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煤電界溝煤礦“一通三防”管理規定
礦屬各單位:
為了貫徹《安徽省構建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係實施辦法》,確保礦井安全生產,保證做到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綜合治理體係完善,強化我礦“一通三防”現場管理,規範“一通三防”工作,防止“一通三防”02manbetx.com ,特製定了《一通三防管理規定》希望各單位認真學習執行。
第一章 通風管理規定
一、通風管理規定
1、主要通風機的運轉應由專職司機負責,司機應每小時將通風機運轉情況填寫記錄簿;發現異常立即向調度所彙報。
2、每月至少檢查一次主要通風機。改變風葉角度時,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
3、所有通風設施必須掛牌管理,嚴格按質量標準施工和維修,每組風門要安設風門閉鎖裝置;主要進、回風石門之間的聯巷以及采區進、回風上山(石門)之間聯巷,不通風行人的必須在聯巷兩端砌永久擋風牆,如果使用,至少安設永久風門隔開,正、反向風門不少於兩道,且必須聯鎖。
4、所有井下作業人員都必須自覺愛護通風設施,通風設施損壞時通風區要及時修複。井下各作業區域內的通風設施,由最近的施工單位負責管理,凡通風設施遭到損壞,負責管理單位及時與通風區聯係進行修複。測氣員按巡回檢查路線,發現通風設施遭到損壞及時彙報礦調度所、通風調度,並有權安排管理單位臨時處理,保證通風係統穩定。
5、巷道貫通要有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貫通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嚴禁無措施施工。掘進巷道相距貫通20m(綜掘50m)前,停止一個掘進工作麵作業,如果需要排水,由測氣員監護下進行排水地點排水,排完水後及時切斷水泵電源。停頭巷道設置柵欄及警標,保持正常通風和瓦斯檢查;風筒脫節和瓦斯超限,通風區必須立即處理。
6、 施工單位必須按質量標準化安裝局扇。
(1)局扇及啟動裝置必須安設在全風壓通風的新鮮風流中,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於10m,任何單位未經通風區同意,不準擅自安裝局扇,改變局扇位置及更換局扇型號,不準擅自改變供風地點及拆除風筒。
(2)局扇安裝離地高度大於0.3m,局扇處懸掛局扇牌板並指定專人管理,局扇要求編號。
(3)局扇的設備齊全,高壓部位有襯墊(包括電纜接線盒),吸風口有風罩,整流器,消音器。
(4)局扇配電點及開關等必須布置在進風流巷道內,所有電器設備防爆性能符合01manbetx 要求,設備擺放集中,開關上架,小型電器上板,掛牌簽名,專責到人,設備供電係統圖牌板完整。
(5)備用局扇型號、功率和安裝要求與運轉局扇一致,備用局扇電源必須取另一路電源,並且運轉局扇與備用局扇電源實現自動切換,切換時間不超過15秒。
(6)煤巷、半煤巷及石門揭煤掘進工作麵,必須安設專職局扇司機。
(7)嚴禁任何人隨意停開局扇,不得出現無計劃停風,有計劃停風必須有專項申請,高瓦斯、煤巷、半煤巷、揭煤掘進工作麵申請必須經總工程師批準,否則不準停電。反之有權拒絕接風筒。
(8)通風區必須按質量標準化要求,接風筒並加強局部通風管理,減少風筒跑漏風,嚴禁任何人隨意損壞風筒。
(9)煤巷、半煤巷、岩巷放炮掘進工作麵,迎頭要接兩節抗炮崩風筒。
(10)施工單位每天要將局扇和風筒、電纜擦一遍,確保無積塵。
7、掘進工作麵開工前,施工單位要有開工報告,並送給通風區、機電科、生產技術科、安檢科、通防科等部門,並按通風部門要求準備各種“一通三防”設施,否則不準開工。
8、掘進工作麵臨時停工要有停工報告,並通知通風區、機電科、生產技術科等單位,臨時停工地點不準停風,仍有施工單位管理局扇,維護風筒,通風區督促施工單位將掘進工作麵剩餘炸藥全部交回藥庫,通風區監控隊正常維護監控設施,確保靈敏可靠,測氣隊正常檢查通風、瓦斯情況。
二、瓦斯管理規定
1、瓦斯超限濃度的界定
(1)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麵回風流瓦斯濃度≥1.0%;
(2)采煤工作麵進風流瓦斯濃度≥0.5%;
(3)打鑽施工地點回風側5m內瓦斯濃度≥1.0%;
(4)礦井總回風巷或一翼回風巷中瓦斯濃度≥0.75%;
(5)移動瓦斯抽放泵排放口30m處瓦斯濃度≥1.0%;
(6)有計劃排放瓦斯,第一彙風點10m處瓦斯濃度≥1.5%;
(7)其它地點瓦斯濃度達到或超過(煤礦01manbetx )規定的範圍。
2、瓦斯超限次數的界定
(1)一次停電,停風造成多處超限的按一次超限統計,一處瓦斯湧出(打鑽噴孔等)造成多處超限的按一次超限統計,同一地點多次瓦斯超限要分別統計。
(2)因故障或調試造成瓦斯傳感器顯示的瓦斯異常假值,不作為瓦斯超限統計。
3、排放瓦斯管理規定
(1)嚴格瓦斯分級排放製度,因局扇停風凡停風區瓦斯濃度超過1.0%前必須製定排放措施,瓦斯濃度超過3%,巷道長度超過30米,二者同時具備時,必須有救護隊排放,二者不同時具備時,可由礦組織排放。
(2)排放瓦斯措施由總工程師或通風副總和機電副總親自組織有關單位會審,由總工程師批準。
(3)會審批準的措施必須由通風、機電技術人員認真向參加排放的所有人員(含警戒人員)貫徹,待所有參加排放人員簽字後,方可統一下井進行排放。
(4)通風區、安檢科、調度所都必須建立排放瓦斯台賬,機電科要建立局扇停電台賬。
(5)排放瓦斯前,礦總值班人員必須在排瓦斯專題會上貫徹強調排放瓦斯的時間、地點以及撤人的時間等有關事宜,並安排有關單位按規定時間撤出警戒區域內人員。
4、排放瓦斯前,應切斷瓦斯經過回風流中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電源,並撤出該區域內所有工作人員。並指定地點安設警戒,警戒要求人、牌、網齊全。確認警戒區域內無人時方可進行瓦斯排放工作。
5、排放瓦斯前,要保證通風係統穩定,排瓦斯局扇無循環風現象;生產單位要保證局扇各種裝置齊全,且能正常運轉。
6、排放瓦斯前,要在第一回風彙合點安設一個瓦斯傳感器或瓦斯便攜儀,以便對排瓦斯風流進行連續監測,當瓦斯濃度達到1.5%時,現場負責人要立即指定排放瓦斯負責人調整風量減少獨頭巷道供風量,確保瓦斯濃度降到1.5%以下,再進行排放。
7、排放瓦斯需救護隊參加時,救護隊人員應首先進入排放巷道內探險,查明巷道支護、風筒、瓦斯等情況。
8、現場總指揮對所有準備工作確認就緒,經地麵總指揮同意後方可進行排放。
9、各條巷道需排放時,必須嚴格按排放順序進行。
10、排放瓦斯過程中,排放人員要調整好風筒三通,控製風量,嚴禁一風吹。
11、瓦斯排放完畢後,現場負責人必須對排放地點及風流中瓦斯濃度檢查一遍,隻有恢複通風的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二氧化碳不超過1.5%時,其它地點無瓦斯積聚時,方可向礦總指揮彙報,由礦總指揮下令,恢複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內電氣設備的供電和采區回風係統內的供電並撤除警戒。
三、瓦斯檢查規定
1、回采工作麵設點檢查瓦斯有:進風巷風流、工作麵風流、上隅角、回風巷風流以及回風巷沿途絞車窩、進風巷的高冒處等。
2、掘進工作麵設點檢查瓦斯有:局部通風機上方的進風流、工作麵風流、回風巷風流、巷道高冒處。
3、其他地點設點檢查瓦斯有:礦井總回風巷,一翼回風巷、采煤工作麵煤壁、采煤機附近、采掘工作麵輸送機槽、采掘工作麵輸送機機尾,機電峒室、鑽場、密閉盲巷、回風流中機械電氣設備附近放炮地點,其它有瓦斯湧出易造成瓦斯積聚的地點等。
4、瓦斯檢查記錄、台賬、圖牌板等內容要和上述規定的內容相符。通風區要根據礦井的通風係統,劃分瓦斯檢查區域,確定檢查內容,規定瓦斯檢查員巡回檢查的路線。
5、瓦斯檢查員必須經上級培訓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6、通風區技術員、副區長、區長及瓦斯檢查員下井時必須攜帶光學瓦斯機,儀器必須完好,備有長度大於1.5m的膠管、溫度計等。
