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有色榆林煤業地測組管理製度彙編
1.1、測量方麵:
1.1.1、嚴格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做好測量管理工作,切實為煤礦安全生產服務。
1.1.2、認真做好煤礦井下及地麵日常測量工作,做到及時、準確,測點標記要清楚,確保工程質量。
1.1.3、在每次進行測量放樣前必須有技術組提供的正規的簽字齊全的設計圖紙資料及出具的施工放樣委托書,否則不得進行測量放樣。
1.1.4、負責煤礦地麵建築工程施工放樣、井巷工程施工放樣(含中線、腰線)、導線測量、巷道剖麵、碎部測量、及地形圖測繪、修測、補測等工作。
1.1.5、對於礦外包施工單位施工的工程,原則上地測組沒有工程放線的義務。如果施工單位要求地測組為之測量服務,地測組應與該施工單位簽訂正式的測量服務協議書。
1.1.6、對於大型的貫通測量工程,應編寫貫通測量設計說明書,經生產部、總工審核簽字後方可進行實施。貫通後,應編寫貫通測量總結報告。
1.1.7、進行巷道貫通時,必須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規定距離,把測量數據及時反饋到管理部門,由技術組下達通知,同時落實安全措施。
1.1.8、認真做好煤礦周邊的測量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把周邊情況查清楚,防止越界開采,濫采亂挖,破壞保安煤柱。對於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和礦領導反映。
1.1.9、填繪專門的煤礦測量圖紙。數據要準確,填繪要及時,為煤礦安全生產的指揮提供可靠依據。
1.1.10、建立相關的測量台帳,做好各種圖紙、資料的存檔、保管和保密工作,不經礦主管領導批準,不得外借。
1.1.11、愛護測量儀器、工具,定期檢查、維護、校正、鑒定,確保測量儀器的精確性。
1.2、地質及其他方麵:
1.2.、1地測組應全麵負責煤礦各類井巷工程的地質素描、地質編錄、三書編寫、構造測量、各類地質預報、湧水量觀測、圖紙編製等日常地質工作。
1.2.2依照煤礦要求,按時驗收井巷工程量及原煤儲存倉(堆)的驗收及盤點工作、按時發放文件報表、填繪交換圖,填報“三量”報表、儲量報表等。
1.2.3、地測組每月為礦提交的驗收報表、地質水文預報、湧水量及其他報表、交換圖等,應直接報礦生產技術部,由礦生產技術部根據礦工作情況報於礦領導及相關部門。如遇特殊地質構造、防治水隱患或其他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可及時直接向礦有關領導彙報。
1.2.4、嚴格進行地質測量防治水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地測組按照礦防治水質量標準化管理辦法執行完善各類台賬、礦圖,加強原始記錄的管理力度,並且地測組的質量標準化評比等級應達到礦要求的等級。
1.2.5、地測組要建立儀器管理製度和台賬,並指定專人負責 管理儀器,已達到防火、防盜的目的。
1.2.6、地測組要建立地質、測量業務聯係製度,如施工隊要求放線或安排其它地質測量任務,技術組須填寫工作業務委托書以書麵形式交於地測組,地測組依之完成任務後並以地測聯係書的形式及時反饋於技術組或施工單位,雙方要以書麵簽字形式進行。
1.2.7、地測組的作息時間以礦的作息時間為準,但地測人員是為生產服務的,也可不受作息時間的限製,地測組依據工作情況自行安排,但是要形成製度,不能無故遲到、早退,而且要保證時刻滿足生產一線,做到隨叫隨到,及時完成各項任務。為了不耽誤生產,生產部門所設計的各類工程設計及施工聯係書,應及時發送於地測組,地測組依之進行計算、複核,而後實施進行放樣,以便及時為生產一線服務。
1.2.8、回采工作麵采完後,應編寫回采工作麵的地質、測量總結報告。每月及時填繪交換圖,報技術組。
1.2.9、一定要把安全放於首位,使每一個地測人員做到不安全不作業,嚴禁空頂作業、嚴禁扒皮帶、蹬車跳車等“三違”現象發生。
1.2.10、地測人員均應嚴格遵守煤礦的各項管理製度,嚴禁打架鬥毆、酗酒鬧事及擾亂社會治安的不文明行為,違者將重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二、地質、測量技術管理製度
2.1地質技術管理製度
2.1.1、總則
2.1.1.1、地質工作是煤礦生產建設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必須堅持為生產建設服務的方向,堅持超前與準確預報的原則。地質工作要以現場觀測與綜合03manbetx 為重點,以質量標準化工作為手段,為煤礦生產建設各個階段提供可靠的地質資料,解決礦井采掘中出現的各類地質問題。
2.1.1.2、地測組有足夠的經過正規學習或培訓的地質及水文地質專業技術人員和正常工作的裝備。地質人員要不斷加深地質理論知識的學習,及時收集、整理各種地質資料,熟悉礦井地質條件,建立礦井三維立體的地質概念,運用動態思維來03manbetx 解決問題。
2.1.1.3、地質工作執行的主要01manbetx 、規定、條例、圖例有:
《礦井地質01manbetx 》
《礦井水文地質01manbetx 》
《煤礦安全規程》
《煤礦地質測量工作暫行規定》
《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
《煤、泥炭地質勘查規範》
《煤礦地質測量圖例》
《煤炭工業技術政策》等
地測組應具備各項技術規程的實施細則和技術補充規定。
2.1.1.4、地測組必須建立以下製度:
地測組職責及崗位責任製,地質工作質量02manbetx.com 03manbetx 製度,資料定期03manbetx 、保管、提供製度,地質資料、技術報告的審批製度、技術例會等。
2.1.1.5、地質工作必須有年度工作計劃,並要堅持定期會議製度,各時期工作有目標、任務、措施,並落實到人。
2.1.1.6、地測組的各種基礎地質資料包括圖紙、原始記錄本、說明書、各種台賬卡片等要求內容齊全,有目錄索引,做到查找方便,實現檔案化管理。
2.1.1.7、所有地質成果圖紙均應及時根據補充勘探成果和井上下地質寫實成果進行修改。圖件電子版和紙質版要求在成果資料出來後3日內修改完畢,未修改的圖紙不得使用。
2.1.1.8、加強地質資料的發放管理,任何人不得隨意對外提供地質資料及圖紙,向外提供的一切資料、圖紙、報表等,須經總工程師批準。
2.1.1.9、各種地質儀表器具必須保管好使用說明書,儀器日常保管與維護,應指定專人負責,做到各種儀器設備齊全、完好、無損,保證地質工作能正常開展。
2.1.2、礦井地質工作
2.1.2.1、地測組在煤礦不同的生產階段必須具備勘探(精查)或最終地質勘探報告、建井地質報告、各種補充勘探地質報告和礦井地質條件分類報告。
2.1.2.2、礦井地質觀測要做到及時、完整、準確、統一,觀測記錄必須在現場進行:
2.1.2.2.1、礦井主要井巷均應進行地質寫實和地質編錄。凡井筒、石門和其他穿層巷道、沿煤層掘進的巷道應按《礦井地質規程》規定的間距進行觀測描述,遇地質構造時應適當加密觀測。
