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交接班製度
作者:佚名
2012-06-15 14:03
來源:本站原創
為了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搞好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特製定煤礦井下交接班製度。
凡屬當班礦級井下值班領導都必須明確自己的工作職責和責任。
接班人員必須提前30分鍾上班,必須在井下現場交接並在指定地點交接做好交接記錄。
接班的人員到達崗位後,根據交接班的主要內容進行一次全麵檢查,再看上一班的記錄,然後雙方再進行交接簽字。
交接的人員必須交清下一班的注意事項(除填寫值班記錄外的還要口頭詳細交接)。
安全情況:采、掘、機、通、運等五大項,特別是“一通三防”上的關鍵問題,水、火、瓦斯、頂板、支護、粉塵、電器設備等安全情況。
本班主要經驗教訓及下一班的應注意事項。
生產或檢修以及整治情況。
電器設備的運行情況。
文明生產情況。
接班人認為上一班交待的情況已經清楚,並與自己檢查的情況一致方可進行簽字,完清交接手續。
接班人員如發現本班人員未完成應盡職責或交接不清,應當麵提出,經雙方簽字為準。
井下現場接班人員接了班就必須對當班的安全生產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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