7、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采掘班隊長、區長、工程技術人員、放炮員、檢查員、流動電鉗工、煤機司機、電機車司機下井時都要攜帶便攜儀,通風區隊長帶沼、氧兩用儀或者帶光學瓦斯機下井。
8、瓦斯檢查員不得空班、漏檢、假檢,並做到井下記錄牌板、檢查手冊、瓦斯記錄台賬“三對口”。
9、高瓦斯煤巷掘進工作麵必須安排有經驗的專職瓦檢員盯現場,並做到現場交接班。
交接班內容:
(1)交接班時,交通風、防塵、放炮、局部通風和其它情況,建議下班注意問題及采取的措施。
(2)采區內的通風設施運行和完好情況,是否需要維修,增加或拆除。
(3)有關領導交給的工作落實情況和需要請示的問題。
(4)要做到交接班不清下班不接,交接班內容清楚後要在《瓦斯檢查手冊》上簽字,有疑問的記錄備注上要說明。
(5)礦上要建立瓦斯檢查員電話反調製度;測氣隊長、通風區值班人員要經常用電話查測氣員現場交接班情況,杜絕脫崗和空班漏檢等現象。
四、高瓦斯煤巷掘進工作麵,石門揭煤工作
1、掘進工作麵:當班工作麵瓦斯、回風瓦斯情況;預測在地質構造複雜區域每掘進30—100m至少進行兩次驗證。
2、在煤巷掘進工作麵打1個超前距不小於10m鑽孔或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測地質構造和觀察突出預兆。(出現撞頂、片幫、煤體外移、打鑽時夾鑽、頂鑽、噴孔、煤炮聲)。
3、彙報程序
(1)調度所對預測(校檢)指標超限、地質異常及其它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向總工程師彙報,總工程師負責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現場發現噴孔、煤體位移、瓦斯增大等現象時,班長必須立即將現場所有人員撤至安全地點然後彙報礦調度所。
(3)有突出預兆掘進工作麵必須安設專職測氣員和放炮員,施工單位必須隊級以上幹部現場跟班。當工作麵出現突出預兆測氣員、放炮員以及跟班幹部要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組織人員按避災路線撤出並及時向調度所彙報。
(4)嚴禁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麵之間串聯通風。突出煤層突出區、突出威脅區的采掘工作麵嚴禁使用風鎬作業和使用耙矸機。
(5)地質構造異常帶,施工單位必須編製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加強頂板管理,防止片幫、冒頂導致瓦斯超限。測氣員、安檢員、施工單位的班組長對地質構造要敏感,頂(底)板、煤層、瓦斯以及鑽孔鑽進等發生異常變化,需及時向調度彙報。
(6)地質科在接近落差大於3m以上的斷層50m前,提供地質預報,石門揭穿煤層和煤層中過斷層,要有前探鑽孔資料,以控製層位,探明瓦斯賦存情況。
(7)石門揭煤能反揭煤的必須進行反揭煤,正向揭穿煤層必須編製揭煤安全技術措施。石門揭穿煤層,必須在石門距被揭煤層法距30m前由通防科編製揭煤設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和備案。並嚴格按揭煤設計進行揭煤;被貫通巷道應超過石門貫通位置5m以上,並且迎頭距煤層頂(底)板上(下)法距2m以上,且保持正常通風。
(8)煤層采掘工作麵需放炮時,嚴格執行撤人斷電放炮製度,放炮前須先現場人工斷電再由調度所通知監控中心手控斷電後才允許放炮,並實行遠距離放炮。
(9)在高瓦斯煤巷掘進時,必須采取防治突出措施。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之後,進行措施效果檢驗,經檢驗證實措施有效後方可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掘進作業。每執行1次防治突出措施作業循環(包括措施、措施效果檢驗、掘進作業)後;須再進行工作麵預測,如果預測為無突出危險時,還必須再執行1次防治突出措施,隻有連續2次預測為無突出危險時,該工作麵方可視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麵。
第二章 安全監測監控管理規定
一、工作麵回采前必須有完善的監測監控係統,沒有監測監控係統的工作麵不得進行調試、生產。
二、必須裝備礦井安全監控係統,且係統運行正常。凡需要安設安全監測裝置的地點,必須在作業01manbetx 或安全技術措施中由機電科負責審核的供電係統圖,並標明瓦斯閉鎖開關。必須對傳感器的種類、數量和位置、動力開關的安設地點、控製電纜線的敷設及裝置控製區域等明確規定,並繪製布置圖。
三、采區設計、采掘作業01manbetx 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對安全監控設備的種類、數量和位置,安全監控設備的報警點、斷電點、斷電範圍、複電點,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控製區域等作出明確規定,並繪製布置圖。
四、凡安設安全監測裝置的地點,開工前必須由使用單位工程技術人員根據已批準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提出書麵申請,由礦監測隊負責安裝。使用單位的機電隊必須根據斷電範圍的要求,提供斷電條件,並接通監控裝置所需要的電源線及被控開關的控製線,協助監測人員安設裝置。
五、安全監測裝置使用前按產品使用說明書要求在地麵經48小時通電運行,調試合格、防爆檢驗合格後方可安裝。安裝後要進行運行前的調試,各項指標合格後方可使用。
六、安全監測裝置的設置
(一)回采麵設置4個瓦斯傳感器:
T0——回采工作麵上隅角的瓦斯傳感器,瓦斯報警濃度≥1.0%、斷電濃度≥1.5%,複電濃度<1%;
T1——回采工作麵風流中的瓦斯傳感器,瓦斯報警濃度≥1.0%、斷電濃度≥1.3%,複電濃度<1%;
T2(1)——回采工作麵回風道中間的瓦斯傳感器,瓦斯報警≥0.8%、斷電濃度≥0.8%,複電濃度<1.0%;
T2——回采工作麵回風道中的瓦斯傳感器,瓦斯報警≥1.0%、斷電濃度≥1. 0%,複電濃度<1.0%;
斷電範圍:
T0、T1——工作麵及其進、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T2(1)、T2——工作麵及其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二)回采工作麵進風巷道中應在皮帶機滾筒下風側10m—15m處設置煙霧傳感器,回采工作麵回風巷道中,應安設風速、一氧化碳、溫度傳感器。當風速傳感器值低於或高於設計風速的20%,必須及時查明原因進行處理。風速傳感器應安設在巷道前後10米無分支流、無障礙、斷麵無變化、能準確計算測風斷麵的地點。
(三)長距離掘進工作麵傳感器安設:
T1——掘進工作麵風流中的瓦斯傳感器,瓦斯報警濃度≥1%、斷電濃度≥1.0%,複電濃度<1.0%;
T2——掘進工作麵回風流中的瓦斯傳感器,瓦斯報警濃度≥0.80%、斷電濃度≥1. 0%,複電濃度<1.0%;
T2(X),X≥1——巷道每掘進500m掘進工作麵回風流中增設的瓦斯傳感器,瓦斯報警濃度≥1.0%、斷電濃度≥0.8%,複電濃度<1.0%;
斷電範圍:
T1、T2、T2(X)、——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四)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總回風巷的測風點,應安設瓦斯和風速傳感器;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總回風巷應安設一氧化碳傳感器。
(五)礦井主要扇風機的風硐安設風速和壓差傳感器。
(六)瓦斯抽采站的傳感器應按以下要求安設:
1、抽采站內,在距巷頂300mm處安設瓦斯傳感器,當空氣中瓦斯濃度超過0.5%,發出聲光報警。
2、抽采站內,在距巷頂300mm處安設溫度傳感器,當抽采站內溫度大於等於34℃時,發出聲光報警。
