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操作規程(通用版)
目 錄
全礦職工守則 - 1 -
第二部分 - 2 -
采煤工作麵支架工安全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 5 -
充填工的操作技術01manbetx - 7 -
打眼放炮工01manbetx - 8 -
井下推車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 8 -
井下電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 9 -
充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 10 -
調度絞車操作規程 - 11 -
電焊工操作規程 - 12 -
砂輪機操作規程 - 12 -
變電所值班工操作規程 - 13 -
主扇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 14 -
局扇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 15 -
蒸汽鍋爐司爐安全操作規程 - 16 -
摘掛鉤工操作規程 - 17 -
人力推車運輸工操作規程 - 18 -
井下變電房電工操作規程 - 19 -
抽風機司機操作規程 - 21 -
水泵司機操作規程 - 23 -
地麵電工安全技術- 24 -
維修電工安全技術- 28 -
礦燈充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 29 -
地麵變電所值班員安全 - 33 -
變電所電熔器操作規程 - 34 -
司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 36 -
雷管炸藥保管員安全 - 36 -
采取石料和安砌 - 39 -
1.2m絞車司機操作規程 - 40 -
井下電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 42 -
變電房值班人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 44 -
0.8m絞車司機技術操作規程 - 45 -
電煤鑽打眼技術操作規程 - 47 -
電機車司機技術 - 49 -
電焊工操作規程 - 53 -
氣焊工操作規程 - 55 -
砂輪機安全操作規程 - 57 -
瓦檢員安全操作規程 - 58 -
放炮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 63 -
通風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 73 -
采煤工作麵支架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 79 -
充填工的操作技術規程 - 81 -
全礦職工守則
一、熱愛祖國,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改革開放。
二、遵守礦規礦紀,愛礦如家,參加管理,當家作主。
三、努力學習,做好本職工作。
四、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五、文明禮貌,講清潔,愛衛生,不打牌賭博,不打架鬥毆。
六、團結互助,敬老愛幼,尊敬領導,關心同誌,樂於助人。
七、實事求是,廉潔奉公,光明磊落,不貪不占。
八、維護社會治安,防火防盜,人人有責。
九、勤儉節約,計劃生育,不搞封建迷信活動。
十、以人為本,培教結合,關愛生命,擁有明天。
放炮員操作規程
二、放炮一律用放炮器放炮,禁止使用其它電源放炮。
三、炸藥、雷管必須分開裝箱,嚴禁混裝和同車運行,不許亂放亂丟。
四、擔任放炮工作,必須經培訓考試合證,持證上崗。
五、放炮線隨放炮隨收,嚴禁與其它導線同排一麵。
六、放炮一律用竹木棍進行,並堅持使用水炮泥,裝箱前應將雷管兩腳線扭接在一起,引藥隨裝隨做,嚴禁預先做引藥。
七、裝藥的數量必須按規定執行,1米以上的炮眼裝藥長度不得大於眼深的三分之二,一米以內炮眼裝藥量不得大於眼深的二分之一。
八、生產工作麵放炮,放炮彈線不得少於50米,掘進工作麵半煤巷不得少於100米全岩巷不得少於150米。
九、裝藥必須裝入岩體或煤體內,不許放糊炮和任何縫隙內裝藥放炮。
十、放炮器的鑰匙必須由放炮員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未到放炮通電時,不得將鑰匙插入放炮器,放炮後必須立即將鑰匙從放炮器上撥出,拆掉放炮母線,並扭結成短路。
十一、放炮前班組長布置專人,在警戒或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所有通道擔任警戒工作,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後,方可下達放炮命令。
十二、放炮員接到班組長的命令後,必須先發出警報,至少等5秒鍾後,方可放炮。
十三、放炮通電後,若裝藥眼不響時,放炮員必須先取下鑰匙,並將放炮母線從放炮器上拆下扭結在一起,再等一段時間<瞬發雷管至少等5分鍾,毫秒雷管至少等15分鍾 >才可沿線檢查.
十四、放炮後必須等炮煙吹散後,才準人員進入工作地點。
十五、炸藥、雷管地麵運輸,必須專車押運,雷管與炸藥分車專運,並按上級有關安全規定執行。
十六、地麵基礎放炮,必須由礦指定的放炮員,按照地麵的放炮有關規定執行。
采煤工操作規程
一、進入工作麵時,首先應由瓦檢員按規定檢查瓦斯和班組長檢查,確認無危險時,才準進入工作麵。
二、進入工作麵時,首先檢查頂板和煤壁的兩幫,進行敲幫問頂,若有危岩必須先撬掉或撐臨時支柱,按規程作業,不得冒險蠻幹,要求工作麵必須達到“三直一實兩暢通”。
三、采煤工敲幫問頂時要由輕至重,不得猛敲,如敲擊發生嗡響聲,是冒頂的預兆,若無空響聲,應小心地將手指按在岩石上,用錘輕敲擊岩石,手指有震動感覺時,說明岩石與基岩脫離,應立即處理。
四、在采煤過程中,應經常檢查工作地點的頂板煤壁、支柱等變化情況,必須及時地按作業規程的規定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嚴禁使用折損腐朽的坑木支護,支柱規格應符合規定,嚴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設支柱,不準靠和尚頂,每個采煤工應有一定數量的備用支護材料。
五、采煤工應攉盡後麵的浮煤,垮落的碴石必須攉到渣石帶。
六、工作麵若遇情況變化,采煤工應及時一個接一個傳遞信號,采煤工應打好機支柱。
七、采煤工作麵若遇破碎帶時,必須按作業規程的規定加密支護和超前支護。
八、回收臨時支柱時,必須先檢查頂板,如有危岩,須先撐柱後回柱。
九、采煤工休息時不能隨意離崗,也更不能井下睡覺,也不準唱歌,高叫或開玩笑,甚至打架,以便聽到垮塌的警報聲而作好準備。
采煤工作麵支架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配備工作
1、學習作業規程,熟悉作業規程中對支架形勢和質量的要求,並掌握遇到特殊情況時,加強支護和冒頂處理的安全技術措施。
2、工作前準備好一切所用工具:(斧、鋸、鎬、錘、尺子)等工具,並對用工具進行詳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理或更換。鋒利
3、準備好一切所用材料(木柱、木梁、楔子、背板等)檢查所用材料是否符合作業規程中的要求。
二、基本架設方法
1、挖柱窩:首先根據作業規程規定的柱距和排距確定信窩位置,然後清浮煤(碴)、挖柱窩(煤巷支護中,采用人字箱時,頂板也要挖窩子,窩深不少於4cm)。挖柱窩時要站在有支架掩護或頂板較好的安全情況下進行。
2、量支住所需長度:木支柱高度應等於頂板到底板柱窩底處垂直高度減去楔子高度。假如準備的木主尺寸比所用的木主稍長時,可用創底的辦法調整,稍短則可加厚草鞋板。
3、立柱:立柱的位置一定要和上下左右相鄰支住橫堅成行,使用木支柱時,一定要大頭朝上。
4、上棚架
棚梁寬度要大於棚柱直徑,上梁時先將棚梁一端放入頂板窩子中,再將另一側放在棚柱上,用錘子或斧背將棚柱打正、打牢(此為煤巷架人字箱時支護)。工作麵支護時,柱子應穿鞋戴帽後再打緊。打好的柱子敲打時若發生清脆聲,表示木柱已打牢,若為暗啞聲則表示未打緊。
5、背板與充填
對於煤巷支護,一定要在棚、柱之間架設背板(杠條)背板長度一般大於棚間距20cm以上,數量一般為4-6塊,雙數均勻排列,在岩幫與背板之間的空隙一定用碴塊或矸石充填密實。
三、對支架規格質量的基本要求
1、任何支柱或支架的棚退都不能打在浮煤或浮矸上。
2、支架要有迎山角、棚退或支柱應與底板的垂直線有一個向上的迎山角,迎山角一般為3-5°。
3、支柱直柱要求12-16cm,柱帽長0.3-0.6m,厚5-10cm,寬略大於木柱直徑。
4、背板兩端都要搭在棚梁或棚柱上,不能有任一端懸空。
5、不能在同一處打兩個楔子,俗稱“雙草鞋板”。
6、每根支柱都應盡量打的同樣吃勁有力。
7、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巷道審定,棚距和柱窩深度挖好柱窩,不得裏進外出,要符合巷道中心線要求進行施工作業。
8、棚梁的前傾後仰,平巷木支柱不得大於柱腿的半徑。
9、頂梁位置:必須垂直巷道中心線並無歪扭,邁步現象最大誤差不超過10cm。
10、背幫、背頂、背板、撐木、拉杆布置均勻,符合要求,並應刹緊背牢。
11、柱梁接口,要嚴實合縫,不得出現後窮或吊唇現象。
12、支架間距:木材支護允許誤差為±10cm。
充填工的操作技術規程
一、進入工作麵後,隨時觀察頂板的來壓及變化情況選擇好相應的措施予以治理,並確定好在萬一的情況下的安全退路。
二、工作麵3米內的支柱嚴禁回收。
三、回柱後所垮落下來的腰矸石碼砌成矸石堆,對老頂進行支護、充填,充填時要由安全出口處向另一端,本著先易後難的原則逐一進行充填。
四、充填的矸石堆要保持成直線,不準空心,回邊要砌成直線,中間要用矸石充實。
五、充填工必須同時進出,不允許前的前後的後作業,要相互照應。
打眼放炮工操作規程
一、用電煤鑽打眼時,應先對電煤鑽線及插銷進行外觀檢查,如有有嚴重殘損、破裂,應停止使用。
二、遷到工作麵的電線應無電進行操作。
三、按作業規程要求規格作業,采取鬆動爆破。
四、放炮員要按規定裝藥,以免破壞頂板及支柱。
五、放炮按放炮操作規程放炮,做到“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嚴禁放糊炮或不使用封泥放炮。
六、保證工作麵的設備和電纜線完好,放炮前必須作好電纜保護工作。
七、打眼時應合理布置炮眼和裝藥,按作業規程規定布置炮眼,不準崩倒支柱和拋煤到采空區。
八、打眼工打眼前也應做到敲幫問頂。
井下推車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一、下井前穿好工作服、膠靴、戴好安全帽等勞動保護品。
二、裝車前檢查漏鬥大小是否完好、是否卡牢,並將車輪刹穩。
三、起車前要注意觀察前進方向有無障礙物,有無作業人員,有無行人,並發出信號。
四、合理掌握行車速度,通過彎道和有人作業地區時要發出信號,並要放慢車速,嚴禁放飛車。
五、隨時注意前後車輛,兩車間距保持30米以上距離,若車遇故障要發出信號。
六、不準礦車過載裝高,影響前麵通視,也不準埋頭推車。遇有緊急情況,應當機立斷采取應急措施。
七、卸車前要觀察周圍環境和煤坪下有無作業人員。
八、卸車時,人站在卸車煤方向的另一側,並選好應付緊急情況的後退路線。
井下電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一、入井前必須帶好所需工具和材料,帶好停電作業警示牌。二、入井後先檢查電氣設備,聽聲音是否正常,各部位螺絲是否鬆動,電纜懸掛是否規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作好記錄。
三、嚴禁帶電作業,停電後要掛“有人作業,嚴禁合閘”警示牌,操作前要檢查確無電後才準作業,並掛好接地線。
四、操作高壓電氣設備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並嚴格執行停電申請和工作票製度。
五、作業完畢後,摘除接地線和警示牌,指派聯係停電人聯係送電。
七、日常檢修必須填寫檢查記錄,填寫所修的內容、部位。
八、必須對設備進行定期保養、檢修。
九、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監護。
充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配製電解液時應做:
1、配製前檢查所用工具、器皿是否齊全完好,並戴好勞動保護用品;2、配製電解液時,應把硫酸倒入蒸餾水中,嚴禁“水入酸”;3、蒸餾水、硫酸和電解液要妥善保管、封蓋嚴實,不可掉入雜物;4、注入電池的電解液溫度應保持在10℃---40℃之間,其比重在30℃為1.2。
二、礦燈初充電時注意事項:
1、注入電解液後,靜入2---4小時;2、充電電流保持1A,每隔1小時調整一次電壓,連續充電72小時,充電至48小時後補充一次蒸餾水,連續充滿72小時,然後檢查電解液比重,調整到規定值,在充電24小時,放置2小時,在礦燈戶作點燈時間試驗,點燈時間11小時,電池電壓不低於3.5伏,即可投入正常使用。
三、日常充電注意事項:
1、經常注意檢查礦燈充電情況,充不上電的電池要及時處理。2、電池充電電流1A,電壓5伏±0.1伏,時間不得少於12小時,充電電流低於0.1A,充電完畢,可切斷充電電源,停止充電。3、充電電源臨時停電時,應立即切斷全部電池的充電線路,避免電池放電,恢複送電時,應檢查電流方向,調整電壓。4、根據礦燈的使用情況及時補充蒸餾水。
四、收發礦燈時注意事項:
1、堅持按牌或人名發礦燈;2、收回礦燈要及時檢查、處理、擦拭幹淨,對號上架;3、發現硫酸泄漏的電池要及時清洗處理;4、失爆、漏酸、紅燈不完好的礦燈不準發出;5、要堅守崗位,保持燈架和室內的清潔衛生;6、加強硫酸管理,嚴防因硫酸丟失或被盜而造成的一切後果。
調度絞車操作規程
一、到工作地點應首先對進開關這段電纜及開關進行完全完好情況的檢查,對工作地點的頂板支護及機座安裝是否平穩,寸料是否可靠牢實,刹車手柄操作是否靈活,繩頭及電纜有無鬆脫或意外操作等問題的安全完好檢查。
二、起動開車時應上下信號準確,負載量應根據環境條件確定(DJ—11.4型絞車靜拉力不超過1噸)嚴禁超載運行,聲響、氣味異常應立即停車檢查處理。
三、起動電機時應先鬆開大內齒輪刹車並刹住繩筒刹車,待空轉後再才換刹運行,未停電時嚴禁兩刹車同時刹住。
四、下班時應將繩筒刹住,大內齒輪刹車鬆開,防爆開關至“0”位並閉鎖。
五、絞車應達到完好標準才能安裝使用,絞車應安裝在無浮渣的平坦硬底板上,四根穩固支柱必須牢靠,無掛落危險,繩車中心線應力求與繩走向垂直。
電焊工操作規程
一、電焊工用的工具和設備必須符合規定,乙炔發生器應定期進行試驗檢查,乙炔氧氣壓力表應定期校正。
二、在氧氣瓶嘴上安裝氧氣表以前,須進行短時間的吹除,以防瓶嘴堵塞,無減壓器的氣瓶嚴禁使用。
三、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應距明火10米以上,兩者之間也應距7米以上。
四、乙炔發生器在水中,氧氣瓶嘴部和開氧氣瓶的板手上,均不得沾有油脂。
五、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均應放在空氣流通的地方,不得在烈日下暴曬,不得與火、電源靠近。
六、使用焊割前,必須檢查噴射情況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待處理後才可用。
七、在通風不良的地點或容器內作業時,應先在外麵點好火。
八、工作時,應按工藝技術操作要求操作,注意安全,防止引起回火。
九、在有燃、爆危險的地方焊割時,應按規定辦理動火手續。由安全部門製訂相應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操作。
砂輪機操作規程
一、使用砂輪符合規定要求,不準使用沒有出廠合格證、受潮、有裂紋和傷痕、中心孔鬆動與軸孔配合過鬆過緊的砂輪。
二、砂輪機夾盤,不得小於砂輪直徑的三分之一,端麵平整,砂輪的安裝及夾盤的夾緊力應符合規定,夾盤與砂輪之間必須加1---2毫米的軟墊。
三、砂輪機的防護裝置與排塵裝置應完整並符合規定。
四、新砂輪投入使用前應先進行試運轉,待一切正常後方可正式使用。
五、砂輪旋轉方向應與軸頭螺紋旋方向相反,正對砂輪旋轉方向不準站人。
六、一般不用砂輪側麵磨削,對厚度小於20毫米的砂輪,禁止使用側麵磨削,磨削時應站在砂輪的側麵,用力不可過猛,不準兩人同時在一個砂輪上磨削。
七、在磨削時,人與砂輪機成45°的角度站立,手握緊應磨的物件,然後慢用力的與砂輪相吻合,不能用力過猛,相碰撞,造成02manbetx.com 。
變電所值班工操作規程
一、發變配電工必須是通過技術培訓和半年以上的跟班學習,懂得電氣基本知識和02manbetx.com 緊急解救方法,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才能頂崗上班。
二、中心變電所在任何時候必須保持二人以上合格的熟練工值班,操作高低壓開關必須是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戴上絕緣手套。
三、值班必須熟悉基本線路圖和各開關的供電範圍及過電流保護額定值,熟悉掌握正常送電操作規程。
四、電容器進行停電工作時,應先斷開電源,電容器放電接地後,才能進行工作。
五、檢修變壓器、線路、開頭、刀閘、跌落保險等,必須在連接該設備的兩側線路全部停電,並在開關上掛好“不準送電”牌,再驗電接地後,才能進行工作。嚴禁帶電作業,現場檢修負責人和值班工應事先對口聯係好停送電的具體事宜,其他任何人傳呼口令都無效。
六、絕緣工具保持清潔幹淨,定期用2500伏培表檢查絕緣值不低於10000兆歐。
七、雷電時不準進行倒閘操作和更換保險絲的工作。
八、電氣測量工作,至少由兩人進行,測量人員必須了解儀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正確接線。測量電流應注意不觸及其它帶電部分,防止相間短路。測量接地電阻時,解開或恢複接地引線,應戴絕緣手套,嚴禁接觸與地麵斷開的接地線。
九、開關自動跳閘而又未發現問題時,可作一次瞬間試合閘,合不上閘應及時報告車間負責人或礦部調度室組織力量檢修排出故障。外電源停電應立即斷開6KV進出線開關、6KV進線櫃開關掛上“不準合閘”牌。再才按程序投入自備電源,其程序為當發電機電壓、周波達到正常時先送輕負荷線路,後送重負荷。
主扇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檢查主扇機、電動機的地腳栓和各中緊固件是否牢固可靠,轉動皮帶輪2—3周,觀察有無異常聲響;各潤滑部位是否有足夠的潤滑油。
二、檢查電源是否正常,有無缺相、欠壓和超壓現象。
三、經初步起動2---3次,判斷抽風機及電機有無異常情況。無異常情況,起動主扇機運行工作,關閉風門。
四、經常檢查電機和抽風機溫升情況,按照“主扇運轉記錄簿”詳細記錄各個時間的各種運行情況。
五、抽風機在正常運轉中,發現有各種異常聲響或其它零部件損壞,就立即關閉起動器,使空氣鐵殼開關處於斷開位置,以防誤起動,然後打開風門,通知安全部門撤離井下生產作業人員到安全位置。再通知機電科進行維修。
六、不能隨便停機,因停電或其它特殊情況造成停機,停機時間超過10分鍾,應先打開風門,再通知礦安全部門。
七、嚴格堅守崗位,嚴禁在機器運行時離開崗位,作好各種運行記錄,搞好交接班和交接班記錄。
八、認真填寫主扇運行記錄簿。
局扇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提前到達工作崗位,搞好工作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檢查各個緊固螺栓是否鬆動,轉動風扇葉是否靈活自如,風袋是否安裝完好。
三、打開閉鎖,將開關手柄閉合,點試啟動局扇2—3次,檢查開關、風機是否正常,風機是否正相。
四、檢查風袋是否完好,如有漏風,將風袋縫好,或者更換,保證風行無阻無大的漏風。
五、在局扇沒有運行前,不允許獨自一人到獨眼縫補更換風袋。一般可以邊通風邊更換。特殊情況,請安全檢查員一同檢查處理。
六、如有停電,機器開關發生故障,沒有送風,應立即通知作業人員撤離工作麵到安全位置,待恢複正常,繼續作業。
七、下班時,關掉局扇機,將防爆開支手柄打到“0”位,閉鎖。
八、嚴格堅守崗位,不準隨意離開,認真作好各項運行記錄。
蒸汽鍋爐司爐安全操作規程
一、作好點火前準備工作,打開給水閥,使冷水進入爐體和熱水箱,待水加到水位計正常水位時,關閉給水閥門,然後仔細檢查鍋爐各部分是否有漏水或其他異常現象,一切正常後打開液氣閥,再開啟排汙閥將爐內水排盡,然後重新加水到正常水位。
二、檢查風機轉動方向是否正確,各法蘭盤是否封閉嚴密,將二次風門關閉,一次凡門開啟四分之三。
三、按規定在爐排上加入塊煤或木材,然後再加15cm左右厚度的燃煤,放置適量的引火材料或木花,關閉下麵一、二號爐門。完成準備工作後,用火種將引火物點燃,待火勢燃旺後關閉三號爐門,同時開啟鼓風機,爐膛內燃煤因反繞原理將從上到下逐步燃燒起來。使鍋爐進入正常燃燒狀態。
四、鍋爐在運行過程中需要暫停幾小時或更長時間,應將爐膛內的燃煤進行壓火,保持既不滅火,又不燃燒的狀態。
五、不使用蒸汽時,必須打開蒸溢氣閥,使爐內壓力與大氣相通。
六、鍋爐第一次投入運行時應對安全閥進行調試,其動作壓力是0.8kg/cm2的動作壓力,觀察壓力表和水位計,嚴禁超壓運行和低水位運行。壓力表必須經標準計量部門校驗合格,才能使用。
七、如遇停電不能送風時,可開啟一號爐門,形成自然通風,維持鍋爐運行。
八、在運行過程中如遇安全閥頻繁動作必須立即停火檢查,排除故障,如遇斷水必須立即停火,鍋爐停止運行。如發現鍋爐嚴重缺水,應立即停止送風,打開爐門,緊急停爐,清除燃料,且不得立即猛向爐內注入冷水,以免冷熱不均造成爐體炸裂。必須待爐體溫度降至常溫後,檢查爐體確認無異常變形、損壞後,再徐徐向爐內注水,重新使用鍋爐,嚴禁燒幹鍋。
九、當鍋爐使用蒸汽時,應首先用手活動安全閥,以避免安全閥卡死,保證安全閥正常開啟,並隨時觀察壓力表在鍋爐停止運行時指針是否歸零,如壓力表失靈,應及時報告,予以更換。
摘掛鉤工操作規程
一、每班必須帶齊鎖鏈等器具,工作前必須檢查鋼絲繩及接頭,礦車卡子、碰頭、鎖鏈、阻車器、岔道、軌道、接頭以及信號係統的完好情況,巷道是否暢通,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嚴禁超掛蠻幹。
三、提升信號統一規定為“一停、二提、三下”發出信號必須準確無誤嚴禁亂發,錯發信號。
四、堅持“行車嚴禁行人”製度,車場20米內屬摘掛鉤工責任區,嚴禁任何人逗留,發信號必須在躲身硐內,除摘掛鉤外一律呆在躲身硐。
五、上部車場必須堅持使用阻車器,防止跑車02manbetx.com 。
六、物資、設備通過提升道時,要仔細檢查高度、寬度,確保合格方可進行。
七、發現異常情況或礦車掉道時,必須即時發出停車信號,斜坡推車時,要發信號給絞車司機拉緊刹車,用棒杠好後再操作,推車時嚴禁站在礦車下方,礦車窄側站人。
八、每提升一次,必須檢查鋼絲繩、接頭、碰頭、鎖鏈子等是否良好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人力推車運輸工操作規程
一、人力推車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二、上班前仔細檢查礦車車身、底盤、軸承和刹車等是否良好,按規程規定穿戴好工作服後進行。
三、一人一次隻能推一輛礦車,嚴禁站在礦車兩側推車和手包角推車以及站在礦車尾部的碰頭上搭車。
四、同向推車時,空車保持10米的距離,重車保持30米距離。
五、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啟動、停車、掉道,發現前方有人或障礙物時在坡度較大的地方以及接近岔道、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必須及時發出信號。
六、經常觀察礦車距兩幫的距離,遇有擦幫現象和道路有問題或容易掉道時,應及時向技安員反映。
七、嚴禁放飛車,空重車載人和上下山趕車。
八、推車時必須檢查推車附近的安全情況,嚴禁將頭部伸到礦車兩側。斜蒼推車時,必須用棒將車杠穩。並通過絞車司機閘緊刹車。
九、上煤時,要檢查內堂口附近的安全情況溜煤時嚴禁上車防止塊煤飛起傷人。
十、每輪車必須同進同出,讓車時必須在岔道錯車道進行。
井下變電房電工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值班人員應熟悉室內電氣設備的性能和供電係統,掌握拉合閘操作技術和井下停送電。
2、拉合高壓油開關,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站在絕緣台上,絕緣鞋非工作時不得穿用,以保絕緣性能。
3、對檢修的設備,應嚴格按質量標準檢查不符標準時,有權拒絕驗收和操作。
二、操作前檢查
1、檢查接地係統是否完善。
2、檢查油開關,變壓器的測位是否正常,應有標尺的兩刻度中央,變壓器的油位指標,應在油位指揮的正常位置,並檢查是否有漏油現象。
3、峒室各類機電設備及工具是否整齊、清潔、防火設施是否齊全。
4、供電線路上是否有人工作。
5、瓦斯含量是否符合規定。
三、操作時注意事頂
1、檢查各項合符規定後,才能送電。
2、操作高壓電器設備時,應當站在絕緣台或絕緣墊上,並使用絕緣手套或絕緣墊鞋。
3、高壓油開關合閘前先抬起掛鉤,向逆時針方向旋轉放開掛鉤手柄,向順時針方向旋轉,合上高壓油開關。
4、合上檢漏繼電器,然後將饋電開關合閘。
5、分別合上各供電開關。
6、運行中注意事項:
1、經常巡視各接地裝置是否有鬆動現象。
2、經常檢查電壓、電流、油位、油溫是否符合規定和漏油現象,變電器上層油溫度不得超過60℃。
3、經常檢查檢漏繼電器的絕緣阻值,不得低於3500歐姆。
4、電器設備出現故障時,應沉著冷靜迅速切斷電源並消除故意。
5、若斷電器跳閘,可試送一次,如果送不上應立即通知下井電鉗工進行處理。
