達標規劃時,必須充分考慮現場實際,把主要精力放在采掘工作麵、放在製約安全生產的“瓶頸”工程、放在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從人、財、物各方麵給予優先權,為基層區隊搞好標準化工作創造有利條件。

  2、各級業務管理部門要把工作重點向協助區隊抓好基礎工作方麵轉移,不斷強化現場管理。

  3、各區隊要從規範職工的言談舉止和提高按章操作意識方麵入手,嚴格按質量標準化標準組織生產,抓好生產過程中的每一項基礎工作,實現安全生產的長治久安。

  (二)從被動執行向自覺行動轉變。

  1、礦黨政工團各部門要結合煤炭行業當前所麵臨的嚴峻的安全形勢積極采取多種形式,向職工講國情、講礦情,提高廣大員工對搞好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2、各單位要切實抓好“互保聯保製度”的落實,讓每位職工時刻都能夠感受到來自工友間的關懷和無形壓力,變“別人要我幹”為“我自己要幹”,把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從被動執行轉變為每個員工的自覺行動,形成“人人、事事講求質量標準”的良好風氣,促進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三)從粗放型管理向精細化管理轉變。

  1、全礦各級領導幹部要自覺學習現代管理知識,更新管理理念,向管理要標準化,向管理要安全,向管理要效益。實現從粗放型管理方式向精細化管理方式的轉變。

  2、各業務部門在保障安全投入的基礎上,要樹立創新意識,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不斷改革支護方式,增強巷道抗壓能力,確保巷道斷麵符合標準要求。

  3、施工單位要牢固樹立精品意識,力求在工作開始前把每一項準備工作考慮的細之又細,在施工過程中對每一道工序都做到管理規範化,在工程結束時把每一項工程都做成精品工程。

  4、嚴格工程質量動態驗收,嚴格考核獎罰(具體管理辦法見附件一)。

  (四)從“形象工程”向“民心工程”轉變。

  “嚴格按規程組織生產,消除大隱患、預防大事故,確保職工生命安全”是廣大礦工和家屬的迫切願望。因此我們要把堅持“以人為本”,改善職工工作環境、降低職工勞動強度,提高工作效率作為重要的民心工程抓緊抓實,使全體職工切實感受到幹好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給自身帶來的好處,增強職工搞好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自覺性。

  1、複雜的通風係統和運輸係統是製約我礦標準化工作的“瓶徑”,也是重大安全隱患滋生的溫床。有關領導和科室要結合礦井實際,對通風、運輸係統進行優化,降低通風阻力,減少運輸中間環節,消除事故隱患。

  2、巷道失修嚴重,是當前主要隱患之一。如:三水平南北大巷、三水平泵房、獨立回風下山、行人下山等。我們要增加巷修力量,盡快改變巷道麵貌,為職工創造安全的工作環境。

  五、加大標準化資金投入,爭創“十個一”標杆工程

  (一)為進一步提升礦井質量標準化水平,解決製約標準化工作的主要問題,我礦繼續按1.5元/噸煤提取安全質量標準化工程專項基金。用於改造和完善不符合國務院446號令要求內容和《煤礦01manbetx 》以及國家專家組會診要求內容的係統工程、設備、工藝、儀器儀表等。

  我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程的重點是對複雜的通風係統和運輸係統進行改造和完善.主要解決巷道失修嚴重通風阻力大和運輸環境多整體麵貌差的問題。各專業口領導要從全礦大局出發,在抓好本專業標準化工程的基礎上,積極配合相互協作,生產口要結合礦井生產布局,積極組織落實巷修施工隊伍;通風口要根據生產需要,合理調整通風係統,確保係統穩定;機運口要做好各條軌道和皮帶線達標升級工作,同時要確保供電安全,滿足運輸需要。

  對公司下達的安全質量標準化重點工程項目,由各專業分管領導負責組織業務科室人員製定具體的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並提前將每月工程進度計劃報送計劃科,由計劃科負責將達標工程進度計劃編入礦井當月生產經營計劃中同時下達。

  施工單位必須按礦下達的生產經營計劃,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所承擔的達標工程任務,堅決杜絕前幹後整,疲於應付的現象;在施工過程中,由安質科組織進行質量驗收,今後,凡未按標準施工的項目,除責令停產、停運外,每次罰款500-1000元;對如期完工的項目,由主管科室負責組織峻工驗收和相關資料的整理、上報;對逾期未能完工的項目,將給予施工單位和責任人經濟處罰,對相互推諉扯皮,影響全礦達標整體工作的責任者,將給予行政(黨紀)處分。(具體管理辦法見附件二)

  (二)為進一步調動廣大職工搞好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積極性,鼓勵先進,鞭策後進,礦決定從噸煤工資中提取不低於1元,作為安全質量標準化專項獎勵基金,用於獎勵在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及個人。同時將安全質量標準化質量風險抵押範圍擴大到

  (三)為推動礦井質量標準化工作向更深層次發展,各專業口要下大力氣抓好質量標準化工作,積極組織參與“十個一標杆工程”競賽活動,要采用“走出去、請進來”等方式,對標準化工作進行再學

  習、再提高。力爭每季度各專業口都有一個被公司命名的“標杆工程”(具體管理辦法見附件三)。

  附件一

  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推進我礦質量標準化工作,使其走向規範化,製度化,現根據公司文件精神,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一、達標規劃的製定和上報:

  1、質量標準化工作實行季度申報,按月考核的方法。

  2、采、掘、機、運、通、地、調、後勤各專業,由分管領導負責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20號前,製定出下一季度本專業達標規劃,並分別報送公司對口部室和礦質量辦。

  3、各專業每季度的達標規劃應包含以下內容:達標項目名稱,施工地點,施工單位,施工負責人,計劃達到的分數和等級,以及具體的達標措施。

  4、各專業達標規劃必須有業務科室科長和分管礦領導簽字認同。

  5、全礦整體達標規劃,由安監科負責彙總上報公司安監局標準化處。

  二、各專業標準化自檢:

  1、各專業由分管領導負責,在每月下旬組織一次質量標準化自檢。分管領導、業務科室科長、分管副科長(工程師)、區隊幹部必須參加現場驗收,對照標準逐條打分定級,凡參加驗收者,必須現場簽字,否則罰款20元。

  2、各專業每月自檢的原始記錄,由分管副科長(工程師)負責保存備查,凡在公司驗收時無有原始自檢記錄,對責任者罰款50元,若因此而影響本專業或礦井達標分數,對專業口罰款1000元。

  3、各專業月度標準化自檢報表,由分管副科長(工程師)負責按原始驗收記錄重新做表,於月底前報公司對口部室一份,交安監科兩份,報表要經分管礦領導簽字認可,否則無效。每推遲一天罰款20元。

  3、對自檢中查出的問題,由各專業按“四定”原則落實整改單位、整改負責人,業務科室分管副科長(工程師)負責督促有關區隊按期整改,對逾期未整改的,將對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及業務科室責任

  人進行處罰。

  4、各專業組織自檢時,應通知安監科派人參加。對自檢工作組織不力,檢查不認真,填寫虛假報表者,將給予100-1000元罰款。

  三、安監科驗收:

  1、安監科每月對各專業工程質量進行1-3次現場現收,驗收采用不定單位,不定時間,不提前通知的方式進行。

  2、安監科驗收時,被驗收單位的幹部和驗收員必須參加,並在驗收表上簽字。區隊無人參加驗收,每次罰隊長200元,並從單位當月質量標準化驗收總分中扣3分。

  3、各區隊當月(季度)質量標準化驗收綜評得分計算方法:

  當月(季度)驗收得分= 當月(季度)各次驗收得分之和÷當月(季度)驗收次數

  4、各專業當月(季度)質量標準化驗收綜評得分計算方法:

  當月(季度)驗收得分=本專業各單項工程當月(季度)得分之和÷本專業當月(季度)被驗收工程個數。

  5、凡當月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在月底標準化綜評時降1分,然後再計入專業口總分。

  (1)同一地點因工程質量低劣,季度內被上級或礦責令停產整頓兩次;

  (2)采煤工作麵順槽出現高度低於1.4米或斷麵積小於設計值的70%;

  (3)施工地點發生冒頂事故;

  (4)掘進巷道出現嚴重空邦空頂或空頂作業現象;

  (5)在瓦斯超限情況下強行作業。

  (6)井下發生火災或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7)井下發生放炮崩人事故;

  (8)井下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或突水事故;

  (9)出現機電設備失爆事故1次及以上;

  (10)斜坡軌道發生跑車事故;

  (11)采區斜坡軌道防跑車裝置不起作用1次以上;

  (12)發生重傷及二級以上非傷亡事故不及時彙報;

  (13)發生一級非傷亡事故;

  (14)誤透老空、老巷,誤揭煤;

  (15)同班組現場提問有兩人次不懂崗標。

  附件二:

  安全質量標準化工程基金

  使用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提高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水平,根據公司文件精神,礦決定從噸煤成本中提取1.5元,作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程基金,用建設大係統、消除大隱患和井下民心工程及安全質量標準化重點項目的補助,為規範管理使其充分發揮作用,特製定安全質量標準化工程基金使用管理辦法如下:

  一、基金使用範圍

  1、各專業嚴重影響安全質量標準化形象的單項工程;

  2、各專業存在的違反《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要求內容和國家專家組會診要求內容的係統工程以及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和急需用於安全質量標準化方麵的儀器儀表。

  二、申報程序

  1、各專業由分管領導負責,認真篩選嚴重影響安全質量標準化的單項工程,巷修工程、防治水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申報,“一通三防”工程由通防科負責申報,機電運輸工程和設備更新改造項目由機運科負責申報。

  2、各專業對違反國務院446號令要求內容和國家專家組會診要求內容的係統工程,以及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和急需用於安全質量標準化方麵的儀器儀表等,要逐項列出其工程量、單價和費用預算,一式四份,經礦分管領導簽字加蓋公章後,報公司分管業務部室一份,送交安監科兩份,計劃科一份。

  3、安監科負責將各專業申報計劃進行彙總,經安全礦長和主管礦長審核簽字後,報公司安監局。

  三、項目的實施

  1、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工程基金項目下達後,計劃科要將公司下達的每個安全質量標準化工程基金項目納入礦井年、季、月生產經營計劃中。

  2、各專業分管領導對本專業申報項目的實施負責。各業務科室要要按“五定”(定負責人、定施工力量、定標準、定完成日期、定

  資金)原則組織實施,並將項目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報公司相關業務部室和計劃科、安監科。

  3、需要招投標的項目和購買的設備、零配件、儀器、儀表,由科室提出計劃上報公司,由公司按規定采購。

  四、項目驗收

  1、各專業每月下旬必須對所承擔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工程基金項目進行一次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自檢驗收。自檢驗收時必須通知安監科派人參加,自檢後由業務科室科長或分管副職負責填寫驗收報表(一式四份)經分管領導簽字後,於次月2日前報公司分管業務部室一份,送交安監科兩份,每遲報一天對責任科室科長或分管副職罰款100元;安質科負責將各專業當月工程完成情況彙總上報公司安監局。

  2、各業務科室科長負責安排專人對分管業務範圍內各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督促落實,每季度首月3日前,將上季度各項目完成情況彙總後報安質科,遲報一天對責任科室科長或分管副職罰款200元。

  3、每個項目施工結束後,由主管業務科室負責組織安質科、計劃科、紀委等科室共同進行竣工驗收,並出具《竣工驗收報告》,經有關領導和科室簽字後,將《竣工驗收報告》報送公司業務部室一份,送交計劃科一份、安監科兩份,安質科負責上報公司安監局。

  五、項目結算

  竣工項目經公司驗收合格後,由專業口分管領導負責組織人員出具結算報告,經計劃科審定,業務科室科長、分管礦領導、安全礦長、主管礦長簽字後,上報公司計劃部、對口部室和安監局。對沒有按計劃完成的項目,將按計劃資金的兩倍進行處罰。

  六、項目考核

  安監科負責將各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程基金項目完成情況納入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考核之中,每有一個項目逾期未完成,從責任專業當季安全質量標準化總分中扣0.5~1分,並對分管領導罰款1000元,對主管業務科室科長罰款500元,對施工單位隊長罰款2000元,對完成較好的單位和有關人員給予適當獎勵。

  附件三:

  標杆工程競賽活動管理辦法

  第一條 “標杆工程”項目

  1、標杆采煤工作麵:包括機采工作麵和炮采工作麵。

  2、標杆掘進工作麵:包括梯形棚支護巷道,U型棚支護巷道,錨網噴聯合支護巷道,網殼支護巷道,巷修工程。

  4、標杆機電硐室:采區變電所。

  5、標杆運輸線:包括采區斜坡軌道和采區皮帶運輸線。

  6、標杆“一通三防”管理示範區:包括通風示範麵、通風示範頭、防突示範頭、抽放示範頭、抽放示範麵。

  第二條 標杆工程的必備條件

  1、完成季度生產計劃;

  2、及時落實整改各級部門所查隱患問題;

  3、消滅重傷、二級非傷亡及以上事故;

  4、無因質量低劣而被上級責令停工停產;

  5、無因質量問題被一次罰款達1000元;

  6、無因質量問題季度累計罰款達5000元;

  7、無重大瓦斯超限和瓦斯超限作業記錄;

  8、無電器設備失爆記錄;

  9、斜坡軌道長度和掘進巷道長度不少於200米。

  第三條 標杆工程的申報和驗收程序:

  1、區隊自檢和申報:

  各專業參加“標杆工程”創建活動的單位,必須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25日前按公司“標杆工程”標準進行自檢,達到標準後,於兩日內將加蓋單位公章並有主管隊長簽字的《標杆工程創建申請》和自檢驗收表一式叁份報送主管業務科室。

  2、各專業口審查:

  各業務科室在接到區隊《標杆工程創建申請》和自檢驗收表後,首先由分管副職和科長簽署意見並加蓋科室公章,再報專業口領導審核簽字,然後在當月最後一天的16點前送交安質科兩份。逾期不交視為棄權。

  安質科負責將各專業審核同意的區隊《標杆工程創建申請》和自檢驗收表彙總裝訂成冊,經科長和安全礦長把關簽字後,上報公司安

  監局標準化處。

  3、“標杆工程”驗收

  (1)每月末由安質科組織,相關業務科室參加,對各專業申報的“標杆工程”項目進行一次全麵檢查驗收,現場填寫原始記錄表。升井後由安質科負責對照原始記錄出具驗收報表,在次月5日前上報公司安監局標準化處。

  (2)所有參加“標杆工程”驗收的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標準逐項進行驗收,並在驗收表上簽字。業務科室無人參加驗收,每次扣科長(臨時負責人)質量獎20元,參加驗收不簽字者扣責任者質量獎20元.

  第四條 獎勵標準:

  標杆工程項目礦獎勵標準(元)公司獎勵標準(元)

  采煤工作麵40008000

  掘進工作麵30006000

  機電硐室20004000

  運輸線20004000

  一通三防示範區20005000

  第五條 相關說明

  1、標杆工程驗收得分不得低於95分,達不到要求,寧願空缺,也不能隨意降低標準。

  2、由於采煤、掘進和巷修工程始終處於動態變化之中,所以,該三個項目每季度都可以申報,其他項目評上後就必須保持,保持時間不得低於6個月,否則按原獎勵標準的50%對區隊幹部和驗收員進行處罰。

  質量標準化一票否決製

  為進一步提高全礦質量標準化工作,切實搞好礦井質量標準化,使全礦質量標準化再上新台階,在全礦采、掘、機、運、通、地測、調度七個專業中實行質量標準化評優評先一票否決製。

  相關要求:

  一、各單位根據自己的工作範圍成立質量標準化領導小組,組織由各位主管領導擔任,各付職為付組長,並有一名專職人員負責質量標準化工作。

  二、各單位製定出切合工作範圍內的質量標準化的達標規劃和工作網絡,實現隊有領導小組,班有管理成員,工作有方案。

  三、質量標準化驗收實行每月兩次驗收,驗收標準嚴格按照河南省國有煤礦生產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及考核評級辦法執行。

  四、各單位工程質量標準化一級品率季內必須達到百分之百,年度內必須達到百分之九十以上,二級品不得超兩次,杜絕不合格品。

  五、凡達不到以上標準者,季度內扣除安全質量標準化抵押金,年度單位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單位主要管理人員不準評先評優,並扣除全部風險抵押金,全年出現一次不合格品的單位主要領導給予降職或免職處分。

  事故追查03manbetx 製度

  為使全礦幹部職工能夠及時吸取各類事故教訓,進一步強化自我保安意識,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同時也為了查明事故原因,使事故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受到應有的處理,特製定本製度。

  1、各單位發生事故後,現場跟班幹部(或班長),必須在30分鍾內用電話向礦調度和安質科彙報,以便地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彙報內容:出事地點、時間、事故的性質、人員的具體受傷情況等)。

  2、調度室值班人員接到事故電話後,必須在10分鍾內通知礦值班領導,礦領導核定情況後,根據事故級別向上級機關彙報,組織搶救工作。

  3、安質科值班人員接到事故電話後,應立即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對事故現場具體情況進行現場勘查,掌握第一手資料。

  4、單位發生事故後,凡遲報、少報或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出要對單位及組織策劃者從重處罰。

  5、分管業務科室的科長(工程師)和事故單位的值班幹部,必須按礦通知時間組織現場人員到安質科開追查會。凡不按時參加者,每缺一人對值班幹部罰款20元,對未參加追查會的罰款100元。

  6、安質科值班人員根據現場勘查情況,認真組織事故單位人員開追查會,剖析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責任,依照鶴煤電三發《安全質量獎懲辦法》、《安全生產行政處分辦法》等文件,追究區隊幹部和責任人的責任,並進行經濟和行政處罰。

  7、凡是因“三違”引發的事故,除追究“三違”責任外,同時要追究負責安全教育幹部、聯保人員、班組長、在場黨、工、團、網員的連帶責任。

  8、安質科要安排專人將事故填寫到管理台帳,以備檢查。

  操作規程管理製度

  為了使礦井各工種的操作規程更加具有針對性和實用性,使其更好地服務於安全生產,特製定三礦操作規程管理製度。

  一、操作規程編製,審核責任劃分。

  1、采煤、掘進、巷修等工種的操作規程,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編製,生產副總工程師負責審核。

  2、機電、運輸各工種的操作規程,由機運科負責編製,機電副總工程師負責審核。

  3、通風、抽放各工種的操作規程,由通防科負責編製,通風副總負責審核。

  4、地測防治水方麵的操作規程,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編製,地測副總負責審核。

  5、礦總工程師負責對所有操作規程進行審核、把關。

  二、相關要求

  1、各業務科室在編製操作規程時,必須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生產礦井安全技術管理規範》以及國家局等上級機關頒布的相關法規和章程,嚴禁胡編亂造。

  2、各工種操作規程內容必須簡明易懂,要領突出,方便職工學習掌握。

  3、各業務科室在編製操作規程時,要主動與公司有關部室溝通,取得公司的指導、幫助。

  4、各業務科室承擔的操作規程編製完成後,要報送安質科,以便 彙總。

  5、對經過實踐檢驗存在疏漏或問題的,各業務科室必須及時進行補充完善。

  礦井設計技術管理製度

  一、總則

  所有工程開工前都必須按礦井工程設計程序進行設計,並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並做如下要求:

  1、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範》及國家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

  2、礦井設計須進行方案對比,遵循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堅持技術與經濟統一,搞好采、掘、機、運、通、抽、選綜合配套。

  3、礦井延深設計、礦井井下重大技術改造設計要有安全專篇。

  4、礦井設計要認真貫徹“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做到“三先三後三落實”。(即:先抽後掘、先抽後采、先采氣後采煤,落實鑽孔量、落實瓦斯抽放量、落實抽放隊伍。)

  5、對於突出礦井應設計底板岩中巷或頂板岩石高抽巷,以治理采掘期間的瓦斯。

  6、對湧水、自燃發火、頂板、煤塵等災害須有相應的設計,確保礦井生產安全。

  二、礦井設計管轄範圍劃分

  1、礦管轄設計範圍:

  采區設計、工作麵設計、防止煤與瓦斯突出設計及簡單的單位工程設計。

  2、對於生產礦井設計資質以外的礦井工程設計,由礦搞設計人員負責對局委托,由局委托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

  三、礦井工程設計審批程序

  1、回采工作麵設計由礦設計,礦總工程師審批,報公司備案。

  2、受水害、火災嚴重威脅的回采工作麵和采用非正規采煤方法的工作麵設計由礦設計,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報公司審批。

  3、采區設計由礦設計,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報公司審批。

  4、對於不屬於礦管轄範圍的設計,礦必須以書麵形式上報公司,申請立項。由公司批準立項後,由礦委托設計處進行方案設計,方案設計上報公司批準後,才能進行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

  5、對於超出設計處設計資質的礦井設計,礦必須以書麵形式上報公司,申請立項。由公司委托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初

  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

  6、礦井必須在工程施工前將施工圖紙上報項目建設部,項目建設部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對施工圖紙的會審,圖紙會審時必須有設計單位的人員參加。

  7、礦委托公司設計處編製的礦井水平延深工程《安全專篇》,由礦提交公司安全監察局,公司安全監察局負責礦井水平延深工程《安全專篇》的審查,並負責《安全專篇》向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報批工作。

  四、設計委托所合同

  1、礦總工程師是辦理對礦設計管轄範之外的工程設計委托的負責人,在總工程師領導下,礦設計人員負責辦理由公司設計處設計的工程設計委托。

  2、設計處是公司工程項目設計的主要設計單位,受理設計資質範圍內的設計委托,並按照設計合同按期完成設計任務。

  3、礦應按照國家頒發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及時辦理與設計處設計資質相符的工程設計委托,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在工程設計前與設計處簽訂設計合同。

  4、礦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察規定》及有關規定,在辦理工程設計委托的同時辦理相關的安全專篇和防突設計等委托,並簽訂設計合同。

  五、礦井設計管理辦法

  1、礦井設計要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工業礦井設計規範》以及國家安全生產德法律、法規。

  2、礦井設計要有總體規劃,總體規劃由總工負責,各分管領導和業務科室共同參與,製定出礦井短期和長期發展規劃,並付諸實施。

  3、礦井設計應遵循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堅持技術與經濟統一,搞好采、掘、機、運、通、抽綜合配套設