3、在抽采泵站輸入管路中應安高濃度瓦斯、流量、壓差傳感器。
(七)井下變電所、水泵房、充電房等機電硐室應安設溫度傳感器。
(八)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及總回風巷道內臨時施工地點的電氣設備上風側10m~15m處應安設瓦斯傳感器。
(九)井下煤倉、地麵煤倉上方及封閉的地麵選煤廠機房內上方安設瓦斯傳感器由礦總工程師定。
(十)帶式輸送機滾筒下風側10m~15m處應安設煙霧傳感器 。
(十一)打鑽地點必須安設瓦斯傳感器,其位置安設在鑽孔施工地點回風側5~10m,其報警點為≥1.0%,斷電點為≥1.5%,斷電範圍為打鑽地點周圍20m範圍及其回風係統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十二)安全監測裝置的井下分站設在便於觀察、調試、檢驗且支護良好、無淋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安設時應加墊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低於300mm或吊掛在巷道中。
(十三)掘進巷道T1探頭、瓦斯便攜儀懸掛在距迎頭不大於5m的範圍內,並要避開風筒出風口處。瓦斯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不得大於300mm ,距巷道側壁不少於200mm,掘進工作麵瓦斯傳感器的安設位置嚴禁正對風筒出風口,風速、壓差、溫度、一氧化碳傳感器懸掛在能正確反映該點實際測值的地點。回采工作麵上隅角的瓦斯傳感器T0位置距巷幫和老塘側充填袋不大於800mm,距頂板不得大於300mm。
(十四)安全監測裝置應使用阻燃電纜。電纜上每隔100m處作一黃色標誌,標誌長度為100mm,電纜的敷設、連接方式,必須符合《規程》有關規定。
七、監控中心站應24小時連續正常工作,設備性能符合規定,有斷電狀態和饋電狀態監測、報警、顯示、存儲和打印報表功能。中心站主機應不少於2台,1台備用。監控中心必須由一名值班人員,認真監視終端機屏幕所顯示的各測點參數的變化情況,發現異常時應立即通知礦調度所和通風調度。
調度所接到監控中心的彙報後,立即通知礦總值人員、通風區和有關單位,查明原因,及時處理。調度所值班人員不能解決瓦斯超限問題時,由調度所通知通風副總工程師或總工程師采取措施處理。24小時仍未解決的必須向集團公司通風處彙報。
八、監測隊必須對當日獲得的信息進行03manbetx 整理,打印《安全監測重點日報》,經總工程師審批後,將重點日報及處理意見分別報送有關部門,並定時向集團公司通風處彙報。
九、井下所有煤巷炮掘工作麵,放炮前後放炮員必須通知調度所,並由調度所通知監控中心室,調度所調度員和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要在監控終端觀察放炮期間瓦斯變化情況。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要對放炮地點裝置控製區域實施斷電。調度所調度員負責監督放炮前是否斷電。炮後半小時由測氣員、放炮員、迎頭班長共同到迎頭驗炮測氣,無異常情況且瓦斯濃度小於1.0%時,方可向調度所、監控中心室彙報,恢複送電工作。
十、工作麵傳感器的延伸,監測裝置、線路的回線由監測人員負責。炮掘工作麵放炮前,工作麵班隊長負責將T1傳感器和通訊電纜及瓦斯便攜儀後撤懸掛到安全地點(煤巷20~30m、半煤岩30~50m、岩巷50~70m)的風流中,恢複工作隨即掛到工作麵風流中5m範圍內。回采工作麵T0、T1傳感器由測氣員監督綜采隊班長負責移挪,T1傳感器距工作麵不得超過10m。各采、掘工作麵傳感器挪移由測氣員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挪移。
十一、施工單位必須保護好監控探頭和電纜。回采工作麵在上風巷改棚段20m的臨近電纜要套皮管,割上山角煤、上隅角收作及改棚時,必須保護好上隅角及工作麵T1探頭。若貫通巷道掘進,必須按同等要求保護並挪移被貫通迎頭T1探頭和監控電纜。
十二、施工單位在灑水或噴漿時嚴禁將水(漿)噴灑在監控探頭上,嚴禁人為堵塞探頭或其他方式導致探頭不能正常反應監測區域的氣體情況或將探頭不按規定吊掛。
十三、當班測氣員應及時校對分管區域瓦斯傳感器的數值,並記錄彙報。當瓦斯濃度值誤差超過規定範圍,應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監測隊在8小時以內調校完畢。
十四、測氣員、放炮員、安監員負責監督檢查瓦斯傳感器的安設、吊掛和風電、瓦斯電閉鎖情況,發現違章現象立即停止工作,並向調度所、監測中心彙報。
十五、監測隊每10天對瓦斯傳感器進行一次調試校核,使調試各項指標符合規定,並認真做好調校記錄。
十六、安全監測裝置在井下連續運行6~12個月,井下部分須全部運到井上全麵檢修。
十七、與安全監測裝置有關聯的電氣設備、電源線及控製線,均由轄區內的機電人員負責維護。使用單位若須更換或拆除時,必須與監測隊聯係,共同處理。
十八、安全監測裝置發生故障時,監控中心必須及時向調度所彙報,監測值班人員應立即進行處理。監測人員在處理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測氣員要加強人工瓦斯檢測。
十九、當監控維護人員發現瓦斯電閉鎖失效,應立即彙報礦調度,礦調度必須下達在該工作麵停止生產的指令,並要求安檢科和機電科派人到現場鑒定。
二十、使用斷電裝置的工作麵、硐室、井巷等地點,嚴禁自動複電,隻有當瓦斯濃度降到允許濃度以下方可人工複電。
二十一、為了保證安全監測裝置的正常工作,礦井要配備一定數量的備用設備,零配件材料和維修校正用的儀表,暫不使用的裝置,必須妥善維護保養,防止日曬、雨淋、鏽蝕和拆套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二十二、井下安全監測裝置,未經監測隊許可,任何人不得隨意挪用和拆除,並不得損壞監測裝置。因放炮、運材料或改棚損壞監測線路而影響安全生產的,視其情況按有關規定對有關單位進行處理。
二十三、除以上地點外,其它地點的一氧化碳、溫度等傳感器的設置由礦總工程師確定,高溫火點、火區必須設置。
二十四、監測隊每天對井下所有瓦斯電閉鎖裝置進行隨機斷電試驗,斷電區域的施工單位在試驗期間未向調度所申請複電,由調度所負責詢問原因,及時通知監控中心值班人員。
二十五、瓦斯電閉鎖裝置控製區域的施工單位在試驗期間要積極配合,因故不需要送電的要主動向調度所說明原因。
二十六、施工單位需要安裝監控探頭時,必須提前一個圓班寫出書麵申請報監測隊。
二十七、綜掘掘進工作麵迎頭20米範圍內、炮掘掘進工作麵迎頭50米範圍內監控設備及監控線由施工隊負責維護、整理,監測隊每天中班維護、整理一次。
二十八、監測監控安裝標準
(一) 井下安裝標準
1、煤巷通信線放在皮帶機對側偏中線在頂上200㎜.
2、岩巷通信線吊掛在風筒對側,距動力電纜300㎜以上。
3、井下主要大巷、機電硐室線路吊掛以機電相關要求為準。
4、井下主線路電纜每個接線盒處留一處20cm的餘線。井下掘進巷道每隔200m留20cm的餘線。
5、順槽中的通信線應避開障礙物。
6、岩巷掘進距迎頭100m拉鐵絲吊線。
7、除主要大巷線路掛在電纜鉤上外,其它通信線一律用鐵絲拉直吊掛。
8、兩通、三通接線盒外殼標注編號,兩通接線盒正麵朝下,五通在幫上,正麵朝外。
9、局扇開停安裝指示燈必須易於人員觀察。
10、瓦斯傳感器吊掛從吊掛的柄處距頂260㎜。距巷道側壁不小於200㎜,采掘工作麵的顯示麵麵向回風側,硐室的顯示板麵向進風側。
回采工作麵T1瓦斯傳感器距工作麵≤10m,T2瓦斯傳感器距風流第一彙合點10~15m;掘進工作麵 T1瓦斯傳感器距工作麵≤5m, T2瓦斯傳感器距風流第一彙合點10~15m,煤巷掘進工作麵每進尺500m增設T2瓦斯傳感器設置與T2瓦斯傳感器相同,工作麵內鑽場安設瓦斯傳感器設置與T2瓦斯傳感器相同;掘進工作麵串聯時,在被串工作麵局扇前3~5m處安設T3瓦斯傳感器。機電硐室及瓦斯抽排泵站瓦斯傳感器安設在距第一回風彙合點1~3m處。
11、風門傳感器安裝在門軸側。
12、風門傳感器定義進風側為風門1、回風側為風門2.