6、若發現高壓油開關母線室內高壓供電、電纜發現故障,應立即通知井口配電所切斷電源。
7、發現02manbetx.com 時,應首先找井下電鉗工立即查明線路及設備故障,采取有效措施,限製事故擴大,並及時彙報井口主管機電負責人,在緊急情況下,值班人員有權處理事故後彙報。
8、嚴寧工作崗位,認真填寫值班記錄,不得擅離職守。
五、分閘及交接班
1、非運行的電器設備分閘後,必須鎖住閉鎖裝置,停電檢修時,必須掛上“嚴禁合閘”牌,防止誤會操作。
2、井下若須停電,各饋電線開關,必須處於分閘狀態,並鎖住其開關。
3、交接班時,必須將設備運行情況(是否出現故障、消除方法及用電情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4、交接班人員必須共同檢查設備,工具、衛生、及整潔完好情況,如有異狀,必須查明原因,否則不予接班。
六、峒室內注意事項
1、峒室不得儲藏汽油、煤油、柴油,變壓器油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也不得任意存放鋼釺、撮箕,繩子等物件。
2、停電檢修或線路有人工作時,電源開關必須懸掛“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告牌。
3、滅火設備齊全可靠、安全用具應定期試驗。
抽風機司機操作規程
一、運轉前
1、抽風機司機應熟練所操作風機的構造,性能及電控係統能熟練掌握操作維修保養技術。
2、檢查機械各部螺絲及鍵有無鬆動並及時緊固。
3、檢查葉輪是否正常,有無開焊,裂紋和磨擦機殼現象,對輪間距是否正常,風峒風門有無漏風現象。
4、檢查各部軸承油量是否適當,油質是否清潔,油圈是否完整靈活。
5、檢查皮帶鬆緊程序及有無裂紋,皮帶輪溝槽是否磨損過限,並作盤車試驗。
6、檢查電動機炭刷和滑環接觸是滯良好。
7、檢查起運設備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8、檢查負壓計、電壓表、電流表指示是否正常,電源電壓電動麵額定電壓相關不得超過±5%。
9、檢查風門是否在正常運轉時位置。
二、起動和運轉
10、要帶絕緣手套,絕緣鞋,合上隔離刀型開關,關、閉合供電箱或開關櫃。
11、開始起動,應由慢漸快,離心式扇風機達到正常速度後,再打開調節閘門。
12、注意檢查軸承溫度,滑動軸承溫度不超過65℃滾動軸承不能超過75℃使扇形溫度計要注意U形導管是否失靈損壞。
13、注意電源、電壓及負壓計指示是否正常,如串級高速,還應檢查轉子電流,電壓是否正常。
14、注意各部聲音,氣味是否正常,各部機體有無振動。
15、正常工作中,沒有礦長親自指示不得停車。(事故例外)
16、當負壓計的讀數有較大的增減時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可按下表情況進行03manbetx 判斷:
抽出式主要扇風機運行負壓、電流變化情況03manbetx 判斷表
順序扇風機變化情況負壓風量電流功率分 析 判 斷
1主軸轉數增大增大增大增大增大正常調整同原有比較
2主軸轉數減少減少減少減少減少正常調整同原有比較
3回風道筒牆增大減少減少減少通風網路阻力增大
4風流短路減少增大增大增大通風網路阻力減少
5進風口風門堵閉很大很小很小很小進風口風門自動關閉
6出風口風門堵閉很小很小減少減少出風口反風門關閉
7主軸反轉減少減少減少減少安裝檢修電機時反轉
8風洞漏風減少增大增大增大風門漏風嚴重
三、停止運轉
17、按停電按鈕,停止電動機運行,拉回斷路器,打開風門自然通風。如繼續開動另一台備用扇風機,應倒換風門再開動。
18、檢查機器各部是否處於良好狀態。
19、當扇風機發生故障時,應立即開動備用扇風機,同時向有關領導及礦調彙報。備用扇風機不可能立即開動時,應打開井口風門。
水泵司機操作規程
一、水泵司機必須熟悉設備的性能,構造及電控係統,熟悉掌握水泵的操作技術和維護保養技術。
二、開泵前的檢查和準備工作
1、開泵前的檢查工作必須斷電進行。
2、泵體螺絲、地腳螺絲、連軸器柱銷及膠圈應緊固齊全。
3、檢查泵體有無漏水現象,放水閥,空氣閥盤根壓蓋及螺線是否齊全。
4、電力表、真空表指示是否準確。
5、電動機接線應緊固,接線合和螺絲完整齊全,接地線接觸良好。
7、控製屏是否完好,接觸器有的“卡拉”現象。
8、上述檢查無異時,手盤轉三、四轉準備起動。
三、水泵運轉中的巡回檢查
1、水泵在運轉中應無響,無劇烈震動。
2、電流表、電壓表指示平穩,電流不超過電機額定值,電壓波動不超過±5%。
3、軸承潤滑良好,最高溫度不超過75℃
4、盤根不漏水,不發熱,泵體及主管道不漏水。
5、運轉中電機溫度不超過廠家規定,電機軸承溫度不超過5℃。
6、嚴禁水泵無負荷運轉/
7、機械和電氣部份如有異常變化,應立即停泵處理。
四、維護保養(機電維修工負責)
1、每月檢查一次,取軸節同心度。
2、水泵每運轉1500小時後,應檢查平衡盤與平衡環的磨損情況及葉輪與口環的配全間隙,並按廠家要求進行更換和調整。
3、每周由維修電工對電氣部分進行一次全麵檢查。
地麵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要求
1、電工必須學會觸電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2、電工應熟悉管轄範圍內的電氣設備性能及運行情況。
3、電工必須熟知礦內外高,低壓供電係統圖。
二、在六千伏以及六千伏以上電氣設備工作時的要求
1、斷開設備電源,必須斷開刀閘,使各方麵電源至少一個有明顯的斷開點(禁止隻經油開關的電源設備上工作)。並將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和儀表變壓器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防止倒送電。
2、在油開關和刀閘和刀閘的操作手把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誌牌。
3、用驗電器在進行工作的全部設備上進行驗電。在驗電前將驗電器在帶電設備上進行試驗,以確定指示是否正確,做以上試驗必須帶絕緣手套。
4、在試準設備上確無電壓後,立即將停電設備可能來電造成可能產生感應電壓和各側裝設接地線。裝接線應戴絕緣手套。
5、完成工作現場的準備工作後,值班員會同工作負責人,再次檢查接地短路怎樣和標牌是否裝設齊全,然後才許工作。
6、至少有兩人在一起工作,在開始工作後工作負責人應對工作人員的安全加以監護。如有不正確運作,應立即提醒,監護人必須始終在工作地點,不斷地監護工作人員,監護人在全部停電後方可參與工作,部分停電隻擔任監護工作。
7、在全部工作結束後,工作人員仔細清理工作點,工作負責人並加以周密檢查,由專人負責撤除所有接地線。清點帳目、查地線有無遺漏。
三、在低壓電氣設備上的工作
1、應在明線和設備停電後進行。對所有可能送電的刀閘斷開,熔電器取下,並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誌牌。
2、工作前必須驗電。
3、低壓電氣設備檢修工作(除更換低壓熔絲),至少兩個在一起工作。
4、根據需要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四、儀表和斷電保護維修和儀器使用要求:
1、在檢查、糾正、拆卸、修理和安裝變電所高壓配電裝置上的表計和繼電器應由兩人進行。
2、在帶電的測量儀表和繼電回路進行工作禁止將變流器二次線開路和使用變壓器二次線短路。
3、使用搖表測量絕緣時,不論是高壓或低壓要斷開電源。雷電時,嚴禁測量線路絕緣。
4、在測量高壓電纜或架空線以前,應將各相對地放電,放電時應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
五、架空電路作業
1、蹬杆前必須檢查杆根和拉線是否牢固,新立電杆,杆基填土水木夯實嚴禁蹬標。
2、蹬標前就檢查腳扣、踩板,安全帶等工具,完整無損方能蹬杆。
3、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上杆工作係牢安全帶,杆上所需材料工具應用繩索傳遞,禁止上下投擲。
4、上下杆,必須使用腳扣,踩板,安全帶在工作時兩腳均須踏在腳扣上。
5、在轉角杆上鬆緊導線,工作人員必須在外角側。
6、在橫擔上進行工作,必須先從電杆上仔細檢查橫擔的腐朽情況,確定其台度,在未確定強度前,不準攀登已腐朽的橫擔,在攀登橫擔前必須先將安全腰帶係在電杆上,以防橫擔折斷而跌傷。
7、正在工作的杆根部附近,不得有任何人停留,防止上麵掉下物件傷人。
8、進行起重或牽引工作,工作負責人必須統一指揮,妥善安排工作位置,一旦導線拉斷牽引設備損壞,不致傷害工作人員。
9、立、撤電杆時,應統一指揮,在倒杆和起立杆過程中不許有人停留。
①豎立電杆,為了避免電杆的偏向傾向一側,應使用拉繩適應調整齊斜度。
②已經立起的電杆,隻有在杆基完全牢固的其坑完全填平打實後,方可撤去架杆、叉杆或拉繩。
③倒杆工作在挖掘杆基前應將繩索綁在電杆的頂部,隻有可靠地綁好拉繩以後、才可挖掘杆基。
④放倒電杆時,應均勻放鬆繩索以防崩斷。
10、緊線或撤線前,先檢查拉線,拉樁及杆根的牢固情況。必要時應用臨時拉繩落導線。
11、嚴禁采用突然剪斷導線的方法放落導線。
12、使用絕緣棒工作時,手不準拿到絕緣棒護環以上的部份絕緣棒每年應做一次耐壓試驗。
13、電力線路應經常進行預防性檢查。
14、遇有雷雨及五級以上大風時,禁止在杆上工作。
維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修理電工應熟悉礦用電氣設備的構造、性能和工作原量,熟知檢修質量標準及完好標準。能看懂電氣原理圖,掌握修理工藝。
2、機電維修工必須熟悉部頒規程對井下地麵機電的有關安全規定和技術要求,嚴格按規定要求進行操作。
3、在檢修設備時,首先應對各零、部件進行外觀檢查,並以過測試手段,確定其故障部位,嚴禁盲目的大拆大卸。
4、在檢修中,拆卸和組裝電氣零部件時要保護好易損件和絕緣層,組裝好後設備就詳細檢查零部件緊固情況和導線絕緣情況及有關壓擠現象。
5、檢修設備,用戶如未提出要求,應對設備的零部件和導線的布局保持原樣,不準隨意更換,新安裝零部件應和原零部件型號規程一致,如要代用時,必須經技術負責人批準。
6、檢修過的高壓設備或低壓大型設備,由檢修人員做電氣性能試驗,低壓電機應作空載運轉30分鍾以上,並作好測度記錄。
7、做電氣性能試驗時,操作人員必須詳細檢查操作手柄有無損壞和絕緣狀況檢查被試設備的連拉是否正確。操作時絕緣手套,穿絕緣鞋,站在絕緣台上,非工作人員應遠離場地。
8、不準帶電檢修、遷移電氣設備或電線,電纜。
9、在檢修或遷移電線前,應先切斷電源,開關把手要閉鎖並懸掛“有人用業,不準送電標誌牌”。
10、經檢修的防爆設備,必須達到“完好標準”失爆和磨損漏電的電纜,開關,接線盒禁止使用。
11、井下電器設備禁止接零,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良好的接地,並形成符合安會要求的總接地網。
12、電工測量儀表應妥善保管,定期檢查,電氣性能試驗用具定期試驗,確保性能良好。
13、新上任的機電維修檢查工應不少於6個月的學徒期才能獨立作業,對檢修好的單台設備應貼上檢修人員的簽名完好合格標誌並經驗驗收才準出庫使用。
14、井下機電設備達不到完好標準,就難以修複,應更換要運出井外檢查,不準帶病運行。
15、檢修好的設備,應放置在規定的地點,檢修中的設備應不影響安全和工作,以防事故發生。
礦燈充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礦燈充電工應熟悉礦燈的構造,性能,掌握充電操作和維修保養技術。
2、礦燈管理和使用必須嚴格執行頒發的《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條款。
3、補液、兌酸必須戴保險鏡,口罩膠圍腰穿上水膠鞋,硫酸緩緩倒入水中,再將水倒入硫酸中,兌酸必須使用專用器(或玻璃密量)女工必須帶防護罩不準穿拖鞋、高跟鞋上班。
二、礦燈充電
1、交回的礦燈先閉頭開關,擦洗幹淨對號插入充電插頭向順時針旋轉180度接通電路,一直充電指示順以指示為準。對“紅燈”應集中統一上架進行充電處理(比日常充電延長充電時間)。
2、隨時檢查各礦燈是否正常充電。在每小時檢查調整一次,電壓為5.5伏,並記錄調整前電壓數。
3、收發礦燈時,要檢查礦燈完好性,如有損壞,要當麵對正,並作記錄,如有漏酸及其它故障,應當班修複,不得遺留下班。
4、各充電架收發礦燈數變化大時,要及時調整充電電壓為正常值。
5、插入充電,取出礦燈,更換充電指示器及檢修充電器時,不允許有短路發生,也不允許短路火花試驗有無電壓,以免燒壞指示器等。
6、隨時檢查充電,指示器是否發熱,電流數大要摘下電器清洗處理,檢查礦燈時,要注意正負極的極卡,不得安錯,凡在處理的礦燈,要經常注意電流不能過大,以免燒壞指示器。
7、隨時注意整流器運行是否正常檢查三相交流電源是否正常,以免造成長時間兩相運行以至損壞整流設備。
8、各儀表指示,聲響、氣味異常時,應斷開電源,查明原因後再送電。正常充電時間每隔30分鍾檢查校正指示器一次。
9、正常充電時間不得少於12小時,充好的電瓶指示器電流應低於0.1安(直流電壓在4.9伏)方可發出。