2.1.2.2.2、礦井地質觀測描述內容嚴格執行《礦井地質規程》的有關規定。觀測的內容包括岩石的岩性及厚度,煤層的特征、結構及厚度,斷層、裂隙、褶曲等地質構造現象,煤層的衝刷現象,岩溶陷落柱,巷道的高度和寬度,巷道與煤層的相對關係等。
2.1.2.2.3、礦井地質觀測記錄應在專用的觀測記錄薄上進行。描述地質現象應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表達確切、圖文結合、重點突出。每次觀測必須記錄觀測時間、觀測地點和觀測者的姓名。所有觀測資料必須在現場核對,不允許在室內憑記憶補充。
2.1.2.2.4、礦井地質觀測結束後應當日進行內業整理,繪製地質構造素描卡片,填製巷道探煤厚台帳、地質構造台帳等,及時繪製巷道地質素描圖。
2.1.2.3、地測組要按照《煤礦地質測量工作暫行規定》及時為礦井生產提供各類地質說明書:
2.1.2.3.1、開拓巷道施工前應認真分析附近井巷(鑽孔)工程揭露資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區域構造規律,分析工程將穿過的煤岩層特點,熟知巷道所處層位特點及距上、下煤層距離,按時編製提交采區地質說明書。施工過程及時深入現場,進行地質編錄並及時填圖、分析,修改預測圖紙,預測前方地質情況變化,提出超前探測計劃與設計。
2.1.2.3.2、工作麵設計前應認真分析附近井巷(鑽孔)工程揭露地質資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區域及工作麵煤層厚度變化、地質構造情況、掘進層位、煤層與上下相鄰煤層間距、頂底板岩性及其變化趨勢,按時編製提交掘進地質說明書。
2.1.2.3.3、工作麵掘進過程中應及時觀測分析,及時修改填繪斷層交麵線、煤層底板等高線圖、預測前方地質情況變化,及時提交各種臨時地質預報。掘進過程中及時收集探煤厚資料。綜采、綜放工作麵要進行物探,查清工作麵內隱伏地質構造、岩漿岩、陷落柱等,並於工作麵圈出後5天內提交回采地質說明書,並將物探結果附在回采地質說明書中,交生產部門使用。
2.1.2.4、礦井地質人員要對采麵進行動態跟蹤、認真觀測,做好采麵地質素描,認真分析總結回采過程中出現的地質問題,與回采地質說明書進行對比,進一步總結工作麵地質規律,按要求及時編製提交采後地質總結。采後地質總結要求在回采工作麵采完後一個月內完成編製(厚煤層分層開采的工作麵應在最後一分層采出後一個月內完成編製,地質構造複雜的工作麵可在第一層回采結束後編寫,待最後一分層采出後再做補充)。
2.1.2.5、地測組應具備以下基本的地質圖件:
2.1.2.5.1、區域地質圖
2.1.2.5.2、井田地形地質圖
2.1.2.5.3、地層綜合柱狀圖
2.1.2.5.4、礦井地質剖麵圖
2.1.2.5.5、礦井煤岩層對比圖
2.1.2.5.6、鬆散層等厚線圖
2.1.2.5.7、煤層等厚線圖
2.1.2.5.8、各煤層基岩等厚線圖
2.1.2.5.9、含水層等厚線圖
2.1.2.5.10、煤層底板等高線及儲量計算圖
2.1.2.5.11、煤層頂板岩性及直接頂厚度等值線圖
2.1.2.5.12、井巷地質素描圖
各種地質圖件必須種類配套、內容齊全、格式規範,必須按標準化要求使用統一的圖例、圖示作圖,按細則要求的時間填繪井巷工程、煤厚、斷層等高線等各種注記。工作麵地質用圖在日常整理資料的同時隨時修改填繪,並至少每月應全麵分析修改一次;采區(盤區)地質圖要求每季全麵填繪修改一次。礦井基本地質圖要求每半年修改填繪一次。
地質工作日常用圖應具備如下圖紙:工作麵平剖麵圖、礦井水文地質圖、井上下對照圖、正在回采煤層上覆基岩厚度等值線圖、鬆散層等厚線圖、鬆散含水層厚度等值線圖。
2.1.2.6、地測組必須建立井上下鑽探工程成果台帳和物探工程成果台帳(包括坑透、三維地震、瞬變電磁等)。
2.1.2.7、按要求及時提供各種地質預報。地質預報分為年、月和臨時性預報三類。年報應於上年十一月底提出;月報應於上月前22日前提出;臨時預報應根據采掘工程進度及地質變化及時提出。要求預報內容準確,重點突出,並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2.1.3、水文地質工作
2.1.3.1、礦井水文地質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礎。要嚴格按照《礦井水文地質規程》和《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的要求,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礦區(井)水文地質調查、勘探和觀測工作,查明礦井的各種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規律,建立健全各種水文地質基礎資料和圖件,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術依據。
2.1.3.2、地測組要具備以下水文地質圖件:
2.1.3.2.1、綜合水文地質圖
2.1.3.2.2、水文地質剖麵圖
2.1.3.2.3、綜合水文地質柱狀圖
2.1.3.2.4、主要含水層等水位線圖
2.1.3.2.5、含水層厚度等值線圖
2.1.3.2.6、煤層上覆基岩厚度等值線圖
2.1.3.2.7、基岩麵等高線圖
2.1.3.2.8、煤層層間距等值線圖
2.1.3.2.9、隔水底板厚度等值線圖
2.1.3.2.10、突水係數等值線圖
2.1.3.2.11、礦井充水性圖
2.1.3.2.12、礦井湧水量與各種相關因素動態曲線圖
以上水文地質圖均要符合《煤礦地質測量圖例》的要求,並及時更新。
2.1.3.3、地測組應具備以下水文地質台帳:
2.1.3.3.1、鑽孔水位及井泉動態觀測台帳
2.1.3.3.2、地表水文觀測成果台帳
2.1.3.3.3、礦井湧水量觀測成果台帳
2.1.3.3.4、抽放水試驗成果台帳
2.1.3.3.5、水質分析成果台帳
2.1.3.3.6、封閉不良鑽孔台帳
2.1.3.3.7、井下突水點台帳
2.1.3.3.8、疏放水工程水量觀測成果台帳
2.1.3.3.9、水文觀測係統觀測成果台帳
2.1.3.4、水文地質原始記錄本要根據不同觀測內容分開,記錄本齊全,不少頁,按時間順序編號,有目錄有索引,便於查找。
2.1.3.5、礦井水文地質觀測執行水文地質規程規定。水文地質條件簡單(礦井平均湧水量<100m3/h)的礦井要求每月觀測1次礦井湧水量,水文地質條件(礦井平均湧水量100-150m3/h)中等的礦井要求每月觀測2次,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礦井平均湧水量在150m3/h以上)的礦井要求每月觀測3次,特殊情況加密觀測。
地麵水文地質鑽孔的水位觀測在開采前每月等間隔觀測2次,從工作回采位置臨近鑽孔100米時起直到推過後100米止應每天觀測1次。