13、分站安設在便於人員觀察、調試、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安設時將分站立櫃加墊支架放置。
14、五通接線盒到分站的餘線0.5m,並用兩根直徑10㎜鐵絲固定。
15、井下分站、手提開關、斷電器編號一致,斷電器以定義點號定義。
16、手提開關吊掛按照機電科的位置管理標準吊掛。
17、瓦斯電閉鎖,按照機電科的標準安設。設置符合《規程》規定和技術措施要求。
18、核子秤由監測隊安裝維護,由施工單位管理。
19、工業電視在粉塵大的地方,每天擦一次攝像頭。
a) 地麵中心站標準
1、中心站必須采用雙電源,並定期檢查供電線路及UPS備用電源性能,減少因供電原因而造成的數據中斷。
2、減少因更換監控主機而產生的數據中斷時間。定期更換中心站監控主機時,把要整理及更換的設備準備齊全,選擇業務熟練的人員進行設施更換及處理,在更換過程中盡量減少數據中斷時間,保證其監控數據的連續性。
3、做好防病毒工作。運行的主機在受到病毒侵害時,應先查明原因,不得把受病毒侵害的主機上數據文件拷貝到備用主機上,以防病毒再次感染到備用主機上,而影響正常使用。中心站計算機嚴禁從事與監控係統無關的事,以防止病毒及操作不當而造成的數據中斷。
4、做好防雷擊工作。為防止監控係統通訊接口在雷雨季節遭受雷擊而中斷監控數據,必須使用係統防雷裝置。每年雷雨季節前,要對防雷裝置和接線盒進行1次檢查維護,嚴防接頭鬆動和進水。
5、每月進行1次通訊電纜性能測試。在檢測過程中要精心操作,防止電纜芯線與屏蔽層相連。
6、管理人員每天對記錄檢查一次。
7、測點定義,迎頭一律用T1表示,回風一律用T2表示,T2(1)T2(2)用中文括號,其它一律按照機房管理規定執行。
8、中心站技術人員每周對主機的傳感器定義檢查,把主機進行數據備份到備用主機上。
9、機房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機房製定的各種製度。
二十九、探頭管理牌板的使用與要求
1、探頭管理牌板與瓦斯管理牌板掛在一起,吊掛要求與瓦斯管理牌板一致。牌板要保持清潔,由責任單位負責。
2、探頭管理牌板的安設地點、責任單位、責任人、日期四欄由施工單位填寫,探頭型號、維護人兩欄由監測隊填寫。
3、填寫要求:采煤麵T1的安設地點欄填***工作麵,責任單位欄填綜采*隊,責任人欄填當班班長的名字,日期欄填年、月、日和班次。
4、掘進麵T1的安設地點欄填***工作麵,責任單位欄填**隊,責任人欄填當班班長的名字,日期欄填年、月、日和班次。
第三章 粉塵綜合治理規定
一、建立防塵領導機構
1、礦要成立防塵領導小組,礦長任組長、總工程師任副組長。
2、成員:副礦長、副總。
井下各施工單位要建立綜合防塵領導小組,各單位行政負責人要親自掛帥,配齊專、兼職防塵人員,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各項防塵工作。
二、健全和完善井下防塵供水係統
1、井下主要運輸大巷、車場、采區運輸巷、采區回風巷道、輸送機裝載點、卸載點膠帶機運輸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麵進回風巷、煤倉放煤口、掘進與開拓等巷道中要健全和完善防塵供水管路。
2、皮帶機運輸巷道、兩翼回風大巷、掘進巷道、采煤工作麵上下順槽的防塵供水管路要每隔50m設置三通及閘閥,管路完好水壓滿足要求,其它地點巷道的防塵供水管路每隔100m撥一個三通閥門,所有皮帶機、鏈板機轉載點,均要在供水管路上設三通閥門,以便安置轉載噴霧。
3、采煤工作麵上、下風巷在拆除供水管路時,下風巷水管末端水撥三通閥,上風巷水管末端的水拔哨距工作麵不得超過30m。
4、防塵供水係統不健全的采煤工作麵不得進行調試、生產,掘進工作麵不得開工。
5、巷道修護、回棚施工作業地點,必須安裝齊供水管路後,方可施工。
6、所有施工單位不得隨意拆除或更換供水管路,各施工生產單位要按規定加強供水管路、三通閥門的檢查與維護,杜絕跑冒滴漏,確保所有施工地點供水管路有足夠的水量、水壓。
三、綜采麵防塵規定
1、回采工作麵上、下順槽距工作麵200m範圍內要設置3道淨化噴霧,且首道淨化噴霧距工作麵距離不得超過30m,下順槽在距順槽外口50m的位置處增設一道淨化噴霧,噴霧要封閉全斷麵,且能正常使用。
2、回采工作麵采煤機內、外噴霧及負壓噴霧霧化程度好,能覆蓋滾筒並堅持要正常使用;移架噴霧及放頂自動同步噴霧必須正常使用。
四、掘進巷道防塵規定
(一)岩巷掘進
1、岩石錨噴巷道使用弧形噴霧,必須用卡子固定於巷道頂部。
2、噴霧兩頭距巷幫不大於0.1m,噴霧管上每0.5~0.8m安裝一個單眼噴頭,噴頭迎著風流方向(與巷道中線呈45°夾角),噴霧裝置安裝不少於3個固定點,要牢固不能擺動。
3、岩石巷道在距迎頭100m範圍內必須安設三道淨化噴霧裝置,第一道噴霧距迎頭距離不超過30m,每隔30m安設一道,隨著巷道的掘進要及時挪移三道噴霧的位置,同時必須確保噴霧好、靈敏可靠。每道噴霧均要封閉巷道全斷麵,且能正常使用,在打眼、拌料、噴漿、裝岩時必須打開且正常使用。
4、當岩石巷道施工100m後,在距第一回風彙合口向迎頭方向30m的範圍內設一道淨化風流的噴霧,要封閉巷道全斷麵,且能正常使用。
5、岩石巷道放炮掘進時,炮前、炮後,放炮地點20m範圍內必須進行全巷道全斷麵灑水滅塵,衝刷巷幫。
6、岩石巷道掘進時耙矸機耙矸時迎頭20m範圍內必須進行全斷麵全巷道灑水滅塵。
7、岩石巷道掘進時,施工單位負責從局扇處到迎頭段巷道每圓班全斷麵至少灑水滅塵一次。灑水時必須將風筒上及各種管線上的浮塵衝刷幹淨,電纜、開關、接線盒等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二)煤巷掘進
1、錨梁網巷道使用直管噴霧,用鐵絲把直管噴霧固定在錨梁網上;U型棚巷道使用弧形噴霧,用鐵絲把弧形噴霧固定在U型棚上。噴霧兩頭距巷幫不大於0.1m,噴霧管上每0.5~0.8m安裝一個單眼噴頭,噴頭迎著回風流方向(與巷道中心呈45°夾角),噴霧裝置安裝不少於3個固定點,確保開啟噴霧時噴霧管牢固不能擺動,且噴霧所在平麵與巷道中線垂直,不能吊斜。
2、轉載噴霧采用雙噴頭的,固定安設在轉載點正前方約200㎜~300㎜的位置,距離轉載點高度過300㎜~500㎜為宜,噴頭傾斜方向對準煤流線。
3、轉載噴霧使用單噴頭的采用吊掛式,用鐵絲固定後,噴霧水管及噴頭必須做到不能擺動;相對固定的轉載噴霧采用地麵焊製好的轉載噴霧裝置,用螺栓固定在轉載滾筒一側距離轉載點高度為300㎜~500㎜為宜,且將噴頭要正對煤流線。
4、噴霧的軟水管需沿巷幫垂麵固定,過長的軟水管需盤好掛於巷幫合適位置。
5、煤巷道在距迎頭100m範圍內必須安設三道淨化噴霧裝置,第一道噴霧距離不超過30m,每隔30m安設一道,隨著巷道的掘進要及時挪移三道噴霧的位置,每道噴霧均要封閉巷道全斷麵,且能正常使用。
6、當巷道施工100m後,在距第一回風彙合口向迎頭方向30m的範圍內設一道淨化風流的噴霧,要封閉巷道全斷麵,且能正常使用。
7、綜掘機必須有內、外噴霧裝置,霧化程度要好,水壓足且能覆蓋整個滾筒。掘進機割煤或煤電鑽打眼時必須開啟噴霧裝置,並保證滅塵效果。
8、煤巷掘進時,施工單位負責從局扇處到迎頭段巷道每圓班全斷麵至少灑水滅塵一次。灑水時必須將風筒上及各種管線上的浮塵衝刷幹淨,開關、電纜接線盒等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9、掘進工作麵施工單位負責本工作麵的噴霧設施(包括綜掘機內、外噴霧)安裝、挪移和維護管理。
10、巷修地點安裝淨化噴霧用鐵絲固定,噴頭迎著風流方向,噴霧裝置安裝不少於3個固定點,要牢固不能擺動。
五、各種巷道使用不同類型噴霧的具體要求
1、錨梁網巷道使用直管噴霧,用鐵絲把直管噴霧固定在錨梁網上;U型棚巷道使用弧形噴霧,用鐵絲把弧型噴霧固定在U型棚上。噴霧兩頭距巷幫不大於0.1m,噴霧管上每0.5~0.8m安裝一個單眼噴頭,噴頭迎著回風流方向,與巷道中線呈45°夾角,噴霧裝置安裝不少於3個固定點,確保開啟噴霧時噴霧管牢固不能擺動,且噴霧所在平麵與巷道中線垂直,不能吊斜。
2、轉載噴霧采用雙噴頭的,固定的安設在轉載點正前方約200mm~300mm的位置,距離轉載點高度為300mm~500mm為宜,噴頭傾斜方向對準煤流線。
轉載噴霧使用單噴頭的采用吊掛式,用鐵絲固定後,噴霧水管及噴頭必須做到不能擺動;相對固定的轉載噴霧采用地麵焊製好的轉載噴霧裝置,用螺栓固定在轉載筒一側;距離轉載點高度為300mm~500mm為宜,且將噴頭要正對煤流線。
3、噴霧的軟水管需沿巷幫垂直固定,過長的軟水管需盤好掛於巷幫合適位置。
六、公共巷道防塵規定
1、礦井主要進風大巷必須安裝淨化噴霧;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礦井(采區)進、回風巷,井底車場等公共巷道每圓班至少灑水滅塵一次,灑水必須做到全斷麵濕潤,特別是巷道底板,各種管線上的浮塵必須衝刷幹淨,有特殊要求(如開關、電纜接線盒等)不能灑水的除外。
2、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超過5m的煤塵堆積(用手捏成團經振動不飛揚的不在此限)。
七、防塵噴霧管理牌板使用與要求
1、防塵噴霧管理牌板固定采用以下方法
(1)在進回風大巷(岩石巷道)內,永久性防塵噴霧管理牌板固定前,先用水泥在巷幫上泥一塊光滑平整且成型完好的設施牌板,泥牌板時在四周嵌上木條,木條的長度分別和牌板的寬度和長度相等,設施牌板底邊要與巷道腰線平行,且不得壓著腰線。固定時,用螺絲釘把牌板牢固吊在木條上。