10、每隔10天左右補充蒸餾水一次補前要檢查各礦燈的電液比重,決定補純蒸餾水或加稀硫配(比重在1.2及以上者,補純蒸餾水1.28以下者,補稀硫酸補流的礦燈,在充好後要檢查電液比重,在1.29,0.01為正常溫度為15℃)否則要加以調整電液比重。
11、如有幾天暫不用礦燈,把燈頭向反時針旋轉停止充電,在重新使用前,必須再充電兩小時方可使用。
12、在停電時應將燈頭向反時針旋轉及切斷電路,要整架停電時燈不亮,以免電瓶通過整流元件及電壓低的電瓶放電,來電時就在將電源電壓調到低位置,順次旋轉燈頭進行充電,上架完畢後,將充電電壓調整在正常值。
13、收發礦燈時要小心,不要碰到或帶上別的礦燈,以免造成損壞。
三、定期保養
1、每10天補充一次蒸餾水,每單格約5—8毫升,補充蒸餾水應在充電後時行(即充電9—10小時後)。
2、每月必須進行一次均衡充電,即按日常充電方法連續充電24小時,打開上蓋檢查維修。
3、每3個月應定期調整一次電解液比重,調整時就在補蒸餾水後第二天進行。
四、新礦燈充電
1、打開強液後,將燈體傾斜45°放置,每單體注入電解比重1.26(30°)的電解液705毫升。
2、注液後靜置2—4小時,然後直立,調整液麵,使之與液孔相平,上裝堵頭、墊圈、擰緊透氣蓋,即上架充電。
3、接通電源後,觀察充電指示器有無指示,即說明充電已開始,此時調整電壓,使充電流0.9安培,以後每隔1小時調整一次電壓,使電流始終保持0.9安培,連續充電72小時。
4、當充電48小時,補充一次蒸餾水,然後繼續充電。
5、當充電72小時,再補充一次,蒸餾水,再充電2小時,此時應檢查電解液此重,如比重與規定的1.28±0.01(溫度30°)不符,應加以調整,然後再以0.9安培電流充電2小時,至此補充電即告結束。
6、補充電完畢,經兩小時後必須做礦燈放電試驗不合格者,應重複充電至第五次仍達不到11小時,應進行檢查處理。
五、電解液的配製
1、配製電解液時,必須用鉛,玻璃瓷質耐酸性容器。
2、按所需量和比重,首先將蒸餾水倒入槽然後把硫酸慢慢倒入(切不可將蒸餾水倒入硫酸內),攪拌均勻後測定其比重,如不符合規定再進行調製。
3、配製電解液時,其比重應按下表進行配製。
溫 度101520253040
比 重1.2741.2701.2671.2641.2601.253
六、硫酸的儲藏和搬運
1、硫酸必須儲藏在陰涼、幹燥的暗室內,室內不準存有其它化學物品,自來水及一切雜物,裝有硫酸的容器,務必密封良好。
2、搬運硫酸須十分小心,切不可拖拉和滾動,應由兩個抬運。
3、儲藏硫酸的暗室中,應備有足量的滅火設備,以防萬一。
七、交接班
1、接班人員前15分鍾到充電房進行交接班。
2、交接人員要交清設備、礦燈、工具、零件,備用燈泡和運行情況,無疑時在記錄簿上簽字,如有異狀,必須查明原因,否則,不予接班。
地麵變電所值班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配電工必須是經過技術培訓和半年以上的跟班學習懂得電氣基本知識和事故緊急解救方法,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才能頂班上崗。
2、中心變電所在任何時候必須保持二人以上合格的熟練工頂班,操作高低壓開關必須是一個操作,一個監護,戴上絕緣手套。
3、值班工必須熟悉本所線路圖和各開關的供電範圍及過電保護整定值,熟練掌握正常停送電操作規程。
4、電容器進行停電工作時,應先斷開電源將電容器放電接地後,才能進行工作。
5、檢修變壓器、線路、開關、刀閘、保險絲等,必須連接該設備的兩則線路全部停電,並在開關上掛好“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牌示,隻有這項工作執行人員通知後、才能取掉再合上開關,再驗電接地後,才能進行工作。嚴禁帶電作業,現場檢修負責人和值班工應事先對聯係好停送電的具體事宜,其他任何人傳呼的口令都無效。
6、絕緣工具應保持清潔幹淨,定期用2500伏搖表檢查絕緣值不低於10000兆歐。
7、雷電時不準進行倒閘操作和更換保險絲的工作。
8、電氣測量工作,至少應由兩人進行,測量人員必須了解接線,測量電流應注意不觸及其他部份,防止相間短路,測量接地電阻時,解開或恢複接地引線戴絕緣手套,嚴禁接觸與地斷開的接地線。
9、開關自動跳閘而又未發現問題時可作一次間試合閘,合不上閘應及時報告車間負責人或礦部調度室組織力量檢修排除故障。外電源停電應立即斷開6000伏進出線開關,6000伏進線櫃開關掛“不準合閘”牌。
10、變電所內經常保持足夠的滅火砂和滅火器,嚴禁采用水滅火,經常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嚴禁閑人逗留。
變電所電熔器操作規程
一、運行前的檢查
1、檢查連接裝置是否緊固;電熔器及構架接地裝置是否良好。
2、檢查各儀表裝置是否齊全準確(電流、電壓表、溫度計)。
3、檢查熔斷器接觸熔體是否完好,放電電壓互感是否良好。
二、運行中的注意事項
1、電熔器投入運行必須變電所各饋送電並有負載時,母線電壓不高於6.3千伏時。
2、電熔器投入運行後,應經常通過網牆(不得進入崗牆)對電容進行外觀檢查,檢查過程中應注意電熔箱體有無鼓肚噴油,漏油等現象電熔器是否過熱,套管的瓷質部分有無鬆動無熱,電熔器有無不正常的響聲等,若有異常現象應將電熔器退出運行。
3、經常檢查電熔器組,電壓表、電流表的讀數並做好記錄。當電壓超過額定值和10%時(6.9千伏)及三相電流不平衡時,應退出運行,找出原因。
4、當電熔器組周圍環境溫度超過39℃時,應加強對熔器的監視和加強通風措施,必要時可退出運行。
5、變電所停電時,必須首先退出電熔器運行;故障停電後,必須斷開電熔器,開關複電後,先送出負荷,再送電熔器,開關嚴禁無負載時電熔器投入。
6、處理電熔器故障必須再斷開電熔器、斷路後,並應做一次驗收、放電,接地等安全措施,放電時應先將接地端固定好,再用接地棒(絕緣棒),再將對電熔放電,由於故障電熔器可能發生引線接觸不良,內部斷線等,有部分電荷可能未放出,檢修人員接觸電熔器還應戴上絕緣手套,用短路線將故障電熔器兩極短接始可運手拆卸。
7、當電熔器發現爆炸或起火起,應立即將電熔器電源隔絕。使用器氯氣碳滅火機或幹砂進行滅火。
司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司爐工必須經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能司爐,嚴禁無合格證頂班上崗。
2、鍋爐生火前,應進行一次全麵檢查,如燃燒室內部爐牆、火牆、吹風設備、爐管等外形正常,一切工具材料應從爐內移動檢查所有入孔,出孔是否上緊,嚴密關閉,各部螺絲是否扭緊檢查氣壓是否正常。
3、鍋爐在運行中,必須隨時觀察水位表,氣壓表是否正常,水位表、氣壓表同時損壞,應立即停爐,修複正常後方可繼續運行。
4、鍋爐運行要求做到“四勤”即:勤看火、勤看水、勤調整、勤加煤(每次投煤量少,而均勻)
5、每隔二至四星期應升高氣壓一次,作排氣試驗,以檢查安全的作用。
6、給水設備失效時(射水器注不進水應立即停爐)。
7、司爐人在鍋爐運行中,隨時觀察鍋爐各部件是否正常,不正常不準開鍋爐房。
8、司爐工要在規定的時間前到達鍋爐房,必須嚴格交接製度。
9、爐房內應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堆放雜物。
雷管炸藥保管員安全操作規程
1、炸藥房照明線要使用電纜,電壓在220伏以下,安裝防爆螢光燈,也可使用礦燈或馬燈照明。
2、各處交回的瞎雷管和廢炸藥,必須妥加保管,集中上交處理。
3、炸藥庫附近80米範圍內禁止放炮30米內禁止燒火,庫內禁止抽煙或點蚊香,也不許使用無罩的明火燈。
4、在每班發出雷管,必須當班用歐姆器,接線柱檢驗導電性能,檢查時注意不要與其它電源接觸。
5、雷管炸藥必須分庫存放,庫房應與工業廣場相離一定距離。
6、每班嚴格執行領退製度。
7、堅守工作崗位,非保管人員禁止入庫內。
地麵爆破工程
1、火藥(包括炸藥、雷管、導火繩等在運輸、保管、收存、清點、試驗,銷毀,加工和使用等作業中,都不得撞擊,墜落,投擲滾、敲打等行為)。
2、在爆炸石方作業中,打眼,裝藥,放炮要有經驗的人員負責進行,並遵守嚴密的組織和檢查製度。
3、火藥的一切作業中,都禁止工作人員抽煙,攜帶火柴等物品接近,存放地點禁止使用任何明火。
4、禁止發出和使用凍結的或半凍潔的硝化甘油類炸藥、硬化的硝酸銨炸藥,使用前要柔鬆,但不得損壞防潮劑,不能柔鬆的硝酸按類炸藥,不得使用,繳回藥庫。
5、打炮眼時,應先檢查二錘是否鬆動,錘麵是否平整,錘把是否牢固,打錘時最好站在掌釺人的側麵,不能對麵使錘和與人談話,以防滑錘傷人。
6、炸藥裝進炮眼後,隻能木質炮棍輕輕推入,嚴禁使用鐵器衝入和邊打眼邊裝藥,以防撞擊雷管和走火,封閉炮眼須用土不得使用石渣或其它鬆軟物質。
7、各種導線引火繩,必須事前經過試驗,根據其燃燒速度計算每個炮眼的引線長度,務使點炮人員有充分時間躲避到安全地點。
8、在有建築物,機電設備和人多的場所爆炸土石方,選好炮位炮門,隻準放悶炮(即鬆散爆炸)要在土石方上架設掩護物,不準將石縫泥巴掏後放炮。
9、同一工地幾組放炮,必須由專人統一指揮,掌握放炮時間,清點裝炮和爆炸數,放炮前必須鳴信號,並將危險區內所有人員撤至安全地帶。在有可能行人交通路口嚴設崗哨直到全部放完才能解除。
10、爆破後至少20分鍾後待餘煙消散,並派有經驗的工人前去謹慎檢查,要將爆破後的鬆岩,懸石排除險情後才能工作。
11、放炮員要牢記每次起爆的數量,在放炮如遇突然不響,必須在30分鍾後才能進入並小心檢查。
12、嚴禁掏瞎炮,處理瞎炮要指定專人,隻能在的炮眼的同方向距30公分以外重新打炮眼放炮。
13、每個炮眼的裝藥量應按岩石臨空氣麵最小抵抗線計量,一般不得超過藥眼深度三分之一為原則,一個炮眼隻裝一發雷管。
14、雷管、炸藥、導火繩必須是專人領退,不得失落。
15、大、中型爆破,事先要編製方案,經上級部門批準。
采取石料和安砌
1、采石料應距清料點至少10以外,防止岩層墜落崩塌和大錘抽釺傷人。
2、打大錘時,指杆要長和打錘人站成側角,以防滑錘傷人。
3、陡岩懸壁上采料時,要設置牢固的保險繩或搭腳手架,打錘時要保持身體平衡,站穩腳步,以防用力過猛,人隨石下。
4、打大錘時,人要站在保山石(即靠溝邊無石頭分裂危險石)上要事先檢查是不安全可靠,以免石裂傷人,並隨時注意石料裂縫崩垮等現象的檢查。
5、采石場劈料石,在裂縫要加固的石導體用催山,嚴禁作業人員用短鑽成腳蹲靠催劈的行為,抽料時要先加墊石,多人抽石料應由一個喊號子指揮,操作一致,起卸行運一齊。
6、開料石於懸岩陡壁者,必須查看以料裂紋,嚴禁上麵使用錘人員繼續打錘,查看人員要站在沒有危險的一方,一般情況禁止邊打邊看或懸岩下去查看。
7、安砌石料時,使用撬棍、鋼釺。禁止將撬抵在腹部或肩上撬。以防滑落或用力不均傷人。
8、抬運石頭,應事先檢查石料是否有裂縫,破斷等現象,以防起運傷人,並嚴禁一人用手掄運,恐有裂縫破斷掉下砸腳傷人。
1.2m絞車司機操作規程
一、絞車司機必須了解本絞車的規格、性能、構造及電控係統,熟練掌握絞車的操作和維護保養技術,能排除一般故障、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方可獨立操作。
二、取得司機作業證的學員,可以在司機指導下進行學習操作。
三、開車前的檢查
1、對絞車的刹車、保險閘、鋼絲繩、滾筒、軸承和主軸進行全麵檢查、常用閘各部的銷子、螺絲齊全、連結可靠、閘沒有無過度磨損,間隙在2—2.25毫米之間輪表麵不得有油跡。
2、絞車各部油孔應注油一次,保證潤滑良好。
3、炭刷與滑環接觸良好,無發熱和冒煙現象。
4、控製器手柄、常用閘手柄動作靈活、接觸器各接頭,無發熱無“卡住”現象,各繼電器動作可靠,各接地線完整、緊固。
四、絞車的操作
1、主鈴控製手柄應放到零位,常用閘手柄應放在製動位置。
2、先合上電源開關,再送主回路空氣斷路器和控製回路開關,使操作回路有電保證製動電磁鐵安全可靠。
3、旋轉保險閘手輪,解除保險製動。
4、未聽準信號指令時,應回複同樣信號聽準信號後,方能開車。
5、信號標準後,給電並逐漸鬆閘,當主鈴控製器手柄推到板端位置時,常用閘應全部推開,此時,絞車全速運轉,到達終點前應逐步減速停車。提升重物時就逐步升速、直到上行停車點前,主鈴控製器應逐步拉回零位。常用閘應全部製動,再下放重物及空礦車時,到達減速點前,首先使用常用手柄,使絞車速度減慢,然後,將主鈴控製車速、直到停後,常用閘應全部製動。
6、堅守工作崗位,不準擅離職守,不準他人開車,在運行中兩手應控製好手柄位置,絞車下放時,不準超過額定速度。
五、在運轉中的維護與檢查
絞車運轉中,發生下列異狀時,應停車檢查。
1、電流表指針超過正常值。
2、電壓和運行速度超過規定。
3、滾筒上發生嚴重咬繩現象。
4、絞車運行發現不正常響聲。
5、閘臂發生強烈震動,閘皮冒煙、(運行中嚴禁調整製動閘)。
6、油圈不轉、軸承溫度超過65℃。
7、電動機炭刷冒火,有燒痕。
8、電動機溫度超過62℃。
9、電氣接頭冒火。
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禁止絞車運轉。
1、常用閘或保險閘不靈。
2、電流電壓超過額定電壓10%,低於5%。
3、信號不清或掛車超過規定。
七、重物掉道時,可以用絞車提位,但電流不超過額定值,如超過額定值,不準使用絞車提位。