  4、地測科負責提供礦井設計所需水文、地質、測量資料,並保證其所提供的各種資料的準確性,能正確指導設計工作。

  5、機運科負責礦井供電、排水、運輸、提升等有關機電方麵的選型設計。

  6、通防科負責礦井“一通三防”方麵的設計工作。

  7、技術科負責井巷工程設計,並與各科室互相協調完成各項工程的最終設計。

  8、各項工程設計初稿出來之後,由總工負責組織會審,提出會審意見。技術科根據會審意見進行修改,完成設計,並按規定審批。

  9、各業務科室在指導各生產區隊進行生產的過程中,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進行,同時監督各生產區隊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當施工中出現問題時,應及時和總工程師及設計人員聯係,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調整。

  10、各生產區隊主管技術員在日常工作中應嚴把技術關,切實了解本單位施工情況。在各項工程開工之前,應把按設計在施工中應注意的問題向職工特別是質量驗收員交待清楚。確保按施工要求施工。

  11、在日常工作中,地測部門應根據已施工巷道資料及時進行整理,將整理結果及時上圖,及時修改等高線等,並向設計部門通報。

  12、在生產施工中過程中,施工與設計不符時,地測部門要及時根據測量結果上圖(包括電子版),並通知礦領導及有關業務部門。

  生產安全聯係製度

  一、設計部門需要地測部門提供資料時,必須事先聯係,按《煤礦地質測量工作暫行規定》的時間提交委托書,並經總工程師簽字,地測部門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資料。

  二、零星小型設計等所需的地質測量資料,需事先聯係,商定提交期限。

  三、各類巷道開口,施工單位必須提前三天填寫開工卡片或委托書,通知地測部門準備資料,以便按要求放線,停頭和複工也應及時通知地測部門。

  四、重要井巷工程,設計部門和施工單位應提前向地測部門提供設計圖和開工卡,,以便地測部門測算給線,給線後由地測部門下開工通知單。

  五、發現生產中存在的地測問題,必須及時通知施工單位,並向礦領導彙報。

  六、采掘工程在透巷、透老空、遇鑽孔、岩巷揭煤或進入危險區前,地測部門必須按規程和規定的安全距離,以通知單的形式提出預報,經總工程師批準後,通知施工單位和有關部門。

  七、回采工作麵的采高、浮煤、煤柱尺寸和現場規定的停采線等,發現不符合設計規定時,應及時通知回采單位,並向礦總工程師彙報。

  八、要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按礦總工批準的設計聯係施工。

  地測資料、技術報告等的審批製度

  一、地質說明(“三書”)的審批製度

  1、工作麵掘進地質說明書和回采地質說明書由礦總工程師審核批準,方可生效。

  2、受水害威脅的大水礦井的工作麵和回采地質說明書,需報公司審查批準。

  3、采區地質說明書,要報集團公司地測主管部門審批。

  二、儲量管理的審批製度,必須嚴格按《生產礦井儲量管理規程》規定的權限範圍執行。

  三、各類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設,須編製專門設計,報公司審批。

  四、向上級機關彙報的地測圖紙、資料等,需經領導審批後,方可上報。

  五、其他有關地測資料、技術報告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技術分析與事故追查製度

  一、所有地測資料的收集、整理均應有編製人、審核人簽字,並存檔備查。

  二、所有地測資料的審批、發放、上報等均應按一定程序操作,審批要有審批人的簽字,發放和上報均應有專項記錄簿。

  三、地測科每月末開一次科務會,對當月地測工作進行自檢(參照《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地質規程》、《煤礦測量規程》及《地測質量標準化標準》),會議要有專項記錄,自檢要有自檢總結(書麵),並存檔備查。

  四、對貫通通知書、地質及水文地質預報、圖紙等數據誤差超過各項規程規定者,均應按事故追查處理。

  五、因資料不準或工作失誤,造成誤透老巷、老空、誤揭煤或出水淹井事故者,交礦處理,或比照上級處理辦法內部追查處理。

  六、地測部門要建立“事故追查分析專用簿。

  瓦斯檢查管理製度

  一、所有頂層采掘工作麵、石門揭煤以及瓦斯湧出量大、變化異常的其他采掘工作麵必須設置專職瓦斯檢查員。任何地點,任何情況下都不準放炮員同時兼任瓦斯檢查員工作。

  二、通風區要根據礦井通風係統,劃分瓦斯檢查地區,確定檢查人員,規定巡回路線、檢查時間和內容,並製定各區域瓦斯巡回檢查計劃圖表。要求每次巡回檢查時間不超過2.5小時,檢查時間誤差不超過20分鍾。

  三、瓦斯檢查員必須對所轄區域內各個地點的風流(風量、風向)、瓦斯、通風設施、局部通風、瓦斯監測儀、火藥放炮等情況進行全麵檢查。發現瓦斯超限、聚積或其他異常情況時,要立即向礦通風調度彙報,並積極進行處理。

  四、地區瓦檢員每檢查一個地點,都要將檢查的時間和結果分別填寫在牌板和圖表上,且檢查該地點監測斷電傳感器顯示的數字,記在圖表上,發現問題要及時向通風調度請示彙報。每班彙報三次,做到圖表、牌板、調度台帳“三對口”。

  五、瓦檢員必須在現場交接班。交接班時必須交清本班情況及下班須注意的問題,並在對方的圖表上簽字交接。地區瓦檢員如當班發現瓦斯超限、無計劃停局扇或未處理完瓦斯時,必須在工作地點交接班。

  六、通風隊長、班長上崗要認真檢查瓦檢員巡回檢查瓦斯的工作質量,分析審查圖表和牌板,幫助處理問題。凡通風部門幹部下井遇到瓦檢員必須審查圖表,審查符合計劃圖表的,注明合格;發現問題要注明具體問題內容;審查人要在所查圖表上簽名.發現隱患必須幫助瓦檢員處理完隱患,或提出處理意見,彙報通風調度後,才準離開現場。

  七、頂層機采工作麵,機組割煤期間,必須有瓦檢員跟機檢查機組前後20米範圍內風流、煤壁和兩滾筒處的瓦斯濃度。瓦斯檢查員不在現場,嚴禁開機割煤。

  八、通風調度要每日填報“礦井通風瓦斯日報”,經礦長、總工程師審閱簽字後,才能分送有關領導、科室。填寫內容主要是當日各采掘工作麵的通風、瓦斯、自燃發火等情況及當日存在的主要問題。通風調度必須真實、全麵地記錄和掌握井下各采掘工作麵的通風瓦斯

  情況,實事求是地向局通風處調度彙報。瓦斯濃度以當天的最高瓦斯量為準。

  九、嚴格瓦斯巡回檢查製度的監督考核,凡發現瓦檢員脫崗、虛報假報瓦斯情況的,堅決給予開除和行政處分。

  十、瓦斯檢查記錄牌板懸掛位置:采煤工作麵距上風巷安全口、掘進工作麵距迎頭不超過60米;臨時停工的掘進工作麵、采空區密閉、火區密閉、盲巷等懸掛在柵欄前。

  十一、瓦斯檢查記錄牌板內容包括:檢查地點和檢查人姓名;檢查日期、班次及每次檢查的具體時間;檢查瓦斯濃度,二氧化碳濃度(一氧化碳濃度)和空氣溫度(水溫)等。同時要求字跡必須清楚。

  十二、認真執行瓦斯檢查“三對口”。檢查瓦斯做到井下檢查地點的瓦斯記錄牌、瓦斯檢查員手冊和地麵通風調度記錄填記的有關情況和數據要完全一致,不能出現矛盾、不符或遺漏。瓦斯檢查員每次檢查後,必須認真、及時填寫檢查手冊、記錄牌板,並隨時向通風調度彙報。

  瓦斯排放管理製度

  一、臨時停風短、瓦斯濃度不超過3%的采、掘工作麵,由通風班長和瓦斯檢查員負責就地排放。必須有經礦總工程師批準的固定排放瓦斯措施,至少每月組織瓦斯檢查員學習貫徹一次(有記錄可查)。

  二、巷道瓦斯濃度超過3%,通風部門必須製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共同審查,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執行。

  三、啟封永久密閉時,牆內瓦斯濃度在5%以上或長度大於200m且瓦斯濃度在5%以上的盲巷,排放瓦斯工作由公司救護隊負責進行,但礦上要組織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並有一名礦領導親臨現場指揮,其排放瓦斯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共同審查,報局總工程師批準。

  四、排放瓦斯安全措施要包括以下內容:

  1、要計算排放瓦斯量、局扇供風量、負壓巷道通風量和排放時間,製定控製排放瓦斯的方法,嚴禁“一風吹”,確保排出的風流在全風壓風流混全處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5%,要在排放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安設聲光瓦斯報警斷電儀,並有防止局扇循環風的措施。

  2、確定排放瓦斯的流經路線和方向、風流控製設施、各種電氣設備、通訊電話以及安全監測的安設位置,必須做到圖文並茂。

  3、明確停電撤人範圍。凡是受排放影響的峒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風流切斷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麵,必須停電撤人停止作業。指定並標明警戒人員位置,嚴禁其他人員入內。要支持誰布崗誰撤崗的原則,嚴禁脫崗。

  4、排放瓦斯風流經巷道內的電氣設備,必須指定專人在采區變電所和配電點兩處同時切斷電源,並設警牌和專人看管。

  5、瓦斯排放完後,指定專人檢查瓦斯,供電係統和電氣設備必須完好,隻有排放瓦斯巷道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1%時,方準指定專人恢複供電。

  6、參加排放瓦斯人員,嚴禁穿戴化纖衣服。

  五、由礦總工和師或安全副總組織通風區、安質科、調度室、生產科(開拓科)及施工區隊等單位參加排放的人員,親自徹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其撤人、停電、站崗以及停送電開關由誰看守等都必須責

  任落實到人,並簽字備查。

  六、檢查科負責監督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必須有人員在現場監督檢查,安全措施不落實,絕對禁止排放瓦斯;若發現違章排放瓦斯,必須責成立即停止,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七、排放串聯通風地區瓦斯時,必須嚴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應從進風方向第一台局扇開始排放,隻有第一台局扇排放巷道瓦斯結束後,後一台局扇方準送電,依此類推,排出瓦斯所流經的分區內必須撤出人員,切斷所有電源。

  八、排放臨時停工區(巷道已有風筒)的瓦斯時,可采用局扇處扒硝前解開風筒或控製三通(預先安裝)進風量,掌握瓦斯濃度排出。

  九、排放已密閉區、瓦斯尾巷、聯通已采區、老空區、火區(上述巷內無風筒)的瓦斯時,要由外向裏,逐節加風筒,控製風量、瓦斯濃度向外排出。排放前,要在第一節風筒接口處加設三通,以便於控製進風量。

  巷道貫通管理製度

  一、掘進巷道同老空、老巷、回采工作麵及其它巷道貫通,在貫通相距20米前地測部門必須向礦總程師報告,並通知生產、通風、安監等有關部門。

  二、礦總工程師對所有巷道貫通的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審批負責;主管掘進的副礦長對所有巷道貫通的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實施負責。

  三、對巷道貫通實行分類管理

  1、掘進工作麵與全負壓通風的巷道貫通,可由掘進隊技術人員編製安全技術措施,生產(開拓)科、安全科、通風區主管技術工作負責人審查,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施工單位貫徹執行;貫通時必須有通風區班長、施工單位的跟班隊長在現場指揮,安監人員在現場監督。

  2、掘進工作麵與局扇供風的獨頭巷道貫通或掘工作麵與回采工作麵貫通,由生產技術科(開拓)編製安全技術措施,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通風、安監、地測、機電等有關部門共同審查,礦總工程師批準後,施工單位貫徹執行;貫通時必須有通風區幹部和施工單位的區隊長在現場指揮,檢查科人員在現場監督。回采工作麵和掘進工作相距20米時,也應嚴格執行隻準由一個工作麵向前貫通的規定。

  3、掘進工作麵與老空、老巷或事先無法恢複通風的巷道貫通和貫通後需要改變兩個采區以上範圍的通風係統,必須由生產科(開拓科)編製安全技術措施,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通風、安監、地測、機電等有關部門共同審查,礦總工程師批準後報公司備查,由主管掘進的副礦長親自組織有關部門貫徹貫通安全措施,並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巷道貫通的全過程,貫通時必須有通風區(隊)長或通風工程師和施工單位的區(隊)長以及生產(開拓)科負責人等親臨現場指揮,安監部門在現場監督。

  4、牽涉到兩個單位的巷道貫通,如工程處新建風井與生產礦井的巷道貫通,由掘進施工一方的總工程師組織編製安全技術措施,生產礦的總工程師組織編製調整通風係統方案、措施,一並經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公司、礦有關人員共同審查,批準後貫徹執行。

  四、貫通後需要調整通風係統的,通風區必須另行製定圖文並茂的調整通風係統專門措施(圖上應標明貫通兩端附近的風流方向、風量、瓦斯量的變化情況和通風設施布置情況)。同貫通措施一起會審,

  經礦總工程師批準,通風區幹部親臨現場貫徹執行。

  五、掘進工作麵與老空、老巷或事先無法恢複通風的巷道貫通時,探眼打透必須停止放炮,隻能用手鎬或風鎬貫通。

  六、貫通巷道相距20米時,隻準從一個工作麵向前貫通。對方工作麵必須保持正常通風,經常檢查風筒是否脫節,還必須正常檢查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處理。掘進工作麵每次裝藥放炮前,掘進工作麵班組都必須派專人和瓦斯檢查員共同到對方工作麵,檢查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瓦斯。隻有在兩個工作麵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1%以下時,掘進工作麵方可裝藥放炮,每次放炮前,在兩個工作麵都必須設專人警戒。

  貫通以前,對方工作麵內不許再開口掘新巷道。

  七、在巷道貫通(最後20米)過程中,必須堅持邊探邊掘、先探後掘的原則。每次放炮前,放炮員和掘進班長必須檢查探眼深度是否符合規定,以確保貫通準確無誤。探眼深度與正常掘進炮眼深度之比不得小於3:1,其位置、方位、角度、數量要在貫通措施中作出明確規定並畫出示意圖;探眼打透後必須有施工單位、通風工、安監部門等關人員在現場指揮,才能最後貫通。

  八、掘進隊接到巷道貫通通知書後,必須準確掌握貫通距離,並每天將剩餘長度通知通風區值班人。臨貫通前的一個圓班內,三班都必須有通風班長或通風幹部在現場監督措施落實,確保安全貫通。

  局部通風管理製度

  一、在編製掘進作業規程時,必須編製有關局部扇風機、風筒的安設、使用等通風設計,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局扇安裝前,必須測定安裝地點的風量。隻有當全負壓供風量大於局扇吸入風量時,方可安裝。局扇在運轉過程中,瓦檢員必須每班三次檢查局扇運轉狀況,發現局扇循環風,必須立即將局扇供風地點的人員撤出,切斷電源,停止風機運轉,並彙報通風調度,進行處理。

  二、局扇統一由所在采、掘區隊指定的電工和當地瓦斯檢查員共同負責管理,實行分班掛牌製度。負責管理局扇的電工和檢查員接班後必須將自已的姓名填入管理牌,並掛在局扇上。

  三、發生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瓦斯檢查員必須及時向通風調度彙報。通風調度每日將當天發生的局扇計劃外停風通知單分送有關部門並在瓦斯日報中注明。凡因煤礦內部原因造成的無計劃停電停風,不論是造成瓦斯積聚,檢查科都要作為未遂事故組織追查。

  四、煤與半煤岩巷道掘進,一台局扇隻準供一個掘進工作麵通風。並實現風、電、瓦斯閉鎖,嚴禁一台局扇多頭供風。

  五、臨時停工的掘進工作麵必須保持正常通風和正常的瓦斯檢查,因檢修、檢查等到原因要停局扇時,必須事先製定單項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無論何種原因造成的臨時停風,在恢複通內前,都有必須首先檢查瓦斯,證實停風區中沼氣濃度不超過1%或二氧化碳不超過1.5%。方可開動局扇恢複正常通風。否則必須采取排放瓦斯措施。

  六、掘進頭發生局扇停風必須立即停止工作,由瓦斯檢查員或放炮員同掘進組長共同負責,立即撤出人員,切斷電源,並設置柵欄、警標。柵欄距巷口不超過兩米,必須全斷麵敷設,並設置明顯的警戒牌。由於臨時停電停風的,掘進隊要派專人在掘進巷道口新鮮風流中看守,任何人不得進入停風區,直到恢複正常通風後方可撤出看守人員。

  停風時間超過24小時的,必須進行臨時密閉,並將盲巷內的電纜、水管、軌道等導電體斷開。

  七、所有煤、半煤岩掘進工作麵都必須實現安全技術裝備

  係列化。“三專兩閉鎖”、瓦斯監測儀、專職瓦檢員、隔爆設施以及頂層煤巷頭的“雙風機、自動倒台”等主要項目必須齊全,並管好用

  好。否則,必須停產整頓。

  八、嚴格風筒管理,發現破口要及時更換或補修。吊掛要平直,風筒百米漏風率不得超過10%。

  風筒出口風量,必須根據工作麵瓦斯湧出量確定,保證無瓦斯超限或積存,並保證盲巷回風風速不低於《規程》規定的最低風速。

  九、風筒口到工作麵的距離,對壓入式通風,在保證煤頭不積存瓦斯,及時吹散炮煙的前提下,煤巷掘進最大不超過5米。半煤岩巷掘進最大不超過10米,岩巷掘進最大不超過15米。對使用掘進機的工作麵,風筒距工作麵距離由礦總工程師根據情況在作業規程中具體規定。

  井下放炮管理製度

  一、放炮員必須是經過專門培訓,有2年以上采掘工齡的人員擔任,並持有公司發給的放炮合格證。放炮員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規程》有關規定。

  二、每個放炮員使用的雷管必須是專人專號,不得轉借,不得在工作地點存放,必須是當班領用,用不完的當班交庫。

  三、放炮員在工作地點使用的炸藥、雷管要分別放在專用炮藥箱內,並加鎖。

  四、裝藥時,首先必須用掏勺掏淨煤粉,用木質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不得衝撞或搗實,眼內各藥卷必須彼此密接;用炮泥封實炮眼。放炮必須用水炮泥。嚴禁無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炮泥,嚴禁放糊炮,嚴禁使用蓋藥、墊藥。

  五、頂層煤巷掘進頭和岩石橫川揭煤,每次放炮都必須將人員全部撤至新鮮風流中,局部通風巷道內的電器及設備必須全部停電,要采取增大風量、減少一次爆破炮眼數等措施,嚴禁放炮後風流中的最大瓦斯濃度達到或超過1.5%。

  六、嚴格執行“一炮三檢查”、放炮交換牌及接送站崗人員製度,站崗必須拉警戒繩,掛警戒牌,每次放炮都要按規定吹哨發出警號,送電拉炮前必須回頭看,確認裝炮地點附近無人,方可放炮。

  七、放炮母線聯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放炮工作隻準放炮員一人操作。

  八、裝藥前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未端扭結成短路;裝藥後,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懸空,嚴禁電雷管腳線、放炮母線同運輸設備、電器設備以及采掘機械等導電體相接觸。裝藥時瓦斯檢查員必須在現場。

  九、裝好藥的炮眼必須當班放炮完畢,否則當班放炮員必須同下班放炮員在現場交清情況。

  十、采麵如果實行一次裝藥分組放炮時,要製訂安全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並做到兩組之間至少間隔2米以上距離,其間隔內的炮眼嚴禁裝藥。

  十一、放炮員必須背雷管箱加鎖,任何情況下不準用炮兜攜帶或存放雷管。

  十二、放炮和撤人距離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回采工作麵不少於50米,拐彎不少於30米;

  煤巷掘進工作麵不少於75米,拐彎不少於50米;

  岩巷掘進工作麵不少於100米,拐彎不少於75米。而且放炮掩護地點都有必須有堅固可靠的支護,無冒頂片幫的可能,能防止爆破物的拋擊。

  十三、通電以後裝藥炮眼不響時,放炮員必須取下把手或鑰匙,並將放炮母線從發爆器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一定時間(使用瞬發雷管時,至少等5分鍾;使用延期電雷管時,至少等15分鍾),方可沿線路查找不響的原因。

  十四、每次放炮後,放炮員必須認真檢查有無瞎炮和崩落未爆的雷管、炸藥。因煤、矸未出完,無法檢查有無瞎炮時,放炮員不得離開放炮現場。

  十五、采掘工作麵必須有灑水消塵設施,並嚴格執行放炮後灑水消塵製度。無水時不準裝藥放炮。

  礦井測風製度

  一、為了保證礦井通風安全,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製定本製度。

  二、測風內容:

  1、測定礦井風量、風壓和漏風量;

  2、測定局部通風機風量、風壓和漏風量。

  三、測風工應經過專門的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四、 測風工應當熟悉礦井通風係統,冊封石應遵守《煤礦安全規程》,保證數據準確可靠,測風後要及時填寫測風報表和測風牌版。

  五、 礦井全麵測風應當每10天進行一次,采掘工作麵和其他工作地點,應根據需要及時測風。

  六、 礦井有改變通風方式、更換主要通風機、安設或調換局部通風機、巷道貫通及其他可能影響礦井通風係統穩定的情況,主管生產副礦長應當及時安排測風。

  七、 生產礦長、技術負責人應嚴格執行以風定產的規定,根據風量安排礦井煤炭產量,不得超通風能力突擊生產。

  八、技術負責人負責礦井風量計算方法的製定,審查測風報表,定期分析測風記錄,製定調整風量的措施,保證通風係統穩定可靠。

  九、測風工在測風時發現問題,應當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應及時上報。

  煤礦井下瓦斯等級鑒定製度

  一、為了加強礦井瓦斯管理,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製定本製度。

  二、礦井瓦斯等級鑒定方案由技術負責人編製,報公司業務主管部門審查;鑒定結果報省煤炭工業主管部門審批,報省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三、礦井每年進行一次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湧出量鑒定工作;

  1、鑒定工作在礦井正常生產條件下進行。

  2、鑒定時間:每年的8月的上、中、下旬各取一天(間隔10天)的三班進行,特殊情況經上級部門同意,可以推遲到九月份。

  3、測點布置:測點分別設在礦井、一翼、水平、采區、采煤工作麵的回風巷中;掘進工作麵測點設在所有煤巷、半岩巷,岩巷每1采區至少選1個不同岩層的巷道。

  4、以上測點的上、中、下旬瓦斯相對湧出量和絕對湧出量的最大值為定級值。

  5、瓦斯等級的鑒定。

  (1)礦井相對瓦斯湧出量小於或等於10m3/t,且絕對瓦斯湧出量小於或等於40m3/min,為低瓦斯礦井。

  (2) 礦井相對瓦斯湧出量大於10m3/t或礦井絕對瓦斯湧出量大

  於40m3/min,為高瓦斯礦井。

  (3) 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

  (4)在正常生產條件下(采區、工作麵的回采產量不低於該區域設計產量的60%),相對瓦斯湧出量大於10m3/t的采區或采煤工作麵,該區域定位高瓦斯區。

  四、礦井瓦斯等級鑒定要求。

  1、7月上旬做好礦井瓦斯等級鑒定方案,報公司主管部門審查,7月底以前做好鑒定準備工作,8月份進行礦井瓦斯等級測定。9月底以前進行瓦斯鑒定總結,並將總結材料報公司主管部門。