2.1.3.6、根據生產計劃安排的需要,不間斷地提供水情資料和年(每年的12月底前)、季(季第一個月份的10日前)、月(上月22日前)水害情況預報,井巷接近危險地段或水情發生變化要根據有關規定提供臨時水害通知單。各種水情資料、水患預報可以跟地質預報合並,內容要詳實、具體,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2.1.4、防治水工作
2.1.4.1、生產礦井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疏後采”的探放水原則。在受水害威脅地區進行采掘施工前,必須先查清水文地質條件,提出水文地質情況分析意見及防範措施。
2.1.4.2、探放老空區積水時,必須確定探水警戒線,準確地將積水範圍、積水標高、積水深度、積水量、動水量及探水警戒線填繪在專門圖件上。探放水鑽孔超前距不得小於10—20m,止水套管長度根據水壓和鑽孔超前距的不同,按《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的要求確定。
2.1.4.3、礦井地質人員必須熟悉礦井井下排水係統,包括排水設施、水泵類型台數、管路型號及趟數、水倉位置容量。並根據《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及《煤礦01manbetx 》的規定,分析排水係統是否滿足要求,必要時提出意見或建議。
2.1.4.4、貫通巷道有積水或水害情況不清時,必須在距貫通點100米(煤巷)或50米(岩巷)前,發放水害通知單;並提出排除水害的建議措施。
2.1.4.5、堅持水害隱患定期排查製度。地測組每周進行一次排查,每次排查結果均要有正規記錄,內容要齊全、規範。對重點水害隱患的排查結果及防治措施,應填寫水害隱患統計表,報技術組。地質人員要對要害地段重點監測,直至水害排除。
2.1.4.6、加強水文地質科研工作,推廣引用防治水工作的新技術。
2.2地測組儲量管理製度
2.2.1、 努力學好有關儲量管理的規程、規範、技術規定等,深刻領會文件精神,開展好儲量管理日常工作。
2.2.2、按儲量管理規程和礦有關規定的要求,及時收集采麵采高、煤厚、浮煤厚度、頂底煤厚度、夾矸厚度、工作麵推進度等資料,認真做好記錄,升井後及時填寫相應的台帳。
2.2.3、按照儲量管理規程,合理地劃分各種損失,計算損失量,及時辦理儲量增減、注銷、轉入、轉出、報損、地質及水文地質損失、永久性煤柱留設等上報手續,並填寫相應的台帳。
2.2.4、每半年進行一次回收率分析,在下月15日之前上報總結報告,分別計算工作麵、采區和全礦井回采率,並修改工作麵、采區和全礦損失量計算圖,分析損失原因,提出提高回采率建議和改進意見。
2.2.6、每年進行一次保有儲量更新,在元月15日之前上報文字報告,說明當年的動用量、采出量、變化量及年底保有儲量,並修改相應的儲量計算圖。
2.2.7、每年年底要對下一年工作麵及采區回采率進行測算,於11月30日之前報儲量辦
2.3、礦井測量技術管理製度
為了貫徹GB/T19001—2000,建立地測組的測繪業務質量標準,杜絕測量02manbetx.com 的發生,實現煤礦測量工作標準化,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使煤礦測量更好地為煤礦安全和生產服務,更高效合理開采煤炭資源,依據《煤礦測量規程》和本礦的實際發展情況製定本製度。
2.3.1、總則
2.3.1.1煤礦測量是礦山生產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任務是建立井上下測量控製係統,測繪各種礦圖,井巷給向、鑽孔定位、大型設備安裝定位,監督施工單位按設計施工,開展岩層移動觀測,參與保安煤柱設計,為安全生產服務。
2.3.1.2、為了不貽誤地測組正常工作,調動每個員工的積極性,圓滿地完成工作,地測組應嚴格執行崗位責任製(責任明確,分工詳細,各項工作落實到每個人)。
2.3.1.3、組長作為安全、技術總負責人,全麵對安全質量負責,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指導糾正、整改,主要抓地麵控製的建立、驗證、地物調查、貫通測量,儀器年檢,主抓的工作有失誤要承擔責任。
2.3.1.4、組長負責資料管理,既要保證齊全,又要保證精度。對大巷導線和工作麵導線平差要親自策劃,製定方案。另外要親自抓成果的整理,成果不齊全、圖件缺失、精度超限,要承擔責任,並處以相應的罰款。
2.3.1.5、組長要指導大巷、工作麵巷道的掘進,按規程要求要做到檢核、閉合,確保巷道方位正確,精度滿足要求。在作業中要合理安排躲避洞、獨頭巷、聯巷和剖麵測量,在工作麵貫通後及時測閉合導線及整理貫通總結,對提出的成果和填繪的圖件要校對。負責安裝工程幾何關係的計算、校對、標定工作。負責地麵地形圖補測和鑽孔標定工作。測量過程中要對後視人員進行交點,工作麵出現偏差,成果出現錯誤,造成損失的,組長要承擔責任。
2.3.1.6、技術員在組長領導下,負責本組的測量技術工作,與施工單位保持密切聯係。根據工程進度和要求,進行資料計算並安排好測量方法,及時準確地配合生產;編製重要工程、貫通工程的實測方案及測量誤差預計;驗算工程設計數據;發現問題要及時和礦方聯係解決。準備內外業需要的資料、儀器和工具,向施測人員進行業務交底和說明注意事項。負責填寫測量業務聯係書及有關的進度等報表,發給相關單位,並相應說明注意事項。檢查內外業成果,並及時填繪相關圖紙,向相關單位提供測量資料,保證圖紙資料齊全、準確。
2.3.1.7、儀器管理員負責本站儀器的常規檢查和儀器性能開發工作,使儀器充分發揮作用和保持完好。對不了解儀器使用性能者,不準擅自擺弄儀器,以免造成不應有的損壞;學習儀器操作,應在有經驗的同誌指導下進行。不準在地麵上拖拉;儀器嚴禁烈日暴曬和冒雨作業,儀器沾雨、雪、濕氣時,要及時擦幹淨並晾幹,裝入箱內;儀器升井、腳架升井,管理員要清洗擦淨、涼幹後,裝箱,鎖好儀器庫;由管理員填寫儀器使用記錄。建立儀器檔案(包括登記卡片和鑒定記錄),負責儀器充電並做好記錄。
2.3.1.8、測工服從組長及技術員的領導,後視點要有組長(技術員)對後視人員進行交點,前後視人員照燈、找點和量儀高、覘標高要認真仔細,按要求作業。避免觀測和記錄人員,在觀測計算過程中出現差錯。負責做好測量儀器、工具的保管及維護工作,經常清塵、通風、防潮,保持儀器完好,若有損壞要及時向站長彙報。負責檢查填圖工作及中、腰線的標定工作。配合組長及技術員做好重大工程和貫通的標定施測工作。配合技術員建立井上、下平麵和高程控製係統。認真學習測繪理論和測繪技術,提高業務水平。
2.3.2、放線測量
2.3.2.1、委托書要求技術組(提前兩天)提交,內容包括(標定要素、標定要求,並且有圖名、圖號、日期、具體任務和技術組長手工簽字)。
2.3.2.2、聯係書編寫一式三份(重要工程開口、變更和變坡等),要求必須在施工單位施工前下發:內容包括詳細的文字描述(設計中左右、實際中左右、設計坡度、實際坡度)、簡圖、編號、標定日期、標定人員、編製人,組長簽字後生效,送達生產部、施工單位時,必須要求單位負責人簽寫姓名和送達日期。
2.3.2.3、下井放線交點和找點(由組長或技術員給後視人員交點)、量儀高、占標高、巷高、中左右及觀測,要詳細記錄和計算。
2.3.2.4、所延放中線必須有方位和距離(三顆)。