八、隻有在緊急情況下,才能使用保險閘,司機離開操縱台時,必須使用保險閘,絞車運行中,因緊急情況使用保險製動後,司機維修工應對機械、電氣和鋼絲繩等有關部件進行全麵檢查無異時,方可繼續提升。
九、絞車下放重物時,嚴禁不給電放飛車。
十、絞車應定期檢查,實行原班包機製,各個部件由三班司機維護、保養。
1、每半月檢查一次減速器齒輪咬合、油質、油量情況。
2、每周檢查一次各軸承油質情況。
3、每周檢查一次製動係統,包括閘臂,立杆,調節螺母,製運重錘及下螺帽及開口銷的完整情況。
4、每月檢查一次滾筒輪緣有無裂縫,緊固滾筒上各種螺絲緊固情況。
5、每半月檢查一次電機轉子,轉子接頭及緊固情況,調整炭刷壓力。
6、每半月檢查一次配電裝置工作情況及接地係統完整性。
7、上述周期檢查的結果,以及處理的問題,詳細填寫在定期檢查記錄本上。
井下電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井下電鉗工必須熟知“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和礦井安全製度。熟悉業務範圍內的電氣設備、機械設備的構造、性能,掌握安裝、維修工藝和質量標準。並能熟練地判斷處理故障。
二、井下電鉗工應熟悉巷道的貫通和有關供電線路。了解所管轄範圍巷道有害氣體情況。
三、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維修
1、井下電氣設備的安裝,應按圖紙進行,安裝質量符合“完好標準”規定;
2、檢修或處理故障時,必須停電。操作時由兩人進行,一個監護,不準在井下帶電檢修。
3、無人值班的硐室內停電後工作負責派專人守護。高壓設備停電後應有明顯的斷路點,低壓設備停電所必須鎖好開關手柄;停電所的驗電,放電須在瓦斯不超限的情況下進行;
4、檢查處理故障需打開設備防爆部件時,必須保護防爆麵。裝配時部件應齊全,確保設備的防爆性能。運行中的設備發現失爆,應及時處理,無法修複立馬更換。
5、折除停用電氣設備時,不準在拆除點遺留電纜不合格接頭或失爆設備。
6、測定絕緣電阻時,應采取安全火花型搖表,否則必須檢查瓦斯濃度,並由瓦檢人員在場方可進行。
四、井下電氣三大保護
1、運行中的檢漏繼電器必須加鎖,任何人不準以任何借口停用檢漏繼電器。發生漏電故障時應及時處理。
2、過流裝置的整定值、必須準確、動作靈敏可靠。
五、機械裝置必須符合規定
1、機械設備的安裝,應按圖紙進行安裝、安裝質量符合有關標準及各廠方規定。
2、檢修電器設備,必須停電後操作。檢修完畢要試運轉,檢查各部件運行情況,一切正常後方可使用。
3、在瓦斯濃度超過0.5%的地點作業,不準使用鐵郎頭或鐵件敲打。
4、在井下進行電、氣爆工作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報礦長批準,並指定專人在現場檢查監督。
5、嚴禁帶電搬遷電氣設備,放置電氣設備應平穩。
6、電纜的敷設懸掛,應按照“煤礦規程”執行,使用中超長部分應以“S”型懸掛整齊。不準盤卷放置。
7、在瓦斯濃度不超過0.5%的區域停風後必須停電。恢複送電需檢查瓦斯不超限後方準送電。
8、在井下做電氣試驗時,必須“按煤礦電氣試驗暫行規程”的規定執行。
變電房值班人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值班人員應熟悉室內電氣設備性能和供電係統,掌握拉合閘操作技術和井下停送電的有關安全規定。
二、拉合閘高壓油開關,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站在絕緣台上。
三、發生事故時,應首先找井下電鉗工立即查明線路及設備故障,采取有效措施、限製事故擴大、並及時彙報井口主管機電負責人,在緊急情況下,值班人員有權先處理事故後彙報。
四、繼電器跳閘,可試送一次,如送不上應立即通知井下電鉗工進行處理。
五、發現變壓器漏油、異響、油位不正常、溫升超限、接頭冒火等現象,立即停電,通知有關人員處理和向井口主管機電負責人報告。
六、值班人員每小時對硐室內設備進行一次巡回檢查,發現下列異狀,立即通知維護電鉗工處理。
1、儀表指示失靈;
2、儀表互感器發出異響;
3、電氣接頭、冒火;
4、室內有焦糊味。
七、注意事項
1、嚴禁在硐室內存放油桶及易燃物,嚴禁硐口堆放木料及其它可燃雜物。
2、經常保護硐室清潔衛生、通風良好,禁止雜人在硐室逗留。
3、滅火設備保持齊全可靠,安全用具應定期試驗。
4、對檢查的設備、應嚴格按質量標準檢查,不符合標準時,有權拒絕驗收和操作。
5、停電檢修或線路有人工作時,電源開關須掛“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告牌。
0.8m絞車司機技術操作規程
1、絞車司機必須經技術考核合格後,並持有合格證,方能獨立頂崗操作。
2、絞車司機必須了解本絞車的規格,構造和性能,熟練掌握絞車操作程序,懂得排除一般故障的方法。
3、操作前需停電詳細檢查下列部件,並符合規定:
(1)常用閘各零部件齊全可靠,閘皮無過度磨損,間隙在2—2.5毫米之間,閘輪表麵無油跡,製動手柄閉鎖機構動作可靠,並進行全麵的緊固件檢查。
(2)操作按鈕,控製開關靈活可靠,防爆性能好,軸承油量符合規定,油質清潔。
4、操作程序
(1)先給啟動,控製開關送電,聽準信號後根據需要先給電,後鬆閘、控製速度使絞車平穩起動,達到全速運動。
(2)運行中嚴禁雙手離開手柄及操作按鈕。
(3)當礦車接近車場時,用操作接鈕刹車手柄控製絞車減速向終點運行。當聽到停車信號時及時斷電停車,將刹車手柄拉到全製動位置。
(4)若中途停車,司機不準離開崗位。
5、絞車司機發現有下列異狀應停車檢查:
(1)防爆磁力開關吸合,釋放不正常。
(2)操作按鈕(或手柄)不靈活。
(3)電機溫度超過60℃(燙手)。
(4)絞車運行有不正常的響聲或震動較大。
6、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嚴禁絞車運行。
(1)製動裝置失靈。
(2)絞車固定不穩,運行時底盤晃動。
(3)信號不清。
(4)提放重物超過規定。
7、礦車掉道必須采用緊急停車,待礦車複軌後才能提放,但電機聲音必須正常,嚴禁強行提升。
8、下放重物嚴禁不給電放飛車。
9、當司機離開崗位,必須將控製開關停電,刹車手柄應拉到製動位置。
10、司機應定期察看軌道,隨時掌握軌道鋪設的變化,根據實際情況改進操作,確保安全運轉。
11、當班提升完畢後,必須摘掉勾頭。
電煤鑽打眼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打眼時,要先與瓦斯檢驗員聯係,當工作麵風流中瓦斯含量達到1%時,,必須停止用電煤鑽打眼,
2、檢查或處理電鑽故障時,必須切斷電源,在安全地點進行。
3、電鑽要堅持使用綜合保護,綜合保護應靈敏可靠。
4、不準帶電作業,線路不準鋪設在軌道上和上、下出口或有水地點。
二、打眼前的準備工作
1、打眼前準備好鑽頭、鑽杆等工具,戴好口罩,衣袖扣好(或紮緊),不準戴手套。
2、打眼前要檢查電鑽、電纜、防爆插銷是否破損,缺件或鬆動,電鑽運轉是否正常,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
3、檢查采掘工作麵有沒有少棚、片邦和危石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好後再進行作業。
三、打眼工作
1、嚴格按作業規程的爆破說明書打眼,不準擅自更改。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打眼,應立即報告技安員,及時進行處理:
(1)支護不完整、空頂;(2)控頂距超過作業規程規定;(3)有透水、煤和瓦斯突出預兆;(4)頂板來壓;(5)斷層破碎帶或遇舊巷支護不良。
3、將煤鑽頭與鑽杆頭聯接,並用元絲條係紮牢固,再將鑽杆裝在電鑽卡內,找正眼位,送電打眼。
4、掛口時,應用皮套托扶鑽杆;打眼用力均勻,不超負荷運轉,以防燒壞電鑽。
5、打眼中,鑽頭磨損及時更換;多次往複拉動鑽杆,及時排粉。
6、煤層傾角若在大於25度的工作麵,打眼時。要設護身擋板,護身檔板的規格,安設位置,按作業規程規定執行。
四、打眼結束
1、先切斷電流,再取下防爆插銷,消除電鑽卡內的粉塵,將電鑽、電纜運出工作麵,整齊的掛在安全地帶,無頂板淋水和底板積水的安全幹燥地點。
2、仔細檢查電鑽是否完好;電纜是否破損。否則要及時向技安員彙報,及時處理。
3、向裝藥放炮人員詳細交待工作麵頂板及煤、岩層變化、眼內瓦斯、水湧出等情況。
五、使用中的注意事項
1、操作時不準超過兩人,打深孔先用短鑽杆,後換長鑽杆,不準超負荷使用。
2、打眼時,撐正鑽杆,並用力均勻往前推,不準上下左右擺動和過猛。要勤掏岩、煤粉。當發現聲音不正常時,或鑽杆被夾住或外殼燙手(55℃至60℃)時,要立即停止打眼作業。
3、打完眼要先將鑽杆拉出,然後停電煤鑽,移動電煤鑽時,要提手把,不準直接提拉電纜。
4、離開工作麵時,必須關閉開關,並將風電閉鎖裝置關掉。
5、給電煤鑽供電的開關(即127伏的保險絲,一台為20安,二台為25安),不準用銅絲或鐵絲作保險絲。
電機車司機技術操作規程
一、電車機司機必須經過技術考核並持證上崗方能獨立操作。
二、開車前
1、開車前要檢查受電器,碰頭、聯結裝置製動裝置,撤砂裝置,照明燈、警鈴或警笛。如有不正常或防爆設備失爆,都不得使用並及時彙報。
2、按規定的空重車數拉車,不得多拉。
3、開車前要檢查軌道上的無阻車器或其它障礙物。
4、司機必須座在座位上開車,不許座在幫上,探身車外或離車開車。
三、運轉
1、電機車起動時應按下順序進行;
(1)合上總開關。
(2)按上拉回手把,推到需要行車方向的位置。
(3)接到開車信號後,先前後張望有無障礙物或人員,確認無誤,然後鬆閘鳴笛或打鈴示警。
(4)將控製手把從零推到1位,使電機車緩慢起動,待全部車輛都起動後,再將控製手把均勻的增加速度,推到2、3……等位置,使用電機車達到運轉速度。
(5)除將控製手把推兩個電機串聯(直到)或並聯(並列)終端位置,可以長時間停留外,其它各部位不可停留過久。
(6)控製手把有刺輪定位,禁止將控製手把強行放在兩個位置,防止觸頭不嚴而燒壞。
(7)在起動困難時,應接開總開關找出原因,修好後再按順序起動,不得強行開車。
(8)如遇軌道太滑,坡度較大,不能起到時應撤砂子以增加磨擦阻力起動。
2、電機車運行時應集中精力,及望前方,按規定信號發車,不得亂用信號,並經常注意巷道、軌道、架線有無障礙。
3、裝有電壓、電流和壓力表時,要經常注意各表針的指示刻度,掌握電機車運行和製動時的負荷,防止過載。
4、要經常注意機車各部件運轉狀態,如發現音響不正常或有特殊氣味時,應停車檢查。
5、調整行車速度應用串聯或並聯或停送電的辦法不得用閘控製。
6、如因調車須在兩個電機串聯或並聯以外的位置調整車速時應將控製手把在各位置之間的輪流使用,不許長久固定在一個位置上以免電阻過熱。
7、兩台電機車在同一線路、同一方向行駛時,應保持不少於100米的距離。
8、空、重車在道岔應注意信號指示。
9、雙軌行車兩列車將近會車時,要減速並發出警號,如發現對方車輛有不正常情況時,應設法通知對方司機或跟車人。
10、同區段軌道上,不得行駛非機動車輛,如果需要行駛時必須以運輸調度室同意。
11、電機車接近風門、道口、彎道、道岔和坡度較大的地方以及前方有機車,視線有障礙有行人,在地麵行駛時,必須發出警號減速行駛。
12、電機車行駛到修理架線軌道時,必須聽從修理人員指揮。
13、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礦車前端,除調車或特殊情況時一律禁止頂車、頂車時必須有司旗引車、減速行駛。
14、逆行時必須待列車完全停止後,才能推動換向把開車,在行車中對禁止以倒轉代替車閘製動。
15、調車時,應聽從指揮,速度要慢。如果在途中需要拆掛鉤時,必須有專人負責發出停車信號和發車信號。
16、地麵遇有大霧和雨雪看不清前方時要減速,必要時要有人引路。
17、在行車中若停電,應將控製手把拉回零位,等送電再重新起動。
18、在行車中如因本車造成停電,應將控製手把拉回零位,收回受電器,向井口彙報。
19、在行車中如果自動開關跳閘,應將控製手把回零位,再次送電,如連續跳開二次,應檢查處理後方可送電。
20、行車中如有一個電機發生故障,有故障開關時,斷開故障機,無故障開關用控製器操作另一個電機,單電機開回車庫檢修。
四、停車
1、列車運行中,發現下列情況時,應立即停車處理彙報:
(1)架線式軌道有故障時;
(2)受電器跳出架線;
(3)車輪脫軌或車輛脫鉤。
2、列車接近停車地點時,將控製手把放回零位,利用貫性減速並發出信號示警,待列車到達自動距離範圍內,製動停車。
3、列車製動距離,井下運物料時,不超過40m,運輸人員時,不超過20m,地麵不得超過80m。
4、列車停車後,不得壓道岔。
5、停車處理故障或修理時,必須先落下受電器、切斷電源。不許帶電作業,在途中停車處理故障時,必須先通知後方來車,再進行處理。
6、停車後司機離開機車時,必須先落下受電器、切斷電源。不許帶電作業,在途中停車處理故障時,必須先通知後方來車,再進行處理。
7、停車後司機離開機車時,必須切斷電源,搬緊車閘,取下換向手把,在有坡度的地方,應用阻車器防止列車下滑,井下機車不得關閉車燈。
8、車閘的操作應注意
(一)車閘為停止車輛和減速而設,在運行調整車速,應盡量避免使用車閘。
(二)製動時必須先將控製手把拉回零位。
