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科井下爆破作業管理製度
通風科井下爆破作業管理製度
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為確保放炮安全,製定以下管理01manbetx
。各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井下所有放炮作業都必須編製安全措施和爆破說明書,爆破器材、引爆雷管和炸藥必須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
的規定。
爆破工必須把炸藥、電雷管分開存放在專業的爆破材料箱內,並加鎖。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電氣設備的地點。爆破時必須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裝藥前必須清除炮眼內的煤(岩)粉,再用木質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不得衝撞或搗實。炮眼內的各藥卷必須彼此密接。
放炮時必須由放炮員、瓦檢員、班組長在現場嚴格執行“一炮四撿”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必須持證上崗。
放炮必須堅持“一炮四撿”打眼前、裝藥前、放炮前和放炮後,放炮點附近20m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時,嚴禁裝藥、放炮和炮後作業。
“三人連鎖”放炮製度指放炮員,班組長和瓦檢員三人連鎖放炮,在檢查安全的情況下,由安全員現場核實後,由放炮員發出放炮口哨,至少5s後進行放炮。“三人連鎖”放炮中缺少任何一人時不得進行放炮作業。
放炮後隻有在放炮地點的炮煙被吹散(一般放炮後15min)後,由放炮員、班組長和瓦檢員進入放炮地點檢查瓦斯、煤塵、頂板、支護、瞎炮、殘炮等情況,如果有問題立即處理。然後方可撤回警戒人員,其他人員進入工作地點。
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並在當班處理完畢。否則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代清楚。
處理拒爆時的規定:
1、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重新連線起爆。
2、在距拒爆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起爆後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以上各條由具體施工單位安排專人負責,瓦斯檢查員,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每發現依次未按規執行,罰責任者、瓦斯檢查員50—200元,連續兩次發現同一種違章的罰安全員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