2.3.2.5、放線之前必須檢查上一站水平角和距離,並填寫在放線手簿中。
2.3.2.6、延伸中線後必須檢查後視角,並填寫在放線手簿中。
2.3.2.7、每次激光放線必須量取中線間距,所放三顆中線點,點間距不小於10米。手簿記錄要內容齊全。
2.3.2.8、腰線標定必須檢查上次所標定腰線的坡度是否正確後方可往前延伸標定。
2.3.2.9、所有連采掘進巷道中線一側確定為一常數,另一側根據巷寬具體確定。在施測過程中確實因客觀條件不具備可以相應調整,記錄中要詳細注明,但方位必須一致。
2.3.2.10、如果中線延伸,在不測導線的情況下,必須在導線點上架站,後視導線點,並按15秒導線施放。
2.3.3、導線管理
2.3.3.1、井下測導線,必須前後視架架子,嚴禁吊掛棱鏡。測導線按要求施測,如發現錯誤或超限,立刻糾正或重測。
2.3.3.2、對已使用的手簿分類並統一編號,建立手簿目錄索引表。手簿一律用鉛筆記錄,書寫端正,不得潦草,原始數據位數應寫齊全,畫略圖應準確清楚,標注齊全(方位、點號)。不得出現塗改和連環塗改現象。禁止手簿重抄。
2.3.3.3、淘汰的觀測數據應在備注欄內注明重測記錄的頁碼,並標明重測或補測二字。
2.3.3.4、手簿項目要填寫齊全(工作麵名稱、時間、儀器名稱、人員、儀高、覘高、幫左、幫右、巷高、草圖、溫度、氣壓、棱鏡常數),不能缺項,並有第一檢查者(觀測者),第二檢查者(站長或副站長)簽字。
2.3.3.5、記錄聽到觀測員報數後,應回報一遍,當記錄員對數值有懷疑或聽不準確時應馬上發問糾正。
2.3.3.6、如果導線施測中半測回、測回間互差超限,必須進行重測。測距次數嚴格按《煤礦測量規程》的要求實施。
2.3.3.7、主要大巷內每隔1500米必須設置一組(三顆)永久導線點,此項工作由組長負責完成,永久導線點及時準確。
2.3.3.8、決定長距離巷道延伸的主要誤差來源是水平角觀測,所以水平角觀測必須要執行兩測回觀測,而且要精確對中、整平,以消除對中誤差。
要求:兩測回間互差小於12″,同一測回中半測回互差小於20″(按7″導線)。
2.3.3.9、按照測量規程要求,並結合我礦實際情況,在延測導線時,必須要檢查上一站導線的最後一個水平角是否滿足如下規定後方可延測導線:
7″導線:應不大於14″
15″導線:應不大於20″
2.3.3.10、對於短邊的水平角觀測,必須要做到兩次對中、整平儀器,4個測回觀測,測回互差小於12″。
2.3.3.11、對於連采機掘進的巷道導線延伸到200米時要進行複測,800米時要進行閉(附)合一次,而且計算閉(附)合導線時要把小閉合附於大閉合上,逐次升級,以消除最弱邊的誤差。
2.3.3.12、所有複測、閉合導線若超限必須進行補測或重測,直至合格為止。
2.3.4、貫通管理
2.3.4.1、所有綜采工作麵貫通都需要編寫貫通設計書。貫通工程的允許偏差值按《煤礦測量規程》要求預計,一般采用中誤差的兩倍。
2.3.4.2、考慮不影響巷道工程的質量以及巷道今後在生產中的正常使用。當工作麵長在3000m-6000m時,平麵位置偏差≤0.4m;3000m以下工作麵均按《煤礦測量規程》執行。
2.3.4.3、若沿某一導向層貫通,可以不進行高程誤差預計。貫通工程若遇到地質構造發生變化時,應標定腰線,高程偏差值要求≤0.3m;若不沿某一導向層貫通,則應進行高程誤差預計,高程偏差值要求≤0.4m。
2.3.4.4、如果平麵預計誤差大於限差,則考慮加測陀螺邊加強方位控製。如果貫通後實測偏差大於限差,則視為02manbetx.com ,按02manbetx.com 處理流程追查處理。
2.3.4.5、貫通工程設計及誤差預計必須有編製人簽字。貫通設計經組長審核簽字後必須在開工之前前10天報技術組,技術組在五個工作日內逐級簽批後返回。
2.3.4.6、修改設計、重複審批周期均為五個工作日。同時組長應組織組內有關人員認真學習貫通設計。
2.3.4.7、大型、特大型貫通開口點施放,起始點必須是陀螺邊或是經過閉合(附合)過的高精度導線點。要求陀螺邊最好做在永久點上。
2.3.4.7.1、大型、特大型貫通導線長度較長,又多為複測支導線,所以必須布設陀螺邊。陀螺邊根據不同情況采用不同的布設方法。一般情況,陀螺應布設在回風、運輸順槽中,如順槽較長在離開口1500—2000m附近加測陀螺邊。
2.3.4.7.2、起始位置應按陀螺方位改正,中間加測陀螺邊時,當實測方位與陀螺方位接近時,根據情況可不改正,按原方位延伸。
2.3.4.8、貫通測量至少要獨立進行兩次,取平均數作為最終值,最後一次標定貫通方向時,未掘的巷道長度不得小於50米。地測組對連采機掘進的煤巷貫通距離剩餘200M時下達貫通通知書,綜掘機掘進煤巷下達貫通通知書的貫通距離為100M,炮掘巷道下達貫通距離為岩巷20M煤巷40M 。
2.3.4.9、貫通通知書必須要有礦長、生產礦長、總工、安檢處、生產辦、通風隊、調度室、機電隊、施工單位等接收人員簽名,複印件下發各單位,原件地測部門留存。
2.3.4.10、對重要貫通必須有比例尺不小於1:1000的貫通平麵圖,交礦調度室,施工單位根據進尺填繪進度,地測組每日測量進尺填繪進度。
2.3.4.11、嚴格按設計施工,陀螺測量審核要有書麵的申請報告(陀螺定向要在貫通設計書中注明)。
2.3.4.12、礦設計圖紙與委托書要有簽字,放線所發的聯係書填寫齊全;下達貫通通知書簽字齊全,在貫通完成後,都要按資料管理製度統一編號存檔。
2.3.4.13、貫通總結或竣工報告要求反映開工日期、竣工日期、工程實際情況、施工組織、貫通精度、精度驗證和經驗總結等內容。
2.3.5、工程標定
2.3.5.1、工程標定開口前,要有礦生產部下的委托書和設計圖紙,委托書和設計圖紙要簽字齊全,停工或複工也要及時通知地測部門,以便上圖或放線。
2.3.5.2、凡根據設計圖紙的放線、定位、貫通等工程,具體負責測量的技術人員一定要對設計圖上的尺寸、數據進行驗算、複查,確定無誤時可以放線,如發現有誤時,應立即報礦總工程師協調修改,負責不予放線。巷道設計平麵圖,必須有控製方格網,和坐標。
2.3.5.3、大力推廣使用激光指向技術,測量負責安裝調試。儀器的設置必須必須安全牢固,儀器到工作麵的距離不應小於70米,施工隊每次使用激光前應檢查激光束是否通過檢查點,使其正確指示巷道掘進方向。
2.3.5.4、工程標定台帳內容必須注明工程名稱、資料來源、標定日期、具體位置的控製資料、標定要素、計算過程、標定方案、實際標定過程和略圖,標定應包括巷道開口點、拐彎點、皮帶中心線標定設計、鑽孔、設計變更、立交、機頭、機尾、水倉、變電所、延線記錄等。
2.3.5.5、工程現場標定首先檢查標定位置處控製點的準確性,然後按理論標定方案實施。當客觀條件不具備時(冒頂、片幫、設備影響等),可調整方案,所放開口位置是一人計算,一人檢查,具體由當班組長(技術負責人)確定。
2.3.5.6、開口位置確定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向施工負責人交待。升井後馬上向組長彙報說明情況,檢查計算結果,電腦上圖無誤後,下發業務聯係書。
2.3.5.7、工程標定台帳按內容進行填寫(工程名稱、資料來源、標定日期、控製資料、略圖),理論標定成果與實際標定成果的誤差(點位、方位)要注明。存在的問題要寫清。在標定結束後所有資料的計算必須有計算者(技術員)、檢核者(組長)簽字。