(2)在煤層回風巷或煤(岩)掘進巷道內的牌板固定時,先用螺絲釘把牌板固定在木條上麵,木條長度分別和牌板的寬度和長度相等,再用鐵絲一起固定在巷幫上,牌板底邊與腰線平行,且不得壓著腰線。
2、防塵噴霧管理牌板懸掛及填寫要求:
(1)井下所有弧形、直管型噴霧(多個噴頭)均需安設防塵噴霧管理牌板,不得合用。
(2)采掘頭麵,防塵噴霧牌板隨著噴霧的移動而移動,且必須固定在噴霧的上風側5m範圍內。吊掛高度距巷道底板為1.5m。
(3)牌板要按規定認真填寫噴霧類型(半圓或直管)、噴頭個數、當班責任人及日期。
(4)牌板要保持清潔整齊,字跡要端正清晰,不得隨意塗改。
3、其它
(1)防塵噴霧牌板必須牢固的固定在巷幫上。牌板附近5m範圍內不得存放任何雜物,且不得被其它物料遮擋。
(2)防塵噴霧牌板管理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在放炮、噴漿、挪移、灑水等過程中必須加強保護,不得損壞牌板或不按要求管理牌板。同時,管理牌板必須及時懸掛。
八、防塵設施責任劃分
1、各施工單位要及時對工作麵及所有運煤係統轉載點安裝完善噴霧設施,並要保持正常使用。做到靈敏可靠;霧化好。
2、采區煤倉下口淨化噴霧由通風區負責安裝、管理、使用和維護。
3、各采煤工作麵上、下順槽的風流淨化噴霧由采麵安裝隊在進行工作麵安裝時按標準一並安裝,達到安裝標準後方可與采煤隊辦理交接手續,由采煤隊負責管理、使用、維護、挪移。
4、各掘進工作麵的回風流及其出貨係統淨化噴霧由各施工單位負責安裝、管理、使用、維護、挪移。
5、膠帶機大巷的風流淨化噴霧由通風區負責安裝、管理、使用、維護。
6、軌道大巷的淨化噴霧由通風隊負責安裝、管理和維護。
九、隔爆設施管理規定
1、隔爆設施安裝的地點:礦井兩翼、相鄰的采區、相鄰的煤層、相鄰的采煤工作麵間,煤層掘進巷道與相鄰的巷道間,煤倉同與其相通的巷道間,采用獨立通風並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他地點同與其相連通的巷道間,揭煤巷道中。
2、隔爆水袋安裝位置:首列隔爆水袋與工作麵(迎頭)的距離必須保持在60~200m範圍內,每隔1.2米安設一列,回采工作麵在回采前機巷、風巷一般均安設21列(每一組三列,共7組)。
3、采煤工作麵及掘進順槽隔爆水袋的規格、數量均為:40L/隻,共210隻。機、風巷分別安設7組21列、每列5隻,共105隻。
4、安裝要求
(1)主要隔爆設施的水量必須不小於400L/m3,輔助隔爆設施的水量必須不小於200 L/m3。
(2)隔爆水袋的排間距為1.2m~3.0m,主要隔爆棚的棚區長度不得小於30m,輔助隔爆棚的棚區長度不得小於20m。
(3)首列水袋與工作麵的距離必須保持在60~200m範圍內。
(4)隔爆水袋的長邊垂直於巷道走向方向;具備條件的水袋必須設置在直線段內。
(5)水袋與巷道的交叉點、轉彎點、變坡點的距離不得小於30米。
(6)隔爆水袋外圍要經常衝洗,保持幹淨。
(7)隔爆水袋(水槽)缺少掛鉤的要及時補上,搗爛的隔爆水袋(水槽)和破損的隔爆水袋(水槽),要及時更換。
(8)隔爆水袋距離頂梁(無支架時為頂板)、兩幫(支柱)的間隙(縱向投影)不得小於100mm;同列隔爆水袋邊緣之間間隙不小於100mm,隔爆水袋底部距巷道軌麵不小於1.8m;
(9)棚組內各列隔爆水袋的安裝高度應保持一致;且每列隔爆水袋間距為1.2m;
(10)隔爆水袋的掛鉤采用6mm的鋼筋加工成“S”型掛鉤;
(11)吊掛水袋一端的掛鉤必須是直鉤,直鉤長度為25mm,掛鉤角度為60°,袋兩邊的掛鉤應相向吊掛)符合規定,並掛牌管理。袋兩邊的掛鉤應相向吊掛,同一排水袋邊沿吊掛平直,水袋懸掛橫、豎成線。
5、輔助隔爆水袋安裝橫、豎梁必須采用1寸鍍鋅鋼管(主要隔爆水袋安裝橫、豎梁必須采用2寸鍍鋅鋼管)。為了能適合不同寬度的斷麵,要求橫梁準備兩根鍍鋅鋼管,長度分別為3.1m和0.9m,為了能使兩根鋼管連接牢固,要求每根鍍鋅鋼管一端外螺紋車絲(兩端各車絲長為50mm)
6、隔爆水袋掛鉤要求
用Φ6毫米的鋼筋加工成“S”型的掛鉤及綁紮鐵管用12#鐵絲均由施工單位報計劃領用。
7、隔爆設施管理
(1)礦井兩翼、相鄰采區巷道的隔爆設施由通風隊負責管理。
(2)采煤工作麵上、下順槽的隔爆水袋礦通風區負責管理,日常保護由各采煤單位負責。
(3)各煤巷、半煤岩巷掘進工作麵的隔爆水袋由各掘進單位負責管理。
(4)已經安設隔爆設施的地點,拆除隔爆設施前必須經礦通風區同意,否則不得拆除。
十、防塵灑水工作區域劃分
1、軌道大巷及井底車場、聯巷嚴格執行公共巷道文明衛生管理規定,由責任單位每圓班衝刷一次。
2、所有公共回風巷嚴格執行公用巷道文明衛生管理規定,由責任單位每圓班衝刷一次。
3、膠帶機大巷由機電科負責每圓班衝刷一次。
4、采煤工作麵上順槽、下順槽及出貨係統由綜采隊負責,每圓班全麵衝刷一次。
5、掘進工作麵進料、出貨係統由掘進施工單位每圓班對其進料路線、掘進巷道、出煤(矸)係統巷道以及其回風聯巷全麵衝刷一次。
6、巷修、回棚施工的巷道,施工單位每圓班要衝刷一次。
7、施工單位對各轉載點及煤倉前後20m範圍內的巷道每班要清除一次煤塵。
8、各單位負責管轄範圍內巷道,不得有煤塵堆積現象。
9、所有放炮作業場所,放炮地點附近20m範圍內巷道每次放炮前、後,由在該工作地點施工的掘進隊負責灑水降塵。
十一、防塵噴霧設施安裝工作劃分規定
1、軌道大巷由通風區負責安裝及管理。
2、膠帶機大巷由通風區負責安裝。
3、各采煤工作麵上、下順槽由備采麵安裝隊在工作麵安裝時一並按標準負責安裝完畢後移交采煤隊。
4、煤(岩)掘進巷道由該掘進工作麵施工單位負責安裝。
十二、隔爆設施安裝、拆除工作劃分規定
1、礦井兩翼、相鄰采區巷道的隔爆設施由通風區負責安裝。
2、采煤工作麵上、下順槽的隔爆水袋由備采麵安裝隊在工作麵進行安裝時一並按標準予以安裝後移交通風區。
3、各煤巷、半煤岩巷等掘進工作麵的隔爆水袋由施工單位負責安裝。
4、已經安設設隔爆設施的地點拆除隔爆設施前必須經礦通風區同意,否則不得拆除。各煤巷、半煤岩巷等掘進工作麵的隔爆水袋由施工單位負責拆除;回采工作麵的隔爆設施由工作麵拆除單位負責拆除,其他需要拆除的地點由礦通風區負責拆除。
十三、按時完成井下各工序粉塵濃度測定工作
1、通風區每月要對井下各工序粉塵濃度至少各測定兩次,並將有關測定結果及時報礦有關領導和有關單位。
2、通風區每季度要采取塵樣送通風化驗機構化驗粉塵分散度,每半年采取塵樣送通風化驗機構,03manbetx 粉塵遊離SiO2的含量。
十四、實行放炮作業的采掘工作麵,必須采用濕式打眼和使用水炮泥,巷修單位需要打眼時一並實行濕式打眼。井下每位職工必須按規定佩戴個人防護工具。
第四章 放炮管理規定
一、一般管理規定
1、井下放炮工作必須由專職放炮員擔任。在煤層中放炮,專職放炮員必須固定在一個工作麵。
2、采掘麵采用毫秒爆破,掘進工作麵應全麵一次起爆,不能全斷麵一次起爆的,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麵,可分組裝藥,但一組裝藥必須一次起爆,嚴禁在一個采煤工作麵使用2台放炮器同時放炮。
3、采掘工作麵放炮應采用正向起爆,若需采用反向起爆,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
4、腳線間的連接必須由放炮員或經過培訓合格的班組長操作,人數不超過2人,腳線間必須扭結牢固、懸空,不得虛接。放炮母線和腳線間的連接、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必須由放炮員親自操作。每次放炮工作前放炮員必須對母線進行全麵檢查,放炮母線不得出現裸線和明接頭。若母線存在破皮露芯或斷線情況造成拒爆02manbetx.com ,放炮員按嚴重“三違”進行處理。
5、裝藥結束後放炮母線拉至放炮地點後,必須用電爆網絡儀進行測試並記錄,否則放炮員按嚴重“三違”處理。
6、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餘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填滿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嚴禁裸露爆破。
采掘工作麵爆破落煤前或石門揭穿突出煤層時,所有不裝藥的眼、孔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充滿,充滿深度應不小於爆破孔深度的1.5倍。
7、炮眼深度小於0.6m,最小抵抗線:煤層小於0.5m,岩層小於0.3m,均不得裝藥放炮。嚴禁打淺眼或在淺眼內裝藥放炮。
特殊情況下,如挖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必須製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8、使用專用放炮器放炮,放炮隻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放炮,嚴禁用軌道、金屬管、水或大地等作回路;放炮前,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嚴禁放明炮、糊炮。
9、放炮員、瓦檢員、班組長都必須在現場執行“一炮三檢”製、“三人聯鎖放炮”製。
10、起爆後等至規定時間,放炮員、測氣員和班組長必須進行驗炮工作,確認無誤後,方可撤除警戒,否則放炮員、測氣員和班組長按嚴重“三違”處理。若存在拉炮,處理瞎、拉炮(包括殘炮)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
二、放炮員放炮操作管理規定
