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某礦瓦斯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瓦斯爆炸02manbetx.com 專項應急預案
為了有效地控製和處理我礦瓦斯爆炸02manbetx.com ,最大限度地減少02manbetx.com 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本礦井實際情況,特製定本預案。
2.102manbetx.com 類型和危害程度03manbetx
瓦斯是煤礦生產過程中的主要有害氣體,具有易燃、易爆性,瓦斯災害是生產過程中的一大安全隱患。煤礦瓦斯爆炸事故主要與下列因素相關:
2.1.1、瓦斯是固有危險源,礦井在采掘活動中會湧出瓦斯。
2.1.2、存在引燃瓦斯的點火源(瓦斯最低點火溫度650-750℃)或火花(瓦斯最低點火能0.28MJ),遇火源易發生瓦斯燃燒或爆炸。
2.1.3、生產作業環境中的氧氣濃度大於12﹪.
2.1.4、凡井下瓦斯湧出量較大,通風不良或風流達不到的地點,都很容易發生瓦斯積聚。在采掘活動中,瓦斯容易在采煤工作麵及上隅角、采空區 、掘進工作麵、地質構造帶、高冒區、臨時停風的掘進巷道、風速較低的巷道頂板附近以及采煤工作麵采空區邊界處、老空區和封閉的盲巷內積聚,濃度處於爆炸範圍內5﹪-16﹪。
2.1.5、礦井因局部巷道通風不暢易造成瓦斯積聚,有可能發生局部瓦斯爆炸。
2.1.6、瓦斯管理方麵存在缺陷。
煤礦生產中,瓦斯爆炸是嚴重威脅礦井安全生產的主要災害,一旦發生瓦斯爆炸、窒息事故,不僅會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其造成的政治、經濟以及資源上的損失往往是難以估量的。
2.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2.1統一指揮原則
井下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由本預案中設置的指揮部全權負責事故搶險救護工作的指揮和調度。預案中涉及的各相關部門必須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2.2.2救人優先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原則,瓦斯爆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瓦斯爆炸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把保護職工生命安全走味事故處置的首要任務,有效防止和控製事故危害蔓延擴大,千方百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2.2.3及時搶救原則
2.2.3.1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2.3.2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按照相關規定,迅速組織搶救。
2.2.3.3實施快速應急響應和快速搶險,相關部門、救援機構必須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發生地,相應的救援搶險設備也必須迅速到達。
2.2.4 屬地管轄和分級處置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礦井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2.2.5妥善處理善後原則
按照相關規定,在事故搶險救援的同時,應盡快開展善後處理工作。根就有關政策和法規,結合實際情況,采取“一對一”的保護安撫等措施,積極妥善處理善後事宜,有效維護社會穩定。
2.3組織機構及職責
2.3.1 應急組織體係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係由XX縣礦山救護隊、我礦輔助救護隊、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
2.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2.3.2.1應急救援指揮分工
(1)總指揮長負責全麵指揮,組織製定應急救援方案,並督促實施。
(2)副指揮長按照指揮部的分工,帶領相關的業務部門組成現場搶救、醫療救護、物資供應、事故調查等工作小組,研究製定搶險救援方案實施辦法和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救災工作。
(3)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問題,由指揮部及時進行決斷和緊急處理,同時指定專人向上級部門和相關領導彙報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4)對外新聞發布,由指揮部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新聞報道混亂,影響搶險救援工作。
2.3.2.2指揮部主要職責
(1)03manbetx 本礦井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可能發生的事故並製定、批準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