2.3.5.8、在標定或放線過程中,如果技術組要求變更設計,在標定或放線後,必須馬上要求技術組或組長,補辦設計變更通知書。填寫內容必須詳細完整。
2.3.5.9、標定過程中需要采集的數據要求必須有準確記錄,並及時記入原始記錄本,原則上要求采集儀高、覘標高、幫左、幫右、巷高等信息。
2.3.5.10、當巷道掘進中遇到開口、拐彎、變坡、變斷麵等情況時,要與原設計圖和標定方案相對比,必須與原設計圖計算論證確認後,重新標定和填寫標定台帳,必要時采取手工檢驗,圖檢同時進行。
2.3.5.11、對於超出3000M的大型綜采工作麵的巷道開口標定,要以固定一條已知邊為主進行開口標定,並且相鄰工作麵的巷道開口均以此邊進行標定,形成相對性,使工作麵兩側巷道盡量平行,以防止工作麵安裝時造成增減支架的問題。
2.3.5.12、工程標定台帳整理,按層位、一個盤區或一年(半年)進行裝訂,裝訂前編製目錄,統一編號存檔。以便檢查和複核。
2.3.5.13、開拓掘進隊伍必須嚴格按中腰線施工,礦上要嚴格管理施工隊伍,對不按照中腰線施工造成的井巷工程施工事故,必須按有關規定對事故單位進行處罰
2.3.6、綜采剖麵
2.3.6.1、各地測組成立剖麵測量小組,負責本礦井正在生產的所有工作麵剖麵測量。
2.3.6.2、貫通巷道在貫通後10日內整理貫通總結,並向礦方提供兩順槽、切眼、回撤通道實測的剖麵圖及工作麵寬度圖。工作麵寬度圖(點間距要求50-70米)、要求必須實測(特殊情況時必須加密),反應出真實情況(斜距、平距、高程、方位),比例尺為1:2000-1:5000。
2.3.6.3、剖麵測量要求每隔(50-70米)測量剖麵一次,測點間距10-15米。按各礦情況不同,工作麵起伏較大時加密,遇斷層構造或層位發生變化時加密。
2.3.6.4、綜采麵剖麵測量,從采麵一條順槽內導線點起算,通過采麵至另一條順槽內導線點進行高程附和,精度要求閉合差±150MM。
2.3.6.5、剖麵資料計算結束後,若所算結果與閉合過資料有出入,要進行相應的調整,出入較大時必須重測。
2.3.6.6、綜采麵貫通時,根據不同情況,按技術組要求施測綜采麵。井下交接資料(一人計算,一人檢查),一定要有技術組長簽字(交接人、接收人),升井後馬上簽發聯係書。
2.3.6.7、剖麵測量成果要求從切眼向回采方向按距離順序編號,存電子文檔備份,編製采後底板等高線圖,原則上等高距為5米(如有重要工程等高距可以為1米),以電子文檔及圖形資料進行歸檔,按照永久測量成果保存。
2.3.6.8、工作麵、盤區、煤層回采結束後,要依據實測成果,分別在一周、二周、一月內編製底板等高線圖。
2.3.7、資料管理(必備的成果、台帳)
2.3.7.1、成果報告應分門別類整理如:①地麵控製成果。②大、中巷導線成果。③工作麵導線成果。④聯巷成果。 ⑤重要工程成果。⑥剖麵成果。⑦鑽孔成果。⑧陀螺成果。並在本大巷、工作麵施工完15天內全部整理好。
2.3.7.1.1、地麵控製成果
2.3.7.1.1.1、建立地麵控製成果表,對井田曆次所作控製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寫出評價說明。
2.3.7.1.1.2、使用地麵控製點時必須對地麵控製點進行檢查以免點位發生移動。
2.3.7.1.1.3、近井點地麵控製導線要按規程要求進行平差(平差前距離都要進行各項改正)。
2.3.7.1.1.4、GPS和導線控製要求提供竣工報告(包括起算數據、平差計算、略圖、精度驗證)。
2.3.7.1.1.5、高程要求起算點為水準高程(因GPS高程擬合高程誤差在3CM左右)。
2.3.7.1.2、大、中巷導線成果
2.3.7.1.2.1、建立井下大中巷控製成果表,內容包括坐標、點位高程、底板高程、點位左右寬。
2.3.7.1.2.2、導線點的等級,對臨時成果、重測成果、廢棄成果在備注欄內說明。
2.3.7.1.2.3、大巷及工作麵貫通後及時進行實際偏差值的測定及閉、附合導線測量和計算、編寫貫通總結(貫通後15日內提交)。
2.3.7.1.3、工作麵導線成果
2.3.7.1.3.1、導線內業計算要求使用龍軟信息係統,在導線測量作業完成後,第二天必須資料入庫,在計算中必須加入所有改正項,儀器自動改正在原始記錄中也要注明工作地點的溫度、氣壓、儀器型號等。
2.3.7.1.3.2、導線計算者姓名可直接打印,檢核者經與原始記錄對照無誤後再簽字,同時填全對應原始記錄本編號、頁碼和畫出草圖信息。
2.3.7.1.3.3、導線點成果台帳以貫通符合後不超限的最終成果為準,其它成果要求全部加蓋作廢印章並注明準確資料編號。
2.3.7.1.3.4、要求成果台帳中包括X、Y、頂H、底H、中左、中右、略圖等信息。
2.3.7.1.4、聯巷成果
2.3.7.1.4.1、聯巷成果台帳要求有大巷的三聯巷和工作麵的兩聯巷,要求用導線點成果和所有實測數據填報。
2.3.7.1.4.2、內容反映聯巷名(全礦不可重名),左側開口中心、右側開口中心與正巷中心線交點的X、Y、H(底),同時還要求注明聯巷封閉信息和略圖。
2.3.7.1.5、重要工程成果
2.3.7.1.5.1、重要工程成果(漏煤眼、水倉、機頭硐室、井下變電所等),必須有委托書、設計圖紙和簽字。
2.3.7.1.5.2、測量成果與標定要有準確數據(方位、X、Y、頂H、底H、中左、中右、略圖等),並在交換圖上標清注明。
2.3.7.1.5.3、記錄手簿單獨建立。工程完結後統一編號存檔。以便檢查和複核。
2.3.7.1.6、剖麵成果
2.3.7.1.6.1、剖麵測量成果,要求每條大巷要有準確資料(起點X、Y、頂H、底H、中左、中右、略圖等)。
2.3.7.1.6.2、手簿要填寫完整:工作麵名稱、時間、儀器名稱、人員、儀高、覘高、幫左、幫右、巷高、聯巷、方位、草圖、第一檢查者,第二檢查者簽字等信息。
2.3.7.1.6.3、在測量剖麵時,按方位順序編號(注:倒站),遇見導線點要進行複合(200-300米),以免發生錯誤。
2.3.7.1.6.4、測算完剖麵資料後,如果所測算結果與閉合過資料有出入,要進行相應的調整。出入較大時必須重測。
2.3.7.1.6.5、剖麵測量成果,在大巷形成、綜采工作麵采完後,要把成果及圖形資料進行歸檔,按照永久測量成果保存。
2.3.7.1.7、鑽孔成果
2.3.7.1.7.1、建立鑽孔成果表。要求有勘探略圖(包括勘探線),鑽探成果。
2.3.7.1.7.2、補勘的鑽孔及時進成果表,鑽孔孔口坐標、高程、各煤層底板高程及煤厚(實測),應及時手工填繪在交換圖上以備檢查。
2.3.7.1.8、陀螺成果
2.3.7.1.8.1、實施陀螺定向要求按規程序執行,三大巷(主運、輔運、回風順槽)一般掘到1500-2000米時,實施陀螺定向。
2.3.7.1.8.2、大型、特大型工作麵貫通,必須在編寫貫通設計書中(設計陀螺邊的位置)提到,巷道掘到1500-2000米時,實施陀螺定向。
2.3.7.1.8.3、實施陀螺定向,必須提前向生產部提出申請,審核後實施或外托。
2.3.7.1.8.4、實施陀螺定向,組內要與調度室協商安排時間。實施過陀螺定向或用陀螺改算過的成果要在成果中反映。
2.3.7.2、資料整理要求按以上工作順序和樣表裝訂,半年進行一次裝訂,編目錄歸檔由地測組統一管理,要求地測組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資料。