  2、每一測點分別測定風量、瓦斯濃度、二氧化碳、溫度等原始數據。

  3、每班的測定工作應當選擇在正常時進行。

  4、測點可選在測風站內,也可以選在斷麵規整且無雜物的一段平直巷道。

  5、檢測儀表應經過計量檢定,測量方法和次數應符合操作規程規定。

  五、編製礦井瓦斯等級鑒定方案,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礦井概況,包括目前的采掘布局和鑒定月的采掘工作麵安排情況。

  2、組織機構,成立瓦斯鑒定工作領導小組,由礦技術負責人負責。

  3、測點布置及編號。

  4、鑒定前的準備工作,包括儀器儀表準備、計量檢定、參鑒人員培訓、井下通風係統調整等。

  5、測定內容及人員分工。

  6、相關製度和有關安全技術措施。

  7、標注瓦斯鑒定設點情況的礦井通風係統圖、

  六、瓦斯等級鑒定結束,有技術負責人做出礦井等級鑒定總結,

  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內容包括:

  1、礦井概況,包括鑒定月采掘工作麵布局,生產情況,一年來的瓦斯湧出以及瓦斯管理情況。

  2、瓦斯鑒定前的準備工作和鑒定時間。

  3、測定內容、方法和測點布置。

  4、瓦斯鑒定結果。礦井瓦斯等級,有無高瓦斯區。

  5、礦井瓦斯來源、變化情況,包括全礦井、主要采區和“三區”(回采區、掘進區和已采區)瓦斯湧出量同上年度相比的變化情況。

  (1)存在的問題及今後意見。瓦斯鑒定、瓦斯管理存在的問題和今後瓦斯管理重點區域的劃分意見。

  (2)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填繪圖紙並有編製人、審核人、技術負責人簽字。

  (3)瓦斯鑒定表格。按要求填報。

  瓦斯抽放管理製度

  一、 建立健全瓦斯抽放機構。礦成立專門的抽放隊伍,配備專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隊伍,礦通防科必須設一名專抓抽放的工作人員。抽放隊必須保證三個圓班打鑽組,每個圓班組打鑽人員不能少於16人。

  二、由礦長和總工程師負責,在安排年、季、月度生產計劃的同時,必須安排瓦斯抽放工作,搞好掘、抽、采平衡。瓦斯湧出量大於5m3∕min的頂層工作麵和瓦斯湧出量大於3m3∕min的掘進工作麵,必須進行瓦斯抽放。工作麵預抽期不得低於9個月

  ,邊采邊抽不低於半年。

  三、新投產的頂層工作麵必須進行瓦斯抽放,並編製瓦斯抽放設計,報局總工程師批準。瓦斯抽放工程要與工作麵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同時驗收,抽放工程達不到設計要求的,工作

  麵驗收時,不準發放合格證,工作麵采前預抽期必須達到公司要求,否則不準投產。

  四、工作麵瓦斯抽放設計內容應包括:

  1、工作麵概況:工作麵走向傾斜長度、煤層賦存條件、通風方式、開采方法、生產能力、煤層瓦斯含量、預計瓦斯湧出量等。

  2、抽放方法與預抽期。

  3、鑽場、鑽孔間距、數量、方位、角度、孔徑、長度等到(應附有抽放鑽孔平麵布置圖與剖麵圖)。

  4、封孔方法、長度等。

  5、鑽孔孔口壓力、預計百米鑽孔抽土量、工作麵瓦斯抽土量抽放率等。

  6、管路係統布置、截麵選擇、計量裝置布置等。

  7、勞動組織與效益分析

  以上設計,要認真貫徹“多鑽孔、嚴密封、綜合抽”的方針,其原則為:鑽孔長度≥2∕3工作麵斜長 ,鑽孔總長度達到0.05m∕噸煤,鑽孔直徑≥75mm,封存孔長度≥4m,抽放率≥20%—50%。

  五、頂煤工作麵上、下順槽掘進時,瓦斯湧出量超過3m3∕min的,必須沿走向每隔300m掘一中切割做為瓦斯抽放巷。

  六、抽放區或抽放鑽場實行掛牌管理,在每個抽放區或鑽場(鑽孔)旁邊掛牌,記錄鑽場編號、長度、濃度、流量、負壓等。每個鑽

  場鑽孔打完後,都要及時測定自然瓦斯湧出量。

  七、每月3日前,礦必須如實將上一個月抽放報表及公司下達的瓦斯抽放鑽孔、抽放量計劃及其完成情況、礦井瓦斯抽放率等內容,下一個月工作安排,形成書麵材料,由礦總工、礦長簽字並加蓋礦公章後,報公司紀委、安監局、通風部各一份。逾斯不上報瓦斯抽放總結材料,視為沒有完成瓦斯抽放計劃。

  八、每月於20日之前將下月具體抽放組織和技術措施、施工設計和提高瓦斯抽放率的措施上報公司,經公司瓦斯抽放專家組織論證,由通風部、安監局、生產部共同會審批複。

  九、完不成公司及礦下達的鑽孔進尺和抽放量計劃,按礦製定的工資結算辦法即按實際進尺、抽放量進行結算工資。

  十、井上和井下所有瓦斯抽放泵要安裝齊抽放監測子係統,並實現可靠監測,否則將扣發區隊和礦有關管理人員的工資,並視為沒有完成月度抽放計劃。

  十一、完成瓦斯抽放計劃,但季度內仍頻繁瓦斯超限的礦井,取消一通三防管理人員的通風、抽放獎及抵壓金。

  十二、不經礦總工程師同意,不得抽調打鑽人員從事與打鑽無關的其它工作,否則對責任人員罰款一天罰款1000元。

  十三、加強工作麵瓦斯抽放基礎工作

  1、每個工作麵必須安裝有孔板流量計。每周定期對抽放負壓、瓦斯濃度、流量等抽放參數觀測一次,並認真做好記錄存檔。

  2、每個抽放鑽場(或同時帶抽的鑽場)都應懸掛說明牌。注明抽放區名稱、鑽場編號、每個鑽孔的參數及帶抽時間。

  3、有完整、清晰的打鑽原始記錄、抽放鑽孔管理台帳和工作麵抽放鑽孔實鑽圖。

  4、抽放鑽孔必須嚴格按照標準化要求進行。

  5、每月對瓦斯大的工作麵瓦斯抽放情況、對生產的影響情況進行認真分析總結並存檔。

  6、每月全麵檢查一次泵房抽放設備和防爆箱,每旬至少檢查一次抽放管路,確保抽放管路無破損、積水、漏氣和抽放設備正常運轉。

  十四、施工打鑽地區要嚴格按抽放設計施工,遇地質構造時要及時修改設計並報礦總工程師批準;打鑽必須有可靠的打鑽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執行。

  十五、每個瓦斯抽放泵站都必須安裝瓦斯抽放監測子係統,對瓦斯流量、濃度、負壓、溫度等進行不間斷自動監測,監測的濃度、負壓不準出現上偏差(自動監測數據不能高於實測數據)。開泵司機必

  須按公司要求將自動監測和人工實測的結果進行詳細記錄,否則,1個小班罰款100元。發現自動監和人工實測的結果有偏差,必須立即向抽放隊彙報,8小時內處理完畢;被抽放檢查小分隊發現後,一次罰款500元。

  十六、重點推廣頂板裂隙、采空區、巷抽等綜合抽放技術,改進鑽進工藝,推廣應用大功率鑽機,增加單孔深度,提高礦井抽放率。下半年投產的頂層或全層放頂煤工作麵必須采用綜合瓦斯抽放技術,否則不準投產。

  十七、加大突出礦井煤礦巷掘進研究力度。積極與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合作,邊抽邊掘、高壓注水等防突措施,提高煤巷單進水平。

  十八、煤巷掘進工作麵75米以外、岩巷掘進工作麵100米以外必須施工抽放鑽孔,每超1米罰款1000元。

  十九、礦供應部門必須保證瓦斯抽放必需配件和鑽杆、鑽頭等鑽具的正常供應,確保打鑽工作的正常開展,每耽誤1天,罰礦有關部門500元。

  二十、井上、下瓦斯抽放泵必須使用軟化水,建立軟化水管理台帳,每少加1次軟化劑,罰款500元。

  二十一、定期對瓦斯抽放各工種進行培訓,特殊工種要經培訓合格且持證上崗。

  二十二、建立完善的抽放設備管理製度,礦機運科全麵負責抽放設備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工作,確保抽放設備的正常安全運轉。

  防治煤層自燃發火管理製度

  一、礦長和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製定本礦井的防滅火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礦進防滅火工程項目應列入礦井生產建設長遠規劃和年、季、月度計劃,礦井防滅火工程和措施所需的費用和材料、設備等必須列入企業財務和供應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健全、完善礦井滅火注漿係統,把注漿量納入生產作業計劃,做到逢采必注。並嚴格要求注漿質量,漿液水土比不得超過5/1。

  三、火區和采空區密閉要有專人按規定定期檢查,采區回風巷、巷道冒頂和高頂處及其它無人工作和一般人員不行走的巷道,每半月至少檢查一次有毒有害氣體和發火征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自燃發火。

  四、回采工作麵結束後或無用的廢舊巷道,由生產副礦長負責,在20天內將所有設備器材全部撤除運走,通風區負責在一個月內全部封閉。

  五、每一次火災事故處理完畢後,7日內礦通風區負責向公司通風處報由礦長簽發的火災事故報告書。

  六、通風區要建立自燃事故檔案。對每一次自燃事故都要填寫火區管理卡片,繪製火區位置關係圖,記載自燃事故發生時間,發展過程、防滅火措施及火災處理過程。

  七、啟封火區必須編製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報局總工程師批準。

  注銷火區,由礦上提出注銷報告,經通風部、安監部、救護隊等單位共同鑒定,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

  綜合防塵管理製度

  一、礦長對本單位防塵工作全麵負責,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保證防塵所需機構人員、資金和裝備。礦總工程師負責防塵技術領導工作,應組織編製防塵規劃和措施,安排防塵工程計劃,檢查督促防塵措施的貫徹執行。礦行政副職對所分管部門的防塵工作負直接責任。

  二、加強綜合防塵技術管理。凡新建、改擴建、開拓延深、采區準備、巷道掘進的防塵設施在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所有防塵設計和防塵措施都必須由安監、工會部門審查通過後方可施工。工程竣工驗收,應由安監、勞動、工會部門參加,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準投產。

  三、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靜壓灑水係統,地麵建築永久性水池,容量不得小於100立方米。

  四、井下防塵管路(包括主管、支管)的管徑選擇,要滿足生產和防塵灑水的需要。防塵管路必須敷設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麵、溜煤眼、翻罐籠運輸機轉載點、回采工作麵回風道。

  井下主要運輸巷、主要回風巷上下山及正在掘進的巷道中所敷設的防塵灑水管路上,每隔100米應安設一個三通、閥門,以供清洗巷道使用。

  回采工作麵的進、回風順槽敷設的防塵灑水管路,必須每隔10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皮帶機頭必須設三並安閥門。

  五、回采工作麵必須進行煤層注水工作,其中:頂層工作麵必須采用高壓長鑽孔煤層注水,孔距10~15mm,孔空60~80mm,也可采用原抽放鑽孔注水,封孔必須采用自動封孔器,采用水泥砂漿封孔其長度不準小於5米;中低層工作麵要實行網上靜壓注水,鑽孔孔距3~5米,孔深5~10米,封孔長度不小於2米。

  注水係統都要設置壓力表、流量表,逐日統計注水量,報主管部門。煤層水份每月測定一次,由運銷科負責化驗室協助完成

  六、各種噴霧設施要符合下列要求:

  1、進、回風順槽口以裏50米、安全出口以外20~50米範圍內各安裝一道水幕,水幕覆蓋全斷麵。靈敏可靠。出煤期間要正常使用,專人看管。

  2、若水壓不足,機組外噴霧必須使用加壓泵,噴霧水壓必須達到0.8Mpa~1Mpa。外噴總水理不小於100L/mim。外噴霧要在機

  組機身兩端、搖臂、滾筒後端蓋等處,多處設置。

  3、移架噴霧采用液控聯動閥結構。綜采支架每10架安裝一道,起跟機降塵作用;綜采放項煤支架每架都要設置。噴霧水量10L/mim,壓力達到0.8~1Mpa.

  4、每架放煤口必須安裝自動噴霧設施,噴霧總水量30L/mim,水壓過到0.8~1Mpa。

  5、各轉載點噴霧,要設施就位,使用正常,必須采用噴咀型

  結構.

  七、掘進工作麵必須采用濕式鑽眼、水炮泥、放炮噴霧、衝刷井壁巷幫、裝岩(煤)灑水和淨化風流等綜合防塵措施。

  淨化水幕安設兩道,開口抬棚以裏30米處一道,距掘進麵20~50米範圍安裝一道,其中,岩巷掘進要安裝壓氣噴霧器。

  八、按照“采麵上下順槽安全出口以內100米由采煤隊負責,掘進巷道由掘進隊負責,運輸機轉載點前後10米和機電峒室由司機電部門負責,其他地點由通風區負責”的原則,劃分消塵職責範圍,實行分片包幹,每發現一處煤塵積聚(厚度大於2毫米,連續長度大於5米,超過5米按實際長度折算,每5米算一處)。對責任者或該單位負責人罰款50~500元。

  九、礦井必須按粉塵防治規範要求,配備專職測塵員進行粉塵測定工作。測定次數要符合下列要求:

  1、井下每個測塵點粉塵每半月測定一次,測定全塵,同時測呼吸性粉塵。

  2、綜采、綜掘工作麵每季度進行一次全工班連續粉塵測定。

  3、粉塵分散度每季測定一次。

  4、粉塵中遊度SiO2含量每半年測定一次。

  5、粉塵測定結果要每月上報礦總工程師和公司通風處各一份。

  十、新投產的回采工作麵,凡未按規定注水,防塵係統不完善,不予驗收。

  瓦斯監測管理製度

  一、應建立瓦斯監測係統,設置瓦斯監測機構,按規定配備有專業知識的工程技術和工作人員,負責監測裝置的管理工作。

  二、必須根據煤炭部《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裝置使用管理規定》及局“通風安全監測裝置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安裝各類型傳感器。在設備不足的情況下,首先裝備采掘工作麵、串聯通風等瓦斯湧出大的地點。

  三、凡應安設監測裝置的地點,必須在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中對傳感器的安設種類、數量、位置和主機、聲光箱、動力開關的安設地點,控製電纜和電源線的敷設,控製區域,明確規定,並繪製係統圖,建立維護使用人員的責任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四、對不具備安設裝置的地點,應由通風區(科)提出安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五、應安設裝置的采掘工作麵及其他作業地點,開工前必須由使用單位根據已批準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提出《安全申請單》分送通風、機電部門。

  通風部門接到,《安裝申請單》後,負責監測裝置的安裝、調試和使用和維護工作,使用單位負責提供接通井下電源及控製線,在進行連接時,必須有監測人員在場監護。

  六、回采工作麵安裝的瓦斯傳感器,有一處超過規定瓦斯濃度數值時,都應立即切斷全工作麵及回風順槽內一切非本質安全電氣設備的電源。

  新投產的工作麵,瓦斯監測裝置不健全或不具備斷電功能,不於驗收。

  七、裝置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在入井前,經過48小時通電運行,調試合格後方可下井安裝。嚴禁不合格的儀器下井使用。

  下井安裝後要進行前各項指標的調試,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井下調試不合格的,必須立即更換或上井檢修。

  八、井下裝置要定期維護調試(每隔7~10天進行一次巡回檢查調試);調試各項技術指標應符合規定;調試時必須攜帶標準器樣、空氣樣進行校正;調試完畢後,要認真填寫調試維護記錄。

  九、如裝置監測與人工監測出現誤差時,在測值時的0.2%範圍內,應以測值大的瓦斯濃度為準,以確保安全。如人工監測平均值與

  裝置監測值誤差超過0.2%時,監測人員應及時下井進行校對。在此期間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裝置。

  十、監測裝置在井下連續運行六個月以上,井下部分應按計劃分批運到井上進行全麵檢修、清掃、調試、校正。

  十一、凡屬於裝置關聯的電氣設備、電源線、控製線均由管轄範圍的機電維護人員負責安裝拆除時,必須與通風部門人員聯係現場共同進行。

  因故障檢修與監測裝置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停止裝置運行時,須製定按措施,井礦總工程師同意後,在監測人員配合下進行檢修工作。

  十二、監測中心所獲取的各種技術資料均需保存10年,對井下事故的記錄,應長期保存。礦應根據具體情況製定技術資料管理與使用製度。

  十三、對需要經常運行的傳感器、聲光箱及電纜。隻許采掘隊、班、組長在瓦檢員的監護下,按規定進行移動。嚴禁擅自移動或停用。停用監測裝置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否則追究停用者責任,並給予經濟製裁。

  十四、凡發生使用單位私自調整斷電點、打過線,故意停裝置電源或破壞監測裝置的,必須堅持先停電後追查分析的製度,對責任者給予開除留察處分,並按“一通三防”處罰規定進行罰款。

  瓦斯日報審批製度

  一、瓦斯日報填寫內容必須包括當日各采掘工作麵頂,瓦斯自燃失火情況,當日局扇計劃外停風、 瓦斯超限、排放瓦斯、巷道貫通了其它當日存在的主要問題。

  二、瓦斯日報由通風調度當日值班人員填寫。通風調度必須真實全麵地記錄和掌握井下各采掘工作麵的通風瓦斯情況,並實事求是地向通風調度彙報。瓦斯濃度以當日最高瓦斯量為準。

  三、當日填寫的礦井瓦斯日報表,通風區當日值班區長審閱簽字

  後,必須給礦長、總工程師審閱簽名字後,然後再分送給有關領導科室。

  四、對於當日反映出來的主要問題,礦總工程師要明確批示處理意見。

  礦調度負責將總工程師批示的處理意見通知有關單位,並負責督促協調問題處理,並及時掌握問題處理進展情況,直至問題處理完畢。

  “一通三防”技術資料管理製度

  一、礦成立由通防科主管通風工作的技術人員為組長,包括通風、抽放、注漿、監測等技術主管人員以及測風員、測塵員、瓦斯抽放觀測人員、安全監測維修組長在內的“一通三防”技術資料管理工作小組,全麵負責“一通三防”技術資料的管理工作。

  二、需要保存的“一通三防”技術資料暫定為5類57種(項),並根據日常和長遠通風管理的需要,將“一通三防”資料保管期限分為短期(二年以下)和永久保存二類(詳見附表),

  三、必須設置有“一通三防”技術資料專用櫃,並實行分類、分項、分盒按統一序號標簽存放,一種資料(如排放瓦斯措施等)一個資料盒放不完的,可實行多盒存放,但標簽必須一致,禁止兩種及以上資料在同一資料盒內混合存放。

  四、“一通三防”技術資料小組,要建立“一通三防”技術資料管理台帳和管理製度,對需要保存或新建立的資料,按業務範圍責任落實到人,小組長對存放的資料要定期檢查,並組織有關人員定期分析整理,如果銷毀過期資料,必須經過其批準,否則應追究責任。

  事故管理製度

  1、礦井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原煤炭部頒發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2、發生傷亡事故後24小時內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

  3、事故發生後5天內上報“事故調查報告書”。

  4、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處理事故。

  事故調查討論追查製度

  1、輕傷、重傷事故的調查,由企業負責人或其他指定人員組織生產、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以及工會成員參加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2、死亡事故的調查,由企業主管部門同企業所在地區的市或者相當於設區的市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並邀請檢察院派員參加,還可邀請專家參加調查。

  3、重大死亡事故的調查,按照企業的隸屬關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同級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監察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並邀請檢察院參加,還可以邀請有關專家參加調查。

  4、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按照發生事故企業的隸屬關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成立特大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作。國務院認為應當由國務院調查的特大事故,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成立特大事故調查組。特大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由發生事故的企業歸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監察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等單位派員組成,並邀請人民檢察和工會派員參加。特大事故調查組根據調查工作的需要,可以選聘其他部門或者單位的人員參加,也可以聘請有關專家進行技術鑒定。特大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是有事故調查的某一方麵專長同時與所發生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係的人員。

  5、事故調查組職責:

  (1)查明事故經過、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2)查明事故的原因;

  (3)確定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4)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5)檢查控製事故的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

  (6)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的技術措施和事故教訓;

  (7)今後需要研究的課題;

  (8)對有關法律、條例、規程等修改意見;

  (9)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安全質量檢查驗收製度

  1、安全檢查驗收的任務

  (1)及時發現和控製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預防事故的發生。

  (2)及時發現和彌補管理上的缺陷。

  (3)及時發現並積極主動地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4)及時總結並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和法規製度。

  2、安全檢查驗收的主要內容

  安全檢查要有重點,有針對性。安全檢查要以《煤礦安全規程》為標準,以查思想、查管理、查製度、查隱患、查紀律、查整改為主,以及檢查安全生產責任製、工人崗位責任製和作業規程的執行情況。要根據區(隊)的具體情況,普遍存在的問題以及條件的變化,變換檢查的重點,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

  3、安全檢查驗收常用的方法

  (1)自行檢查。崗位操作人員對自己專責範圍進行安全檢查;班(組)長、區(隊)長組織有關人員對本班組、本區隊進行安全檢查,都屬於自查。

  (2)互相檢查。崗位操作工作互相檢查,班組之間互相檢查,都屬於互相檢查。

  (3)定時檢查。工人和各類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和項目進行的檢查。如班前、班後檢查,生產中的巡回檢查等。

  (4)專業檢查。按照專業組織的檢查,如對機電維護、放炮、運輸專業的檢查等。

  (5)區(隊)安全大檢查。查領導、查思想、查製度、查隱患活動全麵安全大檢查。安全生產競賽評比,也屬於全麵檢查。

  4、隱患整改

  首先,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堅持停產處理,不消除事故隱患不生產。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分析原因,追究責任、要批評教育,要嚴肅處理,采以措施,防止重複發生。其次,對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要落實解決措施、負責人、整改時間,逾期不解決的要下決心停下來處理,追究其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製度(1)(2)(3)

  礦長、總工程師安全責任追究製度(1)