(一)放炮員必須持證上崗,攜帶瓦斯便攜儀。
(二)裝配引藥必須由放炮員親自操作。裝配引藥時,隻許由藥卷頂部裝入,嚴禁將雷管斜插、側插、側綁,不得用雷管替代炮錐。
(三)放炮員在裝炮前,要和測氣員共同檢查工作麵三道放炮噴霧、水把哨、瓦斯傳感器、便攜儀及局部通風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完好、符合要求。認真檢查放炮地點前後20m範圍內的瓦斯、煤塵情況,嚴禁有瓦斯積聚及超限現象,否則不得裝藥放炮。
(四)必須按爆破作業圖表和爆破說明書裝炮。必須認真監督檢查裝炮質量,嚴格裝炮七程序(即:掏淨岩粉、座底泥、正向裝炮、封頭泥(同時裝入彩帶)、水炮泥、封口泥、填滿封實且雷管腳線扭結懸空)。
(五)放炮母線同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懸掛在巷道兩側。若必須掛在同一側時,放炮母線必須掛在電纜下方,並應保持0.3m以上的懸掛距離。
放炮母線、連接線和雷管腳線之間的接頭均相互扭緊懸空。放炮母線嚴禁使用裸線,不得有明接頭。
(六)放炮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隻準放炮員一人操作。放炮員必須最後一個離開放炮地點,並在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放炮。
(七)炮把必須由放炮員隨身攜帶,任何時候不得轉交他人;不到放炮時,不得將炮把插入炮器內;放炮後,必須立即拔出,摘掉母線,扭結短路。
(八)嚴格放炮人、牌、網三警戒製度,放炮員每一次放炮前要加強對放炮警戒的監督、檢查工作。放炮在遠離工作麵的安全地點進行,並嚴格遵照作業規程(措施)執行。放炮警戒距離比照作業規程(措施)規定的放炮距離。
(九)采煤工作麵、煤層掘進工作麵及瓦斯煤塵異常的岩石掘進工作麵,每次放炮前放炮員必須向調度所彙報該麵的通風、瓦斯、斷電、驗電、撤人情況,經同意後方可放炮。
(十)嚴格執行驗炮製度。炮後15(或30)分鍾,且炮煙被吹散,工作麵及回風流中瓦斯濃度降至1.0%以下時,方可由放炮員、測氣員、班組長一同進入工作麵驗炮;驗炮後,放炮員必須將驗炮情況向調度所彙報,未經放炮員同意,不得恢複送電,其他人員不得進入警戒線以內。
(十一)嚴格爆破管理。
1、雷管必須做到專人專號專用,當班未用或未用完的雷管必須如數退庫。
2、對於施工隊撇鉤爆破,當班爆破工在下班爆破工未到的情況下,必須堅持並認真地完成爆破工作。如當班爆破工正在迎頭操作的情況下,下班爆破工到達現場,當班爆破工必須完成本班的全部爆破工作,方可進行交接班。
3、對於施工隊撇鉤爆破,當班爆破工在下班爆破工到達現場後仍未爆破,兩班爆破工可以進行交接。兩班爆破工必須交接清楚,同時向隊值班彙報,隊值班做好記錄。
4、爆破工在井下彙報工作時,應將現場爆破工作情況及火工品使用情況彙報清楚。施工單位應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下班是否開放炮計劃或者開適當的炸藥計劃單。
5、爆破工不得因施工隊撇鉤爆破而故意拖延時間,不給施工隊爆破,故意刁難施工隊。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6、施工隊必須積極配合爆破工現場交接班,嚴格執行火工品使用、領退管理規定。
(十二)放炮員必須按規定做好瞎、拉炮的處理工作,處理瞎、拉炮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至少0.3m處,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3、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藥或從引藥中拉出雷管;嚴禁將炮眼的殘眼(無論有無殘餘藥)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
4、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後,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爆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5、在放炮地點20m以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阻塞巷道斷麵三分之一以上的。
6、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降、有顯著瓦斯湧出、煤岩鬆散、透老空等情況。
7、監測傳感器設置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或迎頭未懸掛瓦斯便攜儀的。
8、煤層采掘麵未按規定斷電、撤人的。
9、工作麵風量不足的。
10、爆破地點凡有5~9條中之一者,爆破工有權拒絕放炮。
三、生產單位協助放炮員做好以下工作
(一)送藥人員必須使用藥包運送炸藥;藥運到工作地點後,要同放炮員驗藥入箱,相互簽字認可。
(二)按照爆破作業圖表和爆破說明書進行打眼、裝藥,並確保裝炮質量,嚴禁裝空心炮以及裸露爆破。
(三)工作麵最底兩排眼,必須使用彩帶放炮法增裝彩帶。
(四)工作麵裝藥除協助放炮員裝藥人員,迎頭20米後懸掛警戒牌,閑雜人員撤出20米以外,迎頭20米範圍內嚴禁從事與裝藥無關的工作。
(五)負責放炮前後20m範圍內灑水滅塵和迎頭監控設施的保護,挪移工作。
(六)生產班組長負責指派專人進行警戒和警戒聯係。警戒位置按規定設好“人、牌、網”三警戒;放炮後未經放炮員同意,不得擅自撤除警戒。警戒設置好後,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警戒區域。
(七)貫通放炮時,生產班組長要按照貫通措施要求,落實好警戒及氣體檢查工作。
(八)按規定負責電氣設備停、斷電工作(傳感器斷電的工作麵,還必須進行人工切斷電),未經放炮員同意,不得擅自強行送電。
第五章 “一通三防”處罰規定
(一) 通風管理
1、未經通風區同意隨意挪移、安裝局扇的罰款2000元;無備用局扇、無消音器、局扇 安裝離地高度不符合要求或局扇不具備自動切換功能、局扇附近無備用三通、掘進迎頭無備用風筒或備用風筒距迎頭的距離超過100m的、局扇附近5m範圍內有電器設備、水泥台和料石等影響通風斷麵的各罰款500元。
2、局扇司機睡崗、離崗的,進“三違”學習班;無專職局扇司機的,罰責任單位1000元,責任人或班隊長進“三違”學習班並罰款500元;造成瓦斯超限,按超限02manbetx.com 嚴肅追查處理。
3、堵塞、折斷風筒、掐風筒及未經允許任意調節風量的,罰責任單位1000元,責任人進“三違”學習班;風筒開洞劃口,每洞罰款200元;風筒未逢環必掛,按每環100元罰款;炮崩(迎頭20m除外)、鋼絲繩彈壞風筒的,罰責任單位1000元,現場責任人罰款500元,不及時修補增罰責任單位1000元;車刮損壞風筒,罰責任單位2000元,現場責任人罰款1000元,如隱瞞不報被查出的罰責任單位1000元,現場責任人送“三違”學習班學習或清除出礦;風筒未使用拉絲按規定吊掛風筒的罰施工單位500元,風筒維護工200元;風筒變徑不按規定使用過度節的,罰款100元;有不合格接頭每個罰款100元;吊掛不平直、風筒上有積塵未清掃、拐直彎未使用彎頭、迎頭風筒落地未吊掛的、迎頭20m超過50mm的破口等不及時進行整改的,罰責任單位500元,現場責任人200元。風筒未及時接至迎頭或刮壞風筒,測氣員或相關管理人員督促後,責任單位不進行整改的,責令其停止掘進,彙報礦調度,並掛黃牌。造成瓦斯超限的,按瓦斯超限02manbetx.com 進行處理。
4、各單位的電纜、風水管必須從風門牆預先留設的孔內穿過,嚴禁從風門中通過,否則罰款500元。
5、通風區測氣員對分管範圍內的通風設施起監督檢查作用,責任不到位的罰款500元,造成後果給予嚴肅追查處理。
6、施工地點附近風門由施工單位負責管理,將礦車停留在通車風門位置的,罰款500元;將一組風門同時打開的,罰款1000元,造成風流短路影響生產或造成瓦斯超限的,給予責任人離崗培訓或清退出礦,並罰責任單位5000元。
7、工作中不慎損壞風門或風門閉鎖裝置者,給予責任人罰款500元,罰責任單位2000元。隱瞞不報的責任單位,罰責任單位1000元,責任人1000元,並送“三違”學習班學習。
9、作業中損壞封閉牆及柵欄,擅自進入柵欄的給予責任人離崗培訓處理或清退出礦,並罰責任單位1000元。
10、風筒及切換三通裝置損害嚴重需要停風更換的,沒有停風措施,擅自停風更換的,責任人按嚴重“三違“處理,罰責任單位1000元,造成瓦斯超限的嚴格按追查處理執行。
11、風門及柵欄前後5m範圍內必須做到無積水、無淤泥、無雜物,否則罰責任人200元,罰責任單位500元。
12、施工單位必須按時按質完成通風設施的建立,拖延或不按要求施工影響通風係統的,罰責任單位1000元,每推遲一天加罰1000元。通風設施施工質量不合格,罰監督檢查不到位的責任人500元,罰施工單位1000元,並重新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
13、測氣員發現循環風現象未及時彙報處理的,罰款500元。
14、測氣員未及時彙報施工單位無局扇司機,當局扇停止運轉無法及時開啟,導致瓦斯超限的,罰測氣員500元,並按瓦斯超限事故進行追查處理。
15、井下采、掘工作麵及打鑽施工地點現場沒有懸掛通風係統及避災路線圖或與現場實際不相符、或不清晰的,罰施工單位500元。