2.3.7.3、資料按工作流程裝訂,裝訂前編製目錄,同一內容有附件直接裝釘在對應內容後,確因無法裝訂的可另附,無法確定裝訂位置按實施時間先後裝訂。
2.3.7.4、測量資料整理結束後統一命名為××礦×××工作麵(工程)測量成果報告。
2.3.7.5、組內所有的測量資料必須以電子版拷貝到微機和移動硬盤上,同時應定期更新。
2.3.7.6、測量資料管理要有總索引目錄,同時檔案櫃索引目錄和檔案盒中索引目錄也要齊全。以便查找。
2.3.7.7、所有測量資料成果,除有電子版外,還要有書麵成果資料。
2.3.8、礦圖
2.3.8.1、各礦井必備如下測量圖件:
2.3.8.1.1、井田區域地形圖:1:2000或1:5000注明點號、高程。
2.3.8.1.2、工業廣場平麵圖:1:500或1:1000。
2.3.8.1.3、井底車場平麵圖:1:200或1:500(不規定)。
2.3.8.1.4、采掘工程平麵圖:1:2000或1:5000。
2.3.8.1.5、主要巷道平麵圖:1:1000或1:2000。
2.3.8.1.6、井上下對照圖:1:2000或1:5000。
2.3.8.1.7、井筒斷麵圖:1:200或1:500。
2.3.8.1.8、主要保護煤柱圖:1:2000或1:5000。
2.3.8.2、各礦采掘工程平麵圖在每月1號收回,5號前上好發還各單位。填圖線畫誤差不大於圖上1mm,顏色與圖例相吻合。
2.3.8.3、井上下對照圖每季度填繪一次,半年更新。
2.3.8.4、地測組礦圖由組長負責檢查,檢查要按照《煤礦測量規程》第231條要求仔細對照,不能遺漏,按照規定的符號及時填繪,發現問題由組長承擔責任。
2.3.8.5、其它測量圖件嚴格按《煤礦測量規程》填繪。
2.3.9、驗量
2.3.9.1、現場驗收工作由地測組、隊或指定單位具體負責完成。驗收原始資料必須做到全麵、細致、及時、準確、完整、統一、客觀、真實。
2.3.9.2、每次井下驗收必須認真做好記錄,包括每次參加驗收的人員姓名,升井後要及時填寫驗收台賬,認真計算采掘煤量及巷道進尺,每次必須有對算者簽字。現場驗收資料要完整保存,以便檢查、複核。
2.3.9.3、對巷道進尺驗收時,必須以導線點作為基準點進行驗收,對於掘進煤量的驗量計算取平均斷麵,特殊情況必須分段計算(如立交、交岔點)。一般每隔50m以內量取一個巷道斷麵,特殊情況按斷麵變化量取。
2.3.9.4、對連采工作麵各支巷完成後及時進行巷道驗收,回采時至少隔二條支巷測量一次。
2.3.9.5、綜采工作麵驗收,推進長度必須從附近的導線點量取;采高必須在工作麵推進70m以內驗收一次,每隔10部支架量取一個點。
2.3.9.6、對於倉存煤量,各站應首先按圖紙編製煤倉容積的計算公式,以後每月末用測繩量取各煤倉的儲煤深度,然後換算成各煤倉的儲煤量(為了確保安全,每次量取前先把頂蓋打開,待釋放完有害氣體後方可量取儲煤深度)。
2.3.9.7、所有驗收時間均以月末當天下午4時為止。各倉存和集裝站月末驗收必須記清進、出場時間,並記清在此期間進出場院的煤量,以下午4時為準。
2.3.9.8、每旬地測組對礦井的采掘情況進行一次旬驗收,每月末進行一次彙總。
2.3.9.9、礦井進尺煤量統計表格統一用Excel電子表格製作,A3紙張。煤量計算、進尺、煤量累計必須是電子表格運用公式自動生成,不允許手工改動。進尺以m為單位,保留小數點後一位;煤量以t為單位,保留整數。
2.3.9.13、礦井進尺、產量月(旬)驗收報表,各倉存和集裝站月末存煤量驗收報表的單位負責人(組長)是第一責任人;每張表的審核是第二責任人;製表人是第三責任人。
2.3.9.14、每月對出現差錯的報表,根據責任劃分對相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對報表中有意弄虛作假,不請示、不彙報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2.3.9.15、地測組要建立驗收台帳,以井下驗收記錄為準,認真計算采掘煤量及巷道進尺,整理成驗收台帳,驗收台帳計算者及校對者都要簽字,驗收記錄和台帳要妥善保存編號歸檔,以便檢查和複核。
2.4、煤礦保安煤柱管理製度
根據《煤礦01manbetx 》、《礦井地質工作手冊》、《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範》、《煤礦測量手冊》及煤礦的具體情況製定本管理製度。
2.4.1、嚴格按照規定在立井井筒、斜井井筒、工業廣場、礦區邊界、河床、公路、鐵路、水體及斷層下留設保安煤柱。
2.4.2、保安煤柱留設應嚴格依據《煤礦01manbetx 》、《礦井地質工作手冊》、《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範》、《煤礦測量手冊》的要求:根據受保護邊界和移動角值來圈定。
2.4.3、煤礦設計中必須按上述兩點,在立井井筒、斜井井筒、工業廣場、礦區邊界、河床、公路、鐵路、水體及斷層下留設保安煤柱;留設的保安煤柱必須由地測組如實標注到井上下對照圖上。
2.4.4、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礦井,含水層不具備疏水降壓條件時,必須留設防水保安煤柱,並標注到相應的圖紙上指導生產。
2.4.5、礦井斷層較多時,根據實際情況應合理的留設斷層保安煤柱,以保證生產正常進行。
2.4.6、保安煤柱一經留設,嚴禁開采;如有特殊情況需開采的,必須報礦總工程師審核批準後才能開采。
2.5、中腰線管理製度
2.5.1、技術組應在巷道開工前三天向地測組發送放線委托書和簽字齊全的相關圖紙。地測組在接到生產技術部門的測量放線委托書後應立即組織標定中腰線,否則不得進行測量放樣。
2.5.2、地測組在標定中腰線前必須對作為起算數據的上一級導線點或水準點進行複測,複測導線點不得少於4個。
2.5.3、地測組在標定中腰線前必須對巷道設計圖進行核對,如果在核對時發現圖紙有尺寸偏差,應立即以書麵形式向生產技術部門進行反饋,並提出修改意見。不準在沒有核對圖紙和圖紙有誤的情況下標定中腰線。
2.5.4、重要巷道的開口標定應有標定設計圖,標定設計圖應有地測組長簽字確認。
2.5.5、標定的中腰線點距離工作麵不得大於30米,每組中腰線點不得少於三個,每組中腰線點的間距不應小於2m,使用激光指向儀的工作麵,中腰線點距離工作麵不得大於100m。
2.5.6、在下次標定中腰線時,要對利用的上一組中腰線點進行檢核
2.5.7、井下基本控製導線應隔300—500米設立一組永久點,每組點不應少於三個。采區控製導線點應不大於300m設立一組點,每組點不應少於3個。中腰線點必須使用控製導線點進行檢測。
2.6工程測量管理製度
2.6.1、總則
2.6.1.1、為加強我礦地麵測量工程管理,為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滿足行業管理的要求,適應地測組測量工程發展(或外委單位項目施工)的需要,特製定本辦法。
2.6.1.2、測量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後方可上崗。