  礦長、總工程師分別是本單位和技術管理的安全第一責任者,若出現下列情況應追究領導責任。

  1、安排工作時,忽視安全技術措施。

  2、未對本礦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即分配職工上崗作業的。

  3、使用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安全檢測儀器的。

  4、未按照規定提取或使用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費用的。

  5、拒絕安全監督人員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隱瞞事故隱患,不如實反映情況的。

  6、“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不及時製訂或傳達、貫徹,各係統無長遠規劃,無應急安全措施。

  井區(科)長、班組長責任追究製度(2)

  各井區(科室)、班組長是本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全麵責任。若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罰款或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不及時向職工傳達貫徹上級安全生產法令、規定。

  2、無安全規程措施或重大險情不排除,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

  3、現場無跟班幹部。

  4、盲目安排職工突擊加班;

  5、不按期組織安全活動,抵製有關部門或領導提出的事故隱患整改意見而造成事故的。

  6、不深入現場,完不成“入井抓三違”指標的。

  安全監察部門責任追究製度(3)

  安全監察部門是對企業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程進行監督檢查的專職監察機構,又是本企業的安全綜合管理部門,如有下列情況,應追究安監處、站長的責任,給予罰款或行政處分直到追究法律責任。

  1、不及時監督檢查各單位學習、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程的。

  2、不及時監督檢查的各單位製定各項安全措施,開展各項安全活動的。

  3、“作業規程”審批手續不全,有明顯的錯誤,或本單位對施工人員不傳達,不考試或考試不合格上崗的,無“作業規程”施工,不及時製止的。

  4、對現場的重大隱患因監督檢查不力,未及時發現、上報或製止,造成事故的。

  5、遇到重大險情不采取果斷措施及時停止作業,排除險情,默認工人盲目蠻幹而造成事故的。

  6、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安全目標管理製度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特別規定》和《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狠抓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加強以“一通三防”為主的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強化“雙基”建設,促進安全工作穩步發展,實現安全工作奮鬥目標,特製定我礦安全目標管理製度。

  一、安全工作奮鬥目標:

  1、杜絕瓦斯、煤塵、透水、自然發火、頂板、機電運輸等傷亡事故。

  2、消滅傷亡事故,安全零目標;重傷事故率下降50%。

  3、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到一級標準,繼續保持“五優”礦井稱號。

  4、地麵生產經營單位消滅重傷和二級非傷亡及以上事故。

  二、具體管理要求:

  (一)提高認識 落實責任 實施依法治安

  1、全礦各級領導幹部必須堅持“各級管理層對各自的安全直接負責”的理念,充分認識搞好煤礦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巨性,要以對黨的事業、對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效益、穩定之間的關係,堅持依法治安,努力構建高效務實、職責明確、規範有序、激勵與約束相互協調的安全管理長效機製。

  2、礦黨政工團各部門要堅持齊抓共管,圍繞“安全生產零事故”這個願景目標,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開展深入細致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動,廣泛宣傳國務院446號令等安全生產方麵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十六條安全理念,教育廣大幹部職工切實轉變觀念牢固樹立“違章就是違法”的思想,在實際工作中自覺克服習慣性違章行為,努力營造遵紀守法、按章操作的濃厚的安全文化氛圍。

  3、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各級領導幹部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幹部下井跟班帶班製度,將工作重心下移,把安全管理的觸角延伸到礦井各個管理層麵和角落,把安全工作的壓力層層傳遞下去,落實到每一個區隊、班組和職工。同時要加大考核處罰力度,對違章決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和工作失職、瀆職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及相關人員要嚴格按照《安全質量

  獎懲辦法》和《安全質量行政處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二)強化安全培訓,提高職工素質

  1、各級管理部門要堅持“員工必須接受嚴格的科學培訓”和“安全是被聘用的條件”的理念,教育科要充分發揮“四級安全培訓基地”的優勢,指定專人負責,選聘優秀教師,以提高職工文化素質和崗位安全技能知識為重點,以采掘一線職工為主要對象,采用電視教學和人工授課相結合的方式,深入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崗位培訓。同時要嚴把培訓質量關,凡經教育科培訓並發放合格證的員工,經抽查核實實際水平達不到培訓要求的,要追究教育科科長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2、各單位要嚴格落實“班前會30分鍾講安全”、“每周兩小時安全技術學習”製度,要建立詳實的學習記錄,每月組織一次考試,對考試不及格的人員,一律進行待崗培訓,複訓仍不及格者,一律清退。

  3、勞資科在招工前必須設定最低文化程度線,必須通過文化基礎知識考試,方可入礦參加崗前培訓。從招工源頭嚴把素質關。新工人必須與老師傅簽訂《師徒合同》,在老師傅帶領下實習一年後,方可單獨上崗作業。

  4、特殊工種崗位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培訓基地培訓,並取得上崗證後方後可上崗作業。

  (三)抓好“雙基”建設,加強基礎管理。

  雙基建設是指安全基礎工作和基層區隊班組建設。我們要在堅持“量化考核、定量跟蹤、獎罰到每個人,落實到每個現場”的理念,從以下四個方麵入手,紮實有效的開展工作,一是要把安全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區隊,促進區隊安全管理自治;二是要把安全防線前移到班組,推進班組安全管理自主;三是要把安全培訓教育落實到個人,強化員工自主保安意識,提高職工安全技術技能,規範個人的安全行為,約束個人安全自律;四是要逐步建立礦井安全信息數字化管理係統,完善和規範區隊、班組安全管理製度。

  (四)強化現場管理和技術管理,杜絕重大事故發生

  1、把“一通三防”作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緊抓好。

  一是要認真落實“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十二字方針,嚴格執行“三先三後三落實”的瓦斯抽放原則,不斷提高瓦斯抽出率,努力完成公司下達的瓦斯抽放計劃。二是要對礦井通風係統進行優化,降低通風阻力,保證係統完善、可靠、穩定,杜絕無風、微風、循環風和不合理的串聯通風,消滅風速超標、瓦斯超限等一切形式的

  超通風能力冒險生產現象。三是要切實加強防塵、防火和安全監測監控管理,確保係統和設施穩定可靠,對破壞瓦斯監測係統或設備、私自調整探頭監測數值,要從重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2、進一步加強防治水工作。生產技術科要根據我礦實際認真分析有可能對礦井安全生產產生威脅的水患地點等關鍵環節,提高地質預報的準確性和可靠性,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探後采”的探放水原則,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3、加強機電運輸管理。機運科要嚴格落實責任製,加強對礦井主要提升、排水、運輸、通風等大型設備的檢查維護,確保設備運轉正常,同時要加強對高瓦斯頭麵機電設備防爆性能檢查和斜坡軌道及一坡三擋安全防護裝置的管理和檢查,堅決杜絕機電運輸事故發生。

  4、加強頂板管理。生產技術科和各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組織施工,重點抓好工作麵初采初放、過老巷、巷道貫通和巷修地點等關鍵環節的頂板管理。凡未經公司批準,放頂煤工作麵擅自采用采場頂煤爆破作業或違反《煤礦安全規程》采用強製落頂等爆破作業方式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強化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夯實安全基礎

  1、礦將從噸煤成本中提取1.5元作為年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程基金,用於對質量標準化工程項目的補助。

  2、為充分調動廣大幹部職工搞好安全和質量標準化工作的積極性,礦將從噸煤成本中分別提取不低於2.5元、1元作為年度安全獎勵基金和質量標準化基金,並嚴格考核獎優罰劣,推動我礦安全生產和質量標準化工作邁上新台階。

  3、為了提高區隊安全管理水平,今年礦對區隊安全質量結構工資繼續按30%進行考核,區隊對職工個人也必須實行安全質量結構工資考核。

  4、深入開展“十個一”標杆工程競賽活動。各專業要積極樹立本專業的標杆工程,力爭每個季度至少有一項工程被公司評為“十個一”標杆工程。

  (六)加大安全投入,提升礦井安全水平

  我礦將按照公司規定從噸煤成本中提取15元作為安全費用,重點用於改造和完善不符合國務院446號令要求內容和《煤礦安全規程》以及國家專家組會診要求內容的係統工程、設備、工藝、儀器儀表等方麵。各專業口要按照“突出重點、分輕重緩急”原則,擬定施工和設備更新計劃,報公司批準後,由計劃科下達,各專業口負責組織實施,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

  (七)強化隱患排查,抓好隱患整改

  1、堅持每周三現場安全辦公和每周五文明衛生檢查製度。礦黨政工各部門原則上不得安排與安全辦公無關的工作,集中精力搞好現場安全檢查。

  2、采、掘、機、運、通、地測、調度、後勤各專業由分管領導負責,每旬組織一次隱患排查活動,並對所查的安全隱患登記建檔,嚴格按照“五定”原則落實整改,對逾期未整改的隱患將按公司和礦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如因隱患整改不力而發生事故,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3、紀委、工會、團委要定期組織安全小分隊,每月活動不得少於2次,安質科專職小分隊要分三班進行活動,重點檢查領導幹部跟班情況、特殊工種特證上崗情況、重大隱患整改情況、各類專項措施執行情況和現場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情況。

  (八)堅持齊抓共管,狠反“四違”

  1、紀委要開展創建“共產黨員標準化示範崗”和黨員身邊無“四違”活動;團委要組織開展“青工安全知識競賽”和“安全征文”活動;工會要認真抓好“安康杯”競賽活動,適時組織“安全文藝演出”;家屬協管會要組織職工家屬廣泛開展“平安你一個,幸福全家人”、“安全囑咐”等活動。

  2、礦各級領導幹部要高度重視反“四違”工作,每月抓“四違”不得少於2人次,並按規定填寫抓“四違”工作票,工作票必須自查處之日起三日內交安質科,由安質科歸類建檔,否則視為無效。

  3、凡是因“四違”引發的事故,除追究“四違”人員的責任外,同時要追究負責安全教育幹部、聯保人員、班組長、在場黨員、網員、崗員的連帶責任。

  4、廣泛開展反“四違”活動,加大對“四違”人員的處罰力度,同時對特重、嚴重兩類違章人員必須實施過“四關”(區隊教育關、教育科培訓關、家屬協管會幫教關、安質科考核關),否則,不準上崗。

  安全投入保障製度

  根據公司關於資金計劃管理文件規定,為推動我礦煤炭安全、生產經營健康發展,做到有計劃、有步驟地解決影響礦井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各項安全專項資金按期足額提取投放到位,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效能,特製定三礦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管理製度。

  一、 礦成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礦長、黨委書記

  副組長:生產礦長、總會計師

  成員:總工程師、安全礦長、機電礦長、開拓礦長、後勤礦長

  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由計劃科長任辦公室主任。成員包括:財務科長、機運科長、技術科長、通防科長、安質科科長、企管科科長、審計科長

  二、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管理責任劃分

  (1)機電專業口:

  公司管維簡資金計劃、安全費用資金計劃(含機電運輸安全技改計劃、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的礦井更新改造計劃、安全整改計劃)、國債煤礦安全改造項目資金計劃中的機電設備部分、一通三防成本補助計劃及成本開拓延深補助計劃中的機電設備部分、設備大修理計劃。

  (2)通風專業口:

  國債煤礦安全改造項目資金計劃、一通三防成本補助計劃、安全費用計劃、成本安技措計劃。

  (3)開拓專業口:

  成本開拓延深補助計劃、煤巷支護補助計劃。

  (4)生產專業口:

  國債煤礦安全改造項目資金計劃中的頂板災害治理礦壓監測係統;一通三防成本補助計劃、質量標準化補助計劃及煤巷支護補助資金計劃中的巷修部分,要負責按規定時間安排巷修隊伍施工,並向通防科、安質科、開拓科提供巷修結算資料。

  (5)安全專業口:

  質量標準化補助計劃、安全費用資金計劃負責與公司安監部協調結算工作。

  (6)地測專業口:

  公司維簡計劃中的地質勘探部分、安全費用計劃中防治水(三水

  平八灰疏放工程)及04年資金結轉計劃中的三礦深部三維地震勘探。

  (7)後勤專業口:

  公司維簡資金計劃中購(征)地和土建、遷村等工程部分。

  三、安全專項資金的提取使用管理

  1、計劃科負責專項資金計劃的審核、編製下達;負責資金計劃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及各項資金計劃項目的統計上報和彙報工作;並會同有關業務部門搞好各項資金計劃的結算工作。

  2、工程造價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進行招議標。招議標標書內容的確定,應有主管礦長同意後交計劃科。標底由業務部門負責組織編製,招議標工作由工程管理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計劃科、紀審科、企管科、財務科參加評標、議標與合同的簽定。

  3、各項資金必須有計劃,嚴禁計劃外工程、設備發生。若確需發生的,必須經主管礦長審批後交計劃科,年底調整計劃時作為調整計劃的依據。否則,一律不予結算。

  4、結算程序為:項目業務部門—計劃科—企管科—審計科—分管礦長—主管礦長—總會計師—財務科。

  5、通防科、機運科、開拓科、安質科及技術科負責巷修的人員,必須做到每月底最後一天向計劃科報送各歸口部門當月資金計劃項目進度完成情況。否則,罰科長100元,分管領導50元。

  6、根據公司文件規定必須做到每季度對公司資金計劃進行一次結算,年底全部結算完畢。

  四、獎罰:

  1、礦管維簡資金計劃及公司管維簡資金計劃中由礦負責委托加工的設備項目能按上級文件規定進行招議標,手續建全,每季度經公司有關部門檢查未出現計劃外項目、設備,且招標程序不違規,對專項資金項目管理人員給予適當獎勵。

  若出現計劃外工程項目、設備,受到公司有關部門處罰的,礦對歸口業務部門按處罰金額的20%進行罰款。

  2、公司管維簡及公司管各項補助資金計劃,礦對歸口業務部門根據項目完成情況、結算情況,實行每半年獎勵一次。

  礦對年終全部完成公司下達資金計劃,並按時予以結算的業務部門,按結算金額的1%進行獎勵。未按時完成年度公司下達資金計劃及結算的業務部門,按未結算金額的1%進行罰款。

  安全獎懲辦法

  為提高各級領導幹部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體現重獎重罰的原則,充分調動各級領導幹部搞好安全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礦從噸煤工資中提取不低於3.0元作為安全獎勵基金,按季轉入安全帳戶,由安質科負責組織考核、審批發放。

  一、獎勵

  1、全年實現礦安全奮鬥目標、年終被評為安全生產優勝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杆區隊),對直接、輔助區隊分別獎勵1萬元、5000元。

  2、全年實現礦安全奮鬥目標,年終被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對直接、輔助區隊分別獎勵5000元、3000元。

  3、被評為礦安全先進單位的科室)獎勵2000元。

  4、被礦評為安全生產標兵、十佳安全區隊長、十佳安全班組長和安全生產先進工作者,分別獎勵2500元、1500元、1000元和300元、先進班組500元。

  5、設立安全管理創新獎。創新的管理辦法,在全礦推廣應用的,獎勵2000元。

  6、防止和避免重大事故發生以及在事故搶救中的有功人員,經單位申請,安全部門報請有關領導批準後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獎勵。

  7、對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隱患、嚴重“三違”進行舉報的有功人員獎勵1000∽5000元。

  二、罰則

  1、集體

  1)單位發生1人次工亡事故罰款5萬元,發生事故隱瞞不報加倍處罰。

  2)發生1次一級非傷亡事故,罰款3萬元。

  3)對實行安全結構工資考核的區隊,發生重傷對集體按照安全結構工資考核標準進行考核扣分。每人次對責任單位罰款5000元。單位發生重傷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向礦調度室和安質科彙報,超過24小時不彙報,視為隱瞞事故,加倍處罰。

  4)對存在有重大安全隱患或不按公司、礦要求認真整改安全隱患的,按照安全結構工資考核標準扣分。

  5)發生一人次輕傷,對責任單位按安全結構工資考核標準扣1分。

  6)對性質嚴重的未遂事故或造成重大隱患的,對有關責任單位按一人次重傷事故標準處罰。

  7)各單位所管轄的機電設備被上級部門和礦查出一處失爆,對單位集體罰款5000元,安全結構工資考核扣10分。

  2、個人

  1)單位發生1人次工亡事故,對支書、隊長、值班幹部各罰款2000元,對當班跟班幹部罰款2500元,對其他管理人員按責任不同分別罰款1000-1500元。

  2)單位發生一次2人工亡事故,對事故單位管理人員按一人次工亡事故標準的1.5倍給予處罰。

  3)單位發生1人次重傷或出現重大隱患,對直接或主要責任者罰款500元,對事故單位管理人員按一人次工亡事故標準的0.5倍給予處罰。

  4)各單位所管轄的機電設備被上級部門和礦查出一處失爆,對單位隊長和支書各罰1000元。

  5)對違章指揮或對重大隱患及事故負有責任的幹部除給予經濟處罰外,同時按照《安全生產行政處分辦法》和《三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及責任追究和獎懲辦法》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6)對各類違章人員按1號文規定的類型進行處理:

  (1)對特重違章人員,給予不低於開除留用處分,並住安全學習班。

  (2)對嚴重違章人員,給予不低於降一崗工資處分,並住安全學習班。

  (3)對較重違章人員,給予不低於300-500元的罰款並住安全學習班。

  (4)對一般違章人員,給予不低於50-300元的罰款。

  7)對安監人員現場查出的各類隱患,區隊跟班幹部必須當場簽字,並及時安排處理;對安監人員送達的《安全質量建議書》,區隊幹部必須有人簽字;對安監人員的工作不支持,每次扣單位結構工資1分。

  8)礦領導、業務科室和區隊幹部每人每月查處“三違”不得低於兩人次,每少一人次扣個人安全風險抵押金返獎額的5%。

  9)對逾期未整改的隱患,每條對科室和區隊結構工資考核各扣1分。

  三、其它

  1、公司、礦對各單位的罰款(包括集體和個人罰款),由勞資

  科在結算工資時扣除,財務科按勞資科工資結算單支付工資,扣除部分轉入礦安全帳戶。對個人的罰款必須從本人工資中扣除,不得從區隊獎金中墊付,紀委負責督查區隊的執行情況。

  2、對製止“三違”、防止、避免重大事故發生或搶救事故有功的人員經安質科提名,領導審批後給予重獎。

  3、各單位要根據礦安全獎懲辦法修訂本單位的獎懲辦法,並報安質科備案。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此文解釋權歸礦。

  全員安全抵押管理辦法

  為提高全礦員工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體現重獎重罰的原則,把以往執行的以負激勵機製為主的安全管理製度,轉變為正、負激勵機製相結合並以正激勵為主的安全管理製度,以經濟杠杆調動全體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實現我礦2009年安全生產零目標,根據公司和礦精神,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製定《三礦全員安全抵押管理辦法》,望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一、安全抵押製度

  為充分調動全礦員工搞好安全的積極性,在全礦井下員工中執行全員安全抵押製度,實行月考核,季兌現。

  二、抵押範圍

  未參加礦安全質量抵押的井下員工。

  三、安全抵押標準

  抵押標準為每人100元。

  四、返獎條件

  1、礦井消滅工亡或一級非傷亡事故。

  2、單位(區隊)消滅重傷或二級非傷亡事故,工程質量消滅不合格品。

  3、本人無違章記錄,無輕傷。

  4、本人參加互聯保管理,且互保聯保人員無違章,無輕傷。

  5、出勤工數不低於法定工作日。

  五、返獎標準

  凡符合返獎條件的,按抵押的金額給予全額返獎。

  *另原輔助單位組長抵押標準調整為150元。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行,解釋權歸礦。

  “三員”安全風險抵押金製度

  一、安全風險抵押考核範圍

  1.井下單位班組長;

  2.安監員、瓦檢員、防突員等關鍵崗位員工(以下簡稱“三員”)。

  二、安全風險抵押金額(月抵押金標準)

  1.直接單位班長300元/人;

  2.直接單位組長、輔助單位班長及“三員”每人200元/人;

  3.“三員”的班組長,在“三員”的基數上增加50元/人;

  4.輔助單位組長100元/人。

  三、安全抵押風險考核辦法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衝銷安全風險抵押金。

  1.本班組發生重傷或二級非傷亡及以上事故或隱瞞上述事故不報的;

  2.班組長及“三員”本人嚴重違章的;

  3.班長所在班當月出現三人次以上(含三人次)嚴重違章的,組長所在組當月出現二人次以上(含二人次)嚴重違章的;“三員”轄區內出現職責範圍內的三人次(含三人次)以上嚴重違章的。

  4.因本班組責任,當班出現重大隱患或工程質量低劣,被公司或上級部門責令停產、停運的頭麵或設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兌現安全風險抵押金。

  1.本隊當月發生重傷或一級非傷亡及以上事故的;

  2.班組長及“三員”本人出現較重違章的;

  3.班長所在班當月出現三人次(含三人次)以上較重違章的,組長所在組當月出現二人次(含二人次)以上較重違章的;“三員”轄區內出現職責範圍內的三人次(含三人次)以上較重違章的。

  4.本隊月工程質量不合格的;

  5.當月出勤工數低於15個的;

  6.班組長及“三員”本人不會崗標、不掌握操作規程或不持證上崗的。

  (三)安全風險抵押金考核兌現計算方法

  安全風險抵押金考核分數總分為100分,每月兌現金額為:

  月兌現金額=(考核分數÷100)×抵押金額

  (四)考核內容(詳見附表)

  1.工傷事故

  ①班組長本人是否出現輕傷及三級責任事故;

  ②班組內是否出現輕傷及三級事故;

  ③有無隱瞞事故不報的現象。

  2.違章違紀

  ①班組長本人出現一般違章;

  ②本班組員工出現嚴重違章、較重違章、一般違章。

  3.隱患整改

  ①出現被礦停產(運)的頭麵(設備);

  ②本班組當班發生的責任隱患情況;

  ③當班應整改的隱患是否及時整改。

  4.工程(設備)質量

  ①工程質量旬出現不合格品;

  ②出現電氣設備失爆;

  ③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齊全、合格。

  5.現場管理

  ①每月以法定工作日為準,考核出勤;

  ②班組長履行崗位職責情況;

  ③班組長是否無措施施工;

  ④班組長是否按措施施工;

  ⑤班組員工是否按措施施工;

  ⑥因施工單位原因出現瓦斯超限的;

  ⑦探頭吊掛位置是否正常,監測係統是否正常;

  ⑧當班發生空頂或老塘懸頂麵積超過作業規程規定的;掘進頭超前支護是否按規定使用;

  ⑨不按“規程”規定打眼、裝藥、放炮的;

  ⑩抽放鑽場、通風設施及新安裝的設備是否達到質量標準要求。

  6.安全培訓

  ①所在班組員工掌握崗標、掌握規程措施應知應會的情況;