(三)製動時除特殊情況外,不準突然給閘過緊,也不要給閘過晚,防止列車衝動或車輪滑走。
(四)列車速度較快或路軌滑時,製動時同時要撤砂。
(五)使列車在預定地點停車的製動距離,司機應根據坡度大小,牽引重量的多少及平常經驗,適當的用閘減速。
電焊工操作規程
一、一般要求
1、未經專門訓練人員不準進行焊接工作。
2、焊工應穿上下身工作服,禁止穿上下分開的工作服。褲腿應紮在勤內。
3、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設備。
4、禁止在帶有壓力(液壓力或氣體壓力)的設備或帶電的設備上進行焊接。
5、禁止在裝有易燃物品的熔器上或在油漆未幹的結構或其它物體上進行焊接。
6、禁止在儲易燃物品的房間內進行焊接,在易燃材料附近焊接時,其最小距離不得小於5米。
7、對於存有殘餘油脂或燃液體的容器,應先用水蒸汽吹洗或用熱堿水衝淨,並將其蓋口打開方才準許焊接。
8、在風力超過5級時,禁止露天進行焊接,但風力在5級以下3級以上時,露天焊接必須搭設檔風屏,以防火星飛濺引起火災。
9、在焊接工作場所附近,必須經常盛滿水桶,消防栓,沙或滅火器等消防設備。
10、在梯子上隻能進行短時間不繁重的焊接工作,登在梯子的最高梯階上進行焊接工作時,必須要設置防護裝置。
11、進行焊接工作時,必須設有防止金屬熔渣飛濺掉落引起火災的措施。
12、在金屬熔器內進行焊接工作時,外麵應經常設有可看見和聽見焊工工作的監護人,應設有開關,以便根據焊工信號切斷電源,更換焊條。
13、在密閉容器內不允許同時進行電焊氣焊工作。
(二)焊接
1、在室內或露天進行電焊工作,必要時應在周圍設檔光屏,防弧光傷害周圍人員的眼睛。
2、在潮濕地方進行焊接工作的電工,必須站在幹燥的木板上或穿絕緣鞋。
3、固定或移動的電焊機和外殼及工作台,必須有良好的接地。
4、電焊工作所用導線,必須使用良好絕緣的皮線。
5、從電焊機到電焊鉗的絕緣線長度不應超過50米,連接到電鉗的一端,至少有5米為絕緣軟導線。
6、電焊機如發生故障時,需急時檢修,必須在切斷電流後進行。
7、電焊條必須符合下列幾項基本要求:
(1)須能牢固的夾住焊條。
(2)保證焊條和電焊壓接觸良好。
(3)更換焊條必須順利。
(4)鉗柄必須用絕緣耐熱材料製成。
8、電焊工應具備有下列防護工具:
(1)有墨鏡地手把麵罩和套頭罩。
(2)幹燥的帆布手套。
(3)橡膠絕緣鞋。
(4)清除焊渣用的防護鏡。
9、電焊工更換焊條時,必須戴幹燥的帆凡手套,腳不得站在焊接的工作物上,以防觸電。
10、清除焊渣時,必須戴上白光眼鏡,避免對工作人員方向敲打焊渣。
11、在起吊部件過程中,嚴禁邊吊邊焊的工作方法。
12、不許將絕緣電線搭在身上或踏在腳下。
13、當電焊設備正在通電時,不得觸摸導電部件。
14、電焊工離開工作現場時,必須把電源切斷。
氣焊工操作規程
1、未經專門訓練人員不得擔任氣焊與氣割工作。
2、不得將明火熾熱物接近電石筒(乙炔發生器),乙炔發生器距明火及氧氣瓶接工作場所不得少於10米,發生器附近,禁止吸煙,以免發生爆炸。
3、取裝電石時,必須戴帆布手套,不得直接用手接觸電石。
4、向乙炔發生器裝料時,應預先將電器石敲成適當大小碎塊。禁止將電石在乙炔發生器裝料筒中用鐵棒拐碎。
5、焊鬆在點火前,應檢查連接處的嚴密性及其咀子有無阻塞現象,如有阻塞,應用黃銅針引道,以擴大其孔眼直徑或損壞其邊緣。
6、焊鬆點火時,應先開氧氣門,再開乙炔氣門立即點火,然後再調火咀,不能將火口對人點燃焊櫃,滅時與此操作相反,即先關乙炔氣門,後關氧氣門,以免回火。
7、焊接工作地點附近,應經常有冷水,以便冷卻焊咀。
8、由於焊咀過熱牆塞卯發生回火或多火鳴爆時,應盡快先將乙炔氣門關閉,再閉氧氣門,然後焊咀侵入冷水中。
9、焊鬆的氧氣門或乙炔氣門有無毛病時,應立即處理。
10、工作結束時,必須將減壓器至氧氣瓶上取下,並由焊工保管。
11、氧氣瓶內的壓力降到兩個大氣壓時,不得再使用。用完的瓶應寫明“空瓶”。
12、減壓器的壓室沒有壓力表或壓力表失效,一概不許使用。
13、橡膠軟管的長度一般為10米至20米,兩端結頭必須卡緊。
14、橡膠軟管須有足以承受氣體壓力的強度。氧氣管須用20個大氣壓的壓力試驗,乙炔軟管須用5個大氣壓力試驗。
15、在連接橡膠軟管前,應先將軟管吹淨確定管中無水後才許使用。
16、搬運氧氣瓶時不得猛烈振動,檢查閥門時嚴禁帶油,使用前接好減壓閥。
17、運到現場的氧氣瓶,必須驗收檢查,如有油脂痕跡,應立即擦洗幹淨。
18、在露天下工作時,氧氣瓶必須有遮陽設備,電石筒必須保持良好幹淨。
19、電、氣焊機不能放在一起,操作完後應取下減壓閥門氣門,戴上安全帽。
20、撲滅電石火災,應用砂和二氧化碳滅火器。
砂輪機安全操作規程
1、砂輪機必有裝防護罩。
2、砂輪機在每次使用前,使用者應檢查全部螺絲是否鬆動,研磨架空隙是否過大,砂輪有無裂紋及其它不良情況。
3、使用砂輪機,使用者應站在砂輪機回轉線外側45度,嚴禁正對砂輪機站立。
4、砂輪機上隻準磨切削刀及刀具,禁止磨其它物件,禁止使用砂輪側麵。
5、磨時應雙手握緊工作物,不準將研磨物用力擠壓砂輪研磨架間。
6、砂輪與夾板間應有厚度均勻的彈性墊,並且夾板不能使得過緊(以下打滑為止),夾板直徑與砂輪直徑的孔,須平砂輪麵,砂輪耗至接近夾板邊緣時應立即更換夾板或砂輪。
7、砂輪承孔不合時,禁止勉強安裝。
8、不許在少輪機上磨紫銅、錫、鉛、橡膠、木料等能粘住砂輪的材料。
9、砂輪與研磨架應隨時糾正。如需更換。應急時換取。
瓦檢員安全操作規程
一、瓦斯檢定器的使用、維護
1、儀器經常保持清潔,不得亂扔亂放,不得受較大震動或衝擊。更不能轉借別人。
2、儀器發生故障時,不得隨意撥弄,必須停止使用,立即送修理室修理。
3、儀器的藥品要按時更換,氯化鈣使用七天換一次,矽膠和鈉石灰使用半個月換一次,使用變色矽膠由綠變暗紅時更換。
4、儀器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必須定期送交修理人員校正,每月兩次。
二、瓦斯檢查
1、上班前要認真檢查儀器是否完好,所需工具是否齊全。
2、嚴禁推遲入井時間或提前下班。
3、必須在井下指定的地點交接班,雙方要把瓦斯情況交接清楚,相互在交接記錄冊上簽字,下班後及時將瓦斯情況填好報表,送車間分管領導審閱簽字。
4、嚴禁空班漏檢,假檢、少檢,超限作業,瓦斯超限時,按“一停止,二彙報,三處理”的原辦則。
5、接班後,按上班交待的瓦斯,通風情況,先到重點地方進行檢查,並在兩小時之內,必須將所轄範圍的沼氣和二氧化碳濃度第一遍檢查完畢,不準漏檢。
6、未經瓦斯檢查的獨頭掘進,開切眼,不準操作人員進入工作麵。
7、每次檢查瓦斯時,都要如實的反映出現場的瓦斯變化情況,將檢查結果及時填寫在記錄冊和瓦斯日報及檢查的記錄牌上,並通知在場的工作人員,瓦斯超過煤礦安全《規程》有關條文的規定時,立即責令現場人員停止作業,並撤到安全地點,爾後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
8、在負責的采掘工作麵,巷道和洞室每班檢查瓦斯至少三次,對本班沒有進行工作的工作麵每班至少檢查一次,變化異常或可能積聚沼氣或二氧化碳的巷道和洞室,每班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9、嚴格執行“一炮三檢”的規定,即裝藥前和放炮前後檢查瓦斯,要確定放炮前和放炮後檢查瓦斯,要確保放炮地點20米以內沼氣濃度低於1%時,才準放炮。
10、不準獨自進入停風較久(盲巷)的工作麵,若必須去時,必須在有有監護的情況下進行,並做到每前進一段時,都要嚴格瓦斯檢查,濃度上升到10%或打成光板時(因不是高濃度瓦檢器)必須立即退出。
11、嚴格通風設施(風門、風橋、風牆、風簾、調節風窗、柵欄、局扇機、風筒等)的管理,發生任意損壞,或擅自停開局扇和打開風門不關上者都要立即報告車間進行處理。
12、在所轄區域內,負責局部扇風機的管理,使用安裝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必須保持經常運轉,不準時開時停。
(2)壓入式局部扇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回風口不得於小10米。
(3)局部扇風機和掘進工作麵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
(4)安裝局部扇風機時,應墊高距軌麵不得低於30cm。
(5)風筒吊掛平直,補好漏風,迎頭距離要經常保持不大於5m。
(6)6m以上獨頭掘進,開切眼,必須使用局扇機通風,不準用擴散通風。
13、使用局部扇風機進行通風的工作麵,無論工作或交接班時,都不準停風。
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
在恢複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局部扇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m以內中沼氣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動局部扇風機。
三、井下各處瓦斯的允許濃度和超限的要求
1、礦井總回風巷或一冀回風中沼氣或二氧化碳深度超過0.75%礦總工程師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並報告電煤總工程師。
2、采區回風道,采掘工作麵回風道風流中沼氣池濃度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都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並由礦總工程師負責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3、采掘工作麵風流中沼氣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電鑽打眼,放炮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沼氣濃度達到1%時,嚴禁放炮。
4、采掘工作麵風流中沼氣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電動機或其開關地點附近20m以風風流中沼氣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采掘工作麵內,在體積大於0.5m3的空間中,局部集聚沼氣濃度達到2%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作業,接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因沼氣濃度超過規定而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都必須在沼氣濃度降到1%以下時,方可開動機器。
5、采掘工作麵風流中的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進行處理。
6、礦井因停電和檢修,主要扇風機停止運轉或通風係統遭到破壞以後,必須有恢複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的安全措施,恢複正常通風後,所有受到停風影響的地點都必須經過通風,瓦斯檢查人員檢查,證實無危險後,方可恢複工作,所有安裝電動機及開關地點附近20m的巷道內,都必須檢查沼氣,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條文的規定時,方可開動機器。
因臨時停電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運轉,在恢複通風前,首先必須檢查瓦斯,證實停風區中沼氣濃度不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還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中關於局扇及其開關地點附近沼氣濃度的規定,方可人工開動局扇,恢複正常通風,如果停風區中,沼氣濃度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製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恢複已封閉的停工區或掘進工作麵接近這些地點時,必須事先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排除瓦斯的工作製定安全措施,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
四、獨頭巷道停風和恢複通風,排放瓦斯及送電的安全措施。
1、獨頭巷道的局扇必須保持經常運轉,臨時停工時,也不得停風,如果因臨時停電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運轉,風電閉鎖裝置立即切斷局扇供風的巷道中一切電氣設備的電源,人員撤至全風壓通風的進風流中,獨頭巷道口設置柵欄,並掛有明顯警標,嚴禁人員入內。