2.6.1.3、地麵作業組應製定詳細的崗位職責,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清晰。
2.6.1.4、工程測量工作所包含的主要內容:
2.6.1.4.1、控製測量
2.6.1.4.2、地形測量
2.6.1.4.3、線路測量
2.6.1.4.4、施工放樣
2.6.1.4.5、斷麵測量
2.6.1.4.6、變形監測
2.6.1.4.7、竣工測量
2.6.1.4.8、管網探測
2.6.1.5、工程勘測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執行工程測量的隊伍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工程項目所在地的測繪管理條例。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勘測標準、技術規範和地測公司“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中的相關規定。
2.6.1.6、工程施工測量工作開始之前,負責人和測量專業人員應熟悉設計圖紙,了解有關規範、標準、合同文件規定的測量技術要求,根據工程特點,選擇合理的作業方法,製定施工測量實施綱要。
2.6.1.7、鼓勵使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方法以提高勘測質量,加快施工測量速度。
2.6.1.8、測量人員在執行任務時,各部門要給予必要的支持和幫助,嚴禁對測量過程進行幹預。
2.6.2、管理製度
2.6.2.1、施工測量必須實行和堅持複核製。
2.6.2.2、測量工程的平麵坐標係統和高程係統應與規劃勘測設計階段的平麵和高程係統一致。
2.6.2.3、利用已知點進行引測、加點和工程放樣前,必須堅持先檢測後利用的原則,即已知點檢測無誤或合格後,才能利用,已知點的檢核點數及檢核精度應符合相關測量規範、技術文件的規定要求。
2.6.2.4、測前控製,每次測量作業前必須製訂測量作業方案,明確測量方法,確保測量成果的質量達到預期的精度要求。
2.6.2.4.1、樁點的複測,進行導線測量或放樣時,必須對作為已知點的導線點進行複核測量,平麵控製點應進行角度和距離的檢測,水準點應檢測相鄰兩點間的高差,當檢測結果表明樁點正確可靠時方可進行後續的測量工作。
2.6.2.4.2、儀器對中整平,在一個測站的測量中間至少應檢查一次鏡站、後點與前點儀器的對中和整平,以保證鏡站、後點與前點儀器的對中整平正確,防止對點錯誤的發生。
2.6.2.5、測量放樣必須按正式的設計圖紙、文件、修改通知進行。
2.6.2.6、測量放樣之前要收集相關資料,製定放樣方案,準備放樣數據,填寫放樣手簿。放樣之後,應向相關部門及時提供施工測量放樣單。
2.6.2.7、隨著工程的進展及時測繪、收集、整編竣工資料。
2.6.3、成果處理和使用
2.6.3.1、地麵測量作業組職責範圍內的工程由地麵測量作業組出統一的測量成果,測量成果應做到至少兩人獨立核算以達到互相檢核的目的,檢核無誤後由地麵測量作業組在正式成果加蓋地麵測量作業組印章。
2.6.3.2、測量成果編製完成後須經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審核,對不符合質量管理要求的測量成果應重新編製,必要時連同外業一起返工,經審核符合施工測量質量管理要求的測量成果方可利用,測量成果必須歸檔保存。
2.6.3.3、測量成果交付使用前應進行交接,並進行詳細技術交底,測量樁點應現場逐個交接,交接清楚後應簽署交接記錄。
2.6.4、測量原始記錄
2.6.4.1、野外數據的記錄應采用雙記錄複核製或儀器自動記錄方式,儀器操作員不得隨意更改。
2.6.4.2、複核原始記錄時,應對記錄薄上的所有記錄數據進行複核,包括點名,點之記,觀測數據、日期、人員等。電子版記錄應該按日期、工程性質保存。
2.6.5、測量成果的檢查驗收
測量工程竣工後對測繪產品進行檢查、驗收。即對地麵測量野外采集數據的3%進行檢核,精度符合《工程測量規程》要求。
2.7、地物調查管理製度
2.7.1、總則
隨著煤礦各采區的逐漸推進,采區搬遷任務越來越大,地測組在地物調查方麵的工作量逐漸增大,本著“超前調查、及時彙報”的原則,特製定本製度。
2.7.2、地物調查的工作程序
2.7.2.1、地則組要建立地物調查台帳。
2.7.2.2、地測組由組長牽頭,設立專人負責地物調查工作。
2.7.2.4、地測組每月15日、月底前分兩次進行全井田範圍的地物巡查,每月一次進行下月回采綜采麵地物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向生產部彙報,上報地物調查報表(報表樣式見附表)及附圖,然後由生產部彙總上報相關部門。
2.7.2.5、對新增的大型地物(如廠礦、輸變電線路、公路等),要及時彙報,以便分公司領導及時協調處理。
2.7.3、地物調查的內容
2.7.3.1、對煤礦各采區的住戶,地測組要建立詳細台帳(見附表),包括每戶的房屋數量、是否為新蓋房屋、是否住人、結構、人數、行政隸屬關係、屬於哪個采麵、每戶的其它輔助建築(如羊圈、豬圈、狗窩、大棚等)等,可能的話盡量讓戶主簽字;
2.7.3.2、在居民住戶及附屬設施登記表中,類別一欄填寫主房、涼房等;結構一欄填寫磚混或土房等;新舊程度一欄填寫該房是否為新蓋房;附屬設施一欄填寫該住戶的羊圈、豬圈、菜棚等附屬設施;使用情況一欄填寫該設施是否在使用;行政隸屬一欄填寫村屬及鄉鎮屬關係;
2.7.3.3、在各類地物登記表中,地物類別一欄填寫公路、耕地、林地、墳地、水庫、水池、電杆以及其它一些建築設施;數量一欄當為耕地、林地等時填寫麵積,單位為平方米;行政隸屬一欄填寫村屬或鄉鎮屬關係。
2.7.3.4、對各村的耕地、林地、墳地、水庫、水池、電杆以及其它一些建築設施進行詳細的調查,並且要調查清楚其隸屬關係。
2.7.4、地物調查成果上報形式
2.7.4.1、地物調查內容要及時在井上下對照圖、交換圖上填繪;對已調查過但沒有簽署搬遷協議的地區,要求地測組每月隨時到現場踏勘,如果有新蓋的房屋或其它設施要及時測量,彙報礦生產部,生產部及時上報礦有關部門和領導;
2.7.4.2、地物調查的結果要嚴格保密,以免對搬遷工作帶來不利影響;
2.7.4.3、如有漏報(重要地物)現象,對地物調查人、組長進行處罰。
三、儀器設備管理製度
3.1、地測組設立一名儀器保管員,負責儀器設備維護和管理並填寫儀器卡片。
3.2、儀器使用人員都必須經過培訓方能實際操作,嚴禁外人擅自擺弄儀器。防止造成人為損壞。
3.3、觀測過程中,觀測者不準離開儀器,任何時候都不能造成儀器無人看管現象。
3.4、儀器遷站必須裝箱,二百米之內儀器可連同腳架一起搬移,但應兩手懷抱儀器,防止造成人為損壞。
3.5、儀器在烈日下或冒雨作業時,應撐傘遮護,儀器在井下作業完後要擦拭幹淨,等晾幹後再裝入箱內。
3.6、地質、測量儀器設備應定期維護、檢修、鑒定,並填寫定期維護、檢修、鑒定記錄,設備的完好率達到90%以上。
四、工作聯係製度
4.1、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生產質量,要按職責範圍堅持彙報、請示、聯係、溝通。
4.2、地測組的聯係書、貫通預報、地質、水文預報要及時送達生產部或施工隊。