  ②所在班組員工有不持證上崗的。

  四、考核依據

  1.公司及上級安全檢查隱患通報情況表;

  2.公司兩個小分隊安全檢查記錄;

  3.公司及礦井停產通知書;

  4.礦井各級安全管理人員下井安全檢查記錄;

  5.礦井安全小分隊下井安全檢查記錄;

  6.礦井安質科、調度室事故追查記錄。

  事故隱患排查處理製度

  為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排查、治理和報告製度,實施依法治安、依法治礦,強化安全責任主體,落實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製,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變事後製裁為事前管理,變事故處理為事故預防,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446號令)、《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安監總煤礦字〔2005〕133號)及《煤礦隱患排查和整頓關閉實施辦法(試行)》(安監總煤礦字〔2005〕134號)精神,結合我礦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誰分管誰負責”和“誰包隊誰負責”的原則,特製定三礦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消號管理製度。

  一、我礦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實行礦長領導下的分工負責製,各專業分管領導是本專業隱患排查整改第一責任人;各業務科室科長負責本專業職責範圍內隱患排查和整改落實組織工作,各分管副職是分管業務範圍內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督辦責任人;各基層單位行政正職對本單位隱患排查和整改落實工作負全麵責任責任;檢查科負責對各專業隱患排查組織和整改情況進行監督、落實;對隱患排查工作組織不力、整改效果差的要給予經濟處罰和責任追究。

  二、安全生產隱患是指礦井上下生產現場、係統、生產工藝、技術管理、自然環境、設備設施上存在的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問題。

  三、為便於安全隱患跟蹤管理,將隱患進行以下分類:

  (一)按隱患危害程度分為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

  1、重大隱患是指《三礦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實施細則》(鶴煤三辦〔2006〕5號文)第八條所列的十五項隱患。

  2、一般隱患是指除重大隱患以外的隱患。

  (二)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按隱患落實整改的責任分別分為A、B、C三級。

  A級:礦井無能力整改,需書麵請示公司,並經公司批複,由公司幫助解決的隱患。

  B級:區隊無能力整改,須由礦級領導安排解決的隱患。

  C級:由區隊、業務科室安排解決的隱患。

  (三)按安全生產的專業分為一通三防、機電運輸、水災、地測、

  頂板和其他隱患。

  四、安全隱患來源依據

  (一)上級各類檢查。

  (二)公司領導下井檢查;公司安全辦公;公司各業務部室業務保安監查;公司安全小分隊和“一通三防”小分隊安全檢查。

  (三)礦領導下井檢查;礦、區隊領導值班、跟班下井安全隱患彙報;礦安全辦公;定期隱患排查;礦業務科室業務保安監查;礦各類小分隊安全檢查;礦各類安全專項驗收和檢查;礦群檢員、青安崗安全檢查;其他人員反映的隱患。

  五、隱患的排查、檢查、整改與上報

  (一)采、掘、機、運、通、地測、調度、後勤各專業的隱患排查活動每周進行一次,由礦長組織每月對礦井重大隱患進行一次排查。

  (二)各專業分管礦領導在按時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工作的同時,要認真抓好本專業日常安全檢查和專項驗收檢查,全礦各級管理人員都要把查處隱患當作首要任務,確保在第一時間發現各類隱患,對現場不能及時處理的隱患,每個人都要認真填寫記錄,歸類管理,確保隱患按期整改。

  (三)日常各類安全檢查的隱患,由檢查科負責進行分類、分級;各類專業檢查的隱患,由礦對口業務科室負責進行分類、分級。對C級隱患立即安排區隊整改,對A、B級隱患,由礦長、安全副礦長或分管副礦長在24小時內召集分管礦領導、檢查科、各業務科室及區隊按“五定”原則落實整改。檢查科、相關業務科室按要求及時對安全隱患歸檔管理,將A級隱患和重大隱患在24小時內分別上報公司相關業務部室和安監局;同時將A級隱患另行文上報公司。

  (四)礦相關業務科室接到各單位上報的A級隱患和重大隱患後,要在24小時內審查、認定並歸檔。屬於本專業的A級隱患要及時製定出整改意見,本專業口不能解決的,由礦安委會研究解決。需要公司協調解決的,經分管領導、安全礦長、礦長簽字後報送安監局,由安監局統一彙總報公司安委會研究解決。

  六、隱患整改、建檔及消號管理

  (一)安全隱患整改

  1、各單位行政正職負責對本單位存在的重大隱患組織製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整改的內容並組織實施;一般隱患由行政正職指定整改責任人,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2、各業務科室對分管業務範圍內A級隱患和重大隱患的整改落實進行監督、檢查,確保隱患按期整改。

  3、檢查科對A級隱患和重大隱患的整改情況進行督查、考核,並定期向各有關責任人反饋。

  (二)安全隱患建檔管理

  1、檢查科:所有類別的A、B、C級隱患;

  2、各業務科室:分管專業的A、B、C級隱患;

  3、生產區隊:本單位的A、B、C級隱患;

  各業務科室要對本專業所有安全隱患建立檔案,並設專人管理,確保隱患歸檔及時、不遺漏,逐步實現安全隱患檔案微機化管理。

  (三)安全隱患消號

  1、各業務科室、生產區隊對入檔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跟蹤消號,注明落實人和整改時間,做到隱患消號閉合管理。對消號的隱患,檢查科和各業務科室要及時進行核查。

  2、檢查科、業務科室於次月5日前將上月已整改完畢的A級隱患、重大隱患上報公司安監局和相關業務部室,進行消號。

  3、各業務科室必須於每月的5日前對所管的安全隱患檔案進行整理,已整改完畢的安全隱患進入安全隱患消號表,上月新發現的安全隱患按時間先後順序進入安全隱患檔案管理表。

  七、幾點要求

  (一)各級領導下井要嚴查細管,各類檢查要注重實效,隱患整改要落實到位,凡出現檢查不負責任遺漏隱患、隱患不按期整改、隱患督查不到位,一律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責任者的管理責任,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二)對隱患管理要做到檔案管理規範,隱患上報及時,凡出現建檔不規範、流於形式或上報材料不及時,按公司和礦考核辦法處罰。

  (三)對有可能造成事故的重大隱患,要在第一時間逐級上報。礦各業務科室、檢查科或區隊要立即撤出人員停產整頓,屬礦業務科室自停的,由礦組織驗收(必要時可報請公司有關人員參加);屬公司領導或職能部門停的,由公司組織驗收,並決定是否恢複生產。

  (四)各級領導、業務科室要認真排查、檢查和督促整改隱患。凡工作不認真、不仔細導致本單位、本專業被上級部門查出重大隱患,造成停產或受到經濟處罰的,隱患單位、各業務科室、礦分管領導以及包隊領導要承擔相應責任。

  安全監督檢查製度

  一、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煤礦具體情況,製定本製度。

  二、煤礦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依照本製度進行安全檢查,不斷改進安全管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促進安全生產。

  三、對政府有關部門安排部署的安全檢查,礦長或生產副礦長負責安排落實。政府有關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進行安全檢查、監察時,車間、班組、有關人員要積極予以配合。

  四、礦長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和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實,對安全檢查負全麵責任。各分管礦長、技術負責人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檢查負責。

  五、由礦長組織,每半年進行一次綜合性安全大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

  1、全生產法律、法規是否得到貫徹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職工培訓計劃執行情況。

  2、是否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綜合治理”的思想,是否將安全放在生產的首位。

  3、規定的各項規章製度是否健全、適宜,內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處於執行狀態;安全生責任製是否落實。

  4、安全管理保障體係是否滿足管理需要並發揮作用,職工是否樹立了安全生產意識,是否形成了全員參加的管理網絡。

  5、作業場所是否存在環境、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是否落實隱患治理措施。

  六、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礦每月至少進行1次,定期安全檢查由礦長組織,分管副礦長和技術員負責人參加,分別對井上下作業現場、設備和設施進行全麵檢查。

  七、礦長定期檢查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執行情況;經常檢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和其他各項規章製度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修訂、修改。

  按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分管礦長、技術負責人每半月組織一次專項安全檢查,及時解決分管範圍內存在的安全問題。

  八、對生產作業現場、設備、安全設施和人的行為進行經常性的

  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和製止人的不安全行為。

  1、礦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礦長、技術負責人下井指揮生產,必須同時檢查安全工作。

  2、安全檢查人員要經常深入井下作業現場檢查,每月不少於20次。

  3、班組長作業前,必須對作業現場進行全麵的安全檢查。

  九、安全大檢查、定期安全檢查和專業安全檢查實行安全檢查表製度。檢查前製定安全檢查表,檢查中,應認真依照安全檢查表逐項檢查、填寫。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及時落實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責任人。

  十、作業人員必須按“三大規程”要求,實行標準化作業,作好崗位責任範圍內的檢查和自保互保工作。

  十一、安全檢查員日常監督檢查,應當檢查《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礦安全生產規章製度的執行情況,製止三違行為。現場檢查應當全麵,突出重點。檢查地點、時間、存在問題和處理意見要如實記錄。安全檢查員對作業班組和作業人員能夠解決的事故隱患,有權要求限期解決;對有發生事故危險的場所,有權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及時下達安全建議書,並向礦長或有關負責人報告;對違章行為有權提出處罰意見。

  十二、對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檢查或檢查工作不認真,檢查後未及時製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實整改措施導致事故的,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企業安全處罰規定,追究相關責任的人責任,實行經濟處罰。

  十三、安全檢查記錄有妥善保管。

  安全辦公會議製度

  第一條 為了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及時研究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堵塞漏洞,確保我礦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煤礦安全規程》,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依照本製度定期召開安全辦公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問題。

  第三條 礦每周三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遇有特殊情況,如傳達上級會議精神,即隨時召開 。

  第四條 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由安全礦長主持。

  第五條 安全辦公會議的參加人員全體安委會成員、各區隊支書或隊長、各業務科室科長。

  第六條 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的內容和任務,是研究我礦安全生產和“雙基”建設工作,具體內容由會議主持者確定。會議的主要內容是:

  1、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文件及領導指示。

  2、由安質科通報上周安全辦公檢查問題的整改結果及處罰情況。

  3、由安質科通報上周工傷情況和二級以上非傷亡事故情況。

  4、由調度室通報上周各單位影響生產事故情況。

  5、由各專業口口長就上周未整改隱患說明原因。

  6、由各專業口口長彙報本周安全辦公所查重大隱患的整改安排情況以及其它口領導協商後未能就隱患整改達成共識的問題。

  7、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總結布署安全生產工作。

  8、決定事故隱患治理安全投入等事項。

  9、“雙基”建設中出現的問題,製定出解決辦法或采取的方案和措施。

  10、研究其他相關安全事項。

  第七條 有關要求

  1、安委會成員必須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按時參加會議,有事必須在會前向礦長請假,在礦長外出時,必須向安全礦長請假,凡是無故不參加會議,一次罰款20元。

  2、安質科負責建立專門的安委會會議記錄本,與會人員都必須親自簽到。

  3、與會人員不能遲到、早退,否則罰款10元。

  4、與會人員必須攜帶記錄本,對會議安排對本口的工作要作好記錄,會後安排相關單位按時完成。

  5、安質科負責對安委會安排工作的完成情況進行落實考核。

  6、重大隱患分口必須拿出處理預案,提交安委會討論。

  7、“雙基”建設中自檢情況,定向彙報。

  安全技術措施審批製度

  一、安全技術措施是指須審批的作業規程、專項措施、說明書、規章製度、工程預報、工程設計、工程圖紙等。

  二、安全技術措施由區隊任職技術人員或業務科室技術人員編製,經施工負責人和施工技術負責人簽字上報審批。

  三、下列安全技術措施由區隊任職技術人員編製:

  1、須會審的措施: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采煤隊)、采煤工作麵初采初放措施(采煤隊)、采煤工作麵防水專項措施(采煤隊)、煤巷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煤巷隊)、掘進工作麵與全負壓通風巷道貫通措施(施工單位)、煤巷掘進防水專項措施(煤巷隊)、岩巷掘進工作麵作業規程(岩巷隊)、反井鑽機施工煤倉作業規程(岩巷隊)、人工反井施工煤倉作業規程(岩巷隊)、巷修工作麵作業規程(巷修隊)、采空區探放水專項措施(施工單位)、老巷探放水專項措施(施工單位)、串聯通風專項措施(通風區)、防止礦井局部瓦斯事故專項措施(通風區)、盲巷管理專項措施(通風區)、臨時就地排放瓦斯專項措施(通風區)、排放瓦斯專項措施(通風區)、巷道貫通調整通風係統專項措施(通風區)、瓦斯抽放專項設計(抽放隊)、瓦斯抽放係統管理製度(抽放隊)等。

  2、須審批的措施:采煤工作麵安裝措施(施工單位)、采煤工作麵結束及回收放頂措施(施工單位)、井下電火焊專項措施(施工單位)、機電設備安裝專項措施(施工單位)、機電設備回收專項措施(施工單位)、井下使用搖表專項措施(施工單位)、保證局扇安全運轉專項措施(施工單位)、巷修專項措施(施工單位)、采煤作業規程複審(采煤隊)、采煤工作麵過斷層措施(采煤隊)、采煤工作麵過老巷措施(采煤隊)、煤巷作業規程複審(煤巷隊)、煤巷掘進過斷層措施(煤巷隊)、煤巷拐彎架抬棚措施(煤巷隊)、煤巷掘進過老巷措施(煤巷隊)、岩巷掘進過斷層措施(岩巷隊)、岩巷硐室掘進專項措施(岩巷隊)、岩巷作業規程複審(岩巷隊)、保證主扇安全運轉專項措施(機電隊)、保證采煤工作麵通風係統穩定措施(通風區)、通風設施構築專項措施(通風區)、密閉管理專項措施(通風區)、瓦斯抽放鑽空施工專項措施(抽放隊)等。

  四、下列安全技術措施由業務科室技術人員編製:

  1、須會審的措施:掘進工作麵與局扇供風巷道或采煤工作麵貫

  通措施(生產)、掘進工作麵與老空老巷或無法恢複通風巷道貫通措施(生產)、改變兩個采區以上通風係統的貫通措施(生產)、岩巷掘進防止誤掲煤專項措施(通風科)、采煤工作麵防瓦斯專項措施(通風科)、采煤工作麵防滅火專項措施(通風科)、礦井綜合防火措施(通風科)、保證礦井通風係統穩定專項措施(通風科)、啟封密閉恢複通風專項措施(通風科)、礦井反風演習專項措施(通風科)、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通風科)、保證礦井安全供電措施(機運科)、岩巷掘進防止透水專項措施(地測)、礦井綜合防治水措施(地測)、地表水防治專項措施(地測)、底板承壓水防治專項措施(地測)、礦井采區設計(設計)等。

  2、須審批的措施:采煤工作麵防塵專項措施(通風科)、礦井綜合防塵專項措施(通風科)、煤巷掘進防瓦斯專項措施(通風科)、井下錄像照相專項措施(通風科)、處理溜煤眼堵倉專項措施(通風科)、煤巷掘進防滅火專項措施(通風科)、軌道運輸管理專項措施(機運科)、斜坡軌道運輸管理專項措施(機運科)、提升運輸設備管理專項措施(機運科)、檢修停送電專項措施(機運科)、雨季防雷電專項措施(機運科)、地質預報(地測)、水文預報(地測)、巷道貫通測量方案(地測)、測工送線收尺製度(地測)、地測技術資料管理製度(地測)、采掘工作麵設計(設計)。

  五、作業規程、階段性措施(使用時間超過半個月)提前一星期編寫審批完畢,一般性措施(使用時間少於半個月)提前兩天編寫審批完畢,特殊情況下可臨時安排。

  六、須會審的安全技術措施由分管副總組織安排會審,須審批的安全技術措施由業務科室逐個審批,審批(或會審)後報總工程師審批執行,會審時間一般安排在周一或周四下午,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方式嚴格遵守公司技術管理規範要求。

  七、審批(或會審)人員必須具有技術職稱或部門主要負責人,特殊情況下,可由值班負責人審批。

  八、審批、會審必須有以下部門或人員參加:總工程師、分管副總、生產、開拓、設計、地測、煤質、安質科、調度室、通風區、通風科、機運科、區隊生產負責人、區隊技術負責人等,不同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批部門可進行適當調整,除機電運輸專項措施外,其它規程措施必須經通風副總審批,會審的措施須報安全礦長審批。

  九、采掘作業規程從投產第二個月開始每月進行一次複審,進行補充完善。

  十、安全技術措施的報送:分管業務科室、調度室、安質科、通

  風區為必送單位,並且向檢查科報送學習簽字情況;其它單位可對相關內容進行摘錄。

  十一、作業規程、階段性措施提前一星期由區隊技術員組織貫徹學習並簽名,作業規程須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一般性措施提前兩天貫徹學習並簽名,技術員可委托能勝任的區隊幹部貫徹,特殊情況另定。

  十二、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寫單位、調度室、安質科必須全員貫徹學習,其他簽字單位(業務科室、相關區隊)可對相關內容進行摘錄,對相關人員貫徹學習簽名。

  十三、在緊急情況下安全技術措施可由現場施工負責人組織施工人員集體討論製訂貫徹執行,並在條件允許時及時補充書麵記錄。

  十四、安全技術措施原件由審批(會審)人員親筆簽名,不得打印,複寫件可打印。

  十五、本文未述之處,嚴格執行公司技術管理規範要求。

  入井人員檢身製度

  為了保障礦井的安全和職工的人身安全,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特製定入井人員檢身製度:

  1、各井區必須按規定配齊檢身人員,並嚴格執行入井人員檢身製度,對不負責任的檢身人員要及時調換。

  2、為了提高檢身水平,確保安全生產,各井口應逐步配齊飲酒檢測儀和香煙探測儀,檢身人員要穿統一服裝,配戴袖標。

  3、檢身人員的檢查範圍。檢查每一個入井人員:

  (1)是否配帶安全帽和礦燈;

  (2)是否配帶自救器;

  (3)是否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

  (4)是否穿化纖衣服;

  (5)是否喝酒;

  (6)是否攜帶超長超重的物件和尖銳工具;

  (7)是否上車後掛安全鏈,(8)放炮員領取火工品後是否專車運送。

  發現上述情況之一者,嚴禁入井,並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入升井人員清點製度

  1、每班入井前,段當班幹部要把當班出勤人數向區調度室彙報,調度要認真作好記錄,並向礦調度室彙報。

  2、當班人員入井後,到達施工地點,當班幹部要重新核對入井人數,如果有未入井者,要向井區調度室彙報,並說明原因。

  3、礦燈房對當班入井人員,發現到點沒交燈的,要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

  4、當班完工後,值班幹部必須清點人數,向井區調度室彙報升井人員情況。

  領導幹部帶班入井寫實考核製度

  根據省煤炭工業局吉煤安管字(2005)283號文件精神,為促進我公司各級領導幹部深入井下,及時了解掌握礦井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充分發揮各級幹部在安全生產中的關鍵作用,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結合我公司實際,特製定公司領導幹部和安全生產業務部門領導幹部入井寫實製度如下:

  一、入井次數:

  1、(集團)公司正職領導每月不少於3次。

  2、(集團)公司分管生產、安全、機電、技術等副職每月不少於6次。

  3、(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業務部門正職每月不少於9次,副職每月不少於10次。

  二、要求:

  1、入井過程中必須加強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升井後及時填寫好記錄,對重大隱患要在現場協助處理並及時向公司彙報。

  2、公司領導幹部和各部門領導幹部入井寫實記錄原則上自己填寫,特殊情況可指派他人代填。

  3、幹部入井寫實記錄放在公司生產調度室進行填寫,人力資源部負責彙總,建立檔案備查。

  4、對因工出差、培訓等原因未完成規定入井次數的,要有書麵說明,並附在記錄內。

  5、(集團)公司領導幹部和安全生產業務部門領導幹部入井寫實記錄保存期為1年。

  礦山事故救護表彰及獎勵製度

  1、模範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認真貫徹執行《救護規程》、《準則》和《管理辦法》,在礦山救護和安全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者。

  2、作戰英勇,在搶救遇險人員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與個人。

  3、在處理事故過程中,對防止災情擴大或為減少損失和傷亡做出貢獻者。

  4、對防止自身傷亡有貢獻者或做到安全無事故者。

  5、敢於嚴格管理,善於調動指戰員的積極性,對救護隊的正規化、軍事化、科學化、現代化建設做出顯著成績者。

  6、在礦井和本隊安全預防檢查中,敢於監督,堅持原則,製止“三違”,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防止事故發生或顯著減輕事故的危害程度有貢獻者。

  7、在礦井安全技術工作中,對恢複災區、回收器材設備及解決礦井生產建設中的疑難問題做出貢獻者。

  8、救護工作中有發明創造,對技術上有重大改革或推廣新技術有顯著成績者。

  9、對於在搶險救災中,為搶救遇難人員或國家財產而不幸壯烈犧牲的指戰員,應根據其立功表現,經審報批準,可予以記功或追認為烈士。

  群眾安全監督崗(網)活動製度

  群眾安全檢查員的任務是:

  1、群眾安全檢查員必須以身作則,模範地遵守安全生產上的各種規章製度,服從領導指揮,經常檢查作業環境的安全情況,時刻注意現場通風、瓦斯、煤塵、水、火、火藥放炮、工程質量、頂板管理、設備安全運轉等方麵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及時向現場指揮人員彙報,要求迅速處理。

  2、群眾安全檢查員要協助班、組長經常了解本班、組職工的思想情況,宣傳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的安全技術規程、技術措施。

  3、在班前、班後會上和安全活動時間內,群眾安全檢查員應協助班、組長提出不安全的問題和預防事故的辦法以及注意事項。

  4、群眾安全檢查員要經常把本班、組的安全情況和遇到的問題,向群眾接待室彙報。

  群眾安全檢查員的權利是:

  1)群眾安全檢查員在現場遇有立即發生事故危險情況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並及時向現場指揮人員彙報,防止發生事故。

  2)有權製止任何人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並將此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和安全監察部門彙報。區(隊)長要聽取群眾安全檢查員的意見,支持他們的工作。

  第二部分 安全生產專項管理製度

  一、生產技術專項管理製度

  安全技術審批製度

  一、各類工程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術審批的內容、程序、標準、時限、審批級別,均按公司技術管理規定執行。