2、對停風的獨頭巷道,瓦斯檢查人員每班在柵欄處至少檢查一次,如果發現柵欄內側1m處沼氣濃度過3%,應立即報告車間采用木板密封予以封閉。
3、獨頭巷道停風後恢複通風前,首先必須檢查瓦斯,隻有證實停風的獨頭巷道中的沼氣濃度不超過1%和二氧化碳不超過1.5%時,同時檢查局扇機及開關地點附近10m以內的風流中沼氣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開動局扇,直接恢複獨頭巷道的通風。
如果停風的獨頭巷道內沼氣濃度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采取專門的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並遵守下列規定:
(1)排除獨頭巷道中的積聚瓦斯,必須采取限製向獨頭巷道內送入的風量。首先檢查瓦斯,在局部扇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m以內風流中沼氣池濃度不得超過0.5%時,人工開動局部扇風機,限製送入風量,使獨頭巷道中排除的風流在同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沼氣濃度不超過1%,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
對限製向獨頭巷道送入風量,可在局扇機排風側風筒係上繩索,收緊或放輕繩索控製局扇機的排風量;或斷斷續結啟動局扇機,使積存瓦斯一部分一部分地往外排放。
(2)排放瓦斯時,瓦斯檢查員應該在獨頭巷道回風流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經常檢查瓦斯濃度,當瓦斯濃度達到1%,收緊繩索或暫停局扇,以減少向獨頭巷道的送入風量,保持獨頭巷道中排除瓦斯濃度在混合處風流中沼氣濃度不超過1%,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
排放瓦斯時,嚴禁局扇發生循環風:
(3)在排放瓦斯時,獨頭巷道的回風係統內,必須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還應有安全監督人員在現場監督排放措施的執行,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4)排除瓦斯後,經過檢查,證實整個獨頭巷道內風流中的沼氣濃度不超過1%,二氧化碳不超過1.5%,經穩定3min後,瓦斯濃度沒有變化,才可恢複局扇的正常通風。
4、獨頭巷道恢複正常後,必須由電工對獨頭巷道的電氣設備進行檢查,證實電氣設備完好,方可人工恢複局扇供風的巷道中一切電氣設備的電源。
放炮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井下專職放炮員必須結過培訓,考試合格,並領取爆破作業證的人員擔任。
2、放炮人員必須熟悉所使用的雷管、炸藥的性能、並能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
3、愛護放炮器、放炮母線、炮棍和掏勺等放炮工具,要定期檢查和維修、放炮器發生故障時,必須送修理室進行修理。
4、上班前,必須向打眼工了解炮眼個數、深度和位置。
5、按定額領取雷管和炸藥,不得將雷管和炸藥帶入寢室、公井場所、澡堂和更衣室等非放炮作業地點。
6、上班前,檢查放炮工具是否齊全、完好。
7、每班用不完的雷管、炸藥要交回庫房,核對領出、使用和交回數目,不得由個人保存,並填好班報表,存炸藥保管員處備查。
二、雷管、炸藥的領取
1、放炮員持爆破作業證,按定額領取雷管、炸藥
2、領取之前,必須對雷管、炸藥進行安全質量檢查,不合格的不得領取更不得使用。
3、電雷管必須用工作電流不大於0.05(0.01至0.25安為最好)的電路逐個隔離進行電阻檢查;凡斷路、短路、電阻不穩定、結構不符合標準的均不得使用。
4、領取成把電雷管抽取單個時,應先把雷管腳線順好,捏緊管口附近的腳線進行單個抽線,不得手拉管體硬拽腳線。管體不得手拉腳線硬拽。
5、領取炸藥之前發現受潮、黴爛或硬化到不能用手揉鬆的硝胺炸藥和不符合安全質量的,均不得領用使用。
6、雷管、炸藥領出後,應分別裝入木箱內,不許混裝,木箱由放炮員隨身攜帶。
7、放炮員領取雷管和炸藥後,必須迅速背往工作地點,不得在不安全的地點和人多地方逗留,更不得背著雷管炸藥進入機電洞室。
三、雷管炸藥的運輸
1、雷管炸藥分別用木箱裝運,雷管箱必須上鎖,不準用電機車或無極繩車運送炸藥雷管。不準在中途停留或把雷管炸藥轉交別人,不準裝在衣服口袋裏運送,裝運時輕拿輕放,防火防雷電。
2、雷管炸藥、放炮器、放炮母線必須由放炮員親自運送。
3、運送途中,休息時要選擇安全地點;行走時要注意離開電纜和金屬電體。
4、運送到作業地點時,必須將雷管炸藥箱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設備地點。
四、放炮器的使用
1、使用前用螺絲刀開啟盒蓋裝入電池,注意電池的正負極不要裝反,外殼防爆麵不要碰傷。
2、取下防護帽,用鑰匙把開關轉到“充電”位置,這時放炮器有振蕩聲發出,經10秒鍾左右氖燈發亮,即迅速地把開關轉到“放炮”位置,此刻已向爆破回路送電完畢。停在“放炮”位置上,最後將鑰匙拔出。
五、放炮器使用注意事項
1、放炮器接線柱與放炮母線聯接牢靠,不能有鬆動,杜絕火花。
2、氖燈不亮不要進行放炮。氖燈亮後應迅速地把開關轉到“放炮”位置進行放炮,否則電壓繼續上升,全使主電容壓過高而擊穿或燒壞其他原件。
3、未接負載情況下,不要來回轉運開關,否則會引起泄放電阻燒壞。
4、旋轉鑰匙不要用力過猛,以免扭斷鑰匙;旋轉鑰匙的眼孔必須經常清除煤塵和粉塵。
5、電池電壓下降後,充電時間增長,隻要有氖燈發亮,仍不影響放炮能力。
6、放炮器在井下嚴禁拆開修理。
六、放炮母線和炮棍
1、放炮母線必須使用絕緣的雙線,嚴禁用軌道、金屬管子、水或大地當做回路。
2、不準用裸體線做母線,母線的接頭要刮淨鏽汙,應用絕緣布包纏。
3、放炮母線應吊掛平直,防止拖地或拉得過緊,不要和管線等金屬物體接觸,以免造成短路。
4、母線的長度不得少於100公尺。
5、炮棍必須是木質的或竹質的。
七、炸藥的裝配
1、放炮員達到工作麵後,必須首先檢查了解工作麵的頂板支護,瓦斯變化、炮眼布置和炮眼個數等情況,認為符合規定要求後,選擇頂板完好,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物體的地點裝配引藥。
2、電雷管隻許由藥卷的頂部裝入,用一根比電管管銷粗的滿麵春風頭木棍或竹棍,在藥卷平麵的一頭紮一個圓孔,把電雷管全部放在炸藥中,然後用電雷管腳線纏繞固定,不得用電雷代替木棍紮眼。
3、另一種方法是把藥卷平麵一頭的封口打開,兩個手掌把炸藥揉搓鬆軟,然後把電雷管全部放進去,用腳線把封口紮住。
4、製作引藥時,不準把電雷管直接從藥卷的中部插進去,不準把雷管捆在藥卷上,不準把電雷管插進藥卷窩心的一頭。
5、製作過程中,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或衝擊,不要折斷電雷管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6、引藥裝配好後,必須把電雷腳線末端扭結,造成短路,防電引爆。
7、每次製做引藥時,根據一次放炮的炮眼個數來決定引藥的數量,不可多做。
八、裝藥和封泥
1、裝藥時,必須先清除幹淨炮眼裏的煤粉和岩粉。不然,會使裝入眼內的藥卷不能靠緊或裝不到眼底,影響炸藥傳爆,可能產生半爆,拒爆和爆燃,留下殘眼;同時眼內的煤粉容易被爆炸火焰引燃,噴出來後有點燃瓦斯、煤塵的危險。
2、裝藥要左手帶著雷管腳線,右手拿木質或竹質炮棍把藥卷一個一個輕輕推入炮眼,使藥卷彼此密接,但不能衝撞搗實,不然炸藥分度過大會拒爆,還容易搗破藥卷防潮處皮,使炸藥受潮。
3、往潮濕或有水的炮眼內裝藥,藥卷要套防水套或使用防水炸藥。
4、采用正向爆破,引藥一定要裝在炮眼的最外邊。
5、引藥外邊要裝好炮泥,沒有炮泥堵眼,炸藥爆炸時部分氣體跑出來,爆破效果不好,而且爆破火焰噴出來,還容易使瓦斯、煤塵爆炸。所以無封泥的炮眼,嚴禁放炮。
6、炮泥要用不燃性的鬆散材料如沙子、粘土和沙子混合物等製成。不能用煤塊、煤粉和藥包紙代替,因為他們起不到炮泥作用,本身能燃燒。
7、在煤層內放炮,炮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二分之一,在岩內放炮,眼深於0.9米時裝藥長度不起過眼深的三分之二,炮眼裝藥後的剩餘部分都要用炮泥填滿。
8、掘進工作麵當子頭的槽子短於炮眼深度的不準裝藥放炮。
9、裝藥前必須檢查瓦斯,如果放炮地點附近20米風流中,瓦斯濃度達1%時,不準放炮。
10、在放炮地點20米內,有未消除煤、矸、礦車或其它物體阻塞巷道斷麵三分之一以上時,不準裝藥放炮。
九、放炮前的檢查與警戒
1、放炮前必須檢查瓦斯,如果放炮地點附近20米以內瓦斯濃度1%時不準放炮。
2、采掘工作麵空頂太大,支架架設不牢,煤壁有傘簷時不準放炮。
3、掘進工作麵附近20米內,放炮前都必須灑水。
4、放炮前要把機器,工具和電纜保護起來或轉移出去,防止崩壞。
5、放炮時不準停風,風筒口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護,防止炮崩。
6、放炮時要在可能進入放炮地點所有通道上有擔任警戒工作。
7、放炮前,所有人員都要撤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人數清點準確後,放炮員才能放炮。
十、聯線與放炮
1、串聯線時,先把每個炮眼引出的雷管腳線解開,然後將各炮眼的雷管腳線互相聯結,如腳線不夠長,中間可加一段聯接線。
2、電雷管腳線與聯接線或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扭緊懸空,不得同任何物體接觸。
3、放炮母線兩頭平時要扭結,連接腳線時再解開;但聯接放炮器的一頭隻允許在放炮前打開。
4、放炮母線與腳線的接頭必須扭緊、懸掛起來,不得用導體接觸。
5、井下放炮應使用防爆型的電容放炮器,這種放炮器有高強度的防爆處殼,充電後能在6秒內將足夠的電流輸送到爆破網路並能自動切斷電源、停止供電,以防止網路炸開瞬間產生的火花放電。
6、放炮器的鑰匙必須由放炮員隨身攜帶,放炮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通電工作,隻許放炮員一個人操作,禁止用明火放炮。
7、井下嚴禁用防爆開關,插銷開關、接線盒母線盒等放炮。
8、放炮時,放炮員必須先發出放炮警號,至少再等5秒鍾才能放炮。
9、放炮後必須立即將鑰匙拔出,把放炮母線從放炮器上解下來,兩個頭還要扭結。
10、已裝藥的炮眼當班一定要放完,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放完,必須同下一班在現場交清情況。
十一、放炮後的檢查
1、放炮後,瞬間電雷管至少要等5分鍾後,放炮員必須巡視放炮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和支架等情況,經過通風排煙、稀釋後才能進行放炮地點。
2、檢查爆破效果,看看工作麵有沒有通電以後不響的炮,查明不響的原因。
3、炮不響的原因一般是:
(1)放炮器有故障,如充電不足,電壓過低,或旋鈕沒扭到發爆位置。
(2)放炮母線、腳線、連接線的絕緣不好或有折斷的地方,線路短路或斷路;
(3)放炮線路連接不牢,電阻增大影響電流通過;
(4)某一個電雷管的橋絲斷了,造成整個網路電流不通等;
(5)處理方法:一是用電阻表檢測放炮線路是否有短路、斷路情況,二是改變聯線方法,把串聯改成並聯,或一個眼一放,找出啞炮在哪裏。
4、放炮後工作麵殘留在煤中或岩石中的炸藥雷管要收集起來,妥善保管。連同剩餘的雷管炸藥交回炸藥庫。
5、在有煤塵爆炸危險的掘進工作麵,放炮後附近20米巷道內必須灑水。
十二、瞎炮及其處理
1、產生瞎炮有下麵幾種原因:
(1)電雷管變質,使用前沒有經過導通檢查,或串聯使用了不同廠家不同時期生產的雷管;
(2)做引藥時電雷管的位置不對,或往炮眼裝藥時雷管脫離了原來的位置,因此不能有效引爆炸藥。
(3)使用了已經硬化的炸藥,或裝藥時用力過猛,炮棍搗實了炸藥,使炸藥的起爆感度和爆轟穩定性降低;
(4)在潮濕和有水的炮眼裏裝藥,沒有抗水性炸藥,或使用非抗水性炸藥而沒套防水套,藥卷被浸濕失效;
(5)有時還因放炮器發生故障,等等。
2、發生瞎炮後,在妥善處理之前,嚴禁工作人員進入工作麵,查明瞎炮原因,迅速處理,處理瞎炮要遵守下列規定:
(1)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裝的引藥或從引藥中接出雷管,也不準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
(2)禁止利用殘眼(無論有無炸藥),繼續加深炮眼;
(3)經查明由於聯線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聯線放炮,否則就在距瞎炮至少0.3米處打和瞎炮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放炮。