4.3、每月進尺、產量及交換圖在每月1-4號前報送到生產部及有關部門和領導。
五、安全技術管理製度
5.1、地測組工作要按質量標準化要求及時下達任務聯係書、貫通預報、地質預報、水文預報。
5.2、地測組每天要參加礦調度會。
5.3、礦圖製作完成後要逐項檢查,並進行簽字。
5.4、地測組在巷道開拓前及時提供采區地質說明書,每月5日前提供交換圖。
六、地質測量工作質量、事故分析製度
6.1、煤礦地質測量所有技術工作,都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和原煤炭部頒發的有關規程執行。凡不符合規程、規定要求的,都必須重做或補做。如發生地測事故,要從總結經驗、吸取教訓的態度出發,實事求是,認真追查落實。
6.2、地測組對向設計、施工、回采等部門提供的地質、測量資料的質量全麵負責。如出現與實際情況有出入時,負責解釋或重新調查。
6.3、每個掘進工作麵,都要實際及時編錄、整理,如發現疑難問題,及時向總工程師彙報,共同分析、研究,提出處理意見,使生產正常進行。
6.4、經常分析研究周圍已采工作麵資料,結合現工作麵的地質情況,預報為開拓區的地質變化,每季度末對該季度內的地質預報的準確程度做一次全麵總結,為下一季度地質預報提供借鑒。
6.5、每一工作麵回采結束後,都要認真進行采後總結工作,對提供的掘進、回采地質說明書的準確程度做出評價。
6.6、送巷過程中,如發現所送巷道與地質變化不相適應,將要造成廢巷時,應及時向生產部主任和總工程師反映,及時糾正錯誤。
6.7、掌握工作麵的地質變化規律,經常分析研究工作麵有無影響回采的各種地質隱患,若有應及時提出補救措施。
6.8、根據巷道設計方案和工作麵的地質情況,結合通風、運輸、排水、采煤方法等,分析設計方案是否有利於提高煤炭資源回采率,並提出修改意見。
6.9、地質人員要從地質角度分析全部需要貫通的巷道在貫通範圍內有無構造等變化,防止貫通事故發生。
6.10、測量外業觀測、業內資料計算從起始數據、原始資料、成果計算到填圖、繪圖必須經過嚴格的校核或對算,未經校核的資料圖紙不準使用。
6.11、測量原始資料與成果計算,必須嚴格按《煤礦測量規程》239條、240條規定執行。
6.12、所有測量記錄薄和成果台賬均應有校核簽字,取消或重算部分要加以說明,在備注欄繪出必要的草圖。
6.13、施工測量前,應熟悉設計圖紙,驗算與測量有關的數據,核對圖上的坐標係統,高程係統、幾何關係及設計與現場是否相符等。當對設計圖紙有疑問時,應及時向有關部門聯係解決,同時對標定工作所需要的測點及成果也進行檢查。
6.14、次要巷道的測量可用羅盤和半圓儀進行,但應以全站儀點為起始點。巷道每掘30—200米必須用經緯儀跟測,主要巷道開口後4—8米左右,應以全站儀標定,測出開口給線的方位角,並計算出給線的偏差值,當偏差值超限時,應及時糾正。
6.15、單位工程結束後,實際標定值都應與設計資料比較,計算偏差是否在誤差允許範圍內,若誤差較大,要查找原因,總結經驗教訓,為以後工作提供借鑒。各單位工程完工後要提交書麵總結。
6.16、因地質測量工作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要認真查找原因,提出補救措施。損失無法挽回時,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並報公司處理。
測量工程師(助工、技術員)崗位責任製
1.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和規程,執行部務會議決議,分擔地測組業務範圍內有關測量技術的管理工作,參加各級測量專業會議,編寫本專業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2. 按設計要求,正確標定井上下各項工程及設施之間的關係。根據煤礦生產不同階段的需要,提出各種測量資料,為煤礦正常生產當好參謀。
3. 負責全礦井上下各種控製測量工作,編製各種礦山測量圖紙,及時準確的反映采掘工程的進展情況。
4. 麵向生產,深入現場,調查研究,解決生產中出現的測量問題,參加技術例會和采掘設計會議。
5. 負責井巷工程施工給線和大型工程及固定設施安裝的方案設計工作。
6. 協助有關部門驗收采掘工程進度,參加礦組織的安全質量檢查,監督施工單位對中腰線的執行情況。
7. 開展地表和岩層移動的觀測工作,掌握地表及岩層移動規律,參與地麵建築的保護煤柱留設設計,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三下”采煤工作。
8. 負責測量儀器、工具定期鑒定、檢查、校正、比長及保養工作。
9. 負責本專業職工培訓工作,組織測量人員學習文化科學和測量專業知識,努力提高測量人員技術水平,積極開展科研、技術革新工作。
10. 測量助理工程師、技術員及其他測量人員在工程師和地測組長領導下,分擔上述工作
地質工程師(助工、技術員)崗位責任製
1.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和規程,執行部務會議決議,分擔地測組業務範圍內有關地質技術的組織管理工作,參加各級地質專業會議,編寫本專業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2. 掌握礦井地質和水文地質規律,查明影響生產和建設的一切地質因素,及時提供各種有關地質資料,為煤礦正常生產當好參謀。
3. 編製礦井生產勘探和補充勘探設計,保證生產正常接續,收集勘探和采掘工作麵揭露的一切地質資料,及時提出地質預報。
4. 麵向生產,深入現場,調查研究,解決生產中出現的一切疑難問題,參加采掘設計、施工、開采分析會議,審批采掘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協助監督檢查施工單位貫徹執行執行情況。
5. 參加編製礦井遠景規劃、年度、季度、每月生產計劃。認真執行《煤礦01manbetx 》,參加編製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6. 編製或修改礦井地質報告,做好水平、采區、工作麵采後的地質總結工作。審批各種地質圖紙、資料、報表,做好地質資料的歸檔管理工作。
7. 開展礦井水文地質工作,查明影響礦井生產的各類充水因素,掌握地下水的規律。參與或協助有關部門編製防排水設計,確保礦井安全生產。負責提供有關工業及民用水的地質資料。
8. 按照《礦產資源法》、《煤炭工業技術政策》等有關規定進行煤炭資源的儲量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測算、統計、上報礦井的各類儲量,經常分析各類儲量動態及其變化規律,辦理上報儲量的注銷、報損等。
9. 參與煤層煤樣采樣化驗工作,掌握煤質變化規律,調查研究礦山地壓、地溫、瓦斯、二氧化碳等突出現象與地質條件之間的關係。
10.負責本專業職工培訓的工作,組織地質專業人員學習本專業知識,努力提高地質人員的技術水平,積極開展科研和技術革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