  二、審批人員職別和資格

  1、職別:專業技術人員。

  2、資格:中級以上職稱。

  三、編製,審核人員的職責、權限和義務

  1、依據可靠的地質資料,進行設計、規程、措施的編製。

  2、及時對編製的設計、規程措施、按要求上報審批。

  3、對審批後的設計、規程措施負責貫徹實施。

  4、對設計、規程措施在實際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報修改補充意見。

  5、對設計、規程措施的執行情況提報總結。

  四、審批人員的職責、權限和義務

  1、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設計、規程、措施進行集體審批。

  2、按技術政策及上級有關規定對編製的設計、規程、措施進行修改補充。

  3、按職權範圍負責轉送,下發批準的設計、規程措施。

  4、負責監督、檢查,設計、規程、措施的執行情況。

  五、礦審批製度

  1、礦每周二、周五為集體審批日,由有關業務科室及駐礦安監處負責審批人員及單位技術負責人參加。

  2、審批日由業務分管科室主持將基層上報的設計、規程措施進行集體會審,起草批複,並經會審人員簽字報請總工程師批準簽字下發或上報。

  3、設計、規程措施的上報份數,報省局8份,報集團公司6份,報礦5份。

  4、設計、規程措施的提報與批複時間。報省局提前30天,報集團公司提前15天,報礦提前7天,由提報之日起省局30天批回,集團公司15天批回,礦7天批回(由於內容不符要求的必須重新提報或補充提報,批回時間由重新提報日算起)。

  注:其它均按公司技術管理規定執行。

  礦圖備查製度

  必須有反映當前實際情況的下列圖形:

  1、礦井地質和水文地質圖。

  2、地麵、井下對照圖。

  3、井下巷道布置圖。

  4、采掘工程圖。

  5、井下通風係統圖。

  6、井下運輸係統圖。

  7、安全監測控製裝備布置圖。

  8、排水、防塵、防火、注漿、壓風、充填等管路係統圖。

  9、井下通訊係統圖。

  10、地麵、井下配電係統圖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

  11、井下避災線路圖。

  礦井檢修製度

  每一年礦井都必須編製礦井檢修計劃:

  1、報廢的井巷必須及時封閉。

  2、維修井巷支護要編製措施。

  3、井筒大修施工組織設計需報上一級主管部門總工程師批準。

  4、機電設備必須按規定的周期進行檢修。

  5、設備完好率必須達到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6、有檢修記錄。

  7、檢修計劃確定的項目必須按時完成。

  放炮員管理製度

  1、井下放炮工作必須由經過專門訓練,有2年以上采掘工齡的人員擔任,並持有公司發給的放炮合格證。放炮員必須依照放炮說明書進行放炮。所有放炮人員,包括送藥、裝藥人員,必須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有關的規定和炸藥、雷管等爆炸材料的基本知識是保證安全、防止事故的基礎知識,也是放炮員應知應會的。如果不學或不懂這些放炮常識,必然會亂幹蠻幹,就要發生事故。

  2、放炮員領回爆炸材料以後,必須把炸藥、雷管分別存放在專用的炮藥箱裏,炮藥箱要鎖好,嚴禁亂扔、亂放。炮藥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的地點,並避開機械、電氣設備。否則,就有被冒落的石塊砸壞的可能,或有因接觸到有雜散電流的各種物體而發生爆炸的危險。每次放炮時,都必須把炮藥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3、放炮員嚴禁穿化纖衣服

  因為化纖衣服是指用合成纖維紡織的衣料製成的衣服。由於化纖衣料絕緣電阻大,當它與人體或衣料之間發生摩擦時就產生靜電。經測試其靜電電壓可達1~5萬v,而且不易流失。而電雷管經測試其耐靜電電壓為1~3萬v,如果接觸爆破材料的人員穿化纖衣服進行操作,化纖衣服經摩擦很容易產生超過1~3萬v的靜電電壓,從而引爆電雷管,造成爆破材料發生意外爆炸事故。

  4、在煤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層中,專職放炮員的工作必須固定在一個工作麵。

  5、放炮員還須熟悉放炮器材的性能,並能夠正確地使用。常用的放炮工具有放炮器、放炮母線、炮棍和掏勺等。

  6、放炮員的崗位責任重大。放炮工作的好壞,不僅影響井巷工程和采煤工作麵的爆破效果,而且直接關係到人身安全;特別是在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更關係到全礦井的安全。

  測繪聯係製度

  1、各種采掘工程設計,必須在施工前的3-5天內下達給測繪人員,以便做好施工前的各項測量準備工作。

  2、在巷道施工前及在施工過程中,要做好廣泛收集圖紙資料工作,對巷道前進方向,可能遇到的火區、積水區、舊巷、舊采跡、冒頂等危險區域,按規定的安全距離,用聯係單通知施工單位和安全部門。並向井(區)主任工程師報告。

  3、對設計巷道的幾何關係要進行驗算,經驗算無誤後方可施工,否則發現設計問題要及時用聯係單通知設計人員和井(區)主任工程師。

  4、巷道貫通前距離20米時,由測量人員向掘進段,通風段下測量聯係單,停掘及停采線的位置要用聯係單通知施工單位。

  5、巷道施工時坡度和方向的變換,要及時下聯係單與施工單位聯係。

  6、監督巷道施工的質量,當發現有不按設計施工(沒按中、腰線作業)的巷道時,要及時用聯係單通知施工單位。

  7、聯係單要圖文字並茂,文字工整,一式三份。敘述要流暢、明了,略圖要畫清。

  8、設計部門需要地質測量部門提供資料時,必須事先聯係,提交委托書,由總工程師簽字後執行。

  測量驗收製度

  1、測量驗收人員,必須以高度的責任感,對待驗收工作。

  2、每旬和月末在井(區)主任工程師領導下。對掘進巷道的施工進度及工程質量進行驗收。驗收時,可邀請施工段隊的負責人參加。

  3、每月要留好驗收基點,做好下個月驗收的起始點,基點的留設應與測點一致或與測點有聯係。

  4、填驗收單要及時、準確。

  5、掘進進米以測量驗收為準。

  地質聯係製度

  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為配合煤炭安全生產,實現地質工作業務保安,特製定本製度。

  1、在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礦井地質工作在安全生產上的全麵技術管理。

  2、地質部門與設計、施工、生產、安全等部門,應相互配合協作,互相監督。有關業務聯係應通過委托書,會議製度等進行。

  3、各種地質圖紙,地質說明書的提交,要嚴格按照《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技術管理規定》和地質規程執行並履行審批手續。

  礦井防治水聯係製度

  1、堅持開展水害預報工作,年初井(區)必須根據年度采掘計劃,提出水害預防報告,報礦和公司業務主管部門,年度預報要根據生產實際及時補充修改。

  2、為礦井生產所提供的水文地質資料,要及時可靠,並按規定逐級審批。

  3、在礦井生產中,遇到水文地質及防治水問題要及時逐級向業務主管部門彙報。

  儲量管理聯係製度

  1、嚴格監督采掘段隊按設計施工,發現未按設計施工造成丟煤時,及時聯係、彙報,直至問題解決。

  2、對儲量注銷、報損、地質損失,轉入轉出和勘探增減等都需經過儲量管理人員的親自調查核實,對未經儲量人員核實的,視為不合理損失。

  3、儲量管理人員要牢固的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安全生產的前題下,最大限度地回收煤炭資源。

  地測資料定期分析製度

  1、為確保生產、建設的順利進行避免因地測工作失誤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礦技術科、井(區)技術組每季要進行一次地測資料的檢查和分析工作。對地測、勘探、儲量、水文等專業的原始記錄,成果台帳、圖紙等要進行細致,係統的審核。

  2、重大地測工程完成後,必須及時進行資料總結和分析,外業工作結束後,及時提出成果資料和圖紙。

  3、當生產、建設過程中,地質條件發生變化,地測人員要及時進行資料分析和對比,及時指導生產建設的順利進行。

  4、各單位在引進新設備,應用新技術的基礎上,對取得的資料成果,在工作完成後,對經濟效益,工作質量,工作效率等方麵進行總結分析。

  5、在長期工作實踐積累上,各礦井(區)都要總結分析,適合本礦特點的各項參數,如量邊誤差係數、岩移參數、礦井湧水量等。

  6、在資料分析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

  1)凡達不到規程規定的精度要求,滿足不了生產建設需要的一切圖紙資料、成果和其它數據堅決不能使用。

  2)各業務組和專業技術人員提供的資料,必須符合規程要求,否則不預驗收。

  3)因管理不善,造成資料混亂,必須指派專人查清整理。

  4)對各種原圖,除專業人員按規定填繪外,任何人不得隨意進行填繪,如發現錯誤及時通知製圖員。

  地測資料保管製度

  1、各礦的地測資料以科、井(區)為單位,必須統一管理。並配備專、兼職專業人員具體負責資料保管工作。

  2、地測圖紙資料必須符合規範化、標準化和檔案化管理。

  1)有專門資料室,室內整潔優美,做到防火、防盜、防水、防蟲等。

  2)有專門的圖櫃和圖盒,統一裝訂,分門別類進行存放。

  3)資料存放做到有目錄明細,有索引卡片,查找方便。

  4)為適應現代化管理需要,地測圖紙資料管理逐步采用計算機技術。采用計算機對各類資料進行查詢,檢索、分析和管理。

  地測資料提供製度

  1、凡需用地測資料的單位,必須填寫索取資料、圖紙委托書(介紹信),並說明其內容、用途和提供時間等。

  2、地測人員向外提供資料時,必須由二人以上檢查和校對,並經專業組長審核,方何提供。

  3、各種地測原圖,一律不準外借。

  4、各單位來索取圖紙資料時,嚴格執行保密製度,任何地測人員不得私自向外提供資料或以口頭形式向外泄漏座標,儲量等數據。

  5、各種比例尺的由總參測繪局和吉林省測繪局航測的印刷地形圖,一律不準向外提供。

  儀器設備使用、保管、發放製度

  地測儀器和設備是完成地測工作的必須條件。為加強儀器和設備管理,充分發揮設備應有的作用,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製定本製度。

  1、儀器設備的保管,應放在清潔、幹燥、通風良好的室內。儀器較多時,應有存放儀器的專用倉庫。

  2、要建立儀器技術檔案。檔案中除填寫儀器名稱,製造廠名、規格、單價、來由及時間等之外,應有檢視和曆次檢校的記錄,損傷和修理的記載,適用作業等級的說明等。

  3、新到儀器進行全麵檢視與檢校,查明儀器質量狀況,並立即建立儀器技術檔案。

  4、應定期查看,室內存放的儀器,如發現有生鏽和發黴現象,須查明其原因,並采取相應措施。

  5、各專業級使用的儀器,設備必須由專業人員進行使用和保養,定期進行檢查。特種儀器如:測距儀、陀螺儀等,必須由專人使用。

  6、所使用的儀器要每季全麵檢查一次。

  7、儀器設備的使用期、各種儀器的操作,必須嚴格按規程和說明進行。

  8、電氣設備(測距儀、陀螺儀、地震儀等)用於井下時,必須符合防爆要求,否則不得使用。

  9、如儀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必須及時呈報科(隊)負責人,由專業人員查清事故原因,進行校正或維修,因管理不善造成儀器及工具損壞,要追究責任者。

  10、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任何人不準隨意攜帶儀器,外出幹活,否者將根據情節,給當事者以適當的處罰。

  工器具發放管理製度

  1、地測專業的工器具,原則上以各礦為主,由專業人員按年度計劃,集中統一購買和發放使用,並要嚴格保管。嚴禁購置質量低劣、精度不高的工器具。

  2、工器具在使用中,不得隨意損壞和拆卸,保證其經久耐用。在領放工具時,要以舊換新。

  3、工器具發放時,要填寫領取卡片,並明確工器具保管責任者。

  資料驗收及成圖會審製度

  1、各單位要組成由主任工程師為主的資料驗收和成圖會審小組。

  2、地測技術資料完成以後,經驗收小組驗收後,由主管領導簽字,方可生效,對內提供資料要加蓋生產技術部公章,對外提供必須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簽字。

  3、地測圖紙成圖會審

  1)經緯網會審,達到《煤礦測量規程》要求。

  2)鉛筆稿製圖成圖後,要進行會審,會審程序按專業技術規程要求執行。

  3)、著墨成圖後,達到煤礦地測工作質量標準化標準要求,再進行會審,並在標準圖簽內簽字。

  4)各項驗收、會審都要認真填寫記錄卡片,對驗收和會審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進行詳細記載。

  測量工程審批製度

  1、地麵三、四等控製網改造,地形圖航測,都必須編製設計。設計完成後經集團公司審查後,報上級機關審批。

  2、地麵小三角網,一、二級導線,地形圖補測,井下主要貫通工程(兩井間貫通,井筒貫通及導線長在1500米以上,貫距在300米以上的岩石巷道貫通),岩移觀測站等測量工程,由各單位按要求編製設計,經礦審查後,報集團公司審批。

  3、井下導線長在1500米以下,貫距不足300米的岩石巷道貫通,測量的設計,由各礦審批,報集團公司備案。

  4、涉及“三下”開采的地表變形預計,煤柱留設等的設計,經各礦審查後,報集團公司審批。

  5、各項工程完成後,必須及時提交成果資料、圖紙和技術總結。

  地質資料審批製度

  1、礦井編製地質報告,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生產技術、地測、計劃等部門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報送審查。

  2、生產補充勘探設計,由礦地測部門負責編製,礦總工程師組織審核,報集團公司批準。

  3、地質“三書”由地質人員,按工程設計部門要求和地質規程規定進行編製。采區(開拓)地質說明書由礦總工程師、生產技術、地測和有關部門審核後,報集團公司批準。準備(掘進)與回采地質說明書,由技術科長負責組織專業人員審查,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防治水工程審批製度

  1、重點防治水規劃及年度防治水計劃,應報集團公司審批。

  2、重點防治水工程設計,報集團公司審批;施工設計由礦審批:

  3、凡在水體下提高開采上限或采用特殊采煤方法(階段性開采),在采區準備回采前必須提報水文地質資料及防治水措施,由礦組織審查,報集團公司審批。

  4、采區的探放水設計,由礦組織審批;屬於階采性和區域性探放水設計,由礦組織審查,報集團公司審批。

  礦井防治水工作管理製度

  為預防重特大水害事故的發生,進一步科學、有序、嚴謹地規範礦井防治水管理工作,根據有關煤礦安全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程,結合集團公司礦井實際,特製定本製度。

  1、礦井防治水工作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認真落實“防、堵、疏、排、截”綜合防治水措施。

  2、礦長、井(區)長是礦井防治水工作第一責任人,礦總工程師和井(區)主任工程師對礦井防治水負技術責任,礦、井(區)必須設專人負責具體的防治水工作,建立礦、井(區)防治水組織機構。

  3、每個礦井必須配備1~2台探放水設備,並有一支專業隊伍。

  4、礦井必須定期進行水文地質觀測,水文地質條件複雜型礦井每5~10天觀測一次,簡單型每月觀測一次,並且實行月末逐級上報。

  5、礦井必須編製年度防治水計劃和突發性水害應急預案,配備能滿足搶險救災的各種排水設備和物資,並且每年要至少進行一次以上實際演習。

  6、礦井必須嚴格執行年、季、月、周水情水害排查與預報製度,文字和圖紙齊全,水害類型明確,並且製定的防治水措施具有針對性。

  7、需要進行采區探放水的,必須編製探放水設計,按規定進行審批。嚴格按設計施工,竣工後必須提交竣工總結報告,最終要有有關部門聯合鑒定結論。並實行探放水工程完成情況逐級上報製度。

  8、礦、井(區)每年雨季前要組織一次防治水全麵檢查,並有書麵整改措施。成立防汛機構,建立搶險隊伍,執行汛期值班值宿和降雨過後重點區域要堅持巡查巡視製度。

  9、礦井必須建立必備的礦井湧水量觀測台帳、井下突水點台帳和井下探放水成果台帳、地麵水文觀測台帳等和礦井充水性圖、地麵放排水係統圖等圖紙資料,並實行檔案化管理。

  10、堅持定期與相鄰煤礦的相互聯係製度,收集和查明相鄰煤礦開采等情況以及廢棄老窯充水、積水情況與礦井開采關係,建立完善的相鄰煤礦和廢棄老窯的資料。

  11、堅持礦井防治水工程設計與安全技術措施的逐級審批製度。凡大型礦井防治水工程設計、區域性井下探放水設計、水體下開采設計需報集團公司審批。

  礦井調度工作管理製度

  1、各級調度室是礦井安全生產的指揮中心,是連接煤炭生產各環節的紐帶,是組織生產、技術、管理等部門完成生產任務的重要機構,調度工作是各級領導加強企業生產管理,組織完成安全生產計劃的重要手段。

  2、調度工作的作用是:隨時掌握生產的變化情況,搞好綜合平衡,及時協調解決生產中出現的部門之間、環節之間的問題,靈活具體地集中統一指揮,實現安全生產。

  3、調度工作的基本任務是:認真執行煤炭生產的有關方針、政策,以安全生產為中心,組織全麵地、均衡地、安全地完成煤炭生產和運銷等任務。

  4、調度工作的基本原則:堅持原則,實事求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下級服從上級。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交待,條條有回音,項項有記錄。

  5、各級調度室根據領導指示和安全生產需要,有權調動人力、物力以及車輛和設備,各有關單位必須堅決服從調度指令。有權檢查生產計劃、安全措施和領導指示的落實情況,有關單位和人員必須配合工作。

  6、各礦井必須設立獨立的調度室,包括調度室主任(調度長)在內不少於5人。並建立完善崗位責任。

  7、必須堅持的9種製度

  (1)領導幹部值班(帶班)製度

  各礦每天必須有一名幹部值班,負責指揮當日24小時的安全生產工作。各井(區)、段隊幹部至少有一名在井下帶班,負責指揮當班井下安全生產工作,並嚴格執行班中三次彙報井下安全生產情況的製度。

  (2)各級調度室的當班逐級彙報製度,

  當班安全生產情況彙報,井(區)級不超過1小時,礦級不超2小時,做到數據準確,內容具體。

  (3)事故彙報製度

  發生重傷以上人身傷亡事故和列級生產事故必須按事故彙報程序逐級彙報,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其中:重傷和列級生產事故在1小時內彙報;1~2人死亡事故在2小時內按規定內容彙報;3~9人的重大事故在3小時內續報事故調查報告;10人以上特大事故在5小時內續報事故調查報告。並及時彙報事故搶救與進展情況。

  (4)專題彙報製度

  對領導和上級調度臨時部署的專題任務,按上級要求的時間、內容進行專題調度和彙報,並整理成文字材料保存。

  (5)生產平衡會議製度

  公司、礦、井(區)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生產平衡會議,總結上一個月的生產完成情況,安排落實下一個月的生產計劃。公司、礦堅持每日安全生產例會製度。井(區)必須堅持執行每日大班生產會和由當班調度員主持召開的小班生產會製度。

  (6)調度專業會議製度

  主要任務是總結和交流調度業務工作經驗,不斷提高調度業務水平。公司每年召開一次,礦半年召開一次,井(區)每季度召開一次。

  (7)各級調度室要建立嚴格的調度員交接班製度

  交班調度員要記清、交清、講清,接班調度員要看清、問清、理解清,做好交接班記錄。

  (8)建立完善的圖表、牌板、台帳、原始記錄管理製度,

  礦、井(區)必須按調度工作質量標準化要求建立和完善有關最新的圖表、牌板、台帳和原始記錄。各種記錄和台帳要字跡工整、清晰,按時間和類型分類妥善保管。

  (9)調度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製度

  集團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檢查與驗收,礦每月組織一次檢查與驗收。

  二、機電運輸專項管理製度

  電氣設備試驗製度

  1、在用的電氣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試驗,試驗周期及標準按《煤礦電氣設備絕緣試驗規程》執行。

  2、使用單位每年應提報所用電氣設備試驗計劃,試驗工作由公司認定的試驗部門負責實施,使用單位要積極配合。

  3、高壓配電裝置和低壓饋電開關的過流脫扣器以及高壓配電裝置的失壓脫扣器的試驗按有關試驗標準執行。

  4、電氣設備試驗後要及時填寫試驗小票和試驗報告,並移交使用單位和主管部門備案。

  5、電氣設備試驗後必須進行驗收和試運行。

  6、對試驗不合格的電氣設備,使用單位必須立即檢修,檢修後重新申請試驗,直至合格為止,否則不許使用。

  設備運行維護保養製度

  1、所有的機電設備都要指定專人進行維修保養,並掛專責人牌。

  2、設備專責人必須熟悉設備性能、結構原理及安全保護裝置。做到會維護、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3、設備專責人要對設備進行定期檢查、檢修、注油,保證設備運轉正常,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完整,動作靈敏可靠,並認真填寫記錄。

  4、設備專責人可根據設備運行情況,向單位領導提出檢修建議。

  5、設備司機及專責人要經常注意設備運行情況,發現有異常現象應立即彙報,如問題嚴重可停止運轉(不包括主扇)並向領導和有關部門請示,采取必要措施,積極處理。

  6、要保持機電設備的清潔衛生。

  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1、各單位要對所用機電設備編製定期檢修計劃,要明確大、中、小修周期、檢修內容及負責人。

  2、設備使用單位要提供充分的定期檢修時間,責成專人負責設備定檢工作,做到保質保量。

  3、大型固定設備的大、中修時間可調整到節假日,對於檢修能力不夠的單位可以委托公司、礦專業廠進行檢修。

  4、檢修後的設備都要進行試運轉,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進行重負荷試車,並實行驗收製。

  5、設備定期檢修要保證質量,保證運轉周期,由於定檢原因而導致生產事故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6、詳細、認真填寫設備定檢記錄。

  設備管理製度

  1、各單位必須設立相關組織,安排專業人員負責機電設備管理工作。

  2、設備管理部門必須全麵了解掌握設備數量,使用地點和運行狀態。

  3、礦(廠)每年、井(區、科)每季對所用設備進行一次全麵清查,保證做到賬、卡、物及設備編號相符。

  4、對於調入(租賃)、調出(退租)的各種設備,要及時辦理相關手續,以防設備流失。

  5、使用單位如有損壞設備者,必須認真進行追查,找出原因和責任者,對大型設備損壞者,要寫出書麵報告上報公司。

  6、設備檢修工作必須在公司、礦指定的廠點進行,嚴禁將設備送到公司外進行檢修。

  7、任何人無權外借、外租本單位的機電設備,一經發現,依據公司有關文件查處。

  8、各單位如有報廢設備,須提前向公司申報,經有關部門鑒定後履行報廢手續,報廢設備殘體一律交回公司,使用單位無權處理。

  9、各單位必須保證設備使用率,對長期閑置不用,備用量較大的設備及時交回公司,以便全麵平衡。

  10、設備管理部門應及時、準確地提報各種相關的設備報表。

  設備包機製度

  1、大型固定設備和采掘設備必須執行包機製度,其它設備具備包機條件的,也要執行包機製度。

  2、設備包機人員要熟悉設備性能、掌握設備運轉情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操作、會保養、會檢修、會排除故障)。