(2)教育和督促所有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礦井的生產安全規章製度和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並向從業人員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3)事故發生時,立即組織自救,防止事故擴大,努力將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4)03manbetx 判斷事故、事件或災情的受影響區域、危害程度及應急處置程序,確定相應警報級別、應急救援級別。
(5)批準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6)督察應急操作人員的行動,保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7)指揮救護、醫療工傷搶救、後勤支援等項工作,調度解決搶險救援所需資金、物資、設備等。
(8)宣布應急恢複、應急結束。
(9)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問題及時進行裁決和處理。
2.3.3工作機構及職責
2.3.3.1指揮部辦公室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礦調度室。
主任:
職責:
(1)負責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通訊聯絡工作;傳達指揮部對搶險救援的決定、命令,並負責督促落實。
(2)調度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相關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彙報。
(3)參與製定救災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了解其執行情況和相關信息,及時為領導小組提供決策依據。
(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等工作。
(5)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後,礦調度室立即通知XX縣安監局礦山救護隊和輔助救護隊組織救援人員趕赴事故現場,並通知各組人員趕到礦調度室研究救護方案、協調救災各項工作。
救災工作共分如下5個小組:
2.3.3.2技術處理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
(1)根據事故性質、類別、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迅速製定搶險與救災方案、技術措施,報總指揮同意後實施。
(2)製定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
(3)解決事故搶險過程中的技術難題。
(4)審定事故原因03manbetx 報告,報總指揮閱批。
2.3.3.3搶險救災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
(1)指揮現場救護工作,負責實施指揮部製定的搶險救災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3)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救災物資及傷員轉送。
(4)合理組織和調動戰鬥力量,保證救護任務的完成。
2.3.3.4後勤保障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
(1)負責搶險救災中物資和設備的及時供應。
(2)籌集、調集應急救援供風、供電、給排水設備。
(3)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3.5醫療救護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
(1)時刻做好應急救援救治工作,迅速與新立醫院取得聯係,協助組建現場救治醫療隊伍。
(2)籌集調集應急救援救治急救藥品等,及時提供救護所需物品。
(3)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任務。
2.3.3.6事故調查組:
組 長:
成 員: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製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2.4預防與預警
2.4.1危險源監控
2.4.1.1監控中心負責通過安全監測係統24h檢測各采掘工作麵及其它地點瓦斯湧出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彙報礦調度室、通風科。由調度室、通風科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2.4.1.2各采掘、輔助單位負責搞好責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杜絕瓦斯積聚、瓦斯超限及煤塵堆積現場發生。
2.4.1.3通風科落實專職瓦斯檢查員每班對礦井采掘工作麵及其它重要作業地點進行三次通防檢查,對發現的瓦斯異常、煤塵堆積等現象,立即彙報並督促生產單位進行處理。