16、破壞或鎖死風門前後地擋的,給予責任人500元處罰,並送“三違”學習班學習,責任單位給予5000元處罰。
17、在通風設施附近5m範圍內堆放材料或雜物的,給予責任人罰款100元,並送“三違”學習班學習,給予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
(二)瓦斯管理
1、回采工作麵上隅角必須使用風障處理瓦斯,上隅角無風障或風障破損未及時更換罰通風隊1000元;生產單位損壞或擅自拆除風障的罰1000元;回采工作麵上隅角需要充填,生產單位未按測氣員要求對上隅角進行充填、灑水滅塵的每次罰款500元。
2、不按規定懸掛監控探頭和瓦斯便攜儀的,每違反一項罰款500元;綜采(掘)機司機必須隨身攜帶瓦斯便攜儀,否則,給予責任人500元罰款,並進“三違”學習班學習。
3、對瓦斯超限實行分級追查處理製度。無計劃造成的瓦斯超限濃度在3%及以上的(一類)由礦長組織追查(礦長不在單位時,由總工程師和副礦長聯合組織追查),超限瓦斯濃度在3%以下的(二類)由礦總工程師組織追查(總工程師不在單位時,由安全副礦長組織追查)。凡因供電及電氣設備原因造成的無計劃超限,機電副礦長或機電副總工程師必須參加追查03manbetx 。
每起無計劃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一類),必須嚴肅處理到有關責任人。發生瓦斯超限事故對有關責任人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並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1)礦長、總工程師、分管副礦長、分管副總工程師,每人罰款200元。
(2)給予責任單位罰款1000~2000元。
(3)給予責任人開除留用並離崗培訓或清退出礦。
(4)給予責任單位跟班幹部罰款1000元。
(5)給予責任單位(或項目部)負責人罰款1000元。
(6)給予有分管責任的單位負責人以及有監督檢查責任的個人罰款500元。
發生二類瓦斯超限事故的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1)對責任單位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
(2)給予責任人罰款200元,並進“三違”學習班。
(3)給予責任單位跟班幹部罰款100元。
(4)給予責任單位(或項目部)負責人罰款100元。
(5)給予有分管責任的單位負責人以及有監督檢查責任的個人罰款300元。
一周在同一地點連續發生同一類型瓦斯超限事故按以上規定加倍罰款。
4、嚴禁瓦斯超限作業,否則施工單位跟班幹部解除勞動合同或清退出礦處理,並罰施工單位2000元;同時給予當班的測氣員、放炮員、安監員離崗培訓或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5、瓦斯超限,凡未經測氣員檢查,未采取安全措施控製風流、限量排放瓦斯的,給予責任人解除勞動合同或清退出礦,罰責任單位1000~2000元。
6、凡因局扇停電時間超過10分鍾,送風前未經測氣員檢查巷道及局扇開關附近的瓦斯,私自送風造成瓦斯超限的,局扇司機進“三違”學習班;測氣員未按規定檢查瓦斯就安排送風造成瓦斯超限的,測氣員進“三違”學習班。並各罰款500元。
7、因頂板管理不到位,在巷道揭煤(反揭煤)、過巷(過煤)及構造破碎帶時發生冒頂、片幫而造成瓦斯越警但未造成瓦斯超限的,給予現場跟班隊長罰款500元,並進“三違”學習班學習;造成瓦斯超限的嚴格按瓦斯超限分級追查規定執行。因充填不嚴實,出現瓦斯積聚而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嚴格按追查處理結果進行處理。
8、因停電而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礦井主扇檢修和維護不到位,風機不能正常切換而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嚴格按瓦斯超限分級追查處理規定執行。
(三)放炮管理
1、現場爆破圖表必須與其《作業規程》或補充措施中的圖表一致,否則不能進行爆破作業,同時罰施工單位200元,放炮員沒有及時發現並彙報,罰放炮員100元。
2、發現雷管未實行專人專用或雷管未經導通合格者,給予責任人罰款200元,罰責任單位1000元。
3、發現雷管丟失或生產單位發現殘管不移交放炮員以及采掘麵裝空心炮及放糊炮者,解除勞動合同。
4、裝藥過程中,施工單位裝藥人員不按規定認真執行“一炮三泥”,三泥使用不到位的,給予施工單位班組長及裝藥人員500元處罰,給予放炮員、測氣員300元處罰。
5、放炮後不按規定時間要求或炮煙沒有吹淨就進入工作麵的,責任人罰款100元,並進“三違”學習班。
6、損壞藥箱,未及時修理的罰責任單位100元,施工完畢後不及時退回炸藥箱的給予施工單位100元處罰。丟失放炮警戒牌及命令牌的給予施工單位每塊100元處罰。丟失放炮警戒網牌的給予施工單位按每副200元處罰。
7、放炮記錄手冊未記錄,罰款200元;放炮員無證上崗以及放炮未向通風調度、礦調度彙報的,進“三違”學習班,並罰款500元。、
8、施工隊必須積級配合爆破工現場交接班,嚴格執行火工品使用、領退管理規定。對於不配合放炮員現場交接班及違反火工品使用、領退製度,發現一次給予責任單位1000元處罰。
9、裝藥過程中,施工單位拒絕使用彩帶放炮的,發現一次就給予責任單位5000元處罰,給予責任人(裝藥人員和放炮員)500元處罰。
10、拉炮一旦發生後,班組長、放炮員必須向礦調度彙報,並查明拒爆數量以及初步原因。在拒爆未消除前,迎頭不得從事與處理拉炮無關的任何工作。否則是工人的離崗培訓或清除出礦;是幹部的給予撤職處理;放炮員、測氣員、現場安檢員不予製止的按嚴重“三違”處理。
11、拒爆事故發生後瞞報拒爆的,罰放炮員、施工單位班組長各500元,並離崗培訓或清除出礦。接到拒爆的彙報後,由安監科牽頭,組織通風防突科、通風區、施工單位等相關人員進行追查處理。
12、爆破後發現拉炮的,由通風區組織追查事故原因, 由於爆破母線原因的給予放炮員500元罰款;由於發爆器原因的給予炮器維修發放人員500元處罰;由於連線原因的,給予放炮員及施工單位班隊長每人500元處罰;由於火工品質量原因的給予責任單位5000元處罰。
13、其他人員參與瞞報拉炮事故的,無論是本礦還是外委施工單位人員一律離崗培訓或清除出礦,並給予責任單位罰款10000元。拉炮事故發生後瞞報造成事故擴大的,視事故大小按集團公司及礦相關規定執行。
(四)安全監測監控
1、巷道施工、大巷運輸、灑水、采掘麵放炮及生產過程中不按規定要求安設、挪移、保護監控設施,造成設施損壞的給予責任單位2000元罰款,並給跟班班、隊長每人500元罰款。
2、生產過程中造成監控設施報廢,除按原價賠款外,另給責任單位2000元罰款,並給跟班班、隊長每人500元罰款。
3、巷道施工、大巷運輸、灑水、采掘麵放炮及生產過程中不按規定要求安設、挪移、保護監控設施,造成瓦斯傳感器誤報,達到超限值給責任單位5000元罰款,並給跟班班、隊長每人500元罰款。
4、生產過程中造成監控通訊線路損壞的給責任單位2000元罰款,並給跟班班、隊長每人500元罰款。
5、噴漿前未采取措施,噴漿料濺落在監控設施及電纜上的,除清理外,罰施工單位2000元。
6、施工單位需要安裝監控探頭時,沒有按照要求提前寫申請報監控隊的,罰施工單位1000元。
7監控中心站值班人員不按規定要求觀察、記錄、彙報的,不按規定要求交接班的,每次罰當班值班人員200元。
8、不按規定要求及時送審、打印瓦斯監測重點日報、重點瓦斯趨勢、開停運行狀況的,每次罰責任人100元。
9、監控工每天不按規定試瓦斯電閉鎖的,每次罰責任人500元。
10、因維護不到位造成監控設施故障的,每次罰責任人500元。
(五)綜合防塵
1、未按規定安設放炮、淨化噴霧的,每少安設一處罰款1000元;噴霧未接水源的,每一處罰款500元,噴霧頭、風水管路、閥門損壞的一項罰款500元。
2、放炮前後,不對放炮地點20M範圍內灑水衝塵的,罰跟班班、隊長各1000元,現場放炮員、測氣員、安監員沒有督促的一並給予各罰款500元。
3、耙煤矸、噴漿、拌(裝、卸)料未開噴霧,罰現場班隊長500元,罰責任單位1000元。
4、擅自損壞隔爆設施,每隻罰款500元,破壞淨化設施的罰款1000元;不及時挪移隔爆設施及淨化設施造成超掘的,罰責任人1000元,罰責任單位5000元。
5、綜采(掘)隊妥善保護和使用移架噴霧、高壓霧屏。對不正常使用移架噴霧、高壓霧屏或采掘機內外噴霧的,每次罰款責任單位2000元。
6、轉載點未設噴霧的,或未按照圖紙要求安裝的,或轉載噴霧不能覆蓋轉載點的,一處罰責任人500元,罰責任單位1000元。
7、噴霧噴頭不霧化或不出水的,每個罰款200元,風水管路未接的每個接頭罰款200元。淨化噴霧不能覆蓋全斷麵的,每道罰款500元。
8、施工地點、進、回風巷及施工單位負責的進料路線巷道幹燥,沒按規定灑水滅塵,罰款1000元。
9、巷修地點回風側30米範圍內安裝第一道淨化噴霧,第二道淨化噴霧距第一道淨化噴霧50米,並要掛牌管理。否則,罰責任人500元,罰責任單位1000元。
10、煤層鑽孔施工時沒設孔口及巷道淨化噴霧的,少一處罰當班班長500元,罰責任單位1000元。
11、隔爆水袋水量不足,每隻水袋缺水達1/2或以上,罰款200元/隻。
12、未按設計安裝、維護、挪移、管理隔爆水袋的,罰責任人500元,罰責任單位2000元。
13、隔爆水袋未及時清理造成積塵較厚的,罰責任單位500元。
14、隔爆水袋含煤量超過3%,罰責任單位1000元.