  3、要明確包機人員責任,保證做到“五嚴”(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巡迴檢查製度、嚴格執行要害場所管理製度、嚴格執行崗位練兵)。

  4、包機人員要保持設備和工作現場的衛生整潔。

  5、按規定填寫各種記錄,做到內容齊全、字跡工整。

  6、設備運行中出現問題時,要及時處理並彙報。

  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製度

  1、新領防爆設備入井前,須由井區防爆檢查員核查相關資質、標誌,並按防爆標準進行全麵檢查,合格後簽發防爆設備合格證。

  2、對於公司、礦指定廠點檢修的防爆設備,要核查檢修廠出廠防爆合格證,並按標準重新檢查,合格後方可發證入井,否則返回檢修廠。

  3、防爆設備的安裝工作必須由專門從事安裝的專業人員來實施完成。

  4、安裝防爆設備時,必須首先檢查防爆設備是否具備防爆性能,否則不準安裝。

  5、安裝時必須按防爆規程和質量標準作業,否則追究安裝人員責任。

  6、防爆設備安裝後,必須經施工單位、使用單位、防爆檢查員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運行,驗收手續要齊全完整,並存檔備查。

  井下電氣設備防爆管理製度

  1、井下電氣設備防爆管理工作,由防爆設備檢查組全麵負責,集中統一管理。

  2、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由指定的、經集團公司考試合格的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檢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證後,方準入井。

  3、在日常運行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查和定期檢查、明確規定檢查內容和日期、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

  4、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壞的電氣設備,應立即處理和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5、運行中的防爆電氣設備,應進行編號,實行牌板管理。有故障的設備,應由專人負責,進行更換或維修。

  井下電網過電流保護裝置管理製度

  井下電網過電流保護裝置能否正常工作,對井下安全供電影響很大。因此,必須對其加強管理,具體要求是:

  1、井下過電流保護裝置的管理,由電氣管理組(電管組)全麵負責,集中分級管理。

  2、礦機電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此項工作的檢查指導,做好對電管組負責保護整定工作人員和機電維修工的培訓工作。

  3、礦機電主管部門應備有井下實際供電係統圖板。圖板上應注明設備型號、容量、電纜線路規格、長度及短路電流值。此圖板由電管組負責管理和修改補充。各采掘區也應建立相應的供電係統圖板。

  4、井下高壓配電箱保護裝置的整定和管理,由電管組專人負責。

  5、新投產的采區、由電管組對保護裝置進行選擇、檢驗和整定。

  6、新安裝的保護裝置的整定,由電管組負責;運行中的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可由機電維修工按整定值進行整定。

  7、運行中的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由機電維修工負責檢查,如發現有誤動作或整定值計算有差錯的,應由電管組根據實際情況,作必要的改動,其他人員不得任意變更。

  8、為了便於檢查運行中的保護裝置的整定值,應在開關上掛一塊牌子,牌子上注明該點的短路電流、開關的整定值、整定日期和整定人等。

  9、當高、低壓開關在機電修配廠檢修時,對其保護裝置應同時進行校驗,使之符合要求,以便在井下使用時,可以根據其刻度,進行準確地調整。

  機電技術管理資料備查製度

  1、為了做好電氣安全管理工作,機電管理人員必須熟悉全礦供電係統的運行狀況,並掌握設備動態,以便能事先預測和判斷事故隱患,以及在發生事故時能及時製定出正確的處理方案和措施。因此,各礦機電管理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全礦供電方麵的各種技術管理資料。

  2、每一礦井必須備有地麵、井下配電係統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示意圖和電力、電話、信號和電機車線路平麵敷設示意圖、並隨著情況的變化定期填繪。圖中應注明:

  (1)電動機、變壓器、配電設備、信號裝置、通訊裝置等裝設地點。

  (2)每一設備的型號、容量、電壓、電流種類及其他技術性能。

  (3)饋出線的短路、過負荷保護的整定值、熔斷器熔體的額定電流值以及被保護幹線和支線最遠點兩相短路電流值。

  (4)線路電纜的用途、型號、電壓、截麵和長度。

  (5)保護接地裝置的地點。

  (6)風流方向。

  3、除上述各種圖紙外,各礦機電管理部門,還應設專人,負責對每台電氣設備和每條電纜建立它們的技術檔案。對它們的出廠時間、購進時間、安裝時間、運行情況、曆次使用搬遷情況等,尤其是曆次檢查、修理、試驗結果,都應詳細記入檔案,這些資料,都是管理信息的重要來源。它對加強礦井電氣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電氣安全管理水平將發揮積極的作用。

  電纜管理製度

  1、各種電纜的選擇均應在專業技術人員對供電係統完成設計後確定,其他人員無權改動。

  2、電纜的鋪設及懸掛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保證電纜同瓦斯抽放管路、水管、乳化液管路分開布置。

  3、電纜接頭要符合要求,並由專業人員負責日常檢查,杜絕不合理接頭。

  4、在懸掛電纜的巷道上方遇有淋水時,要采取疏水或覆蓋等保護措施。

  5、在鋪設電纜的巷道內從事大件運搬工作時,要注意保護電纜,防止磕碰電纜,造成漏電。

  6、井下“四小線”要全部實現電纜化,接頭也應符合有關要求。

  7、機電部門要定期對電纜進行絕緣性能測試,並保存好測試記錄。

  小型電器管理製度

  1、小型電器的安設必須由專業人員負責完成。要保證安裝質量一次達標。

  2、段(隊、車間)要指派專人每天對責任區域內的小型電器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井(區、科)防爆檢查員每周對負責區內的小型電器進行一次全麵檢查,做到消滅失爆。

  4、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對現場使用的小型電器進行吊掛或固定。

  5、對於移動式小型電器,使用後應放置在較為安全的地方。

  6、各單位要設立小型電器檢修點,回收的小型電器由專業人員進行檢查、檢修,經防爆檢查員檢查無異後,方可投入井下使用。

  7、各單位應儲備適量的小型電器以備生產需用。

  油脂管理製度

  1、各種機電設備必須使用符合規定的工作或潤滑油脂,嚴禁換號或混合使用。

  2、在使用新進油脂之前,必須認真查閱相關出廠技術資料,確認油號和各種技術性能指標無異後,方可使用,否則應聯係采購部門同廠家進行鑒定或試驗。

  3、在機電設備的使用現場應備有適量的工作或潤滑油脂(易燃性油脂除外)。

  4、各種備用油脂均應存放在封閉的容器內,做好標注,遠離電、火源,存放地點要備有足夠的滅火器材。

  5、向機電設備中加注油脂,必須由從事維修或操作的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6、對使用後的油脂,經處理符合要求的,可重複使用,無法複用的要及時妥善處理,防止汙染環境。

  7、保證設備完好狀態,避免油脂滲漏。

  8、嚴格履行油脂領用、發放手續,減少損失浪費。

  配件管理製度

  1、根據零部件的易損程度,為運行中的機電設備儲備適量的配件。

  2、所用配件應來自設備生產廠家或具備資質的生產單位,要保證配件的質量和互換性。

  3、在使用機電設備的機房、硐室、機巷內均應設立常用配件存放點,分類存放並由專人負責看管。

  4、對於長期不用精度要求較高的配件還應采取防腐、防鏽等保護措施。

  5、配件的更換工作應由從事設備維修的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6、建立健全配件管理帳目,嚴格履行配件領用、發放、審批手續,防止配件流失和浪費。

  運輸安全技術管理製度

  1、編製與實施安全運輸(行車、提升)的技術組織計劃,應用係統工程理論解決運輸薄弱環節。

  2、編製與實施線路、設備的檢修計劃及施工作業的安全措施,從技術上把住安全關。

  3、修訂與貫徹各工種的操作規程在現場監督兌現,糾正違章作業,使規程落到實處。

  4、貫徹執行質量標準,組織開展質量標準化活動,從技術上解決質量、隱患問題,並參加工程驗收。

  5、建立設備技術檔案,進行各種設備的安全性能試驗、測定工作,提出結論性的技術結果報告;參與設備選型、改造和鑒定。

  6、開展安全技術培訓、技術講座,交流推廣安全新技術。

  7、參與事故分析,製訂技術防範措施。

  運輸設備包機製度

  1、機車、礦車、人車及其配套設備必須建立包機製度,包正常運轉、設備完好、日檢、周檢、月檢、大、中、小修,責任人包括段隊、班組負責人、設備司機、檢修工和設備有關人員。

  2、司機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各崗位和各種司機要保持穩定,不得隨意調動崗位。電機車實行專人專車,包機人按規定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巡迴檢查等預防性檢修工作,保持設備、硐室的清潔衛生,有問題和隱患及時彙報。

  3、包機檢修工要做好日檢、周檢、月檢工作,時間不準占用,不準漏項,大中小修做到心中有數,對機車、人車的安全製動裝置要按《規程》規定定期試驗,保證靈活可靠,不得帶病運轉,保持設備的完好狀態。

  4、有準確的運轉、檢修、專責、交接班記錄。

  軌道、牽引網路、信號係統包片製度

  1、各行車運輸軌道、架線牽引網路、信號係統實行包片製,配足人員,配齊工具,責任落實到人。

  2、專責人對包片的軌道、架線牽引網路、各聲光信號每天進行巡回檢修、檢查,有問題及時處理和彙報,並填寫檢查記錄。

  3、送人絞車道必須達到優良品,主井絞車道、平巷運輸軌道、牽引網路應達到優良品,一般軌道達合格品以上。聲光信號要靈活可靠、清晰,對架線低矮、行車安全距離不夠,暫時不能解決的要製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並認真執行。

  上下山管理製度

  1、絞車保持完好狀態,保險閘、常用閘齊全可靠。服務一年以上的絞車應打水泥基礎,絞車司機要經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鋼絲繩必須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書,符合絞車技術要求,設專人檢查,符合《規程》規定,插繩扣必須三個撚距以上,並加設雞心環。

  3、絞車道變坡點上必須設阻車器,往下20米處設擋車閘,根據絞車道長短加設若幹個擋車閘,軌道質量必須達到合格品,各擋車閘必須靈活、可靠。

  4、各聲光信號齊全準確可靠,不準用喊話、礦燈、敲打等方式代替。

  5、礦車連接件符合《規程》規定,必須用安全插銷,並有防脫裝置,不許超負荷運行,裝車要牢固,嚴禁超高、寬、長運行,堅決杜絕扒、蹬、跳違章現象,堅決執行行車不行人製度。

  6、新送絞車道按規定要有躲避洞,否則絞車運行時,絞車道不許有人,擋車閘隨工作麵推進相應移動。

  7、鐵道質量、信號、絞車、鋼絲繩、礦車連接件、巷道行車安全距離,每天有專人檢查,並填寫運行、檢查記錄。

  帶式輸送機檢修製度

  1、日檢

  (1)檢查輸送帶的運行是否正常,有無卡、磨、偏等不正常現象,接頭是否平直、完好。

  (2)檢查減速器、電動機及滾筒的溫度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音。

  (3)檢查減速器和液力偶合器是否漏油(液)及油位情況。

  (4)檢查輸送帶張緊車在軌道上自由運行情況、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部滑輪是否自由轉動。

  (5)檢查各部清掃器是否正常地接觸輸送帶。

  (6)檢查、試驗各部安全保護裝置。

  每日除進行上述檢查外,司機還應對輸送機周圍的積煤和異物進行清理,以確保輸送機的安全運行。

  2、月檢

  (1)執行日檢的內容。

  (2)檢查機頭部各傳動裝置的聯接情況,是否有鬆動現象。

  (3)檢查減速器與液力偶合器油位及油質,各滾筒軸承的潤滑情況。

  (4)檢查儲帶裝置的工作情況是否正常。

  (5)檢查張緊絞車的動作是否靈活可靠,鋼絲繩的磨損情況以及滑輪的的轉動情況。

  (6)檢查所有托輥的運轉情況。

  3、半年檢

  (1)執行月檢內容。

  (2)給所有滾動轉承加油,並清理滾筒上的汙物。

  (3)更換或調整輸送帶清掃器刮板。

  (4)如果輸送機的工作條件較差,應對減速器、電動機、滾筒、機尾、張緊部分等全麵地進行檢修。

  電機車司機交接班製度

  1、交班準備工作

  (1)交班前把電機車檢查一遍,記好存在的問題:

  (2)清點好備件和工具;

  (3)做好衛生,機車保養工作。

  2、交班內容

  (1)將本班機車運轉情況交待清楚;

  (2)存在的問題交待清楚;

  (3)架線或蓄電池情況交待清楚;

  (4)巷道及軌道情況交待清楚;

  (5)信號及通訊設施交待清楚;

  (6)其他應說明之事項交待清楚。

  3、接班檢查內容

  (1)架線機車應先落下集電器、拉開總開關;蓄電池機車要拔下插銷,切斷電源;

  (2)轉動控製器是否良好靈活,並試驗各部分接觸點接觸是否良好;

  (3)警笛是否良好;

  (4)砂箱內存砂,是否幹燥夠用,撒砂裝置動作是否靈活;

  (5)集電器起落是否靈活,是否有足夠彈力以適應架線最高與最低偏差;

  (6)檢查各處油量是否足夠,聯接器與緩衝裝置有無損壞;照明燈是否完好,扳動自動開關是否靈活;

  (7)檢查機械部分的結合是否良好,各部螺栓有無鬆動;

  (8)蓄電池機車蓄電池部分檢查:

  ①蓄電池箱蓋是否蓋好、牢固、銷子是否插好;

  ②電極與回路連接是否良好。

  (9)檢查防爆設備、部件是否符合防爆要求(車燈、電源插銷、控製器、電源裝置導線等)。

  (10)最後作一次起動試驗,一次製動試驗。

  主提升機操作工交接班製度

  1、交接班必須按時在崗位現場上進行。

  2、交接班要按照巡回檢查製度規定的項目認真進行檢查。

  3、交接班必須嚴格執行“七交”與“七不接”:

  (1)交清當班運轉情況,交待不清不接;

  (2)交清設備故障和隱患,交待不清不接;

  (3)交清應處理而未處理問題的原因,交待不清不接;

  (4)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況,數量不符時不接;

  (5)交清設備和室內衛生打掃情況,不清潔不接;

  (6)交清各種記錄填寫情況,發現填寫不完整或未填寫時不接;

  (7)交班不交給無合格證者或喝酒和精神不正常的人,非當班司機交待情況時可不接。

  4、交接班司機認為未按規定進行交接時,有權拒絕交接班,並及時向上級彙報。

  5、符合交接班規定時,雙方要在交接班記錄簿上簽字。

  提升機機房安全保衛製度

  1、提高警惕,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轉。

  2、嚴格執行本崗位保衛製度。

  3、非本室工作人員不準入內,外來人員必須持介紹信或由有關人員陪同。

  4、如果發生事故,必須妥善保護現場,如實彙報情況,及時聯係處理。

  5、機房門外要懸掛有“機房重地,閑人免進”字樣的警告牌。

  提升機房標準化管理製度

  1、機房內整潔衛生、窗明幾淨,做到無雜物,無油垢、無積水、無灰塵,禁止用機房兼作其他用途。

  2、機房門口掛有“機房重地、閑人免進”字牌。

  3、機房設施齊全、完善、規範

  (1)機房內管線敷設整齊;

  (2)有工具板,排放整齊,有帳或卡;

  (3)防護用具齊全(絕緣靴、手套、試電筆、停電牌),並做到定期試驗合格;

  (4)滅火器材齊全,放置整齊,數量充足2~4個滅火器,0.2m3以上的防火砂);

  (5)照明適度,光線充足,並備有行燈;

  (6)有適當的采暖降溫設施(暖氣、電扇或空調等);

  (7)帶電及轉動部分有保護柵欄和警示牌;室內接地係統完善,接地電阻符合規定。

  4、各項製度完善齊全

  (1)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2)崗位責任製度;

  (3)交接班製度;

  (4)非本室人員登記簿;

  (5)操作規程;

  (6)巡回檢查部位圖;

  (7)定期檢修記錄;

  (8)事故記錄簿。

  絞車操作工交接班製度

  1、必須按規定時間在現場交接班。

  2、交班人員必須將當班情況及問題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交班人員能處理的問題應由交班人員處理,不能處理的,作好記錄,及時彙報。

  3、必須將本崗位的設備、材料、工具、器材、備品、配件交接清楚。

  4、接班人員因故未按時到崗,交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及時向本隊、業務科室或礦調度室彙報聯係,經同意後,並做好善後處理,才能離開工作崗位。

  5、交接雙方應按正常巡回檢查路線共同進行一次實地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填入交接班記錄中,並向領導彙報,趕快處理。

  6、交接雙方應共同實際操作1~2次,共同體驗絞車運行情況,確認無誤,方可正式交接班。

  7、接班人員認為有一些重大安全問題未交代清楚,可以拒絕接班,但必須報告上級有關領導裁決。接班人員不得借故拒絕接班。

  8、雙方認為交接清楚後,應在交接班記錄簿上填寫記錄數據,雙方簽字後有效。

  三、“一通三防”係統專項管理製度

  礦井通風係統審查製度

  1、礦每季、井(區)每月要對礦井通風、巷修係統進行檢查,對通風能力、風量分配等進行核定,對不合理的通風係統、巷道斷麵、風速不符、溫度超過、內外漏風過大、風量浪費等問題要及時調整。

  2、礦井局部調(改)風由井(區)主任工程師、通風井(區)長負責;礦井各水平、兩翼之間調(改)風由礦總工程師、通風礦長負責;全井調(改)風報集團公司批準。所有的調(改)風要製定安全措施經批準後方可實施。

  3、相鄰兩井之間貫通,啟用或報廢主扇,報集團公司批準。

  4、主扇換扇、檢修、改換葉片角度必須請示機電、通風礦長並通知通風部門,未經同意不準擅自施工。

  5、井下消滅任何形式的獨頭(長度超過5m)、無風巷道。

  6、各井口調度室必須有礦井通風係統圖,並及時補充修改。

  礦井通風管理製度

  1、各用風地點配風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掘進工作麵風筒出口風量不得少於60m3/min,回采工作麵嚴格按作業規程配風。

  2、井口必須有專職測風員,每旬對全井風量測定一次,測定結果要及時上報主管部門和有關領導。

  3、所有風門都必須永久化、鋼鐵化,通車門自動化,行人門連鎖化。所有風門都必須編號、有專人檢查和管理。

  4、需設風門巷道設計時要保證足夠距離,安設風門必須保證行車風門間距大於一列車長度,行人風門間距不小於5m。

  5、發展采區時,必須構成外圍通風係統後方可送采區內巷道。采區要獨立通風,一條入風道不許為兩個采區供風。

  6、串聯通風,必須製定措施報集團公司、礦總工程師批準,並符合下列要求:

  (1)嚴禁煤孔串煤孔。

  (2)嚴禁采煤麵串采煤麵。

  (3)不準2個以上的煤孔同時串采區或采煤工作麵。

  (4)礦井開拓延深,在未構成通風係統前,岩孔串煤孔再串采區、岩孔串岩孔再串煤孔的二次串聯通風,必須製定措施報集團公司批準。

  (5)掘進孔與待封閉采區串聯通風時,掘進孔必須停止作業。

  7、送道出煤孔、瓦斯湧出異常孔、火區啟封孔必須獨立通風,不準與其它任何地點串聯。

  8、各獨立井要設齊反風設施,並維護管理好。通風係統改變時要及時調整,保證能隨時反風。

  9、主扇水柱超過300mm的礦井,必須製定通風係統改造計劃限期解決。

  局部通風管理製度

  1、凡安設局扇必須實行“三專”(專變壓器、專開關、專線路)、“兩閉鎖”(風電、瓦斯閉鎖。無瓦斯岩石孔可不設瓦斯閉鎖)、雙風機、能自動換扇。

  2、局扇安裝、使用和管理必須符合規程規定,嚴禁循環風。

  3、局扇實行掛牌管理:注明局扇功率、風筒長度、入風量、出口風量、周圍瓦斯情況、檢查時間、檢查人姓名。局扇由瓦檢員負責管理,並負責風筒完好、送風、排瓦斯、停風時設置柵欄、免進標誌。

  4、嚴禁任何人隨意停開風機。試驗檢漏時必須有瓦檢員在現場,及時進行人工複電。因檢修停電必須在井(區)調度會上提出,執行四聯單(機電提報,通風、安全組、主任工程師簽字)。恢複通風前必須先檢查瓦斯,按規定進行排放。

  5、一台局扇隻準供一個掘進孔作業通風,嚴禁一機多頭作業通風。

  6、道口內瓦斯大或溫度過高時,可另加一台局扇助吹,但必須保證通風斷麵。嚴禁兩台以上局扇同時向一個掘進麵供風。

  7、岩孔停孔時間超過半個月必須臨時封閉,停孔時間超過一個月必須永久封閉;煤巷停孔超過七天必須永久封閉。停孔期間要保持正常通風和瓦斯監測。

  8、臨時停電或因換局扇停風地點,必須斷電撤人,在巷道口設柵欄、警標。

  9、嚴格風筒管理,發現破口及時更換或粘補。風筒吊掛要平直,百米漏風率不得超過10%。

  10、風筒出口到工作麵距離在保證掌子頭瓦斯不超限,及時吹散炮煙前提下,煤巷、半煤岩巷掘進不超過5m,岩巷掘進不超過8m。

  11、必須使用高效節能局扇、新型高強度拉鏈風筒,逐步淘汰老式局扇和風筒。

  12、利用局扇通風回撤的巷道必須連續作業,不準中間停工。

  瓦斯檢查管理製度

  1、每一礦井必須嚴格劃分瓦檢員巡回檢查區,巡回檢查區要根據生產區域變化隨時調整。兩井(區)之間聯係巷道必須掛標誌牌明確界線,設有檢查牌板,由兩井(區)通風段技術員和檢查員排長負責填寫。

  2、各井瓦檢員必須執行密碼交接班,井(區)、段領導定期檢查並有記錄。

  3、瓦檢員必須執行巡回檢查製度,采掘地點及附近巷道每班至少檢查三次,區外巷道和通風設施每班至少檢查一次。及時填寫記錄和手冊,嚴格執行三對口。檢查結果每班向井調度室彙報三次。