2.4.2預防措施
2.4.2.1通風係統管理:
(1)加強通風係統管理,確保礦井通風係統合理、穩定,消滅不合理串聯通風。
(2)加強采煤工作麵支護,保證兩巷通風斷麵,確保工作麵風量達到要求。采區主要回風巷斷麵變化時,要及早安排返修。
2.4.2.2局部通風管理:
所有掘進工作麵及側麵地點必須實行雙風機、雙電源、風機自動切換,電工每天必須做一次風機自動切換及風電閉鎖試驗,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各掘進工作麵運轉、備用局部通風機均必須安設“風電閉鎖”裝置及風機開停傳感器並確保好用。
2.4.2.3瓦斯檢查
健全通風瓦斯管理要求的組織機構和專業隊伍,配足專職瓦斯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瓦斯檢查與管理製度,強化現場的瓦斯檢查,防止局部瓦斯積聚,杜絕超限作業。
2.4.2.4完善監測係統,通過KJ90NA型瓦斯監測係統對井下各采掘工作麵、回風流的瓦斯管理情況實施動態監測監控。加強監測係統管理,保證係統的靈敏可靠和正常運行。
2.4.2.5加大礦井塵害綜合防治力度,強化綜合防塵措施,減少煤塵產生量,防治煤塵沉積。
通過采取以上的預防與控製措施,及時跟蹤采掘工作麵瓦斯湧出及粉塵治理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預防瓦斯爆炸事故發生。
2.4.3 預警行動
2.4.3.1事故預警的條件
采掘工作麵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或超過《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規定時。
2.4.3.2事故預警的方式、方法
(1)網絡安全監測監控係統報警;
(2)通防檢查人員檢測氣體異常情況下電話報警;
(3)井下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預兆後電話報警;
2.5信息報告程序
井下安全監測係統報警或出現事故預兆後,現場工作人員撤退並將事故預兆彙報給調度室,調度室發現或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後,立即按事故彙報程序彙報有關領導和部門,指揮部根據查明的現場情況確定預警級別,並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響範圍區域的人員發出預警,組織人員撤離,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預防事故發生。
2.5.1較大險情或較大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
2.5.2調度室接到事故彙報,在第一時間內通知輔助救護隊、礦醫務室,趕赴現場進行搶救,在5分鍾內通知礦值班領導、法人、總工程師、分管礦長、各職能部門有關單位負責人。
2.6應急處置
2.6.1響應分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根據我煤礦的自身條件建立如下四個級別:
Ⅰ級 特別重大事故
Ⅱ級 重大事故
Ⅲ級 較大事故
Ⅳ級 一般事故
2.6.2應急響應程序
2.6.2.1根據總指揮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組成員到礦調度室集中。
2.6.2.2礦調度室和應急救援指揮部進一步了解事故情況,整理事故相關資料和圖紙等,為救援工作決策提供基礎資料。
2.6.2.3指揮部研究、決策救援方案,確定各救援小組工作要求,明確現場救援人員安排,選擇合理的救援路線,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救援方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2.6.2.4根據救援工作的需要,可彙報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協調調動其它煤礦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2.6.2.5根據受傷人員情況,可彙報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專家組奔赴現場,加強醫療救護的指導和救治。
2.6.2.6根據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有關部門並適時向新聞媒體公布。
2.6.3應急行動
總指揮下達應急指揮部領導關於搶險救援的指導意見,各工作組立即執行前線救援行動。
2.6.4擴大響應
在啟動各相關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實救過程中仍確定事故未能有效控製時,應立即向上級政府部門提出啟動上一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建議。
事故處理過程中,應每隔四小時需報一次。
必要時,總指揮下達向上級請求協調或增援命令。
2.6.5 處置措施
2.6.5.1瓦斯爆炸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的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爆炸事故,人會感到空氣劇烈震動,有急速流動聲或巨響,此時:
(1)要立即背向空氣顫動方向,俯臥倒地,麵部貼在地麵,閉住氣,暫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蓋住身體,減少身體暴露麵積。附近有躲避硐時,可立即進入躲避硐內以降低爆炸衝擊波對人身的直接衝擊。
(2)保持冷靜,盡快判明發生爆炸的地點、影響範圍、爆炸性質、危害程度等情況,並立即彙報礦調度室。
(3)設法向可能受災變影響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4)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沒有受傷的人員應積極救助災區受傷人員。
(5)在爆炸地點附近人員應在老工人、班組長或瓦檢員的帶領下,有組織地撤退。事故地點進風側的人員,應迎著風流撤退;在事故地點回風側的人員,應立即戴好自救器,設法通過其它通道,盡快進入進風側或新鮮風流中,通過火煙區時不要飛跑和急促呼吸,應穩步走出危險區。
(6)若因巷道冒頂無法通行,或在自救器有效時間(40分鍾)內不能到達安全地帶時,可利用避難硐室或在獨頭巷道、兩風門之間等處用風筒、木板等構築臨時避難所,進行避災。
(7)若避災地點有壓風管,應將閥門打開以提供氧氣。避災時應將衣服,礦燈等物掛於明顯位置,以便於救護人員發現。
(8)在臨時避難硐室避難人員,應保持平靜,靜臥等待營救,以減少不必要的體力消耗。注意節省水、電和氧氣消耗,硐內隻留一盞燈,其餘全部熄滅,並經常性、有規律敲擊管路、鐵具或石塊,發出呼救信號。
(9)若人員被堵在獨頭斜巷時,不可走向頂部,以防頂部積聚的瓦斯造成窒息。
(10)井下發生瓦斯爆炸及瓦斯爆炸時的避災路線。(避災逃跑路線詳見避災線路圖)
⑴10601采煤工作麵:
10601采煤工作麵:工作麵→運輸順槽→運輸石門→副斜井→地麵
⑵10602回巷掘進頭:迎頭→10602回巷→運輸石門→副斜井→地麵
⑶10602運巷掘進頭:迎頭→10602運巷→運輸石門→副斜井→地麵
2.6.5.2礦調度室接到井下發生瓦斯爆炸的彙報後的處理程序按以下順序執行:
(1)立即通知可能受爆炸後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威脅區域的所有工作人員撤離,通知相關變電所切斷受災影響區域內所有機電設備電源。
(2)迅速通知值班領導、法人、礦長、總工程師、分管副礦長、通風科長、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各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趕到礦調度室,研究處理方案,同時通知輔助救護隊趕到事故地點組織搶險救災。
2.6.5.3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工作程序:
(1)迅速清點井下人數,根據偵察情況及撤出人員反映判明是否還有被掩埋人員、需要救護人員位置、救護路線等,並安排救護隊組織營救。
(2)總指揮應盡快召集指揮部人員製定搶險救災方案。根據已探明的災情,選擇合理通風係統,製定恢複礦井通風、排放局部積存瓦斯方案,並由通防科、負責救護隊組織落實。
(3)落實各應急救援小組做好運輸、醫療、物資供應等後勤保障工作。
(4)及時聯絡上級各部門及XX縣安監局礦山救護隊。
2.6.5.4礦山救護隊接到通知後的應急處理程序
(1)在規定時間內趕到礦調度室。
(2)簡單了解瓦斯、煤塵爆炸發生地點、範圍及其它異常情況。
(3)下井實施救護工作。
(4)到達瓦斯爆炸現場後首先在安全地點設立臨時救護基地。
(5)安排救護人員分組進入災區,按救災指揮小組指示,組織營救可能受傷人員,查找遇險、受傷人員並積極組織搶救。
(6)清理、疏通堵塞巷道,排放局部積存的瓦斯,逐步恢複礦井正常通風。
(7)救災期間注意事項
a.搶救處理過程中,應安排專人監測瓦斯、一氧化碳等氣體情況,防止發生人員中毒和二次爆炸事故。
b.如果爆炸事故引起了瓦斯、煤塵爆炸,則按滅火的要求進行處理。
c.直接參加搶救人員,應帶有氧氣呼吸器,否則不得進入危險區和接近爆炸地點。
d.救災完畢後,應立即著手清理現場,要注意資料收集和記錄工作,以備事故分析和總結經驗教訓。
2.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2.7.1通風科負責消防材料庫風筒、黃土、沙子、木板、釘子、磚等防火設備、物資的配備,維護好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保證能夠正常使用,並派專人管理。沒有搶險救援指揮中心的命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材料庫的防滅火設備、物資。事故發生後,通風科要安排專人負責消防材料庫物資供應。
2.7.2後勤負責人和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事故發生後搶險救災必須的應急救援物資、器材、設備的供應。
2.7.3搶險救災組負責保障搶險救災物料、設備的井下運輸。
2.7.4礦專用倉庫要備好鐵鍁、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黃土等必備救災物資,事故處理期間,必須安排好裝卸人員保證救災物資隨要、隨裝、隨運。
2.7.5監控中心要保證礦井通訊係統的暢通,保證事故發生後,相關信息傳遞的及時準確;保證下井人員自救器、礦燈的完好,必須按規定對自救器、礦燈進行檢查,發現自救器失效的要立即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