(六)瓦斯抽采
1、安裝管路未及時清理管內雜物,導致管路堵塞,罰款5000元。
2、設備、管路安裝拆除中,不按設計(變更設計)施工並弄虛作假,罰施工單位300~500元,現場責任人並罰款100~200元。
3、無批準的措施或申請,進行瓦斯管路改造等施工,罰款500元;影響生產的罰款2000元。造成其他後果的追查處理。
4、未經測氣員檢查瓦斯,在通風不良或瓦斯抽采巷道中檢查、維修瓦斯管路,罰款500元。
5、不帶瓦斯便攜儀拆卸或改造瓦斯管路的,罰款500元。
6、拆除或更換管路前,對計劃保留的管路,未采取用擋板或閘閥隔開管路等保護措施,罰款500元.
7、損毀抽采管路等設施,造成無法進行正常瓦斯抽采,責任人進“三違”學習班,並罰款1000元。
8、抽采管路漏氣或積水,每處罰款500元。
9、擅自開關瓦斯抽采等“一通三防”管路控製閘閥,罰款2000元。
10、不用銅錘而用鐵錘直接敲砸瓦斯管路或鑽杆等,罰款500元.
11、采用軟管連接的瓦斯抽采軟管因沒有規範吊掛導致軟管不暢的,每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12、泵站司機沒有進行參數測量謊報抽采參數的,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13、隨意變更瓦斯抽采管網係統或拆接抽采管路未采取措施導致瓦斯超限的,嚴格按事故進行追查,責任人進“三違”學習班學習。
(七)防突
1、不積格配合防突預測預報的,罰施工單位2000元,罰跟班班(隊)長及責任人500元。無事故影響而工作麵未到位當班不能進行防突預測的,每次罰款500元。
2、每損壞或丟失壓風自救係統組件每個罰施工單位200元。預測鑽杆、鑽具丟失的,每件罰施工單位500元。
3、發現施工單位防突超尺,不及時彙報的,防突員進“三違”學習班,並罰款500元。
4、施工單位私自塗抹或移動防突標誌的,罰施工單位10000元,責任人進“三違”學習班,並罰款1000元。超采超掘的,按嚴重“三違”十三條紅線進行處理。
5、出現異常情況施工單位不彙報的,跟班隊長進“三違”學習班學習,並罰施工單位負責人2000元。
6、不按防突員要求吊掛安全防護網,或吊掛標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預測,並給予跟班隊長罰款1000元。
7、壓風自救係統安裝好後未及時與巷道內供風管連接,罰施工單位2000元。無特殊情況總閘閥關閉的,罰施工單位1000元,罰施工單位現場跟班班隊長500元。
8、壓風自救係統連接點不牢固、漏風的,罰施工單位現場跟班隊長500元。
9、壓風自救係統不按規定每少安設一組,罰施工單位2000元;每少一個自救袋罰施工單位500元。自救袋破損未及時更換的,每個罰施工單位300元。葉嘴閘閥損壞未及時更換致使自救袋無風的,每個罰施工單位300元。
10、壓風自救係統供風橫管距底板不符合規定的、壓風自救係統沒有做到獨立供風與風泵或其他風動工具串接使用的;壓風自救袋與噴嘴之間未用專用卡子使用鐵絲綁紮的,一項罰施工單位500元。
11、帶壓安裝、挪移或拆卸壓風自救係統,未造成傷害的罰現場操作人員各500元,並進“三違”學習班,造成傷害的按事故進行追查處理。
12、壓風自救係統有水積聚影響供風的,未及時進行放水的,罰當班跟班班隊長500元。
13、壓風自救係統下方前後5M範圍內存放材料、堆積雜物、積水等影響正常使用的;每一項罰施工單位現場跟班班隊長500元。
14、壓風自救係統隨著工作麵的推進,挪移不及時的,罰施工單位隊長、專人管理員各500元。、
15、壓風自救未及時清理造成積塵較厚的,每組罰施工單位500元。
(八)鑽孔施工
1、鑽孔設計不及時影響施工的或設計不合理造成返工浪費的,罰負責設計單位5000元,責任人罰500元。
2、施工單位未按設計提前編製好安全技術措施影響鑽孔施工的,罰責任單位5000元。
3、施工現場牌板未認真及時填寫或內容不全,量器具及裝置不齊全,材料碼放、施工環境存在質量標準化問題,每發現一處罰責任單位1000元。
4、未嚴格按設計、措施施工的,每發現一次罰施工單位2000元,罰跟班幹部及驗收員各500元。
5、穿層鑽孔施工過程中,沒有采取有效防噴措施造成噴孔的,罰施工單位200元,罰跟班幹部及驗收員各100元;造成瓦斯超限的按事故追查處理。
6、在效果考察過程中,每發現一個鑽孔漏氣,扣除施工單位該鑽孔工程量,並加罰施工單位100元,驗收人員、施工人員各罰款300元。
7、由考核辦、安監科分別對打鑽施工隊伍任務完成情況、安全管理情況、班隊長(機長)任職情況和隊伍整體情況進行嚴格考核、兌現獎罰。對於不合格的班隊長(機長)及時置換,對於不合格的施工隊伍予以淘汰。
8、施工單位無正當理由未完成當月鑽孔施工及瓦斯抽采濃度的,給予隊長、書記降職處分,給予其他成員記過、記大過處分,並給予隊長罰款200元、副隊長罰款100元,機長罰款800元。凡單孔濃度沒有達到要求的,驗收過的鑽孔一律不予結算,未驗收的鑽孔不予以驗收,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如因此影響瓦斯抽采的,給予施工單位2000元以上罰款。沒有按時間整改到位的,礦屬單位給予單位隊長降職、撤職處分。
9、在集團公司打鑽考核驗收中,鑽孔進尺、封孔效果、單孔抽采濃度等項指標有2項及以上未完成的,給予通防科、安監科分管負責人降職處分,給予其他成員記過、記大過處分,並罰款500~1000元;有1項指標未完成的,給予通防科、安監科分管負責人記過或以上處分,其他成員給予罰款200~1000元。
(九)“三大員”管理
1、對於現場安全隱患不積極整改並辱罵、毆打、刁難測氣員、放炮員、防突員等安全執法人員的,責任人按嚴重“三違”處理,給予責任人2000元罰款,責任單位1000~2000元罰款,項目部經理、責任單位隊長各200元罰款。
2、“三大員”執法時,借機刁難施工單位,吃、拿、卡、要等行為時,罰款1000元,並進“三違”學習班學習。
3、“三大員”井下不彙報的,每次罰款300元。
4、“三大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嚴格現場交接班的,罰款500元,並進“三違”學習班。
(十)儀器儀表、
1、收交便攜儀、自救器、瓦斯機等時,發現儀器及其零配件丟失或無故損壞,由責任人按價賠償;隨意打開儀器以及每推遲一小班交回的,給予責任人200元罰款。
2、使用過程中造成便攜儀、瓦斯機丟失、報廢的按原價進行賠償,並給予責任人500元罰款。
3、便攜儀交回機號與領用機號不符的,按照偷盜送保衛科處理。
4、便攜儀牌丟失或損壞的罰款100元;便攜儀進水的罰款100~500元;便攜儀損壞的罰款500~1000元。
5、便攜儀領用時間超過24小時罰款200元。
6、凡領用便攜儀人員,在領取時,如發現有問題,有權要求調換。
7、不帶自救器下井的,責任人進“三違”學習班,並罰500元。