  4、瓦檢員入井前必須對理研進行檢查,不完好理研嚴禁入井。

  5、認真執行三人連鎖放炮製、一炮四檢製、警戒接送製。

  6、高瓦斯工作麵和綜采工作麵必須配兩名瓦檢員。

  7、瓦檢員必須攜帶一氧化碳檢定器(岩孔除外),隨時掌握一氧化碳及發火隱患變化情況。

  8、瓦檢員必須使用光學理研檢查瓦斯,並攜帶不少於3米長膠管。每班必須對斷電儀探頭校對,發現超差,必須向調度室彙報。

  9、瓦檢員必須掌握責任區域內的通風係統,並且能畫出責任區域係統圖。發現瓦斯超限和積存必須及時處理和彙報。應主動向來檢人員彙報責任區域內的通風及有害氣體情況。

  10、瓦檢員必須有二年以上采掘經驗,並在瓦檢員崗位上實習3—6個月經考核合格後方準獨立工作。瓦檢員的任免、調動必須經礦通風科審查,安全礦長批準。瓦檢員每年至少培訓一次,並有考核記錄。

  11、必須執行井(區)長區域瓦斯負責檢查製度。

  主扇停風和排放瓦斯管理製度

  1、每半年礦機電、通風部門要對各井風峒、主扇設備檢查一次,對檢查出影響主扇安全運轉、漏風等問題要及時處理。

  2、機電部門在檢修備扇、單台主扇運轉時,要製定單台主扇運轉的安全措施,經礦批準後方可檢修。

  3、主扇停風後,瓦檢員要立即將道口停電,撤出人員,關好局扇,設好欄杆,掛好免進牌。采區人員要撤到入風側,並將采區停電。停風時間超過20分鍾主扇不能立即啟動時,要根據情況對井下停電,瓦檢員組織人員升井,同時將井口防爆門打開保證有自然風流。

  4、排放瓦斯要求:

  (1)掘進道口臨時停風,道口內瓦斯濃度低於3%時,由瓦檢員與現場的通風幹部采取措施就地排放。道口內瓦斯濃度3.0%以上,要製定措施經審批後方準排放,排放時要有救護隊參加。

  (2)啟閉排瓦斯製定措施報礦批準。火區、火點啟封排瓦斯措施必須報集團公司批。

  (3)經批準的排放瓦斯措施由有關領導組織貫徹,責任落實到人頭。所有參加排放人員,必須在措施上簽字備查。

  (4)瓦斯排放要緩慢限量、逐節延伸風筒、嚴禁一風吹,要有通風幹部現場指揮,嚴格按措施執行。

  抽放瓦斯管理製度

  1、梅河礦各井深部煤層開采,必須先進行瓦斯預抽後方準開采,預抽時間不少於一年。

  2、凡有抽放瓦斯井口(包括移動抽放)必須有足夠的各工種人員,包括鑽工、管工、測定工、瓦斯泵司機等。瓦斯泵要有操作程序圖。瓦斯泵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各工種必須製定相應的操作規程。

  3、抽放瓦斯工作必須納入井口的月份生產計劃,包括送瓦斯道、砌密閉、打鑽(米/孔)、接管、抽放量等,每月礦考核。

  4、每處抽放瓦斯地點必須做設計,無設計不準施工,內容有:瓦斯道、鑽場布置、鑽孔(個數、方位、孔深、孔徑)、管路係統和管徑、負壓、流量等,礦審批。原始煤層預抽設計或新方法抽放報集團公司批。

  5、采空區抽放瓦斯必須製定防止采空區煤炭自燃和抽放瓦斯濃度過低的措施。

  6、抽放瓦斯管路必須保證嚴密不漏氣,管盤必須焊接,凡新安裝管路都必須進行壓力試驗,管路不準用膠皮杠連接(鑽孔合管除外)。

  7、幹線管路應按瓦斯流向2—3‰下降坡度安設,每200—500米設一放水器,每個鑽場必須有一個放水器,不是自動放水器每天(班)必須有專人放水。

  8、幹線管每500—1000米、支線管分歧處均應設一組測定裝置,每個抽放地點必須設一組測定裝置,能測負壓、濃度、流量,測定員每天測一次。每旬要對全井抽放情況分地點填旬報報礦。

  9、瓦斯泵司機每小時要對瓦斯泵的負壓、瓦斯濃度測定一次,並做好記錄。抽放過程中,要隨時檢查機械設備及管路狀況,發現異常要立即處理。

  10、施工每個鑽孔都要做好記錄,內容包括打鑽時間、開孔終孔的孔徑、孔深、見煤部位、施工人,及打鑽過程中塌孔、噴孔等事故記錄。

  11、每個瓦斯孔打完必須立即封孔合管抽放,否則應將鑽孔堵嚴防止噴瓦斯。在瓦斯壓力大地點打鑽,要有防止推鑽、防止噴孔的措施。封孔必須封嚴,其長度不得少於3m。拆除鑽孔必須經通風井(區)長批準。

  12、打鑽鑽場內必須設斷電儀或便攜理研。

  13、井下移動瓦斯抽放須設在全風壓新風流中、設專人管理,並製定管理製度,排放管口必須引入總排。

  14、瓦斯泵站內要設瓦斯斷電儀,報警值、斷電值為0.5%。瓦斯抽放泵房內每小時檢查一次瓦斯。

  15、抽放礦井應逐旬填寫瓦斯抽放台帳:內容包括抽放負壓、混合流量、瓦斯濃度、抽放量、鑽孔個數、鑽孔長度、安設管路直徑和長度、逐月累計。

  瓦斯監測監控管理製度

  1、建立瓦斯監測係統的礦井要配夠監測人員。監測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調動必須經通風礦長同意。

  2、各礦井應根據國家《礦井通風安全監測使用管理規定》安裝各種監測儀器。

  3、需要安裝監測儀的地點,應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種類、安設位置、報警值、斷電值、控製範圍等。安設後由監測隊和現場瓦檢員共同管理。

  4、新購置或新檢修的監測儀器都必須在地麵經3天通電試驗,調試合格方準入井使用。井下所有安設的探頭每7天必須用標準氣樣按規定校驗一次。

  5、井下監測儀發生故障監測隊應立即派人修理。

  6、監測隊應製定有關監測儀的使用管理辦法及操作規程等,按規定作好各種記錄台帳。

  7、瓦斯監測儀顯示數據與人工檢查誤差超過±0.1%時,監測人員應及時校對。誤差不超過±0.1%時以測值大為準。

  8、監測儀器必須是專電源、不能因風機停電、換扇、采區斷電而造成監測儀器停電。

  9、瓦斯監測儀斷電後,各作業點嚴禁自動複電,隻有當瓦斯濃度降到《規程》規定以下方準人工複電。

  10、對井下使用的監測儀器因儀器超差不準、無故停電造成事故的要追查監測管理人員責任。

  11、各井(區)監控係統必須保證遠程監控聯網係統準確、可靠、好使,以便上級部門隨時查詢數據。

  12、監測中心所獲取各種資料需保存2年以上,對井下事故的記錄應長期保存。

  13、凡發生擅自移動、停用或破壞監測裝置現象,視情節輕重給予嚴厲處罰。

  瓦斯特區管理製度

  1、采區瓦斯湧出量達到4m3/min、掘進道口瓦斯湧出量達到2m3/min,按瓦斯特區管理。

  2、無論采區、掘進道口都必須獨立通風,回風直接進總排。

  3、至少有20%備用風量。

  4、掘進要超前抽放、掘抽結合,放炮要淺打眼、嚴格控製裝藥量,放炮過20分鍾後無其它反應才準進入工作麵,先支護、後出貨。

  5、采區有足夠的抽放瓦斯能力和防止老塘煽瓦斯措施。

  6、瓦斯特區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

  7、原始煤層瓦斯預抽量至少達到20%以上,方準發展和回采。

  8、煤巷掘進超前鑽孔瓦斯預抽,抽出瓦斯濃度降到5%以下、穩定5天以上、風流中瓦斯濃度降到0.5%以下方準繼續掘進。

  9、掘進孔安設壓風管一條,落地接設,每隔30~50m設一組三通,距掌子頭30—50m設壓風自救係統。

  10、采、掘工作麵電纜、開關必須落地接設,每班有專職電工檢查機電設備防爆和安全防護。

  通風瓦斯日報和瓦斯監測日報審閱製度

  1、通風、監測值班人員必須掌握瓦斯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向礦調度室彙報。

  2、每天早7時前通風、監測值班人員負責將前一天通風瓦斯日報和瓦斯監測日報送礦長、通風礦長、總工程師審閱,一礦多井的礦必須同時送井長、通風井長、主任工程師審閱。對重大的通風、瓦斯問題,應製定措施。

  3、審閱後的通風瓦斯日報和瓦斯監測日報必須當天返回到報送單位,報送單位要對批示意見安排落實。

  4、通風瓦斯日報和瓦斯監測日報必須如實填報,嚴禁弄虛作假;礦長、通風礦長、總工程師及井長、通風井長、主任工程師必須親自審閱,無特殊情況不許他人代閱。

  5、審閱後的通風瓦斯日報和瓦斯監測日報必須由報送單位裝訂成冊,妥善保管,期限2年。

  礦井瓦斯等級鑒定製度

  1、各礦總工程師每年必須組織人員對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湧出量進行鑒定。

  2、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工作應分別在7月5日、15日、25日分三班進行,測定地點應在測風站或巷道斷麵規整,無雜物堆積的一段平直巷道內進行。

  3、進行礦井瓦斯等級鑒定所用儀器、儀表必須經校正合格,測定方法和測定次數符合規程要求。

  4、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工作應在正常的條件下進行。按每一自然礦井、煤層、一翼、水平和采區分別測定計算相對瓦斯湧出量。

  5、進行瓦斯抽放的礦井,測定時必須同時測定相應地點的抽放瓦斯量,礦井瓦斯等級必須包括抽放量在內。

  6、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報告必須按集團公司下發的統一格式進行並在8月上旬前報集團公司審批。

  防治礦井自燃發火管理製度

  1、自然發火嚴重礦井都必須建立、健全消火充砂、灌漿係統,灌漿站要設攪拌機。各礦要建立移動泥漿泵使用操作管理製度。

  2、凡發生發火隱患,要立即停產處理,隱患處理徹底後方可生產。

  3、各井必須配一名專職測溫員,巡回檢查高溫、火點、一氧化碳等隱患,瓦檢員要配一氧化碳檢定器、長膠管,健全隱患檢查記錄,做好預測預報工作。

  4、分層開采要灌好漿,上層或上階段不灌好(一層灌漿率為10%)不準發展下分層或下階段。

  5、給永久密閉必須按質量標準施工,保證嚴密不漏風。結束區不準幹封,工作麵距邊界道至少留12米淨煤柱,封閉砂段長度不少於7米,結束邊要滿充滿灌,采區結束封閉後要進行灌漿。

  6、采區開采要加快進度,回采工作麵月進度要在作業規程內有明確規定,但不論何種采法(綜采、單扒、假頂等)工作麵月進度不準少於30米。

  7、各生產水平要設非常倉庫,材料齊全,采區必須設消火工具箱。

  8、各井(區)必須建立消防火隱患圖,標明隱患位置、處理情況及采掘過程中的冒頂、舊巷、采跡等。

  9、各井(區)發火事故(以見煙為準),由礦組織追查討論。封區、封孔、封麵由集團公司組織追查討論。發火卡片要報集團公司。

  10、采區設計必須按照掘、采、充灌、疏水四個程序設計,沒有灌漿疏水係統不能投產。

  11、采區和煤孔掘進消火管距掌子頭不準大於30m,並至少有30m的備用管。

  12、采區結束後,非綜采區七天內完成臨時封閉(充完砂帶),一個月內完成永久封閉。綜采區35天完成永久封閉。金寶屯礦綜采區45天完成永久封閉。

  13、火區日常管理嚴格按規程要求執行,建立健全火區管理卡片及各種記錄,按規定取樣化驗。

  14、火區啟封嚴格按《規程》規定執行,啟封措施報集團公司批準。

  礦井綜合防塵管理製度

  1、礦、井(區)要成立綜合防塵領導小組,礦(井)長任組長,(總)工程師負責防塵技術工作,安全礦(井)長負責防塵係統的全麵管理工作。

  2、礦、井、段隊、車間都要劃分防塵、除塵責任區,建立有針對性的具體管理製度和管理辦法。

  3、各礦井、車間、廠房都必須鍵全防塵灑水係統。地麵或井下水池補給水量必須能滿足防塵用水量的需要,要有過濾設施。

  4、所有采、掘地點、運輸轉載點及其它產塵地點都必須設齊防塵管路,並保證有足夠水壓。幹線及分支管路必須使用鐵管,管頭距采掘工作麵不大於15m,管頭安設閘閥。采掘工作麵的排、入風道及皮帶運輸巷每隔50m設一組三通閘閥,其它巷道每隔100m設一組三通閘閥。

  5、井下采、掘回風道、運輸轉載點、罐籠、煤倉及主要回風道都必須安設噴霧器或水幕。采煤機、掘進機設齊內外噴霧器,保證能噴霧。其它產塵點要按設噴霧降塵器。局扇要設淨化器。采掘工作麵要有足夠水繩。

  6、采掘地點每班必須清掃煤塵,主要入、排風、絞車道、皮帶道的落地煤塵按責任區每月至少清掃一次,掃出煤塵必須提到地麵。皮帶道、廠房、皮帶走廊不準有煤塵堆積和飛揚。

  7、開采原始煤層一分層必須注水(煤層自然含水分大於4%可不注水)。

  8、岩巷必須水打眼。掘上山超過40度不能水打眼的個人必須戴防塵口罩。

  9、各礦必須有專人測塵,每月對所有采掘工作麵至少測塵2次。每月5日前把測定結果報礦有關部門、領導及公司通風部。

  10、隔爆設施要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執行說明及通風質量標準細則要求安設和使用,並掛牌管理。

  11、水袋吊掛要合理、能自動翻轉。

  井下放炮管理製度

  1、放炮員必須有兩年以上采掘工齡的工人擔任、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雷管必須專人專號。火藥與雷管分別存放在火藥箱內,當班用不完的不準轉借他人必須交回火藥庫。

  3、裝藥必須按規定裝藥,炮泥深度、封泥長度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29條規定。

  4、強製放頂挑頂眼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1.5m。

  5、放炮必須使用礦用防爆型發爆器,嚴禁用其它電源代替。回采工作麵多茬作業不準同時放炮,且兩茬相距要大於30米。機組工作麵放振動炮必須超前機組20米。

  6、要嚴格執行“三人聯鎖放炮製”、“一炮四檢製”、“警戒接送製”、“炮前吹笛製”、“放炮設警戒旗”,放炮前後要灑水滅塵,嚴禁放糊炮、明炮。

  巷道貫通管理製度

  1、巷道貫通必須製定專門措施,審批權限按集團公司技術管理規定執行。

  2、巷道貫通或遇舊巷采跡前20m,地測部門要分別向井工程師、掘進隊、通風段等有關領導及單位送通知單,通知單說明貫通距離、方位、或舊巷采跡有關情況。

  3、明巷貫通前20m時,對頭巷道要保持正常通風,不準有瓦斯超限或積存,要加強支護或設好臨時支護,通風部門提前做好調風改風等通風設施安裝工作,掘進頭放炮時對頭要在安全距離外放好警戒。透前5m開始向透點最近處打探眼,探眼鬆軟或探眼打透視情況手掘或放零炮掘透。

  4、暗巷貫通前20m,井(區)要根據地測部門提供的通知單要求安排有關單位打探眼,探清預透舊巷、采跡的積水、瓦斯、高溫火點等有關情況,並對存在的隱患提前做好預防處理工作。。

  5、貫通時必須有段以上幹部在現場指揮,貫通後要立即調整好通風係統。

  盲巷及采空區管理製度

  1、要加強盲巷及采空區有害氣體的檢查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報廢的盲巷及結束區要及時進行封閉,並確保封閉嚴密,封閉前要保證正常供風。

  3、各單位要建立盲巷及采空區管理台帳,填清盲巷及采空區發生、封閉時間;封閉方式;盲巷及采空區示意圖;盲巷及采空區簡要情況。盲巷及采空區要上采掘工程平麵圖。

  4、盲巷及采空區要納入瓦斯檢查員檢查範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密閉等設施損壞或其它異常情況要及時進行維修處理。

  5、對采掘工作中揭露的未知盲巷及采空區要及時進行處理並補充填繪到采掘工程平麵圖上。

  6、已封閉的盲巷及采空區不得隨意啟封。

  7、要特別加強氣壓下降期間盲巷及采空區的檢查及管理工作,發現有害氣體湧出異常要及時采取措施處理。

  巷道維修管理製度

  1、各礦、井(區)要成立巷修管理小組。礦、井(區)工程師負責巷修技術管理,安全礦、井(區)長負責巷修業務管理。通風科有專人負責巷修具體業務。

  2、所有通車巷道必須保證設計斷麵及規格尺寸。

  (1)通架線機車巷道,架線距軌麵不小於2米,井底車場至候車室架線距軌麵不小於2.2米,架線距巷道頂板或棚梁不小於0.2米。

  (2)通蓄電池機車巷道高度不小於1.9米,人力推車巷道高度不小於1.8米。

  (3)通車巷道寬度按礦車、機車最突出部分計算,非行人側大於0.4米,行人側大於0.7米,人車頂角距巷道幫、距管路、電纜均大於0.25米,其它礦車距管路大於0.4米。

  3、維修巷道必須報施工措施,嚴格按標準施工,出現偏差必須返工。

  4、井(區)每月至少對全井巷道失修情況檢查一次,對失修巷道及時維修,礦井失修量增加要追究井(區)長責任。對危險巷道、無風、微風巷道要設置柵欄、警標或及時封閉。

  5、井(區)必須安排足夠的維修人員,根據失修情況,按千米巷道3—5人配備,由井(區)長負責。

  6、全井巷道失修率不準超過7%,嚴重失修率不準超過3%。

  7、各礦每年11月末對各井巷道普查一次,普查內容有巷道長度、支護形式、失修狀況等。

  8、礦井大修理工程必須按計劃施工,不準隨意更改,如確需更改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單項工程完工後,必須提交竣工報告報集團公司。公司每季對大修理工程驗收。

  井下使用火、電焊管理製度

  1、井下使用火電焊隻準在進風岩石巷道中,回風岩巷原則不準燒焊。嚴禁在煤巷、有瓦斯岩巷、未采用砌镟或噴漿封閉的主要峒室和主要進風大巷中使用火電焊。

  2、井口房、皮帶走廊(距井口30m以內)、地麵距井口門10m範圍內實施火電焊、井下升火灌勾頭均按井下使用火電焊管理。

  3、井下使用火、電焊必須有安全措施。不準一個措施長期使用,更不準一個措施多地點使用。

  4、火電焊地點必須有井(區)以上幹部現場指揮、專職瓦檢員檢查有害氣體情況。

  5、燒焊地點必須有水管,並有足夠長水繩,燒焊前後必須對燒焊地點灑水,並備有足夠滅火砂和滅火器。

  6、燒焊地點與易燃物之間用不燃材料隔開,燒焊地點下方有接火星設施。

  7、燒焊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不準超過0.5%,燒焊作業地點附近20m範圍內無瓦斯積存時方準作業。

  8、燒焊完工後徹底熄滅所有火源,對燒焊物體降溫,並在現場觀察1小時以上,確認無殘留火源後方準離開。

  9、燒焊作業前、完工後必須向井調度室彙報。

  “一通三防”設施、設備管理製度

  (一)消火井、灌漿站、消火管路:

  1、消火井必須健全防雨、雪設施,頭道、二道篦子齊全,濾砂孔徑合理。消火井儲備砂量不得少於100m3。地麵水池容水量不得少於500m3,並有足夠的補充水源。

  2、黃泥灌漿站必須有足夠土源,冬季應至少儲備5個月以上的土量。土質滿足灌漿要求。

  3、消火井、灌漿站必須設齊聲光信號,並設有專線電話,能與井下作業地點及調度室等聯係。

  4、必須建立消火井、灌漿站各工種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製。

  5、段長每月對消火井、灌漿站至少全麵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必須有專人定期檢查全井消火管路,磨損嚴重要及時轉麵或更換。

  (二)要製定瓦斯泵、泥漿泵、鑽機、攪拌機使用管理製度,每月對使用的設備至少停機檢修一次,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出現問題追究有關人員責任。閑置設備要及時運至地麵,檢修後備用。

  (三)各井(區)要建立健全各種通風設備、儀器儀表的使用管理台帳。內容包括:設備、儀器儀表名稱、規格型號、產地、新進、報廢、在冊數量。

  自救器使用管理製度

  1、各單位要成立自救器的保管、發放、檢查、管理機構,發現不完好自救器要及時分離出去,嚴禁員工個人管理。

  2、每季度要對自救器氣密性進行一次檢查,未按規定進行氣密性檢測的自救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自救器要及時報廢。

  3、要定期對員工進行自救器使用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並由安全部門進行檢查,不會使用自救器的員工不得入井。

  4、要保證每個入井員工都真正動手操作過自救器,並確保30秒鍾內能正確熟練地佩戴使用自救器。

  5、入井人員必須佩帶自救器,各單位要保證充足資金,確保每名入井員工都有一台自救器,報廢的自救器要及時補充。

  安全儀表計量檢驗製度

  1、光學瓦斯檢定器、便攜式瓦斯檢定器、便攜式一氧化碳檢定器、風表必須每半年進行一次計量檢驗。

  2、不進行檢定或檢定證書過期,禁止使用,否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嚴格執行計量技術法規,保證檢定原理和檢定方法正確,保證檢定數據合理、誤差在規定範圍之內。

  4、檢定人員必須經具備資質部門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方可從事相關安全儀表的計量檢驗工作

  “一通三防”技術業務管理製度

  1、規程措施呈報、審批按集團公司技術管理規定執行。

  2、井(區)上報的季、月報表統計截止時間為每月25日。井(區)報礦的季、月報表在月末前報礦。礦報集團公司的季、月報在下月3日前報集團公司。

  3、井(區)每季下月5日前向礦通風科、集團公司通風部按統一圖例各報一份係統圖:通風、防滅火、防塵、抽放(含移動抽放)、瓦斯監測(斷電)、巷道支護、失修(係統簡單可合並:通風、抽放、監測1張、防火、防塵1張,支護、失修1張)。

  4、反風演習由各礦安全礦長組織,演習報告1個月內報通風部。

  5、礦井配風計劃由通風礦長或通風付總組織、各井(區)工程師和通風段編製,按照采煤、掘進、峒室、巷道分地點計算出計劃配風量,采掘地點要有瓦斯含量和瓦斯絕對湧出量預計。井(區)每月末報礦通風科、總工程師各一份。

  6、各礦井技術管理內業按《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及檢查評定辦法》及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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