(4)為查明瞎炮炮眼的方向,可用木、竹工具將炮眼中的炮泥掏出10厘米。
(5)瞎炮要及時處理,如果當班處理不完,要做出明顯標記,並在現場向下一放交清情況。
(6)處理瞎炮後,放炮員要檢查收集沒有爆炸完的炸藥,交回炸藥庫。
十三、殘爆、爆燃和緩爆
1、造成殘爆和爆燃的原因有:
(1)違反規定采用了蓋藥(正向裝藥以外的藥卷)和墊藥(反向藥以裏的藥卷)的裝藥結構,結果使墊藥留在眼底,蓋藥被拋到煤堆中或在燃燒中散落在煤岩堆上;
(2)炮眼內留有煤岩粉,或由於裝藥方法不當使炮眼內的藥卷分或阻隔,影響藥卷之間的傳爆;
(3)裝藥時的藥卷被搗實,裝藥的密度增大,爆轟速度將低。
(4)小直徑深孔爆破眼過長。爆轟方向未端的被空氣衝擊被“壓死”造成熄爆。
(5)炸藥質量不好,或藥卷受潮、硬化;
(6)電雷管起爆能力不足,使藥卷達不到穩定的爆速,造成爆轟中斷。
2、由於啟爆能力不足、炸藥變質、炸藥量過大等原因,有的炮眼裏炸藥不立即起爆,而是先以較慢的分解速度燃燒,在密封的炮眼內,由於熱量和壓力的逐漸積聚和增高,炸藥最後由燃燒轉為爆轟。這種緩爆現象,爆炸時間可延緩幾分鍾到十幾分鍾。
3、放炮後不要立即進入放炮地點查找原因,以防出現緩爆現象而發生事故。等十幾分鍾後還不爆炸,按瞎炮處理。
十四、禁止放糊炮
放糊炮不安全,容易引起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容易崩倒支柱造成冒頂事故;容易崩壞電氣設備;放糊炮效果不好也不經濟。
十五、特殊地點的放炮
1、貫通的兩個工作麵相距15米時(地測人員事先下達通知書),必須停止一頭作業,隻準從一個工作麵向前掘進;停止作業的工作麵向前掘進;停止作業的工作麵仍要保持正常通風,並設柵欄和警戒;巷道貫通前必須檢查瓦斯,隻有兩個工作麵瓦斯濃度都在1%以下,才準放炮。
2、打眼時發現有穿透老空的征兆,要查明情況再放炮,放炮時人員撤到安全地點。
通風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測風站的要求
1、在測風以前,必須選擇測風站,測風站是按規定修建的測風點。每個采區進、回風道者要修建測風站進行測風。給各個工作麵的供風量按理論依據。
2、測風站的要求。測風站選建在光滑。嚴密巷道內,長度不得超過4m,前後10m內不得拐彎和堆放積存物。
3、測風站內懸掛記錄牌。注明編號,測風站的背板要與巷道嚴密接觸。使巷道中的風量全部通過。
二、風門質量和設置風門原則
1、門扇板縫接合嚴密,最好用雙層木板中間夾油沾紙填料。門緣以軟構皮帶,門框底與鐵邊接合處的間隙應很小。
2、風門牆四周中(頂、底、邦)沿煤巷掏槽不小於0.3米。岩中不小於0.2米。槽中填實,無縫隙。門牆厚度不小於0.5米。
3、門框規整。向關門方向傾斜80—85角度,與門板接觸處可縮性襯墊。門框下設門坎。過車巷道留軌道槽縫。
4、門板要嚴密,錯口接縫無漏風,木門板厚度不小於30毫米鐵板厚度不小於2毫米,通車巷道門板下安設檔風簾。
5、電纜、風管、水管孔要堵塞嚴密。
6、需要設風量門的地點;必須要設置兩道風門,兩門之間距離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一般地點不得少於10米。運輸巷道內兩門閘間距離不少於一列車長度距離。
三、局扇安裝與使用
1、裝運前,要對局扇機進行認真檢查、風葉、風罩、外殼、接線孔。調節板、整流器等是否齊全、完好,組裝是否牢固。
2、局扇下井使用前,是否防爆,要做運轉實驗,運轉是否正常;
3、局扇前端必須安裝銅板喇叭口,長度不得低於1.5米。大頭直徑與局扇直徑相同,大頭直徑與風筒直徑相同。
4、搬運風機。不要亂扔亂丟;井下搬運風機。要先停電。再折搬。不許帶電作業。
5、合理選擇局扇機和風筒,局扇設備的選擇用測風法。摟眼、工作麵按照《煤礦01manbetx 》規定按井下最多人數計算每人每分鍾供風量不得低於4M3。
6、局部扇風機和掘進工作麵中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當局扇風機停止運轉時,能立即自動切斷局部扇風機所供風巷道中一切電源。安裝必須合符防爆要求。
7、局扇機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回風口不得小於10米。並保證不發生循環風;局扇必須設在巷道較寬。無滴水一方。安裝地點嚴禁存放雜物,局扇必須墊起。離軌的高度不得小於0.3米。必須安裝牢固。並保證不被來往礦車撞到。
8、風筒與電纜不應懸掛在各種管道上,若電纜同管道在巷道邊上一測時。必須在管道上方。保持0.3米以上的距離。電纜與風筒應分掛在共道兩則。
9、使用局扇機進行通風的掘進工作麵。無論工作或交接班時。都不準停風。因檢查,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在恢複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局部扇風機和開關地點附近10米內風流中沼氣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開動局部扇風機。
10、局扇安裝通電後,應做半小時運轉工作,認為正常方可交付使用。
11、局扇必須指定專人員負責管理。保證正常運轉,如發現隨意停開局扇機人員。瓦檢人員,通風人員有權給予一定罰款。就地處理並報車間主任和主管部門,機電人員因檢查電器設備,必須先與瓦檢人員取得聯係後,作出安排。方可停電檢修設備。
12、局扇與電源開關,每月要進行一次現場檢修。連續使用三個月後,必須運出井上大修一次。除定期檢修和大修外。值班電工必須每班檢查局扇運轉情況。
13、通風員、風門員要嚴守自己的職責。堅持工作崗位,不準提前下班,風門損壞。追究風門員責任,並給予嚴肅處理。
四、風筒接法維護使用
1、風筒聯接與吊掛
(一)聯接風筒時,必須在通風的條件下,由外向裏進行。禁止在瓦斯超限的巷內工作。
(二)風筒一律沿風流方向順接,在一個掘進巷道內,若使用大小不同直徑的風筒時,大直徑風筒應緊靠局扇一端,小直徑風筒或工作麵一端,即先大後小,不準花接,不同直徑風筒必須用異徑接頭過度過節度不小於0.5米新舊風筒應先舊後新。
(三)風筒接頭要嚴密,手距接頭1.2米處感覺不到漏風。風口距工作麵不超過5米,並保證有足夠的風量。
(四)聯接風筒時,遇到局扇停止運轉時,未經檢查瓦斯,不準開動局扇,瓦斯必須在0.5%以下。
(五)提高風筒利用率和減少風筒的損壞,靠近工作麵末端風筒應用半節舊風筒延長風筒時,將半節風筒順移。
(六)在強行通風的開切眼和衝樓眼工作麵,吊掛風筒時,事先通知工作麵人員停止作業,絞車停止運轉。換接風筒時,必須檢查瓦斯方可聯接,或者在無工作人員作時,進行操作。
(七)膠皮風筒與膠皮筒聯接,采用套式反邊接頭。
(八)風筒的破口要隨時粘補,減少漏風,當風壓很大時,針眼孔的漏風也不能忽視。應用膠布粘嚴或塗膠貼。以減少漏風。
(九)風筒必須做到每環必掛。缺環必補。吊掛平直,拉緊吊稱。緩慢拐彎,以降低風阻。提高有效風量。
(十)聯接風筒時要注意巷道頂、邦和支架是否良好,防止掉渣。冒頂和片邦傷人。
(十一)局扇安裝在巷道底板時,直接同局扇相關向上吊掛的風筒需緩慢上升,其傾斜的角度(巷道底板而言)不得大於30°。
(十二)風筒應吊掛在不易碰牆刮壞,方便檢查的巷道一側。吊掛高度不得低於1.5米。
(十三)巷道掘進遇到地質變緩或掘上下山時,風筒拐彎應用預先製好的短切膠破頭或緩慢拐變;風筒分支聯接,必須采用三過度。架拱巷道應預防留固定鉤,需要鐵絲固定吊環。
(十四)風筒不準懸掛在電纜上,各種電纜禁止纏繞在風筒上。二者應保持0.3米以上的距離。
(十五)井下不得存放風筒,多餘風筒應及時運出井,進行清掃管理修補。以防黴爛。
(十六)巷道頂板破碎,有滴水或其它原因,盡量避開或用破風筒或其它物質遮蓋。
五、一般規定
1、通風員。特殊工程隊長,要了解通風係統的布置,風速小於0.2米/秒。可用近似法側風,在需要測風的巷道選擇一般較為規整的巷道,用粉筆磨碎。記下粉筆灰在巷道中流動的距離和時間。用時間除以距離即得風速。很顯然這種方法誤差大,隻能判明風流方向。
2、在井下設置控製風量的通風設施。如風門、風牆、風橋、調節風窗、風簾、風筒、柵欄、局扇機等。對這些設施和設備要及時建築安裝。並要保證一定規格質量。經常維護,保持完好。通過風門時,應隨手關閉,做到“開一關一”的原則。任意損壞通風設備者,通風瓦斯人員應立即報告車間和礦領導。進行處理。
3、通風員應經常檢查和巡視該井的通風和風路情況,熟悉該井的通風係統,做到心中有數。保持井下總進風道回風道和掘進工作麵,巷道及其它工作地點風路暢通,不得堆集雜物。發現風路有阻塞漏風地點,及時報告車間進行整改。發現風門工、局扇管理人員不負責任或不按通風規定辦事,應及時進行糾正給予一定處罰。並報告車間主管部門,不準采用擴散通風,凡超過3米的采掘獨頭工作麵要安裝局扇機通風。
4、密切配合瓦檢員,對巷道瓦斯進行排放,掘進工作麵停風不久,可采用斷斷續續啟動局部扇風機的方法來排除瓦斯,使積聚的瓦斯一部份一部份地往外排出,或將兩節風筒接頭位置錯開,以使控製風量,這時應注意在回風口測量瓦斯濃度,必須保證該處的瓦斯的濃度不大於1%。切記不要一次高濃度排放瓦斯。以免造成回風道瓦斯超高,引起瓦斯事故。
5、掘進工作麵停工,停風較久。巷道中的積聚瓦斯很高,可在局部扇風機前邊加一節沒有調節窗的三通,以便控製風量,對柔性風筒,可在局部扇風機出口附近用繩捆紮。以控製入掘進工作麵的風量同時必須在回風口處隨時測定瓦斯濃度,以保證不超限,如果工作麵未挖穿的衝樓眼,開切眼可采用此辦法排除瓦斯。
6、整個礦井連續停電六小時內,由車間主任負責安排特殊工種隊長組織人員,按操作程序對全礦井所需排瓦斯的地點進行瓦斯排放處理,如停電超過六小時,各車間必須報告礦生計科、安監科、由礦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排放瓦斯。
7、通風員,特殊工程隊長和瓦檢人員,要對礦井所有通風設施加強管理,礦井風量有所變化,要及時查明原因,給予調整,解決不了及時報車間負責人和主管通風領導進行處理。
采煤工作麵支架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配備工作
1、學習作業規程,熟悉作業規程中對支架形勢和質量的要求,並掌握遇到特殊情況時,加強支護和冒頂處理的安全技術措施。
2、工作前準備好一切所用工具:(斧、鋸、鎬、錘、尺子)等工具,並對用工具進行詳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理或更換。鋒利
3、準備好一切所用材料(木柱、木梁、楔子、背板等)檢查所用材料是否符合作業規程中的要求。
二、基本架設方法
1、挖柱窩:首先根據作業規程規定的柱距和排距確定信窩位置,然後清浮煤(碴)、挖柱窩(煤巷支護中,采用人字箱時,頂板也要挖窩子,窩深不少於4cm)。挖柱窩時要站在有支架掩護或頂板較好的安全情況下進行。
2、量支住所需長度:木支柱高度應等於頂板到底板柱窩底處垂直高度減去楔子高度。假如準備的木主尺寸比所用的木主稍長時,可用創底的辦法調整,稍短則可加厚草鞋板。
3、立柱:立柱的位置一定要和上下左右相鄰支住橫堅成行,使用木支柱時,一定要大頭朝上。
4、上棚架
棚梁寬度要大於棚柱直徑,上梁時先將棚梁一端放入頂板窩子中,再將另一側放在棚柱上,用錘子或斧背將棚柱打正、打牢(此為煤巷架人字箱時支護)。工作麵支護時,柱子應穿鞋戴帽後再打緊。打好的柱子敲打時若發生清脆聲,表示木柱已打牢,若為暗啞聲則表示未打緊。
5、背板與充填
對於煤巷支護,一定要在棚、柱之間架設背板(杠條)背板長度一般大於棚間距20cm以上,數量一般為4-6塊,雙數均勻排列,在岩幫與背板之間的空隙一定用碴塊或矸石充填密實。
三、對支架規格質量的基本要求
1、任何支柱或支架的棚退都不能打在浮煤或浮矸上。
2、支架要有迎山角、棚退或支柱應與底板的垂直線有一個向上的迎山角,迎山角一般為3-5°。
3、支柱直柱要求12-16cm,柱帽長0.3-0.6m,厚5-10cm,寬略大於木柱直徑。
4、背板兩端都要搭在棚梁或棚柱上,不能有任一端懸空。
5、不能在同一處打兩個楔子,俗稱“雙草鞋板”。
6、每根支柱都應盡量打的同樣吃勁有力。
7、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巷道審定,棚距和柱窩深度挖好柱窩,不得裏進外出,要符合巷道中心線要求進行施工作業。
8、棚梁的前傾後仰,平巷木支柱不得大於柱腿的半徑。
9、頂梁位置:必須垂直巷道中心線並無歪扭,邁步現象最大誤差不超過10cm。
10、背幫、背頂、背板、撐木、拉杆布置均勻,符合要求,並應刹緊背牢。
11、柱梁接口,要嚴實合縫,不得出現後窮或吊唇現象。
12、支架間距:木材支護允許誤差為±10cm。
充填工的操作技術規程
一、進入工作麵後,隨時觀察頂板的來壓及變化情況選擇好相應的措施予以治理,並確定好在萬一的情況下的安全退路。
二、工作麵3米內的支柱嚴禁回收。
三、回柱後所垮落下來的腰矸石碼砌成矸石堆,對老頂進行支護、充填,充填時要由安全出口處向另一端,本著先易後難的原則逐一進行充填。
四、充填的矸石堆要保持成直線,不準空心,回邊要砌成直線,中間要用矸石充實。
五、充填工必須同時進出,不允許前的前後的後作業,要相互照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